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程序文件范本
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程序文件范例
1.組織員工責任制管理程序
①員工責任制制定的依據;
②員工責任制的制定范圍(各級管理層和各操作崗位人員);
③責任制的內容;
④責任制編制、運行程序;
⑤領導及其責任制的變更;
⑥員工責任制的監督、檢查和考核。
2.方針和目標管理程序
①方針目標依據的原則;
②方針目標的策劃和審定;
③方針目標的分解實施;
④方針目標的考核與評審;
⑤方針目標的變更。
3.危害辨識風險評價程序:
①危害辨識
―明確危害辯識的相關職責;
―明確危害辯識的范圍;
―危害辯識的原則;
―危害辯識的具體方法,相關要求(人員要求、注意事項);
―調查結果的匯總以及確認(職責、方法)
②風險評價
―評價的職責;
―評價的原則;
―評價方法(詳細描述);
―風險分級;
―相關記錄的保管與存檔要求。
③危害因素的更新識別與重要危險因素的更新評價。
5.法律及其他要求控制程序
①獲取的途徑、方法,執行者,頻次,獲取方式;
②評價與登記、保管,執行者,批準者,存放處;
③摘錄與分發:由誰進行摘錄、整理,怎樣分發到有關部門(可以建立內部行為準則)
④法規標準的更新
6.培訓、意識與能力程序
①培訓內容,包括ohs知識、ohs管理手冊、程序文件、緊急狀態的處置、重要崗位的作業指導書等;
②如何確定培訓需求,由什么部門提出、針對什么(職工入廠教育,工人上崗、轉崗教育考核等)。培訓要分層次進行:最高管理者、中層干部、內審員、重要崗位、全體員工、新員工等;
③培訓形式;
―正規的、辦班形式培訓;
―各部門內部培訓(作業指導書、相關運行控制、應急準備、程序等);
―普及性教育(方針、重大危險因素、目標、指標等);
④培訓計劃的相關要求:決策機構,職責部門,培訓對象;
⑤培訓記錄包括:培訓計劃,培訓名單,考核記錄,員工個人教育檔案,資料的保存及管理。
7.文件控制程序
①文件控制對象:手冊、程序文件、作業指導書及記錄,也可不包括記錄;
②文件的編制(重要ohs文件的編號、起草、制訂、修改的職責及注意事項);
③文件的發放(由什么部門負責文件的發放,是否制訂發放清單等);
④文件是否受控;
⑤文件的保存(各種重要ohs文件保存在什么部門,文件保存的注意事項);
⑥過時文件如何處理,文件更新要求等,針對文件的不同層次給予規定。
⑦文件及記錄的保存期規定。
8.運行控制程序
①運行控制對象
―對缺乏程序指導可能導致偏離方針、目標、指標的運行;
―運行控制的內容至少包括所有與重大危險因素對應的活動;
―對供應商或項目承包方(即具有較強影響力的相關方可以考慮提出相應的ohs要求。
②涉及到的各個部門、崗位的職責、要求必須明確;
③明確運行控制的參數;
④具體的操作規程,操作工的資格要求;
⑤運行控制的結果記錄。
9.應急準備與響應程序
①明確事故和緊急情況發生的可能性及部門。緊急情況可能是:
―火災、爆炸;
―有毒有害物質的泄露;
―安全監控失控等。
②對內、外部應急聯絡人員、部門及其職責做出相應規定;
③針對可能發生的緊急情況采取必要的準備;
④應急聯絡方式:包括時間限制、聯絡辦法等;
⑤針對已發生的緊急情況所采取的處置措施;
⑥對程序進行評審與修訂;
⑦應急演練。
10.監測與測量程序
①明確監控與測量的內容(至少包括重大危險因素、目標、指標以及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的符合性);
②如何進行監測,與法律、法規、標準、其他要求對照,監測結果的處理;
③測量方法、監測頻率(根據被監測對象的具體情況而定);
④監測儀器的校準;
⑤監測人員資格、培訓等;
⑥各種記錄。
11.管理評審程序
①編制管理評審年度計劃和提案表;
②最高管理者主持會議,對有關部門問題作出明確決定并形成記錄;(體系內審結果、方針、目標、指標貫徹落實情況,管理方案的實施情況,體系的符合性,有效性,持續改進的承諾等)。
③有關糾正預防措施的決定;
④糾正、預防措施有效性跟蹤和驗證及驗證結論報告的存檔;
⑤管理評審記錄、提案記錄的管理。
第2篇 設備部/工程部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職責
(1) 認真貫徹國家和上級部門有關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相關規章制度。
(2) 設備工程部是設備(包括各種物料管道)、建構筑物、道路、三廢排放設施、工業防塵防毒設施設備、特種設備、公司供用電及照明等設施和工程項目的歸口管理部門。
(3) 負責組織對本單位的危險源、環境因素進行辨識、評價、更新和學習,并制定措施或管理方案加以控制。
(4) 負責對本部門員工進行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知識的教育和培訓,包括應急預案的培訓和演練,不斷提高本部門員工的環保和安全意識。
(5) 在委外工程施工,安裝、改裝、拆裝和修理設施、設備時,應簽定正式的包括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有效的合同,明確相關方在提供服務期間的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責任,并監督落實。
(6) 負責落實新建、擴建、改建項目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三同時”工作。
(7) 負責對鍋爐、壓力容器及其安全附件和起重設備(包括吊機、電梯、電葫蘆)、廠內機動車輛的維修管理和年檢、復審工作。
(8) 組織落實日常檢修和年度設備大、中修安全措施計劃。
(9) 負責設備和工程項目環境職業健康安全事故的管理工作。
(10) 在進行固定資產、備件、工具的購置時,負責落實環境職業健康安全要求。
(11) 負責消防設施及其監控系統的維護和保養,確保消防設施的有效性。
(12) 認真履行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文件內規定的本部門的各項具體工作。
第3篇 安環保衛管理中心安全環保職業衛生職責
1、協助領導組織推動公司的安全、環保和職業衛生工作,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安全、環保和職業衛生、法律、法規、方針、政策。
2、按計劃對員工進行安全環保教育和培訓,做好安全管理、特種作業等有關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和考核工作。
3、負責建立、健全安全、環保管理網絡,加強安全、環保、職業衛生基礎建設,指導各單位做好安全、環保工作。
4、定期召開安全環保專題會議。
5、具體制訂、修訂和完善公司安全環保管理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并對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6、做好日常、專項等安全環保督查、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督促和協調解決。發現重大隱患時,有權責令停工停產,并及時報告有關領導。
7、參加公司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安全環保設施 “三同時”工作。
8、負責特種設備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9、監督檢查消防、交通安全工作開展情況。
10、參加安全環保事件的調查處理并進行登記、統計、分析、報告,做好預測預報工作,建立健全檔案制度。
11、負責各單位的安全、環保、職業衛生考核評比工作,組織指導開展安全、環保、職業衛生宣傳活動,推行iso環境、職業衛生安全和風險預控標準化管理體系,推廣先進的安全、環保、職業衛生管理經驗。
12、組織檢查落實干部值班制度,做好應急值守及維穩值班工作。
13、制定公司安全環保工作計劃,并監督按期實施。
14、定期匯報和公布公司安全、環保、職業衛生工作開展情況。
第4篇 物業服務中心職業安全管理規定
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分公司管理制度
一、目的
明確崗位職責,規范操作流程,確保職業安全。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花城物業服務中心。
三、過程和方法控制
3.1全體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職責內容,規范操作流程,預防安全事故發生。
3.2相關崗位在上崗前必須認真通過崗前培訓,熟練掌握崗位業務技能。
3.3禁止幫業主翻越陽臺及擅自開啟門、窗鎖,若遇特殊情況,需及時向上級匯報到部門負責人處,部門負責人同意后方可進行,同時做好各方面的安全保護工作。
3.4相關崗位需要其他崗位協助時,需根據人員的專業情況合理安排,切忌讓協助人員做一些危險的工作,協助人員有權拒絕對自己不懂的危險工作安排。
3.5高空作業必須嚴格做好保護措施,未做好保護措施以前禁止進行施工。高空作業或存在危險的施工場所必須有明顯標識和專職的安全監護人。
3.6非專業人員不得擅自進入高、低壓配電房和設備房,專業人員也不得擅自帶非專業人員進入高、低壓配電房等危險位置,若確需幫助,必須做好相關安全保護措施。
3.7電工在作業時必須嚴格按規范程序操作,做事切忌粗心大意,事情做完后要對現場進行徹底檢查,確定無安全隱患后方可撤離現場。
3.8若遇到自身無專業處理能力的情況時,可通知相關專業人員到現場處理,相關專業人員在接到信息后,正確分析其重要性,若在緊急情況下,相關專業人員必須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并進行處理。
3.9各崗位必須清楚在自己職責范圍內所存在的安全隱患,注意細節,確保人身安全。
第5篇 某儀表車間職業安全健康管理細則
為全面加強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危害,保障員工生命安全健康及其相關權益,推動車間安全發展,根據《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指示精神,按照上級要求,結合儀表車間實際,制定本細則。
一、組織機構及管理
1、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治理”的方針,根據源頭治理、科學防治、精細管理、嚴格考核原則,突出化工生產及使用有毒有害物品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防治,全面加強和改進車間職業安全健康管理。
2、車間是職業安全健康的責任主體,車間主要負責人是職業安全健康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為分管負責人。
3、安全技術員孔慶斗為車間兼職職業健康管理員,各班班長為所在班組兼職職業健康管理員,班組群監員和女工協管員協助班組做好職業安全健康管理。
4、儀表車間職業安全健康領導小組
組 長:任照斌
副組長:孫宗廣、金同喜
成 員:烏華東 楊位存 劉 文 李玉超 孔慶斗 翟自寶 楊俊峰 李云
李 園 鄭貴尹 張 偉 朱 亮 林曉輝 柳訓鯤 商 青
二、職責分工
(一)領導小組組長職責
1、負責職業安全健康工作的監督管理、檢查考核和責任追究,負責維護員工享有的職業衛生保護權利。
2、負責檢查、督促本單位員工正確穿戴、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3、配合公司職業病或疑似職業病例的審核、認定工作。
4、配合公司職業危害事故內部調查分析工作。
5、負責組織對有關職業安全健康違規行為進行查處,負責職業危害事故內部調查分析處理,負責對各班組、崗位職業安全健康工作的考核獎懲。
6、負責組織對各班組、崗位職業安全健康進行監督檢查,主要內容包括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防護設施、警示告知、職業安全健康培訓等。
7、將職業安全健康工作納入車間安全辦公會等會議議程,配合公司職業安全健康監督檢查工作。
(二)領導小組成員職責
1、負責業務范圍內有關職業安全健康的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等技術文件的業務管理。
2、負責生產工藝等有關職業安全健康內容的業務管理。
3、負責生產現場防塵、毒、射線、噪聲以及防窒息等危害控制技術指導與監督管理。
4、組織排查職業安全健康安全隱患,制定整改措施。
5、負責建立職業衛生安全隱患臺帳。
6、負責車間防塵、防毒、噪聲等職業安全健康防護設施的管理、維護和檢查。
7、參與職業安全健康監督檢查。
8、參與職業危害事故內部調查分析處理。
(三)車間專兼職職業健康人員職責
1、負責組織職業安全健康應急預案演習、評審,建立健全職業危害應急救援預案演練檔案,并組織對演習中暴露問題督促進行整改。
2、負責勞動防護用品管理,依據標準為員工配備、發放防護用品、器具,并建立健全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臺賬和員工個人防護用品發放臺帳。
3、負責組織勞動防護用品配備、使用等監督檢查。
4、參與職業危害事故內部調查分析處理。
(四)班組群監員和女工協管員職責
1.負責依法維護員工享有的職業衛生保護權利。
2.負責組織實施職業病防治的民主管理和群眾監督。
3.負責組織群眾性職業安全健康宣傳教育。
4.參與職業危害事故內部調查分析處理。
5.參與職業安全健康隱患排查。
三、儀表車間職業安全健康管理規定
1、發現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的強度或者濃度不符合國家、行業標準的,應立即采取措施進行整改和治理,確保其符合職業健康環境和條件的要求。對嚴重超標且危害又不能及時整改的生產場所,必須停止生產運行,控制和減少職業危害。
2、加強儀控設備管理,對易產生泄漏的設備、管線、閥門等,應定期檢修和維護,杜絕或減少跑、冒、滴、漏。在生產活動中,不得使用國家明令禁止或可能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的設備和材料。
3、對可能產生嚴重職業危害的作業崗位,應在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識和警示說明,載明職業危害的種類、后果、預防和應急處置措施等內容。
4、按規定設置報警設施、防護急救器具專柜,應急撤離通道和必要的泄險區,同時做好定期檢查和記錄。
5、從事有毒有害作業時,必須按規定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嚴禁使用不明性能的物料、試劑和儀器設備,嚴禁使用有毒有害溶劑洗手、沖洗作業場所。
6、加強檢維修場所職業安全健康管理,對存在嚴重職業危害的生產裝置,在制訂停車檢修方案時,應提出對塵、毒、嗓聲、射線等的防護措施,確定檢維修現場的職業安全健康監護范圍和要點。對存在嚴重職業危害的裝置檢維修現場,應嚴格設置防護標志,做好現場的職業安全健康監護工作。
7、加強對可能產生嚴重職業危害現場塵毒檢測監控工作,根據現場情況與生產技術部(環境保護部)聯系檢測事宜,隨時掌握現場塵毒濃度,及時做好防護工作。
8、做好檢維修后開工前的職業危害防護設施防護效果的鑒定,重點對檢修后的放射源防護裝置、防塵防毒防噪聲衛生設施的整改等情況進行系統檢查確認,減少開車運行時發生意外職業傷害。
9、加強對勞動防護用品使用情況的檢查監督,凡不按規定使用勞動防護用品者,不得上崗作業。
10、車間不安排女工從事因生理特點禁忌從事的工作。不因員工依法行使職業安全健康正當權利和職責而降低其工資福利待遇等。
11、職業健康檢查時間視為正常出勤。對職業健康檢查中查出的職業病禁忌癥以及疑似職業病者,應安排其調離原有害作業崗位。
12、員工離崗時要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對未進行離崗檢查的從業人員,不得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如果離崗前90日內做的健康檢查,可視為其離崗時的檢查。
13、從業人員有權從安全監察處查閱、復印本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從業人員離開單位時,有權索取本人健康檔案復印件。
14、職業健康納入車間、班組教育培訓體系,班組每月開展一次職業安全健康學習。新員工必須接受上崗前職業衛生和職業病防治法規教育、崗位勞動保護知識教育及防護用具使用方法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
15、車間將班組職業健康管理納入車間安全管理考核體系,實施對班組的績效考核。
四、儀表車間職業安全健康檢查考核標準(附表)
附表:儀表車間職業安全健康檢查考核標準
儀表車間職業安全健康管理網絡圖
儀表車間職業健康防護用品臺賬及防護設施保養、檢修記錄表
說明:
1、未盡事宜,按公司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2、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第6篇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獎懲規定
1.目的
為明確公司健康安全獎懲辦法,使健康安全方面的工作獎罰有據可循;并充分調動全體施工人員及其他人員做好安全工作的積極性,保證項目安全完成,制定此規定
2.范圍
所有參加公司所屬人員和管理人員
3. 職責
3.1 對公司安全做出重大貢獻和安全改善的人員或事項進行獎勵;3.2 對安全檢查中各部門安全工作進行獎勵或處罰;
3.3 綜合考評各部門安全生產,對優秀部門進行獎勵,對不達標部門進行處罰;
3.3 對各部門的安全教育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獎勵或處罰;
3.4 對公司內發生的安全事故和造成的經濟損失事故進行處罰;
3.5 各部門負責本部門健康安全環境管理獎勵和處罰。
4. 獎懲原則
4.1各級組織、領導、各個部門、每個崗位都必須按《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規定,各盡其職、各負其責,承擔起相應的責任。
4.2 公司的各級組織各職能部門要認真按照本辦法的規定,遵循“逐級負責、領導負責、部門負責、崗位負責”的原則,建立起逐級考核制度,并實施有效的運作。
4.3 逐級負責就是從上至下一級對一級強化領導,從下至上一級對一級全面的負責。即公司對各單位、各單位對下屬單位要加強環境、職業健康安全工作的領導,各單位下屬單位對各單位、各單位對公司在環境、職業健康安全工作上要全面負責,做到責權明晰,各負其責,實現有序管理。
4.4 領導負責就是公司、各單位的主管領導對本單位的環境、職業健康安全負全面責任,副職負具體責任。
4.5 部門負責就是公司及各單位的各職能部門,對本部門本職工作的安全負責,在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中負有管理、監視、測量、督促、指導的責任。
4.6 崗位負責就是全體從業人員對本崗位的安全工作負全部責任,按權限和職責范圍明確各崗位在安全生產中所負的責任。
5. 內容
5.1健康安全管理獎勵和處罰的對象:
5.1.1單位包括:公司各部門和承包商。
5.1.2個人包括:公司合同制以上員工、承包商和勞務分包商的員工。
5.2 獎勵和處罰的實施主體分兩個層次進行:
5.2.1 公司進行的獎勵和處罰。每次具體的獎勵和處罰意見由安委會擬定,經公司領導審批后實施。
5.2.2 各部門進行的獎勵和處罰。每次具體的獎勵和處罰意見由各部門領導擬定,經公司領導審批實施。
5.3 健康安全管理的獎勵
5.3.2 獎勵事項:
5.3.2.1在生產中及時發現隱患,并采取措施避免重大事故發生的人員,給予100—500元的獎勵;
5.3.2.2 在突發事件搶險搶救、挽救他人生命和財產中,表現突出者,給予100—1000元的獎勵。
5.3.2.3 在制止嚴重違反安全管理規定及失職行為中表現突出,對維護正常生產施工秩序和工作秩序,有顯著成效者,給予50—500元的獎勵。
5.3.2.4 以上人員獎勵需通過安全獎勵申請,報安全管理委員會通過后經財務部下發。
5.3.2.5 積極提出合理的建議,在安全生產、事故預防等方面取得顯著成效者,給予20—100元的獎勵,此項通過提案改善管理落實人員獎勵。
5.3.2.6 對本單位(車間、班組)安全工作認真負責,積極配合項目組搞好安全工作,并且下屬人員無違章的領導者。
5.3.2.7 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5.3.2.8 此上兩種情況由車間或制造部自己制定獎勵措施,生產管理部監督實施。
5.4 健康安全管理的處罰
5.4.1處罰對象:為對處罰事件負有直接責任、主要責任和領導責任的公司部門、班組、承包商和勞務分包商,以及個人。
5.4.2 受處罰事件,主要包括:
5.4.2.1發生等級以上人身傷害、死亡事故。
5.4.2.2發生設備、火災、交通等重大財產損失事故。
5.4.2.3發生事故或險兆事件不及時報告或隱瞞不報。
5.4.2.4發生等級以上環境污染事故或受到當地主管部門處罰的事件。
5.4.2.5 月度健康安全績效考核達不到要求,安全檢查不合格或整改不到位的事項。
5.4.2.6 個人多次違章和嚴重違章。
5.4.3 發生等級以上事故,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罰:
5.4.3.1發生等級以上事故,由安委會組織成立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
5.4.3.2 發生重傷以上人員傷亡事故或重大財產損失事故,根據事故調查責任認定,對人員進行處罰。
5.4.3.3發生輕傷事故或一般財產損失事故,根據事故調查責任認定,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處罰。
5.4.3.4 安委會按照事故調查處理報告中的責任認定和處理意見做好執行處罰的落實工作。
5.4.3.5 以上處罰標準參考《安全生產事故管理辦法》對相應事故的處罰規定。
5.4.4 對發生事故或險兆事件不及時報告或隱瞞不報的處罰:
5.4.4.1各部門發生事故或險兆事件不及時報告或隱瞞不報,公司領導或安委會發現(或接到舉報)后,由安委會及時進行調查確認和處理。
5.4.4.2 對發生輕微事故或險兆事件不及時報告或隱瞞不報的責任單位,給予通報批評。
5.4.4.3 對發生等級以上(或多起輕微事故)嚴重事故不及時報告或隱瞞不報的責任部門,給予通報批評,并直接給予經濟處罰500元。
5.4.5 對發生等級以上環境污染事故或受到當地環境管理部門處罰事件的處罰:
5.4.5.1 安委會對造成等級事故或受到當地政府安監、環保部門處罰的情況進行調查,確認是否因客觀因素或是未履行責任問題;
5.4.5.2 對確因責任問題造成等級事故或受到當地政府安監、環保部門處罰的,由公司主管領導組織討論決定對責任部門和個人進行處罰。
5.4.6對承包商或勞務分包商的處罰:
5.4.6.1應在安全協議條款中明確承包商的健康安全責任和相應的處罰要求,違反合同條款內容、因責任事故或嚴重違章等原因造成我公司人員傷害、財產損失或惡劣影響,應根據合同要求承包商給予相應的賠償或對其進行處罰。
5.4.6.2在為我公司服務期間,發生事故、發生嚴重險兆事件、不服從管理、因事故(或嚴重險兆事件)影響工期進度或給我公司造成經濟財產損失的,根據具體情況由項目組申報材料,安委會擬定處罰意見并執行。
5.4.6.3 對承包商或勞務分包商整體健康安全管理不力,并給公司帶來損失和影響的處罰,除執行安全協議明確列明的處罰條款外,可包括列入“黑名單”永不再用、終止合同和經濟處罰。
5.4.6.4 對承包商和勞務分包商的經濟處罰金額,根據具體情況,除安全協議明確列明的外,由安委會討論決定。
5.4.7 人員違章處罰,造成的事故損失由違章人員負主要責任80%,直接領導負20%的責任。
5.4.8 安全檢查不合格項和整改不到位的處罰:
5.4.8.1 對安全檢查不合格項車間檢查超過3項者,每超過一項,給予20元的處罰。
5.4.8.2 對安全檢查整改不到位的,每項給予20元的處罰。
5.4.8.3 對安全檢查重復出現和多次整改不到位的項目,每項給予50元的處罰。
5.4.9 違章作業的處罰:
5.4.9.1 對安全檢查中發現的違章作業,對作業者和相關領導進行負激勵,違章作業者50元/次,班長40元/次,主任30元/次,部長20元/次;
5.4.9.2 對違章作業者出現違章作業3次以上,停止違章作業者的崗位或轉崗,對出現3次/月以上違章的部門,部長負激勵200元,主任負激勵100元,對出現5次/月以上違章的部門,考核部門1000元,對相關領導追究相關責任。
5.5 “停產整頓”處罰
5.5.1 “停產整頓”處罰,適用于車間和各生產項目,停產整頓的同時,給予集體或個人經濟處罰。
5.5.2 項目 “停產整頓”處罰的最低條件:
5.5.2.1發生死亡事故。
5.5.2.2 在兩個月內連續發生2起重傷事故。
5.5.2.3 在一個月內連續發生3起輕傷以上傷害事故。
5.5.2.4 發生10萬元以上的責任財產損失事故。
5.5.2.5 在一個月內連續發生3起2萬元以上的責任財產損失事故。
5.5.2.6主要領導不重視安全工作,制度不落實,現場管理混亂,對公司檢查時提出的問題置之不理或多次在規定的限期內不予積極整改,存在較大事故隱患。
5.5.3 車間“停產整頓”處罰的最低條件:
5.5.3.1發生重傷以上事故。
5.5.3.2在一個月內連續發生2起輕傷以上傷害事故。
5.5.3.3 作業員工多次嚴重違章,在一個月內連續有5人以上嚴重違章的。
5.5.3.4 發生5萬元以上的責任財產損失事故。
5.5.2.5 在一個月內連續發生2起1萬元以上的責任財產損失事故。
5.5.2.5制度不落實,現場管理混亂,對公司或項目部檢查時提出的問題置之不理或多次在規定的限期內不予積極整改,存在較大事故隱患。
5.5.4 “停產整頓”處罰的實施:
5.5.4.1 車間和各施工項目的“停產整頓”處罰由相應安全檢查部門(生產管理部、綜合管理部)提出,上報安委會討論同意后實施處罰。
5.5.4.2總經理、各主管領導可對安全管理不力、連續發生事故的項目和車間直接做出“停產整頓”處罰決定,指示安委會實施。
5.5.4.3出現滿足“停產整頓”處罰條件的財產損失事故時,由安委會和相關部門協商提出處罰意見。
5.5.4.4對項目或車間“停產整頓”處罰的時間范圍,一般掌握在兩至三天,最長不能超過一周。以主要領導真正從思想上轉變認識,員工提高安全意識,作業現場混亂局面得到徹底改觀為目的。
5.5.4.5執行“停產整頓”處罰,必須事實清楚,符合實際,不得亂做該類處罰決定或挾私報復,違者將給予嚴肅處理。
5.6 對安全生產優秀部門的考評和獎懲
5.6.1 各制造部應根據《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及公司安全相關文件完善本部門和科室的安全管理體系。
5.6.2 公司安委會定期檢查和評審各制造部安全管理體系,并依據檢查的情況對各制造部或科室進行評比。
5.6.3 安全生產優秀部門的評比內容及標準(見附表)
考核總分為500分。考核結果在450分以上時為優秀單位;400分為合格單位;400分及以下為不合格單位;
5.6.4 對安全生產優秀部門的獎勵,授予安全生產優秀部門的流動紅旗,全公司表彰,并獎勵1000元。
第7篇 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試題1
一、 填空:(每空2分,共40分)
1、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pdca的四個階段是相互關聯的: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審核是一個有控制的獲取客觀證據的評價驗證過程,這一評價過程應滿足 、 、 的要求。
3、環境目標指標是依據環境方針具體規定的環境績效的要求,具有 、 和 的特點。
4、環境因素識別時應考慮 、 和 。三個時態指 、 和 。三個狀態是指 、 和 。
5、目前常用的危險源辨識的方法有2種,分別為 和 。
二、名詞解釋:(每題5分,共20分)
1、環境表現(行為):
2、物的不安全狀態:
3、環境因素:
4、污染預防
三、簡答:(每題5分,共20分)
1、簡述環境因素具體表現的七種類型
2、簡述環境因素從環保角度通常分為幾方面
3、簡述體系文件編寫的原則和基本要求
4、簡述內部審核過程的四個階段
四、論述題:論述危險源辨識的主要步驟
答案:
一、填空
1、策劃和規劃、實施與運行、檢查與糾正措施、管理評審
2、客觀性、系統性、文件化
3、具體、短期、可量化
4、三個時態、三個狀態、七個方面、過去、現在、將來、正常、異常、緊急
5、對照經驗法、預先危險性分析
二、名詞解釋
1、組織基于其環境方針、目標和指標,對它的環境因素進行控制所取得的可測量的環境管理體系結果。
2一個組織的活動、產品或服務中能與環境發生相互作用的要素。
3、旨在避免、減少或控制污染而對各種過程、慣例、材料或產品的采用,可包括再循環、處理、過程更改、控制機制、資源的有效利用和材料替代等。
4、指機械設備、裝置、元部件等由于性能低下而不能實現預定的功能的現象。
三、簡答題
1、(1)大氣排放
(2)水體排放
(3)廢物管理
(4)土地污染
(5)對社區的影響
(6)原材料與自然資源的消耗
(7)其他地方性環境問題
2、(1)污染物常規排放
(2)固體廢棄物處理
(3)主要資源能源消耗
(4)安全隱患調查
(5)生態環境影響
(6)相關方環境影響調查
3、(1)體現完整性和系統性
(2)體系文件的邏輯性
(3)文件權威性和法規性
(4)文件的充分性和有效性
(5)體系文件編寫的原則
(6)體系文件的兼容
4(1)審核策劃和準備
(2)現場審核實施
(3)糾正措施的跟蹤與驗證。
四、論述題
(1)首先要劃分作業活動,按照生產和作業的工序和各個階段、作業場所、設備、任務特點等適當劃分作業的活動和范圍,收集包括使用設備、人員能力和培訓、以往是個經驗、使用的原材料、已采取的危害控制措施、作業場所等方面的信息。
(2)采用適當的方法進行危險源的辨識、考慮誰會受到傷害以及如何受到傷害。
(3)確定風險,在現有控制措施的情況下,根據危險源的發生頻次、導致后果及其風險嚴重程度作出評價,評價出不可承受風險因素。
(4)制定風險控制計劃,根據組織的經濟、技術條件,制定風險控制的實施計劃,并組織實施和落實。
第8篇 專兼職安全管理員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職責
1.1貫徹落實事業部安全管理委員會、事業部安全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及本單位安委會對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任務和工作內容,全面開展所轄范圍內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
1.2組織員工學習并貫徹執行事業部安全管理委員會、本單位及屬地職能管理部門等有關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職業健康安全技術規程。教育員工遵紀守法,制止違章行為;
1.3負責本單位作業場所職業健康安全檢查,發現危害因素控制措施不到位及時組織力量進行整改并向上級報告,做好檢查記錄;
1.4負責年度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費用預算,保證員工勞保用品、個體防護、職業健康檢查和防暑降溫等物品的投資費用。
2兼職安全管理員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職責
2.1負責新員工崗前、崗中職業健康安全教育,定期組織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活動,普及推廣職業健康安全知識;
2.2負責作業場所職業健康安全設施、防護器材、急救器具和檢測儀器的檢查維護工作,使其經常保持完好和正常運行狀態,督促教育員工合理使用勞保用品、用具;
2.2負責本部門各作業場所職業健康安全檢查,每2個月開展一次職業健康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并按時整改。
2.3負責本部門新上崗接觸職業危害崗位員工個人監護檔案的建立,完善個人基礎信息。
2.4負責本部門職業健康防護用品的申購與發放,要有詳細的發放記錄,本人簽字確認。
第9篇 職業健康安全環保保證金管理規定
1.術語與定義
1.1 職業健康安全環保保證金:外協施工單位向業主交押的,為保證施工單位傷亡事故善后處理、職業健康安全環保緊急事故處理資金、農民工工資及時支付、職業健康安全環保費用投入等的專項資金。
1.2 外協施工單位:是指業主嚴格按市場準入條件審查、通過招投標引入的具備基本的安全生產條件、相關施工資質和一定的施工管理經驗,能承攬公司發包工程施工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生產經營單位。
2.目的與適用范圍
2.1為進一步規范外協施工單位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落實主體責任,防止和減少職業危害和傷亡事故,實現外協施工單位與公司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生產經營共同發展。
2.2 適用范圍:普朗銅礦一期采選工程所有外協施工單位。
3.引用文件
3.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七十號
3.2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 國發【2010】23號文
3.3 非煤礦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暫行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 第62號
3.4集團)有限公司外來采掘施工企業安全監督管理規定
4.管理職責
4.1安全環保部
4.1.1 負責對外協施工單位職業健康安全環保保證金的使用范圍進行審核,使職業健康安全環保保證金使用符合本辦法。
4.1.2 負責核定外協施工單位職業健康安全環保保證金交押金額。
4.1.3 負責審核外協施工單位退職業健康安全環保保證金申請。
4.2外協施工單位:
4.2.1在工程項目開工前向業主足額交押職業健康安全環保保證金。
4.2.2需要使用職業健康安全環保保證金時提出申請.
4.2.3工程項目完工,提出退職業健康安全環保保證金申請.
4.3財務部
4.3.1負責足額收取外協施工單位職業健康安全環保保證金。
4.3.2做好職業健康安全環保保證金專款專項管理。
4.3.2 負責根據安全環保部對外協施工單位退職業健康安全環保保證金申請的審核意見,辦理相關業務。
5.管理內容與要求
5.1外協施工單位職業健康安全環保保證金交押標準:
5.1.1地下井巷工程施工單位職業健康安全環保保證金按承接項目施工合同總價5%交押。交押金額范圍在50-300萬元之間(即下限50萬,上限300萬)。
5.1.2地表施工單位職業健康安全環保保證金按承接項目施工合同總價3%交押,交押范圍在20-200萬元間(即下限20萬,上限200萬)。
5.1.3 單純設備安裝工程及其他輔助施工單位職業健康安全環保保證金交押金額按照規定下限繳納,合同總價低于50萬元不設立上下限,按照合同總價5%繳納。
5.1.4同一外協施工單位有多個工程施工項目,按其中交押金額最大的單個工程施工項目交押。
5. 2 職業健康安全環保保證金使用范圍:發生以下情況,外協單位因資金不足或抗拒支付等原因可以使用職業健康安全環保保證金:
5.2.1 人身傷亡事故處理費用。
5.2.2緊急事件處理費用。
5.2.3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
5.2.4重大隱患、環境污染及生態破壞治理費用。
5.2.4 提取的職業健康安全環保生產費用不足時。
5.2.4出現傷亡事故、重大環境事故受到業主、政府監管部門處罰。
5.3 外協施工單位與公司簽訂施工合同后交押職業健康安全環保保證金,作為施工項目開工條件之一。
5.4 職業健康安全環保保證金一次足額交押,按規定范圍安排使用。職業健康安全環保保證金使用后,當年內補足使用部分,達到外協施工單位交押標準。
5.5 做好職業健康安全環保保證金專款專項管理,嚴禁挪作他用。
5.6工程項目施工結束,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由外協施工單位提出申請,經業主安全環保部審核,退回職業健康安全環保保證金。
5.7 外協施工單位交押的職業健康安全環保保證金在交押期不計利息。
6.檢查與考核
6.1 安全環保部在工程項目開工前檢查職業健康安全環保保證金交押情況。未交押職業健康安全環保保證金的工程施工項目不得開工。
6.2 財務部定期向公司安委會上報職業健康安全環保保證金交押、使用情況。
6.3 本管理方法解釋權在公司職業健康安全環境委員會。
第10篇 庫房安全小組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責任制
1.1.1 認真執行國家、地方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上級的規定與標準,嚴格管理危險化學品;
1.1.2 對進入庫房的危險化學品,首先要檢查該產品是否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或《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
1.1.3 對進庫的危險化學品要認真檢查產品合格證、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化學品安全標簽;
1.1.4 嚴格執行有關危險化學品管理的規定,做好防火、防爆、防毒、防盜的各項安全工作;
1.1.5 對運輸工具、車輛和駕駛人員、裝卸人員嚴格管理,安全不得保障的不準進入庫房;
1.1.6 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確保庫房安全;
1.1.7 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倉庫,不準在倉庫內吸煙、用電爐等危險活動;
1.1.8 負責做好庫存管理,加強對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管理,嚴防一切事故的發生;
第11篇 機械安全小組: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責任制
1.1.1 認真執行上級有關機械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指令、規定和要求;
1.1.2 認真抓好各類機械設備安全規程的編制及安全程度的分析預測工作;
1.1.3 掌握區域內機械設備結構、性能及工作原理,正確使用各種機械設備;
1.1.4 負責組織對機械設備按照安全技術規范及設備達標標準進行專項或經常性檢查,對設備方面的不安全隱患及時組織檢修或整改;
1.1.5 考慮和規劃技改、技措、大修項目中的機械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確保未來設備檢修中的安全;
1.1.6 當安裝或調試現場發生機械安全事故時,負責向協調辦公室出具事故前現場的狀況證明,并協助調查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防止同類事故的再次發生;
1.1.7 負責解決設備安裝、調試和試運行中的重大安全技術問題,推廣先進安全技術,提高本部門的安全技術管理水平;
1.2 電氣安全小組安全職責
1.2.1 認真執行上級有關電氣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指令、規定和要求;
1.2.2 認真抓好各類電氣設備安全規程的編制及安全程度的分析預測工作;
1.2.3 掌握區域內電氣設備結構、性能、工作原理,正確使用各種電氣設備;
1.2.4 負責組織對電氣設備按照安全技術規范及設備達標標準進行專項或經常性檢查,對設備方面的不安全隱患及時組織檢修或整改;
1.2.5 考慮和規劃技改、技措、大修項目中的電氣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確保未來設備檢修中的安全;
1.2.6 嚴禁違章作業,不得帶電搬遷設備,不得帶電作業;
1.2.7 當安裝或調試現場發生電氣安全事故時,負責向協調辦公室出具事故前現場的狀況證明,并協助調查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防止同類事故的發生;
1.2.8 負責解決設備安裝、調試和試運行中的重大安全技術問題,推廣先進安全技術,提高本部門的安全技術管理水平;
1.3 防火防爆安全小組安全職責
1.3.1 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有關消防安全工作的批示和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條例》;
1.3.2 負責公司內易燃易爆危險品(部位、點)的安全管理及消防設施管理;
1.3.3 根據公司的生產經營特點制定消防工作計劃;
1.3.4 經常進行防火宣傳教育,負責對義務消防人員進行培訓教育,定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防火檢查和火災應急救援演練;
1.3.5 編制、修訂公司的消防管理制度,并監督執行;
1.3.6 負責消防設施、消防器材的購置計劃、配備、檢查、維護和管理;
1.3.7 參加建筑設計防火的審核、驗收工作;
1.3.8 定期進行防火檢查,并及時召開會議研究火災隱患的整改措施;
1.3.9 事故發生時,組織消防人員撲滅火災,負責對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統計和上報工作;
第12篇 工具庫人員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責任制
1.1.1 貫徹國家、上級部門關于設備檢修、維護保養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規定、標準,負責制定和修訂各類設備的維護操作規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1.1.2 負責本單位設備的安全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術規范、標準的要求;
1.1.3 在制定有關設備改造方案和編制設備檢修計劃時,應有相應的職業衛生安全措施內容,負責落實安全措施;
1.1.4 組織設備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要有計劃地修改更換,按期實現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事故隱患整改項目;
1.1.5 負責組織對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檢查,建立健全相關檔案;
1.1.6 負責對本單位范圍內員工進行設備維護、保養、使用等安全知識培訓和考核的督導;
1.1.7 負責落實本單位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