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管理主管工作職責與職位要求
職位描述:
職責描述:
1、負責統籌城市公司內項目現場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等監督管理工作。
2、審核項目工程編制的工程策劃問題,提出不足修改意見,跟進其完善并最終通過集團評審。
3、對公司的安全管理、監督檢查、安全技術研究和安全檢測檢驗、建設項目的安全評估、危害辨識或危險評價等工作存在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4、參加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審核、安全管理費用的審核和竣工驗收工作;
5、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應急預案;
6、處理、協助處理各類安全生產事故,;
7、定期組織對項目工程進行技術質量管理標準及管理行為、安全文明施工培訓工作,并對培訓效果進行考核。
職位要求:
1、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工民建、土木工程、安全工程、建筑等相關專業畢業;
2、5年以上土建建筑工程現場安全管理經驗,熟悉建筑行業規范,有較強的施工組織管理能力和豐富的現場安全管理知識和經驗;
3、對質量、安全、進度、文明施工有較深體會和管理經驗,具備較強的綜合管理能力和協調能力;
4、在大型房地產公司從事過同等崗位的優先。
第2篇 掘進工作面安全監控設備的管理
(一)瓦斯監控系統的管理
1、應根據實際布置及時更換調整,監測監控系統必須具備風電閉鎖、瓦斯電閉鎖功能。
2、必須保持電纜完好,插頭接插可靠,系統24小時連續運行,不準隨意關停監控系統,若系統出現故障,不能正常工作,必須在出現故障后30分鐘內報縣煤管局備案,并及時通知服務站排除,并作好記錄,不得自行拆除設備。
3、甲烷傳感器、風速傳 感器、開停傳感器、負壓傳感器的安裝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不準自作主張隨意拆除傳感器,采(掘)工作面的甲烷傳感器必須隨采掘工作面的推進而移動。
4、指定專人對系統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巡查和維護記錄,防止甲烷傳感器的氣窗、負壓傳感器氣管發生堵塞,通信電纜接頭牢固可靠,開停傳感器出現松動等現象。從而保持系統正常運行,避免出現誤 差,同時 應按照瓦斯管理的有關規定,將瓦檢員檢查出的結果與甲烷傳感器監測的數據當班及時對照,當二者數據差值超過0.1%時,必須查明原因,以所讀數大者為依據,并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和調校。
5、當井下瓦斯濃度超限,開停傳感器監控的設備停止運傳 ,主要風門開啟時,必須報告生產礦長和技術負責人進行處理,并做好記錄備查。
(二)井下瓦斯監控傳感器的管理措施
1、掘進工作面和掘進回風口必須設置瓦斯傳感器,24小時進行瓦斯監控。
2、掘進工作面和回風口的瓦斯傳感器不得隨意取掉或移至不符合規定的地點放置。
3、瓦斯傳感器報警時必須停止作業,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4、瓦斯傳感器在巷道上的懸掛高度不得少于1.8m。
5、瓦斯傳感器斷線時要及時通知電工進行處理。
6、隨著掘進工面的推進,瓦斯傳感器要移至工作面前方5-10米的地點懸掛。
7、進行放炮作業時瓦斯傳感器要移至安全的地點,放炮結束后要及時移至規定地點。
8、瓦斯傳感器報警時斷電儀要動作,切斷掘進工作面的電源,否則要采取人工切斷電源。
9、在井下不得用其它工具敲打瓦斯傳感器,不得用搖控器調校瓦斯傳感器。瓦斯監監控電纜線不得和動力電纜在一起,必須分開懸掛。
第3篇 電梯安全管理員工作職責
1. 進行電梯運行的日常巡視、記錄電梯日常使用情況;
2. 制度和落實電梯的定期檢驗計劃;
3. 檢查電梯安全注意事項和警示標志,確保齊全清晰;
4. 妥善報關電梯鑰匙及安全提示牌;
5. 發現事故隱患需要停止使用的,有權做出停止使用決定,并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
6. 接到故障報警后,立即趕赴現場,組織維修作業人員實施救援;
7. 實施對電梯安裝、改造、維修和保養工作監督,對維保單位的維保記錄簽字。
第4篇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實施規范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我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預防火災事故發生,杜絕或降低火災危害,保障人身、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河北省消防條例》,結合我行實際,制定本實施規范。
第二條? 我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使用、誰管理”的原則,在當地公安消防部門和上級相關職能部門的指導下,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
第三條? 本實施規范適用于我行所有辦公和營業場所、計算機房、金庫、保管箱庫、憑證庫、檔案資料室、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和應急救援。
第四條? 我行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全行消防和防火工作。
第二章? 消防安全責任
第五條? 行長是我行消防安全工作的責任人,對全行消防安全負領導責任。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消防法律、法規,建立并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為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和組織保障。
二、統籌安排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組織整改消防火災隱患。
三、根據消防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單位消防安全需要,建立兼職消防隊(組)。
四、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第六條? 副行長是我行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人,對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對全行消防安全負直接領導責任。主要責任:
一、制定安全消防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二、擬定消防安全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三、開展防火檢查整改火災隱患。
四、對本單位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進行檢驗、維修,確保其完好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五、管理兼職消防隊(組)。
六、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和消防演練。
七、確定本單位各部門、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簽訂《防火安全責任書》。
八、發生重大火災,親臨現場指揮撲救,召開事故分析會,總結經驗教訓,落實整改措施和對有關責任人的追究、處理。
第七條? 各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人,對本部門辦公、營業區域及所分管事務消防安全負直接責任。主要職責:
一、組織本部門員工學習貫徹執行消防法規,完成上級和消防管理職能部門布置的消防工作。
二、組織制定本部門各崗位消防安全措施,落實崗位防火責任制。
三、熟悉本部門負責管理的防火重點要害部位,落實管理責任人,定期組織檢查,負責向本單位消防管理職能部門報告消防工作情況。
四、及時發現火災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意見,消除火災隱患。
五、定期組織本部門員工進行防火安全宣傳教育。
六、火災發生時,積極組織撲滅初起火和指揮員工、客戶安全逃生。
七、協助上級和公安消防部門調查火災事故原因。
第八條? 員工是本崗位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人,對本崗位消防安全負直接責任。主要職責:
一、嚴格執行消防法規和有關消防管理規章制度,及時發現和報告消防隱患。
二、熟悉本崗位消防安全規律,熟知消防安全工作分工,落實消防安全措施和崗位防火安全責任制。
三、積極配合上級防火安全檢查和落實防火安全自查,及時糾正違章、違規行為,消除火險隱患。
四、積極參加防火教育和防火演練,把消防“四懂四會”、“四個能力”靈活運用到防火滅火全過程。
五、遇有火災發生時,服從指揮積極滅火,并協助上級和公安消防部門調查火災原因。
第九條? 安全保衛部是消防監督管理職能部門,受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對我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主要職責:
一、制定消防管理制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定期組織滅火演練。
二、協調當地公安消防部門,對本系統的消防安全管理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
三、定期組織消防安全大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火災隱患。
四、組織員工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定期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
五、確定重點防火部位,建立和管理消防檔案資料。
六、當發生火災時,指導內部和協調公安消防滅火,火災撲滅后協助消防部門進行事故調查、總結教訓、完善整改措施。
七、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保證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第十條? 我行營業網點屬重點消防安全單位,實行消防安全綜合管理,樓長由副行長兼任,樓層消防負責人、兼職消防員由樓長指定,實行樓長、樓層負責人和兼職消防員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
一、樓長消防職責
(一)負責落實大樓消防安全管理,監督檢查各樓層消防安全措施和消防設施設備及滅火器材的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或報告上級。
(二)定期對大樓進行電檢消檢,保持消防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
(三)嚴格對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管控,落實定位、專人管理措施。
(四)對員工進行消防宣傳,提升員工“四懂四會”能力。
(五)當火災突發事件發生時,及時果斷組織員工滅火和安全逃生。
(六)協助公安消防部門調查火災原因。
二、樓層消防負責人職責
(一)負責指定樓層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本樓層員工執行消防法規和規章制度,及時制止違反消防規定行為。
(二)及時發現反饋消防信息,協助樓長積極開展消防安全工作,保證營業場所安全。
(三)當火災突發事故發生時,組織所屬人員積極滅火和安全逃生。
三、義務消防隊(組)職責
(一)嚴格執行各項消防法規和消防規章制度。
(二)熟悉消防常識,掌握滅火技能,宣傳消防知識。
(三)檢查本崗位或本部門的消防制度落實情況,查看有無火災隱患,及時報告和制止可能引起火災或爆炸危險的行為。
(四)檢查維護本崗位或本部門的消防器材。
(五)當火災發生時,自覺服從消防負責人指揮,積極果斷實施滅火。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一條? 營業和辦公場所應確定重點防火部位,重點防火部位的消防日常管理應指定責任人。
一、總行重點防火部位及責任人
(一)營業部營業室、機房、重要空白憑證室為重點防火部位,營業室主任為責任人。
(二)營業部監控室為重點防火部位,責任人由辦公室主任和營業室主任共同擔任。
(三)總行中心庫為重點防火部位,責任人為中心庫負責人。
(四)總行中心機房為重點防火部位,責任人為信息發展部總經理。
(五)總行重要空白憑證室為重點防火部位,責任人為會計結算部總經理。
(六)檔案資料室為重點防火部位,由單一部門使用的,責任人為部門負責人;屬于兩個(含)以上部門合用的,責任人由物品歸屬部門負責人共同擔任。
二、支行重點防火部位及責任人
(一)營業室、機房、重要空白憑證室為重點防火部位,營業室主任為責任人。
(二)監控值班室為重點防火部位,責任人為辦公室主任。
(三)檔案資料室為重點防火部位,由單一部門使用的,責任人為部門負責人;屬于兩個(含)以上部門合用的,責任人由物品歸屬部門負責人共同擔任。
第十二條? 定期對消防系統維護保養,保證其始終正常運行;消防通道、安全出口保持暢通無阻。
第十三條? 辦公用房、營業場所等電器、電源配置必須符合國家有關電氣規范標準和防火要求。接裝電源、電器必須經管理部門同意,由持證電工作業,嚴禁超負荷用電。
第十四條? 辦公、營業區域的用電實行“一機一座”制(每個辦公位的插座只供一個工作位的設備使用),不得采用一個插座多用和將電源接線板串連接線;確因取暖需要使用電暖氣的,電暖氣的單個功率應控制下1500w以下,嚴禁使用電爐子等明火電器。
第十五條? 辦公、營業場所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因特殊原因確需存放的,必須制訂嚴格的消防安全保障措施并經消防監督管理職能部門同意后方可實施。嚴禁在禁煙區內吸煙、動火。
第十六條? 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由使用單位、部門負責管理,管理人員要嚴格執行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操作規程,保持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始終處于良好狀態。
第十七條? 重點防火部位嚴格禁止動用明火,確實因工作和生活需要動用明火的,應事先報總行主管行領導審批,批準后方可實施,使用時用火單位或部門負責人應現場監督。
第十八條? 動火單位(部門)必須嚴格執行動火制度,采取防火措施,堅持做到動火前“六不”,動火中“四要”,動火后“一清”。
一、動火前“六不”
(一)防火、滅火措施不落實不動火。
(二)周圍(或上下方)的易燃物品未清除不動火。
(三)附近難以移動的易燃物未采取安全防護措施不動火。
(四)盛裝過易燃易爆液體或氣體的容器,管道未清刷干凈、殘存的液體和氣體未清除,存在危險狀態不動火。
(五)儲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庫、點,未經排除易燃易爆險情的不動火。
(六)沒有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不動火。
二、動火中的“四要”
(一)動火中要有現場安全負責人。
(二)動火人員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三)現場安全負責人和動火人員必須密切注意動火情況,發現不安全苗頭時,要立即停止動火。
(四)發生火災或爆炸事故時,要及時撲救。
三、動火后“一清”
動火人員和現場安全負責人在動火后必須徹底清理現場火種,確保安全后才能離開現場。
第十九條? 辦公大樓、營業場所是否安裝火災自動報警和火災自動滅火消防系統,由當地公安消防監督部門根據安全防火技術規范和建筑防火設計規范審核決定。
第二十條? 辦公區域和營業場所滅火器的配備標準,原則上每20平方米配備一瓶4公斤干粉滅火器,配有自動滅火系統的樓房,滅火器的數量可適當減少。
第二十一條? 配置的滅火器材必須符合有關消防規定標準,并按要求擺放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且不影響安全疏散。消防器材不得隨意搬動和挪作他用。
第二十二條? 火災自動報警、自動滅火系統和防煙排煙等消防設施必須定期檢測、調試、維護和更換,未經公安消防部門同意,不得任意改裝和停用。
第二十三條? 火災自動報警、自動滅火系統必須委托有資質證書專業隊伍定期檢測,落實維護保養制度。
第四章? 防火檢查
第二十四條? 我行實行防火巡查制度,工作日期間的巡查由本部門負責,夜間的防火巡查由單位值班人員或保安負責。
一、防火巡查員職責
(一)及時發現和糾正違章、違規行為。
(二)妥善處置火災危險隱患,及時向主管領導報告處置。
(三)對發現的火災隱患應填寫巡查記錄備查。
二、巡查的主要內容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
(五)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是否在崗。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三、巡查的頻次
白天辦公期間,防火巡查至少每4個小時一次,夜間巡查至少每2個小時一次,及時消除隱患。
第二十五條? 辦公、營業場所的安全員每天下班時,應對防火責任區內防火情況進行檢查;每月防火檢查不少于1次,重要部位實行日查。
第二十六條? 防火安全檢查可以單獨進行,也可以結合安全檢查同時進行,檢查情況記入《安全防范大事記》,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第二十七條? 防火檢查的主要內容。
一、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審核、驗收手續辦理情況。
二、防火責任制和防火安全規章制度建立和落實情況。
三、防火責任區消防檢查責任制落實情況。
四、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五、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六、員工防火意識和消防基礎知識普及情況。
七、消防重點部位管理情況。
八、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電源電器的管理情況。
九、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滅火器材的配備情況和完好有效情況。
十、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管理情況。
十一、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第二十八條? 防火檢查的方法。
一、詢問員工防火、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二、查閱有關消防安全文件、資料是否齊全。
三、查看消防設施設備的外觀和運行情況。
四、抽查測試消防設施功能及維護保養制度落實情況。
五、檢查滅火、疏散預案操作情況等。
第二十九條? 檢查發現的火險隱患,應立即進行整改,實施“五定”(定責任、定資金、定時限、定措施、定應急對策)管理。
第五章? 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和演練
第三十條? 分行滅火、應急疏散預案(詳見《保定銀行石家莊分行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第三十一條? 我行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季度進行1次演練,不斷提升員工消防和防火能力。
第六章? 火災隱患整改
第三十二條? 各級對存在的火災隱患必須及時予以消除。
第三十三條? 對違反下列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整改并督促落實,對違反規定的情況以及整改情況,記錄并存檔備查。
一、違章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
二、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嚴禁煙火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三、將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阻礙疏散通道暢通的。
四、消火栓、滅火器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五、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防火卷閘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六、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水源的。
七、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第三十四條? 對不能當場整改的火災隱患,按照“誰使用、誰負責,誰使用、誰管理”的原則,由消防管理責任部門及時將存在的火災隱患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資金,限期落實整改。
第三十五條? 重大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第三十六條? 對上級或公安消防部門消防監督檢查中發現的火險隱患及整改意見,必須采取措施,在規定期限內逐條落實,認真整改,并將整改情況上報。
第七章?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
第三十七條? 各級必須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定期不定期地利用集中辦班培訓、消防安全知識講座、消防安全競賽、召開現場會、觀看消防宣傳錄像以及墻報、廣播等形式,對員工進行消防法規、消防知識、火災案例和消防安全技能等宣傳教育,增強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使員工了解本崗位的火災特點,做到“四會”,即: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期火災,會報火警,會自救逃生。
第三十八條?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的基本內容。
一、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
二、本單位、本部門、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維護保養。
四、報告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五、對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必須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第三十九條? 下列人員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一、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保衛干部、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三、消防重要部位管理人員。
四、其他按照規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培訓的人員。
第八章? 消防檔案
第四十條? 我行作為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必須建立健全消防檔案,消防檔案應當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和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應當詳實、全面反映單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況,并附有必要的圖表,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改。
消防檔案由消防監督管理職能部門保管、備查。
第四十一條? 消防安全基本情況檔案的內容。
一、單位基本概況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
二、建筑物使用前和使用后的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以及消防安全檢查記錄的文件、資料。
三、消防管理組織機構和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資料。
四、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
五、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基本情況。
六、義務消防隊(組)人員及其消防裝備配備情況。
七、重點部位人員情況。
八、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第四十二條? 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檔案的內容。
一、公安消防監督部門填發的各種法律文書。
二、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自動消防設施全面檢查測試的報告以及維修保養的記錄。
三、火災隱患及其整改情況記錄。
四、防火檢查、巡查記錄。
五、電氣設備檢測記錄。
六、消防安全培訓記錄。
七、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記錄。
八、火災情況記錄。
第四十三條? 消防安全責任人應將本單位的基本概況、公安消防監督部門填發的各種法律文書、消防工作有關的資料和記錄等,統一保管備查并報送總行消防監督管理職能部門。
第九章? 獎? 懲
第四十四條? 我行將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納入內部檢查、考核、評比內容,對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者違反單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依照有關規定對責任人給予行政或經濟處分。
第四十五條? 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章? 附? 則
第四十六條? 本實施規范由保定銀行石家莊分行負責解釋。
第四十七條? 本實施規范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第5篇 現場作業安全看板管理工作經驗做法
從2023年,中鐵建電氣化局集團軌道交通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軌道交通器材公司)開始創造性地開展了現場作業安全看板管理工作,為作業人員提供了一個觀摩學習的平臺,著重解決了不嚴格按照作業要求進行工作,危險點控制不徹底,監督人員不完全到位等問題,有利于現場作業的整體提高和人員素質提升,并將危險點進行有效控制,受到了上級領導充分肯定。
一、開展現場作業安全看板管理工作的意義
安全是一切工作的基礎,安全是重大的效益。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管安全必須抓現場,生產現場處于生產、安全等工作的最前沿,做好現場安全管理至關重要。安全看板管理就是圍繞現場作業這個中心,軌道交通器材公司針對“以人為本,關愛生命”核心理念,實施現場作業“精細化管理”,從規范作業行為,控制工作質量為出發點,使現場作業的每一個環節都達到現場、程序化,最大限度的減少或避免違章,確保企業安全生產,為企業營造一個安全穩定和諧的發展環境。
軌道交通器材公司通過實施現場作業安全看板管理,創新現場安全管理,按照“全面、全員、全方位、全過程”管理要求,健全完善現場安全監督制度,對安全風險進行超前分析、超前控制,深化、細化各項監督措施,堅持做到作業現場“四到位”,把復雜的管理具體化、簡單化,將工作票、作業指導書、整改措施等資料公開透明化,對危險點進行隔離,實現安全監督防線前移,使生產現場及作業行為按照標準流程開展,達到規范作業過程,控制作業行為及作業環境的目的,杜絕作業人員的隨意性和盲目性,有效防止違章,保證作業人員的安全,實現 “零違章”、“零事故”。
二、開展現場作業安全看板管理管理工作的做法
(一)安全看板管理內容
安全看板管理內容包括:當月安全生產業績、下月安全生產工作計劃、人和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圖片、作業措施、相關安全生產知識、案例通報和分析等內容。軌道交通器材公司定期對安全看板管理內容進行更換,通過安全看板管理,實現了管理“精細化”,做到了對現場作業的全程控制,不斷提高了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水平。
(二)安全看板管理職責分工
1.安質環保部:負責組織對現場作業安全看板管理的監督、檢查、培訓及實施工作,對車間作業人員落實現場作業安全看板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發現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及處理考核意見,督促車間開展好現場作業安全看板管理實施及管理工作。負責現場作業安全管理看板執行情況的指導與監督,了解車間使用情況及工作建議,總結分析實施管理情況,提出改進完善建議,并完成書面材料的匯報工作。熟悉安全生產的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程、制度及反違章工作的有關規定,掌握各單位安全生產狀況、人員安全素質狀況,及時發現安全生產和反違章工作存在的問題。
2.生產計劃部:負責開展現場作業安全管理看板內容審核,組織對現場作業指導卡的適用性、指導性、關鍵環節的控制進行審查,健全及完善相應的工作制度。負責現場作業的培訓及具體實施工作,對所負責作業員落實現場作業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提出指導性改進意見及處理考核意見。熟悉現場作業流程,直接指導、監督、協調并解決作業技術問題,控制質量、安全,確保現場作業有序開展。
3.各車間:負責本車間現場作業安全看板內容的學習、實施、督促、檢查,并結合實際情況提出改進的方法及工作建議。熟悉安全生產的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程、制度及反違章工作的有關規定,掌握公司安全生產狀況、人員安全素質狀況,及時發現安全生產和反違章工作存在的問題。
三、開展現場作業安全管理看板工作的成效
軌道交通器材公司通過開展現場作業安全管理看板工作,取得如下成效:
(一)規范了現場作業秩序
現場作業安全看板管理強調管理關口前移,規范了作業秩序,改變了現場管理混亂、工作無序的局面,增強了員工的安全意識,確保了安全生產。
(二)提高了現場安全管理能力
通過物的不安全狀態和現場隱患整改前后圖片張貼,促進現場作業人員對安全隱患起到警示作用,確?,F場作業人員能夠做到舉一反三,自覺開展崗位隱患排查,做到發現隱患及時處理,著實把隱患扼殺在萌芽狀態,提高了現場安全管理能力。
(三)提高了人員安全素質和安全技能
人員通過安全知識的學習,進一步提高了人員的安全素質,推進了現場作業的實用進程,提高了人員的安全技能水平。
第6篇 加強技術管理工作是實現煤礦安全生產的前提
1 技術管理與安全生產的關系
煤礦要做到安全生產,就必須綜合地運用多種生產技術和管理技術。因為煤礦安全管理時刻存在于煤礦生產管理工作之中,涉及到煤礦生產的方方面面和各個環節,而煤礦生產的過程又十分復雜,而且環節眾多。因此,必須把技術管理看成是煤礦安全生產的重要組成部分,滲透到煤礦生產管理的全過程,指導煤礦生產管理工作,使煤礦生產的各個環節相互配合,相互適應,避免因某一環節發生故障而打亂正常生產秩序甚至釀成大禍。
礦井開拓開采設計的合理與否,直接關系到煤礦的安全生產。礦井的開拓和開采設計是對巷道布置,采區劃分,生產工藝流程,設備選型等的總體規劃和安排,為了滿足礦井開拓開采部署合理化的需要,在設計時就必須對地質勘探,先進技術和裝備的發展和使用,先進工藝流程的發展水平進行廣泛的了解,設計應貫徹集中化,機械化和技術經濟合理化的原則,巷道布置力求簡單,各系統的設施和設備能力首先要經濟實用,全礦性的防治事故措施要得力,這必須要有技術的支持,必須進行充分的技術論證,技術分析和技術方案的比較,最終制定出最佳方案。一座礦井的開拓設計,甚至一個采區的開采設計,關系到整個礦井的壽命和效益的好壞,所以技術管理在制定開拓、開采設計時的作用就顯得尤為重要。
2 技術管理是消除煤礦事故隱患的有效途徑
煤礦井下生產過程中,本身就受著水、火、瓦斯、煤塵、頂板五大自然災害的制約,在生產過程中,采、掘、機、運、通等工序和環節配合不當就會造成故障和事故,甚至可以釀成大禍,嚴重危及職工的安全,不論任何煤礦均存在著不安全的因素,只是程度不同而已。只有通過不斷查處事故隱患,明確安全上的工作重點,有針對性地采取合理措施,才能確保煤礦安全生產。眾所周知,煤礦生產隱患與事故是密切相關的,那么預防事故的重點就是消滅隱患,如果對小的隱患或一般的隱患重視不夠,治理不及時,不徹底,也可能使小的隱患上升為重大隱患直至造成事故。因此對長期性隱患要加強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完善監測手段,實施防治措施,使其不出現危險狀態。在開采過程中,對出現的局部瓦斯超限,工掘工作面接近含水層,采煤工作面頂板初次來壓和周期來壓以及過斷層和鉆空頂等這些短期隱患,應明確責任,制定臨時措施,加強管理,使其盡快消除,所以說,煤礦短期性隱患又是技術管理的重點,不僅要有定期分析,還要盡可能做到定量分析,根據理論分析和實踐經驗探討隱患與事故的關聯度,科學合理地制訂出切實可行的措施,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
3 技術管理要狠抓“一通三防”
近年來,我國煤礦瓦斯事故頻繁發生,給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造成重大損失,這充分說明: “一通三防”技術管理工作絕不可疏忽大意,如果稍有不慎,思想上稍有松馳就會釀成大禍,安全生產就沒有保證,更重要的是會給國家和人民的生命財產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失,因此,要想把握安全生產的主動權,就必須把“一通三防”工作作為安全工作的重點,狠抓“一通三防”技術管理工作,堅決控制瓦斯、煤塵等重特大事故的發生。要搞好“一通三防”技術管理工作,必須做好以下幾點:
(1)建立健全各級領導及各業務部門的“一通三防”管理責任制,明確責任,狠抓落實,實行齊抓共管協同作戰。同時要重點把好四關,即:設計關、生產布局關、措施審批關、隱患處理關。
(2)高度重視礦井通風技術管理工作,使其成為礦井防治瓦斯、粉塵和防滅火工作的基礎,在具體工作中,要加強通風系統的管理,調整改造不合理的通風系統,管好用好通風設施,建立和完善礦井通風管理制度,做到合理供風、配風。同時要教育廣大員工愛護好通風防塵設施,杜絕人為的破壞,確保礦井通風系統的合理、穩定、可靠。
(3)加大“一通三防”安措資金的投入,配齊通風防塵設施,也就是說在“一通三防”設施的資金使用上,該花的錢,一分都不能少,以確保通風、防塵設施安全可靠,做到萬無一失。
4 技術管理要依靠科技進步
要想實現煤礦安全生產,必須依靠科技進步,改進采煤工藝,大力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提高廣大員工的綜合素質,努力改善井下的工作環境,大家都知道,煤礦安全狀況不好,除受地質和開采的特殊條件制約外。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裝備和工藝落后,安全技術管理人員素質和員工的綜合素質不高而造成的。因此依靠科技進步來加強技術管理是實現煤礦安全生產的最大動力。但推廣新技術應因地制宜,做好可行性研究和技術論證工作,不要盲目行事,另外還要有足夠的資金投入來保證,對改善安全條件的新技術和新設備應予以充分重視,因為,對一部分新技術存在著二次開發的問題,應注意新條件下推廣使用新技術和新設備的適應性和可靠性,避免形成新的隱患,使其在安全生產過程中發揮良好的作用。
5 技術管理要以人為本
煤礦安全生產的大量事實證明,加強對生產技術的領導,明確責任分工,建立以總工程師為首的技術責任制的技術管理體系是十分必要的。沒有一套有效的技術管理機制,沒有一個完善的技術管理機構,技術管理就必然帶有隨意性,也必然會給煤礦安全生產帶來隱患。
技術管理同樣應堅持以人為本,為了適應安全生產的需要,各級黨組織一定要從生活上關心工程技術人員,工作上幫助支持工程技術人員,工資、待遇上傾斜工程技術人員,充分把工程技術人員的積極性創造性調動起來,使他們全身心地投入到煤礦安全生產建設中去,發揮聰明才智。
總之,在實施科技興煤戰略的新形勢下,煤礦安全管理體制和安全監察體制也在進行改革,要實現煤礦安全生產的根本好轉,穩定煤礦安全生產的良好局面,必須大力加強安全技術管理工作,只有這樣,才能促進煤礦安全生產的健康發展。
第7篇 壓力試驗安全管理工作細則
1目的
規范公司設備試壓過程的安全管理,預防各類事故發生。
2適用范圍
本細則適用于公司所轄區域所有試壓作業,新建項目參照執行。
3編制依據
gb 50235《工業金屬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
tsg r7001 -2004《壓力容器定期檢驗規則》
gb50484-2008《石油化工建設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范》
4釋義
4.1壓力試驗:以液體或氣體為介質,對設備和管道逐步加壓,達到規定的壓力,以檢驗設備和管道強度和嚴密性的試驗。
4.2重大試壓作業:水介質試壓壓力≥10mpa或空氣介質試壓壓力≥0.6mpa的試壓作業。
5職責
5.1 公司設備工程部負責工程項目的重大試壓方案的審核及試壓過程的專業監督管理。
5.2 公司生產管理部負責制定本細則,并監督檢查所屬各單位執行該細則的情況。
5.3所屬各單位
5.3.1負責管理范圍內作業現場壓力測試的安全管理。
5.3.2 負責對各施工現場壓力測試作業單位進行檢查、指導工作,并負責對操作人員進行培訓。
6要求
6.1管理要求
6.1.1施工單位作業負責人或領導組織技術、安全等有關人員,針對作業內容和試壓介質,開展危害識別,制定防范控制措施,編制壓力試驗方案;至少應包括:
a) 參加試驗的管道線號、規格、有關設備位號,并在流程圖上標明;
b) 試驗項目、試驗壓力、介質及壓力來源;
b) 加置試驗用盲板位置、規格、線號及裝拆負責人;
c) 壓力、溫度檢測總的數量及位置;
d) 應拆卸的管道部件、零件及臨時連接措施;
e) 復查確認負責人;
f) 升壓步驟、停壓時合格標準及檢查方法和安全技術措施;
g) 試壓危險區域警戒范圍、人員站位、試壓進度,人員分工及崗位責任;
h) 應急預案及演練要求;
i) 原始記錄。
6.1.2 重大試壓作業方案應經過施工單位和申請單位領導簽字批準后報公司設備工程部審核備案。
6.1.3試壓前,由施工單位作業負責人對參加作業人員、申請單位進行技術交底、風險告知,明確風險控制措施和應急預案;內容主要包括:
a)試驗方案的技術要求,明確氣密性試驗的介質及特性;
b)過程存在的風險、危害及控制措施;
c)主要的安全要求及施工中注意的安全事項;
d)試驗過程中應遵守的制度、標準、規程;
e)落實控制措施的責任人及其職責。
6.2管理內容
6.2.1試壓作業必須根據設備及管道的設計條件,選用合適的試驗介質。
6.2.2管道安裝完畢,熱處理和無損檢驗合格后應進行壓力試驗。壓力試驗應以液體為試驗介質。當管道的設計壓力小于或等于0.6mpa時,也可采用氣體為試驗介質,但應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脆性材料嚴禁使用氣體進行壓力試驗。
6.2.3壓力容器耐壓試驗應優先選擇液壓試驗,由于結構或者支承原因,壓力容器內不能充灌液體,以及運行條件不允許殘留試驗液體的壓力容器,可以按設計圖樣規定采用氣壓試驗。
6.2.4試驗所用氣體宜為干燥潔凈的空氣、氮氣或者其他惰性氣體,液壓試驗應宜使用潔凈水。
6.2.5設備及管道試壓作業前,必須編制試壓方案及安全措施。
6.2.6 壓力表的選用和安裝位置
耐壓試驗時至少采用兩個量程相同的并且經過檢定合格的壓力表,且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a) 工業金屬管道試壓時,其精度不得低于1.5級,表的滿刻度值應為被測最大壓力的1.5~2倍。
b) 容器類試壓時,壓力表安裝在容器頂部便于觀察的部位。
1) 低壓容器使用的壓力表精度不低于2.5級,中壓及高壓容器使用的壓力表精度不低于1.6級;
2) 壓力表的量程應當為試驗壓力的1.5~3.0倍,表盤直徑不小于100mm。
6.2.7 水壓試驗時,設備、管道的最高點安裝放空閥,最低點安裝排水閥,充水或放水時,必須先將放空閥打開。試壓合格后,應將積水排凈,排液時應防止形成負壓。
6.2.8氣壓試驗時,試壓系統內必須裝設安全閥,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6.2.9 帶壓設備和管道,嚴禁受到強烈氣流沖撞或氣體沖擊。升壓和降壓必須緩慢。
6.2.10 試壓用的臨時法蘭蓋、盲板的厚度必須滿足試驗壓力的要求。焊接堵板的結構強度應經計算確定。法蘭及法蘭蓋上的螺栓必須齊全、擰緊。試壓系統內加有盲板的位置均須做出標識和登記,試壓結束后逐塊拆除。
6.2.11 在壓力試驗過程中,受壓設備、管道如有異常聲響、壓力突降、表面油漆脫落等現象,必須立即停止試驗,查明原因并妥善處理后方可繼續試驗。
6.2.12管道試壓前必須將管道內的雜物、積水吹掃干凈。管道吹掃時空壓機應放置在安全位置。臨時配管應布置合理、聯接牢固、無泄漏。集氣罐上必須裝有安全閥。
6.2.13 用裝置中的壓縮機吹掃時,必須在壓縮機試車合格后進行,并由建設單位方配合。
6.2.14當設備進行壓力試驗時,應劃定禁區,無關人員不得進入,試壓現場必須設置圍欄或警戒線,同時在醒目處加設警示牌。
6.2.15 當管道進行壓力試驗時,在管道上每隔20米處掛一“正在試壓”的標識牌,同時試壓人員要加強巡檢,預防萬一。
6.2.16 盛裝易燃介質的設備,在氣壓試驗前,必須采用蒸汽或者其他有效的手段進行徹底的清洗、置換并且取樣分析合格,否則嚴禁用空氣作為試驗介質。
6.2.17 對盛裝易燃介質的設備,如果以氮氣或者其他惰性氣體進行氣壓試驗,試驗后,應當保留0.05~0.1mpa的余壓,保持密封。
6.2.18對輸送劇毒流體的管道及設計壓力大于等于10mpa的管道,在壓力試驗前,下列資料已經建設單位復查:
a) 管道組成件的質量證明書。
b) 管道組成件的檢驗或試驗記錄。
c) 管子加工記錄。
d) 焊接檢驗及熱處理記錄。
e) 設計修改及材料代用文件。
6.2.19現場安全管理
a) 進入施工現場人員應按要求穿戴勞動保護用品,嚴禁非施工人員進入現場。
用水作試壓介質時,試壓設備、機具的擺放位置離試壓管線的距離不應小于30m;用空氣作試壓介質時,其擺放位置不應小于50m。
b) 用水作試壓介質時,試驗壓力小于4mpa的管線兩側各30m范圍劃為警戒區。試驗壓力大于4mpa的管線兩側各50m范圍劃為警戒區;用空氣作試壓介質時,試驗壓力小于4mpa的管線兩側各80m范圍劃為警戒區、試驗壓力大于4mpa的管線兩側各100m范圍劃為警戒區。在警戒區內應設專人流動值守警戒 。
c) 空氣作試壓介質時,在升壓過程中,不允許工作人員沿管線檢查。
d) 耐壓試驗注水時,應排盡管道內部的空氣。試壓時,環境溫度不宜低于5℃。當環境溫度低于5℃時,應采取防凍措施,禁止以任何方式敲打管道及其附件。
e) 穩壓期間,不得采用連續加壓來維持試驗壓力不變,檢查受壓設備和管道的法蘭、盲板、壓力表時,禁止站在法蘭、盲板的對面,讀表時視試驗壓力確定站位安全距離,水壓試驗不少于2米,氣壓試驗不少于6米。
f) 在試壓過程中,發現法蘭或焊縫有滲漏現象,嚴禁帶壓擰緊螺栓和補焊,應降壓后,再進行修復,缺陷消除后,應重新試驗。當用空氣作試壓介質時,處理前應將壓力降至0.02mpa以下方可進行作業。試壓設備有專人看管,負責試壓和停壓操作。
6.2.20試壓后泄壓處置
a) 試驗合格后,應將試驗介質引至室外合適地點排放,并注意安全。
b) 用空氣作試壓介質時,不允許在距城市、居民點、工礦企業、森林、鐵路、公路、大型橋梁、倉庫和建筑物等100m之內放空。
c)氣壓試驗,應緩慢降壓,排放應盡量利用系統內的放空管,如用臨時按管應接至室外排放。排放管應牢固可靠,應承受反沖力的作用。
d)試壓結束后,應及時拆除盲板、膨脹節限制設施。裝好拆除的管閥、儀表。
e)試壓作業應填寫壓力試驗記錄。
7、工作程序
無
8、附則
本細則由公司和產管理部負責解釋。
9、附件
【正文結束】
第8篇 辦公室綜合管理股股長安全工作職責
一、負責做好各類資產管理,勤儉節約,精打細算,確保公司辦公資產的安全。
二、做好公司所有固定資產的訂購、報廢、盤點等管理工作。
三、做好辦公用品、低易品的購買、登記、領用及保管工作。
四、做好各類勞保福利用品的標準擬定、采購及分發管理工作。
五、做好各類電腦、電話、傳真、復印等辦公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確保正常運轉。
第9篇 上浦小學安全管理工作職責
一、學校安全工作職責
1.構建學校安全工作保障體系,全面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和事故責任追究制,保障學校安全工作規范、有序進行;
2.健全學校安全預警機制,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完善事故預防措施,及時排除安全隱患;
3.建立校園周邊整治協調工作機制,維護校園及周邊環境安全;
4.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提高師生安全意識和防護能力;
5.事故發生后啟動應急預案、對傷亡人員實施救治和責任追究等。
二、校內安全管理制度
1.遵守有關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建立健全校內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應急機制,及時消除隱患,預防發生事故。
2.學校應當建立校內安全工作領導機構,實行校長負責制;應當設立保衛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安全保衛人員,明確其安全保衛職責。
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主管副校長是安全直接責任人。各處室負責人、年級主任為該部門安全、年級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各班主任為該班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
3.健全門衛制度,建立校外人員入校的登記或者驗證制度,禁止無關人員和校外機動車入內,禁止將非教學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動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險物品帶入校園。定期組織開展“禁止管制刀具進校園”的宣傳教育與收繳活動,確保安全。
學校門衛應當由專職保安或者其他能夠切實履行職責的人員擔任。
4.建立校內安全定期檢查制度和危房報告制度,每學期開學前和各種自然災害(如臺風、暴雨)前后,安排對學校建筑物、構筑物、設備、設施進行安全檢查、檢驗;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停止使用,及時維修或者更換;維修、更換前應當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或者設置警示標志。學校無力解決或者無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隱患,應當及時書面報告主管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學校應當在校內高地、電梯、樓梯等易發生危險的地方設置警示標志或者采取防護設施。
5.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責任制,對配備的消防設施和器材要加強日常維護,保證其能夠有效使用,并設置消防安全標志,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暢通。
6.建立用水、用電、用氣等相關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進行檢查或者按照規定接受有關主管部門的定期檢查,發現老化或者損毀的,及時進行維修或者更換。
7.嚴格執行《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餐飲業和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生規范》,嚴格遵守衛生操作規范。建立食堂物資定點采購和索證、登記制度與飯菜留驗和記錄制度,檢查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狀況,保障師生飲食衛生安全。
8.建立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并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置于實驗室顯著位置。嚴格建立危險化學品、放射物質的購買、保管、使用、登記、注銷等制度,保證將危險化學品、放射物質存放在安全地點。
9.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具有從業資格的專職醫務(保健)人員或者兼職衛生保健教師,購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藥品,保障對學生常見病的治療,并負責學校傳染病疫情及其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報告。有條件的學校,應當設立衛生(保?。┦?。新生入學應當提交體檢證明。學校建立學生健康檔案。
10.建立學生安全信息通報制度,將學校規定的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學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離校情況、以及學生身體和心理的異常狀況等關系學生安全的信息,及時告知其監護人。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狀況異常以及有吸毒行為的學生,要做好安全信息記錄,妥善保管學生的健康與安全信息資料,依法保護學生的個人隱私。
11.建立住宿學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專人負責住宿學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加強對學生宿舍實行夜間巡查、值班制度,并針對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點,加強對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證學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12.購買或者租用機動車專門用于接送學生的,應當建立車輛管理制度,并及時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接送學生的車輛必須檢驗合格,并定期維護和檢測。嚴禁租用拼裝車、報廢車和個人機動車接送學生。
接送學生的機動車駕駛員應當身體健康,具備相應準駕車型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最近無致人傷亡的交通責任事故。
13.建立安全工作檔案,記錄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責任落實、安全檢查、安全隱患消除等情況。安全檔案作為實施安全工作目標考核、責任追究和事故處理的重要依據。
三、日常安全管理
1.在日常的教育教學活動中,遵循教學規范,落實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預見、積極防范可能發生的風險。
組織學生參加的集體勞動、教學實習或者社會實踐活動,應當符合學生的心理、生理特點和身體健康狀況。
學校以及接受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的單位必須采取有效措施,為學生活動提供安全保障。
2.組織學生參加大型集體活動,應當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1)成立臨時的安全管理組織機構;
(2)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3)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員,明確所負擔的安全職責;
(4)制定安全應急預案,配備相應設施。
3.應當按照《學校體育工作條例》和教學計劃組織體育教學和體育活動,并根據教學要求采取必要的保護和幫助措施。
組織學生開展體育活動,應當避開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開展大型體育活動以及其他大型學生活動,必須經過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應當事先與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共同研究并落實安全措施
4.在教學樓進行教學活動和晚自習時,學應當合理安排學生疏散時間和樓道上下順序,同時安排人員巡查,防止發生擁擠踩踏傷害事故。
晚自習學生沒有離校之前,值班行政和值班教師要值班、巡查。
5.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搶險等應當由專業人員或者成人從事的活動,不得組織學生參與制作煙花爆竹、有毒化學品等具有危險性的活動,不得組織學生參加商業性活動。
6.不得將場地出租給他人從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品的生產、經營活動。
不得出租校園內場地停放校外機動車輛;不得利用學校用地建設對社會開放的停車場。
7.教職工應當符合相應任職資格和條件要求。學校不得聘用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處罰的人,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人擔任教職工。
教師應當遵守職業道德規范和工作紀律,不得侮辱、毆打、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的,應當及時告誡、制止,并與學生監護人溝通。
8.學生在校學習和生活期間,應當遵守學校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學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從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動。
9.監護人發現被監護人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況的,應當及時告知學校。
學校對已知的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況的學生,應當給予適當關注和照顧。生理、心理狀況異常不宜在校學習的學生,應當休學,由監護人安排治療、休養。
四、安全教育
1.學校按照國家課程標準和地方課程設置要求,將安全教育納入教學內容,對學生開展安全教育,培養學生的安全意識,提高學生的自我防護能力。
2.學校在開學初、放假前,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集中開展安全教育。新生入校后,學校應當幫助學生及時了解相關的學校安全制度和安全規定。
3.針對不同課程實驗課的特點與要求,對學生進行實驗用品的防毒、防爆、防輻射、防污染等的安全防護教育。
加強對學生進行用水、用電的安全教育,對寄宿學生進行防火、防盜和人身防護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4.加強對學生開展安全防范教育,使學生掌握基本的自我保護技能,應對不法侵害。
對學生開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學生掌握基本的交通規則和行為規范。
對學生開展消防安全教育,有條件的可以組織學生到當地消防站參觀和體驗,使學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識,提高防火意識和逃生自救的能力。
根據當地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開展到江河湖海、水庫等地方戲水、游泳的安全衛生教育。
5.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組織師生開展多種形式的事故預防演練。
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針對洪水、地震、火災等災害事故的緊急疏散演練,使師生掌握避險、逃生、自救的方法。
6.制定教職工安全教育培訓計劃,通過多種途徑和方法,使教職工熟悉安全規章制度、掌握安全救護常識,學會指導學生預防事故、自救、逃生、緊急避險的方法和手段。
7.學校配合學生監護人,通過召開家長會、發放告家長書等形式,督促監護人在日常生活中加強對被監護人的各項安全教育。
五、校園周邊安全管理
1.要積極主動配合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設、交通、文化、衛生、工商、質檢、新聞出版等部門,依法維護好學校周邊秩序。
2.配合建設、公安等部門加強對學校周邊建設工程的執法檢查,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在學校圍墻或者建筑物邊建設工程,在校園周邊設立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腐蝕性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場所或者設施以及其他可能影響學校安全的場所或者設施。
3.配合公安機關加強學校周邊地區的治安巡邏,在治安情況復雜的學校周邊地區增設治安崗亭和報警點,及時發現和消除各類安全隱患,處置擾亂學校秩序和侵害學生人身、財產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
4.配合公安、建設、交通部門依法在學校門前道路設置規范的交通警示標志,施劃人行橫線,根據需要設置交通信號燈、減速帶、過街天橋等設施。
5.配合公安機關和交通部門依法加強對農村地區交通工具的監督管理,禁止沒有資質的車船搭載學生。
6.配合文化部門依法禁止在中學、小學校園周圍200米范圍內設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并依法查處接納未成年人進入的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查處取締擅自設立的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
7.配合新聞出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依法取締學校周邊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無證照攤點,查處學校周邊制售含有淫穢色情、兇殺暴力等內容的出版物的單位和個人。
8.配合衛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校園周邊飲食單位的衛生狀況進行監督,取締非法經營的小賣部、飲食攤點。
六、安全事故處理
1.校園內發生火災、食物中毒、重大治安等突發安全事故以及自然災害時,學校啟動應急預案,及時組織教職工參與搶險、救助和防護,保障學生身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
2.發生學生傷亡事故時,學校按照《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規定的原則和程序等,及時實施救助,并進行妥善處理。
3.發生教職工和學生傷亡等安全事故的,應根據上報程序、要求,及時報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和政府有關部門。
七、獎勵與責任
1.對在學校安全工作中成績顯著或者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視情況分別給予表彰、獎勵。
2.對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職責,對重大安全隱患未及時采取措施的,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學校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行政以至法律責任:
(1)發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學生和教職工傷亡的;
(2)發生事故后未及時采取適當措施、造成嚴重后果的;
(3)瞞報、謊報或者緩報重大事故的;
(4)妨礙事故調查或者提供虛假情況的;
(5)拒絕或者不配合有關部門依法實施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
第10篇 防火安全管理工作程序
1、目的
規范***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并形成體系化。建立逐級負責的崗位責任制,加強考核和處罰,有效防止火災事故發生,減少***公司財產損失。
2、適用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公司各部門。
3、術語和定義
3.1 消防安全責任人:總經理為***公司的消防安全總負責人, 生產控制部經理為***公司消防安全負責人。
3.2 消防安全管理人:生產控制部責任人。
3.3 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所屬分管廠長及各部門經理。
3.4 部門消防安全管理人:由部門經理指定的責任心強的部門消防安全管理人員。
3.5 課級消防安全責任人:課長為本課消防安全責任人。
3.6 班組消防安全責任人:組長為班組消防安全責任人。
3.5 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是指(gb6944-86)《危險貨物分類和品名編號》和(gb12265-90)《危險物品名表》中以燃燒、爆炸為主要特征的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品和遇 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毒害品、腐蝕品中的部分易燃、易爆化學品。
3.6 特殊工種:是指電工、焊工、倉庫保管員等工種。
4、崗位職責
4.1消防安全責任人崗位職責:
4.1.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公司的消防安全情況;
4.1.2 將消防工作與***公司的生產、科研、經營、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及組織召開***公司消防安全會議;
4.1.3 為***公司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4.1.4 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4.1.5 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4.1.6 根據消防法規建立義務消防隊;
4.1.7 組織制定符合***公司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4.1.8 消防安全責任人定期向股份***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4.2 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崗位職責:
4.2.1 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本部門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部門的消防安全情況;
4.2.2 將消防工作與本部門的生產、科研、經營、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批準實施本部門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4.2.3 為本部門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人員、物資和組織保障。
4.2.4 組織落實本部門《防火重點部位檔案》管理,組織制定并落實課級、班組消防安全責任制,組織制定并批準實施本部門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本部門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4.2.5 會同***公司消防責任人與***公司消防管理人對本部門進行檢查,并組織本部門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上報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4.2.6 根據消防法規建立部門義務消防隊;
4.2.7 組織制定符合本部門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4.2.8 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定期向本***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本部門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4.2.9 對本部門出現的消防隱患與火災、火險負全面責任;
4.2.10負責對本部門消防工作考核罰款收繳上交工作;
4.3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崗位職責:
4.3.1 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及組織召開部門消防安全管理人會議;
4.3.2 組織制訂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公司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4.3.3 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提請消防負責人審議;
4.3.4 組織實施***公司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監督、檢查、考核部門落實《防火重點部位檔案》落實情況;
4.3.5 組織實施對各部門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檢查,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4.3.6 管理各部門義務消防隊;
4.3.7 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定期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4.3.8 完成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3.9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定期向***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4.3.10負責對各部門消防安全管理狀況與部門消防管理人的管理工作情況的監督、考核與經濟處罰;
4.3.11負責消防文件資料整理與上報等工作。
4.4 部門消防安全管理人崗位職責:
4.4.1 實施***公司安排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組織統計部門消防安全基礎數據及資料;
4.4.2 落實本部門《防火重點部位檔案》管理工作,執行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4.4.3 組織實施部門內14日.28日安全消防活動及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4.4.4 組織實施對本部門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檢查,協調相關單位進行修繕,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4.4.5 組織管理部門義務消防隊;
4.4.6 組織開展部門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定期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4.4.7 完成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及***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4.8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定期向本***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及***公司消防管理人報告消防
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4.5 課級消防安全責任人崗位職責
4.5.1 課長對所屬本課消防管理工作與員工消防安全行為負責;
4.5.2 完成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與部門消防安全管理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5.3 定期向本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及部門消防管理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問題。
4.5.4 監督檢查本課14日.28日安全消防活動。
4.6 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崗位職責
4.6.1 組長對所屬班組人員與轄區消防安全全面負責;
4.6.2 組織開展班組14日.28日安全消防活動日工作;
4.6.3 組織開展班組日常消防安全檢查;
4.6.4 定期向部門消防安全負責人、管理人匯報消防安全工作;
4.7 防火安全委員會職責
4.7.1 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實施細則》及《吉林省消防管理辦法》和其它有關消防法律、法規;
4.7.2 ***公司安全、消防委員會辦公室:負責消防安全工作的宣傳教育、部署階段性消防工作及消防安全檢查、監督和查處,有針對性的提出整改意見,督促整改,并對火災撲救工作和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進行監督和查處。
4.7.3 組織實施《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4.7.4 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發展、規劃、生產、經營、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中;
4.7.5 建立健全安全防火制度;
4.7.6 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4.7.7 組織防火安全檢查、整改、消除火險隱患,改善消防安全條件,完善消防設施;
4.7.8 組建群眾義務消防組織,訓練群眾義務消防隊,并組織消防演練;
4.7.9 組織制定《消防安全工作流程》和《滅火演練預案》,帶領由員工組成的群眾義務消防隊撲救火災,保護現場;
4.7.10 協助調查火災原因、處理火災事故。對發生的火災事故本著“三不放過”(即:
火災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領導者、責任者和員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責任
者沒有處理不放過)的原則,向上一級防火安全委員會和消防部門寫出《火災調查報告》。
5、工作程序和要求
5.1 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
5.1.1 按照省、市及上級***公司防火安全委員會的部署,在每年年末及春、夏、秋、冬四季和每年的停裝檢修期間、節假日,做出部門的《消防安全保衛工作方案》,報***公司防火安全委員會備案,由方案所屬部門具體貫徹落實。
5.1.2 年初制定***公司《業務培訓計劃》和《業務理論學習計劃》,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實施。
5.1.3 組織***公司消防人員按時參加省、市及上級***公司消防部門組織的業務理論學習與培訓。
5.1.4 ***公司消防安全工作應建立《重點單位防火檔案》,部門應建立《防火重點部位檔案》。
5.2 火災預防
5.2.1 按照火災危險等級劃分***公司消防重點保衛部位并適時調整,制定應急救援滅火預案。
5.2.1.1 容易發生火災的部位。如化工生產車間和油漆、烘烤、電焊氣割操作間;實驗室、化學危險品倉庫;易燃、可燃液體儲罐,可燃、助燃氣體鋼瓶倉庫和儲罐,液化石油氣瓶庫或儲罐;
5.2.1.2 財產集中的部位。如儲存大量原料成品的倉庫、貨場,使用或存放先進技術設備的實驗室、倉庫等。
5.2.1.3 人員集中的部位。如***公司內部的辦公室、會議室、食堂等。
5.2.1.4 貫徹消防安全工作“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實行逐級防火安全責任制。制定各級消防安全人員管理職責。
5.2.1.5 建立并實施***公司領導管全面,部門領導管一面,課級領導管一片,班組長
管一段,職工包崗位的《逐級防火安全責任制》;
5.2.1.6 堅持***公司月檢、部門周檢、班組日檢、崗位班前班后檢查的《逐級防火安
全檢查制度》;
5.2.1.7 建立防火安全活動日,利用每月14、28安全活動日,有計劃、有組織的學習消防安全知識,部署、總結消防安全工作;
5.2.1.8根據實際情況制定《防火安全工作標準》,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承包書》,明確任務,落實責任,認真考核,實行逐級防火安全工作逐級承包制。
5.3 消防安全的宣傳教育
***公司所屬各部門、課、班組消防管理,要把消防安全宣傳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計劃》中,宣傳消防法律、法規和防火、滅火常識,職工教育要把普及消防安全知識、消防法律、法規作為教育和培訓的內容之一。
6、消防安全管理
遵循國民經濟發展的客觀規律和火災發生、發展的規律,依照有關的方針、政策、原則和規章制度,運用科學的原則和方法,通過計劃、組織、指揮、協調、控制、獎懲等職能,就主管部門的人力、物力、財力、技術、時間和信息等做最佳的組合,為達到預期的消防安全目標而進行的各種消防管理活動的總和。
6.1 用火安全管理:
6.1.1 凡動用明火的,操作時必須按照安全操作規程,必須經管理部門審查批準,簽發《動火證》,動火部門必須有防火管理人員監督實施;
6.1.2重點要害部位及重點基建工程工地用火,應報請上級***公司審批,用火點和用火設施符合防火要求的,簽發《動火證》;
6.1.3 用火部位應制定《防火安全制度》,落實好“定人、定點、定措施”,并按用火性質配備滅火器具;重點要害部位臨時動火,必要時可向上級***公司審請消防車現場監護;
6.1.4 凡六級以上大風天,嚴格控制火源,禁止一切室外動用明火,重點要害部位、易燃建筑密集區禁止一切用火。
6.2 用電安全管理
6.2.1 凡使用電爐子、電水壺、等電熱設施,應該嚴格遵守用電用火審批手續,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嚴格管理,確保安全;
6.2.2 易燃、易爆場所、重要倉庫禁止使用電熱器具,接設臨時電源(線)時,必須經制造廠設備工裝課審批后,發放《用電許可證》方可接設;
6.2.3 對線路老化、破損、松馳、電氣設備狀態不良及不符合用電安全管理規定的,要認真檢修,及時解決,存在重大隱患的必須停止使用;
6.2.4 配電箱內保持清潔,內部、下部禁止存放物品;
6.2.5 長期閑置不用的電氣設備,必須切斷電源并掛牌。
6.3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
6.3.1 各部門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和使用危險化學品,必須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的管理制度》;
6.3.2 嚴禁在生產廠房、更衣室、物資倉庫及人員集中的場所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
6.3.3 嚴禁在工廠院內及易燃、易爆場所附近燃放煙花爆竹。
6.4 生產現場消防安全管理
6.4.1 生產現場消防通道和疏散口要保持暢通,嚴禁存放車輛、工件、工位器具等堵塞通道;
6.4.2 重點要害部位要有明顯的防火標志或警示標牌,并劃分安全管理區域;
6.4.3 因生產需要儲存的易燃、易爆物品不準超過本班次的使用量,并要定點存放、劃分警界區、設危險標識牌和設專人管理;
6.4.4 氧氣瓶、乙炔氣瓶等受壓容器要在指定地點存放,禁止隨意亂放;
6.4.5 現場嚴禁存放與生產無關的油棉紗、油抹布以及易燃、易爆物品;
6.4.6 未經批準不許在生產現場動火或拉設臨時電線;
6.4.7 生產現場應禁止吸煙。
6.4.8 嚴格遵守《崗位責任制》和《安全操作規程》,重點要害崗位嚴禁擅離職守;
6.4.9 根據生產性質,應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材(按消防法規定),消防設施和滅火
器材要擺放整齊,保持清潔,完整好用,嚴禁挪用,指定專人負責保養、維修和管理。地下、墻壁消火栓和消防水池不準埋壓和圈占,一米之內禁止堆放物品,并留有寬度在一米以上的通道,不準挪作它用;
6.4.10生產現場員工發現存在火險隱患、火情應立即向部門領導報告,并積極采取措施,確保安全生產。
6.5 消防重點要害部位的管理
6.5.1 防火重點部位或要害部位,根據兩級管理的原則,即∶一級(即生產控制部管理 )防火重點單位或要害部位、二級(即各部門管理)防火重點要害單位或部位;
6.5.2 建立健全重點防火要害檔案,制定嚴密的《防火安全制度》和防范措施;
6.5.3 ***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每月要組織生產、機動、安全等部門對重點防火要害部位進行防火安全專項檢查,防火安全專項檢查不少于兩次,并堅持防火重點要害復查制度,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6.5.4 重點要害部位的工作人員實行崗位防火安全責任制,明確任務,落實責任。重點要害部位工作人員必須做到“三懂、三會”,即∶懂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預防火災的措施、懂發生火災的撲救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
6.5.5 根據相關法律和規章,配備相應的火災自動報警器材和自動滅火設施。
6.6 新建、改建、擴建、裝飾裝潢及拆遷等基建工程的消防安全管理
6.6.1 新建、改建、擴建和裝飾裝潢工程,必須由設計單位、建設單位、消防監督、規劃等部門,進行可行性研究后方可由設計單位進行設計;
6.6.2 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在工程設計中,必須執行與設計項目相應的消防法律、法規和規范,并對工程項目的防火安全設計負責;
6.6.3 建設單位必須將有關圖紙、資料報上級單位,經長春市消防支隊建審科進行防火設計審核批準后,方可組織施工;
6.6.4 建設單位要制定嚴密的防火安全工作方案,組織施工單位認真貫徹執行,并對施工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實施消防監督;
6.6.5 具有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必須按照防火設計審核批準后的圖紙、方案進行施工,不得擅自改動,并負責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工作,還要健全防火安全組織,配備滅火器材,對施工現場發生的火災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6.6.6 工程竣工后,由審核該項目工程的公安消防支隊建審科參加驗收,未經驗收的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6.6.7 在工廠區內若需要搭建臨時性可燃簡易建筑的,必須事先報上級單位,由高新區消防大隊和社會事業管理部城建室*審批,并要在規定的期限內拆除,原已搭建的不符合消防安全規定的、違章的、非法的建筑物、構筑物必須拆除;
6.6.8 上級單位消防安全部門負責上述各項工作的監督、指導。
6.7 特殊工種的消防安全管理
6.7.1 各部門要建立和完善班組、課、部門消防管理部門的三級防火安全管理體系,明確對特殊工種的管理職責,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
6.7.2 ***公司每年組織特殊工種人員參加集團***公司保衛部消防大隊對特殊工種人員的消防安全知識教育。
6.8 消防監督管理
6.8.1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在***公司領導下,建立體系聯動機制。負責所屬各部門的消
防監督檢查整改和查處工作。各部門消防監督管理由***公司消防管理部門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消防監督檢查整改;
6.8.2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在組織防火安全檢查時,被檢部門應主動提供情況和資料;***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提出的整改意見,要做好《防火安全檢查記錄》、《防火安全檢查意見書》,由被檢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簽字后,交回***公司安環組,并存檔備查;
6.8.3 對查出的重大火險隱患,***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報經***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批準,并建立《重大火險隱患檔案》。
6.8.4 發生火災,負責安全防火部門要及時查清起火原因,并根據火災事故的性質、情節和后果,本著“三不放過”的原則,依照有關的法律、法規或規章進行查處。
7、重點防火區域和防火點
7.1 重點防火區域:
7.1.1 涂裝線、塑料成型、裝配、財務室、檔案室;
7.1.2 化學品庫、溶劑回收間、成品庫房;
7.1.3 原、物料庫房;
7.1.4 性能試驗室、三座標檢測中心;
7.1.5 油料存放區,以及上述各建筑物周圍2米距離的范圍內。
7.2 防火點:
1)配電房; 2)聯合站房(不含溶劑回收間); 3)廢料間
7.3在重點防火區域、防火點應設立“禁止煙火”、“禁帶火種”、“當心火災”、“禁止使用手機”、“禁止使用照相機”等標志。
7.4 在重點防火區域、防火點內,必須配備相應的消防栓及消防水帶、水槍;以及消防報警裝置域滅火器材等。
8、防火檢查規定
防火檢查的目的在于發現和消除火險隱患,糾正、處罰違章,增強員工的防火責任心,對火災事故實行超前控制,防患于未然。防火檢查的形式和要求:
8.1 班組交接班檢查:此項檢查是每天必須執行的例行檢查,是保證各部門防火安全的可
靠基礎。在上班前、班后和交接班時按照崗位防火責任制的要求,對所在崗位的設備、電源、火源、物料等按照防火要求進行檢查,做好檢查記錄,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報告并排除。
8.2 夜間巡查:夜間巡邏和檢查是預防重大火災的有效措施。由生產部值班長或二、三班帶班的主管和值班的警衛重點檢查電源、火源,并注意其他異常情況,堵塞漏洞,消除隱患,并記錄于“交接班安全檢查記錄表”內以便通報和整改。
8.3總經理室人員對重點防火區域、防火點進行不定期的檢查,制止和糾正違章。發現異常情況填具“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 下發處罰通知單,限期由相關責任部門進行整改。
8.4總經理室人員對***公司各區域進行不定期安全檢查,并將所有安全隱患和違反安全規定
的情況記錄于案下發處罰通知單,對處罰部門情況在***公司目示板通報。
8.5 定期檢查
8.5.1每月末由***公司消防責任人組織有關人員對各部門的責任區域進行一次普遍檢查, 對重點防火區域、防火點進行重點檢查,對***公司內的消防設施、器材以及安全隱患等進行全面檢查,如有重大問題報管理部,集中力量進行自我解決一些平時難以解決的問題,所有情況記錄于“防火檢查備忘錄簽署表”,并聯系相關責任單位進行整改。
8.5.3 每季度由總經理室對消防設施、器材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并就其完好狀況進行確認, 對損壞和失效的設施、器材及時進行修理、更換、添置,相關情況記錄于“消防器材檢查表”內。
9、發生火情或火災等異常情況的處理操作程序
9.1 ***公司任何一位員工一旦發現火情域火災,應立即在最近位置找到報警裝置,按動按鈕報警,并進行大聲呼救,聽到呼救的員工立即奔赴現場,參加撲救;災現場人員應聽從指揮,課級(含) 以上主管 (二、三班由帶班的主管)應設法撥號“119”報警, 迅速準確報告火情域火災發生的地點。
9.2 所有員工應服從***公司的防火負責人及在崗的部級主管的統一指揮,運用配置的各種消防設施、器材滅火,搶救被火勢威脅和圍困的人員,搶救和疏散貴重物資和危險物品,切斷電源、氣源,盡可能切斷火源,控制火勢;同時應清理路障,為專職消防隊的車輛及人員進入火災現場提供通道。
9.3 消防隊到現場后,速向滅火的專職指揮員提供火場情況,全體義務消隊員和員工應在其統一指揮下,擔任火場警戒、維持秩序、守護物資、救護傷員,與專職消防人員協同作戰,
9.4 火情區域火災撲滅后,全面、細致檢查火場,防止余火復燃,同時應組織員工保護好現場,協助有關人員調查火情域火災原因。
9.5 生產控制部及時清理消防設施、器材,并修復、更換、添置,使其恢復完好備用狀態并組織召開事故分析研討會, 吸取教訓, 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 并限期整改。
10、獎勵與處罰
根據《吉林省消防管理實施細則》及***公司《安全防火環保包保責任書》,對***公司所屬各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進行獎勵與處罰。
10.1 獎勵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10.1.1 認真貫徹落實本控制程序,積極、按期整改火險隱患,成績顯著;
10.1.2 在撲救火災中,積極搶救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貢獻突出的;
10.1.3 及時提供和反映情況,對查處重大火險隱患或查明起火原因起決定作用的;
10.1.4 貫徹上級***公司《安全、環保、消防安全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辦法》考核排在前三名的單位和個人。
10.1.5 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其它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
10.2 處罰對未能造成火險具有以下行為之一將進行處罰
10.2.1 人為制造火災隱患以及不安全行為者處罰該部門50元罰款(不涵蓋動用明火),并通報批評。
10.2.2 廠區內吸煙及未按照規定動用明火者(生產廠房以外)處罰該部門50元罰款,
并通報批評。
10.2.3 廠房內未在吸煙點以內吸煙者或未按照規定動用明火者,處罰100元罰款,并通報批評。
10.2.4 在涂裝線、油漆庫內吸煙或未經審批動用明火,未造成直接與間接損失的,***公司將視其為縱火一律解除勞動合同,對其部門經理、副經理、課長、組長處以200元罰款;造成公私財產損失、人員傷亡的將移交司法部門并追究其經濟賠償。
10.2.5 在涂裝線、油漆庫內使用手機、照相機等禁止使用的電子器材的對其部門處以100元罰款,并對該部門通報批評。
10.2.5 違反用電使用規定的處罰該部門100元罰款。
10.2.6 違反用火安全管理規定的處罰該部門100罰款。
10.2.7 違反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規定的處罰該部門200元罰款。
10.2.8 違反新建、改建、擴建、裝飾裝潢及拆遷等基建工程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
處罰該部門200罰款。
10.2.9 未能按照***公司要求組織實施14日.28日安全消防活動日活動的或未能當日填寫活動記錄的部門處以50元罰款(活動日遇法定休息日日期順延)。
10.2.10在消防安全工作中違反本管理辦法的,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進行如下處罰:
a) 未按整改時間完成整改并不反饋整改信息的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處以1000-2000元罰款。由上述原因造成的火災或財產損失將按司法程序追究刑事責任。
b) 謊報、拖延報告火警以及起火部門不報告火警的對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處以2000-4000千元處罰。
c) 發生火災的單位,除正常按消防法規進行處理外,對各級消防安全管理人責任人按財產損失大小進行處罰:
1、未造成財產損失,企業生產經營能夠正常進行的,取消《安全防火環保包保責任書》獎勵兌現,對各級消防安全管理人、責任人處以500-2000元處罰。
2、財產損失在50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企業生產經營未受到重大影響,取消《安全防火環保包保責任書》獎勵兌現,對各級消防安全管理人、責任人處以1000-10000元的處罰。
3、財產損失在10萬元以上,企業生產經營受到重大影響,除取消《安全防火環保包保責任書》獎勵兌現,對各級消防安全管理人、責任人處以5000-30000元的處罰。情節嚴重者,追究刑事責任,各級消防安全管理人、責任人將受到降職、解除勞動合同的處罰。
4、未能按照消防管理辦法履行職責的消防安全負責人與消防安全管理人處以100 元罰款;
5、未能按照***公司消防管理部門要求時間完成工作安排的部門消防管理人處以100元罰款。
6、未能按照防火檢查規定檢查未能及時發現消防隱患部門的各級消防安全管理人
處以100元罰款。
10.2.11有關獎勵與處罰的說明
a) 消防安全工作突出,被評為***公司先進部門和個人,由***公司表彰獎勵。***公司同時按《安全消防環保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辦法》獎勵排在前三名的部門和個人。
b) 執行本控制程序的罰款,一律由生產控制部執行;
c) 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的,按照***公司紀檢、人事、監察部門的有關程序執行;
11、相關記錄及保存期
11.1 《防火安全檢查記錄》 保存期 三年
11.2 《火險隱患登記》 保存期 隨文件有效期
11.3 《防火檢查意見書》 保存期 隨文件有效期經檢
11.4 《火險隱患整改意見書》 保存期 隨文件有效期
11.5 《違章、事故處罰單據》 保存期 十年
11.6 《用火證》 保存期 臨時
11.7 《消防設施器材登記》 保存期 隨文件有效期
11.8 《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 保存期 隨文件有效期
11.9 《重大火險隱患檔案》 保存期 隨文件有效期
11.10附件1《防火重點部位檔案》 保存期 三年
11.11附件2《重點單位防火檔案》 保存期 三年
12、相關文件
第11篇 安全風險預控管理辦公室工作職責范本
1、直接對安委會負責,根據安委會對安全風險預控管理工作的要求,及時制定實施方案和推進措施,并組織檢查落實。
2、負責制定公司安全風險預控管理方針、目標規劃、階段性計劃,及時報批安委會同意后并負責組織實施。
3、負責做好公司安全風險預控管理知識培訓,定期開展安全風險預控管理知識培訓活動,提高公司職工安全風險預控管理水平。
4、負責編制公司安全風險預控管理體系文件,制定安全風險預控管理標準與措施、安全風險管理手冊及相關程序、制度,組織安全風險預控管理體系的定期內審與年度管理評審。
5、負責制定、更新和修改安全風險預控管理工作任務、流程、職責、行為規范、規章制度等,總結、創新安全風險預控管理體系內容,不斷提高安全風險預控管理水平。
6、負責依據集團公司《安全風險預控管理體系考核評分標準》要求,制定公司安全風險預控管理體系考核評分標準,負責對各單位安全風險預控管理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考核,并進行定期、定性和定量評審,做出評審結論,編制安全評審報告。
7、負責定期提請安委會召開安全風險預控管理例會,研究解決工作安排,做好會議記錄,并及時傳達會議精神。
8、負責編制月度安全風險預控工作簡報,定期發布安全風險預控管理工作信息。
9、承辦安委員會交辦的其它事項和工作。
第12篇 瓦檢員通風管理安全工作責任制
1、認真學習和嚴格遵守三大“規程”和《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定》,熟悉掌握突出預兆、一般規律和防治措施。
2、對井下通風管理安全工作措施進行監督落實,對不按通風管理安全工作措施進行施工的,要堅決予以制止。
3、負責所管轄范圍內抽采鉆孔及通風管理安全工作效果檢驗的現場監督及驗收??垂芎猛L管理安全工作設施。
4、掌握管轄區內瓦斯變化情況,按規定向通風工區匯報瓦斯數據,發現異常情況及時進行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匯報通風工區。
5、認真檢查現場通風管理安全工作隱患,對現場通風管理安全工作隱患有權提出處理意見,并督促整改。
6、監督通風管理安全工作措施中關于放炮時停電撤人及站崗等有關規定的執行情況。
7、放炮前必向礦調度室匯報停電撤人情況以及炮眼個數、深度、裝藥量等情況,做到不安全不生產。
8、監督掘進進尺及控制距離剩余情況,確保通風管理安全工作校驗超前距離。
9、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突出事故苗頭,把突出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對威脅安全生產、可能造成突出事故的場所或作業場所突出預兆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撤出人員,發生突出事故后,要及時向上級匯報,并按突出事故搶險救援預案采取相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