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實施細則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明確安全生產責任,有效預防安全事故,保障建設過程中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工程安全,保證施工過程中文明施工和防火目標的實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國家、建設部有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和防火的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安全生產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
第三條 文明施工及防火要總體實現無重大違法犯罪案件,無污染擾民,無施工料具浪費,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消除隱患,確保無重大火災事故。
第四條 建設單位成立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定期組織安全、文明施工檢查,并對檢查結果進行獎懲、公示。建設單位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織機構如下:
工程部經理
項目經理
安全工程師
土建工程師電氣工程師其他專業工程師
第五條 監理單位成立以總監為首的安全生產組織機構,設立專職安全員,對建設單位安全領導小組定期報告安全生產工作。對安全生產進行經常性檢查,并進行日巡視。對施工單位的安全體系以及安全生產進行檢查指導和指令。
第六條 施工單位成立安全生產組織體系,并將其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報送建設方和監理方,接受甲方、監理方的監督、檢查、審核,嚴格按照國家行業安全施工操作流程及下述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進行安全生產工作。同時工程部將主要以該管理制度為依據組織定期的月度檢查和周檢查,并進行評分,該分數將作為年終評比和獎懲的依據,檢查表見附表。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一條 施工單位的安全管理: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施工單位按照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規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體系和相關制度、措施,明確各級負責人和部門的安全職責。
(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施工單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加強對職工安全生產的教育培訓,要有安全培訓記錄。
(三)安全技術交底施工單位要逐級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檢查各級交底記錄,確保施工安全,新進場班組必須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再上崗。
(四)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從事地下作業、空中作業、中小型機械操作人員等,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國家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五)安全檢查施工單位要根據工程建設情況,定期和不定期、季節性、專項性等多種形式進行安全檢查;
(六)辦理工傷保險施工單位必須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工傷保險;
(七)安全事故應急機制
施工單位應根據建設項目的特點和范圍,對施工現場可能發生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制定施工現場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建立救援組織且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八)安全事故報告、調查、處理
施工現場發生安全事故時,施工單位應立即如實向建設單位報告,并提交書面報告。施工單位應嚴格保護事故現場,采取有效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態擴大并認真調查事故原因。
(九)施工單位應在施工現場配備與其生產規模相適應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十)總承包單位依法將建設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分包合同中應當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權利、義務,雙方簽訂安全協議。
(十一)施工單位應該在施工現場入口處和施工起重機械、用電設施、腳手架、基坑邊沿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十二)施工單位應向施工作業人員提供勞動防護用具(包括安全帽、安全帶、防暑降溫藥品等)和安全防護服裝(如防護手套、防護口罩,呼吸防護器等),并書面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
(十三)施工現場必須實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工程開工前制定總的安全管理目標,包括傷亡事故指標、安全達標和文明施工目標以及采取的安全措施并上報工程部,以責任書形式把工地總的安全管理目標按照各自職責逐級分解。
(十四)施工現場應建立班組前安全活動制度,項目部和班組應開展班前三上崗(上崗交底、上崗檢查、上崗教育)和班后下崗檢查,經常組織班組成員學習并貫徹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十五)“三寶”防護用品
1、進入施工現場者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并正確使用防護用品;
2、施工現場必須使用安全網,在架子外側、樓層臨邊、井架等處用安全網封閉或攔護;
3、施工現場搭架、支模等高處作業均應系安全帶。
(十六)洞口、臨邊等危險地方圍護,
1、樓梯窗口、梯井處、電梯口宜用欄桿圍護,并用安全網封閉;
2、預留洞口、坑井等,面積較大的用欄桿圍護,安全網封閉;
3、進出建筑物主體通道口、井架或物料提升機進口處、外用施工升降機進口處等均應搭設防護棚,各類防護棚要有單獨的支撐體系,固定可靠安全;
4、在陽臺、樓板、屋面等臨邊應設置水平桿,并用安全網封閉,防護欄桿等設施應與建筑物有固定拉結,確保防護設施安全可靠。
(十七)施工現場嚴禁酒后上班,施工單位應經常對職工進行嚴禁酒后上班教育,發現之后應責令立即停工。
(十八)必須設立門衛,嚴格履行門衛職責,嚴禁非工地人員隨意進入,仔細檢查進出場的材料、進出車輛。
(十九)施工現場應設置吸煙處,嚴禁在其他場所吸煙。
(二十)施工現場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格執行“十不燒”的規定
(二十一)架體、設備安裝、臨時用電的要求
(1)施工機具、塔吊、施工電梯、起重吊裝等必須由有資質的單位檢測并安裝備案,模板及其支撐系統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驗收。物料提升機、腳手架及其它各種施工機具進場前,要進行檢驗和檢驗記錄。
(2)塔吊等大型設備驗收必須具備相關的文字資料以備驗收時檢查,包括產品合格證、產品檢驗報告、說明書等。
(二十二)工完場清的要求
(1)施工現場的進場材料,應堆放整齊;模板和鋼管等應分類堆放,拆除之后應及時清理泥漿、混凝土渣、廢料;木工場地的碎沫、刨花應工完場清。
(2)砌體、抹灰、裝飾裝潢、混凝土施工等都要做到將自己工序產生的垃圾清理掉,為后續的工序留出工作面。
(二十三)塔吊的安裝和運行要符合以下規定:
(1)不準帶病運轉,不準超負荷作業,不準在運轉中維修保養;
(2)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不準吊;
(3)嚴禁無證操作,無指揮或信號不好不準吊;
(4)多機作業沒有安全措施不準吊;
(5)六級以上大風不準吊;
(二十四)腳手架的搭設和拆除一定要符合規程,嚴格按照專項方案中的要求搭設,
(1)搭設腳手架的人員必須經過安全培訓,經體檢合格,必須持證上崗,配備安全防護用品;
(2)拆除外架的時候,必須安排專人值班,劃定警戒范圍,并做好防治架子傾覆的安全技術措施。
(二十五)施工單位應將安全生產作為施工組織設計的內容,對下列達到一定規模的工程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根據工程實際編寫,能有效地指導施工,并進行安全檢算。經技術負責人簽字,總監理工程師審核后實施,并由施工單位安全員進行現場監督:
(1)、打樁工程、基坑支護、集中開挖;
(2)、土石方開挖工程;
(3)、模板工程及支撐系統;
(4)、起重吊裝工程和鋼結構安裝工程;
(5)、腳手架工程;
(6)、塔吊、卸料平臺;
第二條監理單位的安全管理:
(一)監理單位應該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安全生產監理,安全生產監理應與工程質量、工期和投資控制同步實施,監理單位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二)監理單位應協助工程技術部制定建設項目安全生產保證措施,編制建設項目安全監理細則,制定針對施工單位安全技術措施的檢查方案,按照安全生產監理細則實施安全監理。
(三)監理單位應審查施工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對不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安全生產標準的,責成施工單位修改完善。
(四)監理單位在安全監理過程中,發現在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要求施工單位限時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立即要求施工單位停工整改,并向上報告;施工單位對重大事故隱患不及時整改的,應立即上報。
文明施工及防火管理制度
第一條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人員管理標準化制度
各單位管理人員和施工人員必須佩帶胸牌(上崗證),并按照公司規定統一著裝,進場人員必須要登記;要做到四證齊全:身份證、就業證、暫住證、計劃生育證;食堂應有臨時安全衛生許可證。
(二)施工封閉式管理制度
施工現場采用封閉式管理,四周用連續圍墻圍擋,進出場需走門衛處,嚴格執行外來人員進場登記制度。
(三)標牌設置管理制度
1、在現場的醒目位置懸掛“五牌一圖”(工程概況牌、管理人員名單及監督電話牌、防火責任牌、安全生產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現場平面圖);
2、在施工現場應針對不同區域(主要施工部位、作業點和危險區域及主要通道口),懸掛不同的安全警示和標識,各種機械應隨機掛設安全操作規程牌。
(四)場容場貌標準化制度
1、臨時設施、材料堆放、水暖管線等應嚴格按照施工平面布置圖布置;
2、要搞好工地的衛生情況,實行分區衛生責任制,現場做到工完場清;
3、施工現場根據情況設置職工宿舍,要求集中統一布置,施工現場應設置食堂和茶水亭,應設固定的男、女簡易淋浴和廁所;
4、在辦公生活的區域要做廠區硬化和相適應的綠化,出正負零之后也要有現場硬化和路面硬化。
(五) 施工現場必須有保健藥箱(箱內配備一些工地常用的藥品)和急救器材;施工現場配備的急救人員必須經衛生部門培訓,應掌握常用的“人工呼吸”、“固定綁扎”、“止血”等急救措施,并會使用簡單的急救器材;施工現場應經常性地開展衛生防病宣傳教育,并做好記錄。
(六)必須建立環境保護制度,要有粉塵控制措施、噪音控制措施、固體廢棄物、泥漿、強光等控制措施;夜間施工應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第二條 防火管理制度
(一)防火責任制度建設項目各參建單位按照防火的相關規定,建立健全防火管理體系和相關制度、措施,明確各級負責人和部門的防火職責。
(二)特殊重點位置管理制度在現場材料倉庫、木工棚、機修房、電焊間、油漆間、職工宿舍、食堂間等容易發生火災的地方懸掛醒目的防火標志、操作規程和消防知識以及配備專用消防器材。
(三)建立健全消防培訓制度建設項目各參建單位要建立健全消防教育培訓制度,加強對職工消防意識的培訓,培訓要有培訓記錄。
(四)建立消防檢查記錄制度消防領導小組會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消防檢查或抽查,并做記錄評分,該評比將作為年終獎懲依據。
(五)動火審批制度嚴格執行“三級”動火審批制度,要做到“四要”(動火前要有安全負責人、要經常監視、要及時撲救、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一清理”。
(六)用火用電、消防器材等審批制度各參建單位需要用火用電或者易燃易爆、材料存儲等危險用品時,需經指揮部備案、報業主審查、批準后才可進行。
(七)現場消防器材配置制度施工現場必須有消防平面布置圖,在建筑物每層應配備消防設施,并應隨層做消防水源管道,配備足夠滅火器,放置位置正確、固定可靠
(八)火災應急撲救制度
各單位必須建立相應的火災應急機制,和一直義務消防隊伍,要經常性的進行消防演練,保證火災發生時第一時間將火撲滅。
獎懲規定
第一條 對在安全文明生產管理中有下列情節的根據具體情況處以一定罰款。
(1)、對于下列情況之一罰款500-1000元/次,沒有建立安全生產組織機構的;沒有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沒有安全生產培訓及記錄的;沒有安全技術交底的;沒有安全應急制度的;沒有相應的專項施工方案的;沒有配備安全員的;監理單位對以上情況視而不見的。
(2)、對于下列情況之一罰款300-800元/次,監理不及時下發整改通知單;施工單位接到整改通知單不及時整改;施工單位整改之后繼續出現相同安全問題的;
第二條 在管理處組織的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中,若發現存在有安全隱患的;沒有按照國家、安全生產法規以及本管理制度執行的;違反消防管理制度的;第一次將口頭警告,若不及時停止或整改,則按照下述規定對單位或個人酌情給予通報批評、經濟處罰。
(1)、有下列情節之一者罰款20-50元/次。一是在施工現場不正確戴好安全帽者;二是穿高跟鞋、拖鞋、打光腳作業者;三是穿不適合本工種作業的衣服、裙子及長發不束者;四是亂拋亂擲者。
(2)、有下列情節之一者罰款50-100元/次。一是私自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現場者;二是私自亂接亂拉電線者;三是亂拆亂取腳手架及支撐者;四是在木工棚或倉庫、油庫吸煙者;五是電工接線不加絕緣布,使用不符合安全制度的設備、電器、開關、線路,機具不接地,不加漏電保護器,無安全防護裝置。
(3)、有下列情節之一者罰款100-200元/次。
1)是私自使用大功率電器者;
2)是隨地大小便及嚴重影響清潔衛生者;
3)是個班組施工后不遵守工完場清者;
4)是高空、臨邊作業不系安全帶、穿硬底鞋和帶釘易滑鞋等不按安全操作規程作業者;
5)是任意從腳手架外桿爬上爬下及亂坐腳手架上。
(4)、有意損壞安全設施、滅火器材、安全標語等安全設施者按照物品原價加倍進行賠償,并處罰金100元/次。現場施工做好的成品,根據有意、無意損壞視情節賠償損失并罰款。
(5)、特殊工種作業必須持證上崗,對無證操作人員處以200元罰款
(6)、機械設備未按照操作規程使用,處以50-100元罰款。
(7)、對下列情節之一者罰款500-1000元/次,樓梯窗口、梯井處、電梯口沒有欄桿圍護,沒有安全網封閉;預留洞口、坑井等,沒有用欄桿圍護;進出建筑物主體通道口、井架或物料提升機進口處、外用施工升降機進口處等沒有搭設防護棚。
(8)、現場消防器材嚴禁隨意動用,違者予以5-10元罰款。
(9)、對下列情節之一者罰款500-1000元/次,模板支設不按照專項施工方案的;外架搭設及邊坡支護不按照專項施工方案要求的;塔吊的安裝及操作不按照要求。
第三條 對各單位安全管理工作,包括現場安全防護、安全操作和安全規定的制定、執行及安全內業的管理,進行年度綜合評比。對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或個人,根據具體情況酌情給予榮譽稱號、物質獎勵(1)、發現險情并采取果斷措施,使隱患和危險因素迅速排除避免重大事故發生和經濟損失的。
(2)、發生事故后積極搶救傷員和國家財產,成效明顯、表現突出的。
第2篇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辦法違章處罰
第一條、安全生產責任制:
1、項目部未按規定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處罰500-3000元。
2、項目部各級管理人員未按責任制執行,處罰項目承包人2000元。
3、分包工程中無安全生產指標,處罰分包責任人2000元。
4、項目部未按規定在施工現場懸掛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處罰項目承包人1000元。
5、未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員,處罰項目承包人1000元。
6、項目部管理人員對安全工作不作為,處罰500元。
7、 施工現場未建立13本臺帳的罰款2000元;建立不全和填寫不及時的罰款500元。
以上條文如違反除接受處罰外,并責令項目部立即整改完善。
第二條、目標管理:
1、項目部未制定安全管理目標(傷亡事故指標,安全、文明施工目標),處罰2000元。
2、未進行安全責任目標分解或無責任目標考核規定,處罰項目部1000元。
3、考核辦法未落實或抓落實力度不夠,處罰項目部500元。
第三條、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方案:
1、施工組織設計中無安全預防措施、文明施工和環保措施的,處罰項目部2000元。
2、施工組織設計未經審批,無人簽字或代簽字,處罰按相應管理制度文件處理。
3、按規定就編制專項安全方案而未編制,處罰項目部2000元。
4、應編制的應急預案,而未編制的,處罰項目部1000元。
5、應急預案未作演練、培訓的,處罰項目部500元。
第四條、安全技術交底:
1、項目無安全技術書面交底的,處罰2000元。
2、交底針對性不強、不全面、未履行簽字手續的,處罰500-1000元。
第五條、安全檢查:
1、項目部無安全檢查制度,處罰2000元。
2、安全檢查無記錄處罰1000元。
3、對查出的安全隱患未做到定人、定時間、定措施的,處罰1000元。
4、對重大危險隱患已書面提出而未如期完成,處罰2000元。
以上條文如有違反必須執行處罰,并責令現場立即整改。
第六條、安全教育:
1、無安全教育制度,入場工人未進行安全教育,處罰2000元。
2、無具體教育內容或變換工種時而未進行安全教育的,處罰200-1000元。
3、無班前安全活動記錄的,處罰200元。
4、特種作業人員未持操作證上崗的,處罰100元。
5、工傷檔案未建立的,處罰200元。
第3篇 線路跨越停復電施工中監理現場安全控制管理辦法
2007年5月31日在500kv七廠線改造工程中發生了一起“帶接地線投運”的性質惡劣的施工人員責任事故。為避免此類問題的重復發生,現制定線路跨越停復電施工中監理現場安全控制管理辦法,要求各項目監理部嚴格按此辦法執行。
一、停電前準備階段及停電后檢查
線路工程中凡施工線路需停電跨越110kv及以上電壓等級線路的,項目監理部在此施工過程中必須完成以下工作:
1、要求承包單位在停電前一個月內報項目監理部本工程的線路停電跨越計劃安排,計劃中應包括需停電跨越110kv及以上電壓等級線路的停電施工時間、地點、被跨越線路名稱、復電時間等。
2、要求承包單位在施工前,報《停電線路安全措施設置檢查申請單》(見附件1)至項目監理部,并附本次停電施工的《配合基建工程停電申請》和經運行單位工作許可人批準的《線路工作第一種工作票》的復印件。
3、項目監理部接到上述文件后,必須進行嚴格審查。審查的主要內容包括:《停電線路安全措施設置檢查申請單》中所述的內容與《配合基建工程停電申請》、《線路工作第一種工作票》的工作內容是否一致;停電范圍是否一致;停復電時間是否一致;本次停電施工的安全措施是否一致;安全措施的措施計劃是否可靠、合理和可行。
4、項目監理部總監理工程師按《停電線路安全措施設置檢查申請單》中計劃的時間安排現場監理人員至施工地點,檢查在停電后、正式施工前的各項準備工作是否已嚴格執行完畢(具體檢查內容見《停電線路安全措施設置檢查申請單》監理意見欄),在檢查后填寫《停電線路安全措施設置檢查申請單》監理意見欄,明確現場監理人員的意見和結論。
二、停電后復電前的正式施工階段
進入正式施工后,現場監理人員應對跨越部分施工進行安全巡視檢查,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向承包單位提出,在口頭通知無效的情況下,必須發出《監理工程師通知單》進行書面通知。并對整改結果進行復查。
三、復電前階段
1、要求承包單位在復電前提前使用《停電線路安全措施拆除檢查申請單》(見附件2)書面通知項目監理部對復電前施工準備情況進行檢查。
2、總監理工程師安排現場監理人員按計劃時間至現場對復電前的施工準備情況進行嚴格、認真地檢查(檢查內容見《停電線路安全措施拆除檢查申請單》監理意見欄)。
3、監理人員檢查合格后,方允許承包單位的工作負責人向運行單位的工作許可人提出復電申請。
第4篇 生產現場鋼絲繩及部分易損小工具安全檢驗管理規定
1 目的
為確保船舶及海工(以下簡稱船舶)建造生產現場鋼絲繩及一些易損且會產生一定危險性的小工具或工裝(如:電焊鉗、氧乙炔割炬;手持電動工具;白綜繩、卸扣、環鏈、千斤頂、手拉葫蘆、吊耳、卷揚機等,以下簡稱“小工具”)的使用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2 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企業船舶建造生產現場。
3 管理內容
3.1 鋼絲繩及小工具實施定期檢驗制度,檢驗周期為每月。
3.2 鋼絲繩及小工具要有專人管理、定期檢驗,建立工具管理檔案。
3.3 鋼絲繩及小工具發現損壞須停止使用,修理后須重新檢驗合格方可使用;無法修復的須進行報廢處理。
3.4 鋼絲繩及小工具的檢驗使用色標制度:
3.4.1 鋼絲繩及小工具每月檢驗一次并作好必要的保養工作,必要時鋼絲繩應涂刷防銹油。經檢驗合格后的鋼絲繩必須在頂端涂刷屬于該月的安全色標,小工具檢驗合格后須在醒目位置涂刷屬于該月的安全色標。
3.4.2 當月25日開始自查并涂刷屬于次月的安全色標,至次月5日前全部完成。
3.4.3 每月的安全色標安排如下:
l第1、4、7、10月為紅色
l第2、5、8、11月為黃色
l第3、6、9、12月為綠色
3.5 色標牌的要求
3.5.1 車間大門顏色各公司統一為海藍色,在大門上固定月安全標色牌。
3.5.2 月安全標色
1 4 7 10 紅色
2 5 8 11 黃色
3 6 9 12 綠色
本月標色
80cm
100cm
月安全標色牌按樣:
標牌底色為白色,“1、4、7、10”和“紅色”字用紅顏色,“2、5、8、11”和“黃色”字用黃顏色,“3、6、9、12”和“綠色”字用綠顏色,“本月標色”字用黑顏色,方格內用于插入顏色牌。
3.6 未標有屬于該月安全色標的鋼絲繩及小工具不得使用,否則作違章處理。
3.7 鋼絲繩及小工具的檢驗應保存檢驗記錄,并有檢驗負責人的簽字。
3.8 手拉葫蘆在檢驗時應做拉力試驗,試驗負荷為額定負荷。嚴禁把卸扣直接扔摔在地上或其他硬物上。
3.9 庫存的鋼絲繩及小工具對檢驗、待檢和已檢應做好分類,分區存放。
3.10企業應建立需檢驗的小工具的明細及檢驗標準,按計劃有序實施。
3.11鋼絲繩、及一些易損且會產生一定危險性的小工具或工裝要妥善保存,做好防潮防雨措施,嚴禁在水中浸泡。
4 各施工單位自己編插的短小鋼絲繩使用前要經過所屬部門檢驗和登記,各施工單位每月都要檢查和安全色標,所屬部門作好監督抽查工作,報廢鋼絲繩要到所屬部門登記,公司定期組織專項安全檢查。
5 本規定由安監部負責解釋。
第5篇 配網工程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十條
1. 責任明確:現場必須公示各參建責任單位。
2. 圍蔽標準:施工現場圍蔽符合規范要求。
3. 標牌齊全:施工警示標牌、標識和標線設置規范齊全。
4. 施工環保:嚴控施工噪音和污水排放,禁止粉塵飛揚。
5. 物料整齊:分類、整齊堆放物料;標牌清楚,走道暢通。
6. 用電可靠:施工用電機具和設備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且可靠接地。
7. 操作規范:按規范和流程施工,嚴禁違章作業。
8. 防護有效:安全防護用品配置齊全并正確使用。
9. 消防安全:現場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現場嚴禁吸煙。
10.現場清潔:嚴禁直接在路面砂漿攪拌,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投訴電話:95598
第6篇 淺談電力建設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
1 概 述
隨著電力工程建設施工的進行,對電力施工安全的要求在不斷加強,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不僅是保護勞動者安全與健康的需要,是企業增強市場競爭力的需要;也是國家法制的需要,是為經濟發展創造和諧的社會環境的需要。因此,客觀上都要求我們必須對電力建設安全管理工作進行認真的思考和研究。通過對一些安全事故的深入了解和認識,就以最基本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為著眼點,來探討電建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
2 電建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要點及措施
2.1 加強制度建設和安全保證體系
(1)在安全組織機構方面,項目施工班子要建立以項目經理為安全第一責任人,以現場安全員、項目技術負責人及施工班組長為成員的項目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從開工到竣工全過程的安全生產工作。
(2)在制度方面,要根據項目管理人員的崗位職責制訂安全崗位責任制,從管理層到工作層,層層簽定安全責任狀。項目經理要定期組織項目成員對崗位責任制進行學習、落實。同時形成安全值班、檢查、例會等制度,檢查、記錄現場隱患,研究安全生產對策。
(3)項目部要根據工程的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生產目標,確定現場管理要達到的標準,主要內容包括安全傷亡目標、安全經費投入目標、文明施工目標、創建國家及省市安全文明工地目標等,使現場安全管理有一個明確的工作方向,同時對目標進行分解,落實到人。
(4)安全保證體系十分重要的一環是生產決策指揮系統。各級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在組織安排各項工作時,要堅持誰主管、誰主辦,誰對這項工作安全負責的原則。也就是說在組織進行某項工作時,不僅提出任務和工作質量要求,且必須有保證工作安全的各項安全措施,并對工作的安全負責,不要形成生產決策指揮系統只管布置工作任務,工作安全靠監督體系去監督檢查的局面。
2.2 制定有效的安全技術措施
(1)具有針對性。施工安全技術措施針對單位工程在施工生產過程中可能出現的不安全因素,根據施工安全技術管理規范和標準,在管理和技術方面制定具有針對性的預防措施,確保施工生產過程中不發生人身傷亡或機械事故,從而為企業風險經營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每個工程項目無論是構筑物設計,還是施工組織設計采用的施工方法、機械設備以及建設場地的自然條件和場界條件,均具有其自身特點。 因此編寫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必須針對電建項目的自身特點和條件,從安全管理、施工方法與作業環境、勞動組織、臨邊防護、“三寶”和“四口”防護,大型設備的安裝使用及拆除、臨時用電、架設工具等方面,制定具體的有針對性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一般化和口號化,從而達到預防為主,消除施工安全隱患,保障施工安全的目的。
(2)體現全面性。在編寫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時,首先要明確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安全管理程序、安全檢查制度、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職工安全教育、培訓內容和形式、安全考核獎懲制度及安全技術資料管理制度等,其次要針對電力建設工程項目的自身特點和條件,規劃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制定特殊工程安全技術措施,如根據基坑深度和地質資料等,制定保證土石方邊坡穩定的技術措施;“三寶”、“四口”防護,高空作業安全要求,臨邊防護措施;編制大型機械設備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裝、使用、拆除方案;制定中小型機械設備及手持電動工具使用防護措施;制定防火、防毒、防爆、防雷及職業衛生安全方案和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方案,以及季節性施工作業安全措施; 現場周圍通行道路及居民防護隔離等措施;只有從安全組織管理和安全技術管理兩個方面,全面具體地分析其不安全因素,制定全面安全防范措施,才能真正預防事故的發生。
(3)符合規范性。國家規范、各省市規范、行業規范等陸續頒布實施,同時對“三寶”、“四口”防護、臨邊防護、職業衛生等方面也提出了安全技術標準,規范了安全技術管理,為此,編制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必須嚴格遵循這些法規和標準、技術規范等要求,制定規范化的安全技術措施,由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實施,報主管部門審查,安監、監理等部門監督落實。
2.3 強化班組安全管理制度
班組是企業的細胞,是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基本單位,企業的安全目標和其它各項經濟技術指標都要通過班組來落實,因此搞好班組的安全管理對企業安全生產和經濟效益、社會信譽都有極其重要的作用。班組負責人要模范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指導安全作業,班前對所使用機具設備、防護用品及作業環境等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立即整改。施工工地及班組應建立班前安全活動制度,并做好記錄。 班組負責人安排施工生產任務時要進行安全措施交底與遵章守紀教育,檢查進行安全自查與工序交接互檢,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第7篇 施工現場的安全技術管理
1、 施工現場單位工程的安全技術管理,應根據工特點進行安全分析、評價、設計、制定對策、按照內外不同要求組織實施。
2、 室外作業主要組織實施安全監督檢查。其內容:
(1) 檢查作業部門和班組人員是否按照該工程的安全技術措施和有關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進行作業。
(2) 施工現場的安全設施,如腳手架、井字架、龍門架、模板、塔吊、安全網、施工用電、監邊洞口等搭設及其防護設施必須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過程中要經常檢查、維修、確保安全有效。
(3) 施工完畢后,必須按照拆除方案和有關拆除工程規定進行現場派員安全監護,設立警告標志。
3、 室內作業主要對進行技術分析、決策和信息反饋的研究處理,以及對收集安全技術管理基礎資料的檢查。其內容:
(1) 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含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網絡。
(2) 單位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方案。
(3) 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
(4) 安全設施安裝任務單及安全設施的驗收書。
(5) 現場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教育記錄。
(6) 項目經理、特種作業人員的特證情況和驗證記錄(復印件)。
(7) 安全生產檢查記錄和事故隱患整改材料。
(8) 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安全技術交底書和安全操作規定。
(9) 職工傷亡事故統計月報表和事故獎罰與處理記錄。
(10) 班組安全活動記錄。
(11) 基礎資料的管理必須真實、標準、完善。每份資料要明確時間、地點、填報人,工程完結后合并于工程技術資料。
第8篇 引水隧洞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措施
(l)項目經理為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對本工程施工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各生產班組長對本班組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各生產工人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責。
(2)成立以項目經理為組長,有施工員、安全員、班組長等參加的安個三嚴管理小組,并組成安全管理網絡。(見圖9-l安全管組織結構圖)
(3)建立由工地領導參加的包括施工員、安全員在內的輪流值班制度,檢查監督施工現場及班組安全制度的貫徹執行,并做好安全值日記錄。
(4)項目部建立健全各類人員的安全責任制,安全技術交底、安全宣傳教育、安全檢查、安全設施驗收和事故報告等管理制度。其具體的管理程序見圖9-2安全生產管理程序框圖。
(5)所有施工人員上崗前必須經過安全教育,接受安全技術交底方能上崗。
(6)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經有關部門進行專門的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培訓,并以考核合格,取得作業資格證后方能上崗工作。實習期間的特種作業人員,不能進行獨立操作,必須由持證人員帶領。
圖9-1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圖
(7)所有機械設備及其他各類安全防護設施必須齊全有效。任何人不得隨意拆卸安全防護設施,對已獲準而臨時拆除、挪動的安全設施,工作結束后必須按規定的時間及時恢復。
(8)所有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正確穿戴好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嚴禁酒后上班。
(9)施工現場必須設置明顯的標志牌、規程牌、警示牌。
(10)不準使用壓縮空氣和氧氣吹掃衣服、皮膚,不準使用氧氣代替壓縮空氣使用,以免引起傷害或造成火災與爆炸危險。
(11)施工現場應當設置各類必要的職工生活設施,并符合衛生、通風照明等要求,保證其安全有效。
(12)施工現場須配備急救藥箱及必備藥品。
第9篇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十不準內容
施工現場“十不準”
一、不戴安全帽,不準進現場。
二、酒后和帶小孩不準進現場。
三、井架等垂直運輸不準乘人。
四、不準穿拖鞋、高跟鞋及硬底鞋上班。
五、模板及易腐材料不準作腳手板使用,作業時不準打鬧。
六、電源開關不準一閘多用,未經訓練的職工,不準操作機械。
七、無防護措施不準高空作業。
八、吊裝設備未經檢查(或試吊)不準吊裝,下面不準站人。
九、木工場地和防火禁區不準吸煙。
十、施工現場各種材料應分類堆放整齊,做到文明施工。
第10篇 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現場管理規定
一、總則
1、為了認真貫徹建設部發行的國家強制性行業標準《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提高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預防事故的發生,實現安全工作的標準化、 規范化、制度化,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結合全省建設工程實際,貫徹《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 59—99)和實施意見的要求,特制定《文明施工標準化現場管理規定》。
2、本規定作為《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配套使用。全公司各級分公司、工程處及項目部在指導、檢查和評價建筑施工安全工作時必須結合本規定執行。
3、根據《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要求,各項目部應正確使用合格的鋼管、扣件及密目式安全網、三相五線制和型鋼式井字架、型鋼挑架。凡新開工工地必須嚴格執行公司文明施工“三類”管理(省級標化為a類、市級標化為b類、區級標化為c類),未按公司規定及 “三類”管理要求的,不得申報標化工地。
4、本規定與國家現行法律、法規、標準、規定相抵觸的,按國家現行的規定執行。
5、本規定由公司工程部負責解釋。
6、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二、安全管理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
1、公司和項目部必須建立健全各級、各職能部門及各類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裝訂成冊,其中項目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還應掛墻。
2、總包單位與分包單位之間、項目部均應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工程各項經濟承包合同中必須有明確的安全生產指標,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中必須有明確的安全生產指標、有針對性的安全保證措施、雙方責任及獎懲辦法。
3、施工現場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齊全,裝訂成冊。
4、施工現場凡職工人數超過50人的,必須設置專職安全員。建筑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的,必須設置2—3名專職安全員;5萬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工地,要按專業設置專職安全員,組成安全管理組,負責管理安全生產工作。
5、建立公司和項目部各級、各部門和各類人員安全生產責任考核制度,考核有書面記錄。公司各級部門、人員和項目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由公司質安部每半年考核一次,項目部其他管理人員和各班組長安全生產責任制由項目部每季度考核—次。
(二)目標管理
1、施工現場必須實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工程開工前應制定總的安全管理目標,包括傷亡事故指標、安全達標和文明施工目標以及采取的安全措施。
2、項目部與施工管理人員和班組,班組與職工必須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以責任書形式把工地總的安全管理目標按照各自職責逐級分解。項目部制定安全目標責任考核規定,責任到人,每月考核,記錄在冊。
3、項目部各級簽訂的安全目標責任書內容應明確安全生產指標、雙方責任、工作措施和考核及獎懲內容。
(三)施工組織設計
1、項目部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時,必須根據工程的施工工藝和施工方法,編寫較全面、具體、針對性強的安全技術措施。
2、工程專業性較強的項目,如打樁、基坑支護與土方開挖、支拆模板、起重吊裝、腳手架、臨時施工用電、塔吊、物料提升機、外用電梯等均要編制專項的安全施工組織設計。
3、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內容要有針對性,根據工程實際編寫,能有效地指導施工。
4、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必須由專業技術人員編制,經公司工程部審核,總工程師審查批準,簽名蓋公章后方可實施。
5、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施工,嚴格督促落實安全措施。施工過程中更改方案的,必須經原審批人員同意并形成書面方案。
(四)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
l、建立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安全技術交底必須與下達施工任務同時進行。各工種各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固定作業場所的工種可定期交底.非固定作業場所的工種可按每一分部(分項)工程或定期進行交底。新進場班組必須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再上崗。
2、安全技術交底內容應包括工作場所的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注意事項等,既要做到有針對性,又要簡單明了。
3、安全技術交底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雙方履行簽字手續。
(五)安全檢查
1、公司和項目部必須建立定期安全檢查制度,明確檢查方式、時間、內容和整改、處罰措施等內容,特別要明確工程安全防范的重點部位和危險崗位的檢查方式和方法。檢查次數公司每月不少于一次,項目每半月不少于一次,班組每星期不少于一次。
2、各種安全檢查(包括被檢)做到每次有記錄,對查出的事故隱患應做到定人、定時、定措施進行整改,并要有復查情況記錄。被檢的必須如期整改并上報檢查部門,現場應有整改回執單。
3、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必須如期完成,并上報公司有關部門。
(六)安全教育
1、建立公司和施工現場的安全培訓教育制度和檔案,明確教育崗位、教育人員、教育內容。
2、建立現場職工安全教育卡。新進場工人須進行公司(15學時)、項目部(15學時)、班組(20學時)的“三級”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才能進入操作崗位。
3、安全教育內容必須具體,有針對性。
4、公司待崗、轉崗、換崗的職工,在重新上崗前,必須接受一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少于20學時,其中變換工種的進行新工種的安全教育。
5、公司職工每年度接受安全培訓,法定代表人、項目經理培訓時間不得少于30學時,專職安全管理人員不少于40學時,特種作業人員不少于20學時,可由公司注冊地或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培訓;其他管理人員不少于20學時。
6、專職安全員必須持證上崗,公司進行年度培訓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崗。
(七)班前安全活動
1、施工現場應建立班組班前安全活動制度。
2、班組應開展班前三上崗(上崗交底、上崗檢查、上崗教育)和班后下崗檢查,每月開展安全講評活動。
3、班組班前活動和檢查、講評活動等應有記錄并有考核措施。
(八)特種作業持證上崗
l、施工現場必須按工程實際情況配備特種作業人員和中小型機械操作工,建立特種作業人員和中小型機械操作工花名冊。
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有關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操作證應按規定年限復審,不得超期使用。
3、大、中、小型機械操作工須經培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小型機械公司可自行組織培訓,考核發證工作由公司總經辦負責實施。大中型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培訓并考核發證。
4、特種作業人員變換工作單位的,必須有調動手續,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
(九)工傷事故處理
l、施工現場實行工傷事故定期報告制度和記錄。建立事故檔案,每月要填寫傷亡事故報表,無傷亡事故的需填寫說明,傷亡事故報表由公司質安部蓋章認可。
2、發生傷亡事故必須按規定進行報告,并認真按“四不放過”(事故原因調查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不明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未受到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不落實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調查處理。
(十)安全標志
1、施工現場應有安全標志布置平面圖。
2、安全標志應按圖掛設,特別是主要施工部位、作業點和危險區域及主要通道口均應掛設相關的安全標志。
3、施工機械設備應隨機掛設安全操作規程牌。
4、各種安全標志應符合國家《安全標志》(gb2894—82)的規定,制作美觀、統一。
三、文明施工
(一)現場圍檔
1、施工現場必須實行封閉式施工,沿工地四周連續設置圍檔。圍檔材料要求堅固、穩定、統一、整潔、美觀,宜采用硬質材料。如磚塊或空心磚或彩鋼板等,不得采用彩條布、竹芭等。采用磚塊和空心磚作圍檔材料的要求壓頂,美化墻面。
2、市區主要路段和其他涉及市容景觀路段的工地設置圍檔的高度不低于2.5m。
(二)封閉管理
1、施工現場必須實行封閉管理,設置進出口大門,制定門衛制度,嚴格執行外來人員進場登記制度(并登記交底),門衛值班室應設在進出大門一側。
2、門頭應有公司的“形象標志”,大門宜采用硬質材料,力求美觀、大方并能上鎖,不得采用竹芭片等易損、易破材料。
3、進入施工現場所有工作人員必須佩帶工作卡。
(三)施工場地
1、施工現場應積極推行硬地坪施工,作業區、生活區主干道地面必須用一定厚度的砼硬化,場內其他次道路地面也應硬化處理。
2、施工現場道路暢通、平坦、整潔,無散落物。
3、施工現場設置排水系統,排水暢通,不積水。
4、嚴禁泥漿、污水、廢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道。
5、施工現場適當地方設置吸煙處,作業區內禁止隨意吸煙。
6、積極美化施工現場環境,根據季節變化,適當進行綠化布置。
(四)材料堆放
1、建筑材料、構件、料具必須按施工現場總平面布置圖堆放,布置合理。
2、建筑材料、構配件及其他料具等必須做到安全、整齊堆放(存放),不得超高。堆料分門別類,懸掛標牌,標牌應統一制作,標明名稱、品種、規格數量等。
3、建立材料收發管理制度,倉庫、工具間材料堆放整齊,易燃易爆物品分類堆放,專人負責,確保安全。
4、施工現場建立清掃制度,落實到人,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車輛進出場應有防泥帶出措施。建筑垃圾及時清運,臨時存放現場的也應集中堆放整齊、懸掛標牌。不用施工機具和設備應及時出場。
(五)現場住宿
1、施工現場根據作業需要設置職工宿舍。宿舍應集中統一布置,嚴禁在廚房、作業區內住人。
2、施工現場作業區與辦公、生活區必須明顯劃分。確因場地狹窄不能劃分的,要有可靠的隔離欄護措施。
3、宿舍內應有保暖、消暑、防煤氣中毒、防蚊蟲叮咬等措施。
4、宿舍應確保主體結構安全,設施完好,禁止用鋼管、毛竹及竹片等搭設的簡易工棚作宿舍,活動房搭設不宜超過二層。
5、宿舍建立室長衛生管理制度,且和宿舍人員名單一起上墻。宿舍內宜設置統一床鋪和儲物柜,室內保持通風、整潔,生活用品整齊堆放,禁止擺放作業工具。
6、宿舍內(包括值班室)嚴禁使用煤氣灶、煤油爐、電飯煲、熱得快、電炒鍋、電爐等器具。
7、宿舍周圍環境應保持整潔、安全。
(六)現場防火
1、施工現場必須建立健全消防防火責任制和管理制度,并成立領導小組,配備足夠、合適的消防器材及義務消防人員。
2、施工現場必須有消防平面布置圖。
3、建筑物每層應配備消防設施,高層建筑(30m及以上)應隨層做消防水源管道(2寸立管,設加壓泵,留消防水源接口),配備足夠滅火器,放置位置正確、固定可靠。
4、現場動用明火必須有審批手續和動火監護人員。
5、易燃易爆物品堆放間、木工間、油漆間等消防防火重點部位要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配備專用消防器材,并有專人負責。
(七)治安綜合治理
1、施工現場建立治安保衛責任制并落實到人,采取措施嚴防盜竊、斗毆、賭博等事件發生。
2、施工現場因地制宜,積極設置學習和娛樂場所。豐富職工業余生活,注重精神文明建設。
(八)施工現場標牌
1、施工現場必須設有“五牌一圖”,即工程概況牌、管理人員名單及監督電話牌、消防保衛(防火責任)牌、安全生產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現場平面圖。標牌規格統一、位置合理、字跡端正、線條清晰、表示明確。并固定在現場內主要進出口處。嚴禁將“五牌一圖”掛在外腳手架上。
2、施工現場應合理懸掛安全生產宣傳和警示牌,標牌懸掛牢固可靠,特別是主要施工部位、作業點和危險區域以及主要通道口都必須有針對性地懸掛醒目的安全警示牌。
3、施工現場應合理地設置宣傳欄、讀報欄、黑板報,營造安全氣氛。
(九)生活設施
1、施工現場應設置食堂和茶水棚(亭)。食堂應有良好的通風和潔衛措施,保持衛生整潔。炊事員持健康證上崗。食堂內應功能分隔,特別是灶前灶后、倉儲間、生熟食間應分開。積極使用燃油、電熱灶具,不宜用柴灶。
2、施工現場應設固定的男、女簡易淋浴室和廁所,并要保證結構穩定、牢固和防風雨。廁所天棚、墻面刷白,高1.5m墻裙、便槽貼面磚,地面用水泥砂漿或地磚,宜采用水沖式,并實行專人管理、及時清掃,保持整潔,要有滅蚊蠅和防止蚊蠅孽生措施。高層建筑應每層設置臨時便溺設施,多層建筑應每二層設置,便溺設施應盡量做到文明,現場嚴禁隨地大小便。
3、建立現場衛生責任制,設衛生保潔員,生活垃圾必須盛放在容器內并做到及時清理。
(十)保健急救
1、施工現場必須備有保健藥箱(箱內配備—些工地常用的藥品)和急救器材。
2、施工現場配備的急救人員必須經衛生部門培訓,應掌握常用的“人工呼吸”、“固定綁扎”、“止血”等急救措施、并會使用簡單的急救器材。
3、施工現場應經常性地開展衛生防病宣傳教育并做好記錄。
(十一)社區服務
1、遵守國家有關勞動和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有效地控制粉塵、噪聲、固體廢棄物、泥漿、強光等對環境污染和危害。
2、制定落實愛民制度和不擾民措施。
3、施工現場禁止焚燒有毒、有害物質。
4、夜間施工應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四、腳手架
落地式腳手架
(一)施工方案
1、根據工程實際編制腳手架專項施工方案,方案有針對性,能有效地指導施工,明確安全技術措施。
2、搭設高度在24m以下的外架應有搭拆方案,繪制架體與建筑物拉結詳圖、現場桿件立面和平面布置圖。
3、搭設高度超過24m且不足50m的外架.應有設計計算書及采取雙鋼管立桿或縮小間距等加強措施,除應繪制架體與建筑物拉結詳圖、現場桿件立面、平面布置圖外,還應說明腳手架基礎做法。
4、搭設高度超過50m的外架,應有設計計算書及卸荷方法詳圖,繪制架體與建筑物拉結詳圖、現場桿件立面、平面布置圖,并說明腳手架基礎做法。
5、外架專項施工方案包括計算書及卸荷方法等必須經公司技術負責人審批并簽字蓋章。
(二)立桿基礎
1、鋼管腳手架基礎平整夯實,砼硬化,落地立桿垂直穩放在金屬底座、砼地坪、砼預制塊上,設縱橫相連掃地桿。
2、立桿基礎外側設置截面不小于20 * 20cm的排水溝,并在外側設80cm寬以上砼路面。
3、外腳手架不宜支在屋面、雨棚、陽臺等處,確因工程需要搭設的腳手架,要分別對外架和屋面、雨棚、陽臺等部位的結構穩定性進行計算并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其設計計算書和安全措施須經公司技術負責人審批簽字蓋章。
(三)架體與建筑物拉結
1、腳手架與建筑物,小于50m的采用三步三跨,大于50米的采用二步三跨拉結點。拉結點在轉角和頂部處加密,即在轉角1m以內范圍按垂直方向50米以內不大于三步,50米以上不大于二步設一拉結點,頂部80cm以內范圍按水平方向加密設置。
2、鋼管外架拉結點應剛性拉結,結點應保證牢固,防止其移動變形,且盡量設置在外架大、小橫桿接點處。
3、外墻裝飾階段拉結點也須滿足要求,確因施工需要需除去原拉結點時,必須重新補設可靠、有效的臨時拉結,以確保外架安全可靠。
4、拉結點或臨時拉結點必須畫出制作詳圖。
(四)立桿間距與剪刀撐
1、鋼管腳手架步距底部高度不大于2m,其余不大于1.8m,立桿縱距不大于1.8m,橫距不大于1.5m。如搭設高度超過25m須采用雙立桿或縮小間距的方法搭設,超過50m應進行專門設計計算。
2、架子轉角處立桿間距應符合搭設要求。
3、腳手架外側設置剪刀撐,由腳手架端頭開始按水平距離不超過9m設置一排剪刀撐,剪刀撐桿件與地面成45°~60°角,自下而上、左右連續設置。設置時與其他桿件的交叉點應互相連接(綁扎),并應延伸到頂部大橫桿以上。
4、嚴禁搭設單排腳手架。
(五)腳手板與防護欄桿
1、建筑物的外腳手架各層均應滿鋪腳手片。
2、滿鋪層腳手片必須垂直墻面橫向鋪設,滿鋪到位,不留空位,不能滿鋪處必須采取有效防護措施。
3、腳手片須用不細于18#鉛絲雙股并聯綁扎不少于4點,要求綁扎牢固,交接處平整,無探頭板。腳手片完好無損,破損的要及時更換。
4、腳手架外側必須用建設主管部門認證的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網封閉,且應將安全網固定在腳手架外立桿里側,不宜將網圍在各桿件的外側。安全網應用不小于18#鉛絲張掛嚴密。
5、腳手架外側自第二步起必須設1.2m高同材質的防護欄桿和30cm高踢腳桿,頂排防護欄桿不少于2道,高度分別為0.9m和1.3m腳手架內側形成臨邊的(如遇大開間門窗洞等),在腳手架內側設1.2m高的防護欄桿和30cm高踢腳桿。
6、腳手架的高度,里立桿低于檐口50cm,平屋面外立桿高于檐口1.5m,坡屋面高于1.8m以上。
(六)交底和驗收
1、腳手架搭設前應對架子工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內容要有針對性,交底雙方履行簽字手續。
2、腳手架搭設后先由項目部自檢合格后,報公司質安部組織分段驗收(一般不超過3步架),辦理驗收手續。驗收表中應寫明驗收的部位,內容量化,驗收人員履行驗收簽字手續。驗收不合格的,應在整改完畢后重新填寫驗收表。腳手架驗收合格并掛合格牌后方可使用。
3、腳手架應進行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檢查,并按要求填寫檢查表,檢查內容量化,履行檢查簽字手續。對檢查出的問題應及時整改,項目部每半月至少檢查一次。
(七)小橫桿設置
l、外架子按立桿與大橫桿交點處設置小橫桿,兩端固定在立桿,確保安全受力。
2、小橫桿應設置在大橫桿的下方。
3、小橫桿兩端各伸出立桿凈長度不少于10cm并應盡量保持一致。
(八)桿件搭接
l、鋼管腳手架立桿必須采用對接,大橫桿可以對接和搭接,剪刀撐和其他桿件采用搭接,搭接長度不小于100cm,且不少于三只扣件緊固。
2、相鄰桿件搭接、對接必須錯開一個檔距,同一平面上的接頭不得超過50%。
(九)架體內封閉
l、腳手架的架體里立桿距墻體凈距一般不大于20cm,如大于20cm的必須鋪設站人片,站人片設置平整牢固。
2、腳手架施工層里立桿與建筑物之間應進行封閉。
3、施工層以下外架每隔3步以及底部應用密目網或其他措施進行封閉。
(十)腳手架材質
l、鋼管腳手架應選用48mm,壁厚3.5mm的a3鋼管,表面平整光滑,無銹蝕、裂紋、分層、壓痕、劃道和硬彎,新用鋼管有出廠合格證。搭設架子前應進行保養、除銹并統一涂色,顏色應力求環境美觀。
2、鋼管腳手架搭設使用的扣件應符合建設部《鋼管腳手扣件標準》要求,有扣件生產許可證,規格與鋼管匹配,采用可鍛鑄鐵。不得有裂紋、氣孔、縮松、砂眼等鍛造缺陷,貼和面應平整,活動部位靈活,夾緊鋼管時開口處最小距離不小于5mm。
3、底排立桿及掃地桿均漆紅白相間色。
(十一)通道
1、外腳手架應設置上下走人斜道,附著搭設在腳手架的外側,不得懸挑。斜道的設置應為來回上折形,坡度不大于1:3,寬度不小于1m,轉角處平臺面積不小于3m2。斜道立桿應單獨設置,不得借用腳手架立桿,并應在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每隔一步或一個縱距設—連接。
2、斜道兩側及轉角平臺外圍均應設1.2m高防護欄桿和30cm高踢腳桿,并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網封閉。
3、斜道側面及平臺外側應設置剪刀撐。
4、斜道腳手片應采用橫鋪,每隔20—30cm設一防滑條,防滑條宜采用40×60mm方木,并多道鉛絲綁扎牢固。
5、外架與各樓層之間應設置進出通道、坡度不大于1:3,寬度不小于1m,通道宜采用木板鋪設,兩邊設1.2m高防護欄桿和30cm高踢腳桿,并固定牢固。
6、斜道和進出通道的欄桿、踢腳桿統一漆紅白相間色。
(十二)卸料平臺
l、外腳手架吊物卸料平臺和井架卸料平臺應有單獨的設計計算書和搭設方案。
2、吊物卸料平臺、井架卸料平臺應按照設計方案搭設,應與腳手架、井架斷開,有單獨的支撐系統。
3、卸料平臺要求采用厚4cm以上木板統一鋪設,并設有防滑條。外架吊物卸料平臺應采用型鋼做支撐,預埋在建筑物內,不得采用鋼管搭設。井架卸料平臺可以由鋼管從基礎上搭設,但基礎必須采用砼,地立桿墊型鋼或木板。
4、吊物卸料平臺必須設置限載牌。
5、卸料平臺臨邊防護到位,設置1.2m高防護欄桿和30mm踢腳桿,四周采用密目式安全網封閉。
懸挑式腳手架
(一)施工方案
1、懸挑式腳手架必須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方案應有設計計算書(包括對架體整體穩定性、文撐桿件的受力計算),有針對性較強的、較具體的搭設拆卸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并畫出平面、立面圖以及不同節點詳圖。
2、專項施工方案包括設計計算書必須經公司工程部審核,總工程師審批、簽字蓋章后方可施工。
(二)懸挑梁及架體穩定
1、挑架外挑梁或懸挑架必須采用型鋼或定型桁架。
2、懸挑型鋼或懸挑架通過預埋與建筑結構固定,安裝符合設計要求。
3、挑架立桿與懸挑型鋼連接必須固定,防止滑移。
4、架體與建筑結構進行剛性拉結,按水平方向三跨、垂直方向等于層高設一拉結點,架體邊緣及轉角處1m范圍內必須設拉結點。
(三)腳手板
挑架層層滿鋪腳手片,腳手片須用不細于18#鉛絲雙股并聯綁扎不少于4點,要求牢固,交接處平整,無探頭板;不留空隙,腳手片應保證完好無損,破損的及時更換。
(四)荷載
施工荷載均勻堆放,并不超過2.7kn/m2。建筑垃圾或不用的物料必須及時清除。
(五)交底與驗收
1、挑架必須按照專項施工方案和設計要求搭設。實際搭設與方案不同的,必須經原方案審批部門同意并及時做好方案的變更工作。
2、挑架搭拆前必須進行針對性強的安全技術交底,每搭一段挑架均需交底一次,交底雙方履行簽字手續。
3、每段挑架搭設后,由公司組織驗收,內容量化,合格后掛合格牌方可投入使用。驗收人員須在驗收單上簽字,資料存檔。
(六)桿件間距
挑架步距不得大于1.8m,橫向立桿間距不大于1m,縱向間距不大于1.5m。
(七)架體防護
1、挑架外側必須用建設主管部門認證的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網封閉圍護,安全網用不小于18#鉛絲張掛嚴密。且應將安全網掛在挑架立桿里側,不得將網圍在各桿件外側。
2、挑架與建筑物間距大于20cm處,鋪設站人片。除挑架外側、施工層設置1.2m高防護欄桿和18cm高踢腳桿外,挑架里側遇到臨邊時(如大開間窗、門洞等)時,也應進行相應的防護。
(八)層間防護
挑架作業層和底層應用合格的安全網或采取其他措施進行分段封閉式防護。
(九)腳手架材質
1、鋼管腳手架應選用外徑48mm,壁厚3.5mm的a3鋼管,表面平整光滑,無銹蝕、裂紋、分層、壓痕、劃道和硬彎,新用鋼管有出廠合格證。搭設架子前應進行保養、除銹并統一涂色,顏色應力求環境美觀。
2、鋼管腳手架搭設使用的扣件應符合建設部《鋼管腳手扣件標準》要求,有扣件生產許可證,規格與鋼管匹配,采用可鍛鑄鐵,不得有裂紋、氣孔、縮松、砂眼等鍛造缺陷,貼和面應平整,活動部位靈活,夾緊鋼管時開口處最小距離不小于5mm。
3、型鋼宜采用a3號槽鋼或工字鋼。
附著式升降腳手架
(一)使用條件
l、必須經建設部組織鑒定和發放的生產和使用證,且經當地市(地)建筑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審查,頒發準用證方可搭設。
2、必須有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包括搭拆方案),并經搭拆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總包單位總工程師審批、認可。
3、制定并嚴格執行各工種操作規程。
(二)設計計算
1、有單獨的設計計算書,并經生產單位的上級技術部門審批。
2、有完整的制作安裝圖。
3、主框架、支撐桁架各節點的各桿件軸線應交匯于一點。
4、架體設計荷載按承重架3.0kn/m2。裝飾架2.0kn/m2,升降狀態0.5kn/m2取值。
5、架子壓桿長細比不大于150,受拉桿件的長細比不得大于300。
(三)架體構造
1、架體應由主框架和支撐桁架構成,主框架必須是定型的(焊接或螺栓聯接)架體,相鄰兩主框架之間的架體為定型的(焊接或螺栓聯接)支撐桁架(桁條)。支撐衍架支在主框架上,施工荷載通過腳手架立桿傳遞到支撐桁架,再由支撐衍架將力通過主框架傳遞到建筑物上。
2、架體必須按支座安裝圖和有關規定及構造進行搭設,架體上部懸臂部分不得超過架體高度的1/3或4.2m。
(四)附著支撐
1、主框架必須按方案要求與每個樓層設置螺栓式連接點。
2、鋼挑架與預埋鋼筋環連接必須牢固,鋼挑架上的螺栓與墻體連接也必須牢固或符合規定。
3、螺栓式鋼挑架的焊接必須符合有關規定。
(五)升降裝置
1、必須安裝同步升降裝置且確保能達到同步升降要求。升降用索具、吊具的安全系數必須大于6。
2、當有兩個節點升降時,應采用電動式升降,嚴禁使用手拉葫蘆式(導鏈)。升降時架體至少有兩個附著裝置,且架體上嚴禁站人。
3、非升降狀態時,索具、吊具應呈放松狀態。
(六)防墜落、導向防傾斜裝置
架體必須兩處以上設置靈敏有效的防墜落裝置,設置垂直導向和防止左右、前后傾斜的防傾斜裝置。嚴禁將防墜落裝置設置在架體升降的同一個附著支撐裝置上。
(七)分段驗收
1、首次搭設后.必須組織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驗收人員和部門簽字蓋章,做好驗收手續。
2、每次提升前,均應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點立即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提升,同時做好檢查記錄。
3、每次提升后、使用前必須進行驗收,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4、首次搭設后、每次使用前提升后的驗收和每次提升前的檢查,均應由安裝單位和使用單位組織進行。
(八)腳手片
1、挑架層層滿鋪腳手片,腳手片須用不細于18#鉛絲雙股并聯綁扎不少于4點,要求牢固,交接處平整,無探頭板,不留空隙,腳手片應保證完好無損,破損的及時更換。
2、架體每步離墻空隙均應安全可靠地封閉。
(九)防護
1、架體外側用建設主管部門認可的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網進行封閉式圍護,將安全網固定在腳手架外立桿的里側,不得將網圍在各桿件的外側。
2、架體操作層、外側以及遇到大開間窗洞處的里立桿均應設置1.2m高防護欄桿和30cm踢腳桿。
3、除每層滿鋪腳手片外,架體作業層和底層下方還應圍設安全網或采取有效安全措施。
(十)操作
1、架體必須按施工組織設計和有關規定進行搭設。
2、搭設和每次升降等操作前必須對現場技術人員和工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3、架體操作人員先培訓,再持證定崗上崗。
4、安裝、升降、拆除架體時必須注明現場的安全警戒線,并派專人監護。
5、架體上荷載堆放均勻,升降時架體上不得有重量超過2kn的物體。
吊籃腳手架
(一)施工方案
1、必須使用廠家生產的定型產品,有生產許可證、合格證和產品使用說明書,并有當地建筑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準用證,嚴禁使用無證土制吊籃腳手架。
2、吊籃腳手架施工必須有專項施工方案,內容應包括吊籃和挑梁錨固、配重等抗傾覆裝置的設計計算以及挑梁的錨固施工詳圖和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3、施工方案要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編制,能夠指導現場施工,經公司技術負責人審批簽字蓋章后方可實施。
(二)制作組裝
1、挑梁錨固或配重等抗傾覆裝置符合要求。吊籃組裝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2、吊籃使用前必須進行荷載試驗,填寫試驗記錄。
3、電動(手板)葫蘆等輔助動力設備必須使用檢驗合格的產品。
(三)安全裝置
1、吊籃必須有2根直徑為12.5mm以上的鋼絲繩作保險繩,升降葫蘆必須有保險卡,吊鉤必須有防止吊物滑脫的保險裝置。所有保險裝置必須安全有效。
2、作業人員應系安全帶。安全帶應高掛低用,掛在上方可靠、牢固的地方,嚴禁掛在吊籃升降用的鋼絲繩上。
(四)升降操作
1、吊籃升降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人員須經過專業培訓。
2、嚴禁在保險繩不起作用的情況下提升(或下降)。
3、升降作業時其他人員不得在吊籃內停留。
4、兩個吊籃連在一起同步升降時必須要有安全可靠的同步裝置。
(五)交底與驗收
1、制作組裝、每次提升(或下降)和上人作業前必須對有關技術和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內容齊全、要有針對性,交底雙方履行簽字手續。
2、制作組裝、每次提升(或下降)后公司應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驗收應認真填寫驗收記錄,驗收責任人員履行簽字手續。
(六)防護
吊籃四周應有高度不低于1.5m的封閉護板。
(七)荷載
施工荷載不得超過設計要求和說明書的規定,并應均勻堆放。
(八)電氣安全
電氣設備必須有可靠的接零和漏電保護,有可靠的避雷接地措施。
五、基坑支護
(一)施工方案
1、基礎施工前必須進行地質勘探和了解地下管線情況。根據土質情況和基礎深度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施工方案應與施工現場實際相符,能指導實際施工。其內容包括:放坡要求或支護結構設計、機械類型選擇、開挖順序和分層開挖深度、坡道位置、坑邊荷載、車輛進出道路、降水排水措施及監測要求等。對重要的地下管線應采取相應措施。
2、基礎施工應進行支護,基坑深度超過5m的對基坑支護結構必須按有關標準進行設計計算,有設計計算書和施工圖紙。
3、施工方案必須經公司總工程師審批,簽字蓋章后方可實施。
(二)臨邊防護
1、基坑施工必須進行臨邊防護。深度不超過2m的臨邊可采用1.2m高欄桿式防護,深度超過2m的基坑施工還必須采用密目式安全網做封閉式防護。
2、臨邊防護欄桿離基坑邊口的距離不得小于50cm。
(三)坑壁支護
l、坑槽開挖時設置的邊坡符合安全要求??颖谥ёo的做法以及對重要地下管線的加固措施必須符合專項施工方案和基坑支護結構設計方案的要求。
2、支護設施產生局部變形,應會同設計人員提出方案并及時采取相應的措施進行調整加固。
(四)排水措施
l、基坑施工應根據施工方案設置有效的排水、降水措施。
2、深基坑施工采用坑外降水的,必須有防止臨近建筑物危險沉降的措施。
(五)坑邊荷載
1、基坑邊堆土、料具堆放的數量和距基坑邊距離等應符合有關規定和施工方案的要求。
2、機械設備施工與基坑(槽)邊距離不符合有關要求時,應根據施工方案對機械施工作業范圍內的基坑壁護、地面等采取有效措施。
(六)上下通道
l、基坑施工必須有專用通道供作業人員上下。
2、設置的通道,在結構上必須牢固可靠,數量、位置滿足施工要求并符合有關安全防護規定。
(七)土方開挖
1、施工機械應由公司質安部門驗收后進場作業,并有驗收記錄。
2、施工機械操作人員應按規定進行培訓考核,持證上崗,熟悉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3、施工作業時,應按施工方案和規程挖土,不得超挖、破壞底土層的結構。
4、機械作業位置應穩定、安全,在挖土機作業半徑范圍內嚴禁人員進入。
(八)基坑支護變形監測
基坑支護結構應按照方案進行變形監測,并有監測記錄。對毗鄰建筑物和重要管線、道路應進行沉降觀測,并有觀測記錄。
(九)作業環境
1、基坑內作業人員應有穩定、安全的立足處。
2、垂直、交叉作業時應設置安全隔離防護措施。
3、夜間或光線較暗的施工應設置足夠的照明不得在一個作業場所只裝設局部照明
六、模板工程
(一)施工方案
1、模板工程施工前必須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經公司工程部審核,總工程師審批、簽字蓋章后方可實施。
2、施工方案內容包括模板的制作、安裝及拆除等施工工序、方法及根據砼輸送方法制定針對性的安全措施。
(二)支撐系統
1、現澆混凝土模板的支撐系統必須進行設計計算。設計計算書應繪制細部構造的大樣圖,對材料規格尺寸、接頭方法、間距及剪刀撐設置等均應詳細注明。
2、支撐系統必須符合施工方案要求。
(三)立柱穩定
支撐模板的立柱材料、間距和剪刀撐、縱橫向支撐設置應符合施工方案要求,立柱底部應有墊板。其中立桿間距不大于2m,按高度不超過2m設置縱橫水平支撐,支撐系統兩端設置剪刀撐。
(四)施工荷載
模板上材料應堆放均勻并不得超過施工方案的規定。
(五)模板存放
各種模板堆放整齊、安全,高度不得超過2m,大模板存放要有防傾倒措施。
(六)支拆模板
1、支拆模板時,2m以上高處作業必須有可靠的立足點,并有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
2、拆除模板時,應設置臨時警戒線并派專人監護。
3、不得留有未拆除的懸空模板。
(七)模板驗收
l、支拆模板前必須進行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做好記錄,交底雙方履行簽字手續。
2、模板搭設后應組織驗收工作,認真填寫驗收單,內容要量化。驗收合格后方可進入下道工序,并做好驗收記錄存檔工作。
3、模板拆除前必須辦理拆模審批手續,經技術負責人審批簽字后方可拆除。
(八)混凝土強度
模板拆除前必須有混凝土強度報告,強度達到規定要求后方可進行拆模審批和模板拆除工作。
(九)運輸道路
在模板上運輸混凝土必須有專用運輸道(鋪設走道墊板),運輸道應平穩牢固
(十)作業環境
模板作業面的須留孔洞和臨邊應進行安全防護,垂直作業采取上下隔離防護。安全防護應符合有關規定要求。
七、“三寶”“四口”防護
(一)安全帽
1、進入施工現場作業區者必須戴好安全帽。施工現場安全帽宜分色佩戴。
2、應正確使用安全帽,扣好帽帶,不準使用缺襯、缺帶及破損的安全帽。
3、安全帽符合gb2811—81標準。
(二)安全網
1、施上現場必須積極使用密日式安全網,架子外側、樓層臨邊、井架等處用密目式安全網封閉或欄護。安全網宜放在桿件的里側。
2、密目式安全網必須滿足2000目/10cm×10cm,做耐貫穿試驗不穿透,6×1.8m的單張網重量應在3.0kg以上,并應盡量滿足環境效果要求。
3、安全網必須有產品生產許可證和質量合格證以及建筑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發放的準用證等,嚴禁使用無證不合格的產品。
4、安全網應繃緊、扎牢、拼接嚴密,不得使用破損的安全網。
(三)安全帶
1、施工現場搭架、支模等高處作業均應系安全帶。安全帶應符合gb6095—85標準并有合格證書,生產廠家經勞動部門批準,并做好定期檢驗。積極推廣使用可卷式安全帶。
2、安全帶高掛低用,掛在牢固可靠處,不準將繩打結使用。安全帶使用后有專人負責,存放在干燥、通風的倉庫內。
(四)樓梯口、電梯井口防護
1、樓梯口、邊設置1.2m高防護欄桿和30cm高踢腳桿。桿件里側掛密目式安全網。
2、電梯井口設置1.5m高防護柵門,其中底部20cm為踢腳板。
3、電梯井內自二層樓而起不超過二層(不大于10m)拉設一道安全平網。
4、電梯井口、樓梯口邊的防護設施應形成定型化、工具化,牢固可靠,防護欄桿漆刷紅白相間色。
(五)預留洞口、坑井防護
l、1.5m2以內的預留洞門、坑井用固定蓋板防護;1.5m2以上的洞口,四周設20cm高踢腳桿和0.6m、1.2m兩道水平桿,欄桿里側用密目式安全網圍護,洞口處張掛水平安全網。
2、洞口、坑井防護設施應定型化、工具化,不得采用竹片式防護。
(六)通道口防護
1、進出建筑物主體通道口、井架或物料提升機進口處、外用升降機進口處等均應搭設防護棚。棚寬大于道口,兩端各長出1m,垂直長度2m,棚頂搭設二層(采取腳手片的,鋪設方向應互相垂直),間距大于30cm。
2、場地內、外道路中心線與建筑物(或外架)邊緣距離分別小于5m和7.5m的,應搭設通道防護棚,棚頂搭設二層(采取腳手片的,鋪設方向應互相垂直),間距大于30cm,并且底層下方張掛安全網。
3、砂漿機、拌和機和鋼筋加工場地等應搭設操作簡易防護棚。
4、各類防護棚應有單獨的支撐體系,固定可靠安全,嚴禁用毛竹搭設且不得懸挑在外架上。
5、底層非進入建筑物通道口的地方應采取禁止出入(通行)措施和設置禁行標志。
(七)陽臺、樓板、屋面等臨邊防護
l、陽臺、樓板、屋面等臨邊應設置1.2m、0.6m、0.1m三道水平桿,并在立桿里側用密目式安全網封閉,防護欄桿漆紅白相間色。
2、防護欄桿等設施與建筑物固定拉結,確保防護設施安全可靠。
八、施工用電
(一)外電防護
1、在建工程(含腳手架具)的外側邊緣與外電架空線路之間必須保持安全操作距離。最小安全操作距離不應小于下表所列數值。
外電線路電壓1kv 以下1-10kv35-110kv154-220kv330-500kv
最小安全操作距離(m)4681015
2、施工現場的機動車道與外電架空線路交叉時,架空線路的最低點與路面的垂直距離應不小于下表所列數值:
外電線路電壓1kv 以下1-10kv35kv
最小安全操作距離(m)677
3、對達不到上表中規定的最小距離時必須編制外電線路防護方案,采取防護措施,增設屏障、遮攔、圍欄或保護網,并懸掛醒目的警告標志牌。防護屏障應采用絕緣材料搭設。
4、外電線路與遮攔、屏障等防護設施之間的安全距離小于下表所列數值時,必須會同有關部門予以解決,采取遷移外電線路或改變工程位置等措施,否則不得強行施工。
外電線路電壓(kv)1-36103560110220330500
線路邊線至遮攔的安全距離(m)0.950.950.951.151.351.752.654.5
線路邊線至網狀防護的安全距離(m)0.30.30.30.50.71.11.92.75
5、腳手架的上下斜道嚴禁搭設在有外電線路的一側。
(二)接地與接零保護系統
l、在施工現場專用的中性點直接接地的電力系統中必須采用tn—s接零保護系統。
2、施工現場每一處重復接地的接地電阻值應不大于10ω且不得少于3處(即總配電箱、線路的中間和末端處),重復接地線應與保護零線相連。接地電阻每季度公司至少復測一次,現場每月檢測一次。
3、接地裝置的接地線應采用二根以上導體,在不同點與接地體作電氣連接。垂直接地體應采用角鋼、鋼管或圓鋼,不得采用螺紋鋼材。
4、保護零線應由工作接地線、配電室的零線或第一級漏電保護器電源側的零線引出。保護零線應單獨敷設,不得裝設任何開關與熔斷器。保護零線應接至每一臺用電設備的金屬外殼(包括配電箱)。
5、保護零線的截面應不小于工作零線的截面,并使用統一標志的綠/黃雙色線,任何情況下不得將綠/黃雙色線作負荷線。與電氣設備相連的保護零線應為截面不小于2.5mm的絕緣多股銅線。
6、保護零線與電氣設備連接應采用銅鼻子等可靠連接,不得采用鉸接,電氣設備接線柱應鍍鋅或涂防腐油脂;工作零線和保護零線在配電箱內應通過端子板連接,其中保護零線在其他地方不得有接頭。
7、同一施工現場的電氣設備不得一部分作保護接零、一部分作保護接地。
(三)配電箱、開關箱
1、施工現場配電系統應設置總配電箱(屏)、分配電箱、開關箱,實行三級配電、三級保護。分配電箱與開關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m,開關箱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電設備的水平距離不得超過3m。配電箱周圍應有足夠二人同時工作的空間和通道。
2、開關箱應由末級分配電箱配電,動力配電箱與照明配電箱應分別設置。
3、每臺用電設備應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開關箱內嚴禁用同一個開關電器直接控制二臺及二臺以上用電設備(含插座)。
4、所有配電箱內應在電源側裝設有明顯斷點的隔離開關,漏電保護器應裝設在電源隔離開關的負荷側。分配電箱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在50—75ma,開關箱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得大于30ma,手持式電動工具的漏電保護器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得大干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均應小于0.1s。
5、配電箱進、出線應在箱底進出,并分路成束加pvc套管保護;配電箱內的連接線應采用絕緣導線,排列整齊,不得有外露帶電部分;箱內應設置銅質的保護零線端子板和工作零線端子板。
6、固定式配電箱安裝高度底口距地面應大于1.3m,小于1.5m,安裝牢固;移動式配電箱安裝高度底口距地面應大于0.6m,小于1.5m,有固定支架。
7、配電箱必須采用鐵板制作,鐵板厚度應大于1.5mm;配電箱應編號,表明其名稱、用途、維修電工姓名,箱內應有配電系統圖,標明電器元件參數及分路名稱。嚴禁使用倒順開關。
8、配電箱門應配鎖,有防雨、防砸措施;箱內應保持清潔,不得有雜物。
9、所有配電箱、開關箱應每月進行檢查、維修一次。
(四)現場照明
1、施工現場照明用電應單獨設置照明配電箱、箱內應設置隔離開關、熔斷器和漏電保護器,熔斷器的熔斷電流不得大于15a,漏電保護器的漏電動作電流應小于30ma,動作時間小于0.1s。
2、施工現場照明器具金屬外殼需要保護接零必須使用三芯橡皮護套電纜,嚴禁使用花線和護套線,導線不得隨地拖拉或纏綁在腳手架等設施構架上。
3、照明燈具的金屬外殼和金屬支架必須作保護接零。
4、室外燈具的安裝高度應大于3m,室內燈具應大于2.4m,大功率的金屬鹵化燈和鈉燈應大于5m。
5、在下列情況下應現場照明應采用36v以下安全電壓:
(1)室內線路和燈具安裝低于2.4m的;
(2)在潮濕和易觸及帶電體的工作場所;
(3)使用手持照明燈具的。
6、在一個工作場所內,不得只裝設局部照明。
(五)配電線路
1、架空線必須設在專用電桿上,嚴禁架設在樹木、腳手架上。電桿應采用混凝土或木桿,不得采用竹桿。木桿梢徑應不小于130mm。
2、架空線路應裝設橫擔、絕緣子并采用絕緣導線。絕緣鋁線截面不小于16mm,絕緣銅線截面不小于10mm。檔距不得大于35m,線間距離不得小于0.3m,橫擔間的最小垂直距離不得小于0.6m。
3、架空線的相序排列為:和保護零線在同—橫擔架設時:面向負荷從左側起為l1、n、l2、l3、pe;動力、照明線在兩個橫擔上下分別架設時,上層橫擔:面向負荷從左側起為l1、l2、l3,下層橫擔:面向負荷從左側起為l1(l2、l3)、n、pe。
4、配線應分色(包括配電箱內連線,相線l1為黃色,l2為綠色,l3為紅色,工作零線n為黑色,保護零線pe為綠/黃雙色。
5、施工現場電纜干線應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設,嚴禁沿地面明設、隨地拖拉或綁架在腳手架上。
6、電纜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設的深度不得小于0.6m,并在電纜上下各均勻鋪設不小于50mm的細砂然后覆蓋硬質保護層,電纜接頭應設在地面上的接線盒內;架空敷設時,應沿墻壁或電桿設置,并用絕緣子固定,嚴禁用金屬裸線作綁線,橡皮電纜的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5m。
7、電纜穿越建筑物、道路和易受機械損傷的場所,必須采取加設防護套管等進行線路過路保護。
8、嚴禁采用四芯或三芯電纜外加一根電線代替五芯或四芯電纜。
9、電線必須符合有關規定,禁止使用老化電線,破皮的應進行包扎或更換。
(六)電器裝置
l、設備容量大于5.5kw的動力電路必須采用加設自動開關電器或降壓啟動裝置,不得采用手動電器直接控制。
2、各種開關電器的額定值應與其控制用電設備的額定值相適應。
3、熔絲應與設備容量相匹配,不得用多根熔絲絞接代替一根熔絲,每根熔絲的規格應一致,嚴禁用其他金屬絲代替熔絲。
4、配電箱內的電器必須可靠完好,不得使用破損、不合格的電器。
(七)變配電裝置
1、配電室內配電屏的正面操作通道寬度不小于1.5m,前面及兩側操作通道不小于1m,配電室的高度不小于3m。
2、配電屏(盤)應裝設有功、無功電度表,電流、電壓表,短路、過負荷保護裝置和漏電保護器,各配電線路應編號并標明用途標記。
3、配電室內應有電工值班、維修制度,禁令標志牌,停送電必須有專人負責。
4、應設置砂箱等絕緣滅火材料。
(八)用電檔案
l、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及5臺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的,必須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及5臺以下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下的,應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
2、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內容應包括:工程概況、用電負荷計算書、確定導線截面和電器的類型、規格,電氣平面圖、立面圖和接線系統圖,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內容應包括:工程概況、負荷計算書、用電平面圖和系統圖,電氣防火措施。
3、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必須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編制,公司(公司級)技術負責人審批,有關部門批準蓋章后實施;變更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必須由原編制者、審批者和批準部門同意后實施,并補充有關資料圖紙。
4、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者必須參加臨時用電的驗收工作。
5、臨時用電技術檔案應有專人負責,各項驗收、檢查、測試、維修記錄內容真實,填寫詳細,數據量化。
6、建立現場用電定期檢查制度,做到施工現場每月檢查一次,基層公司每季度檢查一次。對檢查、檢測中發現的不安全因素,必須及時處理并履行復查驗收手續。
九、物料提升機
(一)架體制作
l、使用建設主管部門鑒定或認可的定型產品。產品使用前必須經建筑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安全認可。
2、物料提升機應懸掛驗收合格牌、最大起重量牌和安全警告標志。
3、施工現場物料提升機應安全可靠,應使用型鋼式架體。
(二)限位保險裝置
l、物料提升機必須有斷繩保護裝置、安全??垦b置、上極限限位裝置,30m以上高架提升機還必須有下極限限位裝置、緩沖器和超載限制器。
2、井字架斷繩保護裝置宜采用夾軌式,安全??垦b置應使用方便并宜與吊籠安全門聯動,上下極限限位裝置宜采用機械式,吊籠的越程應不小于3m,所有保險裝置必須安全可靠。
3、在便于司機操作的位置必須設置緊急斷電開關,在緊急情況下,應能及時切斷提升機的總控制電源。當提升機總電源被切斷時,工作照明不應斷電。
(三)架體穩定
(1)纜風繩
1、采用纜風繩固定架體的,纜風繩必須采用直徑大于9.3mm的圓股鋼絲繩,提升機架體高度在20m以下時設一組(四根),20—30m設二組。
2、纜風繩應在架體四角同一水平面上對稱設置,與地面夾角在45度一60度,其下端應采用與鋼絲繩拉力相適應的花籃螺絲與地錨拉緊連接,不得栓在樹木、電桿等其他物體上。
3、地錨應采用不少于2根鋼管(φ48—53)并排設置(與鋼絲繩受力方向垂直),間距不小于0.5m,打入深度不小于1.7m,樁頂部應有纜風繩防滑措施。
4、纜風繩不得有接頭。端部應設置保險環并用不少于4個與繩徑匹配的繩卡固定,繩卡間距不小于鋼絲繩直徑的6倍,繩卡滑鞍應放在受力繩一側,不得正反交錯設置繩卡。
(2)與建筑結構連接
1、高架提升機必須使用連墻桿穩定架體,低架提升機宜采用連墻桿穩定架體。
2、連墻桿間距不得大于9m,且在建筑物的頂層必須設置1組,提升機架體頂部的自由高度不得大于6m。
3、連墻桿與架體及建筑物之間均應采用焊接(建筑結構內預放預埋件),連接牢固并形成穩定結構,不得連在腳手架上。連墻桿的材質應與架體相同,具體做法應進行設計并有相關圖紙。
(四)鋼絲繩
1、提升鋼絲繩不得有毛刺、斷股、變形、缺油銹蝕現象,規格應滿足額定重量的提升要求。
2、鋼絲繩必須有過路保護裝置,不得拖地,不得與其他部位摩擦;鋼絲繩過道應設置鋼絲繩檢查孔。
3、提升鋼絲繩不得接長使用,端部應設置保險環并用不少于4個與繩徑匹配的繩卡固定,繩卡間距不小于鋼絲繩直徑的6倍,繩卡滑鞍應放在受力繩一側,不得正反交錯設置繩卡。
4、鋼絲繩應符合國家標準,并有合格證。嚴格執行鋼絲繩報廢標準。
(五)樓層卸科平臺防護
l、卸料平臺兩側應有高于1.2m防護欄桿和0.3m高踢腳桿并用密目網全封閉,平臺板采用4cm厚木板或防滑鋼板,鋪設嚴密。
2、各樓層卸料平臺必須設置防護門,防護門要定型化、工具化,操作方便并有防止外開的措施。
3、地面進料口必須有自落式防護門,上方搭設防護棚,防護棚應在架體三面設置(除進料面外),寬度:低架提升機不小于3m,高架提升機不小于5m;防護棚應設置兩層,上下間距不小于60cm,采用腳手片的,上下層應垂直鋪設。
(六)吊籠
1、提升機吊籠的各桿件應選用型鋼,其底板材料應采用5cm厚木板或防滑鋼板,兩側設置高度不小于1m安全擋板或擋網,上部應有防護頂板,其強度應能防止上部物體穿透。
2、吊籠應裝設防止物料在運行過程中從吊籠內滾落的安全門,安全門應定型化、工具化。
3、吊籠必須采用滾輪導靴,導軌每側為兩根。吊籠提升必須使用動滑輪。
4、吊籠與提升機架體的顏色應有明顯的區別。
5、嚴禁人員違章乘坐吊籠上下。
(七)安裝驗收
1、提升機安裝后由項目部自檢,公司質安部檢查合格后掛牌使用。
2、所有搭設、檢查、驗收責任人員劃立在驗收單上簽字認可。驗收單中對各項檢查項目均應存結論,數據量化。
3、提升機每月應定期檢查一次,由有關部門和人員參加;日常檢查由作業司機在班前進行,在確認提升機正常時,方可投入使用。
4、對檢查、驗收中發現的問題應采取定人、定時間、定措施進行整改,并記錄在案。
(八)架體
1、架體安裝、拆卸要有專項施工組織設計,經公司總工程師審批、簽字蓋章后方可實施。
2、高架提升機的基礎應進行設計計算,有設計計算書和圖紙;低架提升機的基礎土層承載力不小于80kpa,面層為厚30cm的c20混凝土,表面應平整,偏差不大于10mm?;A應有排水措施。
3、架體的垂直度不得超過高度的3‰,并不得超過200mm;導軌接點錯位不得大于1.5mm,吊籠與架體的間隙不得超過150mm。
4、提升機不得裝設搖臂把桿。
5、提升機的架體,在與各樓層通道相連的開口處,應采取加強措施。架體外側應采用合格的安全網進行全封閉。
6、提升機架體不得直接或間接與外腳手架相連。
(九)傳動系統
1、提升機必須采用可逆式卷揚機,不得采用摩擦式卷揚機。
2、卷揚機應安裝在平整、堅實、干燥的位置上,遠離危險作業區且視線良好。并應分別在卷揚機前后設置夾樁和拖樁,錨樁采用腳手鋼管(φ48—53),打人地面深度不小于2.0m。因施工條件限制安裝位置靠近作業區時,應搭設雙層防護棚。
3、卷揚機卷筒邊緣必須設置防止鋼絲繩脫出的防護裝置,卷筒與鋼絲繩直徑的比值應不小于30。
4、卷筒上鋼絲繩應纏繞整齊,當吊籠處于工作最低位置時,卷筒上的鋼絲繩不得少于3圈。
5、當鋼絲繩在卷筒中間位置時,架體底部的導向滑輪應與卷筒軸心垂直。從卷筒中心到導向滑輪的距離,帶槽卷筒應大于卷筒寬度的15倍,無槽卷筒應大于20倍。
6、滑輪組的滑輪直徑與鋼絲繩直徑的比值:低架提升機應不小于25;高架提升機應不小于30?;啈捎脻L動軸承支撐,滑輪組與架體(包括吊籠)必須采用剛性連接。滑輪應轉動靈活,翼緣不得破損。
(十)聯絡信號
1、卷揚機操作棚與提升機卸料平臺之間視線應良好,司機應能清楚地看見吊籠內和卸料平臺上的情況,高架提升機必須采用提升機電視監控系統,防止誤操作。架體外側應有明顯的層次標志。
2、提升機裝設合理、準確的信號裝置,方便卷揚機司機與各樓層之間可靠聯絡,高架提升機還應有通訊裝置。
(十一)卷揚機操作棚
1、提升機必須搭設卷揚機操作棚,操作棚高度不小于2.5m,并有安全防護和防雨的雙重防護。
2、操作棚應能保證正常操作的要求。
(十二)避雷
1、當提升機高度超出相鄰避雷裝置的保護范圍時,應安裝避雷裝置,其接地電阻不得大于l0ω。
2、提升機避雷針高度應為l—2m,引下線應單獨鋪設并保證電氣連接,不得借用提升機立桿作引下線。
3、避雷接地裝置要求同“施工用電”中接地裝置。
十、外用電梯(人貨兩用梯)
(一)安全裝置
1、吊籠應設有斷繩保護裝置和限速器等安全裝量,安全后應進行試驗。確保靈敏有效。當懸掛或支撐裝置在工作時失去作用或吊籠失控、超速的情況下,安全裝置能夠將吊籠制停。
2、吊籠門應有電氣或機械式連鎖裝置,只有當吊籠門完全關閉后,吊籠才能啟動。
3、安全裝置每二年必須經生產廠家或具有法定檢測單位檢測合格后才能繼續使用。
(二)安全防護
l、卸料平臺兩側應有1.2m高的防護欄桿并用密目網全封閉,平臺板必須厚實牢固、鋪設嚴密,宜采用4cm厚木板或防滑鋼板。
2、各樓層調料平臺必須設置防護門,防護門要定型化、工具化,操作方便并有肋lal開的措施。非工作狀態時,應關閉防護門。
3、地面進料口必須有自落式防護門,上方搭設規范牢固的防護棚,防護棚應沿架體三面設置(除出料面外),寬度:高度低于30m的電梯不小于3m,高度大于30m的不小于5m;應搭設兩層,上下間距不小于60cm,若采用腳手片的,上下層應垂直鋪設。
(三)司機
1、司機必須持證上崗。
2、每班作業前應按規定進行試車。
3、應建立司機交接班制度,并做好交接記錄。
(四)荷載
1、應設音起重量限制器.當重量或人數超過規定時,起重量限制器動作自動停止提升。
2、載人外用電梯必須設置平衡重,嚴禁未加配重載人。
(五)安裝與拆卸。
1、外用電梯必須制定詳細的安裝拆卸方案并經公司總工程師審批、簽字。基礎應有設計計算書并有施工詳圖。
2、安裝拆卸隊伍必須具備相應的專業資格,取得資格證書。
(六)安裝驗收
1、電梯安裝拆卸前必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有書面記錄,交底雙方履行簽字手續。
2、電梯安裝后必須組織驗收,填寫驗收記錄,驗收人員簽字。驗收記錄中有關數據量化。
(七)架體穩定
l、架體的垂直度應在說明書規定的范圍內。
2、架體與建筑結構的附著裝置應符合說明書或施工方案的要求。
3、架體附著裝置不得與腳手架連接。
(八)聯絡信號
外用電梯必須有可靠準確的的上下聯絡信號,啟動或制動前必須鳴音示意。
(九)電氣安全
1、外用電梯的控制箱、電器線路、電氣設備、絕緣狀況等符合有關規定要求。
2、控制箱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
3、電梯金屬結構、設備外殼必須做好保護接零,架體重復接地,電阻應小于10ω。
(十)避雷
l、當外用電梯超出相鄰避雷裝置的保護范圍時,應安裝避雷裝置,其接地電阻不得大于10ω。
2、避雷針高度應為1—2m,引下線應單獨鋪設并保證電氣連接,不得借用外用電梯立桿作引下線。
3、避雷接地裝置要求同“施工用電”中接地裝置。
十一、塔吊
(一)力矩限制器
塔吊應安裝靈敏可靠的起重力矩限制器。當達到額定起重力矩時,限制器應發出報警信號;當起重力矩超過額定值的8%時,限制器應切斷上升和增幅電源,但塔吊可做下降和減幅運動。
(二)限位器
塔吊根據不同型號應裝設行程限位(包括小車和駕駛室)、起重臂變幅限位和起升起高限位,各限位裝置靈敏司靠。
(三)保險裝置
l、塔吊吊鉤應設置防止吊物滑脫的保險裝置。
2、卷揚機卷筒應設置防止鋼絲繩滑出的防護保險裝置。
3、當爬梯高度超過5m時,從2.5m處開始應設置直徑0.65—0.8m,間距為0.5—o.7m的護圈;當爬梯設于結構內部并且與結構的距離小于1.2m時,可不設護圈。
(四)附墻裝置與夾軌器
1、塔吊高度超過說明書規定的自由高度時必須安裝附墻裝置,附墻裝置應符合說明書要求。
2、行走式塔吊必須安裝防風夾軌器,保證塔吊在非工作力作用下保持靜止。
(五)安裝與拆卸
1、塔吊安裝拆卸必須有專項施工方案,能夠指導現場施工,塔吊基礎要有設計計算書和施工詳圖。施工方案必須經拆裝單位公司總工程師審批、簽字。
2、拆裝方案編制和拆裝作業單位必須具有相應的《浙江省塔式起重機安裝拆卸許可證》等級證書,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浙江省塔式起重機安裝拆卸證書)。
(六)塔吊指揮
1、塔吊指揮、司機必須持證上崗。
2、塔吊指揮應使用旗語或對講機。
(七)路基與軌道
l、路基應堅實、平整,兩側或中間應設排水溝,路基無積水。固定式塔機基礎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2、枕木鋪設符合要求,枕木之間應填滿碎石,不得松動。道釘堅固,道軌接頭螺栓齊全,接頭下墊枕木。
3、道軌軌距誤差不大于1/1000,并不得超過±6mm,平整度誤差不超過1/1000,接頭空隙不大于4mm,高差不大于2mm。
4、道軌應設置極限位置阻擋器。
(八)電氣安全
1、行走式塔吊必須設置有效的卷線器。
2、塔吊上任何部位與架空輸電線路應保持安全距離: 1kv以下垂直1.5m,水平1m;1-15kv垂直3m,水平1.5m。小于安全距離的必須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
3、塔吊除做好保護接零外,還必須做重復接地(兼避雷接地),電阻不大于10ω。
(九)多塔作業
處于低位的塔吊臂架端部與另一臺塔吊的塔身之間至少有2m的安全距離,處于高位的塔吊(吊鉤升至最高點)與低位塔吊的垂直距離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小于2m。
(十)安裝驗收
1、塔吊使用前必須按規定組織驗收,驗收內容中數據必須量化,驗收責任人員在驗收記錄上簽字。
2、驗收資料中必須包括拆裝單位《浙江省塔式起重機安裝拆卸許可證》、作業人員《浙江省塔式起重機安裝拆卸證書》及其身份證的復印件。
十二、起重吊裝
(一)施工方案
l、起重吊裝作業必須根據工程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經公司總工程師審批、簽字后實施。
2、專項施工方案應包括起重機型號選擇,平面布置,吊裝工藝及招硼6安全技術措施。
(二)起重機械
①起重機
1、起重機必須取得準用證,進場安裝后必須辦理驗收手續,合格后方可使用。
2、起重機必須設置可靠有效的超高和力矩限制器,吊鉤有保險裝置。
②起重杠桿
1、起重扒桿必須進行設計計算并經公司工程部審批。
2、起重扒桿必須按照設計進行安裝,作業前進行試吊,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做好書面記錄。
(三)鋼絲繩與地錨
1、起重鋼絲繩必須符合有關要求,磨損、斷絲不得超標。
2、纜風繩安全系數必須大干3.5。
3、滑輪、地錨的設置必須符合有關規定或施工方案的要求。
(四)吊點
起重吊點符合設計規定,所用的家具、鋼絲繩規格型號、繩徑倍數符合設計和有關規范要求。
(五)司機、指揮
1、司機、指揮必須持證上崗起重機械必須由本機型的司機操作。
2、高處作業必須有可靠的信號傳遞措施。
(六)地耐力
起重機作業路面的地耐力必須符合說明書要求,否則應采取相應的鋪墊加強措施。
(七)起重作業
1、每次作業前均應進行試吊,正常后才能作業。
2、被吊物體應明確重量,不得不明吊重或超載作業。
(八)高處作業
1、吊裝作業必須設置防墜落措施、作業人員應系安全帶并懸掛在牢固可靠的地方。
2、應設量人員上下專用斜道、爬梯,并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
(九)作業平臺
1、起重吊裝人員必須有可靠的立足點并有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
2、作業平臺應堅實、牢固,單獨支撐,且宜采用4cm厚以上木板或防滑鋼板鋪設嚴密,臨邊防護符合“三寶四口”中有關要求。
(十)構件堆放
1、構件堆放整齊,樓板堆放不得超過1.6m,其他構件堆放不得超過有關規定。
2、大型構件堆放應有穩定措施。
(十一)警戒
吊裝作業時應設置警戒線,懸掛警戒標志,并派專人監護。
(十二)操作工
起重工、電焊工等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
十三、施工機具
進場施工機具安裝后必須經公司質安部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做好驗收記錄,驗收人員履行簽字手續。嚴禁使用倒順開關控制機具。
(一)平刨
1、平刨防護裝置應設防護罩,刨刀設護手裝置。刨厚度小于30mm或長度小于400mm的木料時,應用壓板、棍推進。
2、平刨金屬外殼應接零保護并設單機漏電保護器。
3、無人操作時應切斷電源。
4、不得使用平刨、圓盤鋸合用一臺電機的多功能木工機械。
(二)圓盤鋸
1、鋸片應設防護罩,上方設防護擋板,傳動部位設防護罩,鋸料接近端頭時,應用推棍送料。
2、圓盤鋸金屬外殼應接零保護并設單機漏電保護器。
3、無人操作時應切斷電源。
(三)手持電動工具
1、i類手持電動工具必須做好保護接零并裝設漏電保護器。
2、在潮濕和金屬構架等導電良好的場所嚴禁使用i類手持電動工具。
3、使用手持電動工具不得隨意接長電源線和更換插頭。
(四)鋼筋機械
1、鋼筋機械必須做好保護接零并裝設單機漏電保護器。
2、鋼筋冷拉作業區和對焊作業區應有安全防護措施。
3、鋼筋機械的傳動部位應裝設防護罩。
(五)電焊機
1、電焊機應做好保護接零并裝設漏電保護器、有二次側的還應裝設二次空載降壓保護器或觸電保護器。
2、一次電源線長度不得超過5m,二次線長度不得超過30m,一、二次線接線柱與外殼絕緣良好,并設有防護罩。
3、不得使用手動電源開關,應使用自動開關。
4、焊把線應使用橡皮電纜,老化、破皮或接頭超過三處的應及時更換。
5、電焊機應有防雨設施。
(六)攪拌機
l、攪拌機應做好保護接零并裝設單機漏電保護器。
2、離合器、制動器保持正常狀態,鋼絲繩斷絲不超過標準。
3、操作手柄應設保險裝量,以防誤動作。
4、攪拌機應搭設防雨、防落物的防護棚,操作臺應平整、有足夠的空間。
5、料斗保險鉤齊全有效,料斗升起不用時應掛好保險鉤并使其處于受力狀態。
6、攪拌機的傳動部位應設有防護罩。
(七)氣瓶
1、各種氣瓶應有標準色標或明顯標志。
2、各氣瓶間距應大于5m,距明火應大于10m,否則應采取隔離措施。
3、氣瓶使用和存放時均不得平放。
4、各種氣瓶應分別存放,不得在強烈的陽光下曝曬。
5、氣瓶必須裝有防震圍和安全防護帽。
(八)翻斗車
1、翻斗車應有準用證。
2、翻斗車的制動裝置(包括手制動)應保證靈敏有效。
3、司機必須持證上崗。
4、不得違章行駛,料斗內不得乘人。
(九)潛水泵
潛水泵必須做好保護接零,并設動作電流小于15ma的漏電保護器,電纜線及密封完好,作業時30m以內水面不準有人進入。
(十)打樁機械
1、打樁機械應取得準用證。
2、打樁機應裝設超高限位裝置。
3、行走路線地耐力不符合說明書要求時應鋪設厚度30mm以上的鋼板。
4、打樁作業應有詳細、有針對性的專項施工方案。
5、打樁作業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88)
《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130-2001)
《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80-91)
《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2001)
第11篇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基本原則
安全管理是企業生產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一門綜合性的系統科學。安全管理的對象是生產中一切人、物、環境的狀態管理與控制,安全管理是一種動態管理。
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主要是組織實施企業安全管理規劃、指導、檢查和決策,同時,又是保證生產處于最佳安全狀態的根本環節。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內容,大體可歸納為安全組織管理,場地與設施管理,行為控制和安全技術管理四個方面,分別對生產中的人、物、環境的行為與狀態,進行具體的管理與控制。為有效的將生產因素的狀態控制好,實施安全管理過程中,必須正確處理五種關系,堅持六項基本管理原則。
一、正確處理五種關系
(一)安全與危險并存
安全與危險在同一事物的運動中是相互對立的,相互依賴而存在的。因為有危險,才要進行安全管理,以防止危險。安全與危險并非是等量并存、平靜相處。隨著事物的運動變化,安全與危險每時每刻都在變化著,進行著此消彼長的斗爭。事物的狀態將向斗爭的勝方傾斜。可見,在事物的運動中,都不會存在絕對的安全或危險。
保持生產的安全狀態,必須采取多種措施,以預防為主,危險因素是完全可以控制的。
危險因素是客觀的存在于事物運動之中的,自然是可知的,也是可控的。
(二,安全與生產的統一
生產是人類社會存在和發展的基礎。如果生產中人、物、環境都處于危險狀態,則生產無法順利進行。因此,安全是生產的客觀要求,自然,當生產完全停止,安全也就失去意義。就生產的目的性來說,組織好安全生產就是對國家、人民和社會最大的負責。
生產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續、穩定發展。生產活動中事故層出不窮,生產勢必陷于混亂、甚至癱瘓狀態。當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危及職工生命或國家財產時,生產活動停下來整治、消除危險因素以后,生產形勢會變得更好。'安全第一'的提法,決非把安全擺到生產之上;忽視安全自然是一種錯誤。
(三)安全與質量的包涵
從廣義上看,質量包涵安全工作質量,安全概念也內涵著質量,交互作用,互為因果。安全第一,質量第一,兩個第一并不矛盾。安全第一是從保護生產因素的角度提出的,而質量第一則是從關心產品成果的角度而強調的。安全為質量服務,質量需要安全保證。生產過程丟掉哪一頭,都要陷于失控狀態。
(四)安全與速度互保
生產的蠻干、亂干,在僥幸中求得的快,缺乏真實與可靠,一旦釀成不幸,非但無速度可言,反而會延誤時間。速度應以安全做保障,安全就是速度。我們應追求安全加速度,竭力避免安全減速度。
安全與速度成正比例關系。一味強調速度,置安全于不顧的做法、是極其有害的。當速度與安全發生矛盾時,暫時減緩速度,保證安全才是正確的做法。
(五)安全與效益的兼顧
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定會改善勞動條件,調動職工的積極性,煥發勞動熱性,帶來經濟效益,足以使原來的投入得以補償。從這個意義上說,安全與效益完全是一致的,安全促進了效益的增長。
在安全管理中,投入要適度、適當,精打細算,統籌安排。既要保證安全生產,又要經濟合理,還要考慮力所能及。單純為了省錢而忽視安全生產,或單純追求不惜資金的盲目高標準,都不可取。
二、堅持安全管理六項基本原則
(一)管生產同時管安全
安全寓于生產之中,并對生產發揮促進與保證作用。因此,安全與生產雖有時會出現矛盾,但從安全、生產管理的目標、目的,表現出高度的一致和完全的統一。
安全管理是生產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安全與生產在實施過程,兩者存在著密切的聯系,存在著進行共同管理的基礎。
國務院在《關于加強企業生產中安全工作的幾項規定》中明確指出:'各級領導人員在管理生產的同時,必須負責管理安全工作'。'企業中備有關專職機構,都應該在備自業務范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的要求負責。'
管生產同時管安全,不僅是對各級領導人員明確安全管理貢任,同時,也向一切與生產有關的機構、人員,明確了業務范圍內的安全管理責任。由此可見,一切與生產有關的機構、人員,都必須參與安全管理并在管理中承擔貢任。認為安全管理只是安全部門的事,是一種片面的、錯誤的認識。
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貢任制度的建立,管理責任的落實,體現了管生產同時管安全。
(二)堅持安全管理的目的性
安全管理的內容是對生產申的人。物、環境因素狀態的管理,有效的控制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消除或避免事故。達到保護勞動者的安全與健康的目的。
沒有明確目的安全管理是一種盲目行為。盲目的安全管理,充其量只能算作花架子,勞民傷財,危險因素依然存在。在一定意義上,盲目的安全管理,只能縱容危脅人的安全與健康的狀態,向更為嚴重的方向發展或轉化。
(三)必須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
安全生產的方針是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安全第一是從保護生產力的角度和高度,表明在生產范圍內,安全與生產的關系,肯定安全在生產活動中的位置和重要性。
進行安全管理不是處理事故,而是在生產活動申,針對生產的特點,對生產因素采取管理措施,有效的控制不安全因素的發展與擴大,把可能發生的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以保證生產活動中,人的安全與健康。
貫徹預防為主,首先要端正對生產中不安全因素的認識,端正消除不安全因素的態度,選準消除不安全因素的時機。在安排與布置生產內容的時候,針對施工生產中可能出現的危險因素。采取措施予以消除是最佳選擇。在生產活動過程中,經常檢查、及時發現不安全因素,采取措施,明確責任,盡快的、堅決的予以消除,是安全管理應有的鮮明態度。
(四)堅持'四全'動態管理
安全管理不是少數人和安全機構的事,而是一切與生產有關的人共同的事。缺乏全員的參與,安全管理不會有生氣、不會出現好的管理效果。當然,這并非否定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和安全機構的作用。生產組織者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固然重要,全員性參與管理也十分重要。
安全管理涉及到生產活動的方方面面,涉及到從開工到竣工交付的全部生產過程,涉及到全部的生產時間,涉及到一切變化著的生產因素。因此,生產活動中必須堅持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全天侯的動態安全管理。
只抓住一時一事、一點一滴,簡單草率、一陣風式的安全管理,是走過場、形式主義,不是我們提倡的安全管理作風。
(五)安全管理重在控制
進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預防、消滅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傷害,保護勞動者的安全與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項主要內容中,雖然都是為了達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對生產因素狀態的控制,與安全管理目的關系更直接,顯得更為突出。因此,對生產中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的控制,必須看做是動態的安全管理的重點。事故的發生,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為運動軌跡與物的不安全狀態運動軌跡的交叉。從事故發生的原理,也說明了對生產因素狀態的控制,應該當做安全管理重點,而不能把約束當做安全管理的重點,是因為約束缺乏帶有強制性的手段。
(六)在管理中發展、提高
既然安全管理是在變化著的生產活動中的管理,是一種動態。其管理就意味著是不斷發展的、不斷變化的,以適應變化的生產活動,消除新的危險因素。然而更為需要的是不間斷的摸索新的規律,總結管理、控制的辦法與經驗,指導新的變化后的管理,從而使安全管理不斷的上升到新的高度。
第12篇 現場管理員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1、現場管理員應統一著裝,持證上崗,對工地現場管理措施落實、運輸車輛行駛安全、道路污染等情況實施全程監管。
2、負責出土工地現場管理人員的調配和考勤,對車輛規范裝運進行嚴格管理。
3、及時掌握各工地渣土運輸情況,每日填寫建筑渣土運輸計劃,對當天工地運輸數量、使用車輛等進行登記并報相關管理部門。
4、對進入工地的渣土運輸車輛車容車貌及相關證照進行檢查,對車容不潔,車況差、無處置證、駕駛員無上崗證、無標識頂燈的運輸車輛一律不予進入工地。
5、現場管理員在建筑渣土排放工地出入口,對進入工地車輛的車容車況、相關證照開展檢查,對不符合規定要求的車輛,不予進入工地;對完成建筑渣土裝載準備駛出工地的車輛,檢查其裝載情況,對裝載超過車廂欄板上沿、箱蓋不密閉的車輛、車容車貌不整潔的車輛,不予駛出工地;對裝載符合規定要求的車輛,經沖洗保潔后,準予駛出工地;現場管理人員按照安全管理生產規定,指揮建筑渣土車輛駕駛員規范傾倒建筑渣土,文明操作、安全操作。
6、現場管理員指揮待裝車輛有序停放,保障車輛裝卸作業安全,配合施工單位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7、按區(縣)綠化市容管理部門要求,規范使用卸點付費結算系統,并確認運輸車輛電子標簽閱讀成功或者簽收紙質聯單。
8、檢查施工工地出入口及周邊道路清潔情況,及時安排人員進行保潔。
9、積極配合管理、執法部門現場執法檢查,主動介紹運輸作業情況。
第13篇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主要內容
(1)施工現場的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工程項目,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應當在施工合同中明確安全管理范圍,承擔各自相應的安全管理責任。總承包單位對分包單位造成的安全事故承擔連帶責任。建設單位分段發包或者指定的專業分包工程,分包單位不服從總包單位的安全管理,發生事故的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2)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工程項目安全保障體系。項目經理是本項目安全生產的第一負責人,對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工程項目應當建立以第一責任人為核心的分級負責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應當負責本工種的安全生產。項目施工前,施工單位應當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被交底人員應當在書面交底上簽字,并在施工中接受安全管理人員的監督檢查。
(3)施工現場實行封閉管理,施工安全防護措施應當符合建設工程安全標準。施工單位應當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天氣條件的變化,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的顯著或危險部位設置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警示標牌。
(4)施工單位應當對施工中可能導致損害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特殊設施等做好專項防護。
(5)施工現場暫時停工的,責任方應當做好現場安全防護,并承擔所需費用。
(6)施工單位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規定,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在施工現場設置有效的消防措施。在火災易發生部位作業或者儲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時,應當采取特殊消防措施。
(7)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采取措施防止或者減少各種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及噪聲。振動對人和環境的污染和危害。
(8)施工單位應當將施工現場的工作區與生活區分開設置。施工現場臨時搭設的建筑物應當經過設計計算,裝配式的活動房屋應當具有產品合格證,項目經理對上述建筑物和活動房屋的安全使用負責。施工現場應當設置必要的醫療和急救設備。作業人員的膳食、飲水等供應,必須符合衛生標準。
(9)作業人員應當遵守建設工程安全標準、操作規程和規章制度,進人施工現場必須正確使用合格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等產品。
(10)作業人員有權對危害人身安全、健康的作業條件、作業程序和作業方式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在發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下,有權立即停止作業并撤離危險區域。管理人員不得違章指揮。
(11)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的采購、使用、定期檢查、維修和保養責任制度。
(l2)施工單位必須采購具有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該用具和設備進場使用之前必須經過檢查,檢查不合格的,不得投人使用。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必須由專人管理,按照標準規范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并建立相應的資料檔案。
(13)進人施工現場的垂直運輸和吊裝、提升機械設備應當經檢測檢驗機構檢測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檢測檢驗機構對檢測檢驗結果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14篇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資料的整理
在現代化建筑施工中,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是建筑企業中一個非常重要的環節。為了使建筑施工的現場管理更加規范化、科學化、標準化、制度化,提高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水平,以期獲得最好的經濟效益,其中施工現場的內業資料管理是重要內容之一。內業資料是直接指導施工現場管理的重要依據,也是施工現場全面管理的具體體現。
單位工程的安全技術管理工作程序是根據工程特點進行安全分析、評價、設計、制定對策,組織實施。實施中要收集信息反饋,進行必要的技術調整或鞏固安技效果。安全技術資料是建筑施工內業管理的重要工作,它不僅是施工安全技術的指令性文件,實施的依據和記錄,而且是提供安全動態分析的信息流。
為了科學地評價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情況,提高安全生產工作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預防傷亡事故的發生,確保職工的安全和健康,實現檢查評價工作的標準化、規范化,國家建設部制定了強制性行業標準《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它包括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腳手架、基坑支護與模板工程、“三寶、四口”防護、施工用電、物料提升機與外用電梯、塔吊、起重吊裝、施工機具十項檢查評分表。其中“安全管理檢查評分表”是對施工單位安全管理工作的評價,主要有:安全生產責任制、目標管理、施工組織設計、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檢查、安全教育、班前安全活動、特種作業持證上崗、工傷事故處理和安全標志十項內容。
《標準》jgj59-99自1999年5月1日起實行,經過一年多的學習、實踐,我集團公司施工現場的安全技術資料基本上已符合規范要求。現就我集團公司的經驗,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資料的整理逐一說明。
1、安全生產責任制
(1).公司應建立各級管理人員及各職能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體系,同時項目部也應建立各工種安全生產責任制體系,責任制的內容要詳細、要全面、要有針對性,要具體落實到各部門及個人。
我集團公司由于內部的組織機構進行了撤并、重組,在2000年10月重新修訂了《崗位責任制》,其中包括了從集團公司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及各領導到集團公司各部門、分公司及分公司各部門,直到項目部的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責任制主要有項目經理部責任制、項目經理責任制、項目技術負責人責任制、施工員管理職責、材料員管理職責、質量員管理職責、安全員管理職責、資料員管理職責、試驗員管理職責等,還應根據本項目的工程特點,制定各工種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各級各部門應根據各自責任制的要求,認真做好每項工作。
(2).項目部要與分公司簽訂經濟承包合同,同時還應與各班組簽訂經濟承包合同,在合同中應明確在承包期內要實現的安全生產指標、文明施工目標、工傷事故頻率、機械設備的使用、安全教育培訓及施工不擾民措施、防粉塵防噪音措施等問題,內容要全面、具體、目標要明確。
(3).項目部應根據本項目的工程特點,參考(80)建工勞字第24號《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有針對性地制定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我集團公司在1988年6月翻印了國家建筑工程總局的《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在公司內部發行使用,下屬各項目部根據這本書及工程特點制定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4).制定各級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辦法,并按時對各級管理人員進行考核。
2、目標管理
在工程項目開工時,項目部根據公司確定的本年度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總目標及傷亡控制指標的要求及本工程的特點,確定該項目的安全管理目標(傷亡控制指標、安全達標、文明施工目標),并對安全責任目標進行分解,將傷亡控制指標、安全達標、文明施工目標具體分解到各個班組,納入各班組的經濟承包合同中,制定責任目標考核規定,按時對各班組進行考核。
我集團公司的年輕傷控制指標為≤24‰,安全達標100%,文明施工優良率為80%,分解到項目部,月輕傷控制指標≤1‰,班組級每月≤1‰,再具體分解到各個班組,如土方班每月≤0.2‰,木工班每月≤0.3‰,鋼筋班每月≤0.3‰等,重大傷亡事故為0,重大經濟損失為0;項目部安全達標目標為優良,具體分解到各個班組,如土方班基坑開挖、木工班模板制作拆卸、鋼筋班鋼筋制作綁扎等符合施工規范要求,安全達標率均為優良;項目部文明施工目標達到優良,具體分解到每個班組要求做到工完場清、宿舍衛生、防火達到優良等。然后按照責任目標考核規定,逐月對進場施工的每一個班組進行考核,力爭達到所定目標。
3、施工組織設計
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中,應根據該項目的工程特點、所處施工地點、施工條件、施工工藝、機械設備、施工期間的季節特點、環保衛生等綜合因素進行綜合考查,從而制定全面、具體、可操作性強、具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以保證方案能指導施工。專業性較強的項目,如樁基礎、基坑支護、地下室施工、模板及支撐體系、外腳手架工程、文明施工、施工臨時用電、物料提升機、施工外用電梯、塔吊、重型構件吊裝、幕墻工程、給排水安裝、通風空調安裝、電器安裝、電梯安裝等,均應單獨編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所有施工組織設計需經總公司技術質量、生產安全、機電設備等部門聯合審批后方可實施。方案一經審批實施后,必須按方案施工,嚴禁隨意改動。如在施工期間有所變動,需辦理補充方案并上報審批。
我集團公司要求各項目部根據本項目的特點,制定包括上述幾個施工組織設計外,另需制定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防火、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等施工組織設計。
4、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
施工員根據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結合具體的施工方法及施工現場作業環境,制定出全面、具體、可操作性強、具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內容,根據施工進度、施工部位分階段多次對班組工人進行交底,不允許提前或事后補辦。交底應履行簽字手續,要求被交底人親自在交底書上簽名,絕不允許代簽。如果工程的施工工藝復雜、技術難度大、作業條件危險,應重復多次對班組工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以引起操作工人的高度重視,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
第15篇 現場施工安全管理
(一)開挖土方前,必須掌握地質和地下設施等情況,并由技術人員進行施工技術交底和安全技術交底,在安全員監督下方可開挖施工,地下各種管線應采取相應保護措施,以防挖壞;
(二)爆破、吊裝、水下、深坑、支模、拆除等大型特殊工程,都要編制單項安全技術交底資料,否則不得開工。安全技術交底資料要有針對性,要根據工程特點、施工方法、勞動組織和作業環境等情況提出;
(三)在進行拆除工程時,必須要制定操作規程和采取安全措施,拆除范圍大、危險程度高的要指派專人指揮和安全監護,并劃定危險區域,設立警告標志;
(四)深槽和較深溝坑施工須進行專項設計和支護,坑槽周邊不得堆放物料和施工機械,如施工機械確須在坑槽邊作業時,應對機械作業范圍內的地面采取加固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