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火舞私秘?奶头大屁股小说,永久免费看啪啪网址入口,国产在线精品无码av不卡顿,国产精品毛片在线完整版,国产69精品久久久久久妇女迅雷,色综合久久久无码网中文,日韩新无码精品毛片,强睡邻居人妻中文字幕
      當前位置:1566范文網 > 企業管理 > 制度大全 > 生產制度

      安全生產獎罰考核制度(十二篇)

      發布時間:2024-11-08 17:12:01 查看人數:50

      安全生產獎罰考核制度

      第1篇 安全生產獎罰考核制度

      為確保安全生產,根據《建筑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依據市安全生產管理局[2004]14號《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實施經濟處罰細則》,結合企業安全管理的實際情況。堅持嚴要求,嚴管理,明確各自的責任,使安全生產管理有條不紊的進行,經董事會研究決定,特制定安全生產獎罰制度。

      一、安全生產資金保證制度

      1、項目經理(建造師)、企業負責人、安全員,除持有效證件上崗外,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遵守公司各項管理制度。

      2、安全生產管理中能提出合理化建議,改善職工勞動條件,按時、按月發放農民工工資,提高工人生活飯菜質量。

      3、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包括施工前的準備工作施工中的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標準。

      4、企業、項目部不但要虛心接受行政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并認真整改。而且按計劃參加公司例會,定期對項目部安全生產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按“三定計劃執行。

      5、做到”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不冒險蠻干。所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達到100%。

      6、分部、分項工程,各班組要設專人負責,接受各項安全技術交底及簽字手續。

      7、機具、機械、臨時用電設備的防護裝置,每周檢查一次,任何設備不得帶病作業。安全警示標志,及“三寶”“四口”、“五臨邊”防護使用平面圖形式掛于人行通道口處。

      8、嚴格控制事故指標,一旦發生事故,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執行。

      9、積極參加省、市安全生產達標工作,被評為省級優秀項目經理,獎勵項目部5萬元,市級3萬元,縣市級1萬元。

      10、在行業部門日常檢查中,被“黃牌”警告的、查封的、被新聞媒體暴光的,按情節分別對項目部處罰1-3萬元。

      二、1、安全生產資金保障制度

      為了確保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保障從業人員和企業財產不受損失,在日常施工前,企業、項目部必須按照國家行業標準規定,從企業工程項目款中按一定比例提取工程總造價的20%。

      (1)、工程項目開工前,安全生產資金提取按建設單位撥款中,分期、分批提取。

      (2)、所撥款項要專款專用。

      (3)、安全設施:購買安全網、鋼管、扣件等材料時,要向廠家索要相關手續;產品合格證、生產許可證等。

      (4)、采用租賃的安全防護用具、機具設備等,出租方應提供近期產品合格證、檢測檢驗報告書,相應資料檔案要隨機走。

      (5)、資金得到保障,企業財務科要分期分批劃撥款項到項目部,采購員要嚴把材質和法定合格手續關,嚴禁假冒偽劣產品進入施工現場。

      (6)、安全資金劃撥到項目部,發現挪用安全生產專項款額,將對項目部按工程造價5%進行處罰。

      2、安全生產勞動防護用品資金使用制度

      (1)、企業從工程款中提取20%專項資金用于勞動防護用品的購買和使用。

      (2)、企業共有十二個工程處,每個工程處的安全生產勞動防護用品資金要設立專用帳戶。

      (3)、提取勞動防護用品資金的專用項目,各工程處要做到專款專用。

      (4)、購買勞動防護用品前,必須向工程處通知按照上級主管部門文件要求采購。

      (5)、采購商要有相應單位資料手續,一旦出現假安全帽、安全網、安全帶,一律不得使用,必須清除施工現場。

      3、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專項資金落實情況

      (1)、各工程處除設立專用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用品專用帳外并從提取20%安措費中再提取5%作為專項資金。

      (2)、各工程處每年參加培訓的管理人員中,項目經理、安全員、施工員、技術員、檔案員的培訓費用由工程處財務科支付。

      (3)、特種作業人員參加培訓的費用,也要從工程處財務科中提取。

      (4)、參加培訓的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都必須按時參加學習。

      (5)、參加學習的人員,必須按時參加,不得有代替行為。發現代替的人員,培訓費一律自負。

      (6)、學習內容要做好筆記,并要理論與實踐相結合。

      4、保障安全生產的技術措施資金

      (1)、安全生產技術措施資金,用于機具機械的維修、潤滑和除銹費用支出。

      (2)、機具、機械的改造、革新技術研究的費用,要從專用安措費中劃撥。

      (3)、安全技術措施的資金要為技術革新、先進工藝的突出貢獻人員給予獎勵。

      (4)、管理人員,從業人員提出能確保安全生產的合理化建議,一旦被公司采納,將給予一定的精神及物質獎勵。

      (5)、安全生產技術措施保障資金,每年都要提取,企業、任何項目部不得挪用或占用。

      三、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企業法人、項目經理、副經理、主管安全經理、安全員每年參加培訓學習時間不得少于6學時,學習各自的安全生產職責。

      2、特種作業人員每年參加培訓學習的時間不得少于32小時,掌握各種作業的操作規程、規范。

      3、轉崗換崗的職工,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時間為7天,公司級2天,項目部級2天,班組級3天。

      4、培訓內容:管理人員;掌握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各項安全生產責任。特種作業人員;掌握各工種操作規程、規范,取得合格證后方可上崗作業。

      5、從業人員:掌握日常工作中的安全常識,學習好《安全生產法》中的規定,從業人員的權利是:有權對本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存在的安全隱患提出建議。

      6、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7、義務:從業人員必須參加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服從管理,遵守規章制度,操作規程,正確使用“三寶”用品。

      四、安全檢查制度

      1、企業和各基層安全檢查制度

      (1)、建立項目部經理負責制的安全檢查工作制度,學習《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掌握安全動態,以安全檢查促進隱患的整改。

      (2)、項目部接受省、市、縣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工作,企業每月檢查一次,項目部每周檢查一次,檢查標準按jgj59-99執行。

      (3)、項目經理組織每15日由管理人員、班組長參加的安全生產大檢查:第一,查思想認識,看安全達標方案如何實施;第二,查安全管理制度,看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情況;第三,查作業班組,看是否遵守操作規程,并逐項打分。

      (4)、專項安全檢查工作,對機具、機械設備,臨時用電,腳手架項目,內業資料編寫情況。

      (5)、班組每天班前飯后搞好教育活動,并做好記錄

      (6)、負責安全檢查人員做好登記和監督執行,并將檢查評比結果,記錄隱患整改小結。

      (7)、企業在檢查中考核項目經理不良行為的同時,將得分記錄個人檔案,作為年終評比的主要依據。

      2、企業、項目部定期及日常、專項、季節性檢查

      (1)、企業每月召開一次安全生產例會,時間每月10日上午8:30分在公司四樓會議室,參加人員:建造師、施工員、安全員、架工班長、電氣負責人鋼筋班負責人。

      (2)、日常各項目部除成立領導小組外,每周檢查一次,并且要分專項,如:臨時用電項目、腳手架項目,并有記錄,提出整改意見。

      (3)、公司除按計劃每月一次檢查外(30日),10號、20號定期不定期檢查。

      (4)、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要求建造師限3日內將存在的問題,按“三定”原則執行。

      (5)、按公司年度計劃組織在冊安全員在節假日、夏季、秋季、冬季必須對所有項目逐項檢查,不得有遺漏。

      (6)、關于對“黃金周”檢查時間:“五、一”前,即4月28-30檢查,“十、一”前9月28-30日檢查,做好民工放假工作。

      3、檢查規定對隱患整改處置和復查要求

      (1)、公司組織檢查人員的選擇,要對工作認真負責,業務能力強,精明強干人員參加檢查。

      (2)、按jgj59-99標準中的 10大項,由8人具體分工逐項落實。

      (3)、做到現場逐項落實整改日期,是哪個班組,哪個班組安排,正常時間三天完成。

      (4)、檢查時,誰存在問題,記錄在《指令書》中,復查時逐項進行,發現未改,將停工處理,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5)、停工整改不合格將按罰款細則進行,現場處罰,達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

      4、柱查隱患處理,復查的記錄或隱患整改未如期完成制度:

      (1)、對檢查中心的隱患問題,要安排具體的項目負責人和班組負責人逐條落實。

      (2)、復查時按指令書中要求整改,復查不合格的項目,要開好項目會,提出整改困難,共同解決。

      (3)、機械、機具、電氣、電纜等帶病作業的,要求項目部馬上維修或更換,消除安全生產資金投入不足的不良習慣。

      五、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處理制度

      1、生產安全事故處理制度: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市《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調查 規定》。

      2、按照事故類別規定:

      (1)、一級重大事故,死亡30人以上,在2小時內立即報企業安全部門,企業逐級上報。

      (2)、二級重大事故,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在2小時內上報。

      (3)、三級重大事故,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重傷20人以上,在2小時內上報。

      (4)、死亡3人以下,重傷3人以上,19人以下,重大事故為四級,發生事故單位應在4小時內立即上報。

      3、發生傷亡事故或未遂事故,除及時上報外,應保護好現場,積極組織搶救傷員。急救電話:120,報警電話:110。同時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4、發生事故之后,本著“四不放過”的原則,即:

      (1)、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

      (2)、事故責任者沒得到處理,不放過;

      (3)、領導沒得到教訓,不放過;

      (4)、職工和群眾沒得到教育,不放過。

      5、事故調查要從生產技術、設備、管理等方面,找出原因,吸取教訓,采取措施,寫出傷亡事故調查報告,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6、實施事故處理報告,落實“四不放過”制度

      (1)、事故發生后,除立即上報外,并由項目負責人積極組織搶救傷員,立即送往就地就近醫院治療。

      (2)、由企業上報并組成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詳細、認真調查。

      (3)、本著“四不放過”原則,在調查中要主持公道,公開、公正、公平,防止出現徇私舞弊現象。

      7、建立事故檔案制度

      (1)、企業發生事故后,除及時上報外,要按照《遼寧省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進行調查。

      (2)、調查中嚴格執行《規定》中的十四項條款。

      詳見報告書格式(附后):

      事故報告表

      一 企業名稱

      地址

      電話

      二 經濟類型

      隸屬關系

      三 事故地點

      四 發生時間

      五 事故類別

      六 事故原因

      七 事故級別

      八 傷亡人員基本情況

      姓名 性別 年齡 文化程度 工種 工作時間 教育情況 傷害部位 傷害程度 傷害原因

      九 本次事故損失工作日 天

      十 本次事故經濟損失 元左右

      十一

      十二

      十三

      十四

      (3)企業或項目部除要嚴格執行報告書內容外,必須一式8份上交:隸屬單位2份、城建部門2份、保險公司2份、企業備查2份。

      (4)事故報告手續:單位蓋公章,材料必須真實齊全有效,叫企業檔案室。

      4、工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制度

      (1) 用人單位必須為企業職工依法辦理工傷保險事項、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使職工退休有生活保障。

      (2) 項目部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規定,各項目部依法為建筑職工參加意外傷害保險,不辦理保險的一律不準開工。

      (3) 意外傷害保險,按大連市建委【1999】87號文件要求,按工程總造價2‰一次性足額繳納意外傷害保險。

      (4) 當項目部發生意外傷害時,要按事故類別12小時 內保工程處。

      (5) 發生事故時不得隱瞞或謊報及其他形式欺騙保險費。

      (6) 事故應急預案、應急救援小組、制定專門應急救援人員。

      a、0.2資質、機構與人員管理分項評分。

      一、企業資質和從業人員資格

      1、企業資質證書復印件、(找徐升)承發包生產合同(電腦)

      2、單位主要負責人、項目經理、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考核證件的復印件。(找辦公室復印件)

      特種作業人員、管理人員、從業人員 考試卷(查找當年施工項目部證件和三級考試卷)

      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1、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分公司、工程處。(圖表示、電腦里有)

      2、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按建筑面積配備安全員。按《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規定:1萬平方米以下配備一名專職安全員;1萬平方米以上的工地設2-3名專職安全員;5萬平方米:必須成立安全生產管理組。

      第2篇 安全生產檢查考評獎罰細則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認真貫徹落實本項目“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強化項目安全生產管理系統化、標準化、法制化建設,夯實安全管理基礎,提升安全生產管理水平,保障從業人員職業健康和企業生產安全,確保安全生產目標的實現,經理部結合滬昆客專湖南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有關要求,特制定本獎罰細則。

      第二條 經理部負責安全生產的檢查考核及日常監督檢查,并對做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造成不良影響或安全事故的單位和個人給予安全通報及經濟處罰。

      第二章 安全生產檢查考評組織

      第三條 經理部成立安全生產檢查考評領導組:

      經理任組長,副經理、總工程師任副組長,組員由經理部相關部門組成;由經理部領導組織,檢查考評領導組人員共同參與,認真做好檢查考核評比工作。

      組 長:溫 波

      副組長:崔國順 梁懷超

      組 員:張國政 雷橫奇 王偉 李明 張迪 李小翠 馮艷明 翟曉斌

      第三章 考評細則

      第四條 評分標準依據考核評分內容,量化為百分制,針對各作業隊進行現場對照檢查、考核,從中評出優勝者。(附件:安全生產考核評分表)

      第五條 檢查考評時間及頻次

      每季末舉行一次檢查考評,根據考評的結果進行通報和獎罰。

      第六條 檢查、評分辦法

      一、安全生產檢查考評,分為三個檔次:檢查考評90分以上為優良;檢查考評90-80分為合格;檢查考評80分以下的為不合格。

      二、檢查考評為不合格單位,責令其立即進行整頓,并要提交整改報告、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責任人。

      三、在限期內沒有實現整改目標的單位,經理部將責令其停產進行整頓,直至達到整改目標的要求,并進行相應的經濟處罰。

      四、累計三次考評80分以下的單位,將建議所屬子分公司調整領導班子。

      第四章 獎罰措施

      第七條 為全面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充分調動全體干部、職工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積極性,減少傷亡和職業病的發生。更好地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激勵關鍵崗位上干部、職工盡職盡責承擔起安全生產責任,鼓勵單位和個人在安全生產中預防發生事故,經理部對在安全生產方面做出貢獻、防止事故發生的有功集體、個人進行一次性獎勵。

      第八條 實現制定的安全目標:自1月1日-12月31日止,杜絕較大(及以上)施工安全事故;杜絕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責任事故;杜絕較大(及以上)火災事故;控制和減少了一般責任事故。經理部對黨政正職、主管安全副職給予一次性安全獎3000元,總工(或技術主管)2800、安質負責人獎勵2600元,其他人員1500元。

      第九條 凡在每季安全考核中評為第一名的作業隊,經理部根據實際情況以文件的形式予以10000和8000元安全獎勵,并在全線進行通報表揚。

      第十條 凡在安全生產中為消除事故隱患,防止事故發生、做出顯著成績的干部、職工,每季度由其所在作業隊寫出書面材料報經理部,由經理部安質部審查核實,安全總監核獎,項目經理批準,給予一次性500元-1000元安全貢獻獎,并在經理部通報表彰,具體條件如下:

      一、在安全生產管理或監察(檢查)工作中,提出保證安全生產建設性意見,經實踐效果好,保證了安全生產,取得一定效果者。

      二、在施工生產過程中,檢查發現安全生產重大隱患提出改進建議或及時排除,避免事故發生者。

      三、結合實踐認真研究,探索安全生產規律,在安全工作的理論、方法、實踐等方面出成果、并有推廣價值者。

      四、在經理部檢查中發現安全管理工作突出的個人。

      第十一條 經理部對因工發生傷亡事故的作業隊按下列規定給予經濟處罰:

      一、發生一次輕傷2人及以下事故的,每負傷1人處以罰款5000元;發生一次輕傷3人及以上事故的,每負傷1人處以罰款1萬元。

      二、發生一次重傷1人事故的,處罰款1萬元;發生一次重傷2人事故的,每重傷1人處罰款1.5萬元;發生一次重傷3人及以上事故的,每重傷1人處罰款5萬元。

      三、發生一次死亡1-2人事故的,每死亡1人,罰款5萬元。

      四、發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重大死亡事故的,每死亡1人處罰款10萬元。

      五、無故不按規定時間對事故上報、調查結案的,每件事故加罰5萬元。(重傷發生后24小時內先電話報經理部;死亡事故發生后立即報經理部)。

      六、謊報或隱瞞職工死亡或重傷事故的,一經查出,每件事故加罰10萬元。對單位及領導人按違紀在經理部通報批評,情節嚴重者給予紀律處分。

      第十二條 對事故分部領導罰款

      一、對發生因工傷亡事故的單位,行政領導及主要責任人,罰款額為處罰總額的2﹪~10﹪。

      二、對勞務隊伍,發生死亡或重傷的單位,其事故責任在我方者(不分主、次責任),經理部對其領導按上款的規定的50%進行罰款。

      第十三條 經理部對發生事故的直接責任人,主要責任人,屬于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造成事故的,處以罰款500元-2000元。

      第十四條 經理部對施工過程存在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問題的單位、領導和責任人按下列規定給予經濟處罰:

      一、因安全問題被監理單位、建設單位的書面返工或停工令者,對其單位黨政正職、安全總監每人罰款1000~2000元;副職、總工,每人罰款500~1000元,安檢部門負責人每人罰款500元。

      二、經理部職能部門在施工現場檢查工作時,發現有安全方面的隱患,尚未構成影響的,責令其限期改正,并簽發《安全監督檢查通知書》給予警告;在限定期限未予整改或屢教不改者,給事發單位處以1000~2000元罰款。

      三、由于施工安全管理方面不到位,措施不得力而造成安全隱患時,經理部將根據對負面影響大小給予事發單位2000~5000元的處罰。

      四、進入施工現場的施工人員,凡不戴安全帽者,給予施工負責人罰款50元,給予個人罰款每人次20元。

      五、施工人員穿拖鞋進入施工現場者,給予施工負責人罰款100元和個人每人次罰款50元。

      六、進行高空作業不正確使用安全帶者,給予施工負責人罰款100元和個人每人次罰款50元;

      七、施工現場或便道的安全標志不全或不正確時,給予施工負責人或責任人罰款100~500元。

      八、配電箱的箱體或箱門未有pe線接零、末端箱內配置未做到“一機一閘一漏一箱一鎖” 給予施工負責人和責任人分別罰款200~1000元。

      九、機械設備無安全操作規程、特種設備無證操作的給予施工負責人和個人分別罰款100~500元。

      十、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或有證人數不能滿足工作需要的,給予單位罰款1000元,施工負責人罰款500元。

      十一、施工現場規劃不合理,混亂無序,材料、機具堆放不整,通道阻塞,給予單位罰款1000元,施工負責人罰款500元。

      十二、不服從現場指揮人員指揮且違章作業的,處以個人罰款200元。

      十三、施工防護期間擅自離崗,未造成事故的,處以防護人員每次200元,因擅自離崗造成事故的,視事故程度處以500-5000元罰款。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五條 有以下情形發生的,取消當月考評資格:

      一、發生重大安全事故者;

      二、發生因工死亡事故、重大火災事故者;

      三、發生重大機械設備事故者;

      四、輸管線、電纜、通訊、輸變電線路有一項發生安全事故并造成嚴重后果者;

      五、監理、建設單位、質量監督站,因安全方面勒令返工及停工并造成重大影響者。

      第十六條 一次性安全獎由經理部安質部根據獎罰細則規定進行計算,經主管領導審批,經理部行文公布。

      第十七條 安全生產事故或安全隱患罰款由安質部以“罰款通知書”〔附后〕的形式送受罰單位, 受罰單位接到“罰款通知書”后, 一周內將罰款交至經理部財務部,不得拖延、拒付。不按期上繳的,由局經理部財務部雙倍代扣代收。

      第十八條 安全生產事故或安全隱患罰款由經理部財務部單獨列帳管理,由安全生產領導組統一安排使用。

      第十九條 本細則由經理部安質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附件:1、罰款通知書[式樣]

      2、安全考核評分表

      第3篇 商綜樓宇工程安全生產獎罰制度

      商綜樓工程安全生產獎罰制度

      1.凡在安全生產中認真執行項目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及規定,不發生安全事故及不違反項目各項規章制度,防止和避免重大傷亡事故、經常排除患及在事故搶救中等各方面做的好的隊伍及個人,成績突出的給予獎勵。

      2.對于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工人和干部,進行教育和經濟處罰,經教育不改的給予處分和重罰或直接追究刑事責任:

      3.對于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或佩戴不規范的;對于亂拉亂掛電源線的;對于無特殊工種操作證施工的;對于發現事故不搶救的。

      4.違章作業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的。

      5.玩忽職守,違返安全生產責任制,造成事故的;發現有事故隱情,即不采取防范措施,也不及時報告,導致發生事故的;發生事故意破壞現場,隱滿不報、虛報、故意拖延報告或嫁禍于他人的。

      6.對批評或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的人員進行打擊報復的開除現場和停職并處罰。

      7.現場所有機械操作者不遵守操作規程及非操作人員進行操作,發生事故的。

      8.現場臨時用電所有電線和設備未經有關人員同意私自動用、亂接、移、拆的。

      9.防止高空墜落,如有模板、鋼管等大型材料墜落,發生事故的進行處罰,若發生傷亡則追究刑事責任。

      10.對'三寶''四口'防護成品進行隨意拆除和挪用的。

      第4篇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獎罰制度13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獎罰制度(十三)

      為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切實加強施工生產的安全管理,消除施工中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等不安全行為及安全設施、裝置不完善等事故隱患,杜絕一切傷亡事故發生。為確保將安全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以促進公司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現參照《建筑施工現場處罰標準》、《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建筑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上級的有關要求精神,特制訂本公司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獎罰制度。請各級各部門、項目經理、工地負責人、工地管理人員及全體員工認真學習,并貫徹實施。

      (關于違反安全管理規定的經濟處罰制度)

      一、施工生產設備缺少防護設施及事故隱患

      1.生產施工設備、設施,在沒有安全防護設施或防護有嚴重缺陷時,不得安裝或運行,對于確定安裝使用防護有嚴重缺陷的設備、設施或場所的責任者,對隨意確定拆卸安全防護設施的責任者,罰款100~200元。

      2.已經開工的工程項目無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或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中無安全技術措施,一經查出對工程項目負責人罰款200元;雖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但未經審批,一經查出,對工程項目負責人罰款100元。

      3.對存有重大事故隱患,即直接危及人身或設備安全的隱患,且接到'停工通知書'逾期不解決的工地負責人罰款300~500元。

      4.對存有事故隱患,雖然在接到'事故隱患通知書'后對事故進行了整改,但整改不徹底或'事故隱患回執'逾期不反饋銷項的工地負責人罰款100~200元。

      5.對確定將有毒有害新產品的生產轉移,發包給無防護措施的單位,并未提供技術指導和協助解決防護措施的單位主管負責人處以200~1000元罰款,并扣罰月工資的10%~30%。

      6.按本款1~5項規定,若被罰者違反多項規定的,按各項規定合并處罰,罰款由個人承擔。

      二、現場管理及檢查

      1.職工進入施工現場赤腳,穿拖鞋,穿高跟鞋,不戴安全帽,電氣人員不穿絕緣鞋,女工不戴工作帽,高處作業不掛安全帶等違紀者,每人罰款10元;項目經理及管理人員罰款20元;分公司處室及公司領導罰款50元。一次發現工地有10個違紀人員,處罰工地主要負責人100元,并停產整頓一次;凡停產整頓的工地對項目負責人員處罰款100~300元,分包隊伍等同。

      2.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者罰款20元,不持證上崗者罰款10元。

      3.塔吊、龍門架、井字架、腳手架、安全網等的搭設沒有安全技術交底,上述設施、設備投放使用前未經驗收和辦理驗收手續,對工長和技術員處以每人20~200元罰款。

      4.對于違章指揮者視情節輕重罰款20~200元,對于違章操作者視情節輕重罰款10~50元。

      5.對于無視安全檢查,妨礙安全人員工作者,視情節輕重罰款20~200元。

      6.對于施工現場混亂,材料浪費嚴重,影響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工地,罰工地負責人50~200元。

      7.公司內部檢查中對達不到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中合格等級的工地,處工地負責人50~200元罰款。

      8.市級以上部門檢查,對達不到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中合格等級的工地,處以工地負責人100~200元罰款。受到通報批評的工地對工地負責人加倍處罰。

      9.在檢查或平時抽查中,對必備的安全管理資料混亂或嚴重缺項的工地負責人,罰款20~200元。

      10.按本款1~9項規定,違反多項規定的單位和個人按各項規定合并處罰。

      三、工傷事故

      1.單位發生輕傷事故,每輕傷一人次罰款50~500元,罰款由事故責任者所在班組支付,事故責任者(含受害人)罰當月公資10%~30%,免發當日獎金。

      2.單位發生重傷事故,每重傷一人次罰款1000~5000元,罰款由事故責任者所在班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組或項目部支付,事故責任者不論是傷者本人或他人,一律扣罰月工資的10%~30%,并免發職務(崗位)津貼和獎金。

      3.單位發生死亡事故,每死亡一人罰款5000~10000元,罰款由事故責任者所在班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組或項目部支付,事故責任者如因工死亡免于罰款,如他人違章,處以本人月工資10%~30%的罰款,并在1~6個月內免發職務(崗位)津貼和獎金。

      4.單位發生多人事故,按規定標準分別計算合并罰款。

      5.發生事故拖延報告,隱瞞不報,破壞現場的責任者,罰款50~500元,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四、設備事故和隱患

      1.對私自拆毀安全設施造成事故隱患者,根據情節輕重處于50~500元罰款。

      2.對于發生機械設備事故的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的1%~10%罰款(并不少于100元)。

      3.發生與單位無關的交通事故,對事故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5%~10%的罰款。

      五、火災事故及隱患

      1.火災隱患

      (1)一般隱患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第一次給予批評教育,第二次不改者,每項按10元罰責任人員。

      (2)重大隱患要求限期消除,第一次限期不改者給予批評教育,再不改者,對責任人員處以100~500元罰款,對于拒絕執行整改的有關責任者報公安機關處理。

      (3)違反消防法規不聽勸阻者,給予適當罰款。

      2.火警

      對于火警損失折款不足百元責任者,處以10元罰款,并給予批評教育。

      (1)對火災損失折款100~5000元的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費10%的罰款。

      (2)對于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萬元以下的火災事故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20%的罰款。

      (3)對于直接經濟損失在萬元及萬元以上的火災事故責任者,報公安機關依法懲處。

      (4)對因不認真吸取教訓,采取措施,一年內連續發生兩次以上火災的責任者,要加倍處罰。

      (5)消防器材、設備因管理不善和挪做他用的責任者,根據情節輕重給予適當罰款,影響滅火行動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任者,要嚴肅處理。

      (6)對造成既有人身傷亡又有經濟損失的事故責任者按本條有關規定給予合并處罰。

      3.對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單位,單位負責人及有關責任者加倍罰款。

      (1)對于違章操作,經檢查人提出后,仍堅持不改,造成事故者。

      (2)對于違章指揮造成事故者。

      (3)發生事故后,隱瞞或謊報事故情況

      ,破壞現場,防礙事故調查者。

      (4)單位發生傷亡事故,不認真吸取教訓,采取措施,在一年內又重復發生類似事故。

      (5)接到'停工通知書'后,逾期不解決而發生傷亡事故者。

      4.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而造成的事故,單位和個人可免予罰款。

      (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管理獎勵制度)

      1.在安全檢查中,對安全檢查評分獲達標等級的工地,公司給予工地經濟獎勵(工地負責人占30%,工地質安員、施工員共占80%)。

      (1)在公司季度安全生產檢查時,安全評分獲90分以上(含90分,以下同)的工地,獎勵1000元。

      (2)在本地建設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檢查時,安全評分獲90分以上的達標工地,獎勵1500元。

      (3)在省、市安全生產檢查時,安全評分獲90分以上的達標工地,獎勵2000元。

      (4)在建設部安全生產檢查時,被評定為達標的工地,獎勵5000元。

      2.在公司安全生產季度綜合評定考核中,評分達90分以上(含90分)的分公司、加工廠,獎勵1500元。

      3.在公司年度考核評定中,對安全生產工作有顯著成績的各級質安管理人員(包括工地的質安全員、施工員、工地負責人及模范遵章守法操作人員),公司除精神鼓勵外,還給予經濟獎勵如下:獲一等獎,獎勵2000元;獲二等獎,獎勵1500元;獲三等獎,獎勵1000元。

      注:在安全生產中有特殊貢獻的人員(如及時制止重大故事發生的有關人員),公司給予表彰和參照上述標準給予經濟獎勵(包括公司有關管理人員)。

      4.職工對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并經實施而取得顯著效果的,公司給予其經濟獎勵如下:(以書面建議為準,并經所在部門核實上報公司質安科承辦)獲一等獎者,獎勵2000元;獲二等獎者,獎勵1500元;獲三等獎者,獎勵1000元;如產生明顯經濟效益的參照上級有關規定另行計提獎勵。對安全生產工作積極提出多項合理化建議,雖未被采納實施但精神可嘉,給予精神獎勵500元,以資鼓勵。

      第5篇 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獎罰制度

      為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切實加強施工的安全管理,消除施工中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等不安全行為及安全設施、裝置不完善等事故隱患,杜絕一切傷亡事故發生。現依據《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建筑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上級的有關要求,結合本工程特點,特制訂本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獎罰制度,并在2023年2月20日起執行。

      請各施工班組、工地主要負責人、工地管理人員認真學習,并貫徹實施。

      (一)、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獎勵制度

      第一條:在安全檢查中,對安全檢查總評分獲得達標等級的工地,公司給予經濟獎勵(工地主要負責人占30%,工地質安員、施工員共占70%):

      1、在公司季度安全生產檢查時,安全評分獲90分以上(含90分,以下同)的工地,獎勵1000元;

      2、在區建設局安全生產檢查時,安全評分獲90分以上的達標工地,獎勵1500元;

      3、在省、市安全生產檢查時,安全評分獲90分以上的達標工地,獎勵2000元;

      4、在住建部安全生產檢查時,被評定為達標的工地,獎勵5000元。

      第二條:在公司安全生產季度綜合評定考核中,評分達90分以上(含90分)的分公司或項目部、獎勵1500元。

      第三條:在公司年度考核評定中,對安全生產工作有顯著成績的各級質安管理人員(包括工地的質安員、施工員、工地負責人及模范遵章守法操作人員),公司除精神鼓勵外,還給予經濟獎勵如下:

      獲一等獎,獎勵2000元;

      獲二等獎,獎勵1500元;

      獲三等獎,獎勵1000元。

      注:在安全生產中有特殊貢獻的人員(如及時制止重大事故發生的有關人員),公司給予表彰和參照上述標準給予經濟獎勵(包括公司有關管理人員)。

      第四條:員工對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并經實施而取得顯著效果的,公司給予其經濟獎勵如下:(以書面建議為準,并經所在單位核實上報公司質安科承辦)

      1、獲一等獎者,獎勵2000元;

      2、獲二等獎者,獎勵1500元;

      3、獲三等獎者,獎勵1000元;

      注:如產生明顯經濟效益的參照上級有關規定另行計提獎勵。

      4、對安全生產工作積極提出多項合理化建議,雖未被采納實施但精神可嘉,給予精神獎勵500元,以資鼓勵。

      第5條:對被省、市評為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稱號的工地,公司給予獎勵5000元。

      第六條、各項目班組在各級安全檢查,評分中獲得優良成績的,可參照執行。

      (二)、建筑施工安全生產處罰制度

      第一條、安全管理:

      1、新進場未經三級教育并考試合格而安排上崗作業(以教育登記卡及考試卷為依據)。

      出現5人或5人以上者,該段施工員按罰款額的(下同)20%連同受罰;

      出現10人或10人以上者,工地質安員按30%連同受罰;

      工地主要負責人強行安排的,責任人按100%連同受罰。

      對工地每出現一人罰款50元。

      2、電工、焊工(含氣焊工)、起重作業人員、登高架設人員、工地內機動車輛駕駛員等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每出現一人罰款200元。

      3、塔吊、施工升降機安裝或搭設完畢,無辦理驗收(包括階段驗收)手續就投入使用的。(以驗收簽證單為依據)每出現一人罰款500元

      4、招用童工或安排未滿18歲的未成年人從事《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第三條所規定的禁忌勞動的或施工現場內有小孩的。每出現一人罰款500元

      5、對上級檢查人員發出的隱患整改通知,不按期整改或整改后不報告有關人員進行復查的。罰款200元(按次數加倍計算并累計處罰)

      6、未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履行簽字手續的。每例罰款50元。

      7、各班組進入現場必須到質安部辦理登記,遞交作業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婚育證明及計生證(女工)并辦理工地出入證。

      第二條建筑機械(包括機具)安全管理

      1、施工升降機有下列安全隱患:

      1)吊籠限位開關、緊急出口開關、上下限位開關、及山下極限碰塊、斷繩保護開關缺或不能有效使用,每處罰:500元。

      2)綬沖器(彈簧)失效;升降機底層進出口未設防護棚;。

      3)卸料平臺無防護門或未關閉、平臺未滿鋪腳手板、防護欄桿不穩或高度不足1.2米、架體與外架有剛性連接共同受力、防護門有缺陷等,每處處罰:200元。

      4)鋼絲繩及滑輪系統:(1)鋼絲繩出現斷股、縮徑、斷絲數量等超過報廢標準。(2)滑輪運轉卡死、支座松動。(3)鋼絲繩固定,每端少于四個繩夾;每處處罰:500元。

      5)電氣系統:未設置開關箱和漏電保護器;電線、電纜出現破損、漏電,穿線金屬軟管銹蝕、破損無接零保護。處罰:500元

      2、塔吊存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每例處罰:300元

      1)無力矩、超高、變幅、行走限位器、或不靈敏的;行走限位器無碰觸裝置的;

      2)吊鉤和卷揚機滾筒無保險裝置的;

      無專人指揮或指揮人、司機、司索無證上崗的

      3、工地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每例罰款:100元

      1)砂輪、電鋸、轉軸、皮帶輪、明齒輪、聯軸節、攪拌槳等轉動的危險部位無安全防護裝置,或防護裝置失靈。

      2)混凝土攪拌機料斗升高后非作業時無掛保險鉤;

      3)園盤鋸(鋸木機)無分料器,護罩或隨機使用膠殼閘刀作電源開關,用倒順開關作控制開關;

      4)卷揚機、混凝土攪拌機、砂漿機、鋸機、鋼筋機械無掛設安全操作規程牌的。

      第三條 電氣安全管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處罰責任者:每例:300元

      1、不采用三相五線制(tn-s)供電的;電氣設備不按規定接零(接地)保護,違章使用金屬線代替保險絲;

      2、手持電動工具,潛水泵,移動式電氣設備,民工宿舍用電路不按規定裝設漏電保護開關的或規格不符規定的;

      3、使用導線直接插入電源插座或鉤在閘刀開關的保險絲上,電氣設備的電源破損裸露出金屬導線(包括發現后不制止或予以立即整改);

      4、電氣線路,燈具架設和安裝不符合規范(含民工宿舍工棚);

      5、不按規定架設電線或埋地電纜線路;工作手燈或危險場所不使用安全電壓的;

      6、電器設備地接入地體采用螺紋鋼筋;接零(接地)線采用單支金屬芯線,接地線與接地體聯結不用螺銓擰緊;

      7、220伏(含220伏)以上電源電壓的電源線采用花線的;

      8、未對電箱進行定期檢修、檢查或檢修時不掛安全標志牌,帶電作業;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未及時處理,定期檢測(包括各類漏電電阻、對地電阻);檢測、維修無記錄。

      第四條 腳手架

      1、外腳手架搭設不符合規定(如與建筑物錨固不牢、立桿間距過大,步距大于1.8米、未高于施工面(點)1.2米的等),或不按經審批的搭設方案搭設的。每層、每項每20延長米罰款:500元

      2、鋼管立桿無設掃地桿;立桿無底座墊塊或墊塊不符合要求的。每10延長米罰款:50元。

      3、腳手架外側未滿掛安全網;張掛不牢、網面破損嚴重等;每10平方米罰:50元。

      4、進場架設的鋼管、扣件未保養刷黃色油漆,剪刀撐刷黃黑相間(間距1米)油漆;每100延長米罰款:100元。

      5、連墻件設置、腳手板鋪設、欄桿扶手及擋腳板防護等材料、現場設置,有違反強制性標準條文的每項處罰:500元,并限期整改。

      第五條 “三寶”、“四口”、“五臨邊”安全管理

      1、施工人員(操作人員、管理人員)不按規定穿戴個人防護用品的(含安全帽、安全帶、工作服、工作鞋、絕緣鞋等)。工地不按規定提供個人防護品給施工人員使用的,按發生人數連同計罰工地管理人員;出現有5人(含5人)以上者,該段施工員按20%連同受罰,有10人以上發生者,工地安全員按25%連同受罰,有20人以上發生者,工地主要負責人按30%連同受罰;每出現一人罰款:50元。

      2、電梯口,樓梯口,通道口,預留洞口,未砌攔板的陽臺、樓梯側無安全防護設施;處罰款:200元.。

      3、墜落高度超過2米的臨邊處未設置高于1.2米的防護欄;每10延長米罰款:200元.。

      第六條 模板工程安全管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處罰責任者:每例300元

      1、鋼管立柱規格、間距、扣件應符合設計要求;立柱接長采取搭接、接頭中心距主節點大于步距的1/3;

      2、在立柱距地面200mm 高處,未沿縱橫水平方向按縱下橫上設掃地桿;

      扣件擰緊扭力矩未控制在45~60n·m之間;

      3、未按規定或設計方案設置剪刀撐;剪刀撐斜桿未采用搭接或搭接長度小于500mm;

      4、鋼管、扣件、u型可調支托組件、規格方木等材料的使用,搭設標準有違反jgj162-2008等規范、標準中的強制性條文的,按每項計罰,同時必須嚴格進行整改。

      第七條 鋼筋加工及砼安全管理

      1、砼攪拌運轉中,用手或工具伸入筒內扒料、出料;無證操作或開機時擅自離崗。處罰200元。

      2、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員未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焊接現場10米范圍內有堆放油類、氧氣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每例處罰:100元。

      3、其他有違反相關規范、標準中的強制性條文的,按每項計罰,同時必須嚴格進行整改。每項(處)罰款:100元。

      第八條 其他

      1、未經批準私自拆除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或移動安全標志、警示牌;違者處罰:500元。

      2、未經審批私自使用電爐、煤油爐、電飯煲、電磁爐、電熱棒等大功率電器的,沒收所有廚具并處罰款:300元。

      3、因酗酒、賭博或未經同意挪用他人材料及工具等其他原因,引發的事端導致打架斗毆者,雙方各處:5000元罰款。所發生一切醫療費誤工費雙方各自負擔。

      4、無愛護工地文明施工形象,亂扔紙屑、亂倒垃圾剩飯剩菜,每人罰款:100元。破壞文明施工設施的。每人罰款:1000元。

      5、樓層內隨地大便者一人次罰款:1000元,凡有檢舉、揭發者給予:500元獎勵。

      6、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汽油、煤油、柴油、松節油、油漆、雷管、炸藥等)帶入工地宿舍。若因施工需要必須報項目負責人經同意后,方可進場。并由項目部專用庫房存放。違者給予:1000一2000元罰款處理。

      7、各班組應做到工完場清,及時清理各樓層模板、鋼筋、鋼管、扣件、安全網、木方、落地灰、磚頭等雜物,凡未做到工完場清的給予每平方米:100元的罰款處理。

      第八條 附則

      公司安全科和各分公司的質安部為本經濟處罰制度的執罰機構,執罰各自的管轄范圍。其科室成員是具體執罰實施人。

      分包單位需服從總包單位的施工現場管理,總包單位有權對其分包單位、班組實施本經濟處罰制度。

      工地質安員有權依據本處罰制度的規定,對違章行為收集證據(如拍照等),開出違章處罰通知單,并經執罰機構和項目負責人簽字后,交財務部直接從撥款中或工作中扣款。

      廈門地山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中國茶博匯項目部

      2022.02.15

      第6篇 機械設備租賃安全生產獎罰制度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完善安全生產約束和激勵機制,強化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高企業的安全管理水平, 實現安全生產,增強企業的綜合競爭能力,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依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特種設備質量監督與安全監察規定》、《起重機械安全監察規定》以及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及相關的規范、規程標準制訂。

      第三條 本制度的基本原則是:

      一、對于在租賃公司的安全生產中,積極進行科學管理、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預防安全事故發生的先進集體和有功人員,給予獎勵,在安全生產工作中成績特別突出的給予重獎。

      二、對于在施工生產中忽視安全、不執行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漠視事故隱患、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發生人身傷害事故和機械事故的集體和有關責任者,給予批評教育、停工待業、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情節惡劣、后果嚴重的負刑事責任。

      第四條 租賃公司建立安全生產獎罰基金,做到專款專用。

      第五條 本制度適用于租賃公司總站、分站、高端項目、專業隊及所有機組。

      第六條 以上款項,在安委會作出書面決定后生效,由公司財務部在安全基金內按規定入帳。

      第七條 本制度解釋權為分公司安委會,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一 般 規 定

      第八條 租賃公司每年年初與生產管理部、分站、高端項目、專業隊和作業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其內容包括安全生產責任目標和創建文明班組的要求以及其它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對完成責任目標的單位進行獎勵,同時對沒有完成責任目標的進行處罰。

      第九條 租賃公司每年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并對其進行表彰和獎勵。

      第十條 在租賃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綜合大檢查中成績突出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并將其成績作為年終評先的主要依據;對成績較差的集體和個人,進行通報批評和一定的經濟處罰。

      第十一條 租賃公司人力資源部建立員工工作檔案,對受到施工單位和上級安全生產表彰的機組和個人,優先推薦評選各級先進;對于忽視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在生產中出現過安全環境事故以及在各級安全檢查中隱患較多、受到施工單位投訴和罰款、給租賃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和榮譽損失的集體和個人,根據情節的輕重給予書面檢查、通報批評和相應的處罰,并取消其評先資格。

      第十二條 對有關人員的行政處分,按照《中建三局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與處分暫行規定》和其他有關規定辦理;對有關人員的黨紀處分,按照中紀委關于《安全生產領域違紀行為適用〈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若干問題的解釋》和其他有關規定辦理。

      獎 勵 細 則

      第十三條 年終被租賃公司評為生產先進的單位和個人,租賃公司除通報表彰外,并分別給予1000元和500元的獎勵。

      第十四條 在施工生產中,因服務質量好和安全生產工作扎實而受到施工單位或上級主管單位表彰(書面資料)的班組或個人,租賃公司分別給予班組每次600元或個人每次200元的獎勵。

      第十五條 對在“安全生產無事故競賽”、“安全知識競賽”、“安全生產月”、“安康杯”等活動中,取得優勝的集體或個人,除主辦單位給予的榮譽獎和物資獎勵外,租賃公司另行給予集體500元或個人200元的獎勵。

      第十六條 對在施工生產中,發現重大安全隱患和險情,并能及時向上級報告和積極采取措施,避免了重大機械安全事故的有功人員,租賃公司將通報表彰,并根據情況給予一次性300∽1000元的獎勵。

      第十七條 對于在生產過程中對生產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能提高設備運行安全、降低消耗的個人和班組,一經采納將根據情況給予100∽500元的獎勵;

      第十八條 對于在生產中進行技術攻關,解決了設備維修中凝難雜癥,提高了設備維修質量和效率的個人,將根據實際效果給予300∽1000元獎勵。

      第十九條 在施工生產中的發明創造獲得了發明專利、科技成果、施工工法和在權威書刊雜志上發表了有關論文的人員,將根據實際等級給予500∽3000元的獎勵。

      第二十條 在租賃公司進行的設備綜合檢查中,按照《塔式起重機運行檢查記錄表》及《施工升降機運行檢查記錄表》進行評分:得分在95分(含95分)以上的為優良,給予該設備機長200元的獎勵、組員100元的獎勵。

      第二十一條 在租賃公司進行的設備綜合檢查中,評分排在前三名的班組,分別給予400元、300元、200元的獎勵。本條與第二十條不重復計獎。

      第二十二條 在安全環境管理評審中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單位,給予1000元的獎勵。其中負責人和安全員各獎20%,余款由負責人分配。

      第二十三條 在施工生產中,發現重大環境事故隱患,及時報告并積極采取有關措施,避免了重大環境事故發生的個人,根據情況給予300~1000元的獎勵,并通報表彰。

      第二十四條 在設備單機安裝自檢自改后,一次性通過分公司及安監部門驗收,且保證項目無不符合項、一般項目不超過一項的班組,獎勵200元。

      罰 款 細 則

      第二十五條 發生因工死亡(重傷)事故的,除按照規定給予行政處分、追究法律責任、取消評先資格外,按照下列標準罰款:每死一人,對單位正職、副職和安全員分別罰款2000元、1500元和1500元;死亡兩人,對單位正職、副職和安全員分別罰款4000元、3000元和3000元;死亡三人,對單位正職、副職和安全員分別罰款6000元、4500元和4500元;每重傷一人,對單位(項目)正職、副職和安全員分別罰款500元、300元和300元。

      以上事故發生后,對責任人按第二十六條的標準進行罰款。

      第二十六條發生安全事故,根據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大小,對事故主要(直接)責任人按下列標準進行處罰:

      1、事故發生后,責任人或班組長未及時向租賃公司有關部門匯報,或不積極參與事故調查處理的,給予責任人或班組長200元的罰款。

      2、對事故直接(主要)責任人按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的一定比例進行罰款:

      經濟損失不超過1000元的,按損失的30%罰款;

      經濟損失在1000元~5000元的,按損失的20%罰款,但不低于300元;

      經濟損失在5000元~20000元的,按損失10%罰款,但不低于1000元;

      經濟損失在20000元以上的,由租賃公司安委會討論處理意見,給予不低于2000元的元罰款。

      3、對事故間接(次要)責任人按照直接(主要)責任人的10∽50%標準進行處罰。

      4、對事故直接和間接責任人除進行以上經濟處罰外,作出書面檢討并在全租賃公司進行通報批評。

      第二十七條 若發生重大環境事故,被政府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對負責人和責任者分別給予500元罰款,造成經濟損失的,對責任者按第二十六條規定進行罰款。

      第二十八條 在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檢查中,發現一般隱患超過三項的,從第四項開始,每項罰款50元;整改負責人應按照《設備檢查整改通知單》規定的要求和時間內進行整改,整改完畢應及時填寫整改結果并反饋,若沒有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進行整改并反饋,每次給予整改負責人100元的罰款;若弄虛作假,經復查未按要求進行整改的,每項給予50元罰款,若拒絕整改的,每次給予400元罰款(其中整改負責人和成員各承擔50%),并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

      第二十九條 安拆班組在設備安裝作業完畢后,必須進行自檢,認真填寫《設備安裝自檢表》并及時上報。若未進行自檢的,給予每臺次200元的罰款;若經檢測機構的檢測有不合格項的,除進行整改外,每出現一項保證項不合格的罰款100元,出現一般不合格項超過3項的,每超過一項罰款50元;若未通過經檢測機構的檢測,每臺次罰款300元。(設備使用項目原因造成的除外)。

      第三十條 起重機械設備(塔吊、電梯)的安裝拆卸,在無安拆施工方案情況下,組織作業班組進行安裝拆卸的,除停止作業外,給予組織者和作業班長各100元/次罰款。

      第三十一條 特殊工種作業前,施工組織者未對作業班組進行安全技術書面交底,給予組織者100元/次罰款。

      第三十二條 在施工過程中,明知存在安全隱患,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而冒險作業的,給予責任人或班組100元/次罰款,施工者有權拒絕作業并向上級舉報。造成事故的,按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規定處罰。

      第三十三條 特殊作業必須持證上崗,若安排無證人員上崗作業的,給予安排者100元/人次罰款;明知自己無證而上崗作業的,給予作業者50元/次的罰款。

      第三十四條 在施工生產過程中,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否則,給予當事人50元/次罰款;屢教不改的,除加倍罰款外,給予停工待業處理。若因此發生責任事故的,按第二十五條或第二十六條規定處罰。

      第三十五條 特殊工種嚴禁酒后作業,否則,給予當事人100元/次罰款;若因此造成事故,按第二十五條或第二十六條規定處罰。

      第三十六條 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高空作業(2米及以上)必須正確使用安全帶,嚴禁工作期間穿高跟鞋、拖鞋,否則給予責任人50元/項次的罰款。若造成事故,按第二十五條或第二十六條規定處罰。

      第三十七條 在租賃公司進行的設備綜合大檢查評比中,得分在80分以下的機組,給予機長200元的罰款、組員100元的罰款。

      第三十八條 在設備使用過程中,操作人員應認真及時填寫《設備運轉記錄》和《設備交接班記錄》,并及時上報。若沒有填寫記錄的,給予責任人50元/項次的罰款。

      第三十九條 嚴禁班組人員對設備租賃方搞吃、拿、卡、要等不良作風。否則,經查屬實的,給予當事人200元/次的罰款;有不當所得的,除沒收其不當所得外,并按不當所得的100%罰款。情節嚴重的,給予停工待業或解聘處罰。

      第四十條 在工作中采取不合作的工作態度,受到項目書面投訴的,給予責任者100元/次的罰款;或因此被項目扣減臺班費,使單位受到經濟損失的,參照第二十六處罰。

      第四十一條 若因滋事打架斗毆,至使對方受傷,除承擔傷者全部費用外,造成不良影響者,視情況給予200元-1000元罰款。若給單位造成損失的,另參照第二十六條處理。

      中建三局二公司機械設備租賃公司

      第7篇 地質工程公司安全生產獎罰考核制度

      具體獎罰制度詳見《中國地質工程集團公司安徽分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暫行辦法》第四章 安全生產獎罰考核制度

      第1條 凡在安全生產工作中成績突出,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榮譽獎或物質獎:

      (1)認真執行本條例,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取得顯著成績的;

      (2)在勞動保護科學研究方面,有重大發明,技術改進或者重大合理化建議的;

      (3)防止和避免了重大傷亡事故或在事故搶救中有功的;

      2、獎金來源可在公司獎勵基金和罰款中提取。

      第2條 對于下列行為之一的職工,經教育不改的應給予處分:

      (1)違章作業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的;

      (2)玩忽職守,違反安全生產責任制,造成事故的;

      (3)發現有事故險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時報告,而發生事故的;

      (4)發生事故后破壞現場,隱瞞不報,虛報,故意拖延報告或者嫁禍他人的;

      (5)對批評或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的人員進行打擊報復的;

      (6)不執行上級和安全部門限期解決的安全隱患和治理塵毒作業的要求,造成事故或使職工繼續在塵毒作業環境下從事生產,導致職業病的;

      (7)由于設備超過檢修期運行,或設備有缺陷,或沒有防護裝置造成事故的;

      (8)發生事故后不積極組織搶修,或事故后不吸取教訓采取措施,致使同類事故重復發生的。

      3、處分包括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情節嚴重者要追究刑事責任。

      4、公司必須貫徹本條例,搞好勞動保護和堅持安全生產的模范。

      第8篇 項目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獎罰制度

      為了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切實搞好安全生產,使本項目安全管理工作納入規范化、標準化軌道,做到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據可查,制訂本制度。

      一、獎勵

      凡在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中成績突出,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項目部按規定給予獎勵:

      1、由項目部明確安全管理目標,專業項目部或分包單位與項目部簽定《安全目標管理責任書》,由項目部相關部門進行考核,在考核周期內實現管理目標的;

      2、在安全設施、安全技術措施等方面有創造、革新、重大改進及合理化建議,并取得有關部門認可的;

      3、在施工中及時消除重大事故隱患,防止和避免了重大傷亡事故的發生或事故中搶救有功的;

      4、敢于堅持原則,制止違章作業,對維護安全紀律避免重大傷亡事故和經濟損失作出貢獻的;

      5、獲得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優良工地和通過上海市安保體系外審認證的;

      6、受到區縣級通報表揚的;

      7、在區縣級以上有關部門安全大檢查中取得優良成績的具體組織落實、布置的有關人員;

      8、對創區縣級以上“文明工地”、“標化工地”、“觀摩工地”進行具體組織落實、設置、布置的有關人員。

      二、處罰

      1、對安全生產重視不夠、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得力、管理不嚴、安全事故隱患不認真整改而導致工傷事故發生的,按公司《安全生產考核獎懲辦法》給予處罰;

      2、未按國家、地方、上級有關部門和公司的要求進行管理,造成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受到各類經濟處罰、區縣級以上通報批評、全面停工或局部暫緩施工、新聞媒體曝光查實、引起社會不良影響事件的,按公司《安全生產考核獎懲辦法》給予處罰;

      3、在上級部門安全檢查中,被查出安全隱患,并下發整改通知單的,按規定給予處罰;

      4、在內部組織的各種形式的安全檢查中,發現違章違規現象,對責任單位進行記分考核,每記一分,罰款200元,具體記分標準見附件1《安全檢查考核記分細則》。

      三、項目部安全獎勵基金,其主要來源是:

      1、項目部自行設立的安全獎勵資金;

      2、對事故責任單位、責任者的罰款;

      3、對發生違章、隱患不按期整改的罰款;

      4、業主和上級部門的安全獎勵資金。

      第9篇 安全生產獎罰制度實施細則

      有生產,就存在安全,安全生產是一個永恒的主題。為了強化安全管理,根據我項目部實際,特制定安全獎罰制度實施細則如下:

      一、勞動安全紀律部分: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任何工種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每一人次罰款50元,班組成員中有三人不戴安全帽,罰班組長200元,五人以上不戴安全帽,罰班組長1000元;帽殼已壞,不起安全防護作用,每發現一人次,罰款20元;一人連續被罰三次以上,將停工學習,因不戴安全帽而發生了輕傷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自負。

      2、進入施工現場嚴禁穿拖鞋、高跟鞋。進入施工現場穿拖鞋、高跟鞋每發現一人次,罰款20元,班組成員一次有三人被處罰,罰班組長100元。

      3、酒后人員嚴禁作業,如發現酒后作業人員每一人次罰款50元,酒后作業發生任何事故后果自負,造成他人事故者除承擔經濟責任外,將視其情節追究其法律責任。

      4、嚴禁帶小孩進入施工現場。發現帶小孩進入施工現場,每一人次罰款20元,因小孩年幼無知而造成個人人身安全事故,責任由監護人自負,因亂動機械設備而造成經濟損失者,由監護人全部負責。

      5、嚴禁機械工在工作崗位看書、干私活。發現在工作崗位看書、干私活,每一人次罰款20元,處罰后仍不改正者,加倍處罰。

      6、木工、易燃作業處嚴禁吸煙發現吸煙者,每一人次罰款20元。

      二、臨時用電部分:

      1、施工現場線路架設必須符合規范要求,有一處不設橫桿,不用絕緣子、線路一把抓,罰款20元。

      2、閘刀保險絲必須匹配,有一處保險絲用鋁絲、銅絲代用,罰款50元。

      3、總配電箱、閘刀箱不加鎖,下班后不拉閘,無防雨措施,一處每次罰款20元;

      4、手持電動工具,照明線路不使用、安裝漏電保護器,一處罰款20元;

      5、電氣設備有按規程作接零保護,接地接零不符合規范要求,罰款20元。

      6、臨時照明線路高度不符和要求,動力、照明線路通過金屬腳手架無絕緣隔離保護,線路拖地,老化破皮,漏電等發現一處罰款10元。

      三、機械設備部分:

      1、手持電動設備在使用時不用防觸電的個人防護用品,發現一處罰款20元;

      2、操作木工電鋸、平刨帶手套者,每一人次罰款10元。

      3、操作木工電鋸不用防護擋板,操作木工平刨不用護指鍵推板、推棍每一人次罰款10元。

      四、基槽邊防護部分:

      1、二米以下基槽不設防護支護,不設圍擋,每10沿長米,扣罰架子工班組長10元;

      五、其它部分:

      1、木工支模板,將支撐頂在腳手架上,引起外架變形、傾斜,每10沿長米,扣罰班組長20元;

      2、未經施工管理人員同意,私自將支護、圍擋拆除,每一處扣罰拆除者所在班組長20元。

      3、因工作責任心不強,損壞安全防護設施、防護裝置、安全宣傳標牌者,按損壞實物原值加倍罰款,從工資中扣除。

      4、未采取有效保護措施,向基槽內拋物件,發現一次,罰款20元,造成事故者,究其刑事責任;

      獎勵:

      項目部設立“安全生產先進個人獎”“安全生產特別獎”其條件如下:

      ⑴生產管理人員:

      1、認真履行本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盡職盡責搞好安全工作,不違章指揮。

      2、所管工種班組全年無因工傷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設備事故;

      3、所管工種班組堅持正確使用安全三寶,做到無傷害,無違章操作現象;

      4、堅持對所管工種定期進行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針對性強,現場安全管理資料齊全;

      5、所管工程項目安全達標達到全優良標準。

      ⑵生產工人:

      1、能夠認真學習,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作到三不傷害,無違章操作現象;

      2、積極參加各種形式的安全活動,為全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獻計獻策;

      3、堅持正確使用安全三寶,全年無事故;

      4、在緊急關頭排除重大事故隱患,避免了人生傷亡事故;

      安全罰款用于安全獎勵基金,不得挪作他用;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每年評比一次,年終給予;安全生產特別獎可隨時獎勵。

      第10篇 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綜合管理獎罰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國家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對安全生產作出的有關規定,樹立以人為本的高度安全生產管理原則,加強對施工班組,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預防各類事故在本工地發生,且做好本工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工作,以消除事故安全隱患的需要,使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工作,形成規范化、標準化,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單位及項目所屬的管理人員、各工種、各班組員工及分包單位。

      第二章組織和任務

      第三條:本規定由項目部,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文明施工的領導小組、安全、質量等機構進行實施。

      第四條:主要任務

      1.根據有關國家和有關部門頒發的有關法律、法規、條例和技術措施操作規程對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進行監督調查。

      2.督促下屬班組,分包單位責任加強安全管理,落實安全技術措施,遵守操作規程。

      3.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深入現場調查安全生產管理情況,對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做出貢獻,成績突出的班組、分包單位、個人有權提出獎懲,對存在的事故隱患,有權簽發事故隱患處理意見書,并限期整改,發現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有權責令停止作業,并通知該單位即處理。

      4.對違反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規定的班組和個人有權提出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對特別嚴重的把懲處的意見提交給有關部門處理。

      第五條:檢查頻次

      1.生產班組每天根據工程進度及作業情況在班前由班組安全員或值班人員進行安全檢查,在施工中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解決。

      2.安全員每天進行不定時巡查并有紀錄和整改解決措施。

      2.項目部每周對工地進行檢查,幫助班組解決問題,項目經理每周帶隊進行檢查。

      第三章 安全生產

      第六條: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人員在項目部所屬的各班組、工種,施工現場生活設施進行檢查工作,有關人員不得進行拒絕,并提供檢查工作的一切方便。

      第七條: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人員的權限和職責

      1.宣傳“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各項法規對違反各項規程、制度、條例不聽勸阻,繼續違章的班組、分包隊伍、個人有權給予經濟處罰。

      2.檢查施工現場等作業場所,了解職工健康和勞動衛生情況。

      3.發現施工現場存在安全隱患的,要簽發安全隱患處理意見書,并督促(按時按期)整改。

      4.隨時向領導和上級機關反映安全生產情況,匯報監督工作情況。

      第八條:檢查人員應努力學習,不斷提高自已的政策和業務水平,堅持原則,實事求是認真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工作成績好的要給予獎勵,玩忽職守、徇私舞弊、不嚴格執行規定,履行職責的應嚴肅處理,造成責任事故的依法追究。

      第九條:凡阻止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人員正常工作,無理取鬧,進行漫罵,人身攻擊者應嚴肅處理。

      第四章經濟處罰和獎勵

      第十條:凡在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工作中成績突出,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和個人給予500-20000元的獎勵

      1.安全設施,安全技術措施等方面有創造、革新、重大改進及理論建議,并取得有關部門認可。

      2.在施工中及消除重大隱患,防止和避免了重大傷亡事故的發生的。

      3.敢于堅持原則,切實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為維護安全生產法律做出貢獻的。

      第十一條:對因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導致發生工傷事故的班組責任者,除責令改正外,并給予經濟處罰。

      1.發生工傷事故罰款1000-2000元。

      2.發生重大事故處罰由主管部門實施處理,公司按其建議實施。

      3.按上述一、二兩項罰款的同時,對主要責任和有關班組領導人,視情況輕重給予一定的紀律處分(或追究刑事責任)并可處1000-2000元的罰款。

      4.對施工現場各類違章者,經安全檢查人員查實后,根據罰款細則開出違章罰款后,由財務部門轉帳扣罰,從工程(資)款中直接扣除。

      5.罰款匯總后由公司安全部門統一掌握使用其中的50%用于安全管理和先進獎勵,50%由安全部門提出具休辦法由項目部實施。

      6.本罰款細則是對一般違章違規行為處罰,對情節嚴重,造成了嚴重后果的或二項以上重復違章,可給予加倍處罰或加并交政府部門處理,對未列入本罰款細則的違章行為,可給予參照其他處理細則。

      7.公司級檢查罰款額度可在此基礎上提升3~5倍。情節嚴重惡劣的不在此限(如純屬滋事、打架斗毆、損害公司聲譽和資質等行為);如為公司對分包罰款則罰款對象直接為分包負責人,額度為公司級(即細則的3~5倍),罰款金額直接從工程款扣除。

      第十二條 罰款細則如下:

      序號

      違章罰款內容

      罰款對象

      罰款金額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方面

      1-1

      班組或分包單位不指定安全生產責任人,分包安全責任人無證或失效。

      分包單位、班組長

      5000

      1-2

      施工組織設計中未編制安全技術措施

      技術員

      500

      1-3

      不執行施工組織設計中規定的安全技術措施一次發現

      工地負責人

      2000

      1-4

      擅自無理變更安全技術措施

      施工員

      1000

      1-5

      工序不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施工員、技術員

      500

      1-6

      不認真執行安全上崗,講評檢查記錄(上海市為班組安全文明檢查記錄表)

      班組

      500

      1-7

      強令工人冒險違章作業

      指揮者

      2000

      1-8

      接到上級發出的安全隱患通知單逾期不改或整改不力且不回復的

      工地負責人、班組長

      2000/每條

      1-9

      發現重大事故苗子不及時向上級匯報

      工地負責人

      2000

      1-10

      發生工傷事故對公司隱瞞不報

      工地負責人

      1000

      1-11

      安全檢查不認真,對問題無登記,不發整改通知單

      安全員、施工員

      1000

      1-12

      采用新技術、新設備,不制定相應安全技術措施

      技術員

      500

      1-13

      班組每天不組織工人進行班前活動

      班組長

      500

      1-14

      不按規定網上申報(包括月評)被總包、監理或業主向公司投訴

      2000/次

      1-15

      不按公司規定上報危險源、安全隱患及安全措施費等報表

      1000/次

      1-16

      無書面安全生產責任制

      工地負責人

      500

      1-17

      對指定專業分包無簽訂安全協議書,內容清包無安全指標

      工地負責人

      1000

      1-18

      各級部門未執行責任制,無責任制考核記錄的

      為執行者

      500

      1-19

      未進行三級安全教育上崗

      工地負責人、安全員、班組長

      5000

      1-20

      發生重大事故苗子和工傷事故不認真執行“四不放過”

      工地負責人

      2000

      1-21

      對工傷處理不及時,造成企業信譽損失及扣分的,直接由公司接受處理,不得異議,并處罰款。

      項目負責人

      3000-20000

      1-22

      在建工程的建筑物內禁止住人

      施工員、項目負責人

      500-1000

      二、違反安全生產六大紀律方面

      2-23

      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管理人員/班組長(頂)

      違章者

      2000元/頂

      2-24

      進入施工場地不戴安全帽 生產工人(頂)

      違章者

      500元/頂

      2-25

      進入施工現場戴安全帽而未扣帽帶(頂)(管理人員、班組長)

      違章者

      500元/頂

      2-26

      2米以上高空作業,懸空作業帶了安全帶,而不扣牢,不生根

      違章者

      2000元/人

      2-27

      2米以上高空作業,懸空作業無安全設施而不佩戴安全帶

      違章者

      5000元/人

      2-28

      高空作業,向上或向下亂拋材料和工具等物

      違章者

      1000元/人

      2-29

      操作人員在無安全措施情況下,在腳手架外面操作者

      違章者

      2000元/人

      2-30

      非操作人員(無上崗證)亂弄亂開機電設備

      違章者/指揮者

      1000

      2-31

      非電氣專業人員(無證人員)擅自亂接電話線和裝電燈

      違章者

      1000

      2-32

      吊裝區域內非工作人員站在把干下方作業

      違章者

      3000

      三、高空作業方面

      3-33

      高空作業穿高跟鞋或穿拖鞋

      違章者

      1000

      3-34

      架子上、起重工上高空穿皮鞋或硬底易滑的鞋

      違章者

      500

      3-35

      竹扶梯無防滑措施或缺擋、腐竹仍使用

      安全員、班組長

      2000

      3-36

      人字梯、移動腳手架無保險措施

      操作者、班組長

      500

      3-37

      翻爬腳手架及臨邊防護架(人/次)

      違章者

      500

      3-38

      翻爬井架(人/次)

      違章者

      1000

      3-39

      井架吊籃任意上下乘人

      違章者

      2000人

      3-40

      任意拆除安全防護措施(包括臨邊、動口、拉結)

      指揮人、違章人

      500人

      四、腳手架搭設和使用方面

      4-41

      腳手架搭設未經驗收合格掛牌而使用

      安全員/工地負責人

      2000

      4-42

      腳手架無登高設施(無其它安全措施)

      架子班組/工地負責人

      1000

      4-43

      鋼管腳手架無踢腳板、不設四排隔離

      架子班組

      1000

      4-44

      腳手架上堆積超載而不聽勸

      班組長

      1000

      4-45

      任意拆除腳手架的拉節

      班組長/違章人

      2000

      4-46

      任意拆除扶手欄桿踢腳笆網

      違章人

      1000

      4-47

      任意拆卸安全網、竹片(或因工作后不張掛密實)

      班組長

      1000

      4-48

      熱天在腳手架上午睡或乘涼

      違章人

      500

      4-49

      搭設腳手架不平整,地基不壓實,馬虎搭設導致沉降傾斜

      班組長

      3000

      4-50

      鋼管高層腳手架不敷設接地避雷措施

      電工/工地負責人

      1000

      五、電器設施方面

      6-51

      夜間施工無電工,安全員(班組安全員)

      工地負責人

      3000

      6-52

      夜間值班電工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電工

      1000

      6-53

      電工操作不穿絕緣鞋

      電工

      500

      6-54

      用木片、竹片取代桿頭插入插座者

      違章人

      1000

      6-55

      不按規定使用閘刀開關熔絲者

      違章人

      500

      6-56

      隨地亂拖電線,無架空造成水浸、受壓、車碾

      違章人/班組長

      500

      6-57

      閘刀開關損壞,不及時更換及無防護罩

      電工

      500

      6-58

      使用碘鎢燈,太陽燈取暖(每盞)

      違章人

      500

      6-59

      私燒電爐、電飯煲違反用電規定(每只)

      違章人

      500

      6-60

      私自使用煤氣灶

      違章人

      500

      6-61

      施工現場附近(臨邊、下方)有高壓線無防護措施

      工地負責人

      3000

      6-62

      施工用電設備無專用防護棚、機械設備無專用配電箱

      工地負責人/電工

      2000

      6-63

      機具設備未實行一機、一閘、一箱、一漏和三級配電、兩級保護的

      電工/責任人

      2000

      6-64

      接地、接零線路布置不符合46-2005臨電規范要求的

      電工

      500

      七、機械設備方面

      7-65

      起重機械超負荷使用

      指揮人/操作人

      3000

      7-66

      任意拆除機械設施上安全防護裝置

      違章人

      2000

      7-67

      定機、定崗位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致使無人員操作

      違章人

      1000

      7-68

      機械操作工開機時看報子、做零活、吃零食

      操作工人

      500

      7-69

      無證操作機械

      班組長/違章人

      1000

      7-70

      非操作人員玩弄電梯,井架等機械設施

      操作工/指揮人

      500

      7-71

      長物起吊時用單頭一點吊并沒用卸扣及螺栓固定牢固

      操作工/指揮人

      2000

      7-72

      起重機械的保險限位損壞仍在使用

      工地負責人/操作工人

      1000

      7-73

      酒后操作機械

      違章人/班組長

      5000

      7-74

      機械帶病運轉而發生故障

      違章人/班組長

      1000

      7-75

      非木工人員擅自操作木工機械

      違章人

      500

      7-76

      操作一、二類手持電動工具,無絕緣措施

      違章人

      1000

      7-77

      在機械不斷電繼續運轉情況下維修保養

      違章人

      1000

      八、防火保衛方面

      8-78

      未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未交底(項目管理人員以及班組長)的

      3000

      8-79

      無消防設施的或已失效

      1000~5000

      8-80

      動火作業隨意移動動火地點

      班組長/違章人/指揮人

      1000

      8-81

      無證動火作業和無證操作

      班組長/操作人

      2000

      8-82

      在禁火區域動火

      違章人

      2000

      8-83

      作業人員違反“十不燒”規定

      違章人

      500

      8-84

      在危險品儲存間和倉庫抽煙或切割作業

      違章人

      1000

      8-85

      任意拆除移動工地防火措施

      違章人

      1000

      8-86

      任意玩弄消防器材

      責任人/違章人

      500

      8-87

      在宿舍自行燒煮(使用熱的快、電飯煲、電爐等)

      違章人/班組長

      500

      8-88

      在宿舍內私拉亂接電線

      違章人/班組長

      500

      8-89

      盜用工地材料(不足以政府部門立案)

      違章人

      2000或按協議

      8-90

      氣割作業,氧氣、乙炔不按規定距離放置

      違章人

      500

      8-91

      出工地大門不接受門衛檢查而發生爭執斗毆的,情節嚴重的,移送當地司法部門處理

      班組長/違章人

      1000~5000

      九、社會綜合治理方面

      9-92

      擅自招外地民工管理無方,發生打架斗毆/次

      班組長/責任人

      2000-20000

      9-93

      酗酒鬧事,打架斗毆

      班組長/責任人

      2000-20000

      9-94

      因工作生產發生矛盾口角而動手打架的

      班組長/責任人

      1000

      9-95

      為爭搶勞動工具而發生吵架斗毆的

      班組長/責任人

      1000

      9-96

      為爭搶人貨電梯、塔吊糾集人員聚眾打斗的(除賠償損失外)

      班組長/責任人

      2000-20000

      9-97

      在工地集體宿舍內進行賭博和變向賭博的人,男女混宿的

      班組長/責任人

      1000

      9-98

      在宿舍內聚眾看黃色錄像的人/次

      違章人

      500

      9-99

      私留外客住宿且發生偷盜,查明細留宿人所致

      違章人

      2000

      9-100

      職工吃里爬外,將追究法律責任外賠償損失

      違章人

      1000-20000

      9-101

      在施工現場大小便的,在樓上往下小便的造成損害他人利益的另加賠償

      違章人

      500~2000

      9-102

      在宿舍上往下倒水,倒在他人生上的(除賠禮道歉外)

      違章人

      300-1000

      十、勞務管理方面

      10-103

      有一人未簽訂相關勞務合同、三級安全教育、安全承諾書等手續而進入現場施工的

      班組長、安全員、施工員、資料員

      500/人

      10-104

      勞務工人無理取鬧,中途無故停工(罷工的)

      班組長

      3000-5000/次

      10-105

      務工人員不積極配合管理人員工作的(登記、造冊等)

      班組長

      1500

      10-106

      班組長、管理人員慫恿民工聚眾鬧事、打架斗毆的

      班組長/違章人

      5000-20000

      10-107

      因勞務糾紛造成民工集體*,對公司造成名譽和形象損失的,由公司直接接手處理,處理結果不得異議。

      班組長/責任人

      2000-20000

      十一、文明施工及其它方面

      11-108

      使用未滿18周歲工人每人/每次

      班組長

      1000

      11-109

      以不安全行為在生產崗位上嬉鬧肇事(除賠償全部損失外)

      違章人

      1000

      11-110

      慫恿他人以不安全行為進行打賭取樂(除賠償外)

      違章人

      2000

      11-111

      油漆工使用噴涂不戴防護眼鏡

      違章人

      500

      11-112

      使用噴槍產生塵煙,施工不戴防護眼鏡

      違章人

      500

      11-113

      玻璃安裝工在無做好安全措施而進行操作,

      違章人

      1000

      11-114

      吊裝無專人指揮

      責任人

      500

      11-115

      現場預置埋件、建筑垃圾,各責任班組未做好落手清工作的以每次檢查為準

      班組長/施工員

      300~1000

      11-116

      未經項目部主要領導批準和帶家屬留宿工地的人/次(以檢查為準)

      違章人

      1000/天

      11-117

      人為造成材料浪費,不采取積極措施,不回收利用

      班組長

      500-1000

      11-118

      由班組原因未自覺辦理有關證件(按情節輕重罰款)

      班組長

      1000-3000

      11-119

      夜間睡覺、白天上班無人而開長明燈,隨意浪費用水,不關水龍頭

      責任人

      500

      11-120

      隨地亂丟垃圾,生活用水,剩菜剩飯,宿舍不整理不整潔,不衛生,無清掃責任人(以每次檢查為準)

      班組長/責任人

      500

      11-121

      私拆公共設施(如燈泡、活動房及宿舍其他勞動工具等)

      班組長/責任人

      1000

      11-122

      無理辱罵甲方、監理和管理人員,不服從管理人員指揮者,且動手毆打者(出賠禮道歉和經濟損失外)

      班組長/責任人

      2000-20000

      11-123

      施工現場在建工程住人

      班組長/責任人

      1000~20000

      注:試行期間,表中罰款對象為違章者的由違章施工隊或分包單位作為處罰對象,罰款對象為項目管理人員的則進入公司考核依據。

      第11篇 工程安全生產獎罰制度

      1、總則

      (1)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健全安全組織,強化安全管理加強安全監督,檢查和安全獎罰力度,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所屬各單位,均執行本制度。

      2、季度評價獎罰

      (1)公司對各施工現場及分公司進行安全檢查,以建設部頒布發的《施工企業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05和《北京市建筑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基本標準》及總公司頒布發的《施工現場管理工作實施細則》為依據,以月檢查評分、季度評比的方式進行評價。

      (2)月檢查評分在次月底3日前公布,作為對施工現場及分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的評價,季度內各月平均評分為評比獎罰的季度平均評分=本季度各月評分之和/3。季度平均分計算值取小數點后一位、第二位按四舍五入記錄。季度內檢查不足3個月的,按實際檢查月份算術平均值記。

      (3)有兩個及兩個以上施工現場的單位月評分,以被檢施工現場的平均得分計算。

      月檢查評分=受檢施工現場評分之和/受檢施工現場數

      (4)機械施工單位受檢內容突出大型機械的拆裝、運輸、安全裝置、驗收及維修檢查及時和資料完整性等。

      (5)獎罰計量單位以本季度內在施工面積每千平方米或萬元產值為一個計算單位,面積與產值均取整數部分。

      3、安全管理獎罰

      (1)在安全生產管理中,自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并定期檢查執行情況,實現安全防護,臨時用電標準化,及時消除施工中的安全隱患,保障安全生產的單位和個人均給予獎勵。

      (2)對單位獎勵額為500-2000元,對個人獎勵額為50-100元,有突出貢獻的根據業績加獎厲額,但最高不超過獎勵額的兩倍。

      (3)有如下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可受到獎勵:

      ①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法規、條例、標準規范和制度、成績顯著的。

      ②在安全技術、勞動保護科研方面的革新或發明,提出有價值的合理化建議的。

      ③在創安全文明施工現場活動中,始終保持施工現場較高管理水平,在行業或企業內處于領先地位的。

      ④工作中,取得有推廣價值的安全管理經驗的。

      ⑤防止重大傷亡事故或重大設備事故,在事故搶救中表現突出的。

      ⑥在各種安全生產活動中,被評為行業或企業先進的。

      (4)對發生死亡、重傷,一次3人以上傷害事故的單位,按違反《勞動保護法規處罰實施辦法》,承擔各級經濟處罰,同時負擔處理事故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公司同時對事故單位追加罰款3000元。

      (5)對發生傷亡事故隱瞞不報,一經查出責令其補報,除按第十二條處罰外,追加罰款2000元,對責任人按有關條款另行處罰。

      (6)有如下情節之一的單位,依據責任程度給予500~5000元的罰款。

      ①對施工作業人員不進行安全教育或安全教育不落實,沒有安全教育資料,經批評仍無改進的。

      ②施工作業人員聯保互保安全責任制未落實或不起作用的。

      ③無安全檢查制度或有制度未落實,不按規定進行安全檢查、反饋、整改、評定資料不全的。

      ④施工作業無方案,無安全技術措施或安全技術措施缺乏針對性,安全技術資料不全的。

      ⑤設施或設備使用前未進行驗收或驗收資料不全,經指出無改進的。

      ⑥部履行交底手續,交底手續或資料不齊全,或有安全技術交底但未落實,檢查監督不到位。

      ⑦'四口''五臨邊'未按規定要求進行防護,或防護不符合標準的。

      ⑧發現安全隱患,不及時采取措施的、不及時報告的、釀成事故的。

      第12篇 某企業項目安全生產獎罰制度

      1、根據《建筑法》和《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的規定,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本制度。

      2、考核內容

      (1)、各級各部門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

      (2)、職工因工傷亡控制指標(按公司年度管理目標要求)。

      (3)、現場安全達標率目標(合格率100%;優良率按公司要求)。

      (4)、創建文明工地目標(按公司管理目標要求)。

      3、管理目標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規定配齊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2)、公司要制定年度安全管理目標,并制度具體措施,確保目標實現。

      (3)、項目部每承接一項工程,首先要制定安全管理目標(傷亡控制指標和安全達標、文明施工目標),并將安全責任目標分解到人,責任落實,各項目標有人抓,有人管,實現目標管理。

      (4)、施工管理人員要按規定進行安全培訓,持證上崗。

      (5)、做好傷亡事故的統計報告工作。

      4、安全責任

      (1)、企業法定代表人對實現本單位、本部門的安全管理目標負總責。

      (2)、各級生產負責人對實現安全管理目標負直接領導責任。

      (3)、各級各部門的管理人員按各自的安全職責,為實現安全管理目標努力工作。

      (4)、項目經理是法定代表人在施工項目上的代理人,對項目施工中安全生產負總責,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的法規、法令和公司的各項目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加強領導,群防群治,確保安全生產。

      5、考核辦法

      (1)、實行逐級考核的辦法,公司接受上級考核;項目部接受公司考核;項目部要對所屬管理人員進行考核。

      (2)、各級要制定具體考核辦法,考核成績和各級領導及管理人員工作業績掛鉤,列入各項工作考核的主要內容。

      (3)、考核結果作為年終經濟兌現和評定先進,實行獎罰的主要依據之一。

      (4)公司每月對各項目部管理人員進行一次安全生產責任制執行情況考評,

      在考評中達到合格標準的不獎不懲,達不到合格標準的懲當月工資的10%,達到優良標準的獎月工資的10%,安全生產月考評成績做為項目部年終評先工作的重要依據(占年終評先比例的60%)。

      6、凡在安全生產中成績突出,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單位和個人,公司給予表彰,記功,發放一次性獎金,授予榮譽稱號等獎勵。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

      (2)、在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方面有較大發明、技術改進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議的。

      (3)、防止和避免了重大傷亡事故,或在事故搶救中有功的。

      7、創優爭先,在文明施工中做出顯著成績,獲得省、市級文明工地稱號的,公司予以成本補貼獎勵,實際補貼標準,在年度經營目標責任書中訂立。

      (1)、公司對創文明工地的單位按建筑工程面積進行獎勵:創省級文明樣板工地的獎4元/m2;創省級文明工地的項目獎3元/m2;對創市級文明樣板工地的項目獎2元/m2;對創市級文明工地的項目獎1元/m2;對未能完成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責任目標的項目部,公司按照創建文明工地獎勵辦法,對責任項目部進行相應的懲罰。

      (2)、公司竣工的單位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經匯總不達標的,公司將對該工程的項目部處1元/m2的罰款。罰款辦法由公司安全處出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不達標證據,經主管經理、總經理批準交公司財務部由受罰單位工程款中扣除。并整理好懲罰資料入檔。

      8、對于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員,給予處分

      (1)、違章作業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的;

      (2)、玩忽職守,違反安全生產責任制,造成事故的;

      (3)、發現險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時報告,而發生事故的。

      (4)、存在事故隱患不執行上級和安全部門限期整改的要求,造成事故的;

      (5)、發生事故后,不積極組織搶救,不吸取教訓采取措施,致使同類事故重復發生的。

      9、經濟處罰的規定

      (1)、施工設施缺少防護設施及存在事故隱患。

      a.生產、施工設備、設施,沒有安全防護設施或防護有嚴重缺陷者,不得安裝或運行,對于確定安裝使用防護有嚴重缺陷的設備、設施的責任者和隨意確定拆毀安全防護設施的責任者,罰款100-200元。

      b.已經開工的工程項目無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或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中無安全技術措施,一經查出對工程項目負責人罰款200元;雖編制施工設計方案,但未經審批,一經查出,對工程項目負責人罰款100元。

      c.存有重大事故隱患,逾期不解決的,對工地負責人罰款300-500元。

      d.

      存有事故隱患,雖然在接到《事故隱患通知書》后對事故進行了整改,但整改不徹底或《事故隱患回執》逾期不反饋消項的,對工地負責人罰款100-200元。

      e.對確定將有毒有害產品的生產轉移,分包給無防護措施的單位,并未提供指導和協助解決防護措施的單位主管負責人處以200-1000元罰款,并扣罰月工資的10-30%。

      f.被罰者違反以上多項規定的,按各項規定合并處罰,由個人承擔。

      (2)、現場管理及檢查

      a.職工進入施工現場赤腳,穿拖鞋,穿高跟鞋,不戴安全帽,電氣人員不穿絕緣鞋,女工不戴工作帽,高處作業不掛安全帶等違紀者,每人罰款10元;項目經理及管理人員均罰款20元;一次發現10個違紀人員,處罰工地主要負責人100元,并停產整頓一次;凡停產整頓的工地,對項目負責人另處罰100-300元,分包隊伍等同。

      b.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者罰款20元,不持證上崗者罰款10元。

      c.塔吊、施工電梯、龍門架(井字架)、腳手架、施工用電、施工機具、安全網等的搭設沒有安全技術交底,上述設施,設備投放使用前未經驗收和辦理驗收手續,對有關人員處以每人20-200元罰款。

      d.對于違章指揮者,視情節輕重罰款20-200元,對于違章操作者視情節輕重罰款20-50元。

      e.對于無視安全檢查,妨礙安全人員工作者視情節輕重罰款20-200元。

      f.對于施工現場混亂,材料浪費嚴重,影響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工地,罰工地負責人50-200元罰款。

      g.公司內部檢查中對達不到《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中合格等級工地,處以工地負責人50-200元罰款。

      h.市級以上部門檢查,對達不到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中合格的工地,處以工地負責人100-200元罰款。受到通報批評的工地對工地負責人加倍處罰。

      k.在檢查或平時抽查中,對必備的安全管理資料管理混亂或嚴重缺項的工地負責人,罰款20-200元。

      l.違反以上多項規定的單位和個人按各項規定合并處罰。

      (3)、工傷事故

      a.單位發生輕傷事故,每輕傷一人罰款50-500元,罰款由事故責任者所在班組支付,事故責任者罰當月工資10-30%,免發當月獎金。

      b.單位發生重傷事故,每重傷一人次罰款3000-5000元,罰款由事故責任者所在班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組或項目部支付,事故責任者不論是傷者本人或他人,一律扣罰月工資10-30%,并免發1-3月職務崗位津貼和獎金。

      c.單位發生死亡事故,每死亡一人罰款5000-10000元,罰款由事故責任者所在班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組或項目部支付,扣罰事故責任者本人月工資10-30%,并免發1-6個月職務崗位津貼和獎金。

      d.單位發生多人事故,按規定標準分別計算合并罰款。

      e.發生事故拖延報告,隱瞞不報,謊報以及故意破壞事故現場的責任者,罰款50-5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4)、設備事故和隱患

      a.對私自拆毀安全設施造成事故隱患者,根據情節輕重處以50-500元罰款。

      b.對于發生機械設備事故的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5-10%的罰款。(不少于100元)。

      c.發生與外單位無關的交通事故,對事故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5-10%的罰款。

      (5)火災事故及隱患

      a、火災隱患

      ①、火災隱患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每項按10元處罰責任人員。

      ②、重大隱患要求限期消除,逾期不改者,對責任人員處以100-500元罰款。

      ③、違犯消防規定不聽勸阻者,給予適當罰款。

      b、火警

      ①、對于火警損失折款不足百元責任者,處以10元罰款,并給予批評教育。

      ②、對于火災損失折款100-5000元的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費10%的罰款。

      ③、對于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萬元以下的火災事故的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20%的罰款。

      ④、對于直接經濟損失在萬元及萬元以上的火災事故的責任者,報公安機關依法懲處。

      ⑤、對因不認真吸取教訓,采取措施,一年內連續發生以上火災的責任者,要加倍處罰。

      ⑥、消防器材、設備因管理不善和挪做他用的責任者,根據情節輕重給予適當罰款,影響滅火行動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任者,要嚴肅處理。

      ⑦、對造成既有人身傷亡又有經濟損失的責任者按本條有關規定合并處罰。

      10、對有下列情節之一的單位,單位負責人及有關責任者加倍罰款。

      (1)、對于違章操作,經檢查人提出后,仍堅持不改造成事故者。

      (2)、對于違章指揮造成事故者。

      (3)、發生事故后,隱瞞或謊報事故情況,破壞現場,妨礙事故調查者。

      (4)、單位發生傷亡事故,不認真吸取教訓,采取措施,在一年內又重復發生類似事故。

      (5)、“停工通知書”后,逾期不解決而發生傷亡事故者。

      11、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而造成的事故,單位和個人免予處罰

      安全生產獎罰考核制度(十二篇)

      為確保安全生產,根據《建筑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依據市安全生產管理局[2004]14號《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實施經濟處罰細則》,結合企業安全管
      推薦度:
      點擊下載文檔文檔為doc格式

      推薦專題

      相關安全生產信息

      • 安全生產組織機構管理制度(七篇)
      • 安全生產組織機構管理制度(七篇)99人關注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一、總則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 ...[更多]

      • 安全生產管理獎懲制度(十二篇)
      • 安全生產管理獎懲制度(十二篇)99人關注

        1 目的 為了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促進安全生產的持續穩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2 范圍2.1本制度規定了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的獎勵和處罰。2.2本制度適用于廠屬各 ...[更多]

      • 安全生產調度中心各項管理制度(四篇)
      • 安全生產調度中心各項管理制度(四篇)99人關注

        調度室管理制度一、出入管理1、嚴禁非機房工作人員進入機房,特殊情況需經中心值班負責 人批準,并認真填寫登記表后方可進入。2、進入機房人員應遵守機房管理制度,更 ...[更多]

      • 某加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四篇)
      • 某加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四篇)99人關注

        加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安全生產檢查制度一、安全生產檢查是發現生產作業中人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及管理缺陷,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產順利。二 ...[更多]

      •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范本(十二篇)
      •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范本(十二篇)99人關注

        在生產的過程中,應當以安全為首要原則。下面小編為大家精心搜集了關于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范本,歡迎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一、 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生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