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hse管理委員會職責
a)貫徹執行國家、地方政府和上級有關hse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標準;
b)負責審定企業hse方針目標,作出hse重大決策;
c)負責審定年度hse工作計劃,并監督實施;
d)定期聽取階段或年度hse管理情況報告,研究解決hse管理中的重大問題。
e) 決定開展hse檢查的方式、方法、時間和內容。
f)按“四不放過”的原則,研究重大事故的處理決定并及時結案。
第2篇 醫療質量安全管理委員會職責
一、在院長和分管院長的領導下進行工作,負責完成醫院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對醫院醫療質量與安全進行綜合評估,對醫院的業務發展提出切實可行的規劃。
二、負責制定和完善全院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制度、持續改進方案,對各項醫療質量與安全標準、各種診斷治療技術操作規程和各種醫療文件的書寫進行規范,指導科室開展醫療質量管理工作,促進醫療安全。
三、開展醫療質量、醫療知識教育培訓工作,定期舉辦醫療質量與安全培訓會,共同提高醫療質量管理水平。
四、定期組織相關人員對臨床、醫技部門的醫療質量進行監督、檢查、評價,并提出整改意見。按醫療質量標準規范醫療環節,使質量水平不斷提高。
五、對醫療質量管理的發展趨勢進行前瞻性研究,探索更為嚴謹、更為科學的醫療質量評價方法。
六、醫療質量管理委員會根據實際情況每季度開一次會議。
七、定期向醫院質量與安全管理委員會進行工作匯報。
第3篇 d醫院感染管理委員會工作職責
1.在院長的領導下,全面負責院內感染的監測和控制,以提高醫療質量。
2.負責制定降低院內感染的各種措施和制度,并檢查督促貫徹落實。
3.掌握院內感染的監測、控制動態,經常分析監控情況。有計劃地開展院內感染流行病學的分析,查明原因,提出改進意見。
4.負責檢查各科室消毒措施的落實情況,特別是抓好預防性消毒、經常性消毒和終末消毒。檢查消毒效果,解決消毒過程中的問題。
5.對全院抗生素的使用情況進行調
第4篇 z管理處工程管理專業委員會職責
管理處工程管理專業委員會職責
a.負責各管理處設備設施維修、養護、房屋本體維護等工程管理工作的統一監督與指導。
b.積極配合公司各管理處的工作,從專業角度提出合理化建議。
c.協助工程管理相關業務的培訓,及協助指導、監督、考核工作。
d.負責組織召集工程管理的專項評審、專業研討、演習、評估等活動,定期分析、評審工作現狀,研究改進方案。
e.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對各管理處工程管理業務的全面巡查,對巡查中的問題進行確認和分析,從專業角度提出改進意見或方案,并監督、檢查、驗證有關糾正、預防措施的落實情況
f.組織公司專業人員代表公司與外界同行交流,提交交流報告,從多方面獲取專業化信息,吸收、消化先進經驗、技術及方法,在公司內予以推廣
第5篇 安全生產委員會安全管理權力與職責
一、項目部安全生產委員會安全管理權力
項目部安全生產委員會(簡稱安委會)是我項目部安全管理的最高權力機構。安委會主任(組長)由我項目部最高職務領導擔任,安委會副主任(副組長)成員由科級領導擔任,安委會成員由各部門行政第一負責人和礦指定的相關人員聯合組成,安委會常設辦事機構設在專職安全管理部門。安委會在安全方面的決議(決定)高于全項目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其他任何決議。安委會有權拒絕執行有關管理部門或領導超出安全生產法規規定的行政命令。
二、項目部安全生產委員會安全管理職責
1、項目部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全項目部安全生產的總體規劃、布署,制定我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實安全生產管理目標。
2、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法規、條例和上級相關的規定、制度、會議精神,規范操作行為,依法進行安全生產。
3、強化對員工進行安全培訓與教育,不斷提高員工安全技能與素質,自覺遵章守紀、按章作業。
4、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召開安委會成員會議,研究我項目部安全管理方面的重大問題,分析安全動態,并負責地作出科學的決策。
5、研究處理全項目部影響較大及較廣的安全事故的責任劃分及處理,按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完善、論證預防措施。
6、開展定期與不定期的安全檢查、救災演習、安全宣傳、安全競賽、安全評價等活動,針對生產安全隱患及時制定安全技術措施,提高災害預防能力,增強抗災自救能力,防患于未然。
7、保證足夠的安全投入(人力、物力)和隱患整治“四落實”。改善勞動、工作環境與條件,防止傷亡事故和職業危害,保障員工健康。
8、檢查各部門安全管理工作,對安全管理不稱職人員及時進行任免,對不利于安全管理的的機構適時進行動議。
第6篇 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委員會職責
一、在院長和分管院長的領導下進行工作,負責完成醫院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對醫院醫療質量與安全進行綜合評估,對醫院的業務發展提出切實可行的規劃。
二、負責制定和完善全院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制度、持續改進方案,對各項醫療質量與安全標準、各種診斷治療技術操作規程和各種醫療文件的書寫進行規范,指導科室開展醫療質量管理工作,促進醫療安全。
三、開展醫療質量、醫療知識教育培訓工作,定期舉辦醫療質量與安全培訓會,共同提高醫療質量管理水平。
四、定期組織相關人員對臨床、醫技部門的醫療質量進行監督、檢查、評價,并提出整改意見。按醫療質量標準規范醫療環節,使質量水平不斷提高。
五、對醫療質量管理的發展趨勢進行前瞻性研究,探索更為嚴謹、更為科學的醫療質量評價方法。
六、醫療質量管理委員會根據實際情況每季度開一次會議。
七、定期向醫院質量與安全管理委員會進行工作匯報。
第7篇 南平醫院醫療設備管理委員會職責
人民醫院醫療設備管理委員會職責
由醫院主管領導、職能部門、相關業務科室、醫學工程部門的專家和負責人,組成醫院醫療(含教學、科研)設備管理委員會。設備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設于設備科,委員會的職責是:
一、對醫療設備引進的咨詢、審議、決策及工程項目協調等管理工作,包括設備的計劃、論證、購置、驗收、管理、維修報廢及技術問題進行評價或咨詢。
二、聽取設備科對各科室申請購置的設備論證及效益分析,委員會成員討論,統一意見后報向院辦公會匯報。
三、負責確定并建立本院醫療設備管理體系,制定相關工作制度細則,對其進行審核和評價,監督糾正措施的執行。
四、負責建立本院的計量管理體系,組成醫院三級計量管理網絡,督促開展對醫院設備的定期計量監測工作。
五、負責確定并建立醫療設備應用質量的監控體系,組織對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的調查和追蹤。
六、建立相關的管理工作獎勵、處罰制度,并組織執行醫療設備使用效能分析評估。
第8篇 醫院醫療儀器設備管理委員會職責
人民醫院醫療儀器設備管理委員會的職責
(一)監督檢查醫院貫徹執行國家及有關部門關于醫療器械、計量、商檢、政府采購、招投標等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
(二)制訂醫院醫療儀器設備的中長期發展規劃。
(三)審核本年度醫療裝備計劃的執行情況及下年度醫療設備的裝備計劃。
(四)對單價在十萬元(二級醫院為五萬元)以上的醫療設備進行可行性論證。
(五)評估當年購置的大型精密醫療設備的臨床應用及效益。
(六)審定大型醫療設備(單價在十萬元、二級醫院為五萬元以上)的報損工作,并監督報損醫療設備的處理。
(七)審查醫療器材的消耗量及合理性,評估醫療器材的質量情況。
(八)醫療儀器設備管理委員會由醫療設備科負責處理日常工作。
第9篇 安全風險預控管理委員會工作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集團公司及上級各部門有關建立安全風險預控管理體系的方針、政策和指示精神,并督促公司各單位認真貫徹執行。
2、領導公司安全風險預控管理體系推行工作,研究分析公司安全風險預控管理體系工作形勢,及時提出具體的實施辦法。
3、負責組織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安全風險預控管理體系工作機制,保證體系持續有效運行的人、財、物等各種資源的配置。
4、負責審定公司安全風險預控管理體系工作規劃,年度工作計劃,階段工作目標,對集團公司下達的控制目標進行分解與細化,對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總結。
5、負責審核公司各單位安全風險預控管理體系文件、標準和措施,批準并組織實施。
6、負責定期召開安全風險預控管理工作例會,研究解決階段性體系運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總結、部署階段性工作。
7、負責對公司安全風險預控管理工作推行情況進行動態檢查,深入現場調查研究,對存在的突出問題提出限期整改意見,本單位解決不了的及時上報集團公司請求解決。
8、負責審定安全風險預控管理績效考核方案,并根據考核結果,實施有效的獎勵或懲罰,督促和監督各相關部門制定相應改進措施。
9、負責定期向上級各部門匯報安全風險預控管理工作開展情況,提供安全生產信息。
第10篇 附二人民醫院質量控制管理委員會職責
第二人民醫院質量控制管理委員會職責
1.教育各級醫務人員勤勉敬業,遵紀守法,恪守職業道德,強化質量意識,努力預防醫療差錯和事故的發生,促進醫學科學的發展。
2.審核醫院醫療、護理方面的各項規章制度,制定醫療、護理質量評審標準和獎懲制度。
3.管理及控制各科室診療、護理等醫療質量情況,對存在的薄弱環節,及時制定整改措施,不斷提高醫療護理質量。
4.對重大醫療事故爭議應及時進行討論和處理,并及時總結經驗教訓,每季度全院通報一次。
5.對醫院有關質量管理的體制變動、質量標準的制訂和修改進行討論并形成初步意見,提交院長辦公會議審議。
6.定期組織專家檢查各科醫療質量情況,重點檢查病歷書寫質量,處方質量,合理檢查、合理用藥情況,醫護人員技術操作規范等,定期進行三基知識考核。
7.定期檢查考核全院醫務人員對《執業醫師法》、《護士管理辦法》、《傳染病防治法》、《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等及其配套文件《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全國醫院工作條例》、《診療護理技術操作規范》、《藥品管理法》、《處方管理辦法》、《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母嬰保健法》、《獻血法》等的掌握程度。
8.醫療質量管理委員會每季度應召開會議一次,分析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提出相應的整改措施,研究提高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的設想。
第11篇 大學生公寓治安管理委員會職責
大學學生公寓治安管理委員會職責
一、負責學生公寓治安保衛工作的領導和決策;
二、定期檢查學生公寓的治安保衛工作;
三、負責制定有關治安、保衛、消防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四、檢查治安保衛工作的落實和執行情況,負責對責任人進行獎懲。
第12篇 藥事管理委員會職責范例
醫院藥事管理委員會職責范例3
1.貫徹執行醫療衛生及藥品管理等有關法律法規,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機構藥事管理和藥學工作規章制度并監督實施。
2.制定本機構藥品處方集和供應目錄。
3.推動藥物治療相關臨床診療指南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的實施,監測、評估本機構藥物使用情況,提出干預和改進措施,指導臨床合理用藥。
4.分析、評價藥品不良反應、用藥錯誤,提供咨詢和指導,研究防止用藥事故和藥源性疾病的措施,確保安全有效用藥。及時處理用藥重大問題。
5.審核本機構購入藥品,建立新藥引進評審制度和評審專家庫,開展新藥引進評審工作。
6.監督、指導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及放射性藥品的臨床使用與規范化管理。
7.審查藥品采購計劃及實際執行情況,決定特殊緊缺藥品分配使用方案。
8.藥事管理委員會每半年召開一次會議。
第13篇 醫院設備物資管理委員會職責-3
醫院設備與物資管理委員會職責3
醫院設備與物資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設管會)應開展經常性活動,定期召開會議,及時解決儀器設備與物資管理方面的重大問題,同時要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要本著加快醫院建設,滿足臨床需求,提高醫療質量,兼顧“兩個效益”的原則,擬訂醫院儀器設備與物資遠期和近期裝備規劃。
(二)審查年度儀器設備與物資購置計劃,經院長審批后確定下年度的儀器設備與物資購置計劃。
(三)對大型醫療儀器設備(單價在人民幣5萬元以上)和金額較大的物資進行購置前的可行性論證。
(四)針對在醫療儀器設備與物資的購置、使用、報廢管理中所出現的問題提出解決辦法,并及時總結,向院長辦匯報。
(五)每季度召開一次會議,并應根據儀器設備與物資在購置、使用、報廢管理中所出現的問題舉行不定期的會議。
第14篇 醫療質量管理委員會工作職責
1、在院長領導下,負責全院醫療質量管理工作。
2、審查、研究制定醫院的醫療質量管理和持續改進計劃。
3,督促各科室執行落實全院醫療質量管理工作,督促相關職能科室及時對發現的問題制定改進方案并且積極落實。
4、在院長指示下,對醫院醫療質量工作中暴露的問題進行分析并提出整改方案,積極督促相關科室落實。
5、組織并參與全院醫療質量管理工作研討會,收集科室意見,匯集整理報院長。
6、組織并參與院內醫療事件鑒定工作,為院內醫療爭議鑒定處理提供參考意見。
7、組織并參與處理醫院醫務人員重大失職工作的鑒定討論工作,提出處理和整改方案。
第15篇 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管理委員會職責
醫院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委員會職責
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委員會成員要熟悉并掌握與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熟悉所主管部門麻醉藥品、精神藥品使用各環節安全管理工作,具體工作職責如下:
1.主任委員(院長):在全面領導醫療、教學、科研等工作中,負責《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的貫徹實施。準確、及時、有效地進行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安全管理的領導工作。
2.副主任委員(分管院長):在院長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檢查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管理,在組織機構、人員、職責、管理制度等方面貫徹實施《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的執行情況。組織、協調各委員認真做好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管理工作。
3.委員(醫務科主任):在主管院長領導下,負責麻醉藥品、精神藥品臨床使用和管理的具體工作;負責《麻醉藥品》專用卡使用管理;負責使用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注射劑患者的隨診制度落實,并定期檢查、監督制度的執行情況;積極推行規范化癌痛和慢性非癌痛治療指導原則;提倡無創給藥,保證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使用觀念正確、用藥結構合理、規范,使之符合《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
4.委員(護理部主任):在主管院長領導下,負責麻醉藥品、精神藥品臨床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管理等具體工作;負責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注射劑使用情況的登記管理;確保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用于臨床醫療目的并規范使用、有效管理。
5.委員(保衛科科長):在主管院長的領導下,具體負責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采購、運輸(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公路運輸負責押運)、存放過程的安全保衛管理工作;監督保持合理庫存;及時發現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安全問題和隱患,防止藥品丟失、被盜;負責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存儲安全設施的檢查和管理工作,確保報警裝置、防盜設施安全有效。
6.委員(藥劑科主任):在主管院長的領導下,具體負責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采購、驗收、儲存、保管、發放、調配、使用和管理的日常工作;具體負責建立、健全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管理各環節的管理制度和各級藥學人員職責;和其他委員一起,定期組織對于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各個環節管理情況的檢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