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現場管理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現場管理員要時刻保持強烈的安全意識,提醒放松警惕的現場作業人員去關注隱性的安全因素、預防安全事故,指引職工提高安全作業的意識。
(2)糾正或制止職工的不安全作業方法,不能因為作業人員提高工作效率而忽視安全操作規程。
(3)對作業人員的不安全行為要及時給予提醒或指正。
(4)作業標準中明確要求使用的安全裝置必須堅持要求職工使用。
(5)對于新安裝的設備,要讓職工先確認一遍設備的安全性能,確認了解新設備無安全隱患時才可以操作。
(6)對現場安全設施不完善的,要下發不安全指令書,并監督檢查盡快完善。
(7)萬一發生事故,要緊急組織搶救傷員、發出警告、疏散人群等,防止事故損失的擴大化,降低事故損失。
第2篇 某基建工程施工現場安全標志使用管理要點
1 范圍
本標準對華能***電廠基建工程施工現場安全標志的基本要求、設置要求、日常管理與維護、檢查與考核等內容做出了規定。
本標準適用于華能***電廠(以下簡稱“電廠”)基建工程施工環節涉及場所、設備、設施及特定區域的安全標志使用。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 2894-2008 安全標志及其使用導則
gbz 158-2003 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
dl/t 1123-2009 火力發電企業生產安全設施配
hc*3-076-fj31 華能**電廠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考核細則
hc*3-079-fj34 華能***電廠基建工程違章考核細則
1 術語和定義
3.1
安全設施
為防止生產活動中可能發生的人員誤操作、人身傷害或外因引發的設備(施)損壞而設置的安全標志、設備標志、安全警示線和安全防護的總稱。
3.2
安全標志
用以表達特定安全信息的標志,由圖形符號、安全色、幾何形狀(邊框)或文字構成。
3.3
安全色
傳遞安全信息含義的顏色,包括紅、藍、黃、綠四種顏色。
3.4
禁止標志
禁止人們不安全行為的圖形標志。
3.5
警告標志
提醒人們對周圍環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發生危險的圖形標志。
3.6
指令標志
強制人們必須做出某種動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圖形標志。
3.7
提示標志
向人們提供某種信息(如標明安全設施或場所等)的圖形標志。
3.8
說明標志
向人們提供特定提示信息(標明安全分類或防護措施等)的標記,由幾何圖形邊框和文字構成。
3.9
環境信息標志
所提供的信息涉及較大區域的圖形標志。
3.10
局部信息標志
所提供的信息只涉及某地點,甚至某個設備或部件施工區域的圖形標志。
2 設置原則
2.1 安全設置基本要求
2.1.1 各施工單位必須在有危險因素的施工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以提醒、警告作業人員或其他有關人員,時刻清醒認識環境的危險,有效地減少事故發生。
2.1.2 標志設置后,不應有造成人體任何傷害的潛在危險。
2.1.3 周圍環境有某種不安全的因素而需要用標志加以提醒時,應設置與安全有關的標志。
2.1.4 標志應設在人們最容易看見的地方。要保證標志具有足夠的尺寸,并使其與背景間有明顯的對比度。
2.1.5 應從方便的角度按人員正常流向考察人們初臨一個新環境時或遇到緊急情況下所需要的信息。
2.1.6 要將導向標志和提示標志結合使用,遠離目標時使用導向標志,在目標位置處使用提示標志以利辨別。
2.1.7 在有必要提醒員工或他人注意的場所,應設置安全標志。盡量用適量的標志將必要的信息展現出來,避免漏設、濫設。
2.1.8 標志應與周圍環境相協調。要根據周圍環境因素選擇標志的材質、顏色(對公共信息圖形標志)及設置方式,使標志設置后能增加環境的美感。
2.1.9 同一場所的各標志之間要相互協調,應盡量使在不同位置設置的標志保持高度、尺寸、材質及顏色(對公共信息圖形標志)的統一。
2.2 標志設置的總體協調性應由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負責。
2.2.1 電廠安質部負責安全標志設置的指導和監督檢查工作。
2.2.2 施工單位負責安全標志的設置與維護工作。
3 設置要求
3.1 設置方式
安全標志的設置方式在施工過程中可多樣化、材質宜因地制宜,但應遵循穩固、明顯、有效的原則。
3.1.1 標志不宜設置在可移動的物體上以及人員視線障礙物的后面。
3.1.2 標志的正面或其鄰近不得有妨礙人們視讀的固定障礙物(如廣告牌等),并盡量避免經常被其他臨時性物體所遮擋。
3.1.3 標志不應設在門、窗、架等可移動的物體上。
3.1.4 標志盡可能只設置圖形標志,不設或少設文字輔助標志。
3.2 設置地點
3.2.1 施工現場的主要入口處應按設置原則,在入口處設置注意安全、禁止吸煙、必須戴安全帽、火災報警電話等標志;
3.2.2 施工現場及道路坑、溝、洞處設置當心坑洞、當心墜落標志;
3.2.3 施工現場較寬的溝、坑及高空分離處設置禁止跨越標志;
3.2.4 未固定設備、未經驗收合格的腳手架及未安裝牢固的構件設置禁止攀登、禁止架梯等標志;
3.2.5 吊裝作業區域設置警戒標識線并設置禁止通行、禁止入內、禁止停留、當心吊物、當心落物、當心墜落等標志;
3.2.6 高處作業、多層作業下方設置禁止通行、禁放易燃物、禁止停留等標志;
3.2.7 高處通道及地面安全通道設置安全通道標志;
3.2.8 高處作業位置設置必須系安全帶、禁止拋物、當心墜落、當心落物等標志;
3.2.9 梯子、梯道處設立注意安全、當心滑跌、當心墜落等標志;
3.2.10 電源及配電箱設置當心觸電等標志;
3.2.11 臨時電纜(地面或架空)設置當心電纜標志;
3.2.12 氧氣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存放點設置禁止煙火、當心火災等標志;
3.2.13 倉庫及臨時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地點設置禁止吸煙、禁止火種等標志;
3.2.14 射線作業按規定設置安全警戒標識線,并設置當心電離輻射標志;
3.2.15 滾、剪板等機械設備設立當心設備傷人、注意安全等標志;
3.2.16 施工道路應根據具體情況,設立必要的當心車輛、限速、限高、限載等標志;
3.2.17 施工現場“五口”(樓梯口、電梯口、預留洞口、通道口和地坑口)作業處應設置防護欄桿并設置當心滑跌、當心墜落等標志;
3.2.18 在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工作場所宜設置:
3.2.18.1 在產生粉塵的作業場所設置“注息防塵”、“戴防塵口罩”等標志。
3.2.18.2 在可能產生職業性灼傷和腐蝕的作業場所,設置“當心腐蝕”、“穿防護服”、“戴防護手套”、“穿防護鞋”等標志。
3.2.18.3 在產生噪聲的作業場所,設置“噪聲有害”、“戴護耳器”等標志。
3.2.18.4 在高溫作業場所,設置“注意高溫”等標志。
3.2.19 其他有必要提醒員工或他人注意的場所。
4 標志的日常管理與維護
4.1 安全標志的日常管理與維護由施工單位負責具體管控、監理單位負責日常監督管理。
4.2 危險已消除的場所,原設置的安全標志及時收回保管。
4.3 沾滿灰塵、油脂類等臟污的安全標志,及時清理干凈,以確保其所表達的安全信息明確無誤。
4.4 安全標志破損,已影響其安全信息的表達時,及時調換。
4.5 安全標志發生位移,及時調正。
4.6 任何人不得將安全標志挪作它用。
5 檢查與考核
5.1 本標準的執行情況由電廠安質部負責檢查與考核。
5.2 本標準按《華能**電廠基建工程違章考核細則》和《華能**電廠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考核細則》進行考核。
第3篇 現場安全文明施工六化管理標準
一、安全管理制度化
(一) 建立健全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制度(共20項,已全部執行)
1.?安全施工責任制度;
2.?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3.?安全施工檢查制度;
4.?安全施工措施與安全施工作業票管理制度;
5.?事故調查、處理、統計、報告制度;
6.?安全考核與獎懲(含違章處罰)制度;
7.?安全工作例會制度;
8.?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9.?安全防護裝備管理制度;
10.?安全設施管理制度;
11.?塵毒、射線安全衛生管理制度;
12.?防火、防爆、危險品安全管理制度;
13.?機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14.?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5.?文明施工(含成品保護)管理制度;
16.?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17.?環境保護和資源控制管理制度;
18.?加班加點控制管理制度;
19.?生活衛生監督管理制度;
20.?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制度。
(二) 建立健全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臺帳,(共21項,已執行18項
1.環境因素清單
2.安全教育登記臺帳
3.新入廠人員三級安全教育卡片
4.特種作業人員建檔登記臺帳
5.工器具及安全裝備檢查試驗登記臺帳
6.危險有害因素清單及控制措施
7.專(兼)職安監人員建檔臺帳
8.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實施登記臺帳
9.外協單位安全管理臺帳
10.安全施工作業票
11.安全檢查及整改登記臺帳
12.安全文明施工大檢查評價表
13.不符合糾正和預防措施
14.違章及罰款登記臺帳
15.安全獎勵登記臺帳
16.各類事故(未遂)及懲處登記臺帳
17.安全工作會議(例會)記錄
18.各類相關報表
(三)、專業施工隊應建立和保存:(共21項,已執行16項)
1.安全教育考試成績登記表
2.特種作業人員建檔登記臺帳
3.工器具及安全裝備檢查試驗登記臺帳
4.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一覽表
5.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實施登記臺帳
6.外協單位安全管理臺帳
7.安全施工作業票
8.安全檢查及整改登記臺帳
9.安全管理聯系單
10.重大類安全施工措施交底簽字記錄
11.安全管理聯系單
12.違章及罰款登記臺帳
13.安全獎勵登記臺帳
14.各類事故(未遂)及懲處登記臺帳
15.安全工作會議(例會)記錄
16.各類相關報表
(四)、施工班組應保存:(共8項,已全部執行)
1.?安全日活動記錄,班組站班會記錄,二合一。
2.?重大危險源與環境因素分析及預控措施以及危害源、環境因素清單。
3.?業主、公司、項目部安全獎罰標準。
4.?班組進行施工的作業指導書、安全施工作業票及交底記錄。
5.?班組至少有一本《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和《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dl5009.1-2002。
6.?認真學習并執行《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第118條至132條
7.?上級印發的文件、通報及安全文明施工相關信息。
8.?其它相關資料。
共8項,已全部執行
二、平面布置條理化(共25項,已執行20項)
1.視覺形象:火電工程項目視覺形象主要通過施工總平面規劃及規范建筑物、裝置型設施、安全設施、標志、標識牌等式樣、標準并配以視覺形象設計(現場安全視覺識別系統)來達到現場視覺形象統一、整潔、和諧、美觀的整體效果。
2.模塊化管理:現場施工總平面按實際功能劃分為各個功能模塊,分為辦公區、生活區、施工區、設備材料堆放區。模塊區主要由現場環形混凝土道路(瀝青道路)、塑鋼網板、鐵藝欄桿、鋼管欄桿等分隔而成。
3.施工區域化管理:施工現場實行安全文明施工責任區域化管理。施工區應劃分為鍋爐、汽機、除氧煤倉間、升壓站、電除塵、脫硫、煙囪、冷水塔、輸煤、化水、輔助建筑等安全文明施工責任區域。安全文明施工責任區域主要由塑鋼網板、鋼管欄桿、安全圍欄或腳手管圍欄(紅白相間色標)圍護、隔離、封閉,并設置安全標志、標識和施工平面定置圖,實行定置化管理。
4.圍墻:工程正式開工前,必須先期修筑廠區圍墻,便于進行封閉式安全保衛管理,并對圍墻內側按設計要求進行初粉刷,增強廠區亮度。
5.施工場地:
(1)施工場地應自始至終保持平整。基坑、溝道開挖出的土方,必須立即清理運走(條件允許可就地平整),并堆放到指定的棄土場;運輸途中,應采取防止土塊拋灑的措施;土方在棄土場存放,應經常性進行成形整理。
(2)混凝土攪拌站、砂石堆放場、庫房、材料加工場等地面以及停車場應全部進行混凝土硬化。
6.道路標志:廠區主干道兩側應設置國家標準式樣的路標、交通標志、限
7.建筑物:現場只允許存在四類建筑物:
(1)項目部辦公區為活動彩鋼板房;
(2)生活區生活設施為活動彩鋼板房或磚石砌體房(一律粉成白色);
(3)專業工地、班組工具間、庫房等為輕鋼龍骨活動房或磚石砌體房、集裝箱式房屋;
(4)臨時工棚及機具防雨棚等應為裝配式構架、上鋪彩色瓦楞板。
(5)工程現場禁用石棉瓦、腳手板、模板、彩條布、油毛氈、竹笆等材料搭建工棚。
8.辦公區、生活區:
(1)辦公區和生活區必須分開設置,分區圍護、隔離;
(2)按庭院式進行布置,內外粉刷裝修,使全廠區臨建設施主色調統一,并與場容場貌相適應。
9.辦公設施:
(1)辦公設施應具備電子化、信息化集中辦公條件;各辦公室、會議室應配備空調,冬天應有暖氣設施;會議室應配備多媒體設備。
(2)配備適當數量的現代通訊工具,確保圖文、聲訊信息隨時傳遞的可靠性、連續性和高速性。
(3)在當地郵局設立郵箱,以保證郵件的正常通郵渠道。
10.旗臺:辦公區應修筑旗臺,分別升掛國旗、企業標識和彩色勞動保護旗幟,旗桿一律使用不銹鋼管材。
11.裝置型設施:
(1)宣傳告示類,含宣傳欄、標語、彩旗、燈箱等;
(2)道路交通類,含路樁、指示警示牌、減速坎、禁行標識等;
(3)區域圍護類,含安全圍欄、塑鋼網板、彩色鋼瓦等;
(4)廢料垃圾回收類,含各類廢品分類回收設施、危險品存放點等,廢料回收設施采用市場購置的不銹鋼或藍色垃圾桶;
(5)標識類,含設備、材料、物件、場地標識、規程、規范、職責圖表等,其制作、布設要求:
①現場所有的標志牌、標識牌、圖表,一律采用美觀、規范的標牌與噴繪、打印圖文;
②其無論是埋設、懸掛還是落地擺設,一定要采用可靠的懸掛、擺設裝置和埋設措施,做到規范、美觀;
③標志牌、標識牌框架、立柱、支撐件,應使用鋼結構或不銹鋼結構;標牌應使用鋁板制作;
④重要的標識牌,應使用鈦金/塑鋁板或亞光不銹鋼制作;
⑤現場杜絕一切不規范的手寫文字和一切不規范的懸掛、擺設、埋設、制作措施。
12.大門:對辦公區、生活區大門區域進行專項設計,其內容一般應包括大門、燈箱、圍欄、人員通行側門、警衛室、業主標識、企業標識、宣傳標牌等部分組成。
13.機具、工具箱、工具房:
(1)進入現場的機械設備、工器具、工具箱、工具房、腳手管等,必須經過整修、油漆,統一色標標識,相對定制尺寸,確保完好、美觀;
(2)機械設備安全操作規程牌懸掛應美觀、規范;
(3)中、小型機具應保持清潔、潤滑和表面油漆完好,標識統一,并懸掛美觀、規范的操作規程標牌;
(4)中、小型機具在現場露天使用,應有牢固且美觀適用的防雨設施。
(5)工具房、集裝箱(含電焊機集裝箱)在現場要求集中擺放,達到整齊美觀效果。
14.施工用電設施:
(1)圍墻區域內以及辦公區、生活區取消架空輸電線,一律實行電纜化;
(2)布線整齊、規范、美觀,符合安全標準;
(3)施工用電設施符合安全設施標準化,達到三相五線制、四級配電(盤柜)、三級保護的要求;
(4)取消閘刀式開關。
(5)移動施工電源線一律使用軟橡膠套電纜線,禁用塑料套線。
15.照明設施:
(1)采用集中廣式照明設施;
(2)采用桁架式或桅桿式固定照明燈塔;
(3)局部照明采用移動立桿式金屬燈架;
(4)禁用簡易碘鎢燈作照明。
16.消防設施:
(1)按規定配備滅火器以及沙箱、消防桶等消防器材;
(2)購置或制作擺放消防器材架、箱。
17.其它力能設施:
(1)制作氧氣瓶、乙炔瓶現場搬運托架(小車);
(2)制作使用氧氣瓶、乙炔瓶箱籠;
(3)制作施工電梯、卷揚機、電焊機等組合式金屬罩棚。
18.綠化:
辦公區、生活區應設置綠化帶,種植花草樹木,施工區適當進行綠化,有人負責管理。
19.設備材料堆放
(1)施工現場設備材料實行分區堆放,定置化管理。
(2)設備材料堆放場地應堅實、平整并墊有碎石子層,地面無積水。做到各種物資排放有序,標識清楚,設備材料碼放整齊成形,安全可靠。
(3)其它施工材料與安裝設備在施工現場存放不得超過48小時,并存放于指定區域。
20.生活設施:
(1)員工食堂與食品間設施應符合衛生防疫要求,定期對飲用水及飲食衛生進行檢查,預防腸道疾病的發生。同時應嚴防食物中毒。
(2)員工食堂應配備不銹鋼廚具、冰柜、消毒柜、儲物柜、餐桌、餐椅以及消滅蚊、蠅、老鼠等衛生設施。
(3)員工宿舍應有良好的居住條件(夏季應配備空調設備),保持通風與干凈整潔,并有專項管理措施。
(4)應為員工提供較好的沐浴、盥洗設施以及工作服洗滌、干燥消毒設備。
(5)員工生活區應定期消毒,預防各種傳染性疾病,并應有消滅蚊、蠅、老鼠的措施。
(6)員工生活區應配備有一定的文化體育娛樂設施。
(7)施工單位辦公區、生活區、施工區應設置有較高衛生潔具標準的水沖式廁所,專人管理,保證廁所內無異味。
(8)施工單位必須制定措施,保障各種形式外包工住宿、餐飲等生活衛生條件和勞動防護條件。實行一人一床、一被褥(蚊帳),專人管理,定期檢查,嚴格控制。
三、安全設施標準化(共33項,已執行21項)
1.安全帽:安全帽必須是合格產品,“三”證齊全。四種顏色,紅、白、橘紅、藍色,紅色為公司中高層管理人員(項目高級管理及以上人員)以及外來參觀訪問人員佩戴;白色為一般管理人員及技術管理人員佩帶;橘紅色為施工人員佩戴;藍色為檢修事業部員工佩戴。帽子前面上部印公司標志,前面下印 “華龍電力”字樣。后面為編號,統一采取四位數編號,編號樣式為:編號為公司機關及直屬部室為0000;項目部、事業部為xx -0000(項目部、事業部第一個字母拼音大寫,例如鍋爐事業部為gl-0000。
2.安全帶:安全帶必須為合格產品,并經現場抽檢合格后方可使用。分兩種,一種為管理人員檢查所用,寬單背帶;一種為雙背帶,為施工人員使用。
3.攀登自鎖器:垂直攀登作業必須使用錦綸繩攀登自鎖器進行人身防護,并配備固定設施。
4.水平安全繩:高處作業人員水平移動或高處臨邊作業使用直徑10毫米以上的塑套鋼絲繩作為水平安全繩,并配備固定設施(包括轉角處和垂直支撐),用以扶手或拴掛安全帶。
5.孔洞及溝道蓋板:孔洞及廠房內溝道蓋板使用厚度4~5毫米花紋鋼板制作。直徑1米以下的孔洞使用蓋板防護(如管道孔洞),直徑1米以上(含1米)的孔洞使用圍欄防護(如設備孔洞),廠房內溝道蓋板覆蓋必須及時。
6.臨時防護欄桿:直徑1米以上(含1米)的孔洞及高處臨空面搭設紅白相間或黑黃相間的腳手架欄桿進行安全防護。汽機房及除氧煤倉間使用埋設式鋼管欄桿進行臨邊防護,臨時防護欄桿按標準搭設并鋪設擋腳板。
7.安全網與滑線安全網:高空作業防墜落須敷設安全網,鍋爐在頂部鋼結構吊裝以及穿吊桿.安裝作業時須敷設滑線安全網及外挑式安全網,并確保敷設距離(8~10米)標準有效。
8.全封閉立網防護:建筑施工大型腳手架外側用密孔安全網封閉,加擋腳板,防止高處小件物料飛濺墜落。
9.配電箱與電纜:現場施工變電所全部采用箱式配電室;施工用電采用三相五線制(tn-s系統);主廠房內施工電源電纜沿柱、梁貼近敷設,其余采用直埋式敷設(應設明顯標識);一、二級電源盤內部配置、電源盤外型樣式等由施工單位設計,專業生產廠家定做。
10.三級盤與便攜式電源盤(四級盤):三級盤為插座盤及單個開關盤,其殼體要求施工單位在專業生產廠家統一定做;移動電源盤采用便攜式卷線盤。
11.漏電保安器:在二、三、四級盤內均應裝設,每月校驗一次,并作好記錄。
12.電焊機集裝箱與二次線通道:現場和廠房內電焊機采用集裝箱布置,并配套二次線通道和快速插頭,電焊機二次線必須使用軟橡膠套電纜。
13.安全圍欄:施工區域、貴重設備、危險區域采用安全圍欄隔離,圍欄擺設要求盡量在同一水平面上。
14.安全通道:安全通道根據施工需要可分為斜型走道、斜梯通道、水平通道,其基本要求是安全防護可靠,搭設投用需要掛牌標識。
15.安全標志:按《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布設現場安全標志、文明施工標志、緊急救護聯絡體制、緊急消防聯絡體制標志。
16.氧氣、乙炔箱及單體電焊機、卷揚機、施工電梯通道罩棚:氧氣、乙炔瓶及單體電焊機、卷揚機、施工電梯通道罩棚采用統一形式鋼制箱棚,涂刷油漆,色標按《圖冊》噴繪標識。
17.消防水系統:機、爐、煤倉間等施工消防水由施工單位負責規劃設計并實施。消防器材由施工單位按有關規定配置齊全與管理。
18.危險品庫房:施工單位必須設置專用危險品庫房,并醒目標識。對危險品及危險廢品,集中存放,專人管理,并按相關規定做好危險廢品處理工作,尤其對于γ射源存放庫房,必須確保安全可靠,嚴防丟失或被盜。
19.廢料、垃圾分類存放場:施工與辦公活動產生的廢料與垃圾共分為垃圾、可回收廢品、不可回收廢品、建筑垃圾四類,由施工單位規劃分類存放場所,存放設施樣式、標識按《圖冊》執行。
20.現場廁所及高處水沖式廁所:施工現場應根據作業區域及人員分布情況,統一規劃在現場設置足夠數量的、具有較高標準的水沖式廁所。汽機房、鍋爐房高處水沖式廁所由施工單位自行規劃設置,并安排專人管理及打掃,保證廁所內無蚊蠅,無異味。
21.污水沉淀池:施工單位須設置污水沉淀池、蓄積池,將施工、生活廢水經過沉淀處理后排出廠區。建筑施工產生的廢水主要通過沉淀方式處理;試驗產生的廢水應根據特性進行化學處理;生活污水應經過隔油沉淀等方式處理。
四、物料堆放定置化(共11項,已全部執行)
1.施工現場設備材料實行分區堆放,定置化管理。設備材料堆放場地堅實、平整并墊有碎石子層,地面無積水;各種物資排放有序,標識清楚,設備材料碼放整齊成形,安全可靠;管件排放端面出入差距不得超過2厘米;桿件堆放平行度無直觀差距,起重大件排放呈規則形狀、整潔有序。
2.嚴格控制領用設備材料,當天領當天用完,保溫材料在施工現場存放不得超過24小時,特殊情況在作業場所存放不得超過48小時。嚴禁將施工場所作為設備材料堆放場使用。
3.推行整理整頓“5s”活動(整理、整頓、清掃、清潔、修養)。
4.現場領用的建筑安裝材料碼放整齊成形,無亂堆亂攤現象。
5.工具和材料、廢料要放在不會給他人帶來危險的地方,更不能堵塞通道。
6.各種設備、材料安裝就位前應進行清潔,安裝后采取成品保護措施。
7.設備、材料開箱要在指定地點進行,廢料垃圾及時清理運走。
8.現場使用的鏈條葫蘆、千斤繩等工器具,不用時要掛放或擺放整齊,并保持表面清潔。
9.不得有任何物料影響通道暢通,特別是腳手架、腳手管、電源線、電火焊皮線,不能避免過通道的,要采取高架或低設措施。
10.施工作業現場設置安全通道并有明顯標示,安全通道必須做到安全、整潔、暢通和足夠照明。
11.現場執行“隨做隨清、隨做隨凈”制度,整個現場必須達到“一日一清、一日一凈”。
(1)施工現場及施工區域的溝道、坑井、地面、屋頂、平臺無垃圾與廢料,設備表面清潔。
(2)每天清掃的垃圾要倒在指定的地點或垃圾箱內。
(3)所有的臟抹布、棉紗頭用完后要放進指定的金屬容器內,不再重復使用的要放進指定的垃圾桶內。
(4)剩飯菜、食品飲料盒要自覺放入指定的垃圾箱(桶)內,生活垃圾應用塑料袋裝好,每天清理運出現場。
(5)廢品、廢料(如電焊條頭、電纜頭、電纜皮、廢鉛絲、電線頭、木板、紙箱、廢鋼材等)要及時清理,送到指定的回收地點。
(6)機械、工器具擦拭干凈,停、放安全位置。
(7)溢出或滲漏的液體,如油脂、化學品、水等,要立即清除干凈,以免給安全和健康帶來危害。
五、人的行為規范化(共18項,已執行17項)
1.不得隨意在墻板、樓板上鑿洞,確因施工需要鑿洞,應經施工管理部門書面批準,并使用專門工具施工。
2.木板上、墻面上突出的釘子,螺絲釘要及時拔去或打彎,以免給自己和他人帶來危害。進入施工現場,注意各種安全標示牌,并自覺遵守標示要求和現場規定。進入施工現場人員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系好帽帶,嚴禁坐安全帽(各施工單位安全帽的色別、標識,由安全部統一作出規定)。
3.進入施工現場人員嚴禁穿拖鞋、涼鞋、高跟鞋、短袖、背心、短褲及裙裝。嚴禁在現場內赤膊。
4.進入施工現場人員應穿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服(公司統一冬、夏裝),施工單位工作人員著裝要求整齊統一。
5.進入高處作業區域人員必須人手一條安全帶,大范圍移動作業必須實行雙層保險。
6.進入施工現場的施工人員不得打領帶,不宜戴戒指、手鏈等飾物。
7.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不得長發披肩,長發、長辮應塞在安全帽內。
8.使用砂輪機、鏨剔修口、火焊、高速切削,接觸化學危險品必須戴防護鏡。
9.嚴禁酒后進入施工現場。
10.嚴禁在施工現場吸煙室以外的任何地點吸煙。
11.嚴禁擅自進入危險作業區域。
12.進入施工現場嚴禁亂扔雜物及隨意堆放物品。
13.臨時進入現場的載貨車輛實行登記準入制度,駕駛人員交押“駕駛證”,并借安全帽佩戴。
14.進場車輛必須清潔衛生,盛裝散落物要有防散落措施,不得影響道路清潔。
15.現場機動車輛應保證車況完好,按標識牌限速行駛,防止飛揚塵土和碎石傷人。
16.進場車輛(包括非機動車輛)必須按標示路線行走和指定區域停放。
17.砼運輸應采用罐車或有后箱板運輸車,禁止敞車運輸,避免砼運輸帶來的環境污染。
六、環境和諧最優化(共11項,已全部執行)
保持良好的文明施工習慣,做好現場的清理整頓工作,使作業場所保持整齊、清潔、安全、衛生,是現場所有工作人員的責任,也是預防事故實現環境和諧的重要工作。
1.推行“綠色環保型”施工。安全文明施工責任區內,實行工序交接、驗收、簽字制度,上道工序交給下道工序的作業面,要經過徹底的清理整頓,打掃干凈。
2.現場工作間、休息室、工具室要自始至終地保持清潔、衛生和整齊。
3.液體廢料如油脂、廢水等不得排入開口下水道、滲水坑或地下。廢油盛放進廢油桶,統一按規定要求處理。
4.現場衛生設施,飲水設施等方便你的使用,要自覺協助保持清潔和衛生。
5.能被回收的廢料,在未征得建設單位同意以前,不允許讓現場以外的人取走。
6.嚴禁使用屬于業主最終設施內的盥洗間和廁所,即便它們是處在建造之中也嚴禁使用。必須采取措施保證其工作人員使用自設的衛生設備。
7.自覺保持施工區、生活區以及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
8.施工中不得損壞現場各種安全標識、警示牌和測量控制點。
9.噪音:施工單位采取措施消除或減小噪音。所有在正當工作時間(上午6點――晚上10點)以外,凡節假日施工或有可能影響周圍環境的工作,必須事先征得監理的同意方可進行。
10.煙塵、粉塵:施工單位必須承擔消除粉塵、灰塵飄灑的義務,同時現場禁止一切焚燒物料的行為。
11.動物:除警衛人員可能使用的狗以外,現場禁止一切牲畜進入。
第4篇 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管理崗位責任制
一、 項 目 經 理
1、 目經理對施工 現場內所使用的各種腳手架、龍門架、井字架及其他防護設施符合規范要求負直接領導責任。
2、 負責組織對腳手架作業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監督專業工長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監督作業班組長合理安排作業人員的日常工作。
3、 負責配備一名專業安全防護管理負責人,配備滿足施工需要的合格的腳手架作業人員。
4、 負責檢查技術部門(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制定的有關現場安全防護措施(方案)的科學、合理、規范達標工作。
5、 支持技術負責人做好安全防護的技術措施和對施工現場防護 設施的驗收工作。
6、 定期組織安全防護大檢查,支持安全員的系列工作,并按有關規定監督實施定人、定時、定措施整改事故隱患及復查工作。
7、 負責監督購置合格的安全防護用品,防止假冒、偽劣產品進入施工現場。
8、 負責發生事故后的組織搶救、上報和保護現場,參與事故調查及善后處理工作。
二、 技術負責人
1、 對本項目施工現場內的各類防護設施負技術領導責任。
2、 負責施工現場內使用的腳手架、龍門架、井字架及防護設施在技術上的保證工作。
3、 負責編制腳手架、龍門架、井字架及防護設施的施工方案,并提供給作業班組長《安全防護技術措施》的翔實文字資料。
4、 負責組織領導安全、技術等部門人員對現場腳手架、龍門架、井字架及其他防護設施的驗收工作,并在驗收單上簽字。
5、 協助項目經理做好腳手架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教育和培訓工作。
6、 負責發生事故后的組織搶救、上報和保護現場,參與事故調查及善后處理工作。
三、 安全防護負責人
1、 認真貫徹國家和省、市、縣等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法規、規范、標準,對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負直接管理責任。
2、 協助項目經理落實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管理責任制和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管理制度。
3、 協助技術負責人編制符合規范要求的《安全防護技術交底、措施》及腳手架的搭設方案。
4、 協助項目經理做好對現場施工人員進行防護知識教育、培訓和考核工作。
5、 協助有關人員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和腳手架的驗收工作,并填寫好驗收單。
6、 負責安全防護用品和安全防護材料的檢驗及鑒定,制止假冒、偽劣產品進入施工現場。
7、 負責組織有關人員搭設腳手架、龍門架、井字架及其他防護設施并進行日常的檢查和整改。
8、 負責安全防護工作內業資料的建檔和日常管理工作,及時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處理現場違規違紀行為。
9、 發生事故積極搶救、及時報告和保護現場,協助做好事故調查和善后處理工作。
四、 架子工班組長
1、 對本班組人員在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負責。
2、 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合理安排班組人員的日常工作。帶領班組成員積極完成項目部下達的生產任務。
3、 指導、監督班組人員正確使用安全防護和勞動保護用品。
4、 組織班組 人員學習本崗位的操作技術和安全操作規程,不斷提高班組成員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
5、 認真落實安全技術交底,做好班前安全講話,做到不違章指揮,及時制止違章作業。
6、 協助項目經理做好班組人員的入場“三級”安全教育工作,經常檢查班組現場作業的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或上報有關部門。
7、 發生事故,積極搶救、迅速匯報并保護好現場。
五、 一般作業人員
1、 在使用腳手架、龍門架、井字架及其他防護設施時負直接維護責任。
2、 作業人員在使用腳手架、龍門架、井字架及其他防護設施時不得隨意挪動和拆改。如確需改動時,應向主管負責人匯報,經同意后由專業人員進行操作。
3、 現場作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安全技術交底。
4、 現場作業人員有權拒絕違章指令、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發生危險時,可撤離現場或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施救。
5、 加強自身安全生產知識的學習,不斷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第5篇 現場安全管理事故處理管理規定
為強化并規范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規范并統一各類事故的處理程序及標準,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本規定由以下五部分組成:
一:安全管理總體方針
二:現場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三:安全管理獎罰細則
四:事故處理程序及具體規定
五:其他條款
一:安全管理總體方針
1.1全體員工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堅持“絕大部分與職業有關的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觀念,克服一切僥幸心理,杜絕冒險蠻干的做法。
1.2堅持每周一安全例會制度,總結施工安全生產情況,對危險因素進行評估,對控制措施進行交底,針對性布置安全注意事項,并做好安全例會記錄。
1.3各項目專、兼職安全員必須堅持每日現場安全巡回檢查,加強預防、預控,發現事故隱患及時安排人力、物力消除各類事故隱患。
1.4對新入場人員要組織進行安全培訓,合格后方可使用,安全教育要登記,建立安全教育臺帳。
1.5項目經理是項目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領導責任);專職安全員和施工經理(或施工隊長)共同作為項目安全生產的第二責任人(直接管理責任);相關技術及其他管理人員作為項目安全生產的次要責任人(共同管理責任)。
二:現場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2.1各項目部編制的施工方案或施工措施中,必須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并組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無交底班組(崗位)有權拒絕施工,交底后班組(崗位)相關人員簽字,項目部留存一份,班組一份,一個單位工程或單項工程開工無交底、無簽字,由施工技術人員和安全員承擔一切相關責任。
2.2各施工隊及班組在施工前必須按廠方規定辦理動火施工許可證、動土許施工可證、停、送電施工許可證、進入容器施工許可證等,需要的各種票證未辦理好前不準施工。在禁火區內吸煙者按廠方規定處罰外,項目部對責任人加倍處罰,造成影響或發生事故的,責任人交有關部門處理。
2.3進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設備或容器內作業前,必須做到:(1)、申請并得到批準;(2)、進行隔離;(3)、進行置換通風;(4)、定時進行氣體分析;(5)、佩戴規定的防護用品;(6)、容器外有人監護,(7)、監護人必須堅守崗位;(8)、有搶救后備措施。
2.4工程開工前,嚴格按施工總平面圖要求搭設生產生活設施,敷設管線、電線等;材料、設備、機具擺放整齊有序,實施定置管理,分區標識,做到物流有序。
2.5各種洞口邊沿、樓面、屋面、框架周邊、斜道兩側邊、管廊邊、新安裝的鋼平臺、尚未安裝扶手的樓梯外側等處,都必須設防護設施進行防護。
2.6危險性較大的作業、如;設備吊裝、腳手架搭、拆,配合試車、吹掃等,必須設置警戒區,設專人監護。
2.7施工現場必須使用合格的安全防護用品和設施,安全防護用品應妥善保管,任何人不得隨意損壞或挪作它用。
2.8登高作業(含2米)必須使用經確認完好的安全帶,安全帶應高掛低用,并系掛在牢固處,防止高處施工人員意外墜落。高處作業時禁止上、下拋扔各種物件,以防造成人員傷害或損壞物件。
2.9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系牢帽帶,穿好工作服和佩戴好個人防護用品。
2.10禁止在班前班中飲酒,飲酒者一律不準進入施工現場,重要崗位影響工作者按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2.11起重不準違反“十不吊”即:1)吊物上站人或有浮放物不吊;2)超負荷不吊;3)信號不明、重量不清、光線暗淡不吊;4)爆炸性物件沒有安全防護措施不吊;5)六級以上大風及暴雨、大霧天氣不吊;6)鋼絲繩不合格或捆綁不牢不吊;7)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8)歪拉斜掛不吊;9)棱角、刃角無防護措施不吊;10)起重設備安全裝置失靈不吊。
2.12各種壓力氣瓶必須分別存放,其安全附件必須完好,并搭設棚架,防止暴曬和雨淋。不同氣瓶間距不小于5米,氧氣瓶與乙炔氣瓶與明火的距離必須保持7米以外,乙炔氣瓶必須垂直擺放。
2.13現場施工使用梯子,必須設專人監護或在梯子上端固定牢固,不準兩人同在一個梯子上工作。
2.14使用角向磨光機打磨物件時,操作人員必須佩戴有機玻璃防護面罩或有機玻璃防護眼鏡,保護面部和眼睛不受傷害。
2.15吊裝過程中如因故暫停,必須及時采取安全措施并加強現場警戒,盡快排除故障,不得使工件長時間處于懸吊狀態。
2.16鉆孔時應扣好衣扣,扎緊袖口,嚴禁戴手套。小工件鉆孔時用卡具固定,不得手握工件施鉆.
2.17針對施工隊及班組存在的事故隱患,專、兼職安全員應及時下達整改通知單,責令限期整改,不按期整改者立即停工整頓。
2.18不服從安全管理,毆打辱罵安全管理人員的予以批評教育或處罰,情節嚴重者責令離開現場或交有關部門處理。
2.19施工現場的危險部位應設置醒目、便于識別的安全警示牌,未設置警示牌,發生關聯事故的由項目負責人和安全員等承擔責任。
2.20非專業電工不得從事電氣作業,電器故障應由專業電工排除,其他人員嚴禁亂接亂拆各種電器、電源等。
2.21現場配電必須符合“三級配電兩級保護”的要求,配電箱(開關箱)必須購置合格產品,分配電箱和開關箱內必須裝漏電保護器,必須有防雨防塵措施,箱內閘具必須完好無損,空壓機等類似設備必須一機一閘。
2.22現場電纜應采取埋地或架空敷設,嚴禁隨地拖拉或架設在樹木、鋼腳手架和鋼結構處,電纜線路如埋入地下通過馬路處應加設鋼管保護。
2.23移動式電器設備,如電焊機、切管機、坡口機、砂輪機等設備前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并定期和不定期由專業電工進行檢查是否靈活有效,以免發生漏電造成的傷害。
三:安全管理獎罰細則
3.1對違章指揮的處罰(所有處罰均針對直接責任人)
3.1.1指派沒有受過安全教育的人員上崗作業;每一次處罰50元。
3.1.2沒有施工方案或沒有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就組織、指揮施工;每一次處罰50元。
3.1.3對必須經過檢查驗收的設施(如腳手架、洞口臨邊防護、施工用電設施、井、門架等)。未經檢查驗收或檢驗不合格就同意投入使用;每一次處罰50元。
3.1.4現場發現重大險情,不立即采取措施撤離作業人員,仍繼續指揮施工;每一次處罰200元
3.1.5安排患有職業禁忌癥的人員從事所禁忌的作業;每一次處罰100元。
3.1.6違反施工方案、安全規程、工藝標準,強令工人超載、超速、超壓運行機械設備;每一次處罰200元。
3.1.7指派員工從事與生產無關或與與其崗位技能不符的作業;每一次處罰50元。
3.1.8不執行危險作業審批制度,沒有辦理施工(作業)許可證就擅自指令進行施工(如動火、動土、吊裝、拆除、進入設備容器內作業等);每一次處罰200元。
3.1.9發現違章作業、違章指揮行為不制止,默許其繼續作業;每一次處罰50元。
3.1.10不認真審查就批準施工方案;每一次處罰50元。
3.1.11發生較大事故(較大事故是指事故的直接損失累加超過5000元的事故)后指使破壞現場,弄虛作假、延誤搶救或不及時上報,每一次處罰500元。
3.2對違章作業的處罰
高處作業:
3.2.1高處作業不系掛安全帶者;每一次處罰20元。
3.2.2在無防護的洞口、臨邊休息與作業;每一次處罰20元。
3.2.3安全帶低掛高用、系掛不牢靠者;每一次處罰20元。
3.2.4從高處向下拋擲工具、材料、廢棄物且未經批準的,每一次處罰50元。
3.2.5使用不合格的梯子、馬橙登高,梯子未固定或無人監護;每一次處罰20元。
3.2.6穿硬底、高跟、易滑鞋登高作業;每一次處罰20元。
3.2.7在高處作業面打鬧、睡覺或與工作無關的活動;每一次處罰50元。
3.2.8在洞口、臨邊堆放物料。每一次處罰20元。
施工用電
3.2.9在沒有任何絕緣防護和監護情況下從事帶電作業;每一次處罰50元。
3.2.10在潮濕場所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作業;每一次處罰20元。
3.2.11私自接電或任意加大熔絲。每一次處罰20元。
施工機械
3.2.12未經許可擅自動用他人的機械、設備(或專用機械、設備);每一次處罰50元。
3.2.13開、停機不接規定給信號或無視安全標識擅自開、停機器;每一次處罰50元。
3.2.14使用有缺陷的工具、機具作業且極有可能導致發生安全事故的,每一次處罰20元。
施工動火
3.2.15在禁火區內沒有辦理動火證就進行施工動火;每一次處罰100元。
3.2.16在帶壓、帶電和裝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質的設備、容器、管道上施焊;每一次處罰200元。
3.2.17在禁止煙火的地方吸煙和使用明火;每一次處罰100元。
3.2.18冬季施工時采用火烤的方法對氧氣瓶、乙炔瓶解凍;每一次處罰100元。
3.2.19在易燃易爆物上方施焊沒有采取隔離防火措施;每一次處罰100元。
3.2.20氧氣瓶、乙炔瓶與明火距離不符合規定的要求;每一次處罰20元。
個人防護
3.2.21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或配戴不規范;每一次處罰20元。
3.2.22在現場光膀、赤腳或穿拖鞋、高跟鞋;每一次處罰20元。
3.2.23從事有毒有害作業(在有毒物質濃度較高的場所作業、噴砂作業等)不戴防護面罩(口罩),每一次處罰20元。
3.2.24從事有飛濺物的工作(如鐵屑、木屑、粉塵、火花、泥漿等)不戴護目鏡。每一次處罰20元。
起重吊裝
3.2.25吊車臂桿和吊物下方行走、停留或作業;每一次處罰20元。
3.2.26在信號不明、重量不清、光線暗淡情況下從事起吊作業;每一次處罰20元。
3.2.27吊物上有人或放有活動的物件時開車起吊;每一次處罰100元。
3.2.28吊繩、附件、吊物捆綁不牢;每一次處罰50元。
3.2.29吊、夾、索具不符合安全規定;每一次處罰20元。
3.2.30在六級以上強風、雷雨和大霧天氣從事起重吊裝作業;每一次處罰50元。
其它
3.2.31酒后上崗;每一次處罰50元。
3.2.32施工現場打鬧、奔跑或無視警告標志進入非作業場所;每一次處罰20元。
3.2.33未經現場安全教育就進入施工現場;每一次處罰20元。
3.2.34不服從管理,打罵安全管理人員或阻撓、妨礙執法檢查;每一次處罰100元。
3.2.35擔負安全監護的人員擅自離開監護崗位;每一次處罰50元。
3.2.36不按規定搬運、裝卸、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有毒有害物品;每一次處罰50元。
3.2.37試壓時站在視鏡正面;每一次處罰20元。
3.2.38擅自拆除、移動或毀壞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志、消防器材;每一次處罰50元。
3.2.39在沒有申請和得到批準,沒有按規定進行氣體分析和安全確認,沒有監護人的情況下進入容器、設備、陰井、深坑或其它潮濕、通風不良的場所作業;每一次處罰50元。
3.2.40隨意破壞、拆除、打開、關閉機器設備、管道的指示儀表、安全閥等。每一次處罰100元。
3.2.41大中型設備吊裝、腳手架搭拆、試壓、試車及有危險情況,沒有設置警戒標志的,每一次處罰20元。
3.2.42其它未述及的違章現象處罰標準參照上述規定執行。
3.3對連續違章的處罰
3.3.1連續違章是指某人在施工中15天內累計發生兩次以上的違章現象。
3.3.2連續違章的按規定對違章者加倍處罰。
3.3.3連續3次違章的人員將被勒令停工并作出深刻檢查,違章情節嚴重的將被逐出施工現場,并扣發其出勤期間500元/月生活費以外的所有工資。
3.4對安全工作成效良好的施工隊、個人及管理人員的獎勵
3.4.1每一項目至結束時如未發生嚴重安全事故,項目部可評定安全生產先進施工隊、先進班組和先進個人,先進施工隊和班組的名額均為1個(施工隊和班組數量在1個以下的不進行該項評定),先進個人的名額可為3個及以下;獎勵金額的范圍分別為:1000~2500元、500~1000元、200~400元之間。具體獎勵數額由項目經理根據項目經營情況確定。
3.4.2每一項目至結束時安全事故損失總額在5000元以內,對項目部相關管理人員可以發放安全管理專項獎,具體獎勵數額為項目期間未發生安全事故的月份個人安全津貼的總和。
3.4.3安全津貼的出處為原個人工資總額,安全津貼的標準為:
項目經理 500元/月
施工經理 400元/月
工程部主任、施工隊長、安全員 300元/月
技術人員(獨立工作的) 100元/月
四:事故處理程序及具體規定
4.1事故處理基本原則
4.1.1對所有安全事故(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發生的)必須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并按規定的程序進行處理。
4.1.2在安全生產方面員工有以下權利和義務
享有權利:
1.享受傷亡求償權
2.危險因素和應急措施的知情權
3.安全管理的建議、申訴權
4.拒絕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權
5.緊急情況下的停止作業和緊急撤離權
應盡義務:
1.遵章守規,服從管理的義務
2.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的義務
3.接受培訓,掌握安全生產技能的義務
4.發現事故隱患及時報告的義務
4.1.3對所有事故的處理將堅持權利、義務對等的原則,違章作業、不盡義務的情況下發生人身傷害事故的,事故受害者如果是事故責任人,則受害人將不能充分享有相應權利,其本人要按規定承擔一定比例的損失;因違章作業造成他人被傷害的,責任人必須按規定比例承擔賠償責任。
4.1.4所有安全事故處理采用分類管理的辦法
事故類別分為:
一、單純人身傷害事故
二、單純財產損失事故(如火災、設備事故等)
三、復合事故
按責任性質劃分的事故級別為:
a級:較難預料及避免、責任人責任顯著輕微、無明顯違章現象發生情況下產生的事故。
b級:責任人違章作業或麻痹大意導致的事故。
c級:責任人惡意違章、拒不聽從有關人員勸阻和制止野蠻施工導致的事故。
具體事故性質的級別劃分由項目部有關管理人員根據實際情況客觀確定。
4.2事故處理程序及標準
4.2.1發生事故后項目部應首先積極采取相應措施避免損失進一步擴大、及時上報并確定事故類別及級別。
4.2.2發生預計損失額在2000~5000元之間的各類事故后,項目部應在24小時內將事故經過及初步認定的原因、處理意見等報公司;發生預計損失額在5000~20000元之間的各類事故后,項目部應在12小時內按上述要求上報公司;發生預計損失額在20000元以上的各類事故后,項目部應即時按上述要求上報公司;事故處理方案經公司批準后予以執行。
4.2.3醫療費的報銷及各項損失的承擔:
所有工傷事故的醫療費(必須是治療工傷必需的且得到項目部認可的醫療費)前期由項目部全額報銷。
在各級事故的處理中對責任人進行處罰時按以下標準:
a級事故對責任人以事故直接損失的5%及以下進行處罰;
b級事故對責任人以事故直接損失的15%進行處罰;
c級事故對責任人以事故直接損失的25%~35%進行處罰,最終處罰比例由項目部根據具體情況確定。
多個責任人的根據責任大小按比例共同承擔上述處罰,罰款從工資或獎金中扣除。
4.2.4無殘疾情況下養傷期間的誤工費、生活費及看護費補助標準:
a級事故(受傷者為責任人)對傷者按1000元/月的標準進行補助;
b級事故(受傷者為責任人)對傷者按800元/月的標準進行補助;
c級事故(受傷者為責任人)對傷者按500元/月的標準進行補助;
受傷者無責任的按其工資標準的70%進行補助,按此比例計算低于a級標準的按a級標準執行。
補助時間累計不超過3個月,特殊情況需延長的需經公司總經理批準。
上述補助費支出計入事故直接損失的總額內。
4.2.5有殘疾情況下殘疾補助標準的確定:
4.2.5.1雙方協商確定;
4.2.5.2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總的補助標準后,根據責任大小責任人應自行承擔補助額的比例如下:
a級事故(受傷者為責任人):責任人按補助總額的5%及以下承擔;
b級事故(受傷者為責任人):責任人按補助總額的15%承擔;
c級事故(受傷者為責任人):責任人按補助總額的25%~35%承擔;
上述承擔比例從項目部提供給傷者的補助額中直接扣除。
受傷者無責任的其本人不承擔上述損失。
上述補助費支出同樣計入事故直接損失的總額內。
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的,責任人也必須按上述比例承擔費用,以上描述是責任人做出的法律承諾。
4.2.6發生事故后對相關管理人員的處罰規定如下:
4.2.6.1所有類型事故管理人員均按相應標準接受處罰。
4.2.6.2發生2000以上至5000元損失的安全事故,相關管理人員當月的安全津貼扣除50%。
4.2.6.3發生5000元以上至20000元損失的安全事故,相關管理人員當月的安全津貼全部扣除。
4.2.6.4發生20000元以上至50000元損失的安全事故,相關管理人員連續2個月的安全津貼全部扣除。
4.2.6.5發生50000元以上損失的安全事故,相關管理人員連續5個月的安全津貼全部扣除。
五:其他條款
5.1工作場所以外及非工作原因發生的任何事故與項目部(或公司)無關,均由相關人員自行承擔所有損失。
5.2出于人道的考慮項目部(或公司)可對5.1項中所述事故的受害人進行幫助,但幫助的方式、補助金額的多少、補助兌現的時間均由公司自由決定,任何人或任何組織均無權干涉。
5.3任何員工進入現場時都必須如實向項目部告知自己的健康狀況、以及有無職業禁忌癥及重大疾病等情況,患有職業禁忌癥及重大疾病的人員不得上崗,未履行告知義務,隱瞞病情而上崗的,個人必須承擔由此導致的一切后果的責任。
5.4外包隊的事故處理按分包合同執行。
5.5任何進入施工現場的員工或班組對上述管理規定簽字認可后均表示其支持和服從該規定,規定中有關個人承擔責任的條款視作簽字者對項目部作出的法律及道義上的鄭重承諾。
5.6規定中有關單位責任的條款視作項目部對所有員工的鄭重承諾,在處理所有事故的過程中項目部將嚴格按照上述程序和規定辦事,切實做到公開、公正,全面維護每位員工的合法權益。
第6篇 如何做好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
今年是我公司 的“安全管理年”,也是項目現場“標準化建設實施年”,作為一名安全管理工作者,更加認識到自身安全工作責任重大,任重道遠。目前,通過對幾個項目的安全檢查中發現,我們項目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雖有進步但與做得好的兄弟單位相比還存在著或多或少的差距,如何才能有效提升項目形象,切實做好安全工作呢?以下是本人在平時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幾點體會。
一、安全資料管理
(一)存在的問題:
安全資料是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基礎工作之一,也是反映一個項目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組成部分。目前,各項目的安全資料大多是由現場安全員來做,雖然使用的廣東省統一表格,但許多安全資料卻流于形式,甚至現場實物與資料不符,或者只是在表格上簽簽名字按按手印,沒有從根本上重視和規范安全資料。如:
1、入場三級教育:在每個工人進場前,必須分工種對每一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把單位的安全規章制度和現場的危險源對每一位職工講解,這既是一次安全交底也是一次安全培訓,并通過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崗。所以說,做好三級教育對于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事實上,多數安全員為了應付上級檢查,工作省事,讓工人在三級教育單上簽上名字了事,忽略了安全培訓和考核的過程。
2、安全技術交底:這是由項目工程師、安全員、班組長、監理共同到現場參與的技術交底,它必須分工種、分施工部位,詳細的講述安全生產注意事項、作業現場危險源防范等。有些安全員只是把廣東省統表中的交底單直接打印后給工人簽字就算完成任務了,這種安全交底單千篇一律,交底內容與項目現場不符,交底針對性不強,有些工人甚至還不明白交底單上的內容就簽字了。我認為,現場安全交底十分重要,接收人(工人)不是簽個字就能了事,各級交底人也不能隨意簽名,必須加以重視,不能馬虎對待。
3、進場設備和洞口臨邊安全防護的驗收:往常填寫這種驗收表,很多安全員只填寫兩個字“合格”,沒有從數據上表明合格在哪些方面首先設備進場后,我們要對設備的年限進行檢查,設備是否老化,運轉是否正常,聲音是否異常等;洞口臨邊的防護欄桿的高度是否符合要求,防護欄桿是否堅實牢固,是否掛安全網和警示標志等,填寫這種資料必須親臨現場查看,資料與實物必須相符,填寫內容詳細真實。同時要有嚴格的驗收手續,使用驗收合格的設備和防護設施,才能真正在施工中起到預防安全隱患的作用。
(二)改進措施
1、由公司組織實施,增加對現場安全員每年不少于2次的安全資料培訓學習,讓安全員有交流學習的機會;
2、把安全資料培訓制成光盤,安全員每人一張,利用業余時間學習。
3、在適當的時機可分批次安排安全員去做得好的項目觀摩學習。
4、在每年公司舉辦的安全知識競賽試卷中,增加安全資料考核內容。
做得完善、詳實的安全資料,給人一個美好的第一印象,不去現場就能了解現場的安全管理狀況。真實的安全資料,能在源頭上控制安全隱患,這才是成功、規范的安全資料。
二、現場安全管理
安全事故絕大多數發生在施工現場,因此我們必須加大安全管理力度,強化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控制危險源,才能杜絕各類安全是事故的發生。
(一)現場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
1、對現場危險源的識別和控制措施不到位。現場危險源是根據工程進度和施工環境在不斷改變著,我們在動態管理中有時忽視了安全隱患的事前控制,好多安全管理者只是事后管理,造成安全管理工作的被動。
2、項目安全員配置不夠,安全管理人員素質參差不齊。
日常工作中我們不難發現,很多項目為了節約資金,個別領導對安全工作不夠重視,造成安全員缺乏,根據相關規定項目需要3人的只配備2人,要求配備2人的只配備1人,有的項目還沒竣工就把安全員調離了,給安全工作帶來了隱患。或者為了應付上級檢查,在安全檢查時到崗,檢查結束后安全員也離開了。還有些項目安全員經驗不足、技術不精、工作力度不夠,導致畏難心理,再加上目前項目施工中人員流動性大,造成了安全管理散漫、安全隱患檢查不到位、安全工作被動的局面。
3、安全措施經費落實不到位
安全是硬碰硬,實打實的工作,必須有著足夠的資金投入。安全防護物品要錢購置(如:安全警示標志,安全網、安全帽、安全帶及消防器材等等)哪樣都要錢投入,安全工作如果過分節約,就會適得其反,“節”出隱患。可實際工作中安全上的“節約”還是被不同程度地表現出來,該添置的安全器材、防護用品購買時被打折了,最常見的有些分包單位購買的安全帽質量不過關,安全網不能防火等,這些在無形中又增加了安全隱患。
4、安全檢查和項目整改措施不到位
根據安全檢查制度,項目安全員每天對現場進行安全巡查,項目部、監理每星期檢查,工程處每月安全檢查,公司每季度安全檢查,再加上安監部門每月一次的跟蹤安全檢查,每個部門檢查都有整改通知單,頻繁的安全檢查確實也促進了安全管理,但有些項目自認為沒出安全事故,安全管理外緊內松,致使安全檢查變成了走過場,整改回復變成了應付交差。
(二)改進措施
1、項目開工即編制重大危險源控制方案和應急預案,成立危險源控制領導小組,對照方案控制落實控制措施,力爭把隱患消除在萌芽之中。
2、領導重視。在甲方撥付的工程款中將安全措施費單獨立項劃撥,項目措施費臺賬由工程處財務統一制表,力爭安全措施費做到專款專用。這樣避免了以往檢查時,安全員到處找單據,拼湊各項安全措施費,也統一了安全措施費的做法。
3、為保證安全防護用品的質量,分包單位的安全帽、安全帶等,應統一由總包單位購買合格的產品,發放到工人,這樣既保證了防護用品的質量,也便于控制安全帽的規格顏色,保證公司形象。
4、在公司的季度檢查或每月安全巡查中,增加給安全員打分欄(據了解,有些單位多年前就已實施),讓安全員工作有壓力也有動力,使年終的安全員評比更具權威性。安全員必須做到“文武雙全”,文會電腦操作,武懂現場管理,安全工作才會上臺階、換新顏。
5、增加項目安全主任的年終評比。
第7篇 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措施
安全管理是為施工項目實現安全生產開展的管理活動。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重點是進行人的不安全行為與物的不安全狀態的控制,落實安全管理決策與目標,以消除一切事故,避免事故傷害,減少事故損失為管理目的。
控制是對某種具體的因素的約束與限制,是管理范圍內的重要部分。
安全管理措施是安全管理的方法與手段,管理的重點是對生產各因素狀態的約束與控制。根據施工生產的特點,安全管理措施帶有鮮明的行業特色。
一、落實安全責任、實施責任管理
施工項目經理部承擔控制、管理施工生產進度、成本、質量、安全等目標的責任。因此,必須同時承擔進行安全管理、實現安全生產的責任。
1、建立、完善以項目經理為首的安全生產領導組織,有組織、有領導的開展安全管理活動。承擔組織、領導安全生產的責任。
2、建立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明確各級人員的安全責任。 抓制度落實、抓責任落實,定期檢查安全責任落實情況,及時報告。
①項目經理是施工項目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
②各級職能部門、人員,在各自業務范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的要求負責。
③全員承擔安全生產責任,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從經理到工人的生產系統做到縱向到底,一環不漏。各職能部門、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做到橫向到邊,人人負責。
3、施工項目應通過監察部門的安全生產資質審查,并得到認可。
一切從事生產管理與操作的人員、依照其從事的生產內容,分別通過企業、施工項目的安全審查,取得安全操作認可證,持證上崗。
特種作業人員、除經企業的安全審查,還需按規定參加安全操作考核;取得監察部核發的《安全操作合格證》,堅持'持證上崗'。施工現場出現特種作業無證操作現象時,施工項目必須承擔管理責任。
4、施工項目經理部負責施工生產中物的狀態審驗與認可,承擔物的狀態漏驗、失控的管理責任,接受由此而出現的經濟損失。
5、一切管理、操作人員均需與施工項目經理部簽定安全協議,向施工項目經理部做出安全保證。
6、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情況的檢查,應認真、詳細的記錄,做為分配、補償的原始資料之一。
二、安全教育與訓練
進行安全教育與訓練,能增強人的安全生產意識,提高安全生產知識,有效的防止人的不安全行為,減少人失誤。安全教育、訓練是進行人的行為控制的重要方法和手段。因此,進行安全教育、訓練要適時、宜人,內容合理、方式多樣,形成制度。組織安全教育、訓練做到嚴肅、嚴格、嚴密、嚴謹,講求實效。
1、一切管理、操作人員應具有基本條件與較高的素質
①具有合法的勞動手續。臨時性人員須正式簽定勞動合同,接受入場教育后,才可進入施工現場和勞動崗位。
②沒有癡呆、健忘、精神失常、顛癇、腦外傷后遺癥、心血管疾病、暈眩、以及不適于從事操作的疾病。
③沒有感官缺陷,感性良好。有良好的接受、處理、反饋信息的能力。
④具有適于不同層次操作所必須的文化。
⑤輸入的勞務,必須具有基本的安全操作素質。經過正規訓練、考核,輸入手續完善。
2、安全教育、訓練的目的與方式。安全教育、訓練包括知識、技能、意識三個階段的教育。進行安全教育、訓練,不僅要使操作者掌握安全生產知識,而且能正確、認真的在作業過程中,表現出安全的行為。
安全知識教育。使操作者了解、掌握生產操作過程中,潛在的危險因素及防范措施。
安全技能訓練。使操作者逐漸掌握安全生產技能,獲得完善化、自動化的行為方式,減少操作中的失誤現象。
安全意識教育。在于激勵操作者自覺堅持實行安全技能。
3、安全教育的內容隨實際需要而確定
①新工人入場前應完成三級安全教育。對學徒工、實習生的入場三級安全教育,重點偏重一般安全知識,生產組織原則,生產環境,生產紀律等。強調操作的非獨立性。對季節工、農民工三級安全教育,以生產組織原則、環境、紀律、操作標準為主。二個月內安全技能不能達到熱練的,應及時解除勞動合同,廢止勞動資格。
②結合施工生產的變化、適時進行安全知識教育。一般每10天組織一次較合適。
③結合生產組織安全技能訓練,千什么訓練什么,反復訓練、分步驗收。以達到出現完善化、自動化的行為方式,劃為一個訓練階段。
④安全意識教育的內容不易確定,應隨安全生產的形勢變化,確定階段教育內容。可結合發生的事故,進行增強安全意識,堅定掌握安全知識與技能的信心,接受事故教訓教育。
⑤受季節、自然變化影響時,針對由于這種變化而出現生產環境、作業條件的變化進行的教育,其目的在于增強安全意識,控制人的行為,盡快地適應變化,減少人失誤。
⑥采用新技術,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推行新工藝之前,應對有關人員進行安全知識、技能、意識的全面安全教育,激勵操作者實行安全技能的自覺性。
第8篇 s礦采礦車間現場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1、對所管轄工程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2、認真學習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公司、礦、廠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經常深入施工現場檢查安全生產,發現事故隱患及時整改。制止違章作業,在緊急情況下對不聽勸阻者,有權停止作業,并立即報請領導處理。
4、負責編制所管轄工程項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及管理制度,并負責現場監督。
4、 監督、檢查工程公司“三級安全教育”及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參加礦、廠安全大檢查,并督促工程公司落實整改。
6、發生事故及時向項目管理員、廠領導及安全部門報告,并參加事故調查、分析。
7、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礎資料。
8、積極參加公司、廠舉行的安全學習、安全檢查工作。
9、做好領導交辦的其他安全工作。
第9篇 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1管理體系
由公司安全部負責對工地安全工作的統一領導,各項目成立以項目經理為組長的“安全文明施工領導小組”,副組長由工程經理和專職安全員擔任,組員包括各專業施工隊長和隊安全員等,公司安全部每月組織一次巡查,并在當月公司工程例會上公布檢查結果。
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技術交底制、班前檢查制、驗收制、周一安全活動制、定期檢查與隱患整改制、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年審制、安全生產獎懲制度與事故報告制、危急情況停工制、持證上崗制。
2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2.1現場安全準備工作:
進場前應熟悉現場外圍的環境,其中包括高低壓線路和其它危險地、物,項目經理、技術主管、安全主管必須認真學習現場安全管理知識,參加勞動局考試,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培訓,之后由項目印試題統一考試,分為“三級”(項目、隊、班組),建立安全教育記錄,未受教育者,安全人員有權拒絕其上崗。
2.2基礎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基坑完成后,四周做1.2-1.5m高防護欄桿,刷紅白漆,欄桿外圍護安全網和做不低于30cm的擋水墻。進場材料在基坑邊堆放預先制定標準,并對護坡經常性自測和用經緯儀測試,必要時要成立護坡觀察小組,成員有質量、工程、安全等部門組成,由安全部門每天寫出觀察結果。教育施工人員向基坑下料時不從上向下扔,保證塔吊吊物必須有容器和捆綁,信號工指揮要認真執行“十不準吊”。
2.3±0.00以上結構安全管理:
根據結構的形式由技術部門設計腳手架,安全部門參加,對腳手架進行安全驗算,提前繪制施工圖,并報項目部總工審核批準,并做安全技術交底,架子工進行培訓,持證上崗。
施工時一般分為多個流水區,在區與區上下之間,要做臨時性防護欄桿。對結構的敞口處,設置固定的防護欄,統一到高度1.2m,用紅白漆涂刷。
支模與拆模:支模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使用頂撐和滿堂紅架子時,要有二人以上合作,在柱梁綁鋼筋立模時,做好可靠的防護,在拆模時,安排專職看護人員。施工人員要有協作精神,拆完之后及時清理。
對樓板上的結構預留洞口,加蓋封嚴,對電梯井口,制作開啟式的防護門,高1.2-1.5m,井內要層層封死或用安全網每隔三層封一道,并及時清理網內雜物,洞口四周設防護欄桿,通道口搭設防護棚3-6m長,寬出通道口兩邊各1m。
電梯井口所有臨邊敞口處設護欄,人行馬道上的碎砼塊、垃圾等危險物品,每天安排人員清理。
不管在任何情況下,杜絕上下立體交叉作業,如出現這種情況,根據工程的緩急,指令停止一方。
2.4裝飾工程安全管理:
處理結構的剔鑿人員,必須戴好護目鏡,注意周圍的人員、機械安全,所搭設的臨時架子,做到安全使用。
使用外架施工,設計方案報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后才可施工,滿鋪腳手板,外綁封閉安全網。
內裝修所搭設的滿堂紅腳手架,嚴格按要求搭設,滿鋪腳手板,不留空檔,并做到工完場清,有臨邊敞口處綁兩道防護欄桿,高度1.2m。
2.5施工機械安全管理:
塔式起重機的安全裝置(四限位,兩保險)保證齊全、靈敏、可靠,做到定期不定期的試驗。
施工電梯的地基安裝和使用按原廠使用規定,并有驗收手續,經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中,定期進行檢測。施工電梯安全裝置保證齊全、靈敏、可靠,執行額定重量人員。
蛙式打夯機必須兩人操作,操作人員必須戴絕緣手套和穿絕緣膠鞋,操作手柄應采用絕緣措施,夯機用后應切斷電源,嚴禁在夯機運轉時清除積土。
氧氣瓶防止曝曬、倒放,平時與汽油、氧氣和乙炔瓶的工作間距不小于5m,兩瓶同時焊時距離大于10m。
電鋸的鋸盤及傳動部位安裝防護罩,并設保險檔、分料器。凡長度小于50m,厚度大于鋸盤半徑的木料,嚴禁使用電鋸。
砂輪機應使用單向開關。砂輪必須裝設不小于180o的防護罩和牢固的工件托架。嚴禁使用不圓、有裂紋和磨損剩余部分厚度小于25mm的砂輪。
平面刨安全防護裝置齊全有效。
吊具、鋼絲繩凡表面磨損、腐蝕、斷絲超過標準的,死彎斷股,油芯外露的不使用。
吊鉤除正確使用外,應有防止脫鉤的保險裝置,吊環在使用時,應使銷軸和環底受力,吊運大模,混凝土斗和預制墻板等大件時,必須用卡環。
第10篇 煤礦作業現場安全管理
煤礦井下作業與地面作業相比較,其主要特點是:
1)作業現場狹窄煤礦大多數巷道高度不足2m,下寬不足2.5m;采煤工作面依煤層而定,高度一般不超過2m,低的地方還要爬行才能通過;地面不平坦,坡度大,有的甚至超過30°
(2)光線不足。井下不僅沒有自然采光,一般也沒有固定的照明設施,作業人員僅靠頭頂一盞礦燈照明。
(3)作業現場情況變化大。這種變化不僅表現為采掘工作面不斷移動,而且還有地質構造、礦山壓力、瓦斯涌出量等變化,井巷設備維修人員不斷地變換工作地點等。
(4)設備笨重。由于抗沖擊和防爆需要,下設備多,又比較笨重一個開關需要兩個人才能抬動,而且由于場地狹窄,移動非常困難。
(5)災害多。煤礦現場作業工人不僅要關注操作安全,而且還要關注環境安全。水、火、瓦斯和頂板等事故時刻威脅著安全生產。
(6)多人聯合作業。井下現場作業如采掘作業少則五六人多則十幾人,一人違章,往往會影響多人安全。
基于上述情況,煤礦作業現場在布置上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1)采掘工作面盡可能在礦井兩翼分開布置,避免造成人員高度集中,特別是瓦斯突出礦井、高瓦斯礦井、高應力區域,更應該注意這個問題。
(2)采煤工作面的安全出口暢通,上下端頭支護、斷面要符合規程規定。
(3)巷道中無雜物,材料、鋼軌、鋼管及各種備用物品碼放整齊,不可過高、過寬,固定位置,不要影響通風、運輸和行人。
(4)采掘工作面局部通風合理。
(5)局部通風符合規程規定,突出礦井采掘避免在回風一側安排其他作業。
(6)壁式工作而盡可能實行正規采煤作業,支護排列整齊,工作面齊整。
(7)采掘工作而內,設備安裝、溜槽鋪設,纜放炮線吊掛都要符合工藝要求和操作規程規定。
煤礦作業現場的安全管理是圍繞消除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和環境的不安全因素展開的,內容相當廣泛。因為煤礦作業現場是由人、物和環境所構成的一個生產場所,它實際上也是一個“人工環境”在這個人工環境里,有生產用的各種裝備裝置、原材物料、產成品、各類工具和其他雜物,還有作為設備動力源的蒸汽、電、燃油等,以及操作人員。因此,作業現場的安全管理也就是從這三個因素著手,即對人的不安全行為的管理、對物的不安全狀態的管理及對作業環境條件的調節和治理。
第11篇 某煤礦井下現場安全管理規定
一、 井下管理人員在井下發現安全隱患,隱患不排除不離開現場,發現人應立即安排工人進行整改。如不能處理的報生技科,發現人不立即排除或上報應承擔相應責任。
二、 當班安全員對管轄范圍內安全保障全權負責。要求做到以下工作:
1、 掌握本管轄范圍內的地質構造情況、避災線路、設備運轉情況、安全程度,本班施工地點工作安排,人員分布情況,人員分工情況等。熟練掌握井下生產中“采、掘、機、運、通”,“破、裝、支、運、回”所涉及到的安全管理項目和技能。
2、 掌握本班本管轄范圍內人員思想、身體、家庭、生活規律等情況,發現異常,立即制止其入井工作。對不遵守礦安全規定的人員,可以建議礦部不錄用。
3、 根據礦領導安排,指揮本管轄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
4、 熟練掌握安全生產管理技能,不斷學習新的安全管理方法,提高發現、分析處理問題的管理能力。
5、 加強本管轄范圍內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按時組織召開班前會,加強勞動紀律建設,杜絕工人遲到和不參加班前會的現象。工人臨時休息,必須提前向安全員請假。
6、 本轄區新進工人必須取得安全員同意后方可參加工作。
7、 工作期間,嚴禁脫崗、井下睡覺和隨意出井等行為,隨時要在井下巡查本轄區各點安全生產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和上報。
三、 安全監管
1、 井下安全監管實行一級對一級負責制,安全、生產副礦長,技術負責人,井長對礦長負責,安全員對安全、生產副礦長,技術負責人,井長負責,班組長、工人對安全員負責。
2、 礦領導在井下檢查到安全隱患,除立即安排整改外,要根據隱患危害程度對本轄區安全員進行告知并罰款,本轄區安全員再根據情況對本班相關工人進行處理。
3、 全礦安全罰款用作獎勵安全工作做得好,敢于逗硬的管理人員。
4、 對安全員的罰款由礦長,安全、生產副礦長,技術負責人和井長執行。對工人的罰款由安全員執行。
第12篇 如何進行施工現場安全資料的管理
施工現場安全資料管理一
項目設專職或兼職安全資料員,安全資料員持證上崗以保證資料管理責任的落實;安全資料員應及時收集、整理安全資料、督促建檔工作。
施工現場安全資料管理二
資料的整理應做到現場實物與記錄相符,行為與記錄相吻合以便更好地反映出安全管理的全貌及全過程。
施工現場安全資料管理三
根據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原理建立定期不定期的安全資料的檢查與審核制度,及時查找問題,及時整改。
施工現場安全資料管理四
安全資料實行按崗位責任分工編寫,及時歸檔,定期裝訂成冊的管理辦法。
施工現場安全資料管理五
建立借閱臺帳,及時登記,及時追回,收回時做好檢查工作,檢查是否有損壞及缺頁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