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項目部安全管理組織機構職責
㈠項目部:
1.識別項目的安全影響因素;明確項目各重大因素的控制目標與指標;
2.制定項目安全工作計劃;制定并實施安全控制的措施與管理方案;
3.負責零星物資采購;對進場物資和分包隊伍實施管理;
4.負責安全用品、用具,及環保用品用具的配備;
5.參與應急演練,成立項目應急組織;
6.對現場材料、水、電消耗情況予以統計;
7.建立本項目安全不符合臺帳并予以評審;
8.開展本項目安全的日常監測與檢查,統計項目消耗量指標與環境和安全控制指標;
9.收集本項目安全信息并予以反饋;
10.對確定應采取糾正措施的不符合實施改進。
㈡通用職責:
1.確定本項目的安全危害;
2.確定項目的培訓需求;
3.針對項目的不符合實施糾正與糾正措施。
第2篇 某施工項目部安全管理監理控制要點
1.安全生產責任制監理檢查要點
1) 督促施工企業和項目部必須建立健全各級、各職能部門及各類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裝訂成冊,其中項目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還應掛墻。
2) 總分包單位之間、企業和項目部應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工程各項經濟承包合同中必須有明確的安全生產指標,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中必須有明確的安全生產指標、有針對性的安全保證措施、雙方責任及獎懲辦法。
3) 施工現場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齊全,裝訂成冊,需張掛的按工種分別張掛。
4) 設置專職安全員。組成安全管理組,負責管理安全生產工作。
5) 建立企業和項目部各級、各部門和各類人員安全生產責任考核制度,考核有書面記錄。企業一級部門、人員和項目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由企業安全管理部門每半年考核一次,項目部其他管理人員和各班組長安全生產責任制由項目部每季度考核一次。
2.目標管理監理檢查要點
1) 施工現場必須實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工程開工前應制定總的安全管理目標,包括傷亡事故指標、安全達標和文明施工目標以及采取的安全措施。
2) 項目部與施工管理人員和班組,班組與職工必須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以責任書形式把工地總的安全管理目標按照各自職責逐級分解。項目部制定安全目標現任考核規定,責任到人,每月考核記錄在冊。
3) 項目部各級簽訂的安全目標責任書內容應明確安全生產指標、雙方責任、安全工作措施和考核及獎懲內容。
3.施工組織設計及各項方案中有關安全工作監理檢查要點
1) 檢查施工企業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時,有否根據工程的施工工藝和施工方法,編寫較全面、具體、針對性強的安全技術措施。
2) 本工程中專業性較強的項目,打樁、基坑支護與土方開挖、支拆模板、腳手架、臨時施工用電、物料提升機、卸料平臺等是否編制專項的安全施工組織設計。
3) 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內容要有針對性,根據工程實際編寫,能有效地指導施工。
4) 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必須由專業技術人員編制,經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查批準,簽名蓋章后方可實施。
5) 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施工,嚴格督促落實安全措施。施工過程中更改方案的,必須經原審批人員同意并形成書面方案。
4.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檢查要點
1) 有否建立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安全技術交底必須與下達施工任務同時進行。各工種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固定作業場所的工種可定期交底,非固定作業場所的工種可按每一分部(分項)工程或定期進行交底。新進場班組必須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再上崗。
2) 施工方安全技術交底內容應包括工作場所的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注意事項等,既要做到有針對性,又要簡單明了。
3) 此安全技術交底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交底人與被交底人雙方必須履行簽字手續。
5.安全檢查監理督促要點
1) 施工企業和項目部必須建立定期安全檢查制度,明確檢查方式、時間、內容和整改、處罰措施等內容,特別要明確工程安全防范的重點部位和危險崗位的檢查方式和方法。檢查次數公司每月不少于一次,項目每半月不少于一次,班組每星期不少于一次。
2) 各種安全檢查(包括被檢)做到每次有記錄,對查出的事故隱患應做到定人、定時、定措施進行整改,并要有復查情況記錄。被檢單位必須如期整改并上報檢查部門,現場應有整改回執單。
3) 按照《電網建設工程施工安全基準風險指南》要求,跟蹤施工單位各項安全控制措施的落實情況。
4) 按照《電網建設安全施工作業票》要求,檢查施工單位進場作業票。
5) 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必須如期完成,并上報公司和有關部門。
6.安全教育培訓檢查要點
1) 企業和施工現場所建立的安全培訓教育制度和檔案有否明確教育崗位、教育人員、教育內容。
2) 現場職工安全教育培訓。新進場工人須進行公司、項目部、班組的“三級”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才能進入操作崗位。
3) 安全教育內容必須具體,有針對性。
4) 企業待崗、轉崗、換崗的職工,在重新上崗前,必須接受一次安全培訓,其中變換工種的進行新工種的安全教育。
5) 專職安全員必須持證上崗,企業進行年度培訓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崗。
6) 進場作業人員應持進網作業證,方能進場作業。
7.班前安全活動檢查要點
1) 施工現場應建立班組前安全活動制度。
2) 班組應開展班前三上崗(上崗交底、上崗檢查、上崗教育)和班后下崗檢查,每月開展安全講評活動。
3) 班組班前活動檢查、講評活動等應有記錄并有考核措施。
8.特種作業持證上崗檢查要點
1) 施工現場必須按工程實際情況配備特種作業人員和中小型機械操作工,建立特種作業人員和中小型機械作工操作制度,建立特種作業人員和中小型機械操作工花名冊。
2)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有關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操作證應按規定年限復審,不得超期使用。
3) 特種作業人員變換工作單位的,必須有調動手續,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
9.季節性施工監理控制要點
1. 夏季、雨季前應做好防風、防雨、防火、防暑降溫等準備工作;
現場排水系統應整修暢通,必要時應筑防汛堤。
2. 各種高層建筑及高架施工機具的避雷裝置均應在雷雨季前進行
全面檢查,并進行接地電阻測定。
3. 臺風和汛期到來之前,施工現場及生活區的臨建設施及高架機
械均應進行維修和加固,防汛器材應及早準備。
4. 暴雨、臺風、汛期后,應對臨建設施、腳手架、機電設備、電
源線路等進行檢查并及時維修加固。有嚴重險情的應立即排除。
5. 機電設備及配電系統應按有關規定進行絕緣檢查和接地電阻測
定。
6. 夏季應根據施工特點和氣溫情況適當調整作息時間。露天作業
集中的地方,應搭設休息涼棚;特殊高溫作業地點,應采取防暑降溫措施。
10.保健急救檢查要點
1) 施工現場必須有保健藥箱(箱內配備一些工地常用的藥品)和急救器材。
2) 施工現場配備的急救人員必須經衛生部門培訓,應掌握常用的“人工呼吸”、“固定綁扎”、“止血”等急救措施,并會使用簡單的急救器材。
3) 施工現場應經常性地開展衛生防病宣傳教育,并做好記錄。
11.工傷事故處理檢查要點
1) 施工現場工傷事故定期報告制度和記錄。建立事故檔案,每月要填說明,傷亡事故報表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蓋章認可。
2) 發生傷亡事故必須按規定進行報告,并認真按“四不放過”(事故原因調查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不明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未受到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不落實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調查處理。
12.綜合治理檢查要點
1) 施工現場建立治安保衛責任制并落實到人,采取措施嚴防盜竊、斗毆、賭博等事件的發生。
2) 施工現場因地制宜,積極設置學習和娛樂場所,豐富職工業余生活,加強精神文明建設。
第3篇 項目部內部管理人員-安全技術交底
交底內容:
1、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是:“安全生產、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2、企業職業健康安全方針:“安全生產,保障健康;群策群力,爭創雙優”。
3、企業環境方針:“保護環境,文明施工;節能降效,和諧發展”。
4、切實貫徹執行安全生產十項技術措施。
5、做到“四不傷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提醒幫助他人不被傷害。
6、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執證上崗,并按照要求定期年審。
7、做好“三寶保護”(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的正確使用)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按要求佩戴好安全帽。
8、做好“四口、五臨邊”的防護措施落實。
9、按照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實施施工作業,做好安全防護措施。
10、按照jgj46-2005《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做好安全用電措施。
11、施工現場文明施工按照無錫市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實施。作業必須按照“工完場地清”的原則實施,對周邊必須落實不擾民措施,對不符合文明施工要求的應及時改進。任何人不得亂扔垃圾、雜物等。
12、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原則:“誰主管、誰負責”、“管生產必須同時管安全”、“安全生產、人人有責”。
13、執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檢查制度,落實責任制度。
14、嚴格遵守項目部的各項規章制度。嚴禁酒后作業。高處作業、臨邊作業不得穿硬底易滑鞋。攀爬梯子上下時必須抓穩踩牢,謹防高處墜落事故發生。嚴禁向上或向下拋擲物件,防止物體打擊事故發生。保持思想集中,不得嬉戲打鬧,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第4篇 項目部安全管理安全達標計劃
一、目標:
1.安全目標:
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保證項目達標,匯總表得分值達到85分及其以上,杜絕死亡、杜絕重傷事故,輕傷頻率控制在1‰以下,創“安全達標工地”。
2.文明目標:
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中的文明施工檢查評分表逐項檢查,保證項目得分40分以上且基本達到各項要求,總分達到85分以上,減少施工噪音和環境污染,創“省級文明工地”。
二、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1. 項目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⑴ 對所管轄范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具體結合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標準和規章制度。
⑵ 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組織交底與實施,實行單位工程經濟承包,要有安全指標要求和獎罰措施。
⑶ 負責組織每周一次的安全檢查。針對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時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經常組織開展活動,并有活動記錄資料。
⑷ 發生事故后,組織調查分析,及時上報,并制定防范措施,組織實施文明生產和安全達標,加強對職工(民工)的安全教育。
⑸ 負責組織對現場的主要臨建設施、腳手架、卷揚機、施工電梯及重要設備的安全技術檢查鑒定與驗收工作。
2. 項目安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⑴ 協助項目經理貫徹執行國家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和企業有關規章制度。
⑵ 協助項目經理 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安全達標等競賽評比活動,貫徹落實安全措施和計劃。
⑶ 做好日常安全檢查工作。對查出的問題,及時向領導匯報,提出整改意見和要求,下達至有關人員,并督促實施。遇有嚴重險情,有權越級上報。
⑷ 配合組織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和監督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⑸ 參與對現場臨建設施、腳手架、塔吊等起重設備、卷揚機、物料提升機及施工設備、線路的檢查驗收工作以及安全防護設施裝置的鑒定、推廣工作。
⑹ 監督檢查安全設施與勞動保護用品的正確使用與管理。
⑺ 建立與健全工作檔案資料。參加傷亡事故及未遂重大事故的調查分析,負責工傷事故的統計上報工作及保健津貼的審查工作。
3. 施工員(工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⑴ 對所管的施工生產現場的安全生產負有直接責任。
⑵ 向班組布置生產任務的同時,必須進行全面的、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并督促檢查執行。
⑶ 認真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規定,組織開展工地安全達標無事故競賽等安全活動。
⑷ 堅持每天進行安全檢查,督促班組搞好安全活動,及時處理解決現場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隱患,及時制止處理違章作業行為,加強對施工生產人員的安全教育。
⑸ 發生事故后要保護好現場,及時上報,查清事故原因,采取改進措施。
⑹ 組織參與對施工生產區域的臨建設施、腳手架、卷揚機、物料提升機、施工電梯及施工用機電設備線路的檢查驗收工作,簽字后存檔。
⑺ 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基層管理資料和活動記錄。
三、 安全作業紀律及防盜措施
1. 安全作業紀律
(1) 施工期間,嚴禁外來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2) 進入工地人員必須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嚴禁違章作業。進入工地的施工人員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
(3) 高處、臨邊作業必須牢固系好安全帶。
(4) 進入現場的施工人員在現場內不準赤膊、赤腳或穿拖鞋、高跟鞋。 嚴禁酒后上崗工作。
(5)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上崗證方可上崗操作,無證人員禁止從事特種作業。
(6) 不準從高處拋扔垃圾和建筑材料。
(7) 拆除的周轉材料,有專門堆放位置,并有標識。
(8) 各種安全標志或標識牌,不準隨意拆除或更換位置。
(9) 不準在施工現場嬉耍、打鬧或亂動設備。
(10) 嚴禁帶小孩進入施工現場,禁止在危險禁區通行。
(11)不準在施工現場往下或往上拋擲材料、工具等物件。
(12) 施工現場一切安全設施、裝置及安全標志,禁止隨意拆除或移動。
2. 防盜措施
(1) 設安全保衛部門專管現場保衛工作。
(2) 制定現場保衛管理制度、值班制度。
(3) 建立夜班巡邏制度,防止周轉材料丟失。
四、安全防護設計與管理
工程進入主體施工后,需要及時對工程施工平面、施工通道及人員活動的場所進行安全防護,本工程采用水平、垂直兩面交叉配合防護體系。
平面防護包括安全通道,安全防護棚、懸挑平網防護、洞口防
護、工作面防護等內容。施工安全通道,寬度為5m,彩鋼管搭設鋪雙層竹笆,在醒目處,要懸掛各種安全標志牌及安全管理制度。立面防護包括:立網防護、臨邊防護等內容。
安全防護所用的材料以鋼管(用作防護欄桿時用黑、黃油漆刷警示標志)、安全網、安全帶、攔風繩、竹笆、鋼筋等工地常用材料為主,根據不同部位選擇采用,原則是加大安全投入,確保安全生產。
第5篇 項目部施工安全用電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貫徹安全生產的方針和法規,加強項目部施工臨時用電的管理工作,保障施工現場用電安全,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促進項目部安全生產的開展,根據《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gb/t 46-2005)和項目部《安全生產工作管理規定》制定本辦法。
項目部所屬各施工單位的施工臨時用電,必須執行本規定。
第二條 用電安全管理
(一)項目部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采用380/220v三項五線制的tn—s低壓電力系統,員工生活區采用36v安全電壓。
(二)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由項目部統一管理,各作業隊電工對本隊的安全用電負責。
(三)項目部及各施工隊安裝、維修或拆除施工臨時用電時,必須有專業電工操作,并做到持證上崗,非專業電工禁止操作。
(四)電工人員應做到:
1、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用電設備的性能;
2、操作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防護用品,使用絕緣工具,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是否完好,嚴禁設備帶“病”工作。
3、停用的設備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
4、負責保護所用設備,負荷線和開關箱等。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并解決。
5、移動和拆除用電設備,必須切斷電源后進行。
6、負責建立和管理施工臨時用電的安全技術檔案。
(五)施工臨時用電實行定期檢查制度,項目部每月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各施工隊每周進行綜合檢查,電工應每日進行巡查。
(六)對檢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及隱患,必須及時處理,并履行復查驗收手續。
第三條 施工用電防護
(一)危險地點設置圍擋或防護網,懸掛警示標志。當防護措施無法實現時,應采用停電、遷移線路等措施,否則不得施工。
(二)接地:采用tn—s保護系統。變壓器處、總供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作重復接地。接地線使用多股軟芯線、重復接地應與保護零線相連接,接地電阻應不大于10歐姆。
(三)接零: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不帶電的外露導電部分及靠近帶電部分的金屬導電體,應作保護接零。保護零線不得裝設開關,保護零線使用綠/黃雙色線。
(四)防雷:高于20m的機械設備應安裝防雷裝置。
第四條 電路及電閘箱
(一)電纜線路:項目部施工現場的供電全部采用電纜線路。電纜干線采用架空和埋地敷設,避免機械損傷和腐蝕。電纜埋設應穿管保護,出入地面必須加設防護套管。
(二)配電箱及開關箱
1、配電系統應設置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實行三級配電、二級控制。總配電箱設在電源處、分配電箱設在用電設備集中的地方,開關箱設在用電設備處,分配電箱與開關箱的距離不大于30m,開關箱與用電設備的距離不大于3m。
2、固定式電箱的底部與地面的距離應大于1.3m,移動電箱到地面的距離應大于0.6m。
3、配電箱、開關箱內的工作零線應通過接線端子板連接,并應與保護零線接線端子板分設。
4、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連接線應用絕緣導線,接頭不得松動,不準有外露帶電部分。
5、配電箱、開關箱應作接零保護。
6、配電箱、開關箱必須防雨、防塵。
(三)電器裝置的選擇
1、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電器必須完好齊全,不準使用不合格電器。
2、配電箱、開關箱必須是天津市建委認證通過的推薦產品。
3、實行“一機一箱一閘一漏保”的規定,嚴禁用同一開關直接控制二臺及二臺以上設備。
4、開關箱與分配箱的額定值、動作值相適應。各種開關電器的額定值與其控制的用電設備的額定值相適應。
5、開關箱的漏電保護器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大于15ma。動作時間應小于0.1s
6、進入開關箱的電源線嚴格用插銷連接。
第五條 用電設備
(一)選用的用電設備、手持電動工具等符合國家標準。設備在做好保護節零的同時,還要裝設漏電保護器,開關箱內裝設隔離開關。
(二)樁機機械:潛水鉆機的電機應符合國標的規定;負荷線應采用防水電纜,長度大于1.5m,不得承受外力;漏電保護器應符合對潮濕場所的要求。
(三)夯土機械的操作扶手必須采取絕緣措施。
(四)焊接機械應放置在防雨、防潮的地方。使用專用電焊機開關箱。
(五)手持式電動工具應選用ii類電動工具,并使用符合要求的漏保。電動工具的外殼、手柄、負荷線、開關等必須完好無損,適用前作空載檢查,所用電纜線必須是護套銅芯軟電纜,并沒有接頭。
第六條 照明
(一)生活區照明使用36v電壓。施工區照明使用220v電壓。
(二)照明燈具的金屬外殼必須接零保護。
(三)電器、照明燈具的相線必須經開關控制。
(四)施工現場使用碘鎢燈照明時,應選用木桿,高三米、固定并保護接零。
第七條 獎罰
(一)每月安全用電大檢查的優勝單位獎勵2000--元,第二名獎勵1000元。檢查優勝單位的電工給予300元的獎勵。
(二)月綜合大檢查的最后一名罰款2000元,倒數第二名罰款1000元,電工罰款300元。
(三)日常安全用電的處罰按下表執行:
序號
條款
定性標準
罰款標準(元)
違章單位
違章個人
1
未經項目部許可私自在總供電箱接電的
嚴重違章
1000~3000
100~200
2
無證上崗、非電工操作施工用電的
嚴重違章
1000~3000
100~200
3
動力線不實行“三相五線制”的
嚴重違章
1000~3000
100~200
4
不實行“三級配電兩級保護”的
嚴重違章
1000~3000
100~200
5
不執行“一機一箱一閘一漏保”的
嚴重違章
1000~3000
100~200
6
用電設備不實行“接零保護”的
嚴重違章
1000~3000
100~200
7
電箱無鎖和亂拉亂接電源線的
嚴重違章
1000~3000
100~200
8
施工和生活區引入線有裸體線的
嚴重違章
1000~3000
100~200
9
使用非標閘箱及無閘箱開關的
事故苗頭
3000~5000
10
燒電爐的
事故苗頭
3000~5000
300~500
11
電線直接插入插座的
事故苗頭
3000~5000
300~500
12
現場使用碘鎢燈安全高度不夠的
違章
500~1000
50~100
13
現場使用碘鎢燈燈架為導電體的
違章
500~1000
50~100
14
電閘箱距地面高度不夠的
違章
500~1000
50~100
15
分配電箱一閘多路的
違章
500~1000
50~100
16
開關箱一閘多機的
違章
500~1000
50~100
17
配電不足三級控制二級保護的
違章
500~1000
50~100
18
漏保開關上口接電的
違章
500~1000
50~100
19
埋設電纜不穿管保護的
違章
500~1000
50~100
20
出入地電纜不穿管保護的
違章
500~1000
50~100
21
現場使用二芯護套線的
違章
500~1000
50~100
22
電纜線拖地及混亂的
違章
500~1000
50~100
23
工地無電工的
違章
500~1000
50~100
24
電工不持證上崗的
違章
500~1000
50~100
25
使用熱的快燒水的
違章
500~1000
50~100
26
使用電熱毯的
違章
500~1000
50~100
27
其他方面用電違反規定的
違章
500~1000
50~100
第6篇 項目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項目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項目經理是工程施工的安全生產第一負責人,全面負責工程施工全過程的安全生產、文明衛生、防火工作,遵守國家法令,執行上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對勞動保護全面負責。
二、組織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貫徹上級部門的安全規章制度,并落實到施工過程管理中,把安全生產提到日常議事日程上。
三、負責搞好職工安全教育,支持安全員工作,組織檢查安全生產。
四、發現事故隱患,及時按'定人、定時、定措施'的三定方針,及時落實整改。
五、發生工作事故,及時搶救,保護現場,上報上級部門。
六、不準違章指揮與強令職工冒險作業。
技術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遵守國家法令,學習熟悉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執行上級安全部門的規章制度。
二、根據施工技術方案中的安全生產技術措施,提出技術實施方案和改進方案中的技術措施要求。
三、在審核安全生產技術措施時,發現不符合技術規范要求的,有權提出更改完善意見,使之完善糾正。
四、按照技術部門編制的安全生產技術措施,根據施工現場實際補充編制分項分類的安全技術措施,使之完善和充實。
五、在施工過程中,對現場安全生產有責任進行管理,發現隱患,有權督促糾正、整改、通知安全員落實整改并匯報項目經理。
六、對施工設施和各類安全保護,防護物品,進行技術鑒定和提出結論性意見。
安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文明衛生、防火管理工作,遵守國家法令,認真學習熟悉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努力提高專業知識和管理水準,加強自身建設。
二、經常及時檢查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工作,發現隱患及時采取措施進行整改,并及時匯報項目經理處理。
三、堅持原則,對違章作業,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人和事,決不姑息,敢于阻止和教育。
四、對安全設施的配置提出合理意見,提交項目經理解決,如得不到解決,應責令暫停施工,報公司處理。
五、安全員有權根據公司有關制度進行監督,對違紀者進行處罰,對安全先進者上報公司獎勵。
六、發生工傷事故,及時保護現場,組織搶救及立即報告項目經理和上報公司。
七、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強化安全生產、文明衛生、防火工作的管理。
施工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遵守國家法令,學習熟悉安全技術措施,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同時安排落實安全生產技術措施。
二、對施工現場的安全工作作為施工員本身的應盡職責,在施工中同時檢查各安全設施的規范要求和科學性,發現不符規范要求和科學性的,及時調整,并匯報項目經理。
三、施工過程中,發現違章現象或冒險作業,協同安全員共同做好工作,阻止和糾正,必要時暫停施工,匯報項目經理。及時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
四、在施工過程中,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暫停施工,待安全整改和落實安全措施后,方準再施工。
五、施工過程中,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告訴安全員和項目經理采取措施,協同整改,確保施工全過程的安全生產。
質量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遵守國家法令,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熟悉安全生產技術措施。
二、在質量監控的同時,顧及安全設施的狀況與使用功能和各部位洞邊防護狀況,發現不佳之處,及時通知安全員,落實整改。
三、懸空結構的支撐,應考慮安全系數,不準由于支撐質量不佳,引起坍塌,造成安全事故發生。
四、在施工中,結構安裝的預制構件的質量應嚴格控制與驗收,避免因構件不合格造成斷裂坍塌,帶來安全事故的發生。
五、在質量監控過程中,發現安全隱患,立即通知安全員或項目經理,同時有權責令暫停施工,待處理好安全隱患后,再行施工。
防火消防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遵守國家法令,學習熟悉安全防火法令、法規、宣傳執行有關安全防火的規章制度。
二、經常檢查施工現場、宿舍、食堂、倉庫等地的安全、防火工作,發現火險隱患,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整改。
三、對于各類防火器械的配備布置要求,及時提出合格意見,并按期更換藥物和維修保養。
四、發現火災隱患,通知立即整改,同時有權暫停施工,待消除火災隱患,再行施工。
五、發生火災。立即會同工地負責人組織指揮滅火,并即報火警 '119',使損失減少到最低限位。
資料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遵守國家法令,學習熟悉安全生產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資豐斗的編制要求。
二、按時、按規定做好安全技術資料,使之真實完整。
三、深入施工現場,配合安全員檢查安全生產,做好記錄,使安全資料符合施工現場實際。
四、如實做好資料,不準不了解施工現場實際情況便做記錄,導致安全資料空虛不切實際。
五、堅持原則,杜絕作假,并可以報告上級處理。
材料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學習熟悉安全技術規范,遵守國家法令,執行上級部門關于安保方面的有關規定。
二、在采購安全設施、材料物品,勞動保護用品,應保證產品質量,決不能以疵充好和偽劣產品采購入庫。
三、購買安全設施和勞保用品及防護材料時,應認準國家批準的設施和物品,同時取得合格品證件。
四、對于上門銷售的安全設施和勞保防護物品,除國家與有關部門認可的外一律不準采購,以防疵品與偽劣產品危害安全。
五、應廉潔奉公,不貪小利,堅持原則,保證設施與物品的質量,有權拒絕指令購買疵品與偽劣物品,并報告上級處理。
材料倉庫保管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學習、熟悉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國家法令,執行上級部門有關安全工作的規章制度。
二、對采購進庫的安全設施和防護物品,應認真核查是否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
三、安全設施和安全防護物品入庫、登記入冊時,要寫明廠家,質保數據和合格證號碼,以防偽劣產品入庫。
四、出庫時應按項目經理批準種類發貨,不能混淆和搞錯,防止因發貨錯誤而發生事故。
五、對安全設施和安全防護物品應妥善保管,防止霉變與損壞,影響使用功能。
六、有權拒絕假、偽、劣設施物品入庫,并報上級處理。
各生產班組和職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遵守國家法令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與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安全設施不完善的危險區域施工。無有效安全措施的有權停止作業,匯報項目經理提出整改意見。
二、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和安全設施,愛護機械電器等施工設備,不準非本工種人員操作機械、電器。
三、學習熟悉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上級安全部門的規章制度遵守安全生產'六大紀律'和十項安全技術措施,努力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和增強自我保護能力。
四、職工之間,應相互監督,制止違章作業和冒險作業,發現隱患及時報告項目經理和安全員立即整改,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安全作業。
五、發生工傷事故,及時搶救,并立即報告領導,保護現場,如實向上級反映情況。
電工班(電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學習、熟悉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國家法令,執行上級部門的建筑工程現場施工用電的規范和技術要求。
二、電工應經勞動局培訓,考試合格后,持有效證上崗,不準無證上崗作業。
三、嚴禁帶電作業和冒險作業,發現隱患立即整改,決不準發現隱患不整改,不匯報造成后果。
四、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現施工用電有隱患,需要工程停止施工的,立即通知施工人員停工,并立即匯報項目經理處理,拉閘絕電,待整改好后再行送電。
五、提高增強自身技術業務水平,應對工作負責,不準馬虎和隨意作業,經常檢查施工用電狀況,及時完善整改,正確使用電工勞動保護用品。
焊工班(焊工)生產責任制
一、學習熟悉安全技術規程,遵守國家法令,執行上級安全操作規程,增強提高自身技術業務水平。
二、焊工必須經過勞動局培訓,考試合格后持有效證上崗,不準無證操作。
三、工程操作施工中應及時檢查電源,防止漏電事故。
四、在施工中,應辦理動火批準手續,落實安全防火措施。
五、正確使用焊工勞動保護用品,在高處作業時做好防墜工作。
六、發現隱患即作整改,需要停止其它工種施工的,報項目經理協調處理,必要時可責令其它工種停止施工。
架工班(架子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遵守國家法令,學習熟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上級部門的安全規章制度,增加提高自身的技術業務水平。
二、架子工必須經勞動局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不準無證操作。
三、在懸空作業時,必須系好安全帶,扣好帶扣,防止墜落。
四、在架子搭設中,傳遞桿件,應多人傳遞,防止桿件滑落傷人。
五、在架子拆除時,設置警戒線,不準單面拆,應四周同步拆除,桿件不準擲落,要多人傳遞至地。
六、剪除架體拉結,不準一剪到底,要邊拆邊剪,防止架子坍塌。
七、及時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在架子有嚴重隱患時,可以責令工程暫停施工,報項目經理處理。
井架搭設班(井架搭設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遵守國家法令,學習熟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上級安全部的規定和制度。
二、 井架搭設工要經勞動局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同時必須經過身體檢查,禁止患有高血壓、貧血病等不宜高空作業人員上高空作業。
三、搭設井架,必須按井架搭設技術規范要求進行作業,決不準弄虛作假。
四、搭設工必須系好安全帶,戴女子安全帽,扣好帽帶,嚴禁酒后作業和赤腳穿拖鞋上高作業,工作板保證厚度,鋪好扎牢。
五、搭設時要檢查核驗井架各部件的質量與規格,不符合要求的不準使用。
六、 發現不符合要求的構件:不管任何人同意使用,架子工應拒絕搭設,并匯報項目經理處理.如項目經理強令使用,可以立即報告公司處理。
七、 拆、搭除井架時,做好中間臨時浪風防護,構件嚴禁從上向下拋擲,要用專用工具吊至地面。
小型機械操作班(操作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遵守國家法令,學習熟悉安全生產技術規范,執行上級安全部門的規章制度。
二、機操工必須經過上級主管部門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三、及時檢查機械各部件的狀況,發現隱患,立即報告負責人進行修理和完善,確保機械安全運轉。
四、執行小型機械操作規程,拒絕違章作業,堅持原則,拒絕違反操作規程的人和事。
五、發現機械安全隱患,匯報負責人要求整改,但未得到及時整改或置之不理的,機操工應停止操作,拉閘關機,匯報上級部門處理。
塔吊起重班(起重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遵守國家法令,學習熟悉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執行上級安全規章制度和規范要求。
二、遵守執行十不吊規定要求,不準冒險作業和強行操作。
三、塔吊司機和指揮員必須經專門培訓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努力提高業務水平和技術水平。
四、拒絕冒險和違章作業,遇危及安全情況的應拒絕開機,拉閘關機,立即匯報上級處理。
五、經常檢查機械運轉情況和各保險設施的狀況,發現隱患,立即整改,嚴禁帶病運轉、危及安全生產。
六、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嚴禁酒后操作,確保安全生產。
人貨兩用電梯操作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遵守國家法令,學習熟悉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執行上級安全規章制度和規范要求。
二、遵守執行電梯裝載貨物限量規定和人員限位標準,不準貨物超載和超員。
三、人貨兩用電梯操作員必須經專門培訓部門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
四、拒絕貨物超載和人員超員,如勸阻無效,應停止開機,立即匯報上級處理。
五、上崗前進行試車,并作好試車記錄,發現隱患立即報告上級,派員整改維修,嚴禁帶病運轉,危及安全。
六、執行交接班制度,辦理交接班手續和有關事項,并作好記錄并簽好名。
第7篇 工程項目部夏季施工安全管理措施7
工程項目部夏季施工安全管理措施(七)
突出重點,加強施工安全管理
各項目部要履行安全主體責任,加強對施工現場的臨時設施及圍墻、基坑、垂直起重機械設備、腳手架、承重支模架、施工臨時用電等重點部位和環節的檢查和監控,杜絕重大事故發生。同時,高溫季節的施工應提倡人性化管理,更加關愛從業人員的健康安全。
(一)深化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繼續按照國家建設部建質電(2007)36號《關于開展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專項行動的通知》和省建工局蘇建管質(2007)51號《關于開展全省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專項行動的通知》、蘇建管質(2007)61號《關于切實做好夏季高溫和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工作的緊急通知》文件要求,做好專項整治工作,開展垂直起重機械設備和承重支模架的專項整治工作。
(二)加強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各項目部,要特別加強對施工現場電工的工作責任心教育和建立考核制度,嚴格執行《施工現場施工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要求,嚴禁電工自身違章作業。要以職工宿舍、臨時用房、設備配電及臨時照明線等為檢查重點,加大檢查力度,對存在的問題,必須落實到專人負責整改。
(三)加強施工現場防火安全。施工現場防火安全要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完善制度,落實安全責任,嚴格動火審批制度。焊割作業前要事先清理現場周圍可燃物,防止金屬熔融、火花四濺引起燃燒事故。對油漆、氧氣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按規定分類存放到危險物品倉庫,并與火源及生活區、辦公區保持安全距離,還應設置醒目的禁火標志,并按規定配齊配好消防器材。
(四)加強施工現場防毒安全工作。各項目部應制訂預防各種氣體中毒的安全保證措施,宿舍內嚴禁放置煤氣瓶。對有挖孔樁等可能發生氣體中毒事故的施工項目,應配置防毒面具和必要的通風設備,作業時必須有專人監護。
(五)加強夏季防暑降溫及衛生管理工作。盛夏期間各項目部特別要加強勞動保護工作,積極采取措施降溫、消暑,不斷改善職工的工作、生活、學習環境,確保作業人員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各項目部應合理安排作息時間,嚴格控制加班加點,氣溫達到35度以上時,中午11點至下午3點不得在陽光直射下工作,氣溫達到38度及以上時,原則上要停工,確需施工的,應采取切實有效的防暑降溫措施,配備急救藥品,并安排管理人員跟班作業。高溫作業場所要采取有效的通風、隔熱、降溫措施,盡量減少高空和深基坑作業,對年老、身體素質差、不適應高溫作業的人員要及時調換崗位。各施工現場要充分做好職工的防暑降溫工作,配備足夠的飲用水,做好含鹽清涼飲料的供應,為職工準備一定的綠豆湯、冰水等,向職工發放清涼油、人丹、風油精等預防中暑的藥品,并嚴格按照《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jgj146-2004)要求,改善勞動條件,職工宿舍要做到清涼、通風,有條件的應當配備空調,保證施工人員有良好的休息環境。要切實做好衛生防疫工作,對生活垃圾和污水要及時清運和排除,防止蚊蠅孳生。同時加大食堂和食品衛生管理力度,食堂必須具備衛生許可證,炊事人員必須持有健康證,食品的采購、洗滌、烹制要執行有關食品衛生制度,防止食物中毒。
第8篇 項目部設備管理員安全職責
工程項目部設備管理員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地方有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程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2、建立項目部機械設備臺帳,編制大型機械設備大修計劃。
3、參加大型機械設備拆裝方案,拆裝單位資料審查。
4、了解大型機械設備狀況,確保大型機械設備完好率。
5、做好機械操作人員的培訓、遵章操作等工作。
6、參加機械設備驗收,及時對機械設備進行檢查,消除重大隱患,監控大型機械設備拆裝。
第9篇 項目部安全管理培訓、意識和能力
為確保對安全管理體系產生重大影響的崗位人員都能勝任其工作,有必要對人員進行培訓,并提高全員的安全管理意識。項目部進行項目內部培訓需求的識別,參與公司組織的培訓,并參與項目施工的分包隊伍進行安全的教育和交底。
㈠培訓分類
1.按管理層次包括:
⑴.各相關管理系統的負責人;
⑵.文件與活動的實施者;
⑶.操作人員。
2.按人員的職業生涯包括:
⑴.上崗前培訓;
⑵.崗位培訓;
⑶.提高培訓與訓練;
⑷.知識更新的培訓;
⑸.轉崗培訓。
3.對于操作工人開展現場的交底與教育。
㈡培訓程序
1.提交項目的培訓需求;
2.實施培訓計劃。
㈢教育與培訓要求
1.通過培訓使可能對安全生產產生重大影響的人員明確:
⑴.崗位職責;
⑵.明確個人對安全產生的影響;
⑶.熟悉本崗位的工作程序與操作規程;
⑷.具有與本崗位有關的重大事故的應急準備反應能力。
2.培訓通過講課、交底、交流、現場指導等方式進行;
3.建立并保存培訓記錄。
第10篇 項目部內部安全許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一、總則
1.為進一步強化項目安全管理工作,杜絕安全生產事故,保障作業人員生命和財產安全,防范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中鐵二十二局集團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下發的《中鐵二十二局集團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項目內部安全許可管理辦法(暫行)》的通知》及中國鐵建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市地鐵四號線工程總承包部下發的的《大型機械設備準入及作業許可管理(暫行)辦法》文件要求,項目部結合本項目部實際,特制定《項目部內部安全許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請項目部各職能管理部門、各作業分包隊伍,遵照執行。
2.本實施細則中安全許可主要包含大型臨時設施、施工作業面、機械設備等。
3.凡是納入安全放可的場所和工程部位,均按月實行許可,工程實施前辦理完成許可手續,然后每月許可一次,達到許可條件時發證,沒有獲得許可證不得開始或繼續實施,直至工程結束或危險源消除。
二、大型臨時設施安全準入實施細則
1.大型臨時設施施工安全措施及設施驗收
1.1城市軌道交通工程的臨建設施包括臨建房屋、加工區、攪拌站、道路、圍擋等。
1.2各類臨建設施必須在符合安全規定的場地進行搭設,嚴禁搭設在高邊坡、高擋土墻、高圍墻、深基坑的周邊,避開山洪、泥石流、暗溝、城市地下排水管道等災害性地段,遠離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存放地點;搭設在起重機械旋轉半徑內的,應有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
1.3 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構)筑物內設置辦公室、宿舍、食堂。
1.4 各類臨建設施的搭建、拼裝圖紙應符合以下條件:
1.4.1現場搭建的磚木結構、磚混結構、型鋼現場制作的臨建設施,施工圖應由有相應資格的專業人員設計并經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或由具有相應設計資質的設計單位提供,也可采用經企業審查批準的內部通用圖集(例如:青島地鐵文明施工標準化圖集);
1.4.2現場拼裝的裝配式臨建房屋,其組裝配件必須取得相應產品生產許可證,經相關質量檢測單位檢測合格,且有生產廠家提供的拼裝說明書和拼裝圖紙,裝配式臨建房屋的拼裝高度不得超過2層。
1.5 根據《施工現場臨時建筑物技術規范》要求,臨建設施在使用前,須由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搭建或拼裝單位、生產或租賃單位、監理單位等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驗收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5.1 臨建設施的施工圖紙是否符合規定;
1.5.2 需要進行原材料檢驗檢測的,是否有合格的檢驗檢測報告;
1.5. 3 裝配式臨建房屋的柱、梁等承重構件及螺栓和柱腳等固定連接點的質量是否符合要求;
1.5.4 搭建拼裝質量是否符合施工圖及相關標準、規范的要求;
1.5.5 臨建設施的搭設位置是否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1.5.6臨建設施的搭設位置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1.5.7根據驗收標準制定--表1臨建設施驗收記錄表
表1臨建設施驗收記錄表
編號:
工程名稱
生產廠家
使用地點
面積層數
安裝時間
驗收時間
驗收依據
《施工現場臨時建筑物技術規范》jgj/188-2009
驗 收 項 目
驗 收 結 果
質量控制資料
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
觀感質量
地基與基礎
主體結構
建筑屋面
建筑門窗
建筑設備
驗 收
結 論
安裝單位(現場負責人):
使用單位(現場負責人):
施工單位(項目經理):
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
2.大型臨時設施檔案管理
2.1對于驗收合格并即將投入使用的大型臨時設施,各項安全管理資料應及時到安保部備案,由現場專職安全、工區安全主管、項目安全主管、安全總監、項目經理逐級對資料進行審核,安保部核實無誤后頒發大型臨時設施準入證。具體資料如下:
2.1.1臨建設施驗收記錄表
2.2.2臨時用電布置圖
2.3.3消防設施布置圖
2.4.4防排水系統設施布置圖
2.4.5緊急情況疏散圖
3.大型臨時設施臨時用電要求
對于大型臨時設施施工用電檢查時,電氣線路絕緣電阻測試、絕緣電阻檢測、接地電阻檢測、漏電保護器測試的各項檢測需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規定,并建立了安全技術檔案。
檢查標準依據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 46—2005
檢查項目
檢查內容
檢查結果
配電箱、開關箱的設置
現場實行三級配電兩級保護,并采用符合要求的標準配電箱、開關箱。分配電箱與開關箱間距不得超過30m,開關箱與用電設備間距不超過3m。
配電箱、開關箱應安裝牢固,固定式箱體中心點距地高度1.4~1.6m、移動式箱體中心點距地高度0.8~1.6m。
配電箱、開關箱周邊應留有足夠的安全操作距離,并設有明顯警示標志和滅火器材。現場設有配電室時,其設置應符合規范要求。
開關箱的設置是否滿足“四個一”要求,配電箱、開關箱外形結構是否滿足防雨、防塵要求。
配電箱及箱內電器元件
配電箱門、鎖齊全,并有標識及分路圖。箱門與箱體應進行電氣連接。
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電器、連接線、n線和pe線端子板等配置及安裝應符合規范要求。
總配電箱和開關箱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漏電保護器參數應匹配,漏電保護器按扭實驗動作應靈敏有效。
配電箱、開關箱進、出線應采用橡皮護套絕緣電纜,并按規定與箱內專用接線點進行壓接。淡藍色芯線必須用作n線;綠/黃雙色芯線必須用作pe線,嚴禁混用。進、出線應與箱體固定。
照明供電
特殊場所應使用安全特低電壓照明器。
使用行燈應符合電源電壓不大于36v;燈體與手柄應堅固、絕緣良好并耐熱耐潮濕;燈頭與燈體結合牢固,燈頭無開關;燈泡外部有金屬保護網;金屬網、反光罩、懸吊掛鉤固定在燈具的絕緣部位上。
照明裝置
照明燈具的金屬外殼必須與pe線相連接,照明開關箱內必須裝設隔離開關、短路與過載保護電器和漏電保護器;室外220v燈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內220v燈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5m;高熱燈具與易燃物距離不得小于500mm
線路敷設
配線必須采絕緣導線或電纜,五芯電纜必須包含淡藍、綠/黃二種顏色絕緣芯線。淡藍色芯線必須用作n線;綠/黃雙色芯線必須用作pe線,嚴禁混用。電纜線路應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設,嚴禁沿地面明設,并應避免機械損傷和介質腐蝕。埋地電纜路徑應設方位標志。
架空電纜嚴禁沿腳手架、樹木或其他設施敷設,必須與腳手架、樹木或其他設施等導體采取隔離絕緣措施,且不得使用絕緣老化的導線或電纜,電纜線架設高度應滿足規范要求。
生活區用電
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私拉亂接,插座性能(廚房、淋浴等潮濕環境)是否滿足要求
4.大型臨時設施消防安全要求
4.1消防重點部位
4.1.1 《山東省消防條例》規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每月、其他單位應當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全面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每日對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設施和器材等進行防火巡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糾正危險行為;其他單位根據需要組織防火巡查。防火檢查和巡查的情況應當作出記錄,由參與檢查、巡查的人員簽名,存檔備查。
4.1.2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規定,施工單位應根據建設項目規模、現場消防安全管理的重點,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及義務消防組織,并應確定消防安全負責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同時應落實相關人員的消防安全管理責任;施工現場的重點防火部位或區域,應設置防火警示標識。
4.1.3 填寫說明:
①“情況描述”填寫重點防火部位具體情況,如臨時板房層數、面積、材質,最大居住人數;易燃物品倉庫中易燃物品名稱、數量等;
②表后附消防設施現場平面布置圖,圖中注明防護重點區域或部位、消防器材、設施配備位置,宿舍、辦公區等與施工現場、動火點、易燃物品庫間距。
4.2 消防設施驗收
4.2.1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規定,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由施工單位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應向總承包單位負責,并應服從總承包單位的管理,同時應承擔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消防責任和義務;監理單位應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實施監理。
4.2.2 根據《建筑滅火器配置驗收及檢查規范》相關要求進行滅火器材驗收。
①滅火器的維修期限應符合規定:
滅火器的維修期限
滅火器類型
維修期限
水基型滅火器
手提式水基型滅火器
出廠期滿3年;
首次維修以后每滿1年
推車式水基型滅火器
干粉滅火器
手提式(貯壓式)干粉滅火器
出廠期滿5年;
首次維修以后每滿2年
手提式(儲氣瓶式)干粉滅火器
推車式(貯壓式)干粉滅火器
推車式(儲氣瓶式)干粉滅火器
潔凈氣體滅火器
手提式潔凈氣體滅火器
推車式潔凈氣體滅火器
二氧化碳滅火器
手提式二氧化碳滅火器
推車式二氧化碳滅火器
②“驗收內容”應按照相應消防器材驗收內容進行驗收,如滅火器須按照《建筑滅火器配置驗收及檢查規范》相關規定進行驗收;
③“驗收結果”為合格、不合格;
④“驗收人員簽字”必須由參加驗收人員進行簽字,驗收應通知監理單位人員參加。
4.3 動火作業審批
4.3.1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規定,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況需要使用明火作業的,應當按照規定事先辦理審批手續,采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作業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
4.3.2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規定:
①動火作業應辦理動火許可證;動火許可證的簽發人收到動火申請后,應前往現場查驗并確認動火作業的防火措施落實后,方可簽發動火許可證。
②動火操作人員應具有相應資格。
③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熱等動火作業前,應對作業現場的可燃物進行清理;作業現場及其附近無法移走的可燃物,應采用不燃材料對其覆蓋或隔離。
④施工作業安排時,宜將動火作業安排在使用可燃建筑材料的施工作業前進行。確需在使用可燃建筑材料的施工作業之后進行動火作業,應采取可靠防火措施。
⑤裸露的可燃材料上嚴禁直接進行動火作業。
⑥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熱等動火作業,應配備滅火器材,并設動火監護人進行現場監護,每個動火作業點均應設置一個監護人。
⑦五級(含五級)以上風力時,應停止焊接、切割等室外動火作業,否則應采取可靠的擋風措施。
⑧動火作業后,應對現場進行檢查,確認無火災危險后,動火操作人員方可離開。
4.3.3 該審批表只限于有效時間內及規定的動火點使用,動火點、時間變動的需要重新申請。
5. 大型臨時設施安全評估
對于大型臨時設施包括臨建房屋、加工區、攪拌站、道路、圍擋等,需每月進行安全檢查評估,達到安全要求的,準予施工或使用。安全檢查評估的重點是臨時用電安全、消防安全管理、防排水系統、以及防風防雷電和防凍害措施。由各級安全負責人進行檢查評估,項目經理進行復核處理。
6. 大型臨時設施評估結果處理
檢查評估認為大型臨時設施未達到安全要求時,提出整改意見,現場整改后不能滿足安全要求的,不允許進行施工作業。
7. 大型臨時設施事故責任界定
安全作業許可證簽發人對其相應的安全作業許可負責,一旦該場所發生事故,安全作業許可證簽發人承擔事故相應責任。
三、施工作業面安全準入實施細則
1.本項目部施工作業面(含臨建工程)分類
①地下暗挖工程:富水軟弱破碎圍巖、淺埋偏壓的隧道及地鐵工程;可能發生突水突泥、坍塌和瓦斯爆炸風險的隧道及地鐵工程;穿越江河湖海、交通通道、城市管線及建筑物、村莊等重要結構物的隧道及地鐵工程;長(特)大隧道。
②橋梁工程:跨越江河湖海的橋梁深水施工、24m及以上高空作業;橋梁跨越既有線鐵路、縣級以上鐵路、城市道路施工;具有技術復雜、施工難度大的橋梁工程。
③營業線工程:上跨、下穿主要干線的橋涵施工;繁忙干線、干線及樞紐站改造工程;橋涵接長、路基幫寬、并行繞行段施工以及臨近既有線吊裝、安裝施工和鋪軌架梁作業等。
④基坑開挖工程:開挖深度超過5m(含5m)的基坑(槽)或基坑雖未超過5m,但地質條件和周圍環境復雜、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地下管線及其復雜等工程。
⑤路基工程:6m以上的邊坡施工或者高度雖不足6m但地質條件復雜的高大邊坡。
⑥高大模板工程:水平混凝土模板構件支撐高度大于8m,或跨度大于18m,施工總荷載大于10kn/㎡,或集中線荷載大于15kn/㎡模板支撐體系。
⑦起重吊裝工程:采用非常規起重設備、方法,且單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裝工程;采用起重機械進行安裝、拆除的工程;起重機械設備自身的安裝、拆卸。
⑧腳手架工程:高度超過24m的落地式鋼管腳手架;附著式整體和分片提升腳手架工程;各類懸挑式腳手架。
⑨爆破工程: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及其它臨近既有線土石方爆破工程。
⑩其他危險性較大工程: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可能影響建設工程安全的施工;專業性強、工藝復雜、危險性大、較差作業等易發生安全事故的施工等。
2. 施工作業面安全管理
2.1項目部成立現場安全管理機構并針對施工現場作業面建立健全以下規章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安全技術措施編制、審查制度、安全生產教育制度、班前安全活動制度、安全檢查制度、安全與職業衛生用品管理制度、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管理制度、工傷事故報告與調查處理制度、項目經理帶班制度等。
2.2定期對管理人員及值班情況進行檢查,不符合要求的及時要求整改。
3.分包單位資質證件
3.1 禁止總承包單位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要求施工單位留存分包單位以下證件、文件復印件:
①企業營業執照;
②企業資質等級證書;
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④ 企業分包安全協議。
3.2 人員資格管理
3.2.1 依據《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管理暫行規定》,施工單位的企業負責人、項目經理、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安全生產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現場留存相關證件備查。
3.2.2 依據《山東省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管理暫行辦法》要求,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專門培訓,由省級建設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從事相應作業。特種作業包括以下工種:
①建筑電工;
②建筑架子工(普通腳手架);
③建筑架子工(附著升降腳手架);
④建筑起重司索信號工;
⑤建筑起重機械司機(塔式起重機);
⑥建筑起重機械司機(施工升降機);
⑦建筑起重機械司機(物料提升機);
⑧建筑起重機械司機(門式起重機);
⑨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塔式起重機);
⑩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施工升降機);
11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物料提升機);
12高處作業吊籃安裝拆卸工;
13建筑電氣焊接(切割)工。
4.作業面的方案、指導作業書、技術交底、安全教育培訓考核
4.1作業面安全專項方案
4.1.1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住建部《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應單獨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措施文件),主要指:基坑支護、降水工程;土方開挖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撐體系;起重吊裝及安裝、拆卸工程;腳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建筑幕墻安裝工程;鋼結構、網架和索膜結構安裝工程;人工挖擴孔樁工程;地下暗挖、頂管及水下作業工程;預應力工程;臨時用電;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及尚無相關技術標準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
4.1.2安全專項方案應當由施工單位組織本單位施工技術、安全、質量等部門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審核。經審核合格的,由施工單位企業技術負責人簽字。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安全專項方案應當由總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及相關專業承包單位企業技術負責人簽字。
4.1.3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方案應當由施工單位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
4.2作業面指導作業書
4.2.1項目部對特殊過程的控制,除應執行一般過程控制的規定外,還應由專業技術人員編制專門的作業指導書。
4.2.2不太成熟的工藝或缺少經驗的工序應安排試驗,編制成作業指導書,并進行首件(段)驗收。
4.2.3編制的作業指導書,應經項目部或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后執行。
4.3技術交底
4.3.1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
①依據《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要求,安全技術交底工作必須交至作業層,在正式作業前進行,不但口頭講解,而且應有書面文字材料,交底履行簽字手續。安全技術交底是施工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向施工作業人員進行責任落實的法律要求,要嚴肅認真地進行,不能流于形式。內容不能過于簡單,千篇一律,應按分部分項工程和針對具體的作業內容進行。
②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內容: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在施工方案的基礎上對施工內容進行細化和補充;對具體操作者講明安全注意事項,保證操作者的人身安全。
③交底中應明確本分部分項工程施工現場常見的職工傷亡事故類型,如高處墜落、物體打擊、觸電、機械傷害、坍塌事故等。
4.3.2各工種安全技術交底
①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規定,結合施工現場的各作業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由專業的技術人員對作業工人進行工種安全技術交底。工種安全技術交底可結合學習安全教育內容同時進行。
5.安全防護
5.1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應根據安全防護方案的要求搭設。搭設完畢,項目負責人應組織項目技術負責人、施工負責人、專職安全員及有關班組對防護設施進行逐項檢查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驗收可分層進行或分段進行
5.2施工過程中,凡是需要拆除臨時支撐體系時,由施工班組長提出申請,經該項目施工負責人檢查確定拆除的范圍和數量,并采取切實可行的加固措施后,由項目部技術人員、安全員共同檢查驗收,合格后,再進行拆除
6.作業面安全警示標識、責任標牌、操作規程牌、平面布置圖
6.1施工現場入口處及主要施工區域、危險部位應設置相應的安全警示標志牌:如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橋梁口、隧道口、基坑邊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屬于危險部位,應當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6.2在鋼筋制作、模板制作、混凝土(砂漿)攪拌、腳手架搭設等操作部位應掛崗位操作規程牌。
6.3項目部應對各類機械設備上張貼機械操作規程。
6.4平面布置圖
6.4.1施工平面圖,應標明擬建工程平面位置、生產區、生活區、生活區、預制場地、材料堆放位置;周圍交通環境、環保要求,需要保護或注意的情況。
6.4.2平面布置圖要有明顯的動態特性,即每個較短的施工階段之后,施工平頁面黑霧最早變化的。要科學合理的組織好施工現場施工。
6.4.3所有的材料堆場、小型機械的布設均按平面要求布置,如有調整有書面通知。在做好總平面管理工作的同時,經常檢查執行情況,堅持合理的施工順序,不打亂仗,力求均?生產。
6.5應急管理
6.5.1項目部應針對重大危險源,如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斜塌、觸電、中毒及其他群死群傷等可能發生的事故建立和制定應急救援預案,落實搶救、疏散和應急等措施。
6.5.2由項目部統一組織編制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項目部和分包單位按照應急預案,各自建立應急救援組織,落實應急救援人員、器材、設備,并定期進行演練。
7.施工作業面檢查評估
每月由現場安全員、工區安全主管、項目安全主管、項目安全總監各級安全負責人對施工作業面進行檢查評估,項目經理進行復核處理。
8. 施工作業面評估結果處理
檢查評估認為施工作業面未達到安全施工要求時,提出整改意見,現場整改后不能滿足安全要求的,不允許進行施工作業。
9. 施工作業面事故責任界定
安全作業許可證簽發人對其相應的安全作業許可負責,一旦該場所發生事故,安全作業許可證簽發人承擔事故相應責任。
四、大型機械設備安全準入實施細則
第11篇 項目部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辦法
一、目的
為充分體現風險同擔、利益共享、重獎重罰、全員管理的原則,提高全員安全意識、責任意識和風險意識,強化安全管理,確保安全生產形勢持續健康穩定發展,實現安全奮斗目標,結合公司項目部的具體情況,根據崗位不同,安全責任大小,繳納數額的不同,特制定本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辦法。
二、范圍
項目部全體人員及施工單位。
三、職責
1、經理負責審批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繳納與獎金發放。
2、辦工室及安質部負責員工風險抵押金的繳納。
3、財務部負責安全風險抵押金的管理。
四、風險抵押金的繳納標準
1、經理、分管安全副經理每人每年繳納及其他管理領導班子成員每人每年繳納1000元。
2、部門負責人及副工區每人每年繳納500元,其他管理人員及員工每人每年繳納200元。
3、施工單位每年繳納10000元。
4、兼有多項崗位的,按主要崗位標準繳納風險抵押金。
五、風險抵押金的管理
1、安全風險抵押金實行專戶管理,財務部應建立“安全風險抵押金”專用賬戶。
2、每年一月底之前由安全風險部匯總安全風險抵押金繳納表冊,參加安全風險抵押金的員工將安全風險抵押金繳納至財務部。財務部將收到的安全風險抵押金后進行核算,并建立安全風險抵押金清單,抄送安質部備案。
六、安全生產考核目標
設備完好率大于96% ;
特種操作人員持證上崗率100% ;
強檢計量器具周檢率100% ;
壓力容器、安全閥周檢率100% ;
杜絕三級及以上安全事故、杜絕較大及以上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有效遏制二級事故、減少一級事故。
杜絕同等責任重大事故及以上交通事故(按保險公司理賠后的直接經濟損失計算)。
七、風險抵押金相關管理規定
1、目標考核
考核單位及個人發生一級責任事故,經對事故調查認定后,扣減考核單位主管領導、施工單位相關責任人當年10%的風險抵押金,扣減安質部門負責人、安全部門主管領導、領導班子成員當年8%的風險抵押金。
考核單位及個人發生二級責任事故,經對事故調查認定后,扣減考核單位主管領導、施工單位相關責任人當年30%的風險抵押金,扣減安質部門負責人、安全部門主管領導、領導班子成員當年20%的風險抵押金。
考核單位發生三級責任事故,經對事故調查認定后,扣減考核單位主管領導、施工單位和相關責任人當年50%的風險抵押金,扣減考核單位所有員工、安全監管部門負責人、安全部門主管領導、領導班子成員當年30%的風險抵押金。
考核單位發生四級責任事故,經對事故調查認定后,扣減考核單位主管領導、施工單位和相關責任人當年70%的風險抵押金,扣減考核單位所有員工、安質部門負責人、安全部門主管領導、領導班子成員當年50%的風險抵押金。
考核單位發生五級責任事故,經對事故調查認定后,扣減考核單位所有員工、安質部門負責人、安全部門主管領導、領導班子成員及施工單位當年的全部風險抵押金。
凡是受到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等行政處分的分別扣除年度風險抵押金本金的5%、10%、15%、20%、25%。
2、因職務調整或其他原因應退或補交安全風險抵押金本金的,由辦公室部、安質部在分工計算范圍內按照本規定及時統計匯總,報總經理簽字后通知本人,予以調整,調整本金的人員必須在接到通知后5日內補齊風險抵押金本金,否則按交納本金享受獎勵,按現應交納本金承擔風險。應退回風險抵押金而未退回的,按新在崗責任對待。當職務發生變動時,辦公室部須及時通知安質部按規定調整抵押金本金數額。
3、新入職人員從正式上崗月份算起繳納風險抵押金及承擔相應崗位風險。
4、通過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考核,享受年度安全風險抵押金一倍獎金;未完成年度安全目標或發生安全責任事故,依照規定扣除安全風險抵押金(扣除抵押金本金以個人繳納額為限),年度考核后享受剩余部分風險抵押金本金一倍獎金。
5、年度結束前,停薪留職人員、放長假人員、開除人員、撤職人員、辭職人員等提前退回抵押金本金的人員一律不享受年度獎勵;新入職人員、內退人員、借調外單位人員按出勤在崗時間享受相應比例年度獎勵。因職務或崗位變動而對風險抵押金本金調整的人員,參照第2條規定分段享受獎勵。
第12篇 某鐵礦項目部采、剝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1.1條:為保障太鋼袁家村鐵礦采剝工程安全生產和職工人身安全,防止事故,根據《安全生產法》、《勞動法》、《道路交通法》和《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等有關安全法律、法規,特制定本規定。
第1.2條:各級必須認真落實“誰主管誰負責”和“管生產同時管安全”的原則,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各種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
第1.3條: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落實“三不生產”,即不安全不生產,隱患不消除不生產,措施不落實不生產。
第1.4條:經常進行安全檢查,查出的隱患必須按照“三定”即定責任人、定時間、定措施的原則整改,整改完畢后通知安全員驗收。
第1.5條:定期、不定期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教育,不斷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技術素質。
第1.6條:對各類事故均應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即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沒有制定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放過,責任者和職工未受到教育不放過。
第二章 施工作業人員安全規定
第2.1條:施工作業人員認真貫徹執行以崗位責任制為核心的安全規章制度。全面抵制“三違”即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
第2.2條:施工人員必須熟知和嚴格遵守、執行安全規章制度、安全防護措施。除按規定進行崗前培訓外,必須堅持工前交待、工中檢查、工后總結安全的“三工制度”。
第2.3條:凡參加施工的作業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無耳聾、色盲,必須經安全教育培訓,并經安全考試合格后,方準上崗作業。
第2.4條:工作中切實保證自身和他人的人身安全,做到“三不傷害”即我不傷害自己、我不傷害別人、我不被別人傷害。
第2.5條:機械、車輛駕駛員和電、氣焊及電工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專業培訓和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2.6條:施工人員禁止在懸崖、陡坎、溝、槽、坑等危險部位坡頂、坡底處走行、乘涼、停留、坐臥、休息。
第2.7條:禁止酒后上崗作業和進入施工現場。
第2.8條:機械、車輛運行過程中,禁止吸煙、戴耳機聽音樂和接、打電話。
第三章 進場機械車輛安全規定
第3.1條:進入施工現場的所有機械車輛必須保證制動系統、照明系統、轉向系統、防火系統齊全有效,否則禁止使用。
第3.2條:施工現場臨時停放在工作面上的機械車輛,距臺階或邊坡坡底線15米以外,距臺階或邊坡坡頂線4米以外的平整地面上,既不能影響其他設備作業,又要確保安全。
第3.3條:所有機械車輛加油時,嚴格遵守加油站安全管理規定,必須聽從加油員的指揮,必須熄火加油,禁止吸煙、明火、打手機,加完油后立即離開。用流動式加油車加油時,不準設備接近加油車,應由加油車靠近設備加油,加油車離開后設備方可起步。
第3.4條:采掘、運輸、排土等設備作業時,嚴禁人員上下設備。
第3.5條:運行前檢查機械、車輛周圍和下部是否有人員、設備或障礙物。
第3.6條:在啟機后,應傾聽機器運轉聲音是否正常,有無異常噪音、異常振動;有無異常氣味;觀察儀表和指示是否正常,在確認沒有問題后,試運行,無異常后,進行正常施工作業。
第3.7條:強化機械車輛的維修保養工作,禁止帶病運行。
第3.8條:自卸運輸車輛前輪胎必須使用新輪胎,禁止使用舊輪胎或翻新胎。
第四章 鏟裝作業安全規定
第4.1條:鏟裝現場必須做到工作面整潔,挖掘機不準三支點作業,即必須保證履帶處于平整地面,保證驅動輪、引導輪和各個支重輪受力均衡,否則應先平整工作面。
第4.2條:挖掘機鏟裝未爆破的臺階高度不得大于挖掘機的最大挖掘高度;爆破的臺階高度不得大于挖掘機的最大挖掘高度的1.5倍。
第4.3條:兩臺以上挖掘機在同一臺階同時作業,間距應不小于其最大挖掘半徑的3倍,且應不小于50米。
第4.4條:挖掘機引導汽車就位裝車地點必須是汽車尾部正對臨空面,汽車駕駛室距臨空面坡底線的距離至少5米。
第4.5條:鏟裝作業必須采用自上而下順層開挖的方法,禁止掏底開挖,工作面不準留有傘檐。
第4.6條:鏟裝操作中時刻注意工作面的變化,發現懸浮巖塊或崩塌征兆、盲炮等情況,應立即停止作業,并將設備開到安全地帶。
第4.7條:在采掘設備回轉半徑范圍內,嚴禁人員、車輛停留或通過。鏟裝時鏟斗禁止從運輸車駕駛室上方越過,車就位停穩后方可裝車。
第4.8條:鏟裝第一斗不準裝大塊,不準高吊鏟斗裝車,卸料時鏟斗底離廂斗底板不得超過50厘米,鏟斗不準磕碰車幫和廂斗底板,不準將物料裝在運輸車護板上,禁止偏裝和超裝。
第4.9條:裝入車廂斗內的大塊影響安全時,必須妥善處理后,方準發出運輸車駛離信號。不能裝車的大塊應單獨存放,即不能影響挖掘機回轉又不影響汽車運行。
第4.10條:不準用鏟斗強行挖掘爆破后未解體的巖石。不準用鏟斗砸大塊、橫掃大塊。遇到硬巖時,不準強行用斗齒挖掘,不準強行用一側斗齒挖掘。
第4.11條:上、下臺階同時作業的挖掘機,應沿臺階走向錯開一定的距離;在上部臺階邊緣安全帶進行輔助作業的挖掘機,應超前下部臺階正常作業的挖掘機最大挖掘半徑3倍的距離,且不小于50米。
第4.12條:挖掘機應在作業平臺的穩定范圍內行走。挖掘機上下坡時,驅動輪應始終處于下坡方向;鏟斗應空載,并下放與地面保持適當距離;懸臂軸線應與行進方向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