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小學黨員教育管理制度
花桃塢小學黨員教育管理制度
(一)黨支部要建好黨員活動室和黨員電化教育播放點,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組織黨員學習政治理論、文化知識和業務知識,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業務技能,教育黨員正確認識自己教育教學中的作用,在各自崗位上充分發揮先鋒模范作用。
(二)加強對黨員組織關系的管理。建好黨員檔案。
(三)加強對黨費的收繳和管理。新入黨的黨員,應在局黨委批準為預備黨員后,從支部大會通過其為預備黨員之日起開始繳納黨費。黨員交納黨費,以其月收入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資)和活的部分(津貼、獎金)的總和為基數按比例交納,具體按*中央組織部下發的《關于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的規定》執行。黨費收繳以黨支部為單位,黨支部要按規定將黨費上交局黨委。
第2篇 世達小學發展黨員制度
沃斯小學發展黨員制度
(一)黨支部要認真按照《黨章》和《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試行)》的規定,做好發展黨員工作。要把吸收具有共產主義覺悟的先進分子入黨,作為一項經常性的重要工作認真抓好。
(二)黨支部要認真抓好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指定一至兩名正式黨員做他們的培養聯系人,吸收他們聽黨課,參加黨內有關活動,分配一定的社會工作,送他們參加培訓。經兩年培養教育后,在聽取黨小組、培養聯系人和黨內外群眾意見的基礎上,經支委會討論同意,方可列為發展對象。未經政治審查的,不能發展入黨。未參加上級黨組織培訓和黨委委員談話的,也不能發展入黨。
(三)黨支部應及時將上級黨委批準的預備黨員編入支部和黨小組,并指定專人對他們進行繼續教育和考察。支部每季要討論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同本人談話。
(四)黨支部發展黨員,必須堅持發展黨員工作方針: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必須堅持入黨自愿的原則,成熟一個,發展一個,禁止突擊發展,反對關門主義。
第3篇 中山路小學發展黨員工作制度
山中路小學發展黨員工作制度
一、發展黨員工作要嚴格按照黨章和《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試行)》的規定,認真貫徹“堅持標準、保證質量、完善結構、慎重發展”的方針,有領導、有計劃地進行。發展黨員必須堅持入黨自愿和個別吸收的原則,成熟一個,發展一個。
二、發展黨員要嚴格按照規定程序辦理。主要程序是:
(一)對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考察
1、要求入黨的同志自愿向所在黨支部提出申請,提交入黨申請書。
2、遞交入黨申請報告一年以上的入黨申請人,通過黨的基本知識考試,經小組推薦,支委會討論,確定為入黨積極分子。
3、黨組織指定2名正式黨員做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聯系人,并吸收他們聽黨課、參加黨內有關活動,給他們分配一定的社會工作,以及定期培訓等方法,對他們進行培養和教育。
4、黨支部每半年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一次考察。對入黨積極分子隊伍狀況作一次分析,針對存在的問題,采取改進的措施。
5、組織入黨積極分子參加教育局組織的短期集中培訓。未經培訓或培訓不合格,不能發展入黨。
6、確定為擬發展對象:
(1)召開支委會。對照黨員條件,進行充分醞釀,初定競爭擬發展對象,并確定召開支部擴大會的時間、對象等。
(2)召開支部擴大會。參加對象為全體黨員和群眾代表。會議的主要議程是:
①支部負責人介紹每位入黨積極分子的基本情況,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工作簡歷、申請入黨時間、被確定為入黨積極分子的時間等(可形成書面材料發給與會者);
②入黨積極分子進行演講,主要內容包括個人對黨的認識、入黨動機和提交入黨申請以來的思想工作表現等,演講時間為10分鐘左右,演講結束后入黨積極分子離開會場。
③民主測評,測評的主要內容有入黨動機、思想品德、遵守紀律、能力水平、勤奮敬業、工作成績等。
(3)召開支委會,根據測評分和入黨積極分子平時思想、工作表現,確定發展對象。
7、黨支部對發展對象進行政治審查,形成綜合性的政審材料,報局黨委預審。
8、為增強發展黨員工作的透明度,加強民主監督,進一步提高發展黨員質量,經局黨委預審合格后,將確定的發展對象的基本情況及發展時間等予以公示。公示的內容形式、方法步驟根據上級有關要求執行。
(二)預備黨員的接收
1、明確兩名正式黨員作介紹人(一般由培養聯系人擔任);
2、經局黨委同意,發展對象填寫《入黨志愿書》;
3、支委會對發展對象填寫的《入黨志愿書》和有關情況進行嚴格審查,經集體討論認為合格后,提交支部大會討論。
4、召開接收預備黨員的支部大會。會上,申請人匯報對黨的認識、入黨動機、本人履歷,以及需向黨組織說明的問題。支委會向大會報告對申請人審議的情況。與會黨員對申請人能否入黨進行充分的討論,并采取舉手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進行表決。贊成人數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的半數,才能通過接收預備黨員的決議。
5、黨支部及時將支部大會決議填寫在《入黨志愿書》上,連同入黨申請書、政審材料、培養教育和考察的材料,報局黨委。
6、局黨委審批預備黨員。
(三)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
1、黨支部及時將上級黨委批準的預備黨員編入黨支部和黨小組。通過黨的組織生活和實際工作鍛煉,以及聽取本人匯報、個別談心、集中培訓等方式,對他們繼續進行教育和考察。
2、預備黨員面對黨旗進行宣誓。
3、預備黨員預備期滿后,由本人提出書面轉正申請,黨小組提出意見,黨支部征求黨內外群眾的意見,并經支委會審查,支部大會討論、表決通過,報上級黨委審批,轉為正式黨員。
三、發展28周歲以下青年入黨,一般應從團員中發展。黨支部要充分發揮共青團組織作為黨組織的后備軍的作用,建立健全共青團組織推薦優秀團員作入黨積極分子的制度。
“推優”工作的具體步驟是:
1、召開團員大會,團支部委員會介紹申請的團員情況,團員進行民主評議,提出推薦對象;
2、支部委員會在對推薦對象進行認真考察的基礎上,討論核定推薦名單,向黨支部推薦;
3、黨組織對被推薦的優秀團員,條件成熟的可以確定為發展對象,需要逐步培養、教育的可以列為入黨積極分子。
四、為提高發展黨員質量,嚴把“入口關”,引入發展黨員競爭機制,通過知識測試、演講、民主測評等形式,為入黨積極分子及發展對象提供展現平臺。加強發展黨員制度化建設,堅持培訓制、考核制、預審制、公示制、票決制等制度。支部結合現實表現,對表現優異者優先發展;對行為與要求不符者,取消其入黨積極分子或發展對象資格,暫不發展。
第4篇 小學不作為黨員告誡制度
山中路小學“不作為”黨員告誡制度
實行"不作為黨員"告誡制度是從嚴治黨,提高黨員素質,保持黨員隊伍的先進懷和純潔性,增強黨組織凝聚力和戰斗力的重要措施和有效手段。為了推進黨支部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充分發揮黨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和共產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根據上級黨委意見,經支部研究制定"不作為黨員"告誡制度(試行)。
一、告誡原則:
黨員在思想、政治、工作和作風等方面存在明顯問題,但尚達不到黨紀處分
的,一經查實,黨組織對其進行告誡。
二、告誡范圍:
有一列情況之一的可視為"不作為黨員"實行告誡:
1、不能帶頭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甚至在群眾中散布消極言論,造成不良影響的。
2、不能認真執行黨組織的決議、決定,把自己等同于一般群眾,甚至參與集體越級*的。
3、意志消退,理想淡漠,精神萎靡不振,無所進取,在工作、生活和各項學校與社會活動中消極落后,長期不起黨員作用的。
4、個人主義嚴重,在群眾中拉幫結派,把個人利益置于集體利益之上的。
5、對于損壞集體利益并造成重大損失的人或事,不制止、不舉報、聽之任之的。
6、在經濟交往中,對自己要求不嚴格,有違紀現象,但不夠黨紀處分的。
7、不能教育引導親屬積極響應黨的號召,維護穩定大局、維護改革開放政策的。
8、對賭博、宗教和封建迷信、******組織等活動不制制,甚至參與的。
9、無正當理由,連續四次不參加組織生活,或四個月不交納黨費的。
10、在民主評議黨員中,不合格票超過參評黨員三分之一以上或被評為基本合格黨員的。
11、其它問題需要告誡的。
三、告誡形式和期限:
1、告誡采用口頭告誡和書面告誡兩種形式。
2、口頭告誡和書面告誡期限一般都為一個月,從找其談話和簽發《告誡通
知書》之日起計算。
四、告誡程序:
1、組織審定
黨支部對所屬黨員情況進行一次全面調查分析,在廣泛聽取黨內外群眾黨員基礎上,召開支委會,集體研究分析調查結果初步確定"不作為黨員"。并將其主要存在的問題,形成書面材料。
2、組織實施
對確定的"不作為黨員"要找其談話。談話時,要實事求是,是非分明,視敢于觸及問題,進行正面教育,在認真聽取本人陳述的基礎上,指出其存在問題,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并進行口頭告誡,確定告誡期限。
3、整改處理
被告誡的黨員在口頭告誡期間,黨支部指派專人分工負責,幫助制定整改措施。告誡期滿后,黨支部及時組織人員對其進行考核審定,如被告誡黨員仍沒有改正錯誤的,黨支部再次找其談話,并進行書面告誡,下達《告誡通知書》確定告誡期限。《黨員告誡通知書》一式三份,報街道黨工委一份,黨支部留存一份,黨員本人一份。
書面告誡期滿后,被告誡的黨員要認真進行自查自糾總結,并在一周內將自查情況,書面送黨支部和街道黨工委,黨支部及時組織人員再次對其進行考核。對認真深刻,確已改正錯誤的,應及時解除告誡,并上報街道黨工委;對認識不足,沒有改正錯誤或又發現其他問題的,再延長告誡期一月,并實行一對一幫教,到期后經教育仍無改變的,采取組織處置,予以勸退或除名。
對"不作為黨員"的審定和處理,要做到事實清楚,理由充分,定性準確,處理恰當,手續完備。勸黨員*或除名,應經支部黨員大會討論決定,并報街道黨工委批準。
被告誡的黨員,當年不得評優,一年連續二次以上書面告誡的黨員年終作不合格黨員處理,并予以勸退或除名。被告誡的黨員在告誡期間形成的有關書面材料,應及時存檔。
第5篇 小學發展黨員工作制度
花桃塢小學發展黨員工作制度
要按照“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的方針,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的規定和《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的要求,嚴格履行入黨手續,堅持入黨自愿和個別吸收的原則,成熟一個,發展一個,把發展黨員的重點放在教育教學、學校管理、科研骨干和一線優秀教師。
一、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和考察
(一)入黨積極分子應具備的條件
1、對黨有較明確的認識,積極靠攏黨組織,愿意并承認黨的綱領和章程,決心履行黨員義務,主動提出入黨申請。
2、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
3、在工作、學習和社會生活等方面表現突出,積極主動完成各項任務,帶頭參加教育改革,在群眾中起到模范帶頭作用。
4、能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個人三者利益關系,作風正派、團結同志,在職工群眾中有一定的威信。
(二)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
確定入黨積極分子應在征求群眾意見的基礎上,由黨小組推薦,經支委會討論審定。共青團員和28歲以下的青年確定為入黨積極分子。
(三)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
1、要有計劃、有組織、有步驟地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系統教育,使他們了解黨的性質、綱領、指導思想、宗旨、任務、組織原則和紀律,了解黨員的義務和權利,幫助他們端正入黨動機,樹立為共產主義事業奮斗終身的信念。
2、支部指定兩名正式黨員,作為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聯系人。邀請入黨積極分子參加黨組織的有關活動,有意識地給他們布置一些社會工作,在實際工作中加以培養鍛煉。
3、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聯系人要經常主動地和培養對象談心,每個季度向支部匯報培養對象的思想工作情況及培養情況。
(四)對入黨積極分子的考察
黨支部每半年對積極分子進行一次考察。在考察過程中,要廣泛聽取黨內外群眾意見,了解積極分子參加黨組織活動的情況、心得體會和思想反映,以及在實際工作中的表現并每半年將考察意見填入《入黨積極分子考察表》。
(五)確定發展對象和政治審查
1、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經過一年以上培養教育后,經黨小組推薦,支部在聽取黨小組、培養聯系人和黨內外群眾意見的基礎上,經支委會研究討論同意,可列為發展對象。
2、對發展對象必須進行政治審查。政審的主要內容是:①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態度;②本人的政治歷史和在重大歷史時期(政治事件)中的表現;③直系親屬以及本人關系密切的主要社會關系的政治情況。
3、政審的基本方法:同本人談話、查閱有關檔案材料,找有關單位和人員了解情況,以及必要的函調和外調。
二、預備黨員的接收
(一)確定入黨介紹人
申請入黨的同志要有兩名正式黨員做介紹人。入黨介紹人一般由培養聯系人擔任,也可由黨組織指定或由發展對象自己約請。受留黨察看處分尚未恢復黨員權利或尚在緩期登記期間的黨員,不能做入黨介紹人。
(二)入黨介紹人的主要任務:
1、向被介紹人解釋黨的綱領、章程,說明黨員的條件、義務和權利;了解被介紹人的入黨動機、政治覺悟、思想品質、工作表現、經歷等情況,如實向黨組織匯報。
2、指導被介紹人填寫《入黨志愿書》,并認真填寫自己的意見;向支部大會負責介紹被介紹人的情況。
3、被介紹人批準為預備黨員以后,繼續對其進行教育幫助。
(三)支委會對發展對象填寫的《入黨志愿書》和有關情況進行嚴格審查,經集體討論認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會討論。
(四)接收預備黨員支部大會的主要議程和內容
1、申請人匯報對黨的認識、入黨動機、本人履歷,以及需要向黨組織說明的問題。
2、介紹人介紹被介紹人的情況。
3、支委會向大會報告對申請人考察的情況。
4、與會黨員對申請人能否入黨進行充分討論,并采取舉手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進行表決,贊成數需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正式黨員的半數,才能通過接收為預備黨員的決議。
5、因故不能到會的正式黨員會前向支部提出書面意見的,應統計在有效票數內。
6、黨支部及時將支部大會的決議填寫在《入黨志愿書》上,連同本人入黨申請書,培養考察登記表、政審材料等報區企業黨工委審批。
7、預備黨員的基本情況在公司范圍內進行公示。
三、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
(一)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
黨支部應及時將預備黨員編入黨小組,通過黨的生活的教育和實際工作的鍛煉,對他們進行教育和考察。
黨支部要通過聽取本人匯報、個別談心、黨課教育等方式,對預備黨員進行教育和考察。每季度討論一次,發現問題要及時進行談話并按時將考察意見填入《預備黨員考察表》。
(二)預備黨員的轉正
1、預備黨員預備期滿后,黨支部應當及時討論他們能否轉為正式黨員。具備黨員條件的,應給予按時轉正,報區黨工委審批;不完全具備黨員條件的,需要繼續考察教育,可以延長預備期,但不能少于半年或超過一年;不具備黨員條件的,應取消其預備黨員的資格。
2、預備黨員的轉正申請應在預備期滿前交給黨支部。
3、黨支部對預備黨員提出的轉正申請應及時召開黨員大會討論作出決議,一般不宜超過預備期滿后一個月。上級黨委接到黨支部報告后,要及時召開黨委會討論審批,并下發轉正批復,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黨支部要及時將上級黨委審批結果在黨員大會上宣布。
4、預備黨員轉正后,應將其《入黨志愿書》、入黨和轉正申請書、自傳、政審材料、教育考察的材料交黨組織部門存入本人檔案。
四、組織落實
(一)要求入黨的同志提出申請后,支部書記要在一周內親自或派專人與申請人談話,對其提出希望和要求。
(二)支部組織委員要努力做好和督促培養人做好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工作。
(三)發展黨員工作實行“公示制”,向廣大職工群眾公布入黨積極分子和預備黨員的基本情況,接受職工群眾的監督。(四)培養人要對積極分子培養教育工作認真負責,支部要把此項工作列入年度“雙爭雙評”考評內容,以此增強黨員做好積極分子培養教育工作的責任心。
(五)入黨積極分子和預備黨員調動工作時,黨組織要將培養教育和考核的有關材料轉給調入單位黨組織,并將考察情況認真負責地介紹給調入單位。
第6篇 中山路小學黨員談心制度
山中路小學黨員談心制度
為加強溝通,促進交流,融洽黨員、黨群關系,增進團結和諧,制訂本制度。
一、支部結合召開民主生活會、開展民主評議黨員等活動,每年組織黨員開展談心活動,使談心活動經常化、制度化。
二、談心內容主要圍繞黨員干部的思想、工作、學習、生活情況,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提出意見和建議,加強溝通,促進交流。
三、談心對象主要分為四個方面:領子班子成員之間、黨員領導干部與所分管部門負責人之間、黨員與黨員之間、黨員與群眾之間的談心。
四、談心活動要普遍開展。黨員要主動與困難群眾、離退休職工、對自己有意見的人和先進模范談心交心,通過談心活動找差距、明責任、定方向、增動力。每位黨員每月主動發起談心不少于1次。
五、黨員領導干部要充分發揮表率作用,帶頭開展談心活動,每月與黨員、群眾談心不少于2次,每年與分管處室以及聯系點支部的黨員、群眾普遍談心不少于1次。
六、談心雙方要端正態度,做到與人為善,坦誠相見,以利于溝通思想,增強團結,找準問題,形成共識。
七、談心活動要突出一個“真”字,即講真話,動真情,亮真心。同時要做到五個必談:
1、工作成績相對突出的必談,及時告誡提醒,保持清醒頭腦,發揚成績、再接再厲;
2、工作有失誤和相對落后的必談,幫助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振作精神,積極改進;
3、工作生活困難的必談,幫助解決困難和問題,使其感受到學校大家庭的溫暖,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
4、有矛盾磨擦的必談,消除成見,溝通思想,增進團結;
5、存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必談,指出問題癥結,進行教育引導,防止矛盾擴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