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工程安全施工工作票管理標準
1目的
為規范*******熱電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的過程管理,確保人身及設備檢修和試運安全,避免或減少事故損失,制定本標準。
2 適用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熱電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施工作業過程的管理。生產運行人員進入現場,應執行生產方面的工作票標準。
3 引用標準及相關子系統
3.1 引用標準
3.1.1 《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熱力和機械部分);
3.1.2 《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發電廠和變電所電氣部分);
3.1.3 《中國大唐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標準》。
3.2 相關子系統
3.2.1 安健環管理;
3.2.2 檔案管理;
3.2.3 基建與生產接口管理;
3.2.4 糾偏與控制;
3.2.5 評估及改進管理。
4 專用術語定義
4.1 工作票:為保證調整、試運及與運行設備有關的工作順利進行,保護和保障人身及設備安全而使用的一種具有嚴格執行流程和規范的、必須經過審核和批準的工作文件。
5 職責
5.1 標準監督實施及完善負責人
*******熱電有限公司基建副總經理是本標準負責人,負責本標準的全面管理,監督檢查*******熱電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參建單位執行本標準的有效性。
5.2 標準監督實施及完善執行人
*******熱電有限公司安監部主管領導是本標準監督實施及完善執行人,負責檢查本標準在本部門執行情況,對執行標準中存在的問題應積極及時予以解決或處理,負責收集和提出完善本標準的建議,經本標準負責人同意和授權修訂本標準。
5.3 工作票簽發人的安全責任
5.3.1 工作有無計劃。
5.3.2 工作是否必要和可能,是否按規定進行危險點分析工作;對工作票中所填寫的內容是否必要和可能負責。
5.3.3 所派工作負責人和工作班成員人數和技術力量是否適當,所派工作負責人和工作班人員是否適當和足夠,精神狀態是否良好,是否能夠安全地進行工作。
5.3.4 工作票簽發人應認真審查工作票,對工作票上所填寫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和完善負責。
5.3.5 工作票中安全措施和危險點防范措施是否正確和完善;
5.3.6 對工作票中所必須隔高的措施是否確切和清楚,設備名稱和編號是否正確負責。
5.3.7 應審查所指派的工作負責人是否能勝任此項工作,工作班成員是否適當和足夠,精神狀態是否良好。
5.3.8 經常到現場檢查工作是否安全的進行,檢查工作人員是否遵守安規,執行安全措施。
5.4 工作負責人的安全責任
5.4.1 正確地和安全地組織工作。
5.4.2 工作前結合工作內容,召集、主持工作班人員進行危險點分析并制定控制措施;
5.4.3 工作負責人在工作前向工作班人員交代工作范圍,工作內容及各項安全措施,并結合現場實際進行安全教育。
5.4.4 檢查工作班人員在工作過程中是否遵守安全工作規程和安全措施,確保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
5.4.5 負責檢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與工作許可人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現場條件,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全。
5.4.6 對工作班成員給予必要的指導。
5.4.7 對工作班成員的變動是否合適負責。
5.4.8 正確執行“檢修自理”的安全措施并在工作終結時恢復檢修前的狀態。
5.4.9 負責與工作許可人聯系,履行開工、收工、延期、竣工等手續。
5.5 作業票批準人的安全責任
5.5.1 審查工作票簽發人、工作票編號是否合格。
5.5.2 審查工作有無計劃,工期是否合適。
5.5.3 審查工作任務是否明確,安全措施是否正確、齊全有無條件進行。
5.5.4負責審查工作的必要性,檢修工期是否與批準工期相符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
5.6 工作許可人的安全責任
5.6.1 負責審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和符合現場實際安全條件。
5.6.2 工作現場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和正確的執行。
5.6.3 負責檢修的設備與運行設備確已可靠的隔斷。
5.6.4 電氣工作許可還應負責檢查停電設備有無突然來電的危險。
5.6.5 對工作負責人正確詳細說明哪些設備有壓力、高溫、爆炸危險、帶電、有毒及危險的位置和工作場所附近環境的不安全因素等。
5.6.6 對工作票中所列內容即使有很小的疑問,也必須向工作票簽發人詢問清楚,必要時應要求做詳細補充。
5.6.7 對檢修自理的安全措施,組織運行人員做好相關的事故預想。
5.7 工作班成員應負的安全責任
5.7.1要互相照顧、互相監督、加強聯系,共同遵守《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及安全措施,聽從工作負責人的指導,做好安全文明施工。
5.7.2 監督《電業安全工作規程》、本標準和現場安全措施的實施;
5.7.3 熟知并正確執行危險點分析卡中所制定控制措施。
5.7.4 在安裝、調試過程中,應嚴格履行工作票、操作票手續。
6 執行標準
6.1 工程各單位進行本標準第2條第1項適用范圍內的作業時,必須執行本標準
6.1.1 事故搶修或夜間、節假日搶修,經過允許可以不使用工作票。但必須由現場當班負責人(相當于工作許可人)同意,做好安全措施,設專人監護 ;并應在記錄本上記錄項、批準人、許可人、工作負責人、安全措施執行情況等內容。并應在值班記錄本上記錄設備檢修的事項:在交接班時親自向接班人員交待檢修設備狀態,安全事項等。如果檢修時間超過4小時的應補辦工作票手續。
6.1.2 嚴格執行“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實施標準”中“安全施工管理標準”相關規定。
6.2 下列人員應通曉本標準
6.2.1監理單位、*******項目公司分管工程的領導、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安監、工程部主任、專業工程師。
6.2.2各施工單位經理、副經理、總工程師、班長(隊長)、施工員、工作負責人、工作班(隊)成員、安監、技術部門。
6.3 工作負責人的資格和職責
6.3.1 工作負責人,應有電氣、機械設備檢修的專業技術資格,有較長時間的檢修工作工齡,有較豐富的工作經驗;熟悉電氣和機械設備結構和性能,能對作業人員給予檢修技術指導。同時經工作票管理標準的培訓和考試合格,由主管機械設備的公司領導批準并書面公布。
6.3.2 工作票簽發人,應有電氣、機械設備檢修的專業技術資格,有較豐富的檢修工作經驗;熟悉電氣和機器設備結構和性能,熟悉和掌握檢修作業人員的工作能力;同時經工作票管理標準的培訓和考試合格,由主管機械設備的公司領導批準并書面公布。
6.3.3 工作許可人,應有電氣、機械設備運行操作的專業技術資格,有較豐富的設備操作經驗;熟悉電氣和機械設備結構和性能,熟悉和掌握設備的系統;熟悉設備檢修應采取的安全措施;同時經工作票管理標準的培訓和考試合格,由主管機械設備的公司領導批準并書面公布。
6.4 下列工程應填寫安全施工操作票(作業票)
6.4.1 超重機滿負荷起吊,兩臺及以上超重機抬吊作業,移動式起重機在高壓線下方及其附近作業,起吊危險品。
6.4.2 超載、超高、超寬、超長物件和重大、精密、價格昂貴設備的裝卸及運輸。
6.4.3 油區進油明火作業,在發電、變電運行區作業,高壓帶電作業及臨近高壓帶電體作業。
6.4.4 特殊高處腳手架、金屬長降架、大型超重機械拆除、組裝作業。
6.4.5 金屬容器內作業。
6.4.6 土石方爆破,導地線爆壓。
6.4.7 其它危險作業。
6.4.8 安裝后的220kv升壓站、6kv母線、高低壓變的投退試運行、重要輔機的試運行、機組的開停。
6.4.9 凡在運行的發電設備區域內工作應辦理相關的手續。由工程建設*******項目公司與生產單位的有關部門取得聯系,說明工作任務、地點、時間、要求,辦理作業票手續,由生產部門協調,方可進入發電設備區域內施工。
6.5 工作票工作標準
6.5.1 填寫工作票
6.5.1.1 在根據工作性質選取的相應種類的工作票上填寫工作負責人、工作內容、工作范圍、所在部門、班組,填票人、填票日期等信息后提交。
6.5.1.2 在“隔離對象”選項卡中填寫需要檢修設備、隔離內容和隔離方式、是否需要驗收試驗等信息由工作負責人在必須采取的安全措施一欄內填寫安全技術措施。
6.5.1.3 在“隔離措施”選項卡中填寫具體的隔離措施,確定需要隔離的設備、措施類型、措施說明、隔離狀態、安全標示、是否要求恢復等內容。
6.5.1.4 操作票(作業票)填寫的內容應嚴格按照“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氣、熱機安規要求執行。電氣一種工作票應提前一天送到有關管理部門。
6.5.2 將上述內容填寫無誤后,經工作票簽發人仔細審查核對后簽發。
6.5.3 工作票的許可
6.5.3.1 工作許可人對照系統審查安全措施是否全面、可行,審核工作內容是否準確。如果需要補充安全措施的應補充安全措施。
6.5.3.2 根據現場實際,為保證人身和設備安全,在“補充安全措施”欄內,針對性的提出具體補充安全措施。如無補充措施,可寫“無”并簽字,不準空白。
6.5.3.3 工作地點保留帶電部分,必須寫明有觸電危險的具體帶電部位和帶電設備名稱,提出補充安全措施和要求。
6.5.3.4 補充的措施完成后,應經工作負責人和許可人共同現場檢查和認可。
工作票中已執行的安全措施,要與工作票中填寫的安全措施相符。工作許可人應向工作負責人詳細交待安全措施的布置情況和安全注意事項,當就近有帶電設備時, 應向工作負責人詳細交待帶電部位。雙方認為能夠滿足安全工作的要求時,雙方在工作票上簽字并填上開工時間。許可人應將工作票第一聯存檔備查,并登記主要工程內容:工作負責人應攜帶工作票第二聯。
6.6 檢修工作開始
6.6.1 工作負責人應隨身攜帶工作標并帶領工作班全體人員進入工作現場。
6.6.2 在開始工作前應全體整齊列隊,由工作負責人向工作人員宣 讀工作票,嚴肅、認真、詳細地交待工作地點和工作任務、工作時間,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項等,明確鄰近運行設備和帶電設備。
6.6.3 工作負責人或安全員要確認每個成員對工作任務、安全措施、帶電部位等確實了解清楚的基礎上,方可開工。
6.6.4 工作開工后,工作負責人和工作許可人任何一方均不允許隨意變更接線方式和安全措施。如必須變動時,應取得工作許可人同意,并重新辦理許可手續。
6.6.5 檢修工作有下列情況必須重新履行工作票手續。
6.6.5.1 部分檢修設備將加入運行時。
6.6.5.2 需要變更檢修工程或增設安全措施時。
6.6.6 不準任意擴大工作票的工作內容,如改變工作內容不改變安全措施,工作負責人在得到工作票簽發人的同意并與工作許可人協商,經現場負責人批準后,方可在工作票上增添內容,可不重新履行工作票手續。
6.6.7 發現檢修人員違反安全工作規程或沒按工作票內容進行工作,應及時停止其工作,收回工作票,命令檢修人員退出現場。
6.7 工作負責人的變更
6.7.1 工作負責人的變更必須由原工作票簽發人同意。
6.7.2 更換工作負責人后,先后兩個工作負責人必須對現場工作情況進行詳細的交代,清楚后,辦理工作負責人變更手續。
6.7.3 工作票簽發人、新工作票負責人、工作許可人分別在工作票上簽字,并填寫變更時間,新工作負責人方可開始工作。
6.8 檢修設備的試運
6.8.1 對需要經過試運檢驗施工質量后方能交工的工作,或工作中間需要啟動檢修設備時,如不影響其他工作班組安全措施范圍內的變動,工作負責人在試運前應將全體工作人員撤至安全地帶,然后將所持工作票交給工作許可人。
6.8.2 工作許可人認為可以進行試運時,應將試運設備檢修工作票有關安全措施撤除,檢查工作人員已全部撤出檢修現場后,聯系恢復送電,在確認不影響其他作業 班組安全的情況下進行試運。
6.8.3 試運后仍需要繼續進行檢修工作時,工作許可人按工作票要求重新布置安全措施,并同工作負責人重新履行許可手續后,工作許可人方可帶領工作人員繼續進行工作。
6.8.4 如試運后需改變原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及范圍,應重新簽發工作票。
6.8.5 所有轉動設備的電機、泵、風機、空壓機的檢修,均應試行。電動閥門檢修后再運行條件允許的情況下,也應試運。
6.9 檢修完成后恢復措施
6.9.1 檢修工作完成之后,在“恢復措施”中確認恢復的設備、措施類型、措施說明、恢復狀態、是否要求驗收試驗等內容是否滿足。
6.9.2 若有要求應在工作結束后對檢修設備進行驗收試驗,以檢查檢修工作的正確性。
6.9.3 在恢復措施完成和試驗合格后由許可人對檢修工作進行驗收。
6.10 有關工作票的其他要求
6.10.1 嚴禁無票工作,所現場值班人員有權制止應持票作業的無票工作人員。
6.10.2 工作票簽發人、工作負責人、工作許可人每年應進行一次工作票管理標準的考試、考試合格并經主管生產領導批準后公布。
6.10.3 各施工單位應將操作票(作業票)批準人、簽發人、負責人書面報*******項目公司安監部,人員如有變動應及時補報。
6.10.4 各施工單位的負責人、操作票(作業票)簽發人、工作負責人、工作班成員應每年進行一次安規的學習,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擔任工作。
6.10.5 臨時雇傭承包商預擔當工作票負責人時,應由承包商所在單位主管領導提出申請,發包方相關負責人同意,并經過安規、工作票管理標準、工作范圍內的相關技術考試,合格后,經發包方主管部門批準。
6.10.6 一個人不可同時擔任兩張工作票的工作負責人。
6.10.7 填寫工作票應使用*******項目公司規定的設備名稱、編號,凡有雙重編號的設備必須填寫雙重編號。
6.10.8 安全措施(隔離措施)的填寫,應嚴格按規程的有關規定。并按規定填寫應裝設的接地線,加設的圍欄、懸掛的標示牌,加鎖、加堵板、掛警告牌等措施。
6.10.9 已裝設的接地線,應填上裝設的具體地點,接地線編號和接地線的組數。需要加裝絕緣隔板時,應將裝設的具體位置,隔板的編號填寫在“已裝接地線和已合接地刀閘”欄內。所掛標示牌要寫明地點和標示牌名稱。
6.10.10 完工的作業票各單位一律保存三個月才能銷毀。
6.11 工作結束
6.11.1 工作結束必須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工作人員退出工作地點,經工作負責人和工作許可人雙方到現場交待、驗收后,在工作票上簽字,即為工作終結。工作負責人可帶全部人員撤離工作現場。
6.11.2 檢修工作已結束,但在工作票未注銷之前,任何人不準將設備投入運行。
6.11.3 經工作負責人、工作許可人簽字終結的工作票,應在工作票的 右上角處蓋“已執行”章。上聯工作票由運行人員保存,下聯交工作負責人保存,并在“工作票登記簿”上進行登記。作廢或未執行的工作票,要蓋“作廢”章,并寫明作廢原因。
6.11.4 工作票終結后,工作許可人應立即向現場負責人(或工作票簽發人)匯報,并根據工作票中所做安全措施及現場負責人的命令,對原措施進行恢復措施。
6.11.5 檢修人員在辦理工作票終結手續前,應注意恢復設備的明顯標志。
7 檢查、評價與反饋
標準執行人應經常檢查本部門本標準的執行情況的規范性,每半年填寫一次評價表(附錄1),報標準負責人進行評價。標準執行人必須確保為所有文件持有人提供最新的修訂版本。
標準負責人根據反饋情況對各部門本標準的執行情況進行評價,并決定是否升級。各施工單位安監部應對工作票執行情況進行定期檢查評價,對執行不力,出現偏差和有章不循的單位應進行考核和處罰。
第2篇 住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花園住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承包單位要認真貫徹安全第一的生產方針,認真執行安全法律、法規和安全施工規范及各級政府有關安全生產施工各種規定,搞好該工程的安全生產施工,無重大人身設備安全事故是安全目標,施工單位應高度重視安全工作嚴管努力創出'安全文明施工工地'。項目經理是第一安全責任人。
2承包單位應當進入施工現場的一個月內向監理公司提交省級文明工地的實施方案,并在審核確認后實施。
2. 1 經審核的省級文明工地實施方案中應有具體實施的階段性目標和時間。
2. 2 按照階段目標和時間,由監理公司進行考核評定,不能夠在規定時間達到階段目標的,由監理公司處以5000-10000元罰款。
2. 3為確保本工程實現省級文明工地的目標,監理單位每周組織檢查,時間為每周四下午3:00(參加人員:各施工單位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安全負責人,監理單位及建設單位有關人員),檢查內容和依據為施工單位報的'省級文明工地實施方案',對完成好的,酌情給予200元至1000元的獎勵;完成差的,將給予500元至3000元的罰款,并要求施工單位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者將加倍給予處罰。
3項目部應建立健全各種施工安全規章制度,建立安全保
證體系,責任到人;加強安全教育,搞好安全防護,加大安全投入,配備安全防火器具,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不但配備、安裝及時到位,而且應做到防護有效。對不帶安全帽者罰款50元,高空作業不系安全帶者罰款100元。
4檢查制度。1)施工班組應天天進行安全活動進行安全技術規定學習和安全自查自改活動。2)項目部每周進行一次集體安全教育,教育要有記錄。3)項目部每周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必須是項目經理親自主抓,并把檢查出的安全問題及整改情況報監理和甲方書面報告,必須應向主管行政安全部門報告活動情況。4)每周全工地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由總監理工程師主抓,檢查情況可發紀要或通報。5)文明施工應按省有關規定認真做好。6)全現場的安全保衛的工作由總包單位統一管理,對違反安全規定的有權按規定罰款,罰款金額用于公共衛生和職工福利方面。
5 安全事故的處理
對安全事故的處理原則上按國家和上級政府的規定執行。本條例規定的是如果本施工現場發生了火災或是機械人身安全事故時,施工現場的負責人必須立即用最快速度,最大限度的組織人力、物力進行安全事故搶救,必要時立即通知市里救護部門來現場搶救,原則是把損失和危險降到最小程度,同時立即通知業主和監理單位。
針對發生安全文明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酌情對事故單位給予5000-30000元的罰款,對事故責任人給予500-1000元的罰款。重大事故按國家規定處理。
第3篇 疏浚工程安全管理規定
一 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關于<<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國家消防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為確保公司員工在生產中的安全健康,進一步規范安全管理,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必須遵循工作'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貫徹'嚴格管理,依法管理'的原則,積極預防火險火災,最大限度杜絕、減少各類危害.各部門應嚴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規、規章,履行消防安全職責,切實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條 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消防安全管理總則;分管領導負直接管理責任;明確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崗位的消防安全負責人.
第二章:消防安全組織
第一條 所屬項目部要成立義務消防隊,購置應急物資及消防器材,以應對突發火險、火災.
第二條 項目部安全消防小組職責:
1.貫徹落實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根據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部署開展各項消防管理工作;
2.負責對本工地所有人員(包括:租用車、船及臨時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留下培訓教育記錄;
3.落實現場義務消防隊,配備必要應急物資和滅火器材,不斷完善消防安全應急處置方案,并加強演練;
4.將火災、火險危險源作為重點防控環節,制定管理方案,通過有效監控,消除潛在隱患;
5.定期分析工地現場各項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實情況,特別是要做到防火標識醒目,各類滅火器材能良好,消防控制圖齊全、責任人明確;
6.對本工地出現的火險、火災,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嚴格調查處理,并提出具體處罰意見;
7.項目部消防安全組織(包括船舶在內)和責任人上報公司登記備案.
二 施工船舶安全操作
1.施工單位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地方及海事部門發布的有關船舶安全管理的規定.
2.施工船舶的梯口、應急場所等,必須設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標志和標識.樓梯、走廊、通道必須保持暢通.
3.施工船舶的各種設備、設施、安全裝置及工索具等,必須定期進行檢查、維護、保養或更換.消防、救生等應急設備,必須放置在指定部位,并保持有效狀態.
4.施工船舶必須在核定航區或作業域內施工.操作人員應了解施工區域的水文、氣象特點,每天定時收聽氣象預報.
6.作業時,船只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當雨、霧、風浪等超過船舶作業規定時,必須停止施工作業.
7.施工船舶拋錨時,必須避開水下電纜、管道及水下構筑物等設施.并根據拋錨區的土質、水深、水流、風向及錨重確定合適的拋錨距離.
8.在內河施工時,施工船舶位于或跨越航道的錨攬,必須采用鏈式沉攬,不得影響正常通航.
9.拖帶起重船、打樁船等穿越橋孔或過江架空電纜前,必須預先了解其凈空高度.
10.施工船舶嚴禁搭乘或留宿無關人員.
三.水上達排水板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水上打板船駐位時,應按船舶位圖拋設錨攬,并設置浮鼓,錨攬不得互絞.
2.船舶在陸域設置的地錨及纜繩,必須在明顯的位置設立警示標志,必須時,應有專人看守.
3.打設排水板作業必須按擬定的方案進行,由帶班人員統一指揮,帶班人員必須掌握水位,打設深度,了解導標設置情況,正確指導校正打板船船位.
4.打板船定位必須要求主纜前、后、左、右邊纜受力均勻,使船舶擺動不得超過200mm.認真核對定位標識,杜絕無對標事件發生.
5.打板架應進行整體固定,以免發生倒塌事故.
6.打板架應裝設符合國家標準的避雷裝置.
四、鋪設基布及充沙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
1.在定位船上吊裝及展開基墊布時,必須有專人指揮.卷布時,滾筒和制動器周圍嚴禁站人.
2.當施工海況惡劣,風力、風波、流速超過船舶作業工況條件時,必須停止作業.
3.沖沙袋沖灌前,灌砂口、砂管接頭及高壓水管接頭必須連接牢固.沖灌時,嚴禁高壓水槍向人員或電氣設備.
4.充砂袋拋放時,作業人員嚴禁站在沉放架的臨水面處操作,并應對活動物給予固定.
5.充砂泵或高壓水泵的吸頭,應采用支架和滑車吊設.升級吸頭時,必須切斷電源,嚴禁直接提拽泵體電纜.
六、測量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1.測量作業前,應了解作業區域內的地勢環境,施工水域的水文和氣象等條件,分析不安全因素,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
2.外海的施工測量平臺,應穩固可靠.作業時應派交通船守護.
3.測量人員上船時必須穿好救生衣、嚴禁穿拖鞋.
4.測量作業前應認真收聽天氣預報,了解測區潮位和浪高.
5.遇大風、視線不良情況及夜間不宜掃具進行水下障礙物探測作業.
6.船上高空及船艙外作業時,測量人員要系好安全帶、戴好安全帽,并有他人守護配合,上下傳遞器物時嚴禁拋墜.
七、水上拋砂棱體、拋石施工安全操作規程
1.挖掘機、裝載機等在船上作業時,船的縱橫傾角不得超過允許值,嚴禁超載或偏載.
2.拋石船進入潛水作業區拋石前,必須與潛水負責人取得聯系.配合潛水員拋石時,應服從潛水負責人的指揮,不得隨意亂拋.
3.夜間拋石、拋砂棱體時,應設置足夠的照明燈具,及時清理甲板上的散石,并指定專人進行安全巡視.學習是成就事業的基石
4.在軟土地基上拋填,拋石的施工順序、間隔時間和拋填速率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第4篇 工程盲板抽堵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1 定義
帶料盲板抽堵作業
在設備檢修及搶修中,設備、管道內存有物料(氣、液、固態)及一定溫度、壓力情況下的盲板抽堵作業。
2 盲板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2.1盲板選材要適宜、平整、光滑,經檢查無裂紋和孔洞。高壓盲板應經探傷合格。
2.2盲板的直徑應依據管道法蘭密封面直徑制作,厚度要經強度計算。
2.3盲板應有一個或二個手柄,便于辯識、抽堵。
2.4應按管道內介質性質、壓力、溫度選用合適的材料做盲板墊片。
3 盲板抽堵作業安全要求
3.1盲板抽堵作業必需辦理《盲板抽堵安全作業證》,沒有《盲板抽堵安全作業證》不準進行盲板抽堵作業?!睹ぐ宄槎掳踩鳂I證》的格式見附錄。
3.2嚴禁涂改、轉借《盲板抽堵安全作業證》。變更作業內容,擴大作業范圍或轉移作業部位時,須重新辦理《盲板抽堵安全作業證》。
3.3對作業審批手續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實、作業環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
3.4在有毒氣體的管道、設備上抽堵盲板時,非刺激性氣體的壓力應小于200毫米汞柱;刺激性氣體的壓力應小于50毫米汞柱;氣體溫度應小于60℃。
3.5生產單位負責繪制盲板位置圖,對盲板進行編號,施工單位按圖作業,盲板位置圖由生產單位存檔備查。
3.6作業人員應經過個體防護訓練,并做好個體防護。
3.7作業需專人監護,作業結束前監護人不得離開作業現場。
3.8作業復雜、危險性大的場所,除監護人外,還需消防隊、醫務人員等到場。如涉及整個生產系統,生產調度人員和廠化工車間門負責人必須在場。
3.9在易燃易爆場所作業時,作業地點30米內不得有動火作業;工作照明應使用防爆燈具;并應使用防爆工具,禁止用鐵器敲打管線、法蘭等。
3.10高處抽堵盲板作業應按高處作業安全管理規定辦理《高處安全作業證》。
3.11施工單位要按《盲板抽堵安全作業證》的要求,落實安全措施后,方可進行作業。
3.12嚴禁在同一管道上同時進行兩處及兩處以上抽堵盲板作業。
3.13抽堵多個盲板時,要按盲板位置圖及盲板編號,由施工總負責人統一指揮作業。
3.14每個抽堵盲板處設標牌表明盲板位置。
4 《盲板抽堵安全作業證》的管理
4.1《盲板抽堵安全作業證》由辦公室管理。
4.2《盲板抽堵安全作業證》由生產單位辦理。
4.3生產單位負責填寫《盲板抽堵安全作業證》表格、盲板位置圖、安全措施,交施工單位確認、公司安全員審核,由經理審批。
4.4審批好的《盲板抽堵安全作業證》交施工單位、化工車間、辦公室各一份,辦公室負責存檔。
4.5作業結束后,經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科、辦公室檢查無誤,施工單位將盲板位置圖交辦公室。
第5篇 工程建設部工程管理專責安全生產職責
(一)負責對基建和改造工程各專業的安全技術管理和工程質量管理,并承擔相應的安全生產責任。
(二)掌握各專業工程情況、實行全員、全方位、全過程安全技術管理,及時消除工程中出現的危及安全問題,確保工程的安全。
(三)安排工程項目和進度時,堅持“安全第一”的原則,對上級和本公司下發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方件、通報、指令,要結合基建和改造工作的實際情況組織實施。
(四)經常深入施工現場,監督檢查本專業分工范圍內的安全技術措施及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指導做好各項安全技術管理工作。
(五)負責相關工程施工管理制度的制定。
(六)積極參加各類安全大檢查、專業性安全檢查活動。
(七)負責填寫上報本專業范圍內的事故報告,對所發生的事故提出技術原因分析和改進措施。
第6篇 農網升級改造工程安全管理要求
為加強農網改造升級改造工程安全管理,確保升級改造工程順利實施,根據省、____改造升級管理要求,現提出如下安全管理要求:
一、管理要求
1、公司負責各項安全工作指導與安全監督檢查。
各單位負責人為本項目工程的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所管轄范圍的安全管理,負責具體安全管理事項執行、檢查、監督、落實。
按照“誰分管、誰負責”、 “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各單位要明確工程安全負責制,做到責任到位、工作到位、考核到位,使本項目工程安全實施,確保萬無一失。
2、施工中嚴格執行國家和電力行業有關法規、規程、制度和施工安裝規程,規范施工企業和人員的安全行為,做到標準化、規范化施工作業。
3、所有改造工程項目的施工方案、工程三措都必須經逐級審查 批準后,方可施工。
參與工程的施工人員都要制定出切合施工任務的個人“四不傷害”保證書和措施,在實際工作中認真執行,并接受監督。
4、施工負責人對本工程雇用的臨時工、農民工必須進行安全培訓教育,經考試合格使用。
對臨時工、農民工在安全管理、勞動保護用品發放使用應符合規定,與正式工同等對待。
二、施工工機具要求:
1、吊車及其司機必須具有相關資質和合格證,并在施工工程中嚴格執行國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中“起重與運輸”的規定。
2、各單位購置的安全工器具、勞動防護用品必須是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器具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或省級以上勞動部門公布認定的合格產品。
安全工器具必須具有產品許可證、出廠試驗合格證、產品鑒定合格證書、使用說明書;
各單位應加強工器具管理,設立安全工器具臺賬,防止不合格的產品進入施工現場。
三、現場管理要求
1、施工現場“三措”的制定
“三措”的編制必須對照作業項目,結合現場實際進行編寫,內容要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不得只寫原則要求而不寫具體措施。
“三措”應按規定嚴格履行審批制度。
2、清理安全隱患。
開工前,在運行管理單位配合下,由各單位施工負責人,清理工程范圍內的各類安全隱患,登記發電機設施,處理各類違規用電,防止施工作業中反送電傷害。
凡存在安全隱患未妥善處理前,一律不許開工。
3、執行兩票程序。
所有現場作業,必須執行兩票工作程序。
各單位施工負責人協調相關部門,視情況不同,辦理第一種(停電)或第二種(不停電)低壓工作票,并嚴格執行停送電聯系制度。
三相動力用戶改造必須辦理第一種(停電)工作票。
4、強化施工安措布置。
現場施工中,各單位施工負責人除完善工作許可、執行兩票規程外,應重點檢查安全工器具和勞動防護用品是否合格;
要加強現場安措布置,必須采取有效絕緣措施,嚴格執行施工“三措”;
要做好安全技術交底、明確責任分工并設立監護;
現場施工,所有人員必須穿絕緣鞋。
5、把控關鍵風險點。
各單位管理及施工人員,須嚴格把控六類現場作業風險點:不按正常規定停送電、自備發電機反送電、誤登帶電設備、劣質電動工器具漏電、高空墜物傷害和人員高空墜落。
6、加強現場管控
施工過程中,各單位負責人要嚴格到崗到位要求,定期或不定期開展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并監督執行。
現場重點檢查要求:
①施工三措及開工報告是否審查通過;
②變臺停電是否辦理工作票,是否辦理工作許可;
③現場工作是否有安全監護人;
④是否召開班前會,人員對帶電點和施工范圍是否清楚;
⑤是否進行危險點分析并填寫措施卡;
⑥工作服(紅、黃馬甲)、安全帽、絕緣鞋是否穿戴齊全;
⑦安全工器具是否有試驗合格證;
⑧發電機用戶是否斷開負荷側開關設防合措施或專人看護;
⑨工作現場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⑩施工人員高空作業是否正確系安全帶;
⑾高空作業時工器具及材料有無上下拋擲現象;
⑿各級管理人員是否現場到位現場;
⒀臨時電源線的外絕緣是否良好,不得使用絕緣破損的電源線。
第7篇 工程施工塔吊運行安全管理措施
工程施工塔吊運行的安全管理措施
(1)運行原則
1)低塔讓高塔。低塔在轉臂前應觀察高塔的運行情況后再運行。
2)后塔讓先塔。在各塔機塔臂交叉區域運行時,后進入該區域的塔機要避讓先進入該區域的塔機。
3)動塔讓靜塔。在各塔機塔臂交叉區域作業時,在一塔機塔臂無回轉、小車無行走、吊鉤無運動,而另一塔機塔臂有回轉或小車行走時,動塔機應避讓靜塔機。
4)輕車讓重車。在各塔機同時運行時,無荷載塔機應避讓有荷載塔機。
5)客塔讓主塔。以實際工作區域劃分塔機工作區域,若塔機塔臂進入非本機工作區域時,客區域的塔機要讓主區域的塔機。
6)塔機在運行中,各條件同時存在時,必須按以上排序原則執行。
(2)各作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十不準吊'的規定
1)指揮信號不明不準吊。
2)斜牽斜拉不準吊。
3)吊物重量不明不準吊或超負荷不準吊。
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裝放過滿不準吊。
5)吊物上有人不準吊。
6)埋在地下的物體不準吊。
7)機械安全裝置失靈或帶病時不準吊。
8)現場光線暗、看不清吊物、起落點不明時不準吊。
9)棱刃物與鋼絲繩直接接觸無保護措施不準吊。
10)六級(含六級)以上強風天氣不準吊。
(3)運行控制
1)塔機與信號指揮人員必須配備對講機。對講機統一確定頻率后必須鎖頻,使用人員無權調整該頻率。要做到專機專用,不得轉借。
2)信號指揮人員應與塔機組相對固定,無特殊原因不得隨意更換指揮人員,指揮人員未經主管負責人同意,不得私自換崗。換班時應采用當面交接制。
3)現場用指揮語言采用普通話。指揮語言應規范,防止發生指揮錯誤。
4)指揮過程中,嚴格執行信號指揮人員與塔機司機的應答制度,即:信號指揮人員發出動作指令時,先呼叫被指揮的塔機編號,待塔機司機應答后,信號指揮人員方可發出塔機動作指令。
5)信號指揮人員必須時刻目視塔機吊鉤與被吊物。塔機轉臂過程中,信號指揮人員還必須環顧相鄰塔機的工作狀態,并發出安全指示語言。安全指示語言必須明確、簡短、完整、清晰。
6)起重工在作業前、作業中和交班時,必須對鋼絲繩進行全面檢查與鑒定,嚴禁使用不合格的鋼絲繩。
(4)安全措施
1)塔吊在塔基施工完成后立即設立沉降觀測點,觀測點設在塔身四角(每角一點共四點)。觀測次數每星期至少三次,并在塔吊使用的全過程進行沉降觀測。隨時了解塔基沉降情況,以便對險情進行預測措施。
2)塔吊的安裝、頂升、拆卸必須按原廠規定已確認的相關方案進行,并制定安全作業措施,由專業隊隊長負責統一指導,并要求技術安全員在場監護。
3)塔吊安裝后,在空載情況下,塔身和基礎平面的垂直度允許偏差為4/1000。
4)塔吊設專用臨時配電箱,電纜卷筒必須運轉靈活,安全可靠,不得拖纜。供電電纜應無破損。
5)塔吊使用前,應做好群塔作業安全技術交底。
6)塔吊提升重物后,嚴禁自由下降。
7)當各塔使用時,應做好群塔作業安全技術交底。
8)塔吊的大臂和吊鉤,在非工作狀態時鎖扣打開,大臂轉到順風方向,吊鉤提升到離桿頂端2~3m處。
9)必須加強對塔吊機械的保養工作,司機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辦事,不得違章,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使塔吊處于良好的運轉狀態之中。
10)氣候惡劣時(六級以上強風、大雨、大雪、大霧),應停止吊裝作業。
11)為了確保工程進度和塔機安全,各塔機需確保駕駛室內在工作時間有司機值班。交班、替班人員未當面交接,不得離開駕駛室,交接班時,要認真做好交接班記錄。
12)統一在塔機起重臂、平衡臂端部、塔機最高處安裝安全反光警示器(燈)。
13)施工現場應設能夠滿足塔機夜間施工的照明燈塔,亮度以塔機司機能夠看清起重繩為準。
14)起重工要嚴格十不吊操作規定。清楚被吊物重量,掌握被吊物重心,按規定對被吊物進行綁扎,綁扎必須牢固。在被吊物跨越幅度大的情況下,要確保安全可靠,杜絕發生'天女散花'現象。
15)塔式起重機的司機和信號指揮人員必須經過系統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有關部門合法的操作證后,方可上崗獨立操作,并定期進行復檢。
16)塔式起重機的安全裝置必須齊全、靈敏、可靠。吊索具必須使用合格產品。吊運模板、大灰斗、砼等必須用卡環。設備嚴禁超載和帶病運行。設備運行中嚴禁維護保養。
17)旋轉臂或被吊物邊緣與10kv以下的架空線最小水平距離不得小于2m。
18)塔機作業前應進行空載或試吊,確認無故障后方可進行作業。作業時要有足夠的安全高度,作業面與吊鉤之間不小于10m的安全距離。
19)塔機停止操作后,應選擇回轉時無障礙物及大臂順風停機。吊鉤上嚴禁吊掛重物。絕對禁止采用任何方法限制起重臂順風轉動。應將吊鉤及小跑車收回。鉤繩盤索在扁擔上,防止起重臂隨風轉動時與臨近塔吊或其他物體碰撞。
20)信號工要正確佩帶安全帽、袖標。哨音響亮準確,旗語規范到位。嚴禁兼任掛鉤工作。
21)安裝、運輸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各項管理規定,認真執行安全用具(安全帽、安全帶、防滑鞋、信號指揮旗、哨、通訊工具)的正確使用規定。
22)吊、索具達到報廢標準的,必須及時更換,并應注意:鋼絲繩應根據用途保證足夠的安全系數。凡表面磨損、腐蝕、斷絲超過標準的,打死彎、斷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吊鉤除正確使用外,應有防止脫鉤的保險裝置??ōh在使用時,應使銷軸和環底受力。吊運大模板、大灰斗、砼斗和預制墻板等大構件時,必須使用卡環。
23)塔吊的地基安裝和使用須符合原廠使用規定,并辦理驗收手續,經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塔吊使用中,應定期進行監測。
24)按照北京市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總站《關于對2008工程建設使用的起重機械進行檢測的有關事項通知》(2005安監總站第5號)的要求,塔吊等大型機械使用前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專業檢測機構進行檢測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8篇 放射線工程安全目標管理規定
1、項目安全管理目標
(1)事故控制目標
a、杜絕死亡,重傷事故,輕傷事故頻率5‰。
b、杜絕火災,機械設備事故。
(2)達標目標
依照《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每次檢查均達到合格(優良)。
(3)文明施工目標
本項目必須創市安全文明工地。
2、項目安全責任目標考核辦法
(1)安全責任目標管理是安全生產工作的主要內容之一,施工現場應實行目標管理,做到目標分解責任到人、責任到事,考核到人。安全責任目標考核分項目終結考核、年度、月度考核三種,項目經理由上級考核,項目其它人員由項目考核組考核。
(2)月度考核時間定為次月2日,年度考核定為次年元月15日前,項目終結考核為項目竣工退場后一個月內。
(3)安全責任目標考核結果分優良、合格、不合格三級。
(4)安全責任目標考核內容為總目標分解后的項目管理人員各自的安全責任目標內容和具體的安全工作。
(5)項目管理人員各自安全責任目標和具體的工作內容逐一檢查,并結合項目部和上級部門的定期安全檢查評價,沒有達到目標的為不合格,達到目標的為合格,良好地達到目標的為優良。
(6)結果由安全員負責記錄存檔。
3、各級人員安全責任目標的職責和權限
(1)項目經理
a、確定安全管理目標,確保項目工程安全施工,對工程項目的安全全面負責;
b、貫徹執行各項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標準、規范和制度,落實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資源的配置;
c、支持項目安全員及施工管理人員行使安全監督、檢查和督促、檢查工作;
d、每月組織定期檢查并對工程項目部的安全管理目標進行評價和協調;
e、組織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發生傷亡事故及時上報。
(2)項目工程師
a、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專業性較強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方案);
b、確定危險部位和過程,對風險較大和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應組織安全技術論證;
c、 審批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并監督落實;
d、負責項目安全技術培訓教育工作。
(3)安全員
a、協助項目經理制定月度安全管理目標達標計劃;
b、貫徹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組織參與安全設施、施工用電、施工機械的驗收;
c、堅持日常檢查,參加月度安全大檢查,協助項目經理對各級管理人員的月度達標任務進行評價;
d、對檢查出的事故隱患,及時監督整改和驗收;
e、參加對進入現場使用的各種安全用品及機械設備進行驗收;
f、協助上級部門的安全檢查,如實匯報工程項目的安全狀況;
g、收集整理安全管理資料。
(4)工長
a、貫徹項目安全管理目標,對施工全過程進行控制;
b、嚴格監督實施所轄工種班組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c、認真執行分部分項工程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
d、具體實施安全管理目標達標計劃。
(5)技術員
a、編制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并監督落實;
b、協助項目其它管理施工班組的安全監督;
c、認真落實月度達標任務。
第9篇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措施制度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措施、制度
1、安全生產責任制:
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和領導帶班履職制度,明確項目經理第一安全責任人,層層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
2、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新進場人員經公司、項目經理部和班組進行三級安全知識技術教育培訓,變換須經過新工種安全操作規程。
3、安全交底制度:
安全交底采用逐行進行,工長向班組長交底,班組長向操作人員交底。
4、特種作業持證上崗制度:
特種工種如架子工、焊工、機械操作人員等須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操作證必須按期復審。
5、安全檢查制度:
建立安全檢查制度,有時間、有要求、有重點、有記錄,查出隱患應限期整改并有復驗措施。
6、安全標志:
現場危險處立安全標識,安全施工紀律牌、安全技術牌、消防須知牌,安全通道警告牌等。
第10篇 做好工程項目安全管理
一、搞好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是以人為本,關愛生命,建設和諧社會的客觀要求,更是企業生存、發展、做大、做強的根本保證。
“安全生產”是施工企業和施工項目在進行生產經營活動中的一項必不可少的重要工作內容。安全工作的成敗決定企業的前途和命運,良好的安全業績,可以給企業帶來社會信譽和經濟效益,國家和集體財產免遭損失,職工生命安全得到保障。否則就會給企業、社會帶來巨大損失。可見搞好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是以人為本,關愛生命,建設和諧社會的客觀要求,更是企業生存、發展、做大、做強的根本保證。
而項目施工是建筑施工企業生產的最前沿陣地,是企業社會信義、質量業績、安全業績,企業文化具體表現窗口。項目施工安全管理貫穿整個施工過程,是項目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企業安全管理工作的最終體現。因此建筑施工企業要發展壯大就必須在施工安全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為指導方針指導下,需要領導重視、全員參與,完善企業規章制度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通過不同的工程項目安全管理積累,建立起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保證體系,保證企業安全生產確保安全管理目標的順利實現,創造良好的效益,創建優良工程,積累良好安全業績,樹立起企業品牌和行業信譽,提高市場競爭力、促進企業可持續發展。
二、項目施工安全管理當務之急及管理工作的實質
如何應對日益突出的安全事故,強化項目施工安全管理,是每一個項目管理人員,尤其是安全管理人員的當務之急。建筑施工企業特定的生產經營活動,決定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必須跟從生產目標的變化而相應改變。安全生產管理深入到施工現場的每一個施工環節是建筑施工企業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實質。
三、做好項目施工安全管理堅持三個必須
一)必須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體系
要做好施工項目的安全管理,首先要建立起完善的安全管理體系。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是施工企業和施工現場整個管理體系的一個組成部分,包括為制定、實施、審核和保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和安全管理目標所需的組織機構、計劃活動、職責、程序、過程和資源。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的建立不僅是為了滿足工程項目部自身安全生產的要求,同時也是為了滿足相關方(政府、投資者、業主、保險公司、社會)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的持續改善和安全生產保證能力的信任。
其次是搞好項目施工安全生產,領導是關鍵。建立健全以項目經理為首的分級負責安全生產管理保證體系,同時建立和健全專管成線、群管成網、高效運作的安全管理組織機構,是做好項目施工安全管理的前提條件。根據上述原則,項目經理為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各項目應成立安全管理小組,配備專職安全員一人,各班組設置兼職安全員一名。
二)必須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部合理、完善、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制度,有利于企業領導的正確決策,有利于規范企業和企業職工行為,有利于指導企業生產一線安全生產的實施,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加強企業的安全管理最終實現杜絕或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為企業的生產經營和生存與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礎。
三)必須搞好相關安全管理制度在項目施工管理高效運作
(1)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工程實行項目“兩制”,任命項目經理時,項目經理與企業簽定“安全生產責任書”、勞務隊與項目部簽定“安全生產合同”;工程開工時,操作工人與勞務隊簽定“安全生產合同”并訂立“安全生產誓約”;用“合同”和“誓約”來強化各級領導和全體員工的安全責任及安全意識,加強自身安全保護意識。
(2)專項的安全技術審核制度
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要有專項的安全技術審核制度,與工程項目各相關單位共同對項目的建設進行全方位安全把關、統一協調安全管理工作,消除生產中的不安全因素,從專業技術上保證工程項目的順利進行。提高施工技術人員的專業水平,真正做到工程安全技術交底完全,施工作業做到班前班后檢查,嚴格持證上崗,定期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新工人上崗前培訓。
(3)編制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制度
除施工組織設計對安全生產有原則要求外,凡重大分項工程的施工分別由施工隊、項目經理部編制安全生產技術措施,措施要有針對性。施工隊、專業承包隊編制的安全生產措施由項目總工程師審批,項目部編制的安全生產措施由企業總工程師審批。并經過總監理工程師審批,項目部技術管理人員進行作業前交底,專職安全員現場監督實施。
(4)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由項目總工程師向項目技術負責人或技術員交底,技術負責人向施工隊各專業施工員交底,施工隊各專業施工員向班組長及工人交底。交底要有文字資料,內容要求全面、具體、針對性要強。交底人、接受人均應在交底資料上簽字,并注明交底日期。
(5)特殊工種職工實行持證上崗制度
對電工、電氣焊工、起重吊裝工、機械操作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種實行持證上崗,無證者不得從事上述工種的作業。
(6)安全檢查制度
項目部每星期、施工班組每天由兼職安全員進行安全檢查,平時進行不定期檢查,每次檢查都要有記錄,對查出的事故隱患要限期整改。對未按要求整改的要給單位或當事人以經濟處罰,直至停工整頓。專職安全員負責每天進行監督檢查現場,監督檢查各班組兼職安全員是否在崗履職。
(7)安全驗收制度
凡大中型機械安裝、腳手架搭設、電氣線路架設等項目完成后,特別是特殊設備安裝后必須經有相關資質檢測單位進行檢測合格,必須經過有關部門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試車或投入使用。
(8)事故處理“四不放過制度”
發生安全事故,必須嚴格查處。做到事故原因不明、責任不清、全員未受到教育、沒有預防措施或措施不力不得放過。
(8)安全管理兼容文明施工的原則
從目前各地的要求和實際操作中,我們深切感受到安全管理與現場文明施工是密不可分的,兩者也是相輔相成的。安全管理嚴格,就必須要求施工人員嚴格遵循文明施工;文明施工搞好了,現場整潔清爽,減少了安全事故隱患的存在,也提高了安全管理水平。現場文明施工要重點從場容管理、施工人員著裝形象、現場機械、現場生活衛生管理入手,并結合現場ci策劃,圍繞總體目標,分為規劃、實施和檢查驗收監督三部分進行。
第11篇 汽車廠房工程安全管理目標
汽車廠廠房工程安全管理目標
1、安全管理目標:杜絕重傷以上安全事故、重大設備事故、重大火災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減少輕傷。采用全封閉施工,創沈陽市'安全文明工地'。
2、管理目標: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落實建筑行業標準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按iso9000標準進行現場管理,創沈陽市綜合文明施工樣板工程。具體管理目標如下:
2.1、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實施標準化、規范化管理;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確保施工安全。安全管理目標為:在施工生產全過程中消滅死亡事故,杜絕重傷及重大設備、火災事故;輕傷事故頻率控制在3‰以內。
2.2、在施工過程中,分期分階段按《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進行檢查評分,管理目標為每次評分力爭得分90以上,達到優良標準。
2.3、工地特種作業人員及施工管理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工地所有施工作業人員全部經安全教育后上崗。
2.4、施工現場臨時施工用電除符合供電部門規定外,嚴格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88)要求采用三相五線制(tn-s接零保護系統),實施三級配電、兩級保護。
2.5、工地施工機械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利用率達到70%。
2.6、加強文明施工管理,施工現場實行封閉管理,在施工現場,材料堆放、加工廠區、現場防火和治安綜合治理方面按標準設置和管理,重視廠區服務,文明施工。管理目標為:按文明施工檢查評分表檢查評分確保合格,力爭優良。
第12篇 小議水利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
在眾多土木工程項目施工中,水利工程施工的安全問題顯得更為突出,貫徹安全法規和標準,深化文明施工管理,對水利工程施工尤其迫切。
1.水利工程施工安全隱患分析
與一般建筑工程施工比較,水利工程施工存在更多、更大的安全隱患,分析如下:
(1)工程規模較大,施工單位多,往往現場工地分散,工地之間的距離較大,交通聯系多有不便,系統的安全管理難度大。
(2)涉及施工對象紛繁復雜,單項管理形式多變,如有的涉及土石方爆破工程,接觸炸藥雷管,具有爆破安全問題;有基坑開挖處理(如大型閘室基礎)時基坑邊坡的安全支撐;大型機械設施的使用,更應保證架設及使用期間的安全。
(3)施工難度大,技術復雜,易造成安全隱患。如2005年汛前開封王庵搶修工程時,河道相當狹窄、水深溜急,水深達10米以上,采取“駁船導流”的方法進行水中進占施工。鋪繩、打樁、上柳料、壓石進行摟廂,上土閉氣、推土機往返碾壓,施工環節復雜,又要晝夜施工,極易出現安全隱患。
(4)施工現場均為“敞開式”施工,無法進行有效的封閉隔離,對施工對象、工地設備、材料、人員的安全管理增加了很大的難度。如2005年汛前開封王庵搶修工程時,工作面就在滾滾的水面上,無法進行封閉和隔離,給人員、機械、材料的安全管理增加了難度。
(5)水利工地招用民工普遍文化素質普遍較低,加之分配工種的多變,使其安全適應應變能力相對較差,增加了安全隱患。如曾發生的民工從腳手架上墜落、鋼筋穿過胸腔;在地垅上面扒料,跌入地垅中,慢慢地被地垅漏斗中的黃沙活埋致死等惡性事故,多系民工自身缺乏安全常識所致。
2. 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的預防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要保證整個施工期間的安全,首先要以人為本地應抓好施工準備階段的安全管理。工程施工安全的預防可以從以下幾方面進行。
2.1? 抓好安全教育,在思想上繃緊安全這根弦
安全預防,思想是關鍵,首先應使各施工單位最高管理人樹立強烈的安全意識。在水利工程施工中能否堅持安全第一,關鍵取決于施工單位管理層領導和工程項目部主要負責人能否把安全作放到首位,為此施工單位應明確提出把安全作為管理層領導和項目經理及技術負責人考核的主要依據之一,并采用一票否決制;凡出現安全事故,并追究相應領導的責任,年度考核不合格。通過“一票否決制”,迫使和激發從管理層到項目部人員抓安全的自覺性。
其次,以人為本,強化廣大職工、民工的安全責任意識。實現“你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思想轉變。通過三級安全教育和一票否決的制度以及大量事故案例、事故通報、大會動員、小會布置討論、擺事實講道理等多種形式、多種途徑,極大提高職工、民工對安全的責任感。讓大家樹立:施工安全,不僅關系個人的生命安危,它同時也關系著工程的聲譽和形象,關系著整個工程建設的順利與否。
在思想上建立了憂患意識,使每個管理人員和民工都時刻繃緊安全這根弦,就為貫徹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提供了強有力的思想保證。
2.2? 制訂安全制度,進行制度教育
從業主到施工單位項目部、基層班組,在統一“安全第一”思想的基礎上,層層制訂安全落實制度,制度結合本部門自身情況,既有一般要求、一般情況下的安全制度,也有結合自身情況提出的特殊要求,通過各種形式做到警鐘長鳴。
2.3 施工隊伍組建時,從組織上落實安全措施
項目上馬,工地應建立以項目經理為第一責任人的安全管理體系,并在現場設質量安全員,賦予相應安全管理權力,包括違章作業制止權,嚴重隱患停工權,經濟處罰權,安全一票否決權,保證其有效行使職責。
在組建施工隊伍時,應選擇技術過硬,安全質量意識強的隊伍。實行安全與效益掛鉤,迫使其自身執行安全規章制度。
對于特種作業人員,危險作業崗位,應嚴格培訓,持證上崗。新工人實行三級安全教育,未經安全教育的不準上崗。并明確規定工人有權拒絕管理人員的違章指揮及無安全防護的危險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