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質量管理理論-題庫
一、填空題:
1、距既有線線路中心 范圍內為臨近營業線范圍。
2、營業線施工系指影響營業線 、 、 和 的各種施工。營業線施工必須堅持 兼顧的原則,加強施工計劃管理,加強施工組織和施工期間的運輸組織。
3、施工負責人應具備必需的施工安全素質, 、 、 、 、
等主要負責人必須經鐵道部(或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培訓,不允許未經培訓或培訓不合格的人員擔任上述工作。未經鐵道部的,由路局項目管理機構牽頭組織培訓,經培訓并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
4、參加營業線施工(包括營業線維修)的勞務工必須由 帶領,不準勞務工 上道作業。用工單位對勞務工要進行施工安全培訓、法制教育和日常管理;要先培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
5、勞務工不能擔任營業線施工的 、 、 等工作,不準單獨使用各類 。
6、為申請營業線施工計劃,施工單位提報的施工方案應包括:施工項目及負責人、作業內容、地點和時間、影響及限速范圍、設備變化、施工方式及流程、施工過渡方案、施工組織、施工安全和質量的保障措施、 、列車運行條件、驗收安排、 等基本內容。其中,施工安全協議是由 統一管理。
7 、批準公布的營業線施工計劃日期到達前 日,施工單位將執行兌現施工的申請報路局主管業務處(機務、工務、電務、建管處),其中,建設項目施工應先報項目管理機構 ,再報主管業務處。施工單位至少在正式施工 小時前向設備管理單位提出施工計劃、施工地點及影響范圍。針對ⅰ、ⅱ級施工計劃的實施,施工單位還要制定 、 、 ,并嚴格按審定的方案、范圍和批準的封鎖慢行計劃組織施工。
8、施工現場由 明確施工負責人;兩個及以上單位綜合利用天窗在同一區間作業時,由運輸部門指定主體施工單位,明確主體施工負責人。 負責協調各單位施工組織,并對施工現場的施工安全負責。各單位必須服從指揮,按時完成施工和維修任務,確保達到規定的列車放行條件。
9、施工單位對于施工前超范圍準備、施工中挖斷電纜、軌道車輛違章行駛、施工后線路未達到放行列車條件違章放行列車、開通后整修線路不及時、機械和料具侵限、使用封聯線和違章使用手搖把等問題,要制定 ,堅決杜絕此類問題發生。
10、對營業線施工的 、 、 、 等技術復雜、可能危及行車安全的作業項目,嚴禁分包。
11、各施工單位的運用軌道車的管理和機車、車輛、軌道吊機的設備質量狀態,必須符合鐵道部《軌道車管理規則》的規定,運行狀態下應滿足 的規定,凡無 、 合格證,無 、 駕駛證,無 、
和 的不得上線運行。
12、在施工管理工作過程中因違章使用軌道車造成的事故由軌道車運用單位負全部責任,租用的軌道車由 負責。
13、驗收合格的過渡工程,由運營單位(維管單位)維護,開通后 內,施工單位協助運營單位進行維護。施工單位對過渡工程的 負責,運營單位對過渡工程的設備維護負責。有關費用按規定辦理。
14、建設、設計、施工、監理、行車組織、設備管理部門和單位要加強過渡工程管理,保證施工和運輸安全。建設單位要組織對施工單位編制的 進行審查,報施工領導小組批準后組織實施。設計單位要提出指導性施工過渡方案和保證 的具體措施;施工、監理單位要按照 組織過渡工程施工和實施工程監理。
15、施工單位應在開工前按照施工項目管理的渠道一次性繳納安全風險抵押金。按照施工造價,繳納的比例為:1.0億元以上為 %;1000萬元及以上為 %。施工單位及時交納。施工完畢,經竣工驗收,并收到安全評估合格的報告后,建設項目管理機構將安全風險抵押金返還施工單位。
16、從業人員必須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 ,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17、鐵路交通事故等級分為 、 、 、 四個等級。
18、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應符合現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的規定。并做到三級配電兩級保護和 。
19.安全帶使用中應 ,防止擺動和碰撞。
20.要切實加強對民工的管理,將民工管理納入本單位管理范圍之內,并同職工同 、同 、同 。
21.工程開工前應及時同相關配合單位取得聯系并簽定有關 。
22.進入施工現場的任何機具、材料須堆放整齊,不得 ,施工時嚴禁將 等物品放在車道上或其他任何防礙行車的安全地點,人離開時, 必須將料具等物品 。
23.參加施工的所有員工,必須經崗前安全教育, 方可上崗。
24.既有線施工時,施工人員聽到防護人員發出的預報信號后,應 。
25.開挖基坑深度超過1.5m時,應及時將棄土清理到距坑口 以外,高度不得超過1.5m。
26.安全帶、腳扣的試驗周期為 進行一次。
27.移動式電動機械或工具的電源線應使用相應規格的 。
28.檢修電氣設備時,應在開關及操作把手上懸掛 的警示牌。
29.施工結束后,班組長及安全員或施工負責人應對施工場地 。
30.不適于高空作業的人員有 堅決不安排高空作業。
31.高空作業前,應對高空作業場地、被攀登物體、 、安全防護器材等進行認真檢查,保證使用工具和安全防護器材狀況良好。
32.電流通過人體內部,能使肌肉產生突然收縮效應, 的電流通過人體可使呼吸停止。
33.安全帶使用兩年后應用 公斤沙袋做自由落體實驗,使用3-5年后應報廢。
34.施工現場的各種材料應分區存放并設置標識牌。材料標識牌應標明材料名稱、規格、數量、生產廠家(產地)、進場日期、檢驗狀態等內容,尺寸為 cm,上緣距地面 。
35.特種作業和各種機電設備操作應制定安全操作規程,現場設置 ,其內容主要包括操作要領、安全事項、工前檢查、工后保養、日常維護等。安全操作規程牌的尺寸宜為 0.8m 0.6m 。
36.施工單位生產區標識標牌“六牌一圖”,即工程概況牌、管理人員名單及監督電話牌、消防保衛牌、 、文明施工牌、精品工程標牌和施工現場平面圖。
37.施工現場的危險處所,應懸掛“危險”或“禁止通行”的明顯標志,夜間應以 。
38.施工現場架設的電線線路距離地面最小距離應保持 的高度,并應定期檢查維修。
39.施工現場嚴禁使用 、明閘刀、護套線、花線等。
40.營業線施工實行一事一令,施工作業登記也必須是一事一登記,時間一律采用采用 小時制度。
41.基坑開挖深度達到 深時,基坑周邊必須及時設置護欄;
42.所有施工人員上道作業,必須穿好 ,注意瞭望,安全避車。
43.施工照明使用的220v碘鎢燈應固定安裝,其高度不得低于 ,距易燃物不得小于 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不得使用簡易碘鎢燈。
44.臨邊作業的基坑周邊、墩臺頂、橋面周邊等,必須設置 。
45.施工單位開工前必須核對施工圖,提出書面意見。施工中發現有差錯或與現場實際情況不符的,應及時書面通知 ,不得修改設計和繼續施工。若繼續施工造成損失的,施工單位與監理、勘察設計單位要承擔同等責任。
46.鐵路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要求被檢查的單位提供有關工程質量的文件和資料、進入被檢查單位的施工現場進行檢查、 。
47.qc小組活動中pdca含義 。
48.我國職業病防治工作的方針是: 。
49.《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職業病危害,是指對從事職業活動的勞動者可能導致職業病的各種危害。職業病危害因素包括:職業活動中存在的各種有害的 因素以及在作業過程中產生的其他職業有害因素。
50.《刑法修正案》第一百三十五條規定安全生產設施或者安全生產條件不符合國家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
有期徒刑。
二、選擇題:
1.依據我國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事故隱患,都( )向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
a、有權 b、無權 c、無責任
2.我局把每年的( )時間定為安全生產警示日。
a、9.15 b、10.15 c、11.15
3.施工單位必須建立( ),并組織實施和監督。
a、安全生產責任制 b、安全教育制 c、安全質量責任制
4.維修天窗:電氣化雙線不應少于( )分鐘,單線不應少于60分鐘;非電氣化雙線不應少于70分鐘,單線不應少于60分鐘。
a、90分鐘 b、120分鐘 c、60分鐘
5.防護員、駐站聯絡員駐站聯絡時必須攜帶《安全防護駐站聯絡派遣單》,提前多少( )分鐘到車站信號樓,經車站簽認后方可駐站工作。
a、20分鐘 b、30分鐘 c、40分鐘 d、50分鐘
6.鐵路路營運線施工等級分為( )施工。
a、i級、ii級、iii級 b、i級、ii級 c、i級
7.防護人員防護備品系指( )。
a、對講機、信號旗、口笛
b對講機、信號旗、口笛、火炬、響墩
c、對講機、信號旗、口笛、火炬、響墩、短路銅線
8.施工單位應在實際施工調度命令的起止時間內完成施工作業,施工單位作業完成后,( ),由施工負責人(或駐站聯絡員)、設備單位檢查人(或設備單位指定人員)辦理開通登記(施工銷記),車站值班員簽認后,由車站值班員報告列車調度員開通線路。
a、經施工單位檢查確認達到放行列車條件
b、經施工、設備管理單位檢查達到放行列車條件
c、施工單位通知駐站聯絡員直接辦理開通放行列車條件
9.安全帽必須注意兩點:一是帽衫與帽殼應有一定間隙不能緊貼;二是( )。
a、應把安全帽戴正 b、必須系緊下額帶 c 不能坐在安全帽上
10.帶電作業時,必須( ),防止安生觸電。
a、有人監護 b、穿絕緣鞋和戴絕緣手套 c、戴絕緣手套
11.場使用電氣設備,對漏電保護器的安裝和使用要求是( )。
a、手持電動工具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固定設備不必安裝
b、每臺用電設備都必須漏電保護器,使用時發生掉閘應該立即合閘繼續使用
c、每臺用電設備都必須裝漏電保護器,使用時發生掉閘不能立即合閘,應該找電工查找原因,排除故障后,才能繼續使用
12.禁止作業人員跳車、鉆車、扒車和在車底下,車鉤上傳遞工具、材料;休息時不準坐鋼軌、軌枕頭和道床邊坡上。繞行停留車輛時其距離不應少于( )米,并注意車輛動態和臨線開來的車輛。
a、3 b、5 c、10
13.在地下管線徑路( )m 內動土必須采用人工作業,人工作業時做到逐層輕插淺挖,并請維修單位派人進行安全監督,協助處置暴露的管線。
a、2 b、8 c、15
14.在電力牽引區段接觸網未停電時施工,人身和攜帶物件,必須與接觸網設備的帶電部分保持( )以上的距離。
a、3m b、2m c、1m
15.吊裝作業時,當風力達到( )時或遇有大風、大雪、雷雨等惡劣天氣及夜間照明不足的情況,不得進行起吊作業。
a、4級 b、5級 c、 6級
16.安全帶、腳扣的試驗周期為( )進行一次。
a、半年 b、1年 c、2 年
17.移動式電動機械或工具的電源線應使用相應規格的( )。
a、塑料雙股絞線 b、塑料護套線 c、橡皮軟電纜
18.開挖基坑深度超過1.5m時,應及時將棄土清理到距坑口( )以外,高度不得超過1.5m。
a、0.2m b、0.4m c、0.6m
19.檢修電氣設備時,應在開關及操作把手上懸掛( )的警示牌。
a、有人工作 b、禁止合閘 c、有人工作,禁止合閘
20.長期擱置不用的手持電動工具,要求i類手持電動工具帶電零件與外殼之間絕緣電阻不低于( )mω。
a、2 b、0.5 c、1
21.凡在離地面( )m及以上的地點進行的工作,都應視作高處作業。
a、2 b、3 c、5
22.在帶電設備周圍嚴禁使用( )、皮卷尺、線尺等導電體進行測量工作。
a、絕緣軟尺 b、木尺 c、鋼卷尺
23.建設工程施工前,施工單位負責項目管理的( ) 應當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施工作業班組、作業人員作出詳細說明,并由雙方簽字確認。
a、技術人員 b、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c、項目總工
24.依據《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從業人員的工傷保險費由( )繳納。
a、從業人員 b、生產經營單位和從業人員共同 c、生產經營單位
25.依據《安全生產法》對從業人員權利和義務的有關規定,當發現直接危及自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從業人員( )。
a、要立即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報告
b、要采取一切技術手段搶險救災
c、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作業現場
26.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建設單位不得對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 )規定的要求。
a、規章 b、產業政策 c、技術規范
27.根據有關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內部各職能部門及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由( )。
a、職能部門的分管領導組織制定,各職能部門負責人組織落實
b、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組織制定,各職能部門負責人組織落實
c、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各職能部門負責人組織落實
28.安全標志分為四類,它們分別是( )。
a、通行標志、禁止通行標志、提示標志和警告標志
b、禁止標志、警告標志、命令標志和提示標志
c、禁止標志、警告標志、通行標志和提示標志
29.企業新職工上崗前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三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 )學時。
a、20 b、24 c、40
30.目前進行事故調查處理應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 )、公正公開和分級管轄的原則。
a、嚴刑厲法 b、四不放過 c、三不放過
31.風險管理的主要內容包括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危險預警與監測、事故預防、風險控制及( )。
a、環境改善 b、事故調查 c、應急管理
32.職業病的發病過程取決于有害因素本身的性質、有害物質作用于人體的( )和勞動者個體易感性三個主要條件。
a、途徑 b、數量 c、方式
33.生產經營單位要教育從業人員,按照防護品的使用規則和防護要求,對勞動防護用品做到“三會”( )。
a、會檢查(可靠性),會正確使用,會正確維護保養
b、會驗收,會正確使用,會檢查(可靠性)
c、會檢查(可靠性),會正確使用,會報廢
34.在實施保護接零的系統中,工作零線即中線,通常用( )表示,保護零線即保護導體,通常用( )表示。若一根線即是工作零線又是保護零線,則用( )表示。
a、n,pen,pe b、pe,n,pen c、n,pe,pen
35.生產經營的( )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a、主要負責人 b、技術負責人 c、安全負責人
36.我國規定的人體安全電壓是( ) 。
a、36v b、40v c、46v
37、《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規定施工單位對列入建設工程概算的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應當用于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采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不得( )。
a、挪作他用 b、隨便借支 c、占用資金 d、用于購買勞保用品
38、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后,不得降低安全生產條件,并應當加強日常安全生產管理,接受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的監督檢查。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應當加強對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企業的監督檢查,發現其不再具備本條例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 )安全生產許可證。
a、暫扣或者吊銷 b、撤銷 c、廢除 d、吊銷
39、《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的規定,對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沒有發生死亡事故的企業,原發證機關不再審查,有效期延期( )年。
a、3 b、2 c、1 d、5
40、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規定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于( )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a、1小時 b、2小時 c、24小時 d、12小時
41、依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的規定,從事礦山、( )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的企業,應當依法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a、交通運輸 b、鋼鐵冶煉 c、建筑施工 d、鍋爐與壓力容器制造
42、依據《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評價標準》施工企業每年度應至少進行( )次自我考核評價。
a、1 b、2 c、3 d、每季度1次
43、施工單位的( )應當由取得相應執業資格的人員擔任,對建設工程項目的安全施工負責,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據工程的特點組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a、項目負責人 b、技術人員
c、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d、法定代表人
44、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施工單位應當對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其教育培訓情況記入個人工作檔案。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
a、每年至少進行一次b、每月至少進行一次
c、每季至少進行一次d、每年至少進行二次
45、根據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將事故分為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 )和一般事故。
a、較大事故 b、大事故 c、特大事故 d、事故
46、《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建質[2008]91號)規定建筑施工企業應當實行建設工程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委派制度。建設工程項目的( )應當定期將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情況報告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a、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b、施工員 c、技術員 d、項目負責人
47、《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建質[2008]91號)規定建筑施工企業應當在建設工程項目組建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建設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的,( )由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和勞務分包企業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組成。
a、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b、消防保衛領導小組
c、質量管理領導小組 d、安保體系
48、重大危險源的辨識依據是物質的( )及其數量。
a、危險特性 b、化學性質 c、物理性質 d、火災爆炸特性
49.《職業病防治法》規定( )必須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
a、單位職工 b、用人單位 c、勞動者
50.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組織( )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勞動者。
a、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
b、上崗前和在崗期間
c、在崗期間
三、判斷題:
1.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
2.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計劃時,必須同時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對重點、復雜工程要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技術交底時同時有書面的安全技術交底。( )
3.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規規定,項目經理應取得安全管理資格b證,項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應取得安全管理資格c證。( )
4.新工人入場前必須進行三級教育,即公司、項目和班組教育。( )
5.項目安全員對所管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工作負監督、檢查、指導責任。( )
6.安全生產責任制是保證施工安全生產的基本制度。( )
7.低于1kv的電力線路稱為低壓線路,照明用安全電壓范圍是 22~36v。( )
8.項目經理是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 )
9.施工安全協議書由施工單位與設備管理單位和行車組織單位共同簽訂。( )
10.建設施工中“三寶”指的是: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 )
11.“四不傷害”指的是: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保護他人不受傷害。( )
12.“三違”指的是: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 )
13.“五大傷害”指的是:高處墜落、物體打擊、觸電、機械傷害、坍塌。( )
14.高處作業定義: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 2 m及以上,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 )
15.高處作業必須系 安全帶(做到高掛低用),穿防滑鞋,配戴標準安全帽。( )
16.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安全費用提取比例:房建工程為2 %,公路工程為1 %,市政公用工程為1%,鐵路工程為1.5%。( )
17.塔吊作業時,應有足夠的工作場地,塔吊起重臂桿 起落及回轉半徑內無障礙物。( )
18.高處作業時操作人員應嚴格執行指揮人員的信號,如信號不清或錯誤時操作人員可拒絕執行;六級及以上大風時嚴禁高處作業。( )
19.氧氣、乙炔瓶應相距5 m存放,且有防震圈和防護帽,距明火不得小于 10 m。( )
20.施工單位應當向作業人員提供必需的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書面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并確保其熟悉和掌握有關內容和違章操作的危害。( )
21.在施工中發生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作業人員有權立即停止作業 或者在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后撤離危險區域。( )
22.影響行車或影響行車設備穩定、使用的施工項目未經申報批準嚴禁施工,擅自施工或擅自擴大施工內容和范圍的一經發現立即停工并追究施工單位責任。( )
23.未簽訂施工安全協議及施工安全協議未經審查的嚴禁施工。( )
24.超出維修天窗時間的區間裝卸路料應提出臨時計劃。( )
25.經批準后的施工日計劃有關調度命令,在施工前一日前18:00下達給有關的機務段、運轉車長值乘單位和車站,同時由鐵路局主管業務處通知施工單位。( )
26.未納入月度施工計劃的施工項目原則上不準進行施工。特殊情況必須施工時,由施工單位提前5天提出向路局運輸處施工申請,并簽訂安全協議,制定安全措施,通過主管業務處審查,經主管運輸處處長批準,由運輸處安排施工。( )
27.進行施工和維修作業時,施工單位負責人應確認已做好一切施工準備,于施工前50分鐘到要點登記站。( )
28.為確保160km/h以上區段的施工安全,施工作業時,鐵路局和施工單位應采取措施保證鄰線列車運行和施工作業人員安全。( )
29.施工機具、物料和人員不得在兩線間放置和停留,放置路肩的機具設備、物料應碼放整齊,與線路保持安全距離并置于兩側的封閉柵欄內。( )
30.因施工臨時拆除封閉柵欄時,由設備管理單位設置臨時防護設施并晝夜派人看守。( )
31.同一區間當日安排有施工天窗時,維修作業應在施工天窗內完成,不再安排維修天窗。( )
32.封鎖施工時,施工單位在車站行車室設駐站聯絡員,施工地點設現場防護員,駐站聯絡員和現場防護員應由經過考試合格的人員擔當。( )
33.對擾動道床不能預先軋道的線路、道岔施工,開通后第一趟列車不準為旅客列車。( )
34.速度160km/h以上區段施工和維修作業開通后,第一趟列車不準為動車組。( )
35. 設備管理單位應積極協助設計和施工單位核查既有設備情況,提供地下管、線、電纜等隱蔽設施的準確位置。( )
36.在安全生產工作中,通常所說的“三違”現象是指違反作業規程、違反操作規程、違反安全規程。( )
37.某從業人員通過安全教育培訓,掌握了崗位操作規程,但因未遵守操作規程而造成事故,則該行為人應負次要責任。( )
38.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者,方可上崗。 ( )
39.線間距是指區間及站內兩相鄰線路中心線間的距離。( )
40.施工單位應針對工程的特點和環境條件,擬定控制方案和措施,如制定季節性保證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的技術措施。( )
41.分項工程質量驗收合格應符合的規定為所含的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應完整。( )
42.施工階段的質量控制可以分為以下三個時間段進行質量控制,即事前控制、事中、事后控制。三個時間段的控制之間有著密切聯系,并相互影響。( )
43.在質量控制過程中,無論是對投入資源的控制,還是對施工過程的控制,都應當對影響工程實體的五個重要因素,即對施工有關人員、設備和材料、施工機具、施工方法以及環境等因素進行全面控制。( )
44.施工質量控制中體現主觀能動性的原則是預防為主。( )
45.鐵路營業線施工,驗收合格的過渡工程,開通后24小時內,建設單位協助運營單位進行維護。( )
46.在勞動過程中容易發生傷亡事故的有關作業人員,必須經專業培訓和考核合格取得安全合格證,方準上崗。( )
47.保證工程質量的關鍵是人(包括參與工程建設的組織者、指揮者、管理者和作業者),人的政治思想素質、責任心、事業心、質量意識、業務能力、技術水平等均直接影響工程質量。( )
48.環境保護的基本政策:預防為主、防治結合,污染者負擔,強化環境管理的政策。( )
49.《勞動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
50.企業應當自工傷事故發生之日或者職業病確診之日起,20日內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提出工傷報告。 ( )
五、簡答題:
1.安全生產方針是什么
2.施工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制定什么措施
3.何為四不傷害
4.營業線施工對勞務工有哪些規定
5.三級教育是指哪些內容
6.營業線施工單位的“四員一長”包含哪些內容
7.我們常說的“三檢制”是指哪些
8.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下列職責有哪些
9.在營業線施工,施工單位必須與工務設備管理單位簽訂什么
10.在既有線上施工,施工人員應注意哪幾條安全事項
11.事故處理“四不放過”原則是什么
12.工程項目部安全技術交底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13.簡述影響安全施工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14.簡述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職責。
15.鐵路線附近堆放的器材、工具應該注意什么
16.使用移動式電氣設備和手持電動工具時,應注意什么
17.現場發生觸電事故時,應如何處理
18.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493號令報告事故應當包括哪些
19.質量計劃應包括哪些內容
20.簡述影響安全施工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21.營業線施工的“三不動,三不離”制度是什么
22.《安全生產法》的立法宗旨是什么
23.營業線施工中存在的主要安全隱患
24.移動式電氣設備與手持電動工具的電源線應使用怎樣的導線
25.現場發生觸電事故時,應如何處理
26、發現人員觸電時如何使其脫離電源
27.雷雨季節野外施工作業應注意什么
28.項目安全控制的三個重點是什么
29.簡述職業病
30.環境污染包括哪些方面
五.論述題:
1.對防護員在下班離崗前有何規定(參照防護作業標準內容)
2.營運線路基施工應注意哪幾項行車安全事項
3.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有那些
4. 怎樣安排項目安全檢查
5.論述制定項目安全保證計劃包括哪些內容
6.觸電者失去知覺或假死時,人工搶救的要點是什么
7.防止營業線施工事故的安全措施。
8.生產經營單位如何體現職業危害告知義務
9.安全技術交底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10、安全質量事故的處理程序
第2篇 工程質量安全消防管理規定
第一條 各生產經營單位、工程項目負責人分別為本單位、工程項目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依法對本單位的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項目經理在生產經營單位授權范圍內從事項目各項管理工作,是工程質量終身責任人。
第二條 各生產經營單位、項目部、班組、作業人員必須逐級簽訂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消防安全責任書。
第三條 各生產經營單位、工程項目部應建立質量、安全、消防組織機構,健全完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
第四條 工程項目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門教育培訓,并取得崗位證書、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五條 工程質量管理規定:
1、開工前,中標單位必須及時將中標工程項目的工程概況一覽表填寫完整,交工程科備案,不上報或不備案的項目強行施工,如發生質量事故,應由責任單位或責任人承擔責任。
2、實行施工組織設計層層審批制(工程處、分公司的技術負責人-工程科),不得越級報批。項目開工十五日內必須完成施工組織設計審批手續的辦理工作,及時呈報項目監理,施工方法如有變動,必須重新編制施工組織設計,辦理報批手續。
3、跨年度工程復(停)工、新建項目開工的施工現場的各項工作必須遵照jgj59-99及相關質量標準、規范執行,經項目部、工程處自檢合格后,填寫“開、復(停)工報告”,簽批意見后提請公司工程科驗收,檢查合格后辦理相關手續呈報監理。不履行該程序的工程項目不允許開、復(停)工。
4、公司、工程處(分公司)、項目部根據工程施工質量責任制,認真履行各自的質量職責。
5、公司工程科將根據工程施工進展情況,定期、不定期地對施工過程中的質量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凡屬質量通病、違反強規、影響使用和安全功能的質量問題,將責成工程項目部進行停工整改,其結果報公司工程科復查,合格后方可繼續施工。
6、進行中間驗收(地基與基礎、主體、節能保溫)的工程項目在自檢合格后,應由工程處、分公司提前三天通知工程科組織相關分部的初驗工作(實體、資料),項目部自行組織驗收的工程項目,工程科將不在相關文件上簽字蓋章。
7、項目部必須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變更工程設計,不得偷工減料,施工過程中若發現設計文件和圖紙有差錯的,應當及時提出意見和建議,報項目監理。
8、項目部必須按照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準和合同約定,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設備和商品砼進行檢驗,檢驗應當有書面記錄和簽字,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9、工程項目部做好隱蔽工程的質量檢查和記錄,隱蔽工程在隱蔽前,項目部應當通知有關單位進行驗收,并應形成驗收文件。
10、工程項目部的施工人員對涉及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應當在監理人員監督下取樣,并送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質量檢測單位進行檢測。
11、全公司范圍內推行“樣板施工”,項目技術負責人或項目技術員組織樣板施工,經工程處、分公司組織樣板鑒定,合格后方可大面積施工。
12、檢驗批及分項工程應在自檢合格的基礎上呈報監理工程師驗收,分部工程應在自檢合格的基礎上,報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共同驗收,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節能保溫分部工程則由施工單位和公司工程科進行預檢合格后,報監理(建設)單位預檢,合格后由監理(建設)單位組織,質監部門、建設單位、勘察、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和施工單位(工程處、工程科)技術質量部門負責人參加驗收。
13、單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單位的工程項目部應進行自檢,在合格基礎上,報請工程處(分公司)進行初驗,公司工程科、工程處(分公司)、項目部有關人員進行檢查(預檢)評定,并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驗收報告和完整的質量資料,請建設單位組織單位工程竣工驗收。
14、單位工程質量驗收,應由建設單位負責人組織,責任主體設計、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及施工單位的技術質量部門負責人和監理單位的總監理工程師參加。
第六條 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1、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對所承建的建設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2、項目負責人對建設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負責,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據工程特點組織制定各項安全生產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上報生產安全事故。
3、生產經營單位必須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項目部必須配備專職安全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對于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應當立即制止。
4、分包單位應當服從總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分包單位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5、工程項目部應當在安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下列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編制專項施工方案,經公司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實施,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
㈠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
㈡土方開挖工程;
㈢模板工程;
㈣腳手架工程;
㈤拆除、爆破工程。
以上工程中涉及深基坑(開挖深度超過5m的基坑)、高大模板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生產經營單位還應當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審查,論證、審查通過后,方能按方案進行施工。
6、建設工程施工前,項目部必須逐級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技術人員應當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施工作業班組、作業人員作出詳細書面交底,并由雙方簽字確認。
7、工程施工項目部應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隧道口、基坑邊沿、樓板、陽臺、屋面等臨邊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警示標志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施工現場暫時停止施工的,項目部應當做好現場防護,并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8、工程項目部應當將施工現場的辦公區、生活區與作業區分開設置,職工的膳食、飲水、休息場所等應當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工程項目部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施工現場臨時搭建的建筑物應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9、工程項目部對因建設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等,應當采取專項防護措施,應當遵守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施工現場采取措施,防止或者減少粉塵、廢氣、廢水、噪聲、振動和施工照明對人和環境的危害及污染,應對施工現場四周連續設置圍擋。
10、工程項目部應當向作業人員提供安全防護用具,并應書面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
11、作業人員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在施工中發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作業人員有權立即停止作業或者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后撤離危險區域。
12、作業人員進入新的崗位或者新開工的施工現場前,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公司、項目部、班組對新入場工人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第七條 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規定:
1、新建、改建、擴建和內部裝修的各類建筑,必須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
2、工程項目部應當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警示標志。
3、建筑工程施工場地防火安全工作實行項目經理、班組長、作業人員三級負責制。
4、以項目負責人為主的施工現場防火領導小組,要對建筑工程施工現場定期和不定期組織檢查消防安全工作,每周至少檢查一次,各班組進行日檢查,防火安全員隨時檢查。
5、每次防火安全檢查要有記錄,并明確整改的措施、期限和責任人,整改后要作整改記錄。對暫時無力整改的重大火險隱患,要制定臨時安全防范措施,列入整改計劃,并上報公安消防監督部門。
6、公司工程科及隱患排查整治小組對施工現場的防火工作每月進行一次隱患排查專項行動,對隱患簽發整改通知書,限期改正。
7、建筑工地應與生活區、建筑材料存放區分開,各區之間應有一定的防火間距(10-30米)。
8、在可燃、易燃材料存放區禁止搭建其他臨時設施。
9、可燃、易燃材料存放區禁止明火作業。
10、建筑可燃、易燃材料存放區的設置:
㈠存放區宜設置在季風的上風方向,以盡量避免煙囪等火星隨風飄落。
㈡露天存放區,材料堆垛之間的防火間距為3-10米。
㈢露天、半露天存放區與其他建筑、煙囪、明火作業場所、架空電力線的安全距離,必須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
11、施工現場、建筑可燃、易燃材料存放區周圍要經常清除垃圾、雜草、落葉等物,保持清潔。
12、建筑材料存放區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作業人員宿舍、不準住人,不準非保管人員隨便進入,如確需設辦公室時,必須用防火墻隔開,防火墻上不得設門窗。
13、除生活區及指定的吸煙處外,嚴禁在施工現場吸煙,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14、電焊、氧焊、金屬切割及其他明火作業,必須嚴格實行動火審批制度,無證人員一律不得上崗操作。
15、車輛進入可燃材料堆放場地前,要經專人進行防火檢查,嚴防將火種帶入火災易發現場。
16、有風(五級以上)天氣不準在可燃建筑材料上風口明火作業。
17、施工現場、生活區、建筑材料存放區的用電線路必須分開。
電線和電氣設備必須由正式電工(電工專業證書)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安裝和維修。
18、露天的照明電燈應有防雨措施。老化的和安裝不符合要求的電線,必須更換。
19、禁止在施工現場生活區以外的任何地方進行做飯等明火作業。
20、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嚴禁用銅絲、鐵絲、鋁絲代替保險絲。電器設備和電線不準超負荷運轉。
21、工程項目部對施工現場的電器設備、線路定期檢查,每周不得少于一次,發現用電隱患,必須立即整改,并填寫檢查維修記錄。
22、建筑施工現場、倉庫、露天材料堆放,應按照《建筑設計防火規范》有關消防給水的規定,設置消防給水設施,保證供水。
23、建筑施工現場、倉庫、露天材料堆放、生活區(作業人員集體宿舍、食堂)要配置適當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設備,安放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并嚴禁挪作它用,消防器材設備周邊一米內,嚴禁堆放雜物。
24、消防器材、設備要建立檔案,明確專人管理,定期檢查維修,保持完好。寒冷季節,要對消防水池、消防水缸、消防栓、消防管網、滅火器等消防設備采取防凍措施
25、社管中心轄區所有的商場、市場、公共娛樂場所等公眾聚集場所內設置宿舍,經檢查發現不能及時整改的,一律強制實施清除,場院飼草存儲場所、電氣線路、職工群眾房前屋后煤碳、柴草堆放不符合防火安全要求的,必須整改,葦板廠、換氣點易燃易爆單位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立即拉閘停電、停止生產、營業,立即整改,直至復查合格。
第八條 起重機械管理規定:
1、新購置的起重機械進入施工現場前,產權單位、產權人應辦理起重機械備案手續,未辦理登記備案的起重機械嚴禁在施工現場使用。
2、自購起重機械的產權人應及時建立安全技術檔案。
3、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單位必須依法具有相應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其資質許可范圍內承攬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活動。
4、建筑起重機械使用單位和安裝單位,應當在簽訂的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合同中明確雙方安全責任。
5、塔式起重機的基礎及其地基承載力應符合使用說明書和設計圖紙要求,項目部應根據使用說明書的要求,設置起重機械基礎,基礎所使用的鋼筋、水泥等材料應有產品合格證及質量檢測合格證明。項目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應會同監理單位、安裝單位技術負責人對基礎的配筋等隱蔽工程進行驗收,做好隱蔽驗收記錄,并按規定留置標養及同條件試塊。
6、項目經理、安全負責人應與安裝、拆卸單位技術負責人及監理單位人員共同勘察現場,對用電環境進行安全評估,起重機械安裝位置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㈠塔機后臂與原有建筑物的水平距離應大于0.5m,起重臂在吊物時不得覆蓋原有建筑物;
㈡深基坑坑頂周邊在基坑深度2倍距離范圍內,嚴禁設置起重機械。
㈢與外電線路的安全距離應滿足《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
㈣處于低位的塔機臂架端部與另一臺塔身的間距應大于2m,處于本位的塔機(吊鉤升至最高點)與低位其垂直方向間距應大于2m。
7、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作業前,應提前三天向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機構申請安裝、拆卸,獲批準后方可進行安裝、拆卸施工。
8、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前,使用單位必須向有資質的安拆單位索取相應安裝、拆卸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以及起重機械安拆專項方案。
9、當多臺建筑起重機械在同一施工現場交叉作業時,應編制專項方案,并應采取防碰撞的安全措施。
10、起重機械的安全裝置必須齊全,并應按程序進行調試合格,連接件及其防松防脫件嚴禁用其它代用品代替。
11、建筑起重機械安裝完畢后,安裝單位應當對安裝質量進行自檢,出具自檢合格證明書后,應當及時委托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檢測,合格后方可使用。
12、從事起重機械安裝、拆卸、使用作業的安拆工、司機、信號指揮工、起重工、電工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項目部對其證件原件進行審查,并保存其證書復印件。
13、建筑起重機械(塔式起重機)在安裝前和使用過程中,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安裝和使用。
㈠結構件上有可見裂紋和嚴重銹蝕的;
㈡主要受力構件存在塑性變形的;
㈢連接件存在嚴重磨損和塑性變形的;
㈣鋼絲繩達到報廢標準的;
㈤安全裝置不齊全或失效的。
14、工程項目部應當自起重機械驗收合格之日起5日內到建筑施工所在地的安全監督機構辦理使用登記手續。未辦理使用登記的起重機械不得使用。
15、起重機械使用前,應對起重司機、起重信號工、司索工等作業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司機不得疲勞作業,每天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并做好交接班記錄。
16、起重機械的主要部件和安全裝置等應進行經常性檢查,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并應有記錄。當起重機械使用周期超過一年時,應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停用6個月以上的,在復工前應重新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7、使用單位應對正在使用的起重機械進行經常性的維護保養,每天對吊鉤、吊索和鋼絲繩等易損部件進行檢查,對各種安全保險裝置、限位裝置和防護裝置,每周至少進行一次保養、校驗、檢修。
18、下列情況,應對起重機械按有關標準的要求檢驗合格:
㈠正常工作的起重機械,每二年進行一次;
㈡經過大修、新安裝及改造過的起重機械,在交付使用前;
㈢閑置時間超過一年的起重機械,在重新使用前;
㈣經過暴風、大地震、重大事故后,可能使強度、剛度、構件的穩定性、機構的重要性能等受到損害的起重機械。
第九條 施工技術、安全資料管理:
1、凡需驗收的房建工程、水利工程、市政工程、鋼結構工程、農網改造、土地整理工程,項目部必須負責匯集、整理合同承包范圍內的工程施工技術資料、安全資料,包括竣工圖。
2、各工程處、分公司、項目部必須加強施工技術、安全資料管理工作,認真落實責任制,保證及時、完整、準確、收集、整理、歸檔。
3、工程施工技術資料、安全資料的填寫,必須清晰完整,字跡清楚,項目齊全,數據真實可靠,結論明確,簽字、蓋章齊全。
4、工程項目部對資料員的工作及施工技術資料、質保資料進行全面檢查。
5、分部單位工程驗收前,各分公司、工程處必須對工程施工技術資料進行內部自查,合格后由工程技術負責人簽證后,申報公司工程科復查。
6、公司工程科在工程項目巡檢中,工程施工技術、安全資料是必檢的內容之一。
7、單位工程竣工預檢前十天,項目部將施工技術資料、安全資料交于所屬分公司、工程處進行資料初審,簽署初審意見后報公司工程科審核,工程科審查(復查)合格后,方可申請單位工程竣工驗收。
8、工程竣工驗收后十五天內,將竣工驗收備案手續辦理完畢,在備案手續辦理完畢后十天內將整個施工技術資料、安全資料整理、匯編、裝訂歸(存)檔,如不能在規定時間內歸檔,則從工程竣工驗收第26天開始,每逾期一天罰款50元。
9、施工技術、安全資料無故不歸檔者,公司將不予返還該工程項目所扣留的履約保證金。
10、歸檔的建設工程施工技術、安全資料是為本單位施工管理服務的重要文件,堅決禁止各單位將工程資料檔案外借私用。
11、凡符合下列要求的竣工工程項目,各分公司必須向工司遞交一套完整、齊全、有效的工程施工技術資料(原件資料,并包括施工竣工圖),由公司檔案室歸檔:
1)水利水電工程:
⑴庫容1000萬m3以上或壩高40m以上的大壩;
⑵過閘流量≥100m3/秒的攔河閘;
⑶總裝機容量10mw以上的水電站;
⑷總裝機容量500kw以上的灌溉、排水泵站;
⑸洞徑>6m、長度>2000m的水工隧洞;
⑹年完成水工混凝土澆筑20萬m3以上或壩體土石方填筑60 萬m3以上或巖基灌漿6萬m以上或防滲墻成墻4萬m2以上。
⑺單項合同額500萬元以上的水利水電工程。
2)房屋建筑工程:
⑴6層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⑵高度25m以上的構筑物或建筑物;
⑶單體建筑面積5000 m2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⑷單跨跨度15m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⑸單項建安合同額500萬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3)市政公用工程(單項合同額300萬元以上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
⑴城市道路、橋梁、隧道、公共廣場工程;
⑵城市供水工程、排水工程或污水處理工程;
⑶城市燃氣工程或熱力工程;
⑷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程。
12、凡不在上述要求內的工程施工技術資料由分公司各自保管歸檔,但要向公司檔案室送繳工程中標通知書、工程施工合同、施工許可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或工程質量評定表)原件各一份。
13、各工程處所施工的各項工程施工技術資料、安全資料、竣工圖必須送至工程科審核后,交公司檔案室歸檔。
14、“竣工圖”標志應有明顯的竣工圖字樣,并包括有編制單位、制圖人、審核人和編制日期等基本內容。
⑴竣工圖章應使用不易褪色的紅印泥,應蓋在圖標欄上方空白處;
⑵凡在施工中按圖施工沒有變更,在新的原施工圖上加蓋“竣工圖”標志后,可作為竣工圖;
⑶無大變更的,將修改內容如實改繪在藍圖上;
⑷凡結構形式改變、工藝改變、平面布置改變、項目改變以及其它重大改變,或者在一張圖紙上改變部分超過40%。以及修改后圖紙混亂、分辨不清的個別圖紙,則需要重新繪制;
⑸不同幅面的工程圖紙,應按《技術制圖復制圖的折疊方法》(gb/10609.3-89)統一折疊成a4幅面(297mm×210mm),將圖標露在外面。
15、編制竣工圖,必須采用不褪色的繪圖墨水,文字材料不得用復寫紙、圓珠筆和鉛筆等。
16、竣工圖章尺寸為50mm×80mm。
17、依據《施工技術資料的組成和收集》進行編制。
18、工程技術資料書寫必須用碳素墨水,不得復寫,不得使用易褪色的書寫材料,如:紅色、純藍墨水、圓珠筆。
19、分冊、卷的封面、封底的規格采用a4幅面(297mm×210mm),封面左側留2.5cm裝訂線,工程技術資料的裝訂,一律采用線繩三孔左側裝訂法,要整齊、牢固,便于保管和利用。
20、資料員負責工程施工技術資料的收集、整理、裝訂、歸檔工作,工程項目無資料員的,原則上誰施工,誰負責編制、整理、裝訂、歸檔該工程的施工技術資料、安全資料。
第十條 工程質量服務承諾、工程回訪、保修規定:
1、房屋建筑在保修期內,施工單位應提供服務承諾如下:
⑴熱情接待、認真處理用戶的投訴意見;
⑵建筑工程在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施工單位履行保修義務;
⑶為用戶維修或更換不合格的產品。
2、當用戶需提供服務時,由各生產經營單位、施工單位的管理人員負責接待,并填寫“用戶接待記錄”。
3、為用戶維修或更換不合格產品,屋面漏水,煙道、抽氣孔道、風道不通,室內地坪空鼓、開裂、起砂,面磚松動,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漏水,內外墻面磚、油漆涂料等飾面脫落,門窗開啟不靈,衛生間、廚房地面泛水倒坡、積水,外墻漏水,陽臺積水,有防水要求的地下室漏水,室內上下水、供熱系統管道漏水、漏氣,暖氣不熱,電器、電線漏電,照明燈具墜落,上下水管道漏水、堵塞。
⑴工程項目使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缺陷,用戶提出產品維修或更換要求時,由各單位工程處、分公司的技術、質檢、管理人員負責把用戶要求記錄在“用戶接待記錄”中,并組織有關人員到現場核查情況,在用戶接待記錄中約定的時間內予以更換或維修。
⑵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內出現質量缺陷,施工單位接到保修通知后,應當到現場核查情況,在保修書約定時間內予以保修。發生涉及結構安全或者嚴重影響使用功能的緊急搶修事故,各生產經營單位、施工單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必須立即到達現場搶修。
⑶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內需維修或更換的產品,由工程施工項目部進行維修更換,保修工作結束后由使用單位、戶主確認,維修人員填寫保修更換登記表,并由用戶簽證。
4、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內,在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的組織下,由工程項目經理、生產、技術、質量及有關方面人員組成回訪小組,必要時邀請科研人員參加,回訪時,由建設單位組織座談會,聽取各方面的使用意見,認真記錄存在的問題,并查看現場,落實情況,寫出回訪記錄或回訪紀要。
5、保修期滿前的回訪,主要是保修期即將結束,提示建設單位注意建筑物和設備的維護和使用,并對遺留問題進行處理。
6、保修期內的維修完畢后,要在保修書的“保修記錄”欄內做好記錄,并經建設單位驗收簽字。
7、做好回訪工作,重視解決用戶的質量投訴,對投訴的問題要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分清責任,屬施工單位的原因,應無條件及時認真予以整修,盡量避免用戶的二次投訴。
8、每年12月,由企業委托工程科組織相關人員對各施工單位的工程服務承諾、工程回訪、保修等工作進行全面檢查、落實情況。
第十一條 爭創“文明工地”,創建“優質工程”管理規定:
1、加強領導,提高認識。各施工單位以及各工程項目班子成立“文明工地”活動領導小組,做到組織落實,制度健全,有人主管,各負其責。
2、抓典促面,樣板引路。開展活動的過程中,首先抓好本單位的典型,對于好的典型,應積極組織有關人員參觀學習,推廣經驗,對于差典型,應令其停工整頓,引起震動,使其迅速整改治理。
3、定期檢查,狠抓落實。“文明工地”活動的開展情況,各單位每月組織一次“文明工地”檢查,部門每季度組織一次“文明工地”檢查,公司每年組織一次“文明工地”活動大檢查,從而做到活動有人抓,檢查制度化。
4、及時總結經驗,表彰先進,對于評定為“樣板”的工地,要及時組織推廣經驗,組織學習觀摩,通報表彰、獎勵。
5、各施工單位、項目部根據企業“建筑管理年”活動要求,結合本單位具體情況,必須爭創申報自治區、兵團、州級“文明工地”工程項目不得少于一項。
6、各單位必須申報住宅工程、水利工程“天鵝杯”、“昆侖杯”、“天山杯”、“優質工程”不得少于一項,各單位做好組織指導工作,確保報杯創優工程項目的推薦申報工作質量。
7、各單位組織創建優質工程的工程建設項目,認真按“天山杯”、“昆侖杯”、“天鵝杯”申報范圍、條件、申報程序做好申報工作。
8、創建優質工程的單位,必須按《建筑工程“天山杯”評選辦法》、《“昆侖杯”申報工作的通知》、《評選“天鵝杯”的通知》的申報資料及其要求選送申報資料。
第十二條 工程產品質量目標:
1、改建、擴建、新建的建設工程項目(房建)達到合格要求,一次性交驗合格率達到100%,全部工程不得發生重大質量事故。
2、水利工程、道路工程等其他工程竣工達到100%的驗收合格,或合同約定的質量等級,優良率達到30%,工程質量不得發生重大事故。
第十三條 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目標:
1、安全管理目標:死亡人數控制為零,重傷人數控制為零,輕傷事故率控制在5‰以內,單位所屬范圍內不發生一次直接經濟損失1萬元以上的安全事故。
2、火災管理目標:不發生火災事故,杜絕致人死亡、重傷的火災事故,重點消防單位、部位不發生一次火災直接經濟損失1萬元以上、受災5戶以上的火災事故。
3、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年度計劃,明確目標、進度、內容,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會議,研究解決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問題,每次會議必須形成記錄,并認真落實。
4、建立健全和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消防安全責任制、教育培訓制度、檢查制度、會議制度、事故隱患整改制度、考核獎罰制度、信息上報制度、節假日值班制度、應急救援制度、事故責任追究制度,逐級簽訂安全生產、消防安全責任書。
5、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明確編制、機構、人員、職能,各工程項目配備專職安全、消防人員開展工作。
6、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定期組織演練。
7、組織創建“文明工地”、“優質工程”活動,每單位必須申報“文明工地”、“優質工程”各一項。
8、按照公司部署,認真開展建筑施工、水利、人員密集場所等重點單位的安全生產、消防安全治理行動,有計劃、有安排、有落實,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9、開展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大檢查3次,定期不定期開展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各項檢查工作不少于12次,建立健全隱患排查,一般隱患立即整改,做到責任“五個落實”。
10、施工現場臨電、腳手架、高處作業、施工機具、起重機械、模板支拆必須符合安全規范要求,重點防火部位建立禁火區,有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設施上安全警示標志清晰、規范,按規定配備和使用消防器材。
11、制定年度宣傳培訓計劃,開展安全生產、消防安全法律法規知識的宣傳教育活動,認真開展安全生產月、11·9消防宣傳日等活動,開展三級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檔案。
12、安委會、消防委將對各生產經營單位及社管中心進行獨立的半年及年度安全生產、防火安全工作目標考核,考核結果通報全公司。
第十四條 質量、安全、消防工作獎罰管理規定:
按公司發[2022] 4號《神宇公司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獎懲條例》執行。
第3篇 質量安全管理小組工作職責
1.在醫院質量與安全管理委員會和相關職能部門的指導下,全面負責本科室的醫療、護理質量和安全管理工作,對本科室醫療和護理質量進行實時監控;
2.根據醫院質量與安全管理要求,結合本科室的質量管理特點,制定本科室質量與安全管理小組年度活動計劃和年終總結,制定并完善科室質量與安全管理相關制度并督促落實;
3.每月至少組織一次科室質量與安全管理小組活動,全面排查和梳理科室質量與安全隱患,查找質量與安全質量漏洞、薄弱環節;檢查本科室診療常規、操作規范、醫院規章制度、各級人員崗位職責的落實情況,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根據檢查情況確定科室工作人員的獎懲,實現科室質量的持續改進。
4.根據上級下達的質量管理目標,收集、整理和分析科室質量與安全管理相關指標與數據,并能夠熟練掌握和靈活運用相關質量管理方法與工具進行科室的質量管理。
5.認真貫徹落實醫院有關質量與安全的相關要求,及時通報醫院質量管理信息,嚴格執行各項核心醫療、護理制度,提高醫療質量,保障醫療安全。
6.貫徹落實國家法律、法規及醫院的各項醫療質量管理規章制度,對科室醫護人員進行醫療質量與安全教育,提高醫護人員的醫療風險、安全責任意識以及質量管理理論和實際操作能力。
7.每月由質量與安全管理小組組長主持召開科室質量與安全管理活動反饋會,分析探討科室醫療質量狀況、存在問題以及改進措施,并做好會議記錄。
8.科室質量與安全管理小組活動情況每月上報相關職能部門與質控科。
第4篇 工程質量、安全、消防管理規定
第一條 各生產經營單位、工程項目負責人分別為本單位、工程項目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依法對本單位的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項目經理在生產經營單位授權范圍內從事項目各項管理工作,是工程質量終身責任人。
第二條 各生產經營單位、項目部、班組、作業人員必須逐級簽訂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消防安全責任書。
第三條 各生產經營單位、工程項目部應建立質量、安全、消防組織機構,健全完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
第四條 工程項目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門教育培訓,并取得崗位證書、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五條 工程質量管理規定:
1、開工前,中標單位必須及時將中標工程項目的工程概況一覽表填寫完整,交工程科備案,不上報或不備案的項目強行施工,如發生質量事故,應由責任單位或責任人承擔責任。
2、實行施工組織設計層層審批制(工程處、分公司的技術負責人-工程科),不得越級報批。項目開工十五日內必須完成施工組織設計審批手續的辦理工作,及時呈報項目監理,施工方法如有變動,必須重新編制施工組織設計,辦理報批手續。
3、跨年度工程復(停)工、新建項目開工的施工現場的各項工作必須遵照jgj59-99及相關質量標準、規范執行,經項目部、工程處自檢合格后,填寫“開、復(停)工報告”,簽批意見后提請公司工程科驗收,檢查合格后辦理相關手續呈報監理。不履行該程序的工程項目不允許開、復(停)工。
4、公司、工程處(分公司)、項目部根據工程施工質量責任制,認真履行各自的質量職責。
5、公司工程科將根據工程施工進展情況,定期、不定期地對施工過程中的質量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凡屬質量通病、違反強規、影響使用和安全功能的質量問題,將責成工程項目部進行停工整改,其結果報公司工程科復查,合格后方可繼續施工。
6、進行中間驗收(地基與基礎、主體、節能保溫)的工程項目在自檢合格后,應由工程處、分公司提前三天通知工程科組織相關分部的初驗工作(實體、資料),項目部自行組織驗收的工程項目,工程科將不在相關文件上簽字蓋章。
7、項目部必須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變更工程設計,不得偷工減料,施工過程中若發現設計文件和圖紙有差錯的,應當及時提出意見和建議,報項目監理。
8、項目部必須按照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準和合同約定,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設備和商品砼進行檢驗,檢驗應當有書面記錄和簽字,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9、工程項目部做好隱蔽工程的質量檢查和記錄,隱蔽工程在隱蔽前,項目部應當通知有關單位進行驗收,并應形成驗收文件。
10、工程項目部的施工人員對涉及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應當在監理人員監督下取樣,并送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質量檢測單位進行檢測。
11、全公司范圍內推行“樣板施工”,項目技術負責人或項目技術員組織樣板施工,經工程處、分公司組織樣板鑒定,合格后方可大面積施工。
12、檢驗批及分項工程應在自檢合格的基礎上呈報監理工程師驗收,分部工程應在自檢合格的基礎上,報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共同驗收,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節能保溫分部工程則由施工單位和公司工程科進行預檢合格后,報監理(建設)單位預檢,合格后由監理(建設)單位組織,質監部門、建設單位、勘察、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和施工單位(工程處、工程科)技術質量部門負責人參加驗收。
13、單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單位的工程項目部應進行自檢,在合格基礎上,報請工程處(分公司)進行初驗,公司工程科、工程處(分公司)、項目部有關人員進行檢查(預檢)評定,并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驗收報告和完整的質量資料,請建設單位組織單位工程竣工驗收。
14、單位工程質量驗收,應由建設單位負責人組織,責任主體設計、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及施工單位的技術質量部門負責人和監理單位的總監理工程師參加。
第六條 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1、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對所承建的建設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2、項目負責人對建設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負責,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據工程特點組織制定各項安全生產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上報生產安全事故。
3、生產經營單位必須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項目部必須配備專職安全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對于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應當立即制止。
4、分包單位應當服從總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分包單位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5、工程項目部應當在安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下列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編制專項施工方案,經公司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實施,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
㈠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
㈡土方開挖工程;
㈢模板工程;
㈣腳手架工程;
㈤拆除、爆破工程。
以上工程中涉及深基坑(開挖深度超過5m的基坑)、高大模板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生產經營單位還應當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審查,論證、審查通過后,方能按方案進行施工。
6、建設工程施工前,項目部必須逐級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技術人員應當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施工作業班組、作業人員作出詳細書面交底,并由雙方簽字確認。
7、工程施工項目部應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隧道口、基坑邊沿、樓板、陽臺、屋面等臨邊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警示標志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施工現場暫時停止施工的,項目部應當做好現場防護,并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8、工程項目部應當將施工現場的辦公區、生活區與作業區分開設置,職工的膳食、飲水、休息場所等應當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工程項目部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施工現場臨時搭建的建筑物應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9、工程項目部對因建設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等,應當采取專項防護措施,應當遵守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施工現場采取措施,防止或者減少粉塵、廢氣、廢水、噪聲、振動和施工照明對人和環境的危害及污染,應對施工現場四周連續設置圍擋。
10、工程項目部應當向作業人員提供安全防護用具,并應書面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
11、作業人員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在施工中發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作業人員有權立即停止作業或者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后撤離危險區域。
12、作業人員進入新的崗位或者新開工的施工現場前,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公司、項目部、班組對新入場工人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第七條 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規定:
1、新建、改建、擴建和內部裝修的各類建筑,必須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
2、工程項目部應當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警示標志。
3、建筑工程施工場地防火安全工作實行項目經理、班組長、作業人員三級負責制。
4、以項目負責人為主的施工現場防火領導小組,要對建筑工程施工現場定期和不定期組織檢查消防安全工作,每周至少檢查一次,各班組進行日檢查,防火安全員隨時檢查。
5、每次防火安全檢查要有記錄,并明確整改的措施、期限和責任人,整改后要作整改記錄。對暫時無力整改的重大火險隱患,要制定臨時安全防范措施,列入整改計劃,并上報公安消防監督部門。
6、公司工程科及隱患排查整治小組對施工現場的防火工作每月進行一次隱患排查專項行動,對隱患簽發整改通知書,限期改正。
7、建筑工地應與生活區、建筑材料存放區分開,各區之間應有一定的防火間距(10-30米)。
8、在可燃、易燃材料存放區禁止搭建其他臨時設施。
9、可燃、易燃材料存放區禁止明火作業。
10、建筑可燃、易燃材料存放區的設置:
㈠存放區宜設置在季風的上風方向,以盡量避免煙囪等火星隨風飄落。
㈡露天存放區,材料堆垛之間的防火間距為3-10米。
㈢露天、半露天存放區與其他建筑、煙囪、明火作業場所、架空電力線的安全距離,必須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
11、施工現場、建筑可燃、易燃材料存放區周圍要經常清除垃圾、雜草、落葉等物,保持清潔。
12、建筑材料存放區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作業人員宿舍、不準住人,不準非保管人員隨便進入,如確需設辦公室時,必須用防火墻隔開,防火墻上不得設門窗。
13、除生活區及指定的吸煙處外,嚴禁在施工現場吸煙,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14、電焊、氧焊、金屬切割及其他明火作業,必須嚴格實行動火審批制度,無證人員一律不得上崗操作。
15、車輛進入可燃材料堆放場地前,要經專人進行防火檢查,嚴防將火種帶入火災易發現場。
16、有風(五級以上)天氣不準在可燃建筑材料上風口明火作業。
17、施工現場、生活區、建筑材料存放區的用電線路必須分開。
電線和電氣設備必須由正式電工(電工專業證書)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安裝和維修。
18、露天的照明電燈應有防雨措施。老化的和安裝不符合要求的電線,必須更換。
19、禁止在施工現場生活區以外的任何地方進行做飯等明火作業。
20、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嚴禁用銅絲、鐵絲、鋁絲代替保險絲。電器設備和電線不準超負荷運轉。
21、工程項目部對施工現場的電器設備、線路定期檢查,每周不得少于一次,發現用電隱患,必須立即整改,并填寫檢查維修記錄。
22、建筑施工現場、倉庫、露天材料堆放,應按照《建筑設計防火規范》有關消防給水的規定,設置消防給水設施,保證供水。
23、建筑施工現場、倉庫、露天材料堆放、生活區(作業人員集體宿舍、食堂)要配置適當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設備,安放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并嚴禁挪作它用,消防器材設備周邊一米內,嚴禁堆放雜物。
24、消防器材、設備要建立檔案,明確專人管理,定期檢查維修,保持完好。寒冷季節,要對消防水池、消防水缸、消防栓、消防管網、滅火器等消防設備采取防凍措施
25、社管中心轄區所有的商場、市場、公共娛樂場所等公眾聚集場所內設置宿舍,經檢查發現不能及時整改的,一律強制實施清除,場院飼草存儲場所、電氣線路、職工群眾房前屋后煤碳、柴草堆放不符合防火安全要求的,必須整改,葦板廠、換氣點易燃易爆單位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立即拉閘停電、停止生產、營業,立即整改,直至復查合格。
第八條 起重機械管理規定:
1、新購置的起重機械進入施工現場前,產權單位、產權人應辦理起重機械備案手續,未辦理登記備案的起重機械嚴禁在施工現場使用。
2、自購起重機械的產權人應及時建立安全技術檔案。
3、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單位必須依法具有相應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其資質許可范圍內承攬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活動。
4、建筑起重機械使用單位和安裝單位,應當在簽訂的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合同中明確雙方安全責任。
5、塔式起重機的基礎及其地基承載力應符合使用說明書和設計圖紙要求,項目部應根據使用說明書的要求,設置起重機械基礎,基礎所使用的鋼筋、水泥等材料應有產品合格證及質量檢測合格證明。項目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應會同監理單位、安裝單位技術負責人對基礎的配筋等隱蔽工程進行驗收,做好隱蔽驗收記錄,并按規定留置標養及同條件試塊。
6、項目經理、安全負責人應與安裝、拆卸單位技術負責人及監理單位人員共同勘察現場,對用電環境進行安全評估,起重機械安裝位置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㈠塔機后臂與原有建筑物的水平距離應大于0.5m,起重臂在吊物時不得覆蓋原有建筑物;
㈡深基坑坑頂周邊在基坑深度2倍距離范圍內,嚴禁設置起重機械。
㈢與外電線路的安全距離應滿足《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
㈣處于低位的塔機臂架端部與另一臺塔身的間距應大于2m,處于本位的塔機(吊鉤升至最高點)與低位其垂直方向間距應大于2m。
7、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作業前,應提前三天向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機構申請安裝、拆卸,獲批準后方可進行安裝、拆卸施工。
8、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前,使用單位必須向有資質的安拆單位索取相應安裝、拆卸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以及起重機械安拆專項方案。
第5篇 藥品零售門店質量管理員安全規范
⑴ 帶頭執行 gsp 藥品質量管理的有關規定,主動承擔處方藥品的審核職責。
⑵ 從安全售藥的角度出發,積極參與藥品的陳列活動,大膽提出藥品分類陳列的合理化建議。
⑶ 認真做好藥品的日常養護工作,防范藥品質量事故的發生,對出售的藥品質量負責。
⑷ 經常督促、提醒營業員做好假藥混入等安全風險的預防工作,杜絕此類事件發生 。
⑸ 負責進貨藥品的驗收把關工作,定期對門店內商品質量狀況開展抽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并迅速上報。
⑹ 定期對駐店藥師和其他員工開展藥學知識的培訓,提高用藥服務水平,不發生錯賣和賣錯藥品事件。
第6篇 礦業薄煤層采煤工作面安全質量管理規定
為了提高回采工作面安全質量現場管理水平,大力夯實我公司安全生產基礎,提升安全質量標準化水平,特制定了紅衛礦業公司薄煤層采煤工作面安全質量管理規定:
1、嚴格執行“準采證”管理制度,礦回采工作面在開工前,提前15天上報采煤作業規程。在開工前由礦自檢,確認合格后,提前3天向生產技術部上報開工申請單,由公司組織有關部室人員現場驗收合格后,發放“準采證”方可開采。
2、上、下引巷支護;兩巷超前支護不小于20米,采用單體、邊木抬櫨加強支護,巷道高度不低于1.8米,兩巷無漏包、炸包、斷梁折柱現象。
3、加強工作面進、出口管理,工作面上、下出口實行超前一刀,支護材料用單體配邊木。
4、工作面煤壁必須采成一條直線,工作面只允許留一個遞子交班。上、下安全出口要支護牢固,安全暢通,不許堆放任何材料。
5、工作面采用掛線采煤,支柱要打成直線,排距700mm,柱距700mm,最大控頂距2400mm,最小控頂距1600mm。
6、支柱不得打在浮煤矸上,見明底板必須打成麻面,工作面所有支柱必須受力,嚴禁支空心柱或缺梁少柱,必須裝有防倒裝置。
7、初次放頂前,必須沿切頂線打好密集支柱,上下安全出口靠切頂排每隔3-5米架設木垛進行加固,必須對工作面所有的支柱進行二次加液,并在上下安全出口和老塘內留設楠竹信號柱作頂板來壓預報。
8、工作面采高在600mm以上時,必須保證工作面三排兩控一控上下人,一控溜煤。
9、工作面開采順序應為自上而下,回柱放頂必須按照自下而上的順序進行,嚴禁無序開采與放頂。
10、工作面回風巷的支架回收,必須與采面切頂線放直。
11、搞好兩巷文明生產,材料碼放整齊,無污泥積水,必須懸掛標志牌,管線吊掛整齊,行人側寬0。7米。
以上各項條款請各礦認真遵守執行,凡是發現違反上述條款的回采工作面,將給予分管礦長和當班班組每次各罰款500元,對當班值班隊干給予罰款200元。
第7篇 中建分公司質量管理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中建分公司質量管理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貫徹執行國家、地方及企業制訂質量安全標準有關技術文件或規定,并認真學習熟悉各工藝和操作規程,按照設計施工有關規程、規定辦理工程事務。
2、會同有關部門參加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分析,參與制定補救措施和方案,并提出處理意見。
3、負責在建和竣工工程安全生產、質量技術資料的管理工作。
4、參加竣工驗收,幫助和督促各項目及時解決驗收中提出的屬于施工項目責任的質量問題,認真執行回訪制度,做好工程制裁量和信息反饋工作。
5、負責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掌握安全生產情況,指導和支持部門及項目安全員的工作。
6、負責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統計報表的填報,做到及時準確,為公司、項目部在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方面提供真實可靠的數據。
第8篇 分公司工程技術質量安全管理辦法
分公司工程技術質量安全管理辦法
1、總則
新疆兵團水利水電工程集團有限公司下屬分公司,作為公司下一級管理部門,在工程技術、質量、安全、進度、文明施工等方面全面接受集團公司工程部的監督與管理。
分公司下屬各項目部,集團公司工程部可直接參與關于工程技術、質量、進度、安全及文明的管理工作,分公司工程技術科負責配合與協調。
集團公司關于工程技術、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辦法同樣宜用于分公司及分公司下屬各項目部。
2、分公司施工技術科職責
各分公司工程技術科負責相應下屬各項目部技術、質量、安全、進度等管理工作,依據公司管理制度制定分公司管理制度,并監督與執行公司及分公司各項制度的運行。
配合集團公司工程部,做好科技創新、工程驗收、安全事故調查、原地面測量、竣工資料收集與整理等日常管理工作。
負責組織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工作,并按要求上報審批。
3、報表
各類報表(質量、進度、安全、工程量、月總結)應及時,分公司應將報表及時按要求收集并核對后報公司工程部。
4、關于工程量管理
大中型項目大型土石方工程,原則上由集團公司工程部直接派人測量,分公司配合測量工作。在施工過程中,由于設計變更等工程量產生變化,
或地質原因出現巖土分界線,分公司應自行組織測量與工程量驗收工作,并報集團工程部備案。中小型項目或土石方工程量不大的項目,由分公司在集團公司工程部的授權下,自行組織原地面測量及控制測量工作,并將測量數據與結果報集團工程部備案。
分公司所管轄的項目部工程量,數據準確度由分公司技術科審核與計算,并按集團公司要求上報工程部。
5、過程管理、科技創新、創杯及文明工地
分公司負責各下屬各項目部過程管理,并完成集團公司布署的有關施工過程管理、科技創新、工法、創質量獎杯、文明工地等要求,并合理安排布署分公司內部的相關技術、科技、質量、過程管理、創杯及文明工地等工作。
6、工程進度管理
分公司應按依據項目部情況,進行工期控制,并按月跟蹤下屬各項目部進度,分公司應將工期明顯滯后的項目按時上報集團公司,并下達整改通知書。分公司應按項目部運行情況,自行制定工期獎罰制度。
7、測量儀器管理
為確保測量儀器的統一協調與管理,測量儀器5000元以下,由分公司自行購置,但需向集團公司備案,5000元以上,由集團公司統一采購與發放。凡是發放到分公司或項目部的測量儀器,管理辦法與公司管理大綱相同。
9、竣工資料管理
分公司負責對各下屬項目部資料進行管理,在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后,
將完整歸檔資料報集團公司工程部,經驗收符合要求后,交公司檔案室存檔。集團公司負責對竣工資料的整理給予指導和日常檢查,收集、整理、歸檔工作由分公司負責。凡交集團公司歸檔的資料,必須交一份電子檔文件。工程資料移交完畢后,由工程部負責人簽字,方可支付最后的質量保證金。
10、年終總結
各分公司應建立年終總結制,并于每年年底將本年度工作總結及項目部工作總結匯總后報集團公司工程部。
11、質量管理
各分公司對下屬各項目工程質量負全責,并參照集團公司質量管理辦法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分公司應積極參與下屬各項目部過程質量管理,并將質量管理信息上報工程部。
12、安全工作管理
各分公司應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并依制度落實分公司安全管理、項目部安全管理。各分公司年度安全目標為:重傷及以上事故率為零,輕傷率為5‰。
安全風險抵壓金由集團公司統一管理,各崗位風險抵壓金為:項目經理1萬元、書記5000元、項目部總工5000元、安全員3000元;分公司經理為1萬元、書記5000元、分公司總工5000元、技術安全科科長3000元。
重傷及以上傷亡事故調查由集團公司安全管理部人員負責,分公司安全員配合工作,并收集整理相應資料,工傷事件由集團公司安全管理部統
一上報。
13獎罰處理
質量事故處理:對于出現質量事故,10萬元以下,由分公司內部自行處理,若出現10萬元以上質量事故,集團公司將按公司管理辦法進行處罰,并對分公司負責人處以項目經理30%罰款、分公司總工處以項目部主任工程師30%罰款、施工科長處以分公司總工50%罰款。
其它過程檢查及上級各級部門檢查中,受到表揚或批評的單位,按集團公司管理辦法給予相應的獎罰。
創質量獎杯、工法、科技立項、文明工地等獎項,由集團公司統一按相關文件給予獎勵。
安全生產獎罰制度:按集團公司管理大綱執行獎罰條例,分公司出現安全事故,其分公司與技術安全科罰款與公司董事長、總經理、總工工程師、工程部部長罰款額度相同,對集團公司不再處罰。
新疆兵團水利水電工程集團有限公司
工程技術質量安全管理部
2023年1月25日
第9篇 市政建設質量安全管理辦法
一、總則
1、為加強對建設工程的管理,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維護公司資質正常運行、健康發展,提高企業信譽及市場競爭能力,特制定本辦法。
2、凡在本公司資質范圍內從事建設工程施工的相關部門、人員及其生產活動等,必須遵守本辦法。
3、本辦法所稱的建設工程是指在**公司資質類別、等級許可的范圍內依法承攬的相關業務工程。
二、公司各部門質量、安全責任和義務
㈠、公司總裁
1、公司總裁是受企業法人委托,全權對公司生產經營活動實施管理的第一責任人,依法對公司的質量、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質量、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規范,掌握本公司質量、安全生產動態,定期研究質量、安全工作,對公司質量、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
3、領導編制和實施本企業中、長期整體規劃及年度、特殊時期質量、安全工作實施計劃。建立健全本公司的各項質量、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獎罰辦法。
4、建立健全質量、安全生產保證體系,保證質量、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落實。
5、領導并支持質量、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或人員的監督檢查工作。
6、在事故調查組的指導下,領導、組織本公司有關部門或人員,做好重大傷亡事故調查處理的具體工作和監督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實,預防事故重復發生。
㈡、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領導的各項質量、安全生產方針、政策,依照國家法律、法規、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工程承包合同等協助公司總裁做好質量、安全方面的技術領導工作,在本公司質量、安全生產中負技術領導責任。
2、領導制定年度和季節性施工計劃時,要確定指導性的安全技術方案。
3、負責對公司在建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的審批,負責對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不需專家論證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審批。對于特殊復雜工程項目或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其施工方案審核時,應嚴格審查是否具備安全技術措施及其可行性, 并提出決定性意見。
4、 領導質量、安全技術攻關活動,?對本公司使用的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從技術上負責,組織審查其使用和實施過程中的質量保證及安全性,組織編制或審定相應的操作規程,重大項目應組織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5、參加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6、貫徹實施“5牌1圖現場管理法及業內資料管理標準。參與文明施工安全檢查,監督現場文明安全管理。
㈢、事業部/分公司經理
1、對本事業部/分公司質量、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協助公司總裁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落實本事業部/分公司各項質量、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組織實施本事業部/分公司中、長期、年度、特殊時期質量、安全工作規劃、目標及實施計劃,組織落實質量、安全生產責任制及施工組織設計。
3、組織編制和審核施工組織設計、參與編制特殊復雜工程項目或專業性較強工程項目的施工方案。審核本事業部/分公司建設工程施工項目中的質量、安全技術管理措施,確保施工生產中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投入使用。
4、領導組織本事業部/分公司的質量、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確定質量、安全生產考核指標,領導、組織民工隊長的培訓、考核與審查工作。
5、領導組織本事業部/分公司定期和不定期的質量、安全生產檢查,及時解決施工中的潛在或存在的質量隱患及不安全生產問題。
㈣、質量安全部
1、積極貫徹和宣傳上級的各項質量、安全規章制度,并監督檢查公司范圍內責任制的執行情況。
2、編制定期質量、安全工作計劃和方針目標,并負責貫徹實施。
3、協助領導組織質量、安全活動和檢查。制訂或修改質量、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負責審查企業內部的安全操作規程,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對公司職工進行質量、安全教育,建立定期的質量、安全生產檢查活動。
5、參加施工組織設計會審;參加質量、安全技術措施、文明施工措施、施工方案會審;參加公司生產會議,掌握信息,預測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參加公司在建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
6、定期、不定期對工程施工現場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存在質量、安全隱患或問題,及時提出改正意見,制止違章,有權停止作業和罰款。
7、協助領導監督檢查質量、安全保證體系的正常運轉,對削弱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部門,要及時匯報領導,督促解決。
8、參加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進行事故統計、分析,并按規定及時上報,對質量、安全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采納安全生產的合理化建議,保證本企業一圖九表法、業內資料管理標準和質量、安全生產保障體系正常運轉。
㈤、綜合部
1、勞資、勞物
⑴ 對公司職工進行定期的教育考核,將質量、安全技術知識列為職工培訓、考核、評先內容之一,對招收新員工要組織入職教育和資格審查,保證提供的人員具有一定的質量、安全生產素質。
⑵ 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市特種作業人員上崗作業的有關規定,適時組織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工作,并向主管領導通報情況;
⑶ 認真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嚴格執行有關人員的勞動保護待遇,并監督實施情況。
⑷ 參加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從用工方面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并認真執行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2、人事
⑴ 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質量、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及公司實際,配齊具有一定文化程度、技術和實干經驗的質量、安全骨干,保證公司質量、安全管理人員的素質。
⑵ 組織對新調入、轉崗的施工、技術及管理人員的質量、安全培訓教育工作。
⑶ 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負責審查質量、安全管理人員資格,有權向主管領導建議調整和補充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人員。
⑷ 參加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認真執行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決定。
3、教育
⑴ 組織與建設工程施工生產有關的學習班時,要統籌安排質量、安全生產教育課程。
⑵ 各專業主辦的各類學習班,要設置勞動保護課程(課時應不少于總課時的1-2%)。
⑶ 將質量、安全教育納入職工培訓教育計劃,負責組織職工的安全技術培訓和教育。
㈥、運營部
1、在審核項目部上報的月度生產運營計劃時,必須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組織均衡生產,保障安全工作與生產任務協調一致。對改善勞動條件、預防傷亡事故的項目必須視同生產任務,納入運營生產考核目標。
2、在檢查生產計劃運營實施情況的同時,要檢查安全措施項目的執行情況,對施工中重要安全防護設施、設備的實施工作要納入計劃,列為正式工序,給予時間保證。
3、在生產任務與安全保障發生矛盾時,必須優先解決安全工作的實施。
㈦、項目經理
1、對承包項目工程施工過程中的質量、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
2、貫徹落實質量、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結合項目工程特點及施工全過程的情況,制定本項目部各工序質量、安全生產管理措施,并監督其實施。
3、在組織項目工程承包,聘用項目部人員時,必須本著質量、安全工作只能加強的原則,根據工程特點確定質量、安全工作的管理體系和人員,并明確項目部質量、安全人員的質量、安全責任和考核指標,支持并指導項目部專職質量、安全管理人員的對應工作。
4、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續,錄用民工隊伍必須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申報,嚴格用工制度與管理,適時組織上崗人員質量、安全教育,要對民工隊伍的人員健康與安全負責,加強勞動保護工作。
5、組織落實施工組織設計中質量、安全技術措施,組織并監督項目工程施工中質量、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和設備、設施驗收制度的實施。
6、領導、組織施工現場定期的質量、安全生產檢查,發現施工過程中存在質量、安全隱患或問題時,及時組織制訂措施,解決問題。對上級提出的質量、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要定時、定人、定措施予以解決。
7、發生事故,要做好現場保護與搶救工作,及時上報;組織、配合事故的調查,認真落實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訓。
8、加強對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管理,積極配合主管部門創優評先工作,維護公司資質的正常運轉和健康發展
㈧、項目技術負責人
1、對項目工程施工過程中的質量、安全生產負技術責任。
2、認真貫徹、落實質量、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嚴格執行國家現行質量、安全技術規范、規程、標準。結合項目工程特點,主持項目工程的質量、安全技術交底和開工前的全面質量、安全技術交底。
3、參加或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審查施工方案時,要制訂質量、安全技術措施,保證其具有可行性與針對性,并隨時檢查、監督、落實。
4、主持制定技術措施計劃和季節性施工方案的同時,制定相應的質量、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執行,及時解決執行中出現的問題。
5、項目工程應用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要及時上報,經批準后方可實施,同時要組織上崗人員的質量、安全技術培訓、教育。認真執行相應的質量、安全技術措施與安全操作工藝、要求,預防施工中因危險品引起的火災、中毒或其新工藝實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主持安全防護設施和設備的驗收。發現設備、設施異常情況應及時采取措施。嚴格控制不符合標準要求的防護設備、設施投入使用。
7、參加每周一次的質量、安全生產檢查,對施工中存在的質量問題、不安全因素,從技術方面提出整改意見和辦法予以消除。
8、貫徹實施“5牌一圖”及內業資料管理標準。確保各項質量、安全技術措施有針對性。
9、參加、配合因工傷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見。
10、加強對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積極配合主管部門創優評先工作,負責項目部申報文明工地資料的準備,并參加相應檢查評定。㈨、施工員
1、認真執行上級有關質量、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對所管轄施工段的質量、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
2、認真執行質量、安全技術措施及安全操作規程,針對施工任務特點,向所管轄民工隊伍進行書面質量、安全技術交底,履行簽字手續,并對規程、措施、交底要求執行情況經常檢查,隨時糾正作業違章行為。
3、經常檢查所管轄施工段民工隊伍作業環境及各種設備、設施的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解決。對重點、特殊部位施工,必須檢查作業人員及安全設備、設施技術狀況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嚴格執行質量、安全技術交底,落實質量、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其執行,做到不違章指揮。
4、每周或不定期組織所管轄民工隊伍學習安全操作規程,開展質量、安全教育活動,自覺接受公司質量、安全部門/監理/業主/上級領導的質量、安全監督檢查,及時解決提出的質量、安全隱患或存在的問題。
5、對所管轄施工段工程項目應用的符合審批手續的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要組織作業工人進行安全技術培訓;若在施工中發現問題,立即停止使用,并上報有關部門或領導。
6、發現因工傷亡或未遂事故要保護好現場,立即上報。
㈩、安全員
1、在項目經理部和公司質量、安全部的領導下,督促項目部人員認真貫徹執行國家頒布的安全法規及企業制定的安全規章制度,發現問題要及時制止,糾正和向領導及時匯報。
2、參加項目部建設工程安全技術措施制定并督促檢查項目部安全技術交底落實情況。
3、深入現場每道施工工序,掌握安全重點部位的情況,檢查各種防護設施,糾正違章指揮,冒險蠻干。堅持原則,秉公辦事。
4、參加項目部組織的定期安全檢查,查出的問題要督促其在整改限期內整改完成。發現危險及危及人員生命安全的重大安全隱患,有權制止作業,組織人員及時撤離危險區域。
5、發生工傷事故,要協助保護好現場,及時填表上報,認真負責參與工傷事故的調查,不隱瞞事故情節,認真如實向有關領導匯報情況
(十一)、材料員
1、按照項目部進度計劃要求,組織各種施工、安全物資的供應工作。
2、對供應商進行分析,建立合格供應商名錄,定期向公司反饋供應商相關信息。
3、負責對合格供應商供應的生產物質、安全防護用品等進行驗收、記錄,并做好驗收狀態標識,儲藏保管好生產物資及安全防護用品(具)。
4、負責對進場材料的標識及分類堆放,消除事故隱患。
5、對現場使用的腳手架、高凳、吊鉤、安全網等安全設施和配件應保證質量,并定期檢查和試驗,對不合格和破損的,要及時進行更新替換。
6、對易燃易爆物品進行重點保管。
7、經常與施工人員取得聯系,聽取施工人員對所購勞防用品和安全防護物品的反饋意見。
(十二)、機械員
1、操作規程是保證機械正常運轉,確保安全生產必不可少的制度。為了管理好機械設備,實行定機定人定崗的“三定”制度。
2、機械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方可操作。學員必須在師傅帶領下才能操作,非本機操作人員,嚴禁亂動。
3、操作人員必須聽從施工人員或機務人員的指揮,正確操作,保證作業質量,及時完成任務,但對于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和引起危險事故的不正確指揮,有權拒絕執行。
4、操作人員必須具備懂機械原理,懂構造,懂性能,懂用途,會操作,會維修,會排除故障的“四懂三會”水平。
5、嚴格執行各施工機械的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認真做好機械設備的清潔、潤滑、緊固、調整和防腐。保證機械設備的附屬裝置、隨機工具經常整潔、完好、齊全。
(十三)、質檢員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市的質量、安全政策、規程、標準及有關加強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的規定和要求。
2、負責項目部在建工程的質量監督、檢查和驗收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格控制工程質量。
3、監督檢查各班組做好自檢、互檢、交接檢,隨時查驗項目部的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和質量分析會記錄。
5、參加項目部每周工程例會,針對項目工程存在的質量隱患/問題,分析原因,制定預控及整改措施并負責監督落實。
6、在質量監控檢查過程中,發現安全隱患,立即通知安全員或項目經理,同時有權責令暫停施工,待處理好安全隱患后,再行施工。
(十四)、項目班組長
1、認真執行質量、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合理安排班組人員工作,對本班組人員在生產中的質量、安全和健康負責。
2、經常組織班組人員學習安全操作規程,監督班組人員正確使用個人勞保用品,不斷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3、認真落實質量、安全技術交底,做好班前講話,不違章指揮、冒險蠻干。
4、經常檢查班組作業現場安全生產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并上報有關領導。
5、認真做好新工人的崗位教育。
6、發生因工傷亡及未遂事故,保護好現場,立即上報有關領導
(十五)、項目工人
1、認真學習,嚴格執行質量、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質量、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積極參加質量、安全活動,認真執行質量、安全交底,不違章作業,服從質量、安全人員的指導。
3、發揚團結友愛精神,在質量、安全生產方面做到互相幫助、互相監督,對新工人要積極傳授安全生產知識,維護一切安全設施和防護用具,做到正確使用,不準拆改。
4、對不安全作業要積極提出意見,并有權拒絕違章指令。
5、發生傷亡和未遂事故,保護現場并立即上報。
6、提高自我保護意識,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具。
三、工程質量、安全管理措施
㈠、合同簽訂管理制度:
1、公司經營部負責建設工程的招投標工作,工程中標后,代表公司與業主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2、公司運營部負責工程中標后與事業部/分公司/分包單位簽訂建設工程承發包合同。
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簽訂時的注意事項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依法保護承發包雙方權益的法律文件。是承發包雙方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的最高行為準則。為防范合同糾紛,在簽訂過程中,應在以下方面加以注意。
i 關于發包人與承包人:
⑴ 對發包方主要應了解兩方面內容:
①主體資格,即建設工程相關手續是否齊全。
② 履約能力即資金問題。施工所需資金是否已經落實或可能落實等。
⑵ 對承包方主要了解的內容有:
①資質情況;② 施工能力;③社會信譽;④ 財務情況。
承包方的二級公司和工程處不能對外簽訂合同。
ii 合同價款應注意:
⑴《協議書》中“合同價款”的填寫,應依據建設部第107號令第11條規定,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工程預算在協議書內約定。
⑵ 合同價款是雙方共同約定的條款,要求第一要協議,第二要確定。
暫定價、暫估價、概算價、都不能作為合同價款,約而不定的造價不能作為合同價款。
iii 發包人工作與承包人工作條款應注意:
⑴ 雙方各自工作的具體時間要填寫準確。
⑵ 雙方所做工作的具體內容和要求應填寫詳細。
⑶ 雙方不按約定完成有關工作應賠償對方損失的范圍、具體責任和計算方法要填寫清楚。
iv 合同價款及調整條款應注意:
⑴ 填寫合同價款及調整時應按《通用條款》所列的固定價格、可調價格、成本加酬金三種方式,約定一種寫入本款。
⑵ 采用固定價格應注意明確包死價的種類。如:總價包死、單價包死,還是部分總價包死,以免履約過程中發生爭議。
⑶ 采用固定價格必須把風險范圍約定清楚。
⑷ 應當把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約定清楚。雙方應約定一個百分比系數,也可采用絕對值法。
⑸ 對于風險范圍以外的風險費用,應約定調整方法。
v 工程預付款條款應注意:
⑴ 填寫工程預付款條款的依據是否清晰。
⑵ 填寫約定工程預付款的額度應結合工程款、建設工期及包工包料情況來計算。
⑶ 應準確填寫發包人向承包人撥付款項的具體時間或相對時間。
⑷ 應填寫約定扣回工程款的時間和比例。
vi 工程進度款條款應注意:
⑴ 工程進度款的撥付應以發包方代表確認的已完工程量,相應的單價及有關計價依據計算。
⑵ 工程進度款的支付時間與支付方式以形象進度可選擇:按月結算、分段結算、竣工后一次結算(小工程)及其它結算方式。
vii 材料設備供應條款應注意:
⑴ 應詳細填寫材料設備供應的具體內容、品種、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提供的時間和地點。
⑵ 應約定供應方承擔的具體責任。
⑶ 雙方應約定供應材料和設備的結算方法(可以選擇預結法、現結法、后結法或其他方法)。
viii 違約條款應注意:
⑴ 在合同條款中首先應約定發包人對預付款、工程進度款、竣工結算的違約應承擔的具體違約責任。
⑵ 在合同條款中應約定承包人在進度、質量、安全、保修期等方面的違約應承擔的具體違約責任。
⑶ 還應約定其它違約責任。
⑷ 違約金與賠償金應約定具體數額和具體計算方法,要具有可操作性,以防止事后產生爭議。
ix 爭議與工程分包條款:
⑴ 填寫合同條款爭議的解決方式是選擇仲裁方式,還是選擇訴訟方式,雙方應達成一致意見。
⑵ 如果選擇仲裁方式,當事人可以自主選擇仲裁機構。仲裁不受級別地域管轄限制。
⑶ 如果選擇訴訟方式,應當選定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是地域管轄)。
⑷ 合同條款中關于分包的工程項目須經發包人同意,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x 國家規定的五類建筑工程合同屬無效
⑴ 合同主體不具備資格。
合同主體不具備資格。根據規定,簽訂建筑工程合同的承包方,必須具備法人資格和建筑經營資格。只有依法核準擁有從事建筑經營活動資格的企業法人,才有權進行承包經營活動,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簽訂的建筑承包合同,都屬于合同主體不符合要求的無效合同。 ⑵ 借用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
借用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根據《建筑法》的規定,禁止建筑施工企業以任何形式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使用本企業的資質證書、營業執照,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也就是說,任何非法出借和借用資質證書和營業執照而簽訂的建筑工程合同都屬無效合同。
⑶ 越級承包。
我國《建筑法》規定,禁止建筑施工企業超越本企業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承攬工程。因此,凡越級承包的建筑工程合同均屬無效。
⑷ 非法轉包。
根據《合同法》第272條的規定,發包人可以與總承包人訂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也可以分別與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訂立勘察、設計、施工承包合同。發包人不得將應當由一個承包人完成的建設工程分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幾個承包人。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向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第三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分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人自行完成。《建筑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轉包給他人,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分解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凡以上述禁止形式進行非法轉包的建筑工程合同,屬無效合同。
⑸ 違反法定建設程序。
㈡、質量安全責任制度:
各事業部、分公司經理所屬項目部經理/分包工程項目負責人在工程中標后各部門《簽批流程》完成后3日內應與公司質量安全部簽署質量、安全目標責任書;項目部負責完善民工安全協議、機械安全協議等,并在施工過程中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及時進行“三級”質量、安全技術交底。
㈢、圖紙會審、設計變更制度:
1、項目工程開工前必須對設計提供的圖紙進行圖紙會審,具體由事業部經理/分公司經理組織,項目部經理、項目負責人與相關技術人員、工程監理、設計單位、業主以及有關各方一道查閱熟悉圖紙、了解圖紙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圖紙會審意見。
2、圖紙會審時,項目部技術負責人應做好記錄,對會審時各方提出的問題及解決辦法、時間等,均要詳細記錄,必要時由設計單位另出修改圖紙,參加會議的各方代表均要簽名/蓋章認可,手續完善后的圖紙會審記錄作為項目施工的重要依據,納入工程檔案,存檔。
3、在施工過程中,無論業主/監理還是項目部提出的設計變更都要認真及時辦理設計變更聯系單,經業主/設計/項目總監/項目經理簽字同意后,方可進行后續工序施工。
4、如果設計變更的內容對建設規模、投資、工藝、質量、安全等方面影響較大的,項目部必須報公司相關職能部門審核后,方可報送相關主管部門核準。
5、所有設計變更資料,包括設計變更聯系單、工程洽商記錄、修改后施工圖紙均需文字記錄,一并納入工程檔案。
㈣、創優工程目標管理制度:
項目經理質量、安全目標責任書簽訂時,由質量安全部根據工程中標合同額大小,確定該工程的創優目標(即市優、省優、國優)及省、市文明工地申報。項目部根據質量安全部下達的質量、安全目標要求及工程特點,由項目技術負責人制定工程創優計劃及文明工地申報實施措施,經公司質量安全部審核,總工程師審批后統一備案至質量安全部。公司各級職能管理部門針對項目工程創優目標實行“優質嚴管、安全監控”方針。對于各類優質工程、文明工地公司將按相關規定予以獎勵。在工程獎項證書發放10日內所屬工程項目經理根據相關公司獎勵規定,報質量安全部審核、總裁審批后給予現金獎勵。凡以公司資質中標的(含bt項目),項目規模、技術含量等達到申報市、省、國家各類工程獎項申報標準的,一律實行強制申報,各事業部、分公司所屬項目部應全力配合,不得以任何借口殆于履行義務。特殊情況的項目,由總裁書面批示,可不參加工程創優及文明工地申報。
㈤、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審核制度
1、事業部/分公司屬各項目部接到工程項目施工任務后,應由事業部/分公司經理組織項目部有關人員編制和審核施工組織設計。事業部/分公司經理要對其所承攬的建設工程施工組織設計中的質量、安全技術管理措施予以審核,并確保相應的施工生產中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投入使用。
2、項目部對于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應在編制單位工程施工組織(總)設計的基礎上,單獨編制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以下簡稱“專項方案”)
3、所謂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是指建設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可能導致作業人員群死、群傷或造成重大不良社會影響的分部分項工程。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范圍見附件一。
4、項目部應當在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編制專項方案;對于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應當由事業部/分公司經理組織專家、項目部、公司職能部門相關人員對專項方案進行論證。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范圍見附件二。
5、事業部/分公司對建設工程實行總承包的,專項方案應由其所屬項目部組織編制。其中,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等專業工程實行分包的,其專項方案可由專業承包單位組織編制。
6、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基本內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建設部建質[2009]87號關于印發《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的通知有關要求編寫。
7、項目部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方案編制完成后由項目部組織公司各部門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審核會簽。經審核合格的,由公司技術負責人簽字審批。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專項方案應當由總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及相關專業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
不需專家論證的專項方案,經公司審核合格后報監理單位,由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審核簽字。
8、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方案應當由事業部/分公司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參加論證會人員資格、人數、論證內容均參照建質[2009]87號關于印發《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要求進行召集。
7、項目部應當根據論證報告修改完善專項方案,并經公司技術負責人、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簽字后,方可組織實施。
實行施工總承包的,應當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相關專業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
8、專項方案經論證后需做重大修改的,項目部應當按照論證報告修改,并重新組織專家進行論證。
9、項目部應當嚴格按照專項方案組織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調整專項方案。
如因設計、結構、外部環境等因素發生變化確需修改的,修改后的專項方案應當按本辦法7重新審核。對于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工程的專項方案,事業部應當重新組織專家進行論證。
10、專項方案實施前,編制人員或項目技術負責人應當向現場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11、項目部應當指定專人對專項方案實施情況進行現場監督和按規定進行監測。發現不按照專項方案施工的,應當要求其立即整改;發現有危及人身安全緊急情況的,應當立即組織作業人員撤離危險區域。
公司技術負責人、質量安全部門應當定期巡查專項方案實施情況。
12、對于按規定需要驗收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事業部、監理單位應當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經項目部項目技術負責人及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方可進入下一道工序。
㈥、崗位培訓制度
1、項目部實行崗位培訓制度,應對職工進行崗前、轉崗、特種作業人員進行相關培訓,培訓工作力求做到“三化三實”即“多樣化、規范化、科學化”和“實際、實用、實效”。做到需要和常態化。
2、項目部應結合工程進展、職工工作情況,制定培訓計劃并有針對性的科學適時培訓。職工應按時參加培訓。
3、每次課程結束后,項目部應安排考試。考試的形式為書面答卷結合口頭問答及崗位抽查。崗位抽查主要指項目部就所講授的培訓內容是否被學員運用到實際工作中進行隨機考核。
凡每次考試不及格者,不得上崗。待重考合格后,重新上崗。
㈦、質量、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制度
為確保公司負責承建的工程項目,在施工過程中的質量、安全,公司實行質量、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制度。
1、質量、安全生產技術交底的管理:
⑴ 技術交底分別由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施工員、機管員、班組長對所主管的項目工程其分部分項工序操作進行交底。
⑵ 技術交底應于項目工程分部分項工序施工前開始,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施工員、安全員、機管理員的技術交底應有書面材料。
2、質量、安全技術交底的主要內容。
⑴ 本施工項目的質量要求、作業特點和危險;
⑵ 針對危險點的具體預防措施;
⑶ 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⑷ 相應的質量標準、安全操作規程要求;
⑸ 發生事故后應及時采取的避難和急救措施;
3、技術交底的基本要求。
⑴ 項目部必須實行逐級質量、安全技術交底制度,縱向延伸到班組全體作業人員;
⑵ 技術交底必須具體、明確、針對性強。
⑶ 技術交底的內容應針對分部分項工程,施工中質量標準、規范要求以及給作業人員帶來的潛在隱含危險因素和存在問題;
⑷ 應優先采用新的安全技術措施;
應將工程概況、施工方法、驗收標準、施工程序、安全技術措施等向工長、班組長進行詳細交底;
⑸ 保持書面技術交底簽字記錄;
㈧、技術復核制度
技術復核是工程建設質量、安全首要保障,項目部應根據工程具體實施情況,有序開展技術復核,下列為項目部建設工程必須復核項目:
1、水準點、導線點復核、定位,每道工序的測量放線、斷面定位、均要符合設計文件及國家現行相關規范、標準要求。
2、預制構件、預埋件、預留孔、保護套、地埋管、砼、砂漿配合比,必須符合設計文件及國家現行相關規范、標準要求。
3、設備招標、合格證、安裝、調式、說明、修正、使用規范、技術參數、都要符合行業規范,有關附件必須齊全。
4、關系到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項目,技術復核后,項目技術負責人應填寫復核記錄及自檢意見,關鍵部位要拍照,報項目監理復核后簽字認可。
㈨、工序、隱蔽工程、竣工驗收制度
1、建設工程質量的過程控制主要是各工序的質量控制,公司屬各項目部應保證所承包的項目工程其每道施工工序質量均符合設計及國家相關規范標準要求。同時保證總體項目工程符合設計文件、規范標準及合同要求。工序驗收必須在項目部自檢合格和相關資料都完善的情況下,報現場監理驗收,經監理驗收合格簽字認可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2、凡被后續工序或其他分項工程所掩埋覆蓋,今后無法直接檢查的工程部位,都屬隱蔽工程。隱蔽工程必須經過檢測、試驗進行驗收簽證。隱蔽工程驗收要在隱蔽的工序已完成,檢測試驗結果齊全且滿足規范要求后,項目部填寫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報現場監理驗收簽證。
3、竣工驗收交付手續
⑴ 工程完工后,由項目部自行完成工程預驗收,在自檢合格的基礎上,進行復驗。復驗由項目總監理工程師負責組織,項目部經理、技術負責人及其相關人員參加,復驗合格后,項目部填寫“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報業主/監理申批。
⑵ 項目部工程竣工驗收須提前通知公司質量安全部,質量安全部派員參加。公司所有工程竣工驗收資料應按《公司竣工資料整理規定》整理歸檔,竣工資料須在工程竣工驗收后30日內交公司質量安全部審核并交綜合部存檔,分公司負責監督和協助項目部做好公司技術資料檢查歸檔,合格后上交公司質量安全部審核歸檔。分包工程資料由所屬項目部督促檢查其完成情況。所有工程竣工資料未達到公司規定要求的,扣除建設工程所在項目部5000-10000元罰金。
㈩、工程分包制度:
⑴ 凡以公司資質中標的建設工程,不得轉包或者違法分包。
⑵ 公司依法將建設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分包合同中應明確各自的質量、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分包單位應當服從總承包單位的質量、安全生產管理,分包單位不服從管理導致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的,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⑶ 分包工程單位應具備相應的分包資質及相應管理人員,并配備專職質量、安全管理人員。分包單位資質、專職人員證書應報運營部備案,在工程施工過程中質量安全部將對分包單位資質及相關人員證書進行檢查。有權對未配備相關人員的分包單位所在的項目部進行處罰。分包工程由其所屬事業部/分公司經理對其質量、安全負總責,分包工程所屬的項目部對其分包工程的質量、安全生產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分包單位簽署分包合同時需提交一定數額的質量、安全生產保證金,具體由承包/分包雙方協商確定。工程竣工驗收后,質量、安全生產達到合同規定的,保證金(不包括保修期內質量保證金)予以退還,不含利息。
(十一)、應急救援制度
為加強對建設工程施工生產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時做好安全事故發生后的救援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江蘇省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規定》的有關規定,公司各項目部應結合項目施工生產的實際,制訂施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事故救援預案的編制按照《江蘇省建設工程施工安全標準化管理資料》(2011版)相關章節要求進行編制。
(十二)、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三定制度
為加強建設工程施工中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公司屬各項目部應對施工現場的機械設備實行“定機、定人、定崗位責任”的三定制度。
2、操作證制度
凡上崗操作機械設備人員,必須經過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后,才能上機操作。
3、交接班制度
上班作業人員應向接班人員交待設備的運轉情況,故障的處理記錄等;接班人員應全面檢查設備的狀況,發現疑問要及時提出,以分清責任,保證設備正常運轉。
4、嚴格執行機械設備使用中的技術規定
⑴ 機械設備的技術試驗規定
凡是新購進、新制造和重新安裝的機械,都必須經過檢查、保養、試運轉、鑒定(統稱為技術試驗),合格后才能正式投入使用。
⑵ 機械設備磨合期的規定
其目的就是使機械零件磨合良好,增強零件的耐用性,提高機械運行的可靠性和經濟性,延長大修間隔期和使用壽命。
⑶ 季節性使用機械設備的規定
建設工程機械多數是在露天作業,受氣候影響大,特別是冬季應采取相應的技術措施,如預熱保溫、換用冬季潤滑油等。
5、建立機械設備技術檔案
⑴ 機械設備安全協議。
⑵ 機械設備的運轉記錄、消耗記錄。
⑶ 機械設備的歷次主要修理和改裝記錄及有關資料。
⑷ 機械設備的事故分析記錄及有關資料。
(十三)、建設工程項目撥款制度
根據公司財務部劃賬規定,公司屬各項目部在建工程款項的每筆支付申請單,需由公司質量安全部簽署質量安全無事故證明,對項目工程施工過程中存在質量、安全隱患且整改不到位的項目部,質量安全部根據存在問題嚴重程度,有權建議扣除10萬以下(包括10萬元)的工程款作為質量、安全生產整改措施保證金,待工程整改到位后予以退還。(建議公司財務部門編制建設工程項目撥款支付制度)
(十四)、獎勵與處罰制度
1、獎勵
對于項目部建設工程獲得的各相應工程獎項,公司給予一定獎勵,具體見下表
獎項名稱 | 獎勵金額(元) |
市級優質結構工程 | 30000 |
市級文明工地 | 30000 |
省級文明工地 | 50000 |
“古彭杯”金、銀、銅獎 | 50000/30000/20000 |
省級市政示范工程 | 50000 |
省級優質工程(揚子杯) | 100000 |
中國市政示范工程(金杯獎) | 100000 |
國家級優質工程(魯班獎) | 150000 |
以上獎項不累加,以最高獎項為準,并按項目部60%,資料整理部門40%的比例分配。
2、日常檢查獎懲
各項目部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開展施工,并做好日常質量安全自檢自查,公司管理部門不定期對各施工項目進行巡查,對于出現相關質量安全隱患部位開具罰單及整改意見,經項目經理人簽字確認后,在規定期限內做好整改工作,質量安全部對其進行復查。對整改范圍內未整改到位的,質量安全部根據情節的輕重給予1-2倍罰單處罰。
四、附則
1、本《辦法》經公司經理辦公會討論通過,總裁批準后,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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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 隧道工程安全質量管理
1.項目概況
宜萬鐵路是我國乃至世界上目前在建的最復雜的山區鐵路 ,作為8 座一級風險隧道之一的***隧道全長 6 640 m ,是全線的重點工程。隧道出口里程為dk248 +724 ,隧道最大埋深800 m,是集山嶺隧道多種地質災害突泥突水、天然氣、高地應力等為一體的長大隧道。據物探資料顯示 ,***隧道深部巖溶較發育 ,隧道正常涌水量 4.565 5 ×10 m / d ,最大涌水量為 17.199 4 ×4 310 m / d ,地下水極為豐富。作為宜萬鐵路高風險隧道之一,該隧道最大埋深800米,是集山嶺隧道多種地質災害突泥突水、天然氣、高地應力等為一體的長大隧道。節理及巖溶發育,五條暗河貫穿其中,正常涌水量約為每天4.6萬方,最大涌水量約為每天17.2萬方,施工中易發生突水突泥等地質災害。隧道在實際施工中存在的主要地質問題有溶槽突水、突泥,巖溶發育等地質災害。***隧道進口自04年開工至今共安全揭示大小溶腔7座,發生突水突泥等地質災害數十次,從未發生過一次安全事故,2008年底,***隧道順利貫通,實現了安全生產1608天。
2.項目技術難點
(1)巖溶發育是宜萬線施工的一個最顯著的特征。2004年10月27日,***隧道(進口)橫洞施工到hdk0+070處時,揭示出一大型干溶洞,溶洞基本與線路正交,橫向發育寬度向左17.4米,向右35米,沿隧道縱向發育16米,豎向發育向上26米,向下17.3米。結合設計資料,運用超前地質預報預測手段,繼續向前開挖,揭示了與之相連的另一較大溶腔,溶腔橫向發育寬度向左16. 4米,向右22.5米,沿隧道縱向發育24米,豎向發育26.3米。溶洞出現后,經四方會商決定,由橫洞掌子面向后退155米,在hdk0+235處提前進入正線隧道燕尾段dk242+710處,然后沿ⅰ線向大里程方向施工。2004年11月25日,ⅰ線上半斷面施工到dk242+803、+865處時,相繼安全揭示出溶洞。溶洞向左跨過ⅱ線與橫洞hdk0+070溶洞貫通,向右發育深度不明。沿隧道縱向發育到dk242+880,豎向發育向上21米,向下到隧底。又經四方現場會勘后決定,暫停正洞ⅰ線隧道施工,改為橫洞繞行方案,在繞行過程中分別于rdk0+100、rdk0+061兩處,分別遇到與hdk0+070大溶腔連通的與繞行橫洞軸線基本正交的小溶洞。回填通過后,于2005年1月12日進入原設計橫洞與隧道正線交匯點。隨后進行反向開挖,并于2005年2月26日將該溶腔在隧道正線發育范圍貫通。目前已完成該溶腔全面地質探查,并在隧底施工樁基托梁跨越該段溶腔。
2007年5月11日,ⅱ線dk244+903處開挖后,揭示出一填充型溶腔,該溶腔直徑約5~7米,向上發育高度不明,洞頂自穩能力差,巖塊不時向下坍落。
2007年6月30日ⅰ線開挖至dk244+907處掌子面,在其左側揭示出一溶腔,突水突泥1000多方,開始突出物為泥沙夾塊礫石,石子渾圓度很好,溶腔向上發育不明,該溶腔與洞頂暗河相連通,每遇洞外下大雨時溶腔內涌水量激增,洞頂伴隨有自遠處傳來的轟鳴聲,致使施工無法進行。
該溶腔出露后,項目部積極與業主、設計、監理溝通,并會商。會商決定,先用混凝土封堵溶腔,并在溶腔內預埋排水管,后澆筑混凝土施工混凝土護拱,施做超前支護平安度過該溶腔段。
(2)涌水是***隧道的另一地質災害。2006年3月2日,dk244+240掌子面施做超前鉆孔時,多個鉆孔出現壓力水,鉆孔總涌水量800m3/d。經對涌水進行3天觀察,水量無變化,水質清,確定為基巖裂隙水。為確保施工安全,防止突水,宜萬總指組織設計、監理、施工單位進行了現場會商,根據地質預測預報資料,確定了超前帷幕注漿加固方案。通過帷幕注漿,對周邊圍巖進行加固,封堵裂隙水,安全地渡過了dk244+240~+270段破碎富水地段。2006年10月5日,dk244+558掌子面施工超前鉆孔時,鉆孔出現涌水,水量234 m3/d。當天下午在進行超前釬探時,鉆孔鉆到1.3米時,孔內突然出現涌水,噴射距離達到6.5米,水量為1300 m3/d。經總指、設計、監理和我項目部現場會勘,確定先施工止漿墻,然后再進行50米超前鉆孔探明施工地質,最后進行全斷面帷幕注漿。
3.項目施工特點及安全保障措施
宜萬線施工地質條件復雜,地下水蘊臧豐富,巖溶水平向、垂直向極其發育,埋藏深,施工中既有高地應力造成的巖爆,又有軟巖變形的可能,突水突泥頻繁,被喻為中國鐵路建設史上的地質迷宮,全線有八座ⅰ級風險隧道,***隧道便是其中的一座。項目部采取的安全保障措施主要為:
(1)將超前地質預測預報納入工序管理,這是我國其他鐵路建設中所未有過的。在施工中,采取長距離探測與短距離探測相結合,多種手段并用,互相驗證。其手段有五種,一是超前水平鉆探測,根據圍巖類別不同,每斷面布置3孔至6孔不等,二是超前預報系統tsp203的使用,三是掌子面、隧底、和周邊地質雷達探測隱伏巖溶,四是紅外探水,五是短距離探測,即每茬炮進行了5米長12孔超前炮孔探測。在隧道施工中我們根據上下斷面施工各工序的銜接情況,合理安排,將超前地質預測預報納入工序管理,及時指導施工。
(2)應急逃生系統的使用,首開中國鐵路建設的先河。針對***隧道地質復雜和高風險的特點,在開工之初就制定防高風險的應急預案,并按期演練;在隧道內設置了電視監探系統、應急燈、聲光報警器、安全逃生爬梯、自動充氣救生筏、救生衣;均衡施工,堅持安全質量第一,穩步施工。根據宜【2007】66號及中鐵一宜萬指【2007】28號《關于在鐵路建設項目開展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專項整治活動通知》要求,結合項目實際情況成立了以項目經理為組長的“安全隱患排查”領導小組,主要領導及部門負責人實行責任包保,對項目部安全規章制度、施工記錄、隧道施工安全應急預案進行了全面修訂與完善,對應急、防災報警措施的實施情況進行了檢查,同時對交通運輸、火工品管理、施工用電、高空作業防范措施進行了全面排查,并根據檢查存在問題制定整改措施,定人、限期整改,項目部每月組織召開安全生產會議,由安質部對上月安全生產情況進行總結,查找分析原因,制定下月安全生產計劃,通過本項活動的開展,項目的安全形勢穩步推進,保證安全施工。
第11篇 建筑企業項目工程質量管理部主任安全工作標準
建筑公司項目工程(質量)管理部主任安全工作標準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項目工程(質量)管理部主任的任職資格、安全職責與要求、檢查與考核等內容。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gb/t 15498-2003 企業標準體系-管理標準和工作標準體系
公司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公司崗位說明書
3 任職資格
本崗位人員應符合公司人力資源部崗位任職要求。
4 安全職責與要求
4.1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安全技術措施,編制重大危險源、施工重大危險源和重大事故隱患治理的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及應急救援預案。
4.2組織制定各級安全技術交底規定并監督落實。負責開展安全技術及安全設施的科技創新,在推廣使用新技術負責新工藝、新材料和新設備時,及時組織制訂安全操作規程,并教育和培訓操作人員的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
4.3負責對外協(勞務)隊伍在環境治理、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技術指導和安全監督。
4.4制定本部門專項專業安全檢查計劃,負責檢查項目部、分包隊伍的質量管理體系和安全生產的保證能力,排查治理因工程質量問題可導致的生產安全事故的隱患,并將檢查后的處理意見和整改結果及時報項目領導及安全部門備案。
4.5對工程項目物資設備采購過程中,滿足職業健康安全要求的符合性進行督促檢查。
4.6參加由工程質量問題導致的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工作。
4.7協助有關部門參加安全生產大檢查,參加現場安全防護設施的驗收,參與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5 檢查與考核
5.1由主管部門按照本標準進行檢查。
第12篇 建筑施工項目經理質量安全違法違規行為記分管理規定
一、建筑施工項目經理(以下簡稱項目經理)質量安全違法違規行為記分周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自項目經理所負責的工程項目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之日起計算。
二、依據項目經理質量安全違法違規行為的類別以及嚴重程度,一次記分的分值分為12分、6分、3分、1分四種。
三、項目經理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一次記12分:
(一)超越執業范圍或未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擔任項目經理的;
(二)執業資格證書或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過期仍擔任項目經理的;
(三)因未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或未執行法律法規、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造成質量安全事故的;
(四)謊報、瞞報質量安全事故的;
(五)發生質量安全事故后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或未開展應急救援的。
四、項目經理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一次記6分:
(一)違反規定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工程項目上擔任項目經理的;
(二)未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組織施工的;
(三)未按規定組織編制、論證和實施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的;
(四)未按規定組織對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進行見證取樣的;
(五)送檢試樣弄虛作假的;
(六)篡改或者偽造檢測報告的;
(七)明示或暗示檢測機構出具虛假檢測報告的;
(八)未參加分部工程驗收,或未參加單位工程和工程竣工驗收的;
(九)簽署虛假文件的;
(十)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期間未在現場帶班的;
(十一)未組織起重機械、模板支架等使用前驗收的;
(十二)使用安全保護裝置失效的起重機械的;
(十三)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質量安全的工藝、設備、材料的;
(十四)未組織落實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和工程建設相關單位提出的質量安全隱患整改要求的。
五、項目經理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一次記3分:
(一)合同約定的項目經理未在崗履職的;
(二)未按規定組織對進入現場的建筑材料、構配件、設備、預拌混凝土等進行檢驗的;
(三)未按規定組織做好隱蔽工程驗收的;
(四)挪用安全生產費用的;
(五)現場作業人員未配備安全防護用具上崗作業的;
(六)未組織質量安全隱患排查,或隱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
(七)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作業的;
(八)作業人員未經質量安全教育上崗作業的。
六、項目經理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一次記1分:
(一)未按規定配備專職質量、安全管理人員的;
(二)未落實質量安全責任制的;
(三)未落實企業質量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的;
(四)未按規定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制定質量安全技術措施的;
(五)未組織實施質量安全技術交底的;
(六)未按規定在驗收文件或隱患整改報告上簽字,或由他人代簽的。
七、工程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在檢查中發現項目經理有質量安全違法違規行為的,應當責令其改正,并按本規定進行記分;在一次檢查中發現項目經理有兩個及以上質量安全違法違規行為的,應當分別記分,累加分值。
八、項目經理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超過6分的,工程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對其負責的工程項目實施重點監管,增加監督執法抽查頻次。
九、項目經理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依法責令該項目經理停止執業1年;情節嚴重的,吊銷執業資格證書,5年內不予注冊;造成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終身不予注冊。項目經理在停止執業期間,應當接受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組織的質量安全教育培訓,其所屬施工單位應當按規定程序更換符合條件的項目經理。
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本辦法,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13篇 關于公司質量安全事故、行政失職等責任事件的管理規定
關于公司質量安全事故、行政失職等責任事件的管理規定
1、目的:
為了實現公司規范化的管理,加強質量安全事故、行政失職等責任事件的監督與管理,強化責任事件控制措施,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特制定本管理規定,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2、責任事件
責任事件是指由于未能嚴格履行崗位職責,責任心不強,給公司造成一定損失或者不良影響的事件。主要分為以下幾種類型:
2.1、質量安全事故:員工因為責任心不強,違規操作造成產品質量不合格,并給公司帶來一定損失的事件。
2.2、工作失職:因不能完全履行崗位職責,造成工作失誤、失職,給公司帶來一定損失或者不良影響的事件。
2.3、行政事件:違反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對公司員工帶來嚴重不良影響的事件。
2.4、其它事件:其它對公司產生較大經濟損失或者形象損害的行為。
3、事件責任的認定
3.1、責任認定的原則:事實求是,公平、公正。
3.2、不同類型的責任事件由相關的調查部門負責責任認定:質量事故由技術科負責,質檢科協助;工作失職由人事科負責;行政事件由人事科負責,總務科協助;其它事件由相關部門負責。(注:調查部門的負責人領導組織調查工作;事件發生部門不參與本部門調查)
3.3、發生責任事件后,責任部門必須第一時間通報相關情況(時間不超過一個工作日),并由相關的調查部門進行調查并做好責任認定工作。
3.4、調查部門應在兩日內做好相關的責任認定及處罰決定。(重大責任事件調查不能超過一周)
4、責任處罰
4.1、處罰的類型有經濟處罰與行政處罰兩種:經濟處罰分為罰款、扣發效益獎金;行政處罰分為留職查看、降職、辭退。
4.2、責任事件的處罰,由調查部門根據事件發生的原因與過程界定主要責任及次要責任,根據事件發生部門員工的隸屬關系確定其領導責任。
4.3、發生重大的質量安全事故,直接經濟損失1萬元以上的,對責任部門要進行經濟處罰,具體金額參照經濟損失的5%——10%執行;主要責任人的經濟處罰具體金額為直接經濟損失的2%——5%,并予以留職察看處分。
4.4、發生一般的質量安全事故(直接經濟損失1萬元以下的),責任部門的經濟處罰金額參照經濟損失的15%——50%執行;主要責任人的經濟處罰具體金額為直接經濟損失的5%——15%,并予以留職察看處分。
4.5、年內出現兩次一般質量安全事故的責任領導予以降職處分;出現兩次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責任領導予以辭退處分。
4.6、因工作失職造成公司損失的按質量事故處罰尺度處理;對工作造成惡劣影響的,根據情況給予罰款50——200元/次,并給予留職察看處分。
4.7、行政事件的處罰,根據公司相關的規章制度進行相應的處罰。
4.8、泄露公司機密,弄虛作假、營私舞弊、虛報冒領或利用職務及工作之便行賄受賄、謀取私利的責任人予以辭職處分。
4.9、對于突發的質量安全、財產與人身安全、環保等責任事件隱瞞不報,經查實對隱瞞的責任單位處罰1000元/次,同時對事件的責任人和單位仍按事故處理的規定進行處罰,并取消責任部門領導的先進評選及年終效益獎金。
4.10、調查部門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責任認定與處罰決定,根據情況酌情對調查負責人進行100——500元/次處罰。
5、責任處罰管理程序
5.1調查部門對事件的前因后果進行詳細的分析、調查。根據以上規定對責任人做出處罰決定。并把處罰決定通知責任部門,調查部門根據調查情況填寫《處罰單》。
5.2責任部門針對事故造成的后果、損失,分析原因,提出合理預防及整改措施,并由調查部門及時的跟蹤調查其整改成效。
5.3分管副總與總經理分別對事件進行評審,并簽署意見。
5.4調查部門根據《處罰單》的處罰金額填寫《繳款單》,由責任人簽字確認后,交財務,由財務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5.5《處罰單》由人事科留檔管理;《繳款單》由財務科留存。
6、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后附《處罰單》、《交款單》樣本)
第14篇 皮膚科質量與安全管理辦法范本
1、科室質量與安全是科室管理的核心,必須把質量與安全放在首位,把質量與安全管理納入科室管理的各項工作中去。
2、建立健全皮膚科質量與安全管理小組。
3、皮膚科質量與安全管理小組作為在醫院質量控制委員會領導下負責皮膚科質量與安全管理工作的具體計劃、實施、落實及反饋匯報工作,成為與醫院三級質量控制組織溝通的橋梁。
4、皮膚科全體醫護人員必須嚴格按照質量控制標準完成質控工作,防范醫療風險,提高醫療服務質量。
5、皮膚科質量與安全管理小組的具體工作均要有文字記錄,并逐級上報,最后由創建辦總結上報醫院質控委員會。
6、認真傳達和領會每月召開一次的醫院質控及三級醫院創建工作會議精神,總結皮膚科當月“質控”工作,討論下個月“質控”計劃,針對科室存在的醫療服務問題及創建工作中遇到的具體問題進行分析。
7、加強對皮膚科全體職工的質量與安全管理教育,進行醫療質量、醫療安全意識的培養,樹立“以病人為中心、以質量為核心、以醫療安全為生命線”的思想。
第15篇 皮膚科質量安全管理細則
一、中層領導質控
1、中層領導績效考核
科室主任、護士長,是科室管理的直接負責人,對科室各方面的工作質量均負直接責任,本著責權利三位一體的原則承擔科室質量與安全管理工作。
2、中層領導單項績效考核
①離開博樂市區未經分管領導或辦公室、醫務科、護理部批準,質控100元
②隨意關機或不接聽電話,經查實質控100元
③無故不參加周會,經查實質控100元
④科主任、護士長不親自質控出科病歷或由他人代簽,每份質控50元
二、科室行政管理工作質控
1、每周周一晨會傳達院周會精神,并要求參會人員簽到。
2、每月20日前要有工作計劃小結,能總結本月工作成績,找出存在問題,制定改進措施。
3、每月20日前上交《評審條款自查表》、《評審條款檢查表》及其他創建材料。
4、每月30日前上報一篇新聞稿件,每月由護士長統一安排,不服從安排導致稿件延誤上交扣當月績效100元。
5、每月第一周周一晨會安排政治學習,內容包括醫院當月安排的學習內容和下發的文件精神。
6、每月第二周周一晨會進行一次“八防”教育。
7、每月第三周周一晨會進行一次醫德醫風教育,學習《醫務人員醫德規范》、“八不準”、“十不準”規定。
8、每月第四周周一晨會公布患者滿意度調查情況,如達不到滿意率90%以上應在當月內組織自查自審學習討論。
9、每月第四周周四檢查好人好事記錄登記情況。由護士長負責登記工作。
10、按時參加醫院的各種會議及學習,參加人員分醫師組及護理組由科主任及護士長安排,包括休息人員在內必須服從安排準時到會。不服從安排扣當月績效50元。
11、嚴格每日考勤制度,由護士長安排每日具體負責考勤人員并每日記錄。
12、工作期間必須掛牌服務,不穿高跟硬底鞋,不得穿工作服出醫院
13、每月第四周周五下午由護士長組織衛生指控自查,參照醫院衛生指控標準檢測并記錄。
14、嚴禁酒后上崗,違規扣當月績效200元。
15、堅持三級查房制度,住院醫師每日二次,主治醫師每日一次,主任醫師每周一次、副主任醫師每周二次(根據科室現狀由博拉副主任醫師每周一、周五病區查房)。
16、夜間值班醫師,接班后,根據交班記錄,尋查重點病人,危重病人床前交班。
17、每月第四周周三查個人業務讀書筆記,住院醫師每月二篇,主治醫師以上每月一篇。如不能按時完成扣當月績效100元,并責成完成,否則累積扣下月績效100元。
18、嚴格執行門診病歷書寫制度。
19、每月第二周周二下午組織科內業務學習一次,要求全科醫護人員參加,由科主任統一安排。年終每人參加率不得低于70%,否則扣每年12月當月績效100元。
20、每年12月組織全科醫護人員皮膚科專科業務考試。
三、科室管理質量與安全工作記分管理
為了規范我科醫務人員醫療執業行為,提高醫務人員執
業素質,增強依法執業意識,保障醫療質量和安全。根據《侵
權責任法》、《執業醫師法》和《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等法律
法規精神,結合我科實際,制定《皮膚科質量與安全工作記
分管理辦法》(試行)。
本辦法將根據醫院質量控制委員會指導意見及皮膚科在管理過程中的實際情況予補充,補充意見將以補充條款形式予以附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