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生產部部長: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責任制
1.1.1 嚴格執行國家及上級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的法令、法規,不違章、不蠻干,在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堅持生產必須服從安全的原則,杜絕事故的發生;
1.1.2 大修項目或危險性大的檢修項目,要親臨現場抓好安全工作;
1.1.3 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要按規定認真審查和落實,確保萬無一失;
1.1.4 檢查并落實進入設備、動火作業、登高作業、管線檢修、設備檢修等作業的安全規程,確保安全無誤;
1.1.5 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遇到生產中的異常情況,應及時、妥善、果斷處理,緊急情況可先處理后報告;
1.1.6 參與生產事故的調查,并制定事故的防范措施;
1.1.7 接收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必須同時有相關的安全內容,否則有權拒絕接收;
第2篇 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目標管理考核細則
為了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關于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的要求。促進行政一把手履行職責。加強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減少或避免環境、職業健康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公司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目標的實現,特制訂本細則。
一、公司所屬單位、項目部(跨年度項目部)、駐外機構、機關各部門依據責任狀均實行年度考核。將考核自評表、年度工作總結及一把手履行職責情況報告于次年元月5日前報公司工程部。
二、項目部實行竣工考核,并按竣工考核結果兌現,竣工驗收后將考核自評表,工作總結,履行職責報告等相關資料一并報工程部。
三、公司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生產委員會考評小組在單位總結自評的基礎上,結合日常檢查情況于12月至次年元月,按考核表,逐條對照進行考評。
四、項目竣工考評,工程部自收到項目部自評表、工作總結、履行職責報告等相關資料后,考評小組30日內對其進行考評。
五、具體考核辦法:采取硬性指標,量化考核的辦法,具體考核項目和評分標準見附件。
檔次分:
優秀90分以上(含90分)
合格75分------89分(含75分)
不合格75分以下
具體考核步驟:
一是聽匯報
二是看臺帳
三是查生產施工現場
四是分項評分,確定檔次
五是總結,交換意見
六、公司召開會議公布考評結果,按責任狀兌現獎懲。
七、本細則由公司工程部負責解釋。
附: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目標管理考核評分表
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目標管理考核評分表
被考核單位(項目部):自評日期:?年?月?日
序號 | 考核?項?目?及?扣?分?標?準 | 額定分 | 扣 分 | 自評分 | 考評分 |
一 | 工作業績,實現目標 | 20 | |||
1 | 發生一人以上死亡事故,扣20分 | ||||
2 | 發生一起任何類別的重大事故,扣15--20分 | ||||
3 | 發生一起重大環境投訴或重大環境事件扣15--20分 | ||||
4 | 發生一起重傷事故或職業病扣12--18分 | ||||
5 | 發生一起火災或設備或交通責任事故扣10--15分 | ||||
6 | 輕傷率超過控制指標扣10--15分;未超過指標,扣2--10分 | ||||
7 | 未按jgj59-99標準進行檢查或檢查不合格扣8--10分 | ||||
8 | 因不文明施工引起投訴每次扣2--5分 | ||||
9 | 省級及以上通報批評每次扣8--10分,地市級通報批評每次扣5--7分 | ||||
10 | 未按公司及有關部門下發的隱患整改指令落實整改有一次扣5--8分,未及時整改有一次扣2--3分 | ||||
11 | “三合一”管理體系外審出現嚴重不合格項有一項扣8分 出現不合格項有一項扣3分;內審出現嚴重不合格項扣5分, 出現不合格項有一項扣2分 | ||||
12 | 省級及以上通報表揚每次加5--8分,有業主投訴、報怨每次扣2--5分 | ||||
13 | 獲國家級文明工地加8--10分,省部級加5--7分,地市級加2--5分,縣級加1--2分 |
序號 | 考核?項?目?及?扣?分?標?準 | 額定分 | 扣 分 | 自評分 | 考評分 |
二 | 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 15 | |||
1 | 無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扣10分,對照規定要求,缺一項扣2分。責任制,資金保障,教育培訓,安全檢查,安全交底,事故報告,勞防用品管理,考核獎懲,專項方案,應急預案,環境保護,環境衛生,能源節約,文明施工等方面的規定制度有一項未執行扣2分 | ||||
2 | 無責任狀或管理目標不明確扣10分,未簽訂到位缺一份扣3分,未考核兌現扣5分 | ||||
3 | 無教育培訓計劃扣10分,未按計劃實施或無記錄扣5分,員工未進行安全教育考試有一人扣2分 | ||||
4 | 未按規定召開安全會議少一次扣2分,會議無記錄或不規范有一次扣2分 | ||||
5 | 未按規定要求參加上級會議(培訓)缺一次扣2分,不支持安技干部開展工作有一次扣5分 | ||||
6 | 無安全措施經費計劃扣10分,無經費使用臺帳扣5分,經費計劃達不到要求扣2分,未按規定發放勞保用品扣5分,無勞保用品發放記錄扣2分 | ||||
7 | 領導未按規定組織參加安全檢查少一次扣3分,隱患未整改有一次扣2分 | ||||
8 | 對重大危險源,重要環境因素等,特別是危險性較大的作業部位,未進行專項檢查少一次扣5分 | ||||
9 | 負責人、安技干部未按規定及時交納安全風險金有一人扣5分,分包工程未按規定簽訂安全協議有一項扣5分,未按規定交納安全風險金有一項扣3分,分包工程結算無安技部門簽字有一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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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項?目?及?扣?分?標?準
額定分
扣
分
自評分
考評分
10
發生事故不及時報告或隱瞞不報,有一次扣10分,未及時處理結案有一次扣2分,未按規定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扣2分
11
未制定應急預案扣10分,未組織演練扣5分,演練無記錄扣2分
三
資質、機構與人員管理
15
1
組織機構、網絡圖不健全扣10分,無專職管理人員扣10分,未及時上報扣2分
2
主要領導、專職安技人員未持證上崗有1人扣5分,兼職安全人員有1人未持證扣2分,特種作業人員有1人未持證扣2分
3
對分包隊伍管理及施工現場控制無要求或規定扣5分,缺乏對分包單位資質和人員管理及施工現場控制的證實材料扣2分
4
分包單位不符合相應的資質、無安全生產許可證扣5分,分包單位無專職安全員或無證扣2分,特種作業人員有一人無證扣2分
5
安全設施的供應單位無生產許可證或經營許可證扣5分所持生產許可證與經營行為不符扣2分
6
特種作業人員未進行體檢有一人扣2分,其他人員有一人扣1分
四
技術管理
20
1
無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技術交底制度扣10分
2
無危險源、環境因素清單扣5分
3
無重大危險源、重要環境因素清單扣8分
4
識別、評價工作不細,明顯漏掉重大危險源、重要環境因素扣4分
5
未對重大危險源、重要環境因素進行策劃建檔扣3分序號
考核?項?目?及?扣?分?標?準
額定分
扣
分
自評分
考評分
6
對緊急狀態下重大危險源、重要環境因素未制定應急預案扣3分
7
施工組織設計未根據危險源、環境因素編制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技術措施或無針對性扣3分
8
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包括修改方案)未經技術負責人組織安全等有關部門審核審批扣2分
9
專業性強,危險性較大的施工項目,未按要求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方案或專項安全技術方案無針對性扣2分,專項方案未經有關部門和技術負責人審核審批扣2分
10
方案未按規定進行計算和圖示扣2分
11
技術負責人未組織方案的實施進行交底驗收和檢查扣2分
12
未安排專業人員對危險性較大的作業進行現場安全監控扣5分
13
未有效落實各項安全技術交底扣5分
14
交底無記錄,未履行簽字手續扣2分
15
項目部提供不出與項目有關的環境、職業健康技術標準規范和操作規程扣5分
16
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技術標準、規范、操作規程配備有缺陷扣2分
17
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設備或工藝扣5分
18
安全報表及材料未按要求及時上報,有一次扣3分
五
設備與設施管理
15
1
未制定設備安裝、驗收、檢測、使用、定期保養、維修、改造和報廢等管理制度扣10分
2
購置的設備無生產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扣5分序號
考核?項?目?及?扣?分?標?準
額定分
扣
分
自評分
考評分
3
設備、設施未按規定安裝、驗收、檢測、使用、保養、改造和報廢扣2分
4
租用設備不合格的,有一次扣2分
5
無設備管理檔案臺帳扣5分
6
設備租賃合同無各自安全管理職責扣2分
7
起重設備裝拆專項方案未經審批的扣5分,裝拆由不具備相應的資質的單位或不具備相應資格的人員承擔扣8分
8
設備未按規定檢測或檢測不合格即投入使用扣2分
9
安全防護設施不符合規定要求扣2分,有重大危險源和重要環境因素的場所設施無控制措施扣8分,未掛監控牌和安全警示標志扣2分
10
特種設備無專人管理扣2分,未按規定檢測合格后投入使用有一臺扣3分
11
手持電動工具絕緣電阻無檢測記錄扣2分,接地電阻無檢測記錄扣2分
六
現場環境、衛生文明管理
15
1
無環境、職業健康衛生、文明管理制度扣10分
2
辦公區、生活區、作業區無隔離措施扣5分,辦公區、生活區無垃圾容器扣2分,無綠化布置扣2分
3
主要出入口明顯處無五牌一圖扣4分,不符合要求扣2分
4
主要道路未硬化處理扣2分
5
土方作業無防止揚塵措施扣2分
6
建筑垃圾凌空拋擲扣5分序號
考核?項?目?及?扣?分?標?準
額定分
扣
分
自評分
考評分
7
宿舍未設置開啟式窗戶扣2分,使用通鋪扣2分,宿舍內亂接亂拉電線扣2分,使用電爐、電飯鍋扣2分
8
炊事人員無健康證有1人扣2分,食堂出售變質食品扣5分
9
現場焚燒廢棄物扣5分
10
排水溝不暢通,工地有積水扣2分,污水未經沉淀直接排放扣4分
11
食堂未設置隔油池扣5分
12
對施工現場的噪聲值未進行監測和記錄扣2分
13
現場人員有1人未戴安全帽扣2分,臨邊洞口防護有一處不符合要求扣2分,建筑材料亂堆亂放無標識有一處2分,崗位作業無操作規程有一處扣2分
14
易燃易爆物品未分類存放扣5分
15
無消防器材或位置不符合要求有一處扣2分
16
消防器材不符合要求有一處扣2分
合計
100
單位(項目部)負責人:
第3篇 環境管理員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職責
(1) 認真貫徹國家和上級部門有關環境管理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相關規章制度。
(2) 負責根據公司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文件的要求,制訂環境管理規章制度、管理條例與辦法,建立健全環境管理網絡。
(3) 組織對本責任區域內環境因素進行辨識和評價,并協助單位/部門責任人制定相應措施加以控制。
(4) 協助本單位/部門環保責任人對本單位/部門員工進行環境知識的教育和培訓,不斷提高本單位/部門員工的環保意識。
(5) 組織進行環保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組織進行整改,并跟蹤、監督整改完成情況。
(6) 負責解決日常環境管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參與環境事故的調查處理,對于重大環境問題,應按規定逐級報告,研究并采取措施解決。
(7) 負責日常環境報表的填報與建立環保臺帳及有關環保資料的整理、編寫工作。
(8) 認真履行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文件內規定的各項具體工作。
第4篇 職業健康安全技術交底管理辦法
一、項目職業健康安全技術交底由工長或施工員負責。
二、工長或施工員必須在工人入場后開始工種作業之前對所有相關作業人
員進行書面交底,每個作業者在接受交底后必須簽字(加蓋手印)。
三、工長或施工員在職業健康安全技術交底時要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作有針對性的交底(本辦法附錄中的職業健康安全技術交底僅供參考,如有特殊情況,應另加補充)。
四、職業健康安全技術交底完后,交到項目安全員處,由安全員負責整理歸檔。
五、有違反以上條款者,據其情節輕重,按《員工守則》相關條款予以處理,直至建議人事部門辭退的處分。
第5篇 庫房安全小組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責任制
1.1.1 認真執行國家、地方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上級的規定與標準,嚴格管理危險化學品;
1.1.2 對進入庫房的危險化學品,首先要檢查該產品是否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或《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
1.1.3 對進庫的危險化學品要認真檢查產品合格證、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化學品安全標簽;
1.1.4 嚴格執行有關危險化學品管理的規定,做好防火、防爆、防毒、防盜的各項安全工作;
1.1.5 對運輸工具、車輛和駕駛人員、裝卸人員嚴格管理,安全不得保障的不準進入庫房;
1.1.6 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確保庫房安全;
1.1.7 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倉庫,不準在倉庫內吸煙、用電爐等危險活動;
1.1.8 負責做好庫存管理,加強對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管理,嚴防一切事故的發生;
第6篇 如何做好職業健康安全管理中的危險源辨識工作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是20世紀80年代后期在國際上興起的現代安全生產管理模式,它與iso9000和iso14000等標準規定的管理體系一并被稱為后工業化時代的管理方法。隨著世界經濟全球化和國際貿易發展的需要,越來越多的企業已經認識到貫徹這“三個標準”的重要性。目前,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尚未成為國際標準,我國在參照《安全衛生管理體系――規范》(ohsas18001-1999)的基礎上制定、發布了gb/t28001-2001《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規范》,為企業建立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提供了軟件基礎。
企業建立與運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目的是實現事故預防,而危險源是導致事故的根源。所以危險源是職業健康安全的核心問題,而危險源辨識則是危險源控制的起點。危險源的辨識是企業建立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初始評審階段的一項主要工作,同時也是體系的核心要素。因此危險源的辨識格外重要。下面,筆者結合建筑施工企業簡要談一下如何做好職業健康安全管理中的危險源辨識工作,以求拋磚引玉。
一、 幾個術語
1、 危險源。gb/t28001-2001-3.4條規定“危險源是可能導致傷害或疾病、財產損失、工作環境破壞或這些情況的根源或狀態”。危險源包括職業危險因素和職業危害因素兩個方面。職業危險因素是作業場所、設備及設施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是引發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職業危害因素生產作業環境中存在的、可能使作業人員某些器官和系統發生異常改變、形成急性或慢性病變的因素。廣義的職業危害因素包括可引起工傷事故的職業性危險因素和可引起職業病變的職業性有害因素。狹義的職業危害因素主要指職業性有害因素。
2、 危險源辨識。gb/t28001-2001-3.5條規定“危險源辨識是識別危險源的存在并確定其特性的過程”。危險源辨識可以理解為從企業的施工生產活動中識別出可能造成人員傷害、財產損失和環境破壞的因素,并判定其可能導致的事故類別和導致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的過程。
3、 風險和風險評價。gb/t28001-2001-3.14條規定“風險是某一特定危險情況發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結合”。3.15規定“風險評價是評估風險大小以及確定風險是否可容許的全過程”。
4、 可容許風險與安全。gb/t28001-2001-3.17條規定“可容許風險是根據組織的法律義務和職業健康方針,已降至組織可接受程度的風險”。3.4條規定“安全是免除了不可接受的損害風險的狀態”。
二、 危險源的分類
(一) 根據危險源在事故發生發展過程中的作用,安全科學理論把危險源劃分為兩大類。
1、 第一類危險源。根據能量意外釋放理論,能量或危險物質的意外釋放是傷亡事故發生的物理本質。因此把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可能發生意外釋放的能量或危險物質稱作第一類危險源。為了防止第一類危險源導致事故,必須采取措施約束、限制能量或危險物質,控制危險源。例如:某工程項目隧道施工涉及爆破工藝,該項目設置炸藥庫,炸藥庫中儲存的炸藥和雷管則是第一類危險源。
2、 第二類危險源。正常情況下,施工過程中能量或危險物質受到約束或限制,不會發生意外釋放,即不會發一事故。但是,一旦這些約束或限制能量危險物質的措施受到破壞或失效,則將發生事故。導致能量或危險物質約束或或限制措施破壞或失效的各種因素稱作第二類危險源。第二類危險源主要包括物的故障、人的失誤、環境因素三個方面。上例中如果該項目制定危爆物品管理辦法或其他管理制度,規范人的行為、物的狀態和環境因素,控制爆炸事故的發生,這些辦法或制度則是限制措施。但如果作業人員在炸藥庫內動火,可能發生爆炸事故,作業人員違規作業就是第二類危險源。
3、 事故起因分析。一起傷亡事故的發生往往是兩類危險源共同作用的結果。第一類危險源是傷亡事故發生的能量主體,決定事故后果的嚴重程度。第二類危險源是第一類危險源造成事故的必要條件,決定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兩類危險源相互關聯、相互依存。第一類危險源的存在是第二類危險出現的前提,第二類危險源的出現是第一類危險源導致事故的必要條件。因此,危險源辨識的首要任務是辨識第一類危險源,在此基礎上再辨識第二類危險源。
(二) 按導致傷亡事故和職業危害的直接原因進行分類
《生產過程危險和有害因素分類代碼》(gb/t13681-1992)按導致事故和職業危害的直接原因將危險源分為六類:物理性危險、危險因素;化學性危險、危害因素;生物性危險、危害因素;心理、生理性危險,危害因素;行為性危險、危害因素;其他危險、危害因素。上例中炸藥庫(存放的炸藥)屬于化學性危險、危害因素,作業人員違規作業則是行為性危險、危害因素。
《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衛法監發〔2002〕63號)中將職業危害因素分為十類:粉塵類;放射性物質類(電離輻射);化學物質類;物理因素;生物因素;導致職業性皮膚病的危害因素;導致職業性眼病的危害因素;導致職業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的危害因素;職業性腫瘤的職業病變危害因素;其他職業病危害因素。
三、事故類別和職業病類別
危險源是導致事故的根源,危險源辨識既要識別危險/危害因素,又要判定可能導致的事故類別。事故在gb/t28001-2001-3.1中被定義為“造成死亡、疾病、傷害、損壞或其他損失的意外情況”。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ohsms)關注的是活動和過程的非預期結果,這些非預期的結果可能是負面的、不良的,甚至是惡性的。對于人員來說,這種不良結果可能是死亡、疾病和傷害。我國的勞動、安全、衛生等部門通常將上述情況稱為“傷亡事故”和“職業病”。對于物質財產來說,事故造成損毀、破壞或其他形式的價值損失。
《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gb6411-1986)將事故分為20類:物體打擊;車輛傷害;機械傷害;起重傷害;觸電;淹溺;灼傷;火災;高處墜落;坍塌;冒頂片幫;透水;放炮;火藥爆炸;瓦斯爆炸;鍋爐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傷害。
《職業病目錄》(衛生監發〔2002〕108號將職業病分為10大類;塵肺;職業性放射性疾病;職業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職業病;生物因素所致職業病;職業性皮膚病;職業性眼病;職業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職業性腫瘤;其他職業病。每一大類下又分若干小類,共計10大類115種。
四、 危險源辨識
(一) 危險源辨識的方法
危險源辨識的方法很多,基本方法有:詢問交談、現場觀察、查閱有關記錄、獲取外部信息、工作任務分析、安全檢查表、危險與可操作性研究、事件樹分析、故障樹分析。這幾種方法都有各自的適用范圍或局限性,辨識危險源過程中使用一種方法往往還不能全面地識別其所存在的危險源,可以綜合地運用兩種或兩種以上方法。
(二) 危險源辨識應考慮“三、三、七”的要求
所謂“三、三、七”,是指三種狀態,三種時態,七個方面。三種狀態:正常、異常、緊急;三種時態:過去、現在、將來;七種類型(安全):機械能、電能、熱能、化學能、放射性、生物因素、人機工程因素(生理、心理)。
(三) 危險源辨識應注意的幾個方面
1、 施工工藝存在的職業危害:通過分析施工工藝構成,了解產生有害因素的作業源點及其散發有害因素的性質、特征等情況。施工工藝的特點不同,所產生的職業危害也有很大差別。例如:鐵路工程中的硫磺錨固工藝,公路路面工程中的瀝青攤鋪工藝,土石方或隧道施工中的爆破工藝,等等。
2、 作業方存在的危害:在接觸同類有害環境(物質)因素條件下,作業方式對職業危害的風險度有很大影響,我們應盡量考慮機械化或半機械化施工,并給作業人員配備專用勞動保護用品,以減少對人員的危害。
3、 作業環境中存在的職業危害因素:在同一種作業方式下,由于采用的物質、環境條件的不同,對人體的危害差別頗大。一方面要識別危害因素的類型,包括化學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另一方面要識別各危害因素的存在形態、分布特性、擴散特點、成份、濃度或強度等。此外,還應分析危害因素產生及變化的原因,以便制定防護對策。
4、 作業人員接觸有害因素的頻率或時間:在生產方式類似,環境因素(物質)相同的條件下,職業危害因素的程度主要取決于工人接觸的時間。
5、 勞動組織:有些危害是由于勞動組織不合理引起的,如作業時間過長。通過勞動組織還可了解職業危害對人體健康的影響情況,如接觸塵毒的人群數量、性別特征、年齡結構、行為特征等。
6、 職業衛生防護設施:識別防護設施配置情況,是否配置有勞動衛生防護設備、實施通風、除塵、凈化、噪聲治理等,多工位作業場有效防護設備的覆蓋面;防護設施運行情況,如設備是否能正常運行,運行參數如何;防護效果,如集塵、毒風罩是否完好有效,閘板是否靈活可靠無泄漏,凈化效果、噪聲消除、隔離是否有效等。
五、 風險評價與風險控制策劃
(一) 風險評價
1、 風險評價的基本知識
風險評價是體系的一個關鍵環節,也是最先進行的環節,目的是對現階段的危險源所帶來的風險進行評價分級,根據評價分級結果有針對性地進行風險控制,從而取得良好的職業健康安全績效,達到持續改進的目的。常用的風險評價方法有: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法(lec)、矩陣法、預先危害分析(pha)、故障類型及影響分析(fmea)、風險概率評價法(pra)、危險可操作性研究(hazop)、事故樹分析(eta)、頭腦風暴法等等。企業應結合實際情況探索最適合的風險評價。筆者推薦使用作業條件危險性評法(lec)法來計算每一種危險源所帶來的風險。
2、 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法(lec)
d=lec
式中:d代表風險值;l代表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e代表暴露于危險環境的頻繁程度;c代表發生事故產生的后果。
施工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l、e、c在不同情況/環境的對應值,一般情況下,l在0.1~1之間,e在0.5~10之間,c在1~100之間。按照d=lec,求出風險值(d),當c≥40或d≥160時(企業自定),可將此風險因素列為重大風險因素。過個界限值并不是長期固定的,企業應在不同時期根據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水平確定風險級別的界限值,以符合持續改進的思想。
(二) 風險控制策劃
1、 選擇風險控制措施時應考慮的因素
選擇風險控制措施時應考慮下列因素:如果可能,完全消除危險源或風險,如用安全品取代危險品;如果不可能消除,應努力降低風險,如使用低壓電;可能情況下,使工作適合于員工,如考慮員工的精神和體能等因素;利用技術進步,改善控制措施;保護每個工作人員的措施;將技術管理與程序控制結合起來;引入計劃的諸如機構安全防護裝置的維護需求;在其控制方案均已考慮過后,作為最終手段,使用個人防護用品;應急方案的需求;預防性測定指標對于監視控制措施是否符合計劃要求十分必要。
2、 制定風險控制計劃的注意事項
風險控制計劃應在實施前予以評審,應針對以下內容進行評審;計劃的控制措施是否使風險降低到可行水平;是否產生新的危險源;是否已選定了投資效果最佳的解決方案;受影響的人員如何評價計劃的預防措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計劃的控制措施是否會被用于實際工作中。
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計劃是體系運行過程中的重要環節,它既影響到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針的制定,又影響到組織職業健康安全目標、管理方案、運行控制及監視和測量等要素的實施和運行,所以該要素是將企業健康安全與管理連接起來的重要環節,是職業健康安全與管理體系建立的基礎。如何全面、系統的辨識危險源,逐漸提高企業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水平,是企業貫標骨干和安全工作者關注的焦點,筆者在此談論的有關內容僅供貫標企業參考。
第7篇 機電科長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責任制
(1)在機電副礦長的領導下,抓好礦井機電運輸設備管理和安全管理工作。
(2)負責管轄范圍內設備安全運行的巡回檢查,隱患排查,提出處理意見并組織實施。對礦井機電事故及時參加分析并制定防范措施。
(3)負責井下所有機電設備的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每月至少組織三次。經常深入現場了解檢查運輸工作的開展情況,幫助工區解決檢查出的問題;對解決不了的重大隱患,要向有關領導及時匯報并提出處理意見。
(4)負責對機運專業的規程措施進行審查審批,對掘進專業有關機電方面的規程措施進行把關審批,對不符合機電安全規定的不能簽字通過,要提出相應的整改措施。
(5)定期和不定期地組織專業人員的政治和業務學習,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做好對有關工區的技術指導工作。參加各種技術培訓工作,不斷提高機電工人的技術業務水平。
(6)負責本管轄范圍內各類電氣設備保護,機械設備各類保護的檢查,并按規定組織定期試驗。負責雙風機雙電源、風電閉鎖、漏電繼電器、皮帶的安裝及正常使用,把好阻燃皮帶、電纜下井關。
(7)負責井下低壓安全供電,合理供電以及電氣設備的安裝、回撤的負荷審批。負責機電設備的入庫質量驗收、電氣試驗,確保下井設備的質量。
(8)完成月度下井考核指標,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和任務。
第8篇 項目建立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機構
一、成立由總承包項目經理部安全生產負責人為首,各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負責人參加的專項安全管理體系,組織領導施工現場的安全、消防、治安保衛等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總承包項目經理部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組織機構詳框圖。
項目安全管理機構框圖
二、總承包項目經理部安全生產負責人與各專業施工單位主要安全生產負責人須簽訂職業健康安全、消防、治安保衛等各項責任狀,使得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到人,層層落實。
三、總承包項目經理部設安全工程師1名,專職安全員6名、專職消防管理人員和專職的保衛管理人員承擔工程的安全、消防、保衛管理和協調,負責本項目上述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傳遞。
四、專業分包項目經理根據分包工程實際情況成立管理組織,建立管理體系,設立專職安全員、專職消防管理人員和專職的保衛管理人員承擔工程的安全、消防和保衛管理工作,以及信息的收集和向總承包單位項目部傳遞。
五、勞務作業隊由作業隊長、班組長任兼職安全員與消防保衛管理人員。負責作業隊和班組的安全、消防、保衛工作。
六、專職安全工程師、專職安全員必須具備滿足本崗位要求的素質和對口部門頒發的上崗證書,并由管理經驗豐富、管理能力強的人員承擔,所有上述人員及特殊作業人員的資格能力由本單位進行控制,總承包單位進行備案存檔并進行監督檢查。
七、所有在施單位都必須編制明確項目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部門、各崗位的安全生產職責。
八、工程勞務合同和分包合同簽訂的同時,總承包項目經理部同時與勞務承包方和分包項目經理部簽訂《消防、施工安全、保衛協議書》,協議中要根據該項工程的具體情況,填寫補充條款,明確雙方的義務和責任和管理范圍。
九、總承包部定期組織召開分包項目經理部、勞務承包方參加的消防、安全、保衛例會,及時向分包項目經理部傳達公司消防、安全、治安保衛的管理方針、目標,明確管理要求,總結近期工作情況,交流有關安全生產的管理信息,傳達上級有關要求,布置相關工作重點。
十、為加強宣傳教育,在工程施工現場設立足夠的標志、宣傳畫、標語、指示牌、警告牌、火警、匪警和急救電話牌等標識;現場張貼應急程序及安全規則的相關海報;各種設備的安全保護、接地裝置和操作說明及使用制度、用火證管理制度等等宣傳資料。
十一、建立安全、消防、治安保衛應急處理預案。
第9篇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手冊內容
一、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手冊的主要內容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手冊通常包括如下內容:
①用人單位的職業健康安全方針;
②職業健康安全目標要求;
③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實施描述;
④用人單位結構及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的職責和權限;
⑤依據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標準的要求,結合用人單位活動、產品或服務的特點,對標準中全部管理要素的實施要點進行描述;
⑥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手冊的審批、管理和修改的規定。
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手冊的結構格式和要求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手冊實際上是用人單位實施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概要性描述,是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文件的“索引”。它的書寫格式沒有統一的要求,但應全面、準確、簡明地闡述用人單位在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宗旨、近期實現的目標以及在規范用人單位安全生產行為、改善用人單位安全生產績效中的實施要點,需要時可向社會展示,并可以為相關方所索取。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手冊的結構格式和要求如下。
1.手冊封面
①用人單位名稱;
②用人單位標準編號;
③手冊標題;
④手冊發布時間、實施日期;
⑤手冊的版本號、受控標志;
⑥手冊的批準、審核、主編以及編寫人員名單等。
2.手冊開頭
手冊正文之前或后面可加一些重要內容,或單獨列出,方式不限,但內容要有,建議如下。
①發布令:首頁應是由用人單位最高管理者簽署的全面實施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發布令。從發布日起用人單位即按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文件的要求來規范用人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行為,實施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②任命書:對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者代表的任命書。
③管理手冊目錄:按手冊的章、節列出標題及頁碼以便于查閱。
3.手冊正文
(1)前言主要是簡要的介紹用人單位的概況,生產工藝的特點、曾發生過的事故及職業病、主要危險源等,其目的是向相關方及第三方審核認證機構提供一個概貌。
前言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①企業簡介:應包括企業的地址、投資方、建立日期、投資規模、企業活動、產品或服務內容、產值、員工人數及組成。
②企業生產工藝:生產工藝流程簡圖,說明易發生安全事故的區域及工藝流程。
③職業健康安全生產狀況:曾發生過的事故、職業病及主要危害。
④其他有關資料。
對上述內容,可以依據企業的情況有所增減,其中主要是職業健康安全的背景材料,使有需要的用人單位和相關方對企業有所了解。
(2)職業健康安全方針用人單位應以文件的形式向社會展示用人單位在確保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的意圖和宗旨;對遵守本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承諾;對遵守危險控制和持續改進的承諾;并結合用人單位在識別和評價出的對安全生產有危險的危害中確定實現用人單位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的框架要求;用人單位全體員工獻計、獻策,積極參與。
(3)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手冊的內容該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幾部分內容。
①目的和適用范圍。用人單位編制手冊的目的和用途,以及管理手冊的適用范圍。
②引用標準、定義、術語及縮寫代號。主要是列出手冊編寫所依據的標準,以及行業中常用的或企業內部通用的術語定義,其目的是便于其他相關人員的理解,同時給出手冊中采用的縮寫代號所對應的術語。
③手冊的管理。由于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文件是用人單位實施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具有法規性的文件,應當受控,以確保在有需要的崗位都有現行有效版本,防止作廢版本的使用。因此,應對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手冊的評審、發放、使用、修改、回收、作廢等工作制定一個手冊的管理規定。
④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要素的描述。由于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手冊是職業安全與健康管理體系文件的概要性描述,用人單位可以通過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手冊向社會及相關方展示其全部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活動。因此,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手冊應對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標準中的全部管理要素進行描述。管理要素描述的內容如下。
a.總則。簡單的描述該管理要素在用人單位活動、產品或服務過程中的實施目的和適用的活動、產品或服務的范圍。
b.職責。應列出實施該管理要素的主管部門及相關部門,明確職責及權限。
c.控制要求。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標準的管理要素共有兩類:
只有文件要求,沒規定編制程序文件。如:
a職業健康安全方針;
b目標;
c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d用人單位結構和職責;
e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文件;
f管理評審。
對上述幾個管理要素,除依據管理要素中規定的基本要求,簡要描述實施該管理要素中工作內容和要求外,并結合用人單位活動、產品或服務的特點以文件的形式來表達這些管理要素的成果。如:
a職業健康安全方針(如首頁公布的職業健康安全方針);
b職業健康安全目標計劃表;
c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案計劃表;
d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用人單位結構圖;
e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職責分配;
f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部門職能分配表。
規定編制程序文件,如:
a危害辨識、危險評價及危險控制策劃;
b法律及其他要求;
c培訓、意識和能力;
d交流與協商;
e文件控制;
f運行控制;
g應急準備與響應;
h績效監測與測量;
i事故、事件、不符合、糾正與預防措施;
j記錄;
k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審核。
對上述管理要素均有程序文件的要求,同樣依據管理要素的基本要求,簡要描述實施該管理要素中工作內容和要求,對如何實施的方法和程序在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手冊中不作描述,以避免與程序文件的重復。
d.相關文件。通過相關文件可以建立不同層次文件的查詢途徑。
④對于只有文件要求,而沒規定編制程序文件,則應列出該管理要素完成的文件化成果,如用人單位職業健康安全目標計劃表、用人單位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案計劃表等。
⑥對于規定編制程序文件,則應列出該管理要素所包含的程序文件及相關程序文件清單。
4.附錄
附錄實際上是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手冊的附件,是對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手冊的補充說明,其主要內容可以包括:
①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清單;
②用人單位機構圖;
③重要危險因素清單;
④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⑤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程序文件清單;
⑥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要素職責分配一覽表;
⑦職業健康安全記錄清單;
⑧其他有關資料。
第10篇 總經理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職責
(1)總經理是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環境職業健康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
(2)負責審批確定公司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針,并確保方針的貫徹。
(3)任命公司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者代表。
(4)負責為體系的實施、控制和持續有效運行提供所必要的各種資源。(資源包括人力資源、專項技術、設施和財力資源。)
(5)督促、檢查本單位的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隱患。
(6)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和環境事故。
(8)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9)組織制定本單位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規定(規章制度)和作業文件(操作規程)。
(10)定期主持管理評審。
(11)負責按體系標準的要求審批管理手冊等體系的相關文件。
第11篇 安全管理科安全、職業健康職責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行業、上級部門有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各類標準和公司安全管理體系文件,保證運行的有效性,符合性和適應性。在公司總經理和公司分管安全生產工作副總經理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安全、職業健康管理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
組織制定公司安全、職業健康的有關制度,經審定批準后監督執行。
負責制訂公司年度安全工作的目標計劃,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經審定后組織貫徹落實。
負責制定公司重大安全、職業健康事故的應急救援預案,經審核批準后貫徹執行。
負責制定、修訂公司安全生產技術規程,經審核批準后組織貫徹實施并監督執行
在綜合管理部的協助下組織開展安全、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培訓工作。
負責對工藝系統的危險源辨識及風險評價工作,針對評價出的不可接受風險,制定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措施,并對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跟蹤、檢查;
負責審核公司各類安全作業票(動火作業、吊裝作業、高處作業、設備檢修作業、受限空間作業、停送電作業、臨時用電作業),并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制定公司員工勞動保護用品的發放標準,并監督檢查有關部門按規定及時發放和合理使用,對勞保用品的質量和使用進行監督檢查。
組織制定防止職業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搞好職業病防治和健康監護、員工體檢及建檔工作。組織制定防塵、防毒、防噪聲、防輻射及環境保護措施并對措施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負責定期對有毒有害、粉塵、高溫、女工、特種作業等人員進行體檢,預防職業病和職業禁忌癥。
負責公司新進人員的崗前體檢工作,不合格人員不得錄用,嚴厲杜絕有職業病的人員進入公司工作。
協助公司領導組織安全、職業健康大檢查,督促責任部門對查出的問題制定防范措施和整改計劃,并監督檢查整改工作的完成情況。
參與公司重大工藝改造、設備檢修等安全技術方案的編寫,對各類工藝技術方案、設備技術方案、檢修方案、施工方案進行匯簽,對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驗收;
負責監督實施建設項目職業衛生安全“三同時”審批管理,確保符合有關要求。
對公司各部門安全、職業健康工作進行考核評比,對在安全生產中有貢獻者或事故責任者,提出獎懲意見,總結和推廣安全、職業健康經驗。
經常進行現場檢查,指導基層安全工作,查處各類違章行為和落實事故隱患整改。督促并協助解決有關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遇有危及安全、環保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責令其停止作業,并立即報告有關領導。
監督檢查有關部門對壓力容器、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裝備、安全生產設施、勞動保護用品(用具)、安全工器具的維護保養工作。
協助公司領導組織召開安全、環保工作例會,負責組織召開安全專業會議,組織對公司各部門、車間、班組兼職安全員進行培訓,在業務上指導其工作。
定期分析和總結公司安全、職業健康工作中的問題,及時向公司主管領導匯報,并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改進意見,并監督實施。
堅持貫徹“四不放過”原則,負責組織工傷事件、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和事故檔案的管理工作,負責各類事故統計、分析和上報。
負責公司安全、職業健康工作各類報表的編制、統計和上報,規范建立各類安全管理臺帳并做好管理。
第12篇 高支模裝拆施工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措施
1、環境管理措施
(1)清理模板時,不得猛砸模板,以減少噪聲污染。
(2)用于清理維護模板的廢舊棉絲,以及堵縫用的海綿條等物品,應及時回收并集中處理。
(3)清除操作平臺和樓層上雜物時,應裝入容器中集中運走,嚴禁隨意拋撒。
(4)模板涂刷脫模劑或防銹漆時,應在模板下鋪設墊布,防止油漬污染地面。
(5)木工作業區的刨花、木屑、碎木應自產自清、日產日清、活完料凈腳下清。
(6)施工中有噪聲的工序應盡可能安排在白天;鋸、刨材料時,應在木工棚內進行,必要時采取隔音減噪措施防止噪聲擾民。
(7)混凝土施工時,采用低噪環保型振搗器,降低噪聲污染。
2、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措施
(1)除遵守國家有關建筑安裝工程施工安全防火等規范、規定外,應針對模板施工的特點,編制相應的安全規定。
(2)進行模板操作的工人,進場之前必須經過安全及操作技能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3)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高空作業人員系好安全帶。
(4)支模過程中應遵守操作規程,如遇途中停歇,應將就位的支頂、模板連接穩固,不得空架浮擱。拆模間歇時應將松開的部件和模板運走,防止墜下傷人。
(5)裝拆模板,必須有穩固的登高工具。高度超過3.5m時,必須搭設腳手架。安裝梁模板及梁、柱接頭模板的支撐架或操作平臺必須支搭牢固。
(6)在模板的緊固件、連接件、支承件未安裝完畢前,不得站立在模板上操作。
(7)在腳手架或操作臺上堆放模板時,應按規定碼放平穩,防止脫落并不得超載。操作工具及模板連接件要隨手放入工具袋內,嚴禁放在腳手架或操作臺上,嚴禁上下拋擲。
(8)地面以下支模,應先檢查土壁的穩固情況,遇有裂縫或土方險情時,應先排除險情,方準進行作業。基槽上口1m以內,不得堆放模板、支撐件等。
(9)裝拆預拼模板時,垂直吊運應用兩個吊點,水平吊運應采用四個吊點。安裝時,應邊就位邊校正和安裝連接件,連接牢固后方可脫鉤。吊運零散模板時,應將模板放入吊籠內,防止墜落傷人。
(10)墻、柱模板的支撐必須牢固,確保整體穩定。高度在4m以上的柱模,應四面設支撐或纜繩。
(11)樓板、梁的支柱,應按規定設置縱橫向水平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