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5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五)
1、門衛人員必須熱愛學校,責任心強,服從安排,有吃苦精神;身體健康,有勝任工作的體力;必須堅守崗位,不遲到、早退,不撤離職守。
2、認真學習有關法律和治安保衛常識,服從學校保衛處(科)的管理,嚴格執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積極維護校內秩序,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3、門衛人員值勤時要著裝規范、文明禮貌、熱情服務、認真負責。仔細查看核實外來人員的有關證件,辦理入校登記手續。
4、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入校園,確需進入時,必須認真核實,搞好登記。嚴格控制外來機動車輛進校行駛和停放,禁止小商小販進入學?;蛟谛iT口擺攤設點出售物品。
5、上課時間學生出門須持由班主任簽字的請假條方可放行。禁止學生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寵物以及管制刀具進入校園。
6、認真做好來客登記工作,填寫會客單。嚴格執行學校會客制度,來訪者經確認可以接待后方可入校;出校時,應憑被訪者簽字的會客單予以確認。如被訪者遇上課或開會。門衛應安排來訪者在門衛室等候。
7、教育門衛人員值班前和值班期間不得飲酒,不在值班室與閑雜人員閑聊,不得撤離職守,不得在崗上抽煙、吃零食、下棋、打牌等。
8、學校門衛在崗期間的工作表現,每月由學校保衛處(科)考核,對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個人予以獎勵,對考核不合格的或坭的個人給予必要的處理,情況嚴重的予以調離崗位或辭退。
第2篇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模版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范文
一、門衛必須24小時在崗,不得擅離職守。絕不允許出現上班時間沒人管理狀態。
二、校門必須24小時上鎖,實行全天候封閉管理。
三、外來人員出入校門必須嚴格登記,認真履行登記手續。
四、外來車輛及人員一律不準進入校內,確需進入需請示有關領導或當事人。
五、寄宿學生未經班主任或學校領導批準,不得隨意離校出門。學生因生病或其它特殊情況的確需要出門時,必須先向班主任提出書面申請,指定陪同人員,經班主任簽字同意,再持請假條到門衛處填寫外出登記表后,方能與陪同人員一同離校。門衛嚴格登記并要妥善保存學生請假資料。
六、家長接送學生來校一律到門口止步(特殊情況經門衛批準除外)。
七、凡外出學生,必須嚴格履行請假手續,必須有指定陪同人員,家長送給學生的物品門衛必須認真檢查,并填寫《學生家長送物交接單》后通知學生領取。
八、門衛負責校門一帶衛生保潔,堅持每天清掃一次。
九、門衛負責收發學校報刊雜志。
第3篇 市七中學校門衛會客管理制度
市七中學校門衛會客管理制度
為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做好門衛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
1.非學校教職員工進入學校,應主動向學校門衛人員出示表明身份的相關證件。
2.學校門衛人員應認真查驗進入學校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學校。
3.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外來人員,學校門衛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并做好解釋工作。
4.在上課期間,學生確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時,必須持有班主任老師簽字同意的出門證在門衛辦公等待家長到校接回家,學校門衛人員查驗后方可放行并將出門證存檔備查。
二、外來人員入校登記制度
1.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在學校傳達室進行登記,經過與有關成員內線電話聯系同意后方可進入。
2.對拒不進行登記的外來人員或登記內容與事實不符的,學校門衛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并做好解釋工作。
三、會客制度
1.學校教師在開展教育教學工作期間原則上不會客,確因工作需要會客的,需由教師本人到傳達室確認和登記后準予進入。
2.學生家長到學校找教師交流或了解學生情況時,需由教師本人到傳達室確認和登記后準予進入。
3.學生家長要進學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它學生,只能在課間由班主任老師陪同并登記后進入。
4.會客結束,必須由會客教師在會客單上簽字后交門衛存檔。
四、車輛準入放行制度
1.學校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閉好校門,嚴禁機動車輛進入學校。
2.上級視察工作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學校的車輛,需經學校領導同意后,在門衛人員的引導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
3.實行上學期間只進不出,放學期間只出不進的制度。
五、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1.學校門衛人員對進出學校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進入校園。學校因教學需要購買的化學實驗藥品,必須由實驗保管員帶入并登記。
2.學校門衛人員對帶出學校的大宗物品,要請示學校領導同意并查驗登記后方可放行。
3.學校門衛人員要加強對帶入或帶出學校的可疑物品的盤查,確保學校和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
z市第七中學
第4篇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范例
門衛管理制度
學校門衛制度是對一切進出學校的人員和物質進行有效監控和嚴格管理的制度。包括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外來人員如入校登記制度、會客制度、車輛準入制度、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一)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
1、 本校教職工憑學校統一制作的工作證進入學校,本校學生憑校牌(或校服)進入學校。
2、 學校召開家長會,家長憑學校統一印制的家長會通知單進入學校。
3、非學校教職工進入學校,應主動向學校保衛人員出示表明身份的相關證件。
4、學校保衛人員應認真查驗進入學校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學校。
5、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外來人員,學校保衛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并做好解釋工作。
6、上課期間,學生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時,必須持有班主任老師簽字同意的請假條,學校保衛人員查驗后方可放行并將假條存檔備查。
(二)外來人員入校通報、登記、引領制度
1、 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在門衛處進行登記,經允許后方可進入。
2、 對拒不進行登記的外來人員或登記內容與事實不符的,學校保衛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并做好解釋工作。
(三)會客制度
1、 學校教師在開展教育教學工作期間原則上不會客,確因工作需要會客的,需由教師本人到門衛室確認和登記后準予進入。
2、 學生家長到學校找教師交流或了解學生情況時,需由教師本人到門衛室確認和登記后準予進入。
3、 學生家長要進學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他學生,只能在課間由班主任老師陪同并登記后進入。
(四)車輛準入放行制度。
1、 學校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閉好校門,嚴禁機動車輛進入學校。
2、 學校校車和教職工車輛憑z中學車輛通行證進入學校,并按學校劃定的停車位有序停放。
3、 上級視察工作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學校的車輛,需經學校領導同意后,在保衛人員的引領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
(五)出入物品查驗制度
1、 學校保衛人員對進出學校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進入校園。學校因教學需要購買的化學實驗藥品,必須由實驗保管員帶入并登記。
2、 學校保衛人員對帶出學校的大宗物品進行查驗,憑學校簽署的大宗物品出校通知單,查驗核實并登記后方可放行。
3、 學校保衛人員要加強對帶入或帶出學校的可疑物品的盤查,確保學校和師生的人身安全。
第5篇 唐連中學學校門衛制度
第三中學學校門衛制度
為了維護學校正常秩序,完成各項保衛任務,切實保障師生的合法權益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本校門衛制度如下:
一、住校生從星期日下午來校報到至星期三下午第三節課在校期間,一律不準私出校門。
二、學生如有特殊情況出校門,必須憑班主任及學生處聯合簽署方可出校門,并在規定時間內返回學校。
三、學生翻越圍墻進校門,一律按違紀進行處分。
四、學生家長來校看望學生,有關規定:家長看望學生時間定在周三下午5∶10-5∶50。
五、學生家長來校找老師聯系工作可與門衛聯絡,在會客室等侯,家長無特殊情況不準進入學校,更不能進入教學區域。
六、外來人員來訪,門衛要問清事由,及時與有關人員聯系,并填好會客單。
七、外訪人員進入學校,必須遵守學校有關規章制度,保證學校教學有序進行。
八、學生及員工攜帶物品出校門,必須出示有關部門出門證。
九、門衛工作人員,要認真負責,嚴格按以上制度要求把關,同時要堅守崗位,并負責本區域的室內外的衛生清掃,門前不得停放任何車輛。
十、因門衛工作不到位或不負責任,未按制度要求辦理,所造成的后果將由門衛工作人員承擔一切責任,并扣除當事人的工資。
第6篇 第十六中學校園門衛治安制度
十六中學校園門衛治安制度
一、進入學校的人員,必須持有本校的學生卡、工作證、聽課證或者學校頒發的其他進入學校的證件。未持有規定的證件的人員進入學校應當向門衛登記、經許可后方可進入學校。
二、在校園內,對沒有證件又需查詢或可疑人員,師生員工或護校人員都有權查詢,被查人員須接受查詢,如實講清情況。
三、傳達室人員不得隨意離開崗位,必要離開時必須關好校門。巡邏值勤人員要保持警惕,忠于職守,突出重點,抓好面上的安全工作。重大問題隨時向保衛部門和主管校長匯報,并做好巡邏執勤記錄。
四、嚴禁任何人翻越圍墻、欄桿、大門,或將物資擲出圍墻外。校內嚴禁私自燃放鞭炮焰火,嚴禁打架斗毆、賭博、酗酒、偷竊、流氓、起哄、鬧事和其它干擾學校的教學、和生活秩序的行為。
五、值班員的主要任務是做好以防火、防盜為重點的“四防”檢查,發現問題隱患予以及時處理,不能及時處理的要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
六、學校用房統一管理,學校裝配的門鎖,部門與個人不得擅自更換,不得私配鑰匙,更換工作時要及時移交鑰匙和室內物品。
七、下班后要關掉電源、水籠頭,關好門窗,門衛每天傍晚要作全面檢查。
八、學校的通道、門口必須保持暢通,校外車輛不得隨意開進校園內,自行車一律停到指定車棚,防止出現意外事故。
九、未經校領導和保衛部門同意,任何個人和單位不得在校園內擺攤設點經商或推銷物品,經同意者必須持有營業執照,在指定地點營業。
十、告示、通知、啟事、廣告等,應當張貼在學校指定或者許可的地點,散發宣傳品、印刷品應當經過學校有關機構同意。嚴禁張貼、散發反對我國憲法確立的根本制度、損害國家利益或者侮辱誹謗他人的公開張貼物、宣傳品和印刷品。
十一、新聞記者進入學校采訪,必須持有記者證和采訪介紹信,在通知學校有關機構后,方可進入學校采訪。
十二、師生員工應當嚴格按照學校的安排進行教學、科研、生活和其它活動,任何人都不得破壞學校的教學、科研和生活秩序,不得阻止他人根據學校的安排進行教學、科研、生活和其他活動。
十三、經批準在校內組織文體活動、*、講演、講座、報告等應符合我國的教育方針和相應的法規、規章,不得反對我國憲法確立的根本制度,不得宣傳封建迷信,不得進行宗教活動,不得干擾學校的教學、科研和生活秩序,不得損害國家財產和其他公民的權利。
十四、凡經校領導或主管部門批準的全校性文娛、體育、*或對外開放性活動,按照“誰主辦、誰負責”的要求,切實做好安全工作。安全沒有保障的,不得舉辦任何活動。嚴禁在實驗室及辦公場所舉辦文娛活動。
十五、在校園內必須切實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諸如:門衛驗證、會客登記、攜物檢查放行、安全用電、用火、用氣、危險物品管理、車輛管理等。愛護公私財物。
第7篇 學校門衛出入登記管理制度-5
學校門衛出入登記管理制度(5)
1、學生上課時間禁止學生外出,學生請假憑班主任簽發的出門證出校.
2、外來人員辦事出入校門必須經被訪人員同意,持有效證件到門衛辦理出入登記手續。禁止推銷、散發廣告和閑散人員進入學校。
3、禁止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和寵物進入校園。
4、攜帶物品出校須持相關部門的證明,經檢查后方可放行。下班后和節假日禁止攜帶公物出校。
5、禁止外單位車輛和出租車進入校園。進校送貨的車輛,須經有關部門批準在門衛登記方可進校,并接受門衛檢查。
6、廢品收購人員要經有關部門同意,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校園內收購廢品,并接受門衛的檢查。
7、校大門在晚22:00時關閉,禁止住校學生外出,對晚歸住校學生要進行登記,按校規校紀進行教育并處理。
第8篇 初級中學學校門衛制度
初級中學(學校)門衛制度
為維護學校秩序,完成各項保衛任務,切實保障師生的權益和人身安全,特制定學校門衛制度如下:
學生、教師進出校門規定
1、學生上下學進出校門須按規定的人車分道行走,騎自行車的老師和學生在校園內須推車行走。
2、學生在校上課期間,一律不準私自出校門。
3、學生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出學校,必須憑班主任或有關部門批條,并由家長來接,方可放行。
4、學生翻越圍墻進入校內者,一律按違紀進行處分。
5、工作期間,本校教師一律不得隨意出入校門,如有事需外出須持請假條方可出校門,無假條隨意出入校門者按曠職處理。
外來人員進出校門規定
1、外來人員來訪,門衛要問清事由,及時與有關人員聯絡,并填好會客單。
2、外訪人員進入學校,必須遵守學校有關規章制
度,保證學校教學有序進行。
3、學生家長到校聯系工作或了解學生情況須有相關老師接待方可進入,無特殊情況不得進入教學樓內。
第9篇 z學校門衛值班來客登記和保衛制度
一、門衛必須嚴格按照學校的規定辦事,按時開門、關門。
二、門衛嚴格進出手續,非校內人員不得隨意進校;未經班主任在請假上簽字的學生,不準出校門。
三、來客必須問清情況,非有事人員嚴禁進入校內。確有事必須進入校園人員的,必須問清其身份、事由,并作好登記。
四、未經學校允許,任何車輛不準放其進入校內。嚴格要求入校內的車輛按指定地點???且不準鳴喇叭。
五、學校的教學設施、花草樹木等,必須嚴格管理,如有嫌疑盜竊情況,門衛必須立即報告學校主管領導,聽后處理。
六、全校師生及家屬,必須嚴格遵守學校的校園管理制度,不得在門衛室無理取鬧。
第10篇 x學校門衛的管理制度
根據上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以下制度:
1、開、關門時間:
冬季:早上6:50開,晚上9:40關;
夏季:早上6:30開,晚上10:10關。
2、早上學生到校后直到下午放學業,除中午回家吃飯的同學外,其余同學不得出校門,中午回家吃飯的同學必須憑特殊校牌方可進出校門,校牌不可轉借、轉讓;無理取鬧或強行進出者,給予紀律處分,造成后果的要后果自負。
3、學生及家長外來人員上課時間不得到校內會見學生和老師,特殊情況須經有關領導批準。
4、嚴禁在校內騎自行車和搭人,未經許可的機動車不得進入校內,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5、禁止收購、買賣東西等其它閑雜人員進校。教職工來客和家長來訪,門衛應查詢核實,學校友鄰單位及領導來校也應該接受查詢。其它外來人員應無條件接受門衛查詢并作好登記,經門衛允許后方可入校,如強行入校,情節嚴重者由治安室外理或報請派出所處理。
6、外來人員不得進入學校騎車、打球和進行影響學校工作、教學秩序的活動。
7、從早上7:50至晚上19:00為門衛值班時間,冬季從早上8:00—至晚上18:00。如果在此時間內擅自離開崗位者,看時間長短,按曠課折算處理。
8、門衛未站崗時間應對校內安全每天至少進行兩次巡查,有異常及時登記報有關領導解決。
第11篇 h學校門衛巡邏制度
為確保學校財產和師生員工的人身安全,制訂本制度:
一、實行學校值班巡邏制度,凡值班者,必須對全校教育、治安保衛工作全面負責。
二、值班巡邏根據季節特點進行,加強對教學區,生活區的值班巡邏,對各要害部位加強防盜、防火巡邏。
三、遇有節假日,由學校出面安排值班人員,負責值班巡邏,并對全校治安保衛工作負全面責任。平時由門衛人員巡邏。
四、值班巡邏人員必須保持高度警惕,要有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發現問題及時處置,遇到難以解決的問題及時報告有關領導。
五、在值班巡邏期間,能及時發現和處置突發事件成績顯著的、學校將予以表彰和獎勵。
六、值班人員必須忠于職守,在值班巡邏期間擅自外出、玩忽職守,發生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造成國家財產、集體財產、人身安全損害者,學校將給予處罰。
七、值班巡邏人員必須認真填寫值班記錄。
第12篇 實驗學校門衛管理制度
為加強學校的管理,創設良好育人環境,保障學校和教職工、學生的合法權益,保證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正常進行,根據《中小學校園環境管理的暫行規定》和《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以及相關政策法規制定學校門衛制度。
學校門衛制度是對一切進出學校的人員和物質進行有效監控和嚴格管理的制度。包括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外來人員入校登記制度、會客制度、車輛準入放行制度、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一、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
1、非學校教職員工進入學校,應主動向學校保衛人員出示表明身份的相關證件。
2、學校門衛工作人員應認真查驗進入學校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學校。
3、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外來人員,學校門衛工作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并做好解釋工作。
4、在上課期間,學生確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時,必須按保衛科制定的規定持有班主任老師簽字同意的請假條,查驗后方可放行并將請假條存檔備查。其它情況一律不準學生外出,遲到的學生必須按要求作好登記后才準許入校。
二、外來人員入校登記制度
1、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在學校進行登記,經允許后方可進入。
2、對拒不進行登記的外來人員或登記內容與事實不符的,門衛工作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并做好解釋工作。
三、會客制度
1、學校教師在開展教育教學工作期間原則上不會客,確因工作需要會客的,外來人員來訪必須經門衛工作人員與被訪人員聯系,經同意并完成登記后方可入校。
2、學生家長到學校找教師交流或了解學生情況時,需由門衛工作人員與被訪人員聯系,到門衛室確認和登記后準予進入。
3、學生家長要進學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他學生,只能在課間由門衛工作人員與班主任老師聯系并登記后進入。
四、車輛準入放行制度
1、學校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閉好校門,嚴禁機動車輛進入學校。
2、上級視察工作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學校的車輛,需經學校領導同意后,在門衛工作人員的引導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
五、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1、學校門衛工作人員對進出學校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進入校園。
2、學校門衛工作人員對帶出學校的大宗物品要經有關部門同意并查驗登記后方可放行。
3、學校門衛工作人員要加強對帶入或帶出學校的可疑物品的盤查,確保學校和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