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標準化管理手冊模版
1前言
為了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國發[2004]2號),規范公司的安全標準化工作,山東富華化工有限責任公司已把創建公司安全標準化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根據《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規范》的規定,制定具體實施細則和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積極組織開展安全標準化工作。
為順利開展安全標準化工作,真正落實系統化管理工作的科學理念,實現企業的安全生產長效機制,達到提高企業整體安全水平,切實保護廣大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的目的,山東富華化工有限責任公司根據《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規范》和安全標準化等相關內容,制訂《安全標準化手冊》予以下發,人手一冊,以供廣大員工組織學習,明確相應職責,認真貫徹執行。
董事長:
1.1安全承諾
為了保護員工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公司財產不受損失,向全體員工、相關方鄭重承諾:
(1)、公司將認真執行制定的安全方針和目標,遵守各項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2)、為保證所制定的安全生產目標的實現,將竭力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財力資源支持。
(3)、以人為本,切實改善從業人員工作環境,保證員工的安全和健康,保護周邊環境,保障相鄰單位和人民群眾不受本單位安全影響。
(4)、建立安全標準化管理體系,實施安全標準化培訓,規范從業人員的安全行為,并不斷使之有效運行和持續改進。
(5)、倡導全員參與,提高安全標準化管理水平,創建公司自身的安全文化,營造安全和諧的生產氛圍。
(6)、確保公司安全生產是全體員工的責任,也是公司最高管理者的行為準則和最終追求。
我們的創業理念: 艱苦創業為人民;
我們的企業精神: 團結、求是、勤儉、創新;
我們的經營理念: 誠信、雙贏、合作、發展;
我們文化建設的核心內容: 堅持以人為本的企業發展觀。
董事長:
2、目的、適用范圍及控制要求
2.1編寫手冊的目的
建立并保持安全標準化管理,制定安全標準化方針、目標,確定并實施安全標準化管理運行程序和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度,規范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活動,提升公司整體安全管理水平以達到持續改進、不斷提高安全管理績效的目的。
2.2手冊的適用范圍
本手冊適用于本公司危險化學品生產和儲存單位的生產儲存過程。
本手冊是公司安全標準化管理的綱領性文件。
2.3手冊的控制要求
(1)、手冊的編制
本管理手冊在公司安全副總經理的授權下由生產安全部負責組織編制,并承擔修訂任務。
(2)、手冊的審核、批準
本管理手冊由安全副總負責審核通過,由最高管理者批準。
(3)、手冊的管理
a.生產安全部負責本管理手冊的發放,并作好登記。
b.本管理手冊的持有部門和人員應定點存放專人保管。
c.手冊持有者有責任和義務使手冊在其所轄范圍得到有效的宣傳和實施。
d.定期對管理手冊的適宜性和有效性進行評審。
(4)、手冊的發放
a.本管理手冊分為“受控”手冊和“非受控”手冊。
b.受控手冊發放時在手冊封頁上方加蓋“受控”章,按受控文件登記管理,發放時必須進行發放和接收登記。
c.非受控手冊經安全副總批準,可發放給重要的相關方,但不予追蹤或修訂。
(5)、手冊的修訂
根據安全標準化管理總體運行的需要,對手冊進行適時、必要的修訂。
3術語和定義
(1)、化學品
是指各種化學元素、由元素組成的化合物及其混合物,包括天然的或者人造的。
(2)、危險化學品
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蝕特性,會對人員、設施、環境造成傷害或損害的化學品,包括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然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物、有毒品和腐蝕品等。
(3)、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
本規范所稱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以下簡稱企業),是指依法設立且取得相關行政許可證的從事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活動的企業或者其分公司、子公司所屬的獨立核算成本的單位。
(4)、重大危險源
是指長期地或臨時地生產、加工、搬運、使用或儲存危險物質,且危險物質的數量等于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
(5)、安全標準化
是指企業具有健全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各生產環節和相關崗位的安全工作,符合法律、法規、規章、規程等規定,達到和保持規定的標準。
(6)、關鍵裝置
包括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易腐蝕、高溫、高壓、真空等條件下進行工藝操作的生產裝置。
(7)、重點部位
是指制造、儲存、銷售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化學品場所,以及可能形成爆炸、火災場所的罐區、裝卸臺(站)、油庫、倉庫等;
對關鍵裝置安全生產起關鍵作用的公用工程系統等。
(8)、資源
是指實施安全標準化所需的人力、財力、設施、技術和方法等。
(9)、相關方
是指關注企業安全行為或受其安全行為影響的個人或團體。
(10)、職業病
指勞動者在生產勞動及其他職業活動中,因接觸職業危害因素引起的疾病。
引用標準:
《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規范(試行)》、
《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考核機構管理辦法(試行)》(安監總?;諿2005]198號)
4、安全標準化要素
4.1負責人與責任
4.1.1負責人
公司總經理是本公司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安全生產基礎工作和基層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出明確的、公開的、文件化的安全承諾,并確保安全承諾轉變為必需的資源支持。
公司實施安全標準化管理,推行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管理和監督原則,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
公司總經理要樹立正確的行為榜樣,各級管理人員帶頭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全體員工負有履行正確的安全生產的義務。
4.1.2方針目標
4.1.2.1安全方針是對整個安全標準化管理體系核心的描述,是安全工作的行動準則。公司安全生產方針闡明了公司安全標準化管理的目標,做出持續改進安全績效的承諾,指導安全標準化管理體系所有活動的進行。
4.1.2.2總經理負責組織制定標準化安全方針,并批準頒布實施。
4.1.2.3安全副總負責方針的貫徹落實,并向外界公布。
4.1.2.4生產安全部負責方針的傳達,通過印發宣傳手冊、報紙、廣播、黑板報等宣傳途徑,讓員工及時獲取方針。
4.1.2.2.控制要求
4.1.2.2.1安全方針應遵守現行適用的國家安全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并闡明安全總目標和改進安全績效的承諾。
4.1.2.2.2適用于本公司安全風險的性質和規模,對持續改進和事故預防、保護員工健康做出承諾。
4.1.2.2.3保持文件化的安全方針,確保傳達到全體員工,付諸實施并通報相關方。
4.1.2.2.4依據安全標準化方針確定安全標準化目標。
4.1.2.2.5當公司生產經營或安全狀況發生較大變化或經管理評審及相關方提出要求時,應及時對安全方針進行修訂并向相關方通報相關信息。
現行安全方針:
安全第一 預防為主
以人為本 提高素質
狠抓落實 有效管理
依靠科技 持續改進
含義: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是公司安全標準化遵循的國家安全生產方針,闡明了安全生產和預防的重要性、必要性;
“以人為本,提高素質”:通過加強教育、培訓,提高全員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提高全員遵守安全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的自覺性,達到消除人的不安全行為,建立“以人為本”的安全管理機制。
“狠抓落實,有效管理”:在日常安全標準化管理過程中,以“關鍵部位、關鍵環節、關鍵人員、關鍵時段”四個關鍵為重點,通過跟班管理、集中檢查、強化監管等有效措施,真正把安全工作落實到實處,從而杜絕重大事故的發生,減少職業病發生,實現安全生產總目標。
“依靠科技,持續改進”:依靠科學技術進步,加大安全技術措施投入,通過技改和科研全面消除物的不安全狀態,改善作業環境,不斷完善、持續改進安全標準化管理體系。
4.1.2.3依據安全方針和公司確定的風險級別,制定安全目標,目標盡可能予以量化,以便對安全標準化管理體系運行效果予以有效評估,并達到持續改進。
a.公司總經理負責批準公司安全標準化目標。
b.安全副總負責組織公司安全目標的審核,并批準各單位制定的分目標。
c.生產安全部負責公司安全目標的提出與修訂,檢查、審核各單位制定的分目標,并每半年一次驗證目標及分目標完成情況。
4.1.2.4控制要求
(1)、安全標準化目標的制定、修訂與評審。
a.應結合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針對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策劃結果中需要降低或消除的風險,并考慮相關方的意見制定安全標準化目標,并分解到各相關單位;
b.應定期對目標評審、修訂;
c.有關風險的信息發生變化時,應及時更新、調整。
(2)、目標制定、評審及修訂的要求。
a.制定、評審及修訂目標應符合制定的安全方針,符合公司及各單位的實際情況,以安全方針為指導,以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結果及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為依據,綜合考慮技術方案的先進性及可行性、財務經濟狀況及能力、公司經營管理與市場的要求、相關方的期望和要求。
b.確定的安全標準化目標應能夠:
降低較高風險的級別或更好地控制風險;
突出對事故的預防;
盡可能地量化和可測量;
體現持續改進。
(3)、安全標準化目標通過制定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予以實施。
4.1.2.5總目標
1、杜絕發生人員死亡事故;
2、杜絕發生重傷1人以上的責任事故;
3、輕傷率控制在3%以下;
4、杜絕發生火災、爆炸、有毒物質泄漏等災害性事故;
5、杜絕發生職業病;
6、杜絕發生一次性生產設備和其他經濟損失達5萬元及其以上的責任事故;
7、員工安全技術教育培訓合格率達到100%。
4.1.3機構設置
公司建立了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并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網絡。并滿足:
公司的主要負責人和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公司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上級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資格證書。
附《組織機構圖》
4.1.4職責
一、各級人員安全職責
1、總經理(董事長)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上級的有關規定,確保安全標準化的建立和實施。
(2)、為事故實施安全標準化建設提供必需的資源,并做出文件化的承諾。
(3)、批準安全標準化的方針和目標,并定期組織安全管理評審。
2、安全生產副總經理職責
(1)、直接領導開展安全標準化的工作,負責解決和協調安全標準化運行中出現的各類問題,確保安全標準化的建立、實施和保持。
(2)、負責按確立的安全標準化管理方針,組織制定具體的計劃、措施和目標。
(3)、建立并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4)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專門管理機構,充實專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定期聽取安全工作匯報,決定安全工作的重要獎懲。
(5)、主持召開安全生產例會,研究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監督隱患整改的落實情況。
(6)、堅持安全生產“五同時”原則,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時候,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3、廠長(經理)主要職責
(1)、廠長(經理)是車間安全生產總負責人,對車間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要認真貫徹執行各項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定、制度和標準。
(2)、組織實施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3)、每月定期召開車間安全生產例會。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
(5)、組織落實車間級安全教育,督促檢查班組級安全教育。
(6)、組織對職工進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術教育,定期進行考核。
(7)、組織廠級的安全檢查,確保設備、安全裝置、防護設施處于完好狀態。發現隱患及時組織整改,車間無力整改的要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時向公司書面報告。
(8)、對發生的事故要及時報告和處置,并負責保護事故現場。事故處理要堅持“四不放過”原則。
4、車間技術人員的安全職責
(1)、負責做好本職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確保各項技術工作的安全可靠性。
(2)、負責監督指導本車間從業人員的安全技術規程執行情況。在編制開、停工或設備檢修、技術改造方案時,都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檢查執行情況。
(3)、經常對生產操作人員、檢修作業人員進行操作技術和安全生產知識教育。
(4)、經常深入現場檢查,發現事故隱患,及時提出整改措施予以消除。
(5)、參加車間有關事故調查、分析,查明原因,提出防范措施,防止事故重演,并及時向領導和有關部門匯報。
5、車間安全員的職責
(1)、安全員在車間負責人的領導下,負責車間的安全工作,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和規定,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2)、參加車間制訂、修改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并檢查執行情況。
(3)、搞好本車間員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考核工作,具體負責新入廠人員的車間安全教育,督促檢查班組、崗位安全教育的執行情況。
(4)、參加車間的安全檢查活動,組織應急救援演練。
(5)、檢查落實各級動火措施,確保動火安全。
(6)、每天深入現場檢查,及時發現隱患,制止違章作業,對不聽勸阻者,有權停止其工作,并立即報請領導處理。
(7)、負責車間安全設施、防護器材、滅火器材和事故隱患管理,做到安全生產。
(8)、參加車間各類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做好統計分析和上報工作。
6、從業人員安全職責
(1)、參加安全活動、學習安全技術知識,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2)、遵守紀律,精心操作,嚴格執行工藝規程、安全技術規程和操作方法,保持好車間環境衛生。
(3)、按時巡回檢查,及時判斷和處理生產過程中的異常情況,并作記錄。
(4)、認真維護保養設備,發現異常應妥善處理,及時上報,并認真做好記錄。
(5)、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各種勞動保護用品、器具和防護、消防器材。
(6)、不違章作業,并勸阻或制止他人違章作業;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執行,并及時向領導報告。
二、職能部門安全職責
1、生產安全部職責:
(1)、負責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策劃。
(2)、負責制定公司安全標準化管理方案,并監督檢查落實情況。
(3)、負責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獲取、確認。
(4)、參加重大傷亡事故和職業病、職業中毒的調查處理,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分析研究,擬定事故分析處理,督促檢查落實整改措施。
(5)、負責安全衛生、環境保護工作的日常管理,并定期組織安全衛生大檢查,為安全標準化管理的實施提供依據。
(6)、負責對安全標準化的運行效果進行綜合考核,不斷提高安全管理績效。
(7)、負責安全標準化管理過程中有關記錄的管理;負責傷亡事故統計分析,建立傷亡事故檔案。
(8)、負責全公司安全標準化目標的考核。
(9)、負責安全標準化管理的文件和資料控制。
(10)、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和應急演練計劃并定期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應急救援演練。
2、技術部、設備動力部職責
(1)、負責生產技術的管理。
(2)、參加新、改、擴建工程和重大工程的設計、計劃、審查及竣工驗收工作,使安全保護措施符合安全標準化管理的要求。
(3)、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時,要制定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負責教育、培訓,教會職工操作。
(4)、定期組織設備、電氣檢查,對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時組織解決,做到“三落實”(落實人員、落實責任、落實整改時間)。
(5)、負責公司機械設備和電氣設施的使用、維護和安全管理。
(6)、負責設備動力裝置的定期檢測、檢驗、校驗工作。
(7)、制定或審定有關設備的采購、改造方案,組織編制大、中修項目的安全措施計劃,并確保實施。
(8)、負責建立全公司設備臺帳,特別是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臺帳。
(9)、負責設備事故調查、統計、上報,參加有關重大事故的處理。
3、質檢部職責
(1)、負責采購產品質量要求方面的評審,確定糾正和預防措施。負責產品標識和追溯性的歸口管理并組織檢查驗證,負責質檢過程中的安全管理。
(2)、負責化學產品的檢驗、分析的管理。
(3)、組織制定并監督執行化驗系統的安全技術規程和專業操作規程。
(4)、負責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參加其它事故有關數據的分析和測定。
4、人事部職責
(1)、負責制定年度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相關人員的技能培訓、考評和職業技能鑒定。
(2)、負責新入廠員工的公司級安全教育、登記、內部員工調動,建檔管理工作。并簽訂符合要求的《勞動合同》。
(3)、負責員工醫療保險和工傷評殘工作,提交、建立員工工傷醫療
保險檔案。
(4)、預防職業病的發生,建立職工健康查體檔案。
5、供應部、銷售部職責
(1)、負責全公司所有生產用物資的采購,并對其質量負責。
(2)、負責監督易燃、易爆和危險化學品的安全運輸、儲存管理和發放審查工作。
(3)、負責職工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并保證質量,所進勞動防護用品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具備相應的資質。
(4)、負責本公司產品的市場開發、產品推銷、合同組織和簽訂。
(5)、負責銷售計劃的編制和市場信息的反饋。
(6)、負責建立合格供方名單,并定期進行評價,確保合格供方相關資質有效。
(7)、對生產、試驗、研究所需要的新化學物品,采購時必須了解其物理化學性能,以及安全使用和儲運要求,并索取書面資料。
(8)、嚴格執行有關防火和危險物品管理規定,搞好倉庫防火、防盜和危險物品、氣瓶及貯運設施的管理。
(9)、購買和銷售危險化學品時,必須嚴格檢查來廠拉運危險貨物的客戶的危險化學品的經營、采購、準運、駕駛、押運證等有關證件,合格后方可發貨。
6、辦公室職責
(1)、負責公司內部和外部有關安全信息的交流,及時通報公司安全生產狀況。
(2)、組織群眾性安全知識競賽、娛樂活動,推動全公司安全標準化管理的發展。
(3)、參加員工傷亡事故的搶救、救護和善后處理工作。
(4)、負責監督勞動防護用品的定期發放。
(5)、負責全公司職業病查體、重點崗位及女員工查體的組織工作。
7、財務部職責
(1)、執行公司會議決定,保證安全標準化管理方案所需資金及時到位。
(2)、負責安措費用、環保費用的提取及建帳管理,并做到專款專用。
8、保衛(消防)部門職責
(l)、健全保衛制度,做好關鍵部門的保衛工作。
(2)、加強管理,依靠和發動員工做好防盜、防破壞工作,加強主要部位和關鍵部位的巡邏,維護正常生產秩序;負責偷盜、破壞等治安事件的調查、處理和統計上報工作。
(3)、負責門衛的警衛任務,嚴格檢查入廠的各種車輛的安全防護設施的配戴,嚴禁進入危險化學品區域人員攜帶任何火種。
(4)、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負責撲救廠區一切火災。
(5)、加強應急演練,確保滅火器材、用具等齊全、完好;負責監督檢查滅火設施,確保消防設施完備,消防道路暢通。
9、工會職責
(1)、貫徹國家及總工會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并監督執行。
(2)、參與安全管理工作,傾聽和采納員工的意見和建議,并與相關部門協商解決重大隱患,改善員工勞動條件。
(3)、加強對安全生產的監督,檢舉和制止單位和個人違反相關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
(4)、參與員工傷亡事故的搶救、調查,按“四不放過”的原則研究處理意見,制定改進措施。
(5)、監督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和使用。
10、車間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法律、法規,對本單位員工安全健康負責。
(2)、按確定的安全標準化方針、目標、具體的措施計劃,開展安全標準化管理工作。
(3)、編制年度、季度、月份生產計劃時,要有安全管理方面的計劃和措施,在編制配備崗位人員時,要符合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要求。
(4)、負責生產設備、電氣設施使用維護,對機電設備操作、維修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
(5)、負責員工培訓計劃的實施,對崗位人員進行安全知識教育、技能培訓和考核;負責新入廠、轉崗、復工員工的車間、班組安全教育。
(6)、傾聽和采納員工的意見和建議,了解和掌握安全生產情況,加強現場安全管理,解決重大隱患,改善員工勞動條件。
(7)、按安全標準化管理體系運行中出現的事故、事件、不符合,采取的糾正和預防措施進行落實,保證安全標準化管理體系的運行。
11、汽車隊職責:
(1)、預防重大交通事故發生,嚴禁酒后駕車和酒后上崗,保證行車安全。
(2)、負責公司人員、物資的運輸。
(3)、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4.1.5安全生產投入
公司依據國家、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建立安全投入保障制度,確定安全費用提取標準,自行提取,專項用于安全生產,并建立安全費用臺帳??偨浝韺τ诎踩a所必需的資金投入不足而導致的后果負責。
4.1.5.1職責
a.財務部負責安全培訓教育所需費用的管理工作,并建立提取臺帳。
b.公司必須保證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的經費支出。
c.各車間必須為保證安全生產和改善員工工作環境提供必要的設施,如:報警、安全通訊、監測、防觸電、防噪聲和粉塵、防灼傷沖淋、員工洗浴和休息、應急救援等,并保證設施資金的投入。
d.公司必須保證對安全檢查工作和重大隱患治理所需的費用。
e.公司人事部依法為從業人員參加工傷社會保險,并繳納工傷保險費。
f.安全部負責監督安全費用的提取情況。
4.1.5.2控制要求
a.根據公司制定的安全投入制度,財務部必須嚴格執行。
b.財務部應建立健全財務制度,保證各種費用的提取。
c.財務部應建立提取臺帳,明確各項安全費用的提取情況,并保存。
4.2風險管理
4.2.1總則
結合本公司特點制定《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策劃管理制度》,以持續進行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實施必要的控制措施。
4.2.2職責
a.安全副總負責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策劃的組織領導,確認重大危險源及控制措施。
b.生產安全部負責對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與控制策劃的組織指導、匯編和審核工作及風險控制措施的監督實施。
c.各單位負責本單位危險源的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策劃及風險控制措施的實施,并將結果上報生產安全部審核、確認、備案。
4.2.3控制要求
(1)、危險源的辨識、風險評價應覆蓋公司整個范圍內所有常規和非常規的活動,并考慮公司自身員工、合同方人員和訪問者等人員的活動及工作場所內的所有設施(包括本公司及外界提供的)、使用外部提供的產品或服務所帶來的風險。
(2)、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的方法應該符合下述要求:
a.依據本公司的范圍、性質和時限進行確定,以保證該方法是主動的(預防性的)而不是被動的(事后的)。
b.確定風險級別,對于風險等級較高的、本公司不可容許的危險源,采用制定目標和管理制度加以消除或降低。
c.與運行經驗和所采取風險控制措施的能力相適應。
d.為確定設施、設備要求、識別培訓需求和開展運行控制提供必要信息。
e.對整個實施過程進行必要的監視和控制,以確保整個過程及時有效的實施。
(3)、風險評價的結果應形成文件,作為建立和保持安全標準化管理體系中各項決策的基礎,并為持續改進本公司的安全標準化管理體系提供衡量標準。公司所制定的風險控制計劃應有助于保護員工的安全健康和周邊環境的安全。
a.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策劃應定期進行。當生產工藝、設施、人員結構或法律及其他要求等發生變化時,及時進行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
b.針對評價結果,對風險分別按保持現有控制措施、采取新的控制措
施或制定目標與管理制度等進行控制策劃,明確控制、降低或消除風險的措施,風險控制措施要經過相關人員的評審和批準。
c.生產安全部在安全副總的領導下,負責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策劃工作,并對實施情況和效果進行監督檢查。
4.3法律法規與管理制度
4.3. 1總則
制定并實施《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獲取管理制度》,以識別、獲取和傳達使用。
適用于本公司安全標準化管理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保證公司遵守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
4.3.2職責
a.安全副總確定獲取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的途徑與頻次。
b.安全副總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公司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適用性進行確認。
c.生產安全部建立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清單并根據變化的情況及時進行更新。
d.生產安全部根據公司生產經營、產品或服務的變化,識別和獲取新的法規和其他要求,傳達到相關部門和有關的相關方。
e.各部門對已確認適用于本部門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應傳達到本部門相關人員及相關方并嚴格執行,定期對法律、法規執行情況予以評價,以便做好各自的安全標準化管理工作。
4.3.3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公司共制訂三十八項規章制度,并下發到了相關車間,規范從業人員的安全行為。
4.3.4安全操作規程
公司根據車間的實際情況和設備情況,編制崗位安全操作規程,規范從業人員的操作行為,做到安全生產。
4.3.5修訂
公司對制訂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時機和頻次,根據《文件和資料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定期進行評審和修訂,確保其有效性和適用性。
4.4安全培訓教育
4.4.1總則
建立并實施《安全培訓教育制度》,明確培訓要求,確保管理人員和全體員工具備良好的安全意識和完成與安全標準化相關工作的能力。
4.4.2職責
(1)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由上級有關部門組織進行。
(2)人事部負責新入廠員工的公司級教育培訓、特種作業人員、技術人員的崗位技能教育培訓,并建立檔案。
(3)生產安全部負責職工安全培訓教育和三級安全教育培訓的管理工作。
(4)各單位負責編制本單位員工的培訓需求計劃,并組織實施。
4.4.3控制要求
(1)通過安全標準化教育培訓,使員工意識到:
a.遵循安全方針、管理制度,明確安全標準化管理要求的重要性。
b.作業活動中實際和潛在的安全風險,以及改進個人行為所帶來的安全效益。
c.執行安全標準化方針和程序,實現安全標準化管理要求,包括應急準備和響應方面的作用和職責。
d.偏離規定運行制度的潛在后果。
(2)明確關鍵、重要崗位人員的能力要求,制定培訓計劃。培訓計劃針對性要強,對管理人員、操作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等各類人員,應明確培訓要求、內容、方式及應達到的效果,以確保各級人員能夠完成其職責和任務。從事危險化學品的人員、電工、配電工、電氣焊工、起重機、天車工等特種作業人員應獲得有關部門頒發的資格證。
(3)人事部負責組織各單位根據員工教育情況、工作經驗和接受過的培訓情況,對員工能力進行鑒定。
(4)充分利用班前、班后會活動、報紙、廣播、黑板報、事故案例、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對全體員工進行安全意識教育,提高員工安全意識和持續改進的自覺性。
4.5生產設施
4.5.1總則
建立健全各項生產設施安全管理制度,以減少和杜絕由生產設備帶來的風險損失。
4.5.2職責
a、設備動力部負責組織生產設備的維護、檢修和檢查及管理。
b、技術部負責制定本公司的設備運行參數,并會同設備動力部及設備使用部門對設備的檢修進行驗收。
c、生產設備使用部門負責正確使用及日常維護,執行設備動力部下達的檢修計劃。
d、設備動力部負責建立全公司的生產設備臺帳,特別是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臺帳。
e、技術部負責積極采用先進的、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組織安全生產技術研究開發,努力提高安全生產的技術水平。
4.5.3 控制要求
a.生產設施建設中的安全設施必須與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b.生產設施的變更應嚴格執行變更管理制度,并對變更全過程進行風險管理。
c.各種生產設施應由專人負責管理,嚴格執行檢維修制度。
d.監視和測量設備應建立臺帳,并定期進行校準和維護。
e.關鍵裝置及重點部位實行管理人員定點承包機制,承包人每周到承包點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并按《關鍵裝置、重點部位安全管理制度》進行管理。
f.嚴格按《安全檢維修管理制度》進行日常檢維修和定期檢維修。
g.設備的改造和更新應嚴格按照《設備的改造和更新管理制度》進行。
4.6作業安全
4.6.1、總則
依據公司制定的安全作業管理制度,認真實施,確保作業過程中的安全,實現安全生產總目標。
4.6.2職責和控制要求
1、作業證
a.公司對動火作業,進入受限空間作業、臨時用電作業、高處作業等危險性作業制定了管理制度,特別對動火作業實行動火證管理制度,并要求嚴格執行。
b.生產安全部負責對動火作業安全措施的監督檢查工作,堅決執行“三不動火”。
2、警示標志
a.車間根據制定的安全標識策劃臺帳,責任到人負責做好標識的懸掛、張貼和維護工作。
b.維修人員在檢維修、施工、吊裝等作業時,必須在現場設置警戒區域和警示標志及現場指揮人員。
c.車間負責在可能產生職業危害作業崗位的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志和警示說明,告知產生職業危害的種類、后果、預防及應急救治措施等內容。
3、直接作業環節
a.在進行動火作業、進入受限空間作業、高處作業等直接作業環節時,必須對作業環境和過程進行風險分析,制定控制措施,配備、使用安全防護用品(具),配備監護人員,并辦理相應作業證明后方可進行下一步作業。
b.生產安全部負責對作業現場的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工作。
c.公司應對承包商施工作業現場加強安全管理,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要求,嚴格按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進行管理。
d.公司供應部門負責履行嚴格的危險化學品儲存、出入庫安全管理制度。
e.車間和銷售部負責化學產品的運輸、裝卸安全管理環節,規范作業行為,減少和杜絕事故的發生。
4、供應商
公司供應部負責執行供應商管理制度,建立合格供方名單,并識別與采購有關的風險。
5、變更
公司建立變更管理制度,對人員、管理、工藝、技術、設施等永久性或暫時性的變化進行有計劃的控制。變更的實施履行審批及驗收程序,并對變更過程及變更所產生的風險進行分析和控制。
4.7產品安全與危害告知
4.7.1總則
結合公司實際生產情況,和產品的特性,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由產品帶來的危險和危害。
4.7.2職責和控制要求
1、化學品檔案
生產車間負責建立所生產的化學品檔案。內容基本包括:
名稱(包括別名、英文名等);
存放、生產、使用地點;數量;
危險性分類、危規號、包裝類別、登記號;
安全技術說明書與安全標簽(對非安全品要列出其理化、燃爆數據和危害)。
2、化學品分類
質檢部按照《常用化學品的分類及標志》(gb13690—92)對產品進行分類,并將分類結果匯入化學品檔案。
3、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
a.質檢部協助生產車間按《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編寫規定》(gb 16483—2000)和《化學品安全標簽編寫規定》(gb 15258—1999)的規定編制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
b.供應部在采購危險化學品時,應索取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不得采購無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的危險化學品。
4、化學事故應急咨詢服務電話
公司設立24小時應急咨詢服務固定電話并由專業人員值班。
電話:4579374 4572270
5、危險化學品登記
生產安全部負責按照《危險化學品登記管理辦法》的要求對公司生產的危險化學品進行登記。
6、危害告知
生產車間采取崗前培訓、利用班前會議、懸掛危險標識等方式對從業人員及相關方進行宣傳,使其了解公司生產過程中的危險化學品的特性和預防及應急處理措施,降低或消除危害后果。
4.8職業危害
4.8.1總則
公司對能夠產生職業危害的工種和崗位,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降低危害程度,確保員工的身體健康。
4.8.2職責和控制要求
1、職業危害申報
辦公室負責對法定職業病目錄所列與公司相關的職業危害因素向有關部門進行申報。
2、作業場所管理
a.安全生產部負責建立、健全職業衛生規章制度。
b.技術部根據生產車間工藝,負責編制和提供生產車間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c.辦公室負責制定職業危害預防計劃和實施方案。
d.人事部負責建立、健全職業衛生檔案。
3、勞動防護用品
a.生產車間根據不同崗位工種,編制勞保用品發放手冊,并每月上報供應部門采購計劃。
b.車間負責人負責指導崗位員工勞保用品的使用方法,并監督其佩戴和使用情況。
c.生產安全部負責協助車間監督檢查勞保用品的佩戴情況。
d.公司應建立職業衛生防護措施及個體防護用品管理臺帳,加強對勞動防護用品使用情況的檢查監督,凡不按規定使用勞動防護用品者不得上崗作業。
e.車間所屬各種防護用品應定點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專人負責保管,定期校驗和維護,每次校驗后應記錄。
f.供應部負責從合格供方購進所有勞動保護用品,并對其質量負責。
4.9事故及應急
4.9.1總則:
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了《事故管理制度》,明確了發生事故后的報告程序和各相關部門人員的職責,建立應急救援隊伍,健全了應急救援預案,并根據預案實施應急救援預案演練,確保發生突發事件后,能快速做出反應,防止事故蔓延,減少事故損失。
4.9.2職責和控制要求
1、事故報告
公司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現場人員應該立即實施搶救工作,并立刻匯報單位領導,領導接通知后應立即趕往出事現場,指揮搶救工作,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報告公司主管安全副總。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由公司主管領導按照法律要求向上級安監部門報告。
2、搶險與救護
單位發生安全事故后,應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現場人員積極采取救護措施并保護好現場,立即通知單位領導,單位領導接通知后立即趕到現場參加救援指揮工作,并組織應急救援小組,迅速撥打本廠職工醫院電話或撥打急救電話120,請求救援。同時通知公司安全主管副總。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時公司保衛部、辦公室、設備動力部等部門應協助參加現場搶救和警戒工作,保護事故現場。
若發生粗苯泄露和火災事故,現場搶救人員必須設立警戒線,并佩戴好防護用品和器具,對中毒、燒傷、燙傷人員要及時實施救治。迅速查找泄露源并實施控制措施,對泄露物質及時進行覆蓋、收容、稀釋處理。
危險化學品容易發生火災、爆炸事故,不同的化學品其撲救方法也不同,若處置不當反而會使災情進一步擴大。要求從事化學品生產、存儲的
人員要熟悉掌握化學品的危險特性及其相應的滅火措施,做到遇災不亂,正確判斷,正確處理增強自我保護意識,減少傷亡損失。
3、事故調查和處理
發生安全事故后按照事故管理制度,由事故單位、生產安全部、辦公室、工會等相關部門組成事故調查小組,對事故進行調查。事故調查小組負責對事故進行處理包括:事故經過調查、事故原因分析、事故級別分類、事故責任分析以及今后應采取的預防和控制措施。事故調查清楚后按照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做出處理意見,并形成文件上報總公司。生產安全部負責建立安全生產事故臺帳并對事故進行統計分析,掌握公司安全生產情況,避免類似事故發生。
事故處理要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受到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
4、應急指揮系統
公司成立了應急救援組織機構,由董事長任組長,各副總為副組長,各部室及車間主要負責人為組員。各車間成立應急救援小組,由車間主要負責人任組長,帶班廠長任副組長,各班組長任組員。
應急救援組織的職責:
(1)、負責事故的搶險救災、安置傷員、保護現場。
(2)、負責事故的上報、協助調查工作。
(3)、負責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
(4)、配合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做好事故的處理與結案工作。
(5)、各分廠車間的應急救援小組負責本部門搶救人員的組織與安排及準備各類搶險物資,并協助生產安全部、工會保護好現場和進行事故調查;
(6)、救援領導小組負責執行事故搶救中的指揮調度與安排工作;負責人為應急救援小組組長、副組長;
(7)、車隊、職工醫院負責救護車輛的安排調度和一切后勤工作的布置;
負責人為車隊、職工醫院應急救援小組組長;
(8)、生產安全部、工會負責組織現場證明人做好事故調查分析工作,找出事故原因,查出安全隱患,并制定出切實可行的安全事故防范措施,事故發生單位積極作好配合工作;負責人為生產安全部部長、工會主席。
5、應急救援器材
生產車間根據生產需要配備相應的應急救援設施和各種防護器材,并建立應急設施臺帳,專人負責定期檢查和維護,保證其處于完好狀態。
應急救援物資:
(1)、氧氣瓶、氧氣袋、氧氣表等呼吸用裝置2套,主要用于中毒事故的搶救救護;
(2)、氧氣自動蘇生器1臺,主要用于搶救休克的重傷員;
(3)、滅火器若干個,防火沙若干,用于滅火;
(4)、co檢測儀1臺,粗苯泄露檢測議1臺,檢測中毒事故現場的毒氣濃度;
(5)、擔架1副,用于抬重傷員;
(6)、藥品若干;
(7)、應急車輛1輛,用于重傷員的運送;
(8)、防毒面具、防毒口罩若干個,用于搶修或發生事故時的急用。
儲存地點及保管人員:
(1)、應急救援的設備、器材存在各單位現場,保管人員為各單位負責人;
(2)、應急救援的易用設備、器材、藥品及擔架存放在公司衛生室,保管人員為醫務室負責人。
6、應急救援預案與演練
全公司的應急救援分隊隊員要參加定期的訓練,訓練的主要內容有:
(1)、體質訓練,主要是為了增強救援隊員的體質,確保在長時間的救護中能有體能保證;
(2)、器材使用訓練,主要是為了使隊員能不斷的熟練救護器材的使用,并能有較迅速的開啟與使用能力;
(3)、應變能力訓練,主要是通過假設事故中可能出現的危害讓隊員們去自己想辦法解決,以此提高個人的現場應變能力;
(4)、搶救技術操作訓練,如使用滅火器、人工呼吸等操作,主要是為了使急救隊員能在救護現場有一個全面的操作能力;
(5)、心理素質訓練,主要是為了使隊員能有一個穩定的心理與情緒參與到搶險救護工作中去;
(6)、熟悉公司各工作點和看圖紙資料的訓練,主要目的是使隊員能迅速準確的判定找到事故發生地點和需要實施救護的地點;
(7)每月根據計劃進行火災、爆炸、中毒、觸電、高空墜落、中暑等事故的應急救援演習,演習的具體方案,在演習前一周內詳細制定出來。
應急救援預案的培訓:
全公司每年要在編制安全培訓計劃的同時編入應急救援預案的培訓內容。培訓的主要內容是:(1)應急救援預案的內容要求;(2)事故現場的一般急救知識;(3)員工在事故緊急情況下應該做的和不應該做的事情;(4)避災路線;(5)我公司存在的各類危害和有哪些危險區域。
4.10檢查與績效考核
4.10.1總則
公司制定了《安全檢查和事故隱患整改制度》和《安全獎懲管理制度》,并定期進行檢查、考核,保證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的實現,保證安全標準化的有效實施。
4.10.2職責和控制要求
1、安全檢查
a.安全檢查的主要目的是檢查不安全因素,提出消除或控制不安全因素的方法、措施,對檢查中發現的不安全隱患,及時下發《事故隱患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對限期整改不能完成的將根據有關規定進行相應的處罰。
b.生產安全部負責組織公司安全檢查活動,針對車間內的事故隱患,有目的、有計劃的進行檢查并記錄、存檔。
2、安全檢查形式和內容
a. 生產安全部根據安全檢查計劃,積極組織周日安全衛生檢查、日常檢查以及車間的安全自查。
b. 周日安全衛生檢查由安全副總、生產安全部、辦公室、質檢部、保衛部以及各車間專職安全員組成檢查隊伍,主要是對環境衛生、生產勞動紀律、應急設施、勞保佩戴等方面進行檢查。
c. 設備動力部負責組織各車間設備廠長每周三進行設備方面的專業檢查,并做詳細記錄,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告知車間的專職安全員,做到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解決安全隱患。
d. 日常檢查由生產安全部組織人員對車間每天進行安全檢查,積極與車間的專職安全員進行溝通,共同努力,實現安全生產。
e. 車間自查分管理人員巡回檢查和崗位員工檢查。崗位員工上崗認真履行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交接班檢查和班中巡回檢查;各級管理人員在各自的業務范圍內進行檢查。
3、隱患整改
a. 生產安全部對檢查出的安全隱患下發《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做到“三定”。(即定整改措施、定整改負責人、定整改完成期限)相關車間對隱患進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生產安全部對隱患整改情況進行驗證。
b. 對暫時不具備整改條件的重大事故隱患,必須采取應急防范措施,并納入計劃,限期解決或在條件具備時再進行整改。
c.重大隱患及整改情況由生產安全部匯總并存檔。
4、績效考核
a. 生產安全部負責建立績效考核管理制度,組織實施運行過程中的檢查和
考核。
b. 生產安全部根據《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每年對安全標準化管理體系進行一至兩次的綜合考核,提出進一步完善安全標準化的計劃和措施,不斷提高安全管理績效,實現安全生產的長效機制;
c. 各職能部門負責職責范圍內的績效測量、監視;
d. 生產單位負責本單位安全標準績效測量和監視。
e.對目標實施情況,生產安全部每半年一次檢查,各單位每季度進行一次檢查考核,并將考核情況上報生產安全部;
f.設備動力部負責對各種監視測量設備、特種設備的安全檢測;
g.公司辦公室負責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對有關職業病防治現場的技術測量與監視。
第2篇 電力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評級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精神,規范電力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評級工作,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發電企業(含火電、水電、風電等)、輸電企業、地(市)級供電企業,以及施工工期在兩年以上的電力工程建設項目。其它電力企業和電力工程建設項目參照執行。
第三條 發電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評級執行《發電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規范及達標評級標準》;輸電企業和供電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評級執行《電網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規范及達標評級標準》;電力工程建設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評級執行《電力工程建設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規范及達標評級標準》。上述有關安全生產標準化規范及達標評級標準均簡稱《標準》。
第四條 電力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評級采用對照《標準》評分的方式,評審得分=(實得分/應得分)×100。其中,實得分為評分項目實際得分值的總和;應得分為評分項目標準分值的總和。
第五條 電力安全生產標準化分為一級、二級、三級(以下簡稱標準化一級、二級、三級),依據評審得分確定。其中,標準化一級得分大于90分,標準化二級得分大于80分,標準化三級得分大于70分。
取得標準化三級以上即為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
第六條 電力企業經評審、審核和公告符合安全生產標準化條件的,授予電力安全生產標準化企業稱號;電力工程建設項目經評審、審核和公告符合安全生產標準化條件的,授予電力安全生產標準化工程建設項目稱號。
第七條 電力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評級的主要程序如下:
(一)電力企業對照《標準》條款組織開展自查、自評工作,形成自評報告;
(二)電力企業根據本單位(或工程建設項目)自評結果,向所在地電力監管機構提出評審申請。同一電力企業(或工程建設項目)再次提出申請時間間隔應不少于半年;
(三)電監會派出機構對電力企業的評審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其中,對標準化一級企業(或工程建設項目)的評審申請材料經審查合格后報電監會;
(四)獲準評審的電力企業委托評審人員經電力監管機構培訓合格的評審機構開展評審;
(五)評審機構按照《標準》內容和要求進行現場檢查評審,形成評審報告;
(六)電力監管機構對電力企業提交的評審報告組織審核。審核通過的,予以公告;
(七)電力監管機構對經公告無異議的電力企業(或工程建設項目)頒發相應級別的安全生產標準化證書和牌匾。
第八條 申請電力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的電力企業(或工程建設項目)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取得電力業務許可證;
(二)評審期內未發生負有責任的人身死亡或3人以上重傷的電力人身事故、較大以上電力設備事故、電力安全事故以及對社會造成重大不良影響的事件;
(三)發電機組(或風電場)通過并網安全性評價;運行水電站大壩按規定注冊;
(四)電力建設工程項目已經核準,并在電力監管機構備案;
(五)無其它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行為。
第九條 取得電力安全生產標準化稱號的電力企業(或工程建設項目)應保持績效,持續改進電力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
第十條 電監會履行以下監督管理職責:
(一)組織制定有關電力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的規章制度和標準規范;
(二)組織評審機構現場評審人員和電力企業(或工程建設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專責人員的培訓;
(三)組織對標準化一級企業(或工程建設項目)的審核;
(四)統一制定電力安全生產標準化證書和牌匾式樣,并向符合條件的標準化一級企業(或工程建設項目)頒發證書和牌匾;
(五)指導、協調達標評級工作中的其它有關事宜;
(六)對電力企業、評審機構在達標評級中的違規行為進行處理。
第十一條 電監會派出機構履行以下監督管理職責:
(一)審查電力企業提交的評審申請材料;
(二)組織對標準化二級、三級企業(或工程建設項目)的審核;
(三)向符合條件的標準化二級、三級企業(或工程建設項目)頒發證書和牌匾;
(四)組織轄區內電力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培訓;
(五)對電力企業、評審機構在達標評級中的違規行為進行處理。
第十二條 電力企業(或工程建設項目)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降低安全生產標準化級別。其中,對標準化一級、二級電力企業(或工程建設項目),由原發證電力監管機構撤消稱號,所在地電監會派出機構授予比原級別低一級的稱號并換發證書和牌匾;對標準化三級電力企業(或工程建設項目),由原發證電監會派出機構直接撤消稱號:
(一)發生負有責任的較大以上電力人身傷亡事故、電力安全事故和設備事故;
(二)發生電力監管機構認定的、對社會造成重大不良影響的事件;
(三)發生違反法律法規及電力監管規章制度的嚴重事件。
第十三條 電力企業(或工程建設項目)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由原發證電力監管機構撤消其電力安全生產標準化稱號:
(一)發生重大以上電力人身傷亡事故、電力安全事故和設備事故;
(二)發生違反法律法規及電力監管規章制度的重大事件。
第十四條 電力企業存在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原發證電力監管機構撤消其電力安全生產標準化稱號,予以通報,且兩年內不得重新提出申請:
(一)通過賄賂、隱瞞、欺騙、弄虛作假等不正當方式取得達標評級的;
(二)偽造、涂改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評級證書的;
(三)倒賣、出租、出借、轉讓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評級證書的。
第十五條 電力企業不按要求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未達標及存在重大隱患整改不力的,由電力監管機構會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進行專項督查和安全考核,并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六條 評審機構應客觀、公正、獨立地開展評審工作,對評審結果負責。對于評審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責令其退出電力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評級工作:
(一)出具虛假或者嚴重失實的評審報告;
(二)泄露被評審單位的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
(三)發生其它違法、違規行為,情節嚴重的。
第十七條 電力企業(或工程建設項目)降級或被撤消稱號后經整改符合條件的,以及申請高于已取得級別的,可按本辦法有關規定重新申請評審。
第十八條 電力監管機構應在指定媒體或網站上公告電力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企業和達標電力工程建設項目名單。
第十九條 電監會派出機構可將轄區內電力企業(或工程建設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評級結果向所在地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擔保業等部門通報。
第二十條 電力安全生產標準化企業(或工程建設項目)證書和牌匾有效期為5年。有效期屆滿前3個月應按本辦法第七條程序辦理換證手續。
第二十一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電力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評級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可向電力監管機構投訴或者舉報。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本辦法中“大于”、“以上”包括本數。
(二)評審期為申請日前一年時間。
(三)發電企業、輸電企業和地(市)級供電企業,是指直接從事發電、輸電、變電、供電運行管理的企業。
(四)施工工期,是指電力工程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中確定的施工工期。
(五)評審機構,是指從事安全生產標準化外部評審的第三方機構。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3篇 學校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
一、消防設施:
1、滅火器:首先對原有的滅火器進行檢查,不合格的必須換。
a、設置在教室、宿舍、辦公樓的走廊上,實驗室、多功能教室、會場、廚房等特殊場所室內,以及其他需要的重要部位。
b、標準:一般是4kg或大于4kg的abc干粉滅火器,兩個滅火器為一組,廚房必須配備一具手推式干粉滅火器。
c、固定在位置明顯的墻體上或擺放在滅火器箱內,并在上方用明顯的標識標注“滅火器”“滅火器使用指南”與“滅火器檢查表”(卡片可以取、換,換下的卡片需要歸檔);下方用黃、橙、紅等顏色鮮明線條等標出警示線。
2、消火栓:對所有消火栓進行試水檢查,并檢查箱內的消防卷盤、水帶、水槍等設施,不合格的產品必須換。
a、消火栓下方地板上應畫出長方形警示線,尺寸為50cm*80cm(學校可根據本校實際情況適度調整警示線尺寸,但本校內尺寸應統一)。警示線內不應堆放物品。
b、消火栓箱上貼消防知識宣傳畫,宣傳畫上除必須用紅色醒目大字標注“消火栓、火警119”外,其余可自行設計。(備注:需留出小口,方便打開消火栓箱。)
c、消火栓旁邊配備“消火栓操作方法”與“滅火器檢查表”(卡片可以取、換,換下的卡片需要歸檔)。每月至少檢查一次,檢查完畢,貼封條,封條上蓋公章、寫明日期。
3、應急燈:安全出口正上方、疏散樓梯的每一層、疏散通道等位置,均應設置應急照明燈。
4、安全疏散標志:疏散走道、轉角處等均應設置“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安全出口處設置“安全出口”標志,標志必須可直接接電源。
二、各室設置:
1、校門口值班室、宿舍值班室
a、均有“消防器材柜”,器材柜上標注“消防器材柜”,柜內配備“手電筒、過濾式自救呼吸器、頭盔、戰斗服、滅火器”等,各學??砂幢拘嶋H情況增加器材,按值班人數配備。每周檢查一次,并在旁邊的“器材檢查表”上標明(卡片可以取、換,換下的卡片需要歸檔)。
b、墻上有“義務消防隊結構圖”“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規定”“學校室外消火栓平面圖”“學校室內消火栓平面圖”。(備注:建筑物較多的學??蓪ⅰ皩W校室內消火栓平面圖”裝訂成冊,放在校門口值班室。)
c、設有“每周消防安全檢查登記本”,內容包括每周對校園內消防設施檢查的記錄。
2、教學樓
a、每層均有“教學樓疏散示意圖”,可在每層的教學樓疏散示意圖中標注本層室內消火栓位置。
3、宿舍樓
a、每層均有“宿舍樓疏散示意圖”,可在每層的宿舍樓疏散示意圖中標注本層室內消火栓位置。
b、每一間宿舍門口用帶箭頭的卡片表明疏散方向,或者在每間宿舍內貼“疏散示意圖”。
c、每間宿舍應張貼警示標語,上面應包括哪些電器容易引起火災、使用電器時需要注意的事項、禁止使用明火等內容。
4、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例如:實驗室
a、用明顯的標識標注室內存儲了易燃易爆物品。
b、按照儲存的化學品配備相應的滅火器。
5、食堂、多功能教室、會議室等
a、室內每個安全出口都要用“安全出口”警示標志標明,在需要的位置應配備應急燈、疏散指示標志,必須可直接接電源。
b、每個門口都有“安全疏散示意圖”。
6、行政辦公室
a、張貼“消防安全管理架構圖”“消防安全管理職責規定”“消防安全指導員”。
7、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室
a、應設有:消防安全知識、火災案例等多種內容的消防宣傳教育圖,懸掛“消防教育、培訓制度”,張貼參觀安排表。
b、室內配備電視機或電腦,播放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片。
c、常用消防設施實物與配套說明。常用消防設施:疏散指示標志、消防標志、消火栓及其內部配件、滅火器、自救式呼吸器、逃生軟梯、緩降器、報警器、火災探測器、應急燈等。
8、校園廣播站、電視臺
a、定期播放與消防安全相關的節目,在“節目播放表”中體現。
三、其他:
1、在校園內的顯著位置設置“消防宣傳教育培訓欄”。
2、除樓梯外,疏散通道中有一、二級臺階的,用顏色鮮明線條或“警示帶”等標明樓梯臺階。
3、在相應的房間內懸掛相應的規章制度,例如:在消防安全培訓室懸掛“消防教育、培訓制度”。
第4篇 安全文明標準化工地管理實施細則
一.圍墻、圍擋標準
1、市區內所有施工現場、外地大型工程圍墻、圍擋標準必須采用集團公司統一形式,總高度不得低于2.5米。一般施工現場圍擋總高度不得低于1.8米。
2、如由于特殊情況,暫不能圍擋的,要在該區域設臨時欄桿或用軟隔離作封閉處理及安全警示標識,夜間設警示紅燈,待條件具備時按規定做好圍擋。
3、施工現場所有從業人員應佩戴工作卡。
二.文明施工及標識標牌
1、進出口硬化標準:
(1)進出口路面必須采用砼進行硬化。
(2)進出口處應設置洗車設施,清水貯池、污水回收沉淀池、并配有高壓水槍,由專人管理。
2、現場硬化標準:
(1)辦公區、生活區、作業區、人行道路應做砼、水泥方磚硬化處理。
(2)基礎施工階段主要道路可采用毛石、石粉進行硬化;主體施工階段以后必須采用砼硬化處理。主要道路寬應不低于4米;其它道路寬應不低于2.5米。
三。 場容場貌管理:
(1)施工現場必須劃分施工區、物料擺放區,并用黃黑相間鋼管進行劃分、圍護,并設置標志、標識牌,明確責任人。
(2)現場的道路兩側,機械設備基礎周邊、外腳手架基礎周邊、降水井等特殊部位要合理應設置排水溝,排水溝應當砌筑抹灰,保證排水通暢。
(3)樁基工程或基槽施工等,要按標準設置泥漿溝、沉淀場地,保持現場整潔、經沉淀場地過濾的水方可排入市政管網。
(4)現場宜設置職工吸煙室,不得隨意吸煙和亂扔煙頭。
(5)現場宜根據條件設置綠化與美化設施。
四. 材料堆放管理:
(1)易燃、易爆、易中毒的物品必須分類單獨存放,做好標志,設專人管理。
(2)作業場所應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材料集中堆放,裸露的場地、散裝物料及土方應采取覆蓋、固化、設置圍欄。
(3)建筑材料、構件、器具必須按總平面布置圖所標定的位置定置擺放。
(4)料堆要整齊、牢固,要設置標有名稱、品種、規格、產地等內容的標牌。
(5)建筑物內施工垃圾的清運,應采用相應容器或管道運輸,嚴禁凌空拋擲。
五. 現場標識標牌管理:
(1)現場必須設置集團公司標準的“五牌一圖”,即工程概況牌、工程建設目標牌、安全生產牌、文明施工牌、消防保衛牌、施工現場總平面布置圖。
(2)在臨街及較大工程醒目處必須設置中澤建工集團標識。
(3)“五牌一圖”應當設置在大門內側附近或辦公室前。
(4)現場的明顯處,應當書寫或懸掛安全標語。要建立宣傳欄,定期宣傳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知識。
(5)要按安全警示標牌平面布置圖所標注的位置,應當正確懸掛各種標準警示標牌,個別危險區域要設置警戒線并設專人負責。
六. 區域管理:
(1)施工現場的施工區域應與辦公區、生活區分離,辦公、生活區要遠離施工區域30米以上。對于現場確有困難,滿足不了此要求時,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對辦公區、生活區進行安全防護,以保證職工安全的辦公、生活環境。
(2)施工現場應設置符合集團公司標準的辦公室、宿舍、食堂、廁所、淋浴間、開水房、文體活動室、醫務室、密閉式垃圾站或容器及盥洗設施等臨時設施。并要求穩固、安全、整潔?,F場醫務室應設置保健藥箱。有條件的應配備擔架、氧氣袋、止血帶等,嚴禁在現場發生違反社會綜合治理事件。
七。 現場住宿管理:
(1)現場住宿不得私拉亂接電線,不得違章使用電器。
(2)宿舍應設置2米×1米的制式化雙層床鋪,人均占有建筑面積不得少于2.2平方米,宿內凈高度不低于2.4米,通道寬度不得少0.9米,每間宿舍居住人員不得超16人。室內衛生設專人負責。
(3)宿舍內應設置生活用品專柜,有條件的宿舍宜設置生活用品儲藏室。
(4)宿舍內應設置垃圾桶、鞋柜(架),生活區內應提供為作業人員晾曬衣物架,有條件的現場,應設置必要的探親室、夫妻間等專用房間。
八. 食堂、淋浴間、盥洗池、廁所等設施管理:
(1)食堂必須設置在遠離廁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場所等污染源的地方。
(2)食堂炊事人員應持體檢健康證上崗。
(3)食堂宜設置單獨的制作間,儲藏間,使用清潔能源。制作間灶臺及其周邊應滿貼瓷磚。地面應做硬化及防滑處理,天棚要做吊頂處理并配備必要的排風設施和冷藏設施。
(4)食堂外宜設置密閉式泔水桶,并應當日清運。
(5)淋浴間內宜設置滿足作業人員需要的淋浴頭。洗漱池宜使用節水龍頭。
(6)施工現場宜設置水沖式廁所。廁所地面應硬化。高層建筑施工超過8層以后,每隔四層宜設置臨時廁所。廁所應設專人管理,做到無明顯異味。
(7)生活區、施工區宜設置飲用開水設施,由專人負責。
第5篇 班組安全管理標準化
班組是公司最基層的生產組織,班組的安全基礎管理是加強企業管理、搞好安全生產、減少傷亡和各類災害事故的基礎和關鍵,是企業一切工作的落腳點,我們必須將提升班組安全基礎質量放在首位,使班組安全基礎管理有標準的模式?,F在班組安全基礎管理標準化手冊,將檢查、組織、考評驗收、總結表彰實行全過程精細化管理,通過清晰的工作思路,獎懲分明的保證措施,有力推動公司班組安全基礎管理的標準化進程。以下為標準,請參考!
班組安全管理工作標準
序號
工作項目
工作標準
檢查方法
評分方法
標準分
實得分
1
安全生產目標管理
30
1.1
安全目標責任書的制定
1.每年年初,由生產單位與班組、班組與個人簽定年度安全目標責任書,責任書包括兩部分內容,班組年度安全目標和安全保證措施。
2.按照班組控制未遂和異常,不發生輕傷和障礙的要求,根據生產單位分解的安全生產目標,制定本班組的安全生產控制目標,簽訂無違章作業保證書
3.結合本班組、崗位生產的實際,根據本班組、崗位的安全風險分析,分析與本班組、崗位有關的事故案例,制定本班組及個人確保目標實現的保證措施,措施要具有可操作性。
1.檢查責任書的簽定情況。
2.檢查“無違章作業保證書”的簽定情況。
1.沒有簽定不得分。
2.目標不準確扣5分。
3.措施不結合實際、可操作性差扣5分。
10
1.2
安全目標控制
1.班組成員應熟悉本班組及個人制定的安全目標和保證措施。
2.班組長應確保各項措施得到落實。
3.班組長應經常檢查班組成員保證措施執行情況,并做好記錄(違章類記錄在違章登記記錄薄,其他體現在班前(后)會記錄中)。
1.現場考問與檢查。
2.查措施執行情況。
3.查看公司下發的安全簡報。
4.查班組反違章活動記錄及違章登記記錄。
5.查看班長工作日志。
1.發生人身輕傷(責任一類障礙)及以上的,不得分。
2.有責任的二類障礙扣5分/次。
3.存在未執行的措施,扣5分/人次。
4.存在措施執行不到位,標準不高,扣3分。
5.沒有掌握措施,扣3分/人次。
6.沒有認真開展反違章工作,扣5分。
20
2
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
10
2.1
結構與職責
1.班組每一個崗位都應有明確的安全職責,并經部門安全第一責任者批準執行。
2.班組成員應熟悉本崗位的安全職責,并在日常工作中認真履行。
3.班組應設立兼職安全員,并按照職責要求開展工作。
1.查看職責制度。
2.現場考問和檢查。
3.對照安全職責檢查履行情況。
1.無責任制或存在無安全職責的崗位,不得分。
2.人員不熟悉本崗位職責,扣2分/人次。
3.存在職責落實不到位現象,扣2分/人次。
10
3
規程制度及設備異動管理
20
3.1
規程.制度配備情況
1.班組及班組成員應根據本公司或部門公布的受控規程、制度配備清單,配齊相應的規程、制度等,電子版應建立專門的存放文件夾,便于查找。
2.所有配備規程、制度等應為有效版本,新版本公布后,按照受控文件的管理規定處理舊版本。
1.根據清單進行檢查。
2.檢查規程、制度的有效性。
1.無清單,不得分。
2.配備不全,扣2分/項。
3.存在未及時更新舊版本,扣1分/項。
10
3.2
設備變更管理
檢修班組:
1.應保存設備變更申請、竣工報告。
2.保存設備變更后修改的規程圖紙和系統圖等。
3.應及時將設備變更情況記錄在設備臺帳中。
運行班組:應保存因設備變更而修改后的運行規程和新修改的系統圖。
1.查設備變更竣工報告、申請。
2.查設備臺帳中的設備變更、異動記錄。
3.查規程、圖紙及系統圖修改情況。
4.查規程及系統圖修改情況。
1.無設備異動申請或竣工報告,扣2分。
2.設備變更后規程沒有得到修改,班組未提出書面申請扣4分/次。
3.無修改的規程、圖紙、系統圖等扣4分/項。
10
4
“兩措”管理
20
4.1
計劃編制
1.班組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編制應從改善勞動條件、防止傷亡事故、預防職業病、確保職工健康等方面,結合本班組實際,提出本班組對安措的需求項目計劃表,書面報專業,作為專業匯總安措項目的依據,班組應留存經專業經理簽字的上報項目原件。(班組提出的安措需求項目計劃表中應主要明確項目名稱、需求時間、數量、計劃費用。班組制
表人、班組長、生產單位應簽字并寫明時間)。
2.班組反事故措施計劃應根據上級頒發的反事故技術措施.需要消除的重大缺陷.提高設備可靠性的技術改進措施以及本企業事故防范對策等方面,結合本班組實際進行編制,書面報專業,作為專業匯總反措項目的依據。班組應留存經專業經理簽字的上報項目原件。(班組提出的反措項目計劃表中應主要明確項目名稱、計劃時間、計劃費用。班組制
表人、班組長、專業經理應簽字并寫明時間)。
3.班組應保存專業部下發的兩措計劃,并根據專業下發的本專業“兩措”計劃,分解細化屬于本班組完成的年度“兩措”計劃,分解細化后的兩措項目表應經班組長、專業經理審批并簽名保存,列出計劃完成時間和負責人,實際完成時間待項目完成后及時填寫。
4.反事故措施計劃應納入檢修、技改計劃。
5.生產單位有一個班組的,班組將不用單獨制定“兩措”計劃,執行生產單位的即可。
1.檢查兩措項目計劃表是否編制和上報。
2.檢查分解細化的措施計劃。
1.班組未對安措或反措項目進行編制,扣5分。
2.班組未按照專業部下發的安措或反措項目計劃.進行細化,扣 5分。
3.班組上報的安措或反措項目計劃表未簽字或簽字不全,扣2分。
4.班組未保存專業下發的安措或反措計劃,扣2分。
10
4.2
計劃實施
1.班組依據本班組細化的“兩措”計劃,明確具體實施人,進行落實實施。
2.對因班組不可控原因使計劃不能按時完成的,向單位提出變更申請(延期或撤消),變更申請單見附件四,并保存專業批復原件。
3.班組每季度匯總兩措項目實施情況,對完成的項目應向專業提出驗收申請單。格式見附件五。
1.查看兩措實施過程材料,檢查兩措驗收單和變更申請。
2.檢查兩措項目閉環情況。
1.“兩措”沒按時完成且未履行變更申請手續,扣2分/項;
2.驗收申請單手續不全扣2分。
3.班組未按時完成安措或反措計劃,未進行閉環管理,扣5分。
10
5
安全生產培訓管理
40
5.1
安全、技能培訓與考試
1.班組安全培訓
⑴新入廠人員(含實習、代培人員).離開崗位3個月及以上的生產人員,班組應進行安全培訓與教育,并經《生產安全工作規程》考試合格后方可進入生產現場工作。
⑵每年五月一日前組織一次《生產安全工作規程》的培訓工作,參加公司、專業組織的年度《生產安全工作規程》和工作票簽發人、負責人和許可人的考試。班組參考率和及格率應為100%。
以上兩項組織的考試出現考試不及格時,應及時補考。
⑶班組年度培訓計劃應含有與本班組實際工作相關的安全知識培訓內容。
1.檢查班組保存的考試試卷,必要時,可對考試人員進行詢問。
2.檢查參考率和合格率。
3.根據公司培訓計劃,檢查常規培訓落實情況。
4.查看設備臺帳中設備變更記錄是否培訓考試相符。
5.檢查人員調換崗位與培訓考試相符情況。
6.查看班組工作日志。
7.查看成績記錄。
1.應進行培訓與考試而沒有進行的,扣4分/項。
2.成績無登記,扣2分/項。
3.參考率和合格率每降低1%,分別扣1分。
4.未按照廠培訓計劃從事常規培訓的,扣1分/人.項。
5.培訓效果經驗證與實際不符,真實性差,存在走過場現象,扣5~10分。
20
安全、技能培訓與考試
2.班組技能培訓
⑴每年組織進行一次《檢修規程》和《運行規程》的培訓與考試。
⑵從事試驗崗位的人員應每年進行一次相關專業的試驗規程的培訓與考試。
⑶設備變更后,應及時對相關變更內容進行培訓。
⑷生產崗位調換,應進行相關規程的培訓與考試。
⑸班組應按照本單位教育培訓管理部門下發的培訓計劃和培訓要求,開展常規性培訓工作。
1.檢查班組保存的考試試卷,必要時,可對考試人員進行詢問。
2.檢查參考率和合格率。
3.根據公司培訓計劃,檢查常規培訓落實情況。
4.查看設備臺帳中設備變更記錄是否培訓考試相符。
5.檢查人員調換崗位與培訓考試相符情況。
6.查看班組工作日志。
7.查看成績記錄。
1.應進行培訓與考試而沒有進行的,扣4分/項。
2.成績無登記,扣2分/項。
3.參考率和合格率每降低1%,分別扣1分。
4.未按照廠培訓計劃從事常規培訓的,扣1分/人.項。
5.培訓效果經驗證與實際不符,真實性差,存在走過場現象,扣5~10分。
安全、技能培訓與考試
3.班組培訓試卷格式規范,考試內容結合班組實際,有針對性,試卷批改認真,成績真實性強,并至少保存1年。
1.檢查班組保存的考試試卷,必要時,可對考試人員進行詢問。
2.檢查參考率和合格率。
3.根據公司培訓計劃,檢查常規培訓落實情況。
4.查看設備臺帳中設備變更記錄是否培訓考試相符。
5.檢查人員調換崗位與培訓考試相符情況。
6.查看班組工作日志。
7.查看成績記錄。
1.應進行培訓與考試而沒有進行的,扣4分/項。
2.成績無登記,扣2分/項。
3.參考率和合格率每降低1%,分別扣1分。
4.未按照廠培訓計劃從事常規培訓的,扣1分/人.項。
5.培訓效果經驗證與實際不符,真實性差,存在走過場現象,扣5~10分。
安全、技能培訓與考試
4.考試成績要進行及時登記,至少保存一年。
1.檢查班組保存的考試試卷,必要時,可對考試人員進行詢問。
2.檢查參考率和合格率。
3.根據公司培訓計劃,檢查常規培訓落實情況。
4.查看設備臺帳中設備變更記錄是否培訓考試相符。
5.檢查人員調換崗位與培訓考試相符情況。
6.查看班組工作日志。
7.查看成績記錄。
1.應進行培訓與考試而沒有進行的,扣4分/項。
2.成績無登記,扣2分/項。
3.參考率和合格率每降低1%,分別扣1分。
4.未按照廠培訓計劃從事常規培訓的,扣1分/人.項。
5.培訓效果經驗證與實際不符,真實性差,存在走過場現象,扣5~10分。
5.2
特種作業人員培訓
1.班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上級有關職能政府部門頒發的有效操作證上崗。
2.持證上崗的特種作業人員數量應滿足工作的要求。
1.由公司安監部門提供公司特種作業人員清單,對照清單檢查操作證。
2.現場檢查 。
1.存在無證而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不得分。
2.操作證超出有效期或未按期檢驗,扣5分/人。
10
5.3
緊急救護.消防知識培訓
所有生產人員必須熟練掌握觸電現場急救法(見《生產安全工作規程》(熱力與機械部分)之附錄a),所有職工必須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處置火災的方法和報警要領。
現場考問、實際模擬操作。
有一人達不到要求,扣2分。
10
6
安全例行工作
45
6.1
安全活動
1.班組應保存好公司.專業聯合下發的安全通報.簡報及有關安全上級文件。
2.安全活動記錄應順序包括以下四項內容: ? ⑴安全活動內容:該部分內容應嚴格按照計劃下達的內容進行,在記錄時必須抓住學習材料的主題思想,做到重點突出,事件描述清楚.準確,不要對學習材料全文性填寫。
⑵本周(上周)安全工作總結:該部分內容重點對本周(上周)的具體工作進行總結。如表揚安全生產中出現的好人好事,批評違章行為,分析一周來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并從中吸取經驗教訓;日常安全工作執行情況,如 ? “兩票”執行情況等。
⑶活動討論:該部分應根據前兩部分進行全班組性討論,體現出安全活動的民主性.活躍氛圍。討論時要針對前兩款的內容,結合本部門.班組的實際,吸取教訓或提出如何落實的打算等。
⑷下周(本周)安全工作布置:安全工作布置要結合周計劃進行,對安全工作進行重點布置,以便提前做好準備。
3.班組安全活動記錄應記錄主持人.應參加人數.實際參加人數.缺席者姓名.缺席者補課記錄.活動時間.專業安全專工.專業經理抽查批示等幾個欄目。
4.專業管理人員檢查審閱應遵循以下兩條原則:
⑴對記錄和活動好的班組,要提出表揚與肯定,便于班組繼續保持與發揚。
⑵對記錄和活動差的地方提出批評與改進的建議,便于班組進行規范和改進,從而做到安全活動記錄持續改進。
5.公司各級人員參加班組安全活動時,班組活動記錄應記錄其參加情況。
1.檢查班組安全通報.簡報.上級文件保存情況。
2.檢查活動記錄是否按照這四項內容進行開展,并在各項記錄中符合實際要求。
3.檢查這些欄目是否完全具備。
4.檢查生產單位安全專工.負責人能否做到具體批示。
5.檢查安全活動計劃對車間管理人員的安排情況,然后對照活動記錄檢查。
1.存在缺失現象扣2分,未執行公文流程及落實防范措施扣4分。
2.每缺少一項扣4分,內容記錄不完善,不能按照要求進行,扣6~10分。
3.每缺少一個欄目,扣2分。
4.做不到具體批示,扣2分。
5.無廠各級人員參加情況的具體記錄,扣2分。
15
6.2
班前會與班后會
1班組每天應按時組織召開班前會和班后會,并將會議內容做好記錄。
2班前會:接班(開工)前,結合當班運行或維護方式以及工作任務,做好危險點分析,布置安全措施,交代注意事項。
3班后會:總結講評當班工作和安全情況,表揚好人好事,批評忽視安全.違章作業等不良現象。
檢查班長工作日志記錄。
1.未按照格式要求記錄扣2分/處。
2.未記錄扣4分/次。
5
6.3
運行值班記錄
1.運行值班記錄填寫應認真仔細。
2.對現場所有操作.現場出現的異常情況應進行記錄。
3.工作聯系情況,應進行記錄。
檢查運行記錄。
不符合要求,每處扣 ? 2分。
5
6.4
季節性安全大檢查:
1.班組應保存本公司下發的通知和專業部下發的工作計劃及措施。
2.該項工作開展時,應在班組工作中進行具體安排,并將安排情況記錄在班組工作日志中。
3.班組應根據專業下發的工作計劃及措施,結合本班組的實際和季節特點,制定本班組的檢查表,檢查表應具體到設備.系統,并明確檢查責任人和檢查完成時間。
4.班組檢查發現的問題,匯總列出整改計劃后報專業安全專工,專業統一匯總和補充后,經專業部領導批準下發實施。
5.各班組根據專業下發的整改項目,細化本班組的整改項目,并落實整改責任人。
6.所有整改項目完成后,應將完成情況報專業安全專工。
7.活動結束后,應進行總結,總結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⑴.活動檢查安排.查出的問題.整改情況。
⑵.對預防季節性災害能力的總體評價。
⑶.應吸取的經驗教訓。
現場檢查,并檢查班組的組織情況。
不符合要求,每處扣 ? 2分。
1.沒有組織發動,不得分。
2.無廠發通知或車間的工作計劃及措施,扣 4分。
3.整改計劃未按時完成,2分/項。
4.總結不具體,未達到第7條要求,扣3分。
10
6.5
重大節日(時期)檢查
1.班組應保存公司下發的通知和專業部制定的實施措施。
2.班組根據專業部制定的實施措施要求,進行具體貫徹落實。在具體實施時,至少應在班組工作日志的班前會中進行具體安排,明確負責人。在班后會中進行具體總結檢查、整改情況。
3.若專業另有其他要求,還應按照專業的要求進行具體貫徹與落實。
1.查看班組保存的對應資料。
2.查看班長日志。
3.看班組保存的對應資料。
1.未開展,不得分;無對應資料扣2分。
2.在班組工作日志中記錄無具體貫徹落實情況,扣4分。
3.未按照專業的專項要求執行,不得分;執行不好扣2分。
10
7
事故管理
20
7.1
事故資料管理與貫徹落實
1.班組應保存以下資料:
⑴檢查年度內上級下發的各類事故通報.快報.月報及各類安全生產要求的通知;
⑵本公司下發的月安全簡報.通報及公司月度安全分析會和安全網例會紀要;
⑶以上資料可以是電子版保存,但應分別建立相應文件夾,便于查找。
2.以上資料及通知要求,各班組應在班組安全活動時學習,并
結合班組實際,進行討論,吸取教訓或落實通知要求。對與本
班組關系極為密切的事故,查找本班組對應設備.設施是否存在問題,并參照事故通報中的防范措施要求,制定本班組的防范措施,并進行相應的整改工作。
1.檢查班組資料保存情況。
2.查看安全活動記錄。
3.查看班長日志。
4.查看防范措施落實情況反饋表及公文流程單。
1.班組找不到相關資料,扣 ? 4 分;資料保存不完善,有缺失,扣2分。
2.在安全活動中討論不具體,空洞,扣2分。對與本班組關系密切的事故,沒有采取相應的措施,扣6分。
3.無貫徹落實記錄,扣4分。
10
7.2
班組不安全情況閉環管理
1. ? 發生異常及以上不安全事件的班組,應根據要求,寫出事故初步分析報告。根據公司批準的事故分析報告,落實防范措施,進行整改,實現閉環管理 。
2.班組應對違章情況進行檢查,及時將不安全情況事實描述.原因及防范措施整改情況記錄在不安全情況記錄薄中。
3.對于發生異常及以上不安全事件的班組應及時上報不安全事件并進行原因分析和防范措施落實。
1.查事故初步分析報告。
2.查不安全事件整改情況反饋單及不安全事件效果評價記錄表。
3.查事故分析記錄薄及違章登記記錄本。
4.核實不安全現象上報情況。
1.無簽字原件,扣4分/次。
2.本班組發生違章情況,沒有按照要求在違章登記記錄薄中記錄,扣4分/次。
3.發生了不安全事件沒有按照事件管理的制度進行及時上報的,扣4分/次。
10
8
危險點控制管理
30
8.1
危險點分析與預控
1.班組每天應根據每項工作的實際,布置安全工作,做好危險點分析預控,并記錄在“班長工作日志”的對應欄目中。
2.檢修工作開工及運行操作前,工作負責人應針對工作中存在的危險點及采取的防范措施,填寫star自檢卡中,并對工作班成員進行逐條交待。交待完畢,工作班成員掌握對應危險點和防范措施后,在star自檢卡對應欄目中逐一簽字。
3.運行人員在審查工作票的同時,應對star自檢卡及工作票措施進行審查并簽字,運行人員應在審查工作票的同時檢查是否有star自檢卡,無star自檢卡,不予許可開工,運行人員只對有無危險點分析預控措施票負責。
4.star自檢卡票號必須與相應工作票編號一致,與工作票同時使用.同時保存。
5.運行操作時應進行危險點分析預控,做好事故預想,并使用star自檢卡,其管理同操作票一致。
6.進行危險危害因素辨識,按照《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0),確定重大危險源及化學品的名稱.規模.位置及其他相關信息,制定有針對性的預防措施。
1.參加班前會.班后會。
2.查看班組工作日志。
3.查看“兩票”及star自檢卡。
1.未開展危險點分析預控工作,本項不得分。
2.班前會安排工作,安全措施布置不全,重大危險點分析不夠、采取的措施不具體,視情況扣4~
8分;工作日志對安全布置措施記錄簡單、不具體,視情況扣2~4分。
3.沒有布置安全措施,扣4分/次。
4.措施票存在問題扣 2分/處。
5.存在未使用star自檢卡的項目,扣4分/項。
6.未及時組織危險危害因素辨識,扣4分/項。
10
8.2
“兩票.三制.一卡”管理
1.“兩票”管理
⑴現場工作應辦理工作票,安全措施正確,符合《電力生產安全工作規程》規定,并按照《電力生產安全工作規程》規定執行。
⑵應辦理操作票的運行操作,必須辦理操作票。操作票中所包含的信息應符合操作票的管理規定,操作時應設監護人。
⑶兩票欄目填寫完全.正確,不應空的欄目不得空欄;票面整潔清楚。
2.“三制”管理
⑴班組應嚴格執行本公司.專業制定的“三制”執行制度。
⑵班組應備有公司制定的設備定期試驗輪換清單,及試驗周期規定。
⑶“三制”情況應在運行值班記錄中進行記錄。
3.star自檢卡管理
⑴現場工作應辦理工作票或操作票,同時對應辦理star自檢卡,保證star自檢卡內容符合當前工作實際,危險點分析及防范措施落實到位,并按照《star自檢管理流程》認真執行。
⑵ star自檢卡各欄目填寫應完全.正確,不應空的欄目不得空欄;票面整潔清楚.相應人員及檢查人員及時簽字。
1. ? 檢查現場在用票和已服役票。
2.參加班組交接班;
3.抽查巡回檢查情況。
4.根據公司的設備定期試驗輪換清單,檢查運行記錄是否進行。
5.檢查值班記錄。
6.現場檢查star自檢卡執行情況及措施完善情況。
1.發現無票作業本項不得分;存在問題扣4分/處。
2.運行交接班交接不清,扣4分/次。
3發現巡檢人員不到位,扣4分/人次。
4.沒有按照清單所列設備進行定期試驗輪換,扣4分/臺.次。
5.無記錄扣4分。
6.star自檢卡執行不完善.措施未落實即開工或人員簽字不全.不及時,扣4分/項。
10
8.3
特殊措施落實情況
班組成員應熟悉特殊措施的詳細內容(如公司.專業部編制的迎峰度夏預案.確保節日期間設備安全運行的特殊措施等特殊季節.特殊時期的措施.因設備存在暫時無法消除的缺陷而制定的專項措施等),并能夠在工作中認真實施。
1.考問人員對措施的熟悉情況。
2.現場檢查有關工作,是否按照特殊措施要求執行。
1.班組有一人不熟悉,扣2分;
2.存在不按照措施要求執行的項目扣4分/項。
10
9
外包及外協工程管理
10
9.1
外包及外協工程管理
1.班組應保存以下資料:
⑴對外包及外協人員的安全交底;
⑵經外包或外協單位編寫,本公司批準實施的安全技術施工措施或施工方案;
⑶開工報告;
1.結合公司承包合同,查看相關班組資料。
2.查看外包工程工作票。
3.查看班長日志。
1.未執行工作票制度,本項不得分。
2.資料不全扣2分/項。
5
9.2
外包及外協施工人員管理
1.工程開工前,按照公司《外來人員及外包工程管理制度》要求, ? 監督承包單位對施工人員進行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的培訓考試工作,并保存成績單。
2.施工過程檢查監督管理
⑴所有發包工程,班組應指定具體工作監護人;
⑵工作監護人應加強檢查,對監護過程中發現的各類違章行為進行制止,并作記錄。
3.工程施工期間,必須組織外包人員參加本班組安全活動。
4.進入生產現場的廠家服務人員.青壯工等非外包工程人員,由班組按照員工的要求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并安排參加班組的安全活動。
1.查看培訓資料。
2.查看班組工作日志。
3.現場檢查。
4.查看安全活動記錄。
1.無培訓資料扣 ? 2 分/人次。
2.工作無人監護扣4分/次。
3.不參加安全活動扣 2分/人次。
5
10
安全工器具、特種設備.標準化作業用品管理
20
10.1
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器具、起重工器具、標準化作業用品安全管理
1.安全工器具、用具、電動工器具、起重工器具、標準化作業用品應分類登記,并設臺帳管理:
⑴名稱、型號、編號(永久性并按類別、使用部門實行統一順
序編號)、技術規范、制造廠家和安全許可證號、出廠日期;
⑵檢驗周期;
⑶檢驗日期;
⑷檢驗項目與結果;
⑸檢驗人簽名;
(6)定期外觀檢查情況記錄;
(7)報廢時間;
(8)管理人員姓名。
2.對經檢驗不合格的器具設置明顯“禁止使用”標志單獨存放或有關部門回收。
3.借用管理 :安全工器具.用具.標準化作業用品的出借和歸還登記,主要包含以下信息:
⑴名稱.編號(永久性);
⑵借用人;
⑶出借人;
⑷借用時間;
⑸歸還時間;
⑹歸還時外觀檢查是否良好;
⑺接收人;
⑻備注。
4.班組應保證工器具管理符合公司管理制度要求。
班組、現場檢查
1.無臺帳扣4分;有臺帳,但不符合要求扣1分/項。
2.發現存在問題與完好的安全工器具、用具、電動工器具、起重工器具混放的,扣4分/件.次。
3.發現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用具、電動工器具、起重工器具,扣5分/件次。
4.公用工器具無專人保管,扣10分。
10
10.2
特種設備管理
1.負責特種設備檢查維護保養的班組,應把特種設備納入設備管理范疇,建立相應設備臺帳。
2.特種設備必須貼有經當地政府職能監督部門核發的且在有效期內的合格證,方準許使用。
3.特種設備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用前必須進行外觀檢查、試驗確認各部位、保護等良好。
1.檢查班組設備臺帳。
2.現場檢查。
1.無合格證不得分。
2.未建立臺帳,扣2分;臺帳不符合要求扣1分。
3.特種設備存在缺陷而又未采取禁用措施的,扣5分/臺。
4.未正確使用特種設備或使用人員無證,扣4分/人次。
5.特種設備使用前未執行使用前檢查表扣4分/次。
10
11
消防管理
20
11.1
消防的組織管理及規章制度建設
1.班組應建立義務消防組織,在發生火災的時候發揮出應有的作用。
2.班組應建立各級人員防火責任制,明確人員的職責。
1.查班組消防組織機構。
2.查閱各級人員防火責任制。
1.沒有建立義務消防隊的本項不得分。
2.沒有制定各級人員防火責任制的本項不得分,建立的責任制存在漏洞的每處扣0.5分。
5
11.2
現場消防設施器材管理
1.班組成員應熟悉本班組生產、庫房、辦公區域內配置的各種滅火設施的性能及存放地點。
2.所轄區域消防設施器材管理分工及職責明確。
3.消防設施器材嚴禁挪作他用,所轄消防設施器材整潔,檢驗合格證齊全。
1.現場考問。
2.現場檢查。
3.檢查班組消防器材清單并現場核實。
1.班組有不熟悉人員扣2分/人次。
2.無分工、無清單、職責不清扣2分/項。
3.存在問題,扣 2 分/處。
4
11.3
火災自動報警.滅火及消防水系統管理
1.火災自動報警、滅火系統及消防水等消防系統完好備用,發現問題及時填報缺陷并處理。
2.火災報警控制器發出報警信號后,值班人員應及時到現場確認。
3.按照規對消防系統定進行定期試驗,確保消防系統良好備用。
1.現場試驗抽查。
2.現場考問。
3.查看試驗記錄。
4.查看缺陷填報及處理情況。
1.現場值班員不及時到就地確認,不得分。
2.發現系統存在而未提出并消除,扣1分/處。
3.無試驗記錄扣2分。
4.存在拒報或不報警點扣2分/點。
3
11.4
防火重點部位管理
1.安全標志齊全,通道暢通,防火責任人職責明確。
2.班組及值班人員應熟知防火預案。
3.防火設施、器材齊全,性能良好備用,配備符合現場實際。
4.燃油系統、油區、燃料系統等防火重點部位的設備、建筑、通風等符合防火要求,設備安全附件齊全完好。
5.電纜隧道、夾層、豎井等應按照規定設立防火門、防火墻,粉刷防火涂料、封堵等。
6禁火區進行動火時,必須辦理動火工作票。
7班組成員應熟悉本公司有關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
1.現場檢查、考問。
2.查消防規程
3.查公司消防管理規定
4.查閱日常防火檢查記錄。
1.安全標志不齊全扣 ? 2分/處;通道堵塞扣2分/處;防火責任人不明確扣2分/處。
2.設施、器材存在缺陷或配備不全,扣2分/處。
3. 燃油、油區、燃料系統系統及電纜隧道,存在問題扣2分/處。
4.動火區動火,未辦理動火工作票,本項不得分。
5.沒有防火檢查記錄的本項不得分,缺少一次扣2分。
8
12
危險化學品管理
1.危險品登記齊全,帳、卡、物三者相符。
2.易燃易爆品、化學品存放規范,符合相應危險品特性要求,并有相應的倉庫管理制度。
3.保管、領用、回收危險品應按照公司規定履行審批手續。
4.使用危險品時,必須按照相應危險品的化學特性,做好安全措施,符合廠制度要求。
1.現場檢查、考問。
2.檢查存放倉庫。
3.檢查記錄。
1.登記不齊全,帳、卡、物不符,扣4分。
2.存放使用不符合要求,扣4分。
3.安全措施不完善,扣 4分。
4.班組成員不了解本班危險化學品的使用規則,扣4分 。
5
13
臺帳.圖紙管理
10
13.1
臺帳管理
1.設備臺帳應包括以下內容:
⑴設備技術規范;
⑵設備投產前情況;
⑶設備檢修經歷;
⑷設備變更記錄;
⑸重要記事記錄;
⑹重要故障記錄;
⑺設備鑒定記錄。
2.設備臺帳記錄要求:
⑴設備臺帳記錄要工整、認真;
⑵記錄要符合設備檢修、運行、故障、變更等情況的實際,不應漏記,錯記。
查看班組設備臺帳。
1.每缺少一項內容扣2分。
2.存在錯記.漏記每處扣4分;記錄不認真.潦草每處扣1分。
5
13.2
圖紙管理
1.班組保留的圖紙必須與現場設備相符。
2.系統、設備更改后,應及時修改相應圖紙、系統圖。
3.各類圖紙所示數據正確無誤。
依據設備分工,查看班組保存的圖紙。
1.不齊全,扣2分/份;
2.設備更改后,未修改相應圖紙,扣2分/份;
3.數據存在錯誤,扣4分/處;
5
14
勞動防護及職業健康管理
1.應建立健全勞動防護用品的購買、驗收、保管、發放、使用、更換、報廢等管理規定,做好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發放、使用.報廢等管理工作。
2.新購進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具有三證,即定點生產許可證或者生產批準書.檢驗合格證和安鑒證。
3.按照《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試行)》的規定向作業人員配發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不得以貨幣或其他物品替代應當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4.在有毒、腐蝕性作業場所應設置沖洗設備和配備簡單的應急救護用品,工作場所應該備有急救箱。
5.新從業人員進入企業后,應進行健康檢查,要妥善安排好職業禁忌癥和過敏癥患者的工作。
6.對接觸有毒、有害物質的員工,要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并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7.對從事有毒、有害物質作業的人員,應逐步實行輪換.短期脫離.縮短工時,進行預防性治療等措施,對患職業禁忌癥者,應及時隔離。
8.對已確診的職業病患者,應進行積極治療。
9.按照勞動保護的規定,做好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
10.毒有害作業場所應定期進行監測,監測結果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要求。
1.查閱上級下發的勞動保護及職業健康文件保存情況。
2.查閱班組勞動防護用品臺帳及職業健康各類臺帳。
3.查閱班組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及體檢結果表。
4.查閱班組所在有害物質檢測表。
5.現場檢查作業人員著裝情況。
1.上級下發的勞動保護及職業健康文件保存不善或不完整,扣2份/份。
2.班組勞動防護用品臺帳及職業健康各類臺帳不完善,扣2份/份。
3.班組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及體檢結果表不完整,扣2份/份。
4.班組所在有害物質檢測表不全,扣2份/份。
5.現場檢查作業人員勞動防護不符合要求,扣2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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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安全生產考核與獎懲
1.班組應根據部門的月度獎懲,細化班組獎懲規定。
2.考核內容公開,獎懲分配應建立記錄。
查看班組獎懲規定及分配記錄。
1.無獎懲規定或未根據本班組獎懲規定執行,本項不得分。
2.無獎懲分配記錄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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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 民用爆炸物品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通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委會關于深入開展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指導意見》(安委[2011]4號),進一步促進民用爆炸物品企業(以下簡稱'企業')安全管理和生產經營活動規范化、標準化,不斷提升企業整體安全生產水平,特制定本通則。
第二條 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應遵循'嚴格準入、強化基礎、規范管理、管控風險'的原則,以規范企業安全生產行為為目標,以嚴格現場安全管理為重點,通過開展崗位達標、班組達標和企業達標,減少和消除事故隱患及不安全因素,增強企業安全風險管控能力。
第三條 企業應結合安全生產實際,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標準化體系,制定并完善崗位、班組以及企業達標實施細則,采用'策劃、實施、檢查、改進'的動態管理模式,健全安全生產長效機制,改進和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第二章 安全管理機構基本要求
第四條 生產企業(含生產場點)應設置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生產場點和生產線(或生產車間)應設置專職安全員,生產班組應設置專職或兼職安全員;銷售企業(含銷售網點)應設置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儲存庫區應設置專職安全員。
第五條 企業主要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同時負責全面推進和實施本企業的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確保企業達標;企業分管安全負責人協助主要負責人抓好安全生產工作,對安全生產工作負主要責任;企業技術負責人協助主要負責人抓好安全生產技術工作,對企業的安全生產技術進步負全面責任。
第六條 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負責人及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人,應具有相關專業本科以上學歷或具有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且從事民爆及相關專業工作五年以上;銷售企業安全生產負責人及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人,應具有大專以上學歷,且從事民爆相關工作五年以上。
專職安全員應具有安全工程專業本科以上學歷;或具有民爆及相關專業中專以上學歷,且從事民爆及相關專業工作五年以上;或具有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且從事民爆及相關專業工作三年以上;兼職安全員應從事民爆相關工作三年以上。
第三章 管理制度基本要求
第七條 企業應建立健全符合國家和行業相關要求的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并涵蓋生產經營全過程,包括安全生產職責、安全生產投入、隱患排查與治理、危險源管理、安全教育培訓、安全績效考核、危險崗位作業人員管理、設備設施安全管理、環境和職業健康管理、風險管理及操作規程等規章制度。
第八條 企業安全規程和各工序、各崗位操作規程應貫徹落實國家和行業標準以及行業安全監管規定,適應企業技術進步和管理創新變化。規程編制應符合國家標準化等要求。
第九條 操作崗位醒目位置處應張貼崗位操作要點,工(庫)房入口區域應張貼與工序相適應的安全管理要點和應急避險路線圖。
第四章 區域管理基本要求
第十條 企業應劃分生產、行政、輔助和生活等區域,并有清晰的分區界線和明確的管理制度,鼓勵采用信息化和智能化技術實現區域安全巡查。
危險品生產區、總倉庫區應保持環境整潔,標識清晰規范,道路平整硬化,安全通道合理暢通。危險品生產區和總倉庫區應設置有效隔離及門衛;起爆器材類生產區與工業炸藥類生產區應設置有效隔離及門衛。
第十一條 企業應制定并嚴格執行出入登記、檢查制度,設置明確的警示告知標牌,鼓勵應用智能化門禁系統。進入生產區、試驗(銷毀)區和總倉庫區的人員必須穿戴純棉質或防靜電衣、帽、鞋(雷管區域必須穿防靜電鞋),不得攜帶煙火、移動通訊工具。
企業應對進入危險區域的外來人員進行安全告知,配備專用證牌和衣、帽、鞋,由專人引導和陪同。
第十二條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生產作業人員的工作服應有明顯的區別標志。同一生產區存在工業炸藥類和起爆器材類生產線時,不同生產區域的工作人員應配發有明顯顏色區別的衣帽。
第十三條 企業應對承擔施工項目單位的合法性、技術水平和安全條件進行審核確認并簽訂安全管理協議,對施工人員進行專題安全培訓。工(庫)房生產作業時,其安全距離范圍內嚴禁施工。
第五章 作業現場管理基本要求
第十四條 企業應建立健全危險源標識管理制度,按照民爆危險源標識標準和企業生產經營實際,在危險源附近設置危險源標識牌。標識內容應包括危險源名稱、危險等級、有害因素和危害程度等。
第十五條 企業定員定量定置應嚴格執行行業相關規定,現場管理應按照整理、整頓、清掃、清潔、素養、安全等要求組織實施,生產現場不得存在'跑、冒、滴、漏'現象,并應及時清理浮藥、殘藥。鼓勵創新和采用先進安全管理模式,積極應用信息化手段提高企業現場管理水平。
第十六條 企業應確保生產現場防雷、防爆、防靜電等相關安全防護措施齊全有效,并定期進行檢查檢驗;生產線超溫、超壓、斷流等安全連鎖裝置應每月進行全系統實測和有效性驗證,消防雨淋設施應每半年進行一次有效性驗證。
第六章 工藝技術及設備管理基本要求
第十七條 企業應按照行業技術進步和節能減排等相關要求,積極采用先進、適用的工藝技術及設備,禁止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生產工藝技術和裝備。工藝技術及生產設備設施應符合行業技術標準規范及監管要求。
第十八條 企業應保證生產設備正常運轉,確保檢修周期內無故障運行。要進一步完善設備維修制度,嚴格維修程序和設備維修維護檔案管理,生產設備應每周組織一次檢查維修,生產線每半年組織一次全系統檢查維修。
第十九條 企業應建立健全專用生產設備管理制度,不得擅自更改生產線專用生產設備結構、功能及技術參數,不得在生產線上進行設備試驗。
第七章 風險管控基本要求
第二十條 企業要定期開展安全生產風險評估工作,對各類潛在危險因素進行辨識和評估,及時提出針對性的對策措施,并建立健全風險評估檔案,包括企業主要風險因素、安全生產事故、員工工作狀態、周邊及社會影響因素等內容。
第二十一條 企業要嚴格執行隱患排查與治理相關制度,對安全隱患實施閉環管理,采用'危險點巡視卡'等科學有效的安全管理手段,提升隱患排查治理效果。
第二十二條 企業應加強危險源動態管理,要針對技術進步、工藝調整、設備更新等因素帶來的風險,及時對危險源進行評估判別并相應調整管控措施。
第二十三條 企業應制定并落實符合行業要求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包括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現場處置方案應包括應對設備故障、動力系統異常等突發情況的專項措施。生產區域應按照預案要求,清晰設置疏散路線、避險場所等應急標識。
第二十四條 企業應建立健全應急報警、緊急停機的相關制度,根據工藝技術和實際管理水平,在主要工序設置手動應急報警按鈕,在關鍵危險工序設置緊急停機裝置。
第八章 崗位培訓基本要求
第二十五條 企業應健全和完善與生產工藝相適應的培訓制度,積極改進培訓方式方法,突出崗位技能操作培訓,提高培訓實效;應根據工序安全生產特點、崗位要求及員工素質等,充實相關培訓內容,強化員工的危險源辨識、故障排除、應急處置等技能。
第二十六條 企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新設備、新材料時,應及時開展專項培訓,加強實際操作演練,嚴格現場技能考核。
第二十七條 特種作業人員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監控室操作人員、專用設備維修人員等必須經過企業專題培訓,熟練掌握工藝流程、工藝技術特點、自動化控制等相關知識和技能。
附 則
第二十八條 企業應按照《民用爆炸物品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考評標準》(見附件)進行自查和考評。
第二十九條 本通則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由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解釋。
附件:民用爆炸物品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考評標準
第7篇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了提高總公司建筑施工現場標準化管理水平,促進施工現場管理科學化、規范化、系統化和標準化,根據總公司的發展需要,依據《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在本公司范圍內從事建筑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等有關建設活動及裝飾、裝修、設備租賃的分公司、項目部及總公司下屬各單位,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項目負責人必須經主管部門培訓合格具有相應安全管理資格方可承攬工程。
第四條:總公司下屬各基層公司、項目部及各分包單位,必須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建筑工程安全生產,依法承擔建筑工程安全生產責任。
第五條:總公司鼓勵各項目部進行安全達標活動和先進技術的推廣使用,推進總公司建筑工程安全生產標準化、科學管理。
第六條:安全報監工程開工前十五日內,項目部應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委托的建筑施工安全監督機構辦理建筑施工安全報監手續,并提供以下資料:(1)《建筑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2)《工程中標通知書》(3)《工程施工合同》(4)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的使用計劃(品種、規格、數量)(5)安全生產費用預收憑證和費用計劃(6)施工現場的臨時設施規劃方案(7)擬進施工現場使用的施工起重機械設備(塔式起重機、龍門架、物料提升機、外用電梯等)的型號、數量(8)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9)建筑施工企業意外傷害保險手續(10)工程項目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第七條:工程開工前的準備工作 1、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必須會同建設、監理單位對周邊環境進行安全評估,對地下埋設的電纜、煤氣管道、高壓電纜及各種危險源制定有針對性的防范措施,并填寫評估報告,評估人應對評估結論的可靠性負責,參評各方必須履行簽字手續,并報市安監站備案。 2、施工期間,項目部應在會同建設、監理單位和總公司工程部安全科按規定分階段對工程的安全狀況進行綜合檢查評定,對檢查出來的各種隱患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經復驗合格,建設單位、監理單位、總公司安全科簽字蓋章后,將評定結果報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站,安監站核驗合格后,方可進行下步施工。 3、項目部應將總公司已健全的各級、各部門及項目部、各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上墻,安全目標分解到人。 4、施工現場應配備有關安全生產的標準、規范,制定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應列為日常安全活動和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并懸掛在操作崗位前。 5、項目部必須按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并持證上崗(1)建筑工程面積1萬平方米以下或安裝工程總造價在5000萬元以下的不少于1人;(2)建筑工程面積1-5萬平方米或安裝工程總造價在5000萬元-1億元的不少于2人(3)建筑工程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或安裝工程總造價在1億元以上的不少于3人,按土建、機電設備等專業設置,并設安全主管。
第八條:專項施工方案(一)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基坑支護是指開挖深度超過5m(含5m),基坑雖未超過5m,但地質條件和周圍環境復雜,挖深超過地下水位的等工程。、(二)土方開挖工程土方開挖工程是指開挖深度超過5m(含5m)的基坑、基槽的土方開挖。(三)模板工程各類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構件模板支撐系統及特殊模板工程。(四)起重吊裝工程(五)腳手架工程 1、高度超過24m的落地式鋼管腳手架 2、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包括整體提升與分片提升 3、懸挑式腳手架 4、門型腳手架 5、掛腳手架 6、吊籃腳手架 7、缷料平臺。(六)拆除爆破工程采用人工、機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七)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 1、建筑幕墻的安裝施工 2、預應力結構張拉施工 3、隧道工程施工(含架橋) 4、橋梁工程施工(含架橋) 5、特種設備施工 6、網架和索膜結構施工 7、6m以上的邊坡施工 8、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可能影響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已經行政許可,尚無技術標準的施工。(八)總公司、基層公司、項目部應建立檢查驗收制度,對重點環節和部位進行重點監控,嚴禁隨意變動經過審查的施工方案。項目部專業工程技術人員編制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由總公司技術科負責及監理單位專業工程師進行審查,審查合格,由總公司技術負責人、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簽字,項目部按照方案組織實施。
第九條: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 1、施工作業前,負責項目施工的技術人員應將分部分項工程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施工班組、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2、安全技術交底應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進行細化和補充,注明危險部位和環節,一旦發生危險自救的方法措施等,對操作者要講明所有的安全事項,要有針對性、指導性、全面性、可操作性。 3、安全技術交底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并經交接底雙方簽字確認,嚴禁代簽字,杜絕流于形式。
第十條:安全檢查及例會 1、總公司、項目部必須制定定期安全檢查制度,總公司由分管副總經理,組織工程部,按照企業的《檢查制度》,每月對總公司的在建工程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檢查;項目部負責人必須組織工程技術人員、安全管理人員等會同項目總監每周不少于一次的全面安全檢查,檢查結果一式兩份,報總公司工程一份,存檔一份??偣久吭?日組織召開基層單位、項目部技術負責人,質量、安全檢查員參加的質量、安全例會,通報月檢狀況。 2、安全檢查的內容總公司檢查項目部各項安全制度及施工方案的落實;施工人員自我保護的意識;安全教育培訓;機械設備的完好率;腳手架的搭設及維護;起重設備的使用及各種限位保險的靈敏可靠程度;臨時用電漏電保護、接零保護的可靠性;消防及文明施工;執行本公司建筑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標準管理規定等是否符合規定。 3、項目負責人必須每天掌握當天的天氣情況。六級風以上及雨、雪等惡劣天氣,項目部必須立即組織檢查,影響作業環境的異常天氣下,施工現場應停止施工。 4、對檢查出來的事故隱患,必須按定人、定時、定措施的三定原則整改,做好書面記錄,并存檔。 5、安全檢查的依據(1)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2)建筑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05)(3)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180-1991)(4)龍門架及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范(jgj88-1992)(5)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130-2001)(6)建筑施工門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128-2000)(7)建筑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標準管理規定(8)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規定。
第十一條:安全教育培訓 1、總公司必須制定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及培訓計劃,并由職工學校組織按計劃實施。 2、總公司應對管理人員、作業人員每年進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教育培訓,建立安全培訓檔案。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崗。 3、作業人員進入新的崗位或新的施工現場前,應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未經教育培訓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崗。 4、項目部必須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檔案,記錄教育培訓情況,受教育者應簽字確認。
第十二條:班前安全活動 1、項目部必須建立班前安全活動制度 2、各班組每天必須進行班前安全活動,針對當天作業中的不安全因素進行提示防范,并做好記錄。安全管理人員應對班前安全活動進行檢查、指導、管理。 3、在工人上崗的必經之路,應設置安全警示鏡,防護用品正確佩戴示意圖及警示標牌。上崗前安全管理人員在警示鏡旁檢查工人安全防護用品的佩戴情況。
第十三條:特種作業人員 1、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證書原件,應存放現場或由企業出具加蓋印簽的復印件以備查驗,做到人證相符。 2、特種作業人員每兩年進行一次年審,年審不合格者或不按規定進行年審的,其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自行失效,特種作業人員每年進行一次體檢,體檢不合格者不得上崗。
第十四條:安全事故處理 1、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493號令,2007年6月號執行的《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規定,并認真執行。 2、總公司、項目部必須分別建立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并組織演練。(1)總公司應急救援人員的組成
氧氣袋2個 氧氣甁2個,擔架1個,短桿鐵銑4張,短桿洋鎬4把,醫藥箱1個(常備藥),繃帶、頸托2個,abc干粉滅火器8升4個膠靴10雙。可調動的汽車吊、挖掘機推土機等。醫護人員1名(2)項目部的應急救援組織及人員組成情況,應編入安全生產施工組織設計中,并配齊、備足應急救援物資器材、擔架、繃帶、頸托和取得證書的急救人員,應急救援的組織成員及分工必須報總公司工程部備案。 3、總公司應建立工傷事故檔案。項目部每月向總公司上報安全事故情況,總公司每月向建設局城建科上報安全情況。 4、事故發生后,項目部、總公司必須按規定立即上報啟動應急救援預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及時搶救受傷人員,積極配合主管部門調查處理。嚴禁隱瞞不報或拖延報告。 5、總公司、項目部應按照相關規定配合建設、監理做好善后工作,并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第十五條:安全技術資料 1、必須按照《江蘇省建筑施工現場安全技術資料管理規定》執行,使用全省統一印制的安全技術資料表格。 2、施工現場應設專職安全技術資料員,并持證上崗。 3、安全技術資料應及時填寫,分類清楚,裝訂統一規范、內容完整真實。
第十六條:基坑支護 1、基坑開挖前,建設、監理項目部必須對基坑周邊環境、土質等情況進行安全評估,應按照本規定第八條的要求編制,審批專項施工方案,并嚴格按方案進行施工。 2、基坑開挖應按規定進行放坡,不具備放坡條件的要根據現場情況,對坑壁進行加固與支護 3、深基坑的加固與支護必須有具備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承擔。基坑內應搭設上下通道,作業人員應有安全立足點,禁止垂直交叉作業。 4、基坑周邊應設置良好的排水系統,并滿足施工、防汛的要求。 5、基坑周邊應設置防護欄桿,嚴禁堆放土石方、料具等荷載較重的物料。對周邊原有建筑物、公共設施必須設置觀察點,專人負責,及時觀察,發現異常情況立即采取措施。
第十七條:落地式懸挑式腳手架 1、專項施工方案,應包括搭設要求,基礎處理、桿件間距、連墻桿設置、設計計算書、施工詳圖及大樣等內容。方案的編制和審批程序按第八條的要求。 2、嚴禁使用木、竹腳手架和鋼木、鋼竹混搭腳手架,嚴禁使用單排腳手架。 3、鋼管、扣件進場時,供應單位必須出具證明其產品合格的相關資料,項目部驗收時,材質證明資料及驗收記錄應存檔備查。嚴禁不合格鋼管、扣件進入施工現場。腳手架搭設時,搭設人員應對鋼管、扣件進行檢查。 4、腳手架應由項目負責人,項目總監、工程技術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及搭設人員共同進行驗收,并履行驗收簽字手續,嚴格禁止代簽字現象。腳手架在下列階段必須進行檢查驗收。(1)腳手架基礎完工后,架體搭設前。(2)每搭設完10-13m高度后。(3)作業層上施加荷載前。(4)達到設計高度后。(5)遇有六級風、雨雪天氣后。(6)停用超過1個月。 5、基礎必須夯實平整,設置木墊板,鋼底座和縱、橫向掃地桿,排水良好。 6、架體與建筑物拉接按規定設置,拉結可靠牢固;拉結點應設明顯標志。 7、按規定設置剪刀撐,剪刀撐必須沿腳手架高度連續設置。腳手架高度在24米以下的,各組剪刀撐的間距不大于15米;腳手架高度在24米以上的,剪刀撐必須沿長度連續設置。 8、操作層腳手架板必須滿鋪,固定牢固,材質符合要求;操作層設18厘米高的擋腳板,并居中設一道防護欄桿。嚴禁擅自拆除密目式安全網等安全防護設施。 9、缷料平臺必須有設計計算書,設置荷載標志牌,平臺底板應滿鋪,固定牢固,材質符合要求。缷料平臺必須有獨立的支撐系統,嚴禁與腳手架體連接.嚴禁使用斜溜槽式缷料裝置。 10、懸挑式腳手架懸挑梁必須用型鋼,并進行計算,安裝應符合設計要求。 11、架體內每隔兩層且高度不超過10米,設層間安全平網,首層安全平網的設置高度不得超過3米,操作層下設隨層安全平網,安全平網應采用直徑≥5mm尼龍繩與橫桿綁扎,其間距不大于300mm,且封閉嚴密。(第*頁圖) 12、立桿內與建筑物距離大于15厘米必須進行封閉。
第十八條:附著式(整體提升式)腳手架(1)附著式(整體提升式)腳手架必須使用登記備案產品,并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安裝。(2)每次升降前后,施工、安裝、監理單位必須對安全裝置、保險設施、提升系統進行全面檢查,符合要求履行簽字手續后,方可作業使用。(3)主框架必須在每個樓層設置連接點,鋼挑架與墻體應連接牢固。(4)必須設置防墜落、防傾斜裝置,且不得少于兩處,保護裝置應靈敏可靠。
第十九條:模板工程 1、模板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和審批程序執行第八條的要求,并按照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 2、模板支撐材料的材質、規格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基底必須堅實、有足夠的承載能力,且有排水措施,架體立桿底部設置墊板,按規定設置縱橫向支撐,立桿間距符合設計要求。 3、模板的標高,幾何尺寸必須符合設計圖紙的要求。模板施工荷載不得超過設計要求,堆料應均勻。 4、模板存放高度不得超過1.8米,大模板存放必須要有防傾倒措施。 5、模板拆除時,混凝土必須達到規定設計強度要求,由施工班組填寫模板拆除申請書,經現場技術負責人和項目總監理批準后,方可實施。拆除時必須劃定警界區域,設置監護人。
第二十條:“三寶”“四口”與“臨邊”防護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 2、建筑物必須采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網進行封閉,架體內按規定設置安全平網。 3、高處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并做到高掛低用。 4、安全帽、安全網、安全帶必須使用登記備案產品,按規定超過使用年限應報廢。 5、樓梯口必須設牢固的防護欄桿。 6、電梯井口防護門,宜采用定型化、標準化、工具化產品。井內每隔兩層且不大于10米應設安全平網,網內不得有雜物,不得進行硬防護。 7、通道口必須搭設防護棚,高層建筑應設雙層。通道口兩側設防護欄、掛安全立網。 8、預留洞口必須用堅實蓋板蓋嚴、固定不移位。 9、臨邊防護欄應設置上下兩道欄桿,上桿距地面高度為1.2米,下桿距地面高度為0.5-0.6米,立桿間距不大于2米,并設置擋腳板及立網。防護欄桿宜選用鋼管,牢固可靠,并涂紅白相間警示色。
第二十一條:施工用電 1、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專項施工方案應有總公司組織編制,總公司電氣工程師參加會審,方案的編制和審批程序執行第八條的要求。 2、施工臨時用電必須采用tn-s系統,符合“三級配電,兩級保護”,達到一機、一閘、一漏、一箱的要求。電箱設置、線路敷設、接零保護、接地裝置、電氣聯接、漏電保護等各種配電裝置應符合規范要求。 3、配電箱、電纜、漏電保護器等電氣產品必須使用第三代登記備案產品。 4、外電線路必須按照規范要求進行防護,防護措施應同時滿足供電部門要求。 5、施工現場必須配備必要的“四表”包括:萬能表、兆歐表、接地電阻測試儀、漏電保護器檢測儀,電工必須每天巡回檢查。漏電保護器器每天使用前必須測試一次,各類電氣的絕緣、接地電阻安裝完必須測試,以后每季度不少于一次,雨雪天氣后必須測試。每天做好測試檢查記錄。
第二十二條:起重機械設備 1、建筑起重機械進入施工現場安裝前,設備產權單位應當辦理建筑起重機械登記注冊手續,取得登記注冊銘牌和證書。安裝完畢驗收后,使用單位應辦理起重機械使用注冊登記標志。 2、安裝、拆缷單位必須取得起重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并按照有關規定編制安裝拆缷施工方案,經分公司或項目部技術負責人審定,報總公司、設備產權單位、監理單位審查批準后,組織實施。 3、拆裝作業前拆裝單位的技術負責人必須對相關作業人員進行全面安全技術交底;拆裝過程中,應劃出警界區域,拆裝單位技術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項目總監必須進行旁站式全過程監控。 4、設備的產權、安裝和使用單位必須對起重機械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根據合同約定和有關規定,對使用中的機械設備進行定期檢查和日常維修保養。使用單位應對安全限位、保險裝置和鋼絲繩、吊索等易損部件每天進行檢查,確保靈敏、可靠,塔機必須設置可靠的避雷裝置。 5、多臺塔機作業時,必須滿足塔機之間安全距離的要求,并采取有效的防碰撞措施。
第二十三條:起重吊裝 1、起重吊裝工程必須按照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按規定設置防護設施,劃定危險作業范圍,設置警示標志,設專人實行全過程監護。 2、吊裝前應對起重機械的安全保險裝置,鋼絲繩、索具、卡扣等進行全面檢查,確保完好有效,并按規定試車。 3、被吊物件必須合理存放,確保穩定齊全,高處作業人員必須有可靠立足點。結構吊裝時,應設置移動式安全平網,嚴禁采用絞磨起重吊裝。
第二十四條:施工機具 1、機具傳動的部位必須設置防護罩,禁止使用倒順開關。機具使用前應經總公司設備管理部門和項目部共同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固定的施工機具,應按規定搭設防護棚。 2、平刨應設護手安全裝置,園盤鋸應設分料器、防護擋板。嚴禁使用平刨和園盤鋸合為一臺的多功能木工機械機具。 3、i類手持電動工具,必須做保護接零,電纜線不得有接頭,操作人員應穿戴好絕緣防護用品。 4、鋼筋冷拉作業區應設置警戒區和防護板,淘汰卷揚機調直鋼筋工藝,鋼筋對焊作業區應有防火花燙傷的措施。 5、電焊機必須設置二次降壓保護器,一次線長度不得超過5米,二次線長度不得超過30米;無破皮老化現象;接線柱應設防護罩。 6、攪拌機應選址合理,固定牢固,輪胎不得支撐地面或其他物體上。鋼絲繩和保險掛鉤應符合要求,護齒圈應完好。 7、氣甁應有防護帽、防震圈,色標明顯。存放和使用時應距明火為10米以上,不同種類氣甁間距應大于5米,乙炔甁不得平放。 8、潛水泵漏電保護器額定漏電動作電流必須小于15毫安,負荷線應采用專用防水橡皮電纜。 9、水磨機具和打磨機手柄應絕緣,用電線路不得拖地。操作人員應穿戴好絕緣防護用品,一人操作,一人把線監護,嚴禁無監護人操作。 10、振搗器具應用移動配電箱,電纜長度不超過30米,操作人員應穿戴好絕緣防護用品。
第二十五條:文明施工方案編制 1、施工前應由工程技術人員,安全管理人員編制文明施工方案。 2、文明施工專項方案應包括圍墻、臨建設施搭設、場容場貌、衛生管理、環境保護、消防等主要內容。 3、方案應由總公司技術負責人審批,項目總監、建設單位負責人審核并簽字。
第二十六條:現場圍擋 1、建筑施工現場新建圍擋墻必須使用符合規定要求的彩色噴塑壓型鋼板或砌體等硬質材料。 2、市區主要路段的圍墻高度一般不低于2.5米,一般路段應高于2.2米。 3、圍擋墻內外保持整潔,禁止依靠圍擋墻堆放物料、器具等。禁止用圍擋墻做檔土、擋土墻、機械設備等的支撐體。 4、圍擋墻應采用彩繪等形式進行美化、亮化,并反映文明特點。 5、分公司項目部應會同建設、監理單位對圍擋墻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建立巡查制度和驗收,巡查檔案。惡劣天氣條件下,必須進行重點檢查。
第二十七條:建筑物圍擋 1、施工中的建筑物應使用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密目式安全網實施封閉圍擋。 2、密目式安全網應進行檢驗,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3、密目式安全網應用不小于4mm的尼龍繩逐扣綁扎在腳手架內側,不得使用金屬絲等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綁扎。 4、腳手架桿必須涂黃色漆,防護欄、安全門及擋腳板必須涂紅、白相間警示色。
第二十八條:信息管理 1、項目部應在施工現場配備計算機,按有關規定及時上報施工現場有關資料信息。 2、施工現場逐步推廣使用視頻監控系統,單位工程在1萬平方米以上或申報安全文明優良工地的施工現場,必須使用視頻監控系統。 3、施工現場在塔機安裝完畢后,項目部應會同建設單位、監理單位,確定現場監控系統監控點,監控點應放置在塔機頂端,加工區、大門口等處。
第二十九條:安全警示 1、項目部應在施工現場使用人性化安全警示用語牌 2、警示用語牌應在施工現場作業區、加工區、生活區等醒目位置設置 3、警示用語牌要統一規范,滿足數量和警示要求。 4、安全標志應針對作業危險部位懸掛,并繪制安全標志平面布置圖,不得將安全標志集中懸掛。安全標志應符合《安全標志》(gb2894-1996)的要求(52-57)頁。
第三十條:臨建設施 1、一般規定(1)新建臨建設施必須符合使用規定要求的裝配式彩鋼板活動房屋,活動房屋不得超過兩層,并滿足安全、衛生、保溫、通風等要求。(2)臨時用房應進行必要的結構計算,確保使用安全,所有材料要滿足衛生、環保和消防要求。(3)臨時房屋應優先選用鋼骨架彩板房,生活、辦公設施禁止選用菱苦土板房。(4)臨建設施內用電應達到“三級配電,兩級保護”,未使用安全電壓的燈具距地面高度不低于2.5米。(5)項目部應會同建設、監理單位對臨建設施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建立巡查制度和驗收,巡查檔案。惡劣天氣條件下,必須進行重點檢查,確保臨建設施穩固。 2、施工現場應設置辦公室、宿舍、食堂、廁所、淋浴房、吸煙飲水處、文體活動室、密目式垃圾站(或容器)及盥洗設施臨時設施,并按規定配備急救員和急救器材。 3、職工宿舍(1)宿舍應實行單人單床,每房間居住人數不得超過16人,宿舍內的床鋪不得超過兩層,嚴禁睡通鋪。宿舍內應保證有必要的生活空間,室內凈高不得低于2.4米,通道寬度不得低于0.9米,宿舍內應設置生活用品專柜,有條件的宿舍宜設置生活用品儲藏柜,在建建筑物內嚴禁安排人員住宿、辦公。(2)食堂內應設置封閉式餐具柜,個人物品應擺放整齊,保持衛生整潔。(3)宿舍衛生制度、衛生值日表、宿舍負責人標牌應上墻 4、職工食堂(1)食堂必須取得《衛生許可證》,距廁所、垃圾點等污染源不得小于30米。炊事人員應按規定進行體檢,取得《健康證》后方可上崗,工作時應穿戴工作服、工作帽。(2)灶間、售飯間、食品儲藏室應分隔設置,食堂內禁止人員住宿和放置施工料具,有毒有害物品等。生、熟炊具器皿應有明顯標記,分別設置,經常消毒,保持潔凈。溫暖季節食品出售前應加蓋防蠅罩。嚴禁購買、出售變質食品。(3)食堂應設上下水設施,排水、排氣口應采用金屬網封閉,通風、排氣良好;制作間灶臺周邊應貼瓷磚。所貼瓷磚高度不宜小于1.5米,地面應做硬化和防滑處理,糧食存放臺距墻和地面大于0.2米。(4)食堂應使用油、氣、電等清潔燃料,禁止燃用散煤等污染性燃料。(5)食堂、制作間、食品儲藏室門扇下方應按規設置擋鼠板,高度不低于0.6米。 5、廁所(1)施工現場應設置封閉、水沖式廁所,蹲位應滿足使用要求,蹲位的數量按照施工人數的1:25設置,蹲位之間設置隔墻,隔墻高度不低于0.9米;便池應采用瓷磚等材料飾面,飾面高度不低于1.5米。(2)廁所應設專人管理,及時沖刷清理、噴灑藥物清毒,無蚊蠅擎生。高層建筑施工超過8層以后,每隔4層宜設置封閉式臨時廁所,并設專人負責清掃。 6、其他設施(1)施工現場應設置淋浴室,墻面應使用瓷磚等材料飾面;淋浴頭數量應滿足使用要求,保證冷、熱水供應,排水、通風良好,淋浴間與更衣間應隔離,并使用防水電器。(2)施工現場應設置職工文化學習娛樂室,配備電視、報刊、雜志等學習娛樂用品。(3)施工現場應設置衛生室,配備擔架等急救器材,配備止血藥、繃帶及其他常用藥品。現場應配備急救人員,夏季應配置急救床。(4)施工現場應設置吸煙、飲水處,嚴禁在施工區域內吸煙。飲水處應采用密封式保溫桶,保溫桶應加蓋加鎖,保持衛生、清潔。(5)施工現場應在辦公區、生活區設置宣傳欄、讀報欄,達到牢固、美觀、防雨要求,并進行亮化。宣傳內容應及時更換。
第三十一條:場容場貌 1、施工現場應設置金屬大門,門頭應設企業標志,建筑面積在1萬平方米以上的,宜使用電動門。 2、大門處應設門衛室,實行人員出入登記和門衛人員交接班制度。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3、施工現場大門處應按要求設置“七牌兩圖”,即工程概況牌、安全措施牌、文明施工牌、入場須知牌、消防保衛牌、管理人員名單及監督電話牌,建筑工人維權須知牌和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工程立體效果圖。施工標志牌規格應為高1.2米,寬0.8米,架體材質為不銹鋼,直徑不小于0.06米,各類標牌應設置牢固、美觀,并進行亮化。(尺寸指內容部分) 4、在建筑物腳手架醒目處必須設置帶有**建安,中間為企業標志的企業名稱,其規格為h×b=1500×1250藍底白字,企業標志為紅色,牢固固定在建筑物外腳架四層樓高處。(高層建筑可適當提高) 5、施工現場生活區、作業區應按照平面布置圖設置,并有明顯劃分。 6、水泥、鋼筋等建筑材料應按生產廠家、品種、強度和生產日期分類存放,防護設施應穩定牢固、整齊有序,并設置材料狀態標識牌。水泥存放應設專用庫房,庫房應設兩個門,距地面0.3米,距墻面0.5米,防雨、防潮措施良好。 7、施工現場道路、加工區和生活區地面應進行硬化。主要道路必須采用混凝土硬化,滿足抗車輛抗壓要求,寬度為6米中間3/1000起拱,載重汽車轉彎半徑不小于15米,兩側設排水溝。如條件限制應采取相應措施。生活區、加工區可采用磚鋪等其他方式硬化。土方應集中堆放,裸露的場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應采取覆蓋、固化或綠化措施。 8、施工現場易產生揚塵污染的作業區應進行封閉作業。堆放、裝缷、運輸等易產生揚塵污染的物料應采取遮蓋、封閉、灑水等措施。風速四級以上天氣應停止易產生揚塵的作業,嚴禁從建筑物內向外拋揚垃圾。 9、施工現場大門處應設置車輛沖刷設施,保證出場車輛清潔,嚴禁車輪帶泥上路。 10、建筑垃圾應集中,分類堆放,及時清運;生活垃圾應采用封閉式容器,日產日清。垃圾清運應委托有資質的運輸單位,嚴格執行市環衛部門統管統運的規定,不得亂缷亂倒。不得在施工現場熔融瀝青,焚燒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質。 11、施工現場應設置良好的排水系統,保持排水暢通,地面無積水;合理設置沉淀池,嚴禁污水未經處理直接排入城市管網和河流。 12、溫暖季節,施工現場應進行綠化。 13、施工現場邊角等處每隔15米設“滅鼠屋”并設專人負責管理投放藥品;溫暖季節應設置“捕蠅籠”。
第三十二條:現場防火 1、施工現場應制定消防管理制度,嚴格履行動火審批手續;生活區、倉庫、配電室(箱)、木制作業區等易燃易爆場所必須配置相應的消防器材。還要在施工現場設置消防設施集中點,消防器材應定期檢查,確保完好有效。嚴禁在施工現場內燃用明火取暖。 2、施工現場應制定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管理制度,購領、運輸、保管、發放、使用等環節應設專人負責,并建立臺帳,倉庫內必須設滅火器。 3、高層建筑應設置臨時消防水源管道,主管道直徑不小于50毫米。每層應留有消防水源接口,配備消防管具,每層設兩個abc型干滅火器。
第三十三條:綜合治理 1、施工人員宜統一著裝,并佩戴胸卡,管理人員、特殊人員,其他人員的安全帽應有顏色區別。安全員穿黃色服裝,戴黃色安全帽,并佩戴明顯標志,普通作業人員紅色安全帽。 2、施工現場應建立治安保衛制度,及時辦理暫住登記,非工作人員不得擅自在施工現場留宿。 3、施工現場應建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制度,開工前應按規定簽訂計劃生育協議。 4、施工現場應建立防疫應急預案,定期對工人進行衛生防病宣傳教育,發現疫情及時向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并采取有效處置措施。 5、建筑面積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施工現場應按有關規定,定期開展職工安全教育培訓,并建立職工教育檔案。 6、對使用易產生噪音的機具應采取封閉作業裝缷材料應輕缷輕放,未經審批,晚10:00至早6:00;中高考期間,晚8:00至早6:00禁止施工。 7、建設、項目部施工現場應采取優先措施,避免施工擾民,妥善處理好與周邊居民關系。
第8篇 聯合站的安全管理與標準化
1.聯合站工作場所特點分析
1.1 原油集輸中的油氣分離
油氣分離一般采用的較多的是分離器分離,運行的關鍵是控制分離器的壓力和液面??刂品蛛x器壓力的目的,一是為了分離質量;二是為了克服液體壓力和管道摩擦阻力;三是為了安全??刂埔好嬷饕菫榱朔乐乖瓦M入天然氣管道或氣進入油管道。在油氣分離中最易發生的事故就是分離器跑油。
1.2集輸中的原油加熱
在聯合站中,為了提高油溫,降低粘度,需要將原油加熱。一般有兩種方法:一是直接加熱,即熱量通過火管(或輻射管)和煙管(或對流管)直接傳給爐內(或管內)的原油;二是間接加熱,即以水或其他介質作為傳熱介質,間接地將熱量傳給爐內的原油。完成對原油加熱任務加熱爐是承受高溫的密閉設備,由于長期在不同的壓力和溫度下工作,具有發生火災和爆炸的危險性。
1.3原油脫水
原油脫水目前最常用的方法是電脫水,在壓力容器里通入高壓電,形成高壓電場,對含水原油進行凈化處理。在電脫運行過程中。原油中的氣體易析出,使容器頂部產生氣體空間,容易引起爆炸事故。容器超壓易跑油著火,電脫內部油水界面控制過高易水淹電極造成電場破壞,過低易造成放水跑油事故。
1.4原油儲存
原油一般是由大罐儲存,由于工藝和管理的原因,目前較多采用開式流程,這樣由此產生的蒸發損耗,既增加了環境污染,又加大了原油的揮發,而且由于操作不當易引起冒頂和憋壓。
1.5原油外輸
由于設備的原因,輸油泵端面密封裝置不能保證完全密封,加上泵房的構造特點,使得泵房內有一定濃度的可燃蒸氣,有可能形成爆炸和火災事故的隱患。輸油系統大多屬連續運行的壓力系統,操作不當易引起憋壓、跑油、抽空等安全事故。
2.安全管理的標準化
2.1建立安全設施檔案
安全設施檔案是正確使用、操作、管理的主要依據,檔案內容應包括技術資料和設施使用資料。設施檔案應該包括安全設施的所有詳細資料以及安全設施的適用范圍、設施使用情況記錄、設施檢驗和修理更換記錄,等等。
2.2建立安全管理組織
為確保安全生產,要建立由站領導、技術干部和有關人員參加的安全領導小組,領導開展安全工作。根據聯合站規模的大小和消防設施設置情況,建立義務消防隊,定期進行演練,使他們能夠在突發事件中發揮作用。
2.3建立規范安全設施管理與操作崗位責任制度
聯合站應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設專(兼)職安全員,負責安全技術管理工作。安全員的職責就是對聯合站安全工作負責,監督檢查本單位安全設施的運行、維護、檢查工作,負責建立安全設施檔案及技術資料的管理和統計上報工作,對本單位員工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等等。
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要求生產經營單位將安全生產責任從生產經營單位的法定代表人開始,逐一落實到每個從業人員、每個操作崗位,強調企業全部工作的規范化和標準化,強調真正落實企業作為安全生產主體的責任,從而保證企業的安全生產。這就要求我們要把安全生產的責任制落實到每一個生產班組每一名操作者;只有責任到人,只有每一名員工都能時刻繃緊安全生產這根弦。才能從根本上保證安全生產。
2.4對設施器材實行定期檢驗
對本單位安全設施、消防器材等進行定期、專門的防火安全檢查,并對所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保證裝置平穩、安全、正常運行。
2.5建立健全規范對安全用火制度
各類油氣集輸流程及其盛裝容器在投入使用后,由于承受內部介質壓力、化學或電化學腐蝕,或由于流程或容器的結構、材料及焊接工藝等方面的缺陷,使之在使用過程中可能產生裂紋、穿孔等破壞,或因集輸工藝流程和站庫設施的改建、擴建以及外界其他客觀原因造成的破壞等,都需要動用火焊、電焊等方法進行動火施工。而這些維修施工必須采取一定的安全技術防護措施。否則極易發生油氣火災或爆炸事件,造成較大的經濟損失和人身傷亡。在油氣集輸流程和站庫以及盛裝油氣容器的動火施工與維修改造過程中應建立健全規范對安全用火制度 。
2.6實行現場管理的標準化;
聯合站的生產特點決定了生產現場不可避免的隨時出現跑、冒、滴、漏現象,隨著設備流程的日益老化,情況會逐年加劇。會給安全生產帶來重大隱患。這就要求我們實行生產班組5s活動,創造并保持整潔干凈、條理有序對現場環境,最重要的是及時處理跑、冒、滴、漏。實行生產現場管理的標準化,才能有效的減少事故,從而保證安全。
2.7實行設備管理的標準化;
聯合站的生產特點決定了設備管理必須實行標準化管理。制定并執行科學規范的操作規程、保養制度、檢修制度及交接班制度等從而保證設備高效安全運行。
2.8站內消防工程設計施工的標準化
站內消防工程設計施工及改造的是聯合站建設中的一項重要內容。合理設置消防設施對迅速有效地撲滅火災有著重要作用。站內消防工程設計施工一定要符合現行對有關防火設計規范要求。
實踐證明,聯合站安全管理要做到萬無一失,就必須嚴格執行各項標準化制度和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嚴格執行動火程序。推行“211”安全工作法。即實行基層單位"周一"hse活動,生產班組hse活動。實行《hse》作業指導書,崗位危害識別卡制度。利用“211”使廣大職工做到風險共知,違章供反,措施共定,安全共享。
3.結束語
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是防范事故發生的最有效辦法。由于標準化工作把企業的“人、機、環境”安全三要素的每個要素都作了規范,對企業生產經營的全員、全過程、全方位都有明確的制度約束。企業的方方面面都有章可循、有標準對比了。安全生產的責任制落實到人,每個人有擔子。員工都能時刻繃緊安全生產這根弦。就必然有效減少甚至杜絕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發生。因此本人認為聯合站的安全管理工作應該從標準化工作開始。
第9篇 淺談建設工程項目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
自人類誕生的那一天起,人類社會一直在向前發展著,一個個被現代人類發掘的古建筑遺址及現存完好的雄偉建筑見證了人類的文明的足跡。走在21世紀的中國,更有一個個超級工程的出現,展現出人類的現代文明在建筑領域的偉大智慧。21世紀的中國以人為本的理念在建筑領域要求項目建設過程中,“關注生命、尊重生命、敬畏生命”,因而一個新的名詞在建筑領域誕生了,“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生產標準化指引著項目建設施工過程中的安全文明建設,為保障人的生命健康安全提供技術標準。
何為“安全生產標準化”?2023年4月15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發布了《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管理規范》對其進行了定義。“安全生產標準化”是指通過建立安全責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排查治理隱患和監控重大危險源,建立預防機制,規范生產行為,使各生產環節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規范和標準規范的要求,人、機、物、環處于良好生產狀態,并持續改進,不斷加強企業安全生產規范建設。
目前,我國進入了工業化中期,工業高速增長,城市化進程加快,表現在建設領域安全事故風險增大,處于事故易發期,安全生產工作任重而道遠。
現代的建設工程項目其為一個巨系統,其項目安全目標控制集中在項目建設施工過程中,因而建設工程項目的安全管理工作的核心就是落實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標準化的實施細則。在實施過程中,采用pdca動態循環的現代安全管理模式,不斷地發現問題,糾正問題。在安全標準化方案實施過程中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以隱患排查治理為基礎,提高安全生產水,減少事故發生,保障人生安全健康,保證生產經營活動的順利進行。
在建設項目施工安全生產管理中,施工單位應結合自身安全生產實際及項目特征首要工作即是制定其安全生產管理目標。明確工傷、工亡事故指標;無傷亡事故指標;危險源管理指標;安全投入指標;職業危害防治指標等。其目標的各項指標的制定應全體人員參與,各部門能夠各施其職共同努力,自上而下切實可行,形成以總目標為核心的完整安全生產管理目標體系。為保證實施過程不偏離安全目標值,因而在實施的過程中必須組織檢查和考核,在目標完成后要及時組織對目標體系的評價,從中找出管理運行的缺陷和存在的問題,為下一個類似建設工程項目積累經驗。
建設工程項目施工前,施工單位應為其項目制定的安全生產目標設置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管理人員的配置應根據項目的危險性、規模大小等因素滿足國家《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安全管理機構設置后,應明確主要負責人、各部門、各施工班組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施工單位在建設工程項目在施工過程中應按國家有關標準提取相應的安全費用,并制定安全生產投入的管理制度,明確其具體的使用范圍、管理監督程序、建立安全費用臺賬。施工單位應當在季度或年度的財務報告中披露其建設項目施工過程中的安全費用提取和具體使用情況,確保其安全經費的有效使用。
施工單位自項目開工建設人員入場時應及時登記所有進場人員信息,因項目人員流動性大,因而其安全管理人員應及時更新其出入場人員信息登記。對進場所有人員應做到三級安全教育,對特定的操作崗位人員進行崗前培訓,特種作業人員應進行考核合格方可上崗,作業前做到安全技術交底。
項目開工設備進場,涉及到大型臨時設備安裝如拌合站、塔吊等特種設備必須制定安全專項方案,特種設備安裝后需經當地質監部門檢驗合格報監督管理部門備案登記后方可生產使用。為保證設備正常運轉,安全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定期檢測并制定其臺賬記錄。設備生產使用原則上定人定機,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備案登記。
對于建設項目施工現場及生產過程的管理,是項目安全管理中最為復雜多變的動態系統,物料自身的安全特性及其流動情況、設備設施的運行狀態、器材的定制機使用情況、安全通道的占用情況及作業環境的變化情況等,都必須處于動態的監控狀態。監控的主要形式是通過生產過程中的動態的隱患排查,發現存在的隱患制定有針對性的控制措施,及時整改治理發現的隱患。對于大部分建設項目來講,現場最為常見的安全管理主要包括動火作業、臨時用電作業、高處作業、受限空間作業及運輸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在各項作業活動前對整個過程的每個環節進行充分的危險因素分析辨識與評估,在分析辨識及評估的基礎上制定其切實可行的安全控制措施。從安全事故統計看,其事故發生原因歸納主要集中表現于兩點:一是物和環境的不安全狀態、二是人的不安全行為。因而項目安全管理的重點是打擊違反勞動紀律、違章指揮、違章操作,保證物和環境處于安全狀態。
建設工程項目施工單位在整個項目安全管理過程中應根據危險源的辨識與評估對本項目的重大危險源編制可靠、可執行的應急救援預案。應急預案不僅包括事故發生過程中的應急響應和救援措施,而且包括事故發生前的各種應急準備和事故發生后的緊急恢復,以及預案的管理與更新等。
建設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若遇到安全事故發生,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本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采取應急救援措施,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事故發生后有關單位和人員應當妥善保護事故現場及相關證據,因搶就人員、防止事故擴大機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事故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做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事故出現新情況的,應當及時補報。事故發生后,根據事故報告的級別由相應政府依照有關規定組織相應的事故調查組,查清事故經過、事故原因和事故損失,查明事故性質,認定事故責任。
綜上所述,安全生產管理是一個持續改進的過程,安全生產標準化的實施細則制定,在建設項目施工管理過程中能夠很好的指導安全生產管理。
第10篇 危化品企業安全標準化供應商的管理辦法
1 目的
本程序規定了對提供產品的供應商的管理,確保其符合公司安全管理的規定和要求。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為本公司提供產品及服務的各供應商。
3 術語
供應商:指為本公司供應材料、設備及配件的工廠、公司、店鋪及承包人。
4 職責
4.1 供應科負責對供應商的管理工作,對供應商的安全管理負主要責任,負責制定、修訂本程序;負責對所購產品進行符合安全要求的驗證,并對供應商的業績進行評價。
4.2 安環科及生技科參與對供應商安全資格認證和評價;
4.3 采購員負責保存供應商安全評價記錄并建立供應商管理檔案。
4.4 生技科、安環科負責對勞動防護用品進行評審,確保其符合健康的要求。
4.5 使用部門應檢查、評價供應商安全表現,并將其表現反饋至供應科。
5、 管理辦法
5.1 合格供應商的選擇和評價。
5.1.1 供應科負責收集和審查供應商提供的相關資料,填寫“供應商安全健康資格調查表”
內容包括:
a) 供應商的資質證書;
b) 供應商以往的業績;
c) 了解供應商安全計劃、實施程序和管理情況(包括安全管理組織機構、管理制度和保證體系等);
d) 產品的性能和產品供應的售后服務與質量保證體系;
e) 產品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產品使用說明書、產品質量保證書;
f) 危險化學品安全標簽、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
5.1.2 供應商(供方)評價
5.1.2.1 供應科負責組織對供應商提供的相關資料進行審核。報總經理批準。
5.1.2.2 供應科負責編制“合格供應商名單”,報總經理批準。
5.2 選擇供應商
5.2.1 供應科進行物資采購以及發生招、投標業務時,應優先選擇“合格供方名單”中的供應商。
5.2.2 當出現生產及檢維修等緊急情況時,凡需要在合格供方名冊以外進行采購時,應經部門經理審核,最后交公司總經理審批。
5.3 簽訂合同
供應科與供應商簽訂合同時,應嚴格審查供應商在合同條款中所包括的安全內容:
a) 明確供應商對所提供的產品應執行的有關規范、標準;
b) 明確供應商對所提供的產品應承擔的責任;
c) 明確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產品的處理措施;
d) 對產品出現的問題應提供有效的技術服務等。
5.4 產品驗收和驗證
5.4.1 采購的設備、勞動防護用品、消防器材、備品配件等由安環科、生計科負責驗收,符合要求的入庫。不合格的作退貨處理。
5.5 供應商(供方)管理
5.5.1 供應科每一年根據設備、勞動防護用品、消防、氣防器械的供貨質量、價格、安全管理和交貨情況,組織安環科、生計科對供應商的安全、質量表現及產品售后服務進行評價,對有關的危害及風險進行識別和管理,考評結果實施優勝劣汰。
5.5.2 由安環科填寫“供應商一年評價情況表”,經公司總經理審批。供應科據此編制新的“合格供方名冊”,經批準后提交一份由安環科安全標準化協調員備案。
6 相關記錄
供應商安全健康資格調查表
供應商安全資格評審記錄
合格供應商名錄
第11篇 班組安全標準化臺帳管理辦法
第一章標準化臺帳管理
第一條 為加強班組建設,提高班組管理水平,夯實安全生產基礎,使班組安全臺帳管理建設標準化、規范化、科學化,特制訂本辦法,本辦法適用于生產各班組。
第二條 班組標準化臺帳管理的目標。員工控制差錯,班組控制未遂和異常,不發生人身輕傷和障礙,建設無違章班組。
第三條 標準化作業。嚴格執行“兩票三制”和設備缺陷管理等規章制度,兩票合格率、班組所轄設備完好率和設備消缺率達到100%及兩票合格率達到100%。。
第四條 安全學習活動記錄。每周開展一次安全學習活動,學習有關法律、規章、制度、標準及通報等。班組成員學習文件時應結合崗位實際進行針對性發言,同時班組成員逐一進行簽名,嚴禁出現代簽名情況
第五條 班長日志。當班長布置工作任務時,應細化每一項工作內容,并逐項指定工作主講人,工作主講人按照工作要求,做好危險點分析及落實現場安全措施。班長對下達的工作任務進行現場指導,同時做好當班記錄。班后會對當日工作中存在優缺點進行點評和改進、對好人好事進行表揚。對涉及重大應急處置事件,成績突出的班組員工應按程序申請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第六條 “三講一落實”活動。各班組每日按時組織召開班前會,要按照“三講一落實”活動的要求進行工作,在布置工作任務的同時,要有危險點分析及控制措施,同時狠抓控制措施的落實?;顒舆€要做到“人人講”,部門負責人參加本部門班組“三講一落實”活動每周不少于一次,部門管理人員及安全員每周不少于2次。對生產現場進行的工作,嚴格履行“兩票”手續,嚴禁無票作業。
班組長按照“人人講”的原則,要求班組成員每月講解不得少于一次。部門管理人員按規定掛靠參加班組“三講一落實”活動,并有指導性意見和簽名?!叭v一落實”的內容在班長日志中應有體現。
第七條 值班記錄本。當班值班員應定時對所轄設備進行巡視,若發現問題時應做好值班記錄,遇有重大設備設施安全隱患時應及時按程序進行匯報。各運行工況、設備參數應詳實準確。交接班時應做好“三交”(即交任務、交安全、交措施)工作。
第八條 檢修記錄本。各班組按照當班工作票辦理情況,對所轄設備設施進行消缺處理。工作班成員、運行人員在檢修前一定要對安措落實環節進行再確認,同時要有詳實的記錄。檢修完工后押票試運行,要注意設備運行工況靜、動態參數變化曲線,防止重復性缺陷出現,每項檢修工作工作負責人做好相應檢修記錄。
第九條 巡檢記錄本。各班組所轄設備巡檢路線、巡檢標準、巡檢頻率次數應明確做到“四個凡事”,特別是對異常設備設施問題方面,要及時進行閉環處理,每月部門管理人員不下于三次對班組巡檢情況進行監督評價。
第十條 工作票登記本。各班組嚴格按照工作票管理制度執行,做到工作票“三個100%”,工作票負責人認真做好危險點分析及安措落實情況。對開工時間、試運行、驗收環節、終結時間工作負責人要進行詳細記錄,涉及重要檢修或大、小修工作任務時,部門負責人要到現場進行指導和簽名。
第十一條 操作票登記本。各部門、班組應建立相應操作票系統票庫,應與工作票的票種一一對應,操作人對操作步驟要熟練掌握,要進行復述唱票,監護人進行就地監護。單人操作時不需要監護人,操作完畢后做好相應記錄。
第十二條 設備臺賬及設備檢修臺帳。各部門、班組應建立設備設施一覽表,重要設備臺帳、特種設備臺帳、建筑物臺帳、安全設施臺帳等應做到責任到人。設備檢修臺帳特別是檢修時間、檢修人或機構、檢修合格率等內容應詳細登記。
第十三條 技術問答記錄本。每月各班組對班組員工不少于一次的技術問答培訓,各班組主管技術的副班長,定期對班組員工進行技術問答筆試,主考人進行答題、班組成員進行補充,所轄部門管理人員定期進行評價簽名。
第十四條 缺陷登記本。各班組嚴格做好缺陷登記工作,特別是設備缺陷名稱、區域地點、發現時間、檢修時間、工作負責人、驗收等環節一定要記錄清楚,同時按照“小缺陷不過班、大缺陷不過天、重大缺陷連續干”的思想,做好消缺工作。
第十五條 培訓記錄本。各班組結合班組實際情況,每月至少進行一次班組技術培訓(技術培訓、技術交流、技術分析等)授課,班組員工進行簽名,同時對培訓課題進行討論,并做好相應培訓記錄。每月至少應安排一次技術培訓活動并有完整的記錄。
第十六條 系統、設備檢修圖紙、運行及檢修規程等。各部門、班組按規定兩年對所轄圖紙、運行;檢修規程等內容進行一次修訂,特別是設備變更、設備異動、在建工程圖紙和運行檢修規程應齊全。
第十七條 安全工器具管理臺賬。班組安全工器具、儀器儀表要正確使用,保存完好,定期試驗和檢驗,有校驗合格證。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臺賬,要按規定填寫工器具的名稱、型號、編號、技術標準、制造廠家和安全許可證號、出廠日期、檢驗日期、試驗結果、合格證號等。安全工器具必須由使用單位或班組指定專人統一負責保管,使用必須做好記錄。各班組安全工器具應按周期及時進行校驗,對安全工器具應統一分類編號,做到賬、卡、物相符。
第十八條 危險品管理臺賬。建立危險品專項臺賬,做到專人管理,入庫領用專人負責登記管理,做到消耗量與領用量一致。。
第十九條 其他專用登記本。要做到帳物相符,編碼正確,記錄清楚。
第二章評比與考核
第二十一條 公司安監部每月底組織相關部門安全員按照《信陽聯達實業有限責任公司班組安全標準化臺帳管理評價表》(附件中)對公司所轄班組標準化臺帳進行打分。
第二十二條 按照附件中每個班組應有臺賬總分設定為100分,將評比得分與其進行比較后所得到分數即為實際得分。
公式:實際得分=(評比得分/臺賬總分)*100
第二十三條 評比設立一等獎一名:獎勵班組300元;二等獎一名:獎勵班組200元;三等獎二名:獎勵班組各100元,同時分別獎勵獲得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部門安全員100元、60元、40元。
第二十四條 對排名倒數第一的班組處罰100元,連帶部門安全員50元。
第二十五條 安全監察部每季度按時完成檢查與評比,不按時組織檢查與評比,考核安全監察部100元。
第三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由公司安全監察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第12篇 水利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落實水利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范水利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工作,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國務院安委會關于深入開展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指導意見》(安委〔2011〕4號)和《水利行業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實施方案》(水安監〔2011〕346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水利部部屬水利生產經營單位,以及申請一級的非部屬水利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
部屬水利生產經營單位是指部屬水利水電施工企業、水利工程項目法人和水利工程管理單位。非部屬水利生產經營單位包括地方水利水電施工企業、水利工程項目法人、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和從事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的中央企業。
其中水利工程項目法人為大中型且施工工期2年以上的水利工程項目法人。小型水利工程或施工工期2年以下的大中型水利工程項目法人不需參加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但應按照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標準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
農村水電站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辦法另行制定。
第三條 水利水電施工企業評審執行《水利水電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標準(試行)》(見附件一);水利工程項目法人評審執行《水利工程項目法人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標準(試行)》(見附件二);水利工程管理單位評審執行《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標準(試行)》(見附件三)。以下統稱《評審標準》。
第四條 水利安全生產標準化等級分為一級、二級和三級,依據評審得分確定,評審滿分為100分。
一級:評審得分90分以上(含),且各一級評審項目得分不低于應得分的70%;
二級:評審得分80分以上(含),且各一級評審項目得分不低于應得分的70%;
三級:評審得分70分以上(含),且各一級評審項目得分不低于應得分的60%。
不達標:評審得分低于70分,或任何一項一級評審項目得分低于應得分的60%。
第五條 水利部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委員會負責部屬水利生產經營單位一、二、三級和非部屬水利生產經營單位一級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的指導、管理和監督,其辦公室設在安全監督司。評審具體組織工作由中國水利企業協會承擔。
第六條 水利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程序:
(一)水利生產經營單位依照《評審標準》進行自主評定;
(二)水利生產經營單位根據自主評定結果向水利部提出評審申請;
(三)經審查符合條件的,由水利部認可的評審機構開展現場評審;
(四)水利部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委員會審定,由水利部公告、頒證授牌。
第二章 自主評定和申請
第七條 水利生產經營單位應按照《評審標準》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自主開展等級評定,形成自評報告(見附件四)。自評報告內容應包括:單位概況及安全管理狀況、基本條件的符合情況、自主評定工作開展情況、自主評定結果、發現的主要問題、整改計劃及措施、整改完成情況等。
水利生產經營單位在策劃、實施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和自主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等級評定時,可以聘請專業技術咨詢機構提供支持。
第八條 水利生產經營單位根據自主評定結果,提出評審書面申請。申請材料包括申請表(見附件五)和自評報告。
(一)部屬水利生產經營單位經上級主管單位審核同意后,向水利部提出評審申請。
(二)地方水利生產經營單位申請水利安全生產標準化一級的,經所在地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向水利部提出評審申請。
(三)從事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的中央企業申請水利安全生產標準化一級的,經上級主管單位審核同意后,向水利部提出評審申請。
第九條 申請水利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的單位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設立有安全生產行政許可的,應依法取得國家規定的相應安全生產行政許可。
(二)水利工程項目法人所管轄的建設項目、水利水電施工企業在評審期(申請等級評審之日前一年)內,未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不存在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重大事故隱患已治理達到安全生產要求。
(三)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在評審期內,未發生造成人員死亡、重傷3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超過100萬元以上的生產安全事故,不存在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重大事故隱患已治理達到安全生產要求。
第三章 現場評審和審定
第十條 水利部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符合申請條件的,通知申請單位開展現場評審工作。
第十一條 部屬水利生產經營單位一、二、三級和非部屬水利生產經營單位一級的現場評審由評審機構負責。
第十二條 現場評審
(一)評審機構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以及《評審標準》,采用抽樣的方式,采取文件審查、資料核對、人員詢問、現場察看等方法,對申請單位進行評審。
(二)評審工作應在30日內完成(不含申請單位整改時間)。
(三)評審機構應在評審工作結束后15日內完成評審報告(見附件六)。評審報告內容應包括:單位概況,安全生產管理及績效,評審情況、得分及得分明細表,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整改建議,推薦性評審意見,現場評審人員組成及分工。
第十三條 水利部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委員會對評審報告進行審定,達到申請等級的,公示后由水利部公告、頒證授牌。
第十四條 評審未達到申請等級的,限期整改后重新申請評審;對部屬水利生產經營單位可征得其同意,根據評審結果確定其安全生產標準化等級。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十五條 水利安全生產標準化等級是體現水利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的重要標志,作為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開展業績考核、行業表彰,評價水利生產經營單位參與水利市場競爭能力的重要參考指標。
第十六條 水利部對取得水利安全生產標準化等級證書的單位,實施分類指導和督促檢查,一級單位抓鞏固,二級單位抓提升,三級單位抓改進。并視情況組織檢查、抽查,對檢查、抽查中發現的重大問題進行通報。
第十七條 水利生產經營單位取得水利安全生產標準化等級證書后,每年應對本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的情況至少進行一次自我評審,并形成報告,及時發現和解決生產經營中的安全問題,持續改進,不斷提高安全生產水平。
第十八條 安全生產標準化等級證書有效期為3年。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須于期滿前3個月,向水利部提出延期申請。
水利生產經營單位在安全生產標準化等級證書有效期內,完成年度自我評審,保持績效,持續改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經評審機構復評,水利部審定,符合延期條件的,可延期3年。
第十九條 取得水利安全生產標準化等級證書的單位,在證書有效期內發生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水利部撤銷其安全生產標準化等級,并予以公告。
(一)在評審過程中弄虛作假、申請材料不真實的;
(二)不接受檢查的;
(三)遲報、漏報、謊報、瞞報生產安全事故的;
(四) 水利工程項目法人所管轄建設項目、水利水電施工企業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后,水利工程管理單位發生造成人員死亡、重傷3人以上或經濟損失超過100萬元以上的生產安全事故后,在半年內申請復評不合格的;
(五) 水利工程項目法人所管轄建設項目、水利水電施工企業復評合格后再次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復評合格后再次發生造成人員死亡、重傷3人以上或經濟損失超過100萬元以上的生產安全事故的。
第二十條 被撤銷水利安全生產標準化等級的單位,自撤銷之日起,須按降低至少一個等級重新申請評審;且自撤銷之日起滿一年后,方可申請被降低前的等級評審。
第二十一條 水利安全生產標準化三級單位構成撤銷等級條件的,責令限期整改。整改期滿,經評審符合三級單位要求的,予以公告。整改期限不得超過一年。
第二十二條 評審機構應客觀、公正、獨立地開展評審工作,對評審結果負責。在評審過程中出現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其水利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機構資格:
(一)出具虛假或嚴重失實的評審報告的;
(二)泄露被評審單位的經濟技術和商業秘密的;
(三)發生其他違法、違規行為,情節嚴重的。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行政主管部門可參照本辦法,結合本地區水利實際制定相關規定,開展本地區二級和三級水利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工作。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由水利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