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學校管理-學校安全事故認定、追究制度
學校安全事故認定、追究制度
為了切實做好學校安全工作,加大校園安全的監管和防范力度,努力營造安全、有序、穩定的校園環境,規范各種校園安全事件的責任認定和責任追究,杜絕各類安全事故,全面創建“平安校園”,特制定我校安全事故責任認定、責任追究制度。
一、領導機構:
為了確保該項工作的認真、嚴肅、規范、實效,學校特成立學校安全事故認定、追究工作小組,工作小組成員組成: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事故認定:
學校對安全事故分為三類:教學事故,學生人身傷害(亡)事故和財務損壞事故。對學校出現的各種安全事件,要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專人對出現的事件進行認真、詳細、準確、客觀的調查取證,并提交學校安全事故認定、追究工作小組,并根據事件的性質和影響進行事故性質的分析、認定,確定事件性質。
三、事故追究:
對學校出現的各種安全事件的性質一旦經學校安全事故認定、追究工作小組分析、研究、認定為安全責任事故,并分清事故的主要責任、次要責任、分管責任和協管責任等責任范圍,再根據學校制定安全責任事故追究程序進行事故責任追究。
1、追究程序:
教學事故:
教學事故責任追究程序:
課任教師――班主任――年級組長――教導主任―安全辦公室主任―分管教學副校長――校長
學生人身傷害(亡)事故:
學生人身傷害(亡)故責任追究程序:課任教師――班主任――年級組長――教導主任――安全辦公室主任――分管安全副校長――校長
財物損壞事故:
課任教師――班主任――年級組長――總務主任――安全辦公室主任――分管總務副校長――校長
2、責任追究:
對安全事故的當事人視事故范圍、性質、責任和影響進行安全事故責任追究,追究形式分為:班級扣分、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三類,具體標準由學校安全事故認定、追究工作小組認定、實施。
本制度內容不盡之處將在具體實施過程不斷加以補充、完善,并自下發之日起生效執行。
第2篇 實驗學校門衛安全管理制度
城新實驗學校門衛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校園門衛安全管理,強化安全防范意識,現制訂校園門衛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1、門衛人員必須忠于職守,堅守工作崗位,牢記安全責任,時刻提高警惕,嚴防不法分子混入學校進行犯罪活動。
2、來人、來客均須辦理登記、會客手續。對待一切來訪人員,門衛值班人員應認真查驗來人的合法身份證件,無身份證件,未經學校同意,不得進入學校。
3、任何人從學校內攜帶物資出門,應主動出示出門證件,否則門衛人員有權查問、查看。對可疑物資可以暫時扣留,及時報告有關管理人員處理。
4、自行車進出校門,應主動下車推行,機動車減速慢行。外來車輛進校門,門衛人員應先問明來意再開門,隨車人員必須辦理來客登記手續。
5、學生家長接送學生原則上不得進入校園,確需聯系學校與子女等有關的事情需經學校同意后方能進入校園。
6、上學期間,大門上鎖,做到門開人在。學生因病或其他特殊情況需提前離開校園的,必須有班主任出具的請假條,并作好情況登記,不允許學生獨自離校。外來人員會見學生必須在課余時間進行,如果正在上課,必須先在傳達室等候。
7、嚴禁推銷人員、小攤小販進入校園進行銷售活動。
8、門衛人員晝夜做好校內巡邏工作,及時檢查辦公室、實驗室、電教室、財務室、總務室、檔案室、行政辦公室、教室等門窗的關閉情況,發現疑點,應及時報告。
9、門衛人員要按照學校規定的作息時間,開放或關閉校園大門。值班人員實行輪換值班制度,交接班要按時到位,確保每天24小時門衛工作崗位值班不間斷。
10、門衛人員要協助學校,經常地關注校門附近的異常情況,發現異常情況或各類安全隱患,要及時報告學校處理或預防。
第3篇 鄉中心某小學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鄉中心小學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為確保學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證學生身心健康發展和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有序進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大門安全管理制度:
1、上課期間,鎖住學校大門,嚴禁閑人自由進出校園和學生課間走出校門。
2、放學時值周領導及值日教師要在大門旁維護安全秩序,嚴禁學生騎車出校門。
二、課堂教學制度:
1、每堂課的科任教師是當堂課的安全第一責任人。
2、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3、嚴禁擅自脫離課堂及不按要求進行教學。
4、班主任及授課教師每一節課前要進行點名,如發現學生無故不上課,應在第一時間內通知到學生家長。
三、設備設施檢查制度:
1、值周領導每期要檢查設備設施情況,并做好記錄。
2、全體教職工要關注存在在身邊的安全隱患,及時向學校領導匯報。
四、飲水安全制度:
1、班主任及授課教師要求學生自帶水。
2、教育學生不得飲用不干凈的或水質差的水。
五、課間管理制度:
1、值周教師必須加強課間巡視工作,并做好記錄。
2、班主任要加強班干部監管同學的課間行為,不亂扔紙屑、果皮、營養餐袋、并教育學生課間不攀高、不跳臺階、不在樓梯口追跑、上廁所不擁擠、不做危險性游戲,不亂涂亂畫等。
3、嚴禁學生課間擅自出校園。
六、*活動安全制度:
1、學校舉行大型校內外活動,班主任及授課教師要及時引領學生到場。
2、開展大掃除、義務勞動等活動時,教師必須在場參與,布置學生力所能及的工作。
七、物品放置安全制度:
1、嚴禁學生攜帶銳器、危險器具進校園,一經發現班主任及授課教師要立即沒收。
2、嚴禁學生攜帶如剪刀、小刀等銳器上體育課或活動課。
八、用電安全制度:
1、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常識的教育,班主任及授課教師要教育學生不準隨意觸摸電源和線頭等、發現破損或危險要及時處理。
2、教學過程中教師不要隨意讓學生做開啟電源等工作。
3、教師在使用電器前必須檢查電源、線頭等安全。
注:以上八項安全管理制度,全體教師務必高度重視,認真執行,否者后果自負!!
第4篇 z學校安全檢查制度
安全檢查是搞好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形式,也是消除安全隱患的重要手段。特制定本制度:
一、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廣泛進行安全工作法律法規的教育,形成人人講安全,事事講安全的氛圍。
二、班級和學校安全領導小組有責任和義務對所轄區的安全進行有組織地經常性地全面檢查,為全校師生的學習和生活提供安全保障。
三、凡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時組織進行整改,并做好安全記錄,該上報的要及時上報。
四、檢查中發現重大隱患的,負責檢查的人應詳實記錄在案,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并限期整改。
第5篇 重慶學校安全工作獎懲制度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強化學校領導和教職員工的安全責任,預防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保障學校和師生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追究的規定》和重慶市《安全生產責任制暫行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結合我區教育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安全管理職責
(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采取行政措施,對本學校實施安全監督管理,保障本學校師生生命和校舍資產安全。
(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各項規章制度,嚴格管理,加強安全檢查防范。
(三)加強對師生的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列入學校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增強師生的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四)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會議,由學校主要負責人召集有關責任人參加,分析、布置、督促、檢查本學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會議決定要形成紀要,會議確定的各項防范措施必須嚴格實施。
(五)建立安全檢查制度,檢查學校安全情況,及時排除學校存在的安全隱患,對學校不能排除的重大安全隱患,要及時向區教委和相關部門報告,提出處置意見和建議方案,并配合實施排危。
(六)加強對學生的安全管理,特別要加強*、外出社會實踐等大型活動安全和學校衛生、校舍、上下樓梯安全的管理,確保師生安全。
(七)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安全職責。
二、考核獎勵
1、 學校對安全監督管理先進工作者應實行獎懲。
2、 學校制訂年度安全目標,完善各項安全監督管理細則,報請校安全領導小組審定后組織實施。
3、 安全目標要層層分解,逐級簽定目標責任書,并切實將目標落實到每個年級、每名職工。對班主任實行月考核、月獎懲制度。
4、 學校根據每月考核結果,給予有關人員一定金額獎勵。
5、 學校管理層安全管理目標考核,采用年終考評結算兌現的辦法,按年初簽訂的安全目標責任書進行獎懲。
6、學校對舉報安全事故隱患屬實者,予以獎勵。
三、責任追究
1.學校發生一般安全責任事故,由學校組成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并向中心小學提交調查報告。調查報告包括依據規定對直接管理責任人追究行政責任、追償經濟損失或其他相關處理意見。
2.學校發生較大安全責任事故,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做出處理決定。
3.學校發生重、特大安全責任事故,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會同公安、檢察、安監等相關職能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對安全責任事故調查處理,并由相關部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做出處理決定。
4.凡發生各類安全事故未按有關規定上報、或謊報、瞞報、漏報的,一經查處,加重處理。
四、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第6篇 初級中學學校飲用水安全管理制度
初級中學(學校)飲用水安全管理制度
1.供水方保證按合同提供優質、安全的飲用水。
2.供水方保證所提供的飲水機安全,其質量符合國家標準。
3.庶務組定期清洗飲水機,保證飲用水不受二次污染。
4.庶務組負責對產品檢查核實,保證供貨的質量安全,從源頭保證飲水安全。
5.水質問題由供貨方承擔責任,庶務組負監督、審核責任,主管部門負管理責任。
第7篇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2
一、門衛安全管理制度
1、嚴守校門,不得無故脫離崗位,如有要事離開必須向分管領導請假。
2、實行來客登記制度,上課期間不得讓非學校工作人員進入教學樓。
3、課前半小時開大門,門衛及學校保安疏導學生有序進入校園,制止非學校人員進入校園。
4、如有幫助學生打掃衛生的家長進入校園,需要持標志牌方可放行。
5、上課后關閉大門,學生出走需持班主任的簽名單方可放行。
6、放學期間與安全人員一同疏導學生有序走出校園,制止家長進入校園。
7、幼兒班放學時,必須有家長在校門口來接孩子,未接走的孩子放學時間隨其他年級離開校園。
8、放學后,注意巡視校園,確保校內財產安全。如發現安全隱患和意外發生的情況,及時向學校領導反映和聯系。
9、節假日和放學后不準本校教師之外的一切人員進入校園。
二、路隊安全制度
1、兩放學前的最后一節課,科任教師不得拖堂,保證及時放學。
2、教師不得有任何理由留學生在校園,謹防意外事故發生。
3、班主任要做好學生下樓的護導工作,清點人數,維持路隊秩序。
4、1-3年級要求學生家長在校門100米外接孩子。
5、值月領導要協助教師整理路隊,值月教師、保安、門衛做好門口疏導工作。
6、高年級學生不得未回家而去其他地方玩?;蛘邔W習。
7、學校如果臨時變動放學時間或者調整作息時間、需提前向家長通知。
8、幼兒家長必須在指定時間內,在指定地段來接孩子,以便幼兒順暢放學。
9、所有學生不得騎自行車上下學,否則一切后果由其監護人否則。
三、課堂教學制度
1、每堂課的科任教師是當堂課的安全第一責任人。
2、教師要堅持侯課或及時進入教室,不得隨意離開教室。
3、教師在課堂上要盤點學生人數,發現短缺問清學生或班主任。
4、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準把學生趕出教室或者離開教室。
5、班主任如發現學生未來學校,應在第一時間內通知學生家長。
6、當天值日領導和教導主任應隨機進入教學樓檢查教學情況。
7、室外課上教師要提醒或者讓學生互查是否帶堅硬的玩具和活動器具。
8、實驗操作課上教師首先要向學生介紹實驗的相關要求,防止對學生造成傷害。
9、上課期間,如發生意外事故發生,教師要做好學生的安全防護工作。
10、上課教師要留心學生的身體狀況,對身體狀況不佳的學生要問清緣由。
四、設備設施檢查制度
1、成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校園設施維修小組。
2、主管領導與值月領導要堅持檢查設備設施情況。
3、全體教職工要關注身邊的安全隱患,及時向學校領導匯報。
4、學校工人在學校領導指定時間里進行設施設備的維修。
5、出現較大的設施設備問題,學校將及時進行維修。
6、每學期開學主要領導對學校的設施設備進行全面的檢查,隨即進行整改。
五、用水安全制度
1、供水工人要維護井口干凈,保證水源安全衛生。
2、供水一定要及時,水溫適當,防止師生燒傷。
3、關閉鍋爐房,不得讓非工作人員進入。
4、凡在學校洗澡的人員一定提高自我保護意識,發生意外學校不負如何責任。
5、供水工人要及時維修供水設施設備,保證順利供水。
六、課間安全管理制度
1、學生上、下樓梯靠右行,不推人,不搶行擁擠。
2、學生提前進入教室,避免鈴響后上教學樓擁擠出現意外情況。
3、學生文明有序活動,不攀爬走廊護欄,不做危險性游戲。
4、班主任在課間要隨機觀察該班學生活動情況,發現學生有不安全行為,及時制止、教育。
5、值月領導與教師課間巡視校園學生活動情況,發現學生有不安全行為,及時制止。
6、實行值日生檢查制度。德育處要做好值日生的管理工作,發揮他們在課間安全管理時的積極作用。
七、集體活動安全制度
1、學校舉行大型校內外活動,要有安全措施。
2、班級舉行校外教育教學活動,必須得到學校的批準同意。
3、大掃除、義務勞動等活動,班主任必須在場參與,進行安全管理。
4、學校舉行遠距離或重大師生活動,必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報批。
八、用電安全制度
1、班主任要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常識教育,不準隨意觸摸電源和線頭等。
2、班內要指定專人開關電源。
3、教師在使用電器前必須檢查電源、線頭等。
4、電工要做好線路維護,及時開關閘刀。
5、師生發現用電故障后及時向分管安全領導匯報。
6、電工要及時維修出現的用電故障,一般情況要當天完成。
7、全體師生要節約用電,做到人走關電;不使用大功率用電器,防止發生火災。
8、每學期電工至少三次對學校的用電線路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
九、突發災害安全防護工作制度
1、學校應在各類災害發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預測工作,化被動為主動。
2、在遭遇不可預見的自然災害時,應有序組織學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場。(課堂期間發生意外,上課教師為學生疏導的第一責任人)
3、加強對學生進行防災、抗災的教育,傳授遇災后的自救、互救辦法,培養學生的自救能力。
4、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
5、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6、實行全員參與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責任。
第8篇 學校教學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一)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教室的門窗必須常年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損壞。
2、門窗發現損壞,班主任有責任及時報修,同時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
3、教室門的鑰匙班級應指定專人保管,門窗每天落實值日生隨時關鎖好。
4、學生課桌內除放書籍課本、學習用品外,不準存放其他任何貴重物品(如:現金、錢包、首飾、手表、隨身聽、計算器等)
5、學生不準在教室內追逐打鬧,隨便搬動課桌、椅。
6、學生不準在課桌上亂寫亂畫,更不得用刀具刻劃痕跡。
7、教室內不準亂拉私接電源、亂設插座、亂充電。
8、不準學生在無保護措施情況下擅自登高擦洗戶外窗玻璃,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第9篇 小學校內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為加強校內車輛安全管理,規范校內車輛的行駛與停放,確保師生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嚴禁非實驗小學教職工的一切車輛駛入校園,更不準將車輛停放在校園車棚里。
二、實驗幼兒園教職工的小轎車不得在本校校內車棚停放,電瓶車、摩托車應從實驗幼兒園大門口進出。
三、進入校內的一切車輛車速不得超過20碼,發現違規者門衛和保衛人員必須進行勸阻,可以要求離開校園,可以取消其車輛駛入及在校內車棚停車的權利。對勸阻無效的,門衛、保安及其他教師都有權扣車,再作處理。門衛、保衛發現情況不作為的,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四、在課間,嚴禁一切機動車輛在校園內穿梭進出,以防止與奔跑追逐的學生相撞造成責任事故。
五、上學、放學學生進出校門口高峰時間段,要主動避讓學生,延時開車離校。嚴禁一切車輛與學生搶道。
六、小車駕駛合格證獲得未超過半年以上駕齡的,不得開車進入校園。
七、嚴禁進入校內的所有車輛,包括電瓶車和自行車都不得從教學樓底層的中央門廳通過。
八、準許進入校內的一切車輛應無條件接受門衛、保安、學校保衛科人員管理,按規定路線開車,按指定地點和要求停車。
九、本制度對本校教職工、食堂人員、小店人員、校外蔬菜食品商品運送人員、垃圾處理車等一切進入校內的車輛適用。
十、因違犯本規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經濟損失,由違規者本人承擔。本制度從公布之日起執行。
實驗小學學生處
**-6-23
第10篇 z學校安全工作目標責任制度
安全工作目標責任制度
1、校長同上級安全主管部門簽訂責任書。民辦學校按屬地管理原則與當地教育主管安全部門簽訂責任書。
2、學校要全員簽訂安全工作目標責任書。學校安全工作管理目標總體是:人身傷亡事故零起,無火災等重大事故發生。要將此安全目標層層分解,人人擔責。
(1)副校長與校長簽訂責任書,學校黨政工團組織負責分別與校長簽訂責任書。
(2)各處(室)主要負責人分別與分管校長簽訂責任書。
(3)各年級組長分別與各處(室)主要負責人簽訂責任書。
(4)各班班主任分別與各年級組長簽訂責任書。
(5)學校其他相關人員分別與學校主管安全領導簽訂責任書。
3、責任書內容主要有:
(1)要聯系崗位職責;
(2)要突出安全目標;
(3)要強調管轄范圍內安全檢查、隱患及時整改,防范安全責任事故發生;
(4)要掛鉤安全獎懲制度。
4、責任書簽訂一式兩份,實行一年一簽訂。
第11篇 學校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為了提高我校預防和控制突發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減輕或者消除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全體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組織機構:成立果隴小學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小組
組長:楊顯忠(校長)
副組長:邱正勇(總務主任)
成員: 朱燚、楊良富、姜雪芹、李勝朝、 楊守祥、張啟會
姜雪芹、各班班主任
二、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小組主要成員職責:
1、應急小組組長負責全面工作,平時加強監督管理協調部門之間的工作,一旦發生食物中毒事件,負責組織搶救中毒師生、安排檢
查現場、調查事件的起因負責善后工作。
2、副組長負責組織每天對食堂進行衛生安全檢查并客觀填寫記
錄表,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責令限期整改并向組長報告;經常與地方
防疫部門聯系接受監督。如果發生食物中毒立刻報告,在組長的領導
下及時展開工作,搶救中毒師生和配合協調解決問題。
三、應急處理工作預案程序
1、學校如發生集體中毒事件要立即啟動應急處理工作預案。
2、一旦發現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必須在第一時間通知學校有關領導,并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匯報。
3、由副組長負責組織把中毒的師生送往醫院進行搶救,確保在第一時間保證中毒師生的生命安全。
4、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5積極配合衛生和有關部門的調查,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控制食物中毒事故進一步擴大,妥善處理善后事宜。
6、 食堂中毒事故得到控制后,學校必須將事件的詳細情況和最終處理結果、整改情況等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第12篇 中心學校安全管理總制度
為保證我學區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牢固樹立“珍愛生命、安全第一,責任重于泰山”的意識,堅持以人為本,繼續堅持“強化管理,重在預防”的安全工作思路,立足防范,強化監管,突出重點,深化整治,努力提高校園安全防范能力,確保校園平安。特制定本制度,要求全學區認真貫徹執行。
一、進一步加強對學生安全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制定學校各類人員安全責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學校師生應樹立安全第一、安全無小事的思想。
組長:z
副組長:z
組員:z及各班班主任
2、構建安全責任體系。從縣教體局到各學校、學校各處室責任人、班主任、任課教師及學生等層層簽訂安全工作責任狀,細化各自崗位職責,構建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層層抓落實、重點抓基層的學校安全責任體系。形成學校全員抓安全的濃厚工作氛圍。
3、健全安全考評機制。繼續嚴格執行學校安全工作“一票否決”制度,縣教體局對發生安全責任事故的學校校長及相關責任人,將嚴格按照《上饒縣學校安全管理責任追究辦法》實行責任追究。
4、實行領導值周,教師值日制度,填寫校務日記。
5、建立安全工作檢查制度,學校領導要經常檢查校內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6、不經學校同意,各處室各班不得組織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活動。
7、狠抓校園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學校要定期、不定期對學校校門、食堂、樓梯間、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重點部位、重點環節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加強學校新建、改建項目工地周邊安全距離和安全防范的檢查,大排查做到一月一次,小范圍的排查做到一周一次,要認真填寫檢查記錄,進一步規范隱患臺帳,并將《上饒縣學校安全隱患排查月報表》于每月底及時上報縣教體局安全綜治股。
8、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各班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要立刻報告校級領導;學生曠課出走、失蹤,班主任必須及時進行家訪;對事故的上報要形成書面報告。
9、做好應急值守工作。加強校園防盜和門衛安全管理,加強對校內及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巡邏。學校必須安排專人晝夜值班,學校領導帶班,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保持24小時聯絡暢通。
10、規范學校安全檔案管理工作。要全過程紀實性記錄學校開展的安全教育、演練、培訓、檢查、整改等活動,如實填寫學校安全檢查臺帳、例會臺帳、安全工作日志、學校安全演練培訓記錄、校園監控與巡邏記錄、來客登記記錄、班級安全活動記錄等。學校安全工作檔案要規范并妥善入檔保存。
二、德育安全管理
1、認真抓好安全教育
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積極開展公共安全教育,做到有教材、有課時、有教師、有教案,通過課堂教學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明確開學第一周為安全教育周,放假前一天為安全教育日,針對新學期和假期開展不同主題的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做到“四個一”:每天對學生有一個提醒、每周有一堂安全課、每月有一次主題班會、每學期有一次集中演練。各校要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形式,開辟安全宣傳陣地,及時充實、更新安全宣傳內容,要通過出黑板報、播放光碟、案例分析等形式,開展團隊活動、主題班會、校會等豐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動,創造濃郁的校園安全氛圍,形成良好育人環境。發現問題應及時并進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對學生進行緊急情況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2、學生外出活動的安全管理
(1)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含社會實踐、社會調查、室外課、參加公益勞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要實行申報制度,制定安全措施,活動方案必須經校領導審閱簽字同意方可實施。
(2)活動時班主任是各班的具體責任人,跟班教師附連帶責任。
(3)每次活動都要有安全、保衛、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特別是野炊、爬山、野餐時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4)要通過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學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識。不準學生私自到河邊游泳。
3、集會、做操、放學的安全管理
(1)學校集會、做操應由學校少隊部負責統一指揮,保證集會、作操的紀律。
(2)學校集會、做操應以班為單位排隊進場,排隊退場,不要擁擠,不催促學生快跑,進出會場要有序,嚴防擠壓事故的發生。
(3)學校集會、做操應以班為單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隊,由班主任負責,防止學生亂竄,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4)放學時各路隊負責老師應經常檢查、督促該路隊紀律,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如遇洪水在危險路段及時做好接送工作。
4、心理咨詢安全管理
(1)要走進學生生活,及時了解和掌握學生心理變化,重點要關注有心理障礙、關注有心理障礙、生理疾病、家庭變故、違規違紀、情感挫折和有異常心理或行為表現的學生,尤其要注意畢業班學生的心理狀況。
(2)要開展經常性校園管制刀具收繳行動,開展管制刀具危害性和違法性專題教育,引導學生遠離管制刀具。并及時排查處理師生矛盾糾紛,提高預警能力,有效防范校園暴力行為。
5、防病、防疫、防中毒的安全管理
(1)認真貫徹《食品衛生法》、《傳染病防治法》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落實“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
(2)發動師生,認真搞好學校環境衛生、教室衛生及個人衛生。根除傳染
病病源。堅持“每天早、晚二小掃,每周一大掃”的衛生制度。
(3)采取多種形式,加強衛生防疫、防中毒宣傳教育,全校師生樹立“健康第一”的思想。
(4)加強管理,特別對學校師生的用水、飲用水一定要符合標準。
6、加強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
(1)重視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動聯系轄區的派出所,抓好治理工作。
(2)值周領導除做好校內的巡視工作,還要注意對校園附近環境的巡查,發現社會流氓、惡少對學生騷擾,要及時報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護學生的安全。
(3)每天放學,低年級小朋友有序的由老師護送到校門口,讓家長在校門口接小孩。
(4)教育學生敢于與壞人作斗爭,并教給方式和方法,提高學生的自護能力。
(5)節假日、周六日,班主任、值日老師做好教室門窗、校門上鎖,并由大門管理員關閉教室供電電源。
7、加強“三防”建設。進一步落實“三防”措施,安保人員要配足配強,監控設備要正常運轉并能熟練使用,安保器械要充足會用。要繼續加大技防力度并嚴格落實門衛工作制度,要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把好校園入口關,學校大門要做到隨開隨關,嚴格門衛登記制度,對形跡可疑人員要通報公安部門及時處置。
8、德育安全管理由分管德育副校長、政教處主任、大隊輔導員負責指導督促。
三、學科課堂教學學生安全管理
1、各科教師要將思想道德教育和安全生命教育貫穿于教學活動之中。任課老師必須嚴格遵守課堂教學的各項規范、按照學科教學要求,進行教育教學活動,確保學生安全。并要經常結合各學科特點和教學內容,有的放矢地對學生進行安全與生命教育。
2、任課教師要嚴格遵守課堂時間和工作紀律。要按時到達工作崗位或進教室上課(含分擔的早讀課、午自習課、學校臨時調換的課時),不得遲到、早退、外出;上課時間不準接打電話;不得自行提前或滯后上課、下課。堅決杜絕缺崗、漏人和隨便缺課、調課、串課現象。如情況特殊,確需調課的,必須經教導主任批準。
3、每節課任課教師必須清點班上學生的人數,認真核對學生出勤,若發現學生無故缺席或有異常情況,應立即詢問情況、查明原因并及時和班主任取得聯系。
4、上課期間,教師不準將學生拒之門外或滯留在辦公室內,更不得要求學生中途離開教室或回家。
5、上課期間,任課教師應加強課堂教學管理,預防并避免學生斗毆打架等嚴重干擾正常課堂教學秩序事件或造成人身傷害事故的發生。
6、教師要依法施教,自覺遵守職業道德,應尊重學生人格、尊嚴,不得諷刺、挖苦、侮辱、毆打、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7、全體教師要嚴格遵守執行學校制定的作息時間,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隨意提前或滯后上學、放學時間,特別是放學后更不得隨意滯留學生。情況特殊或工作需要調整作息時間,必須報教導處主任同意后方可執行。節假日不準任何學生在學校學習和生活,更不允許教師在節假日為學生補課。
8、體育課應加強組織教學,體育教師要認真組織、合理安排、科學教學,堅持上下課集合制度,確保學生人身安全。要做好必要的準備活動和設施及器材的安檢。教學活動中,要盡量做好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
9、科學實驗、微機、音樂、美術、社會實踐等學科,教師要認真備課、嚴密組織、加強管理。對教學場地、器材、電路、藥品等要進行詳細檢查,在確保沒有任何安全隱患后方可進行。特別是使用具有一定潛在危險性學具的教學,一定要謹慎有序地組織好學生的活動,嚴格要求學生按照要領和規程進行規范操作,杜絕事故發生。
10、各科教師應重視學生課間休息活動的安全教育,值日教師應加強課間巡視,及時發現和處理危及學生安全的因素,杜絕意外事故發生。
11、節假日、更改作息時間時,應及時發《致家長的一封信》告之家長。
12、學科課堂教學安全管理由分管教學副校長、教導處主任負責指導督促。
四、后勤、校園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1、努力做好后勤工作,樹立為教學服務、為師生服務的思想,為教學工作創造良好條件,保證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
2、后勤人員應做好學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經常性地對學校的校舍、圍欄、固定設施、水電等進行檢查并作記錄,保證樓道的照明,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學校主管領導,采取措施,及時修繕和處理。
3、遵守建筑施工要求,設立相關安全警示標志,建警戒墻、拉警戒網,嚴禁師生越過警戒物到工地內圍觀、玩耍,確保施工安全。
4、負責管理飲用水的人員,要重視飲用水衛生安全,防止投毒和其它衛生疾患的發生。
5、后勤安全管理由分管后勤副校級、總務處主任負責指導督促。
五、不可預見災害的安全管理
1、在遭遇不可預見的洪災、火災、地震等災害時,首先應組織學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場,保證學生的生命安全。
2、加強對學生進行防災、抗災的教育,教給學生遇災后的自救互救的辦法,培養學生的生存能力。
3、遭遇不可預見災害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
4、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