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生產管理知識第七章習題2
安全生產管理知識第七章習題(2)
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與分析篇
一、單項選擇題
1.某煤業有限公司5號礦區發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井下當班作業人員83人,經全力救援后,事故當場造成7人死亡,17人重傷,6人輕傷。事故發生20天后,重傷人員中有4人死亡,31天時有1人死亡,40天時又死亡1人。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該起事故導致事故等級升級的死亡人數是( )人。
a.7b.11c.12 d.13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所以導致事故等級升級的死亡人數是7+4=11人,而不是11+1+1=13人。參見教材p213
2.生產經營單位發生較大生產安全事故后,除應向當地縣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外,還應向( )報告。
a.工會組織b.衛生部門
c.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
d.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有關部門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向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參見教材p213
3.某省屬國有鐵礦發生一起提升罐籠墜罐的重大傷亡事故,根據有關法規規定,事故調查組成員應由安全生產監管部門、監察部門、公安部門、工會和( )派人組成,并邀請人民檢察院派人參加。
a.國土資源管理部門 b.國有資產管理部門
c.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 d.質量監督檢驗檢疫部門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向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鐵礦發生一起提升罐籠墜罐屬于特種設備,重大傷亡事故上報國務院,特種設備由質量監督檢驗檢疫部門即國家檢驗檢疫總局負責,地方是質量技術監督局。參見教材p213
4.導致事故發生的原因有多種類型,事故的直接原因主要是由物的不安全狀態和( )導致。
a.無操作規程 b.勞動組織不合理c.對工人培訓不到位
d.人的不安全行為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結合前面安全管理知識。參見教材p216
5.某物流倉儲公司叉車駕駛員劉某經培訓合格后從事貨物搬運作業,上班第一天即發生了翻車事故,造成劉某腿部骨折。事故調查發現了下列原因,其中屬于人的不安全行為的是( )。
a.維修部未按期維修保養叉車 b.搬運通道被挖斷未設警示標識
c.劉某為表現自己能干超速行駛d.劉某剛上班,對作業環境不熟悉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考常識。參見教材p216
6.某乙烯化工有限公司儲料庫發生火災事故,無人員傷亡,但造成6300萬元的直接經濟損失,該事故調查報告應由( )批復。
a.省級人民政府 b.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
c.縣級人民政府 d.國務院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6300萬元屬于重大事故,需國務院組織調查組,批復也是由國務院批復。參見教材p212和218
7.某市一個市政工程維修隊在進行地下管道維修時,由該公司一名員工帶領當天從勞務市場招收的3名勞務人員直接進入現場工作,1名先入井的勞務人員中毒暈倒,另外3人立即下井搶救,因沒有穿戴任何防護設備,均中毒倒地,導致4人死亡。為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應采取的防范措施是( )。
a.不得招用臨時工從事井下作業 b.不準任何人再進入該井
c.對新工人進行安全知識培訓后上崗 d.永久封閉出事井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結合前面安全培訓和實際的題。參見教材p217
8.原則上,事故調查組應當自事故發生之日起( )日內提交事故調查報告。
a.30b.60c.90d.120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參見教材p217。經批準可以延長,但延長期限最長不超過60日。需技術鑒定的,技術鑒定時間不計入該時限。
9.為了對事故進行調查和處理,必須對事故進行歸納和分類。依照事故的( ),將事故分為傷亡事故和非傷亡事故。
a.責任 b.后果 c.原因 d.性質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參見教材p213。教材沒有答案,考核常識。
10.下列( )不屬于一般事故。
a.一次造成1-2人死亡
b.一次造成1-9人重傷
c.一次造成100萬元-1000萬元直接經濟損失
d.一次造成1000萬元-5000萬元直接經濟損失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參見教材p212
11.下列( )屬于重大事故。
a.一次造成1-2人死亡
b.一次造成50-99人重傷
c.一次造成100萬元-1000萬元直接經濟損失
d.一次造成1000萬元-5000萬元直接經濟損失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參見教材p212
12.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報告報送負責事故調查的( )批準后。事故調查工作即告結束。
a.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b.監察機關c.公安機關
d.人民政府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參見教材p218
13.《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規定,事故調查中需要進行技術鑒定時,應由( )委托具有國家規定資質的單位進行。
a.事故發生單位b.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
c.事故發生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d.事故調查組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參見教材p217
14.事故調查組一般由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公安部門、行政監察部門、工會組織等部門的人員組成。事故調查組的主要職責不包括( )。
a.查明
事故發生的經過b.認定事故性質和事故責任分析
c.做出對責任人的處理決定d.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應當是提出對責任人的處理建議,職責9個。參見教材p216-217。
15.某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了死亡9人的生產安全事故。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規定,該事故應由( )負責調查。
a.國務院 b.事故發生地省級人民政府
c.事故發生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 d.事故發生地縣級人民政府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死亡9人屬于較大事故,應由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負責調查,此題考的是事故等級劃分和事故調查工作的職責劃分,特別是事故等級劃分中的數據需要記憶。參見教材p212-215。
16.特殊情況下,特別重大事故批復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最長不超過( )日。
a.7b.15c.30d.35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參見教材p218
17.《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規定,生產安全事故一般分為( )個等級。(09年真題)
a.二b.三c.四d.五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三條的有關規定,生產安全事故一般分為以下四個等級:①特別重大事故;②重大事故;③較大事故;④一般事故。針對一些行業或者領域事故的實際情況,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事故等級劃分的補充性規定。參見教材p212
二、多項選擇題
1.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單位和有關部門向上級報告事故情況時,除上報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人員傷亡人數,以及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等內容外,還應包括( )。
a.事故發生單位的概況 b.事故的簡要經過
c.事故原因和整改計劃 d.事故責任和性質
e.已采取的應急措施
『正確答案』abcd
『答案解析』我們只是參考出題點,考的是調查報告的內容。參見教材p216-217
2.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事故調查組除要查明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情況及直接經濟損失外,還應( )。
a.認定事故的性質 b.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c.提交事故調查報告d.總結事故教訓,提出整改措施
e.執行事故責任追究
『正確答案』abcd
第2篇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方針原則目標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方針、原則、目標
第1條 安全生產管理方針: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第2條 安全生產管理原則:(1).“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原則;(2).“四全”(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全天候)動態管理和安全一票否決制原則;(3).“四不放過”(對發生事故的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廣大職工群眾沒受過教育不放過,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實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得到處理不放過)原則。
第3條 安全生產管理目標:杜絕因工死亡和重傷事故,輕傷率≤2‰。
第3篇 煤礦掘進施工安全生產管理獎罰細則
煤礦掘進施工安全生產管理獎罰實施細則
1、凡作業規程規定必須使用點柱作迎頭臨時支護的掘進工作面未按規定設臨時支付的,每次罰款200-500元。
2、井巷開挖基礎、擴幫、挑頂過程中,未按規定采取臨時支護措施的,每次罰款100-500元。
3、巷道開門及巷道貫透未按措施要求加強支護的,每次罰施工單位200-1000元,罰負責人50元、技術員30元、當班指揮施工的班長罰50元、當班參加作業的工人每人罰款20元。
4、架棚巷道不按規定支設撐木或拉桿、空幫空頂,對當班班長罰款50元,工人每人罰款20元,因材料不到位造成上述情況的,罰負責人50元、技術員30元。
5、錨噴巷道不按規定正確布置錨桿的密度、角度、深度錨噴、噴漿厚度不夠,頂板破碎帶未鋪網護頂者,對施工單位處以30元/m罰款,每差一根錨桿罰款20元,連接不好的網每塊20元(以規程、措施規定為準)。凡將錨桿鋸短或砸扁使用的,一經發現,罰款500元/根,情節嚴重者給予開除工作籍。
6、溜子機頭機尾必須打上穩固可靠的壓柱,否則缺一處罰溜子司機及當班班長各50元。
7、使用扒裝機作業的掘進工作面,有下列情況時處以罰款:
(1)扒裝機無專用操作手把而用其它材料代替時,罰司機和當班班長各30元/次,罰負責人50元/天,直至停止使用。
(2)扒裝機鋼絲繩打結而繼續使用時,按每個結20元累加處罰責任者。
(3)扒裝機距迎頭的距離超過規程規定的,對當班班長、跟班隊長各罰款30元,對該區負責人罰款50元/天。
(4)扒裝機運行過程中,扒斗行走區間有人逗留或工作時,罰當班班長100元。并對耙裝機司機及逗留人員分別罰款150元。
(5)耙裝機導向輪拴在幫頂支護錨桿上使用的,對責任者罰款100元/次。
8、錨桿眼和爆破眼打干眼的,每次罰責任人200元。
9、 掘進工作面炮后不灑水降塵就出貨的,對當班班長罰款50元/次,對參加作業人員每人罰款30元/次,瓦檢員監督停止施工。
第4篇 三礦地面車間安全生產管理辦法
為了使我礦各地面車間做到精細化管理,確保地面檢修車間在生產、檢修過程中的安全工作,創造地面檢修車間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達到地面檢修車間人、機、環境的和諧,創建精細化管理車間,養成地面檢修人員良好的安全生產意識,提高車間管理水平,特制定如下管理辦法,請各單位嚴格貫徹執行。
一、各區隊要加強車間檢修人員的技能培訓和安全生產教育,增強班組質量意識,使每個檢修人員都能熟練掌握所操作設備的操作規程和檢修設備的質量標準。
二、地面車間的班組長是本車間的安全管理和設備管理的第一責任人,有責任把車間帶成學習型班組,把員工培養成技能型員工。
三、各車間內的機械和電器設備必須要由專人負責進行維修,包機到人,真正做到事事有人管、處處有落實,提高本車間的管理水平。
四、各地面車間必須根據本車間具體設備制定相應的崗位責任制、操作規程、維修保養制度等管理制度,并且懸掛上墻,嚴格貫徹執行。
五、設備操作人員必須經培訓考試合格后方能上崗,并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操作,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有資質單位的培訓,取得合格證后持證上崗。
六、天車必須在明顯位置標明其允許起重量,并按規定校驗,校驗合格后方可使用,嚴禁超負荷起吊。
七、天車在吊運設備過程中,要設有警戒人員,警戒人員發出起吊信號后方可起吊。掛設備人員及操作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
八、如有外單位人員因特殊原因需在車間內使用天車吊運設備時,必須由本車間天車操作人員來操作天車,并要負責督促、檢查吊具及起吊物吊掛的安全狀況,確認安全后方準進行吊運。
九、起吊設備必須定期檢修,天車設備的主要部件(鋼絲繩、限位器、吊具、制動部分、電控等部分)不符合安全規定的一律停止使用。
十、車間內的待修和檢修設備必須分類、分區進行碼放。檢修好的設備要進行“掛牌”管理。
十一、各車間應根據工作性質和工作內容,在車間內設有設備待修區、檢修區、試驗區、完好區和加工區等工作區域,并掛牌指示。
十二、車間內碼放的設備必須要放穩、墊實,為保證車間內工作人員的安全,原則上應將設備碼放區和檢修區域分開。
十三、車間內所用電氣設備的各防護罩、蓋等必須齊全有效。并要由專人負責定期檢查維護。
十四、車間內使用的氧氣瓶、乙炔瓶、油脂等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單獨分開擺放,并要有專人負責管理,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周圍15米范圍內禁止人員吸煙或有明火。強腐蝕物品和材料必須專庫存放、專人負責管理,并要在明顯的位置設置危險品標志。
十五、運轉設備的轉動部位和變、配電盤處要按規定加設必要的防護柵欄,并要懸掛警示牌。
十六、設備的各種保護裝置要做到動作靈敏可靠,符合作業規程要求,并按規定時間和周期進行試驗。
十七、各車間由主管區隊指定一名隊干部負責,定期到所分管的車間內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組織處理。
十八、地面車間各類檢修記錄必須齊全完整,并詳細記錄各種設備的出、入井時間、檢修人員、檢修內容、檢修時間,并按公司規定的仿宋體填寫。
十九、工作人員在崗期間必須堅守崗位,遵章守紀,不閑聊、不干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不帶小孩進入車間、不酒后上班、不穿拖鞋、高跟鞋、不穿背心、裙子、不赤膊上崗。車間內不得存放自行車、機動車,嚴禁在工作時吸煙。嚴格按操作規程、生產流程、安全措施精心操作。
二十、車間內主要崗位的工作人員在設備、環境達不到安全指標時,有權拒絕任何人違章指揮,并有權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
二十一、車間內所有工作人員在上崗時著裝要整潔,佩戴必要的防護用品,女職工的頭發要盤在帽子里面。
二十二、要保持車間衛生清潔,應有足夠數量的照明燈,以保證夜間工作時使用。
二十三、各車間要加強綜合治理工作,防止偷盜現象的發生。
二十四、各車間的主管區隊每月要組織開展一次車間安全、質量、生產大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必須落實專人負責整改,并記入安全隱患排查臺帳。對連續查出的類似問題,要追究車間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第5篇 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規定
1、目的
增強員工安全意識,提高員工安全素質,讓員工掌握安全技術知識。
2 、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
3、??????? 形式
安全教育形式:新員工入公司的安全教育,變換工種教育,復工教育。
4、管理規定
4.1二級安全教育;
4.1.1???? 公司級安全教育
新進公司的員工(包括合同工、臨時工、培訓工、實習人員),由辦公室組織安全教育。
4.1.1.1??????? 公司級安全教育內容。
1、? 安全生產法、消防法等相關方針、政策、法規、法令及其重要性;
2、? 企業的生產特點、危險部位安全須知、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勞動安全基本常識。
3、? 企業工傷事故的分析及預防方法。
4.1.2 部門級安全教育
1、? 部門安全衛生教育,由部門主管領導負責。
2、? 部門級安全衛生教育內容
a)???? ??部門設備分布、要害部位、危險區域、有害有毒作業情況及預防知識等;
b)???? ??部門安全生產、制定文明及環境保護規定的要求;
c)???? ??部門工傷事故分析及預防;
d)???? ??部門防火知識;
e)???? ??部門的生產特點、作業環境、危險區域、設備狀況和消防措施以及安全、文明生產、定置管理、環保制度等;
f)????? ?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做實際操作示范;
g)???? ?正確使用、愛護個人防護用品和安全設施;
h)???? ?本部門曾發生過的事故分析和預防措施;
4.2變換工種教育
4.2.1員工變換工種,在上崗前必須經過安全教育;
4.2.2變換工種安全教育,根據工種改變范圍,分別按“二級安全教育”程序進行;
4.2.3教育率達100%;
4.3復工教育
4.3.1凡因病假、事假、產假等離位三個月以上者和工傷傷愈復工者,必須進行復工前安全教育。
4.3.2復工教育按“二級”教育程序進行。
4.3.3復工者必須先到本單位主管領導處報到,然后由復工者領導提供(復工者)名單到公司辦公室進行復工教育。
4.3.4教育內容:上崗前安全思想及本崗位安全生產技術操作規程教育,特別是對工傷者的復工教育要針對傷者的事故案例進行分析,找出事故原因,吸取教訓,提高預防能力。
4.3.5復工教育率要達100%。
第6篇 生產區域動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節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明火管理,規范公司生產區域內動火作業安全管理行為,預防火災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化工行業標準《廠區動火作業安全規程》,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凡在公司范圍內進行動火作業的任何施工單位都要嚴格遵照本規定,違者自覺接受處罰。
第三條 本規定的監督檢查執行機構為公司的安全環保部
第二節 職責
第四條 安全環保部負責審批辦理動火作業票,對生產區域動火情況進行安全監察。
第五條 化驗室負責動火前和動火中的可燃氣體的分析。
第六條 工程管理部門對所主管的工程項目,對承包商動火作業票辦理工作進行監督、指導、協調。
第七條 車間負責轄區內的用火作業票的辦理;負責轄區內二級用火作業票的審批;負責對本部門需要用火的設備、管線進行工藝處理,確保達到安全用火條件;對轄區內的用火作業安排監護人、監護動火,負責轄區內的所有用火作業的安全監督。
第八條 用火作業人員應持有有效的本崗位工種作業證。用火作業人員應嚴格執行“三不用火”原則,即沒有經批準的火票不動火、防火監護人不在現場不動火、防火措施不落實不動火,對不符合“三不動火”要求的,有權拒絕動火。
第三節 管理要求
第九條 用火管理范圍
在生產區域內進行如下作業屬于用火管理范圍:
各種焊接、切割;
使用噴燈、火爐、電爐、液化氣爐;
燒烤煨管線、使用明火;
臨時用電、使用非防爆電動工具、電器、非防爆移動照明;
使用電鉆、砂輪、風鎬、風動扳手、鋼鋸、錘擊、打砂等產生火花的作業;
機動車輛進入生產區域(非防爆電瓶車、機動三輪車、拖拉機、翻斗車、摩托車等不準進入正在生產的工藝裝置和罐區);
雷管、炸藥等爆破。
第四節 動火作業級別分類
第十條 動火作業分為特殊危險動火作業、一級動火作業和二級動火作業三類
(一)特殊危險動火作業;在生產運行狀態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產裝置、輸送管道、儲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險場所的動火作業。
(二)一級動火作業:在易燃易爆場所進行的動火作業;
(三)二級動火作業:除特殊危險動火和一級動火作業以外的動火作業。
第五節 《動火作業票》的審批程序及管理
第十一條 由動火作業施工單位指定動火負責人辦理,應逐項填寫,不得空項。要求動火執行人、動火負責人、安全措施編制人、組織實施人、監火人、審批人必須本人簽字并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二條 動火點所在單位的安全員、工藝員或值班長,到動火分析單位申請分析,指定分析取樣部位,同時作為安全措施編制人或動火負責人一起擬定安全措施,進行安全交底;根據分析結果填寫動火作業票。
第十三條 特殊動火的《動火作業票》由動火點所在車間主管領導向安全環保部提出申請,由安全環保部組織生產運行部動火單位領導和技術人員會同動火施工單位領導和技術人員到現場共同制定、落實動火安全措施,由安全環保部簽發動火作業票,報公司主管領導終審批準;一級動火的《動火作業票》由動火單位領導制定落實動火安全措施,送報公司安全環保部門審查簽字;報公司主管領導終審批準,二級動火的《動火作業票》由動火單位所在車間主管領導簽字審查批準。
第十四條 動火負責人持辦理好的《動火作業票》到現場,檢查防火安全措施落實情況,確認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動火執行人和監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項后,將《動火作業票》交給動火執行人。
第十五條 動火實施前,動火執行人必須向動火點所在當班班長提出申請,經當班班長簽字同意后方可動火。
第十六條 特殊動火的《動火作業票》和一級動火的《動火作業票》有效期為8小時;動火作業超過有效期,應重新辦理《動火作業票》
第十七條 《動火作業票》要一點一證,不準異地使用或擴大范圍,更不準轉讓、涂改。如果同一動火點多人同時作業,可使用一份《動火作業票》,但所有動火執行人應分別簽字。
第十八條 《動火作業票》一式三份,監護人和施工作業人員各持一份存查;第三份由安全環保部留存。“動火作業票”是動火作業的憑證和依據,不應隨意涂改,不應代簽,應妥善保管,作廢票予以標識、保留、不得撕毀。
第六節 動火作業安全防火要求
第十九條 動火作業必須辦理《動火作業票》。進入設備內、高處等進行動火作業,應執行hg23012、hg23014的規定。
第二十條 廠區管廊的動火作業,按一級動火作業管理;帶壓不置換動火作業,按特殊危險動火作業管理。
第二十一條 凡盛有或盛過化學危險品的容器、設備、管道等生產、儲存裝置,必須在動火作業前進行清洗置換,經分析合格后方可動火作業。
(一)爆炸下限小于10%的可燃氣體(蒸汽),其可燃物含量小于或等于0.2%為合格;
(二)爆炸下限大于或等于10%的可燃氣體(蒸汽),其可燃物含量小于或等于1%為合格;
(三)兩種或兩種以上的混合氣體,其動火分析,以爆炸下限最低的可燃氣體為準;
(四)氧氣、富氧設備、管道、容器極其附近的含氧量小于或等于22%為合格;
(五)進入設備、容器管道內進行動火工作,還應分析有毒氣體含量,不超過國家規定的允許濃度,氧含量19~22%為合格。
第二十二條 動火分析取樣點要有代表性,特殊危險動火的分析樣品應保留到動火結束;取樣與動火間隔不得超過30分鐘,如超過或動火作業中斷時間超過30分鐘,必須重新取樣分析。
第二十三條 高空進行動火作業,其下部地面如有可污染物、空洞、陰井、地溝、水封等,應檢查分析,并采取措施,防止火花濺落引起火災爆炸事故。
第二十四條 拆除管線的動火作業,必須先查明其內部介質及其走向,并根據現場具體情況采取相應的安全防火措施。
第二十五條 動火作業要采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備足夠適用的消防器材,應有專人現場監護。特殊危險動火作業,必須制定施工安全方案落實安全防火措施,動火作業時,動火點所在車間主管領導、安全員,動火作業施工單位安全員,公司安全環保部負責人、公司主管領導必須在動火票上簽字確認,必要時請專職消防隊到現場監護;一級動火作業時,由動火作業施工單位及動火點所在單位的安全員負責現場監護,公司安全環保部巡查;二級動火作業時,由動火作業施工單位及動火點所在單位派專職監火人負責現場監護。
第二十六條 動火作業前,應檢查電、氣焊工具,保證安全可靠,不準帶病使用。
第二十七條 使用氣焊焊割動火作業時,氧氣瓶與乙炔瓶間距不小于5米,二者與動火作業點均應不小于10米,并不準在烈日下曝曬。
第二十八條 五級風以上(含五級)以上的天氣,禁止露天動火作業,應生產急需應升級管理。
第二十九條 正常生產的裝置和罐區內,凡是可動可不動的動火一律不動。凡能拆下來的一定拆下來移到安全地方動火。節假日不影響生產正常進行的用火,一律禁止。遇節假日、生產設備運轉不正常及其他特殊情況時,動火作業應升級管理。
第三十條 凡廠、車間或單獨廠房全部停車、裝置經清洗置換、取樣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離措施后,可根據其火災、爆炸危險性大小,經公司安全環保部批準,動火作業可按二級動火作業管理。
第七節 動火作業相關人員職責要求
第三十一條 動火負責人及組織實施人:對動火作業負全面責任,必須在動火作業前詳細了解作業內容和動火部位周圍情況,參與動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實,向動火執行人員交代作業任務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項;作業完成后,組織檢查現場,確認無遺留火種,方可離開現場。
第三十二條 動火執行人:獨立承擔動火作業的動火執行人必須持有特殊工種作業證,并在《動火作業票》上簽字。若帶走作業時,動火執行人必須在場監護。動火執行人接到《動火作業票》后,應核對證上各項內容是否落實,審批手續是否完備,若發現不具備條件時,有權拒絕動火,并向單位安全防火部門報告。動火執行人必須隨身攜帶《動火作業票》,嚴禁無證作業及手續不完備的動火作業。動火前(包括動火停歇期超過30分鐘再次動火),動火執行人應主動向動火點所在部位當班班長呈驗《動火作業票》,經其簽字后方可進行動火作業。
第三十三條 監火人:應由動火點所在單位指定責任心強、有經驗、熟悉現場、掌握消防知識的人擔任,必要時,也可由動火作業人施工單位或動火點所在單位共同指派。新項目施工動火,由施工單位指派監火人。監火人所在位置應便于觀察動火和火花濺落,必要時可增設監火人。監火人負責動火現場的監護與檢查,隨時撲滅動火飛濺的火花;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通知動火執行人停止作業,及時聯系有關人員采取措施。監火人必須堅守崗位,不準脫崗,在動火期間不準兼做其他工作。動火作業后,要會同有關人員清理現場,清除殘火,確認無遺留火種,方可離開現場。
第三十四條 動火部位驗票人:動火點所在崗位班組長(技術員、值班人)為動火部位的驗票人,動火前應驗票簽字,應對所屬生產系統在動火過程中的安全負責,并參與動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實,負責生產與定會作業的銜接,檢查《動火作業票》對審批手續不完備的《動火作業票》有權制止。如遇到生產系統有異常情況,應立即通知停止動火作業。
第三十五條 動火分析人:應對動火分析手段和分析結果負責,根據動火點所在單位的要求,親自現場取樣分析,在《動火作業票》上填寫取樣時間和分析數據并簽字。
第三十六條 安全員:動火作業施工單位和動火點所在單位的安全員應負責檢查防火安全措施落實情況,隨時糾正違章作業。特殊危險動火、一級動火,安全員必須到現場。
第三十七條 動火作業審批人:各級動火作業的審批人必須親自到現場,了解動火部位及周圍情況,確定是否需做動火分析,審查并明確動火等級,檢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審查《動火作業票》的辦理是否符合要求。在確認無誤后,方可簽字批準動火作業。
第八節 違章動火作業的處罰
第三十八條 在下列行為之一者,處責任人200元-2000元罰款:
(一)用氣焊焊接動火作業時,氧氣瓶與乙炔瓶間距不小于5米,兩瓶與動火作業點距離不 小于10米;
(二)動火作業時,電、氣焊工具帶病使用;
(三)取樣分析不夠全面;
(四)高空動火作業,沒有落實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的;
(五)取樣與動火間隔超過30分鐘未重新取樣分析。
第三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尚未造成火災事故的,處責任人500元-5000元罰款:
(一)動火執行人未辦理《動火作業票》或《動火作業票》手續不完備的;
(二)獨立承擔動火作業的動火執行人無《特殊工種作業證》;
(三)監火人員脫崗,不在現場監護的;
(四)動火分析人未親自到現場取樣分析或未在動過票分析單處簽字的;
(五)施工單位不落實安全防火措施的,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的;
(六)擅自降低動火作業級別的;
(七)各級動火作業的審批人沒有嚴格履行工作職責的;
(八)特殊危險動火作業,沒有施工安全方案的。
第四十條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部門認為依據相關消防法律法規應當處罰及其他違章動火作業行為。
第九節 附 則
第四十一條 本規定自實施之日起,以前下發的有關消防管理文件,與本規定相抵觸的,以本規定為準。
第四十二條 本規定其他未盡事宜按有關消防法律法規執行。
第7篇 項目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對所轄班組(包括外包施工隊)設行政的安全生產負直接崗位責任。
2、認真執行國家、省、市、建筑主管部門、安全監督行政主管部門辦法的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認真執行企業和項目部制定的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
3、專職安全員應持證上崗。
4、熟悉和執行各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及各項安全規定。
5、經常檢查施工現場的安全狀況。對安全防護設施的完整、齊全、有效負全面責任。
6、協助工長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并負責記錄整理施工現場的安全活動資料。
7、負責現場安全日活動和班組安全活動。
8、參加對腳手架、龍門架、電氣設備、機械設備、洞口臨邊防護設施、護坡支撐設施的檢查驗收工作。
9、負責進行對新工人的入場教育工作。協助工長組織班組學習安全操作規程。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10、對違章作業行為有權制止。對安全隱患有權下令停工。對違章指揮行為有權拒絕并越級上報。
施工中發生傷亡及未遂事故要保護現場,做好傷者搶救工作。并立即上報。
第8篇 小議如何把班組安全管理作為企業安全生產的基本點
電力企業的班組是執行安全規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主體,是貫徹和實施各項安全要求和措施的主體,也是成為杜絕違章操作和杜絕重大人身傷亡事故的主體,企業的各項工作,千頭萬緒,而最終都要通過班組和每個員工去落實,去完成。
企業搞好班組建設是基礎性的、第一位的工作。在強調落實以行政一把手為核心的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同時,必須強調夯實班組的安全基礎。作為一個電力企業,
一是企業管理者要把安全生產重要性、緊迫性和艱巨性的認識作為首要任務來抓,安全管理人員應把相當部分的精力投到一線班組安全管理上,以保證企業的安全生產。只有通過安全思想政治工作教育,使員工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安全生產才有保證。
二是班組長作為班組的領頭羊,是完成生產任務的核心人物,是安全生產的第一道防線。能不能把住這道防線,關系到企業的安全生產和員工的生命安危。因此,班組長這個最小的安全第一責任者,決不可對安全掉以輕心,只有在日常工作中從嚴要求,細化管理,嚴格控制異常和未遂,才能有效地保證安全。可見,企業要把提高班組長的素質擺在突出的位置來抓,提高班組長對安全工作的認識,擺正安全質量,安全與效益的關系。
三是班組長應為人正直,辦事公正;技術全面,有開拓精神,能充分發揮每個班員的積極性和技術特長;嚴于律己,善于管理,能把全班人員引導到學技術、守紀律、搞生產、促安全、求效益的軌道上來。
四是要認真開展班組技術培訓和反習慣性違章等安全活動。開展班組安全活動是提高廣大員工安全思想的有效活動之一。安全活動的質量與人身安全、設備安全有著密切的關系。企業領導要重視并參加班組安全活動,其好處是能引起員工對安全活動的重視、能及時了解和解決班組在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能抓住重點問題展開討論和進行安全分析、能掌握班組生產、安全情況。班組安全活動不能流于形式搞突擊,要形成制度化,針對班組的實際查找思想中的隱患。比如開展安全技術問答、安全知識競賽、安全培訓、技術比賽、摸擬現場安全措施、安全分析、事故預想和反事故演習等內容豐富的活動,使班員感到安全活動內容生動活潑、學以致用,從而提高參加學習的積極性和效率,班組安全素質也可以提高。五是要完善班組安全責任制。建立和形成一個好的安全生產機制,是班組安全管理的保證。
遵守電力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是保證安全生產的主要措施,對每一個工作崗位的工作內容、要求、職責要標準化、規范化、制度化,使每個員工都清楚自己的崗位該做什么、該怎么做、要達到什么標準。實行經濟責任制與崗位責任制相對應的分配機制,把員工的崗位工作內容、技術技能素質高低、職責、安全情況納入經濟責任制考核。六是要抓班組管理安全責任制的落實,班組與部門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實現“個人保班組,班組保部門”的目標。做到組織、思想、責任、措施四到位,真正形成一個有效的安全生產機制,把安全生產真正落實到每一個人,每個工作崗位中去。
第9篇 現場管理員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1、現場管理員應統一著裝,持證上崗,對工地現場管理措施落實、運輸車輛行駛安全、道路污染等情況實施全程監管。
2、負責出土工地現場管理人員的調配和考勤,對車輛規范裝運進行嚴格管理。
3、及時掌握各工地渣土運輸情況,每日填寫建筑渣土運輸計劃,對當天工地運輸數量、使用車輛等進行登記并報相關管理部門。
4、對進入工地的渣土運輸車輛車容車貌及相關證照進行檢查,對車容不潔,車況差、無處置證、駕駛員無上崗證、無標識頂燈的運輸車輛一律不予進入工地。
5、現場管理員在建筑渣土排放工地出入口,對進入工地車輛的車容車況、相關證照開展檢查,對不符合規定要求的車輛,不予進入工地;對完成建筑渣土裝載準備駛出工地的車輛,檢查其裝載情況,對裝載超過車廂欄板上沿、箱蓋不密閉的車輛、車容車貌不整潔的車輛,不予駛出工地;對裝載符合規定要求的車輛,經沖洗保潔后,準予駛出工地;現場管理人員按照安全管理生產規定,指揮建筑渣土車輛駕駛員規范傾倒建筑渣土,文明操作、安全操作。
6、現場管理員指揮待裝車輛有序停放,保障車輛裝卸作業安全,配合施工單位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7、按區(縣)綠化市容管理部門要求,規范使用卸點付費結算系統,并確認運輸車輛電子標簽閱讀成功或者簽收紙質聯單。
8、檢查施工工地出入口及周邊道路清潔情況,及時安排人員進行保潔。
9、積極配合管理、執法部門現場執法檢查,主動介紹運輸作業情況。
第10篇 設備管理組組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一條 負責設備管理的全面工作,執行礦上有關設備方面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二條 負責固定設備及綜機設備的管理工作。
第三條 編制設備計劃、技術規范等,協調物資公司的到貨日期、質量反饋,做好各設備生產廠家、維修廠家的售后聯系。
第四條 負責編制年度安全、維簡、技改設備計劃,編制年度設備報廢計劃,并負責每季度安全、維簡、技改費用的落實。
第五條 監督設備管理組其它成員的工作,負責對小組成員的考核。
第六條 參與編制審批各種機電規劃、計劃、工程設計及技術安全措施。
第七條 負責推廣新工藝、新技術的應用,開展設備的標準化、系列化和通用化工作,以及參與審查設備改造的合理化建議等。
第八條 負責設備管理組周、月工作總結,對組內存在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對下一步工作打算進行計劃。
第11篇 論水利水電建設項目安全生產管理
摘要:著我國《安全生產法》的頒布實施和電力建設事業的發展,提高電力建設企業職工,特別是電力建設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意識、從事安全管理工作的能力和安全素質十分必要,而且勢在必行。安全生產管理在水利水電建設事業當中的分量是越來越重要了,尤其是對于施工企業單位來說,安全生產已經成為考核的一個重要技術經濟指標。所以健全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是每個企業都必須重視的一個環節。
關鍵詞:安全生產管理 水利電力工程 重要性
1引言
安全與危險是相對的概念,它的基本含義包括兩個方面:預知危險和消除危險,二者缺一不可。從廣義上講,安全是預知人類活動各個領域里所存在的固有或潛在的危險,并且為消除這些危險所采取的各種方法、手段和行動的總稱。從生產的角度講,安全所表征的是一種不發生死亡、傷害、職業病以及設備財產損失的狀況。在一定意義上講,安全就是防止災害,消除最終導致死亡、傷害、職業病以及各種損失發生的條件。我國安全生產的工作方針是“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它高度概括了職業安全健康管理工作的目的和任務,成為安全生產工作的方向和指針。作為生產單位各級管理人員,對安全生產工作方針必須清楚了解;而作為生產單位的安全管理人員,更應對其有較深刻的理解,以便在生產實際中貫徹執行。
2.安全生產管理體制的內涵
在“企業負責,行業管理,國家監察,群眾監督,勞動者遵章守紀”的安全生產管理體制中,主要是由前四個方面按照不同層次和不同角度構成安全生產管理的宏觀體制,這四個方面要互相配合,相互協調,共同實現安全生產的目標。
國家監察即國家勞動安全監察,它是由國家授權某政府部門對各類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執行安全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用法律的強制力量推動安全生產方針、政策的正確實施。因此,國家監察是由法定的監察機構,以國家的名義,運用國家賦予的權利,從國家的整體利益出發來開展的。
行業管理就是由行業主管部門,根據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在實施本行業宏觀管理中,幫助、指導和監督本行業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行業安全管理與國家監察的性質不同,它不被授予代表政府處理違法行為的權利,行業主管部門也不設立具有政府監督性質的監察機構。
企業負責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承擔著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標準,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落實安全技術措施,開展安全教育和培訓,確保安全生產的責任和義務,企業必須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內部安全調控與監督檢查的機制。
群眾監督就是廣大員工通過工會或者員工代表大會等自己的組織,監督和協助企業各級領導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不斷改善勞動條件和環境,切實保障員工享有生命與健康的合法權益。群眾監督屬于社會監督,不具有法律的權威性。
安全生產管理體制中的四個方面,不能相互替代,而應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一個有機的整體,從而發揮出最大的管理效能。
3.水電建設項目的特點
目前,全國電力建設任務十分艱巨,各地電力工程建設也進入施工高峰。施工企業面臨新開工建設的電力工程技術要求高、工期緊的壓力,施工機械老化或不足,施工一線技術力量不足,以及在安全文明施工和規范化作業管理等方面均存在薄弱環節,電力工程建設的安全形勢不容樂觀。
3.1施工作業區集中而場地狹小
水利發電設備,尤其是機組安裝設備都很沉重高大,所有的設備都要在廠房里安裝,對重達幾百噸的機組構件,要吊裝在設備空間極為緊湊的剛架中,其場地就顯得十分蕭蕭,而水電建設的施工高峰的時間以及人員與各種機械配備又很集中,同時又要在高處、交叉、重疊的復雜作業環境中施工。沒有科學的施工組織和嚴密的安全技術措施(設施)和強有力的監察與管理員是很難保證安全施工的。
3.2“人自為戰”,施工人員作業位置多變
水電施工不同于生產單位,工人作業環境穩定;也不同于一般的建筑安裝,工人活動范圍小,工具比較單一。水電施工范圍大、施工人員“人自為戰”,施工作業環境、位置、工具使用多變,隨機性強,而且施工條件差,有時甚至擠在或躺、坐在設備夾縫中施工,稍有不甚就會導致事故發生。
3.3不安全因素多
具體表現為“十多”,即高處作業多,重疊作業多,其重運輸多,設備構件吊裝多,焊接明火多,施工機械多,臨時設施多,預留孔洞多,外包隊伍及臨時工多,多工種、多單位在同一現場交叉作業多。
水電企業的這些特點,決定了水電企業職業安全健康管理工作的復雜性。由于水電施工危險區域以及危險因素多,危險源和要害部位分布廣,使得水電企業的職業安全健康管理工作也出現點多面廣、頭緒多、任務重的特點。僅常規性的職業安全健康管理工作就有安全健康管理,安監人員,施工人員(包括臨時工)的安全管理,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檔案和帳表冊卡、施工機械、施工現場的職業安全健康管理等等,同時還要注意用各種新的安全技術和先進的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方法。而每一個職業安全健康管理基礎上又包括許多紛繁復雜細致的工作。可以說,要做好水電企業的職業安全健康管理工作絕非易事,所以這需要我們廣大安全工作者和水電企業職工的不斷努力。
4.水電建設工程項目安全管理的必要性
當前我國正處于社會主義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過渡的轉型期,隨著社會日趨活躍和復雜,生產經營單位經濟成分、組織形式多樣化、經濟利益多元化、勞動用工形式多樣化、社會階層結構越來越復雜。另一方面,我國又正處于大規模建設轉軌期、發展期。由于建筑施工行業的產品固定不一性,建筑主體的多元流動性,施工現場生產環境復雜危險性,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都極可能導致傷亡事故的發生。
過去,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建筑施工企業在政府的計劃指令下進行施工,其生產經營活動相對簡單,從業人員相對固定,其技能和素質相對穩定,國家安全生產的標準規范還能得到貫徹落實。當前隨著社會經濟活動日趨活躍和復雜,相當一部分未經過系統教育培訓的非專業人員負責施工項目的生產經營活動,由于其對安全工作的重要性、長期性、復雜性、艱巨性認識不到位,重效益輕安全、重進度輕安全,其安全工作常識“說起來重要、干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以安全技術管理為例,項目經理組織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是兩張皮,不具有針對性、指導性。究其原因是編寫的施工組織設計未能根據工程特點、施工的環境、施工的方法、勞動力的組織而制定全面性、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而是照搬規范規程用語。安全技術措施不能指導施工生產,導致了施工的習慣性、無序性、盲目性,極易發生安全事故。
因此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在建筑工程項目安全管理中堅持以人為本,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依法建立健全具有可操作性、合理、充分地發揮作用,及時消除事故隱患,保障項目的施工生產安全,實現安全生產,其意義十分深遠。
5.如何做好水電建設的安全管理。
根據水電建設項目的特點,要作好水電建設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必須要做到以下幾點:
強化員工的安全意識,建立科學的安全理念。
要有針對性的制定安全目標,使安全管理工作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明確承包方與發包方各自的安全責任.
必須有專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并且賦予其足夠的權利開展工作。
制定開工前的安全檢查清單。
制定完善的安全計劃。
對所有上崗員工進行必要的技能培訓和安全培訓教育。
遵守國家、行業和當地政府的有關安全與健康的規定,還要遵守業主提出的安全要求。
在開工前要進行安全交底。
保證有足夠的資金投入持續安全生產措施的有利執行
6.總結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是我國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方針,它明確了安全生產管理在建設項目(工程)中的地位,也明確了安全生產工作的任務、目的和措施。建設單位的各級管理人員必須對安全管理有深刻的認識,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不斷改進現有的安全管理措施,強化員工安全意識。只有安全了,企業才會有市場,也只有安全了,企業才能有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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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 生產副經理安全管理與職責
一、安全管理權力
1、有權調配一切安全生產所需的人力、物力;
2、有權拒絕任何部門、任何人的違章指揮,制止違章作業;
3、有權隨時進入項目部內任何工作場所進行檢查;
4、有權對分管范圍內管理人員不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時進行停工、停職、罷免;
5、有權拒絕生產現場使用偽劣產品,追究不按規定購回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設備、器材、支護材料、勞護用品等相關人員的責任;
6、有權隨時檢查安全經營的投入使用情況;
7、當生產現場出現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情況時,有權決定立即停產整頓,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安全管理職責
1、在項目經理領導下,對項目部內生產管理負直接責任,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不安全不生產的原則,完善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及安全生產調度制度。
2、督促檢查礦內各部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政府及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度、會議精神,負責分管部門的安全管理,自覺接受群眾監督。
3、配合落實安全技術發展規劃,參與員工安全教育培訓計劃、救災演習計劃、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的編制。
4、定期開展生產分析活動,發現不安全條件和不安全行為及時整治。
5、按規定天數完成或超額完成上級規定的下井。
6、輪流值班時,履行值班礦長安全管理權力與職責。
7、指揮生產時,擺正安全與生產的關系,杜絕違章指揮,違章蠻干,由于違章指揮而造成事故,負重要領導責任。
8、發生事故后,協助礦長指揮搶險,協助事故調查與善后工作,執行事故的處理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