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脫水篩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司機必須熟知安全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或崗位工作標準),方可操作。
二、開車前,要認真檢查各另、部件是否完整、齊全,油槽閘門,篩箱,下水槽是否破漏和堵塞,如有異常,應及時處理或報告調度室,檢查篩上φ500旋流器各閘門是否在正常使用位置。
三、開車與停車
1.脈沖啟動時,司機應離開運轉部分,在開關附近監視設備啟動情況。
2.就地啟動或停車時,司機應按逆煤流方向啟動設備,按順煤流方向停車。
四、運轉中的檢查和注意事項
1.旋流器給料閘門應該大開,但不準跑水,用溢流閘門調整底流濃度時,應最大限度回收煤泥;
2.運轉中,應經常檢查電機的溫度和聲音,軸瓦的油量和溫度;
3.運轉中,如遇拉桿木斷和嚴重堵溜槽時,應立即和上、下崗位聯系,停車處理,
4.壓住篩子時,應將篩子上的煤鏟去一部分后再開車:
5.停車后,要清理篩板,確保脫水效果;
6.堅持作好旋流器入料壓力的記錄和篩下水濃度的自檢工作。
第2篇 脫泥脫水篩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般要求
第1條 必須經過本工種專業和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資格證后,方可持證上崗。
第2條 熟悉本作業的工藝作用(分級、脫泥、脫水等)、產品指標。
第3條 熟悉本崗位設備開、停車的程序和操作,以及檢查、分析防止簡單故障的方法。
第4條 嚴格執行《選煤廠安全規程》、技術操作規程、崗位責任制、交接班制度和其他有關規定。
第5條 上崗時,按規定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二、安全規定
第6條 脫水篩應當空載啟動。不準篩分機超負荷運行。篩分機的傳動裝置必須安裝防護罩。
第7條 篩分機運行時,工作人員不得跳到篩板上打楔子、緊篩板螺釘和擦激振器。清理篩孔及處理事故,必須停車。
三、工作前的準備
第8條 篩面應平整,無破損、松動現象,接縫應嚴密,脫水篩的篩孔、篩縫不應有過大、過小和過度磨損現象。
第9條 篩面和前后溜槽不應有積煤或堵塞,篩子不應帶負荷開車。
第10條 集控啟動時,司機應離開設備的運轉部位,在開關附近監視設備的啟動情況。
四、正常操作時的規定
第11條 按開車順序啟動篩子,在達到額定轉速后,注意篩子在運行中有無異常音響和振動,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第12條 在確認運轉正常后,方可給料,給料不宜過大過小,要均勻。運行中密切注意給料變化。
第13條 注意觀察篩箱運轉過程中振動是否平穩,是否有異常的擺動現象,如有發現及時匯報處理。
第14條 在運轉過程中要時刻注意電機、激振器的溫度,并診聽各部位的聲音,發現問題及時匯報處理。
第15條 篩子必須在空載啟動,待篩子運轉平穩后,開始給料,停機前要先停止給料,待物第料排凈后再停機。
第16條 篩子正常運行中,應注意觀察篩上物料的分布情況和脫水效果,經常檢查篩下水中煤泥的粒度組成,防止跑粗。
第17條 精煤篩篩前揀雜人員要認真、仔細,杜絕木塊、棉紗等雜物進入精煤系統。
五、特殊情況的處理
第18條 運行中發現下列情況應立即通知上道工序停止給料并停車處理:大面積的篩面破損,造成嚴重的漏煤;大片篩網松動,影響篩子的正常工作等。
第19條 出現壓篩子現象時,應將篩子上的煤鏟去大部分后再啟動,不允許超負荷起動。
六、操作后應做工作
第20條 就地開車時,接到停車信號后,待設備上無物料時,方可按下停車按鈕進行停車。
第21條 集控開車時,由調度集中控制停車。
第22條 交接班前應將工作區域衛生清理干凈,各類物品碼放整齊。
第23條 應在現場進行交接班,向接班人員詳細交待清本班篩子機的運轉狀況、出現的故障及存在的問題,按要求認真填寫好本班運轉日志,履行完交接班手續后,方可交接。
第3篇 脫水篩煤泥篩操作規程
1.啟動前應先檢查設備所屬附件運轉是否安全可靠。
2.當設備集中啟動后,要注意聽設備是否有異常聲音,如有要立即停車,檢查篩板是否松動,膠套,彈簧板是否損壞。
3.根據大煤泥篩脫水量的大小,及時高速篩上清水管的水量。
4.小煤泥篩使用時,要立即用清水沖洗管路,以免煤泥堵塞。
5.負責完成精煤脫水和煤泥回收的任務。
6.負責脫水篩,煤泥篩及附件的維護,檢查和加油工作。
7.負責所屬設備及所在區域的衛生工作,負責維護,檢查防火,信號,照明等。
8.每班必須檢查設備,作好記錄,有問題及時報告值班人員。
9.交接班必須在本崗位進行。
10.應共同檢查篩子的軸承,傳動裝置,激振器各部螺絲是否松動,吊掛鋼絲繩,u型螺絲,繩卡是否磨損和松動,楔子是否打緊等.對于煤篩還應檢查各處膠套,彈簧板是否正常。
11.共同檢查防火,信號,照明是否完整,工作區域及所屬設備是否衛生清潔。
12.如發現不符合交接班規定時,一般應由交班人員處理,如有困難,可同接班人協商或值班人員協助解決。
13.雙方確認無問題時,在交接班日志上簽字后,交班人方可離開崗位。
14.在工作中必須穿工作服,女同志要戴工作帽,不許穿高跟鞋。
15.工作人員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作業,發現篩板松動,應停車處理,并掛停車牌。
16.不準在崗位上打鬧,玩耍,不得隨意離開崗位。
17.工作中不得吸煙和使用明火。
18.澇坑蓋板不得隨意去掉。
19.嚴禁喝酒上班。
第4篇 分級脫水篩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一般要求
第1條、 必須經過本工種專業和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資格證后,方可持證上崗。
第2條、熟悉本作業的工藝作用(分級、脫泥、脫水等)、產品指標。
第3條、必須熟悉篩分機的結構特征及工作原理,嚴格執行《選煤廠安全規程》、技術操作規程、崗位責任制、交接班制度和其他有關規定。
第4條、熟練掌握本崗位篩分機的操作技術,開、停車的程序,以及檢查、分析、防止一般故障的方法。
第5條、上崗時,按規定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二、安全規定
第6條、脫水篩應當空載啟動。不準篩分機超負荷運行。篩分機的傳動裝置必須安裝防護罩。
第7條、 篩分機運行時,工作人員不得跳到篩板上打楔子、緊篩板螺釘和擦激振器。清理篩孔及處理事故,必須停車。
三、工作前的準備
第8條、篩面應平整,無破損、松動現象,接縫應嚴密,脫水篩的篩孔、篩縫不應有過大、過小和過度磨損現象。
第9條、篩面和前后溜槽不應有積煤或堵塞,篩子不應帶負荷開車。
第10條、集控啟動時,司機應離開設備的運轉部位,在開關附近監視設備的啟動情況。
四、正常操作時的規定
第11條、按開車順序啟動篩子,在達到額定轉速后,注意篩子在運行中有無異常音響和振動,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第12條、在確認運轉正常后,方可給料,給料不宜過大過小,要均勻。運行中密切注意給料變化。
第13條、注意觀察篩箱運轉過程中振動是否平穩,是否有異常的擺動現象,如有發現及時匯報處理。
第14條、在運轉過程中要時刻注意電機、激振器的溫度,并診聽各部位的聲音,發現問題及時匯報處理。
第15條、篩子必須在空載啟動,待篩子運轉平穩后,開始給料,停機前要先停止給料,待物第料排凈后再停機。
第16條、篩子正常運行中,應注意觀察篩上物料的分布情況和脫水效果,經常檢查篩下水中煤泥的粒度組成,防止跑粗。
第17條、精煤篩篩前揀雜人員要認真、仔細,杜絕木塊、棉紗等雜物進入精煤系統。
五、特殊情況的處理
第18條、運行中發現下列情況應立即通知上道工序停止給料并停車處理:大面積的篩面破損,造成嚴重的漏煤;大片篩網松動,影響篩子的正常工作等。
第19條、出現壓篩子現象時,應將篩子上的煤鏟去大部分后再啟動,不允許超負荷起動。
六、操作后應做工作
第20條、就地開車時,接到停車信號后,待設備上無物料時,方可按下停車按鈕進行停車。
第21條、 集控開車時,由調度集中控制停車。
第22條、交接班前應將工作區域衛生清理干凈,各類物品碼放整齊。
第23條、應在現場進行交接班,向接班人員詳細交待清本班篩子機的運轉狀況、出現的故障及存在的問題,按要求認真填寫好本班運轉日志,履行完交接班手續后,方可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