第1篇 機電設備電氣安裝操作規程
1、機電設備、小型電動工具用電,應當符合本規程和有關標準、規范的要求,并應由專業人員安裝、拆除和維修保養。
2、機電設備的管理應做到'定人、定機、定設備',嚴禁不具備專業資格的人員操作機電設備。小型電動工具使用前,應對使用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進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教育。
3、機電設備、小型電動工具的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穿戴好個人安全防護用品。機械操作人員的衣著應符合安全要求,緊身并束緊袖口,不得系領帶,女工發辮應挽人工作帽內。
4、操作機電設備及使用小型電動工具前,應檢查機電設備、小型電動工具的電源線和安全防護裝置。電源線破損或安全防護裝置缺損和失效的機電設備、小型電動工具,未經專業人員更換、修復,不得投入使用。工作結束,應切斷電源并鎖好開關箱。小型手持式電動工具應交保管室保管。
5、工作前必須檢查機械、儀表、工具等,確認完好方準使用;有試運行要求的,應按規定進行試運行,確認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6、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小型電動工具不得帶'病'運轉和超負荷作業。操作中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機檢查,禁止在設備運轉時進行擦洗和修理,作業中嚴禁將頭、手等伸人機械行程范圍內。修理應由專業人員按照原廠說明書規定的條件或有關標準、規范進行,不得任意使用代用部件或改裝、改造。
7、新機、經過大修或技術改造的機械,必須按出廠說明書的要求和現行行業標準《建筑機械技術試驗規程》(jgj 34)進行測試和試運轉。
8、施工現場機電設備、小型電動工具必須按出廠說明書規定的技術性能、承載能力、使用條件和本規程的有關規定,正確操作,合理使用,嚴禁超載作業或任意變更、擴大使用范圍。按規定需定期檢驗檢測的儀表和有關安全裝置,應經具有法定檢驗檢測資格的單位定期檢驗檢測,否則不得使用。
第2篇 建筑機電設備操作規程
機電設備
1 公司自有的機械設備進入施工現場,機械設備管理部門應保證其機械、電氣安全性能、安全防護裝置符合有關安全標準的要求,并對其頒發準用證。新購置的起重機械設備,必須組織有關專業技術人員對設備進行驗收,符合安全使用條件,經公司技術負責人審批后方可投入使用。
2 提供租賃的機械設備,租賃單位應向承租單位提供租賃單位的自檢報告、自檢合格證以及相關的技術文件和出廠說明書,還必須提供具有專業資質的檢測、檢驗單位出具的安全技術檢測證明,否則,不得租賃和投入使用。
3 對進入施工現場的機電設備及電動工具,施工現場必須組織專業人員對其進行機械、電氣安全性能的檢查,確認其符合有關安全使用條件的,方能投入使用。當施工現場不能勝任此項工作時,公司機電設備管理部門應組織或委托法定檢測機構進行檢驗檢測。
4 施工現場使用起重機械設備,必須按規定由專業技術人員編制專項裝拆方案及安全技術措施,并履行簽子審批手續。
5 起重機械設備的安裝和拆卸必須由有資格的單位和專業人員進行,并應有專人定期進行維修保養和按規定定期檢查其電氣絕緣性能。對達不到安全要求又不能修復的機電設備,必須立即停用,并予以報廢處理。
6 施工現場應為機電設備提供符合安全要求道路、基礎(座)、水電、操作棚或停機場地等必備條件。夜間作業應設置安全和充足的照明。
7 機電設備的作業場所,應符合安全要求。場地應平整無障礙,機電設備旁應留有符合規定的作業和維修空間,作業通道應保持暢通,不得堆放材料、雜物。有防火要求的,其作業場所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8 施工機械和動力機械的基礎(座)必須穩固,并符合其出廠說明書或設計的要求。
9 機電設備、小型電動工具用電,應當符合本規程和有關標準、規范的要求,并應由專業人員安裝、拆除和維修保養。
10 機電設備的管理應做到“定人、定機、定設備”,嚴禁不具備專業資格的人員操作機電設備。小型電動工具使用前,應對使用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進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教育。
11 機電設備、小型電動工具的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穿戴好個人安全防護用品.機械操作人員的衣著應符合安全要求.緊身并束緊袖口,不得系領帶,女工發辮應挽入工作帽內。
12 操作機電設備及使用小型電動工具前,應檢查機電設備、小型電動工具的電源線和安全防護裝置。電源線破損或安全防護裝置缺損和失效的機電設備、小型電動工具,未經專業人員更換、修復,不得投入使用。工作結束,應切斷電源并鎖好開關箱。小型手持式電動工具應交保管室保管。
13 工作前必須檢查機械、儀表、工具等,確認完好方準使用;有試運行要求的,應按規定進行試運行,確認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14 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小型電動工具不得帶“病”運轉和超負荷作業。操作中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機檢查,禁止在設備運轉時進行擦洗和修理,作業中嚴禁將頭、手等伸入機械行程范圍內。修理應由專業人員按照原廠說明書規定的條件或有關標準、規范進行,不得任意使用代用部件或改裝、改造。
15 新機、經過大修或技術改造的機械,必須按出廠說明書的要求和現行行業標準《建筑機械技術試驗規程》(jgj34-86)進行測試和試運轉。
16 施工現場機電設備、小型電動工具必須按照出廠說明書規定的技術性能、承載能力、使用條件和本規程的有關規定,正確操作,合理使用,嚴禁超載作業或任意變更、擴大使用范圍。按規定需定期檢驗檢測的儀表和有關安全裝置,應經具有法定檢驗檢測資格的單位定期檢驗檢測,否則不得使用。
17 起重機不得靠近架空輸電線路作業。起重機的任何部位與架空輸電導線安全距離不得小于表2 的規定。通過架空輸電線路時應將起重臂落下。
18 電氣設備和線路必須絕緣良好,電線不得與金屬物綁在一起;各種電動工具用電必須符合“一機、一閘、一漏、一箱”的規定,在正常情況下不帶電的金屬外殼,必須按規定做保護接零或接地。臨時停電、停工休息或下班時,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
19 行燈電壓不得超過36v,電源線應使用橡皮軟電纜,必須選用互藕式安全電壓變壓器。在潮濕場所或金屬容器內工作時,行燈電壓不得超過12v。
20 受壓容器應有安全閥、壓力表、并避免曝曬、碰撞;氧氣瓶嚴防沾染油脂;乙炔發生器、液化石油氣,必須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裝置。
第3篇 機電設備巡回檢查規程
1.目的
確保機電設備處于良好的運行或備用狀態。
2.適用范圍
適用于**花園機電設備的巡檢管理。
3.內容
3.1機電主管負責機電設備巡檢的不定期抽查和巡檢過程中發現的重大設備隱患或事故的處理。
3.2機電班長負責對設備巡檢工作的安排。
3.3機電人員應熟悉設備作用,了解系統的運行方式,掌握相關設備性能。
3.4機電人員巡檢設備時應按相關設備日巡視檢查記錄表內的項目逐項檢查,慎防遺漏。
3.5巡檢過程中發現危及人身及設備安全的重大隱患或事故應及時處理,并立即報告機電班長,機電班長應立即趕到現場。
3.6機電班長對巡檢過程中發現的重大隱患或發生的重大事故應立即報告機電主管,機電主管應及時趕到現場處理。
3.7巡檢過程中發現的各種問題詳細記錄于相關設備巡視檢查記錄表內。
4.記錄
無。
5.附件
無。
第4篇 機電設備檢修工安全技術規程
1、機電人員必須熟悉,掌握安全生產守則,本工種專業知識及本規程,并在工作中嚴格遵守執行。
2、機電設備檢修前,操作者必須與機電人員取得聯系,切斷電源,在開關箱上掛上“有人檢修,禁止合閘”的明顯標志,需要開機觀察設備運轉情況時,由操作者進行或經操作者允許后操作。
3、檢修設備時,遇有必須拆除或聯接電線時,應由電工處理。
4、修理帶有油壓、風壓、汽壓的各種設備、管道、容器、儀表及彈簧時,必須先解除壓力,清除余壓。
5、在檢修任何電氣設備時,未經驗電之前一律視為有電,驗電之后接地并掛警示牌,嚴格遵守電氣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6、在裸露電線或運轉機械附近進行修理時,必須停電或采取可靠的防護設施。
7、檢修作業時,必須采取防滑措施,或設置穩固的梯子。
8、盤車觀察軸、軸承、齒輪等的傳動狀態時,當心傷手。
9、吊裝作業時,必須用安全可靠的吊具(手葫蘆、鋼絲繩、橫梁和三角架等)掛穩、掛牢,專人指揮,嚴禁超負荷吊運。
10、使用千斤頂起重物件時,物件重量不準超過千斤頂負荷量。
11、拆裝零部件時,應事先在下面墊好木塊,用起重工具吊起拆裝,身體各部不得伸入工作物下面,特殊情況必須伸入時,必須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嚴防工件墜落。
12、拆下的部件不準放在機殼上及人行道上,小件必須放在零件箱內,并作好拆卸標記。
13、工作時,不準站在滾動的工作物上和腳踏在活動的地方。
14、使用大錘、手錘時,應注意木柄、錘頭無松動,打錘前要注意四周是否有人,不準戴手套等。
15、必須持有安全操作證方可操作進行電焊、氣割(焊),并按照電焊、氣割的安全技術規程進行。
16、使用手動工具(電鉆、手砂輪等),應檢查是否漏電,并須有絕緣良好的導線和接地線。檢修使用照明應采取36v以下安全電壓作照明。
17、高空作業時,必須遵守高空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18、在密閉的容器內工作時,要檢查有無危害性氣體,工作時必須有專人監護。
19、設備檢修完畢后,應將防護裝置裝好,并仔細檢查所帶工具、零件是否齊全,確認沒有遺忘在設備里后,方可試車。
20、工作結束后,應將工作現場清理。
第5篇 機電設備――電氣安裝規程
1、機電設備、小型電動工具用電,應當符合本規程和有關標準、規范的要求,并應由專業人員安裝、拆除和維修保養。
2、機電設備的管理應做到'定人、定機、定設備',嚴禁不具備專業資格的人員操作機電設備。小型電動工具使用前,應對使用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進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教育。
3、機電設備、小型電動工具的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穿戴好個人安全防護用品。機械操作人員的衣著應符合安全要求,緊身并束緊袖口,不得系領帶,女工發辮應挽人工作帽內。
4、操作機電設備及使用小型電動工具前,應檢查機電設備、小型電動工具的電源線和安全防護裝置。電源線破損或安全防護裝置缺損和失效的機電設備、小型電動工具,未經專業人員更換、修復,不得投入使用。工作結束,應切斷電源并鎖好開關箱。小型手持式電動工具應交保管室保管。
5、工作前必須檢查機械、儀表、工具等,確認完好方準使用;有試運行要求的,應按規定進行試運行,確認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6、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小型電動工具不得帶'病'運轉和超負荷作業。操作中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機檢查,禁止在設備運轉時進行擦洗和修理,作業中嚴禁將頭、手等伸人機械行程范圍內。修理應由專業人員按照原廠說明書規定的條件或有關標準、規范進行,不得任意使用代用部件或改裝、改造。
7、新機、經過大修或技術改造的機械,必須按出廠說明書的要求和現行行業標準《建筑機械技術試驗規程》(jgj 34)進行測試和試運轉。
8、施工現場機電設備、小型電動工具必須按出廠說明書規定的技術性能、承載能力、使用條件和本規程的有關規定,正確操作,合理使用,嚴禁超載作業或任意變更、擴大使用范圍。按規定需定期檢驗檢測的儀表和有關安全裝置,應經具有法定檢驗檢測資格的單位定期檢驗檢測,否則不得使用。
第6篇 機電設備操作規程:安全技術交底
單位:
工程名稱
編號
施工部位
交底時間
部屬各施工單位:
在現場施工中,為確保現場施工人員和機具的安全,嚴格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結合我項目現場施工的具體施工情況,特對機電設備操作規程的安全進行交底,望施工中嚴格遵守執行。
一、工人安全技術規程
1、參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學徒工、實習生、代培人員和民工),要熟知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在操作中,應堅守工作崗位,嚴禁酒后操作。
2、電工、焊工、爆破工和各種機動車輛司機,必須經過專門訓練,考試合格發給操作證,方準獨立操作。
3、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和安全防護措施。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和光腳。
4、施工現場的防護設施、安全標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動。需要拆動的,要經工地施工負責人同意。
5、施工現場的危險處,應有防護措施或明顯標志。
6、施工現場要有交通指示標志。交通頻繁的交叉路口,應設指揮;危險地區,要懸掛“危險”或“禁止通行”牌。夜間設紅燈示警。
7、工地行駛斗車、小平車的軌道坡度不得大于3%。鐵軌終點應有車檔,車輛的制動閘和掛鉤要完好可靠。
8、受壓容器應有安全閥、壓力表,并避免曝曬、碰撞;氧氣瓶嚴防沾染油脂;乙炔瓶必須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裝置。
9、暴雨臺風前后,要檢查工地臨時設施、機電設備、臨時線路,發現傾斜、變形、下沉、漏雨、漏電等現象,應及時修理加固,有嚴重危險的,立即排除。
二、機電設備
(一)、一般規定
1、機械和動力機的機座必須穩固。轉動的危險部位要安設防護裝置。
2、工作前必須檢查機械、儀表、工具等,確認完好方準使用。
3、電氣設備和線路必須絕緣良好,電線不得與金屬物綁在一起;各種電動機具必須按規定接零接地,并設置單一開關;遇有臨時停電或停工休息時,必須拉閘加鎖。
4、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不得帶病運轉和超負荷作業。發現不正常情況應停機檢查,不得在運轉中修理。
5、電氣、儀表、管道和設備試運轉,應嚴格按照單項安全技術措施進行。運轉時不準擦洗和修理,嚴禁將頭手伸入機械運程范圍內。
(二)發電機
1、發電機室應設置砂箱和四氯化碳滅火機等防火設備。
2、發電機到配電盤和一切用電設備上的導線,必須絕緣良好,接頭牢固,并架設在絕緣支柱上,不準拖在地面上。
3、發電機運轉時,嚴禁人體接觸帶電部分。必須帶電作業時,應有絕緣防護措施。
4、柴油機應有單獨的排煙管道和消音器;發電機房內架空敷設的排煙管道應設隔熱層。地溝內的排煙管道穿越油管路時應采取防火措施。發電機房外垂直敷設的排煙管至發電機房的距離不得小于1m;排煙管的管口應高出屋檐,切不小于1m。
5、柴油發電機的總容量應滿足啟動時的要求。啟動時母線電壓不應低于額定電壓的80%。
6、并列運行的柴油發電機應裝設同期裝置。
7、柴油發電機的出口側應裝設短路保護、過負荷保護及低電壓保護等裝置。
(三)空氣壓縮機
1、輸氣管應避免急彎,打開送風閥前,必須事先通知工作地點的有關人員。
2、空氣壓縮機出氣口處不準有人工作。儲氣罐放置地點應通風,嚴禁日光曝曬和高溫烘烤。
3、壓力表、安全閥和調節器等應定期進行校驗,保持靈敏有效。
4、發現氣壓表、機油壓力表、溫度表、電流表的指示值突然超過規定或指示不正常,發生漏水、漏氣、漏電、漏油或冷卻液突然中斷,發生安全閥不停放氣或空氣壓縮機聲響不正常等,而且不能調整時,應極力停車檢修。
5、嚴禁用汽油或煤油洗刷曲軸箱、濾清器或其它空氣通路的零件。
6、停車時應先降低氣壓。
7、固定式空氣壓縮機必須安裝平穩牢固,基礎要符合規定。移動式空氣壓縮機停置后,應保持水平,輪胎應楔緊。
8、空氣壓縮機作業環境應保持清潔和干燥。貯氣罐必須放在通風良好處,半徑15m以內不得焊接或熱加工作業。
9、貯氣罐和輸氣管路每三年作水壓試驗一次,試驗壓力為額定工作壓力的150%。壓力表和安全閥每年至少應校驗一次。
10、移動式空氣壓縮機拖運前應檢查行走裝置的緊固、潤滑等情況,拖行速度不超過20km/ h。
11、曲軸箱內的潤滑油量應在規定范圍內,加添潤滑油的品種、標號必須符合規定。
12、各聯結部位應緊固,各運動部位及各部閥門開閉應靈活,并處于啟動前的位置。
13、啟動空氣壓縮機必須在無載荷狀態下進行,待運轉正常后,再逐步進入載荷運轉。
14、開啟送氣閥前,應將輸氣管道聯結好,輸氣管道應保持暢通,不得扭曲。并通知有關人員后,方可送氣。在出氣口前不準有人工作或站立。
15、空氣壓縮機運轉后,各種儀表指示值,應符合原廠說明書的要求。
16、貯氣罐內最大壓力不得超過銘牌規定,安全閥應靈敏有效。
17、進、排氣閥,軸承及各部件應無異響或過熱現象。
18、電動空壓機運轉中如遇停電,應立即切斷電源,待來電后重新啟動。
編制:審核:安全員:
第7篇 機電設備安全技術規程怎么寫
機電設備安全技術規程
1、 機械操作,要束緊袖口,女工發辮要挽入帽內。
2、 機械和動力機的機座必須穩固。轉動的危險部位要安設防護裝置。
3、 工作前必須檢查機械、儀表、工具等,確認完好方準使用。
4、 電氣設備和線路必須絕緣良好,電線不得與金屬物綁在一起;各種電動機具必須按規定接零接地,并設置單一開關;遇有臨時停電或停工休息時,必須拉閘加鎖。
5、 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不得帶病運轉和超負荷作業。發現不正常情況應停機檢查,不得在運轉中修理。
6、 電氣、儀表、管道和設備試運轉,應嚴格按照單項安全技術措施進行。運轉時不準擦洗和修理,嚴禁將頭手伸入機械行程范圍內。
7、 在架空輸電線路下面工作應停電。不能停電時,應有隔離防護措施。起重機不得在架空輸電線路下面工作,通過架空輸電線路時應將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輸電線路一側工作時,不論在任何情況下,起重臂、鋼絲繩或重物等與架空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不小于下表規定:輸電線路電壓1千伏以下、 1-20千伏、 35-110千伏 154千伏、 220千伏允許與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米)
1.5 、2 、
4、
5、 6
8、 行燈電壓不得超過36伏,在潮濕場所或金屬容器內工作時,行燈電壓不得超過12伏。
9、 受壓容器應有安全閥、壓力表,并避免暴曬、碰撞;氧氣瓶嚴防沾染油脂;乙炔發生器、液化石油氣,必須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裝置。
10、 從事腐蝕、粉塵、放射性和有毒作業,要有防護措施,并進行定期體檢。管理站制度
第8篇 z圖書城機電設備操作規程
圖書城機電設備操作規程
運行組運作程序
一.各運行組組長每天上午向總值班室匯報前一天值班情況,反映管理處和業主的意見;
二.發生緊急情況時應迅速采取臨時應急措施,并酌情向總值班室和管理處報告。
三.中央空調運行組人員在動機停用期轉為維修組成員。對空調系統進行維修保養。
四.運行組負責協助配合維修組進行設施、設備維修保養工作。
維修組運作程序
一.對于運行組不能完成的維修保養工作,經管理組調動后,有維修組負責,運行組配合,共同完成。
二.維修組負責按管理組編制的維修保養計劃對設施、設備進行保養,并巡視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三.維修組成員街道發生突發情況的報告后,應迅速集中人員趕到現場,進行搶修。
四.維修組成員下班后應向組長報告去向,以便緊急情況下能緊急調度。
總值班室的運作程序
一.總值班室由管理組負責管理,保證二十四小時有人接聽電話;
二.負責記錄各運行小組的上一天值班情況,并向管理組轉報;
三.負責接聽記錄各運行組的求援電話和業主意見,并向管理組報告;
四.突發情況下耕具部長和管理組的指示下地通知,調動人員、物資、保證通訊聯絡。
配電室安全操作制度
高、低壓配電室倒閘操作,必須在確保設備及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必須得到供電部門,主管行政單位的許可或按命令進行,實行工作票制度。
工作票一式兩份,一份由工作責任人保存,另一份由值班人員收執、存檔作為操作許可的依據:
工作程序如下:
1、填寫工作票
2、模擬圖演示
3、通知用戶
4、操作由二人進行,一人唱票,操作者口述復答操作,唱票者逐項核對標寫''
5、驗電
注意:
1、操作者須經過專業培訓,持有高壓操作證書。
2、操作時要穿絕緣鞋,戴高壓手套。
管理組運作程序
一.根據總值班室報告,合理調配維修力量,進行設施設備的維修;
二.根據設施、設備狀況編制維修保養計劃和相應材料,以及機具計劃,報部長批準后,組織實施,超出權限范圍的報總經理批準,并進行監督檢查。
三.負責文件、資料的收發、保管,以及物品的采購、保管和發放工作。
四.發生緊急情況時,根據部長的指示,迅速組織人員、車輛和物資進行搶修、搶救工作。
五.負責維修保養工作的質量檢查和員工的培訓考核工作。
工程部長負責全面管理工作以及對外協調聯系,每周組織主管工程師和個組組長對管理機電設施、設備進行一次全面巡視檢查工作。
柴油發電機操作規程
一.手動操作(適合日常每周的手動試機);
1.開機前的檢查工作:
a.斷開電源輸出開關;
b.檢查水箱水位,機油和柴油油位以及電瓶電壓或電瓶充電器,電瓶水液位都應在正常范圍內;
c.檢查控制面板,將主令開關撥到停止的位置,合上檢測開關,顯示正常后,斷開檢測開關,各種顯示儀表應在'零'處,指示燈顯示'關機'。
2.開機:
a.打開送風機(未與發電機聯動的);
b.將主令開關鈕向手動開機位置,兩秒鐘內柴油發電機應起動,同時指示燈顯示'正常';
c.靜聽有無正常聲音,觀察控制面板上各種儀表,檢查一切應正常;
d.若需帶負荷運行,再斷開電源輸出開關;
3.停機
a先切斷后負載,再斷開電源輸出開關;
b空載運行五分鐘后,將主令開關扭向停止位置。
c.關閉送風機;(未與發電機聯動的)
d.檢查一切正常后,將主令開關打到自動位置,合上電源輸出開關。
二.自動操作(適合每月的自動試機);
1.開機前檢查工作同手動開機前的檢查工作,但檢查后要將發電機打到自動狀態,合上電源輸出開關;
2.開機:切斷市電信號,觀察能否自動起動,切換電源;
3.停機:合上市電信號,觀察能否自動切換電源和自動停機。
三.緊急狀況停機:
1.如發現緊急情況,而發電機的自身保護系統拒動時,應緊急停機,將主令開關打到停機位置,高能發電機應直接按緊急停機開關。
2.緊急停機后,對發電機進行全面檢查,盡快使其恢復正常。
四.注意事項:
1.柴油發電機空載運行不能超過15分鐘;
2.在市網停電,發電機投入使用停機后,要對發電機的水位、機油位、柴油位,電瓶電壓,電瓶液位進行檢查,保證正常狀態,如運行在半小時內不需要檢查,運行在半小時上必須進行檢查。
3.每次試或自動投入運行均要做好運行記錄;
中央空調安全操作制度
1、中央空調機組的操作須定崗定責,操作人員須經專業培訓并持證上崗。
2、做好開機前的檢查,確保機組安全、經濟、穩定、高效地運行。
3、嚴格按安全操作程序進行操作。
4、制定安全運行參數記錄表,每日每二小時抄表記錄一次。
5、隨時觀察機組運行情況,當出現異常情況時及時排除,保障機組無故障運行。
6、當出現故障警報時,須排除故障后才能復位開機,嚴禁帶故障強行開機。
7、將每日運行清況進行總結,交接班時交清注意事項。
8、制定月度、季度、年度維保計劃,并及時按計劃完成。
9、嚴格按甲方要求定時開關、機。
中央空調系統操作規程
一.運行前的檢查工作;
1.首先查看主、副機的電源是否接通,電壓是否正常。系統電壓波動不超過設計值的正負10%(正常值為365--415v)。
2.查看兩個水系統是否充滿水,未充滿水排除故障后補水到滿液狀態。
3.查看管道上的閥門,電動閥是否處于工作狀態,如有誤動,須恢復到正常狀態。
4.停用一周以上重新開機起用,必須先預熱二十四小時。
5.查看上一班的運行記錄,了解主機狀況。如主機為故障停機,先查看電腦的警報信息,排除故障后才能開機(一小時
內不得超過四次啟動);
6.測量室內外的溫濕度,根據氣象條件和用戶和用戶情況確定運行方案。
二.開機及運行操作:
1.首先啟動冷凍水,先啟動一臺,待運行平穩后再啟動一臺(如有多臺);
2.啟動一臺冷卻水,平穩后再啟動(如有多臺)。
3.水系統啟動后,注意觀察電流、電壓、水量、水壓是否正常,和電機運轉有無異常響動,如有異常,立即停機檢查。
4.調節分水罐,使供回水平衡,確保主機的供水量穩定。
5.確認主機無異常情況后,啟動主機。啟動后觀察壓差、回油情況、出水溫度及運轉聲音。如有異常,應停機檢查。
6.主機運轉后將風機盤管總開關打開,再根據用戶情況打開或關閉分層控制開關。
7.整個系統啟動以后要全面巡視一遍,觀察參數及運轉情況有無異常。
8.系統正常運轉以后,應每小時做一次記錄。
9.系統正常運轉參數(參見附表)。
三.停機操作
1.正常停機
a.先關掉壓縮機的電源,保留總電源以便主機處于預熱狀態,但若長時間的停機則應關閉總電源。
b.關閉冷凍出口的蝶閥后,再逐臺關閉冷凍水,以免引起管道的劇烈震動,停后再將蝶閥開啟到正常位。
c.逐臺關閉冷卻,方法同b。
d.關閉盤管風機的總開關,保留分層控制開關。
e.完成上述操作以后,對整個系統巡視一遍,確認系統是否停止運行。
2.事故停機
a.主機故障:這種情況應先關壓縮機開關,保留主機的總開關,然后檢查并排除主機的故障,短時間不能排除的需按正常停機操作程序停機。
b.副機故障:這種情況應關掉故障副機的控制開關停機檢修,同時啟動備用的副機投入系統運行。
c.管路故障:由于檢修或其他原因導致冷卻水或冷凍水大量外泄,應立即按正常停機程序停止系統的運行。排除故障后,再補水投入運行。
d.停電:這種情況應按正常停機操作程序關閉主、副機開關,保留電源指示,待恢復供電后,再重新啟動運行,同時做好記錄。
e.火警:遇到這種情況應立即關閉主、副機的總開關。
停送電操作規程
一.正常情況下的倒閘操作
1.管理組提前兩天書面通知后,一天內完成以下工作。
2.若不可行(不合安規)應立即匯報情況,并說明原因。
3.若可行,則應明確聽送、電時間、范圍,填好操作票后,由相關領導審批,同時將停、送電情況書面通知管理處。
4.管理處接到通知后,提前一天貼出停電通知以告之業主。
5.倒閘操作前,運行人員要作好相應的準備工作,電梯降至首層,如有必要,可將發電機操作開關置于停機位置。
6.在確定時間,在監護人的監護下,操作人員按操作票進行倒閘操作。
7.倒閘操作完成后,運行人員要檢查電梯的運行情況,發電機操作開關置于自動位置。
二.緊急狀態下的倒閘操作
1.發現配電房有冒煙、短路等異常情況或發生火警等重大事故時,運行人員有權立即進行全部或部分負荷停電操作:根據情況立即斷開低壓配電柜上電源開關,或端開高壓柜高壓開關。
2.停電后立即通知管理處和有關維修人員,維修人員到現場后立即檢查事故原因,在查出確定的原因后方可恢復部分或全部供電,對損壞部分應盡快修復,以恢復正常供電,消防中心值班員應通過消防廣播對停電原因進行解釋。
第9篇 機電設備巡視檢查規程
1.目的
規范機電設備檢查管理,確保系統正常運行。
2.適用范圍
各管理處的機電設備檢查管理。
3.職責
3.1管理處主任負責督導下屬做好機電設備的管理工作。
3.2工程主任(工程主管)負責機電設備的管理。
3.3運行管理員負責各自責任范圍內的日常巡視檢查。
4.內容
4.1各管理處主任組織相關人員根據轄區不同設備性能、作用和運行要求對設備采取運行檢查、維修檢查、巡視檢查、停機檢查等不同形式的檢查方式,以確保設備完好。
4.2機電設備的日常運行巡視檢查由運行管理員負責,每天按規定對所管轄設備的運行(包括溫度、電流、電壓、壓力、水位、閥門聲響、振動情況等)進行全面檢查。每次檢查情況記錄在相關設備機房巡視檢查記錄表上,檢查中發現的異常或事故隱患必須及時排除,并記錄在《設備事故記錄表》。
4.3對需要大修或中修的維修項目由維修員根據設備維修情況填寫《公共設施(設備)大、中修工作記錄表》。
4.4分包維修、保養項目如電梯、消防系統等項目的維修、保養由分承包方維修人員負責。分包維修方每次的維修、保養工作必須先到管理處辦理手續后方可進行。
4.5對分包維修項目的檢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設備的性能、設備運行狀況、故障部位、故障原因等。維修中修理的部位、更換的零部件,修理后的運行效果由分包方作好記錄并由管理簽字認可。
4.6對分包方保養項目的檢查按雙方簽定的協議進行,由分包方作好有關的保養
記錄并由管理處簽字認可。
4.7 管理處工程主任(工程主管)每周至少兩次對較重要的機電部位及設備進行巡視檢查,巡視結果記錄在相關設備機房巡視檢查記錄表上,并督促維修員維護好重要設備,確保設備正常運行。檢查中發現的異常或事故隱患必須及時排除,并記錄在《設備事故記錄表》
4.8工程主任(工程主管)必須保證設備安全使用,并每周至少二次對設備的安全狀況、線路、零部件等進行檢查,發現故障隱患及時排除,確保安全,并向管理處主任匯報每周工作。
4.9工程主任(工程主管)每月對機電設備管理檢查情況進行總結,并向管理處主任提交月度工作報告,月度報告復印件提交公司工程部經理審閱。
4.10工程主任(工程主管)每月統計水電用量、價格等資料填寫水、電經營月報,報管理處主任認可后提交工程部經理審閱。
5.記錄
5.1《設備事故記錄表》、《公共設施(設備)大、中修記錄表》》由部門兼職資料管理員保存至設施(設備)報廢。
5.2《發電機房巡視記錄》、《變配電房巡視記錄》、《電梯和電梯機房巡視記錄》、《配電房巡視記錄》、《水泵房巡視記錄》由由部門兼職資料管理員保存一年。
6、附件
6.1《設備事故記錄表》
6.2《公共設施(設備)大、中修工作記錄表》
6.3《發電機房巡視記錄》
6.4《變配電房巡視記錄》
6.5《電梯和電梯機房巡視記錄》
6.6《配電房巡視記錄》
6.7《水泵房巡視記錄》
第10篇 汽車維修部機電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一、不準赤腳或穿拖鞋、高跟鞋和裙子上班。留長發者要戴工作帽。
二、在進行工作時禁止吸煙。
三、工作時要集中精神,不準說笑、打鬧。
四、使用一切機械工具及電氣設備,必須遵守其安全操作規程,并要愛護使用。
五、工作時必須按規定穿帶保護用品,不準光著膀子進行工作。
六、嚴禁無駕駛證人員開動一切車輛。
七、嚴禁開動與駕駛證規定不相符的車輛。
八、未經領導批準,非操作者不得隨便動用機床等設備。
九、工作場所、車輛旁、工作臺、通道應經常保持整潔,做到文明生產。
十、嚴禁一切低燃點油、氣、醇與照明設施及帶電的線路接觸。
第11篇 z物業轄區機電設備管理規程
物業轄區機電設備管理規程
1.0目的:
保證為所有業主(住戶)提供服務的公共設施設備(含機電、消防、清潔保安等)滿足服務要求。
2.0適用范圍:公司范圍內所有的設施設備。
3.0設備分類:根據設備對業主服務的重要性將其分為三級:
ⅰ級設備:電梯、生活水泵、低壓配電柜、高壓開關柜、變壓器。
ⅱ級設備:正壓風機、可視對講監控系統、智能停車場管理系統、排煙風機。
ⅲ級設備:除ⅰ、ⅱ級以外的所有設備。如:小型控制箱(配電箱)維修機具、潛水泵等。
4.0職責:工程部部長負責編制設備維修保養計劃;工程部維修班按計劃進行設備的保養、維修并填寫記錄表格;工程部負責對設備的維修、保養進行指導與檢查。
5.0設備的編號:設備編號由以下四部分組成。
第一部分表示設備類別:用字母a-z表示;
第二部分表示單位的名稱:用相應字母表示;
第三部分表示單位設備序號:用數字1.2.3.....表示;
第四部分表示設備的管理等級:用羅馬數字ⅰⅱⅲ表示;
例:c-sjfs-1-(ⅰ)
電 * 1 ⅰ
梯 * 號級
* 電管
* 梯理
設
備
6.0設備的建檔及資料管理:
6.1設備的建帳分二級制:
工程部對所管理的所有設施設備都應建立設備清單及填寫設備檔案,綜合事務部只對(ⅰ)、(ⅱ)級設備設施建立清單。
6.2設備的資料管理:
a.對ⅰ、ⅱ級設備資料原件(或第一次復印件)由綜合事務部統一保管,工程技術部持復印件;對ⅲ級設備資料由工程技術部保管。
b.設備的定期保養記錄、維修記錄、值班記錄等由工程技術部文檔管理人員按時間順序裝訂成冊,專柜保存。
7.0設備的接管驗收:
設備接管時按設備出廠說明書及有關國家規范驗收。確實達不到上述條件的應在驗收單中寫明實際情況及原因,并限期整改。設備的接管及驗收由工程技術部機電人員對發展商辦理并保存驗收資料。
8.0設備的使用、運行、維修、保養、檢修、檢查:
8.1設備的使用權歸工程技術部。
8.2工程技術部技工按國家標準、公司工作手冊及表格要求對本工程技術部管理的設備進行認真、全面、細致的運行監視、維修、保養并作記錄。
8.2.1發現設備故障及損壞,由工程技術部組織維修班人員進行維修,維修班不能處理的故障及重大故障,由工程技術部相關人員填寫《設備外委維修申請單》,工程部部長審核并呈請公司領導批準后,將設備送外修理或請專業人員來公司修理。維修完成后,由工程技術部對設備功能進行檢定并備案。
8.2.2對不能修復或維修后檢定不合格的設備,由工程技術部負責填寫《設備(機具)報廢申請單》價值在壹千元以下的,由工程技術部部長簽字后報公司領導批準報廢;價值在壹千元以上的,經綜合事務部部長簽字后,報公司領導批準報廢。報廢的設備應在設備檔案中注明報廢日期。
8.2.3工程技術部每年初組織制訂所有小區的設備維修、保養、檢修計劃,公司領導審批后下發工程技術部,由工程技術部維修班具體實施保養、檢修并記錄,綜合事務部負責對各工程技術部的設備保養進行檢查。
8.2.4設備監控
工程技術部在保養時發現其部件磨損或電氣老化嚴重,應及時予以更換,綜合事務部在檢查保養情況時如發現類似情況,應責令工程技術部予以更換。
9.0設備的檢定
a.對于電梯,工程技術部應監督電梯分包方進行認真的自檢,并按規定報送政府有關部門檢定。
b.根據設備運行的需要,綜合事務部可隨時作出決定對單臺設備進行檢定。
10.新增設備(機具)的申請、采購、驗證、入庫建帳
10.1申請:按樓宇正常運作或維修需要,由工程技術部申請,填寫《設備(機具)購置申請單》,工程技術部部長簽字后,報公司領導審批,對價值超過壹千元的設備、機具,由綜合事務部組織工程技術部人員進行評議,提出設備的技術指標,報公司領導批準后購置,購置的設備,工程技術部均應建檔,若屬ⅰ、ⅱ級設備,還應報綜合事務部建檔。
10.2采購:
綜合事務部采購人員應對被采購設備的用途、基本要求、質量標準等掌握清楚。購買時應會同機具使用人或申請人共同對設備性能、質量等作鑒定。確認質量優良、性能完全符合要求、使用方法清楚、有合格證書、價格合適才能辦理付款提貨手續。
10.3驗證:
對壹千元以下的設備(機具),購進后,由工程技術部部長組織有關技術人員驗證,在《設備(機具)驗收單》簽字同意后即可辦理入庫;壹千元以上的,由綜合事務部根據設備的說明書或合同規定的技術條件進行驗證,確認合格在《設備(機具)驗收單》上簽字認可后,方可辦理入庫建帳手續。
10.4入庫建帳:建帳規定同6.1。
11.0封存設備的管理:
封存的設備由產權所有單位貯存,報綜合事務部建帳備查。封存地點應是干燥、干凈、安全的室內場所。對于封存的設備,應貼封存標記,重新啟用時增加保養一次。
12.0支持性工具
《設備分類及代碼》
《設備(機具)購置申請單》、《設備(機具)報廢申請單》
《設備外委維修申請單》、《設備(機具)驗收單》
《設備年度檢修計劃表》、《設備保養計劃表》
《設備清單》、《設備檔案卡》
《設備維修記錄表》、《設備保養記錄表》、《設備檢測記錄表》
編制:審核:批準:日期:
第12篇 機電設備維修作業安全規程
1、 目的和范圍
為規范機電設備維修作業,控制作業中產生的風險,保證操作時的安全。
適用于適用于福伊特工業技術服務(上海)有限公司各服務現場。
2、 危險源/環境因素
2.1 觸電造成人員傷害
2.2 壓縮空氣噴射造成人員傷害
2.3 接觸高溫物體介質油品造成人員燙傷
2.4 機械擠、壓、砸、摔造成人員傷害
2.5 有害氣體泄露造成人員傷害
2.6 有害噪音造成人員傷害
2.7 高空跌落造成人員傷害
3、 勞防用品
眼部防護:防護眼鏡(強制)
手部防護:手套
身體防護:工作服、
腳部防護:工作鞋(強制)
呼吸防護:無
聽力防護:耳塞
其他防護:安全帶(高處作業時強制)
4、 機電設備維修安全操作程序
4.1 維修工作前
4.1.1 穿戴好必須的防護勞保用品
4.1.2 用安全警示帶劃定設備維修區域,隔離與維修不相干人員。
4.1.3 將三角警示牌放于需維修設備最明顯部位,使經過的人員知道設備目前狀態。
4.1.4 將設備狀態牌翻到相應顯示狀態,提醒操作區域人員設備目前狀態。
4.1.5 詢問操作人員故障現象,如需要,可觀察運轉情況,判斷討論故障原因。
4.1.6 預估維修任務需要人員數量,合理搭配,準備現場維修需要的工具和資料。
4.1.7 穿戴好必須的防護勞保用品。
4.1.8 如需登高作業,首先要請示相關管理人員,開具登高作業證;準備好安全帶和相關安全勞保用品方可作業。
4.1.9 如果需要使用梯子,最少配備2人在場,專人在梯子下面保護配合。
4.1.10 關機作業前要掛牌上鎖,現場所有參加維修人員都要將鎖掛上,防止誤送電。
4.1.11 特種作業前必須準備好相關保護裝置或勞保用品。
4.1.12 填寫維修前安全檢查單。
4.2 維修工作中
4.2.1 維修過程中,保證各警示標牌、安全警示帶在正確位置。
4.2.2 維護過程中,勞保用品穿戴齊全,保證防護有效。
4.2.3 維護操作流程必須符合相關規范,不準違反相關規定,尤其是登高作業和特種作業。
4.2.4 維護作業需使用正確合理的工具,保證工具使用安全有效。
4.2.5 維修人員在維修過程中應專心,精力集中,不允許嬉戲打鬧,盡量不要做與維修無關的事,保證人身與設備安全。
4.2.6 安裝設備及部件時,不準用手試摸滑動面、轉動部位和用手指試探螺孔
4.2.7 維修人員搭配應合理,配合要默契,設備的拆除、安裝、修理,調整試車或搬運需多人操作時必須有專人指揮,集中思想,互相聯系,密切配合。
4.2.8 保證維修現場5s,安全;不使用的工具要擺放在相應的位置上,拆卸下來的設備零部件擺放在安全區域,保持安全狀態。
4.2.9 用油類(不準用汽油)清洗零件時,禁止煙火。
4.2.10 電氣工具的使用要符合相關標準,方法;要有可靠的接零或接地。
4.2.11 維修過程中產生的費水、費氣、費油、費抹布等對環境有污染的廢物,要集中存放,待維修結束后統一處理。
4.2.12 特殊、貴重工具的使用要嚴格按照說明書要求,避免不必要的損壞。
4.2.13 高空作業必須戴安全帽、系安全帶,工具不準上下丟拋。
4.2.14 維修中發現不確定因數時,要及時查看相關技術資料或詢問有相關經驗的人,弄清楚結構和原理后再拆卸,避免盲目。
4.2.15 維修中發現身體不適,要及時停下并報告相關管理人員,不要硬撐。
4.2.16 如發生人身,設備事故,應保持現場,并報告相關部門。
4.2.17 任何電器設備、線路(包括停用電器設備)未經驗電前一律視為有電,不準用手觸摸。
4.2.18 未經主管領導同意,一律不準帶電操作,在特殊情況下從事高壓、配、變電操作和低壓帶電作業,必須嚴格執行審批和操作監護制度。
4.2.19 電氣作業一般應有兩人一起工作,特別是高處作業和安裝、檢修大型設備不許單獨工作,并要密切配合互相呼應,登高工具要牢靠防滑,嚴禁利用一般起重設備吊運或攀爬腳手架、設備等方式登高。
4.3 維修工作后
4.3.1 解鎖試車前應詳細檢查設備各部件是否符合要求,并檢查好安全防護裝置后,先進行空負荷試車,確認無誤后進行負荷試車。
4.3.2 清潔、整理好工具,放于相應位置。
4.3.3 清理現場,保證現場5s,將收集的廢棄物分類并放到垃圾箱。
4.3.4 收好安全警示帶、三角警示牌和支撐架。
4.3.5 填寫任務清單。
5、應急處理/異常作業
5.1 除上述操作程序外均為異常作業或緊急情況,應及時通知領班和安全員到場;
5.2 人員受傷時應立即搶救傷員并按事故上報流程上報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