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機械設備的處理和報廢制度
1.機械設備的處理,可以根據新舊程度和技術狀況,按質論價。機械設備變價處理收入與賬面發生價差時應按財務規定處理。變價處理收入應全部留做更新改造資金。
2.由于機械設備使用年久,磨損嚴重;或因意外事故使機械設備受到嚴重損壞,無法修復又無改造價值;或因技術壽命或經濟壽命到期者;可按報廢處理。
3.機械設備報廢條件:
(1)磨損嚴重,基礎件已損壞,再進行大修理已經不能達到使用和安全要求者。
(2)技術性能落后,耗能高,無改造價值者;
(3)修理費用高,在經濟上不如更新合算者;
(4)屬于淘汰機型,配件無供應者;
4.凡符合以上條件者,由機械使用單位組織技術鑒定組,對申請報廢的機械設備進行技術鑒定,填寫設備申請報廢申請表。
5.公司機械管理部門根據使用單位申請報廢鑒定表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檢查,如確認符合報廢條件的由公司主管部門審批并報財務部門銷賬。
6.申請報廢的機械設備,如折舊尚未提足,應按財務規定將折舊提足。
7.已批準報廢的機械設備,不得轉讓或繼續使用,并做好殘值回收,除汽車鍋爐外,其他報廢機械設備,應集中保管并進行解體,對尚能利用的零部件,總成要盡量利用并估價,作為殘值變價收入。對尚未批準帶報廢的機械設備,不得任意拆卸零部件。
8.機械設備不論變價處理或報廢,在辦完實物清理或交接手續后,應及時辦理財務事宜。
9.機械設備因遭自然災害或其他非人力能挽回等原因丟失,應由使用單位認真清查,情況屬實者應報財政部門,設備主管部門按規定處理,屬于保管不善而丟失者,應由責任者負責賠償部分或全部損失,不得按報廢處理。
第2篇 某庫車段機械車輛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隨著公路建設事業的發展,公路施工機械設備大量增加,機械化程度不斷提高,機械設備使用保養和修理等環節的技術安全工作非常重要,只有遵守操作規程,操作方法按規定保養,才能延長機械使用壽命,提高工作率,利用率,取得交好的經濟效益,因此特制定本制度。
1、全體機械車輛操作人員必須認真學習《道路交通管理法規》、安全法規及操作規程,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設置安全檢查員,經常對機械車輛操作人員進行檢查,及時糾正違規違章等不良現象。
3、要求操作人員在機車設備運行前,必須對各自駕駛的設備制動,轉向等重要部位進行全面認真的檢查,保證正常運行。
4、按照機車設備的保養規程,定期進行例保和一、二、三級保養、保持機車設備清潔,防腐除垢,堅固、潤滑、調整等工作,充分提高完好率。
5、嚴禁無證開車、酒后開車、開疲勞車、開故障車、駕駛室超員等不良現象,發現后,嚴格處罰,調換工作,以上行為若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一切費用及后果由操作人員負責。
第3篇 機械設備使用三定制度
(1) 凡需持證操作的設備必須執行定人、定機、定崗位的“三定”制度。
(2) 中型機械一班制時,采用一人一機此人稱機長或操作負責人。
(3) 大型多班多人作業的機械,由機長主管,其余為操作保管人。
(4) 中小型機械采用一人多機,要掛牌以示管理范圍,無法固定人員的多用途及附屬性機械應由班組長或指定具體負責人員進行管理。
(5) 為保證機長和操作人員的相對穩定,以及機械設備的合理使用和保養,要做到:
1) 一般機械的主管司機(負責人)由項目經理部任命。
2) 重點設備的司機長由由使用單位提出人選,報公司審批后正式任命,并報上一級主管部門備案。
3) 機長(負責人)一經任命不能輕易調動,如需調動須經原審批單位批準。
第4篇 施工車輛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機械車輛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各種機械車輛(包括非機動車輛必須按處(部門)規定)劃分的場所停放,生產和專項工程,要根據生產任務的要求,對放野外的各種機械車輛要派專人看護,采取安全措施,確保安全。不準亂停亂放,違者造成失竊和事故除按有關處罰外還要負經濟賠償的責任。
本車(機)駕駛員必須做好零部件(油料)的安全管理工作,人不離車和入場后要關鎖好門、窗箱蓋,機械車輛進車間檢查前應做好交接和領用的材料五金零配件的保管,由于亂丟亂放,造成丟失責任要負賠償的責任。
動用各種車輛設備包括私人借用,要經領導和管理部門權益審批辦理手續方可使用,凡擅自動用各種機械車輛設備進行非法運輸、私做工程等活動,除追回臺班費和沒收非法所得外予以處罰,造成損壞和事故按有關規定處理。
嚴禁機動車輛和瀝青油罐車停放在“嚴禁明火作業”區域內使用汽、柴油擦洗沾有瀝青車輛和用噴火機噴化車輛上的瀝青結巴。確需清理車輛要經保衛部門同意并指定地點采取嚴防措施,保證安全。違者按安全防火規定處罰。
嚴禁車輛包括非機動車輛利用職便或私人用車在外過夜,造成損失、丟失和事故、由當事人負責賠償。
第5篇 某工程項目機械設備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項目機械設備管理制度
1、項目施工所需機械設備,公司可從自有機械設備調配,或租賃、或購買,提供給項目部使用。
2、項目經理部應編制機械設備使用計劃報公司審批。對進場的機械設備必須進行驗收,在使用中應做好維護和管理。
3、項目經理部應采取技術、經濟、組織、合同措施保證施工機械設備合理使用,提高施工機械設備的使用效率,用養結合,降低項目的機械使用成本。
4、機械設備操作工應熟悉機械性能,能熟練操作嚴格按照操作規范作業。
5、項目經理要負責公司規定的機械設備完好率和利用率要求,發現機械設備故障,要及時向公司反映,小的故障要積極組織維修,大的故障,由公司幫助解決,杜絕帶病作業的現象發生。以保證機械設備和人身的安全。
6、工程完工后,所有的機械設備要求完好退回公司,租賃的設備用完后,報告公司由公司及時退還給出租人。工程需短期使用的、要合理安排;集中使用后退回公司,防止長期閑滯、增加工程成本。
第6篇 工地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一、購置(租賃)
1、進入工地的機械必須是正規廠家生產,必須具有《生產許可證》、《出廠合格證》。
2、嚴禁購置和租賃國家明令淘汰產品,規定不準再使用的機械設備。
3、嚴禁購置和租賃,經檢驗達不到安全技術標準規定的機械設備。
4、嚴禁租賃存在嚴重事故隱患,沒有改造或維修價值的機械設備。
二、安裝(拆除)
1、機械設備已經國家或省有關部門核準的檢驗檢測機構檢驗合格,并通過了國家或省有關主管部門組織的產品技術鑒定。
2、不得安裝屬于國家、本省命令淘汰或限制使用的機械設備。
3、建筑施工企業采購的二手機械設備,必須有國家或省有關部門核準的機械檢驗檢測單位出具的質量安全技術檢測報告,并由使用單位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對機械設備的技術性能和質量進行驗收,符合安全使用條件,經使用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同意。
4、各種機械設備應備下列技術文件:(1)機械設備安裝、拆卸及試驗圖示程序和詳細說明書;(2)各安全保險裝置及限位裝置調試和說明書;(3)維修保養及運輸說明書;(4)安裝操作規程;(5)生產許可證(國家已經實行生產許可的起重機械設備)、產品鑒定證書、合格證書;(6)配件及配套工具目錄;(7)其他注意事項
5、從事機械設備安裝、拆除的單位,應依法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和安全資格證書后,方可在資質證書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機械設備安裝、拆除活動。
6、機械設備安裝、拆除單位,應當依照機械設備安全技術規范及本規定的要求,進行安裝、拆除活動,機械設備安裝單位對其安裝的機械設備的安裝質量負責。
7、從事機械設備安裝、拆除的作業人員及管理人員,應當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建筑機械設備作業人員崗位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或管理工作.
三、驗收檢測
1、機械設備安裝單位必須建立如下機械設備安裝工程資料檔案,并在驗收后30日內將有關技術資料移交使用單位,使用單位應將其存入機械設備的安全技術檔案:
(1)、合同或任務書
(2)、機械設備的安裝及驗收資料
(3)機械設備的專項施工方案和技術措施。
2、機械設備安裝后能正常使用,符合有關規定,和使用等技術要求。
四、使用
1、 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2、 操作必須嚴格執行機械技術操作規程和技術交底。
3、 非機具工操作要追查責任者,并按公司規定處理。
五、保養
1、定期保養的目的:機械設備正確合理的使用和精心及時的維修保養,其目的在于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轉、延長機械設備的使用壽命,防止不應有的損壞、和不應有的機械事故。
2、 保養作業項目:清潔、潤滑、調整、堅固、防腐等。
六、維修改造
1、小修:小修的工作內容,主要是針對日常定期檢查發現的問題,部分拆卸零部件進行檢查,修整,更換或簡單修復少許磨損件,同時通過檢查,調整、緊固機件等技術手段,恢復設備的性能。
2、項修:項修是根據設備的實際技術狀態,對狀態劣化已達不到生產工藝要求的項目,按實際需要而進行的針對性的修理,項修時一般要進行部分拆卸、檢查、更換或修復失效的零件,必要時對基準件進行局部修理和校正,從而恢復所修復部分的性能和精度,以保證機械在整個大修間隔內有良好的技術狀況和正常的工作性能。
3、大修:設備大修是機械在壽命期內周期性的徹底檢查,和恢復性修理,大修時,對設備的全部或大部分部件解體,修復基準件,更換或修復全部不合用的零件,修理設備的電氣系統,修理設備的附件以及翻新外觀等,從而達到全面消除設備故障, 恢復設備的性能,外表美觀。
七、報廢的規定和要求
當設備不能大修時、沒有修理的價值時。
第7篇 施工機械設備、架體機具、進場驗收與維修保養制度
一、驗收項目
(一)施工機械設備、機具
1.安裝位置是否符合施工平面布置圖要求。
2.安裝地基是否堅固,機械是否穩固,工作棚搭設是否符合要求。
3.傳動部分是否靈活可靠,離合器是否靈活,制動器是否可靠,限位保險裝置是否有效,機械的潤滑情況是否良好。
4.電氣設備是否安全可靠,電阻搖測記錄應符合要求,漏電保護器靈敏可靠,接地接零保護正確。
5.安全防護裝置完好,安全、防火距離符合要求。
6.機械工作機構無損壞;運轉正常,緊固件牢固。
7.各類架體搭設是否符合規范要求
8.開機手是否持證上崗
(二)架體
1.架體及扣件材質是否符合標準。
2.搭設時立桿基礎是否符合標準要求
3.架體與建筑物的拉接是否符合要求。
4.立桿間距與剪力撐是否符合要求。
5.桿件搭接是否符合要求。
6.架體防護是否符合要求。
7.架體構造是否符合施工組織方案要求
二、作業人員的要求
(一)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并按規定經過安全技術培訓,取得操作證后,方可獨立操作。
(二)操作人員和配合工作人員,都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長發不得外露。高處作業必須掛好安全帶,不得穿硬底鞋或拖鞋,嚴禁從高處投擲物件。
(三)操作人員應熟悉作業環境和施工條件,聽從指揮,遵守現場安全規則。當使用施工機械設備與安全發生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的要求。
(四)嚴禁拆除設備的自動控制機件、各種限位器等安全裝置及監測、指示、儀表、警報等自動報警、信號裝置。其調試和故障的排除應由專業人員負責進行。
三、機械設備、機具的維修與保養
(一)機械設備、機具的保養、維修是杜絕機械事故的關鍵,必須依據規范標準和有關規程辦理。
(二)各種作業施工機械必須由專人負責保養、維修,并落實責任制,做到勤檢查、勤保養、勤維修。
(三)嚴禁機具帶病運作,杜絕不安全因素。
(四)不懂機械性能者不準從事維修、保養的工作。
(五)電器設備,特別是塔吊、卷揚機、拌和機等下班前應拉下閘刀,關閉好電箱,上班前(持證上崗)必須檢查試車正常后方可運轉作業。
(六)施工機械設備應按其技術性能的要求正確使用。缺少安全裝置或安全裝置已失效的施工機械設備不得使用。嚴禁使用倒順開關控制設備。
(七)架體、設備、機具安裝后必須按規定及各項指標進行驗收,合格方可使用,做好驗收記錄,驗收人員履行簽字手續。
四、相關文件及記錄
1.《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
2.安全防護用具進場查驗登記表本
3.機械設備進場查驗登記表 )
4.施工機具及配件進場查驗登記表
5.起重吊裝安裝驗收表
6.腳手架基礎驗收表
7.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驗收表
第8篇 工程機械設備使用、保養制度
工程機械設備使用、保養制度
(一)機械設備使用守則
1、建立機械管理責任制和機械操作責任制。
2、在施工生產中機械設備必須做到科學管理、合理使用,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充分發揮機械效率,不得超越機械設備能力蠻干。
3、應編制好機械設備使用計劃,加強調度管理,使機械設備充分發揮效能,并避免造成機械設備的積壓浪費。
4、做好機械設備正常運行的物資供應工作,合理配備專職操作人員和檢修人員。
(二)機械設備保養制度
1、機械設備必須建立以預防為主的定期保養制度。各級定期保養周期、作業項目、技術規范等均應結合使用情況,參照出廠說明書要求制定。
2、正確及時地提供機械統計資料。認真填寫機械臺班記錄和各級保養執行情況表。
3、處理好機械設備保養與施工生產之間的關系,要盡量利用非生產時間或少占用生產時間,以減少對施工生產的影響。
4、除每天的例行保養和按規定的周期進行分級保養外,還應進行停放保養(停用一個月以上)和換季保養等。
第9篇 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我公司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結合公司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文件有關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在我公司施工的工程項目中使用的起重機械設備的租賃、購置、安裝、拆卸、頂升、附著、使用、維修、檢驗檢測活動及實施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 本制度所稱建筑施工起重機械包括:塔式起重機、施工升降機、物料提升機。
第四條? 公司質量安全部是起重機械設備的歸口管理部門;區域公司負責起重機械安拆方案審批,相關資料的收集整理,安拆、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協助項目管理部、項目部做好報驗工作;項目管理部、項目部負責自有起重機械選用,安拆方案編制、報驗、使用、維修保養及相關的監督檢查等日常性管理。
第二章?? 選用與進場
第五條? 項目管理部、項目部應根據工程項目的結構層次、高度跨度、現場條件等選用適合工程施工的起重機械,優先選用種類、生產廠家、規格型號已在施工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起重機械。
第六條? 選用的起重機械必須具備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以及設備履歷書等隨機資料。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起重機械不得購置:
(一) 國家和省級主管部門明令淘汰的;
(二) 國家規定禁止使用的;
(三) 達不到安全技術標準規定的;
(四) 安全保護裝置配備不齊的。
第八條? 凡使用租賃起重機械的項目管理部(項目部),應當首先對租賃單位進行調查評價,經評價合格后方可簽訂租賃協議,明確各自在起重機械租賃使用過程中的安全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租賃使用:
(一)出租單位未能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注冊,并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告知備案的;
(二)無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單位制造的和未經監督檢驗合格的;
(三)屬國家和省級主管部門明令淘汰、規定不準使用的;
(四)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和維修價值的;
(五)經檢測達不到國家和行業安全技術標準規定的。
(六)無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使用說明書等隨機文件的。
第九條? 起重機械在進入施工場地前,項目管理部(項目部)應當先與運輸方簽訂相關運輸協議,明確各自安全責任。運輸方的選用參照公司質量、環境與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工程供方控制程序》執行。
第十條? 項目管理部(項目部)應當于起重機械進場前將起重機械的使用項目、設備來源、規格型號、生產廠家、進場日期等相關情況報至區域公司備案。
第十一條? 起重機械的產權單位應當建立起重機械設備安全技術檔案,檔案應具備以下內容:
(一)原始資料,包括購銷合同、使用維護及安裝說明書、出廠檢驗報告、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交接驗收記錄等;
(二)設備履歷書,包括歷次大修理、改造記錄、運轉時間記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安全保護裝置調試記錄及日常維護保養記錄、定期檢驗、檢測和定期自行檢查記錄、事故記錄等;
(三)其他資料。
第十二條? 起重機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予以報廢:
(一) 國家明令淘汰的;
(二) 主要結構件應力超過原計算應力15%;
(三) 主要結構件腐蝕深度達原厚度10%的;
(四) 存在其他嚴重事故隱患的。
第三章?? 安裝與檢測
第十三條? 起重機械在安裝與拆卸前必須先行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經過審批。
第十四條? 從事建筑工地起重機械安裝的單位,必須具備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相應的建筑施工起重機械安裝工程專業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并按資質規定進行相應的安裝業務。未取得安拆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施工企業,不得從事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安裝業務。
第十五條? 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安裝單位,應當依照本制度,進行安裝活動(包括起重機械在施工現場移位、頂升、附著、拆卸等,以下同)。
第十六條? 從事起重機械安裝的作業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經過相關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相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書,方可從事相應作業和管理工作。
第十七條? 符合本制度第五、六、七、八、十、十二、十三、十六條規定要求,且從事起重機械安裝作業的人員是本單位員工的,方可使用公司資質進行起重機械安裝活動。
第十八條? 將起重機械安裝作業分包給外單位施工的,必須符合本制度第十四、十六條規定,并于安裝作業實施前與安裝單位簽訂分包協議,明確各自安全責任。
安裝單位應當與施工總承包單位簽訂安全管理協議,在安裝過程中應當服從施工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遵守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要求,落實有關安全防護措施,并對安裝作業的安全生產負責。
第十九條? 安裝單位在安裝前必須進行如下工作:
(一)審核建筑工程起重機械的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安裝及使用維護說明、定期檢驗、檢測證明等文件是否齊全有效;
(二)審核輔助起重機械的定期檢驗證明和使用說明書等文件齊全有效;
(三)根據建筑工程起重機械技術要求、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備狀況以及輔助起重機械條件和有關技術標準制定專項安裝施工方案和技術措施,由安裝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簽字,并向安裝作業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履行簽字手續;
(四)對建筑工程起重機械的重要受力結構、零部件及輔助起重機械進行檢查驗收,由安裝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
(五)按照安全技術規范及說明書的有關要求對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及作業現場條件進行檢查,發現有影響安裝活動的隱患應及時排除。
第二十條? 安裝單位在安裝作業中,應嚴格執行設備的安裝、拆卸工藝,安裝、拆卸工序的崗位應定人定責,應進行安全作業技術交底,由安裝負責人監督實施、統一指揮。安裝區域應設置警戒線,劃出警戒區,由專人進行監護。
第二十一條? 起重機械安裝活動結束后,安裝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及說明書的有關要求對起重機械進行檢驗和調試,尤其要對起重機械的限位、保險等安全裝置進行檢測把關,形成自檢記錄。經檢驗合格后的起重機械應達到安全使用標準。
第二十二條? 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安裝活動結束后,各方(包括安裝、租賃、使用、工程總承包等)應當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后由安裝、使用和租賃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后方可報驗。
第二十三條? 安裝單位必須建立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安裝工程檔案,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一)合同或任務書、安全協議書;
(二)安裝拆卸輔助起重設備、檢測儀器、機具檔案資料;
(三)建筑工程起重機械的自檢資料;
(四)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專項安裝和拆卸施工方案。
第二十四條? 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安裝完畢后,由安裝方案編制人員或技術負責人向建筑工程起重機械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安裝單位應當在投入使用前將有關安裝資料移交使用單位和租賃單位。使用單位應當將其存入工程項目安全技術資料檔案中。
第二十五條? 項目管理部(項目部)應當在起重機械安裝完畢后,按照施工當地檢測部門有關要求整理相關資料并報檢。經過有權部門檢測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四章?? 使用與維修
第二十六條? 項目部應當嚴格執行本制度和有關建筑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保證建筑工程起重機械的使用安全。
第二十七條? 起重機械司機必須經過相關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相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書,方可上崗作業,并嚴格遵守起重機械安全操作規程。
第二十八條? 項目部應當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周圍環境以及不同季節、氣象條件變化的情況下,在施工現場對起重機械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在建筑物密集、多臺起重機械交叉作業時,必須制定可靠的安全技術措施,防止多塔作業相互碰撞。
項目部應當在設備活動范圍內(設備移動、臂架端部)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第二十九條? 項目部在起重機械使用過程中應當安排專職起重指揮人員,指揮人員應經過相關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相應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第三十條? 項目部在起重機械使用過程中必須做好交接班記錄、安全技術交底、日常檢查(班前、班中、班后)等相關工作,具體要求按照公司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基礎設施控制程序》執行。
第三十一條? 項目部應當對在用的起重機械進行經常性的維修保養和定期、不定期檢查,重點檢查起重設備的穩定性、鋼絲繩、鋼結構及保險限位等安全裝置的有效性等。維修保養人員應取得相應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上崗作業。及時形成維修保養、定期檢查記錄等,具體要求按照公司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作業指導書》中《常用建筑機械設備技術保養和大中修理內容及要求》執行,記錄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日常的維修保養;
(二)每月至少進行一次檢驗檢查;
(三)對設備的安全保護裝置進行定期保養、校驗、檢修。
第三十二條? 對起重機械的使用情況除進行日常性和專項檢查外,還應定期進行檢查,并形成記錄,對于檢查中發現的存在問題和事故隱患,項目部必須按照“三定”要求落實整改、復查,切實消除隱患。
公司每年、區域公司每季度、項目管理部每月、項目部每旬至少進行一次定期檢查,做好檢查記錄。
第三十三條? 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操作人員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及時報告項目負責人、設備管理員,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恢復正常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三十四條? 項目部應當根據實際情況設置與工程規模相適應的設備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兼職的管理人員。
設備管理機構的管理人員應當對建筑工程起重機械使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問題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有權決定停止使用設備并及時報告項目負責人。
第三十五條? 項目部應當對起重機械作業人員進行設備使用和安全作業基本知識的培訓,作業人員應具備必要的設備使用技能和安全作業知識。
起重機械作業人員在檢查或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的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有權停止使用設備并及時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項目負責人報告。
第三十六條? 按照公司管理體系程序文件《基礎設施控制程序》的要求,及時逐級上報相關機械設備管理資料。
第三十七條? 項目部應當制定起重機械事故的應急預案,建立有效的應急機制。
第三十九條? 建筑工地起重機械發生事故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按照公司《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處理規定》,及時、如實向有關部門報告,進行調查處理。
第五章? 附? 則
第四十條? 本制度由公司質量安全部解釋。
第四十一條? 本制度自總經理批準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10篇 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使用登記制度
第一條本制度所稱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是指在本縣行政區域內建筑施工中使用的各類塔式起重機、門式起重機、施工升降機、物料提升機等起重機械設備以及高處作業吊籃、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
第二條淮陰區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使用登記的管理工作。
第三條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自安裝驗收合格之日起30日內,使用單位必須到淮陰區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辦理使用登記手續。違法使用未經登記的起重機械設備,按有關法規進行處罰。
第四條監督部門受理登記時,應對使用單位提交的下列相關資料復核:
1、《江蘇省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使用登記申報表》一式兩份;
2、經技術負責人、總監審核同意的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的拆、裝方案;
3、設備產權單位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1份;
4、產品制造許可證復印件(加蓋制造廠家印章)1份;
5、產品出廠合格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出租單位對出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進行檢測的合格證明;
6、起重機械設備安裝單位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各1份,安裝單位安裝結束后的自檢合格證明;
7、具有相應資質的檢測機構簽發的檢測合格報告原件及復印件1份;
8、使用租賃的機械設備,施工單位組織各方驗收的合格證明;
9、使用、安裝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書;
10、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五條資料經復核,對符合登記條件的,應于申請之日五個工作日內給予辦理使用登記,并在《江蘇省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使用登記申報表》上加蓋公章,同時發放《江蘇省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使用登記證》和《江蘇省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使用登記牌》;對不符合條件的,應于申請之日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單位。
第六條登記編號按省的要求,采用統一編碼格式。登記編號由六組字母和數字構成:地區代號、起重機代號、機種代號、登記日期、登記序號、產權屬性代號。
第七條淮陰區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應于每季度末將本縣《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使用登記匯總表》報送淮安市建設局安全監督機構。
第11篇 糧倉機械設備管理與安全使用制度
一、 糧倉機械、器材是指用于糧油倉儲作業的機械、設備、工具和包裝等。主要包括:
1、 糧油裝卸、輸送機械;
2、 庫內搬運糧油專用車輛;
3、 糧食干燥成套設備;
4、 糧食清理設備;
5、 糧食稱重設備;
6、 糧食保管、防治專用器械;
7、 糧食包裝器材;
8、 糧油裝具的維修、整理機具;
9、 糧油倉儲作業中使用的其它機械、設備。
二、 根據實際情況,配備相應的專職或兼職的機械管理、技術人員,負責機械設備的維修保養工作。
三、 糧倉機械設備、器材的購置、報廢、外借權限:
1、 購置的糧倉機械設備,應按照有關部門規定的購置權限,編造計劃報上級有關部門審批,購置的機械原則上應是定型產品,并及時進行驗收入庫。
2、 糧倉機械主要用于倉庫儲運作業,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外借、出售和轉讓。
3、 對于無法修復使用的機械設備,應按有關規定及時報廢,報廢殘值要及時辦理入賬手續。
四、 糧倉機械設備、器材要按“糧油機械產品編號規則”的統一名稱逐臺編號、分別建賬、立卡,內容包括產品名稱、產地、出場時間、機型、價格、投產時間、使用情況、動力分配、管理、操作人員姓名等都需要記載。
五、 操作人員一定要經過培訓,特殊崗位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操作人員要熟悉機械工作原理、性能,有一定的操作經驗。
六、 機械作業、高空作業、電氣作業必須嚴格遵守有關操作規程,杜絕違規、違章操作,杜絕機械設備帶“病”作業。凡因違章操作造成人為事故的,根據事故大小,對操作人員和有關責任人將分別給與經濟處罰和政紀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七、 各個環節應根據不同機械設備的結構、性能、工藝流程等,分別制定具體的安全操作業務流程、規范,操作流程、規范中應包括操作前的各項準備工作,操作前應重點檢查的部位,機械設備運轉過程中要注意的問題和部位,作業結束后應做好善后工作等有關事項。
第12篇 大型機械設備安裝與拆卸管理制度
1、大型機械設備裝拆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持有效上崗證件上崗、嚴禁無證上崗。
2、拆裝設備時,應遵循拆裝的程序不得違章操作,嚴禁未經檢驗投入使用。
3、特種設備裝拆前,首先審核驗證裝拆單位裝拆資質和裝拆人員的有效證件,并報上級公司審批方可簽約。嚴禁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和個人從事起重機械設備的安裝。
4、安裝和拆卸的作業人員應由專業隊伍并取得市級有關部門核的資格證書的人員擔任并設專人指揮。
5、特種設備安裝與拆除等應根據設備的不同類型,不同特點,說明書要求,結合現場的施工條件編制專項作業方案。經項目部技術負責人簽字報公司主管部門審批后方可實施。
6、班組作業前應向全體人員進行作業交底和指定監護人,并做好安裝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