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電氣安全管理程序
1 目的
針對公司的電氣系統,制定操作要求和運行標準,確保其符合職業健康安全目標與指標的要求,以實現安全管理的不斷改進。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與電氣系統相關的活動、產品、服務。
3 規范性引用文件
gb/t28001-2007 idt ohsas18001:2007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標準以及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要求。
4 職責
4.1各單位領導負責對本單位人員日常用電安全進行檢查、設備維護及運行管理。
4.2動力公司負責10kv供電系統的管理、運行、巡視、檢修;
4.3對于10kv供電系統的外供電線路,動力公司負責總配輸出開關及其總配內部的二次線路;外供電用戶負責其輸出線路的管理、運行、巡視、預防性試驗、修理(維護、維修)等項工作。
4.5動力公司負責380/220v低壓供電系統的管理、運行、巡視、維護保養、檢修等工作。
4.6動力公司負責照明設施的維修。
4.7安全環保部負責組織相關單位進行電氣事故的應急救援與事故處理工作。
5 管理內容和方法
5.1 10kv供電系統的停、送電操作
1) 因工作需要停10kv供電系統時,停電工作負責人填寫停電申請,生產運營部審核簽發,總配值班人員方可進行停電操作;檢修工作完畢,申請停電工作負責人在工作票上簽字后,總配值班人員方可恢復供電。
2) 在10kv供電系統故障跳閘后,動力公司負責人應立即組織協助有關人員迅速查明跳閘原因,故障排除后,恢復供電。
3) 新建10kv供電線路投入運行及原有線路運行方式需發生變更時,項目負責單位、使用單位遵照相關驗收交接規定,經雙方同意后,簽發新增(變更)供電方式通知單,動力公司總配人員根據通知單進行操作。
5.1 380/220v低壓供電系統
1) 低壓配電室、低壓配電間及電纜接頭室等部位,必須加強管理,定期巡視,及時檢修,上述部位不可兼作它用;室內除存放電氣安全操作工具外,其它物品不得存放。
2) 為確保供電系統圖與實際開關線路相符,不經公司同意,不得任意改變線路供電方式。線路運行值班人員在停送電時,發現線路名稱及編號與圖紙不符時,應立即向公司反映,予以更正。
3) 由于技改、大修等原有線路運行方式需發生變更時,動力公司首先報請公司主管副總同意后,再予以實施,完工交驗按照相關驗收程序嚴格執行,實施單位及時向動力公司提交竣工圖紙。
4) 為確保人身、設備安全,美化廠容,嚴禁亂架臨時線;如因工作需要,非架不可時,按照有關臨時線管理的規定執行。
5) 380/220v供電系統的停、送電規定
a. 因正常計劃檢修需要停、送電或因特定工作需要停電時,申請停電單位負責人必須填寫停電工作票,線路運行值班人員必須認真核對工作票中的工作地點和工作內容,確定停電開關線路名稱,停電后值班人員會同申請停電單位一方共同對現場線路進行驗電,確認無誤后,方可允許申請停電一方在線路上工作。工作完畢后,申請停電工作負責人簽字后,值班人員才可恢復供電。
b. 供電開關故障跳閘后,涉及到鑄錠爐、工藝機房等重要設備的,動力公司電工應按照《動力公司緊急預案》進行操作,其他的應查明跳閘原因,排除線路故障后,方可恢復供電。
5.2 380/220v低壓配電系統
1)對配電系統各跨的支干線要由用電單位定期檢修。特別是引至大容量設備的接頭處,避免線路發生過載。
2)用電單位的配電間要加強管理,定期檢修,室內不可存放除安全操作工具以外的其它物品,特別指可燃、可爆物品。
3)凡裝有電源開關處,要留有足夠的操作空間,并保證其出入口暢通。
4)戶內的線路(含照明線路)的架設、安裝,必須滿足線路敷設規范要求。
5)隨時檢查接地系統狀況,確保其良好接地。
5.3 380/220v配電系統的停、送電規定
a. 計劃檢修或配電總開關檢修,需要停低壓配電室的輸出回路開關時,檢修工作負責人必須填寫停電工作票;工作完畢后,工作負責人簽字恢復供電。
b. 低壓配電室輸出回路開關故障跳閘后,停電區域的電工應主動查找故障點。故障點排除后,方可申請送電。
c. 配電系統停、送電,由用電單位自行管理,但必須嚴格執行《電工安全操作規程》。
6 外供電開關線路
6.1 為確保人身和設備的安全,達到安全、可靠的供電。外供電用戶,不允許向集團公司以外的單位轉供電。轉供電用戶如確實需要我公司供電,可向動力公司申請,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方可辦理轉供電手續。
6.2 外供電和轉供電用戶必須執行以下規定
a. 需要本公司供電或需要轉供電,必須由使用單位書面申請,經源盛公司審核,主管副總經理批準,簽訂協議書或供電(轉供電)合同,方可供電(轉供電)。
b. 認真學習并嚴格執行我公司所執行的《電工安全操作規程》和我公司所制定的相關用電管理規定。
c. 不允許使用我公司以外的第二電源。如確實需要,可在我公司辦理第二電源使用手續。
d. 使用自備電源時,必須向我公司源盛公司申請并辦理自備電源使用許可證,由我公司向市供電局備案。
e. 用電負荷有較大增加時,必須向我公司源盛公司辦理增容手續。
f. 因供電局或我公司線路設備檢修停電時,停、送時間只在公司內部進行通知。在其停電時間內隨時有恢復供電的可能,因此,在停電時間內不辦理停電工作票,期間嚴禁在線路上工作。
g. 為了合理供電,轉供電用戶的轉供電源由我公司確定。
h. 凡新增、變更線路竣工驗收后,應按有關規定辦理轉固手續,同時主管技術人員對照全公司總線路圖和車間線路圖及時做出相應修改,達到圖紙與實際相符,經審核后張貼到相應配電室內。凡經有關部門批準改進或變動的線路,應及時對相應的圖紙作一次統一改版,達到圖紙與實際相符。
7 防雷接地
每年雷雨季節前,安全環保部負責聯系防雷中心對全公司的防雷接地點進行檢查,測試阻值,對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的接地點及時通知并督促修造車間進行改造。
8 臨時用電管理
8.1 凡公司生產區域內,因臨時作業需要使用臨時用電線路的都必須到動力公司辦理臨時用電接線手續由,并嚴格按照《臨時用電管理制度》規定執行。辦理程序如下:
a. 施工負責人到動力公司動力運行部辦理臨時用電接線手續。
b. 由主管主任及以上人員簽字確認。(如主管主任及以上人員因其它原因不能及時簽字,可電話聯系電工負責人先行接電,但臨時用電申請必須及時補辦)
c. 交由值班電工帶班長調配人員接線。
l 確認施工負責人在現場。(本公司工作負責人)
l 臨時電接線時接線人員確定臨進用電的工作內容,用電功率,電壓,電流,用電時間,如需動火還要確認動火證。
l 施工方需配備連接導線及臨時用電配電箱并裝設電能表,漏電保護器。
l 電工接線并送電。
8.2 臨時用電線路的架設和拆除,必須由持有電工操作證的電工進行。
9 低壓設備帶電操作
9.1 低壓設備帶電作業應嚴格執行《帶電作業管理規定》。
9.2 低壓設備帶電作業嚴禁除動力公司電工以外的人員進行操作。
9.3 帶電作業時需到動力公司運行調度部填寫帶電作業工作票(第二種工作票),工作票一式兩份。嚴禁口頭或電話聯系。
9.4 低壓設備帶電作業時,工作負責人(監護人)必須始終在工作現場,對工作人員安全認真監護,及時糾正違反安全規程的操作。
9.5 工作中要戴工作帽,穿長袖衣服,戴絕緣手套,使用有絕緣柄的工具,并站在干燥的絕緣物上工作。
9.6 操作過程中要嚴格按照《電工作業安全操作規程》執行,監護人要注意力集中,切實履行監護任務。
10 合約方行為控制
10.1合約方在本公司進行技術改造等工程項目用電時,遵守公司有關安全用電規定。
10.2不符合糾正與處理
10.3日常安全檢查發現的違反公司用電安全的行為,按《不符合、糾正和預防措施管理程序》進行整改。
10.4 對電氣事故的應急救援與事故處理工作按照《應急準備和響應控制程序》執行。
10.5 各管理單位對相關用電安全管理記錄進行保存。
11 相關文件
《不符合、糾正和預防措施管理程序》
《應急準備和響應控制程序》
《電工安全操作規程》
《帶電作業管理規定》
《帶電作業工作票》
《臨時用電管理規定》
第2篇 電氣設備安全檢修管理辦法
1目的和范圍
為了規范電氣設備的檢修作業,保障職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化工生產的穩定運行,制定本規定。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范圍內電氣設備檢修作業的安全管理。
2職責
2.1 安全環保部負責電氣設備檢修作業的安全監督管理。
2.2 電儀分廠電氣車間負責做好電氣設備檢修作業的日常管理工作。
3管理程序
3.1 一般規定
3.1.1 電氣作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
3.1.2 電氣作業人員必須經醫生檢查身體,并證實確無妨礙電氣工作的疾病,經過專業培訓,考核合格,取得電工特種作業操作證和安全作業證,才能從事電氣作業。
3.1.3 上崗人員應根據作業內容,按規定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并正確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電氣工具。
3.1.4 電氣作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工作票、操作票制度、工作許可制度、工作監護制度及工作間斷、轉移、終結制度,認真做好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
3.1.5 在進行電氣作業時,必須由2人以上進行,并由技術熟練的人員擔任監護工作。
3.1.6 帶電設備或線路在未經驗電確認前,一律視為有電,任何人不得觸及。
3.1.7 凡屬電氣設備和線路的一切檢修作業,必須由專職電工進行。
3.1.8 作業時嚴禁使用自己不熟悉的電氣工具或設備。
3.1.9 作業現場要準備好安全應急用具、防護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進行檢查試驗。
3.1.10 在墜落高度2米以上工作時,須辦好登高作業證并有相應的安全措施。
3.1.11 電氣設備必須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裝置。 防雷和防靜電設施必須保持完好,且每年定期檢測。
3.2安全技術措施
3.2.1 在全部停電和部分停電的電氣設備上工作,必須采取下列措施:
1.將設備斷開電源;
2.驗電;
3.裝設絕緣板和臨時接地線;
4.懸掛警告牌和裝設遮欄。
3.2.2 在檢修工作地點,必須斷開電源的導電部分:
3.2.3 斷開檢修設備電源時,必須將各個方面的電源完全斷開,禁止在只經開關斷開電源的設備上工作,必須拉開刀閘。變壓器、互感器停電,應從高、低壓側斷開,聯絡線路應從線路兩端斷開,防止向施工設備反送電。
3.2.4 停電的程序:先停低壓,后停高壓。停電后,必須取下主開關的控制保險,操作把手必須可靠地鎖住。
3.2.5 驗電器是檢驗有無電壓的依據,其他表計、信號只能作為參考。
3.2.6 驗電時,必須使用電壓等級適合、而且是合格的驗電器在施工設備兩側各相分別驗電。驗電前必須在有電的設備上進行試驗,確認驗電器是否良好。
3.2.7 高壓驗電必須戴絕緣手套,并由2人進行。
3.2.8 接地線必須用截面不小于25平方毫米的多股裸體軟銅線,禁止用其他電線代替。
3.2.9 裝設接地線必須在驗明無電壓后進行,裝設時先接接地端,后接導體端。拆時順序相反。裝拆接地線必須戴絕緣手套。
3.2.10 對于可能送電至停電設備或產生感應電壓的各個方面,都要裝設接地線。
3.2.11 檢修10米以上長的母線,至少應在母線兩端裝設接地線;10米以下的,可在靠近電源側裝一組接地線。
3.2.12 檢修部分若分為幾個電氣上不相連的部分,則各段應分別驗電,并分別在靠近電源的部分接地短路。
3.2.13 接地線應裝設在工作點明顯看得見的地方。
3.2.14 每組接地線均應編號,裝拆接地線時應做好記錄,交接班時必須交待清楚。
3.2.15 在一經合閘即可送電到檢修設備的刀閘開關操作把手上,均須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警告牌。
3.2.16 對部分停電工作,當安全距離不足的未停電設備,應設臨時遮欄(禁止使用金屬材料作遮欄)。臨時遮欄與導電部分的距離不得小于下表的規定:
電壓等級(千伏)
3.3~6.6
10~35
60~110
220
安全距離(米)
0.35
0.6
1.5
3
3.2.17 室內高壓設備上有人工作,應在工作地點兩旁間隔和對面間隔的遮欄上懸掛“止步,高壓危險!”警告牌。
3.2.18 在室外高壓設備上有人工作,應在工作地點四周用繩子拉設圍欄,并掛“止步,高壓危險!”警告牌。
安全組織措施
3.3.1 無論高壓或低壓,所有在電氣設備上或在導電電氣設備附近的工作,均需辦理工作票。
3.3.2 工作票的有效時間,以批準時間為限,在預定時間內檢修工作尚未完成,應由檢修負責人辦理延期手續。
3.3.3 在預定檢修時間內,一部分工作尚未完成,仍需繼續工作,而其他部分有條件提前送電,則在送電前辦理工作終結手續,按現場實際情況重新辦理新的工作票后,方可繼續工作。
3.3.4 值班負責人負責審查、批準工作票。
3.3.5 值班員必須按工作票完成各項安全措施,并向檢修人員交待現場情況,指明檢修設備位置及鄰近帶電設備和其他安全注意事項。
3.3.6 檢修工作開始后,任何人不準擅自變更安全措施。值班員不得變更有關設備的運行接線方式。如果特殊情況下需要變更時,必須事先取得檢修負責人同意,重新辦理工作票。
3.3.7 完成工作許可手續后,檢修負責人(安全負責人)應向全體檢修人員交待安全措施及鄰近帶電設備和其他安全注意事項。
3.3.8 負責安全監護的人員不得擅自離開檢修現場,若因故需要離開時,必須指定能勝任的人員臨時代替。
3.3.9 因工作需要分幾組同時進行檢修,而每組之間相互看不見時,每組必須設一個安全監護人。
3.3.10 工作間斷時,檢修人員應從現場全部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動。間斷期間,監護人不在現場,檢修人員不得提前進行工作。
3.3.11 檢修間斷后復工,檢修負責人、安全(監護)負責人必須重新認真檢查安全措施。
3.3.12 工作票終結手續未辦理前,任何人不得改變安全措施,不得向施工設備合閘送電。因緊急情況需要送電時,必須收回工作票,通知工作負責人和全體檢修人員撤出現場,值班員拆除安全措施,測量絕緣合格后方可送電。
3.3.13 檢修工作全部結束后,檢修人員應清掃整理現場,與值班人員對設備進行檢查驗收,辦理工作票終結手續。
3.3.14 只有在同一停電系統的所有工作票結束,并得到有關負責人的許可命令后,方可合閘送電。
電氣運行安全
3.4.1 變、配電所必須制定運行規程、巡回檢查制度,明確巡回檢查路線,值班人員的職責應在規程制度中明確規定。
3.4.2 高壓設備無論帶電與否,值班人員不得單人移開或越過遮欄進行工作。若必須移開遮欄時,必須有監護人在場,并符合設備不停電檢修安全距離要求。
3.4.3 雷雨天氣巡視室外設備時,巡視人員必須穿絕緣靴,并不得靠近避雷裝置。
3.4.4 進行有關電氣倒閘操作時,值班人員必須復誦,核對無誤后方可操作,并將聯系內容、時間及聯系人姓名記錄在案。
3.4.5 在低壓配電系統中,必須正確選擇、安裝、使用電流動作型漏電保護器,其運行管理從其規定。
3.5電氣檢修安全
3.5.1 電氣檢修必須執行電氣檢修工作票制度,并辦理許可手續后方可作業。
3.5.2 原則上不準在電氣設備、供電線路上帶電作業(無論高壓或低壓)。停電后,應在電源開關處上鎖、拆下熔斷器,并掛上“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等標示牌,工作未結束或未得到許可,任何人不準隨意拿下標示牌或送電。工作完畢并經復查無誤后,由工作負責人將檢修情況與運行值班人員做好交接后方可摘牌送電。
3.5.3 帶電檢修安全要求。
1.必須帶電作業時應在良好的天氣進行。如遇雷、雨、雪、霧等惡劣天氣不得進行帶電作業。在特殊情況下,必須在惡劣天氣條件下作業,應組織有關人員制定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經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進行。
2.500伏以下可按一般帶電工作要求進行。500伏以上必須是受過高壓帶電作業專門訓練經考試合格的人員進行操作。操作時應使用專用的工具和穿戴規定的防護用具,并嚴格執行操作規程。
3.嚴禁利用事故停電間隙進行檢修工作。在同一線路設備上進行不同項目工作時,應分別掛停電牌。
3.5.4 在停電線路或設備上裝接地線前,必須放電、驗電,確認無電后,在工作地段兩側掛接地線,并在可能送電到停電設備和工作地段線路的分支線掛接地線。
3.5.5 停電、放電、驗電和檢修作業,必須由負責人指派有經驗的人員擔任監護,否則不準進行作業。
3.5.6 對外線桿、塔、電纜檢修時,作業前必須進行全面檢查,確認符合規定后方可作業。
1.變、配電所出入口處或線路中間某一段有兩條以上線路臨近平行時,應驗明檢修的線路確已停電,并掛好接地線后,在停電線路的桿、塔下做好標志,設專人監護,防止誤登桿塔。
2.對于有兩個以上供電電源的線路檢修時,必須采取可靠的技術措施,防止誤送電。
3.對于地下直埋或隧道電纜檢修時,應切實采取措施,防止傷及鄰近電纜。
4.五級以上大風時,嚴禁在桿、塔多回路線中進行部分線路停電檢修作業。
5.登桿、塔檢修作業時,每根桿、塔都應設專人監護。
3.5.7 檢修變壓器及油開關時禁止使用火爐、噴燈等工具,其他部位使用明火與帶電部分的距離應符合以下要求:10千伏以下不小于1.5米;10千伏以上不小于3米。
3.5.8 不準隨意拉設臨時線路。確因需要拉臨時線路的,必須辦理“臨時用電申請手續”。其導線應用橡套絕緣電纜,線路應架空敷設,并采取防機械損傷的保護措施。380伏絕緣良好的橡皮臨時線懸空架設距地面:室內不少于2.5米,室外不少于3米。其它臨時用電具體規定遵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執行。
3.5.9 更換熔斷器,要嚴格按照規定選用熔絲,不得任意用其它金屬絲代替。
3.5.10 電氣試驗應由兩人進行,并按照帶電作業有關要求采取安全措施。
3.5.11 在有腐蝕、易燃、易爆等場所應采用適當的線纜及采取相應的敷設方式,禁止明敷設。
3.5.12 電纜在下列地點敷設應采取穿管保護措施。
1.電纜引入、引出建筑物,穿過樓板;
2.從溝道引出自電桿或墻面敷設的電纜,距地面高度2米以下部分;
3.其它可能受到機械損傷的地方;每根電力電纜應單獨穿在一根管內,但交流單芯電力電纜不得單獨穿入鋼管內。
3.6接地裝置的規定:
3.6.1 接地電流大的接地裝置(500a以上)為5歐姆;接地電流小的接地裝置(500a以下)為10歐姆。
3.6.2 變電室露天部分的單位獨立避雷針為10歐姆。
3.6.3 裝有避雷線線路上的金屬及水泥電桿為10歐姆。
3.6.4 裝在架空線路引至變電所進線上管型避雷器為10歐姆。
3.6.5 保護配電線路變壓器用的避雷器為4歐姆。
3.6.6 易燃易爆場所、庫房及車間的避雷針為4歐姆。
3.6.7 保護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不得大于4歐姆。
3.6.8 靜電接地:
1.靜電接地的接地電阻,每處不宜超過10歐姆。
2.露天放設的管道(液體、氣體等)每隔20~25米應設感應雷接地,每處電阻不宜超過10歐姆。
3.貯罐的四周應設閉合環型接地,接地電阻不超過10歐姆,罐體的接地點不應少于2處,接地點間距不小于30米。
3.6.9 防雷接地:
1.為保護建筑物不受雷擊,應針對雷電的危害,分別對直擊雷、感應雷和架空線引進高電壓等采取防雷措施。
2.避雷裝置一般可采用避雷針、避雷器或架空避雷線。
3.為防止感應雷,應把屋內一切導體、金屬管道等可靠接地,減小電阻使感應電荷迅速流入地中。
4.避雷針應由三部分組成:接閃器、引下線、接地裝置。
5.避雷針接地極的多少,應視接地電阻是否滿足要求,每極接地極之間的距離應保持3米,接地極應為帶狀接地。
6.為避免跨步電壓對人體的危害,接地極應埋在人員很少通過的地方,且距被保護物應大于3米。
7.電氣設備的接地裝置禁止與防雷接地合用。
8.避雷針的保護范圍,應根據建筑物的大小和高度來決定安裝避雷針的高度和數目。
9.獨立避雷針,避雷線的接地電阻不宜超過10歐姆。
3.7 監督考核
安全環保部定期組織對電氣設備的檢修作業開展專項安全檢查,并根據公司《安全生產考核細則》的有關規定,對有關單位及責任人給予考核。
4相關記錄
4.1 電氣工作票
4.2 安全檢查臺賬
第3篇 電氣高壓實驗安全管理
1、高壓試驗工作不得少于兩人。試驗負責人應由有經驗的人員擔任,開始試驗前,試驗負責人應對全體試驗人員詳細布置試驗中的安全注意事項。
2、因試驗需要斷開設備接頭時,拆前應做好標記,接后應進行檢查。
3、試驗裝置的金屬外殼應可靠接地;高壓引線應盡量縮短,必要時用絕緣物支持牢固。試驗裝置的電源開關,應使用明顯斷開的雙極刀閘。為了防止誤合刀閘,可在刀刃上加絕緣罩。試驗裝置的低壓回路中應有兩個串聯電源開關,并加裝過載自動掉閘裝置。
4、試驗現場應裝設遮欄或圍欄,向外懸掛“止步,高壓危險!”的標示牌,并派人看守。被試設備兩端不在同一地點時,另一端還應派人看守。
5、加壓前必須認真檢查試驗結線,表計倍率、量程,調壓器零位及儀表的開始狀態,均正確無誤,通知有關人員離開被試設備,并取得試驗負責人許可,方可加壓。加壓過程中應有人監護并呼唱。高壓試驗工作人員在全部加壓過程中,應精力集中,不得與他人閑談,隨時警戒異常現象發生,操作人應站在絕緣墊上。
6、變更結線或試驗結束時,應首先斷開試驗電源,放電,并將升壓設備的高壓部分短路接地。
7、未裝地線的大電容被試設備,應先行放電再做試驗。高壓直流試驗時,每告一段落或試驗結束時,應將設備對地放電數次并短路接地。
8、試驗結束時,試驗人員應拆除自裝的接地短路線,并對被試設備進行檢查和清理現場。
第4篇 簡述高壓電氣試驗的安全管理措施
前言:
近幾年來,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和科學技術的進步,加之電氣設備故障診斷的需要以及計算機技術、信號處理技術等的發展,高壓電氣試驗中采用的新設備和新技術不斷增多,新的試驗方法也不斷引進,各種最新技術得到了廣泛的應用,從而促進了當前電力系統的穩定發展。首先,高壓電氣試驗的新設備不斷增多。隨著科技的不斷發展,當前的電氣設備呈現出設備小巧輕便、抗干擾能力強、自動化程度高等特點。其次,高壓電氣試驗不斷采用新的研究方法。變壓器繞組變形方法,它能夠增加診斷的靈敏度;不拆線測量方法,能夠節省人力、物力、減少停電時間。再次,高壓電氣試驗的新技術不斷應用。紅外技術的應用可以通過監測電氣設備對設備故障進行更加準確的診斷。最后,高壓電氣試驗診斷技術不斷發展。目前應用最為廣泛的是電力變壓器故障專家診斷系統。然而,高壓試驗中如何避免人身安全依舊是不甘落后落后的課題。
1 高壓電氣試驗的前期工作
1.1人是根本,提高人的素質
加強對人員的技術培訓,高壓試驗人員首先要有良好的技術基礎,包括熟悉各項試驗的目的及原理、試驗接線方式方法、被試電氣設備的結構、加壓過程中出現異常情況的處理方法,此外還需牢記的是電氣設備高壓試驗規程以及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有了這些知識作為鋪墊,才能對試驗過程中出現的各種突發情況作出準確、合理、有效地判斷。
1.2前期工作
(1)加強高壓試驗的前期查勘工作。
當工作班成員接到工作任務后,應迅速到變電站進行前期查勘工作。此時需要就作業任務、停電范圍、危險點,詳細地記錄在標準化作業指導書上面。
(2)做好作業前工作準備。
當任務下達之后,就要擬定本次試驗所使用的各種儀器儀表、工器具并檢查好儀器儀表、工器具是否在檢定合格的使用期限內。工作前攜帶好所有需要的器具,防止由于現場使用代替的工器具可能對電氣設備接頭、瓷瓶小套管等造成的設備損傷,設備事故。
(3)嚴格執行安全措施及技術措施。
在試驗工作過程中,履行好《電力安全工作規程》中所規定的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工作票制度、工作許可制度、工作監護制度、工作間斷、轉移和終結制度;技術措施:停電、驗電、裝設接地線,懸掛標識牌、裝設遮攔等。高壓試驗應根據具體的工作由班組長或是上級部門下達變電站第一種工作票,根據實際情況準確填報所需的安全措施,確定工作范圍與帶電范圍之 間有明顯的斷開點,在工作范圍側合上接地刀閘或是裝設好按地線,并嚴格履行工作票簽發、工作票許可手續,確保高壓試驗外部環境的安全。
2 高壓電氣試驗過程中控制
2.1開展好班前會。
在發出變電站工作票后,由工作負責人召集工作班成員召開開工會。在班前會上 ,詳細的向各位工作班成員再次詳細交代停電范圍、作業任務等。相對于室外電氣設備而言,室內的10kv開關柜由于空間狹小,帶電部位與工作部位距離短,非常危險,系統內也屢次發生10kv開關柜內的人身傷亡事故,故l0kv電壓等級的作業更需嚴加注意。在班前會上,工作負責人要對工作班成員的身體狀況進行詳細了解,嚴禁精神狀態不好,身體欠佳,飲酒后人員參與到即將開展的高壓試驗工作中去。工作負責人要求大家將手機置于靜音狀態,嚴禁在作業過程中按聽手機,聊天,吸煙等。
2.2嚴格執行高壓試驗安全規程。
檢查好試驗設備接地的可靠性,高壓試驗特別是對電容器、電力電纜等的試驗將會給被試品充電,故需檢查好儀器儀表的接地情況,保證接地引下線與接地線之間連接良好,接地線不能纏繞在接地引下線上,同時也不能置于接地引下線有銹蝕、油漆處。檢查好儀器儀表。指針、旋鈕是否在零位,試驗接線絕緣表面是否良好,有無斷線情況。
試驗過程中嚴格執行呼唱制度。事故的發生往往是由于麻木的自顧自埋頭獨干造成的。往往接線人員還在接線,加壓人員就開始施加電壓。或是加壓人員還未降壓,接線人員就開始參與更改、拆除試驗接線的工作,造成不必要的人身傷亡。需要加強注意的是,某單位發生一起觸電死亡事故是由于加壓人員是剛到單位半年,安全意識尚顯薄弱的大學生造成。學生理論知識扎實,但安全意識及經驗尚需加強,同時年輕人積極性高,壓制住了執行呼唱制度所需要的理智,故加強對實習人員的安全監護,培養他們的安全習慣也是控制事故的重要措施之一。試驗后的放電也是必不可少的。在對避雷器、變壓器、電力電纜、電容器等電氣設備進行完試驗后,應在降壓并斷開電源后對被試品充分進行放電,防止殘余電荷對人員帶來的危險。
3 高壓電氣試驗終結時的安全管理措施
高壓電氣試驗全部結束后,工作負責人必須認真檢查現場,確認現場無遺留物、工具、接地線等物品;已拆動的所有引線按照拆除前的相位、順序連接完好、牢固;為了調試需要而臨時退出或改動的保護已正確恢復;調試拆除或短接的線頭已恢復;工作班全體人員撤離試驗現場;工作負責人辦理工作終結手續,并將在試驗過程中發現的設備問題及處理情況向設備管理單位進行匯報。
4 結束語
由于高壓試驗的特殊性及危險性,要求試驗人員必須具備良好的技能水平和強烈的安全意識,二者缺一不可。廣大試驗人員要加強對試驗技術及規程的學習,提高安全意識,嚴格執行電力安全工作規程,杜絕一切的違章違規操作,才能減少發生人身及設備安全事故的機率,創造出安全生產的良好局面。
第5篇 電氣安全用具管理規定
一、電氣登高安全用具類:
(1)梯子和高凳
梯子和高凳可用木材制作,也可用竹料制作,但不應用金屬材料制作。梯子和高凳應堅固可靠,應能承受工作人員及其所攜帶工具的總重量。梯子分人字梯不靠梯兩種。為了避免靠梯翻倒,靠梯梯腳與墻之間的距離不應小于梯長的1/4;為了避免滑落,其間距離不得大于梯長的1/2。為了限制人字梯和高凳的開腳度,其兩側之間應加拉鏈或拉繩。為了防滑,在光滑堅硬的地面上使用的梯子的梯腳應加橡膠套或橡膠墊。在泥土地面上使用的梯子的梯腳應加鐵尖。在梯子上工作時,梯頂一般不應低于工作人員的腰部,或者說工作人員應站在距離梯頂不小于1米的踏板上工作。切忌站在梯子或高凳最高處或最上面一二級踏板上工作。
(2)腳扣和安全腰帶
腳扣是登桿用具。其主要部分用鋼材制成。木桿用腳扣的半圓環和根部均有突起的小齒,以刺入木桿起防滑作用。水泥桿用腳扣的半圓環和根部裝有像膠套或橡膠墊起防滑作用。腳扣有大小號之分,以適應電桿粗細不同之需要。登高板也是登桿用具,主要由堅硬的木板和結實的繩子組成。安全腰帶是防止墜落的安全用具。安全腰帶用皮革、帆布或化纖材料制成。安全腰帶有兩根帶子,小的系在腰部偏下作束緊用,大的系在電桿或其地牢固的構件上起防止墜落的作用。安全腰帶的寬度不應小于60毫米。繞電桿帶的單根拉力不應低于2250牛。
二、電氣絕緣安全用具類:
(1)絕緣桿和絕緣夾鉗
絕緣桿和絕緣夾鉗都是絕緣基本安全用具。絕緣夾鉗只用于35千伏以下的電氣操作。絕緣桿和絕緣夾鉗都由工作部分、絕緣部分和握手部分組成。握手部分和絕緣部分用浸過絕緣漆的木材、硬塑料、膠木或玻璃鋼制成,其間有護環分開。配備不同工作部分的絕緣桿,可用來操作高壓隔離開關,操作跌落式保險器,安裝和拆除臨時接地線,安裝和拆除避雷器,以及進行測量和試驗等項工作。絕緣夾鉗主要用來拆除和安裝熔斷器及其他類似工作。考慮到電力系統內部過電壓的可能性,絕緣桿和絕緣夾鉗的絕緣部分和握手部分的最小長度應符合要求。絕緣桿工作部分金屬鉤的長度,在滿足工作要的情況下,不宜超過5-8厘米,以免操作時造成相間短路或接地短路。
(2)絕緣手套和絕緣靴
絕緣手套和絕緣靴用橡膠制成。二者都作為輔助安全用具,但絕緣手套可作為低壓工作的基本安全用具,絕緣靴可作為防護跨步電壓的基本安全用具。絕緣手套的長度至少應超過手腕10厘米。絕緣靴應采用特種橡膠制成,使用中,不可以用普通防 膠靴代替。絕緣靴是作為防止跨步電壓的基本安全用具。它的高度不小于15厘米,而且上部另加高邊5厘米。
(3)絕緣墊和絕緣站臺
絕緣墊和絕緣站臺只作為輔助安全用具。絕緣墊用厚度5毫米以上、表面有防滑條紋的橡膠制成,其最小尺寸不宜小于0.8*0.8米。絕緣站臺用木板或木條制成。相鄰板條之間的距離不得大于2.5厘米,以免鞋跟陷入;站臺不得有金屬零件;臺面板用支持絕緣子與地面絕緣,支持絕緣子高度不得小于10厘米;臺面板邊緣不得伸出絕緣子之外,以免站臺翻傾,人員摔倒。絕緣站臺最小尺寸不宜小于0.8*0.8米,但為了便于移動和檢查,最大尺寸也不宜超過 1.5*1.0米。
(4)以上電氣絕緣安全用具要正確使用、保管并且要有專人負責定期做耐壓、機械強度等實驗。
第6篇 電氣焊操作安全管理規定
1電氣焊從業人員未經學習和考核,無操作證的,不得進行焊接和焊割作業。
2盛裝過易燃液體或氣體的設備與器具,未經徹底 清洗和分析,不得動焊。
3負有壓力的管道、氣瓶(罐、槽)不得進行焊接作業。
4對靠近木板墻、天棚、木地板以及通過板條抹灰墻的管道及其他金屬構件,在沒有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的情況下,不得進行焊接或焊割作業。
5進行電氣焊作業前,現場周圍的可燃物以及高空作業時地面上的可燃物必須清理干凈,或者施行防火保護措施。
6需要焊接輸送油料等易燃液體管道時,通常必須拆卸下來,經過清洗處理干凈后方可動焊,沒有絕對安全措施不得帶液體焊接。
7在火災危險性較大的場所從事電、氣焊作業,必須嚴格按規定辦理動火作業許可證,并且應有專人監護,并配備一定數量的應急滅火器材。
8焊接作業完畢,應檢查現場,確認沒有遺留火種后,方可離開。
第7篇 電氣電工班組安全管理措施
安全是電力工業永恒主題,電力企業離開安全就無法生產,更談不上經濟效益班組作為企業細胞,各項生產工作直接執行者,也實現安全生產主要載體,更加強企業管理、搞好安全生產、減少傷亡和各類災害事故基礎和關鍵所以,班組安全管理保證企業長盛不衰、安全生產長周期重要一環因此,電氣班組安全管理建設,重點要抓好以下幾個方面
1 嚴格執行“兩票”制度,落實操作中“四把關”、“四對照”,防止誤操作事故
電氣專業運行值班人員85%工作都圍繞倒閘操作開展,然而,在倒閘操作這個關鍵環節上,最容易發生誤操作事故這些誤操作往往打破企業安全紀錄,造成人身、設備事故直接原因,其危害性不言而喻
根據國電公司安全部統計, 1997年全國發生電氣誤操作事故共77次,屬運行責任有65次其中,以操作人員走錯間隔、不核對設備名稱、在防誤裝置閉鎖情況下強行解鎖等行為引發事故最為典型如果嚴格執行“兩票”制度,認真落實操作中“四把關”、“四對照”,這些事故可以避免由此說明“兩票”制度執行還沒有全面落實,在某些地區和環節還存在漏洞和死角所以,為了避免電氣誤操作事故發生,黑龍江省電力公司所屬各企業,除了要加強對班組成員技術培訓和安全知識教育,還要嚴格執行并落實“兩票”、“四把關”、“四對照”制度,堅決杜絕無票操作、操作票跳項、漏項違章行為
2 加強倒閘操作全過程監控,層層把關,保障安全
根據我局和外局各個變電單位多年運行經驗,在電業事故調查處理中,很大一部分因為操作者“無意識行為”導致一般來說,誤操作直接責任者不故意采用錯誤操作方法、手段,而在操作過程中由于某種習慣或生理、心理因素以及外界干擾使行為失控,從而出現無意識行為所以,要從源頭遏制這種帶有事故隱患無意識行為,加強對運行人員倒閘操作全過程監控監護復誦制度基于對運行倒閘操作全過程監控,班組作為完成倒閘操作小團體,其成員必須嚴格執行監護復誦制度班組長作為兵頭將尾,對“兩票”制度和監護復誦制度執行,起著現場直接監督作用《安規》中明確規定:倒閘操作必須由兩人進行,其中一人對設備較為熟悉者作為監護;操作前應核對設備名稱、編號和位置;操作中應認真執行監護復誦發布操作命令和復誦操作命令都應嚴肅認真,聲音洪亮清晰在每項操作前,監護人應根據操作票唱票,操作人應認真復誦操作命令,并對將要操作設備名稱、編號和位置核對無誤監護人應確認操作人站位,且復誦無誤后再發“對”和“執行”口令在平時操作中,值班人員要有意識地進行這種監護復誦訓練決不能因為操作項目少、操作簡單而養成一種得過且過,干完就行麻痹心理這就象一名軍人必須要練好隊列一樣,對運行人員最基本要求同時,也防止無意識行為、保護運行人員自身安全可靠保障目前,除了上面措施外,我局廣泛開展了“第二監護人”制度(運行專工或所長親自跟隨操作、親自把關),實現了倒閘操作全過程監控從近幾年這一措施實施情況來看,既起到了安全屏障作用,又為我局安全生產起到了積極地推動作用
3 堅持不懈地抓好反習慣性違章工作,提高職工安全意識
反習慣性違章一項長期而艱巨任務在電力生產任何時期、任何小環節上都必須堅持有句諺語道:“常在河邊走,豈能不濕鞋”這說明違章一次并不可怕,因為并不所有違章都會釀成事故但,反過來說,所有事故發生,都因為違章操作引起,都含有某種違章因素違章次數多了,那么事故發生幾率就要大大增加在某種意義上,違章就事故所以,保安全必須從防止違章著手,將違章行為當事故,把對事故分析實施“四不放過”做法,延伸為對違章行為分析實施“四不放過”新做法對違章、違規、違紀行為,要體現“從快、從重、從狠”處理原則班組做為電力生產基本單位,要堅決抵制反習慣性違章,從日常小維護工作著眼,將防止違章工作做到每個人、滲透到每項具體工作中,把習慣性違章消滅在班組之內
3.1反習慣性違章,風氣最關鍵好風氣不容易形成,但一旦形成,就會形成一種“品牌”效應,就會抵制住個人主觀不良情緒或違章傾向俗話說:火車跑快,全靠車頭帶作為一班之長,必須以身作則,身先士卒,嚴格要求自己,無論工作中還生活中都要時刻注意,從點滴小事做起,用自己實際行動感染大家,樹立起良好大眾形象,讓大家心服口服,覺得跟你干心理面踏實,增強全班組凝聚力、向心力不但自己工作不違章,還要讓別人不違章,最終使班組形成一種反習慣性違章良好氛圍
3.2有效活潑地開展安全活動班組長要結合本班組實際情況,開展形式多樣、生動活潑安生活動,通過身邊違章事故,經常對班員進行教育,提高班員對違章危害性認識,積極引導大家認真吸取濕“鞋”人深刻教訓,消除違章思想根源做到講情理,不講情面,“一碗水端平”對班員一視同仁,獎罰分明,使被處理人心服口服牢固樹立你安全,我安全,安全,人人安全大眾化觀念
3.3挖掘班組年輕人工作潛能做為一名班組長,應采取有效方法,廣泛開拓年輕人朝氣蓬勃創新思維,使們多為安全生產說一句話,多為安全生產出一些點子針對設備、管理上一些不足,要積極探索,大膽革新,充分發揮調動年輕人工作熱情和工作積極性
3.4上、下級要統一思想上級要積極支持班組反違章工作,要尊重班組處理意見,當受到處罰人員認為“不公平”,找到班組上級時,上級領導要耐心先對其進行說服教育和批評,然后與當事班組交換意見,如班組處理確有不妥之處,要采取可行方法提醒班長今后注意,并加以改正要充分調動班組反違章積極性,大力支持班組反違章工作,對班組好反違章做法應予以肯定,成績顯著要給予表揚和獎勵。
4 班組建設要以人為本,著力提高人素質
人一個企業最寶貴財富,也企業安全工作諸多因素中決定因素,只有把人工作做好了,安全工作才有可靠保證隨著社會主義現代化程度和市場經濟快速發展,企業職工文化素質已成為企業前進主要動力事實表明,文化程度高職工接受安全知識和業務技能就快,分析、處理問題敏銳性就強,反之就慢,就會影響工作效率因此,基層班組必須加強班組人員業務技能培訓,以適應時代要求。
4.1班組長要努力提高自身管理知識、管理水平
班組長要不斷地學習新知識、新理念、新經驗,不斷提高自己業務水平,以適應形勢發展需要不能只局限于自己眼前那一攤子事情,更不能認為自己工作時間長、經驗豐富,靠著“吃老本”就可以不用學習或者放松了學習,要積極擴展自己知識面、開闊視野
4.2加強倒閘操作和事故處理這兩個基本技能培訓
倒閘操作和事故處理考核運行人員職業技能水平兩個基本項目,它直接關系到企業效益和安全生產指標班組任何形式培訓,都不能脫離這兩個主要環節在平時倒閘操作任務不多情況下,可以開展一些模擬開票練習現在變電單位普遍采用了微機開票,矯正了運行人員過去存在隨意開票情況,縮短了開票時間但也出現了一些弊端例如,有職工不開新票,而直接調用存在微機里面操作票,這樣就降低了操作人員操作效率過去一些老同志都手寫操作票,因而對操作每一個步驟都非常清楚,干完一項之后馬上就能進入下一項操作,而年輕操作人員干完一項之后還要反應很久才能知道下一項什么,往往監護人拿著票告訴操作人到哪里、干什么因此,在平時開票訓練中,要象寫票一樣,一項一項來練習,寫完之后,將操作票與標準比較,找差距,關鍵分析問題原因,自己錯在哪里、漏了什么這樣才能真正提高水平同樣,事故處理也不能忽視,平時反事故預想、反事故演習要認真開展,重在落實要講清問題,擺明道理,使職工從心里感到學到了真正有價值知識
4.3開展職工職業道德教育
我局前段時間下發了《哈爾濱電業局職工職業道德教育讀本》,里面詳細地闡述了社會主義新時期對電力職工道德規范和要求,同時對李慶長等一些省內電力系統優秀模范、全國勞模事跡也做了報道班組應結合這些優秀人物先進事跡適時開展政治學習活動,鼓勵先進、批評落后通過多種形式教育活動,使職工認識到自己光榮職責,樹立貢獻企業、報效祖國崇高理想和信念
5 雙管齊下,加強安全監督機制
為了搞好安全生產,企業僅僅靠教育、培訓不夠,更重要建立健全安全監督機制,從管理上規范職工行為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安全生產監督體系、安全生產目標三級控制、安全生產責任狀等在企業安全生產目標三級控制中,要明確規定班組,控制未遂和異常,不發生輕傷和障礙要開展切合我局實際情況“五查”,“安全大檢查”活動改變“以罰代管”不良作風在實際作業中要求做到:作業全過程都處于受控狀態,作業者100%執行規程, 100%執行安全措施,每項作業都必須在周密安全措施、有效技術措施及有力組織措施下進行班組安全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充分發揮基層安全監督作用
班組對于違章原因和暴露問題,不能隱瞞,要舉一反三,不能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對發生問題,要吸取教訓,盡可能擴大改進工作局面,使之在提高安全水平方面收到更多實效在具體工作中,既要分工負責,又不能過分地受分工局限在搞好職責范圍內工作同時,與有關人員協調配合,制定一套符合本班組實際情況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并在實踐中不斷檢驗和完善。
第8篇 電氣試驗安全管理措施
一、準備工作
1、堅持班前安全會制度,由工作負責人對當天作業的內容、主要危險點和相應的安全措施,人員分工和安全職責,進行詳細的布置,樹立安全第一的觀念,落實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
2、按照現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的要求,辦理第一種或第二種工作票,其中第一種工作票應在工作前一日,交給變電所值班員。條件允許時,工作票內容可采用計算機打印,但簽名、日期、時間仍然用手工填入。
3、檢查試驗設備、工作現場有無妨礙安全的情況。
4、工作票簽發人應認真核對現場接線情況,回路編號,正確填寫工作地點、工作內容,詳細注明應采取的各項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項,工作負責人認真審查工作票內容,特別是安全措施是否完備,是否符合現場實際。如果工作票內容由工作負責人填寫,則工作票簽發人應認真審核后予以簽發。
5、工作負責人隨同工作許可人設置安全技術措施,確認已拉開關、刀閘,已裝接地線,驗電、放電,安放臨時圍欄,懸掛標示牌等安全措施與工作票相符。
6、在工作許可人在工作票簽字許可后,由工作負責人下達開始工作的命令,方可開始工作。
7、合理布置工作現場,
二、 高壓試驗的安全注意事項
1、試驗設備(如試驗變壓器及控制箱等)的外殼必須接地,接地線應使用截面積不小于4mm2 的多股軟銅線,接地必須良好可靠,在無專用接地端子可用時,可接在開關柜柜體。嚴禁接在來自水管、暖氣管、易燃氣體管道等非正規的接地體上。
2、被試設備的金屬外殼應可靠接地。高壓引線的接線應牢固并應盡量縮短, 高壓引線必須使用絕緣子支持固定。
3、現場試驗區域及被試系統的危險部位及端頭應設臨時遮攔或拉繩,向外懸掛“止步,高壓危險!”的標示牌,并設專人警戒。
4、合閘前必須先檢查接線,由接線的另一人負責核對檢查,將調壓器調至零位,并通知現場人員離開試驗區域。
5、試驗必須有監護人監視操作。升壓加壓過程中,作業人員應精神集中,監護人應大聲呼唱,傳達口令應清楚準確。操作人員應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或站在絕緣墊上。
6、試驗用電源應有斷路明顯的雙刀開關和電源指示燈。更改接線或試驗結束時,應首先斷開試驗電源,進行放電(指有電容的設備),并將升壓設備的高壓部分短路接地。
7、 電氣設備在進行耐壓試驗前,應先測定絕緣電阻。用搖表測定絕緣電阻時,被試設備應確實與電源斷開。試驗中應防止帶電部分與人體接觸,試驗后被試設備必須放電。
8、試驗設備的高壓電極,除試驗時外均應用接地棒接地,被試設備做完耐壓試驗后應使用放電棒接地放電。
9、進行直流高壓試驗后的高壓電機、電容器、電纜等應先用帶電阻的接地棒或臨時代用的放電電阻放電,然后再直接接地或短路放電。
10、在使用中的高壓設備,其接地線或短路線拆除后即應認為已有電壓,嚴禁接近。
11 、遇雷雨和六級以上大風時應停止高壓試驗。
12、 試驗中如發生異常情況,應立即斷開電源,并經放電接地后方可進行檢查。
三、 二次回路傳動試驗的安全注意事項
1 、對電壓互感器二次回路做通電試驗時,高壓側隔離開關必須斷開,二次回路必須與電壓互感器斷開。嚴禁將電壓互感器二次側短路。
2、 電流互感器二次回路嚴禁開路,經檢查確無開路時,方可通電試驗。
3 、進行與已運行系統有關的繼電保護或自動裝置調試時,必須將有關部分斷開或申請退出運行,必要時應有運行人員配合工作,嚴防誤操作。
4 、做開關遠方傳動試驗時,開關處應設專人監視,并應有通信聯絡和就地可停的措施。
5、 轉動著的電動機,即使未加勵磁也應視為有電壓,如在其主回路(一次回路)上進行測試工作,應有可靠的絕緣防護措施。
6、使用鉗形電流表時,其電壓等級應與被測電壓相符,測量時應戴絕緣手套。
四、工作終結
1、試驗全部結束后,工作負責人必須認真檢查現場,確認:(1)無遺留物品、工具、接地線等;(2)已拆的所有引線連接完好牢固;(3)柜、門、盒等處恢復完好;(4)為了調試需要而臨時退出或改動的保護已正確恢復;(5)調試拆除或短接的線頭已恢復;(6)工作班全體人員撤離試驗現場。
2、工作負責人辦理工作終結手續,在工作票上注明工作結束時間,并雙方簽名。
3、對試驗中發現的設備問題及處理情況,向被試設備管理運行單位做詳細交代。
第9篇 低壓電氣供配電設備安全管理措施
運行環境是影響設備安全防護有效性最重要的一個因素。有關研究結果表明:現代的電氣使用環境統一比較復雜,而且其穩定性比較差,這無疑給電氣設備的正常運行帶來了巨大的挑戰。目前,對低壓電氣設備的安全運行影響較大的環境問題主要有腐蝕、粉塵污染以及濕度過大等。此外,電氣設備運行系統中如果有外來物體侵入,設備的運行也會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針對以上狀況,現階段著重要處理的問題就是采取相應措施將電氣設備的正常運行和周圍環境因素、外來物體因素等相互隔開,保障電氣設備安全、穩定地運行。根據我國目前的技術水平,實現對低壓電氣設備外殼的有效防護主要通過諸如防護罩、過濾網、密封結構裝置等的配合使用來完成,將電氣設備和外界環境因素的接觸面積限定在有效防護的范圍內,實現對低壓電氣設備的科學合理防護。
根據低壓電氣設備安全防護的基本原理,可以將目前在系統中涉及到的電氣設備防護模式分為兩大類:人為性因素和外加性因素。人為性因素指的是相關的電氣工作人員要嚴格控制好對電氣設備外殼有危險標志部件的防護,要時刻監督相關管理工作的進展,避免電氣設備內部進入外來異物。
為了更好地實現對低壓電氣供配電設備的有效防護,在實際的防護過程中,要注意以下四個方面:
第一,所有的建筑工程項目不能在高壓線路和低壓線路鋪設的區域下開展施工,建設施工項目的臨時作業棚搭建和相關的生活設施等均不能在該區域范圍內進行。
第二,為了保障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施工架空線、路邊線等的搭建位置應有一定的限定,一般情況下,不能和架具結構的邊緣位置距離太近,這樣有利于施工過程的安全進行。相關的施工規范標準中應該對以上兩者的距離進行嚴格的規定,這是施工標準中最應該修改的一點。 根據目前我國的技術水平限制,兩者安全距離的詳細劃分主要是通過架設具有電壓等級差異性的架空線路來完成。在實際施工過程中,如果架空線路的等級電壓在1kv單位以下時,架具結構邊緣位置與架空線路位置之間的距離應該限定在4m以上,方可進行安全施工;如果架空線路的等級電壓高于1kv單位,但不超過10kv單位時,架具結構邊緣位置和架空線路邊線位置的距離應該限定在6m以上的范圍內,方可進行安全施工。
綜上可知,在建筑項目實際施工過程中,架具結構邊緣位置和架空線路邊線位置之間的距離應當進行嚴格把控,其也是保障電氣設備安全防護的關鍵所在。
第三,低壓線路應該設置在地表以下,也可以架空設置。
第四,如果由于某些客觀因素不能滿足兩者之間的安全距離要求,務必要在保證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下,針對性地對重要安全隱患部位進行必要處理。
安全管理在低壓電氣供配電設備防護過程中占據著重要的地位,其對電氣設備的有效運行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對此,相關的電力部門務必要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視程度,確保整個電力系統的有效運行。只有對低壓電氣供配電設備進行有效的安全管理,整個電力系統才有可能穩定運行。為了有效推動安全管理工作的開展,相關的管理工作人員應該注重提高自身的職業素養和專業水平,采取相應措施充分調動低壓電氣供配電設備終端應用客戶的積極主動性,將相關的電氣安全管理知識定期更新普及給廣大用戶,定期開展相關的設備維修檢修工作,使客戶對低壓電氣供配電設備安全管理重要性有進一步了解。為了做到對低壓電氣供配電設備安全的早發現、早解決,在低壓電氣供配電設備系統的正常運行過程中,工作人員可以通過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兩種方式開展管理工作,從而保障整個系統的運行的穩定性、安全性。任何一種類型的低壓電氣供配電設備都應事先進行相關的預防性試驗,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設備的運行狀況,要注意的是預試必須在限定的時間范圍內進行,這樣才有一定的參考意義。
第10篇 電氣安全組織管理
一、管理機構和人員
電工是特殊工種,又是危險工種。首先,電工作業過程和工作質量不僅關聯著電工本身的安全,而且關聯著他人和周圍設施的安全;其次,電工工作點分散,工作性質不專一,不便于跟班檢查和追蹤檢查。這些都反映了電氣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應當根據本部門電氣設備的構成和狀態、本部門電氣專業人員的組成和素質,以及本部門的用電特點和操作特點,建立相應的管理機構,并確定管理人員和管理方式。專職管理人員應具備一定的電氣知識和電氣安全知識。安全管理部門、動力部門必須互相配合,共同做好電氣安全管理工作。
二、規章制度
合理的規章制度是保證安全、促進生產的有效手段。安全操作規程、運行管理規程、電氣安裝規程等規章制度都與整個企業的安全運轉有直接關系。
企業必須執行國家、主管部門和所在地區制定的標準、規程和規范,并根據這些標準、規程和規范制定本部門、本企業、本單位的標準、規程、規范及實施細則。
應根據不同工種的特點,建立相應的安全操作規程。非電工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中,不能忽略電氣方面的內容,應根據企業性質和環境特點,建立相適應的電氣設備運行管理規程和電氣設備安裝規程。
對于重要設備,應建立專人管理的責任制。對控制范圍較寬或控制回路多元化的開關設備、臨時線路和臨時性設備等比較容易發生事故的設備,都應建立專人管理的責任制。特別是臨時線路和臨時性設備,應當結合具體情況,明確地規定其允許長度、使用期限、安裝要求等項目。
為了保證檢修工作,特別是高壓檢修工作的安全,必須堅持執行必要的安全工作制度,如工作票制度、工作監護制度、工作許可制度等。
三、安全檢查
電氣安全檢查的內容包括:電氣設備的絕緣是否老化、是否受潮或破損,絕緣電阻是否合格;電氣設備裸露帶電部分是否有防護,屏護裝置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安全間距是否足夠;保護接地或保護接零是否正確和可靠;保護裝置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攜帶式照明燈和局部照明燈是否采用了安全電壓或其他安全措施;安全用具和防火器材是否齊全;電氣設備選型是否正確,安裝是否合格,安裝位置是否合理;電氣連接部位是否完好;電氣設備和電氣線路溫度是否適宜;熔斷器熔體的選用及其他過流保護的整定值是否正確;各項維修制度和管理制度是否健全;電工是否經過專業培訓,等等。
對變壓器等重要的電氣設備應建立巡視檢查制度,堅持巡視檢查,并做好必要的記錄。
對于使用中的電氣設備,應定期測定其絕緣電阻;對于各種接地裝置,應定期測定其接地電阻;對于安全用具、避雷器、變壓器油及其他一些保護電器,也應定期檢查、測定或進行耐壓試驗。對于新安裝的電氣設備,特別是自制的電氣設備的驗收工作更應堅持原則,一絲不茍。
四、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的目的是提高工作人員的安全意識,充分認識安全用電的重要性;同時,使工作人員懂得用電的基本知識,掌握安全用電的基本方法,從而能安全地、有效地進行工作。新入廠的工作人員應接受廠、車間、生產班組等三級的安全教育。對普通職工,應當要求懂得關于電和安全用電的一般知識;對于使用電氣設備的生產工人,除應懂得一般性知識外,還應當懂得與安全用電相關聯的安全規程;對于獨立工作的電氣專業工作人員,更應當懂得電氣裝置在安裝、使用、維護、檢修過程中的安全要求,應當熟知電氣安全操作規程及其他相關聯的規程,應當學會觸電急救和電氣滅火的方法,并通過培訓和考試,取得操作合格證。
新參加電氣工作的人員、實習人員和臨時參加勞動的人員,都必須經過安全知識教育后方可到現場隨同參加指定的工作,不得單獨工作。特別應當注意加強對合同工和臨時工的安全教育。
對外單位派來支援的電氣工作人員,工作前應介紹現場電氣設備和接線情況,以及有關安全措施。
五、安全資料
安全資料是做好電氣安全工作的重要依據。很多技術性資料對于安全工作也是十分必要的,應當注意收集和保存。
為了工作方便和便于檢查,應當繪制和保存高壓系統圖、廠區內架空線路和電纜線路配置電路圖、配電平面安裝圖及其他圖紙資料。
對重要設備應單獨建立資料檔案。每次檢修和試驗記錄應作為資料保存。設備事故和人身事故的記錄也應當作為資料保存。
應當注意收集各種安全標準、規范和法規;應當注意收集國內外電氣安全信息并予分類,作為資料保存。
應當注意各種資料的完整性和連續性,凡有條件的,應將各種資料輸入計算機,并編制適當的應用程序。
第11篇 電氣安全及動力設施管理程序
1 目的
針對事業部的電氣系統,制定操作要求和運行標準,確保其符合職業健康安全目標與指標的要求,以實現安全管理的不斷改進。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與電氣系統相關的活動、產品、服務。
3 規范性引用文件
gb/t28001-2007 idt ohsas18001:2007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標準以及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要求。
4 職責
4.1各單位領導負責對本單位人員日常用電安全進行檢查、設備維護及運行管理。
4.2動力事業部負責10kv供電系統的管理、運行、巡視、檢修;
4.3對于10kv供電系統的外供電線路,動力事業部負責總配輸出開關及其總配內部的二次線路;外供電用戶負責其輸出線路的管理、運行、巡視、預防性試驗、修理(維護、維修)等項工作。
4.5動力事業部負責380/220v低壓供電系統的管理、運行、巡視、維護保養、檢修等工作。
4.6動力事業部負責照明設施的維修。
4.7安全環保部負責組織相關單位進行電氣事故的應急救援與事故處理工作。
5 管理內容和方法
5.1 10kv供電系統的停、送電操作
1) 因工作需要停10kv供電系統時,停電工作負責人填寫停電申請,生產運營部審核簽發,總配值班人員方可進行停電操作;檢修工作完畢,申請停電工作負責人在工作票上簽字后,總配值班人員方可恢復供電。
2) 在10kv供電系統故障跳閘后,動力事業部負責人應立即組織協助有關人員迅速查明跳閘原因,故障排除后,恢復供電。
3) 新建10kv供電線路投入運行及原有線路運行方式需發生變更時,項目負責單位、使用單位遵照相關驗收交接規定,經雙方同意后,簽發新增(變更)供電方式通知單,動力事業部總配人員根據通知單進行操作。
5.1 380/220v低壓供電系統
1) 低壓配電室、低壓配電間及電纜接頭室等部位,必須加強管理,定期巡視,及時檢修,上述部位不可兼作它用;室內除存放電氣安全操作工具外,其它物品不得存放。
2) 為確保供電系統圖與實際開關線路相符,不經事業部同意,不得任意改變線路供電方式。線路運行值班人員在停送電時,發現線路名稱及編號與圖紙不符時,應立即向事業部反映,予以更正。
3) 由于技改、大修等原有線路運行方式需發生變更時,動力事業部首先報請事業部主管副總同意后,再予以實施,完工交驗按照相關驗收程序嚴格執行,實施單位及時向動力事業部提交竣工圖紙。
4) 為確保人身、設備安全,美化廠容,嚴禁亂架臨時線;如因工作需要,非架不可時,按照有關臨時線管理的規定執行。
5) 380/220v供電系統的停、送電規定
a. 因正常計劃檢修需要停、送電或因特定工作需要停電時,申請停電單位負責人必須填寫停電工作票,線路運行值班人員必須認真核對工作票中的工作地點和工作內容,確定停電開關線路名稱,停電后值班人員會同申請停電單位一方共同對現場線路進行驗電,確認無誤后,方可允許申請停電一方在線路上工作。工作完畢后,申請停電工作負責人簽字后,值班人員才可恢復供電。
b. 供電開關故障跳閘后,涉及到鑄錠爐、工藝機房等重要設備的,動力事業部電工應按照《動力事業部緊急預案》進行操作,其他的應查明跳閘原因,排除線路故障后,方可恢復供電。
5.2 380/220v低壓配電系統
1)對配電系統各跨的支干線要由用電單位定期檢修。特別是引至大容量設備的接頭處,避免線路發生過載。
2)用電單位的配電間要加強管理,定期檢修,室內不可存放除安全操作工具以外的其它物品,特別指可燃、可爆物品。
3)凡裝有電源開關處,要留有足夠的操作空間,并保證其出入口暢通。
4)戶內的線路(含照明線路)的架設、安裝,必須滿足線路敷設規范要求。
5)隨時檢查接地系統狀況,確保其良好接地。
5.3 380/220v配電系統的停、送電規定
a. 計劃檢修或配電總開關檢修,需要停低壓配電室的輸出回路開關時,檢修工作負責人必須填寫停電工作票;工作完畢后,工作負責人簽字恢復供電。
b. 低壓配電室輸出回路開關故障跳閘后,停電區域的電工應主動查找故障點。故障點排除后,方可申請送電。
c. 配電系統停、送電,由用電單位自行管理,但必須嚴格執行《電工安全操作規程》。
6 外供電開關線路
6.1 為確保人身和設備的安全,達到安全、可靠的供電。外供電用戶,不允許向集團事業部以外的單位轉供電。轉供電用戶如確實需要我事業部供電,可向動力事業部申請,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方可辦理轉供電手續。
6.2 外供電和轉供電用戶必須執行以下規定
a. 需要本事業部供電或需要轉供電,必須由使用單位書面申請,經源盛事業部審核,主管副總經理批準,簽訂協議書或供電(轉供電)合同,方可供電(轉供電)。
b. 認真學習并嚴格執行我事業部所執行的《電工安全操作規程》和我事業部所制定的相關用電管理規定。
c. 不允許使用我事業部以外的第二電源。如確實需要,可在我事業部辦理第二電源使用手續。
d. 使用自備電源時,必須向我事業部源盛事業部申請并辦理自備電源使用許可證,由我事業部向市供電局備案。
e. 用電負荷有較大增加時,必須向我事業部源盛事業部辦理增容手續。
f. 因供電局或我事業部線路設備檢修停電時,停、送時間只在事業部內部進行通知。在其停電時間內隨時有恢復供電的可能,因此,在停電時間內不辦理停電工作票,期間嚴禁在線路上工作。
g. 為了合理供電,轉供電用戶的轉供電源由我事業部確定。
h. 凡新增、變更線路竣工驗收后,應按有關規定辦理轉固手續,同時主管技術人員對照全事業部總線路圖和車間線路圖及時做出相應修改,達到圖紙與實際相符,經審核后張貼到相應配電室內。凡經有關部門批準改進或變動的線路,應及時對相應的圖紙作一次統一改版,達到圖紙與實際相符。
7 防雷接地
每年雷雨季節前,安全環保部負責聯系防雷中心對全事業部的防雷接地點進行檢查,測試阻值,對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的接地點及時通知并督促修造車間進行改造。
8 臨時用電管理
8.1 凡事業部生產區域內,因臨時作業需要使用臨時用電線路的都必須到動力事業部辦理臨時用電接線手續由,并嚴格按照《臨時用電管理制度》規定執行。辦理程序如下:
a. 施工負責人到動力事業部動力運行部辦理臨時用電接線手續。
b. 由主管主任及以上人員簽字確認。(如主管主任及以上人員因其它原因不能及時簽字,可電話聯系電工負責人先行接電,但臨時用電申請必須及時補辦)
c. 交由值班電工帶班長調配人員接線。
l 確認施工負責人在現場。(本事業部工作負責人)
l 臨時電接線時接線人員確定臨進用電的工作內容,用電功率,電壓,電流,用電時間,如需動火還要確認動火證。
l 施工方需配備連接導線及臨時用電配電箱并裝設電能表,漏電保護器。
l 電工接線并送電。
8.2 臨時用電線路的架設和拆除,必須由持有電工操作證的電工進行。
9 低壓設備帶電操作
9.1 低壓設備帶電作業應嚴格執行《帶電作業管理規定》。
9.2 低壓設備帶電作業嚴禁除動力事業部電工以外的人員進行操作。
9.3 帶電作業時需到動力事業部運行調度部填寫帶電作業工作票(第二種工作票),工作票一式兩份。嚴禁口頭或電話聯系。
9.4 低壓設備帶電作業時,工作負責人(監護人)必須始終在工作現場,對工作人員安全認真監護,及時糾正違反安全規程的操作。
9.5 工作中要戴工作帽,穿長袖衣服,戴絕緣手套,使用有絕緣柄的工具,并站在干燥的絕緣物上工作。
9.6 操作過程中要嚴格按照《電工作業安全操作規程》執行,監護人要注意力集中,切實履行監護任務。
10 合約方行為控制
10.1合約方在本事業部進行技術改造等工程項目用電時,遵守事業部有關安全用電規定。
10.2不符合糾正與處理
10.3日常安全檢查發現的違反事業部用電安全的行為,按《不符合、糾正和預防措施管理程序》進行整改。
10.4 對電氣事故的應急救援與事故處理工作按照《應急準備和響應控制程序》執行。
10.5 各管理單位對相關用電安全管理記錄進行保存。
11 相關文件
《不符合、糾正和預防措施管理程序》
《應急準備和響應控制程序》
《電工安全操作規程》
《帶電作業管理規定》
《帶電作業工作票》
《臨時用電管理規定》
第12篇 電氣安全管理工作程序
1 目的
針對公司的電氣系統,制定操作要求和運行標準,確保其符合職業健康安全目標與指標的要求,以實現安全管理的不斷改進。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與電氣系統相關的活動、產品、服務。
3 規范性引用文件
gb/t28001-2007 idt ohsas18001:2007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標準以及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要求。
4 職責
4.1各單位領導負責對本單位人員日常用電安全進行檢查、設備維護及運行管理。
4.2動力公司負責10kv供電系統的管理、運行、巡視、檢修;
4.3對于10kv供電系統的外供電線路,動力公司負責總配輸出開關及其總配內部的二次線路;外供電用戶負責其輸出線路的管理、運行、巡視、預防性試驗、修理(維護、維修)等項工作。
4.5動力公司負責380/220v低壓供電系統的管理、運行、巡視、維護保養、檢修等工作。
4.6動力公司負責照明設施的維修。
4.7安全環保部負責組織相關單位進行電氣事故的應急救援與事故處理工作。
5 管理內容和方法
5.1 10kv供電系統的停、送電操作
1) 因工作需要停10kv供電系統時,停電工作負責人填寫停電申請,生產運營部審核簽發,總配值班人員方可進行停電操作;檢修工作完畢,申請停電工作負責人在工作票上簽字后,總配值班人員方可恢復供電。
2) 在10kv供電系統故障跳閘后,動力公司負責人應立即組織協助有關人員迅速查明跳閘原因,故障排除后,恢復供電。
3)新建10kv供電線路投入運行及原有線路運行方式需發生變更時,項目負責單位、使用單位遵照相關驗收交接規定,經雙方同意后,簽發新增(變更)供電方式通知單,動力公司總配人員根據通知單進行操作。
5.1 380/220v低壓供電系統
1) 低壓配電室、低壓配電間及電纜接頭室等部位,必須加強管理,定期巡視,及時檢修,上述部位不可兼作它用;室內除存放電氣安全操作工具外,其它物品不得存放。
2) 為確保供電系統圖與實際開關線路相符,不經公司同意,不得任意改變線路供電方式。線路運行值班人員在停送電時,發現線路名稱及編號與圖紙不符時,應立即向公司反映,予以更正。
3) 由于技改、大修等原有線路運行方式需發生變更時,動力公司首先報請公司主管副總同意后,再予以實施,完工交驗按照相關驗收程序嚴格執行,實施單位及時向動力公司提交竣工圖紙。
4) 為確保人身、設備安全,美化廠容,嚴禁亂架臨時線;如因工作需要,非架不可時,按照有關臨時線管理的規定執行。
5) 380/220v供電系統的停、送電規定
a. 因正常計劃檢修需要停、送電或因特定工作需要停電時,申請停電單位負責人必須填寫停電工作票,線路運行值班人員必須認真核對工作票中的工作地點和工作內容,確定停電開關線路名稱,停電后值班人員會同申請停電單位一方共同對現場線路進行驗電,確認無誤后,方可允許申請停電一方在線路上工作。工作完畢后,申請停電工作負責人簽字后,值班人員才可恢復供電。
b. 供電開關故障跳閘后,涉及到鑄錠爐、工藝機房等重要設備的,動力公司電工應按照《動力公司緊急預案》進行操作,其他的應查明跳閘原因,排除線路故障后,方可恢復供電。
5.2 380/220v低壓配電系統
1)對配電系統各跨的支干線要由用電單位定期檢修。特別是引至大容量設備的接頭處,避免線路發生過載。
2)用電單位的配電間要加強管理,定期檢修,室內不可存放除安全操作工具以外的其它物品,特別指可燃、可爆物品。
3)凡裝有電源開關處,要留有足夠的操作空間,并保證其出入口暢通。
4)戶內的線路(含照明線路)的架設、安裝,必須滿足線路敷設規范要求。
5)隨時檢查接地系統狀況,確保其良好接地。
5.3 380/220v配電系統的停、送電規定
a. 計劃檢修或配電總開關檢修,需要停低壓配電室的輸出回路開關時,檢修工作負責人必須填寫停電工作票;工作完畢后,工作負責人簽字恢復供電。
b. 低壓配電室輸出回路開關故障跳閘后,停電區域的電工應主動查找故障點。故障點排除后,方可申請送電。
c. 配電系統停、送電,由用電單位自行管理,但必須嚴格執行《電工安全操作規程》。
6 外供電開關線路
6.1為確保人身和設備的安全,達到安全、可靠的供電。外供電用戶,不允許向集團公司以外的單位轉供電。轉供電用戶如確實需要我公司供電,可向動力公司申請,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方可辦理轉供電手續。
6.2外供電和轉供電用戶必須執行以下規定
a. 需要本公司供電或需要轉供電,必須由使用單位書面申請,經源盛公司審核,主管副總經理批準,簽訂協議書或供電(轉供電)合同,方可供電(轉供電)。
b. 認真學習并嚴格執行我公司所執行的《電工安全操作規程》和我公司所制定的相關用電管理規定。
c. 不允許使用我公司以外的第二電源。如確實需要,可在我公司辦理第二電源使用手續。
d. 使用自備電源時,必須向我公司源盛公司申請并辦理自備電源使用許可證,由我公司向市供電局備案。
e. 用電負荷有較大增加時,必須向我公司源盛公司辦理增容手續。
f. 因供電局或我公司線路設備檢修停電時,停、送時間只在公司內部進行通知。在其停電時間內隨時有恢復供電的可能,因此,在停電時間內不辦理停電工作票,期間嚴禁在線路上工作。
g. 為了合理供電,轉供電用戶的轉供電源由我公司確定。
h. 凡新增、變更線路竣工驗收后,應按有關規定辦理轉固手續,同時主管技術人員對照全公司總線路圖和車間線路圖及時做出相應修改,達到圖紙與實際相符,經審核后張貼到相應配電室內。凡經有關部門批準改進或變動的線路,應及時對相應的圖紙作一次統一改版,達到圖紙與實際相符。
7 防雷接地
每年雷雨季節前,安全環保部負責聯系防雷中心對全公司的防雷接地點進行檢查,測試阻值,對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的接地點及時通知并督促修造車間進行改造。
8 臨時用電管理
8.1 凡公司生產區域內,因臨時作業需要使用臨時用電線路的都必須到動力公司辦理臨時用電接線手續由,并嚴格按照《臨時用電管理制度》規定執行。辦理程序如下:
a. 施工負責人到動力公司動力運行部辦理臨時用電接線手續。
b. 由主管主任及以上人員簽字確認。(如主管主任及以上人員因其它原因不能及時簽字,可電話聯系電工負責人先行接電,但臨時用電申請必須及時補辦)
c. 交由值班電工帶班長調配人員接線。
l 確認施工負責人在現場。(本公司工作負責人)
l 臨時電接線時接線人員確定臨進用電的工作內容,用電功率,電壓,電流,用電時間,如需動火還要確認動火證。
l 施工方需配備連接導線及臨時用電配電箱并裝設電能表,漏電保護器。
l 電工接線并送電。
8.2 臨時用電線路的架設和拆除,必須由持有電工操作證的電工進行。
9 低壓設備帶電操作
9.1低壓設備帶電作業應嚴格執行《帶電作業管理規定》。
9.2低壓設備帶電作業嚴禁除動力公司電工以外的人員進行操作。
9.3帶電作業時需到動力公司運行調度部填寫帶電作業工作票(第二種工作票),工作票一式兩份。嚴禁口頭或電話聯系。
9.4低壓設備帶電作業時,工作負責人(監護人)必須始終在工作現場,對工作人員安全認真監護,及時糾正違反安全規程的操作。
9.5工作中要戴工作帽,穿長袖衣服,戴絕緣手套,使用有絕緣柄的工具,并站在干燥的絕緣物上工作。
9.6操作過程中要嚴格按照《電工作業安全操作規程》執行,監護人要注意力集中,切實履行監護任務。
10 合約方行為控制
10.1合約方在本公司進行技術改造等工程項目用電時,遵守公司有關安全用電規定。
10.2不符合糾正與處理
10.3日常安全檢查發現的違反公司用電安全的行為,按《不符合、糾正和預防措施管理程序》進行整改。
10.4 對電氣事故的應急救援與事故處理工作按照《應急準備和響應控制程序》執行。
10.5 各管理單位對相關用電安全管理記錄進行保存。
11 相關文件
《不符合、糾正和預防措施管理程序》
《應急準備和響應控制程序》
《電工安全操作規程》
《帶電作業管理規定》
《帶電作業工作票》
《臨時用電管理規定》
第13篇 井下電氣防爆管理安全評價標準表
序號
檢查項目
檢查標準
結論
檢查人
1
有“防爆、電纜及小型電氣”專業化管理機構。機、運區隊必須設有一名副科級的專業技術人員對所管防爆電氣設備具體負責
《河南省煤礦防爆電氣檢查細則》(以下簡稱《細則》)《煤礦安全規程》
2
制定防爆電氣設備到貨驗收制度、檢修驗收制度、入井管理制度、現場檢查管理制度、電纜修理、試驗管理制度等
現場檢查礦上制定的規章制度
3
采、掘工作面必須有合格的供電設計,設備選型合理,計算正確。入井的防爆電氣設備必須經專業人員檢查合格并簽發入井證方可下井。安裝單位按照設計圖紙安裝調試,驗收合格后,方可移交使用單位投入運行
現場檢查
4*
防爆電氣設備必須“三證”(產品合格證、防爆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齊全
《細則》現場檢查
5
防爆電氣設備必須有清晰的防爆標志、煤安標志和銘牌
《細則》 現場檢查
6
專職防爆檢查員、電氣維修工(兼職防爆檢查員)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
現場檢查
7*
運行中防爆設備的防爆性能必須滿足《細則》要求
《細則》 現場檢查
8
開關上懸掛的標志牌,應注明設備編號、型號、整定值、整定日期、用途、使用單位及維護人。所標明的整定值,應與開關內部的整定數值相一致
《細則》
9
每天由分片負責電工對使用中的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性能進行一次外部檢查;每月由專職防爆檢查員對使用中的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性能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檢查結果應記入專用的記錄本內
《煤礦安全規程》 現場檢查
10
防爆電氣設備,從入井檢驗、整定計算、安裝調試、故障檢修、定期試驗、記錄填報等各環節要有專人負責
查礦上制定的規章制度
11
開關要臺臺上架(臺),三件及以上小型電器要上板。淋水不得濺到開關上
完好標準 現場檢查
12*
管理體系與管理機制
現場檢查各類制度、管理機制、落實制度的記錄,通過現場查看各種記錄,評定管理流程是否形成閉環
第14篇 值班電工、電氣焊工安全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我公司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工程的安全管理,嚴格執行jgj 46-88規范,減少因工觸電傷害事故,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在我公司施工生產區域內(包括廠區、生活區及外埠工程)從事值班電工、電(氣)焊工 程作業的所有人員。
第三條 值班電工、電(氣)焊工必須持有經市勞動保護監察機關或其委托單位考核合格并發給《北京市特種作業操作證》(以下簡稱《操作證》)和我公司安全部門年審教育考核合格后,發給的《北京城建新創公司特種作業上崗證》(以下簡稱《上崗證》)的人員,方可在我公司施工生產區域內(包括廠區及外埠工程)進行特種作業獨立操作。
第四條 持有值班電工、電(氣)焊工《操作證》的人員每兩年進行復審,復審不合格的或未進行復審的《操作證》,到期自行廢止;《上崗證》有效期為一年,每年在3月15日前更換,到期自行作廢。
第五條 外省、市的值班電工、電(氣)焊工來我公司從事本工種作業的(包括分包工程),必須持有所在地地(市)級以上勞動保護監察機關核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并在本公司有合法手續,經安全年審考核合格后,由公司主管部門負責到市勞動保護監察機關或其委托單位申請換領《北京市特種作業臨時操作證》(以下簡稱《臨時操作證》)和《上崗證》;在有效期內自行進行復審,否則自行廢止。
第六條 在值班電工、電(氣)焊工崗位上學習實際操作的人員,持有《北京市特種作業操作學習證》(以下簡稱《學習證》),并在特種作業人員的指導下進行特種作業操作,不得獨立作業,必須有專人監護。
第七條 值班電工、電(氣)焊工的安全年審教育由公司安全部門負責組織,每年一次,每次不少于24學時,并經考核合格后,方準上崗作業;輸出單位和使用單位在輸出和使用特種作業人員前,也應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審查教育和考核,嚴禁使用不合格人員。各單位應加強對值班電工、電(氣)焊工的勞動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禁止任何單位使用無《操作證》、《臨時證》和《上崗證》的人員進行特種作業和獨立操作。
第八條 在本公司生產區域內從事電工、電(氣)焊工(包括我公司向外單位輸出的電工、電(氣)焊工人員),除持有《操作證》;《臨時操作證》;《學習證》外,同時還必須持有公司核發的《上崗證》,二證合用方可有效,否則按無證人員處理。
第九條 值班電工、電(氣)焊工在工作中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執行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
第十條 值班電工、電(氣)焊工對違章指揮有拒絕執行和越級上告的權利;其有關單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對拒絕執行和越級上告的人員進行打擊報復。
第十一條 值班電工、電(氣)焊工 必須在《操作證》或《臨時操作證》規定的本種作業范圍內操作,并隨身攜帶二證,接受有關人員的監督和檢查。
第十二條 各單位返聘的值班電工、電(氣)焊工,必須使用我單位的正式職工,特殊情況必須有公司勞人、安全部門批準后,方準使用。
第十四條 值班電工、電(氣)焊工的日常安全教育,由其使用單位負責,每月不少于三次;未輸出的 值班電工、電(氣)焊工的安全教育由所在單位負責實施。輸出單位應保證向使用單位輸出合格的特種作業人員。
第十五條 值班電工、電(氣)焊工在安全生產和預防事故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及違反本規定的,公司安全部門依據《安全生產獎罰辦法》和有關規定進行獎勵或處罰。
第十六條 本辦法在實施中的問題,由公司安全部門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2001年4月1日起實施。
第15篇 電氣焊作業安全作業管理規定
1、從事電焊、氣割操作人員,必須進行專門培訓,掌握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經過考試合格,取得操作合格證后方準操作。操作時應持證上崗。徒弟學習期間,不能單獨操作,必須在師傅的監護下進行操作。
2、嚴格執行用火審批程序和制度。操作前必須辦理用火申請手續,經項目部領導同意和消防保衛或安全技術部門檢查批準,領取用火許可證后方可進行操作。
3、用火審批人員要認真負責,嚴格把關。審批前要深入用火地點查看,確認無火險隱患后再行審批。批準用火應采取定時(時間)、定位(層、段、檔)、定人(操作人、看火人)、定措施(應采取的具體防火措施),部位變動或仍需繼續操作,應事先更換用火證。用火證只限當日本人使用,并要隨身攜帶,以備消防保衛人員檢查。
4、進行電焊、氣割前,應由施工員或班組長向操作、看火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技術措施交底,任何領導不能以任何借口縱容電、氣焊工人進行冒險操作。
5、裝過或有易燃、可燃氣體及化學危險物品的容器、管道和設備,在未徹底清洗干凈前,不得進行焊割。
6、嚴禁在有可燃蒸汽、氣體、粉塵或禁止明火的危險性場所焊割。確需進行焊割時,必須按有關規定,保持一定的防火距離。
7、遇有5級以上大風氣候時,施工現場的高空和露天焊割作業應停止。
8、領導及生產技術人員,要合理安排工藝和編排施工進度程序,在有可燃材料保溫的部位,不準進行焊割作業。必要時,應在工藝安排和施工方法上采取嚴格的防火措施。焊割作業不準與油漆、噴漆、脫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時間、同部位上下交叉作業。
9、焊割結束或離開操作現場時,必須切斷電源、氣源。赤熱的焊嘴、焊鉗以及焊條頭等,禁止放在易燃、易爆物品和可燃物上。
10、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焊割工具和設備。電焊的導線不能與裝有氣體的氣瓶接觸,也不能與氣焊的軟管或氣體的導管放在一起。焊把線和氣焊的軟管不得從生產、使用、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或部位穿過。
11、電氣焊作業現場必須配備滅火器材,專人現場監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