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醫院管理-中藥制劑室工作制度
中藥制劑室工作制度
(一)中藥制劑室負責本院中藥制劑及合劑的制配工作,制劑范圍以本院臨床協定處方為主,并配合本院醫療、科研、科學需要而配,制新的制劑,自制制劑只限本院自用,不得流入市場。
(二)制劑室必須按《藥品管理法》規定取得許可證。
(三)所配制制劑必須按注冊的質量標準全項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應認真執行核對制度,配制制劑及合劑時應認真填寫制劑單,稱量必須準確,經核對無誤后方可投料,配制含醫學專用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的制劑,應兩人核對,稱時及核對人員均應在制劑單上簽字。
(六)應執行制劑半成品檢驗制度,制劑及合劑半成品及檢驗合格后,方可分裝。分裝時應嚴格核對。
(七)要加強制劑與合劑的標簽管理。制劑標簽內容包括:制劑名稱、規格、處方組成、適應證、用法用量、注意事項、注冊編號、內服、外用、眼用、鼻用、制劑單位等。
(八)中藥制劑室應根據崗位技術要求、制定詳細的技術操作規程,并健全崗位責任制、確保制劑質量。
(九)要搞好技術資料檔案管理,制劑配制單及檢驗報告書應保存三年以上。對發生的制劑質量事件,應有詳細的檔案材料備查。
(十)制劑室應加強經濟管理,搞好成本核算努力降低消耗,提高經濟效益。
(十一)制劑工作人員應衣帽整潔,室內物品陳列有序,經常保持室內衛生。
(十二)在制劑、合劑配制過程中,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制劑室。
(十三)制劑室所用的衡器具,必須按照《計量法》規定進行定期檢驗,確保計量準確可靠。
(十四)制劑室要有防護措施,注意安全生產。
第2篇 附二醫院門診藥房工作制度
第三醫院門診藥房工作制度
1.在科主任的領導下,認真執行醫院門、急診處方的調配工作。
2.調劑人員要以認真負責的態度,根據本院醫師正式處方調配發藥,非本院處方不予調配。
3.負責審查處方、配方、核對、發藥、藥品管理、消耗統計、盤點等工作。
4.收方后,對處方認真執行'四查、十對'制度,審查無誤方可調配。
5.處方中如有缺藥或開錯藥名、規格,用法用量不妥或配伍禁忌時,必須由醫師更正并重新簽字后再配發。藥劑人員不得擅自更改處方內容。
6.經常檢查藥品質量,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不得將變色、潮解、霉爛、變質、過期的藥品發給病人。
7.堅持做到發藥核對。經查無誤,調配和核對者均應在處方上共同簽字或簽章后方能發出。如一人值班時必須做到自我核對并簽名。
8.發藥時要將病人姓名、藥品用法用量、注意事項書寫正確、清晰;對毒性藥品、外用藥品必須向病人交待清楚,但不得隨意向病人介紹藥品性質及用途,避免給病人增加不必要的顧慮。
9.對已發出的藥品原則上不予退藥,如特殊情況確需退藥時,只限原包裝未損壞,其藥品名稱及含量、規格清楚者,須經處方醫師簽字說明理由并附報銷單據,相關科室負責人簽字后方可辦理退藥。
10.在分裝協定量的藥品時,按拆零藥品管理制度要求執行,并做好登記、留檔。
11.急診處方,必須隨到隨配,不得延誤。發藥高峰時,要及時組織力量,縮短病人取藥時間。對老弱病殘要優先照顧。
12.藥品必須分類合理擺放,并做好藥品儲存與請領計劃。要經常注意檢查藥品質量及有效期,需報損藥品應制表上報經批準后執行。
13.嚴格執行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的管理規定。專職人員要每天認真清點,做到帳物相符,發現問題及時查明原因。
14.建立差錯事故登記本,及時記錄,定期統計,重大差錯事故必須向上級匯報。
15.處方要妥善保管。一般處方保存一年,精神藥品處方至少保存二年,麻醉藥品處方至少保存三年。到期登記,由院長批準后銷毀。每季度進行一次盤點,做到帳物相符。
16.工作人員要衣帽整潔,注意個人衛生,工作時間保持肅靜,不得大聲喧嘩,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工作時需離開時應請假,不能擅自脫崗,若下班時有未完成的工作應向值班人員交待清楚。
17.非本室人員未經允許禁止入內。
第3篇 醫院門診工作制度-8
醫院門診工作制度8
(一)醫院應有一名副院長分工負責領導門診工作,各科主任,副主任應加強對本科門診的業務技術領導。各科(特別是內、外、婦產、小兒等科)應確定一位住院總協助科主任領導本科的門診工作。
(二)各科室參加門診工作的醫務人員,在門診部統一領導下進行工作。人員調換時,應與門診部共同商量。
(三)門診醫護人員應派有一定經驗的醫師、護士擔任,實行醫師兼管門診和病房的醫院和科室,必須安排好人力。
(四)對疑難重病員不能確診,病員兩次復診仍不能確診者,應及時請上級醫師會診。科主任、主任醫師應定期出門診,解決疑難病例。對某些慢性病員和專科病員,應根據醫院具體情況設立專科門診。
(五)對高燒病員、重病員、60歲以上老人及來自遠地的病員,應提前安排門診。
(六)對病員要進行認真檢查,簡明扼要準確地記載病歷。各科主任及門診部應定期檢查門診醫療質量。
(七)門診檢驗,放射等各種檢查結果,必須做到準確及時,門診手術應根據條件規定一定范圍。醫師要加強對換藥室、治療室的檢查指導,必要時,要親自操作,
(八)門診各科與住院處及病房應加強聯系,以便根據病床使用及病員情況,有計劃地收容病員住院治療。
(九)加強檢診做好分診工作,嚴格執行消毒隔離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小兒科、內科應建立傳染病診室。做好疫情報告。
(十)門診工作人員要做到關心體貼病員,態度和藹,有禮貌,耐心地解答問題。盡量簡化手續,有計劃地安排病員就診。
(十一)門診應經常保持清潔整齊,改善候診環境,加強候診教育,宣傳衛生防病、計劃生育和優生學知識。
(十二)門診醫師要采用保證療效,經濟便宜的治療方法,科學用藥、合理用藥,盡可能減輕病員的負擔。
(十三)對基層或外地轉診病人,要認真診治。在轉回基層或原地時要提出診治意見。
(十四)門診部要有計劃地做好門診病員的預約診療工作。
第4篇 a醫院120調度中心資料統計工作制度
醫院120調度中心資料統計工作制度
1.調度室負責調度信息技術情報資料的收集整理統計建檔等工作。
2.調度室應設立專人進行統計工作,準確地掌握、記錄、統計急救中心及各急救站每天的出診次數、病種分類、病員分布以及費用情況。
3.當班人員應統計出當天24小時內出車次數、接回人數、住院人數、病種分類及病員去向情況。
4.統計日報時間規定為上午九時之前,必須將匯總、統計情況進行登記,并將結果向調度室負責人匯報。
5.規定每月初五日前,必須將上月統計資料(包括接聽呼救信息次數、出診工作量、搶救危重病人人數、收住各院各科住院人數、留觀人數、費用、外縣出診及病員分布地區等),匯總制表,上報中心辦公室。
6.急救中心領導或有關科室需要的各種調度工作數據資料應及時予以提供。
7.嚴守統計工作保密制度,未經領導允許不得外泄。
8.各種數據報表準確無誤,絕不允許弄虛作假。
第5篇 市民醫院注射室護理工作制度
人民醫院注射室護理工作制度
1、各種注射應按處方和醫囑執行。過敏的藥物,必須做好注射前的過敏試驗。
2、嚴格執行查對制度,對病人熱情、體貼。
3、密切觀察注射后的情況,發生注射反應或意外,應及時進行處置,并報告醫生。
4、嚴格執行無菌操作規程,正確抽取藥液,器械溶液每周調換2次,注射應做到一人一針一管,皮試一人一針。
5、準備搶救藥品器械,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檢查,及時補充更換。
6、室內每天紫外線消毒2次,每月空氣培養1次。
7、已用過的注射用具要浸在1:1000康威達消毒溶液中,后再送供應室。一次性注射器毀形后按要求放置及回收。
8、無菌物品須注明滅菌日期及失效日期,超過一周重新滅菌。
9、一次性醫療用品應按《醫院一次性醫療用品的管理制度》規定做好領用、處置、回收工作。
第6篇 省中醫院教育處處務會工作制度
省中醫院教育處處務會工作制度
1、會議主持:處長主持處務會。
2、會議時間:每半個月的周二上午8:00召開。
3、會議地點:教育處辦公室。
4、會議內容:檢查全處各位同志上兩周工作完成情況,研究安排下兩周工作;傳達院周會精神;貫徹落實上級主管部門和院黨政部署的重要工作。
5、會議人員:全處同志及輪轉培訓、實習人員。
6、會議程序:
(1)全處各位同志將上兩周重點工作完成情況做總結匯報;
(2)全處各位同志總結在完成分工工作的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初步分析問題原因所在,提出初步解決問題的方案。
(3)結合“教育處基礎管理和質量控制工作安排”的工作要求,全處各位同志分別計劃并匯報后兩周分工工作。
(4)副處長傳達院周會精神和相關工作事宜;
(5)處長分工落實上級主管部門和院黨政部署的重要工作;布置教育處的管理工作并提出工作要求;協調解決困難問題,進行會議總結。
7、會議記錄:z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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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 醫院治療室工作制度3
醫院治療室工作制度(三)
一、進入治療室必須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嚴格執行無菌技術操作。
二、保持室內清潔,每做完一項處置,要隨時清理。每天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員及治療病人外,不許在室內逗留。
三、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及時請領,上報損耗,嚴格交接手續。
四、各種藥品分類放置,標簽明顯,字跡清楚。
五、劇毒藥品與貴重藥品應加鎖專人保管,嚴格交接班。
六、各類器械用具,每周大消毒一次,無菌持物鉗浸泡液每周更換二次,接觸病人粘膜的各種導管需高壓消毒。
七、已用過的注射用具要隨手清理,進行初步消毒后,再同供應室對換。
八、無菌物品須注明滅菌日期,超過1周重新滅菌。
九、室內每天消毒,每月采樣做空氣培養,結果要有記錄。
十、清潔用具應專用。
十一、該制度與上級文件有矛盾時,以上級文件為準。
第8篇 市人民醫院急診科工作制度
人民醫院急診科工作制度
一、實行24小時急診和首診負責制。
二、搶救及時、果斷、準確,嚴密觀察病情變化,做好各項記錄。疑難、危重病人應請上級醫師會診,對危重病人不宜搬運,應在急診室就地搶救,待病情穩定后再送入病房,對立即需要手術的病人,應及時請外科會診決定,及時送手術室手術。
三、醫院成立領導搶救班子,凡搶救班子成員及各科二線值班醫生應隨叫隨到,不得拖延,以免影響搶救。
四、值班人員應嚴格執行急診工作各項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并做好交接班。實習醫師、護士、進修醫師、護士不能單獨值班。
五、轉送急診病人到病房應按轉送制度辦理。由急診科派人護送,并向病房醫師交待搶救經過及應注意事項,并將急診記錄移交病房。
六、建立急救常規,并按常規進行基本功訓練。急診室的處方、檢驗單及各種申請單應有'急'字。對急診病人應詳細詢問病史,細致體檢,嚴密觀察,及時做好記錄。
七、遇重大搶救,需立即報告科主任或醫務科及院領導立即組織搶救。凡涉及法律、斗毆、他殺、自殺、糾紛等病人,在積極搶救治療的同時,要保存好實物或標本,并報告保衛科或公安部門。
八、備齊各類搶救藥品、器材,定位、定量放置,應急狀態良好。室內保持整潔,定期消毒,細菌監測。
第9篇 第一x醫院黨務工作制度
第一人民醫院黨務工作制度
1、醫院黨委會原則上每二月召開一次,遇到重大、緊急事情可臨時通知召開。
2、黨委會由黨書記或副書記主持,并有半數以上的黨委委員出席方可舉行,如因事不能參加會議者,應在會前向主持人請假。
3、根據會議議題及內容,由黨委書記或副書記確定邀請有關黨員同志列席參加會議。
4、黨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實行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黨委成員向黨委會負責其分管的工作。
5、黨委會決議執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對需表決事項,實行黨委成員一人一票的制度。表決方式可根據情況分別采取口頭、舉手、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進行。
6、黨委決議表決需經半數以上黨委成員同意,方可形成黨委會決議。討論中如發生嚴重分歧,雙方人數接近,除在緊急情況下必須多數人意見執行外,一般情況下應暫緩作出決定或決議,待進一步醞釀后下次會議中再進行復議或表決。特殊情況下,也可將雙方不同意見向上級黨組織報告。
7、每次召開黨委會,由黨委辦公室主任將會議時間、地點、主要內容提前一至兩天采取書面或口頭形式通知到會成員。
8、黨委辦公室負責黨委會提案的審查,征求黨委書記或副書記意見后,提交黨委討論。認真做好會議記錄,并根據會議所討論、決定事項,處理黨委會提案或決議,檢查督促黨委會決議的執行情況。
9、提交黨委會討論的提案,因特殊原因,可由黨委辦公室采用書面形式分別征求黨委成員意見,按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進行處理。
第10篇 市民醫院精神科病區護理工作制度
人民醫院精神科病區護理工作制度
一、護理人員管理
1、不能將病人的病態言行作為談笑資料。病歷應保密,要尊重和愛護病人。
2、對待病人態度和藹熱情,平等相待,病人提出的合理要求應盡量滿足,不能辦到的事應耐心說服解釋,既要體貼關心,又要掌握原則。
3、必須熟悉病人的姓名、面貌特征、病情、家庭住址、風俗習慣、護理要求等。
4、要有敏銳的觀察力和高度的警惕性,防止意外事件發生,遇有緊急情況時,態度要鎮靜、機智,處理要果斷,確保病人安全。
5、認真貫徹保護性醫療制度,加強心理護理,避免不良剌激。不得在病人面前議論病情及預后等。
6、工作人員應具有高度的組織紀律性和工作責任感,不得接受病家饋贈,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7、不得向病人或家屬泄露醫院內部情況包括工作人員家庭住址等。
8、對病人極端負責任,發生差錯或事故應及時報告醫生和護士長共同處理或搶救。
二、病區管理
1、由病員代表組成休養員組織,協助工作人員做好病員學習和生活管理工作,每月定期召開工休座談會,聽取意見,做好記錄,不斷改進工作。
2、病區大門及各室應隨手鎖門,鑰匙要妥善保管。嚴格執行病區安全管理制度,防止意外。
4、病人入病區,除攜帶日常用品外,其它危險和貴重物品禁止帶入。病人衣物、食品等交總務護士保管,雙方簽名。
5、做好飲食護理,密切觀察病人飲食情況。
6、病人活動應按活動日程和作息時間進行,除特殊治療或有軀體疾病需要臥床外,應鼓勵病人參加工娛療活動。
7、探視病人按'探視制度'執行,病情需要或特殊情況,須經經管醫生同意,可在指定地點會客。
三、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新病人中有嚴重自殺、外逸、沖動毀物行為的及保護約束病人應作重點交接班。
2、病人出入病區要清點人數,并有工作人員陪伴。
3、認真做好巡視,嚴密觀察病情變化,三防(防自殺、外逸和沖動毀物)病人重點巡視。
4、加強病人洗澡、理發、刮胡須、修剪指(趾)甲等的安全管理。
5、定期做好病室環境及設施的安全檢查。若有損壞,應及時申請修理。
6、病人吸煙應在指定地點,防止亂扔煙蒂引起火災。
7、進出治療室、盥洗室、浴室、配餐室、更衣室、儲藏室應隨時鎖門,并加強巡視。鑰匙、剪刀、消毒與劇毒藥品、注射器、體溫計、氧氣筒、約束帶均應有固定數目,定點放置,每班詳細交接班,一旦發現數目不符,應立即追查。
8、安全大檢查每周一次,并做好記錄。檢查范圍:衣服口袋、床鋪、褥墊、床頭柜和病人活動場所等。
9、對前來探視者做好解釋宣傳工作,不得把危險品、限制物等直接交給病人。
四、保護約束病人管理
1、按醫囑實施保護約束,保護前工作人員應做好解釋工作,消除病人的恐懼。
2、對被約束病人,應定時喂給開水和足夠營養,及時處理大小便,保持床褥清潔干燥。
3、被保護約束的病人應加強巡視,防止其他病人襲擊、傷害及或解脫,避免發生意外。
4、保護帶松緊適度,經常檢查有無肢體發紺、紅腫情況,有無自行解脫現象。
5、注意體位,肢體處于功能位置,加強觀察,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6、病人及約束帶應在床旁交接班,內容主要為約束松緊度,肢體血循狀態、約束帶數目,床褥是否干燥清潔等,并作好登記。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考慮保護約束病人:
⑴極度興奮躁動,用藥及短時間內難以控制其躁動者。
⑵譫妄狀態者。
⑶癲癇伴有意識障礙者,約束時注竟肢體抽動留有余地。
⑷治療的需要,如胰島素治療,輸液或其他治療不合作者。
⑸其他特殊情況需暫時約束者。
五、發藥服藥管理
1、取藥、發藥須嚴格執行查對制度。
2、發藥前要準備好溫開水。
3、熟記病人床號、姓名、面貌特征,按次序發藥,如有疑問,及時核對無誤后發給。
4、發藥時認真檢查患者口腔、舌下和頰部,證實藥已咽下方可離去,避免藏藥、吐藥。
5、發藥盤應放于適當位置,嚴防病人搶藥或弄翻藥盤。
6、對拒服者,加強說服解釋工作,對躁動不合作病人,必要時按醫囑給予鼻飼服藥。
7、服藥后應注意觀察病人的用藥反應。
8、服藥完畢清點用物,防止遺失在病室,發藥杯實行一人一杯制,用后消毒。
六、病人請假出院管理
1、病人按醫囑辦理請假出院手續后,由病人管理單位或家屬負責接送并簽字。
2、要求病人管理單位或家屬妥善保管藥物,按醫囑定時服用。密切觀察病情變化,如有異常,隨時送回醫院。
3、請假出院病人應更換自己衣服,并由工作人員清點衣物。
4、病人返院時,辦理返院手續,并做好安全檢查,保管員清點所帶衣物,并登記。
5、病人必須由家屬護送返院,并向病區醫生或值班人員介紹病人在家情況,同時按要求做好記錄。
6、病人請假出院須知如下:
⑴凡請假出院病人,務請家屬遵守醫囑,按時護送返院。如有特殊情況要續假者,需經醫生同意后,辦理續假手續。
⑵帶回家的各類藥品,由家屬妥善保管,按醫囑送服到口。
⑶病人請假外出期間,保留床位,只停餐。
⑷注意觀察病人的病情,生活適應狀況及情緒言行表現,注意安全檢查。
⑸護送病人返院時,家屬應詳細介紹病人在家時一切表現,必要時用書面說明。
⑹嚴禁病人攜帶錢、貴重物品及刀剪、火柴、繩索等限制物件入病房。
⑺病人請假出院期間不合作,或有發病征兆,應提前護送回院。
七、探視管理
1、為維護病房秩序及兒童的身心健康,原則上謝絕將兒童帶入病房。
2、探望者需了解病人病情,可以向醫護人員詢問,不得隨意進入辦公室翻閱病歷和有關醫療文件,不可隨意將病情告知病人。
3、探望病人時必須遵守院規,不準在病房內吸煙、高聲喧嘩,不串病室,要愛護公物。禁止將危險物品如刀、剪、鏡子、玻璃、火柴、錢等物品交給病人。帶給病人的食品、生活用品等須交給病區保管員保管,如帶回物品須經保管員查看登記。
4、探望者不得為其他病人代寄信、代打電話或代購物品等。
5、探望者要鼓勵病人安心住院,積極配合治療,共同做好保護性醫療工作,爭取早日恢復。
6探視時病區應有專人負責,親切熱情,耐心解答探視者的詢問,有關醫療及愈后等問題可通知醫師給予介紹。
7、檢查探視者所帶的物品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并交保管員予以登記保管。
8、隨時了解探視動態,遇特殊情況及時處理,必要時暫停會見。
9、督促家屬執行病房安全制度,不得擅自將物品交給病人。
10、探視應在規定地點,如需帶病人離開病房,需經醫生同意,但不得離開醫院。
11、禁止探視人員將各種兇器、銳利品、酒類以及易燃危險物品攜入病房。
八、病人開放管理
1、開放等級與要求:
(1)一級開放對象:新入院病人觀察3天后不需特護者;一級病人主要精神病狀控制者和生活需協助料理者;二級病人主要精神癥狀部分控制,病人有自控能力者。要求在規定區域內由工作人員組織帶領病人到工療室、花園活動。
(2)二級開放對象:二級病人主要精神癥狀基本控制者;主要精神癥狀大部分控制,病情穩定,自知力部分恢復者。要求在規定時間由病員組長帶領,到病房外自由活動;在工作人員帶領下,到院外參加集體活動;在監護人員陪同下可請假出院。
(3)三級開放對象:精神癥狀消失,自知力恢復,等待回歸社會者。要求在規定時間,可單獨到病房外自由活動;可遵醫囑周末回家。
2、根據病人病情和康復情況,確定開放等級,三級開放需先由病人家屬提出申請。
3、按醫囑執行分級開放管理,并在合適的地方注明開放者姓名和開放級別,交待注意事項,并定期召集開放病人會議。
4、每日開放外出及回病室時,一定要點清人數,按時返回病房,一旦發現外逸應立即追尋并及時報告。
5、開放病員必須在規定范圍內活動,不得擅自離院,不得為病友購物。
6、設立病人開放組組長管理,發現異常情況,組長應向醫護人員反映。
7、開放期間,病人病情變化或有違反規定行為,醫護人員應及時采取措施。
8、教育病人愛護院內花草、樹木及公共財物。
九、病人室外活動管理
1、安排精神科病人室外活動,原則上每周2次,每次1至2小時,在保證病人安全的前提下,不限制病區組織病人到室外活動。
2、統一組織的室外活動,每次由男、女各一個病區的部分康復病人組成,每次人數控制40人左右,可以開展打羽毛球、下象棋、打牌等活動,具體由病區安排。
3、病區、綜合服務組和保衛科均要選派管理人員,值勤室值班人員負責安全保衛工作。
4、住院精神病人參加室外活動時,負責病人室外活動的管理人員與責任班護士應認真做好交接工作,仔細清點人數,以防病人走失。
5、嚴防病人走失。病人中途要離開,工作人員應予陪護。
6、病人室外活動管理人員必須準時到位,如有特殊變動應及早告知護理部調整。
十、陪護管理
1、護理人員要向陪護人員介紹病室有關制度及應注意事項,并督促其執行。
2、交待陪護人應注意病人情況,如有病情變化應及時向醫務人員反映。
3、陪護人未經醫生許可,不得私自邀請外院醫生診治和服用其他藥物。
4、陪護人要遵守醫院及病區制度,聽從醫務人員的指導,帶病人外出時,須經醫生同意,病人的安全由陪護人負責。陪護人須暫時離開時(如去食堂進餐等),應與值班人員取得聯系。
5、要求陪護人員不得擅自離開病室,不得攜帶貴重或危險物品進入病室,不得高聲談笑或議論病人病情,不得隨意睡在病人床上,不得逗弄病人取樂,不得為其他病人代發書信或購物等。
十一、非封閉式病區病人外出管理
1、病人原則上不能離開病房。
2、病人外出,應向護士請假,報告離院時間、去向、返回時間等。
3、病人在規定時間內未返院,護士需與其家屬聯系,并及時報告科主任、護士長。
4、告知病人外出時有事及時與責任護士及經管醫生聯系。
十二、精神科住院病人零用金管理
1、病人零用金由住院處管理。工作人員不得直接收管。
2、保管員應視每一病人經濟情況,做好病人每周所需物品的統計工作,病人住院期間需購買食品或日用品時,造表后到醫院指定的商店記帳代購。
3、代購物品經病人簽字驗收后交病人使用。病人因病不能簽字的,可由非經辦的工作人員簽字。
4、病人出院時,病區應向病人及家屬提供食品、日用品開支清單并簽字保存。保存期限為1年。
十三、病人物品保管
1、保管員必須認真負責保管好病人住院期間的一切物品,防止損壞和遺失。
2、病人入院時,保管員須逐項檢查、登記生活用品和衣物,并注明病人的姓名,由護送人簽名,嚴防違禁物品帶入病區,對病人遺留物品,定期清理,并設法歸還原主。
3、保管的物品應詳細登記,病人家屬和接收人簽名。不接受病人貴重物品的保管。
4、病人出院時,物品應由家屬當面點清并簽名。
第11篇 區人民醫院制劑室工作制度
人民醫院制劑室工作制度
一、在制劑室內不準吸煙,工作時不準會客。酒后不得進入調配室。
二、非工作人員不準進制劑室。非本室工作人員不準進配液間、分裝間、普通藥品調配室。
三、非本室分裝工作人員不準在沐浴間洗澡。
四、配料必須兩人復核,做好工作記錄并簽全名。
五、滅菌制劑、普通制劑的調配、分裝嚴格按其操作制度進行。
六、滅菌工作人員必須嚴格按滅菌室崗位要求及操作規程進行。
七、檢驗室必須嚴格執行其工作制度。
八、制劑用原料、標簽的領取、保管和使用及制劑藥品的留樣、保管和發放應嚴格按其相關規章制度進行。
九、制劑室工作人員應嚴格執行健康檢查制度,對體檢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從事相關工作。
十、制劑室的一切儀器設備應嚴格執行其使用、保養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
第12篇 人民醫院放射工作人員培訓制度
根據 《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和《放射工作人員職業健康管理辦法的》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1. 放射工作人員上崗前應當接受培訓、考核合格方可參加相應的 工作。培訓時間不少于4天。
2. 放射工作人員兩次培訓的時間隔不超過2年,每次培訓時間不少于2天。
3. 醫教部按照規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培訓檔案。培訓檔案應當包括每次培訓的課程名稱、培訓的時間、考試或考核成績等料。
4. 放射防護及有關法律知識培訓應由省衛生監督局或省、市環保局承擔。
5. 醫院安排放放射工作人員參加省衛生監督局的統一培訓和考 核,并將每次培訓的情況及時記錄在《放射工作人員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