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建筑施工電焊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在建筑施工中,電焊作業應用廣泛。進行電焊作業的工人頻繁與有害氣體、金屬蒸汽和粉塵、弧光輻射、高頻電磁場、噪聲和射線等接觸,對自身和他人的健康和安全有極大的危害。如果在設備或操作上存在問題,還有可能引起灼傷、火災、爆炸、觸電、中毒等事故,不僅危害電焊作業人員和其他施工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而且會使生產單位和國家財產遭受重大損失。
一、電弧焊的特點
1.電弧的特點
電焊是利用電能轉換為熱能對金屬進行加熱焊接的方法,電弧焊是熔化焊的一種,它是利用電弧熱,將沿焊縫間隙運動的焊條前端和工件局部熔化,形成的焊縫連接。
電弧是在焊條與工件兩極之間氣體介質中連續放電的現象,也是氣體導電的形式之一。氣體導電現象是在外界高壓電場的作用下,使氣體“電離”而形成的。電弧放電時,電流可達幾百安培以上,但電壓并不高(只有幾十伏)。電弧產生大量熱能,溫度可高達8000℃,與此同時,還會發出強烈的可見光及紫外線、紅外線等輻射線。
2.電焊機的特點
電焊機是電弧的來源所在,它必須滿足引弧的要求及電弧穩定的燃燒以及能方便地調節電流大小等特點。
電源的輸出電壓與電流的關系稱為“外特性”。電焊機外特性曲線為陡降型,即電流為零時,空載電壓為60~80v,只要電弧引燃有電流存在,則電壓就會迅速下降,只要改變電焊機外特性曲線的分布,就能達到調節焊接電流的目的,以滿足焊接不同厚度和不同材質的工件要求。
二、電弧焊的危害因素
1.觸電
操作者接觸電的機會多,如更換焊條、手持焊鉗、調節電流、接觸工件(尤其在管道、容器內作業)與焊接電纜等,若電器發生故障或違反操作規程,就有可能造成觸電事故。
2.塵毒
焊條及焊件在電弧高溫下,將會發生蒸發、凝結和汽化,隨之產生大量煙塵及臭氧、氮氫化物等有害煙塵和有毒氣體,若長時間工作在通風條件差的作業環境中,易使人中毒。
3.輻射
對電弧光中的紫外線、紅外線等輻射,若不注意防護會造成眼睛和皮膚傷害。
4.火災
電弧焊過程中,因焊弧的高溫以及焊機和線路發生故障,或因線路老化、超負荷工作、電纜接頭過熱而引起電火花以及溶渣飛濺等都能構成危險火源。當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時,將會引起火災和爆炸事故。
三、建筑施工電焊機的安裝要求
1.電焊機運到現場或在使用之前,應由主管部門驗收合格,露天放置應穩固并有防雨措施,每臺電焊機有專用的開關箱和一機一閘控制,并由專業電工負責安裝。
2.應采用自動開關控制,不能使用手動開關(如膠蓋閘刀開關)。由于電焊機一般容量比較大,而手動開關的滅弧能力差,接通和斷開電源速度慢,容易發生弧光和相間短路故障,所以安全操作規范中規定,動力線路大于5.5kw時,應使用自動開關控制。
3.電焊機的一次側及二次側都應裝設防觸電保護裝置。
4.一次側的電源線長度不應超過5m。因為一次線相對二次線來講,電壓高、危險性大,所以應當控制其長度盡量短,不拖地,并加防護套管,防止鋼筋等金屬的掛、砸、壓而發生事故。若必須加長時,架設高度應在2.5m以上,并固定牢靠。同時要求線路與電焊機接線柱連接牢固,其上部應有防護罩,防止意外損傷及觸電。
5.按照現場安全用電的要求,電焊機的外殼應做保護接地或接零。
6.為了防止高壓(一次側)竄入低壓(二次側)造成危害,交流焊機二次側應當接地或接零。
四、建筑施工電焊機的安全操作
為了消除電焊機的不安全因素和避免觸電事故的發生,焊工應按下列幾點要求操作電焊機:
1.作業人員
電焊作業屬于特種作業,作業人員必須經專業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特種作業操作證》方準上崗獨立操作,并按規定穿戴絕緣防護用品。
2.電焊鉗
使用合格電焊鉗,能牢固地夾緊焊條,與電纜線連接可靠,這是保證焊鉗不異常發熱的關鍵。焊鉗要有良好的絕緣性能,禁止使用自制簡易焊鉗。
3.焊接電纜
(1)焊接電纜應使用多股細銅線無接頭電纜,與電焊機接線柱采用接線鼻連接壓實,防止隨意纏繞造成的松動、接觸不良、過熱、火花現象。接線柱上應設置防護罩。
(2)焊接電纜長度一般不超過20~30m,過長則會加大導線壓降。
(3)焊接電纜橫過通道時,必須采取加護套、穿管等保護措施。
(4)嚴禁使用腳手架、金屬欄桿、軌道及其他金屬物搭接代替導線使用,防止因接觸不良引起火災和造成觸電事故。
4.焊接不允許超載
電焊機使用過程中不允許超載,否則將會因過熱而燒毀電焊機或造成火災;超載造成絕緣損壞,還可能引起漏電而發生觸電事故。
5.焊接前,應先檢查焊機設備和工具是否安全,如焊機接地及各接線點接觸是否良好,焊接電纜絕緣外套有無破損等。
6.在設備上進行焊接前,應先把設備的接地或接零線拆掉,焊接完后再恢復。
7.進行電焊作業前,應檢查作業環境,清除危險因素和設置監護人員。當附近有其他人員和有關設施時,應采用屏護和安全間隔等,保證作業安全。需在高處焊接作業時,必須掛好安全帶。
8.更換焊條時,焊工應戴絕緣手套。
9.在金屬容器內、金屬結構上及其他狹小工作場所焊接時,觸電的危險性最大,必須采取專門的防護措施。如采用墊橡皮墊,戴皮手套,穿絕緣鞋等,以保障焊工身體與焊件間絕緣。禁止使用簡易無絕緣外殼的電焊鉗。
10.改變焊機接頭,更換焊件需要改接二次回路時,應選擇轉移工作地點、焊機檢修暫停工作或下班等,且必須切斷電源后方可進行操作。
11.焊機應設置在防雨和通風良好的地方。焊接現場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12.交流弧焊機一次側電源線必須絕緣良好,不得隨地拖拉,長度應不大于5m,進線處必須設置防護罩。
13.焊機二次接線宜采用yhs型橡皮護套、銅芯多股軟電纜,電纜的長度應不大于30m。
14.根據施工需要,電焊機宜按區域或標高層集中設置,并應編號。
15.布置在室外的電焊機應設置在干燥場所,并設棚遮蔽。
16.電焊機的外殼應可靠接地,不得多臺串聯接地。
17.電焊機各線卷對電焊機外殼的熱態絕緣電阻值不得小于0.4mω。
18.電焊機的裸露導電部分和轉動部分應裝安全保護罩,直流電焊機的調節器被拆下后,機殼上露出的孔洞應加設保護罩。
19.電焊機的電源開關應單獨設置,直流電焊機的電源應采用啟動器控制。
----摘自《勞動保護》2005年第1期
第2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中小型機械
1. 卷 揚 機
1. 1卷揚機司機必須經專業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作業,并應專人專機。
1. 2卷揚機安裝的位置必須選擇視線良好,遠離危險作業區域的地點。卷揚機距第一導向輪(地輪)的水平距離應在15m左右。“從卷筒中心線到第一導向輪的距離,帶槽卷筒應大于卷筒寬度的15倍,無槽卷筒應大于卷筒寬度的20倍。鋼絲繩在卷筒中間位置時,滑輪的位置應與卷筒中心垂直”。導向滑輪不得用開口拉板(俗稱開口葫蘆)。
1. 3卷揚機后面應埋設地錨與卷揚機底座用鋼絲繩拴牢,并應在底座前面打樁。
1. 4卷筒上的鋼絲繩應排列整齊,應至少保留3~5圈。導向滑輪至卷揚機卷筒的鋼絲繩,凡經過通道處必須遮護。
1. 5卷揚機安裝完畢必須按標準進行檢驗,并進行空載、動載、超載試驗:
(1) 空載試驗:即不加荷載,按操作中各種動作反復進行,并試驗安全防護裝置靈敏可靠。
(2) 動載試驗:即按規定的最大載荷進行動作運行。
(3) 超載試驗:一般在第一次使用前,或經大修后按額定載荷的110%~125%逐漸加荷進行。
1. 6每日班前應對卷揚機、鋼絲繩、地錨、地輪等進行檢查,確認無誤后,試空車運行,合格后方可正式作業。
1. 7卷揚機在運行中,操作人員(司機)不得擅離崗位。
1. 8卷揚機司機必須聽視信號,當信號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時,必須停機待信號明確后方可繼續作業。
1. 9吊物在空中停留時,除用制動器外并應用棘輪保險卡牢。作業中如遇突然停電必須先切斷電源,然后按動剎車慢慢地放松,將吊物勻速緩緩地放至地面。
1. 10保養設備必須在停機后進行,嚴禁在運轉中進行維修保養或加油。
1. 11夜間作業,必須有足夠的照明裝置。
1. 12卷揚機不得超吊或拖拉超過額定重量的物件。
1. 13司機離開時,必須切斷電源,鎖好閘箱。
2. 混凝土攪拌機
2. 1混凝土攪拌機的操作人員(司機)必須經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嚴禁非司機操作。
2. 2混凝土攪拌機安裝必須平穩牢固,輪胎應卸下保存(長期使用),并應搭設防雨、防砸的保溫工作棚。操作臺應保持整潔,棚內設給水設施,棚外應設沉淀池,必須排水暢通,并應裝設除塵設備。
2. 3每日必須進行班前、班中、班后“三檢制”,其檢查內容:
(1) 每日上班前應檢查機棚內環境和機械是否有障礙物。檢查鋼絲繩、離合器、制動器和安全防護裝置應靈敏可靠,軌道滑輪良好正常,機身平穩,確認無誤方可合閘試車。經2~3min運轉,滾筒轉動平穩,不跳動、不跑偏、無異常聲響后,方可正式操作。
(2) 班中司機不得擅離崗位。應隨時觀察發現不正常現象或異常音響,應將攪拌筒內存料放出。停機拉閘斷電(掛有人操作,嚴禁合閘警示牌)后進行檢查修理。
(3) 班后應將機械內外刷干凈,并將料斗升起,掛牢雙保險鉤后,拉閘斷電并鎖好電箱門。
2. 4攪拌機不得超負荷使用。運轉中嚴禁維修保養,嚴禁用工具伸入攪拌機內扒料。若遇中途停電時,必須將料卸出。
2. 5強制式攪拌機的骨料必須按規定粒徑的允許值供料,嚴禁使用超大骨料。
2. 6砂堆板結需要搗松時,必須兩人,一人操作,一人監護,必須站在安全穩妥的地方,并有安全措施。嚴禁盲目冒險作業。
2. 7機械運轉中,嚴禁將頭或手伸入料斗與機架之間查看或探摸等作業。
2. 8料斗提升時,嚴禁在料斗下操和或穿行。清理斗坑時,必須將料斗掛牢雙保險鉤后方可清理。
2. 9冬季停機后,必須將水泵及貯水罐中的水放凈。
2. 10運輸攪拌機應辦理通行證,按規定速度行駛,牽引時一般不得超過20kw/h。人力轉移時,上下坡時應前轉向、后制動,設專人指揮,密切配合,協調一致。
3. 混凝土泵送設備
3. 1混凝土輸送泵車
(1) 混凝土泵車應停放在平整堅實的地方,支腿底部應用墊木支架平穩。臂架轉動范圍內不得有障礙物。嚴禁在高壓輸電線路下作業。
(2) 作業前應進行以下檢查:
① 攪拌機構工作正常,傳動機構應動作準確。
② 輸送管無裂紋、損壞、變形、輸送管道磨損應在規定范圍內。
③ 管道連接處應密封良好。
④ 料斗篩網完好。
⑤ 液壓系統應工作正常。
⑥ 儀表、信號指示燈齊全完好,各種手動閥動作靈活、定位可靠。
(3) 作業中嚴禁接長輸送管和軟管。軟管不得在地面拖行。
(4) 作業中應嚴格按順序打開臂架。風力大于六級(含六級)時嚴禁作業。
(5) 嚴禁用臂架作起重工具。
(6) 泵送作業中,操作者應注意觀察施工作業區域和設備的工作狀態。臂架工作范圍內不得有人員停留。
(7) 作業中嚴禁扳動液壓支腿控制閥,如發現車體傾斜或其他不正常現象時,應立即停止作業,收回臂架檢查,待排除故障后再繼續作業。
(8) 泵送作業時,嚴禁跨越攪拌料斗。
(9) 排除管道堵塞時,應疏散周圍的人員。拆卸管道清洗前應采取反抽方法,清除輸送管道內的壓力,拆卸時嚴禁管口對人。
(10) 作業時不得取下料斗格柵網和其他安全裝置。不得攀登和騎壓輸送管道,不得把手伸入閥體內,泵送時嚴禁拆卸管道。
(11) 清洗管道時,作業人員應離開管道出口和彎管接頭處。如用壓縮空氣清洗管道時,管道出口處10m內不得有人員和設備。
3. 2牽引式混凝土輸送泵
(1) 混凝土輸送泵應安放在堅實平整的地面,放下支腿,將機身安放平穩。
(2) 作業前應進行檢查,確認電氣設備和儀表正常,各部位開關按鈕、手柄都在正確位置,機械部分各緊固點牢固、可靠,鏈條和皮帶松緊度符合規定要求,傳動部位運轉正常。
(3) 混凝土輸送泵管接頭應密封嚴緊,管卡應連接牢固。垂直管前應不少于10m帶逆止閥的水平管,嚴禁將垂直管直接接在混凝土輸送泵的輸出口。
(4) 疏通堵塞管道時,應疏散周圍人員。拆卸管道清洗前應采取反抽方法,清除輸送管道的壓力。拆卸時嚴禁管口對人。
(5) 作業時不得取下料斗格柵網和其他安全裝置。不得攀登和騎壓輸送管道,不得把手伸入閥體內工作,嚴禁在泵送時拆卸管道。
(6) 清洗管道時,操作人員應離開管道出口和彎管接頭處。如用壓縮空氣清洗管道時,管道出口處10m內不得有人和設備。
(7) 作業后,將液壓系統卸壓,將全部控制開關回到原始位置。
3. 3混凝土攪拌運輸車
(1) 作業前必須進行檢查,確認轉向、制動、燈光、信號系統靈敏有效,攪拌運輸車滾筒和溜槽無裂紋和嚴重損傷,攪拌葉片磨損在正常范圍內,底盤和副車架之間的u形螺栓連接良好。
(2) 了解施工要求和現場情況。選擇行車路線和停車地點。
(3) 在社會道路上行駛必須遵守交通規則。轉彎半徑應符合使用說明書的要求,時速不大于15km。進站時速不大于5km。
(4) 作業時,嚴禁用手觸摸旋轉的滾筒和滾輪。
(5) 倒車卸料時,必須服從指揮,注意周圍人員,發現異常立即停車。
(6) 嚴禁在高壓線下進行清洗作業。
3. 4混凝土噴射機
(1) 作業前應進行檢查,輸送管道不得泄漏和折彎,管道連接處應堅固在密封,敷設的管道應有保護措施。
(2) 作業時,應先送壓縮空氣,確認電動機旋轉方向正確后,方可向噴射機內加料。
(3) 作業過程中,混凝土噴射機噴嘴前及左右5m范圍內不得有人,作業間歇時,噴嘴不得對人。
(4) 輸送管發生堵塞時,排除故障前必須停機。
4. 灰漿攪拌機
4. 1灰漿攪拌機操作人員(司機)應遵守本規程36.2.1條規定執行。
4. 2灰漿攪拌機的安裝應平穩牢固,行走輪應架懸,機座應墊高出地面。在建筑物附近安裝應搭設防砸、防雨棚。
4. 3作業前檢查電氣設備、漏電保護器和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護;傳動部分、安全防護裝置齊全有效,確認無異常后方可試運轉。
4. 4操作時先起動,待運轉正常后,方可加料和水進行攪拌,不得先加足料后再起勁。沙子應過篩,投料嚴禁超量。
4. 5加料時使用工具應高于攪拌葉,嚴禁運轉中把工具伸進攪拌筒內扒料。
4. 6攪拌筒內落入大的雜物時,必須停機后再檢查,嚴禁運轉中伸手去撿撈。
4. 7運轉中嚴禁維修保養,發現卡住或異常時,應停機拉閘斷電后再排除故障。
4. 8作業完畢,必須切斷電源,拔去電源插頭(銷),并用水將灰漿攪拌機內外清洗干凈(清洗時嚴禁電氣設備進水)方可離開。
5. 機動翻斗車
5. 1現場內行駛機動車輛的駕駛作業人員,必須經專業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作業。未經交通部門考試發證的嚴禁上公路行駛。
5. 2作業前檢查燃油、潤滑油、冷卻水應充足,變速桿應在空擋位置,氣溫低時應加熱水預熱。
5. 3發動后應空轉5~10min,待水溫升到40℃以上時方可一擋起步,嚴禁二擋起步和將油門猛踩到底的操作。
5. 4開車時精神要集中,行駛不準載人、不準吸煙、打鬧玩笑。睡眠不足和酒后嚴禁作業。
5. 5運輸構件寬度不得超過車寬,高度不得超過1.5m(從地面算起)。運輸混凝土時,混凝土的平面應低于斗口10cm;運磚時,高度不得超過斗平面,嚴禁超載行駛。
5. 6雨雪天氣,夜間應低速行駛,下坡時嚴禁空擋滑行和下25°以上陡坡。
5. 7在坑槽邊緣倒料時,必須在距0.8~1m處設置安全擋掩(20cm×20cm的木方)。車在距離坑槽10m處即應減速至安全擋掩處倒料,嚴禁騎溝倒料。
5. 8翻斗車上坡道(馬道)時,坡道應平整,寬度不得小于2.3m以上,兩側設置防護欄桿,必須經檢查驗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5. 9檢修或班后刷車時,必須熄火并拉好手制動。
6. 硅式打夯機
6. 1每臺夯機的電機必須是加強絕緣或雙重絕緣電機,并裝有漏電保護裝置。
6. 2夯機操作開關必須使用定向開關,并保證動作靈敏,且進線口必須加膠圈。每臺夯機必須單獨使用閘具或插座。電源線和零(地)線與定向開關,電機接線柱連接處
必須加接線端子與之緊固。
6. 3必須使用四芯膠套電纜線。電纜線在通過操作開關線口之前應與夯機機身用卡子固定。電源開關至電機段的電纜線應穿管固定敷設,夯機的電纜不得長于50m。
6. 4夯機的操作手柄必須加裝絕緣材料。
6. 5每班前必須對夯機進行以下檢查:
(1) 各部電氣部件的絕緣及靈敏程度,零線是否完好。
(2) 偏心塊連接是否牢固,大皮帶輪及固定套是否有軸向竄動現象。
(3) 電纜線是否有扭結、破裂、折損等可能造成漏電的現象。
(4) 整體結構是否有開焊和嚴重變形現象。
6. 6每臺夯機應設兩名操作人員。一人操作夯機,一人隨機整理電線。操作人員均必須戴絕緣手套和穿膠鞋。
6. 7操作夯機者應先根據現場情況和工作要求確定行夯路線,操作時按行夯路線隨夯機直線行走。嚴禁強行推進、后拉、按壓手柄、強行猛拐彎或撒把不扶,任夯機自由行走。
6. 8隨機整理電線者應隨時將電纜整理通順,盤圈送行,并應與夯機保持3~4m的余量,發現電纜線有扭結纏繞、破裂及漏電現象,應及時切斷電源,停止作業。
6. 9夯機作業前方2m內不得有人。多臺夯機同時作業時,其并列間距不得小于5m,縱列距不得小于10m。
6. 10夯機不得打凍土、堅石、混有磚石碎塊的雜土以及一邊偏硬的回填土。在邊坡作業時應注意保持夯機平穩,防止夯機翻倒墜夯。
6. 11經常保持機身整治。托盤內落入石塊、雜物、積土較多或底部粘土過多,出現啃土現象時,必須停機清除,嚴禁在運轉中清除。
6. 12搬運夯機時,應切斷電源,并將電線盤好,夯頭綁住。往坑槽下運送時,應用繩索送,嚴禁推、扔夯機。
6. 13停止操作時,應切斷電源,鎖好電源閘箱。
6. 14夯機用后必須妥善保管,應遮蓋防雨布,并將其底部墊高。
7. 水 泵
7. 1作業前應進行檢查,泵座應穩固。水泵應按規定裝設漏電保護裝置。
7. 2運轉中出現故障時應立即切斷電源,排除故障后方可再次合閘開機。檢修必須由專職電工進行。
7. 3夜間作業時,工作區應有充足照明。
7. 4水泵運轉中嚴禁從泵上跨越。升降吸水管時,操作人員必須站在有護欄的平臺上。
7. 5提升或下降潛水泵時必須切斷電源,使用絕緣材料,嚴禁提拉電纜。
7. 6潛水泵必須做好保護接零并裝設漏電保護裝置。潛水泵工作水域30m內不得有人畜進入。
7. 7作業后,應將電源關閉,將水泵安放妥善。
8. 倒 鏈
8. 1使用前應檢查吊架、吊鉤、鏈條、輪軸、鏈盤等部件,如發現有銹蝕、裂紋、損傷、變形、扭曲、傳動部分不靈活等,嚴禁使用。
8. 2使用的鏈葫蘆,嚴禁超載,外殼上應有額定噸位標記。氣溫在-10℃以下,不得超過其額定起重量的一半。
8. 3使用時,先倒松鏈條,掛好起吊物體,慢慢拉動牽引鏈條,待起重鏈條受力后,再檢查齒輪嚙合及自鎖裝置的工作狀況,確認無誤后方可繼續起重作業。
8. 4拉動鏈條時,應均勻緩進,并與鏈輪盤方向一致,不得斜向拽動,拉動鏈條只許一人操作,嚴禁二人以上猛拉。操作時嚴禁站在倒鏈的正下方。
8. 5齒輪應經常加油潤滑。應經常檢查棘爪、棘爪彈簧和齒輪的技術狀況,防止制動失靈。
8. 6重物需在空間停留時間較長時,必須將小鏈拴在大鏈上。
8. 7起重時如需在建筑物構件上拴掛倒鏈葫蘆,必須經技術負責人負荷量計算,確認安全方可進行作業。
8. 8倒鏈使用完畢后,應拆卸清洗干凈,重新上好潤滑油,并安裝好送倉庫妥善保管,防止鏈條銹蝕。
第3篇 建筑施工企業現場應急措施規程
一、現場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及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
a:坍塌事故(基坑作業、模板安裝拆除作業)
b:傾覆事故(腳手架搭拆、塔吊裝拆作業)
c:物體打擊事故
d:機械傷害
e:觸電事故
f:環境污染事件
g:高空墜落事故
h:火災
i:施工中挖斷水、電、通信光纜、煤氣管道
j:食物中毒、傳染疾病
二、應急準備和響應組織準備
1、目的:
為了保護本企業從業人員在經營活動中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證本企業在出現生產安全事故時,能夠及時進行應急救援,從而最大限度地降低生產安全事故給本企業及本企業員工所造成的損失,成立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小組。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項目及個人。
3、責 任:
3.1本項目建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
部門及職務 工作職責 備 注
項目經理 主持全面工作 領導小組組長
技術負責人 應急救援協調指揮工作 領導小組副組長
主管工長 參與應急救援實施工作 領導小組組員
安全工長 參與應急救援實施工作 領導小組組員
施工員 參與應急救援實施工作 領導小組組員
施工員 參與應急救援實施工作 領導小組組員
施工員 安全生產及救援資金保障 領導小組組員
4、施工現場生產安全應急救援小組
負責人 工作職責 備注
項目經理 主持施工現場全面工作 組 長
現場技術負責人或主辦工長 負責組織應急救援協調指揮工作 副組長
安全員 負責應急救援實施工作 組 員
施工員、質檢員、材料員等 參與應急救援實施工作 組員
5、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成員經培訓,掌握并且具備現場救援救護的基本技能,施工現場生產安全應急救援小組必須配備相應的急救器材和設備。小組每年進行1-2次應急救援演習和對急救器材設備的日常維修、保養,從而保證應急救援時正常運轉。
6、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程序:
公司及工地建立安全值班制度,設值班電話并保證24小時輪流值班。
如發生產安全事故立即上報,具體上報程序如下:
現場第一發現人——現場值班人員——現場應急救援小組組長——公司值班人員——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小組——向上級部門報告。
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應急救援組織立即啟動如下應急救援程序:
現場發現人:向現場值班人員報告。
現場值班人員:控制事態保護現場組織搶救,疏導人員。
現場應急救援小組組長:組織組員進行現場急救,組織車輛保證道路暢通,送往最近醫院。
公司值班人員 :了解事故及傷亡人員情況。
公司生產安全應急救援小組:了解事故及傷亡人員簡況及采取的措施,成立生產安全事故臨時指揮小組,進行善后處理,開展事故調查,預防事故發生措施的落實,并上報上級部門。
7、應急救援小組職責:
(1)組織檢查各施工現場及其它生產部門的安全隱患,落實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貫徹執行各項安全防范措施及各種安全管理制度。
(2)進行教育培訓,使小組成員掌握應急救援的基本常識,同時具備安全生產管理相應的素質水平,小組成員定期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提高職工安全生產技能和安全生產素質。
(3)制定生產安全應急救援預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并組織實施,確定企業和現場的安全防范和應急救援重點,有針對性的進行檢查、驗收、監控和危險預測。
三、施工現場的應急處理設備和設施管理
(一)應急電話
1.應急電話的安裝要求
工地應安裝電話,無條件安裝電話的工地應配置移動電話。電話可安裝于辦公室、值班室、警衛室內。在室外附近張貼119電話的安全提示標志,以便現場人員都了解,在應急時能快捷地找到電話撥打報警求救。電話一般應放在室內臨現場通道的窗扇附近,電話機旁應張貼常用緊急查詢電話和工地主要負責人和上級單位的聯絡電話,以便在節假日、夜間等情況下使用。有緊急情況無法開鎖時,可擊碎窗玻璃,便可以向有關部門、單位、人員撥打電話報警求救。
2.應急電話的正確使用
為合理安排施工,事先撥打氣象專用電話,了解氣候情況撥打電話121,掌握近期和中長期氣候,以便采取針對性措施組織施工,既有利于生產又有利于工程的質量和安全。工傷事故現場重病人搶救應撥打120救護電話,請醫療單位急救。火警、火災事故應撥打119火警電話,請消防部門急救。發生搶劫、偷盜、斗毆等情況應撥打報警電話110,向公安部門報警。煤氣管道設備急修,自來水報修、供電報修,以及向上級單位匯報情況爭取支持,都可以通過應急電話達到方便快捷的目的。在施工過程中保證通訊的暢通,以及正確利用好電話通訊工具,可以為現場事故應急處理發揮很大作用。
3.電話報救須知
火警:119 醫療急救:120 匪警:110
3.1撥打電話時要盡量說清楚以下幾件事:
(1)說明傷情(病情、火情、案情)和已經采取了些什么措施,以便讓救護人員事先做好急救的準備。
(2)講清楚傷者(事故)發生在什么地方,什么路幾號、靠近什么路口、附近有什么特征。
(3)說明報救者單位、姓名(或事故地)的電話或傳呼機或傳呼電話號碼以便救護車(消防車、警車)找不到所報地方時,隨時通過電話通訊聯系。基本打完報救電話后,應問接報人員還有什么問題不清楚,如無問題才能掛斷電話。通完電話后,應派人在現場外等候接應救護車,同時把救護車進工地現場的路上障礙及時予以清除,以利救護車到達后,能及時進行搶救。
3.2急救箱
3.2.1急救箱的配備
急救箱的配備應以簡單和適用為原則,保證現場急救的基本需要,并可根據不同情況予以增減,定期檢查補充,確保隨時可供急救使用。
(1)器械敷料類
消毒注射器(或一次性針筒)、靜脈輔液器、心內注射針頭兩個、血壓計、聽診器、體溫計、氣管切開用具(包括大、小銀制氣管套管)張口器及舌鉗、針灸針、止血帶、止血鉗、(大、小)剪刀、手術刀、氧氣瓶(便攜式)及流量計、無菌橡皮手套、無菌敷料、棉球、棉簽、三角巾、繃帶、膠布、夾板、別針、手電筒(電池)、保險刀、繃帶、鑷子、病史記錄、處方。
(2)藥物
腎上腺素、異丙基腎上素、阿托品、毒毛旋花子苷水、慢心律、異搏定、硝酸甘油、亞硝酸戊烷、西地蘭、氨茶堿、洛貝林回蘇靈*、尼可剎米、安定、異戊巴比妥鈉、苯妥英鈉、碳酸氫鈉、乳酸鈉、10%葡萄糖酸鈣、維生素、止血敏、安洛血、10%葡萄糖、25%葡萄糖、生理鹽水、氨水、乙醚、酒精、碘酒、0.1%新吉爾滅酊、高錳酸鉀等。
3.2.2急救箱使用注意事項
(1)有專人保管,但不要上鎖。
(2)定期更換超過消毒期的敷料和過期藥品,每次急救后要及時補充。
(3)放置在合適的位置,使現場人員都知道。
(三)其他應急設備和設施
由于在現場經常會出現一些不安全情況,甚至發生事故,或因采光和照明情況不好,在應急處理時就需配備應急照明,如可充電工作燈、電筒、油燈等設備。
由于現場有危險情況,在應急處理時就需有用于危險區域隔離的警戒帶、各類安全禁止、警告、指令、提示標志牌。
有時為了安全逃生、救生需要,還必須配置安全帶、安全繩、擔架等專用應急設備和設施工具。
第4篇 建筑安裝分項工程施工工藝規程四
建筑安裝分項工程施工工藝規程(四)
第七節 應注意的問題
2.7.1技術質量
1.柱基標高調整,建議采用螺栓微調方法,重點保證鋼牛腿頂部標高值。
2.鋼柱、吊車梁、鋼屋架(門式剛架、立體拱桁架)的垂偏值,在允許偏差值以內。
3.鋼柱采用無纜風校正時,要防止初偏值過大,柱傾倒造成事故。
2.7.2安全措施
1.根據工程特點,在施工以前要對吊裝用的機械設備和索具、工具進行檢查,如不符合安全規定不得使用。
2.現場用電必須嚴格執行gb50194-93、jgj46-88等的規定,電工須持證上崗。
3.起重機的行駛路線必須堅實可靠,起重機不得停置在斜坡上工作,也不允許兩個履帶板一高一低。
4.嚴禁超載吊裝,歪拉斜吊;要盡量避免滿負荷行駛,構件擺動越大,超負荷就越多,就可能發生事故。雙機抬吊各起重機荷載,不允許大于額定起重能力的80%.
5.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高空作業必須戴安全帶,穿防滑鞋。
6.吊裝作業時必須統一號令,明確指揮,密切配合。
7.高空操作人員使用的工具及安裝用的零部件,應放入隨身佩帶的工具帶內,不可隨便向下丟擲。
8.鋼構件應堆放整齊牢固,防止構件失穩傷人。
9.要搞好防火工作,氧氣、乙炔要按規定存放使用。電焊、氣割時要注意周圍環境有無易燃物品后再進行工作,嚴防火災發生。氧氣瓶、乙炔瓶應分開存放,使用時要保持安全距離,安全距離應大于10m.
10.在施工以前應對高空作業人員進行身體檢查,對患有不宜高空作業疾病(心臟病、高血壓、貧血等)的人員不得安排高空作業。
11.做好防暑降溫、防寒保暖和職工勞動保護工作,合理調整工作時間,合理發放勞動用品。
12.雨雪天氣盡量不要進行高空作業,如需高空作業則必須采取必要的防滑、防寒和防凍措施。遇6級以上強風、濃霧等惡劣天氣,不得進行露天攀登和懸空高處作業。
13.施工前應與當地氣象部門聯系,了解施工期的氣象資料,提前做好防臺風、防雨、防凍、防寒、防高溫等措施。
14.基坑周邊、無外腳手架的屋面、梁、吊車梁、拼裝平臺、柱頂工作平臺等處應設臨邊防護欄桿。
15.對各種使人和物有墜落危險或危及人身安全的洞口,必須設置防護欄桿,必要時鋪設安全網。
16.施工時盡量避免交叉作業,如不得不交叉作業時,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層作業的位置必須處于依上層高度確定的可能墜落范圍之外,不符合上述條件的應設置安全防護層。
第三章 多層與高層鋼結構安裝施工工藝
適用范圍:鋼結構工程質量的好壞,除材料合格、制作精度高外,還要依靠合理安裝工藝。
多層及高層鋼結構工程:根據結構平面選擇適當的位置,先做樣板間成穩定結構,采用“節間綜合法”:鋼柱→柱間支撐(或剪力墻)→鋼梁(主、次梁、隅撐)、由樣板間向四周發展,或采用“分件流水法”安裝。
第一節 材料要求
3.1.1一般要求
1.在多層與高層鋼結構現場施工中,安裝用的材料,如焊接材料、高強度螺栓、壓型鋼板、栓釘等應符合現行國家產品標準和設計要求。以及co2、c2h2、o2等應符合焊接規程的要求。
2.多層與高層建筑鋼結構的鋼材,主要采用q235的碳素結構鋼和q345的低合金高強度結構鋼。其質量標準應分別符合我國現行國家標準《碳素結構鋼》gb700和《低合金高強度結構鋼》gb/t1591的規定。當有可靠根據時,可采用其它牌號的鋼材。當設計文件采用其它牌號的結構鋼時,應符合相對應的現行國家標準。
3.品種規格
鋼型材有熱軋成型的鋼板和型鋼,以及冷彎成型的薄壁型鋼。
熱軋鋼板有:薄鋼板(厚度為0.35~4mm)、厚鋼板(厚度為4.5~6.0mm)、超厚鋼板(厚度>60mm),還有扁鋼(厚度為4~60mm、寬度為30~200mm,比鋼板寬度小)。
熱軋型鋼有:角鋼、工字鋼、槽鋼、鋼管等其它新型型鋼。角鋼分等邊和不等邊兩種。工字鋼有:普通工字鋼、輕型工字鋼和寬翼緣工字鋼,其中寬翼緣工字鋼在我國也稱“h”型鋼。槽鋼分普通槽鋼和輕型槽鋼。鋼管有無縫鋼管和焊接鋼管。
鋼板和型鋼表面允許有不妨礙檢查表面缺陷的薄層氧化鐵皮、鐵銹、由于壓入氧化鐵皮脫落引起的不顯著的粗燥和劃痕、軋輥造成的網紋和其他局部缺陷,但凹凸度不得超過厚度負公差的一半。對低合金鋼板和型鋼的厚度還應保證不低于允許最小厚度。
鋼板和型鋼表面缺陷不允許采用焊補和堵塞處理,應用鑿子或砂輪清理。清理處應平緩無棱角,清理深度不得超過鋼板厚度負偏差的范圍,對低合金鋼還應保證不薄于其允許的最小厚度。
4.厚度方向性能鋼板
隨著多層與高層鋼結構的蓬勃發展,焊接結構使用的鋼板厚度有所增加,對鋼材材性要求提出了新的內容--要求鋼板在厚度方向有良好的抗層狀撕裂性能,因而出現了新的鋼材--厚度方向性能鋼板。國家標準《厚度方向性能鋼板》gb5313-85有這方面的專用規定。
3.1.2現場安裝的材料準備
1.根據施工圖,測算各主耗材料(如焊條、焊絲等)的數量,作好定貨安排,確定進廠時間。
2.各施工工序所需臨時支撐、鋼結構拼裝平臺、腳手架支撐、安全防護、環境保護器材數量確認后,安排進廠制作及搭設。
3.根據現場施工安排,編制鋼結構件進廠計劃,安排制作、運輸計劃。對于特殊構件的運輸,如放射性、腐蝕性等的,要作好相應的措施,并到當地的公安、消防部門登記;如超重、超長、超寬的構件,還應規定好吊耳的設置,并標出重心位置。
第二節 主要機具
在多層與高層鋼結構施工中。常用主要機具有:塔式起重機、汽車式起重機、履帶式起重機、交直流電焊機、co2氣體保護焊機、空壓機、碳弧氣刨、砂輪機、超聲波探傷儀、磁粉探傷、著色探傷、焊縫檢查量規、大六角頭和扭剪型高強度螺栓扳手、高強度螺栓初擰電動扳手、栓釘機、千斤頂、葫蘆、卷揚機、滑車及滑車組、鋼絲繩、索具、經緯儀、水準儀、全站儀等。
第三節 作業條件
3.3.1參加圖紙會審,與業主、設計、監理充分溝通,確定鋼結構各節點、構件分節細節及工廠制作圖已完畢。
3.3.2根據結構深化圖紙,驗算鋼結構框架安裝時構件受力情況,科學地預計其可能的變形情況,并采取相應合理的技術措施來保證鋼結構安裝的順利進行。
3.3.3各專項工種施工工藝確定,編制具體的吊裝方案、測量監控方案、焊接及無損檢測方案、高強度螺栓施工方案、塔吊裝拆方案、臨時用電用水方案、質量安全環保方案審核完成。
3.3.4組織必要工藝試驗,如焊接工藝試驗、壓型鋼板施工及栓釘焊接檢測工藝試驗。尤其是對新工藝、新材料,要做好工藝試驗,作為指導生產的依據。對于栓釘焊接工藝試驗,根據栓釘的直徑、長度及是穿透壓型鋼板焊還是直接打在鋼梁等支撐點上的栓釘焊接,要做相應的電流大小、通電時間長短的調試。對于高強度螺栓,要做好高強度螺栓連接副和抗滑移系數的檢測合格。
3.3.5對土建單位做的鋼筋混凝土基礎進行測量技術復核,如軸線、標高。如螺栓預埋是鋼結構施工前由土建單位已完成的,還需復核每個螺栓的軸線、標高,對超過規范要求的,必須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已完成。
3.3.6對現場周邊交通狀況進行調查,確定大型設備及鋼構件進廠路線。
3.3.7施工臨時用電用水鋪設到位。
3.3.8勞動力進場
所有生產工人都要進行上崗前培訓,取得相應資質的上崗證書,做到持證上崗。尤其是焊工、起重工、塔吊操作工、塔吊指揮工等特殊工種。
3.3.9施工機具安裝調試驗收合格。
3.3.10構件進場:按吊裝進度計劃配套進廠,運至現場指定地點,構件進廠驗收檢查。
3.3.11對周邊的相關部門進行協調,如治安、交通、綠化、環保、文保、電力、氣象等。并到當地的氣象部門去了解以往年份每天的氣象資料,做好防臺風、防雨、防凍、防寒、防高溫等措施。
第四節 操作工藝
3.4.1工藝流程
(圖見附件)
3.4.2操作工藝
1.鋼結構吊裝順序
多層與高層鋼結構吊裝一般需劃分吊裝作業區域,鋼結構吊裝按劃分的區域,平行順序同時進行。當一片區吊裝完畢后,即進行測量、校正、高強度螺栓初擰等工序,待幾個片區安裝完畢后,對整體再進行測量、校正、高強度螺栓終擰、焊接。焊后復測完,接著進行下一節鋼柱的吊裝。并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進行本層壓型鋼板吊放和部分鋪設工作等。
2.螺栓預埋
螺栓預埋很關鍵,柱位置的準確性取決于預埋螺栓位置的準確性。預埋螺栓標高偏差控制在+5mm以內,定位軸線的偏差控制在±2mm。
3.鋼柱安裝工藝
第一節鋼柱吊裝
1)吊點設置:
吊點位置及吊點數,根據鋼柱形狀、斷面、長度、起重機性能等具體情況確定。
一般鋼柱彈性和剛性都很好,吊點采用一點正吊。吊點設置在柱頂處,柱身豎直,吊點通過柱重心位置,易于起吊、對線、校正。
2)起吊方法
(1)多層與高層鋼結構工程中,鋼柱一般采用單機起吊,對于特殊或超重的構件,也可采取雙機抬吊,雙機抬吊應注意的事項:①盡量選用同類型起重機;②根據起重機能力,對起吊點進行荷載分配;③各起重機的荷載不宜超過其相應起重能力的80%;④在操作過程中,要互相配合,動作協調,如采用鐵扁擔起吊,盡量使鐵扁擔保持平衡,傾斜角度小,以防一臺起重機失重而使另一臺起重機超載,造成安全事故;⑤信號指揮,分指揮必須聽從總指揮。
(2)起吊時鋼柱必須垂直,盡量做到回轉扶直,根部不拖。起吊回轉過程中應注意避免同其他已吊好的構件相碰撞,吊索應有一定的有效高度。
(3)第一節鋼柱是安裝在柱基上的,鋼柱安裝前應將登高爬梯和掛籃等掛設在鋼柱預定位置并綁扎牢固,起吊就位后臨時固定地腳螺栓,校正垂直度。鋼柱兩側裝有臨時固定用的連接板,上節鋼柱對準下節鋼柱柱頂中心線后,即用螺栓固定連接板做臨時固定。
(4)鋼柱安裝到位,對準軸線,必須等地腳螺栓固定后才能松開吊索。
3)鋼柱校正
鋼柱校正要做三件工作:柱基標高調整,柱基軸線調整,柱身垂直度校正。
(1)柱基標高調整
放上鋼柱后,利用柱底板下的螺母或標高調整塊控制鋼柱的標高(因為有些鋼柱過重,螺栓和螺母無法承受其重量,故柱底板下需加設標高調整塊--鋼板調整標高),精度可達到±1mm以內。柱底板下預留的空隙,可以用高強度、微膨脹、無收縮沙漿以捻漿法填實。如圖3.4.2.1所示。當使用螺母作為調整柱底板標高時,應對地腳螺栓的強度和剛度進行計算。
現在有很多高層鋼結構地下室部分鋼柱是勁性鋼柱,鋼柱的周圍都布滿了鋼筋,調整標高和軸線時,都要適當地將鋼筋梳理開,才能進行,工作起來較困難些。
第5篇 建筑安裝工人操作規程頂管施工
第1條 頂管前,應查明頂管沿線地下障礙物的情況。對管道穿越地段的上部房屋、橋梁等結構物,必須采取安全措施。
第2條 頂管后座安裝時,如發現后背墻面不平或頂進時枕木壓縮不均勻,必須調整加固,方可頂進。
第3條 吊裝頂鐵或鋼管時,嚴禁在扒桿回轉半徑內停留。往工作坑內下管時,應穿保險鋼絲繩,并緩慢地將管子送入導軌就位,防止滑脫墜落。
第4條 在拼接管段前或因故障停頓時,應加強聯系,及時通知工具管頭部操作人員停止沖泥出土,防止由于沖吸過多造成塌方。在長距離頂進過程中,應加強通風。
第5條 當吸泥蓮蓬頭堵塞、水力機械失效等原因,需要打開胸板上的清石孔進行處理時,必須采取防止冒頂塌方的安全措施。
第6條 管子的頂進或停止,應以工具管頭部發信號為準。遇到頂進系統發生故障,應發信號給工具管頭部的操作人員,引起注意。
第7條 頂進過程中,不得站在頂鐵兩側操作,以防發生崩鐵傷人事故。
第8條 工具管中的糾偏千斤頂,應絕緣良好。操作電動高壓油泵應戴絕緣手套。
第6篇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檢查十查規程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可以總結為“10查”:①查安全思想、②查安全責任、③查安全制度、④查安全措施、⑤查安全防護、⑥查設備設施、⑦查教育培訓、⑧查操作行為、⑨查勞動防護用品使用、⑩查傷亡事故處理。
1、查安全思想
主要是檢查以項目經理為首的項目全體員工(包括分包作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和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視程度。
2、查安全責任
主要是檢查現場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建立;安全生產責任目標的分解與考核情況;安全生產責任制與責任目標是否已落實到了每一個崗位和每一個人員,并得到了確認。
3、查安全制度
主要是檢查現場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建立和執行情況。
4、查安全措施
主要是檢查現場安全措施計劃及各項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審核、審批及實施情況;重點檢查方案的內容是否全面、措施是否具體并有針對性,現場的實施運行是否與方案規定的內容相符。
5、查安全防護
主要是檢查現場臨邊、洞口等各項安全防護設施是否到位,有無安全隱患。
6、查設備設施
主要是檢查現場投入使用的設備設施的購置、租賃、安裝、驗收、使用、過程維護保養等各個環節是否符合要求;設備設施的安全裝置是否齊全、靈敏、可靠,有無安全隱患。
7、查教育培訓
主要是檢查現場教育培訓崗位、教育培訓人員、教育培訓內容是否明確、具體、有針對性;三級安全教育制度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的落實情況是否到位;教育培訓檔案資料是否真實、齊全。
8、查操作行為
主要是檢查現場施工作業過程中有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發生。
9、查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
主要是檢查現場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購置、產品質量、配備數量和使用情況是否符合安全與職業衛生的要求。
10、查傷亡事故處理
主要是檢查現場是否發生傷亡事故,對發生的傷亡事故是再已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了調查處理,是否已有針對性地制定了糾正與預防措施;制定的糾正與預防措施是否已得到落實并取得實效。
第7篇 建筑安裝工人操作規程升板法施工
第1條 參加施工人員應熟悉提升程序,嚴格按照程序進行提升。
第2條 安設提升架線桿要帶手套,下方鎖固螺帽要擰緊上牢。提升設備組裝后各處聯結螺栓經檢查合格后方可就位。就位的提升機應安放平穩,連接牢固。
第3條 提升前應認真進行檢查,開關、電磁鐵制動閘等要靈敏可靠,線路接通后,應進行電器設備檢試。
第4條 在正式提升前應試升。無論試升或正式提升,發現提升設備運轉不正常,承重鋼銷、提升環有明顯變形,板柱間凈距明顯變化,吊桿、絲桿彎曲變異等情況,應停機檢查,消除故障后方可繼續提升。
第5條 吊桿與樓板吊掛時,應把吊桿卡頭放進提升環卡口內防止吊桿卡頭與提升環松脫。
第6條 樓板每次提升要進行一次水平控制的調整,使樓板在允許提升差異范圍內均勻上升。
第7條 安裝提升吊桿應先上后下,拆除時先下后上逐根進行。
第8條 提或中的樓板下方嚴禁通行。安裝承重鋼銷的人字梯,用后必須將梯子平放。
第9條 自升式提升樓面四周應設1.2米高防護欄桿。當樓板上升到接近提升機時,應防止提升機齒輪、鏈帶傷人。
第10條 第一層板正式固定前,應最大限度地壓低上層板的提升高度。樓板到休息孔位置時,板孔與柱的四周間要用楔子楔緊。板提升到設計標高后,立即澆罐柱帽,并盡量利用豎井、電梯井等其他堅固建筑物作側向聯系的支點。對樓層高、荷載大的升板結構應在柱的最上面2~3層樓板處的四角拉纜風繩。同時,使相鄰柱子的休息孔及承重孔方向在安裝中互相垂直交叉以防群柱失穩。
第11條 板應升至規定的停歇孔(休息孔)才準停歇。停歇時,承重鋼銷必須放平,不得遺漏。復升時板孔與柱間的楔子及承重鋼銷不得漏拔。
第12條 提升板上不得堆放大量料具,如需利用升板提運材料、設備,應允許荷載范圍內按指定位置堆放。
第13條 當采用柱頂式提升工藝時,應在柱子之間安設臨時水平支撐系統,將各柱頂拉結牢固,并鋪上腳手板和防護欄桿作交通道。
第14條 使用手動液壓千斤頂作提升裝置,頂升中須隨時擰緊下螺帽。采用電動升板機,要經常檢查螺桿、螺帽及機架與柱子的聯接螺栓,當螺紋磨損較大及螺栓松動應立即更換與緊固。
第8篇 建筑施工鋼筋冷拔機操作規程
1、應檢查并確認機械各連接件牢固,模具無裂紋,軋頭和模具的規格配套,然后啟動主機空運轉,確認正常后,方可作業。
2、在冷拔鋼筋時,每道工序的冷拔直徑應按機械出廠說明書規定進行,不得超量縮減模具孔徑,無資料時,可按每次縮減孔徑0.5~1.0進行。
3、軋頭時,應先使鋼筋的一端穿過模具長度達100—150mm,再用夾具夾牢。
4、作業時,操作人員的手和軋錕應保持300—500mm的距離。不得用手直接接觸鋼筋和滾筒。
5、冷拔模架中應隨時加足潤滑劑,潤滑劑應采用石灰和肥皂水調和曬干后的粉末。鋼筋通過冷拔模前,應抹少量潤滑脂。
6、當鋼筋的末端通過冷拔模后,應立即脫開離合器,同時用手閘擋住鋼筋末端。
拔絲過程中,當出現斷絲或鋼筋打結亂盤時,應立即停機:在處理完畢后,方可開機。
第9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自控儀表安裝工
1. 儀表安裝就位后,必須立即緊固基礎螺栓,防止傾倒。在多臺儀表盤安裝就位時,手指不得放在連接處。嚴禁在儀表上放置工具等物件。
2 用開孔鋸開孔時,盤后不得有人靠近。在高處安裝孔板時,不得坐在管子上開孔和鋸管。嚴禁在已充介質及帶壓力的管道上開孔。
3 在放電纜時,支架必須穩固,轉動應靈活,防止脫杠和傾倒。木筒上的釘子必須拔掉或打彎。在轉彎處操作人員應站在外側。
4 校驗用的交直流電源及電壓等級應明確標注。電氣絕緣電阻不應小于20mω。
5 使用油浴設備,自動溫度調節器應正常可靠,加熱溫度不得超過所用油的燃點,加熱時嚴禁打開上蓋。
6 氣源電壓應與被校儀表相符。氣動儀表的調校,一般不應采用乳膠管,防止爆裂。儀表(尤其是分析儀表)的調校應按照說明書進行。
7 單管、u型管壓力計等,應妥善保管,水銀表面應用水或甘油等介質密封,嚴防揮發。
8 使水銀校驗儀表,應在專用的工作室內進行,工作室應通風良好,盛水銀容器應蓋嚴,散落的水銀應及時清掃處理,操作時應穿工作服戴口罩。
9 試車前應對儀表進行二次調校及系統試驗,并應對信號、聯鎖裝置進行通電試驗。
10 儀表安裝竣工后,根據有關規程和設計要求,檢查合格后,方可聯動試車。全部儀表及自動控制裝置試車合格后,未經批準,嚴禁隨意動用。
第10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
1. 為便于在執行本規程條文明區別對待,對要求嚴格程度不同的用詞說明如下:
(1) 表示很嚴格,非這樣做不可的;
正面詞采用“必須”;
反面詞采用“嚴禁”;
(2) 表示嚴格,在正常情況下均應這樣做的;
正面詞采用“應”;
反面詞采用“不應”或“不得”;
(3) 表示允許稍有選擇,在條件許可時首先應這樣做的:
正面詞采用“宜”;
反面詞采用“不宜”;
表示有選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這樣做的,采用“可”。
2. 條文中指明應按其他有關標準執行的寫法為“應按……執行”或“應符合……要求(或規定)”。
第11篇 建筑安裝工人操作規程機械施工動力機械操作工
第一節 內 燃 機
第1條 內燃機房與燃油貯存地點的安全距離應大于20米。
第2條 搖車啟動時,應五指并攏握緊搖柄,從下向上提動,禁止從上向下硬壓,或連續搖轉。有的拉繩啟動時,不準將繩繞在手上。
第3條 溫度過高而需要打開水箱蓋時,防止蒸汽或水噴出燙傷。
第二節 發 電 機
第4條 發電機室應設置砂箱和四氯化碳滅火機等防火設備。
第5條 發電機到配電盤和一切用電設備上的導線,必須絕緣良好,接頭牢固。并架設在絕緣支柱上,不準拖在地面上。
第6條 發電機運轉時,嚴禁人體接觸帶電部分。必須帶電作業時,應有絕緣防護措施。
第三節 空氣壓縮機
第7條 輸氣管應避免急彎,打開送風閥前,必須事先通知工作地點的有關人員。
第8條 空氣壓縮機出氣口處不準有人工作。儲氣罐放置地點應通風,嚴禁日光曝曬和高溫烘烤。
第9條 壓力表、安全閥和調節器等定期進行校驗,保持靈敏有效。
第10條 發現氣壓表、機油壓力表、溫度表、電流表的指示值突然超過規定或指示不正常,發生漏水、漏氣、漏電、漏油或冷卻液突然中斷,發生安全閥不停放氣或空氣壓縮機聲響不正常等情況,而且不能調整時,應立即停車檢修。
第11條 嚴禁用汽油或煤油洗刷曲軸箱、濾清器或其他它空氣通路的零件。
第12條 停車時應先降低氣壓。
第四節 低壓蒸汽鍋爐
第13條 生火前,應檢查各閥門水管、汽管、壓力表、安全閥、水位表、排污閥等是否處在完好狀態。
第14條 鍋爐用水要經軟化處理,并保持清潔,不準含有油脂。
第15條 水位表的玻璃管外應裝置堅固的防護罩,外部應保持清潔。每班應沖洗一次,察看水位表里的水面是否能迅速上升或下降。如在運行時看見水位表內的水面呆滯不跳動,應立即查明原因,防止形成假水位。
第16條 鍋爐上的安全閥,不得任意調節。當壓力表到達許可工作壓力80%以上時,應使安全閥排汽一次。嚴禁將閥桿縛住或嵌住。
第17條 鍋爐升壓后,應檢查汽閥是否靈敏。并應經常注意水位,使其保持在水位表2/3的位置。
第18條 發現鍋爐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緊急停爐:
1. 氣壓迅速上升超過許可工作壓力,雖安全閥已開足,但氣壓仍在繼續上升;
2. 水位表內已看不見水位或水位表內的水位下降很快,雖然加水仍繼續下降;
3. 壓力表、水位表、安全閥、排污閥及給水器其中有一件全部失靈者;
4. 爐膽或其他管道燒紅變形,以及嚴重漏水漏氣等。
第19條 緊急停爐時,首先應停止燃燒,關閉風門,打開爐門和放汽閥。如因缺水事故,嚴禁向爐內立即加水。
第12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前言
1.建筑工程施工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2.生產班組(隊)在接受生產任務時,應同時組織班組(隊)全體人員聽取安全技術措施交底講解,凡沒有進行安全技術措施交低或未向全體作業人員講解,班組(隊)有權拒絕接受任務,并提出意見。
3.施工現場的特種作業:
3.1電工作業;
3.2鍋爐司爐和壓力容器作業;
3.3起重機械作業;
3.4金屬焊接(含氣割)作業;
3.5金屬無損檢測作業;
3.6建筑登高架設作業;
3.7單位內行駛機動車輛駕駛作業。
施工現場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考試合格獲得《北京市特種作業操作證》。外埠來京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原所在地地(市)級以上勞動安全監察機關核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明,向本市勞動安全監察機關或其委托單位申請換領《北京市特種作業臨時操作證》后,方準獨立進行特種作業操作。學徒工必須辦理學習證,在監護人的指導下操作,嚴禁無證作業。
4.進入施工現場的作業人員,必須首先參加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未經培訓或考試不合格者,不得上崗作業。
5.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進行身體檢查,無妨礙本工種的疾病和具有相適應的文化程度。
6.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工,不得從事建筑工程施工工作。
7.服從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工作時思想集中,堅守作業崗位,未經許可,不得從事非本工種作業,嚴禁酒后作業。
8建筑施工工人必須熟知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和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制度,不違章作業,對違章作業的指令有權拒絕,并有責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9.班組(隊)長,每日上班前,必須召集所轄班組(隊)全體人員,針對當天任務,結合安全技術措施內容和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安全狀況及本班組(隊)人員技術素質、安全知識、自我保護意識以及思想狀態,有針對性地進行班前活動,提出具體注意事項,跟蹤落實,并做好活動記錄。
10.班組(隊)長和班組(隊)專(兼)職安全員必須每日上班前對作業環境、設施、設備進行認真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立即解決;重大隱患,報告領導進行認真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立即解決;重大隱患,報告領導解決,嚴禁冒險作業。作業過程中應巡視檢查,隨時糾正違章行為,解決新的不安全隱患;下班前進行確認檢查,機電是否拉閘、斷電、門上鎖,用火是否熄滅,施工垃圾自產自清,日產日清,活完料凈場地清,確認無誤,方可離開現場。
11.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正確戴好安全帽,系好下頦帶;按照作業要求正確穿戴個人防護用品,著裝要整齊;在沒有可靠安全防護設施的高處[2m以上(含2m)]懸崖和陡坡施工時,必須系好安全帶;高處作業不得穿硬底和帶釘易滑的鞋,不得向下投擲物料,嚴禁赤腳穿拖鞋、高跟鞋進入施工現場。
12.施工現場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腳手架、井字架、龍門架、外用電梯。禁止乘坐非乘人的垂直運輸設備上。
13.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設備和警告、安全標志等未經領導同意不得任意拆除和隨意挪動。
14.上班作業前應認真察看在施工程洞口、臨邊安全防護和腳手架護身欄、擋腳板、立網是否齊全、牢固;腳手板是否按要求間距放正、綁牢,有無探頭板和空隙。
15.六級以上強風和大雨、大雪、大霧天氣,應停止露天高處和起重吊裝作業。
16作業中出現不安全險情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組織撤離危險區域,報告領導解決,不準冒險作業。
17.腳手架未經驗收合格前嚴禁上架子作業。
18.在溝、槽、坑內作業必須經常檢查溝、槽、坑壁的穩定狀況,上下溝、槽、坑必須走坡道或梯子。
19.施工現場用火,應申請辦理用火證,并派專人看火,嚴禁在禁止煙火的地方吸煙動火,吸煙到吸煙室。
20.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必須服從總承包單位管理與監督檢查。
21.施工現場發生傷亡事故,必須立即報告領導,搶救傷員,保護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