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某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本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必須以防護為重點,同時抓好現場生產、電、機械使用等各項安全工作,加強安全計劃管理,做到防患于未然。
1、落實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安全生產定期檢查制度》等各項制度。
2、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項目經理為第一負責人,堅持管理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
3、實施“施工生產安全否決權”制,對于違章指揮及違章作業,施工人員有權拒絕,專職安全員有權中止施工,并限期進行整改。
4、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施工,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時,必須有安全技術措施,并經上級技術負責人批準后,組織實施。施工現場應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措施,作業前要向職工進行書面和口頭交底,若改變原計劃須取得編制審批部門批準。
5、班組每天進行班前活動,落實安全技術交底。并作好當天工作環境的檢查,做到當日檢查當日記錄。
6、專職安全員參加由監理組織的每周一次安全檢查和安全專題會議,獎優罰劣并及時整改。
7、項目經理組織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成員進行每月一次安全大檢查,并按《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要求作好記錄;落實入場教育制度,定期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8、落實安全檢查制度,定期不定期組織檢查現場安全生產情況。
9、執行《環境因素 危險因素識別與評價》
第2篇 工程項目安全生產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教育
管理文件:安全教育制度
工程開工時,工人上崗前(尤其新人)一定要進行安全生產的教育,未經安全教育的不準上崗,具體操作實施由公司、工地項目部、班組三級分別組織進行,經過安全教育后,在安全教育登記表上,教育和被教育者均應由本人簽字,方可進入現場施工,三級安全教育的課題從以下內容進行:
公司教育內容: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規范和公司安全規章制度,安全生產重要性,事故發生后應急措施和及時報告。
項目部安全教育內容:施工現場安全基本常識,安全注意事項,防護用品、用具使用知識,防毒、防塵、防火知識及緊急情況安全處置,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現場環境、工程施工特點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
班組教育內容: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和崗位講評等。
工人變換工種后,要進行安全操作技能及安全操作知識的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
第3篇 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
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安全生產責任制
為實現安全、文明標化目標,成立了以項目經理為首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制定了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職責明確,責任到人,各項經濟承包中明確安全指標和包括獎罰辦法在內的安全保證措施。項目部與各班組之間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簽定安全生產協議書,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同時項目部定期對個人、班組進行安全責任制考核,并進行總結評比。
1. 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1.1. 職工守則
1.2. 門衛制度
1.3. 安全教育制度
1.4. 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審批制度
1.5. 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1.6.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1.7. 安全設施、設備驗收制度
1.8. 腳手架驗收管理制度
1.9. 施工現場消防制度
1.10. 動用明火三級審批制度
1.11. 安裝臨時電氣線路安全管理制度
1.12. 高處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1.13.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14. 施工現場場容衛生規定
1.15. 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16. 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獎罰制度
1.17. 事故調查處理制度
1.18. 勞動保護管理制度
2. 安全生產責任制
2.1. 項目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2.2. 項目副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2.3. 項目工程師(技術負責)安全生產責任制
2.4. 安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2.5. 施工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2.6. 材料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2.7. 資料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2.8. 預算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2.9. 技術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2.10. 班組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4篇 工程安全生產檢查制度驗收評價標準
一、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為了全面提高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及時消除安全隱患,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和
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對項目實施定期檢查和重點作業部位巡檢制度。
(2)項目經理部每月由現場經理組織,安全總監配合,對施工現場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
(3)區域責任工程師每半個月組織專業責任工程師(工長)、分包商(專業公司)、行政、技術負責人、工長對所管轄的區域進行安全大檢查。
(4)專業責任工程師(工長)實行日巡檢制度。
(5)項目安全總監對上述人員的活動情況實施監督與檢查。
(6)項目分包單位必須建立各自的安全檢查制度,除參加總包組織的檢查外,必須堅持自檢,及時發現,糾正,整改本責任區的聲音隱患。對危險和重點部位要跟蹤檢查,做到預防為主。
(7)施工(生產)班組要做好班前、班中、班后和節假日前后的安全自檢工作,尤其作業前必須對作業環境進行認真檢查,做到身邊無隱患,班組不聲音。
各級檢查都必須有明確的目的,做到'四定',即定整改責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時間、定整改驗收人,并做好檢查記錄。
二、安全生產檢查評價標準
為了科學地評價施工項目安全生產情況,提高安全生產工作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
預防傷亡事故的發生,確保職工的安全和健康,應用工程安全系統原理,結合建筑施工中傷亡事故規律,按照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對建筑施工中容易發生傷亡事故的主要環節、部位和工藝等的完成情況進行安全檢查評價。此評價為定性評價,采用檢查評分表的形式,分為安全管理、文明工地、腳手架、基坑支護與模板工程、'三寶'防護、施工用電、物料提升機與外用電梯、塔吊、起重吊裝和施工機具共十個分項檢查表和一張檢查評分匯總表。匯總表對十個分項內容檢查結果進行匯總,利用匯總表所得分值,來確定和評價施工項目總體系統的安全生產工作情況。
(1)安全管理、文明工地、腳手架、基坑支護與模板工程,'三寶''四口'防護,施工用電、物料提升機與外用電梯、塔吊、起重機吊裝和施工機具等十項分項檢查評分表中,各分項檢查評分表滿分為100分。表中各檢查項目得分為按規定檢查內容所得分數之和,每張表總得分為各自表內各檢查項目實得分數之和。
(2)在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腳手架、基坑支護與模板工程、施工用電、物料提升機與外用電梯、塔吊和起重裝等八項檢查評分表中,設立了保證項目和一般項目,保證項目應是安全檢查的重點和關鍵。在檢查評分中,當保證項目中有一項不得分或保證項目小計得分不足40分時,此檢查評分表不應得分。
(3)在檢查評分中,遇有多個腳手架、塔吊、龍門架與井字架等時,則該項得分應為各單項實得分數的算術平均值。
(4)檢查評分不得采用負值。各檢查項目所扣分數總和不得超過該項應得分數。
(5)匯總表滿分為100分,各分項檢查表在匯總表中所占的滿分分值應分別為:
安全管理10分;
文明施工20分;
腳手架10分;
基坑支護與模板工程10分;
'三寶','四口'防護10分;
施工用電10分;
物料提升機與外用電梯10分;
塔吊10分;
起重吊裝5分;;
施工機具5分。
(6)匯總表中,各分項目實得分數按下式計算:
(7)檢查中遇有缺項時,匯總表得分按下式計算:
(8)多人對同一項目檢查評分時,應按加權評分方法確定分值,權數的分配原則為:
①專職安全人員和其他人員:專職安全人員為0.6,其他人員為0.2.
②專職安全人員、技術人員和其他人員:專職安全人員為0.4,技術人員為0.4,其他人員為0.2。
第5篇 建筑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制度
第一條 本制度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各縣級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制定本轄區內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專項預案。
第二條 各施工單位應制訂本單位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并根據項目特點(特別是危險性較大工程的特點)制訂項目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第三條 各縣級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機構應定期對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預案情況進行抽查;到施工現場監督檢查時,應同時檢查項目部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情況;檢查的重點是:救援組織及人員落實情況,通信聯系方式情況,救援設備、器材準備情況,與工程項目特點結合的情況,救援時的安全通道和預演情況等。
第四條 發生死亡事故時,施工單位應以最快的速度報告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生死亡3人(含3人)以上事故、或情況不明的大規模的倒塌、坍塌事故時,工程所在地的縣級市、區的建設局,應立即向當地政府和蘇州市建設局報告,并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發生5人(含5人)以上死亡事故時,蘇州市建設局接報后,立即啟動蘇州市建設局應急救援預案。
第6篇 輕軌工程安全生產制度保證措施
城市輕軌工程安全生產制度保證措施
制定十二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在施工全過程認真貫徹執行。
1、安全生產責任制
從本項目的各級管理人員到生產工人按照國家安全生產法規和我公司有關規定,逐級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2、安全生產教育制度
(1)、在全體參戰員工中開展經常性安全生產教育。項目部每月、項目隊每周召開一次安全生產例會,總結上季(月、周)安全生產情況,布置下季(月、周)安全生產措施,并在例會上學習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2)、堅持每周不少于兩小時的班組周一安全學習活動,學習安全操作規程,總結上周安全生產情況,研究本周生產安全措施。
(3)、對新工人進行上崗前的技能和安全基本知識培訓教育,取得上崗證后方可上崗,并以'師帶徒'的形式在實踐過程中熟練技能和安全操作規程。對特殊工種工人必須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上崗證后方能上崗操作。
3、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項目經理部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下達施工計劃時,要針對性地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并在開工或施工前由技術或安全專職干部向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無安全措施和未進行技術交底不得進行作業。
4、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堅持經常和定期安全檢查,及時發現事故隱患,堵塞事故漏洞,預防安全事故。項目經理部每月、項目隊每周開展一次安全檢查,檢查的主要內容有:查思想、查制度、查紀律、查領導、查隱患、查落實;重點檢查防坍塌、防高空墜落、防物體打擊、防交通事故防火災等措施的落實。每次檢查有明確的目的和具體要求,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采取措施解決。
5、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
發生安全事故,應主動向上級報告。事故的調查處理,本著'三不放過'的原則,在深入調查的基礎上,寫出事故的調查報告,找出原因,總結教訓,制訂切實的防范措施。事故調查報告要通告全體職工,并上報公司。
6、安全設計制度
針對施工過程中隱患多的工點或工序,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時,同步進行安全防護方案的設計,并由項目總工程師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審查,并報監理和建設單位審批后執行。
7、安全標準工地建設制度
本項目開工前,經理部制定并頒布安全標準工地建設規范文件,使安全標準工地建設活動標準化、規范化。
8、安全生產獎懲制
根據公司頒布的《安全生產獎懲辦法》,對參加本項目施工的單位和個人進行安全生產考核和獎懲。
9、周一安全活動制。項目隊及其作業班組每周一開展不少于2小時的安全活動,學習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總結和布置安全生產各項工作。
10、班前安全講話制。作業班組進入工點施工作業前由班組長和安全員進行班前講話,交待有關安全注意事項。
11、安全交接班制。領工員、作業班組向下交班時,必須交接安全生產情況及注意事項。
12、安全操作掛牌制。把工序和設備的主要安全操作規程懸掛于工地,在危險處設置警示牌以進一步提醒作業人員。
第7篇 建筑工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調查處理制度
1 職工發生傷亡事故后,負傷者或最早發現者,應立即向直接領導報告,直接領導接到報告后,用電話或其它快速方法立即將事故簡況報告公司質量安全部、主管經理;公司視傷害程度分別報告上級主管和地方政府有關部門。事故的正式快速報告須在事故發生后的2小時內報到公司質量安全部,報告內容主要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工程與傷亡人數及人員情況,簡要經過,初步原因及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等。
2 項目部、公司對已發生的事故要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嚴肅認真、及時準確的調查報告,并對事故調查的全過程負責。
2.1 輕傷事故:由項目部負責組織調查,公司視情況派員參加。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提出處理意見,填寫《傷亡事故登記表》將登記表及時報到公司。
2.2 重傷事故:由公司負責組織,項目部派員參加調查、分析。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提出處理意見,擬定整改措施。由項目部填寫《職工死亡、重傷事故調查報告書》于事故發生7日內報公司,公司呈報市安監站及有關部門。
2.3 死亡事故:公司會同地方政府主管部門等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調查組必須對事故現場進行勘察,拍照或者錄像。搜集傷亡事故當事人和現場有關人員的陳訴和證言,索取有關當事人、生產、技術和診斷資料。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責任,擬定整改方案,提出處理意見。項目部(廠)填寫《職工死亡、重傷事故調查報告書》于事故發生后15日內報公司。公司按程序上報有關部門。
3 發生事故的單位領導和現場人員必須嚴格保護好現場。如因搶救負傷人員或為防止事故擴大而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時,現場領導和現場人員要共同負責能清楚現場情況,作出標記、記明數據,并畫出事故的詳圖。對故意破壞、偽造事故現場者要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4 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依照程序批準后方可清理現場。
4.1 輕傷事故現場清理,由項目經理報公司主管經理批準。
4.2 重傷事故現場清理,由項目部報公司總經理批準。
4.3 死亡事故現場清理,由公司報有關部門批準。
5 對事故的處理,必須堅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對事故的有關領導和責任者不查處不放過的“四不放過”原則進行。
5.1 真實、客觀的查清事故原因。
5.2 公正、實事求是的查明事故的性質和責任。
5.3 嚴肅認真地制定并落實預防類似事故重復發生的防范措施。
6 對事故責任者,要根據事故情節及造成后果的嚴重程度,分別給予經濟處罰、行政處分,對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6.1 經濟處罰:按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的規定執行。
6.2 行政處分: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廠查看、開除。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事故責任者,應給予處罰或處分,對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7.1 玩忽職守,違反安全生產責任制,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而造成事故的。
7.2 扣壓、拖延執行“事故隱患通知書”造成事故的。
7.3 對新工人或新調換崗位的工人不按規定進行安全培訓、考核而造成事故的。
7.4 組織臨時性任務,不制定安全措施,也不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而造成事故的。
7.5 分配有職業禁忌癥人員到其作業崗位工作而造成事故的。
7.6 因生產(施工)場地環境不良而造成事故的。
7.7 因不按規定發放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而發生事故的。
第8篇 外包工程安全生產制度
一、本規定所稱外包施工,是指本單位將生產工作、檢修安裝等工程和勞務交由其他單位或個人在生產經營單位區域內完成的行為。
二、本單位對外包施工單位的安全管理實行統一協調管理,在本單位區域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履行以下職責:
(一)審核外包施工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和相關工程項目的施工資質;
(二)對外包施工單位的員工進行審核登記;
(三)簽訂工程項目業務合同和生產安全協議書,明確各自的安全職責、權利和義務。
(四)對外包施工單位的施工過程實行全面安全監管,對生產作業現場統一協調,及時處置各類突發事件。
本單位根據合同約定,對外包施工單位收取一定比例的安全風險預備金,用于搶險救災和善后處理所需資金。
三、外包施工單位必須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服從生產經營單位的統一協調管理,并履行以下職責:
(一)建立安全管理網絡和安全管理機構,并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二)遵守生產經營單位制訂的規章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結合本行業和施工實際逐級簽訂安全責任書,建立健全考核獎懲制度,確保有效落實;
(三)員工上崗作業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法定的培訓機構培訓考核合格,做到持證上崗;
(四)實行專人巡查制度,對重點部位作業時必須辦好安全審批手續,并派專人現場監護;
(五)應當為作業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按規定穿戴。
(六)在進行動火、高空、帶電、煤氣等危險作業時,應堅持工作票制度,并制訂安全技術措施。
四、外包施工單位在作業過程中所使用的設備、工具等必須在工程合同中明確來源和使用規定的內容,確保安全性能可靠,對特種設備按規定檢測檢驗。
五、生產經營單位必須為外包施工單位提供安全可靠的作業條件。施工前,對作業場所的安全條件由雙方進行確認。
六、生產經營單位和外包施工單位必須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配備專職的監護人員,落實監管責任。
七、在生產作業過程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雙方必須按《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規定及時上報。
八、違反本規定的,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對事故責任單位和有關責任人員依法處理。
第9篇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建設工程勞動人數眾多,規模巨大,且工作環境復雜多變,安全生產的難度很大。通過建立各項制度,規范建設工程的生產行為,對于提高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水平是非常重要的。
《建筑法》、《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件》、《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證可證管理規定》等與建設工程有關的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對政府部門、有關企業及相關人員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和管理行為進行了全面的規范,確立了一系列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涉及政府部門安全生產的監管制度有:
1.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制度、
2.三類人員考核任職制度、
3.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4.政府安全監督檢查制度、
5.危及施工安全工藝、設備、材料淘汰制度、
6.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7.施工起重機械使用登記制度等;
涉及施工企業的安全生產制度有:
1.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2.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論證審查制度、
3.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4.意外傷害保險制度
5.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制度等。
第10篇 工程建筑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建筑工程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安全生產檢查是安全生產職能部門必須履行的職責,也是監督、指導、及時消除事故隱患、杜絕不安全因素的方法途徑和有力措施,各級職能部門必須認真抓緊抓好這項工作。
1、檢查內容。
安全生產檢查應根據施工(生產)季節、氣候、環境的特點,制定檢查項目內容、標準,一般的檢查內容包括檢查思想、制度、機械設備裝置、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教育、培訓、操作行為、勞保用品使用、文明施工、傷亡事故處理等等。
2、檢查評定標準。
安全生產檢查的評定標準按照浙建建成(1997)282號文件《浙江省文明施工安全標準化現場管理規定》的要求作為評定標準打分。
3、檢查頻率要求。
總公司除了平時不定期抽查外,每年例行安全生產大檢查不少于三次。
公司、定期每月不少于一次,項目部每月不少于二次,班組每周不少于一次自查自改。
4、檢查、評比、消化。
檢查后必須進行評講活動,公司大檢查除了現場消化或有必要進行片評講外,每檢查一次后出一次《通報》或《簡報》,公司、分公司檢查后也必須有書面評講報告,列入檔案,并作為年度目標管理考核依據。
對檢查出來的不安全因素或事故隱患,出具整改單并落實'三定'工作(定人、定期限、定措施),做到及時復查驗收,對整改不力者酌情處罰。
第11篇 公路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一、安全生產是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增強社會信譽的一項系統工程,直接關系到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關系到企業的市場競爭能力,為搞好和加強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保護職工在施工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預防傷亡事故和職業危害,促進企業的發展,提高經濟效益,特制定本辦法。
二、公司安全管理要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原則及“誰管理,誰負責”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形成“黨政工齊抓共管”的保證體系。
三、公司安全管理必須堅持從嚴治理,做到嚴明職責,嚴密制度,嚴肅紀律,嚴格考核。局集團、有限公司、公司安全技術部門對項目安全管理實行監督和檢查。
第二章安全管理機構、人員及職責
一、項目部必須成立安全領導小組,項目經理為安全領導小組的組長,是本項目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項目設立負責安全技術管理的職能部門,協助經理對日常安全生產工作和機構安全工作履行監督、檢查、管理職責,并協助搞好機械安全和消防工作。
二、項目經理部設立專職安全員一名,特殊情況下可設兩名專職安全員。項目專職安全員必須經地方勞動部門或總公司、局集團、有限公司組織的專業培訓,獲得安全員證后方可上崗。
三、項目專職安全員不得隨意更換,確因工作需要變更工作崗位時,須報有限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批準,并配備經培訓獲得安全員證的其他人員接替工作。
四、項目經理部有關人員安全職責
(一)項目經理、副經理安全職責
1、項目部經理對全公司、項目部的安全生產工作負組織領導責任。副經理在經理的領導下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令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規程、規定和辦法等。結合單位或工程實際,制定具體的管理辦法或實施細則,制定本單位各工種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并負責檢查落實。
3、認真做到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本項目部生產工作時必須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工作(五同時)。每月召開一次安全例會,分析安全生產情況,對存在的問題,提出具體改進措施。嚴格執行勞保用品和防暑降溫物品的發放標準。
4、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制定安全措施。對新、難、險工程和不良條件下的工作場所,組織編制安全設計或安全措施,按規定報批后施工。
5、領導本公司、項目部安全小組和負責檢查安全技術部門的工作。堅持每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對重點現場或關鍵崗位要實行重點檢查,認真做好檢查記錄,對檢查出的問題要定人,限時整改。發現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要立即停止作業,撤出人員。
6、督促、檢查各職能部門及負責人嚴格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各自管轄的安全工作,對事故隱患的整改在技術、資金、物資上給予妥善安排和保證,及時解決生產過程中的各類事故隱患,減少和杜絕傷亡事故。
7、對發生人身、機械、火災等事故要親臨現場,組織調查事故原因責任,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對事故調查處理報告和處理意見報有限公司審批,同時采取措施,防止類似事故的重復發生。
8、加強對職工的遵章守紀教育,提高職工素質,強化職工安全意識,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表彰先進班組和個人。推廣先進科學管理方法,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二)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安全職責
項目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在經理領導下對本單位的安全工作負直接技術領導責任。
1、主持項目安全技術業務會,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以及上級制定的安全技術標準、規程、制度、條例、規定的施工規范等,組織編制安全技術規范操作規則。
2、編制審定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時要有具體可行的安全內容,在技術交底時要有詳細的安全措施要求。講解施工工藝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深入施工現場,及時解決施工生產過程中的安全技術問題。
3、組織施工技術、科研、安全監察、勞動保護人員研究推廣安全生產防塵、防毒新技術,開展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科研工作,及時糾正。
4、督促并指導工人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生產,對施工生產中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有權令其停止作業,及時糾正。
5、負責干部、工人的安全技術教育,提出預防措施,保證安全生產。
6、按管轄范圍參加各類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提出導致事故發生的各種科學技術數據。
(三)安全質量部門安全職責
安全質量監察管理部門在管轄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監督檢查責任。
1、監督檢查本單位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頒發的有關規章制度的落實。
2、參加或組織審查安全設計或安全技術措施,積極提出改進意見,負責監督貫徹執行。參加檢查驗收各種施工臨時設施和勞動保護設施。對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有權制止使用。
3、參加審查本單位的新建、改建和大修工程的設計和驗收至不符合勞動衛生標準和安全技術規程的應提出限期改正意見,對危及人身安全時,有權制止施工和投產使用。
4、參加生產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形勢,提出改進意見或措施。
5、審查和參加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辦法、措施等,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6、經常深入現場檢查安全生產情況,提出改進意見,對查出的嚴重問題填寫“勞動安全監察通知書”或“勞動安全監察指令書”,督促限期整改。對領導違章指揮,工人違章作業有權制止,遇有嚴重危及人身安全情況,有權指令停止生產或指揮作業人員撤離危險區,并立即報告有關領導研究處理。
7、會同勞資、教育部門做好新工人和特殊工種工人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和發證工作。負責開展各項安全生產活動的組織工作。
8、參加領導組織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的問題分析整理,提出改進措施,經單位領導批準,督促實施。
9、參加企業評先、評優工作,行使安全指標否決權。對在安全工作中采取措施預防事故做出成績的人員,有權提出給予一次性獎勵的建議。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屢教不改者有權對其進行經濟處罰,直至建設領導調離崗位或給予行政處分。
10、定期召開會議,分析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動態,研究事故發生規律,總結安全生產的經驗教訓,指導所屬單位的安全工作。
11、監督檢查機動車輛和駕駛員年度檢審工作。
12、參加職工因工、非因工、分包企業民工,路外人身傷亡事故及機械車輛、火災、中毒等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及時填寫各種報表、臺帳,提出預防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執行。
13、按照國家和上級規定,督促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和管理制度的正確落實,監督檢查勞動衛生標準,勞動保護設施的管理使用及女職工勞動保護工作。
(四)辦公室安全職責
1、參與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研究制度,了解掌握安全生產信息及事故的處理情況。
2、協助組織召開有關生產的各種會議。
3、完成領導交辦的安全生產工作任務。
(五)計劃部門安全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上級的指標,落實本單位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按照“五同時”的原則編制和下達勞動保護技術措施計劃,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減輕勞動強度,消除安全因素。
2、在編制和下達企業月、季、年度施工生產計劃時,應同時下達安全指標和措施計劃安排,要在保證安全生產的前提下做到均?生產,文明施工、避免搞突擊增加不安全因素。
3、安排新建、改建、擴建工作項目計劃時,須執行“三同時”原則,同時安排防治塵毒、噪音及安全設施項目一并下達執行,并由安全部門予以監督。
(六)物資部門安全職責
1、按照施工生產技術要求和物質供應計劃,采購供應施工生產及安全技術措施所需的設備、材料,必須符合設計規定的安全技術要求和質量標準,不得隨意降級,并負責提供必備的技術、質量合格證件。
2、負責物資倉庫和危險品的安全管理,做好防火、防爆、防盜工作。會同公安、安監部門,按照安全規程、規則選擇好爆炸物品倉庫和油庫位置(需當地公安部門批準),建立健全爆炸物品收發、登記、保管制度。
3、在采購或提取有毒、易燃、易爆物品時,索取有關性能說明書,確保安全可靠。對新品種的使用,要經有關部門進行檢查,并確定使用范圍后方可發放工地使用。
4、嚴格易燃、易爆及危險有毒物品的管理,并負責對業務人員進行有關安全知識教育。
(七)財務部門安全職責
1、負責按計劃提供勞動保護技術措施項目經費,并監督其合理使用。
2、負責治安管理,監督檢查易燃、易爆、劇毒物品,消防器材的使用和管理工作,必要時,參與爆炸物品的押運工作。
3、負責防火安全工作,有關火災及構成刑事犯罪案件和政治破壞,以公安、保衛部門為主,有關部門配合處理。
4、負責聯系辦理爆破工的培訓、考核及發證工作。
5、配合有關部門參加重大事故調查、處理。
第三章安全教育與培訓
一、項目部經理、副經理必須進行職業安全衛生培訓,取得“經理安全資格證書”,專職安全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取得“安全員證書”。
二、項目部要經常開展安全宣傳教育,使廣大職工真正認識到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必要性,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覺地遵守各項安全生產法令和規章制度。
三、參加施工的所有人員,必須進行上崗前的安全教育,教育內容包括:安全技術知識、各工種操作規程、安全制度等。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其安全教育工作由勞動人事、安全技術部門組織實施,時間一般為3—5天。
四、電工、焊工、起重工、爆破工及各種機動車輛駕駛員等特殊工種工人,除進行一般安全教育外,還必須進行本工程安全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后,方可獨立操作,特殊工種人員的培訓、發證、復審、換證工作由有限公司安全技術部門組織實施,項目專職安全員協助進行。
五、項目部專職安全員除進行日常的一般安全教育、宣傳外,還應充分利用廣播、電視、錄像、板報、標語、警示牌等各種形式進行安全普及宣傳,運用典型事故案例對職工進行教育,還應認真組織好一年一次的“安全生產周”活動。
第四章安全檢查
一、項目部經理必須每月組織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檢查,由經理、副經理或黨委書記親自牽頭,組織有關職能部門的負責人和專職安全員共同進行,并積極配合總公司、局集團、有限公司安全技術部門進行專項和重點檢查。
二、安全檢查要有重點,特別要做好易發“高空墜落”、“機械傷害”、“淹溺”、“觸電”、“火災”等事故場的檢查,邊檢查邊改。同時各項目根據各自承擔工程實際情況推行項目安全檢查表,做到安全生產檢查規范化、標準化。
三、對查出的事故隱患及事故苗頭,有關部門要制訂整改計劃,做到定人、定措施、定完成日期,必須做到條條有著落,件件有交待,在隱患未消除前,必須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如危及職工人身安全的,應立即停止作業。
第五章事故調查及處理
一、項目部發生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公司、項目部經理或有關領導,經理或有關領導接到事故報告后,必須立即采取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盡量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二、公司、項目部發生重傷、死亡事故后,應當在24小時內按系統上報到有限公司、局集團、總公司主管部門,發生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應同時立即報告地方勞動部門、公安部門、人民檢察院、工會組織,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單位、時間、地點、傷亡人員情況、初步分析事故的原因等。
三、發生傷亡事故,應當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需要移動現場部分物品時必須作出標志,繪制事故現場圖,詳細作出記錄。在消除現場危險因素,采取防范措施后,方可恢復生產。
四、事故發生后,必須按國務院[1991]年發布的75號令《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以及局集團、有限公司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六章安全獎罰
一、在項目安全生產工作中,具備條件的優秀安全生產班組和個人應給予表揚和物質獎勵。
二、獎勵的具體標準由各項目部自定。
三、在項目施工中,因“三違”而導致輕傷、重傷、死亡、重大死亡(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對項目和責任者的處罰和行政處分按總公司《職工傷亡事故處罰辦法》及局集團和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獎罰辦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四、項目發生機械事故后對有關責任人的處罰,按照《機械設備安全條例》或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獎懲辦法》中的有關規定辦理。
五、違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的職工、干部處以經濟處罰,具體處罰辦法按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獎懲辦法》中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12篇 工程施工安全生產與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事關穩定大局,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基礎,也是每一個工程項目施工企業的一項重要的工作。公路工程施工涉及專業面廣、技術要求高,影響因素多。如何保障工程項目安全生產,防止和減少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本文將從以下幾個方面表述筆者的看法。
一、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公路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是以保證公路工程項目建成以后以及施工過程中以安全為目的的標準化、科學化的管理。而公路施工過程的安全管理尤其重要,其基本任務是發現、分析和控制工程施工過程中的危險、有害因素,建立安全管理系統,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對企業內部實施安全監督、檢查,對各類人員進行安全知識的培訓和教育,防止發生事故和職業病,避免、減少有關損失。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特點是由公路工程產品特點、技術特點和施工特點決定的。產品特點包括:公路工程產品的固定性、體形龐大、多樣性、易損性、社會性。技術特點包括:線長點多、工種復雜、形式多樣、特種作業多、作業技術含量低。施工特點包括:施工流動性大,作業場所不可能永久固定。施工受自然環境和外界干擾的影響大。因此,以上特點決定了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具體細致,安全管理要注重協調性。
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生產的主要控制措施
(一)加強安全文化建設,強化安全意識,實現安全觀念規范化
提高全員安全素質,建立并完善安全管理的思想意識體系。現代化安全管理理念認為,生產事故的發生雖然有其突發性和偶然性,但事故是可以預測、預防和控制的。“預防為主”是現代化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則。提高認識,完善安全管理措施,采取科學的施工技術,我們相信,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外,通過我們的努力,事故都應當可以預防。
(二)建立健全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組織體系,明確安全生產的責任人
安全是與生產過程中的許多環節和條件發生聯系并受其制約的,不考慮這些聯系和制約關系,只是孤立地從個別環節或在某一局部范圍內分析和研究安全保障,是難以奏效的。制定安全保障技術與管理方案,完善公路施工企業的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和人員配置,保證各類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能認真貫徹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能落實到人。明確各級部門負責人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責任制原則。
三)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
1.依據施工企業的自身特點,應建立《安全生產管理總則》等指導性安全管理文件,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
2.明確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對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應建立相應的《安全檢查制度》、《安全監督制度》、《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安全生產獎懲制度》、《有毒有害作業管理制度》、《勞保用品管理制度》、《廠內交通運輸安全管理條例》等管理制度。
3.對工傷事故應建立《傷亡事故管理制度》、《傷亡事故責任者處理規定》、《職業病報告處理制度》等制度。
4.在安全教育培訓方面,應建立《安全培訓教育制度》、《三級安全教育制度》、《日常安全教育和考核制度》和《臨時性安全教育》等制度等等。
(四) 施工人員的安全生產培訓與教育考核
在建立了各類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落實機構和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后,安全管理措施所要涉及的內容是各類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訓。公路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施工現場的一線操作人員,都必須接受相應的安全教育和培訓。
對作業人員要加強職業培訓、教育,使作業人員具有高度的安全責任心,并且要熟悉相應的業務,有熟練的操作技能,具備有關物料、設備、設施、防止工藝參數變動及泄漏等的危險、危害知識和應急處理能力,在緊急情況下能采取正確的應急方法,事故發生時有自救、互救能力。
(五)安全管理的監督與日常檢查
安全管理堅持動態管理的原則,安全管理措施的動態表現就是監督與檢查。通過監督檢查,保證本單位各層面的安全教育和培訓能正常有效地進行,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保證本單位安全設施、安全技術裝備能正常發揮作用。
三、結論
公路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到企業的方方面面,需要全體員工的共同努力,只要我們思想重視、措施得力、評價科學、嚴格管理,就一定能做好安全生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