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學校安全人防物防技防制度
為創建“平安校園”,保障我校全體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和身心健康,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上級教育部門要求并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三防”制度。
1.突出抓“三防”。
一是落實人防。重點抓好保衛隊伍的規范化建設,做到全時段、全方位值勤巡邏,能夠應對校園內的各種突發事件。
二是鞏固物防。學校重點要害部位的物防措施落實率達到100%。
三是提高技防。在學校校辦公室、總務室、教導處等科室安有電話,有什么事能及時與有關治安部門聯系。
2.嚴格內部治安管理。切實防止校園偷盜、打架斗毆等事件的發生。堅決制止社會人員進入校園尋釁滋事。
3.定期進行各類安全檢查,及時整改安全隱患。檢查要做到認真、細致、全面、徹底、不留死角。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和問題,要認真研究,立即整改。
4.切實加強民主法制建設,搞好校務公開,凡涉及廣大師生切身利益,可以公開的事情,都要進行公開。
5.加強法制、安全教育,實行“依法治?!薄0嘀魅卫冒鄷W生開展法律知識講座和青少年自我救護活動,舉行安全、法制競賽。同時,加強學校德育工作,全面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素質。
6.落實治安責任。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分級負責”的原則,落實治安工作目標責任制,把責任層層分解到各處室、各級部、各班級。認真實行領導干部帶班值周制度,加強對值周期間安全工作的督促、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幫助解決。
7.嚴格考核獎懲。對工作扎實、成效明顯的處室和班級進行通報表彰,給予責任人和工作人員必要的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對因思想不重視、責任不明確、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實,造成嚴重災害事故和不良影響的,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責任追究。
安全重于泰山。在學校黨支部的領導下,全體教職員工要立足職能,加強學生管理,充分發揮在建設“平安學?!敝械淖饔?認真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確?!捌桨矊W?!苯ㄔO工作不走過場,扎扎實實地推進,抓出成效。
第2篇 區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寫
1、明確領導責任。
校長對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全面指導,主管安全副校長具體主抓消防工作,其他副校長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配合抓好消防工作,后勤主任、政教處主任、教務處主任在分管副校長指導下抓好消防制度落實,后勤兼管消防的干事在主任指導下具體負責日常工作,及時發現問題,堵塞漏洞,對消防安全負直接責任。
2、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充分利用國旗下講話、班會、板報等形式對師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居安思危,警鐘長鳴,使消防意識深入人心。
3、積極組織消防演練。
定期聘請消防專業人員現場培訓演練,使師生員工人人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學會火災發生時逃生、救人、報警的基本技能,把火災消滅在初期階段。
4、培養防火習慣。
正常上班情況下,最后離開辦公室、教室的師生員工要養成對室內進行火源檢查的習慣,確認無消防隱患后方能鎖門離開。
5、杜絕火災隱患。
師生員工不得把易燃、易爆、有毒等物品帶進學校,更不得帶進學生公寓,宿管人員檢查公寓衛生時要檢查火源,發現危險品立即收繳。
住校學生不得在公寓內違章用電,不得使用蠟燭、火柴等明火和易燃易爆品。
6、加強常規值班。
平日要落實好保安人員24小時值班與學校正常行政值班相結合的制度,節假日保安公司加強值班,學校安排領導24小時帶班。
7、落實設備專用制度。
根據消防條例規定,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為消防專用,任何個人和單位都不得把消防器材和設施用做其他用途;
消防通道必須保持暢通;
消防門鎖必須保持靈敏。
8、定期檢查制度。
消防干事必須定期檢查消防器材和設施,若有損壞,及時修復,若有缺失,及時補充,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否則,追究責任。
9、危險處置。
萬一發生火災,師生員工要處亂不驚,現場人員首先打開消防通道,讓學生安全離開,然后使用滅火器等消防器材準確滅火,立即報告校領導,組織人員現場施救。
第3篇 x學校安全防盜制度責任制
學校安全防盜制度及責任制
第一條:做好學校的安全防盜工作事關學生教師的切身利益和社區的穩定,必須
提高警惕,做到安全防盜、人人有責。
第二條:現金和貴重物品應妥善保管,數量較多的現金應存入銀行,貴重物
品應加鎖保管。
第三條:最后離開教室和辦公室的同學和教師,要注意關窗鎖門、微機、飲
水機、燈,期中期末期間,更要加強防范意識,不給不法分子留下任何可乘之機
。
第四條:對外來人員要提高警惕,仔細盤問,要檢查證件,嚴格執行登記制度,
堵塞漏洞,消除隱患,如有疑點應及時報告管理處等有關部門。
第五條:收發管理員及值勤、值班教師應認真履行職責,值班時精力集中
,不擅自離崗。
第4篇 初中學校學生外出醫療保健安全維護制度
初級中學(學校)學生外出醫療保健安全維護制度
為了確保我校學生集體外出活動期間的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有效地避免各種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并順利地完成學校安排的校外勞動技術培訓、軍訓、及各種夏令營和各類外出春游、旅游的活動,學校醫務室特制定《學生外出醫療保健安全維護制度》,以確保學生外出期間的安全。
1、學生外出集體活動,尤其是外出參加夏令營和各種形式的旅游活動,必須要有組織、有計劃、有安全措施和保障,并得到上級主管部門的批準,要有校領導和教師的帶隊和監督。學生要清楚自己的帶隊老師和本小組的主要負責同學或隊員。
2、學生外出期間,盡可能做到有校醫的隨行,以便隨時做好醫療保健工作;校醫要準備好常用的藥品和學生特殊疾病的藥品;做好外傷緊急處理的各項準備工作;
3、做好學生外出前健康情況的了解:對于個別患病的學生要求其不要外出;
4、做好學生外出攜帶衣物、食品、生活用具的衛生指導和外出期間生活衛生安全的宣傳工作;
(1)外出前的準備物品要齊全:帶足換洗的衣服,內衣要穿吸汗的棉制衣服,并且要每天換洗,避免出現痱子和其他疾病。
(2)在外洗澡時注意衛生,洗臉時要盡量使用流動水和干凈的毛巾,不要亂揉眼睛,以避免發生紅眼病;沖涼用的水桶要先洗干凈。有條件的可先消毒后再使用。
(3)關于食品的攜帶:外出時可帶少量的礦泉水和功能性飲料,帶一些高能量、體積較小、獨立包裝的不宜變質的小食品,不要攜帶油炸的體積大的易變質食物。
(4)關于藥品的攜帶:外出時一般都有隨從校醫,并提供一些常用的藥品和醫療服務,但是,如果哪位同學患有特殊疾病,尤其是患有過敏、哮喘等疾病時,就必須自帶藥品。如果該疾病突然發作,可在校醫的指導和觀察下服藥治療,必要時送醫院治療;
5、配合班主任做好學生外出乘車、住宿的安全教育:
(1)外出活動時要集體行動,要遵守規章和紀律,不要自行外出和亂走小路;不能一個人或幾個同學擅自離開集體去玩,特別是游泳,登山等危險行動,預防由于學生單獨行動而發生意外傷害事故;
(2)不要隨便亂到街邊小食攤點吃飯,不要亂采摘野果食用,以防發生食物中毒和腸道疾病。
6、制定突發問題的緊急處理原則,以確保學生在外出發生重大意外傷害事故時能及時應付和盡可能地減少意外傷害事故對學生造成重大危害;
7、學生外出時的主要不安全隱患有學生乘車的交通安全;學生的組織觀念、安全意識不強,做一些冒險行為;存在由于環境因素造成意外傷害事故的隱患(如在野外發生損傷)等,對策是加強安全教育,做好外傷緊急處理的各項準備。
第5篇 學校安全防盜管理制度
第一條:做好學校的安全防盜工作事關學生教師的切身利益和社區的穩定,必須提高警惕,做到安全防盜、人人有責。
第二條:現金和貴重物品應妥善保管,數量較多的現金應存入銀行,貴重物品應加鎖保管。
第三條:最后離開教室和辦公室的同學和教師,要注意關窗鎖門,期中期末期間,更要加強防范意識,不給不法分子留下任何可乘之機。
第四條:對外來人員要提高警惕,仔細盤問,要檢查證件,嚴格執行登記制度,堵塞漏洞,消除隱患,如有疑點應及時報告管理處等有關部門。
第五條:收發管理員及值勤、值班教師應認真履行職責,值班時精力集中,不擅自離崗。
第6篇 學校用電安全制度范例
用電安全制度
1、用電制度是學校校內所有涉及到用電標準、安全及電器的使用、保管等環節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學校用電線路的安裝由學校水電工按國家有關標準統一安裝,任何個人不得私拉亂接線路,電器的使用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規定。
4、 嚴禁在學校范圍內使用容易引發安全事故的大功率電器,如電爐、電熱取暖器等。
5、 學校任何用電設備在安裝、使用和拆除過程中都要指定專業人員負責,持有電力入網證和特種作業操作“兩證”人員才能從事強電操作并建立電工管理檔案。
6、 堅持“人走電斷”的原則,合理、正確使用一切電器設施設備。
第7篇 學校配電水房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配電、水房安全管理制度
1、配電、水房是學校師生教學、生活用電、用水的控制中心,工作人員必須具有高度的責任心,認真管理好二房。
2、嚴格實行定期檢查制度,常年保證機械運行性能良好,確保學校供水、供電正常,預防停電、停水事故的發生。
3、非工作人員不準帶入該兩房內,不準他人隨便擺弄供電、供水設備,注意保養、愛護公物。
4、房內保持整潔有序,門窗防護設施完好,專人負責關鎖門窗。
5、配電房按規定配有消防器材,工作人員定期檢查性能,學會使用,妥善保管。
第8篇 學校食堂安全制度格式怎樣的
學校食堂安全制度(十五)
1、 嚴格把好食品的采購關。食堂所用食品的自主采購必須要到有衛生許可證的經營單位采購,每次采購時驗明質量,點清數量,并按規定索證。
2、 嚴格把好食品的驗收關。食堂檢驗人員對采購進的食品做到逐樣檢驗,如發現食品有過期、變質或感官性狀異常的,立即退回或報廢處理。
3、 嚴格把好食品的貯存關、加工關、出售關。食品的貯存應當分類、分架、隔墻、離地存放,使用時做到先進先出,定期檢查食品的質量,及時處理變質或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加工食品必須做到熟透,需要熟加工的大塊食品,其中心溫度不低于70℃。加工后的熟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開存放,半成品應當與食品原料分開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觸有毒物、不潔物。食品在烹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過2小時,不得向學生出售腐敗變質或者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影響學生健康的食物。
4、 食堂從業人員每年必須經過體檢,取得健康合格證才能上崗。對從業人員每天要進行晨檢,發現異常立即調離工作崗位。
5、 對師生供應的開水要符合衛生標準,茶桶要每天清洗,并加蓋上鎖。
6、 外來人員無人陪同不得進入食堂內。
7、 嚴格操作規程,正確使用電熱飯箱、天然氣灶。做好防火、防盜、防爆等等工作,杜絕事故發生。
8、 以人為本,加強對從業人員的衛生常識教育和安全知識教育,關心從業人員的實際問題,掌握從業人員的思想動態,不讓從業人員帶情緒上崗。
9、 出現食物中毒事件或食源性疾患,立即按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應急處理辦法采取措施。
第9篇 學校教學場地設施器材體育運動安全制度
學校教學場地設施器材及體育運動安全管理制度
1、切實加強體育課、課間活動的組織管理,認真做好技術要領、運動準備、整理活動等方面的指導與安全保護,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2、體育教學應遵循學生身心發展規律,教學內容應符合教學大綱要求,符合學生年齡、性別特點。
3、要建立好學生健康檔案,對不適宜參加體育競賽以及其他劇烈運動的學生,應予勸阻。
4、運動前要進行詳盡的技能教學和安全教育,統一上課,個別指導,以適應學生的個體差異。
5、要認真檢查服裝、鞋襪是否合適,身上不佩帶微章、鋼筆、鑰匙、小刀等雜物,戴眼鏡的學生墊上運動必須摘下眼鏡。
6、要充分做好準備活動,使身體逐步適應激烈的體育運動。運動中要重視并切實搞好運動保護。運動后要做好整理活動,使身體由激烈的體育運動狀態逐步恢復正常。
7、體育組和后勤部門要定期對體育器械、設施、場地等進行檢查和維護保養,寒暑假期內必須進行一次徹底檢查檢修,有安全隱患的必須撤除。
8、嚴禁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上進行體育活動,早操、跑步等體育活動全部安排在校園內進行。
第10篇 晶華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華晶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為了提高師生員工的防火安全意識,做好防火安全教育工作,避免火災事故的發生,特建立此制度。
二、消防安全教育與培訓,是貫徹消防工作“預防為主,防消結合”方針和加強防火管理的一項重要措施,各單位應高度重視,認真進行。
三、各級防火負責人,在研究布置工作時要經常對所屬群眾進行防火安全教育,至少每半年舉辦一次消防安全專門教育和培訓。
四、新生入學和新招聘錄用職工,校防火委員會或單位負責人應對其進行消防知識教育,使之懂得如何報警、如何逃生、如何使用消防器材和撲滅初期火災,遵守防火安全制度。
五、對電工、值班人員、漆工、木工、危險品管理員等特殊工種的職工,各級負責人除堅持平時的消防安全教育外,每季度應進行一次專門的防火安全教育。對新上崗上述人員,必須進行培訓,未培訓的不得上崗。
六、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內容包括: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品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
4.報火警、撲救初期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
七、學校防火委員會,應堅持開展多種形式的防火宣傳教育活動,并檢查各部門落實制度的情況。
第11篇 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制度
一、各校要建立完善的食品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本校食品衛生管理,責任到人,杜絕校內發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二、學校食品生產經營場所要依照《食品衛生法》到市衛生防疫站申領《食品衛生許可證》,并每年年審一次,要保持內外環境整潔,有相應的防蠅、防鼠、防塵、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施。
三、食堂、小賣部從業人員應每年一次到當地衛生防疫部門進行健康體檢,領取合格的《健康證》后方可上崗工作,平時應保持個人衛生,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直接入口食品時,必須使用售貨工具。
四、所提供食品應無毒、無害,符合應當有的營養要求,具有相應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狀。嚴禁購入腐敗生蟲、過期變質、假冒偽劣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師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五、用水必須符合國家現定的城鄉生活飲用水的衛生標準。
六、學校食品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應當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須清洗、消毒。
七、存放食品的倉庫應當干燥、通風,采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的措施,貯存食品的容器必須安全、無害,防止食品污染。
第12篇 學校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1、校內的一切設備與設施要定期檢查,及時維修維護,做到固定牢固,運行安全可靠。
2、教學設備的維護和安全管理: 電腦、投影儀、錄音機、實物投影儀、電視機、照相機等貴重辦公器材,維護管理要落實到人,明確責任,實行目標管理,在做好防火、防盜的同時,要做好使用維護記錄,消除用電等方面的安全隱患。
3、消防設施的安全管理
(1)加強對全校師生的《消防法》、《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教育,加強教室、教師宿舍、圖書室、多媒體教室等公共聚集場所的消防設施和用電安全管理,由總務處確定專人負責,定期檢修,保證正常運轉。
(2)學校總務處應按規定配齊配足消防器材,保持安全疏散通道暢通,保證滅火器械規格正確、功能有效,有關管理人員必須熟悉使用滅火器等消防設施。
(3)組織開展緊急情況下師生安全撤離和疏散的演習活動,確保師生安全。
(4)總務處加強對電源、電器、電網的檢查,防止因漏電或線路老化等隱患引發事故。
(5)加強對師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嚴禁教師在宿舍私自接線,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嚴禁將煤油燈、蠟燭、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宿舍。
(6)學校教師一旦發現消防不安全隱患,因立即向校長反饋,應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進行整治,不得以各種理由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