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企業規章制度制定程序規范
企業規章制度制定程序
鑒于勞動關系中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的從屬關系,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在勞動糾紛中可以起到類似于法律的效力。尤其是在公司辭退員工、處罰員工等糾紛中,由于國家法律法規對此類問題一般缺乏十分詳盡的規定,因而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在此起到了補充法律規定的作用。公司如何制定和執行規章制度,才能最大限度地起到維護經營秩序的作用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司法實踐中的一些習慣做法,向公司提出幾點參考意見:
一、公司規章制度的法律效力及產生效力的必要條件
(一)公司規章制度的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根據《勞動法》第四條之規定,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規章制度,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政策規定,并已向勞動者公示的,可以作為人民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依據。這條規定實際上賦予合法的公司規章制度以類似于法律的效力。
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勞動部相關規章都對公司的規章制度賦予類似的效力。如:《勞動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規定“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公司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87條規定: 勞動法第二十五條第(三)項中的“重大損害”,應由公司內部規章來規定。
(二)公司規章制度生效的必要條件
但并非公司制定的所有規章都能產生上述效力。根據上述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有效的公司規章必須具備三個條件:1經過民主程序制定;2內容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3已向勞動者公示。三個條件缺一不可。嘉定區法律顧問律師,勞動糾紛專業代理律師
二、制訂公司規章制度的合法程序
(一)規章的制訂程序
按照最高法院司法解釋的規定,在制訂公司規章制度中應通過“民主程序”。但怎樣操作,才算是“民主程序”,法律法規對此并無明確規定。司法實踐中一般認為,以下程序,可以視為“民主程序”:1召開職工大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通過;2由公司工會參與制訂;3如果既未召開職工大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也未設立工會,則應通過適當方式,在制訂規章過程中使員工有提出意見、建議的權利,并且員工的建議和意見應充分反映在規章制訂過程中。
值得注意的,公司在采取上述方式制訂規章制度的過程中,應注意保留職工大會、工會或者員工參與制訂規章的證據。
(二)規章的公示
公司規章制度公示中最應注意的問題是:保留已經公示的證據。通常,以下方法可以達到這樣的效果:
1將規章交由每個員工閱讀,并且在閱讀后簽字確認。閱讀規章的簽字確認,可以通過制作表格進行登記,也可以制作單頁的聲明由員工簽字,內容包括員工確認“已經閱讀”并且承諾“遵守”。
2在廠區將規章內容公告,并且將公告的現場進行拍照、錄像等方式的記錄備案,并可由廠區的治安、物業管理等人員見證。
3召開職工大會公示,并以適當方式保留證據。
4委托工會公示,并保留證據。
(三)規章向勞動行政部門備案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應當送交勞動行政部門審查備案的規定。但應當注意的是,公司規章制度生效及生效時間應以是否符合本文第一部分所述的三個條件為準,是否送交勞動行政部門審查備案,并不影響規章的效力;遇到勞動糾紛需要適用公司規章時,如果證明規章生效的三個條件存在一定困難,那么,經過勞動行政部門審查和備案的程序在一定程度上能夠起到證明和使規章合法化的作用。
重慶市尚無相關規定。如果今后公司所在地的勞動行政部門對公司規章提供審查和備案服務,建議公司在規章制訂后送交勞動行政部門審查和備案。
三、公司規章的合法內容
(一)公司規章不得有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內容
公司規章如果存在違反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內容,這部分內容是無效的。如:某公司自行在規章中規定實行一星期六天工作制,自行規定低于勞動法規定標準的加班費支付標準,這樣的內容是無效的。
(二)公司規章應有罰則內容
公司規章旨在維護公司的正常經營秩序,規范員工的行為,因此,除有規范性的規定外,必須有相應的處罰規定。否則,規章就形同虛設,起不到實際效果。公司規章中可以規定的對于員工的處罰方式通常有:書面警告、記過、扣工資或獎金、降級或降職、降薪、停工、辭退,等等。
(三)公司規章對于辭退員工的規定
《勞動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明確規定,勞動者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該條第(三)項規定,勞動者嚴重失職,造成用人單位利益重大損害的,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根據勞動部的相關解釋,這兩種情況下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關系)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同時,勞動法律法規對是否屬“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或者是否屬“重大利益損害”,并無明確規定,應由公司規章加以規定。
公司規章制度對于上述辭退條件的具體規定,可視勞動者行為的具體情節,分若干種情形加以規定:
1單個嚴重違紀行為即可辭退。如規定:“員工不服從管理,毆打或者謾罵管理人員的,即予以辭退,公司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2重復行為累計加重。如規定:“員工不服從合理工作分配,予以嚴重警告;再犯的,予以辭退,公司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3一段時期內同類違紀行為合并加重。如規定:“員工遲到或早退半小時以內予以書面警告;一個月內累計遲到或者早退達10次以上者,予以辭退,公司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4一段時間內多次處罰累計加重。如規定:“員工一個月內累計受到書面警告以上處罰3次以上的,予以辭退,公司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四)錄用員工過程中招錄條件的規定
根據《勞動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員工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公司援引這條規定辭退員工時,應當舉證證明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因此,事先制作、公布及在事后保留“錄用條件”就顯得十分重要。這方面比較妥當的做法通常有:
1通過媒體等公布招錄信息的,同時公布招錄條件,并予以保存;
2通過中介招錄員工的,由中介組織在招錄條件上蓋章或者簽字確認,保留證據;
3自行招聘的,制作詳細的招錄條件,由被招錄員工閱讀并簽字確認;
4在雙方訂立的勞動合同中明確錄用條件。
第2篇 q企業人事管理規章制度
1、用人理念:崇尚“用人如用器,取其所長”的用人理念。
2、用人原則:薦舉人才“唯才是舉”;使用人才“用當其才,才能人盡其用”;吸引人才“給人才提供一個自我價值展現的環境”;留才“用事留才或情感留人”。
3、以人為本:人才是公司的靈魂,崇尚個人目標與企業目標共同發展,建一流企業、一流用人機制與制度。
4、根據公司經營發展需要,每季度初(或公司認為有必要的時候),由行政人事部門制定人力資源計劃、各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和擇人條件提出用人申請,報總經理批準后由行政人事部統一辦理招聘。
5、新員工招聘程序:
5.1行政人事部在各類人才大市場、大專院校組織人才招聘(或用人單位推薦)。
5.2行政人事部先進行材料初審,確定面試人員。初審材料包括簡歷、學歷證、身份證和其它能說明應聘人員能力的有效證明。
5.3安排初選合格人員進行必要的考試 / 考核,將考試 / 考核成績優秀者安排面試,面試由部門經理或副總經理負責,重要崗位招聘由總經理面試。
5.4根據考試 / 考核成績和面試評估成績由主管副總經理和用人部門經理初步確定錄用人員名單。
5.5確定錄用人員名單報總經理審核批準。
5.6行政人事部通知被錄用人員及公司聘用意向,被錄用人員接受聘用后由行政人事部通知其帶齊相關證件辦理報到手續。
6、新員工錄用報到程序:
6.1新錄用人員在行政人事部認真、仔細閱讀本公司《企業管理制度》和《飛雕電器有限公司勞動合同書》,在完全同意遵守本《企業管理制度》和本勞動合同書中各項條款后簽署勞動合同。
6.2在行政人事部領取 “企業員工基本情況表”,并認真填寫。對表中所有內容不得偽造,隱瞞。
6.3屬大專以上學歷的新員工應出示身份證,學歷證和其它有效證件的正本,副本(復印件)。副本與《勞動合同書》和“企業員工基本情況表等應聘資料交行政人事部存檔。學歷(或學位)證書副本交常務副總經理存檔。
6.4屬高中或中專以下學歷的新員工應出示身份證,學歷證和其它有效證件的正本,副本(復印件)。副本與《勞動合同書》和“企業員工基本情況表”等應聘資料交行政人事部存檔。
6.5員工離職時,須提前一個月進行申請,經批準,一個月過后就可離職并按正常程序辦理好離職手續。
6.6新錄用人員在錄用前由行政人事部安排健康檢查,費用自理。
6.7特殊工種或重要崗位錄用的新員工需要有深圳市常住戶口或有深圳市常住戶口人擔保,并辦理擔保手續。
6.8新員工報到手續辦理完畢,由行政人事部通知用人部門安排工作。
7、新員工一經錄用試用期為一至三個月,試用期間任何一方均可終止勞動合同,終止方式按合同規定執行。新員工試用期不滿10天,其工資用于充抵招聘及培訓費用。試用期滿由受聘新員工申請,部門經理根據受聘員工的實際工作情況做出客觀鑒定意見,報公司領導批準。工作表現突出的新員工,經批準后可以提前轉正。
8、新員工轉正后可以參加評級,調整基本工資和津貼補助,并享受正式員工的一切待遇,有突出貢獻者可以獲得表揚、晉升和獎勵。
9、試用期滿后,新員工實際工作能力與錄用時本人所述能力有較大差距時,公司有權延長其試用期(但最長不超過六個月),降低工資或調整工作等,新員工有權重新選擇。
10、 凡經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錄用,已經被錄用者將立即無條件辭退:
10.1被確認觸及刑法的在案者;
10.2個人簡歷、證件、證書等弄虛作假者;
10.3錄用時所述工作能力與實際能力相差甚遠者;
10.4試用期內無故曠工者;
11、在職員工欲自愿終止合同,應以書面形式提出辭職申請。辭職申請批準后,在三十天內(試用期員工在十五天內)進行工作移交。辭職申請沒有被批準而自行離開公司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12、欲辭職員工應在提出辭職申請時到行政人事部領取“員工離職申請表”,如實填寫辭職理由,交本部門經理提出離職意見,經主管副總經理同意后,報總經理批準。
13、辭職批準后,辭職人員到行政部領取 “員工離職工作移交表”,到各部門辦理離職手續,并結清所有欠款,歸還公司所有設備、器件、工具、文件、技術資料等,所有手續辦完后報主管副總經理和總經理批準。
14、欲辭職員工到行政人事部提交經批準后的“員工離職申請表”和“員工離職工作移交表”,由行政人事部辦理離職通知書,財務部接到由公司領導最終簽發的離職通知書方可發放薪金。薪金的發放時間與公司員工正常發放時間相同。
15、欲辭職員工未提出辭職申請,或未辦理完有效辭職手續擅自離開公司者,或即辭即走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16、對自動離職者,一律除名處理,停發薪金。待補辦好辭職手續后,扣除半個月薪水,以用于補償公司損失。
17、已辭職員工一年內不得在同行企業從事相同工作,不能利用公司的技術,商業資料為他人服務,并有責任和義務保護本公司的知識產權不受侵害。否則公司將有權采用各種有效手段進行追討,必要時可以采用法律手段。
18、企業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公司有權立即予以辭退:
18.1 觸及刑法的在案者;
18.2 貪臟公款,報假帳,欺騙公司領導,情況嚴重者;
18.3 盜竊、擴散公司的技術和商業秘密,對公司造成損失者;
18.4 盜竊或惡意損壞公共及他人財物者;
18.5 不能勝任所擔負的工作,嚴重影響了工作正常進展者。
19、公司給員工提供多種培訓機會,采取“請進來”和“走出去”的不同形式。根據工作需要,培訓可以由公司安排,也可以個人申請參加社會上的各種培訓班。
20、公司鼓勵員工參加社會上的各種培訓班,對那些培訓內容有利于本職工作,能有效提升員工素質的培訓,公司提供一定數額的資金資助。
第3篇 z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黨團制度網-訊】
企業經理法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四、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五、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六、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安全生產副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在經理的領導下,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法規、標準及上級的指示決議。
二、從組織、管理、指揮生產方面負安全責任,認真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協助經理組織本公司的安全生產檢查工作,對查出的問題督促有關人員及時整改,對違章者進行批評教育和處理。
三、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會議,及時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四、負責對新工人的安全生產思想教育和對各科人員的安全責任教育,并檢查其落實執行情況。
五、在深入基層,現場檢查施工進展情況的同時,認真檢查安全生產情況,并組織有關人員對施工現場徹底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責成有關人員及時整改。
六、每季度定期進行各級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目標考核。
七、監督檢查各施工單位的安全防護品的發放和使用情況。
總工(技術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安全技術標準、規范,結合單位技術情況,制訂貫徹實施的具體措施,并檢查落實執行情況。
二、對施工生產中一切安全技術工作全面負責,經常把安全技術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每次研究,安排施工生產技術工作時,必須同時研究,安排安全技術工作。
三、組織編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時,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從工程設計的圖紙審核,施工方法的確定,施工機械設備,垂直運輸設備的選用,以及確定架設工程的實施方案等每個環節,都要有安全技術措施,要針對性強,實用效果好,成為科學指導施工的技術依據。
四、對企業存在的重大事故隱患和嚴重職業危害問題應列為重大科研項目,有計劃,有步驟地下達科研任務,組織力量攻克技術難關,徹底改善勞動條件。
五、組織學習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制定特殊施工工藝的技術措施,督促各生產單位實施和采用新技術,新設備,新工工藝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六、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審查或提出設計方案時,必須同時提出安全技術、工業衛生設施方案,同時要檢查實施情況。
安全科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部門和公司頒發的各項安全技術規范和規章制度,搞好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
二、認真檢查監督各單位勞動保護用品的購置和使用,以及安全生產執行落實情況。
三、負責對職工進行安全施工思想教育,對新工人進行安全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勞動紀律的教育,編寫教育材料。
四、定期組織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問題提出限期整改意見,并進行復查,經常深入工地進行安全檢查指導。
五、負責組織審批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并檢查監督執行情況。
六、組織好安全方面的會議,總結安全管理工作的先進經驗,推廣安全管理先進典型。
七、按照傷亡事故管理辦法規定,做好事故的處理,分析總結和上報工作。
總會計師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在總經理的領導下,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二、指導項目部編制保證安全生產的資金投入計劃。
三、協助安全部門編制安全教育計劃。
四、領導財務部門確保公司整個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安全生產資金及時撥付。
項目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項目經理應對本單位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工作負具體領導責任,認真督促檢查工地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落實,不違章指揮。
二、定期研究分析工地的安全狀況,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和開展競賽活動,對安全檢查查出的隱患要采取措施、落實人員、落實經費、限期整改。
三、組織工人學習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知識,進行遵章守紀和安全技術教育,堅持對新工人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四、發生重傷、死亡和重大設備事故,應迅速報告主管部門、勞動部門和檢察院,并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查清原因,擬定防范措施。
第4篇 企業環保規章制度范本新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為認真執行全面規劃,合理布局,綜合利用,化害為利,依靠群眾,大家動手,保護環境,造福人民'的環境方針,搞好本企業的環境保護工作,特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二條、本企業環境保護主要任務是:宣傳和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種資源、能源,控制和消除污染,促進本企業生產發展,創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環境,使企業的經濟活動能盡量減少對周圍生態環境的污染。
第三條、保護環境人人有責。企業員工、領導都要認真、自覺學習、遵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正確看待和處理生產與保護環境之間的關系,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提倡車間清潔生產、循環利用,從源頭消滅污染物。
第二章、組織結構
第四條、根據環境保護法,本企業設置環境保護和環境監測機構,由企業環保技術人員全面負責本企業環境保護工作的管理和監測任務,改善企業環境狀況,減少企業對周圍環境的污染,并協調企業與政府環保部門的工作。
第五條、建立企業環境保護網,由企業領導和企業環保員組成,定期召開企業環保情況報告會和專題會議,負責貫徹會議決定,共同搞好本企業的環境保護工作。
第六條、本企業環境保護機構配備必須的環保專業技術人員,并保持相對穩定。設置一名廠級領導來分管環境保護工作,并指定若干名專職環保技術員,協助領導工作。
第三章、基本原則
第七條、本企業環保工作由分管環保領導主管,搞好企業內的環保工作,并直接向企業負責人負責環保事項。
第八條、環保人員要重視防治'三廢'污染,保護環境。要把環境保護工作作為生產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納入到日常生產中去,實行生產環保一齊抓。
第九條、環境保護工作關系到周邊環境和每個職工的身體健康及企業生產發展,企業員工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工作制度,任何違反環保工作制度,造成事故者,必根據事故程度追究責任。
第十條、防止'三廢'污染,所有造成環境污染和其它公害的車間都必須提出治理規劃,有計劃、有步驟地加以實施,本企業在財力、物力、人力方面應及時給予安排解決。
第十一條、對環保設施、設備等要認真管理,建立定期檢查、維修和維修后驗收制度,保證設備、設施完好,運轉率達到考核指標要求,并確保備品備藥的正常儲備量。
第十二條、在下達企業考核各項指標的同時,把環保工作作為評定內容之一。
第十三條、凡新建、擴建、改造項目中的'三廢'治理和綜合利用工作所需資金、設備材料,必須同時列入計劃,切實予以保證,在施工過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為借口排擠'三廢'治理和綜合利用工程的資金、設備、材料和人力等。
第四章、環保機構職責
第十四條、本企業環保機構職責:
1、在企業分管領導負責下,認真貫徹執行國家、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環保方針、政策和法規,負責企業本企業環保工作的管理、監察和測試等。
2、負責組織制定環保長遠規劃和年度總結報告。
3、監督檢查本廠執行'三廢'治理情況,參加新建、擴建和改造項目方案的研究和審查工作,并參加驗收,提出環保意見和要求。
4、組織企業內部環境監測,掌握原始記錄,建立環保設施運行臺帳,做好環保資料歸檔和統計工作,按時向上級環保部門報告。
5、對員工進行環保法律、法規教育和宣傳,提高員工的環保意識,并對環保崗位進行培訓考核。
6、加強污水處理設施的管理,同時加強節水管理,避免浪費水資源現象。
7、企業每年邀請環保局監測部門來廠進行監測,持續改進,加強對環境質量的監督管理。
8、企業環保人員要經常深入現場,對環保設施運轉使用情況及污染現象進行檢查、指導,并對職工提出的環境問題予以答復,對于存在的環保問題提出整改意見,限期整改。
9、企業各生產工序應積極采用清潔生產工藝,努力實現廢物綜合利用。
10、企業每年投入相當比例的資金用于污染治理及防治,新技術研發應用,持續改善廠區環境狀況。
第五章、獎勵和懲罰
第十五條、凡本企業員工,在環境保護工作中,成績明顯者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第十六條、凡本企業員工玩忽職守,任意排放企業'三廢',造成污染環境事件,按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論處,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賠款,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制度與國家法律、法規等部門文件有抵觸時,按上級文件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本管理制度屬企業規章制度的一部分,有企業負責貫徹落實和執行。管理部門要嚴格執行,并監督、檢查。
第5篇 z企業銷售部門規章制度
1、對所轄區域內所有經銷商的經營情況、終端用戶情況、競爭對手的產品結構及銷售狀況以及當地市場情況等信息,銷售員必須了如指掌
2、銷售員不能私自收取經銷商貨款,若遇特殊情況必須收取的應及時將該款項匯回公司
3、銷售人員在工作推進過程中產生的銷售費用需事先向銷售部經理請示
4、銷售員不得擅自超越常規與客戶進行商務談判,超越常規的條款與價格應事先征得銷售部經理的同意,并由銷售部經理指導談判的過程
5、對于任何客戶提出的特殊費用(如市場促銷費用、臨時雇傭人員等費用)要求必須在征得銷售部經理同意的情況下方可承諾
6、特殊費用的支付到底采用何種形式必須向公司領導請示后方可執行,違反規定造成損失的,由責任人賠償損失
7、正式《銷售合同》形成后,若無正當理由銷售內勤應在一個工作日內組織發貨
8、銷售內勤開出的〈銷售出庫單〉內容要詳細、準確。因開票內容不正確或錯誤而造成損失的,由銷售內勤承擔責任
9、銷售內勤對用戶的收貨憑證或發貨憑證要妥善保存,不得遺失。對送給用戶的發票及取回的支票、匯票要登記鑒收。與用戶的所有往來合同、賬目、清單均應分類整理保存,銷售員不得私自保管。
10、所有的出庫申請及開票申請銷售內勤要及時存檔
11、銷售內勤應每日向財務部了解回款情況,及時處理回款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杜絕錯帳、壞帳的發生
12、對于收到的支票、承兌匯票、銀行匯票銷售內勤要在當日將相關票據交財務部簽收
13、銷售員應在每年的6月底和12月底與客戶核對往來賬目,并將結果報告銷售部經理,并通報公司財務部
14、對于不能解決的現場售后服務問題,銷售員應及時向銷售部經理匯報,由銷售部經理向公司主管領導申請協調解決
15、銷售內勤每月5日前,將本部門上一月的所有《銷售合同》原件編號整理成冊
16、銷售部必須按公司要求及時準確上報以下各種報表
1)周工作計劃表
2)月工作計劃表
3)銷售情況周統計表
4)銷售情況月統計表
5)銷售員工作周統計表
6)銷售員工作月統計表
7)市場狀況周統計表
8)市場狀況月統計表
9)經銷商進貨情況統計表
10)區域銷售情況統計表
11)每月經銷商管理匯總表
12)《目標客戶基本信息情況統計表》
17、違反上述規章制度,視情節罰款10―100元
第6篇 企業規章制度范文
規章制度是為進一步深化企業管理,充分調動發揮公司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以下為大家帶來企業規章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規范公司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2條 本規章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包括試用工和正式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3條 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4條 公司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為員工提供勞動和生活條件、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二章 員工招用與培訓教育
第5條 公司招用員工實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則,特殊工種或崗位對性別、年齡等情形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6條 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全面考核、擇優錄用、任人唯賢、先內部選用后對外招聘的原則,不招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
第7條 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周歲,身體健康,符合崗位錄用條件。
第8條 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必須是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系,必須如實正確填寫《員工登記表》,不得填寫任何虛假內容。
第9條 員工應聘時提供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公司。
公司錄用員工,不收取員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員工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
第10條 公司十分重視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培養員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11條 公司用于員工職業技能培訓費用的支付和員工違約時培訓費用的賠償問題由勞動合同另行約定。
第12條 公司對新錄用的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試用期為1至6個月: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超過一個月;合同期限滿一年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超過二個月;合同期限滿三年以上的,試用期不超過六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 勞動合同管理
第13條 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員工入職之日起即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員工領取勞動合同時應當簽收。
第14條 勞動合同統一使用勞動局印制的勞動合同文本,勞動合同必須經員工本人簽字、公司加蓋公章方能生效。
第15條 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并生效;勞動合同對合同生效時間或條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16條 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員工應當簽署雙方協議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書。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違約責任等。
第17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公司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是指(不限于)造成公司名譽損失或經濟損失 元以上。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勞動教養的;
(5)公司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規定可以解除的;
(6)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18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書面通知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不能勝任工作的情況包括但不限于:
a、未能完成工作職責范圍內的全部工作;
b、無正當理由經常不能按時完成工作職責范圍內的工作;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的;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按國家及本盛市有關規定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未提前30天通知員工的,另多支付員工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代通知金);
第19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據本規定第18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但可以依據本規定第17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應征入伍,在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20條 公司與員工可以依法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反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的約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
員工違反法律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賠償公司下列損失:
(1)公司錄用員工所支付的費用;
(2)公司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第21條 非公司過錯,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
員工自動離職,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本規定第20條第二款的規定賠償公司的損失。
第22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訂的;
(2)員工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員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4)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決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終止勞動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法律、法規、規章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23條 員工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的期限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為止(本規定第17條的情形除外)。
第24條 勞動合同期滿公司需要續簽勞動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員工,并在30日內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不再續簽的,在合同期滿前通知員工,向員工出具《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并在合同期滿后15個工作日內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第25條 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向員工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并在勞動者提供必要證件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第26條 經濟補償的支付標準按員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計算:每滿一年,發給員工一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發;不滿半年的發給半個月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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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 生產企業食品安全規章制度
為強化食品安全管理,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物質對人體的傷害,保障消費者的身體健康,樹立良好的商業形象,特制定本規定:
一、食品進貨查驗記錄管理制度
1.指定經培訓合格的專(兼)職人員負責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采購記錄。專(兼)職人員應當掌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法律知識、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基本知識以及食品感官鑒別常識。
2.采購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應當到證照齊全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或批發市場采購,并應當索取、留存有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購物憑證應當包括供貨方名稱、產品名稱、產品數量、送貨或購買日期等內容。長期定點采購的,與供應商簽訂包括保證食品安全內容的采購供應合同。
3.從生產加工單位或生產基地直接采購時,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加蓋有供貨方公章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復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4.從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批量或長期采購時,應當查驗并留存加蓋有公章的營業執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等復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5.從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少量或臨時采購時,應當確認其是否有營業執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6.從農貿市場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市場管理部門或經營戶出具的加蓋公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從個體工商戶采購的,應當查驗并留存供應者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或復印件、購物憑證和每筆供應清單。
7.從食品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和農貿市場采購畜禽肉類的,應當查驗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從屠宰企業直接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復印件和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
8.采購乳制品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9.批量采購進口食品、食品添加劑的,應當索取口岸進口食品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與所購食品、食品添加劑相同批次的食品檢驗合格證明的復印件。
10.采購集中消毒企業供應的餐飲具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業蓋章(或簽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蓋章的批次出廠檢驗報告(或復印件)。
11.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采購入庫前,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查驗所購產品外包裝、包裝標識是否符合規定,與購物憑證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購記錄。采購記錄應當如實記錄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應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
12.按產品類別或供應商、進貨時間順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關證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和進貨記錄,不得涂改、偽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二、食品留樣管理制度
1.學校食堂、集體食堂、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重大活動餐飲服務和超過100人的一次性聚餐,應對食品進行留樣,以便于必要時檢驗。
2.留樣的采集和保管必須有專人負責,配備經消毒的專用取樣工用具和樣品存放的專用冷藏箱。食品留樣冰箱為專用設備,嚴禁存放與留樣食品無關的物品。
3.留樣的食品樣品應采集在操作過程中或加工終止時的樣品,不得特殊制作。
4.原則上留樣食品應包括所有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其它情況可根據需要由監管部門或餐飲服務提供者自行決定留樣品種。
5.留樣食品應按品種分別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閉專用容器內,防止樣品之間污染;在冷藏條件下存放48小時以上,每個品種留樣量應滿足檢驗需要,不少于100g。
6.留樣食品取樣不得被污染,貼好食品標簽,待留樣食品冷卻后,放入專用冷藏箱內,并做好留樣記錄,包括留樣日期、時間、品名、餐次、留樣人。
7.一旦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應及時提供留樣樣品,配合監管部門進行調查處理,不得影響或干擾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三、食品用設備設施管理制度
1.食品處理區應按照原料進入、原料處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應的流程合理布局設備、設施,防止在操作中產生交叉污染。
2.配備與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設施。主要設施應易于維修和清潔。
3.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及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加工與用餐場所(所有出入口),設置紗門、紗窗、門簾或空氣幕,如木門下端設金屬防鼠板,排水溝、排氣、排油煙出入口應有網眼孔徑小于6mm的防鼠金屬隔柵或網罩;距地面2m高度可設置滅蠅設施。
4.配置方便使用的從業人員洗手設施,附近設有相應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設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標示。宜采用腳踏式、肘動式或感應式等非手動式開關或可自動關閉的開關。
5.食品處理區應采用機械排風、空調等設施,保持良好通風,及時排除潮濕和污濁空氣。
6.用于加工、貯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裝材料和設備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無異味、耐腐蝕、不易發霉。食品接觸面原則上不得使用木質材料(工藝要求必須使用除外),必須使用木質材料的工具,應保證不會對食品產生污染。
7.各功能區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臺、刀具、砧板等工用具,應分開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顯標識。
8.貯存、運輸食品,應具有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設備、設施,配備專用車輛和密閉容器,遠程運輸食品須使用符合要求的專用封閉式冷藏(保溫)車。每次使用前應進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9.應當定期維護食品加工、貯存、陳列、消毒、保潔、保溫、冷藏、冷凍等設備與設施,校驗計量器具,及時清理清洗,必要時消毒,確保正常運轉和使用。
10.用于食品加工操作的設備、設施不得用作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用途。
四、從業人員培訓管理制度
1.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包括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2.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制定從業人員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計劃,組織各部門負責人和從業人員參加各種上崗前及在職培訓。
3.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應針對每個食品加工操作崗位分別進行,內容應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各崗位加工操作規程等。
4.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5.建立餐飲服務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五、食品從業人員的衛生管理:
1、食品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必須掌握有關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食品管理人員有義務對員工進行有關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工作,技術負責人應對員工進行以《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規定為基礎的相關業務知識培訓,每次培訓時間不得小于30分鐘,每月累計培訓時間不得少于五學時。
2、食品從業人員無論新參加工作或臨時參加工作,都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后方可上崗。負責人為此項工作的監督責任人
3、食品從業人員在工作時必須佩帶有效《健康證》,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凡疑患有礙食品安全的從業人員,應立即離崗并勸其就診,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負責人為此項工作的監督責任人。
4、食品經營員工上崗前必須檢查個人衛生,不得留長指甲、涂指油,不準吸煙、穿拖鞋,不準隨地吐痰、亂扔廢棄物。負責人為此項工作的監督責任人。
5、食品從業人員不得在食品生產場所內吸煙,工作前、處理食品原料后、大小便后必須用洗潔用品及清水洗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前應洗手或用消毒藥水浸泡消毒;食品從業人員應做到勤洗手,勤洗衣服,勤換工作衣帽,并把頭發置于工作帽內。負責人為此項工作的監督責任人。
六、食品的衛生管理:
1、食品做好后負責人應現場檢查、核對食品檢驗合格證與食品的名稱、數量是否一致;重量是否一致,食品有無污染或變質。
2、食品在儲存時應有防蠅、防鼠措施,并定期檢查其可靠性。
3、食品用(食)具實行四過關(一洗、二刷、三沖、四消毒)。負責人為此項工作的監督責任人,并經常進行衛生檢查。
七、環境衛生的管理:
1、食品加工區應當保持整潔、衛生,通風。
2、食品加工區應有專用的洗手清潔設施。
3、食品器具應隨時檢查、清掃,要做到盡量縮短貯存期,以防止變質或超過保質期限。
八、食品從業人員紀律管理規范:
1、食品從業人員必須佩帶有效健康證上崗,不允許末佩帶或佩帶他人健康證或健康證已過有效期等情況發生。
2、食品從業人員必須遵守以下規定:不準在食品生產場所吸煙、穿拖鞋、佩帶金銀首飾、隨地吐痰、亂扔廢棄物等
3、食品生產場所應保持清潔,工具按要求整齊擱放。
4、應有食品儲存的專用倉庫,食品與非食品不能混放。
第8篇 運輸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產操作規范
1、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工作規范,嚴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
2、對道路運輸駕駛人員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酒后開車”。保證精力充沛,謹慎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和交通運輸法規。
3、做好危險路段記錄并積極采取應對措施,特別是山區道路行車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4、不運輸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運輸的貨物,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運輸的貨物,應當按規定查驗有關手續,符合要求的方可承運。
5、保持車輛良好技術狀況,不擅自改裝營運車輛。
6、做到反三違: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不違反操作規程。
7、發生事故時,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及時報警、搶救傷員和貨物財產,協助事故調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等。
9、不違章作業,駕駛人員連續駕駛時間不超過4小時。
二、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2、道路運輸經營者負責經營許可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
3、聘請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并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節和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積極參與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5、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6、建立營運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三、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1、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隱患整改、應急預案、有關法律法規及會議精神的學習貫徹落實情況,并做好記錄。
2、做好出車前、停車后的準備、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發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后方可出車。
3、裝貨時嚴查超載和擅自裝載危險品。
4、不定期檢查車輛的安全裝置、燈光信號、證件。
5、檢查駕駛員是否帶病或疲勞開車,是否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6、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依制度進行獎懲。
四、從業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并應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
二、駕駛員須與公司簽訂聘書,聘用條件為:
1、須持有合法的駕駛執照;
2、年齡不超過60周歲;
3、取得道路運輸管理部門頒發的從業資格證;
4、經公司組織對其進行面試、理論和機械常識考核、道路駕駛技術測試合格。
四、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制度
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發生,須做到:
1、對交通主管部門檢查發現的安全生產隱患整改事項,按時逐項予以整改、落實。
2、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全面安全檢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實,及時消除。
3、駕駛員要定期做健康體檢及心理的職業適應性檢查。
4、每趟次出車前,要對車輛的安全性能進行全方位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排除,不消除隱患不得出車。
5、裝載貨物時,須檢查超載及危險品等情況,確認無誤后方可出車。
6、要不定時檢查駕駛員及車輛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規定。
7、車輛經檢測、二級維護,查出的隱患要及時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車。
8、定期對車輛和辦公場所的消防器材、電路、車輛機件等進行自查自糾。
9、對安全隱患不及時整改的責任者給予從嚴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檔案,吸取經驗教訓,舉一反三,組織研究和探討新技術應用。
五、安全例會制度
1、安全領導組例會每月一次,駕駛員集中安全學習每月二次。
2、安全領導組會議由安全領導組組長負責召集,駕駛員安全學習由安全部負責召集。
3、安全領導組成員,駕駛員安全例會無特殊情況必須全員參加。
4、實行安全學習簽到制度。必須由本人簽到,有別人代簽每次罰款20元(罰代簽人),安全領導組成員和駕駛員無故缺席一次扣20元。
5、年終根據參加學習的情況給予獎勵,并用為年終評選安全先進個人的條件之一。
六、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制度
1、本公司聘用的駕駛員應當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為旅客、貨主提供安全、及時、便捷、舒適的運輸服務。
2、 駕駛員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每月到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駕駛員發現車輛有故障時要產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管理人員,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3、 駕駛員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行車里程超過四小時的,須配兩名駕駛員,駕駛員連續駕駛不得超過四小時。
4、公司將不定時、經常性的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職業道德教育、業務知識和操作規程培訓和考試,考試不合格的,不得上車。
四、凡我公司聘用的駕駛員,須遵守《安全行車十一條禁令》禁令,違反者一律解聘。
七、車輛、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一、車輛的年度檢驗、上戶、轉籍、技術檢測、維護保養由公司負責組織實施。
二、凡我公司的客、貨營運車輛均應參加保險,投保險種包括: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承運人責任險、駕駛員人身意外險。
三、車輛必須具有良好的技術善方可參加營運,為保證車輛的安全運行,必須按規定進行二、好級維護,關配備各種有效的安全裝置和設備,如滅火器、防滑鏈、防擴網、鐵鍬等。
四、車輛必生故障必須及時修復,特別是危及行車安全的重大隱患,如制動、轉向、輪胎、燈光裝置等。嚴禁車輛帶病出場、出站。
五、嚴禁超員、超載行駛,嚴禁客貨混裝,嚴禁超速行駛。
六、車輛在運行途中,駕駛員應主動做好車輛的自檢自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七、車輛必須按規定位置停放,嚴禁在辦公樓前、加油站、八字坡、油庫、生活區亂停亂放。
八、安全行車十一條禁令:
1、嚴禁無駕照、無從業資格證人員駕車;
2、嚴禁違反行車命令行車;
3、嚴禁酒后回車、疲勞行車;
4、嚴禁超員、超載行駛;
5、嚴禁車輛帶病行駛;
6、嚴禁旅客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乘車;
7、嚴禁車未停穩時上下乘客;
8、嚴禁在通過無人看守鐵路道口時與火車搶道;
9、嚴禁車輛載客加油和發動機運轉中加油;
10、嚴禁直流供油、嚴禁冬季明火烤車;
11、嚴禁雨雪道路和涉水后高速行駛。
五、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為把交通事故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須做到:
1、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立即進行自救,并報警。電話: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應簡明講清事故地點、傷亡、損失等情況,以及事故對周圍環境的危害程度,保護現場,搶救傷員,保護貨物財產并通報運輸經營者與保險公司。
2、當事人應立即切斷車輛電源開關,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線,應果斷處置,不要驚慌出錯,避免造成更大的災害。
3、對傷者的外傷應立即進行包扎止血處理,發生骨折者應就地取材進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帶,對死亡人員也應移至安全地帶妥善安置。積極協助120救護人員救死扶傷,避免事故擴大化,把傷害減至最低程度。
4、保護好自身的安全,積極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門進行救護并做好各項善后工作。
5、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運輸事故,應在6小時內報告當地交通主管部門。
六、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
1、做好應急運輸保障工作,在發生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時,要服從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調度、指揮。
2、報告:遇有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發生,應立即在最短時間內逐級向交通主管部門報告(在異地遇有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的應同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門報告)。
3、車輛:投入應急運輸車輛使用年限不超過5年,并經檢測合格的在用車;車輛運行單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須配備2名駕駛員,每位駕駛員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
4、人員:參運人員年齡在20至50歲之間,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且技術過硬、作風正派、身體健康。
5、接受應急運輸任務后,運輸車輛、人員必須整合待命,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集合,且必須由道路運輸經營者親自帶隊。
6、執行應急運輸任務時,運輸車輛及參運駕駛人員要遵守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服從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調度、指揮,遇事主動請示、匯報,協調解決好各項工作事務。
7、完成應急運輸任務后,必須向各有關部門匯報任(轉載于:運輸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務完成情況,及時做好車輛維護、保修,總結經驗,提高應急應變能力和處置能力。
8、根據應急運輸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關應急物資的儲備,完成交通主管部門交給的其他運輸任務。
車輛技術管理制度
為了保證營運車輛技術質量,防止事故發生,根據公司安全管理規定,特制定此制度:
一、車輛檔案管理篇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運輸企業)
為了落實“企業負責、行業管理、國家監察、群眾監督”的安全管理體制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工作方針。保障交通專業運輸企業的生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提高社會和企業的效益,增強廣大駕駛員的安全意識,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特制定駕駛員運輸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一、駕駛員在行車中必須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運輸管理條例》自覺堅持中速行駛,禮貌行車,確保行車安全。
二、駕駛員應在取得合法、有效的從業資格證后執業。
三、在上崗前要認真檢查車輛各系統特別是制動與轉向系統技術是否良好,嚴禁車輛帶病運行。
四、裝貨后、車輛運行前要查看貨物的裝載情況,確認安全后方可行車。車輛到站、卸貨時,要先查驗貨物完好情況,確認無誤后方可卸貨。
五、通過漫水路、橋時,應停車查明情況,確認安全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后低速通過,遇惡劣天氣條件時應堅持安全第一的方針,視情決定是否運營。
六、通過鐵路道口時,要提前減速,注意觀察道路信號,服從看守人員的指揮。通過無人看守的道口時,要停車了望,確認安全后再通過。
七、駕駛員開車時必須集中精力,不準閑談和打電話。嚴禁酒后開車、疲勞開車等違法、違章作業行為。駕駛員一次連續駕駛時間不超過4個小時。
八、駕駛員在高速公路行車還必須遵守《高速公路交通管理辦法》規定,確保行車安全。
九、車輛嚴禁超限超載運輸。
十、嚴禁駕駛未經檢測或檢測不合格的車輛參加營運,嚴禁使用“報廢”、“營運期限到期”、無牌、無證車輛運輸。
安全生產和崗位責任制度
安全生產工作實行經理、主管人員和工作人員三級重點負責,全體職工人人參與負責的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企業全體人員必須按本責任制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
一、總經理的安全職責
1、總經理是本公司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的領導責任。
2、批準發布本公司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并確保貫徹實施。與員工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
3、負責制定本公司安全生產年度計劃,及時消除安全隱患,解決重大安全生產隱患,不斷改善安全生產條件。
4、建立健全的本公司安全組織小組,并明確專人負責。
7、組織安排對本公司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考核,確保從業人員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不經安全教育和培訓合格不上崗。
8、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9、督促、檢查、指導主管人員、工作人員等負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
作。
10、服從交通主管部門及安全部門的監督、管理、有關調度和合理安排。
二、副總經理(安全生產主管人員)的安全職責
1、對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責任。直接領導本公司安全部門的工作,及時研究解決有關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經理外出時全權負責協調處理本公司安全生產的日常工作。
2、組織制定、修訂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及時排查安全隱患,做好預警機制。
3、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當安全與生產發生矛盾時,首先要消除不安全因素,做到生產服從安全,堅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
4、組織對本公司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考核,確保從業人員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不經安全教育和培訓合格不上崗。
5、服從本公司領導、交通主管部門及安全部門的監督、管理、有關調度和合理安排。
三、工作人員的安全職責
1、認真學習和嚴格遵守各項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2、認真履行安全職責,服從上級領導,服從交通主管部門的的領導、有關調度和合理安排。
3、參加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提高安全生產技能,了解、掌握本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
4、不違章作業,并勸阻或制止他人違章作業,有權拒絕違章作業的指
令,同時,及時向領導報告。
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關于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的規定,在安全分管負責人的領導下負責本企業的安全生產的具體工作。
2、做好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工作。
3、做好安全生產的日常檢查,并在分管負責人的領導下做好全廠性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匯報領導,督促和協助有關部門落實隱患整改措施。
4、做好安全規章制度的修訂完善工作,做好各種安全臺帳的記錄。
五、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的安全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標準,在經理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本企業的安全工作。
2、負責進行本公司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并進行考核。
3、組織制定、修訂本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4、負責各類事故的匯總、統計、上報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檔案,主管輕傷以下事故處理,參與、協調重傷及其以上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工商鑒定工作。
七、公司安全生產小組
公司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由總經理兼主任,副總經理兼副主任,由安全、保衛、辦公室、財務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篇三:道路運輸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物流有限公司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和崗位責任制度
××物流有限公司負責人××,公司安全領導小組,小組成員,組長:×××,成員:×××、×××、×××。組長×××主抓安全運輸操作,落實安全運輸活動。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2、道路運輸經營者負責經營許可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李瑤琴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
3、聘請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并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節和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積極參與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5、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6、建立營運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是我公司安全工作事先防范的重要制度。安全檢查制度的執行對于發現和堵塞安全漏洞,消除不安全隱患,加強預防措施,落實單位的安全制度有著積極的推動作用,能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事故的發生率。結合本企業實際,制訂安全檢查制度如下。
1、安全檢查必須要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明確檢查內容和方法,促進各項安全制度、措施的落實。對安全生產各個環節進行全面檢查。
2、定期與不定期開展安全檢查做好記錄和存檔,對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時整改;對查出的各類隱患,要詳細記錄,要有檢查人員和存在安全隱患的部門負責人簽字,要提出整改意見,能現場整改的現場整改,現場不能整改的,指定專人負責整改,并對整改情況進行驗收,對重大隱患要下發《隱患通知書》限期停業整改,消除事故隱患,對檢查情況要認真進行分析總結,及時對檢查情況進行通報。
3、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隱患整改、應急預案、有關法律法規及會議精神的學習貫徹落實情況,并做好記錄。
4、做好出車前、停車后的準備、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發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后方可出車。
5、裝貨時嚴查超載和擅自裝載危險品。
6、不定期檢查車輛的安全裝置、燈光信號、證件。
7、檢查駕駛員是否帶病或疲勞開車,是否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8、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9、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依制度進行獎懲。
從業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發生,須做到:
1、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嚴格遵守公司的相關規章制度。
2、根據公司安排,駕駛員必須準點達到公司,到公司后先去調度報到,晚點一小時之內罰款50元,超過一小時者罰款100元(現場交納)
3、駕駛員出車必須服從調度,對不服從者處以100元罰款。
4、駕駛員手機必須24小時開機,如因手機不通或本人不接聽而影響公司正常出車者,月底扣除安全獎,嚴重者扣發工資及追加處罰。
5、車輛回公司后,必須如實向例檢報告車輛情況,記清里程數,如發現不報告或報告不實者,當班駕駛員每人罰款100元(現場交納)
6、如發現路橋票有徇私舞弊者和倒賣燃油、貨物、車輛配件者,扣發當月工資,嚴重者予以辭退,并追究全部責任。
7、駕駛員在行車中發生交通事故,不報告當地公安交警部門及公司處理的,其一切后果由駕駛員本人負責。事態發展,牽扯到公司派人處理者,其事故賠償視情況予以追究。
8、對交通主管部門檢查發現的安全生產隱患整改事項,按時逐項予以整改、落實。
9、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全面安全檢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實,及時消除。
10、駕駛員要定期做健康體檢及心理的職業適應性檢查。
11、要不定時檢查駕駛員及車輛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規定。
1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檔案,吸取經驗教訓,舉一反三,組織研究和探討新技術應用。
13、對改變工種或離崗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的職工必須重新進行班組崗位安全教育,對脫崗六個月以上的必須重新進行班組、崗位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安全例會制度
為全面貫徹《安全生產法》,做好安全生產狀況的研究
分析及重大安全生產問題的對策制定,完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全面推動安全管理工作,公司成立安全領導小組(由法人代表主持),實行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公司設有安委會,安委會成員:組長:×××,組員:×××、×××、×××。
(一)每星期召開一次的安全例會,相關人員必須簽名參加。
(二)安全例會主要內容:
1、傳達上級有關文件或指示,通報本月安全生產情況。
2、及時分析、總結上一階段運輸的安全、不安全的情況,研究布置下階段保證安全運輸的生產計劃。
3、分析研究近期發生事故的特點和規律,制定落實防范措施。
4、研究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制定落實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
5、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對發生的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和處理。
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制度
1、本公司聘用的駕駛員應當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和
敬業精神,為貨主提供安全、及時、便捷、舒適的運輸服務。
2、駕駛員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駕駛員發現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管理人員,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3、駕駛員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行車里程超過四小時的,須配兩名駕駛員,駕駛員連續駕駛不得超過四小時。
4、公司將不定時、經常性的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職業道德教育、業務知識和操作規程培訓和考試,考試不合格的,不得上車。
第9篇 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一、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四、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五、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六、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安全生產副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在經理的領導下,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法規、標準及上級的指示決議。
二、從組織、管理、指揮生產方面負安全責任,認真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協助經理組織本公司的安全生產檢查工作,對查出的問題督促有關人員及時整改,對違章者進行批評教育和處理。
三、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會議,及時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四、負責對新工人的安全生產思想教育和對各科人員的安全責任教育,并檢查其落實執行情況。
五、在深入基層,現場檢查施工進展情況的同時,認真檢查安全生產情況,并組織有關人員對施工現場徹底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責成有關人員及時整改。
六、每季度定期進行各級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目標考核。
七、監督檢查各施工單位的安全防護品的發放和使用情況。
總工(技術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安全技術標準、規范,結合單位技術情況,制訂貫徹實施的具體措施,并檢查落實執行情況。
二、對施工生產中一切安全技術工作全面負責,經常把安全技術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每次研究,安排施工生產技術工作時,必須同時研究,安排安全技術工作。
三、組織編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時,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從工程設計的圖紙審核,施工方法的確定,施工機械設備,垂直運輸設備的選用,以及確定架設工程的實施方案等每個環節,都要有安全技術措施,要針對性強,實用效果好,成為科學指導施工的技術依據。
四、對企業存在的重大事故隱患和嚴重職業危害問題應列為重大科研項目,有計劃,有步驟地下達科研任務,組織力量攻克技術難關,徹底改善勞動條件。
五、組織學習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制定特殊施工工藝的技術措施,督促各生產單位實施和采用新技術,新設備,新工工藝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六、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審查或提出設計方案時,必須同時提出安全技術、工業衛生設施方案,同時要檢查實施情況。
第10篇 企業規章制度不合理可不可以申請無效?
問:我想請問一下,我覺得單位對于工作人員的規章制度中有些不太合理合法,我想在仲裁中一并主張無效,但是在我和單位簽定的勞動合同中有一條是說:工作人員應當遵守單位的勞動規章制度,這樣的話我還能主張嗎
答:我們首先要肯定地回答,你當然可以要求裁決單位的規章制度是無效的。
所謂企業規章制度,是指由企業有權部門制定的以書面形式表達的并以一定方式公示的非針對個別事務的處理的規范總稱。企業規章制度是由企業自己制訂的,但又能夠象法律一樣約束企業內的所有員工,因此法律不得不對企業規章制度的有效性作出限制,并不是說企業規章制度一制訂出來就是有效的。那怎么樣的規章制度是無效呢,我們如何判斷規章制度是不是有效呢由于法律并未對規章制度生效要件做出直接的明文規定,專家們根據現行法律規定及其體現的法律精神以及基本法理,歸納出用人單位規章制度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規章制度必須合法所謂合法,包括內容合法和程序合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八十九條的規定:用人單位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這就體現了規章制度必須內容合法。程序合法指規章制度的制訂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程序。《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根據《勞動法》第四條之規定,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規章制度,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政策規定,并已向勞動者公示的,可以作為人民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依據。”這就決定了對于法律規定必須經過職代會或職工大會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民主形式通過的規章制度還必須按法定的民主程序制定。
二、規章制度不得違反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的約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勞動權利義務達成的協議,如果不違反法律、法規,已成立就具有法律約束力。規章制度是用人單方單方面制定的,單位不能通過規章制度單方面變更勞動合同的設定,即使規章制度由職代會通過,如果與勞動合同沖突不一致,或增加勞動者的義務,除非勞動者認可,否則無效。另外企業規章制度不得違反集體合同的約定,不能通過規章制度違反集體合同的約定。
三、規章制度不得違反公序良俗公序良俗是指公共秩序和善良風俗。用人單位規章制度不得違反公序良俗,否則職工可向勞動行政部門主張該規章制度無效,造成侵權的,可提起訴訟。
四、向勞動者公示公示原則是現代法律法規生效的一個要件,作為企業內部的規章制度更應對其適用的人必須公示,未經公示的企業內部規章制度,職工無所適從,對職工不具有約束力。
如果企業規章制度不符合上述的條件,員工就完全可以主張自己的權利,否定企業規章制度的效力。網友chiky6240還擔心他的勞動合同中有一條“工作人員應當遵守單位的勞動規章制度”的規定,是不是阻礙他的權利行使。其實按照法學理論來說,無效即是指自始無效,通俗地說就是從來就沒有發生過效力。沒有發生過效力的“規章制度”就不是規章制度了。因此勞動合同中的這條規定一點也不妨礙chiky6240的,盡可放心。
第11篇 普通中小企業通用規章制度-范本
司規章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順利完成公司下達各項生產任務、經營目標、管理目標而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二條:規章制度包括生產制度、衛生制度、考勤制度、獎懲制度、安全制度等。
第三條:本規章制度適用本公司的各部門的每一個員工。
第二章行政辦公制度
第四條:根據公司實際運作情況,定期召開生產計劃、產品質量、人員培訓會議。
第五條:公司每一位員工必須按公司要求參加會議。
第六條:衛生管理制度
1.生產操作人員必須按照公司要求每日做好各自崗位的衛生清掃工作,保持清潔整齊。
2.各類原材料的堆放必須有各自直接使用者負責堆放整齊、安全、衛生、清潔。
3.每臺設備由直接操作者負責保養、基本維修、清掃工作。
4.必須服從公司統一安排,做好公司環境衛生工作,保證廠容廠貌的整潔。
5.食堂衛生、飲食的清潔工作由食堂炊事人員直接負責,預防食物中毒。
第七條:工作期間,公司內嚴禁個人電話的使用。
第八條:公司的辦公用品嚴禁使用與本公司無關的事宜。
第九條:生產場所嚴禁吸煙。
第十條:任何員工不能泄露公司的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
第十一條:不說任何不利于公司和有損公司形象的話。
第十二條:不做任何有害公司的事。
第十三條:工作期間,嚴禁串崗、離崗,出入廠物品人員必須填寫出入廠證,同意核準方可進出。
第十四條:宿舍里嚴禁大聲喧嘩,以免影響他人休息,嚴禁打架斗毆、聚眾賭博。
第十五條:必須按公司值日規定和要求清掃宿舍,保持其清潔衛生。
第三章考勤制度
第十六條:嚴格遵守公司時間,不準遲到、早退,發現遲到、早退,視時間長短作相應處罰。
第十七條:有事請假者,必須填寫請假申請單,批準同意后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者作曠工處理。
第十八條:任何請假以不影響公司生產為前提,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批準,得到公司認可后方可休假,不可強行要假。
第十九條:公益事業活動等休假可享受工資待遇補貼。
第二十條:新招員工有試用期,試用期間不勝任工作而自行離開者,扣發當月工資,辭職者須提前一個月打辭職報告,同意后方可辭職,自行離職者扣發當月工資。
第四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條: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任何崗位都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違反操作規程造成后果者,責任自負。
第二十二條:未經允許,不得擅自操作他人崗位,擅自操作他人崗位造成后果者,責任自負。
第二十三條:各自崗位操作人員有責任報告潛在的不安全因素,以便及時發現、排除。
第二十四條:如遇臺風、洪水、自然災害等緊急狀況下,公司任何人員有責任和義務服從公司的緊急調配,保衛公司的財產不受損失。
第五章員工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平等就業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參加企業民主管理的權利。
第二十七條: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獎勤罰懶。
第二十八條:按公司規定休息和休假。
第二十九條:享受勞動安全、衛生和保護。
第三十條:請求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
第六章員工的義務
第三十一條:保質保量完成工作的任務和各項生產指標的義務。
第三十二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公司規章制度的義務。
第三十三條:執行勞動規程,按規定操作的義務。
第三十四條:在工作中不斷提高勞動技能的義務。
第七章獎罰制度
第三十五條:按民主選舉獲“優秀職工”者公司予以嘉獎,獎金:300-500元。
第三十六條: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職工,公司予以處罰,罰金5-500元。
第12篇 工貿企業規章制度的管理制度
一、目的
本制度制定主要是規范企業文件的管理,規范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從制定到銷毀整個技術流程,確保對安全生產管理有效運行起作用的都是現行有效版本。
二、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內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的管理。
三、 機構與職責
3.1辦公室是公司規章制度的綜合管理部門,其職責是:
3.1.1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建立健全各種規章制度。
3.1.2負責公司各種規章制度的分類編號。
3.1.3負責主辦或會簽發布及廢止有關規章制度或文件。
3.1.4負責協調各種規章制度之間的相互銜接關系,并在內容上不斷完善。
3.1.5負責編制規章制度年度修編計劃,并組織實施。
3.1.6有權代表公司解釋有關規章制度。
3.2安全管理部門是公司規章制度的歸口管理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3.2.1負責組織實施公司有關規章制度修編計劃。
3.2.2負責審核有關本專業的規章制度及會審、會簽其他部門有關規章制度。
3.2.3負責草擬頒發或廢止有關規章制度或文件。
3.2.4有權監督所屬部門及職工對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
四、 程序
根據《文件的管理制度》的程序和內容要求建立所需要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控制物的不安全狀態和人的不安全行為。
制度制定過程中要考慮以下因素:
國家的政策和社會發展需求;
法律、法規要求和國家、行業標準及規范;
國家批準的國際公約和標準;
風險評估結果或隱患排查治理的情況;
管理的流程與控制要求;
相關方要求;
與企業發展相關的外部信息,如行業要求等;
企業文化及企業管理的慣例等。
4.1規章制度的編制
4.1.1規章制度的名稱,一般應反映兩方面的內容,即規章制度的主要內容和種類;
4.1.2規章制度中的具體規定應明確允許做什么、禁止做什么、必須做什么以及違反這些規定應負的責任;
4.1.3應明確具體實施部門及其相應的檢查監督責任;
4.1.4規章制度的制定應符合有關的技術要求,規章制度在內容上必須具有合法化,明確的操作性、適用性和可延續性,概念準確、言語簡明,在形式上要求規范化、標準化;
4.1.5起草規章制度應注意與相關規章制度的協調和銜接,并就規章制度之間對同一事項的不同具體規定作出專門說明;
4.2規章制度的發布
4.2.1規章制度編制完成后應由起草部門向規章制度管理部門遞交規章制度的草案,應經該部門負責人簽發;幾個部門聯合起草的,應經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會簽;
4.2.2規章制度管理部門在征求有關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就規章制度草案的主要內容進行審查;
4.2.3經制度管理部門審查后,采取以下方式發布:
①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經安全生產委員會討論通過后發布;
②安全作業指導書,必須先提交職工代表組長會議討論通過后,經過管理部門研究,由主要負責人簽發;
③除上述規章制度外,本公司內的其他基本規章制度,由部門負責人提交主要管理部門討論通過后,由主要負責人簽發;
④本公司內的具體規章制度(指專業或技術性強、要求相關部門或部分員工遵守、執行的制度),由部門負責人提交主要管理部門討論通過后,由主管領導審定,主要負責人簽發。
4.3規章制度的使用
4.3.1、規章制度一經頒布,即為本公司的技術法規和管理法規,全體員工必須嚴格貫徹執行,不得違反,違者視情節給予批評教育或處分。對已確定的規章制度,在沒有正式修訂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搞“靈活變通”,不得借故不執行。
4.3.2、每個生產工作人員、業務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都應認真學習各種規章制度,定期參加各類人員的學習和考試,并達到合格。
4.4規章制度的評審、修訂
4.4.1.在下列工作情況發生變化時,制度管理部門應督促相關部門修訂規章制度:
在下列情況時應及時對相關規章制度或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修訂:
1)當國家法律、法規、規程、標準廢止、修訂或新頒布時;
2)當企業歸屬、體制、規模發生重大變化時;
3)當生產設施新建、擴建、改建時;
4)當工藝路線和裝置設備發生變革時;
5)當上級安全監督部門提出相關意見時;
6)當安全大檢查、風險評價過程中發現涉及到規章制度層面的問題時;
7)當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復事故原因,發現制度因素時;
8)其他有關事項。
原有規章制度修訂后,相關部門應組織新訂的規章制度培訓;員工工作崗位變動時或新員工上崗前,也應組織相關培訓,并進行考核。
4.4.2.為確保本公司規章制度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的一致性,規章制度管理部門應定期會同有關部門定期對現有的規章制度進行評審。經評審的規章制度,由制度管理部門根據情況,通知有關部門進行修訂、廢止、歸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