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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氣焊割工安全操作規程(十二篇)

      發布時間:2024-02-11 12:26:10 查看人數:16

      氣焊割工安全操作規程

      第1篇 氣焊割工安全操作規程

      1、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作業前必須戴好防護墨鏡,并嚴格遵守“焊工一般安全操作規程”。

      2、操作前,必須確認作業現場無易燃易爆物品,乙炔氣瓶、氧氣瓶及橡膠軟管的接頭、閥門及緊固件應緊固可靠,不準有松動、破損和漏氣現象,檢查漏氣時,應用肥皂水進行檢漏,嚴禁使用明火檢漏;氧氣瓶及其附件、橡膠軟管或工具上不能沾有含油脂的東西。

      3、氧氣瓶、乙炔氣瓶必須配備防震圈(2個瓶)且氧氣瓶與乙炔氣瓶之間的距離應不小于5米,并必須采用固體、隔離措施,嚴禁亂搬氣瓶;氧氣瓶、乙炔氣瓶與明火的距離應至少為10米,如條件限制,則應不小于5米,并采取相應的隔離措施。

      4、注意氧氣管為白色,乙炔氣管為橙色,與割炬連接是切不可錯接。

      5、乙炔氣軟管在使用過程中如發生脫落、破裂、著火時,應將割炬的火焰熄滅,然后停止供氣;氧氣軟管著火時,應迅速關閉氧氣瓶閃門,停止供氣,嚴禁將彎折軟管的方法消除氧氣軟管著火,乙炔氣軟管著火時,可用彎折著火點供氣端一段膠管的方法將火熄滅。

      6、嚴禁將橡膠軟管放在電線上、通道上,或把重或熱的物件壓在軟管上,不準將軟管與電焊用的導線鋪設在一起,使用時為防止割破軟管,在軟管經過的車行道時必須加金屬護套或開地溝埋設。

      7、開啟氣瓶閥門時,要用專用工具,動作要緩慢,操作者面部不要面對減壓閥,但要他細觀察壓力表的指針是否靈敏正常,禁止和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去開啟氧氣瓶或乙炔氣瓶。

      8、氣瓶設備管道凍結時,嚴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擊凍塊;氧氣閥或管道應用40℃溫水容化。

      使用前,應檢查割炬的射吸能力、各連接處密封情況。

      9、點火前,急速開啟割炬氧氣閥門,用氧氣吹除氣道中灰塵、排除膠管中的混合氣體,但嚴禁對準身體各部位。

      10、點火時,先微開預熱氧閥,再開乙炔氣閥,迅速用電子槍點火,調整火焰,待工件預熱至燃點,再開切割氧進行切割。開啟時不應過猛,以防噴射出熔融鐵水。

      11、當割炬由于強烈加熱而發出“劈啪”的爆鳴聲時,必須立即關閉乙炔氣閥門,并將割炬放入水中冷卻。注意最好不要關氧氣閥。

      12、熄滅火焰時,應先關切割氧,再關乙炔氣和承熱氧氣閥門。操作中如發生回火,應立即關切割氧氣閥,再關乙炔氣閥和預熱氧,待割炬冷卻后,方可繼續使用。

      13、割件表面切割前應先清除氧化皮及沒污等,以防氧化皮剝落分離時傷眼睛和阻塞割嘴,產生回火。操作中,如發現割炬散火,嚴禁在噴火時通割嘴,防止燒傷。

      14、氧氣瓶中的氧氣幾乙炔氣瓶中的乙炔氣嚴禁全部用完,氧氣瓶至少應留有不小于1m pa的剩余壓力,而乙炔氣瓶中剩余壓力不于0.1m pa,并掛上“空瓶”標識。

      15、禁止使用沒有減壓閥的氧氣瓶和乙炔氣瓶;氣瓶用壓力表、減壓閥必須按規定定期送交理化室進行校驗,如不合格,必須立即更換。

      16、工作結束或離開現場后,必須關閉割炬并放好且必須立即關閉氧氣、乙炔氣瓶,工作結束后,應立即整理好橡膠皮管,滅絕火種,并清掃工作現場。

      第2篇 手工氣焊割工操作規程

      1.嚴格遵守一般焊工安全操作規程和有關橡膠軟管、氧氣瓶、乙炔瓶的安全使用規則和焊(割)具安全操作規程。

      2.工作前或停工時間較長再工作時,必須檢查所有設備。乙炔瓶、氧氣瓶及橡膠軟管的接頭,閥門緊固件應緊固牢靠,不準有松動、破損和漏氣現象,氧氣瓶及其附件、橡膠軟管、工具不能沾染油脂的泥垢。

      3.檢查設備、附件及管路漏氣,只準用肥皂水試驗。試驗時,周圍不準有明火,不準抽煙。嚴禁用火試驗漏氣。

      4.氧氣瓶、乙炔瓶與明火間的距離應在10米以上。如條件限制,也不準低于5米 ,并應采取隔離措施。

      5.禁止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去開啟氧氣或乙炔氣閥門。

      6.設備管道凍結時,嚴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擊凍塊。氧氣閥或管道要用40℃的溫水溶化;回火防止器及管道可用熱沙、蒸氣加熱解凍。

      7.焊接場地應備有相應的消防器材,露天作業應防止陽光直射在氧氣瓶或乙炔瓶上。

      8.工作完畢或離開工作現場,要擰上氣瓶的安全帽、收拾現場,把氧氣和乙炔瓶放在指定地點。下班時應立即卸壓。

      9.壓力容器及壓力表、安全閥,應按規定定期送交校驗和試驗。檢查、調整壓力器件及安全附件,消除余氣后才能進行。

      第3篇 電氣焊割工操作規程

      1、電氣焊工必須經培訓考試取得合格證后,方可上崗。

      2、穿戴規定的勞保用品進行操作。

      3、準備工作:

      3.1檢查電源線和電焊鉗線絕緣是否良好,接頭是否牢固。

      3.2檢查電焊鉗手把絕緣是否良好,接線一定要牢固。

      3.3檢查防護面具是否完整,玻璃和電焊手套是否完好。

      3.4氧氣瓶和乙炔瓶相隔5米,遠離熱源和易燃品的地點安放。

      3.5檢查管帶、接頭等是否牢固,有無漏氣,不得用其他管代替管帶使用。

      3.6檢查工作環境周圍有無妨礙工作的物體、有無易燃、易爆物,若有應及時清理或更換工作場地。

      3.7檢查工作場所周圍環境是否有不安全因素,若有不安全因素要及時排除,禁止冒險蠻干。

      4、首先根據工件的厚度和受力等情況,選用適當大小的焊條和調整適當大小的電流。

      5、清理工件表面焊接處的腐蝕層,保證焊接質量。

      6、進行工作時,必須穿戴好絕緣服和防護面具,嚴禁穿戴化纖服裝,防止焊渣飛濺,造成灼傷。

      7、仰臥工作時,要墊絕緣物或干木頭,防止觸電。

      8、雨天要避免露天作業,無法避免時,要搭防雨棚,同時穿戴絕緣用具,再行施焊。

      9、敲打焊渣時,不可用力過猛,以免焊渣飛濺,損傷眼睛。

      10、在停止工作或暫時離開工作崗位時,必須切斷電源。

      11、氧割焊作業點火時,應先開乙炔閥,熄火時順序相反,開、關動作不可過猛,點火時發生響聲,這是回火的象征,應立即熄火,關閉閥門,不準割槍,焊接器具有火放下。

      12、根據工件厚度,調整適當火力和選用適當的割、焊矩。

      13、若割、焊工件時,應先除去鐵銹層,防止在割、焊操作中,鐵銹飛濺,造成灼傷。

      14、切割較大工件時,操作人員站位一定要合理,以防切割斷后,工件掉落、倒塌,造成砸、碰傷。

      15、工作人員要暫時離開工作崗位時,必須要熄火,不允許割、焊塊帶火放下。

      16、工作完成后,切斷電源,整理好電焊鉗線,熄火,關閉氣閥門,拆除管帶,清理并收好工具和工件。

      17、檢查工作場地周圍有無火災隱患,如有應及時清除火源,方可離開,防止發生火災。

      18、安全注意事項:

      18.1幾臺電焊機同時作業或有其他人在場工作時,必須立屏互隔。

      18.2焊條必須夾牢,不準夾在焊條藥皮上,以免接觸不良。

      18.3焊鉗不得放在地線和地線導電部位上,以免燒電焊機或其他意外事故。

      18.4氧氣瓶和乙炔瓶,不得放在陽光下暴曬,二者之間要保持五公尺以上距離。

      18.5氧氣瓶和乙炔瓶不準放在易燃、易爆物體旁,5米范圍內嚴禁煙火。

      18.6氧氣瓶、乙炔瓶、管帶、割焊矩,嚴禁接觸油脂物體,嚴禁接進火源。

      18.7管帶不準橫穿人行道、軌道等,必要時,須加以保護或設專人監護。

      18.8如若不可避免要在有易燃物處作業時,要嚴格按防范措施執行,同時要備足消防器材,設專人監護,灑水降溫,隨時撲滅火源,防止事故發生。

      1、 18.9井下電氣焊割必須有經審批的報告單,并逐條落實報告單的安全措施。

      第4篇 氣焊割工-安全操作規程

      氣焊(割)工安全操作規程

      1、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安監部門專業培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工作

      前,必須穿戴防護用品。

      2、施焊(割)場地周圍應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進行覆蓋,隔離。必須在易燃易。

      爆氣體或液體擴散區施焊時,應經有關部門檢試許可后,方可進行。

      3、氧氣瓶,氧氣表及焊割工具上,嚴禁沾染油脂。

      4、乙炔瓶不得放置在電線的正下方,與氧氣瓶不得同放一處距離不得小于5m,與熱源的距離不得小于10m。乙炔表面溫度一般不得超過40℃。檢查是否漏氣,要用肥皂水,嚴禁用明火。

      5、乙炔瓶在使用和儲存時,必須直立,并必須采取防止傾斜的措施,不得橫放,以防丙酮流出,引起燃燒或爆炸。

      6、氧氣瓶應有防震膠圈,旋緊安全帽,避免碰撞和劇烈震動;并防止曝曬,凍結應用熱水加熱,不準用火烤。

      7、點火時,焊(割)槍口不準對人,正在燃燒的焊(割)槍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帶有乙炔和氧氣時,不準放在金屬容器內,以防氣體逸出,發生燃燒。

      8、在儲存過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時,應先清除干凈,并將所有的孔、口打開。

      9、工作完畢應將氧氣瓶、乙炔瓶氣閥關好,擰上安全罩,檢查操作場的,確認無著火危險,方可離開。

      10、氣瓶

      (1)、氧氣橡膠軟管應為紅色,工作壓力應位1500kpa;乙炔橡膠軟管應為黑色,工作壓力應位300kpa。新橡膠軟管應經壓力試驗。未經壓力試驗或采用品及變質、老化、脆裂、漏氣及沾上有值得膠管均不得使用。

      (2)、不得將橡膠軟管放在高溫管道和電線上,或將重物及熱的物件壓在軟管上,且不得將軟管與電焊用的導線敷設在一起。軟管經過車行道時,應加護套或蓋板。

      (3)、氧氣瓶應與其他易燃氣瓶、油脂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分別存放,且不得同車運輸,氧氣瓶應有防震圈和安全帽;不得倒置;不得在強烈日光下曝曬。不得用行車或吊車吊運氧氣瓶。

      (4)、開啟氧氣瓶閥門時,應采用專用工具,動作應緩慢,不得面對減壓器,壓力表指針應靈敏正常。氧氣瓶中的氧氣不得全部用盡,應留49kpa以上的剩余壓力。

      (5)、未安裝減壓器的氧氣瓶嚴禁使用。

      (6)、安裝減壓器時,應先檢查氧氣瓶閥門接頭,不得有油脂,并略開氧氣瓶閥門吹除污垢,然后安裝減壓器,操作者不得正對氧氣閥門出氣口,關閉氧氣瓶閥門時,應先松開減壓器的活門螺絲。

      (7)、點燃焊(割)炬時,應先開乙炔閥電火,再開氧氣閥調整火焰。關閉時,應先關閉乙炔閥,再關氧氣閥。

      (8)、在作業中,如發現氧氣瓶閥門失靈或損壞不能關閉時,應讓瓶內的氧氣自動放盡后,再進行拆卸修理。

      (9)、發現乙炔瓶因漏氣著火燃燒時,應立即用黃沙撲滅火種。

      (10)、乙炔軟管、氧氣軟管不得錯裝。使用中氧氣軟管著火時,不得折彎軟管斷氣,應迅速關閉氧氣閥門,停止供氧。乙炔軟管著火時,應先關熄炬火,可用彎折前面一段軟管的辦法來將火熄滅。

      (11)、冬季在露天施工,如軟管和回火防止器凍結時,可用熱水、蒸氣或在暖氣設備下化凍。嚴禁用火焰烘烤。

      (12)、不得將橡膠軟管背在背上操作。當焊(割)槍內帶有乙炔、氧氣時不得放在金屬管、槽、缸、箱內。

      (13)、氫氧并用時,應先開乙炔氣,再開氫氣,最后開氧氣,再點燃,熄滅時,應先關氧氣,再關氫氣,最后關乙炔氣。

      (14)、作業后,應卸下減壓器,擰上氣瓶安全帽,將軟管卷起捆好,掛在室內干燥處。

      第5篇 手工氣焊割工安全操作規程

      手工氣焊(割)工安全操作規程

      一般規定

      1.嚴格遵守一般焊工安全操作規程和有關乙炔發生器、溶解乙炔氣瓶、氧氣瓶的安全使用規則和焊(割)具安全操作規程。

      3.工作前或乙炔站停工時間較長再工作時,必須檢查所有設備。乙炔發生器,氧化瓶及橡膠軟管的接頭,閥門及緊固件均應緊固牢靠,不準有松動、破損和漏氣現象。氧氣瓶及其附件,橡膠軟管,工具上不能沾染油脂的泥垢。

      4.檢查設備、附件及管路漏氣時,只準用肥皂水試驗。試驗時,周圍不準有明火,不準抽煙。嚴禁用火試驗漏氣。

      5.氧氣瓶、乙炔發生器(或乙炔氣瓶)與明火間的距離應在10米以上。如條件限制也不準小于5米,并應采取隔離措施。

      6.禁止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去開啟氧氣或乙炔氣閥門。

      7.氣瓶設備管道凍結時,嚴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擊凍塊。氧氣閥或管道要用40℃的溫水溶化,乙炔發生器、回火防止器及管道可用熱水或蒸氣加熱解凍,或用23%~30%氯化納熱水溶液解凍,保溫。

      8.焊接場地應備有相應的消防器材。露天作業時應防止陽光直射在氧氣瓶或乙炔發生器上。

      9.壓力容器及壓力表,安全閥,應按規定定期送交校驗和試驗。檢查、調整壓力器件及安全附件,應取出電石籃,采取措施,消除余

      氣后才能進行。

      10.工作完畢或離開工作現場時,要擰上氣瓶的安全帽,收拾現場,把氣瓶和乙炔發生器放在指定地點。下班時應卸壓、放水、取出電石籃。

      二、乙炔發生器

      1.乙炔發生器本體外部應涂寫“危險!”“乙炔發生器!”字樣。

      2.移動式小型乙炔發生器,須用膠輪或裝有彈簧裝置的手推車搬運。搬運時應先卸壓。

      3.乙炔發生器的零件(特別是內壁)不得用純銅(即紫銅)制作,避免產生乙炔銅,引起爆炸,可以用含銅量在70%以下的銅合金。防爆膜(片)禁止用銅片或鐵片代替。防爆片至少每年更換一次。

      4.封閉式乙炔發生器,必須設置準確靈敏的壓力表、安全閥。放入電石前,先檢查發氣室內的給水器和出氣管是否暢通,熱后放入電石。電石塊度大小要適當,禁止用電石碎末。當電石塊度較小時,必須采用帶空心的電石籃,以免溫升過高過急。電石籃放入位置應符合規定。

      5.乙炔發生器的壓力要保持正常,水必須保持清潔,電石分解的灰漿要及時用水洗掉。乙炔發生器的發氣室溫度不得超過80℃,對于水入式發生器,其冷卻水溫不得超過50℃。當溫度超過規定時應停止作業。并用冷水噴射降溫和加入低溫的冷卻水。

      三、氧氣瓶

      1.氧氣瓶應與其它易燃氣瓶油脂和其它易燃物品分開保存,也

      不準同車運輸。運送貯存,使用氣瓶需有瓶帽。禁止用行車或吊車吊運氧氣瓶。

      2.氧氣瓶附件有毛病或缺損,閥門螺桿滑絲時均應停止使用。氧氣瓶應直立著安放在固定支架上,以免跌倒發生事故。

      3.禁止使用沒有減壓器的氧氣瓶。

      4.氧氣瓶中的氧氣不允許全部用完,氣瓶的剩余壓力應不小于0.05兆帕,并將閥門擰緊,寫上“空瓶”標記。

      5.開啟氧氣閥門時,要用專用工具,動作要緩慢,不要面對減壓表,但應觀察壓力表指針是否靈活正常。

      6.當氧氣瓶在電焊同一工作地點,瓶底應墊絕緣物,防止被竄入電焊機二次回路。

      7.氧氣瓶一定要避免受熱、曝曬,使用應盡可能垂直立放,并聯使用的匯流輸出總管上應裝設單向閥。

      四、乙炔氣瓶

      1.乙炔瓶在使用、運輸、貯存時必須直立固定,嚴禁臥放或傾倒;應避免劇烈震動、碰撞;運輸時應使用專用小車,不得用吊車吊運;環境溫度超過40℃時應采取降溫措施。

      2.乙炔瓶使用時,一把焊割炬配置一個崗位回火防止器及減壓器。

      3.操作者應站在閥口的側后方,輕緩開啟。擰開瓶閥不宜超過1.5轉。

      4.瓶內氣體不能用光,必須留有一定余壓。當環境溫度小于0℃

      時,余壓為0.05兆帕;當環境溫度為0~15℃,余壓為0.1兆帕,當環境溫度為15~25℃時,余壓力0.2兆帕,當環境溫度為25~40℃時,余壓為0.3兆帕。

      5.焊接工作地乙炔瓶存量不得超過5只。超過時,車間內應有單獨的貯存間。若超過20只,應放置在乙炔瓶庫。

      6.乙炔瓶嚴禁與氯氣瓶、氧氣瓶、電石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同庫存放。作業點與氧氣瓶,明火相互間距至少離開10米。

      7.氧氫并用時,先放出乙炔氣,再放出氫氣,最后放出氧氣,再點燃。熄滅時,先關氧氣,后關氫氣,最后關乙炔。

      8.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氣體通路或閥門有漏氣現象,應立即停止工作。消除漏氣后才能繼續使用。

      9.氣焊(割)場地必須通風良好,容器內焊(割)時應采用機械通風。

      第6篇 手工氣焊割工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手工氣焊(割)工的安全操作規程

      [一]一般規定

      1.嚴格遵守一般焊工安全操作規程和有關電石、乙炔發生器、溶解乙炔氣瓶,水封安全器、橡膠軟管、氧氣瓶的安全使用規則和焊(割)炬安全操作規程。

      2.乙炔站應由專人操作,遵守乙炔站安全運行規程。

      3.工作前或乙炔站停工時間較長再工作時,必須檢查所有設備。乙炔發生器,氧化瓶及橡膠軟管的接頭,閥門及緊固件均應緊固牢靠,不準有松動、破損和漏氣現象。氧氣瓶及其附件,橡膠軟管,工具上不能沾染油脂的泥垢。4.檢查設備、附件及管路漏氣時,只準用肥皂水試驗。試驗時,周圍不準有明火,不準抽煙。嚴禁用火試驗漏氣。

      5.氧氣瓶、乙炔發生器(或乙炔氣瓶)與明火間的距離應在10米以上。如條件限制也不準小于5米,并應采取隔離措施。

      6.禁止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去開啟氧氣或乙炔氣閥門。

      7.氣瓶設備管道凍結時,嚴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擊凍塊。氧氣閥或管道要用40℃的溫水溶化,乙炔發生器、回火防止器及管道可用熱水或蒸氣加熱解凍,或用23%~30%氯化納熱水溶液解凍,保溫。

      8.焊接場地應備有相應的消防器材。露天作業時應防止陽光直射在氧氣瓶或乙炔發生器上。

      9.壓力容器及壓力表,安全閥,應按規定定期送交校驗和試驗。檢查、調整壓力器件及安全附件,應取出電石籃,采取措施,消除余氣后才能進行。

      10.工作完畢或離開工作現場時,要擰上氣瓶的安全帽,收拾現場,把氣瓶和乙炔發生器放在指定地點。下班時應卸壓、放水、取出電石籃。

      [二]電石

      1.貯存地點必須干燥,通風良好。電石桶應密封,桶上涂寫'電石桶'和'禁止用水消火'等字樣。室內禁止煙火及存放或敷設水管水溝。壞電石桶不準存于室內。乙炔瓶與電石不得同室存放。

      2.電石桶的搬動應輕搬輕放,不準扔甩,以免產生火花,引起爆炸。雨天禁止淋雨搬運。

      3.取裝電石和砸碎電石時,操作者應戴手套,口罩租眼鏡,防止打碎的電石進入眼中。

      4.電石起火要用干砂或二氧化碳滅火器。禁止用泡沫、四氯化碳滅火機或水消火。電石粒末只能在露天銷毀。

      [三]乙炔發生器

      1.罩炔發生器本體外部應涂寫'危險!''乙炔發生器!'字樣。

      2.移動式小型乙炔發生器,須用膠輪或裝有彈簧裝置的手推車搬運。搬運時應先卸壓。

      3.乙炔發生器的零件(特別是內壁)不得用純銅(即紫銅)制作,避免產生乙炔銅,引起爆炸,可以用含銅量在70%以下的銅合金。防爆膜(片)禁止用銅片或鐵片代替。防爆片至少每年更換一次。

      4.封閉式乙炔發生器,必須設置準確靈敏的壓力表、安全閥。放入電石前,先檢查發氣室內的給水器和出氣管是否暢通,熱后放入電石。電石塊度大小要適當,禁止用電石碎末。當電石塊度較小時,必須采用帶空心的電石籃,以免溫升過高過急。電石籃放入位置應符合規定。

      5.乙炔發生器的壓力要保持正常,水必須保持清潔,電石分解的灰漿要及時用水洗掉。乙炔發生器的發氣室溫度不得超過80℃,對于水入式發生器,其冷卻水溫不得超過50℃。當溫度超過規定時應停止作業。并用冷水噴射降溫和加入低溫的冷卻水。

      6.嚴禁使用浮桶式乙炔發生器。

      7.移動式乙炔發生器與氧氣瓶不可放置在一起,相互間隔要3米以上。8.每個乙炔發生器,必須裝有水封式回火防止器。工作前應添上凈水,保持水位一定高度。每個回火防止器只能供一個焊炬工作。供給兩個以上焊炬工作的乙炔發生器,必須有一個總回火防止器。

      9.乙炔發生器使用前應檢查防爆及防回火安全裝置,如防爆片(膜),防爆針及回火防止器。更換電石后,必須將容器內含有空氣的乙炔氣體放凈,才能允許進行焊割。

      [四]水封式安全器

      1.使用水封安全器前應先用水位控制閥檢查水位一次(回火后應再檢查一次),并檢查是否漏氣。

      2.水封安全器必須垂直放置,以免影響防止回火的作用,其工作壓力應與乙炔發生器工作壓力相適應。

      3.每一焊割炬,必須有一個回火防止器,多于一個焊炬同時工作,應在乙炔發生器上安置總水封安全器,每一焊(割)炬處設一個獨立的回火防止器。4.水封安全器每月應拆卸清洗一次,并應定期大修一次。

      5.檢查漏氣和解除凍結應遵守'一般規定'中有關要求。[五]橡膠軟管1.橡膠軟管須經壓力試驗。氧氣軟管試驗壓力為2兆帕;乙炔軟管試驗壓力為0.5兆帕。未經壓力試驗的代用品及變質、老化、脆裂、漏氣的膠管及沾上油脂的膠管不準使用。

      2.軟管長度一般為10~20米。不準使用過短或過長時軟管。接頭處必須用專用卡子或退火的金屬絲卡緊扎牢。

      3.氧氣軟管為黑色,乙炔軟管為紅色,與焊炬連接時不可錯亂。

      4.乙炔軟管使用中發生脫落、破裂、著火時,應先將焊炬或割炬的火焰熄滅,然后停止供氣。氧氣軟管著火時,應迅速關閉氧氣瓶閥門,停止供氧。不準用彎折的辦法來消除氧氣軟管著火,乙炔軟管著火時可用彎折前面一段膠管的辦法來將火熄滅。

      5.禁止把橡膠軟管放在高溫管道和電線上,或把重的或熱的物件壓在軟管上,也不準將軟管與電焊用的導線敷設在一起。使用時應防止割破。若軟管經過車行道時,應加護套或蓋板。

      [六]氧氣瓶

      1.每個氣瓶必須在定期檢驗的周期內使用(三年),色標明顯,瓶帽齊全。氧氣瓶應與其它易燃氣瓶油脂和其它易燃物品分開保存,也不準同車運輸。運送貯存,使用氣瓶需有瓶帽。禁止用行車或吊車吊運氧氣瓶。

      2.氧氣瓶附件有毛病或缺損,閥門螺桿滑絲時均應停止使用。氧氣瓶應直立著安放在固定支架上,以免跌倒發生事故。

      3.禁止使用沒有減壓器的氧氣瓶。

      4.氧氣瓶中的氧氣不允許全部用完,氣瓶的剩余壓力應不小于0.05兆帕,并將閥門擰緊,寫上'空瓶'標記。

      5.開啟氧氣閥門時,要用專用工具,動作要緩慢,不要面對減壓表,但應觀察壓力表指針是否靈活正常。

      6.當氧氣瓶在電焊同一工作地點,瓶底應墊絕緣物,防止被竄入電焊機二次回路。

      7.氧氣瓶一定要避免受熱、曝曬,使用應盡可能垂直立放,并聯使用的匯流輸出總管上應裝設單向閥。

      [七]乙炔氣瓶

      1.乙炔瓶在使用、運輸、貯存時必須直立固定,嚴禁臥放或傾倒;應避免劇烈震動、碰撞;運輸時應使用專用小車,不得用吊車吊運;環境溫度超過40℃時應采取降溫措施。

      2.乙炔瓶使用時,一把焊割炬配置一個崗位回火防止器及減壓器。

      3.操作者應站在閥口的側后方,輕緩開啟。擰開瓶閥不宜超過1.5轉。4.瓶內氣體不能用光,必須留有一定余壓。當環境溫度小于0℃時,余壓為0.05兆帕;當環境溫度為0~15℃,余壓為0.1兆帕,當環境溫度為15~25℃時,余壓力0.2兆帕,當環境溫度為25~40℃時,余壓為0.3兆帕。

      5.焊接工作地乙炔瓶存量不得超過5只。超過時,車間內應有單獨的貯存間。若超過20只,應放置在乙炔瓶庫。

      6.乙炔瓶嚴禁與氯氣瓶、氧氣瓶、電石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同庫存放。作業點與氧氣瓶,明火相互間距至少離開10米。

      [八]焊割炬操作

      1.通透焊嘴應用銅絲或竹簽,禁止用鐵絲。

      2.使用前檢查焊炬或割炬的射吸能力。辦法是:先接上氧氣管,打開乙炔閥和氧氣閥(此時乙炔管與焊炬、割炬應脫開),用手指輕輕接觸焊炬上乙炔進氣口處,如有吸力,說明射吸能力良好。接插乙炔氣管時,應先檢查乙炔氣流正常后接上。若沒有吸力,甚至氧氣從乙炔接頭中倒流出來,必須進行修理,否則嚴禁使用。

      3.根據工件的厚度,選擇適當的焊炬、割炬及焊嘴、割嘴,避免使用焊炬切割較厚的金屬,應用小割嘴切割厚金屬。

      4.焊、割炬射吸檢查正常后,進行接頭連結時必須與氧氣橡皮管連接牢固,而乙炔進氣接頭與乙炔橡皮管不應連結太緊,以不漏氣并容易接插為宜。對老化和回火時燒損的皮管不準使用。

      5.工作地點要有足夠清潔的水,供冷卻焊嘴用。當焊炬(或割炬)由于強烈加熱而發出'噼啪'的炸鳴聲時,必須立即關閉乙炔供氣閥門,并將焊炬(或割炬)放入水中進行冷卻。注意最好不關氧氣閥。

      6.短時間休息時,必須把焊炬(或割炬)的閥門閉緊,不準將焊炬放在地上。較長時間休息或離開工作地點時,必須熄滅焊炬,關閉氣瓶球形閥,除去減壓器的壓力,放出管中余氣,并停止供水,然后收拾軟管和工具。

      7.焊炬飛或割炬)點燃操作規程:

      (1)點火前,急速開啟焊炬(或割

      炬)閥門,用氧吹風,以檢查噴嘴的出口,但不要對準臉部試風。無風時不得使用;

      (2)進入容器內焊接時,點火和熄火都應在容器外進行;

      (3)對于射吸式焊炬(或割炬),點火時應先微微開啟焊炬(或割炬)上的乙炔閥,然后送到燈芯或火柴上點燃,當發現冒黑煙時,立即打開氧氣手輪調節火焰。若發現焊割炬不正常,點火并開始送氧后一旦發生回火時,必須立即關閉氧氣,防止回火爆炸或點火時鳴爆現象;

      (4)使用乙炔切割機時,應先放乙炔氣,再放氧氣引火;

      (5)使用氫氣切割機時,應先放氫氣,后放氧氣引火。

      8.熄滅火焰時,焊炬應先關乙炔閥,再關氧氣閥。割炬應先關切割氧,再關乙炔和預熱氧氣閥門。當回火發生后,若膠管或回火防止器上出現噴火,應迅速關閉焊炬上的氧氣閥和乙炔閥,再關上一級氧氣閥和乙炔閥門,然后采取滅火措施。

      9.氧氫并用時,先放出乙炔氣,再放出氫氣,最后放出氧氣,再點燃。熄滅時,先關氧氣,后關氫氣,最后關乙炔。

      10.操作焊炬和割炬時,不準將橡膠軟管背在背上操作。禁止使用焊炬(或割炬)的火焰來照明。

      11.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氣體通路或閥門有漏氣現象,應立即停止工作。消除漏氣后才能繼續使用。

      12.氣源管路通過人行通道時,應加罩蓋,注意與電氣線路保持安全距離。

      第7篇 氣焊割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嚴格遵守通用焊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有關乙炔瓶、水封安全器、橡膠軟管及氧氣瓶的安全使用規則和焊(割)具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2、工作前或停工時間較長再工作時,必須檢查所有設備、乙炔瓶、氧氣及橡膠軟管的接頭、閥門及緊固牢靠,不許有松動的現象。氧氣瓶及其附件、橡膠軟管、工具上不準沾染油脂污垢。

      3、檢查設備、附件及其管路是否漏氣,只準用肥皂水試驗,試驗時,周圍不準有明火,不準吸煙,嚴禁用火試驗漏氣。

      4、氧氣瓶、乙炔瓶必須在距離高溫或明火10m以上,如條件限制,也不準少于5m,并采取隔離措施。

      5、禁止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去開啟氧氣瓶或乙炔瓶閥門。

      6、設備管理道凍結時,嚴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擊凍塊,氧氣閥或管道要用40oc溫水融化;乙炔閥、回火防止器及管道可用熱水或蒸汽加熱解凍,或用25%~30%氧化鈉熱水溶液解凍保溫。

      7、焊接場地應備有相應的消防器材,露天作業應防止陽光直射氧氣瓶或乙炔瓶。

      8、工作完畢離開工作現場,要擰上氣瓶安全帽,收拾現場,把氧氣瓶和乙炔瓶放在指定地點。

      9、氣瓶壓力表、安全閥應按規定定期效驗和試驗。

      第8篇 機修車間氣焊割工安全操作規程制氧

      制氧機修車間氣焊(割)工安全操作規程

      1、上崗前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班前班中不得飲酒。

      2、工作前要檢查焊槍、割槍、氧氣帶、乙炔帶、各處接頭及乙炔瓶、氧氣瓶的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必須安裝回火器要明確操作及技術上的回火原因,并會處理,嚴防回火爆炸、燒手等事故。

      4、氧氣帶與氧氣瓶接頭,乙炔帶與乙炔瓶接頭必須旋緊不得漏氣。

      5、嚴禁用焊槍或割槍給各類輪胎打氣。更不準用氧氣、乙炔氣吹掃人身及衣物。

      6、可疑危險品及封閉的油管、油桶(箱)等一律禁止焊割。必須作業時須經技術性清洗、氮氣置換、揭蓋打通,保持良好的通風,徹底排放處理后方能工作,以防發生爆炸。

      7、在管道、容器、貯罐等內部進行焊、割工作時應在外面事先點燃焊槍。

      8、對容器(管件)焊、割嚴禁開口處(兩端)站人。

      9、作業地點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禁火區割、焊作業必須履行動火票制度,未領取“動火許可證”禁止工作。

      10、氧氣瓶與乙炔瓶按要求擺放,間距不小于5米。

      11、氧氣瓶與乙炔瓶必須按要求分開存放和運輸。

      12、高低處作業,嚴禁將氧氣帶、乙炔帶圍在身上。

      第9篇 工貿企業手工氣焊割工安全操作規程

      1.一般規定

      (1)嚴格遵守《焊工一般安全規程》和有關壓力調節器、橡膠軟管、氧氣瓶、溶解乙炔氣瓶的安全使用規則及焊(割)的安全操作規程。

      (2)工作前或較長時間停工后工作時,必須檢查所有設備。氧氣瓶、溶解乙炔氣瓶,壓力調節器及橡膠軟管的接頭、閥門及緊固件應牢固,不準有松動、破損和漏氣現象。氧氣瓶及其附件,橡膠軟管、工具上不能沾染油脂及油垢。

      (3)檢查設備、附件及管路是否漏氣時,只準用肥皂水試驗。試驗時,周圍不準有明火。嚴禁用火試驗漏氣。

      (4)氧氣瓶、溶解乙炔氣瓶與明火間的距離應在l0m以上。如條件限制,也不準低于5m,并應采取隔離措施。

      (5)禁止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去開啟氧氣或乙炔氣閥門。

      (6)設備管道凍結時,嚴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擊凍塊。氧氣閥、溶解乙炔氣閥或管道要用40℃以下的溫水溶化;回火防止器及管道可用熱水或蒸汽加熱解凍,或用23~30%氧化鈉熱水溶液解凍、保溫。

      (7)焊接場地應備有相應的消防器材。露天作業應防止陽光直射在氧氣瓶、溶解乙炔氣瓶上。

      (8)工作完畢或離開工作現場,要擰上氣瓶的安全帽,清理現場,把氣瓶放在指定地點。

      (9)壓力容器及壓力表、安全閥,應按規定定期送交校驗和試驗。經常檢查壓力器件及安全附件狀況。

      .橡膠軟管

      (1)橡膠軟管須經壓力試驗,氧氣軟管試驗壓力為20個大氣壓,乙炔軟管試驗壓力為5個大氣壓。未經壓力試驗的代用品及變質、老化、脆裂、漏氣的膠管及沾上油脂的軟管不準使用。

      (2)軟管長度一般為l0~20m。不準用過短或過長的軟管。接頭處必須用專用卡子或退火的金屬絲卡緊扎牢。

      (3)氧氣軟管為紅色,乙炔軟管為黑色(綠色),與焊炬連接時不可錯亂。

      (4)乙炔軟管使用中發生脫落、破裂、著火時,應先將焊炬或割炬的火焰熄滅,然后停止供氣;氧氣軟管著火時,應迅速關閉氧氣瓶閥門,停止供氣。不準用彎折的辦法來消除氧氣軟管著火。乙炔軟管著火時可用彎折前面一段膠管的辦法來將火熄滅。

      (5)禁止把橡膠軟管放在高溫管道和電線上,或把重的或熱的物件壓在軟管上,也不準將軟管與電焊用的導線敷設在一起,使用時應防止割破。軟管經過車行道時應加護套或蓋板。

      3.氧氣瓶

      (1)每個氣瓶必須設兩個防振橡膠圈。氧氣瓶應在與其它易燃氣瓶、油脂和其它易燃物品分開保存,也不準同車運輸。運送時需罩上安全帽,要用專用膠輪小車,放置牢固,輕裝輕卸,防止震動,嚴禁采用拋、滾、滑的方法及用行車或吊車運氧氣瓶。禁止人工肩扛手抬搬運。

      (2)氧氣瓶附件有毛病或缺損,閥門螺桿滑絲時應停止使用。氧氣瓶應直立著安放在固定支架上,以免跌倒發生事故。

      (3)禁止使用沒有減壓器的氧氣瓶。

      (4)氧氣瓶中的氧氣不允許全部用完,應留有lkg/c㎡以上的剩余壓力,并將閥門擰緊,寫上“空瓶”標記。

      (5)開啟氧氣閥門時,要用專用工具,動作要緩慢,不要面對減壓表,但應觀察壓力表指針是否靈活正常。

      (6)氧氣瓶和乙炔瓶并用時,兩個壓力表(減壓器)不能相對,以防萬一其中一只表彈出時擊壞另一只表。

      (7)氣、電焊混合作業的場地,要防止氧氣瓶帶電,如地面鐵板,要墊木板或膠墊加以絕緣。

      4.溶解乙炔氣瓶

      (1)乙炔氣瓶在使用、運輸和存儲時,環境溫度—般不得超過40℃。

      (2)乙炔氣瓶的漆色必須經常保持完好,不得涂改。

      (3)使用乙炔氣瓶時應遵守下列規定:

      ①不得靠近熱源和電氣設備,夏季要防止曝曬,禁止敲擊、碰撞;

      ②吊裝、搬運時應使用專用夾具和防震的運輸車,嚴禁用電磁超重機和鏈繩吊裝搬運。

      ③嚴禁放置在通風不良及有放射性射線的場所,且不得

      放在橡膠等絕緣體上;

      ④工作地點不固定且轉動較頻繁時,應裝在專用小車上。同時使用乙炔氣瓶和氧氣瓶時,應避免放在一起。

      ⑤使用時要注意固定,防止傾倒,嚴禁臥放使用。

      ⑥必須裝設專用減壓器,回火防止器。開啟時,操作者應站在閥口的側后方,動作要輕緩。

      ⑦能用壓力不得超過1.5kgf/c㎡,輸氣流速不應超過1.5~2.0m3/時·瓶.

      ⑧嚴禁銅、銀、汞等及其制品與乙炔接觸;必須使用銅合金器具時,合金含鋼量應低于70%。

      ⑨瓶內氣體嚴禁用盡,必須留有不低于下表規定的剩余壓力:

      環境溫度℃

      l0

      0-15

      15-25

      25-40

      剩余壓力

      kgf/c㎡

      0.5

      1

      2

      3

      (4)熔解乙炔氣瓶應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滾、碰、車、船裝運時,應妥善固定。汽車裝運時,橫向排放,頭部應朝向一方且不得超過車廂高度或直立排放,車廂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三分之二。

      夏季運輸要有遮陽設施,防止曝曬,炎熱地應避免白天運輸。車上禁止煙火,并應各有干粉或二氧化碳滅火器(嚴禁使用四氧化碳滅火器)。嚴禁與氧氣艇、氧氣瓶及易燃物品同車運輸。

      (5)在使用乙炔氣瓶的現場,儲存量不得超過5瓶。超過5瓶但不超過20瓶的,應在現場或車間內用非燃燒體或難燃燒體墻隔或單獨的儲存間,并有一面靠墻。超過20瓶,應設置乙炔氣瓶庫。

      5.減壓器

      (1)減壓器與氣瓶連結之前,應檢查減壓器上有無油脂。以及外螺帽襯是否正常。

      (2)安裝減壓器時,先要把氣瓶上的開關稍稍擰開一點,借氣瓶的氣沖擊附在開關上的塵土和水份。

      (3)裝上以后,要用扳手把絲扣擰緊,至少要擰5扣以上,否則瓶內高壓氣體會把減壓器吹掉。

      (4)減壓器裝好后,開啟氧氣瓶和減壓器的閥門時,動作要緩慢。當壓力調到所需的壓力后,才允許將氣體送到焊槍。

      (5)減壓器不得任意拆卸,并要定期校驗。當壓力表不正常,無鉛封或安全閥門不可靠時,禁止使用。

      (6)各種氣體的減壓器不能互換使用。

      (7)工作結束后,應從氣瓶上取下減壓器,加以妥善保管。

      6.焊(割)炬操作

      (1)通透焊咀應用鋼絲或竹簽,禁止使用鐵絲。

      (2)使用前應檢查焊炬或割炬的射吸能力是否良好。

      (3)焊(割)炬射吸檢查正常后,樓上乙炔氣管時,應先檢查乙炔氣流正常,再把乙炔氣管也接在乙炔接頭上。氧氣管必須與氧氣進氣接頭連接牢固。乙炔管與乙炔進氣接頭應避免連接太緊,以不漏氣并容易插上撥下為準。

      (4)根據焊、切材料的種類、厚度正確選用焊炬、割炬及焊咀、割咀。調整合適的氧氣和乙炔的壓力、流量。不準使用焊炬切割金屬。

      (5)焊炬(或割炬)點燃操作規程:

      ①點火前,急速開啟焊炬(或割炬)閥門,用氧吹風,以檢查噴嘴的出口,但不要對準臉部試風。無風時不得使用。

      ②對于射吸式焊炬(或割炬),點火時,先開乙炔氣輪,點著后再開氧氣手輪調節火焰。這樣可以檢查乙炔是否暢通,以及排除乙炔一空氣混合氣體。點火應送到燈芯或火柴上點燃。

      ③進入容器內焊接時,點火和熄火都應在容器外進行。

      ④使用乙炔切割機時,應先放乙炔氣,再放氧氣引火。

      ⑤使用氧氣切割機時,應先放氫氣,后放氧氣引火。

      (6)熄滅火焰時,焊炬應先關乙炔閥,再關氧氣閥。割炬應先關切割氧,再關乙炔和預熱氧氣閥門。

      (7)工作中焊、割咀不準往鐵板上按,不要過分接近熔化金屬,焊咀不能過熱,不能堵塞。發現有回火預兆時,應停止工作。

      (8)回火時,要迅速關閉焊炬上乙炔手輪,再關氧氣手輪。等回火熄滅后,將焊咀放在水中冷卻,然后打開氧氣手輪,吹除焊炬內的煙灰,查出回火原因并解決后,再繼續使用。

      (9)氧氫并用時,先放出乙炔氣,再放出氧氣,最后放出氧氣,再點燃.熄滅時先關氧氣,再關氧氣,最后關乙炔氣。

      (10)短時間休息,必須把焊(割)炬的閥門緊閉.較長時間休息或離開工作地點時,必須熄滅焊炬,關閉氣瓶球形閥,除去減壓器的壓力,放出管中余氣,然后收拾軟管和工具。

      (11)工作地點要有足夠清潔的水,供冷卻焊咀用。

      (12)氧氣和乙炔皮管不能對調.也不準用氧氣吹除乙炔皮管的污物。當發現乙炔或氧氣管道有漏氣現象時應及時停火修理。

      (13)操作焊炬和割炬時,不準將橡膠軟管背在背上操作禁止使用焊炬或割炬的火焰來照明。

      第10篇 電氣焊割工安全操作規程

      一、焊工操作時,必須穿戴好必要的勞保,電焊工焊接時須使用焊妝面罩,清渣時應戴防護眼鏡,氣焊(割)工應帶防護眼鏡。

      二、嚴禁在有壓力的容器管路上焊接,在距焊接場所5m以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裝過易燃介質器焊接時,須用堿水或蒸氣徹底清洗指殘介質,扣開刀孔或手孔確實無誤后,方可旋焊。

      三、在焊修乙炔氣發生器前,必須用清水沖洗干凈并用明火試爆,確實無誤后,方可旋焊。

      四、移動式乙炔氣發生器附近,嚴禁接觸火源距焊接現場保持10米以上。

      五、乙炔氣發生器應設防爆及防止回火的安全裝置,經常檢查發生器及回火防止器水注,不宜過高或過低,儀表和安全應定期檢驗,確保靈敏可靠。

      六、乙炔氣發生器應設防爆及防止回火的安全裝置,經常檢查發生器及回火防止器水注,不宜過高或過低,儀表和安全應定期檢驗,確保靈敏可靠。

      七、回火防止器凍結時,可用熱水或蒸氣加熱,禁止用火烤乙炔氣發生器上的零件及其附屬工具不能用絕銅制作,以防產生銅而引起爆炸。

      八、氧氣瓶及減壓器嚴禁接觸油脂。

      九、在接裝減壓器前,應先開起一下氧氣瓶閥將瓶口污物染質吹掉,氧氣乙炔氣瓶高低壓表要靈敏可靠。

      十、氧乙炔氣瓶應妥善搬運存放,避免碰撞和震動不得在陽光下爆曬并應避開熱源。

      十一、減壓器裝上后,應先開起氣瓶,再開起減壓器,工作結束后應先關閉氣瓶,再關減壓器,操作時焊工應在減壓器側面。

      十二、氧氣瓶中的氧氣不允許全部放完,應保留0.1-0.2mpa的壓力。

      十三、氧氣膠管與乙炔氣膠管不得換用或代用,管路連接處嚴防漏氣。

      十四、焊炬使用中應防止過分受熱,當發生回火時應迅速關閉氧氣閥門,然后再關閉乙炔氣閥門。

      十五、乙炔管破裂著火時,應迅速折起前一段膠管將火熄滅。氧氣管著火時,應迅速關閉氧氣瓶閥門。禁止用折管辦法滅火焰。

      十六、電焊機必須有可靠接地。

      十七、電焊把線應有良好絕緣,破皮漏電處應及時修好。

      第11篇 氧氣焊割工安全操作規程

      1、操作者必須具有考核合格上崗證。

      2、生產工作前,應首先檢查氧氣瓶、乙炔瓶的完好性,確保安全可靠。

      3、檢查氧氣管、乙炔氣管應無滲漏現象。

      4、檢查焊具、割具應完好,安全可靠。

      5、無論固定位置或移動位置作業,對氧氣瓶、乙炔瓶的放置不能近高溫區、易燃易爆區、強烈震擊區。夏季,不能在烈日下暴曬,夏天露天作業時,應遮陽,搬動時,應預防猛烈震動,以確保安全。

      焊割操作中,應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如工作衣褲、眼鏡),以保證操作中的安全,特別是做好保護眼睛的安全。

      6、空中作業時,應做好有關的保護措施,以確保空中作業的安全。

      7、在焊割作業環境中,要避開易燃易爆品,防止發生意外。

      生產結束,應檢查作業區中有無燃燒火星存在,以確保完工后作業場所的安全。

      8、氣割割到澆口的要求:a11、a12、a13、a20、a21澆口留的長度3-8mm,a14、a15澆口割2次:第一次15-25mm,在割第二次時要正火完表面蒸紅的情況下割到長度為3-8mm.。

      9、如有新材料沒注明割澆口的方法,請通知質量技術部決定。

      第12篇 手工氣焊割工的操作規程

      (1)嚴格遵守一般焊工安全操作規程和有關橡膠軟管、氧氣瓶、乙炔瓶的安全使用規則和焊(割)具安全操作規程。

      (2)工作前或停工時間較長再工作時,必須檢查所有設備。乙炔瓶、氧氣瓶及橡膠軟管的接頭,閥門緊固件應緊固牢靠,不準有松動、破損和漏氣現象,氧氣瓶及其附件、橡膠軟管、工具不能沾染油脂的泥垢。

      (3)檢查設備、附件及管路漏氣,只準用肥皂水試驗。試驗時,周圍不準有明火,不準抽煙。嚴禁用火試驗漏氣。

      (4)氧氣瓶、乙炔瓶與明火間的距離應在10米以上。如條件限制,也不準低于5米,并應采取隔離措施。

      (5)禁止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去開啟氧氣或乙炔氣閥門。

      (6)設備管道凍結時,嚴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擊凍塊。氧氣閥或管道要用40℃的溫水溶化;回火防止器及管道可用熱沙、蒸氣加熱解凍。

      (7)焊接場地應備有相應的消防器材,露天作業應防止陽光直射在氧氣瓶或乙炔瓶上。

      (8)工作完畢或離開工作現場,要擰上氣瓶的安全帽、收拾現場,把氧氣和乙炔瓶放在指定地點。下班時應立即卸壓。

      (9)壓力容器及壓力表、安全閥,應按規定定期送交校驗和試驗。檢查、調整壓力器件及安全附件,消除余氣后才能進行

      氣焊割工安全操作規程(十二篇)

      1、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作業前必須戴好防護墨鏡,并嚴格遵守“焊工一般安全操作規程”。2、操作前,必須確認作業現場無易燃易爆物品,乙炔氣瓶、氧氣瓶及橡膠軟管的接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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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嚴格遵守通用焊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有關乙炔瓶、水封安全器、橡膠軟管及氧氣瓶的安全使用規則和焊(割)具安全技術操作規程。2、工作前或停工時間較長再工作時, ...[更多]

      • 手工氣焊割工安全操作規程(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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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工氣焊(割)工安全操作規程一般規定1.嚴格遵守一般焊工安全操作規程和有關乙炔發生器、溶解乙炔氣瓶、氧氣瓶的安全使用規則和焊(割)具安全操作規程。3.工作前或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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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氣焊(割)工安全操作規程1、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安監部門專業培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工作前,必須穿戴防護用品。2、施焊(割)場地周圍應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進行 ...[更多]

      • 手工氣焊割工的操作規程(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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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嚴格遵守一般焊工安全操作規程和有關橡膠軟管、氧氣瓶、乙炔瓶的安全使用規則和焊(割)具安全操作規程。(2)工作前或停工時間較長再工作時,必須檢查所有設備。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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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作業前必須戴好防護墨鏡,并嚴格遵守“焊工一般安全操作規程”。2、操作前,必須確認作業現場無易燃易爆物品,乙炔氣瓶、氧氣瓶及橡膠軟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