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電焊安全操作規程范本
電焊安全操作規程
1.操作開關時必須戴好絕緣手套,禁止臉正對著電閘拉推。
2.工作地點潮溫應鋪上干燥木板。
3.雨天在室外工作時電焊閘箱,焊機必須有防雨設施。
4.工作時必須戴面罩、絕緣手套、穿作業服、絕緣鞋等保護用品。
5.電焊機必須安裝漏電開關,二次則必須裝設安全節電保護器。
6.工作完時,必須先將電閘拉下,再將電線摘掉,并在工作物件附近將電線盤起放于適當處所。如果暫停工作時應有人看管,嚴禁沒關閉電源開關而任意脫離崗位。
7.在高空作業時,必須系好安全帶、焊條、工具、小型材料必須放在工具袋內,防止掉下傷人。
8.工作時不得將工作物壓于其它膠皮管上或電線上。
9.絕對禁止焊接帶有壓力的工件。
10.焊接有易燃氣體或油脂類的管道缸、罐等工作物時,必須清掃干凈,經檢查合格后,方可進行焊接。
11.電線破露部位應及時用絕緣膠布包扎好。焊接時嚴禁在其附近安置易燃物品。
12.電焊工在鍋爐或金屬器內工作應設監護人,必須戴面罩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焊工身體不能與焊接金屬部分接觸,頭上應戴膠皮帽,保持良好的通風。
13.在鍋爐和金屬容器內部焊接所用的照明電壓不超過12v。
14.地線要安裝好,不冒火花,保證不會掉落,絕不允許搭接在外架子及鋼筋上。(二次則雙線到位)
15.在鍋爐、金屬容器及通風不良處進行焊接工作時,應有人工通風裝置,并保持其溫度不超過40度,否則必須實行換班制。每班工作時間不超過30分鐘,但此時容器內溫度不應超過50度。 16.參加高空作業,應先經體檢合格,適合高空作業者才許參加作業。必須持證上崗。
第2篇 電焊工安全作業操作規程
1 范圍
本標準提出了集團公司電焊工作業的特性及危害,規定了安全操作的基本要求和日常維護、應急措施的技術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集團公司所屬企業電焊工焊接作業的通用安全操作要求。各單位還需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按照不同的工作崗位內容和施工工藝識別危害,編制相應的安全作業指導書加以補充。
1特性與危害
在焊接作業過程中,焊工與各種易燃易爆氣體、壓力容器和電機、電器相接觸,同時還會產生有毒氣體、有害粉塵、弧光輻射、噪聲、高頻電磁場和射線等,有時要在高空、水下、狹小空間進行工作。因此,使得焊接現場有可能發生爆炸、火災、燙傷、中毒(急性中毒)、觸電和高空墜落等工傷事故。焊工也可能身受塵肺、慢性中毒、血液疾病、電光性眼病和皮膚病等職業病危害。
3電焊工安全操作規程通則
3.1 基本要求
3.1.1 從事本工種工作者,應經過專業安全培訓,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并定期接受安全教育,方可作業。
3.1.2 電焊作業場所應盡可能設置擋光屏蔽,以免弧光傷害周圍人員的眼睛。
3.1.3 電焊作業點與易燃易爆物相距10米以上,并且焊接現場要配備滅火器。
3.1.4 電焊機不準放在高溫或潮濕的地方,電焊機應放在防雨和通風良好的地方。電焊機、氧氣瓶,乙炔氣瓶要分開放,距離應不少于5米。
3.1.5 嚴禁在易燃易爆、帶壓力的設備、容器和管道上或盛有易燃、易爆、有毒物的工作物上施焊,焊接帶電的設備必須切斷電源。
3.1.6 禁止焊接懸掛在起重機上的工件和設備。
3.1.7 露天作業遇到六級以上大風或大雨時應停止焊接作業或高空作業;雷雨時,應停止露天焊接作業。
3.1.8 電焊機必須設置單獨的電源開關,禁止兩臺電焊機同時接在一個電源開關上;不準私自拆接電源線,電焊機電源的裝拆應由電工進行。
3.1.9 交流弧焊機一次電源線長度應不大于3米,電焊機二次線電纜長度應不大于30米,二次線接頭不得超過2個。一二次接線柱處應加防護罩。所有手把導線與地線不準與氧氣、乙炔軟管混放。
3.1.10 嚴禁利用建筑物的金屬結構、管道、軌道或其它金屬物體搭接起來形成焊接回路。
3.1.11 電焊機要設單獨的開關,開關應放在防雨的閘箱內,拉合時應戴手套側向操作。
3.1.12 接拆電焊機電源線或焊機的修理應由電氣保養人員進行,其他人員不得拆修。
3.1.13 焊鉗、電焊線應經常檢查、保養,發現有損壞應及時修好或更換,電焊機外殼必須設有可靠的保護接零,必須定期檢查焊機的保護接零線。接線部分不得腐蝕、受潮及松動。
3.1.14 焊接過程發現短路現象應先關好焊機,再尋找短路原因,防止焊機燒壞。
3.1.15 禁止在易燃、易焊物體上和裝載易燃易爆的容器內外進行焊接,若需要焊接,應將容器內外所有殘存物清洗干凈。
3.1.16 禁止在可燃粉塵濃度高的環境下進行焊接作業。
3.2 防護用品的穿戴
3.2.1 使用電焊機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
3.2.2 作業時應該穿戴好必備防護用品,包括:防塵毒器具、絕緣鞋、腳蓋、口罩、焊工用工作服、防護面罩或眼鏡、帶有特制濾光鏡片的面罩、絕緣鞋、電焊手套、防護面罩、護目鏡等防護用品。
3.2.3 嚴禁穿化纖服、短袖、短褲、涼鞋,女工辮發必須扎在工作帽內。
3.2.4 高空作業要戴好安全帽和安全帶。
3.3 焊接設備、用具及作業環境的檢查
3.3.1 電焊工開始焊接前應認真檢查工具、設備是否完好,如:開關、電源線、電纜線、電焊機、電焊機外殼的接地〔接零〕保護線、電焊鉗、焊條等進行檢查、測試。不得有松動或虛連。
3.3.2 使用焊機前檢查電器線路是否完好,二次線圈和外殼接零或接地是否良好,電焊機外殼必須必須有良好的保護。焊機、導線、焊鉗等接點應采用螺栓或螺母擰接牢固。
3.3.3 使用焊機前電焊前應檢查焊機的電源線的絕緣是否良好,檢查電焊鉗 <>柄絕緣是否完好。電焊鉗不用時,應放到絕緣體上。
3.3.4 電焊機的配電系統開關、漏電保護裝置等必須靈敏有效,開關箱內必須裝設二次寬載降壓保護器,導線絕緣必須良好。檢查配電箱,應關閉牢靠,穩壓電源指示正確。
3.3.5. 把線、地線,禁止與鋼絲繩接觸,更不得用腳手架、鋼絲繩、鐵板等裸露導體或機電設備代替零線。電焊回線不準搭在易燃、易爆管道或機床設備上,焊鉗線和回線必須良好。
3.3.6 工作前應認真檢查四周工作環境是否允許燒焊,確認為正常方可開始工作,操作前必須檢查周圍有否易燃易爆物品,如有,必須移開才能工作。
3.3.7 電焊工作臺必須裝好屏風板,肉眼切勿直視電弧。
3.3.8 電焊機的輸入輸出線頭要接牢固,應有可靠的接地線,焊鉗絕緣裝置要齊全良好,電焊機工作溫度不得超過60℃~70℃。
3.3.9 電焊機的一次與二次繞組之間,繞組與鐵芯之間,繞組、引線與外殼之間,絕緣電阻均不得低于0.5兆歐。
3.310 作業中注意檢查電焊機及調節器,溫度超過60 °c應冷卻。電焊時的二次電壓不得偏離60--80v(伏);發現故障、電線破損、熔絲一再燒斷應停機維修或更換。
3.4 焊接過程中的安全規定
3.4.1 合閘刀開關時,應左手合閘,人體應偏斜站,頭部要在開關的側面,手套與鞋不得潮濕。開啟電開關時要一次推到位,然后開啟電焊機;停機時先關焊機再關電源開關。
3.4.2 注意保護手把線與回線不受機械損傷,手把線、回線需要穿過鐵路時,應從軌道下通過。
3.4.3 焊接密封容器應打開孔洞設立絕緣保護。
3.4.4在容器內焊接,容器必須可靠接地,通風良好,并應有人監護;應把有害煙塵排出,以防中毒;容器內油漆未干不準施焊;嚴禁往容器內輸入氧氣。最少要2人一起工作,一人操作、一人監視保護。
3.4.5在密閉金屬容器內施焊時,容器必須可靠接地、通風良好,并應有人監護。
3.4.6 施工焊地點潮濕時,焊工應站在干燥的絕緣板或膠墊上作業,配合人員應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板或膠墊上作業。
3.4.7 在存有毒物質的場所焊按時,要清除殘存物,經化驗合格后加強通風方可工作,工作者要戴好防毒口罩,工作場所有專人防護,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3.4.8 焊接預熱工件時,應有石棉布或擋板等隔熱措施。
3.4.9 當清除焊縫焊渣時,應戴防護眼鏡或面罩,頭部應避開敲擊焊渣飛濺方向,防止鐵渣飛濺傷人。
3.4.10 采用電弧氣刨清根時,應戴防護眼鏡或面罩,防止鐵渣飛濺傷人。
3.4.11 多臺焊機在一起同時施焊時,焊接平臺或焊件必須接地,并設置防光棚。
3.4.12 轉動機器設備進行焊接時,必須斷電和設有“修理施工、禁止運轉”的安全標志或設專人負責看守。
3.4.13 在焊接各種胎型及笨重物件時,工件必須放置平穩,兩人或兩人以上抬放工作物,動作要協調,以免碰傷手腳。
3.4.14 焊接中突然停電,應立即關好電焊機。焊機發生故障或漏電時,立即切斷電源,聯系電氣維修人員修理。
3.4.15 高處焊接應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工作過程中設專人監護;高空作業要扎好安全帶,工作點要牢固,焊條工具等仿要放好,防止掉下傷人,下邊做好安全措施和以及防火措施,設專人監視,注意行人等安全工作。嚴禁手持把線爬梯登高。
3.4.16 電焊機如有故障或電線破損漏電或保險絲一再燒斷時,應停止使用,并報告有關人員修理。
3.4.17 移動電焊機或往遠處拉線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再行移動;拉動手把線時,要注意防止絆動風動夾具閥門,以防夾具誤動傷人。
3.4.18 更換場地,移動把線時,應切斷電源。更換焊條應戴手套。
3.4.19雨天或廠房漏雨時,應將焊機遮蓋好,所有導線、手把線應架在干燥或不導電的建筑物上。
3.4.20 焊接笨重工作物需要使用天車時,應嚴格遵守《起重司索作業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檢查鋼絲繩及吊、卡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吊運時,捆綁牢固、不得傾斜,并應叫周圍工作人員讓開。
3.4.21 在轉胎、交車線及其它移動場地上焊接時,要注意安全聯系。
3.4.22 接近高壓線作業時,必須經安技部門同意,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后,方可焊接。
3.4.23 仰面焊接時,要扎緊衣領、袖口,防止火花燙傷。
3.4.24 直流焊機起動時,必用星形(y)接法,待運轉正常后,再轉至三角形(△)接線進行工作。
3.4.25 焊接有銹工作物、進行除銹或清除焊渣藥皮時,必須戴好防護眼鏡。
3.4.26 焊接完的灼熱工件,不準放在電線、乙炔橡膠軟管及氧氣瓶、氧氣橡膠軟管及安全道上,應放置在規定的或安全的地方。
3.4.27 移動焊機時,不準用手把線或其它導線作捆綁繩索使用。
3.4.28 在未采取切實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嚴禁在火星能飛濺到的用可燃材料作保溫層、冷卻層、隔音、隔熱的部位或地方焊接
3.4.29 焊接盛裝過易燃、易爆、有毒的液體或氣體的容器(如鋼瓶、油箱、槽車等)時,必須用清洗液等清洗干凈,確認安全后,并打開孔蓋或留下30mm的出氣孔后,方準焊接。
3.4.30 在地坑或鍋爐容器內部焊接時,應設專人監護;下地坑焊接時,應檢查有無有毒氣體;禁止在坑內使用瓦斯燈或電壓超過12v的照明燈。
3.4.31 工作中,不準觸摸焊機內部,以免觸電; 焊條頭不得亂扔,應放在指定的安全地點。
3.4.32 進行高處作業時,還應遵守以下規定:
-- 使用的木梯不得有腐朽缺蹬現象,梯子應放置穩固,與地面成60°~70°夾角;不準兩個梯子接在一起使用,不準爬在梯子最上部的兩蹬上作業。
-- 掛好安全帶。使用的工具應用繩索傳遞,不準隨手上下拋扔。
-- 高處作業處下面10m范圍內,不準放易燃易爆物品,應設監護人員。
-- 高處作業時,焊具線應掛在安全可靠處所,地面設監護人員。不準將管線纏在身上,上、下及作業。
3.5 電焊作業消防安全規定
3.5.1 在存在可燃物的場所內進行焊接時,以及焊接易燃、易爆氣體或液體的擴散區域施焊前應嚴格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做好充分準備后,在規定的時間、規定的地點內進行焊接。
3.5.2 施工時,應清除周圍的易燃、易爆物品或進行可靠的防護措施。
3.5.3 在已使用過的罐體上進行焊接作業時,必須查明是否有易燃、易爆氣體或物料,嚴禁在未查明之前動火焊接。
3.5.4 如附近有與明火作業相抵觸的工種在作業(如油漆等)時,嚴禁焊接。
3.5.5 電弧切割或焊接有色金屬及表面涂有油品等物件時,作業區環境應良好,人要在上風處。
3.5.6 電焊著火時,應先切斷焊機電源,再用二氧化碳、1211干粉等滅火器滅火,禁止使用泡沫滅火器。
3.5.7 在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內,一般不得進行焊接作業,需要檢修的設備應拆卸移到安全地點修理。在這些場所焊接時,應嚴格執行動火制度。要求進行電焊作業的地點要與易燃易爆車間、倉庫、油庫、氣柜、堆垛等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并盡量遠離正在生產易燃易爆的裝置、設備和管道。
3.5.8 重點工程、重點部位的施工應確定專人進行看守監護。在重點工程和重點部位進行電弧焊接時,應有科學合理的安全保障措施,技術方案切實可行,并設有專人看護,施工指導,準備好滅火器材,以確保安全施工。
3.5.9 施工作業結束后要立即消除火種、徹底清理工作現場,并進行一段時間的監護,沒有問題再離開現場,做到不留死角。
3.6 作業后的安全注意事項
3.6.1 停車時,要先關電焊機,再拉閘刀開關。
3.6.2 電焊結束后,應切斷焊機電源,并將電源線及焊接線整理好放在指定地點,將焊機擦拭干凈,清掃場地,并檢查操作地點,確定沒有明火后,方可離去。
3.6.3 焊割完的灼熱工件,應放在安全地點,工作地點濺落火星應徹底熄滅。
3.6.4 下班前特焊機電源切斷,焊線繞好,露天的要蓋好焊機,并詳細檢查工作場地徹底熄滅火種后方可下班。
3.6.5 做好交接班,并與接班者共同檢查安全。
3.7 應急措施
3.7.1 焊機不符合規范要求,停止作業,自行整改,對不能整改的立即聯系安全員或設備員處理;
3.7.2 一旦發生火災事故,立即切斷電源,使用附近的滅火器進行撲救,并按照事故報告程序逐級或立即報告分廠安全員或領導,同時撥打廠內火災電話;火災較大時撥打“119”報警電話,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組織人員撤離。
3.7.3 一旦發生觸電事故,立即切斷電源或呼叫周圍人員立即切斷電源,使觸電人員脫離觸電場所對受傷人員現場組織搶救。同時保護好事故現場,按事故報告程序,逐級或立即報告分廠安全員或領導;對觸電人員進行現場急救,必要時采取人工呼吸或胸外復蘇,并將受傷人員送周圍醫院或撥打120救護車
第3篇 電焊工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1、電焊工首先必須持證上崗,辦理動火手續,嚴格操作規程,各種焊機應在規定的電壓下使用,
2、電焊前應檢查焊機的電源線的絕緣是否良好,焊機應避雨雪、潮濕,放置在干燥處。
3、焊機、導線、焊鉗等接點應采用螺栓或螺母擰接牢固。
4、焊機二次線路及外殼必須接地良好,接地電阻不小于1mω(兆歐)。
5、開啟電開關時要一次推到位,然后開啟電焊機;停機時先關焊機再關電源開關;移動焊機時應先停機斷電。
6、焊接中突然停電,應立即關好電焊機;焊條頭不得亂扔,應放在指定的安全地點。
7、電弧切割或焊接有色金屬及表面涂有油品等物件時,作業區環境應良好,人要在上風處。
8、作業中注意檢查電焊機及調節器,溫度超過60℃應冷卻。
9、發現故障、電線破損、熔絲一再燒斷應停機維修或更換。
10、電焊時的二次電壓不得偏離60~80v(伏)。
第4篇 電焊工氧割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電焊工(氧割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 電焊(氧割)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門的機構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
2、 電氧焊作業人員作業時必須著裝整齊,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品,嚴禁酒后作業。
3、 電焊機外殼,必須接地良好,其電源的裝拆應由電工進行。
4、 焊鉗與把線必須絕緣良好,連接牢固,更換焊條應戴手套。在潮濕地點工作,應站在絕緣膠板或木板上。
5、 嚴禁在帶壓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帶電的設備必須先切斷電源。
6、 焊接貯存過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須清楚干凈,并將所有孔口打開。
7、 在密閉金屬容器內施焊時,容器必須可靠接地,通風良好,并應有人監護,嚴禁向容器內輸入氧氣。
8、 把線、地線,禁止與鋼絲繩接觸,更不得用鋼絲繩或機電設備代替零線。所有地線接頭,必須連接牢固。
9、 更換場地移動把線時,應切斷電源,并不得手持把線爬梯登高。
10、 電焊機要設單獨的開關,開關應放在防雨的閘箱內,拉合時應戴手套惻向操作。
11、 清除焊渣時,應戴防護眼鏡或面罩,防止鐵渣飛濺傷人。
12、 使用氧氣乙炔前,必須先檢查減壓閥焊割槍是否完好。
13、 氧氣乙炔瓶不能在一起保存,工作時兩瓶需相距10米,場地受限至少要相距5米以上,乙炔瓶必須直立使用,有防回火裝置。
14、 氧氣瓶的安全防撞膠圈必須完好,瓶口嚴禁沾油,嚴禁戴有油的手套搬運氧氣瓶。
15、 雷雨、大風時,應停止露天焊接和氧割作業。
16、 施焊場地周圍應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進行覆蓋、隔離。
17、 工作結束,應切斷焊機電源或收好焊、割槍及氧氣、乙炔管,并檢查操作地點,確認無起火危險后,方可離開。
第5篇 內燃機車電焊工安全操作規程
第一條 嚴格執行《安全通則》和《電焊工安全操作規程》。
第二條 內燃機車動用電焊前,必須關閉電源總閘,以防電瓶放爆。
第三條 內燃機車施焊時,地線必須接在需焊工件上。
第四條 內燃機車上各種油管路,必須拆下焊接。
第五條 作業結束,必須檢查現場,清除火種。
第6篇 電焊工安全操作規程4
電焊工安全操作規程(四)
1電焊機外殼,必須接地良好,其電源的裝拆應由電工進行。
2電焊機要設單獨的開關,開關應放在防雨的閘箱內,拉合時應戴手套側向操作。
3焊鉗與把線必須絕緣良好,連接牢固,更換焊條應戴手套。在潮濕地點工作,應站在絕緣膠板或木板上。
4嚴禁在帶壓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帶電的設備必須先切斷電源。
5焊接貯存過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須清除干凈,并將所有孔口打開。
6在密閉金屬容器內施焊時,容器必須可靠接地,通風良好,并應有人監護。嚴禁向容器內輸入氧氣。
6焊接預熱工件時,應有石棉布或檔板等隔熱措施。
7把線、地線,禁止與鋼絲繩接觸,更不得用鋼絲繩或機電設備代替零線。所有地線接頭,必須連接牢固。
8更換場地移動把線時,應切斷電源,并不得手持把線爬梯登高。
9清除焊渣、采用電弧氣刨清根時,應戴防護眼鏡或面罩,防止鐵渣飛濺傷人。
10多臺焊機在一起集中施焊時,焊接平臺或焊件必須接地,并應有隔光板。
11釷鎢極要放置在密閉鉛盒內,磨削釷鎢極時,必須戴手套,口罩,并將粉塵及時排除。
12二氧化碳氣體預熱器的外殼應絕緣,端電壓不應大于36伏。
13雷雨時,應停止露天焊接作業。
14施焊場地周圍應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進行覆蓋、隔離。
15必須在易燃易爆氣體或液體擴散區施焊時,應經有關部門檢試許可后,方可施焊。
16工作結束應切斷焊機電源,并檢查操作地點,確認無起火危險后,方可離開。
第7篇 建安公司電焊工:安全操作規程
建安公司電焊工安全操作規程
(1)電焊機外殼,必須接地良好,其電源的裝拆應由電工進行。
(2)電焊機要設單獨的開關,開關應在防雨的閘箱內,拉合時應戴手套側向操作。
(3)焊鉗與把線必須絕緣良好,連接牢固,更換焊條應戴手套。要潮濕地點工作,應站在絕緣膠板或木板上。
(4)嚴禁在帶壓力的容器或電管道上施焊,焊接帶電的設備必須先切斷電源。
(5)焊接貯存過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須清除干凈,并將所有孔口打開。
(6)在密閉金屬容器內施焊時,容器必須可靠接地,通風良好,并應有人監護。嚴禁向容器內輸入氧氣。
(7)焊接預熱工件時,應有石棉或檔板等隔熱措施。
(8)把線、地線,禁止與鋼絲繩接觸,更不得用鋼絲繩或機電設備代替零線。所有地線接頭,必須連接牢固。
(9)更換場地移動把線時,應切斷電源,并不得手持把線爬梯登高。
(10)清除焊渣,采用電弧、氣焊清除時,應戴防護眼鏡或面罩,防止鐵渣飛濺傷人。
(11)多臺焊機在一起集中施焊時,焊接平臺或焊件必須接地,并有隔光板。
(12)釷鎢極要放置在密閉鉛盒內,磨削鍍鎢極時,必須戴手套、口罩,并將粉塵及時排除。
(13)雷雨時,應停止露天焊接作業。
(14)工作結束后,應切斷焊機電源,并檢查認無起火危險后方可離去。
第8篇 電焊氧氣乙炔安全操作規程
一般規定
1.1電、氣焊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嚴格的培訓,了解并掌握電、氣焊操作技術,熟悉電、氣焊設備,經培訓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人員培訓按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1.2在對運動設備維修前,必須鎖上相應設備開關,并在主控開關上掛鎖;
1.3必須對運轉時會對作業造成危險的相關設備實行斷電停機并掛牌上鎖;
1.4必須確認設備已完全停止,對制動系統可靠性不能完全確認或維修時可能改變系統受力穩定性的維修作業,應另實施安全保障措施后才能作業;
1.5特殊場所,如煤磨系統、庫房、袋收塵器等,必須有動火證才能進行電氣焊作業;
1.6操作前要認真檢查電、氣焊工器具,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并處理;
1.7工作中應正確使用、保管高壓氧氣瓶和乙炔瓶,正確調整電焊機電流,保證安全生產;
1.8在使用電焊機前應仔細檢查,確認設備安全情況,焊機接入電網時必須注意兩者電壓是否相符;
1.9起動焊機時焊鉗和焊件不能接觸以防短路;
1.10接線柱和電纜應接觸良好,不許松動。焊機外殼接地應良好以確保安全;
1.11氧氣瓶和乙炔瓶兩個壓力表不應互相對峙以免氣流射出時沖擊另一塊表造成事故;
1.12冬天氧氣出口處如有凍結現象,嚴禁使用明火加熱,以免氧氣突然大量沖出造成事故;
1.13氧氣瓶、乙炔瓶不能用起重機直接掛吊,如在高空施工必須吊運時,應裝入吊藍或適當臺架上進行;
1.14對電焊、氣割、氣焊作業時都應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
15操作人員在2米以上施工時,要佩戴安全帶和采取防護措施;
1.16對有一次儀表(如負荷傳感器等)的設備焊割時,應與儀表技術人員聯系。
氣焊、氣割的安全規定
2.1進行氣焊和氣割時,必須戴上墨鏡;
2.2嚴禁氧氣乙炔瓶、帶接觸油料。氧氣、乙炔瓶距不得小于5m;必須留有余氣;
2.3焊接場所10米以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4禁止在輸電線路下放置乙炔瓶、氧氣瓶等氣焊設備;
2.5操作者在焊接過程中,使用乙炔氣瓶時嚴禁臥放使用;且不得劇烈振動及受陽光爆曬,開啟時要使用專用扳手;
2.6電焊和氣焊在同一場所時,氧氣瓶必須采取絕緣措施,乙炔氣瓶要有接地措施;
2.7焊接所使用的氧氣瓶要遠離明火或熱源10米以上,乙炔瓶應與明火距離保持在3米以上;
2.8嚴禁將正在燃燒的焊割炬隨意放置;
2.9氣焊設備嚴禁沾染油污和搭架各種電纜。
2.10使用氣瓶的操作人員,應嚴禁穿著容易產生靜電的化纖服裝。
3.使用焊(割)炬安全事項
3.1使用焊炬必須先檢查氣密性,而且它的各連接部位,氣體通道及調節閥等處,不得沾有油脂;
3.2焊炬點火時應先開乙炔閥,點燃后開氧氣閥調節火焰;關火時應先關乙炔、后關氧氣;停止使用時嚴禁將焊炬、膠管和氣源做永久性連接;
3.3使用割炬時應清理干凈工件表面的漆皮、銹層等,而且不能在水泥地上作業,以防銹水和水泥遇高溫爆濺傷人;
3.4使用割炬要先作點火試驗,以檢查割嘴是否安裝好。
4.防回火
4.1焊(割)炬不要過分接近熔融金屬;
2焊(割)嘴不能過熱;
4.3焊(割)嘴不能被金屬熔渣等雜物堵塞;
4.4焊(割)炬閥門必須嚴密,以防氧氣倒回乙炔管道;
4.5乙炔瓶閥門不能開得太小,如果發生回火,要立即關閉乙炔發生器和氧氣閥門,并將膠管從乙炔發生器或乙炔瓶上撥下。如乙炔瓶內部已燃燒(白漆皮變黃、起泡),要用自來水沖澆降溫滅火;
5.焊割防火防爆
5.1開啟氧氣瓶時,用力不要過猛過快,以免因摩擦生熱而引起瓶閥著火;
5.2焊割操作時要防止氧氣、乙炔、液化石油氣產生靜電而發生火災、爆炸。應注意檢查以上氣體裝置,不得發生泄漏;
5.3焊割作業結束后,要認真對現場進行檢查,清除遺留下的各種火種,防止發生事故。
6.電弧焊安全規定
6.1電焊機接頭必須由電工接線,以免損壞電焊機或發生觸電事故;
6.2電弧焊現場使用的電焊機應設有可防雨、防潮、防曬的機棚,并備有消防品。雨天時不得露天電焊。在潮濕地帶作業時,操作人員應站在鋪有絕緣物品的地方并穿好絕緣鞋;
6.3焊接時,焊工和配合人員必須采取防止發生觸電、高空墜落、火災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6.4焊接預熱焊件時,應設擋板隔離焊件發出的輻射熱;
6.5嚴禁對運行中的壓力管道,裝有易然易爆物品的容器和在受力構件上進焊接和切割;
6.6焊接銅、鋁、鋅、錫、鉛等有色金屬時,必須在通風良好的地方進行,焊接人員應戴防毒面具或呼吸濾清器;
6.7接地線及手把線都不得搭在易燃、易爆和帶電源的物品上,接地線不得接在管道、機床設備和建筑物金屬構件或軌道上。焊鉗應與手把線連接牢固,不得用胳膊夾持焊鉗。清除焊渣時,面部應避開被清理的焊縫;
6.8在載荷運行中,焊接人員應經常檢查電焊機的溫升情況,如超過60℃時必須停止運轉并降溫;
6.9作業后,清理場地,滅絕火種,切斷電源,鎖好電閘箱,消除焊料余熱后,方可離開;
6.10焊接設備上的電機、電器、空壓機等應按有關規定執行,并有完整的防護外殼。
7.高處焊接安全要求
7.1高處焊接作業人員必須經過體檢合格,系緊安全帶,穿好膠底防滑鞋后方能上崗;
7.2應把焊接點下的可燃易爆物品移開,并放到安全地點。防止火花、熔融金屬引起燃燒爆炸事故;
7.3電焊機與高處焊接作業點的距離大于10米時,焊機應有專人看管,以備緊急時立即拉閘斷電,確保安全;
7.4高處焊接處下有可燃氣體管道,應用濕麻袋、石棉板等隔熱材料覆蓋。落下的熔融金屬要妥善處理。
8.電焊設備安全
8.1電焊機要有防止過載的熱保護裝置,各導電部分之間要有良好的絕緣設施,并有良好的保護接地;
8.2電焊鉗與焊接電線連接要牢固可靠,鉗口與焊條要保特良好接觸,不得使用沒有絕緣裝置的電焊鉗,不能將過熱的電焊鉗放入水中冷卻;
8.3焊接電纜應有良好的導電能力及良好的絕緣外表。焊接電纜線需橫過馬路或通道時,必須采取一定的保護措施,不能將電纜搭在氣瓶、乙炔發生器或盛有易燃物品的容器以及其他材料上。
9.焊工“十不焊割”
9.1焊工未經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未領取操作證者,不能焊割;
9.2在重點要害部門和重要場所,未采取措施,未經單位有關領導和安全、保衛部門批準和辦理動火證手續者,不能焊割;
9.3在禁火區內(防爆車間、危險品倉庫附近)未采取嚴格隔離等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9.4未經領導同意,擅自拿來的物件,在不了解其使用情況和構造情況下,不能焊割;
9.5焊接場所附近有易燃物品,未作清除或未采取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9.6在容器內工作時,如沒有低壓照明和通風不良及無人在外監護,不能焊割;
9.7盛裝過易燃、易爆氣體、液體、固體的容器、管道,未經用堿水等徹底清洗和處理,未消除火災爆炸危險的,不能焊割;
9.8有可燃材料充作保溫層、隔熱、隔音設備的部位,未采取切實可靠的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9.9有壓力的管道或密閉容器,如空氣壓縮機、高壓氣瓶、高壓管道、帶氣鍋爐等,不能焊割;
9.10在一定距離內,有與焊割明火操作相抵觸的工種,如汽油擦洗、噴漆、灌裝氣油等,不能焊割。
10.個體防護
10.1正確使用電焊面罩及氣割眼鏡;
10.2正確使用防護手套,穿帆布工作服。同時工作服袖口應扎緊,扣好領口,保證皮膚不外露;
10.3在通風不良場所焊接時,應裝設通風和吸塵設備及戴口罩,使用低塵少害的焊條;盡量采用自動焊代替手工焊,防止急性職業中毒事故的發生;
10.4為減少高頻電磁場對人的危害,應盡量減少高頻電磁場的作用時間,引燃電弧后應立即切斷高頻電源,同時要注意焊件接地。
11.工作結束后要做好清理、整理工作。
12.附則
12.1本規程由設備保全處起草并歸口管理。
12.2本規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第9篇 電焊工崗位職業危害防治操作規程
1、熟悉所切割、焊接工件的質量標準和技術特征,確保工件的加工質量。
2、施工前清理作業現場清除易燃易爆物,備好滅火器材;切斷或關閉所切割或焊接設備的電源、水源、風源等,并掛好警示牌。
3、將所使用的設備、配件、用具準備齊全 ,并認真檢查確保完好。
4、氧氣瓶與乙炔瓶間距必須大于5m;運輸使用輕拿輕放;氣瓶不能接觸高溫和明火,周圍10m內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5、焊接時要掌握焊接方法,最大限度減少和消除內應力和變形。
6、火焊切割時,應防止回火現象。
7、切割較大零部件時,必須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或下滑的措施。
8、容器內焊或切割時,焊工與焊件間要絕緣,清理容器內外易燃易爆品,焊件外殼通風良好,容器外有專人監護。
9、施工完畢,切斷電焊機電源,碼放好手把線;關掉氧氣瓶、乙炔瓶閥門,碼放好氧氣帶、乙炔帶,分類碼放好焊接工件;清除焊渣,清點工具,打掃好施工現場,檢查無誤后方可離開。
10、個人防護:作業人員必須使用相應的防護眼鏡、面罩、口罩、手套、絕緣鞋,決不能穿短袖衣或卷起袖子。
第10篇 工貿企業手工電焊安全操作規程
1.工作前檢查電焊機外殼的接地線必須良好,一、二次線螺絲要緊固。檢查 握柄應絕緣耐熱,握柄與電線連接牢固,并要用絕緣布包好,一次接線壓接點要 有保護蓋。
2.電焊機的電源線應設在靠墻壁不易接觸的地方,其長度一般不超過3m。 如因臨時需要使用較長的電源線時,應離地面2.5m以上墻壁上用瓷瓶隔離布設, 不準將電源線拖在地上。電焊機與電焊機之間,以及電焊機與墻壁之間至少留有1m寬的通道。
3.嚴禁利用與易燃、易爆生產設備或管道有聯系的金屬構件作為電焊地線。
4.電焊工作物和金屬工作臺詞大地相隔離時,都要保護性接地。
5.手吧線、零線絕緣必須良好,過道時應穿鐵管埋設或架空。嚴禁用元鋼、 角鋼、管道等代替零線,零線必須直接緊固地接到焊件上,嚴禁借路。
6.電焊機送電合閘時,應戴干燥的手套,一只手合閘,另一只手不準放在任 何導電金屬上,面部應避開。
7.打火時應戴好面具,打藥皮時必須戴護目鏡。不允許用胳膊夾持帶電的焊鉗。
8.高處焊接應用工具袋裝焊條,焊條頭應妥善處理,不得隨意投仍。
9.把線、零線不許搭在氧氣瓶,乙炔瓶上,不準從鋼絲繩上拉過。
10.把線、零線中間如有接頭,應緊密地處理好,以防電阻過大、發熱而引 起火災。電焊夾鉗軟線中間接頭,不得超過兩處。
11.焊接必須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處,不停電更換焊條必須戴手套。在金屬 容器和地溝內、金屬構架、天車上或者潮濕地點施焊時,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可 靠的安全措施。
12.電焊機升溫超過60℃時,應停止運轉降溫。
13.工作后應將焊機放置在干燥,通風良好的地點存放。
第11篇 電焊安全操作規程
1 目的
本規程用于指導操作者正確操作和使用設備。
2 適用范圍
本規程適用于指導本公司電焊工種的操作與安全操作。
3管理內容
3.1 操作規程
3.1.1 嚴格按照焊機銘牌上標的數據使用焊機,不得超載使用。
3.1.2 應在空載狀態下調節電流,焊機工作時,不允許有長時間短路。
3.1.3 使用焊機前,應檢查焊機接線正確、電流范圍符合要求、外殼接地可靠、焊機內無異物后,方可合閘工作。
3.1.4 工作時,焊機鐵心不應有強烈震動,壓緊鐵心的螺絲應擰緊。工作中焊機及電流調節器的溫度不應超過60°c。
3.1.5 加強維護保養工作,保持焊機內外清潔,保證焊機和焊接軟線絕緣良好,若有破損或燒傷應立即修好。
3.1.6 定期由電工檢查焊機電路的技術狀況及焊機各處的絕緣性能,如有問題應及時排除。
3.2 安全操作規程
3.2.1 施工人員在操作時,必須穿戴好各種勞保用品,如工作服、工作帽、手套、腳蓋等工作服不要束在褲腰里,腳蓋應捆在褲腳筒里。
3.2.2 在焊接和切割工作場所,必須有防火設備,如消防栓、滅火器、砂箱以及裝滿水的水桶等。
3.2.3 在非固定場所進行電焊作業時,必須先辦理動火證,并要求設有監護人員和防火措施后,方可作業。
3.2.4 高空作業時應先辦理高空作業許可證,施工人員應配帶安全帶并遵守高空作業的其它有關規定。
3.2.5 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應謹防觸電,注意不被弧光和金屬飛濺傷害,預防爆炸及其它傷害事故發生。
3.2.6 當焊接或切割工作結束后,要仔細檢查焊接場地周圍,確認沒有起火危險后,方可離開現場。
第12篇 交流電焊機安全操作規程5
交流電焊機安全操作規程(五)
1、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員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并必須采取防止觸電、高空墜落、瓦斯中毒火災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2、現場使用的電焊機,應設有防雨、防潮、防曬的機棚,并應裝設相應的消防器材。
3、焊接現場10m范圍內,不得堆放油類、木材、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等易燃、易爆物品。
4、使用前,應檢查并確認初、次級線接線正確,輸入電壓符合電焊機的銘牌規定。接通電源后,嚴禁接觸初級線路的帶電部分。初、次級接線處必須裝有防護罩。
5、次級抽頭聯接銅板應壓緊,接線柱應有墊圈。合閘前,應詳細檢查接線螺帽、螺栓及其他部件并確認完好齊全、無松動或損壞。接線柱處均有保護罩。
6、多臺電焊機集中使用時,應分接在三相電源網絡上,使三相負載平衡。多臺焊機的接地裝置,應分別由接地極處引接,不得串聯。
7、移動電焊機時,應切斷電源,不得用拖拉電纜的方法移動焊機。當焊接中突然停電時,應立即切斷電源。
8、嚴禁在運行中的壓力管道、裝有易燃易爆物的容器和受力構件上進行焊接。
9、焊接銅、鋁、鋅、錫、鉛等有色金屬時,必須在通風良好的地方進行,焊接人員應戴防毒面具或呼吸濾清器。
10、在容器內施焊時,必須采取以下的措施:容器上必須有進、出風口,并設置通風設備;容器內的照明電壓不得超過12v,焊接時必須有人在場監護。嚴禁在已噴涂過油漆或膠料的容器內焊接。
11、焊接預熱件時,應設擋板隔離預熱焊件發出的輻射熱。
12、高空焊接時,必須掛好安全帶,焊件周圍和下方應采取防火措施并有專人監護。
13、電焊線通過道路時,必須架高或穿入防護管內埋設在地下,如通過軌道時,必須從軌道下面穿過。
14、接地線及手把線都不得搭在易燃、易爆和帶有熱源的物品上,接地線不得接在管道、機床設備和建筑物金屬構架或鐵軌上,絕緣應良好,機殼接地電阻不大于4ω。
15、雨天不得露天電焊。在潮濕地帶工作時,操作人員應站在鋪有絕緣物品的地方并穿好絕緣鞋。
16、長期停電用的電焊機,使用時,須用搖表檢查其絕緣電阻不得低于0.5mω,接線部分不得有腐蝕和受潮現象。
17、電焊鉗應有良好的絕緣和隔熱能力。電焊鉗握柄必須絕緣良好,握柄與導線連結應牢靠,接觸良好,連結處應采用絕緣布包好并不得外露。操作人員不得用胳膊夾持焊鉗。
18、清除焊縫焊渣時,應戴防護眼鏡,頭部應避開敲擊焊渣飛濺方向。
19、在負荷運行中,焊接人員應經常檢查電焊機的的升溫,如超過a級60℃,b級80℃時,必須停止運轉并降溫。
20、作業結束后,清理場地、滅絕火種,消防焊件余熱后,切斷電源,鎖好閘箱,方可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