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綜合管理部:職業健康安全職責
掌握現場施工人員的身體健康狀況信息,特別是特種作業人員的健康情況,并提出處理意見。
加強有毒有害作業場所的管理,做好職業病預防工作。
負責食堂的管理工作,搞好飲食衛生,預防疾病和食物中毒的發生。
對冬季取暖設施的安裝、使用負責,并監督檢查,防止煤氣中毒。同時要做好防暑降溫工作,保證施工作業人員的安全和健康。
負責施工作業中毒和食物中毒事故的調查與處理,提出防范措施。
組織建立項目的現場醫療救護小組,配備簡單適用的緊急救護醫療物資和器材。
發生工傷事故要積極組織搶救、治療,并向事故調查組匯報人員的傷勢情況。
第2篇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控制工作程序
1 目的
為了認真貫徹職業健康安全方針及法規,強化安全管理與監察,預防事故發生,保證全礦職工安全和健康,保證國家財產不受損失,特制定本程序。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礦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的全過程。
3 職責
3.1礦長對全礦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負責每月召開一次安全辦公會,分析安全工作情況。
3.2安全副礦長對集團公司負責,落實安全監察職責,組織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監督落實安全獎懲制度。
3.3總工程師對全礦安全生產工作負技術責任。
3.4安監站具體負責全礦安全工作的監督、檢查及考核。
3.5生產科負責業務范圍內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全面落實。
3.6生產單位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及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
4 控制程序
4.1礦長負責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生產責任制,并安排貫徹落實。
4.2各單位嚴格按“三大規程”(煤礦安全規程、操作規程、作業規程)及相關措施組織施工或作業;負責做好事故隱患的日排查與整改工作,以消除礦井事故隱患;堅持周五職工安全教育活動,使職工了解安全形勢、崗位風險、操作規程、應急措施等相應知識,增強自我保護的意識和能力。
4.3安監站負責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按《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試行)每月一次檢查本礦現場管理實施情況及效果,并做好記錄。
4.4生產科組織現場管理活動,對各單位現場管理進行日常的指導、監督、檢查,并做好記錄。
4.5通修工區對全礦井下工作場所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全面負責,每月牽頭組織全礦井下作業場所及要害部位“一通三防”安全大檢查,并做好記錄。
4.6工會負責做好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統計分析及信息反饋,需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的,及時按《事故、事件、不符合、糾正和預防措施控制程序》執行。
5 相關文件
lgms/pd-22-2005《事故、事件、不符合、糾正和預防措施控制程序》
《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試行)煤安監辦字【2004】24號
6 相關記錄
lgms/lf-06-01《江蘇天能集團公司采煤工作面(炮采、機采、綜采)工程質量檢查評分表》
lgms/lf-06-02《江蘇天能集團公司裸體巷道工程質量檢查評分表》
lgms/lf-06-03《江蘇天能集團公司錨網(索)支護巷道工程質量檢查表》
lgms/lf-06-04《江蘇天能集團公司錨噴支護巷道工程質量檢查評分表》
lgms/lf-06-05《職工安全教育活動記錄》
第3篇 季節施工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措施
1.環境管理措施
(1)雨施前,整理施工現場,由于現場施工、運輸破壞和現場排水坡度重新修整好,清理施工現場的排水溝,保證排水暢通。檢查場內外的排水設放,確保排水設備完好,以保證暴雨后能在較短的時間排出積水。
(2)各種材料,如水泥、外加劑等應入庫或墊高苫蓋,防止雨澆后溶液污染環境。
(3)水泵注油后應擰緊螺塞,以防油泄漏污染環境。
2.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措施
(1)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好職責分工,組織進行安全教育。
(2)認真組織安全檢查,下雨后,要對施工機械、腳手架、塔吊、外用電梯進行全面檢查,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再進行生產活動。
(3)潛水泵使用安全要求
1)泵應放在堅固的籃筐里放入水中,或將泵的四周設立堅固的防護圍網,泵應直立于水中,水深不得小于0.5m,不得在含泥砂的渾水中使用。
2)泵放入水中,或提出水面,應先切斷電源,嚴禁拉拽電纜或出水管。
3)泵應裝設接零保護和漏電保護裝置,并應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46)的規定。工作時周圍30m以內水面不得有人畜進入。
4)啟動前應檢查:
①水管應結扎牢固。
②放氣、放水、注油等螺塞均應旋緊。
③葉輪和進水管應無雜物。
④電纜絕緣良好。
5)接通電源后,應先試運轉,檢查旋轉方向是否正確。
6)經常注意水位變化,葉輪中心至水面距離應在0.5m~3m,泵體不得陷入污泥或露出水面。電纜不可與井壁、池壁相擦。
7)更換密封圈,在使用50h后,應旋開放水封口塞,檢查水、油的泄漏量。
8)經過修理的油浸式潛水泵,應先經196kpa的氣壓試驗,檢查各部無損泄漏現象,然后將潤滑油加入上、下殼體內。
第4篇 職業健康安全檢查管理辦法
職責
1.安全環境管理主管部門負責職業健康安全檢查的歸口管理,負責組織實施各項職業健康安全檢查活動。
2.安全保衛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有關消防、機動車輛等專業檢查。
3.設備管理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有關建筑物、各類設備、電氣設施、動力管道等專業檢查。
4.各部門根據需要實施職業健康安全檢查。
管理內容和方法
5.職業健康安全檢查內容
檢查本公司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適用的法律、法規、規范以及上級主管部門的文件要求和各類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
檢查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計劃等實施情況,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安全教育的實施,保健和勞動防護用品制度執行情況,傷亡事故報告的內容、審批程序等。
檢查職業健康安全措施的制定及實施情況,包括安措計劃的制定、實施及其效果,工程承包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新產品、新工藝試制的安全技術措施,新、改、擴工程項目的“三同時”審批與安全技術措施的制定和執行情況等。
檢查各工作場所、生產現場的安全生產秩序,防塵、防毒、防物理因素措施,各類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險化學品的管理及其它有關職工安全健康的情況。
檢查各類建筑物、道路、動力管道、機械設備、電氣設備、起重機械、電梯、鍋爐、壓力容器及壓力管道、機動車輛等存在的不安全隱患及整改情況。
檢查各類手持電動工具、吊卡具、鋼水包等工具、工裝、冶金輔具等安全狀況以及重點危險部位的安全防護設施、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防寒、防雨、防雷電設施等情況。
檢查各工作場所、生產現場是否存在違章指揮、違章操作,以及現場安全通道、文明生產、部件擺放、勞動保護用品穿戴及其他物的不安全狀態等情況。
6.職業健康安全檢查方法
日常檢查
各部門負責人組織所屬的部長、科長、工(部)長、班長等對作業現場進行班前、班中、班后的日常檢查。
各部門的安技專業人員及部門負責人對作業現場每天進行巡回檢查。
安全環境管理主管部門、安全保衛主管部門、設備管理主管部門等應指派專業人員對各工作場所、生產現場進行日常檢查。
專業檢查
專業檢查項目:
a)電氣設備及線路;
b)起重機械、電梯、鍋爐、壓力容器及壓力管道、各種氣瓶等特種設備;
c)木工機械(刨床、鋸床等)、沖床、剪床;
d)公司內機動車輛及交通設施;
e)不屬于上述設備的一般機械、動力設備;
f)吊具、索具、工具、工裝、冶金輔具;
g)各類建筑物、道路及其附屬設施;
h)各類安全防護設施、消防設施、消防器材;
i)其它臨時性檢查。
專業檢查一般由設備管理主管部門、安全保衛主管部門等組織進行,并提請安全環境管理主管部門派人參加。
如有必要,安全環境管理主管部門也可組織各類專業檢查,并提請有關方面主管部門派人參加。
專業檢查周期分為半年、一年或規定檢查期,由各專業歸口部門決定。
專業檢查可按安全檢查表進行,也可按臨時制定的檢查計劃進行。
安全大檢查
安全大檢查分春季安全大檢查、秋季安全大檢查、“五一”、“十一”節假日檢查、新年及春節前安全大檢查等。
安全大檢查在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領導下進行,要指定專門機構制定檢查計劃,檢查依計劃執行,保證按期完成。
各部門安全檢查
各部門應按公司的安全檢查計劃制定本部門的安全檢查計劃,有步驟地進行安全檢查。
各部門應根據本部門具體情況,可單獨制定檢查計劃進行專業性檢查或安全大檢查。
各部門在進行各類安全檢查過程中要充分發動群眾,貫徹領導與群眾相結合、邊檢查邊整改的原則。
7.整改
各類安全檢查應實施必要的記錄。專業檢查、安全大檢查后,安全檢查主管部門及專業檢查組應將檢查發現的問題列表匯總。
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提交相關的責任部門,各主管部門可用整改通知單等形式下達整改要求。
責任部門應針對存在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計劃,解決問題要做到“三定四不推”(定措施方案、定負責人、定進度;班組能解決的不推到工段(部),工段(部)能解決的不推到部門,部門能解決的不推到公司,公司能解決的不推到上級)。
安全檢查部門應對責任部門制定、實施整改措施計劃的情況進行跟蹤、檢查,對整改效果進行驗證。
對通過整改一時不能解決的重大安全隱患,應按分級管理、分線負責的原則,分層次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并由安全環境管理主管部門統一立項、協調解決。
8.存在問題的處理
安全檢查發現不符合項時,安全檢查主管部門應按q/sz g59.06標準規定對責任部門、人員進行處罰。
發生安全事故、事件時,安全檢查主管部門應按q/sz g59.34標準規定調查處理、逐級上報,并按q/sz g59.06標準規定對責任部門、人員進行處罰。
形成文件和記錄
9.安全檢查記錄
10. 安全檢查表
11. 安全檢查問題匯總表
12. 整改通知單
13. 安全整改措施計劃
第5篇 生產車間副主任: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責任制
1.1
1.1.1 在主任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所管轄技術、設備、職業健康安全、環境方面的工作,認真貫徹執行職業健康安全、環境方針,落實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目標,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各種管理程序;
1.1.2 在計劃、部署、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同時,認真做好職業健康安全、環境方面的工作,并按規定做好相關記錄;
1.1.3 經常組織所管轄設備、設施的定期檢查,保證安全運行和保護環境及生產現場符合職業健康安全、環境方面的要求;
1.1.4 發生事故、事件時,按規定及時向主管領導報告,重大傷亡事故、事件應保護好現場,協助調查組調查、分析,提交事故報告,嚴格執行改進措施;
1.2 工具庫安全職責
1.2.1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各項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公司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1.2.2 負責監督檢查特種設備(起重設備、廠內機動車輛等)的安全技術性能,定期檢驗、檢查。并建立專項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檔案;
1.2.3 組織設備檢查和設備評比時,應將設備安全防護裝置、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性能定期檢驗列為重要內容,及時發現和督促組織設備安全隱患整改;
1.2.4 組織設備招標采購時須保證其安全性能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準,各種安全裝置必須符合安全技術性能要求;
1.2.5 組織設備外委、外包檢修項目招標時,嚴格執行公司對承包作業單位由安全管理部門進行安全資質審查的相關制度;
第6篇 ohsas18000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
ohsas18000系列標準及由此產生的職業健康與安全管理體系認證制度是近幾年又一個風靡全球的管理體系標準的認證制度。ohsas18000系列標準是由英國標準協會(bsi)、挪威船級社(dnn)等13個組織于1999年聯合推出的國際性標準,在目前iso尚未制定情況下,它起到了準國際標準的作用。其中的0hsas18001標準是認證性標準,它是組織(企業)建立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基礎,也是企業進行內審和認證機構實施認證審核的主要依據。
職業健康與安全管理體系-簡稱“ohsas18001”
我國已于2000年11月12日轉化為國標:gb/t28001-2001 idt ohsas18001:1999《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規范》同年12月20日國家經貿委也推出了《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審核規范》并在我國開展起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制度。
積極推行職業健康與安全管理體系(ohsas18001)認證的必要性和急迫性
(1)我國安全生產形勢嚴峻
隨著我國經濟的高速發展,我國安全生產形勢日趨嚴峻,各類傷亡事故的總量較大,一直居高不下,特大、重大事故頻繁發生,職業病患者也逐步增多。
(2)我國加快了職業安全健康立法步伐,對企業安全生產的要求越來越嚴
近年來我國出臺了大量安全生產法規,特別是在2001和2002年相繼頒布了“安全生產法”和“職業病防治法”對安全生產提出了強制性的法規要求和標準。
(3)“以人為本,關注員工健康和安全”日益成為現代企業的重要標志和良好形象。
綜上所述,組織(企業)只有通過建立系統化、規范化的管理體系,根據有關法規要求,對危險源進行源頭識別和全過程控制,才能做到持續改進,持續守法。
ohsas18001標準由:1 范圍,2 規范性引用文件,3 術語和定義,4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要素等4系構成。
標準規定了17個名詞術語定義,其中“危險源”、“風險”、“事故”是具有18001特色的四個術語。
第4章是標準的主要內容,規定了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要求。標準結構與iso14001完全相同,亦由五個一級要素組成,下分17個二級要素,體現了pdca循環和管理模式。
建立職業健康與安全管理體系的方法和步驟
組織(企業)建立0hsas,要依據ohsas18001要求,結合組織(企業)實際,按照以下六個步驟建立:
(1)領導決策與準備:領導決策、提供資源、任命管代、宣貫培訓
(2)初始安全評審:識別并判定危險源、識別并獲取安全法規、分析現狀、找出薄弱環節
(3)體系策劃與設計:制定職業健康安全方針、目標、管理方案;確定體系結構、職責及文件框架
(4)編制體系文件:編制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手冊、有關程序文件及作業文件
(5)體系試運行:各部門、全體員工嚴格按體系要求規范自己的活動和操作
(6)內審和管理評審:體系運行2個多月后,進行內審和管評,自我完善育改進
組織(企業)獲得ohsas18001認證證書的條件
(1)按ohsas18001標準要求建立文件化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
(2)體系運行3個月以上,覆蓋標準的全部17個要素
(3)遵守適用的安全法規,事故率低于同行業平均水平;
接受國家認可委授權的認證機構第三方審核并獲通過。
第7篇 安全管理科安全職業健康職責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行業、上級部門有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各類標準和公司安全管理體系文件,保證運行的有效性,符合性和適應性。在公司總經理和公司分管安全生產工作副總經理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安全、職業健康管理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
組織制定公司安全、職業健康的有關制度,經審定批準后監督執行。
負責制訂公司年度安全工作的目標計劃,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經審定后組織貫徹落實。
負責制定公司重大安全、職業健康事故的應急救援預案,經審核批準后貫徹執行。
負責制定、修訂公司安全生產技術規程,經審核批準后組織貫徹實施并監督執行
在綜合管理部的協助下組織開展安全、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培訓工作。
負責對工藝系統的危險源辨識及風險評價工作,針對評價出的不可接受風險,制定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措施,并對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跟蹤、檢查;
負責審核公司各類安全作業票(動火作業、吊裝作業、高處作業、設備檢修作業、受限空間作業、停送電作業、臨時用電作業),并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制定公司員工勞動保護用品的發放標準,并監督檢查有關部門按規定及時發放和合理使用,對勞保用品的質量和使用進行監督檢查。
組織制定防止職業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搞好職業病防治和健康監護、員工體檢及建檔工作。組織制定防塵、防毒、防噪聲、防輻射及環境保護措施并對措施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負責定期對有毒有害、粉塵、高溫、女工、特種作業等人員進行體檢,預防職業病和職業禁忌癥。
負責公司新進人員的崗前體檢工作,不合格人員不得錄用,嚴厲杜絕有職業病的人員進入公司工作。
協助公司領導組織安全、職業健康大檢查,督促責任部門對查出的問題制定防范措施和整改計劃,并監督檢查整改工作的完成情況。
參與公司重大工藝改造、設備檢修等安全技術方案的編寫,對各類工藝技術方案、設備技術方案、檢修方案、施工方案進行匯簽,對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驗收;
負責監督實施建設項目職業衛生安全“三同時”審批管理,確保符合有關要求。
對公司各部門安全、職業健康工作進行考核評比,對在安全生產中有貢獻者或事故責任者,提出獎懲意見,總結和推廣安全、職業健康經驗。
經常進行現場檢查,指導基層安全工作,查處各類違章行為和落實事故隱患整改。督促并協助解決有關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遇有危及安全、環保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責令其停止作業,并立即報告有關領導。
監督檢查有關部門對壓力容器、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裝備、安全生產設施、勞動保護用品(用具)、安全工器具的維護保養工作。
協助公司領導組織召開安全、環保工作例會,負責組織召開安全專業會議,組織對公司各部門、車間、班組兼職安全員進行培訓,在業務上指導其工作。
定期分析和總結公司安全、職業健康工作中的問題,及時向公司主管領導匯報,并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改進意見,并監督實施。
堅持貫徹“四不放過”原則,負責組織工傷事件、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和事故檔案的管理工作,負責各類事故統計、分析和上報。
負責公司安全、職業健康工作各類報表的編制、統計和上報,規范建立各類安全管理臺帳并做好管理。
第8篇 項目職業健康與安全管理方案
一、項目職業健康與安全管理方案
項目職業健康與安全管理的主要任務是根據建設工程的實際情況,明確項目安全生產方針,制定職業健康與安全管理目標,為實施、實現、評審和保持安全方針和安全目標,建立組織機構,策劃管理活動,明確管理職責,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慣例,編制程序職業健康與安全管理方案,實行過程控制并提供人員、設備、資金和信息資源,保證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目標的實現和持續改進。
(一)項目危險源的辨識和風險評價
組織開展項目職業健康與安全生產的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是編制項目職業健康與安全管理方案的基礎。項目安全生產的風險評價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1、項目危險源的辨識
項目經理應組織專門的工作小組,在工程開工前,針對施工關鍵工序,采購、辦公和服務等主要活動,工作場所的設備設施、材料和人員行為等各個環節存在的危險因素進行辨識。一般情況下,建筑施工危險源大概分為以下幾類:高處墜落、物體打擊、觸電、坍塌、機械傷害、起重傷害、中毒和窒息、火災和爆炸、車輛傷害、粉塵、噪聲、灼燙、其他等。
施工現場內的危險源主要與施工部位、分部分項(工序)工程、施工裝置(設施、機械)及物質有關。包括:
(1)腳手架(包括落地架,選調價、爬架等)、模板支撐體系、起重吊裝、物料提升機、施工電梯安裝與運行,基坑(槽)施工,局部結構工程或臨時建筑(工棚、圍墻等)失穩,造成坍塌、倒塌意外;
(2)高度大于2m的作業面(包括高空、洞口、臨邊作業),因安全防護設施不符合或無防護設施、人員未配備勞動保護用品造成人員踏空、滑到、失穩等意外。
(3)焊接、金屬切割、沖擊鉆孔(鑿巖)等施工及各種施工電氣設備的安全保護(如:漏電、絕緣、接地保護等)不符合,造成人員觸電、局部火災等意外;
(4)工程材料、構建及設備的堆放與搬(吊)運等發生高空墜落、堆放散落、撞擊人員等意外;
(5)人工挖孔樁(井)、室內涂料(油漆)及粘貼等因通風排氣不暢造成人員窒息或氣體中毒重大危險源;
(6)施工用易燃易爆化學物品臨時存放或使用不符合,防護不到位,造成火災或人員中毒意外;
(7)工地飲食因衛生不符合,造成集體中毒或疾病等。
在對危險源進行識別時應充分考慮正常、異常、緊急三種狀態以及過去、現在、將來三種狀態。主要從以下作業活動進行辨識:施工準備、施工階段、關鍵工序、工地地址、工地內平面布局、建筑物構造、所使用的機械設備裝置、有害作業部位(粉塵、毒物、噪聲、振動、高低溫)、各項制度(女工勞動保護、體力勞動強度等)、生活設施和應急、外出工作人員和外來工作人員。重點放在工程施工的基礎、主體、裝飾、裝修階段及危險品的控制及影響上,并考慮國家法律、法規的要求,特種作業人員、危險設施、經常接觸有毒、有害物質的作業活動和情況;具有易燃、易爆特性的作業活動的情況;具有職性健康傷害、損害的作業活動和情況;曾經發生或行業內經常發生事故的作業活動和情況。
危險源識別的結果應形成危險源清單(表9-1),并依據危險源導致的風險大小和風險危險進行風險分級,按不同級別制度有針對性的風險控制措施。
項目危險源清單
項目危險源清單 | ||||||
序號 | 作業活動 | 危險源 | 可能導致的事故 | 風險級別 | 計劃控制措施(a-f) | 備注 |
編制/日期 | 審核/日期 | 批準/日期 |
備注:計劃控制措施中,a為制定目標、指標和管理方案;b為制定管理程序;c為培訓與教育;d為應急預案與響應;e為加強現場監督檢查;f為保持現有措施。
2.項目管理風險評估
針對項目自身管理模式和工程特點,分析項目的合同條款、工期條件、市場資源、分承包模式等影響因素對項目職業健康與安全管理造成的潛在危險或影響,制定對應措施。
3.使用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識別
識別并獲取適用的法律、法規、規范和標準,地方行政主管部門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上級安全生產規定及項目所有相關方的職業健康安全要求,形成管理信息輸入,并及時更新,以便傳達給項目員工和其它有關的相關方。
(二)項目職業健康與安全管理目標的確定
編制職業健康與安全管理方案的目的是確保職業安全健康目標的實現。項目經理應根據企業下達的職業健康和安全管理目標,結合工程實際情況制定本項目的職業健康安全目標,目標一般包括:
(1)杜絕重大傷亡、設備、管線、火災事故;
(2)安全標準化工地創建目標;
(3)文明工地創建目標;
(4)遵循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承諾;
(5)其他需滿足的目標。
項目職業健康與安全管理目標的確定應符合以下要求;
(1)目標應符合企業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的總體規劃;
(2)目標應盡量量化,以指標的形式表達;
(3)提出目標時還應考慮:
1)應該考慮符合法規的要求和其他相關方的要求;
2)組織有能力控制并實現;
3)符合財務、運行和經營的要求,合理控制風險;
4)在控制的過程中能方便的實施;
5)包含對持續改進的承諾。
(三)項目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編制
項目職業健康與安全管理方案可以采用項目施工組織設計中有關職業健康與安全的措施與要求、單獨編制專項方案等形式來靈活體現,圍繞職業健康與安全生產總目標展開各類安全活動總體安排與策劃,至少應包括以下方面的內容:
1、工程概況
包括工程基本情況,施工重點、難點、危險點及關鍵控制部位等。
2、項目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目標
制定項目安全生產總目標,以及保證項目安全生產總目標完成而分解的項目部各層、各崗位的安全工作指標。
3、項目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組織機構
包括項目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設置安全生產管理部門、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開展安全監管的裝逼,對項目各崗位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的描述和管理權限的劃分,以及安全生產績效的考核方法。
4、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制度應遵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和上級安全管理的具體要求,按照5wih要素,明確每項任務的責任人、時間、方法及對事件處理過程和結果的記錄。必要時,可制定工作流程。
5、風險的控制措施
針對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的結果,結合項目施工組織的過程、場所和產品的控制要求,制定具體的風險控制責任、實施程序和控制方式。風險控制一般遵循以下原則:
(1)極高風險:作為重點的控制對象,制定專項方案實施控制。如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當危險性較大的工程達到一定規模時,,專項施工方案須經過專家論證。
(2)高風險:為降低風險須配備大量資源,直至風險降低后才能開始工作。當風險涉及正在進行中的工作時,應采取應急措施。在方案和規章制度中制定控制辦法,并對其實施控制。
(3)中等風險:通過測定并限定預防成本,努力降低風險,在規章制度內進行預防和控制。
(4)較低風險:當風險減低到合理可行時不需要另外的控制措施,可考慮投資效果更佳的解決方案或不增加額外成本的改進措施,通過監測來確保控制措施的有效實施。
6、項目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及事故、事件報告程序
編制項目應急救援預案,明確項目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和職責分工,制定預防、預警機制,發生事故的報告流程和應急響應流程,制定信息發布和后期處置程序,并明確應急隊伍、應急物資裝備、應急經費等資源配備和保障措施。應急救援預案應規定培訓教育和應急演練要求。
7、項目安全生產費用投入計劃
8、因本工程項目的特殊性而需補充的安全操作規定
項目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編制,要突出重點,即對現場關鍵點與危險點的控制手段和措施,同時,要做到嚴密性和可操作性。
(四)項目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的審核
項目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在實施前,應由企業和項目組織安全評審,對方案策劃的目標設定、資源配置以及工程安全設施、安全技術、安全管理、安全措施的可靠性進行審核評價后,由企業主管領導或項目經理審批后組織實施。
第9篇 職業健康安全監督管理辦法
1總則
1.1 為保障企業員工在施工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實現安全文明生產,促進企業持續、穩定發展,根據《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國家、行業等有關職業健康安全的法規,制訂本辦法。
1.2 職業健康安全工作要堅持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企業全面負責、群眾參與監督、全社會廣泛支持的原則。各單位必須擺正職業健康安全、工期效益之間的辯證關系,在確保職業健康安全的前提下,實現工期和經濟效益目標。
1.3 職業健康安全工作實行分級管理、逐級負責,集團公司對各單位的職業健康安全工作進行監督檢查,集團公司年度公布的安全指標,是考核各企業管理水平和主要領導干部政績、業績的重要內容之一,對評優、評先、政績考核具有一票否決權。
1.4 各級生產經營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職業健康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分管生產的副職對職業健康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黨政工團領導、技術負責人、各業務部門均應對職業健康安全工作負相關責任。
1.5 各生產經營單位必須規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取得當地省級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保證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有效運行。
1.6各單位應在全面貫徹執行本《辦法》的同時,結合實際補充制訂實施細則。
2十二項安全生產制度
2.1 安全生產責任制是企業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基本原則,明確規定各級領導、職能部門和生產工人,在安全生產過程中各自應負責任的一項基本制度。
2.2 班前安全講話制度是工班(組)堅持每日班前集體講安全的制度。由班組長或安全員根據當天的生產任務和作業項目,進行安全講話,提出針對性的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項,做到安全警鐘長鳴。
2.3 “周一”安全活動日是項目經理部利用“周一”晚上的時間,組織工班(組)針對上周的安全生產情況,學規程、講安全、查隱患、議危害、定措施、堵漏洞,依靠職工群眾管理安全的制度。活動要求有具體內容、有專門記錄本,詳細記錄活動情況。
2.4 安全設計是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的同時,必須編制有針對性的詳細的施工安全設計和措施的制度。安全設計內容包括:不安全因素預測及防護措施,關鍵部位安全防護的具體設計,大型臨時設施的設計計算和施工圖紙等。安全設計由施工技術部門負責編制,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方準簽發開工報告。
2.5 安全技術交底制是施工技術部門根據工程實際、設計文件、國家、行業及上級對確保安全生產的規定、要求,向作業班組(人員)進行安全措施、安全要求及安全卡死環節詳細進行交底的制度。安全技術交底必須以書面形式下達,交接人員簽字。
2.6 臨時設施檢查驗收制是施工單位對施工中建造的臨時性設施檢查驗收的制度。臨時設施建好后,在使用前必須由施工技術、機械和安全監管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和安全設計進行檢查驗收或鑒定,驗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2.7 安全教育制是對職工進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術教育的制度。安全教育的形式主要有:經常性安全教育、三級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學校教育等。
2.8 交接班制是指實行輪班制的生產班(組)進行交班和接班的制度。
2.9 安全操作掛牌制是指對從事機械設備、電氣設備等作業的人員,按定人定機定責的原則,把規定的安全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項工整地書寫在事先準備好的牌子上,并懸掛在作業場所的適當位置,隨時提醒操作人員嚴格遵守,以保證安全操作的制度。
2.10 安全生產檢查制是企業及其所屬單位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檢查的制度。安全檢查包括經常性檢查、定期檢查、臨時性檢查和季節性檢查。
2.11 職工傷亡事故報告處理制度(詳見本辦法第5章:事故統計報告和處理)。
2.12 安全生產獎罰制(詳見本辦法第6章:安全保證金及安全獎罰)。
3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集團公司各單位應結合本單位實際,及時進行危險源的辨識、評價,確定本單位的重大危險源并編制切合實際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及時進行職業健康安全檢查和評價,必要時對危險源清單更新,保持本單位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有效運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實施方案是為貫徹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標準、實現公司管理目標而制訂的實施性方案。要求針對具體項目的施工特點和施工工藝過程,預先確定可能對員工職業健康安全造成傷害的重大危險源,提前策劃、找出原因、制訂措施、落實責任部門和進度要求,組織實施并檢查驗證其效果,從而達到消除或降低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風險的目的。
3.1 管理
為了兼顧實際情況,又滿足標準要求,集團公司確定了分級管理、分級編制的原則。集團公司安質部組織編制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指導方案,項目經理部(指揮部)在項目開工前,根據項目特點和集團公司的重大危險源清單、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指導方案,編制符合項目實際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實施方案,作為項目管理計劃的支持性文件,經指揮長或副指揮長、項目經理批準后實施。
3.2 評審與更新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實施方案在項目施工期間是動態的,隨著工程進展或工藝改變,可能出現新的重大危險源。因此,標準要求定期對方案進行評審修訂,以適應生產活動的變化,防止出現新的安全風險。
3.3 應急預案
應急預案是為降低和減少職業健康安全事故發生后給環境和員工身心健康造成的危害,在事故發生前就預先制訂的搶險救治計劃,一旦事故發生,可以忙而不亂,提高搶救效果。
4職業健康安全監督管理規定
4.1 監督管理機構和人員
4.1.1 集團公司安質部是安全質量工作主管部門,在集團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領導下,按照國家有關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規范、標準以及上級的要求,對職業健康安全工作行使監督檢查、指導服務的職能。
4.1.2 各子(分)公司、項目經理部(指揮部),必須按國家有關設立安全生產專門機構和專職人員的規定,完善三級安全質量監管機構建設和專職人員配備;施工生產作業班組或車間應配備兼職人員,形成職業健康安全監控網絡。提倡各單位實行安質人員派駐制。
4.1.3集團公司對直屬項目經理部(指揮部)的安質人員實行委派制,業務接受集團公司安質部指導。
4.1.3.1 直屬項目經理部(指揮部)的安質人員必須嚴格按有關規定對所在項目的安全質量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
4.1.3.2 直屬項目經理部(指揮部)的安質人員每季度應將所在項目的安全、質量、職業健康和環保工作情況直接向集團公司安質部書面報告。
4.1.3.3直屬項目經理部(指揮部)的安質人員必須將所在項目發生的安全質量事故、安全質量不良行為、業主和地方政府有關部門的評比及通報等及時直接向集團公司安質部報告。
4.1.4各級安全監察部門是本企業職業健康安全工作的主管部門,按照國家、行業有關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標準和上級的要求,對本企業的職業健康安全工作行使監督和指導服務的職能。
4.1.5 各級安全專職人員原則上應具備中專及以上學歷和相應的專業技術職稱,經過安全專業技術知識培訓,具備相應的工作能力,并持證上崗。
4.1.6各級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和專職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安,機構不得隨意撤并,應上下對口,以保證安全工作政令暢通,連續有效工作。
4.1.7企業要成立由黨政工團領導、安全質量監察部門、工程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本企業安全質量委員會,研究解決企業安全質量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4.2 綜合管理
4.2.1 企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和行業有關職業健康安全監督管理的法津、法規和標準,制訂本企業的規章制度,完善各崗位安全責任制,實行安全逐級負責制,確保職業健康安全工作落到實處。
4.2.2 集團公司實行安全保證金和獎罰辦法,充分利用經濟手段保證職業健康安全工作受控。各單位原則上應比照執行。
4.2.3 各單位應建立安全費用提取制度。為保證安全生產所需資金,形成安全生產投入的長效機制,項目經理部應建立提取安全費用制度,專款用于安全生產投入。
4.2.3.1安全費用由項目經理部按不低于工程造價的1.4%自行提取(外省不低于施工所在地政府規定的標準),計入生產成本,專項用于安全生產。
4.2.3.2安全費用主要用于安全教育培訓、安全宣傳、安全防護設施配置、安全生產技術措施經費、個人安全防護用品、從業人員職業健康檢查及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監控等。
4.2.4集團公司建立安全質量獎勵基金制度,由集團公司從項目造價中提取0.7‰作為集團公司安全獎勵基金,子分公司從項目造價中提1.4‰作為本單位安全質量獎勵基金。
4.2.4.1各施工單位和物資工貿公司的建安部分每年年初按集團公司下達年度生產計劃的0.7‰向集團公司交納安全質量獎勵基金;各單位安全質量獎勵基金由集團公司財務部負責收繳。集團公司每年安全質量保證金的節余部分自動轉入安全質量獎勵基金。
4.2.4.2安全質量獎勵基金主要用于各級優質工程、省市級文明工地、工程總公司安全標準工地、集團公司安全樣板工地以及其他安全防護、特種設備管理優秀項目的獎勵。具體獎勵每年年底由安質部統計并提出獎勵方案,經主管領導批準后行文,由財務部在安全質量獎勵基金中列支。
4.2.5 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建設項目中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和環境保護設施必須符合國家及行業規定的標準,堅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原則。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審查、初步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等過程中,須有安全專職人員參加。
4.2.6在新建鐵路復線或改建鐵路營業線施工中,必須把確保營業線行車安全放在首位,嚴格執行鐵道部《鐵路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辦法》(鐵辦〔2005〕133號)、《鐵路行車事故處理規則》(鐵道部令〔2000〕第3號)、《鐵路技術管理規程》(鐵道部令〔2000〕第2號)、管理局營業線施工安全規定和集團公司頒發的有關營業線施工安全規定。施工中所采取的任何技術措施、施工方案,必須以鐵道行業及路局有關的法規、規范、標準為依據,嚴格按施工合同有關安全條款執行,嚴禁違章蠻干。加強與管理局相關部門聯系,熟悉施工環境。所有參加營業線施工的人員必須經過崗前培訓,考核合格后方準上崗作業;安全員、防護員、爆破員、帶班人員和工班長必須經崗前培訓持證上崗。勞務工不允許單獨作業,必須在職工的帶領下上崗。
4.2.7 橋梁、隧道、高層建筑等重點工程以及技術含量較高的結構性工程,嚴禁違規分包和轉包。
4.2.8 在使用勞務協作隊伍時,應認真審查其施工資質、安全資質和營業執照、法人證書等證照,簽訂責任明確的安全質量和職業衛生合同,并嚴格管理,確保安全質量。
4.2.9招聘使用勞務工必須堅持“誰使用誰管理”的原則,納入職工隊伍安全管理的范圍,上崗前要認真做好體檢和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合格后方準上崗。
4.2.10 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嚴格執行國家的有關規定,認真做好檢測、檢查,確保設備安全運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4.2.11 易燃、易爆、劇毒等化學品管理,須按地方政府要求注冊登記,負責審查登記的人員應取得當地政府核發的內審員資格證書。
4.2.12 對作業場所的塵毒治理、通風設施、環境保護等所需費用,在施工生產過程中應編制職業健康安全、環境保護措施方案和資金計劃,施工單位應確保必要的資金投入,保證職業健康安全、環境保護設施的完善和生產作業人員防護用品使用到位。
4.2.13 勞動安全衛生設施、設備和防護用品的質量必須符合國家和行業的規定標準。各級安監部門應把好質量監督關。各施工單位和項目應當安排用于配備勞動防護用品的專項經費并為從業人員(包括勞務工)配備勞動防護用品,不得以貨幣或者其他物品替代應當按規定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不得采購和使用無安全標志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購買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須經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技術部門或者管理人員檢查驗收,確保作業員工的職業健康。
4.2.14 集團公司按照國家和上級要求,視不同時期的安全質量工作重點,每半年組織一次全面安全質量大檢查,另進行不定期的安全質量專項檢查。各子(分)公司、地區經營部每季應組織一次安全質量大檢查,并進行不定期的安全質量專項檢查。檢查時填寫《安全檢查確認單》(附表)。
4.3 安全標準工地和文明工地建設
4.3.1 安全標準工地和文明工地建設是規范施工現場安全質量管理的重要手段和措施,必須持之以恒,把施工現場的各項活動納入到安全標準工地和文明工地建設載體之中,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好此項工作。
4.3.2 各施工單位每年元月底以前向集團公司安質部提出創建省、市級安全文明工地、總公司級安全標準工地和集團公司級安全樣板工地的規劃(5月底前規劃可以個別調整),每年必須保證創一個省市級安全文明工地或工程總公司安全標準工地(不具備申報條件的推至下一年度);施工合同或投標承諾中有明確創省、市級安全文明工地要求的必須在規劃中申報,并確保規劃的工地創建工作落實,規劃兌現率達80%以上。
4.3.3 安全樣板工地成熟一個驗收一個,各施工單位應于每年8月底前將申報集團公司驗收的安全樣板工地,初驗合格后書面報集團公司安質部,由集團公司安質部組織驗收評定。申報省、市級安全文明工地、工程總公司級安全標準工地的應首先評定為集團公司級安全樣板工地。安全標準工地的驗收評定由各單位根據集團公司的《安全標準工地評定辦法》自行組織驗收評定,并將驗收結果于次年元月10日前報集團公司安質部,確保在建工程項目100%全面開展創建活動。
4.3.4 已被命名為安全樣板工地的工點,由于管理滑坡發生了因工責任死亡事故、重大質量事故或重傷指標超標,將撤消其榮譽稱號,并處獎勵金額2倍的罰款;各單位自評的安全標準工地,在集團公司組織的有關檢查、復查工作中發現檢查評定不認真或評定不實的,給予通報批評并視情節予以處罰。
4.4 交通行車安全
4.4.1 認真執行國家和當地政府頒發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規、條例,建立健全機動車輛及司助人員安全管理制度和臺帳,經常性地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不斷提高司助人員的操作技能,確保交通安全。
4.4.2 繼續實行機動車輛駕駛員持雙證上崗制度,已取得國家公安交通部門簽發的機動車駕駛證件,應經再次選撥培訓后核發集團公司駕駛員上崗證,擇優上崗。對違章違紀屢禁不止,駕駛技術低劣不適合機動車輛駕駛的人員應收回或不予核發上崗證,令其轉崗。
4.4.3 駕駛員上崗證核發和崗前培訓由各單位分管領導負責組織,人事教育部門負責培訓,安監部門負責考核辦理申領上崗證工作,集團公司安質部核發上崗證。
4.4.4 具有駕駛資格的單位領導,在現場及長途途中不準駕駛本企業機動車輛。
4.4.5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發給駕駛員上崗證
4.4.5.1 未取得國家公安交通部門簽發的有效駕駛證件者。
4.4.5.2 駕駛證件未按規定審驗或審驗不合格者。
4.4.5.3 有妨礙安全駕駛的疾病或生理缺陷者。
4.4.5.4 駕駛證被吊消或吊扣者。
4.4.6 個人私車不準以單位公車名義辦理注冊入戶。單位公車轉賣,應按有關規定及時辦理車輛過戶手續,否則視為無效轉賣,發生事故追究原車輛所在單位責任。
4.4.7 機動車輛達到規定的使用期限必須進行強制保養,不允許車輛帶病上路行駛。報廢機動車輛嚴禁使用。
4.4.8 臨管行車安全管理應嚴格執行鐵道部頒發的《鐵路技術管理規程》,制訂出切實可行的站細,以確保行車安全。
4.4.9 凡有軌道車使用單位,應嚴格執行鐵道部頒發的《軌道車管理規則》。軌道車進入營業線行駛時,須向所屬鐵路局提出申請并遵守其行車規定,經批準后方可運行。營業線以外線路上在用的軌道車,每年由集團公司安質部聯系有關鐵路局對軌道車和司助人員進行年檢審。
5事故統計報告和處理
5.1 企業在施工生產過程中發生傷亡事故(含急性職業中毒),按照《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國務院1991年75號令)及行業有關規定進行報告,統計調查處理。
5.2 傷亡事故報表、交通事故報表、鍋爐壓力容器報表、行車事故報表均實行月、季、年制度。各單位應有專人負責報表收集,及時進行準確的統計填報,各種報表須于翌月、翌季、翌年5日內報集團公司安質部(報表須主管領導簽字、加蓋單位公章)。職工責任傷亡事故的統計含長期勞務工、臨時工(下同)。
5.3 企業發生輕傷事故,必須在二十四小時內報告本子(分)公司安質部門;企業發生重傷、死亡事故、多人傷亡事故必須逐級在二十四小時內報告至集團公司安質部;企業發生重大死亡事故,必須在十二小時內逐級報告至集團公司安質部;企業發生特大傷亡事故必須立即報告至集團公司安質部。企業發生傷亡事故除按規定時限逐級上報本單位和集團公司外,還應按規定報告當地政府有關部門。
5.4 企業發生輕傷事故,應由項目經理部領導組織調查處理并報子(分)公司備案。企業發生重傷事故由項目經理部領導組織安監、人事、工會、施工等部門進行調查,寫出事故調查報告后報子(分)公司批復結案,報集團公司安質部備案。企業發生因工死亡1~2人事故,設有專門安全監察部門的單位由子(分)公司領導組織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處理,寫出事故調查報告報集團公司批復結案,集團公司安質部視情況派員協助調查;本單位無專門安全監察機構的由集團公司直接組織調查處理。企業發生多人傷亡事故、重大死亡事故(3人及以上)由集團公司領導組織調查處理,寫出事故調查報告由工程總公司批復結案。在事故調查處理中要按照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調查分析,弄清事故發生的原因,制訂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防止事故重復發生。
5.5 死亡事故,多人傷亡事故調查報告須于40天(特殊情況不超過60天)內報集團公司批復結案。重大傷亡事故90天(特殊情況不超過180天)內報總公司批復結案。
5.6 凡經地方公安交通部門裁定的交通事故,本企業負同等及以上責任,造成本企業人員傷亡(含長期勞務工、臨時工),按責任事故統計報告、并寫出事故調查報告按第5.4條規定報批結案。造成非本企業人員傷亡,按企業外責任傷亡事故報告。
5.7 在企業自管的施工生產區域,施工便道等發生的機動車輛(含走行機械)交通事故造成本企業人員傷亡,按責任事故統計上報、調查處理。
5.8 外協施工隊發生傷亡事故,凡具有安全資質證書、營業執照、施工資質等級與所從事的施工項目要求相符、法人(或委托書)證書齊全、簽訂的施工承包合同職責清楚,原則上由外協施工隊負責統計上報,承擔事故責任(死亡及以上事故,總包單位必須向集團公司安質部提供以上有關證件進行審查,以確認事故責任)。上述證件不全的外協施工隊發生的傷亡事故列總包單位的事故。
5.9 營業線行車事故的調查定性和處理執行鐵道部頒發的《鐵路行車事故處理規則》。事故單位應按事故統計報告和處理規定進行上報、處理。
5.10 企業發生死亡事故(2人及以上)、多人傷亡事故、特大交通事故、行車大事故、重大事故,主管領導須到集團公司專題匯報。
5.11 職工負傷后,在30天內死亡的(因醫療事故而死亡的除外,但必須得到醫療事故鑒定部門的確認),均按死亡事故報告統計,批復結案。超過30天死亡的,不再按死亡事故補報和統計。
5.12 企業發生責任死亡事故,重大責任死亡事故,根據國家、行業和集團公司有關規定,應對相關領導和事故責任人追究事故責任,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構成刑事責任者應移交當地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6安全保證金及安全獎罰
6.1各施工單位和物資工貿公司的建安部分每年按集團公司下達年度生產計劃的1‰交納安全生產保證金;物資工貿公司的其它產值部分和建工機械公司按上年度末人員總數每人100元交納安全生產保證金。各單位安全生產保證金由集團公司財務部負責收繳。
6.2安全保證金的使用每年清算一次,年度安全指標不超標且安全文明工地和安全樣板工地建設規劃兌現的單位按交納數全額返還(各項罰款除外);安全指標超標或安全樣板工地建設未按規劃兌現的單位安全保證金全額罰沒。在已具備條件的情況下,未能實現一項省市級安全文明工地或工程總公司安全標準工地的單位,安全保證金罰沒50%。
6.3 獎勵
6.3.1 年度安全指標不超標且安全樣板工地(安全文明工地)建設規劃兌現的單位全額返還安全保證金(各項罰款除外)。
6.3.2 實現規劃目標的安全文明工地,集團公司對施工單位予以獎勵。主要用于獎勵項目經理和在創安全文明工地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有關人員。各級安全文明工地獎勵額如下:
6.3.2.1 被評為省級安全文明工地的獎勵10萬元,作為有關個人獎勵(其中項目經理20%)。
6.3.2.2 被評為市級安全文明工地或工程總公司級安全標準工地的獎勵5萬元,作為有關個人獎勵(其中項目經理20%)。
6.3.2.3 被評為集團公司級安全樣板工地的獎勵1萬元,作為有關個人獎勵(其中項目經理2000元)。
6.3.2.4 各級安全文明工地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則不重復獎勵。
6.3.3 獎金來源:各級安全文明工地和安全標準工地的獎勵由集團公司財務部在安全質量獎勵基金中列支。
6.4 事故罰款
6.4.1在年度安全指標不超標的情況下,除總公司和地方政府對事故罰款以外,集團公司對各單位的安全事故加罰如下:
6.4.1.1 發生一次重傷1人,罰款2萬元;一次重傷2人及以上,罰款4萬元/人。
6.4.1.2 對發生重傷及以上事故漏報、謊報、隱瞞不報的單位罰款20萬元/件。
6.4.1.3 發生交通事故,依據交警部門責任裁定書,由我方負全責、主責或同等責任的,重傷1人罰款2萬元,死亡1人罰款5萬元。
6.4.1.4 營業線施工發生事故,依據路局有關部門責任認定書,由我方負全部、主要責任的險性事故罰款20萬元/次;由我方負重要責任的險性事故罰款5萬元/次。由我方負全部、主要責任的一般事故罰款2~5萬元/次。
6.4.1.5 酒后開車、無證駕駛、無證操作造成重傷或死亡事故的對應上述條款給予兩倍處罰。
6.4.1.6 發生一般火災事故,依據公安消防機構的火災事故責任書罰款5萬元/件·次。
6.4.2 各施工單位因事故導致年度安全指標超標后,安全保證金全額罰沒。再發生類同性質事故的,集團公司將依據6.4.1.1~6.4.1.6條款予以雙倍處罰;再發生一次死亡1~2人事故罰款20萬元/人,發生一次重大及以上死亡事故罰款50萬元/人。
6.5 嚴重安全不良行為罰款
6.5.1 因安全不良行為被業主、監理和行政主管部門予以通報的項目,罰款5萬元/次。
6.5.2工地管理混亂,存在嚴重安全不良行為的罰款3萬元/項。
6.6 未按要求對從業人員進行職業健康檢查、作業環境惡劣、環境保護工作被業主、監理和行政主管部門予以通報的罰款5萬元/次;經主管部門檢查發現的罰款2萬元/項。
6.7 特種作業人員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不符合《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規定》的按其相關罰則執行。
6.8 提取安全費用不符合要求、安全投入明顯落后工程進度要求的罰款5萬元;不專項用于安全生產或工程已近完工但安全費用投入明顯不足的按其投入不足部分的2倍予以罰款。
6.9專職安全人員無證上崗、無安全專職人員或營業線施工的安全員、防護員、爆破員、帶班人員和工班長未持證上崗罰款10萬元/人。
6.10 安全保證金和各項罰款必須專款專用。各項罰款由集團公司安質部出具罰款單,先在各單位安全保證金中抵扣,不足抵扣部分由財務部向有關單位追收。
6.11 安全保證金罰沒部分和各項罰款的使用,主要用于對安全先進單位和個人的獎勵、安全教育和宣傳、安全設備和器材的購置、更新及維修、驗收安全文明工地的差旅費及其有關費用、以及其它與安全工作相關的費用。該費用的使用由安質部提出計劃報告經主管領導批準后報銷列支。
7附則
7.1 本辦法由集團公司安質部負責解釋。
7.2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原中鐵一安(2005)131號《職業健康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試行)》同時廢止。
第10篇 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目標管理考核細則
為了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關于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的要求。促進行政一把手履行職責。加強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減少或避免環境、職業健康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公司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目標的實現,特制訂本細則。
一、公司所屬單位、項目部(跨年度項目部)、駐外機構、機關各部門依據責任狀均實行年度考核。將考核自評表、年度工作總結及一把手履行職責情況報告于次年元月5日前報公司工程部。
二、項目部實行竣工考核,并按竣工考核結果兌現,竣工驗收后將考核自評表,工作總結,履行職責報告等相關資料一并報工程部。
三、公司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生產委員會考評小組在單位總結自評的基礎上,結合日常檢查情況于12月至次年元月,按考核表,逐條對照進行考評。
四、項目竣工考評,工程部自收到項目部自評表、工作總結、履行職責報告等相關資料后,考評小組30日內對其進行考評。
五、具體考核辦法:采取硬性指標,量化考核的辦法,具體考核項目和評分標準見附件。
檔次分:
優秀90分以上(含90分)
合格75分------89分(含75分)
不合格75分以下
具體考核步驟:
一是聽匯報
二是看臺帳
三是查生產施工現場
四是分項評分,確定檔次
五是總結,交換意見
六、公司召開會議公布考評結果,按責任狀兌現獎懲。
七、本細則由公司工程部負責解釋。
附: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目標管理考核評分表
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目標管理考核評分表
被考核單位(項目部):自評日期:?年?月?日
序號 | 考核?項?目?及?扣?分?標?準 | 額定分 | 扣 分 | 自評分 | 考評分 |
一 | 工作業績,實現目標 | 20 | |||
1 | 發生一人以上死亡事故,扣20分 | ||||
2 | 發生一起任何類別的重大事故,扣15--20分 | ||||
3 | 發生一起重大環境投訴或重大環境事件扣15--20分 | ||||
4 | 發生一起重傷事故或職業病扣12--18分 | ||||
5 | 發生一起火災或設備或交通責任事故扣10--15分 | ||||
6 | 輕傷率超過控制指標扣10--15分;未超過指標,扣2--10分 | ||||
7 | 未按jgj59-99標準進行檢查或檢查不合格扣8--10分 | ||||
8 | 因不文明施工引起投訴每次扣2--5分 | ||||
9 | 省級及以上通報批評每次扣8--10分,地市級通報批評每次扣5--7分 | ||||
10 | 未按公司及有關部門下發的隱患整改指令落實整改有一次扣5--8分,未及時整改有一次扣2--3分 | ||||
11 | “三合一”管理體系外審出現嚴重不合格項有一項扣8分 出現不合格項有一項扣3分;內審出現嚴重不合格項扣5分, 出現不合格項有一項扣2分 | ||||
12 | 省級及以上通報表揚每次加5--8分,有業主投訴、報怨每次扣2--5分 | ||||
13 | 獲國家級文明工地加8--10分,省部級加5--7分,地市級加2--5分,縣級加1--2分 |
序號 | 考核?項?目?及?扣?分?標?準 | 額定分 | 扣 分 | 自評分 | 考評分 |
二 | 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 15 | |||
1 | 無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扣10分,對照規定要求,缺一項扣2分。責任制,資金保障,教育培訓,安全檢查,安全交底,事故報告,勞防用品管理,考核獎懲,專項方案,應急預案,環境保護,環境衛生,能源節約,文明施工等方面的規定制度有一項未執行扣2分 | ||||
2 | 無責任狀或管理目標不明確扣10分,未簽訂到位缺一份扣3分,未考核兌現扣5分 | ||||
3 | 無教育培訓計劃扣10分,未按計劃實施或無記錄扣5分,員工未進行安全教育考試有一人扣2分 | ||||
4 | 未按規定召開安全會議少一次扣2分,會議無記錄或不規范有一次扣2分 | ||||
5 | 未按規定要求參加上級會議(培訓)缺一次扣2分,不支持安技干部開展工作有一次扣5分 | ||||
6 | 無安全措施經費計劃扣10分,無經費使用臺帳扣5分,經費計劃達不到要求扣2分,未按規定發放勞保用品扣5分,無勞保用品發放記錄扣2分 | ||||
7 | 領導未按規定組織參加安全檢查少一次扣3分,隱患未整改有一次扣2分 | ||||
8 | 對重大危險源,重要環境因素等,特別是危險性較大的作業部位,未進行專項檢查少一次扣5分 | ||||
9 | 負責人、安技干部未按規定及時交納安全風險金有一人扣5分,分包工程未按規定簽訂安全協議有一項扣5分,未按規定交納安全風險金有一項扣3分,分包工程結算無安技部門簽字有一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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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項?目?及?扣?分?標?準
額定分
扣
分
自評分
考評分
10
發生事故不及時報告或隱瞞不報,有一次扣10分,未及時處理結案有一次扣2分,未按規定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扣2分
11
未制定應急預案扣10分,未組織演練扣5分,演練無記錄扣2分
三
資質、機構與人員管理
15
1
組織機構、網絡圖不健全扣10分,無專職管理人員扣10分,未及時上報扣2分
2
主要領導、專職安技人員未持證上崗有1人扣5分,兼職安全人員有1人未持證扣2分,特種作業人員有1人未持證扣2分
3
對分包隊伍管理及施工現場控制無要求或規定扣5分,缺乏對分包單位資質和人員管理及施工現場控制的證實材料扣2分
4
分包單位不符合相應的資質、無安全生產許可證扣5分,分包單位無專職安全員或無證扣2分,特種作業人員有一人無證扣2分
5
安全設施的供應單位無生產許可證或經營許可證扣5分所持生產許可證與經營行為不符扣2分
6
特種作業人員未進行體檢有一人扣2分,其他人員有一人扣1分
四
技術管理
20
1
無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技術交底制度扣10分
2
無危險源、環境因素清單扣5分
3
無重大危險源、重要環境因素清單扣8分
4
識別、評價工作不細,明顯漏掉重大危險源、重要環境因素扣4分
5
未對重大危險源、重要環境因素進行策劃建檔扣3分序號
考核?項?目?及?扣?分?標?準
額定分
扣
分
自評分
考評分
6
對緊急狀態下重大危險源、重要環境因素未制定應急預案扣3分
7
施工組織設計未根據危險源、環境因素編制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技術措施或無針對性扣3分
8
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包括修改方案)未經技術負責人組織安全等有關部門審核審批扣2分
9
專業性強,危險性較大的施工項目,未按要求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方案或專項安全技術方案無針對性扣2分,專項方案未經有關部門和技術負責人審核審批扣2分
10
方案未按規定進行計算和圖示扣2分
11
技術負責人未組織方案的實施進行交底驗收和檢查扣2分
12
未安排專業人員對危險性較大的作業進行現場安全監控扣5分
13
未有效落實各項安全技術交底扣5分
14
交底無記錄,未履行簽字手續扣2分
15
項目部提供不出與項目有關的環境、職業健康技術標準規范和操作規程扣5分
16
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技術標準、規范、操作規程配備有缺陷扣2分
17
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設備或工藝扣5分
18
安全報表及材料未按要求及時上報,有一次扣3分
五
設備與設施管理
15
1
未制定設備安裝、驗收、檢測、使用、定期保養、維修、改造和報廢等管理制度扣10分
2
購置的設備無生產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扣5分序號
考核?項?目?及?扣?分?標?準
額定分
扣
分
自評分
考評分
3
設備、設施未按規定安裝、驗收、檢測、使用、保養、改造和報廢扣2分
4
租用設備不合格的,有一次扣2分
5
無設備管理檔案臺帳扣5分
6
設備租賃合同無各自安全管理職責扣2分
7
起重設備裝拆專項方案未經審批的扣5分,裝拆由不具備相應的資質的單位或不具備相應資格的人員承擔扣8分
8
設備未按規定檢測或檢測不合格即投入使用扣2分
9
安全防護設施不符合規定要求扣2分,有重大危險源和重要環境因素的場所設施無控制措施扣8分,未掛監控牌和安全警示標志扣2分
10
特種設備無專人管理扣2分,未按規定檢測合格后投入使用有一臺扣3分
11
手持電動工具絕緣電阻無檢測記錄扣2分,接地電阻無檢測記錄扣2分
六
現場環境、衛生文明管理
15
1
無環境、職業健康衛生、文明管理制度扣10分
2
辦公區、生活區、作業區無隔離措施扣5分,辦公區、生活區無垃圾容器扣2分,無綠化布置扣2分
3
主要出入口明顯處無五牌一圖扣4分,不符合要求扣2分
4
主要道路未硬化處理扣2分
5
土方作業無防止揚塵措施扣2分
6
建筑垃圾凌空拋擲扣5分序號
考核?項?目?及?扣?分?標?準
額定分
扣
分
自評分
考評分
7
宿舍未設置開啟式窗戶扣2分,使用通鋪扣2分,宿舍內亂接亂拉電線扣2分,使用電爐、電飯鍋扣2分
8
炊事人員無健康證有1人扣2分,食堂出售變質食品扣5分
9
現場焚燒廢棄物扣5分
10
排水溝不暢通,工地有積水扣2分,污水未經沉淀直接排放扣4分
11
食堂未設置隔油池扣5分
12
對施工現場的噪聲值未進行監測和記錄扣2分
13
現場人員有1人未戴安全帽扣2分,臨邊洞口防護有一處不符合要求扣2分,建筑材料亂堆亂放無標識有一處2分,崗位作業無操作規程有一處扣2分
14
易燃易爆物品未分類存放扣5分
15
無消防器材或位置不符合要求有一處扣2分
16
消防器材不符合要求有一處扣2分
合計
100
單位(項目部)負責人:
第11篇 專兼職安全管理員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職責
1.1貫徹落實事業部安全管理委員會、事業部安全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及本單位安委會對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任務和工作內容,全面開展所轄范圍內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
1.2組織員工學習并貫徹執行事業部安全管理委員會、本單位及屬地職能管理部門等有關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職業健康安全技術規程。教育員工遵紀守法,制止違章行為;
1.3負責本單位作業場所職業健康安全檢查,發現危害因素控制措施不到位及時組織力量進行整改并向上級報告,做好檢查記錄;
1.4負責年度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費用預算,保證員工勞保用品、個體防護、職業健康檢查和防暑降溫等物品的投資費用。
2兼職安全管理員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職責
2.1負責新員工崗前、崗中職業健康安全教育,定期組織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活動,普及推廣職業健康安全知識;
2.2負責作業場所職業健康安全設施、防護器材、急救器具和檢測儀器的檢查維護工作,使其經常保持完好和正常運行狀態,督促教育員工合理使用勞保用品、用具;
2.2負責本部門各作業場所職業健康安全檢查,每2個月開展一次職業健康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并按時整改。
2.3負責本部門新上崗接觸職業危害崗位員工個人監護檔案的建立,完善個人基礎信息。
2.4負責本部門職業健康防護用品的申購與發放,要有詳細的發放記錄,本人簽字確認。
第12篇 管理者代表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職責
(1)管理者代表是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對本單位環境職業健康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
(2)按照gb/t24001-1996和gb/t28001-2001的要求建立、實施并保持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
(3)負責定期做好公司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內部審核的組織工作,協助總經理做好管理評審工作。
(4)向總經理匯報環境職業健康安全體系運行情況。
(5)負責采取各種有效措施,確保公司全體員工更好地提高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意識。
(6)負責就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有關事宜與外部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