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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設施設備日常巡檢制度辦法(十二篇)

      發布時間:2024-02-29 21:36:07 查看人數:89

      設施設備日常巡檢制度辦法

      第1篇 設施設備日常巡檢制度辦法

      設施設備日常巡檢制度

      1目的

      規范小區內設施設備的日常巡檢工作,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確保設施設備處于良好的運行狀態。

      2引用文件

      《設施設備綜合控制程序》

      3職責

      3.1管理處主任和維修組主管負責制定本小區的設施設備巡檢計劃和巡檢路線。

      3.2技術性不強、容易發現問題的設施、設備由管理處管理員進行巡檢;技術性較強的設備應由維修組維修工進行巡檢。

      3.3管理處管理員負責每日對門禁系統、樓道、樓道燈、大堂燈具、園區道路、公共標識進行一次巡查。巡查中發現問題及時報修。

      3.4維修組維修工負責對電梯、鍋爐、冷機、生活水泵、消防水泵、游泳池設備、設施、集水坑潛水泵、給排水主要管道閥門、園區燈具、地下車庫燈具、鍋爐等進行巡查,并負責對水、電、煤氣總表進行抄錄。巡查中發現故障及時維修,如故障較大則報告維修組主管,由主管安排維修。

      4操作規范

      4.1巡檢標準和方法

      4.1.1門禁系統

      門禁系統的要求:

      a) 門鎖開關靈活;

      b) 屏幕顯示正常;

      c) 外表清潔無污物 (檢查方法:開關試驗、觀察)。

      4.1.2樓道:墻面、樓梯、電梯前室無明顯破損或污漬;各管壟井門正常關閉。4.1.3樓道燈、大堂燈具

      樓道燈、大堂燈具燈要求:

      a)感應開關或手動開關啟動正常;

      b)燈具啟動正常,照明無故障(檢查方法:逐一開啟)。

      4.1.4園區道路:地磚、墻磚無松動、脫落,破損面積不超過本身面積的四分之一;排水設施不堵塞;鐵質欄桿、路燈桿無銹蝕(檢查方法:觀察)。

      4.1.5公共標識:無損壞、缺失(檢查方法:觀察)。

      4.1.6游泳池設備、設施

      游泳池設備、設施的要求:

      a) 管道、閥門沒有滲漏水(檢查方法:觀察);

      b)泵房集水坑潛水泵能正常啟動(檢查方法:同集水坑潛水泵);

      c)游泳池的拉手、爬梯沒有松動(檢查方法:用手拉拽)。

      4.1.7集水坑潛水泵

      集水坑潛水泵要求:

      a)水泵手動、自動啟動裝置正常(檢查方法:調至手動模式進行啟動);

      b)水泵處于自動運行狀態(檢查方法:看指示燈);

      c)浮子位置正常(檢查方法:觀察);

      d)電控柜門關閉(檢查方法:觀察)。

      4.1.8給排水管道、閥門:主要給水管道和閥門沒有漏水現象,主要閥門的開關與標識相符合(檢查方法:觀察;如發現主要閥門的開關與標識不符,則應在調整前向主管確認)。

      4.1.9園區燈具:照明正常,燈罩無破損,燈桿直立無銹跡(檢查方法:觀察)。

      4.1.10地下車庫燈具:照明正常,燈罩無破損;配電箱門緊閉(檢查方法:逐一啟動、觀察)。

      4.2人員及路線安排

      4.2.1管理處主任和維修組主管負責指定巡檢計劃和巡檢路線,安排管理員和維修工對設施、設備進行巡查。

      4.2.2管理員每日應對本人責任范圍內的設施設備至少巡檢一次。

      4.2.3維修工巡查工作

      維修工巡查工作可參照如下安排,巡檢次數不得少于以下要求:

      a) 上午9時~12時,維修工一人,對生活水泵、消防水泵、游泳池設備、設施、集水坑潛水泵、給排水主要管道閥門做一次巡查;

      b) 下午4時~5時,維修工一人,對生活水泵、消防水泵做一次巡查;并于5時左右對總水表、總電表、鍋爐煤氣表進行抄錄;

      c) 晚8時~10時夜班維修工對園區燈具、生活水泵、消防水泵做一次巡檢。

      4.2.4以上巡檢工作記錄于《公共區域日常巡查表》、《水泵、水池巡檢記錄》、《日常巡查簽到表》中。其中《日常巡查簽到表》粘貼于電梯機房、集水坑潛水泵、游泳池泵房、水泵房中,由巡檢人員在巡檢工作中簽到并做相應記錄。

      4.3電梯的日常巡檢見《電梯維護保養規范》。

      4.4配電房的日常巡檢見《配電房管理制度》。

      4.5發電機的日常巡檢見《發電機房管理制度》。

      4.6衛生天線設備的日常巡檢見《衛星天線設備管理制度》。

      4.7冷機的日常巡檢見《冷機房管理制度》。

      4.8空調系統的日常巡檢見《空調系統維護保養規范》。

      4.9鍋爐系統的日常巡檢見《鍋爐房管理制度》

      4.10水泵房的巡查見《水泵房管理制度》

      5相關文件

      《電梯維護保養規范》

      《配電房管理制度》

      《發電機房管理制度》

      《衛星天線機房管理制度》

      《冷機房管理制度》

      《空調系統維護保養規范》

      《鍋爐房管理制度》

      《水泵房管理制度》

      6記錄

      《公共區域日常巡查表》

      《水泵、水池巡檢記錄》

      《電梯日常巡檢項目表》

      《能耗日、月報表》

      第2篇 集團公司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1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所有設備運行中的各項管理制度,提出了設備操作、檢修、維護保養等各方面的管理要求,適用于公司各部門。

      2職責

      各部門必須嚴格遵照此管理制度進行實施和管理,公司設備動力部負責對各部門的設備管理工作實施監督和考核。

      3條款

      3.1 總則

      3.1.1 為加強公司設備管理,提高設備管理水平,使公司設備安全、長期穩定的運行,為實現公司生產經營目標提供可靠設備保障,對設備從規劃、設計、制造、采購、安裝、使用、維護、修理、改造、更新直至報廢的整個壽命周期進行全過程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3.1.2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的設備管理;設備包括機械、電氣、儀表、計量、消防、環保、給排水、通訊、交通、工程機械等專業。

      3.1.3 為保證本制度實施,貫徹公司設備管理精神,公司設立設備管理委員會(簡稱設管委)。設管委主任由公司總經理擔任;副主任由分管設備的副總經理擔任;委員會成員由公司其他副總經理和選礦廠、采礦廠、機修廠、尾礦回收部、設備動力部、財務部、紀檢監察部、總工辦、生產安全部、供應部、勞動人事部、質計部的主任(部長)或者主管設備副主任擔任(每個單位一名委員);設管委下設設備動力部,代表公司全面負責設備管理具體工作;設管委委員負責領導本部門的設備管理工作。

      3.1.4 設備管理委員會各崗位職責;

      3.1.4.1 設管委主任職責:

      a)對公司設備管理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設備管理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有關規定,對公司設備管理的重要方針、目標及重大問題組織研究并作出決策;

      b)負責制定(或委派制定)、審核公司設備的中長期發展規劃;

      c)審核和批準公司的設備管理制度并監督實施。

      3.1.4.2 設管委副主任職責:

      a)執行落實國家和上級關于設備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組織制定本公司年度設備管理的方針目標,根據公司實際,健全和修訂設備管理的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

      b)領導公司設備系統的工作,布置、檢查和協調有關設備管理方面的工作,保證公司年度設備管理方針、目標的推進和落實;

      c)審批設備年度檢修計劃、備件計劃和更新改造計劃,并負責審批設備的購置、調撥和報廢的申請報告等;

      d)組織對重大設備事故的搶修工作,主持事故調查分析會;

      e)組織公司重大項目中設備投資的可行性分析論證;

      f)組織開展設備管理的技術培訓,學習推廣國內外先進的設備管理和維修技術;

      g)組織總結公司設備管理的成 績與不足,開展公司設備管理評優競賽活動。

      3.1.4.3 設備動力部是公司設備綜合管理的職能機構,其主要職責是:

      a)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關于設備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條例和規定,按照本《制度》的規定的要求,負責全公司設備管理日常業務工作,重點抓好設備管理中“管好”、“用好”、“修好”的三項重要管理工作;

      b)制定和不斷完善公司設備管理規章制度,管理辦法,全面做好設備管理的基礎工作;

      c)編制公司設備年度檢修計劃、備件計劃和更新改造計劃,負責設備檢修和自加工配件質量的檢定驗收工作;

      d)參與新建項目或技術改造項目中有關設備經濟技術方面的可行性研究,配合提供有關技術檔案和資料;

      e)負責設備固定資產管理、前期管理、設備使用與維護管理、設備潤滑管理、設備點檢管理、設備技術狀態維護管理、設備計劃預修管理、設備大修管理、設備事故管理、備品備件管理、鍋爐、壓力容器、機動車車輛、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的管理,設備修舊利廢和質量、技術管理等工作;

      f)經常深入基層生產單位,指導和協助解決重要技術業務難題,檢查各單位設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規程的執行落實情況;

      g)負責組織對設備事故的調查、分析,并提出處理意見;

      h)配合勞動人事部進行設備操作、檢修和管理人員的技術業務培訓,不斷提高人員素質;

      i)積極了解、學習、掌握和使用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和新工藝,不斷提高裝備水平;

      j)完成其他應由設備動力部負責完成的工作。

      3.1.4.4 財務部設備管理職責:

      a)在設管委領導下,負責或參加有關設備管理工作;

      b)協同有關部門參加設備前期管理工作,主要有設備規劃方案調研、制定、論證和決策、設備投資計劃的編制、費用預算、設備采購定貨、合同管理、設備到貨驗收、設備投資效果經濟、財務分析等工作,負責設備貨款及運雜費款的審查與支付;

      c)參加設備安裝工程招標、施工合同簽定、工程驗收、負責工程進度款和工程結算款的審查與支付;

      d)在設備投入使用初期,負責公司設備固定資產臺賬的建立工作,設備折舊費用折舊方法,大修理改造更新費用預算、設備備品備件計劃費用的審查與支付,設備租賃費用的預算與審查,參加設備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e)參加公司設備管理有關會議,執行公司設備管理委員會決定。

      3.1.4.5 生產安全部設備管理工作職責:

      a)在設管委領導下,負責和參加公司有關設備管理工作;

      b)負責全公司主要生產設備的安全管理工作,協同生產和設備管理部門做好全公司的特種設備安全使用許可證驗收工作;

      c)根據公司生產目標及工藝要求及時提出為提高生產效率和安全生產水平的設備維修、改造、更新的建議。提出生產設備運行存在的問題與安全隱患,并督促生產單位及時處理和解決。

      3.1.4.6 廠(礦)、隊、班組的設備管理制度:

      a)廠(礦)主任對本單位的設備管理負全面領導責任,嚴格執行本《制度》的規定和要求,組織研究本單位設備管理的重要問題,并作出決策。正確處理、協調好生產與設備管理的關系,堅決防止和克服重生產、輕維修,重使用、輕管理等拼設備的不正確觀念和行為,不斷提高本單位設備管理的水平;

      b)廠(礦)分管設備的副主任,在主任的領導下,具體組織領導本單位設備管理的日常工作,技術業務上同時接受設備動力部的領導,依照《制度》的規定和要求,組織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和措施,確保本《制度》和公司年度設備管理方針、目標在本單位得到落實。其主要職責:

      ①按照本《制度》的規定的要求,組織制定本單位設備管理具體的實施細則;

      ②負責本單位設備管理日常業務工作,根據設備技術狀況,及時組織進行設備的維護和檢修;

      ③定期開展本單位操作人員和維修人員的“三好”、“四會”活動,做好檢查評比工作;

      ④制止設備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保證設備安全運行,防止設備及人身事故的發生,組織事故分析處理工作;

      ⑤針對本單位設備特點,經常組織開展行之有效的崗位練兵活動,不斷提高操作人員和維修人員的技術水平;

      ⑥嚴格定人定機制度和持證上崗制度,杜絕不正確使用設備的現象;

      c)廠(礦)應配備專職設備管理員,設備管理員的主要職責是協助分管設備的副主任做好設備管理的日常工作;

      d)凡有使用設備的隊級單位,隊長應對本單位的設備管理工作負責;

      e)廠(礦)應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項設備管理工作競賽、檢查、評比活動,組織本廠(礦)設備管理與操作人員的理論與實際操作學習培訓工作,提高設備管理、使用、維修工作水平,做好本廠(礦)設備技術狀況管理工作,提高設備的完好率和出勤率,為完成本廠(礦)的生產目標提供設備保障;

      f)班組設備管理職責:

      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有關設備管理的制度,認真、及時、準確地填寫好各種設備原始記錄,發現設備出現的問題處理和解決,如不能處理應先采取應急措施,然后立即向上級部門報告,以防止事故的繼續發生,造成更大的損失;

      g)按照公司新模式辦企業原則,提倡“一專多能”逐步實現“運行合一”,實行班長(機臺長)負責制。

      第3篇 安全設施、機械設備采購與使用維修制度

      1.項目部必須購買合格的安全設施產品,嚴禁購買使用假冒偽劣產品。項目部在購買前,向工程管理公司提出申請,經工程管理公司審批后方可購買,購買后的發票,經工程管理公司簽字,方可入帳。

      2.各種安全設施在使用時,必須按有關規定正確使用。安全設施在使用過程中,不經項目安全員同意,不得隨意拆除。

      3.機械設備的使用貫徹誰用誰管,管用結合的原則。大中型機械設備實行定人定機,機長負責制,小型機械實行一人多機。

      4.特種作業人員由公司勞動人事處統一建檔管理,每臺設備需配備足夠數量的操作工,嚴禁無證人員、臨時人員操作,操作工必須定期接受特殊工種的專業培訓,并取得合格證。

      5.嚴格執行操作工持證上崗制,機械操作工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保養規程,要做到正確操作、精心保養、合理使用,認真填寫運轉記錄,并做到“三好”、“四會”(管好、用好、修好;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故障)。機械設備不得帶病運轉或超負荷違章作業。

      6.機械操作工必須聽從施工人員的指揮,對于施工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和可能引起危險事故的指揮,操作工有權拒絕執行。

      7.機械設備必須經常進行保養,貫徹誰用誰管,以養為主,以修為輔的原則,機械設備的維修由設備租賃公司負責,工程管理公司組織協調。

      第4篇 幼兒園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安全設施、設備安全管理臺帳和檔案

      對于在用的安全設施、設備應建立臺帳和檔案,其內容包括安全設施設備的主要性能參數、投用時間和地點、歷次檢修記錄、檢測記錄和設備更新情況等。

      二、定期檢查安全設施設備

      定期對安全設施設備進行維護和檢修,對于安全設施設備要定期檢查,安全科應每月檢查一次,車間每周檢查一次,班組每班檢查,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對于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并做好記錄;定期對安全設施、設備進行維護保養和檢修并做好維護和檢修記錄。

      三、 安全設施、設備問題的處理原則和程序

      存在的安全設施、設備問題應根據“三定一不推”原則限期處理。發現安全設施設備問題應制定整改方案及時處理。不能處理時應制定出相應的防范措施并做記錄,同時上報有關部門。

      四 、強檢(定檢)設施、設備的檢測維護要求

      強檢、密不可分的設施、設備,應按要求定期檢測,并出具檢測報告。對于其中的不合格項目,要制定整改方案及時整改,要定期對強檢、定檢設施、設備進行維護,保證其性能安全合格,達到安全使用的目的。

      五、重點安全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

      重點安全設施、設備的維護和檢查應由專人負責,建立完善專門的安全檢查和運行維護臺帳。對于重點安全設施、設備要縮短檢查周期,檢查記錄要詳盡詳實。重點安全設施、設備問題應優先予以處理。

      六 、安全設施、設備的報廢要求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報廢或更換:

      1、超過使用年限,主要結構和零部件磨損嚴重,設備效能達不到安全要求;

      2、意外災害和重大事故而嚴重損壞無法修復的;

      3、國家明令淘汰的或由于技改等原因淘汰的;

      4、維修后經檢測達不到安全使用要求等

      安全設施、設備更換、維修、報廢或停用,應及時做好記錄。

      第5篇 施工設施、設備和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管理制度

      1.總則

      1.1.本制度規定了施工設施、設備和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管理,包括購置、租賃、裝拆、驗收、檢測、使用、保養、維修、改造和報廢等內容。

      1.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施工現場全過程施工設施、設備和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管理,包括公司自有設備、租賃設備和分包方自帶的設備。

      2.定義

      2.1.施工設施

      施工設施,是指在施工作業活動中,將危險、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圍內,以及減少、預防和消除危害所配備的裝置(設備)和采取的措施。包括:

      1)安全防護設施:漏電保護器、安全網、密目網、安全扶手繩、孔洞蓋板、防護圍欄、防護欄桿及機械防護裝置等。

      2)定型工具式安全施工設施:按公司規定制作、安裝、使用的安全防護設施(如:安全圍欄、孔洞蓋板、裝配式防護欄桿、操作平臺等)。

      3)臨時安全防護設施:指在施工作業中,根據施工工序、作業安全需要搭設的安全防護設施(如:采用掛設安全防護網、搭設鋼管安全防護欄桿、隔離層、安全通道等)。

      2.2.施工設備

      施工設備,是指參與施工生產的所有施工機械設備,包括各類大中型起重機械設備、施工升降機、物料提升機、挖掘機、打樁機、混凝土攪拌機、龍門架及井字架、施工吊籃、混凝土輸送泵車等設備。

      2.3.勞動防護用品

      勞動防護用品,是指保護勞動者在施工作業過程中的人身安全與健康所必備的一種防御性裝備,對于減少職業危害起著相當重要的作用。勞動防護用品按照防護部位分為九類,包括:安全帽、呼吸護具、眼防護具、聽力護具、防護鞋、防護手套、防護服、防墜落具(主要有安全帶、安全繩、緩沖器、防墜器)、護膚用品等。

      3.工作主體職責

      3.1.公司分管設備的主管領導負責審批公司施工設備的購買。

      3.2.公司、分公司工程管理部門負責施工設施、設備和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監督檢查。

      3.3.公司、分公司、項目部材料設備管理部門或材料設備管理人員負責安全設施所需材料、設備和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保管、發放,對其合格并符合安全技術要求負責。

      3.4.分公司材料設備管理部門負責審批項目部施工設施、設備和勞動防護用品的需用計劃,組織評審設備租賃供方和設備購買供方,組織設備租賃、購買合同條款會簽,監督檢查出租方對設備維護保養和履約情況,組織對施工設施、設備安全檢查,對各類施工設施、設備管理資料進行收集、分類、歸檔、移交等工作進行檢查。

      3.5.項目部負責實施安全設施 >、設備和勞動防護用品的策劃,制訂相應的計劃并實施,建立相應的安全保證體系,對實施過程進行監督檢查,并對實施結果進行驗收。

      3.6.項目部作為工程項目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應按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的相關制度落實施工現場安全設施、設備、勞動防護用品所需費用,并專款專用。

      3.7.項目部負責施工設備的租賃方是否在公司合格供方名錄內,組織設備的進場并負責施工設備的安全檢查。

      3.8.項目部分管生產的副經理應分管施工設施、設備,對本項目設備需用計劃進行評定。執行公司有關施工設施、設備及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對分包方自帶設備進行監督管理,主持本項目施工設施、設備及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檢查和安裝、調試、驗收、建立檔案等。

      3.9.項目部機械員負責制定施工設備需用計劃、保養維修計劃,參與本項目的施工設備驗收,報告設備的運行情況并留存記錄,貫徹實施公司施工設備管理的相關規定,組織本項目施工設備安全檢查。

      3.10.施工設備操作人員應熟悉機械設備的性能,堅守崗位,按章操作,做好機械設備的日常保養,持證上崗。

      4.施工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

      4.1.施工設施、設備的內容、范圍:

      1) 為安全而重新布置或改裝的設施、設備;

      2) 臨時用電工程中電器設備安裝的防護性接地或接中性線的裝置,以及其他防止觸電的設施;

      3) 為施工安全而設置的低電壓照明設備;

      4) 鍋爐、壓力容器、壓縮機械及各種有承壓爆炸危險的機械設備配置的保險裝置和信號裝置(安全閥、自動控制裝置、水封安全器、水位表、壓力計等);

      5) 施工升降機、物料提升機等起重機械上各種防護裝置及保險裝置(如安全卡、安全鉤、安全門、過速限制器、門電鎖、安全手柄、安全制動器),橋式起重機設置固定的著陸平臺和梯子;升降機和起重機械為安全而進行的改裝;

      6) 各種聯動機械和機械之間、工作場所的動力機械之間、施工現場為安全而設的信號裝置,以及在操作過程中為安全而進行聯系的各種信號裝置;

      7) 在施工現場區域內危險處裝置的標志、信號和防護設施;

      8)在施工人員可能到達的洞、坑、溝、槽、升降口、漏斗等處安裝設置的臨時防護裝置;

      9) 在施工現場區域內,施工人員經常往來的道路,為安全而設置的通道及便橋;

      10) 在高處作業時,為避免物料墜落傷人而設置的工具箱以及防止人員墜落的防護網、繩;

      11) 高處作業的上下通道及防護設施;

      12) 腳手架、井字架和龍門架外圍封閉的防護網(密目網);

      13) 為防止坍塌采取的支護設施;

      14) 立體交叉施工作業區域的隔離設施;

      15) 在建工程與周圍人行通道及民房等建筑物的防護隔離設施;

      16) 在建工程的外邊緣與外電架空線路的隔離防護設施;

      17) 防火、防毒、防爆、防雷等安全設施。

      4.2.施工設施、設備策劃

      4.2.1.根據工程項目的特點和結構、環境、技術含量和施工安全風險程度等因素,由項目經理負責,項目技術負責人、施工員、安全員實施施工設施、設備安全技術策劃,策劃內容如下:

      1) 確定整個施工過程中應執行的安全技術標準、規范。

      2) 確定危險部位和過程,對風險較大、專業性較強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進行安全論證。同時采取相適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得到有關部門的審批認可;

      4.2.2.根據施工設施、設備安全策劃結果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對所須安全設施、設備的結構形式、材料、設置要求等可在施工方案中完整獨立體現。

      4.2.3.工程項目施工前,安全措施計劃隨施工方案一并上報有關部門審核確認。

      4.3.采購:施工設施、設備采購執行《物資管理分冊》有關制度。

      4.4.公司、分公司材料設備管理部門應對供應商進行如下評價。

      4.4.1.根據能否滿足施工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要求的安全能力選擇供應商。

      4.4.2.根據采購施工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的安全重要性對供應商進行評價。

      4.5.檢查及驗收

      4.5.1.按照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要求,對施工現場的施工設施、設備進行安全審核檢查,只有通過查驗的設施、設備才能安裝和使用。

      4.5.2.項目技術負責人應組織施工員、安全員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檢查驗收計劃,組織相關管理人員對下列內容檢查、驗收:

      1) 施工過程中所需的施工設施、設備的安全驗證;

      2) 一般腳手架搭設工程(含外圍封閉),按照施工組織設計或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規定要求驗收;

      3) 特殊類腳手架的搭設,按照施工組織設計或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規定要求進行分類驗收,并報請上級主管部門或監理復查;

      4) 施工過程中的施工設施安全技術要求,如通道防護棚;電梯井內隔離排或安全網;腳手架外圍封閉、上下通道;“四口五臨邊”的防護設施;懸挑鋼平臺;高處作業人員行走防護設施;危險作業點的防護措施;施工吊籃組裝;外挑安全網等搭設、組裝等。

      4.5.3.項目技術負責人應根據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組織相關人員及分包方負責人對臨時用電設施進行檢查、驗收;

      4.5.4.項目技術負責人應根據施工組織設計或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組織相關人員及分包方負責人對下列內容進行檢查驗收:

      1) 對施工設施、設備,按規定進行檢查、驗收,并責成使用方對施工設施、設備進行維護,保持完好;

      2) 對危險性較大的起重、升降設備,必須按照特種設備的相關法律和公司《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管理。

      4.5.5.上述各類檢查和驗收完畢后,項目部須填寫相應的檢查驗收記錄。

      4.6.過程控制

      4.6.1.施工作業人員操作前,項目技術負責人或施工員應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雙方簽字認可;

      4.6.2.項目部安全員應參與安全技術交底,并會同施工員督促施工作業人員,做好作業前對作業區域的安全防護設施進行檢查,做好班后清理工作;

      4.6.3.搭設或拆除施工安全防護設施、腳手架、起重機械或其它設施、設備,必須經項目技術負責人或安全員的確認同意。如當天未能完成時,應做好局部收尾,并設置臨時安全防護措施。

      4.6.4.項目部應根據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中確定的危險部位和過程,責成分包方落實監控人員,確定監控措施和方式,實施重點監控,必要時應增派人員連續監控。

      4.6.5.應對危險性較大的懸空作業、起重機械安裝和拆除、腳手架搭設和拆除、井字架和龍門架、施工吊籃、塔吊等垂直運輸設備的安裝和拆除、施工升降機的組裝和拆除等作業,實施重點監控;

      4.6.6.在拆除施工安全防護設施、設備前應通知項目技術負責人,由其確認可拆除時,方可拆除。

      4.6.7.在工序交接中,應由項目技術負責人和安全員組織交接雙方負責人,對現場的施工設施進行驗收、確認。

      4.7.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的控制

      4.7.1.項目部應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施工設施、設備和過程行為進行控制,確保不合格設施、設備不使用、不合格安裝拆除過程不安排作業、不安全行為不放過。

      4.7.2.對事故隱患應由項目部安全員會同項目部相關人員進行處理。處理方式有:

      1) 停止使用、封存;

      2) 落實“五定”進行整改以達到規定要求;

      3) 進行返工,以達到規定要求;

      4) 對有不安全行為的人員進行教育或處罰;

      5) 對達不到安全生產的過程進行重新組織。

      5.施工設備安全管理

      5.1.一般規定

      5.1.1.施工設備進場使用前,必須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特種設備必須經具有法定資質的專門檢測機構進行檢測,合格后方可使用。

      5.1.2.施工設備應按其技術性能和使用說明書的要求正確使用。缺少安全裝置、儀表或安全裝置、儀表已失效的施工機械設備不得使用。

      5.1.3.任何人嚴禁拆除施工設備上的自動控制機構、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裝置,及監測、指示、儀表、警報器等自動報警、信號裝置。其調試和故障的排除應由專業人員進行。

      5.1.4.處在運轉中的施工設備嚴禁對其進行維修、保養或調整等作業。施工設備應按時進行保養,當發現有漏保、失修或超載帶病運轉等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使用。

      5.1.5.施工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并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在取得有關部門頒發的操作證后上崗操作;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必須取得建筑施工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獨立操作。

      5.1.6.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指令,操作人員有權拒絕執行。由于發令人強制違章指揮造成事故者,應追究發令人的責任,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5.1.7.施工機械作業時,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將施工機械交給非操作人員操作。嚴禁無關人員進入作業區和操作室。工作時,思想要集中,嚴禁酒后操作。

      5.1.8.施工機械操作人員和配合作業的人員,都必須按規定佩戴勞動防護用品,長發不得外露。高處作業必須系安全帶,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嚴禁高處作業投擲物件。

      5.1.9.進行倒班作業的施工機械設備均須實行交接班制度。操作人員應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

      5.1.10.施工機械進入作業地點后,項目技術負責人或施工員應向施工機械操作人員進行施工任務及安全技術交底。操作人員應熟悉作業環境和施工條件,聽從指揮、遵守現場安全規定。

      5.1.11.當使用施工設備與安全管理發生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管理的要求。

      5.1.12.當施工設備發生事故或未遂惡性事件時,必須及時搶救,保護現場,并立即報告項目部負責人和有關部門或人員,聽候處理。對事故應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5.2.設備采購和租賃。

      5.2.1.必須堅持“安全高于一切”的設備選購原則,要求做到設備運行中,在能保證自身安全的同時,確保操作人員和環境的安全。

      5.2.2.機械員或材料員應根據工程施工特點、工藝要求,廣泛搜集信息(包括:國際、國內本行業的生產技術水平,設備安全可靠程度、價格、售后服務等),經過論證提出初步采購或租賃意見按程序報批實施。

      5.2.3.設備采購前,按照質量、安全要求,對設備的生產廠商資質及生產能力進行審查及評審,選出合格的設備供應商,需采購的設備必須在合格設備供應商中進行采購。

      5.2.4.嚴禁采購和租賃國家明令淘汰的產品。嚴禁采購和租賃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規定的低劣、劣質、結構簡陋、沒有安全保障的施工機械設備。

      5.3.大型專用和特種設備的安裝和拆卸。

      5.3.1.大型專用和特種設備的裝拆,項目部必須有具備裝拆能力、持有相關資格證書的人員,或邀請具有相關業務能力和資質的單位實施。

      5.3.2.必須按照設備制造廠商的相關說明并結合現場具體情況制定裝拆方案或作業指導書,負責裝拆的有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5.3.3.如實做好記錄。對在裝拆過程中發現的一般性缺陷和問題應詳盡說明。

      5.3.4.大型專用和特種設備的安裝,凡存在危及人身、設備安全的重大缺陷和問題,要及時采取有效可行的補救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確保設備使用安全。

      5.3.5.重大缺陷和問題經處理后,必須經過公司或分公司主管部門檢驗并經當地特檢所或安監部門同意并簽字后,方可進入下一工序。

      5.3.6.大型專用和特種施工設備在安裝后,必須進行檢測、驗收,并確認各項安全技術指標達到要求和安全裝置齊全有效后,方可正式運行。

      5.3.7.大型專用和特種施工設備安裝工作自行實施的,完成后必須由上級主管部門組織驗收;租賃的大型專用和特種施工設備安裝工作,必須按照相關安全技術規范的規定組織租賃雙方及相關方共同驗收。

      5.4.設備的資料檔案管理。

      5.4.1.施工設備安裝單位必須建立機械設備安裝工程資料檔案,并在驗收后30日內將有關技術資料移交使用單位,使用單位應將其存入機械設備的安全技術檔案。施工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參見《施工設備管理辦法》。

      5.4.2.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管理。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具體內容參見《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辦法》。

      5.4.3.各種機械設備的驗收,應留存下列技術文件:

      1) 機械設備安裝、拆卸及試驗圖示程序和詳細說明書;

      2) 各種安全保險裝置及限位裝置調試和說明書;

      3) 維修保養及運輸說明書;

      4) 安裝操作規程;

      5) 生產許可證(實行生產許可的機械設備)、產品鑒定證書、合格證書;

      6) 配件及配套工具目錄;

      7) 其他注意事項。

      5.5.設備的使用檢查。

      5.5.1.施工設備按照施工平面布置圖合理布置,盡可能降低對其周圍環境的影響。設備進行驗收合格后,分類建立機械設備臺帳,并負責存留相關記錄。

      5.5.2.項目部要做好機械設備的標志工作,按要求懸掛機械設備標志牌。

      5.5.3.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按照操作規程操作設備,禁止違規操作,設備現場管理人員必須認真檢查監督操作人員,以確保設備安全運行。凡特種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實行定機、定人、定崗位制度。

      5.5.4.對于從事危險作業和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機械設備,應有明顯標志和安全措施。

      5.5.5.施工設備的停放、檢修、安裝應有統一固定的位置,場地應安全。對設備進行轉移和檢修保養時,必須懸掛明顯警示標志;對電器設備進行檢修時,檢修場所必須有防雨棚等防潮防水裝置。

      5.5.6.大中型施工設備必須定人、定機,實行崗位負責制的人機一體化管理。

      5.5.7.大中型施工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進行過技術培訓,熟悉本機的操作、保養和安全技術規程;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必須取得相關有效證件,嚴禁無證上崗。

      5.5.8.按照施工設備的維護保養規程,進行維護和保養,并如實填寫相關記錄。

      5.5.9.定期進行設備安全檢查和檢驗,切實加強設備使用過程中的安全監督和檢查。設備不得帶病運轉或超負荷作業,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施工機械設備,必須立即停機整改,待故障排除后,方能重新使用。

      5.5.10.對于存在明顯安全隱患的場地及路段,或施工機械設備存在嚴重故障隱患時,現場指揮人員和設備管理人員有權制止使用,操作人員有權拒絕操作。

      5.5.11.實行施工機械設備現場安全管理責任制,把安全管理落實到分包方、作業班組、及個人,做到責任分明,定期考核,并把考核結果同基層設備管理人員、操作和修理人員的個人收入掛鉤。

      5.6.設備的保養。

      5.6.1.一級保養:由操作人員實施,主要對機械設備在操作前、作業后進行“十字作業”保養(清潔、潤滑、堅固、調整、防腐),并對一些外部易損部件進行拆洗檢查,調整。

      5.6.2.二級保養:由維修人員完成,二級保養除一級保養內容外,主要是對機械設備內部各系統進行清潔、潤滑和調整,并對可能有問題的部位予以解體進行檢查、清洗的調整。

      5.6.3.三級保養:指對設備主體進行解體檢查和調整,更換達到磨損限度的零部件。同時對主要零件、部件的磨損情況進行測量和鑒定。三級保養由專業維修人員完成。

      5.6.4.施工設備的各級保養由各設備產權單位負責。

      5.7.施工設備的維修。

      5.7.1.小修是一種維護性修理,主要是排除使用不當,保養失誤及使用中發生的臨時故障和局部損壞,維護機械設備的正常運轉,小修應結合保養進行。

      5.7.2.中修:是在兩次大修之間和新機械設備大修之前有計劃的平?性修理,其目的在于消除兩次大修之間設備部件損壞和出現不平衡的狀態,以及可能延長大修間隔期。

      5.7.3.大修:是對設備的總體狀態達到極限磨損的程度進行技術鑒定,進行一次全面徹底的恢復性修理,使性能達到規定的技術要求,以延長使用壽命。

      5.7.4.施工設備的各類維修,由設備產權單位負責實施,或按合同實施,且由專業修理人員完成。

      5.7.5.項目部要做好施工設備運轉記錄,根據實際情況提出施工設備保養維修計劃,分公司監督檢查以上修理執行情況。

      5.8.設備更新改造及報廢。

      5.8.1.施工設備報廢條件、申請、手續,執行公司《施工設備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5.8.2.設備改造的基本要求:

      1) 經過技術論證后,采取新技術、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可以提高設備的綜合安全技術水平,經濟上也是合算的。

      2) 設備改造要持謹慎負責的態度,不能輕易蠻干,必須按照申請、論證、批準的基本程序運行。

      6.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管理

      6.1.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保管、發放執行公司《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

      6.2.勞動防護用品的種類:

      6.2.1.安全帽,是用于保護頭部,防撞擊、擠壓傷害的護具。主要有塑料、玻璃鋼和防寒安全帽。

      6.2.2.防護服,是用于保護員工免受勞動環境中的物理、化學因素的傷害的護具。防護服分為特殊防護服和一般作業服兩類。

      6.2.3.防護鞋,是用于保護足部免受傷害的護具。主要有防砸、絕緣、防滑鞋等。

      6.2.4.防墜落護具,是用于防止高處作業墜落事故發生的護具,主要有安全帶等。

      6.2.5.防護手套,是用于手部保護的護具。主要有耐酸堿手套、電工絕緣手套、電焊手套、防x射線手套等。

      6.2.6.眼防護具,是用于保護作業人員的眼、面部,防止外來傷害。主要有防沖擊眼護具、焊接用眼防護具、防強光射線眼鏡等。

      6.2.7.聽力護具,長期在90db以上或短時在115db以上的環境中工作時應使用聽力護具。主要有耳塞、耳罩和帽盔。

      6.2.8.呼吸護具類,是預防職業健康危害和職業塵肺病的重要護具。按用途分為防塵、防毒、供氧三類,按作用原理分為過濾式和隔絕式兩類。

      6.2.9.護膚用品。用于外露皮膚的保護。分為護膚膏和洗滌劑。

      6.3.勞動防護用品標準

      6.3.1.公司各單位在選購勞動防護用品時,依據《個體防護裝備選用規范》(gb11651-2008)的相關規定進行選擇防護用品和生產廠商。

      6.3.2.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執行公司《物資采購管理辦法》、《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

      6.4.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保管與發放。

      6.4.1.勞動防護用品的保管與發放執行公司《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

      6.4.2.配備給個人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品,由個人妥善保管,領用和使用前進行檢查,對破損、不符合安全技術要求的不得領用和使用,對非正當原因造成的勞動防護用品損壞,按有關規定辦理。

      6.4.3.工會應監督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不定期征求員工代表的意見,及時對勞動防護用品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反饋。

      7.管理與追責

      7.1.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處分:

      1) 對不符合法定安全生產條件的涉及安全生產的事項予以批準或者驗收通過的;

      2) 在監督檢查中發現重大事故隱患,不依法及時處理的。

      7.2.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1) 未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的;

      2) 安全設備的安裝、使用、檢測、改造和報廢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

      3) 未對安全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和定期檢測的;

      4) 未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的;

      5) 危險物品的容器,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未經具有專業資質的機構檢測、檢驗合格,未取得安全使用證或者安全標志,投入使用的;

      6) 使用應當淘汰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的。

      8.附則

      8.1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8.2本制度由安全部負責解釋。

      9.附錄

      本制度采用的資料表格,是執行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資料管理規程》(dbj04t289-2022)標準中的記錄表,在制度執行過程中,如有必要,也可以采用國家或行業安全技術規范、規程、標準規定的檢查記錄表,如:對塔吊的安裝、使用、拆卸管理,也可以采用《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機安裝、使用、拆卸安全技術規程》(jgj196-2010)標準中的檢查記錄表。凡采用《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資料管理規程》的表格,詳細表格內容、格式、要求參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資料管理規程》(dbj04t289-2022)。

      1.《臨邊防護驗收表》(表c6.3.1)

      2.《洞口防護驗收表》(表c6.3.2)

      3.《安全防護設施拆除(移動)審批表》(表c6.4)

      4.《落地式扣件腳手架驗收表》(表c7.3.1)

      5.《懸挑式腳手架驗收表》(表c7.3.2)

      6.《附著式升降腳手架驗收表》(表c7.3.3)

      7.《液壓升降整體腳手架安裝驗收表》(表c7.3.4)

      8.《外掛防護架驗收表》(表c7.3.5)

      9.《高處作業吊籃驗收表》(表c7.3.6)

      10.《卸料平臺(落地式)驗收表》(表c7.3.7)

      11.《懸挑式鋼平臺驗收表》(表c7.3.8)

      12.《腳手架拆除審批、監控記錄》(表c7.4)

      13.《模板工程驗收表》(表c8.3)

      14.《模板工程拆除審批監控記錄》(表c8.4)

      15.《臨時用電工程檢查驗收表》(表c9.3)

      16.《絕緣電阻測試記錄》(見附錄16,表c9.4)

      17.《接地電阻測試記錄》(表c9.5)

      18.《漏電保護器檢測記錄》(表c9.6)

      19.《電工安裝、調試、遷移、拆除工作記錄》(表c9.7)

      20.《電工巡檢、維修工作記錄》(表c9.8)

      21.《機械設備安全管理臺賬》(表c10.1)

      22.《機械設備進場驗收表》(表c10.2)

      23.《機械設備安裝驗收表》(表c10.4.1)

      24.《混凝土泵檢查驗收表》(表c10.4.3)

      25.《混凝土攪拌機安裝驗收表》(表c10.4.4)

      26.《焊接機械安裝驗收表》(表c10.4.5)

      27.《鋼筋機械安裝驗收表》(表c10.4.6)

      28.《平刨、壓刨安裝驗收表》(表c10.4.7)

      29.《圓盤鋸安裝驗收表》(表c10.4.8)

      30.《機械設備日常運行記錄》(表c10.5)

      31.《機械設備維修保養記錄》(表c10.6)

      32.《群塔作業平面布置圖》(表c11.4)

      33.《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過程記錄》(表c11.8)

      34.《塔式起重機安裝自檢表》(表c11.9.1)

      35.《施工升降機安裝自檢表》(表c11.9.2)

      36.《塔式起重機安裝驗收表》(表c11.11.1)

      37.《施工升降機安裝驗收表》(表c11.11.2)

      38.《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裝驗收表》(表c11.11.3)

      39.《塔式起重機頂升檢驗記錄》(表c11.13.1)

      40.《施工升降機加節驗收記錄》(表c11.13.2)

      41.《塔式起重機附著錨固檢驗記錄》(表c11.14)

      42.《建筑起重機械運行記錄》(表c11.15)

      43.《建筑起重機械定期維護檢測記錄》(表c11.16)

      44.《吊裝機械驗收表》(表c12.4)

      45.《個人防護用品采購計劃表》(表c2.14.2)

      46.《個人防護用品進場查驗登記表》(表c2.14.3)

      47.《個人防護用品檢查記錄》(表c2.14.5)

      48.本制度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

      3).《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93號)

      4).《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規范》(gb50656-2022)

      5).《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22)

      6).《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80-1991)

      7).《施工現場機械設備檢查技術規程》(jgj160-2008)

      8).《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2022)

      9).《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機安裝、使用、拆卸安全技術規程》

      (jgj196-2010)

      10).《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范》(jgj88-2010)

      11).《手持式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安全技術規程》(gb/t3787-2006)

      12).《個體防護裝備選用規范》(gb11651-2008)

      13).《建筑施工作業勞動保護用品配備及使用標準》(jgj184-2009)

      14).《安全帽》(gb2811-2007)

      15).《安全帶》(gb6095-2009)

      16).《安全網》(gb5725-2009)

      第6篇 設施設備運行操作制度作業指導書

      1.0目的

      保證設備、設施正常運作,保持設備、設施的良好狀態。

      2.0范圍

      適用于麗江花園物業管理公司質量活動和過程中有關的設備、設施。

      3.0職責

      3.1 技術部負責機電設備、設施的綜合管理并對區域管理處在此方面的管理工作進行技術性指導。

      3.2 各區域管理處負責上述設備、設施的抽樣巡檢、報修。

      3.3 各專業工程公司辦公設備、設施供應商負責相關設備、設施的巡檢、保養、維修。

      4.0內容

      4.1 各專業工程公司按技術部制定的有關設備、設施的運行操作規程對設備、設施進行巡檢、保養、維修并填寫巡檢、保養、維修記錄,每月將巡檢、保養、維修記錄整理分別交技術部存檔。

      4.2 技術部要對專業工程公司在保養、維修工作中進行必要的監管及對工作中出現的問題進行協調;對保養、維修后的設備、設施及時組織檢驗。

      4.3 各區的設備、設施故障由所屬管理處按相關程序填寫《報事單》向設備、設施的維保工程公司報修并跟進維修情況,電梯故障停梯或設備停止運行超過二十分鐘的,管理處須開列《電梯故障記錄表》或《機電設備故障報修、修理記錄表》交維修單位填寫。完成維修及填寫上述表格后,管理處將表復印交技術部存檔。

      5.0相關文件

      5.1污水處理站設備運行操作規程。 rgpm-6.3-c-01-03

      5.2電梯設備維修安全操作規程。 rgpm-6.3-c-01-04

      5.3供水設備房安全操作規程。 rgpm-6.3-c-01-05

      5.4發電房發電機組安全操作規程。 rgpm-6.3-c-01-06

      6.0應用表格

      6.1《物業維修保養計劃表》 rgpm-6.3-d-01-01

      6.2《服務檢查記錄表》 rgpm-6.3-d-01-02

      6.3《設備聯檢表》 rgpm-6.3-d-01-03

      6.4《物業報廢記錄表》 rgpm-6.3-d-01-04

      6.5《物業臺帳》 &n

      bsp; rgpm-6.3-d-01-05

      6.6《設備、設施履歷卡》 rgpm-6.3-d-01-06

      6.7《水景系統巡檢表》 rgpm-6.3-d-01-09

      6.8《污水處理站巡檢表》 rgpm-6.3-d-01-10

      6.9《星海洲水泵房恒壓變頻供水系統巡檢表》 rgpm-6.3-d-01-11

      6.10《水泵房恒壓變頻供水系統巡檢表》rgpm-6.3-d-01-12

      6.11《電動道閘巡檢表》rgpm-6.3-d-01-13

      6.12《大橋航道燈巡檢表》rgpm-6.3-d-01-14

      6.13《電梯巡檢表》rgpm-6.3-d-01-15

      6.14《發電機組保養表》rgpm-6.3-d-01-16

      6.15《設備、設施維修記錄》rgpm-6.3-d-01-17

      6.16《各區域主要設備、設施一覽表》rgpm-6.3-d-01-18

      6.17《消防電動設備巡檢表》rgpm-6.3-d-01-19

      6.18《機電設備故障報修、修理記錄》&n

      bsp; rgpm-6.3-d-01-20

      6.19《電梯故障記錄表》rgpm-6.3-d-01-21

      6.20《電動排水系統巡檢表》rgpm-6.3-d-01-22

      6.21《電動綠化噴灌巡檢表》rgpm-6.3-d-01-23

      6.22《電動設備、設施保養月報表》rgpm-6.3-d-01-24

      第7篇 現代浴場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現代浴場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一〉目的:

      現代浴場設備管理是一種以最佳服務質量和經濟效益為最終目標,以最經濟的設備壽命周期費用和最高的設備綜合效能為直接目標動員公司全員參加,通過計劃、組織、指揮、協調、控制等環節對設備系統進行綜合管理的行為。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所有部門,所有員工的設備管理。浴場設備管理的內容是計劃造購、安裝、調試、使用、維修、改造、更新、報廢等部分組成全過程的管理:

      〈三〉職責:

      浴場的各職能部門應參與設備的全過程管理,特別是工程部、財務部和各營業部門更是設備管理的主要力量,負有設施、設備管理的工作職責。

      1、工程部

      1.1、在浴場管理領導下,具體負責貫徹執行企業的經營方針,制定設備管理工作的具體目標和政策。

      1.2、負責公司設備的規劃和實施,運行和使用、維護和修理、改造和更新直到報廢,全過程的技術和經濟管理。

      1.3、負責公司設備的技術改造,引進工作和更新工程的可行性研究,編制年度計劃經批準后實施。

      1.4、編制公司設備的保養、大修計劃、預防性試驗計劃并負責組織計劃完成,控制費用提高,修理的經濟效果。

      1.5、根據公司設備基本折舊和大修基金的提取情況,協同財務部門合理的計劃和安排使用設備購置費用,更新改造費用,大修理費用和各種流動資金等。

      1.6、制定公司設備管理維修的各項規章制度,技術規程和技術標準,實行定額管理和經濟核算,完成公司下達的各項技術、經濟指標。

      1.7、有計劃有組織地開展設備的更新和改造,提高公司設備的先進性和低能耗,高效率防污染等性能,保持設備的現代化水平。

      1.8、推動開展全員參與設備管理活動,督促日常維修和保養,定期的設備普查工作促進全體員工關心和參與設備管理。

      1.9、以'經濟、舒適、安全、高效'為指導方針,負責保障營業部門的水、電、冷氣和熱能供應,做好能源分配和費用核算的基礎工作,積極推廣節能措施,提高節能成效。

      1.10、負責設備安全管理,組織公司設備的事故分析和處理;制定安全防火、事故防范措施并督促落實執行。

      1.11收集和編制和設備有關技術資料和維修圖紙,做好設備技術檔案工作。

      1.12、負責組織各種設備的備件訂制、訂貨和供應。

      1.13、經常總結和推廣公司設備管理的經驗作法以及維修新技術應用提高維修技術水平。

      1.14、負責組織設備管理和技術人員的培訓學習,通過技術講座、知識問答等各種形式,積極開展營業部門人員的設備管理基礎知識培訓,不斷提高全員的設備管理意識和水平。

      1.15、加強設備項目驗收,運行、維修的原始記錄資料和運行報表工作,積累有關資料和數據,內管理決策提供依據。

      2、財務部

      2.1、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關于(企業)發展基金,大修理基金等各項專用基金的管理和使用的政策法規,嚴格把關,督促合理使用。

      2.2、建立公司設備的帳卡,參與設備盤點,保持帳卡與實物相符,并與設備管理部門的設備帳卡一致。

      2.3、參與公司設備改造項目,引進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和實施計劃的審議。積極籌措資金,保證項目投資需要。

      2.4、擬定公司內部各部門的設備維修費用和能源消耗的分配指標,以及設備管理部門的流動資金指標,并定期考核、檢查、統計和分析。

      3、各營業部門

      3.1、認真執行公司有關設備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積極配合公司設備管理部門做好設備的維修保養和設備定期普查等工作。

      3.2、組織本部門員工積極參加設備全員管理活動,制定本部門設備崗位責任制,督促落實本部門使用設備的操作規程和日常維修,衛生制度。

      3.3、積極采取節能措施,合理使用能源,嚴格控制本部能耗使用額。

      3.4、根據各營業分區,管好屬本部門使用的設備,掌握部門設備數量和狀態加強設備資產管理。

      3.5、督促部門服務人員按規程認真檢查本部門區域的服務設施,及時認真填寫報修單,及時傳遞待修信息。

      3.6、

      教育本部門員工愛護設備和設施,節約能源,組織部門員工學習設備'應知應會'知識,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保養好)'四懂'(懂設備性能、結構、懂操作使用、懂排除一般故障、懂安全防范措施)

      3.7、普及設備安全消防知識,擬定安全措施并檢查落實。

      〈四〉運作規程:

      1、選購設備的要求:

      1.1選購設備要根據本店的實際需要與可能來選擇適當的設備,不可肓目,要注意配套;技術上要先進,性能要好、安全、方便操作,方便維修保養,有零配件和技術資料,節能環保。

      1.2店要根據浴場不同環境和條件設置相應的設備,設備要與其格調相符。

      2、設備的管理

      2.1公司的各種設施,設備共有十幾萬件,大型的公共設備由工程部來管理其余,大量的設備由各使用部門管理,各使用部門有對這些設備進行一般性維護,保養的責任,并協助工程部對其進行大修和保養的義務。即:

      2.1.1能做到對設備四懂(懂設備性能結構;懂操作使用;懂排除一般故障;懂安全防范措施)。

      2.1.2做到使用時集中精力對設備做到聽、模、看、嗅(聽有設有異常聲音;摸設備的溫度是否正常;看各種儀表數據是否合理;嗅不嗅到異常氣味)。

      2.1.3設備使用完后清潔設備和工作場地。例如:廚房各廚具的使用,pa部各電動工具的使用等等,要嚴格按此制度執行。

      2.1.4酒店每位員工都要具備強烈的責任心去愛護我們的設施設備保護好我們的工作環境(特別是裝飾)。

      2.2建立完善的設備維修保養制度

      設備的故障不外于突發性的事故和可預計發生的事故,對于突發性的事故和可預見的事故,可以向工程部提出維修申請,具體操作按《工程部維修單處理程序》和《工程部電話報修處理程序》操作。

      2.3為減少設備的突發性的事故和其它一些事故,工程部制定完善的設施、設備的保養計劃,做到定時進行維修保養,保證公司設備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具體操作按《設備維護制度》執行。

      2.4對人為破壞設施、設備的情況實行責任事故追查制,根據損壞程度責任人認錯的態度,日常一貫工作臺表現協助人事部門對該員工進行處理,原則上應由責任人賠償經濟損失。

      3、設備的增加更新和更遷

      設備的服役有一定的年限,和浴場的經

      營方針和實際的需要,對設施、設備的要求在不斷變化,故設備的增加、更新、更遷的需要是不可避免的。我們在這一過程中應掌握設備的性能是先進的,安全可靠,節約能源的和環保的原則,具體操作按《設備更新改造工作程序》執行。

      4、設備檔案制度

      設備檔案是為了更好地了解設備,掌握設備的技術性能,達到管好、用好設備而建立的設備檔案收存的資料有:

      4.1、各種大型設備關鍵性設備,技術復雜的設備及其他各種設備的名稱、型號、性能、規格、出廠銘牌、出廠時間后始技術數據和運行技術數據。

      4.2、設備的維修保養情況,更換的零件,維修的部位、部件、修理后的數據,修理的時間等。

      第8篇 電力設備及動力設施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寫

      1.0 目的

      加強公司電力、動能管理和節約能源,規范電力、動能管理工作,保證動力、動能設施安全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2. 0 使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電力、動能設施。

      3. 0 電力管理3.1 公司的電力設備包括變壓器、高低壓配電設備、動力照明線路等。

      其運行維護、安裝和架設工作,由安全環境動力科負責,并嚴格按電力、勞動部門的規定進行管理。

      3. 2 電力的正常供給是保障生產的重要條件,為確保生產任務完成,安全環境動力科應根據電容量,按先生產后生活的原則分配用電,調整各部門的用電負荷。

      3. 3 安全環境動力科要對公司的電力負荷和使用時間進行平衡、調度和監督。

      如發現使用不合理或有危險等情況,有權采取緊急措施,切斷電源,然后向主管經理匯報。

      3. 4 因生產(工作)需要增設照明燈具和用電器具的須經安全動力科審批,非生產用電的增設必須經安全動力科審核后報主管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而私自設置的,每發現一例扣減該部門當月獎勵500元,扣減肇事者當月獎勵200元。

      3. 5 地下電纜標志是反映地下電纜布線的記錄,任何人不能隨意移動,違反規定者扣減當月獎勵500元;因移動電纜標志而造成生產事故或人身事故的肇事者還要依法追究責任。

      3. 6 需要開挖路面或打樁的基建、技改、維修工程,需經安全環境動力科會審后才能施工,對于危及地下管道和線路安全運行的工程項目,安全環境動力科有權制止其施工。

      3. 7 一切外來單位的用電,必須向安全環境動力科申請辦理用電手續,安全環境動力科根據供電負荷的情況進行審批。

      外來單位應按審批要求架設電纜,并且安裝電表,按時交費。

      3. 8 凡需臨時用電、架設臨時電纜的部門或外來單位,事先必須按gr/p40/w11-001《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制度》辦理手續,經安全環境動力科批準后方可架設。

      3. 9 廣大員工應節約用電,做到“人離關機、人走熄燈”。

      4.0 動能管理

      4.1 高低壓變配電、發電機組及空壓站等動能設備能否正常運行是保證動能正常供給的關鍵。

      配電室及壓縮機房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對設備的運行進行監視,并對設備實行定期檢查、保養。

      4.2 電房、機房、空壓站的負責人員必須堅守崗位,經常巡查設備的運行情況。

      當設備或管線出現異常情況時,必須及時排除。

      如出現故障并對設備安全造成威脅時,負責人員有權先采取緊急措施,甚至切斷電(氣)源,然后報安全環境動力科作進一步的處理和進行搶修。

      4.3 公司安全員每天要對管線的安全運行情況進行巡視,如發現故障或安全隱患,應立即通知使用部門和安全環境動力科及時排除,并監督維修和整改的情況,確保管線系統的正常運行。

      4.4 廠區的供電網絡要實行分級計量,電房工作人員負責將公司的用電情況(包括自發電)做好記錄,做好用電統計工作。

      4.5 安全環境動力科負責公司廠區的動力設備、管線的安裝、維護、變更等計劃管理和實施工作。

      4.6 各部門如需變更、加裝或拆除電力、動能設施等須報安全環境動力科審批,并由安全環境動力科執行。

      4.7 嚴禁私自對管線進行維修、拆裝、轉讓、啟封、私自增容及私接旁路等,每發現一例扣減該部門當月獎勵500元、肇事者當月獎勵200元;由此造成的設備事故的,除按上述處理外,還應根據事故嚴重性進行相應處理。

      5.0 相關文件

      5.1 《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第9篇 車輛設施設備安全工作制度

      一、嚴格遵守交通法規,服從交警管理,嚴禁酒后駕駛,嚴禁帶故障出車,嚴禁開賭氣車、英雄車、麻痹車,確保行車安全。

      二、所有車輛均實行憑證上崗制度,除擁有可駕駛本車的駕駛證外,還必須憑區紀委頒發的公務車輛準駕證上崗駕駛,并且只能駕駛本準駕證指定的車輛。

      三、提高警惕,注意鎖好車門和庫門。防止車輛被毀、被盜。外出時,一定要停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

      四、下班后,所有車輛要在單位指定地點停放,未在指定地點導致車輛被盜或損壞的,駕駛員負全部責任。

      五、車輛一旦發生事故,駕駛員要及時向局辦公室、局主要領導及交警、保險等有關部門報告,不得擅自處理。對事故負有責任者,視情節嚴重扣發安全獎。對私自出車發生事故者,不論責任大小,除扣發安全一獎外,并須賠償一定的損失。

      六、因違反安全管理制度造成重大損失的,另行處理。

      第10篇 園區給排水設備設施日常運行管理制度

      園區給排水設備設施日常運行管理

      1、目的

      規定給排水設備設施日常運行的管理工作流程,確保給排水設備設施正常工作。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工程部給排水設備設施日常運行的管理。

      3、職責

      3.1工程部監控值班人員負責給排水的具體管理工作。

      4、工作流程

      4.1值班人員應每班巡視二次水泵房(包括機房、水池、水箱);每周巡視一次大樓主供水管上閘閥以及道路上沙井、雨水井。

      4.2巡視監控內容如下:

      4.2.1水泵房有無異常聲響或大的振動;

      4.2.2電機、控制柜有無異常氣味;

      4.2.3電機溫升是否正常(應不燙手);

      4.2.4電壓表、電流表指示是否正常,控制柜上信號燈顯示是否正確,控制柜內各元器件是否工作正常;

      4.2.5機械水壓表與顯示的壓力是否大致相符,是否滿足供水壓力要求;

      4.2.6水池、水箱水位是否正常;

      4.2.7閘閥、法蘭連接處是否漏水,水泵是否漏水成線;

      4.2.8主供水管上閘閥的井蓋、井裙是否完好,閘閥是否漏水,標識是否清晰;

      4.2.9止回閥、浮球閥、液位控制器是否動作可靠;

      4.2.10雨水井、沉沙井、排水井是否有堵塞現象。

      4.3值班人員在巡視過程中發現給排水設備設施有不正常情況時,應及時采取措施。

      4.4巡視結果記錄在《設備(設施)巡視記錄》中。

      5、相關文件和質量記錄表格

      5.1《設備(設施)巡視記錄》

      第11篇 安全設施設備檢修安全制度

      (一)加強檢修工作的組織領導,做到安全組織、安全任務、安全責任、安全措施“四落實”。

      (二)檢修項目負責人對檢修工作安全負全面責任,對檢修工作實行統一指揮調度,確保檢修過程的安全。

      (三)找出檢修過程中可能存在和出現的不安全因素,提前采取預防措施。

      (四)從事動火作業,應先通過動火三級審批后方可實行。

      (五)一切檢修應嚴格執行企業檢修安全技術規程。

      (六)在易燃、易爆區域的生產車間臨時檢修時,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它防爆措施,嚴防產生火花。

      (七)焊接作業要注意防火、防爆工作。動火作業前,對動火點周圍易燃、易爆物應清理干凈。如附近溝池可能存在可燃氣體、液體,應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八)非公司指定人員禁止從事焊接作業。

      (九)進入設備內之前,必須將該設備與其它設備隔絕,并進行清洗、置換等有效處理。

      (十)嚴禁在作業設備內外投擲工具和器材。禁止用氧氣或富氧空氣吹風。

      (十一)在設備內動火作業,除執行本規定中有關動火的規定外,動焊人員離開時,不得將焊(割)具留在設備內。

      (十二)作業完工后,經檢修人、安全員與生產部門負責人共同檢查,確認無誤,檢修人員方可封閉設備。

      第12篇 學校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為加強學校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確保設施設備的安全運行,延長設施設備的使用壽命,特制定學校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一、設施設備包括的內容

      1、學校房屋建筑設施;

      2、水、電、氣設施;

      3、實驗儀器、教具設備;

      4、計算機、多媒體教學及圖書等設備。;

      二、檢查機構

      建立學校設施設備安全檢查機構,由校長、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長組成。

      三、確定常規檢查時間

      1、學期開學前和結束后定時檢查;

      2、每月中旬例行檢查;

      3、大風、大雨后及時檢查;

      4、大型活動前全面檢查。

      四、設施設備安全檢查內容

      1、房屋是否有損壞、開裂、傾斜、變形;

      2、地基是否有沉降;

      3、供水、排水系統是否通暢;

      4、門窗是否腐朽,玻璃是否牢固、完好;

      5、避雷設施是否完好;

      6、用電線路、開關、插座是否損壞;

      7、防火設施是否符合規范,滅火設備可否正常使用;

      8、供氣設備是否有隱患;

      9、溝、梯、欄、蓋、路是否有安全隱患;

      10、防盜措施是否落實。

      五、檢查記錄

      每次安全檢查必須做好記錄,建立檢查情況匯總檔案。

      六、整改落實

      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各校區總務處必須及時整改,確因某種原因不能及時整改的要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領導和主管部門。

      七、平時管理

      1、帳物清楚。各種設施設備要分類、編號、入帳、定期盤點,做到帳物相符。執行專人負責管理。

      2、科學管理。各類教學儀器要按順序依次進行定位存放、一目了然。

      3、維修保養。對各種設施設備要進行常規保養,及時維修,做好防塵、防潮、防熱、防蝕等工作。

      4、安全管理。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物品要專柜存放。貴重設備要有必要的防盜措施。重點部位“三防”到位。

      5、按章借還。設備的領用、借還要嚴格辦理借還手續,借出設備到期后應及時歸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長期占用,不準將學校設施設備私自外借。

      6、損壞賠償。對違反操作規程造成的損失,或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損壞、丟失,責任人要按價賠償。

      7、鑒定報廢。設備設施報廢必須經過嚴格鑒定,履行審批手續,批準后在有關帳目上注銷。

      設施設備日常巡檢制度辦法(十二篇)

      設施設備日常巡檢制度1目的規范小區內設施設備的日常巡檢工作,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確保設施設備處于良好的運行狀態。2引用文件《設施設備綜合控制程序》3職責3.1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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