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生產管理部管理部職責
1. 對企業安全生產負主要管理責任
2.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行業及本市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指示要求;
3. 協同人事、教育部門做好職工安全教育與培訓
4. 組織制訂和修改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5. 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和事故隱患整改
6. 參與新、改、擴建、技術改造項目的“三同時”及危險作業許可審批
7. 負責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管理
8. 日常安全巡回檢查,有權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停止作業
9. 負責工傷事故和職業病的調查、處理、統計、上報等
10. 負責安全生產考核評比,對違章及事故責任人提出處罰意見。組織經驗交流,推廣應用安全先進經驗和科研成果
11. 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檢查落實
第2篇 生產管理部副部長安全職責
1、 在公司和本部部長的領導下,開展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2、 具體負責公司級安全教育。
3、 負責特種設備的定期檢測、檢驗和取(換)證。
4、 重大設備安裝、吊裝的現場監督。
5、 參與重大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6、 公司重點設備和重點崗位的巡回檢查。
7、 參與公司的安全檢查。
第3篇 安全生產管理部安全生產責任制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原則,綜合協調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在企業安全生產分管負責人領導下負責企業安全管理工作。
(1)負責宣傳、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及企業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定期組織企業安委會例會,負責安委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綜合分析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協調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出現的各類問題,及時向領導或有關部門提出改進意見。
(3)負責組織《安全操作規程》等安全生產管理方面制度的編寫、執行與監督管理。組織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監督檢查各單位、各部門貫徹執行情況。
(4)負責對安全生產事故調查、分析、處理、上報和建立檔案工作,制定安全防護措施。
(5)組織安全檢查。協調和督促有關單位、部門對查出的隱患制定防范措施,檢查督促隱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況。對檢查中發現安全問題不能處理的,應當及時報告本單位有關負責人。負責對安全隱患整治過程監控;督促并指導開展危險有害因素識別與風險評估工作,組織開展重大危險源識別、監控工作。
(6)組織危險有害因素識別與風險評估。監督新建、擴建、改建及大修、技術改造工程“三同時”工作,使其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7)負責防火防爆區域內固定動火點管理。監督檢查危險化學品在生產、儲存和裝卸過程中安全管理。
(8)深入現場進行監督檢查,督促并協助解決有關安全生產問題,糾正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令其停止作業,并立即報告有關領導處理。
(9)配合設備管理部門做好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及其它特種設備的安全監督工作。
(10)負責承包商安全資質審查,對承包商安全生產業績進行年度評價和廠級安全教育;建立承包商安全生產信用考評體系;負責對建設項目、檢維修工程施工現場定期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承包商發生事故,實行“雙問責”,從嚴追究承包商和項目所在單位有關人員責任。
(11)組織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負責新入廠員工廠級安全教育;歸口管理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安全資質培訓、考核、取證、換證工作;制定管理部門和班組安全活動計劃,對領導參加基層單位班組安全活動情況進行檢查并提出考核意見;組織開展各種安全活動,提高員工安全意識。
(12)負責關鍵裝置要害部位和重大危險源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組織關鍵裝置要害部位界定分級和重大危險源普查登記并建立監控管理檔案。
(13)負責企業動火作業、進入受限空間作業、高處作業等危險作業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修訂,對直接作業環節進行重點監督管理。督促、檢查重大風險作業、特級動火作業、領導干部帶班等執行與落實情況。
(14)負責組織編寫火災、爆炸、中毒等各類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督促各單位、各部門定期組織演練。
(15)嚴格執行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對危險化學品實施綜合安全監督管理,組織建立危險化學品臺賬,實施企業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
(16)負責人身傷亡、火災爆炸等事故調查處理;協助地方政府主管部門做好工傷認定工作,并建立完善工傷資料檔案。
(17)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安全設施維護保養、技術檢驗和管理工作。制定應急物資計劃,督促檢查應急物資配備和維護。
(18)按國家有關規定,負責制訂職工勞動防護用品、防暑降溫費發放標準和管理辦法,核定各單位、各部門勞保用品領取數量,參與勞保用品的選型和采購選廠工作,并督促檢查有關部門按規定及時發放和合理使用。
(19)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網絡,加強安全基礎管理,定期召開安全專題例會,不斷提高安全管理人員業務水平。
(20)負責安全保證基金使用管理,制定安保基金管理辦法和使用計劃,對計劃實施進行檢查監督。
(21)負責各單位、各部門安全考核評比工作,會同工會等部門認真開展安全生產評比選優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先進經驗,積極推廣安全生產科研成果、先進技術及現代化安全管理方法。對在企業安全生產工作中有貢獻者或責任者,提出獎懲意見。
第4篇 安全生產責任制:生產管理部門
1、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編制年、季、月生產計劃時,應保障安全與生產工作協調一致,組織均?生產。
2、對于改善勞動條件,以及為施工生產提供安全防護設施設備的工作項目,應做為正式工序,納入生產計劃優先安排。
3、檢查生產計劃實施情況的同時,要檢查安全防護設施設備是否按照生產工序正常施工,并檢查施工現場管理是否符合文明安全工地標準。
4、在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生產應服從安全工作的需要,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組織生產。
第5篇 生產管理部門安全生產責任
1、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編制年、季、月生產計劃時,應保障安全與生產工作協調一致,組織均衡生產。
2、對于改善勞動條件,以及為施工生產提供安全防護設施設備的工作項目,應做為正式工序,納入生產計劃優先安排。
3、檢查生產計劃實施情況的同時,要檢查安全防護設施設備是否按照生產工序正常施工,并檢查施工現場管理是否符合文明安全工地標準。
4、在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生產應服從安全工作的需要,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組織生產。
第6篇 生產管理部車隊調度的安全職責
生產部車隊調度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本車間發生的安全責任事故負直接領導責任,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行并督促各崗位員工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技術標準以及公司各項安全規章制度。
(二)編制、完善車隊內各車輛、裝載機、叉車等駕駛員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維修、保養流程和柴油庫安全管理措施、并督促相關人員嚴格執行。
(三)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工作任務時,必須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勞動保護、安全工作,負責完善和維護全車間內安全警示標志和各種設備安全防護設施。
(四)負責組織車隊員工車間級“三級”和督促班組開展班組級安全教育和專業技術培訓,保車隊員工能熟悉掌握車輛、裝載機、叉車、工器具使用及維修、保養安全知識,按公司規定組織車隊人員相應的特殊工種取證培訓和繼續教育。
(五)負責將生產管理部下達的安全生產目標、指標分解落實到車隊各級人員,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對車隊內各項目標、指標完成情況,每季度進行檢查、考核,并將考核結果報技術安全部備案;
(六)每周不少于一次對車隊的車輛、裝載機、叉車、工器具、消防設施及人員操作行為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糾正和制止發現的“三違”行為,及時組織整改發現的安全隱患。
(七)每周召開一次車隊安全工作會議、推廣安全作業先進經驗并針對存在的安全主要問題,研究和制定有效措施及時解決,建立健全車隊管轄范圍內的安全警示標志。做好車隊安全管理工作的記錄臺賬。
(八)督促檢查本車隊人員正確使用各種防護用品及安全工器具的情況。負責本車隊人員參與作業的各個現場安全管控工作和現場安全措施的落實,發現問題及時進行處理。
(九)負責對公司砂土、鐵土、頁巖礦山開采、裝卸、運輸的安全、環保監管,與開采及運輸隊伍簽訂安全協議,明確雙方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并將安全協議報技術安全部審查和備案。
(十)經常到公司砂土、鐵土、頁巖礦山開采、裝卸、運輸現場進行安全監督檢查,對發現的“三違”行為和安全隱患及時責令整改,并按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十一)負責協助施工方處理砂土、鐵土、頁巖礦山開采、裝卸、運輸過程中發生各類事故及處理與當地村民的糾紛。
(十二)參與制定與車隊有關應急預案的工作,并組織員工定期演練。發生事故后應立即報告、組織搶救并按公司相關規定參與調查處理、分析原因、劃分責任、落實防范措施。
第7篇 安全生產管理部安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負責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管理方針、政策法規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辦法,落實企業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規定,做好企業安全監控的日常管理工作。
(2)深入作業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并嚴格監督生產安全,及時督促落實各項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技術措施及安全規章制度。
(3)負責組織員工(包括委外人員)安全操作技能、操作規程、安全基礎知識等方面教育培訓。
(4)負責參與企業安全大檢查,做好檢查情況整理、匯總及總結上報,并督促安全隱患整改。
(5)參與工傷、生產、設備、消防等事故調查,及時分析、處理、上報和建檔立案,對有關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制定糾正、預防措施,監督落實整改。
(6)依據企業有關規定和工作要求,及時發現和解決生產、施工現場中存在的問題,并及時向部門領導匯報。
(7)指導車間安全員進行業務工作,做好安全培訓教育和各類安全臺賬。
(8)制定企業全體員工勞動保護用品、安全、消防物資發放計劃,建立相關臺賬。
(9)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網絡,加強安全基礎管理,定期參加企業和車間安全例會,認真做好會議記錄。將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及時向領導及有關部門提出改進意見。
(10)負責編制火災、爆炸等重大事故公司級應急預案,編寫演練方案并組織演練。
(11)監督檢查消防器材布控、使用、維護保養和更換;檢查督促對廠區內重點要害部位和要害部門安全防范措施管理。
(12)負責企業安全裝置、防護器具、應急救援器材等管理工作,并建立臺賬。
(13)負責對各車間安全考核,各類“三違”事故歸口統計,按照企業安全考核細則規定提出獎懲建議。
第8篇 生產管理部防止電弧傷人安全措施及其規定
我廠低壓配電設備多次發生短路傷人、設備損壞事故。為進一步完善各項反事故措施,進一步安全管理水平,確保檢修人員和設備安全,避免類似事故重復發生,特制定本措施及規定。
一、 設備檢修維護、消缺工作都必須嚴格執行工作票制度,切實做好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嚴禁無票工作。事故搶修可不用工作票,但必須經值長同意。工作開始前,搶修負責人必須會同運行人員按“安規”規定做好安全措施,并指定專人監護。
二、 生產管理部各專業、班組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安全工作“五同時”的原則,在布置生產任務的同時必須詳細布置安全工作。比較復雜或危險的工作,專業主管或班長應與工作負責人共同深入進行危險點分析,制定針對性的預控措施。
三、 工作開工前,工作負責人必須按規定認真核對設備名稱、編號;再一次檢查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是否完備;向每一個工作班成員詳細交代安全措施和危險點預控措施,并應有書面記錄。電氣工作開工前必須驗電。
四、 加強外包隊伍的管理。所有外包工程都必須由承包單位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并經批準后實施。部門、專業、班組要認真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安全交底” 工作和檢修工藝、工序標準的宣貫、培訓、檢查驗收工作。
五、 巡視設備時不得碰觸帶電體,必須保證工作人員工作中正常活動范圍與帶電設備的安全距離。工作票押回運行處后,檢修人員不得繼續進行任何工作。
六、 本廠0.4kv線路及其電氣設備上不得進行帶電作業,不得帶電拆接電源線。特殊情況下,必須進行帶電搶修時,應組織有關人員充分討論,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和危險點預控措施,并經領導批準后方可進行。
七、 所有運行中的設備或檢修中的設備,檢修人員均無權進行停、送電操作或在試驗位置進行分、合閘操作。嚴禁不檢測,不分析、擅自把故障開關送電查找故障點;嚴禁在間隔內進行開關本體檢查;嚴禁開關修后不通知運行,擅自違章推入間隔進行分合閘試驗。如因開關機構故障確需檢修人員將開關推入試驗位置,應有運行人員在現場指導、監護,并戴好防護面罩和防護手套。
八、 針對俄供開關笨重、一次觸頭間絕緣板小情況盡快進行反措改進。電控專業要制定防止開關短路放炮的反事故措施;修編配電裝置檢修文件包,對檢修工藝、工序制定明確、具體要求;完善檢修文件包危險點分析和預控卡。
九、 在開關間隔內工作、裝拆交流一、二次熔斷器、測量端電壓、在帶電的pt、ct回路上工作等工作必須按“安規”要求履行手續,做好安全防護措施,防止發生短路接地事故。
十、 電氣檢修和試驗工作必須使用帶有絕緣柄的工具,金屬裸露較長的部分應做好絕緣隔離措施,防止發生電弧傷人和設備損壞事故。
生產管理部
2022-6-13
第9篇 安全生產管理部職責
主要職責:
1. 根據銷售計劃、分公司生產能力及總經理意見,負責編制公司年度、月度生產計劃。
2. 根據公司計劃及銷售合同,及時下達生產傳票、并組織生產分公司、技術、品管、供應等有管部門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生產任務。
3. 配合技術部門審核新產品開發方案,并組織新產品試制,不斷提高產品的市場競爭力。
4. 根據國家及上級主管部門頒布的有關規定,制度公司安全生產的管理標準和規定,并組織公司有關部門制定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及不安全隱患的改進措施,并監督檢查。
5. 負責各種設備事故、工傷、傷亡事故、急性中毒事故以及環境污染事故的調查處理,并指導改進措施計劃。
6. 負責督促有關部門抓好安全上產教育,加強安全生產的控制、實施、嚴格執行安全法規、生產操作規程,及時監督檢查,確保安全生產,杜絕重大火災、設備、人身傷亡事故的發生。
7. 負責組織上產現場管理工作,重視環境保護工作,抓好勞動防護管理和制訂環保措施計劃。
8. 及時編制年、季、月度生產統計報表。認真做好生產統計核算基礎管理工作,重視原始記錄、臺賬、統計報表管理工作,確保統計核算規范化、統計數據的正確性。
9. 負責做好生產調度管理工作。強化調度管理、嚴肅調度紀律,提高調度人員生產專業知識和業務管理水平,平衡綜合生產能力,合理安排生產作業時間,平衡用電、節約能源。
10. 抓好生產管理人員的專業培訓工作,并對其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定期檢查、考核、評比。
11. 負責擬定本部門工作目標、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檢查監督及控制。
12. 按時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第10篇 安全生產管理部責任制
1.在公司經理室的領導下,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制度,全面負責公司的安全管理、質量管理、設備管理工作。
2.組織制定、修訂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質量管理制度、設備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審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提出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3.負責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質量技能、質量知識培訓,設備管理技能、設備使用技術的培訓;協助辦公室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組織開展各種安全活動。
4.組織安全、質量、設備大檢查,執行事故隱患整改制度,協助副總經理做好對事故隱患整改和防范措施的制定工作。
5.在新工程開工時,力求做到安全衛生設施與主體工程“三同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在技術和施工作業過程中力求做到員工的安全防護措施達到安全施工的要求。
6.經常到工地調查和了解工地的安全生產狀況,設備使用狀況,工程質量的情況。督促并協助項目經理解決有關安全、設備、質量問題,檢查、指導各工程隊的安全施工、安全作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糾正違章作業。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令其停止作業,并立即報告有關領導。檢查和指導各工程隊的設備、質量的運作。
7.嚴格按照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負責對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對受傷員工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工傷鑒定。協助公司辦公室做好上級部門對公司的安全、質量、設備檢查等工作,取證、復證工作。
8.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負責制定員工勞動保護和安全防護設施的規范和標準,并監督檢查實施。依法按時交納從業人員參加工傷和意外傷害的保險費。
9.負責對公司各部門、各單位安全工作、質量工作、設備工作的考評,對在安全生產過程中有突出貢獻和事故責任者,提出獎懲意見。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競賽,總結交流安全生產、質量管理、設備管理的先進經驗,開展安全、質量、設備技術的研究,推廣安全、質量、設備管理的科研成果、先進技術和現代技術管理的經驗和方法。
10.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網絡、設備管理網絡、質量管理體系,指導和協助基層做好安全、質量、設備管理工作。定期召開安全、質量、設備管理工作會議,研究和解決安全、質量、設備管理工作中的問題,總結經驗,以更好的開展工作。
11.按時做好公司設備管理臺賬,做好公司固定資產的登記匯總工作。檢查督促各分公司、工程隊做好設備的日常維護和定期保養工作,認真抓好設備的日常維修。
12.做好公司的車輛管理工作,加強對駕駛員的教育和管理,督促有關人員按時對車輛進行保養和年審,定期交納保險費、養路費。
13.做好公司的質量管理工作,加強對質量檢測人員的教育和管理,配合各工程隊做好工程檢測的歸檔總結工作。
第11篇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宣傳貫徹企業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2、制定定期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和方針目標,并負責貫徹實施。
3、協助領導研究企業安全動態,組織調查研究活動,編制研究報告,制定或修改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負責審查本企業制定的安全操作規程,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協助領導組織本企業安全生產活動,宣傳安全生產法規,提高全體施工生產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
5、組織本企業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工作,定期對各單位主管生產的負責人、項目經理、外省市施工隊伍負責人和外省市施工隊伍務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和考核。組織違章人員學習班,負責審查特種作業人員培訓教育和持證上崗負責組織復工和轉崗人員的安全教育。
6、建立定期安全檢查制度。公司每季度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檢查,公司所屬各單位、施工現場每半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檢查。
7、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檢查中,遇有發現重大事故隱患或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時,有權制止違章,停止施工作業,或勒令違章人員撤出施工區域。遇有重大險情時,有權指揮危險區域內的人員撤離現場,并及時向上級報告。
8、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有權隨時進入 所轄范圍內的施工現場進行檢查,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接受檢查,檢查人員發現事故隱患均應簽發“隱患通知單”,并由受檢查單位項目負責人簽字確認,組織整改,按時限要求及時反饋整改情況。
9、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有權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單位或個人進行監督檢查,發現不符合安全管理規定的應立即予以糾正。
10、參加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的會審,對其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簽屬意見,由編制人負責修改,并對安全技術措施的執行情況監督檢查。
11、參加生產例會,掌握施工生產信息,預防、預測事故發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建議,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12、參加各種腳手架的安裝驗收,及時發現問題。監督有關部門和人員落實解決。
13、審核鑒定專控勞動保護用品,并監督使用情況。
14、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進行事故統計、分析,按規定及時上報,對傷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第12篇 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1)在企業分管負責人領導下,負責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2)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規定,制定并落實安全管理制度。
(3)負責組織企業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及風險控制策劃,制定企業安全管理方案。
(4)負責監督檢查危險有害因素、安全技術措施和應急救援措施交底和落實。
(5)負責員工(包括勞務工)安全操作技能、操作規程等方面教育培訓,組織全員安全教育活動。
(6)負責組織企業安全檢查、隱患整改及消案工作。
(7)負責組織或參加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并督促落實整改措施。
(8)負責收集、反饋安全信息,編制并報送安全生產統計報表。
(9)負責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取證的組織管理工作。
(10)負責組織企業安全生產績效考核工作。
(11)負責編制企業各類安全活動計劃報上級部門審批,并檢查落實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