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財務管理職責標準規范
企業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是,做好各項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監督、分析和考核工作,下面提供了一則關于財務管理職責標準的資料,歡迎參閱。
一、負責公司日常財務核算,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
二、根據公司資金運作情況,合理調配資金,確保公司資金正常運轉。
三、搜集公司經營活動情況、資金動態、營業收入和費用開支的資料并進行分析、提出建議,定期向總經理報告。
四、組織各部門編制收支計劃,編制公司的月、季、年度營業計劃和財務計劃,定期對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分析。
五、嚴格財務管理,加強財務監督,督促財務人員嚴格執行各項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
六、負責全公司各項財產的登記、核對、抽查和調撥,按規定計算折舊費用,保證資產的資金來源。
七、參與公司及各部門對外經濟合同的簽訂工作。
八、負責公司現有資產管理工作。
九、原物料進出賬務及成本處理。外托加工料進出賬務處理及成本計算;各產品成本計算及損益決算;預估成本協助作業及差異分析。
十、經營報告資料編制;單元成本、標準成本協助建立;效率獎金核算、年度預算資料匯總。
十一、收入有關單據審核及賬務處理;各項費用支付審核及賬務處理;應收賬款賬務處理,總分類賬、日記賬等賬簿處理。財務報表及會計科目明細表。
十二、統一發票自動報繳作業;營利企業所得稅核算及申報作業;營、印稅沖退作業及事務處理;資金預算作業。財務盤點作業。
十三、會計意見反應及督促;稅務及稅法研究。
十四、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2篇 工會財務管理標準
工會財務管理工作標準
前言
本標準是根據***供電公司標準化工作需要,為規范工會工作而制定。
本標準由***供電公司標準化委員會提出。
本標準起草單位:工會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aaa
本標準主要審查人:bbb
本標準主要批準人:ccc
本標準委托公司工會負責解釋。
工會財務管理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供電公司財務工作的管理職能、管理內容與要求、檢查與考核。
本標準適用于***供電公司工會財務的管理。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 1.1-2000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
gb/t 15496-2003企業標準體系 要求
gb/t 15497-2003企業標準體系--技術標準體系
gb/t 15498-2003企業標準體系―管理標準、工作標準體系
gb/t 13016-1991標準體系表編制原則和要求
gb/t 13017-1995標準體系表編制指南
3 管理職能
工會財務會計在工會主席領導下負責工會財會工作。
4 管理內容與要求
4.1 職責
4.1.1 負責對會計憑證、帳簿、會計報表及工會全部經濟活動審核。
4.1.2 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為依據進行會計核算,包括現金、銀行存款、有價證券、財物的收發、增減和使用、收入、支出的計算、債權債務的發生和結算及其他。
4.1.3 負責編制并嚴格執行財務計劃、預算和決算。
4.2 權限
4.2.1 有權拒絕不符合現金業務事項的付款。
4.2.2 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有權不予接受,并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并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更正、補充。
4.2.3 有權不予辦理違反統一財務、財政制度規定的收支。
4.2.4 有權監督檢查本單位各分會的財務收支,資金使用和財產保管等情況。
4.3 現金管理
4.3.1 不收白條、借據抵充現金,不挪用現金。
4.3.2 不坐支現金,庫存不超過銀行核定的現金限額。
4.3.3 保證庫存現金與帳面核對相符。
4.3.4 收付款后,記帳憑證加蓋收、付訖章。
4.3.5 根據已辦理完畢的收、付款憑證、序時逐筆登記現金日記帳,且記帳余額與庫存現金核對相符。
4.3.6 嚴禁設帳外“小金庫”。
4.4 銀行結算管理
4.4.1 在銀行開立的帳戶,只限本單位使用。
4.4.2 正確填寫支票,不簽發空頭、遠期支票。
4.4.3 設支票借支登記薄,注明支票鑒發日期、款項、用途、規定限額,用途必須與原始憑證相符。
4.4.4 作廢支票應與存根一起保存。
4.4.5 支票遺失應立即向銀行辦理掛失手續。
4.5 會計憑證
4.5.1 會計科目
4.5.1.1 按全國總工會統一規定設置和使用總帳科目。
4.5.1.2 按工會管理和經濟業務要求,正確設置和使用明細科目和子目。
4.5.1.3 確定會計科目時,對應關系清楚,記帳方向正確。
4.5.2 原始憑證
4.5.2.1 審核原始憑證,包括填制單位名稱、填制日期、原始憑證名稱、抬頭人,經濟業務內容、金額大小寫相符,填制單位公章及填制人簽章等。
4.5.2.2 原始憑證內容真實,所記載的各項內容均不得涂改,如記載的內容有錯誤的,應當由開具單位重開或更正,并在更正處加蓋出具單位印章;金額出現錯誤不得更正,只能由原始憑證開具單位重新開具。
4.5.2.3 原始憑證經濟業務內容合法。
4.5.2.4 原始憑證不能用復印件代替。
4.5.3 記帳憑證
4.5.4 記帳憑證內容填寫齊全。包括填制日期、憑證名稱和編號、經濟業務事項摘要、會計科目、方向和金額、附件張數、會計部門有關人員的簽名或印章等。
4.5.5 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填制記帳憑證,如填制錯誤,應當重新填制,并連續編號裝訂,裝訂后封面填寫齊全。包括:企業名稱、憑證種類、時間、起訖號、裝訂人、主管人簽章。
4.6 會計帳簿
4.6.1 設置帳簿
4.6.1.1 按全國總工會統一規定設置帳戶,使用帳簿。
4.6.1.2 帳簿設置齊全、合理,查閱方便,在用帳簿專人保管存放,一般帳簿一年更換一次。
4.6.2 記帳規定
4.6.2.1 以審核無誤的記帳憑證為依據記帳,內容與記帳憑證保持一致。
4.6.2.2 日記帳及時登記。
4.6.2.3 記帳要用藍黑墨水或碳素墨水書寫,不得使用圓珠筆或鉛筆書寫,書寫的文字和數字上面要留有適當空格,不要寫滿格,一般應占格距的二分之一。
4.6.2.4 各種帳簿按頁次順序連續登記,不得跳行、隔頁。如果發生跳行、隔頁,應當將空行、空頁劃線注銷,或者注明“此行空白”、“此頁空白”字樣,并由記帳人員簽名或者蓋章。
4.6.2.5 登記帳簿時發生錯誤,不準涂改、挖補、刮擦或者用藥水消除字跡,不準重新抄寫,必須按規定方法進行更正。
4.6.2.6 帳頁轉頁寫“過次頁”次頁寫“承前頁”。
4.6.2.7 訂本帳簿帳頁不得撕毀,活頁式不準缺頁。
4.6.3 對帳清帳
4.6.3.1 做到帳證核對、帳帳核對、帳實核對相符。
4.6.3.2 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材料、備品定期盤點達到帳、卡、物相符。
4.6.3.3 及時清理債權、債務。
4.7 會計報表
4.7.1 報表按《工會財會制度》統一格式要求編制,做到真實、準確、報送及時。
4.7.2 報表封面印章齊全。
4.8 會計交接
4.8.1 交接時,有監交人監交。
4.8.2 編制移交清冊,帳簿同時移交。
5 檢查與考核
5.1 按能用考核管理標準有關規定檢查與考核。
5.2 本標準的執行在工會主席領導下,由工會主席、經審委員會檢查與考核。
第3篇 碧園管理處財務工作人員考核標準獎懲辦法
碧園管理處財務工作人員考核標準及獎懲辦法
1、嚴格執行財務收支制度,建立財務管理公開、監督制度。
2、管好用好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以及資金等的合理使用,防止資金浪費和資產流失。
3、建立和不斷完美各項財務制度,做到日清月結,帳目清楚,手續齊全,帳帳相符,帳表相符,準確無誤,準時向上級公司報送各項報表。
4、定期做好財務分析,每半年向業主公布財務報表。
5、配合領導,合理使用資金及其他工作任務。
第4篇 財務科的科室職責管理標準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電業局財務科的管理職責、管理內容與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財務科的管理工作。
2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其均為當前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在使用過程中應注意最新條文的發布。
國電財[1997]57號印發《關于加強財務管理工作若干暫行規定》的通知
云電司財[1998]3號關于印發云南省電力公司預算、投資管理辦法的通知
滇東電財[1999]03號關于下達1999年度成本費用控制指標的通知
滇東電財[1999]02號關于印發“獎金與售電量電費回收率掛鉤考核辦法”的通知
云電司[1997]21號關于印發《云南省電力公司關于會議費等有關費用開支標準》的通知
計價管理[1997]437號《國家計委、電力部關于1997年電價調整方案有關問題的通知》
3職責
3.1負責對本企業未來期的財務活動進行規劃和安排。
3.1.11
分析和預測企業未來期財務情況。掌握有關資料和主客觀條件,分析企業自身的財務情況,和外部條件對企業財務情況的影響,預測未來期財務情況的發展趨勢。
3.1.2確定企業財務管理目標。財務管理目標包括企業未來期財務管理發展目標和近期目標,實現目標需要遵循的財務戰略方針和途徑等。
3.1.3設計實施目標方案,作出決策。對各種可供選擇的方案進行可行性研究和論證,為財務決策提供依據。通過財務決策,運用科學的方法,選擇和確定實現財務目標的最優方案。
3.1.4抉擇方案,編制計劃。根據最優化原則選出最佳方案后,利用報表、預算、定額等資料編制財務計劃,并把財務計劃與經濟效益結合起來。
3.1.5貫徹執行財務計劃。
3.1.6廣泛應用計算機等現代管理手段、現代化財務管理方法和技術,增強計劃的科學性和正確性。
3.2根據財務活動的歷史資料,考慮現實的要求和條件,對企業未來的財務活動和財務成果作出科學的預計和測算。
3.2.1測算各項生產經營方案的經濟效益,為決策提供可靠的依據。
3.2.2預測財務收支的發展變化情況,確定經營目標。
3.2.3測定各項定額和標準,為編制計劃、分解計劃服務。
3.3為完成財務計劃目標,合理組織財務管理活動中的各個要素、各個環節和各個方面,進行合理的分工與協作,形成科學的管理體系。
3.3.1建立合理的組織機構。
3.3.2按照財務管理的需要進行分工,確定各崗位職責范圍,建立責任制,明確其各自的責任與相應的權力。
3.3.3建立信息溝通渠道。
3.3.4確定財務管理方式。
3.3.5正確的選擇和配備財務管理人才,搞好培訓、調配、考評、獎懲,保證財務工作管理的需要和充分調動財務人員的積極性。
3.4財務管理人員應根據財務管理目標和財務決策的要求,運用組織權力和適當手段,指導和監督下屬財務機構和人員實現決策目標。
3.4.1按照財務計劃和確定的標準,對企業的財務活動進行監督、檢查,將財務活動的實際成果與財務計劃目標對照,發現差異,找出原因,采取措施糾正財務計劃執行中的偏差,以確保財務計劃目標的實現。
3.5以會計核算資料為主要依據,對企業財務活動的過程和結果進行調查研究,評價計劃完成情況,分析影響計劃執行的因素,挖掘企業潛力,提出改進措施。
3.6以會計核算資料為主要依據,對企業經濟活動和財務收支的合理性、合法性和有效性進行檢查。
3.7利用價值形態對企業生產經營活動進行控制和調節。
4管理內容與方法
4.1管理內容
4.1.1資金籌集的管理,主要包括資金籌集的概念、必要性,資金成本和投資風險價值的計算,資本金的籌集與管理,以及企業負債的管理。
4.1.2流動資產的管理,主要包括現金和各種存款的管理、應收及預付款的管理、壞帳準備金制度的建立、存貨的管理,以及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4.1.3固定資產的管理,主要包括固定資產折舊管理、在建工程管理和國家資產的清查盤點。
4.1.4無形資產、遞延資產、其他資產和在建工程的管理。其中在建工程的管理主要包括投資計劃管理、預算管理、財務管理。
4.1.5成本費用的管理,主要包括成本開支范圍、管理費用管理、財務費用管理和銷售費用管理。
4.1.6銷售收入、利潤及分配的管理,主要包括銷售收入管理、利潤和分配管理。
4.1.7會計電算化管理,主要包括計算機軟硬件系統的維護,電算化操作制度以及電算化后會計檔案的管理等。
4.1.8財務報告和財務說明,主要包括資產負債、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的管理,以及財務分析。
4.2管理制度
4.2.1資金管理制度
4.2.1.1資金管理應當遵循集中管理、綜合平衡、統籌調劑、合理使用的原則。
4.2.1.2資金的開支必須符合資金審批程序。凡5萬元以上的開支必須由局長批準,凡1萬元以內的開支須經分管局領導批準,10
萬元以上開支必須由資金委員會討論決定后審批。但更改、大修、業擴工程及三另費用有計劃的項目不在此范圍內。
4.2.1.3成立資產管理委員會,研究安排資金計劃,檢查資金計劃的執行情況,決定重大投資項目和支用審批。資金管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由財務部門負責和具體操作,重大情況應及時向資金管理委員會報告。
4.2.1.4各項重大開支都必須履行計劃申報、綜合平衡、批準下達的程序,并嚴格以批準的預算為依據控制,按季度分別編制營運資金支出、資本性支出、現金支出預算。各類工程必須先根據工程項目進行預算,由生技、財務、基建科審查后列入計劃,經總工程師審定、局長批準后下達執行。
4.2.1.5各項投資,各種資本性支出,各項重大支出計劃,都應該進行經濟分析、論證和財務評價,以企業效益為主要檢測指標進行評價,實行效益否決制。
4.2.1.6對各項資金的使用實行財務監督和審計、紀檢監察監督。財務監督的重點是預算執行、項目完成情況以及資金使用效益。審計、紀檢監察監督的重點是預算的合理性、合法性,內控制度的嚴肅性;項目決策的經濟性;投資方向的可靠性。
4.2.2流動資產管理制度
4.2.2.1貨幣資金管理制度
4.2.2.1.1應配備專職人員負責貨幣資金的收付結算、保管和核算工作。
4.2.2.1.2每一筆資金收付業務不能自始至終由一個人辦理,即任何一筆資金收付業務的發生和處理,都應做到申請、審批、支付、記帳、復核等分別有專人負責,以起到相互牽制和制約的作用。
4.2.2.1.3對貨幣資金收入和支出的流程,應嚴格按內部控制制度的規定辦理。
4.2.2.1.4貨幣資金收入應即時入帳,現金應及時解繳銀行,貨幣資金支出應有正當的審批手續,貨幣資金應經常或定期進行盤點與核對。
4.2.2.1.5即時、正確地進行貨幣資金核算,如實反映貨幣資金的收入、支付和結存情況,加強貨幣資金收支憑證的審核,保護貨幣資金的安全。
4.2.2.2應收及預付款管理制度
4.2.2.2.1企業應控制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的限額和收回的時間,采取有效措施,及時組織催收,避免企業資金被其他單位占用。其預付帳款應視同應收帳款進行管理。
4.2.2.3存貨、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制度
4.2.2.3.1財務部門應十分關注存貨的積壓,盡可能地降低存貨、低值易耗品占用資金。
4.2.2.3.2財務部門應定期與供應部門對存貨、低值易耗品進行清查盤點,作好盤盈、盤虧、毀損和報廢的帳務處理。
4.2.3固定資產的管理制度
4.2.3.1企業的固定資產日常管理應由財會部門和固定資產使用部門共同負責,實行集中統一管理,按使用部門歸口,用和管相結合、資金管理與物資管理相結合、權和責相結合。
4.2.3.2對固定資產應實行設備定號、保管定人、管理定戶和建立保管折的方法進行管理,做到有帳、有卡、有實物。
4.2.3.3對固定資產的計價、分類、折舊、保管及清理必須按省公司的有關規定執行。
4.2.3.4無形資產、遞延資產和其他資產的管理均應按《工業企業會計制度》和《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進行核算管理。
4.2.4在建工程管理制度
4.2.4.1堅持按基建程序辦事的原則,基建投資嚴格按年度投資計劃和工程進度撥付,按規定項目支用,不得挪用,不得隨意提高建設標準。
4.2.4.2工程價款的支付必須符合規定、手續齊全,不得以概預算代替實際支付。
4.2.4.3電力項目基建財務必須按財政部頒發的會計制度進行核算,同時按省集團公司財經部要求設置'工程項目基建支出臺帳'及設備登記簿等,完整反映各項目建設成本,為編制竣工決算打下良好基矗
4.2.4.4電力基建項目在驗收完畢、投入運行的當月,必須將已完工項目的“固定資產暫估入帳通知單”遞交相應生產單位財務,以便生產單位進行會計處理。
4.2.4.5電力基建項目完工后,建設單位應抓緊辦理“工程結算”,財務根據“工程結算批復”調整投資報量,如有節余資金,必須及時清理還貸。已完工項目如有剩余物資及債權債務,原則上要求在編制好竣工決算的同時清理完畢并妥善處理。
4.2.4.6電力基建工程大中型項目要求在啟動驗收完畢、投入運行后六個月內編制完成竣工決算;小型項目要求在啟動驗收完畢、投入運行后三個月內編制完成竣工決算。
4.2.5電費電價管理制度
4.2.5.1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現行的電價政策,不得隨意加價和亂收費。
4.2.5.2各種加價和征收,必須持有省物價局和省電力集團公司以上部門下發的有關加價和征收的文件方能執行。
4.2.5.3電價的執行必須接受各方面的監督,如有違反現行電價政策的要及時糾正或一經發現有亂收費亂加價現象必須立及糾正并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4.2.5.4滇東電網所有用電戶,必須實行當月電費當月托收,即在當月15日前辦理完畢。
4.2.5.5當月電費的結算,以月末抄見數計算,結算后對用戶多劃款額順延到資月。結算后用戶少劃的部分數額,使用電費結算通知單收款。用戶必須于次月8日前付清上月結算電費。
4.2.5.6對部分小用戶一律實行電費保證金制度,電費保證金數額,按上季度電費總額收齲
4.2.5.7電費全部收回后,必須統一存入電費專戶,一經存入不得支取或隨意劃入其他帳戶。
4.2.5.8按照《供用電營業規則》的規定,嚴格實行電費遲納金制度。
4.2.6成本費用的管理制度
4.2.6.1嚴格執行成本開支范圍和標準,劃分收益性支出和資本性支出,生產性支出和非生產性支出的界限,不以亂擠、亂攤成本、資本性支出不準列入成本。成本開支范圍要嚴格執行國家規定,不能政出多門。
4.2.6.2對于各種費用按一定標準考核到科室、班組,獎懲結合,把成本費用控制在省集團公司下達年度計劃內。
4.2.6.3堅持抵制地方自行出臺的各種集資、攤派和不合理的加價收費。
4.2.6.4加強企業自我約束,貫徹穩健性原則,按權責發生制核算成本,不得以少進成本,少列財務費用,搞虛盈實虧,套取消費基金。
4.2.6.5優化成本結構,合理控制成本。要適應形勢的變化,重點加強對購電成本的控制,加大各種消耗性費用的控制力度。
4.2.6.6建立成本預算控制制度,強化費用預算計劃的剛性,實行成本管理和資金管理相結合,嚴格按預算和時間進度使用經費。
4.2.6.7加強技改、大修、業擴等專項工程管理,努力降低工程成本。
4.2.6.8業務招待費要嚴格控制,合理使用,報銷實行主管一支筆簽字,一支筆驗收,誰經辦誰簽經手。
4.2.7會計電算化管理制度
4.2.7.1會計憑證應審查無誤后,方可輸入計算機,經復核無誤后,方可進行匯總記帳、產生報表等工作。
4.2.7.2計算機操作人員在操作中若發現機器故障,應立即時向財務負責人或系統管理員匯報,并作好記錄,盡快恢復。
4.2.7.3未經財務負責人同意,禁止使用外來軟件軟盤。
4.2.7.4未經財務負責人同意,不得將財務計算機設備借出。
4.2.7.5會計軟件,會計電算化資料應由專人嚴格管理,財務會計電算化的備份盤,應統一編號,登記入冊,各盤標簽上應注明數據目錄和日期,并作雙備份,分開地點保管。
4.2.7.6非財務科人員查閱財會電算化資料,須經財務負責人同意,由財會電化操作員查詢提供資料,非財務科人員不得擅自運行計算機查詢資料。
4.2.7.7計算機系統管理員和操作員應嚴格按操作權限進行計算機操作,不得越權操作。
4.2.8財務分析制度
4.2.8.1財務科每季進行一次財務分析,并向局領導提供經營活動分析報告。
4.2.8.2財務務分析活動,全科人員應全部參加。
4.2.9培訓學習制度
4.2.9.1財務人員應加強業務知識及新政策法規的學習,對新事務、新政策要花時間、花精力去學習、去掌握,并在工作中去運用。
4.2.9.2在日常財務會計業務工作中嚴守財經法紀,在辦理財會業務的過程中自覺地遵守國家有關規章制度。
4.3銷售收入管理制度
4.3.1銷售收入的實現應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據實入帳,并適時進行帳齡分析,區分出不良資產,并采取有效措施對不良資產進行處置。
4.3.2對電費的回收工作,實行獎金與電費回收率掛鉤考核的辦法,責任落實到個人
第5篇 某財務科科室職責管理標準
財務科科室職責管理標準
財務科科室職責管理標準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電業局財務科的管理職責、管理內容與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財務科的管理工作。
2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其均為當前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在使用過程中應注意最新條文的發布。
國電財[1997]57號印發《關于加強財務管理工作若干暫行規定》的通知
云電司財[1998]3號 關于印發云南省電力公司預算、投資管理辦法的通知
滇東電財[1999]03號關于下達1999年度成本費用控制指標的通知
滇東電財[1999]02號關于印發“獎金與售電量電費回收率掛鉤考核辦法”的通知
云電司[1997]21號關于印發《云南省電力公司關于會議費等有關費用開支標準》的通知
計價管理[1997]437號《國家計委、電力部關于1997年電價調整方案有關問題的通知》
3 職責
3.1 負責對本企業未來期的財務活動進行規劃和安排。
3.1.1 1
分析和預測企業未來期財務情況。掌握有關資料和主客觀條件,分析企業自身的財務情況,和外部條件對企業財務情況的影響,預測未來期財務情況的發展趨勢。
3.1.2 確定企業財務管理目標。財務管理目標包括企業未來期財務管理發展目標和近期目標,實現目標需要遵循的財務戰略方針和途徑等。
3.1.3 設計實施目標方案,作出決策。對各種可供選擇的方案進行可行性研究和論證,為財務決策提供依據。通過財務決策,運用科學的方法,選擇和確定實現財務目標的最優方案。
3.1.4 抉擇方案,編制計劃。根據最優化原則選出最佳方案后,利用報表、預算、定額等資料編制財務計劃,并把財務計劃與經濟效益結合起來。
3.1.5 貫徹執行財務計劃。
3.1.6 廣泛應用計算機等現代管理手段、現代化財務管理方法和技術,增強計劃的科學性和正確性。
3.2 根據財務活動的歷史資料,考慮現實的要求和條件,對企業未來的財務活動和財務成果作出科學的預計和測算。
3.2.1 測算各項生產經營方案的經濟效益,為決策提供可靠的依據。
3.2.2 預測財務收支的發展變化情況,確定經營目標。
3.2.3 測定各項定額和標準,為編制計劃、分解計劃服務。
3.3 為完成財務計劃目標,合理組織財務管理活動中的各個要素、各個環節和各個方面,進行合理的分工與協作,形成科學的管理體系。
3.3.1 建立合理的組織機構。
3.3.2 按照財務管理的需要進行分工,確定各崗位職責范圍,建立責任制,明確其各自的責任與相應的權力。
3.3.3 建立信息溝通渠道。
3.3.4 確定財務管理方式。
3.3.5 正確的選擇和配備財務管理人才,搞好培訓、調配、考評、獎懲,保證財務工作管理的需要和充分調動財務人員的積極性。
3.4 財務管理人員應根據財務管理目標和財務決策的要求,運用組織權力和適當手段,指導和監督下屬財務機構和人員實現決策目標。
3.4.1 按照財務計劃和確定的標準,對企業的財務活動進行監督、檢查,將財
務活動的實際成果與財務計劃目標對照,發現差異,找出原因,采取措施糾正財務計劃執行中的偏差,以確保財務計劃目標的實現。
3.5 以會計核算資料為主要依據,對企業財務活動的過程和結果進行調查研究,評價計劃完成情況,分析影響計劃執行的因素,挖掘企業潛力,提出改進措施。
3.6 以會計核算資料為主要依據,對企業經濟活動和財務收支的合理性、合法性和有效性進行檢查。
3.7 利用價值形態對企業生產經營活動進行控制和調節。
4 管理內容與方法
4.1 管理內容
4.1.1 資金籌集的管理,主要包括資金籌集的概念、必要性,資金成本和投資風險價值的計算,資本金的籌集與管理,以及企業負債的管理。
4.1.2 流動資產的管理,主要包括現金和各種存款的管理、應收及預付款的管理、壞帳準備金制度的建立、存貨的管理,以及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4.1.3 固定資產的管理,主要包括固定資產折舊管理、在建工程管理和國家資產的清查盤點。
4.1.4 無形資產、遞延資產、其他資產和在建工程的管理。其中在建工程的管理主要包括投資計劃管理、預算管理、財務管理。
4.1.5 成本費用的管理,主要包括成本開支范圍、管理費用管理、財務費用管理和銷售費用管理。
4.1.6 銷售收入、利潤及分配的管理,主要包括銷售收入管理、利潤和分配管理。
4.1.7 會計電算化管理,主要包括計算機軟硬件系統的維護,電算化操作制度以及電算化后會計檔案的管理等。
4.1.8 財務報告和財務說明,主要包括資產負債、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的管理,以及財務分析。
4.2 管理制度
4.2.1 資金管理制度
4.2.1.1 資金管理應當遵循集中管理、綜合平衡、統籌調劑、合理使用的原則。
4.2.1.2 資金的開支必須符合資金審批程序。凡5萬元以上的開支必須由局長批準,凡1萬元以內的開支須經分管局領導批準,10萬元以上開支必須由資金委員會討論決定后審批。但更改、大修、業擴工程及三另費用有計劃的項目不在此范圍內。
4.2.1.3 成立資產管理委員會,研究安排資金計劃,檢查資金計劃的執行情況,決定重大投資項目和支用審批。資金管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由財務部門負責和具體操作,重大情況應及時向資金管理委員會報告。
4.2.1.4 各項重大開支都必須履行計劃申報、綜合平衡、批準下達的程序,并嚴格以批準的預算為依據控制,按季度分別編制營運資金支出、資本性支出、現金支出預算。各類工程必須先根據工程項目進行預算,由生技、財務、基建科審查后列入計劃,經總工程師審定、局長批準后下達執行。
4.2.1.5 各項投資,各種資本性支出,各項重大支出計劃,都應該進行經濟分析、論證和財務評價,以企業效益為主要檢測指標進行評價,實行效益否決制。
4.2.1.6 對各項資金的使用實行財務監督和審計、紀檢監察監督。財務監督的重點是預算執行、項目完成情況以及資金使用效益。審計、紀檢監察監督的重點是預算的合理性、合法性,內控制度的嚴肅性;項目決策的經濟性;投資方向的可靠性。
4.2.2 流動資產管理制度
4.2.2.1 貨幣資金管理制度
4.2.2.1.1 應配備專職人員負責貨幣資金的收付結算、保管和核算工作。
4.2.2.1.2 每一筆資金收付業務不能自始至終由一個人辦理,即任何一筆資金收付業務的發生和處理,都應做到申請、審批、支付、記帳、復核等分別有專人負責,以起到相互牽制和制約的作用。
4.2.2.1.3 對貨幣資金收入和支出的流程,應嚴格按內部控制制度的規定辦理。
4.2.2.1.4 貨幣資金收入應即時入帳,現金應及時解繳銀行,貨幣資金支出應有正當的審批手續,貨幣資金應經常或定期進行盤點與核對。
4.2.2.1.5 即時、正確地進行貨幣資金核算,如實反映貨幣資金的收入、支付和結存情況,加強貨幣資金收支憑證的審核,保護貨幣資金的安全。
4.2.2.2 應收及預付款管理制度
4.2.2.2.1 企業應控制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的限額和收回的時間,采取有效措施,及時組織催收,避免企業資金被其他單位占用。其預付帳款應視同應收帳款進行管理。
4.2.2.3 存貨、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制度
4.2.2.3.1 財務部門應十分關注存貨的積壓,盡可能地降低存貨、低值易耗品占用資金。
4.2.2.3.2 財務部門應定期與供應部門對存貨、低值易耗品進行清查盤點,作好盤盈、盤虧、毀損和報廢的帳務處理。
4.2.3 固定資產的管理制度
4.2.3.1 企業的固定資產日常管理應由財會部門和固定資產使用部門共同負責,實行集中統一管理,按使用部門歸口,用和管相結合、資金管理與物資管理相結合、權和責相結合。
4.2.3.2 對固定資產應實行設備定號、保管定人、管理定戶和建立保管折的方法進行管理,做到有帳、有卡、有實物。
4.2.3.3 對固定資產的計價、分類、折舊、保管及清理必須按省公司的有關規定執行。
4.2.3.4 無形資產、遞延資產和其他資產的管理均應按《工業企業會計制度》和《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進行核算管理。
4.2.4 在建工程管理制度
4.2.4.1 堅持按基建程序辦事的原則,基建投資嚴格按年度投資計劃和工程進度撥付,按規定項目支用,不得挪用,不得隨意提高建設標準。
4.2.4.2 工程價款的支付必須符合規定、手續齊全,不得以概預算代替實際支
付。
4.2.4.3 電力項目基建財務必須按財政部頒發的會計制度進行核算,同時按省集團公司財經部要求設置'工程項目基建支出臺帳'及設備登記簿等,完整反映各項目建設成本,為編制竣工決算打下良好基礎。
4.2.4.4 電力基建項目在驗收完畢、投入運行的當月,必須將已完工項目的“固定資產暫估入帳通知單”遞交相應生產單位財務,以便生產單位進行會計處理。
4.2.4.5 電力基建項目完工后,建設單位應抓緊辦理“工程結算”,財務根據“工程結算批復”調整投資報量,如有節余資金,必須及時清理還貸。已完工項目如有剩余物資及債權債務,原則上要求在編制好竣工決算的同時清理完畢并妥善處理。
4.2.4.6 電力基建工程大中型項目要求在啟動驗收完畢、投入運行后六個月內編制完成竣工決算;小型項目要求在啟動驗收完畢、投入運行后三個月內編制完成竣工決算。
4.2.5 電費電價管理制度
4.2.5.1 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現行的電價政策,不得隨意加價和亂收費。
4.2.5.2 各種加價和征收,必須持有省物價局和省電力集團公司以上部門下發的有關加價和征收的文件方能執行。
4.2.5.3 電價的執行必須接受各方面的監督,如有違反現行電價政策的要及時糾正或一經發現有亂收費亂加價現象必須立及糾正并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4.2.5.4 滇東電網所有用電戶,必須實行當月電費當月托收,即在當月15日前辦理完畢。
4.2.5.5 當月電費的結算,以月末抄見數計算,結算后對用戶多劃款額順延到資月。結算后用戶少劃的部分數額,使用電費結算通知單收款。用戶必須于次月8日前付清上月結算電費。
4.2.5.6 對部分小用戶一律實行電費保證金制度,電費保證金數額,按上季度電費總額收取。
4.2.5.7 電費全部收回后,必須統一存入電費專戶,一經存入不得支取或隨意劃入其他帳戶。
4.2.5.8 按照《供用電營業規則》的規定,嚴格實行電費遲納金制度。
4.2.6 成本費用的管理制度
4.2.6.1 嚴格執行成本開支范圍和標準,劃分收益性支出和資本性支出,生產性支出和非生產性支出的界限,不以亂擠、亂攤成本、資本性支出不準列入成本。成本開支范圍要嚴格執行國家規定,不能政出多門。
4.2.6.2 對于各種費用按一定標準考核到科室、班組,獎懲結合,把成本費用控制在省集團公司下達年度計劃內。
4.2.6.3 堅持抵制地方自行出臺的各種集資、攤派和不合理的加價收費。
4.2.6.4 加強企業自我約束,貫徹穩健性原則,按權責發生制核算成本,不得以少進成本,少列財務費用,搞虛盈實虧,套取消費基金。
4.2.6.5 優化成本結構,合理控制成本。要適應形勢的變化,重點加強對購電成本的控制,加大各種消耗性費用的控制力度。
4.2.6.6 建立成本預算控制制度,強化費用預算計劃的剛性,實行成本管理和資金管理相結合,嚴格按預算和時間進度使用經費。
4.2.6.7 加強技改、大修、業擴等專項工程管理,努力降低工程成本。
4.2.6.8 業務招待費要嚴格控制,合理使用,報銷實行主管一支筆簽字,一支筆驗收,誰經辦誰簽經手。
4.2.7 會計電算化管理制度
4.2.7.1 會計憑證應審查無誤后,方可輸入計算機,經復核無誤后,方可進行匯總記帳、產生報表等工作。
4.2.7.2 計算機操作人員在操作中若發現機器故障,應立即時向財務負責人或系統管理員匯報,并作好記錄,盡快恢復。
4.2.7.3 未經財務負責人同意,禁止使用外來軟件軟盤。
4.2.7.4 未經財務負責人同意,不得將財務計算機設備借出。
4.2.7.5 會計軟件,會計電算化資料應由專人嚴格管理,財務會計電算化的備
份盤,應統一編號,登記入冊,各盤標簽上應注明數據目錄和日期,并作雙備份,分開地點保管。
4.2.7.6 非財務科人員查閱財會電算化資料,須經財務負責人同意,由財會電化操作員查詢提供資料,非財務科人員不得擅自運行計算機查詢資料。
4.2.7.7 計算機系統管理員和操作員應嚴格按操作權限進行計算機操作,不得越權操作。
4.2.8 財務分析制度
4.2.8.1 財務科每季進行一次財務分析,并向局領導提供經營活動分析報告。
4.2.8.2 財務務分析活動,全科人員應全部參加。
4.2.9 培訓學習制度
4.2.9.1 財務人員應加強業務知識及新政策法規的學習,對新事務、新政策要花時間、花精力去學習、去掌握,并在工作中去運用。
4.2.9.2 在日常財務會計業務工作中嚴守財經法紀,在辦理財會業務的過程中自覺地遵守國家有關規章制度。
4.3 銷售收入管理制度
4.3.1 銷售收入的實現應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據實入帳,并適時進行帳齡分析,區分出不良資產,并采取有效措施對不良資產進行處置。
4.3.2 對電費的回收工作,實行獎金與電費回收率掛鉤考核的辦法,責任落實到個人
第6篇 財務報表管理標準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本公司財務管理的內容。
本標準適用于本公司財務的管理。
2? 管理職能
2.1 本標準由財務部負責管理。
3? 財務成本管理
3.1 本公司財務部接手的單據必須有經辦人簽字,沒有經辦人簽字及不合法的單據會計人員有權拒收,再經財務主管簽字。
3.2 將準確無誤的記賬憑證進行登記帳冊,不確定的記賬憑證進行保存以便以后查閱確認。
3.3 每月按順序給每張記帳憑證編號進行記帳并納入帳冊。
3.4 每本憑證進行憑證匯總記帳,再由財務主管上報總經理進行審查。
3.5 將由總經理審查無誤的帳冊,由會計主管進行裝訂成冊,并由財務部妥善保存便于以后查閱并匯總公司成本。
4? 定額管理
4.1 生產部應對每月工廠所消耗的物資進行統計分類在報于財務部,由財務部進行對物資消耗進行成本核算進行匯編,再交于總經理進行審批
4.2 財務部對工廠原材料進行成本核算上報總經理,再由總經理對原材料的儲備進行一定范圍的規定,保證公司資金能夠順利流動。
5? 檢查與考核
5.1 本標準由技術部起草
5.2 本標準由總經理負責檢查考核。
第7篇 工會財務管理工作標準規定
前言
本標準是根據***供電公司標準化工作需要,為規范工會工作而制定。
本標準由***供電公司標準化委員會提出。
本標準起草單位:工會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aaa
本標準主要審查人:bbb
本標準主要批準人:ccc
本標準委托公司工會負責解釋。
工會財務管理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供電公司財務工作的管理職能、管理內容與要求、檢查與考核。
本標準適用于***供電公司工會財務的管理。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 1.1-2000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
gb/t 15496-2003企業標準體系 要求
gb/t 15497-2003企業標準體系--技術標準體系
gb/t 15498-2003企業標準體系―管理標準、工作標準體系
gb/t 13016-1991標準體系表編制原則和要求
gb/t 13017-1995標準體系表編制指南
3 管理職能
工會財務會計在工會主席領導下負責工會財會工作。
4 管理內容與要求
4.1 職責
4.1.1 負責對會計憑證、帳簿、會計報表及工會全部經濟活動審核。
4.1.2 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為依據進行會計核算,包括現金、銀行存款、有價證券、財物的收發、增減和使用、收入、支出的計算、債權債務的發生和結算及其他。
4.1.3 負責編制并嚴格執行財務計劃、預算和決算。
4.2 權限
4.2.1 有權拒絕不符合現金業務事項的付款。
4.2.2 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有權不予接受,并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并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更正、補充。
4.2.3 有權不予辦理違反統一財務、財政制度規定的收支。
4.2.4 有權監督檢查本單位各分會的財務收支,資金使用和財產保管等情況。
4.3 現金管理
4.3.1 不收白條、借據抵充現金,不挪用現金。
4.3.2 不坐支現金,庫存不超過銀行核定的現金限額。
4.3.3 保證庫存現金與帳面核對相符。
4.3.4 收付款后,記帳憑證加蓋收、付訖章。
4.3.5 根據已辦理完畢的收、付款憑證、序時逐筆登記現金日記帳,且記帳余額與庫存現金核對相符。
4.3.6 嚴禁設帳外“小金庫”。
4.4 銀行結算管理
4.4.1 在銀行開立的帳戶,只限本單位使用。
4.4.2 正確填寫支票,不簽發空頭、遠期支票。
4.4.3 設支票借支登記薄,注明支票鑒發日期、款項、用途、規定限額,用途必須與原始憑證相符。
4.4.4 作廢支票應與存根一起保存。
4.4.5 支票遺失應立即向銀行辦理掛失手續。
4.5 會計憑證
4.5.1 會計科目
4.5.1.1 按全國總工會統一規定設置和使用總帳科目。
4.5.1.2 按工會管理和經濟業務要求,正確設置和使用明細科目和子目。
4.5.1.3 確定會計科目時,對應關系清楚,記帳方向正確。
4.5.2 原始憑證
4.5.2.1 審核原始憑證,包括填制單位名稱、填制日期、原始憑證名稱、抬頭人,經濟業務內容、金額大小寫相符,填制單位公章及填制人簽章等。
4.5.2.2 原始憑證內容真實,所記載的各項內容均不得涂改,如記載的內容有錯誤的,應當由開具單位重開或更正,并在更正處加蓋出具單位印章;金額出現錯誤不得更正,只能由原始憑證開具單位重新開具。
4.5.2.3 原始憑證經濟業務內容合法。
4.5.2.4 原始憑證不能用復印件代替。
4.5.3 記帳憑證
4.5.4 記帳憑證內容填寫齊全。包括填制日期、憑證名稱和編號、經濟業務事項摘要、會計科目、方向和金額、附件張數、會計部門有關人員的簽名或印章等。
4.5.5 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填制記帳憑證,如填制錯誤,應當重新填制,并連續編號裝訂,裝訂后封面填寫齊全。包括:企業名稱、憑證種類、時間、起訖號、裝訂人、主管人簽章。
4.6 會計帳簿
4.6.1 設置帳簿
4.6.1.1 按全國總工會統一規定設置帳戶,使用帳簿。
4.6.1.2 帳簿設置齊全、合理,查閱方便,在用帳簿專人保管存放,一般帳簿一年更換一次。
4.6.2 記帳規定
4.6.2.1 以審核無誤的記帳憑證為依據記帳,內容與記帳憑證保持一致。
4.6.2.2 日記帳及時登記。
4.6.2.3 記帳要用藍黑墨水或碳素墨水書寫,不得使用圓珠筆或鉛筆書寫,書寫的文字和數字上面要留有適當空格,不要寫滿格,一般應占格距的二分之一。
4.6.2.4 各種帳簿按頁次順序連續登記,不得跳行、隔頁。如果發生跳行、隔頁,應當將空行、空頁劃線注銷,或者注明“此行空白”、“此頁空白”字樣,并由記帳人員簽名或者蓋章。
4.6.2.5 登記帳簿時發生錯誤,不準涂改、挖補、刮擦或者用藥水消除字跡,不準重新抄寫,必須按規定方法進行更正。
4.6.2.6 帳頁轉頁寫“過次頁”次頁寫“承前頁”。
4.6.2.7 訂本帳簿帳頁不得撕毀,活頁式不準缺頁。
4.6.3 對帳清帳
4.6.3.1 做到帳證核對、帳帳核對、帳實核對相符。
4.6.3.2 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材料、備品定期盤點達到帳、卡、物相符。
4.6.3.3 及時清理債權、債務。
4.7 會計報表
4.7.1 報表按《工會財會制度》統一格式要求編制,做到真實、準確、報送及時。
4.7.2 報表封面印章齊全。
4.8 會計交接
4.8.1 交接時,有監交人監交。
4.8.2 編制移交清冊,帳簿同時移交。
5 檢查與考核
5.1 按能用考核管理標準有關規定檢查與考核。
5.2 本標準的執行在工會主席領導下,由工會主席、經審委員會檢查與考核。
第8篇 某物業管理公司財務部工作標準
物業管理公司財務部工作標準
1.會計核算工作能有條不紊地進行。(即從收支兩條線分別來看,收入方面從款項取得直到交納稅款、報表反映;支出方面從款項提取至報表反映,中間各個環節環環相扣,每個環節操作正常以保證整個過程按會計核算的要求進行。)
2.及時準確地提供各項財務信息,包括收入情況、支出情況及銀行存款余額情況或某項經濟業務的效益情況。
3.及時準確地編制會計報表及報表說明、財務分析報告。
4.加強收入的管理,保證公司收入不流失。
5.加強支出管理,保證一切支出都在受控制狀態,包括工資性支出以及水、電、維修材料、辦公用品等費用的支出。
6.加強預算管理,保證日常的收支狀況與財務預算基本一致。
7.制定切實可行的財務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并對部門內員工進行崗位培訓與指導,保證部門員工基本上能履行各崗位的職責。
8.與稅務、金融等部門溝通良好,不因為公關工作不到位導致公司利益受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