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培訓人員考核管理制度
1.培訓人員必須自覺遵守安全培訓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紀律。
3.培訓人員考核分培訓考試和日常考核兩種,兩項成績必須合格。
4.遵守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遲到或早退一次罰款30元。
5.端正培訓態度,遵守課堂紀律,認真聽講,努力鉆研本工種專業知識,完滿完成培訓學習任務。
6.培訓人員培訓期間不得請假,特殊情況請假時,必須經分管領導同意批準方可。
7.嚴禁在教室內吸煙,嚴禁培訓期間飲酒,違者嚴肅處理。
8.尊敬老師,相互團結,關心集體,愛護公物。
9.講究衛生,不隨地吐痰,不亂扔廢物,自覺維護公共衛生。
10.培訓結束時將對培訓人員進行嚴格的考核,不合格者繼續參加培訓,補訓期間公司停發工資獎金,費用由培訓人員自己承擔。
第2篇 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經營專職人員培訓制度
目的:為加強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管理、保證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經營的合法、安全,防止流入非法渠道等特制定本制度。
范圍:適用于公司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經營安全管理。
職責:公司法人,企業負責人,質量管理人員,專管人員嚴格執行本制度。
內容:
1 公司法人為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經營安全管理笫一責仼人。
2公司指定責任心強、業務熟悉、認真負責、符合gsp和《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和《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經營管理辦法》要求的專管人員,實行專庫儲存、專人管理、專用帳冊、專冊登記、雙人驗收復核、雙人雙門雙鎖保管、雙人進出專庫并登記進出時間和簽字。
3 公司應當從指定的全國性批發企業購進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
4公司嚴格責任區域銷售按批準的給取得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使用資格的醫療機構,按規定核注核銷,不得零售,禁止使用現金或者實物進行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交易。
5 公司應將銷售給醫療機構的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配送至醫療機構,醫疔機構不得自提取。
6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實施電子監管、入、出庫時將電子掃描數據上傳藥監部門和中國麻醉藥品協會,并每月5號前將上月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購銷報表匯總向藥監部門和中國麻醉藥品協會。
7公司運輸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時,應持合法有效的運輸證明進行配送運輸,并采取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在運輸過程中被盜、被搶、丟失。
8公司對過期、報殘損的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應登記造冊,并向所在縣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申請銷毀,并在其監管下實施銷毀。
9公司對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實行24小時值班巡查制度,對專庫安裝專用防盜門,實行雙人雙門雙鎖管理,具有防火設施、監控設施和報警裝置,報警裝置與公安機關報警系統聯網,實時監控自動記錄和保存;如發生丟失、被搶、被盜,要及時嚴密保護現場,采取控制措施,立即向藥監局和公安局報告。
10制定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流向跟蹤核查制度,有效防止騙購、套購等行為發生。
11公司組成安全領導小組,建立安全評判機制,定期對安全制度執行情況進行考核,對安全設施、設備進行檢查、保養、維護和驗證。
12在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經營過程中,對制度不斷進行修改、補充和完善,定期對專管人員進行培訓,使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經營安全、規范、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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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通過專項培訓,使專職人員能熟悉掌握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經營管理的法律法規和專業知識及技能。
范圍:適用于公司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人員培訓。
職責:專職人員嚴格執行本制度,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內容:
1根據《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及《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經營管理辦法》規定,經營企業應進行麻醉藥品和精神精神藥品相關知識培訓和考核。
2培訓對象為公司所有專職人員。
3培訓和考核內容包括:
3.1《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經營管理辦法》、《醫療機構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供應管理辦法》、《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購用印鑒卡》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
3.2公司制定的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經營管理的各項管理制度;
3.3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專業知識及操作技能,以及相關學術論壇等。
4培訓方式采用集中授課的方式。
5每年除參加公司正常的gsp培訓外,麻精藥品專項培訓時間12個課時(每季度不少于4個課時),并保存相應記錄。
6培訓結束后對專職人員進行考試,新員工合格后持證上崗,老員工合格后記入繼續教育檔案。
第3篇 電梯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考核制度
一、電梯司機和維修保養人員必須接受專業培訓和考核,取得地、市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證》,做到持證上崗;
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證》的有效期為二年;
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證》有效期滿前一個月,應向原發證機關提出換證申請;
四、使用單位每季度應對司機和維修保養人員的工作進行考核。
第4篇 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范本
1、從事餐飲服務工作人員必須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2、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在餐飲服務監督管理部門的指導下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訓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訓。
3、餐飲服務食品人員的培訓對象包括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食品從業人員,初次培訓時間分別不少于20、50、15課時。
4、新參加工作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5、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離崗學習一周,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6、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第5篇 從業人員食品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1 年度培訓計劃 每年12月,綜合辦公室根據公司發展的需要及基礎培訓、崗位基礎培訓的要求下達下年度培訓指導意見,綜合辦公室在征詢各部門負責人意見的基礎上,制定下一年度的培訓計劃。
如某部門需對其工作人員進行崗位基礎培訓以外的培訓,而這些培訓又沒有列入年度培訓計劃時,其部門負責人應填寫《培訓申請表》,經管理者代表批準后交綜合辦公室組織實施。
1.1 培訓計劃經管理者代表批準后實施。
2 培訓內容 公司的全體成員都要接受公司基礎培訓和崗位基礎培訓,并根據需要參加在職提高培訓。
2.1 公司基礎培訓 公司基礎培訓包括公司概況、規章制度、公司方針目標、質量意識、標準知識、食品安全知識、相關法律知識、安全作業基本知識等內容,基礎培訓內容的深度,可視不同的崗位而定。
2.2 崗位基礎培訓 崗位基礎培訓通常包括相關作業規范、運作程序、技能、食品衛生知識、勞動保護、注意事項及出現緊急情況時應變的措施等培訓內容。
在以上培訓內容的基礎上,各崗位需加強以下內容的培訓: a)中層管理人員(部門主管) - 質量和食品安全管理的基本知識培訓;
- 管理手冊、程序文件內容的培訓。
b)基層管理人員(主管、班組長) - 質量和食品安全管理的基本知識培訓;
- 有關的程序文件、工作規范的培訓;
- 所在部門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有關文件的培訓;
- 專業知識、基本管理知識培訓。
c)質檢員 - 崗位職責、工作規范、檢驗要求培訓;
- 質量和食品安全管理、統計技術基礎知識培訓;
- 檢驗工作中的環境保護、安全事項;
- 監測設備的使用與保養培訓。
d)計量員 - 崗位職責、工作規范培訓;
- 計量管理基礎知識培訓。
e)內審員 - iso9001標準、iso22022標準、iso19011標準培訓;
- 管理手冊、程序文件的培訓。
f)采購人員 - 崗位職責、工作規范培訓;
- 采購物資技術要求(含環境、安全要求)、采購基礎知識培訓。
g)業務人員 - 崗位職責、工作規范培訓;
- 產品相關知識、營銷基礎知識培訓。
h)倉管人員 - 崗位職責、工作規范培訓;
- 庫存品質量、安全特性,倉管基礎知識培訓。
i)設備維護人員 - 崗位職責、工作規范、崗位技能培訓;
- 設備維護中的環境保護、安全事項;
- 設備管理基礎知識培訓。
第6篇 企業在職人員培訓管理制度
企業在職人員培訓管理制度
第1章 總則
第1條 為有效開發員工潛在能力,提高人力資源的利用效率,使員工最大程度地掌握完成本崗位工作所需的專業知識,促進員工自身的職業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 凡本企業所屬在職人員培訓及相關事項均按本制度辦理。
第2章 在職培訓管理規定
第3條 在職培訓的內容
在職培訓從總體上來講包括高層管理人員的培訓,中、基層管理人員的培訓和職能層人員的培訓。
第4條 在職培訓政策
(1)在職培訓由人力資源部協同各部門共同進行規劃與執行。
(2)高層管理人員每年度參加的培訓應不少于100課時,中、基層管理人員每年度參加的培訓應不少于120課時,職能層人員每年度參加的培訓應不少于80課時。
(3)部門或人力資源部門的年度培訓需求和計劃的制訂必須按照員工需求計劃進行,部門的年度培訓需求和計劃必須上報人力資源部審核備案。
第5條 培訓計劃的制訂
應考慮到高層管理人員,中、基層管理人員和職能層人員及新員工的差異。
第6條 培訓目標的確定
在職培訓的目標是培養員工對企業的信任感和歸屬感,改善員工的工作態度,訓練員工的工作方法,提高員工的工作能力和綜合素質及企業的競爭力
第7條 培訓地點的選擇
(1)內部培訓地點
采用普通授課、研討、多媒體及錄像教學的方式,培訓地點可以是企業內部會議室,也可以是離企業較近的培訓場所。若采用工作指導的方式,培訓地點就是技術人員及操作人員的工作崗位。
(2)外部培訓地點
若采用認證培訓的方式,培訓地點則是專業培訓機構的培訓場地和培訓教室。
第8條 培訓講師的選擇
(1)根據培訓內容來選擇
①專業培訓,需由經驗豐富的專業人員、技術總監和相應領域的專家來擔任培訓講師。
②公共課和普通勵志類培訓,可由人力資源經理、培訓機構的專職培訓講師來擔任。
(2)根據培訓講師素質來選擇
①培訓講師,需由相關領域的專家或企業的專業人員來擔當。
②培訓講師的資歷也很重要,需要熟悉所講的技術內容,具有豐富的教學經驗,才能更好地傳授知識。
第9條 企業人力資源部和各部門于上一年度結束前提出在職培訓計劃并報總經理批準,下一年度的在職培訓原則上按此計劃嚴格執行。
第10條 凡參加在職培訓的員工應由該部門將名單報至人力資源部,由企業人力資源部進行資格審查和核準;臨時決定的在職培訓項目,必須經部門經理、人力資源經理和總經理審批。
第11條 經過審批的在職培訓計劃,由人力資源部組織實施。人力資源部負責參加培訓員工的考勤、考核等工作。
第12條 在職培訓結束后,人力資源部將在職培訓的組織落實情況進行反饋并對其結果進行評估。
第13條 人力資源部審核參加培訓員工的培訓記錄并對其進行歸檔。
第3章 高層管理人員的培訓
第14條 高層管理人員是指對企業戰略決策有重要影響的人員,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和高層的技術管理人員。
第15條 高層管理人員的培訓目標
通過培訓使高層管理人員掌握企業內外部經營環境的變化、行業發展趨勢和競爭重點以及進行相對科學和理性決策的程序與方法提高思維、決定和領導等各方面的能力,以確保其正確地對企業進行戰略決策和規劃。
第16條 高層管理人員的培訓方式
高層經營管理人員的主要培訓方式為:mba學習、參加高等院校舉辦的各類高層經理研修班和海內外參觀考察,高層技術管理人員尤其要經常參加一些與本行業相關的前沿性的技術交流培訓,還要參加高等院校舉辦的同本企業技術發展方向相關的高級技術研討班。
第17條 高層管理人員的培訓內容
(1)高層管理人員的崗位技能的培訓內容重點為:系統的管理理論和技能,如管理學、領導科學與藝術、企業經營戰略和市場營銷等。
(2)高層技術管理人員的培訓重點為:了解本行業或相關行業的技術發展趨勢及適合本企業發展的技術方向。
第4章 中、基層管理人員的培訓
第18條 中、基層管理人員是指企業各級部門的負責人。
第19條 中、基層管理人員的培訓目標是:通過培訓使中、基層管理人員提高綜合的管理素質,改善管理工作的績效及為企業培養高層經理的后備力量。
第20條 中、基層管理人員的培訓方式包括短期管理專題培訓班、對企業經營管理問題進行內部研討等方式。對素質較高和有培養前途的中、基層管理人員可以對其進行管理崗位的輪流任職培訓及參加高等院校的管理培訓或mba學習。
第21條 中、基層管理人員培訓的重點為:管理的基本知識和技能、本職業務知識技能、工作方法的改進、對下級的管理和培養能力以及領導藝術等。
第5章 職能層人員的培訓
第22條 職能層人員是指按照企業的戰略及本部門的工作要求實現本職工作的中、基層員工,包括技術人員、商務營銷人員和各類職能人員。
第23條 職能層人員的培訓目標
(1)技術人員:通過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知識、新知識和新技術,提高技術水平。
(2)商務營銷人員:通過培訓,提高業務水平;培養通曉商務理論知識、談判技能和商務合同及流程的商務人員;培養通曉營銷戰略和營銷技能的市場營銷人員;培養精通產品知識與銷售技巧的銷售人員。
第6章 附則
第24條 在職培訓所花的費用由培訓項目負責人申請,報財務經理和總經理審核。培訓結束后憑各種財務憑證到財務部報銷,多退少補。
第25條 本制度提交總經理審批后頒布實施。
第26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可隨時增補,并提交總經理審批后生效。
第27條 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監督執行,最終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
第7篇 汽修廠人員技術培訓制度
汽車維修廠人員技術培訓制度
人力資源是企業競爭力中最主要的因素,人的綜合素質又是人力資源中的主要因素。各種形式的培訓是提高人員素質的有效途徑,隨著汽車技術的日新月異,新產品、新技術、新裝備、新材料、新工藝不斷涌現,培訓和學習是沒有止境的。
1.培訓形式:
上崗培訓:由行業主管部門和學校聯合主辦,通過對本行業相關法律法規、職業道德、安全知識的教育,取得上崗資格證。
技術等級培訓:由行業主管部門聯合勞動部門共同舉辦,包括汽車修理各工種的初級、中級、高級工培訓,考核合格由勞動部門發給技術等級證書。
技術專題培訓:針對某項新技術的培訓,由專家主講,發結業證書。
特殊崗位培訓:廠長、檢驗員、業務員、結算員等崗位的培訓,合格者由行業主管部門發給上崗證書。
廠內業務技術性訓:由廠內根據需要自行組織的培訓。
2.建立人員檔案。編制全廠人員名冊,記錄人員的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籍貫、文化程度、工種、技術等級、住址、電話等基本信息。
3.編制崗位的素質能力要求。
4.每年依據本廠人員情況及崗位能力要求,編制年度培訓計劃,確定參加培訓人員的名單和培訓種類及本廠自行組織培訓的詳細計劃,并上報運管處維管科一份。
5.參加培訓人員應與廠方簽訂服務合同,服務3年以上的,培訓費用由廠方承擔,不到3年由本人承擔。
6.制定獎懲措施,凡外派參加培訓人員,成績合格者費用按合同規定由達方承擔,不合格者,廠方不予承擔(應在合同中明確),成績優秀者應予獎勵。
7.每次參加培訓的資料和記錄,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
8.服務合同期滿后,人員要求調離本廠的,應在一個月前向廠方提出書面辭職報告。人員調離時應由相關業務科室簽署意見,廠長批準。在沒有經濟糾葛的情況下,應予同意。
合同期未滿要求辭職的,則按合同規定辦理。
9.人員培訓管理工作由辦公室負責。
第8篇 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人員安全教育與培訓管理制度
xx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人員安全教育與培訓管理制度
xx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人員安全教育與培訓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為配合公司的發展目標,提升人力績效,提升員工素質,增強員工對本職工作的能力與對企業文化的了解,并有計劃
地充實其知識技能,發揮其潛在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際關系,進
而發揚本公司的企業精神,特制定《培訓管理制度》(以下簡稱本
制度),作為公司進行人員培訓實施與管理的依據。
第二條適用范圍:凡本公司所有員工的各項培訓計劃、實施、督導、考評以及改善建議等,均依本制度辦理。
第三條權責劃分
1、行政人事部權責
1)制定、修改全公司培訓制度;
2)擬定、呈報公司培訓計劃;
3)收集整理各種培訓信息并及時發布;
4)聯系、組織或協助完成全公司各項培訓課程的實施;
5)檢查、評估培訓的實施情況;
6)管理、控制培訓費用;
7)負責對各項培訓進行記錄和相關資料存檔;
8)追蹤考查培訓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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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各部門權責
1)制定部門培訓計劃;
2)制定部門專業課程的培訓大綱;
3)收集并提供相關專業培訓信息;
4)配合部門培訓的實施和效果反饋、交流的工作;
第二章培訓管理
第四條培訓安排應根據員工崗位職責,并結合個人興趣,在自覺自愿的基礎上盡量做到合理公平。
第五條凡本公司員工,均有接受相關培訓的權利與義務。
第六條公司培訓規劃、制度的訂立與修改,所有培訓費用的預算、審查與匯總呈報,以及培訓記錄的登記與資料存檔等相關培訓事宜,以行政人事部為主要權責單位,各相關部門負有提出改善意見、建議和配合執行的權利與義務。
第七條公司的培訓實施、效果反饋及評價考核等工作以行政人事部為主要權責單位,并對公司的培訓執行情況負督導呈報的責任。
各部門應給予必要的協助。
第三章培訓體系
第八條新員工入職培訓
1)培訓對象:所有新進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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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培訓目的:協助新進人員盡快適應新的工作環境,順利進入工作狀況。
3)培訓形式:公司集中培訓。
4)培訓內容:涉及公司簡介(包括公司發展史及發展前景、企業文化、公司組織架構、各部門分布及部門職能等)、公司制度介紹、安全意識教育、崗位技能培訓和相關安全技術培訓等。
第九條內部培訓
1)培訓對象:全體員工
2)培訓目的:依靠公司內部技術力量,最大效度的利用公司內部資源,加強內部的溝通與交流,在公司內形成互幫互助的學習氛圍,并豐富員工的業余學習生活。
3)培訓形式:在公司內部以講座、研討會、交流會的形式進行。
4)培訓內容:涉及技術類、管理類的多個方面,及員工感興趣的業余知識、信息等。
第十條外部培訓
1)培訓對象:根據培訓內容不同,確定不同的培訓對象
2)培訓目的:依靠外部專家力量,提升從業人員在本職工作上所應具備的專業知識、行業發展動態、技能技巧,以增進各項工作的完成質量,提高工作效率。
3)培訓形式:參加外部公開課、交流研討會,或請外部講師在公司內部授課。
4)培訓內容:涉及專業技術知識、企業戰略性、發展性等內容等。
第四章培訓計劃的擬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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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 食品從業人員學習培訓制度
一、食品從業人員必須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衛生知識培訓,方可從事食品經營工作。
二、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在主管行政部門的指導下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衛生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衛生操作技能培訓。
三、定期組織本單位食品從事人員學習《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及時掌握和了解國家及地方的各項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四、食品從業人員的培訓包括負責人、食品管理人員、食品從業人員。
五、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
六、建立食品從業人員學習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內容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第10篇 叉車作業人員培訓考核制度
為了加強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培訓教育管理,確保操作者本人和他人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特種設備操作人員操作證后方可獨立從事相應的工作。
2、操作人員的培訓包括:外委培訓(當地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培訓機構)和單位內部培訓兩種。
3、公司培訓中心應建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培訓、教育檔案,及時通知有關人員參加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換證考試,保持操作證的有效性。
4、公司培訓中心每年編制當年度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培訓計劃,報告單位領導批準后實施。
5、單位內部培訓由培訓中心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實施,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培訓的內容主要包括:國家有關特種設備的法律、法規、規章的學習;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特種設備使用、維護、保養知識;特種設備事故的案例分析;特種設備安全事故及防范和應急措施、自救知識;特種設備有關安全生產管理知識、技術知識和崗位操作技能的學習,必要時可組織人員進行筆試。每次培訓必須做好相應的記錄。
6、參加外委培訓(當地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培訓機構)的人員必須經單位領導同意,培訓合格的予以報銷相應的費用。
7、特種設備操作人員未按規定參加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的按有關制度予以處分。
第11篇 監理人員安全交底及安全培訓制度
根據工程的特點,對每位上崗的監理人員及新入職員工進行安全交底及安全培訓,其內容為:
一、安全監理的任務
為使工程施工按照合同規定的安全標準順利進行,盡量減少工程事故的發生,按時間向施工單位提供合理的安全費用,安全監理應進行以下監督:
1、機械設備、安全設施以及安全技術措施的審查
為保證施工順利進行,工程使用的機械設備必須安全可靠;在施工過程中應搭設必要的安全設施,采取必要的警戒措施。
2、進度控制
施工單位應根據合同規定進行工期安排,當出現需增加施工機械或人力而加快施工時,須提交安全監理工程師審批因加班加點所應采取的特殊安全措施。
3、費用監督
安全監理應按合同要求對需用的安全費用的使用進行監督。
二、安全監理的依據與范圍
1、監理的依據
1)監理委托合同
2)《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4)《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5)《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6)《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
2、安全監理的范圍
根據國務院院令第393號《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規定:
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并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三、安全管理原則
1、嚴格執行國務院令(第393號)《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有關規定。
2、按照建筑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實施監理。
3、嚴格執行(中建字【2004】20號文件)《中山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辦法》。
四、安全管理的方法及措施
1、審查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安全損傷規程的制定情況。
2、審查施工單位安全管理體系,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3、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下列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難處結果,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核、總監理工程師簽認后實施:
1)(深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
2)土方開挖工程;
3)模板(高支模)工程;起重吊裝工程;
4)腳手架工程;
5)拆除、爆破期工程;
6)國務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的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
4、審查施工單位建立事故應急預案的情況。
5、協助施工單位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管理制度、檢查制度、教育制度、例會制度、統計分析與報告制度等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審查對施工現場一線工人的安全知識教育、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情況。
6、發現安全事故隱患,督促施工單位限期整改,情況嚴重的,應及時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7、對聲音指揮和聲音作業的現象及時制止。
8、以人的不安全行為為控制核心,重點控制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針對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研究采取有效的技術措施;做好安全控制監督檢查工作,及時參與組織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9、采用檢查評分表對安全管理、外腳手架、“三寶”及“四口”防護、施工用電、龍門架與井字架施工機具等項目進行檢查評分。
10、嚴格施行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組成安全施工檢查小組,定期對各個檢查項目進行嚴格檢查。
11、監理人員進入工地必須按有關安全規范做好各種防護措施,按公司規定配戴安全帽、衣著整齊、佩戴工牌、穿著硬底鞋等。
第12篇 食堂餐廳從業人員健康檢查衛生知識培訓制度
食堂(餐廳)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及衛生知識培訓制度
1.員工須參加基礎衛生培訓、持有效健康證后方可上崗,健康證時效為一年。
2.員工(待聘人員)辦理健康證須統一組織在指定地點進行體檢。
3.員工(待聘人員)健康證辦理須本人進行,嚴禁代檢、代查;嚴格遵守體檢注意事項。
4.健康證到期再行體檢的員工,檢查未合格的應立即停崗,停崗期間禁止進入加工間、禁止與原材料接觸。經復查仍不合格的將予以解聘,復查合格者則恢復原崗位工作;待聘人員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5.員工在崗期間,健康證原件交個人保管,其復印件交食堂、餐廳統一存檔管理,以備查閱。
6.健康證到期而未辦理的員工,應立即組織辦理,直至領取新的健康證后方能上崗工作。
7.衛生監督管人員及各部門負責人須經常對員工個人健康、衛生情況進行檢查,如有異常情況應及時上報。
8.新員工須經崗前紀律、安全、衛生培訓后方可上崗;如因特殊事由未能參加崗前培訓的,單位應另行安排時間為其進行“補課”。
9.每年對員工進行兩次以上系統的衛生知識培訓,每年至少有一次由衛生監督部門指導的培訓。
10.單位結合季節特點,每年組織開展突發性傳染病、腸道疾病及其他季節性多發疾病專題知識培訓。
11.待聘人員參加崗前培訓后,經考核未合格的,不能上崗,直至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工作;在職員工參加衛生知識培訓,考核成績將與年終考核掛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