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公司管理制度框架規范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子公司的管理,規范云南西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
稱“公司”)內部運作機制,維護公司和投資者合法權益,促進公司規范運作和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以下簡稱《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以下簡稱《規范運作指引》)以及《云南西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等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據總體戰略規劃、產業結構布局及業務發展需要而依法設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主體的公司。其設立形式包括:
(一)全資子公司;
(二)公司與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資設立的,公司控股 50%以上(不含
50%)或派出董事占其董事會絕大多數席位(控制其董事會)的子公司;(三)持有其股權在 50%以下但能夠實施實際控制權的公司。
第三條 加強對子公司的管理,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機制,對公司的組織、資源、資產、投資等和上市公司的運作進行風險控制,提高公司整體運作效率和抗風險能力。
第四條 公司依據對控股子公司資產控制和上市公司規范運作要求,行使對子公司的重大事項管理。同時,負有對子公司指導、監督和相關服務的義務。
第五條 控股子公司在公司經營目標和戰略規劃的框架下,獨立行使經營和管理權,合法有效的運作企業法人財產。同時,應當執行公司對子公司的各項制度規定。
第二章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產生和職責第六條 公司通過子公司股東會行使股東權力,由本公司推薦、經子公司股
東會選舉產生董事、股東代表、監事。
第七條 控股子公司除可推薦董事、監事及股權代表外,原則上由公司推薦出任董事長或總經理,并推薦財務負責人或副總經理等重要高級管理人員;參股公司根據情況推薦董事、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及股權代表。
第八條 董事、監事及重要高級管理人員的委任程序及職責:子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委任程序:(一)由公司分管副總經理和總經理推薦提名人選;(二)經公司黨政聯席會議討論同意推薦;
(三)公司干部管理部門以公司名義辦理正式推薦公文;(四)提交控股子公司、參股公司股東會(股東大會)、董事會審議,按
控股子公司、參股公司章程規定予以確定;(五)報公司干部管理部門備案。
子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職責:(一)依法行使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義務,承擔董事、監事、高級
管理人員責任;
(二)督促控股子公司、參股公司認真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依法經營,規范運作;
(三)協調公司與控股子公司、參股公司間的有關工作;(四)保證公司發展戰略、董事會及股東大會決議的貫徹執行;
(五)忠實、勤勉、盡職盡責,切實維護公司在子公司中的利益不受侵犯;(六)定期或應公司要求向公司匯報任職控股子公司、參股公司的生產經
營情況,及時向公司報告《重大信息內部報告制度》所規定的重大事項;
(七)列入控股子公司、參股公司董事會、監事會或股東會(股東大會)的審議事項,應事先與公司溝通,按規定程序提請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
(八)承擔公司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九條 公司派往控股子公司、參股公司的董事、監事、重要高級管理人員及股權代表應當嚴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對公司和任職公司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不得利用職權為自己謀取私利,不得利用職權收賄賂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任職公司的財產,未經公司同意,不得與任職公司訂立
合同或者進行交易。上述人員若違反本條之規定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條 子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應于每年度結束后 1 個月內,向公司總經理提交年度述職報告,在此基礎上按公司考核制度進行年度考核,考核不符合公司要求者,公司將提請子公司董事會、股東會或股東大會按其章程規定予以更換。
第三章 經營及投資決策管理
第十一條 控股子公司的經營及發展規劃必須服從和服務于公司的發展戰略和總體規劃,在公司發展規劃框架下,細化和完善自身規劃。
第十二條 控股子公司應依據公司的經營策略和風險管理政策,接受公司督導建立起相應的經營計劃、風險管理程序。
第十三條 子公司根據公司總體經營計劃,以及自身業務特征、經營情況,向公司上報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實現利潤等經濟指標,并擬定具體的實施方案,報公司相關職能部門備案。
第十四條 控股子公司應完善投資項目的決策程序和管理制度,加強投資項目的管理和風險控制,投資決策必須制度化、程序化。在報批投資項目之前,應當接受公司相應職能部門的業務指導、監督,并對項目進行前期考察調查、可行性研究、組織論證、進行項目評估,做到論證科學、決策規范、全程管理,實現投資效益最大化。
第十五條 子公司的對外投資參照公司《對外投資管理辦法》執行。
第十六條 控股子公司發生購買或者出售資產(不含購買原材料或者出售商品等與日常經營相關的資產)、對外投資、提供財務資助、租入或者租出資產、受贈資產、債權或債務重組、資產抵押、委托理財、關聯交易、簽訂委托或許可協議等交易事項,依據《公司章程》及公司《信息披露規則》規定的權限應當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的,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應當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的,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子公司發生的上述交易事項的金額,依據《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相關制度規定在公司董事會授權總經理決策的范圍內的,依據子公司章程規定由子公司股東會或股東大會、董事會、子公司總經理審議決定。
第十七條 在經營投資活動中由于越權行事給公司和子公司造成損失的,應對主要責任人員給予批評、警告、直至解除其職務的處分,并且可以要求其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章 財務管理第十八條 子公司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是:貫徹執行國家的財政、稅收政策,
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結合子公司的具體制定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確保會計資料的合法、真實和完整;合理籌措和使用資金,有效控制經營風險,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有效利用子公司的各項資產,加強成本控制管理,保證子公司資產保值增值和持續經營。
第十九條 控股子公司財務運作由公司財務部歸口管理。控股子公司財務部門應接受公司財務部的業務指導、監督。
第二十條 控股子公司財務負責人由公司委派。控股子公司不得違反程序更換財務負責人,如確需更換,應向公司報告,經公司同意后按程序另行委派。
第二十一條 控股子公司應當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和公司章程規定,參照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制定其財務管理制度并報公司財務部備案。
控股子公司財務部門應按照財務管理制度的規定,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負責編制全面預算,對經營業務進行核算、監督和控制,加強成本、費用、資金管理
第二十二條 控股子公司財務部門根據財務制度和會計準則建立會計賬簿,
登記會計憑證,自主收支、獨立核算,日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中采用的會計政
策及會計估計、變更等應遵循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及其有關規定。
控股子公司應當按照公司編制合并會計報表和對外披露財務會計信息的要
求,以及公司財務部對報送內容和時間的要求,及時報送財務報表和提供會計資
料,其財務報表同時接受公司委托的注冊會計師的審計。
第二十三條 控股子公司根據其公司章程和財務管理制度的規定安排使用
資金。控股子公司負責人不得違反規定向外投資、向外借款或挪作私用,不得越
權進行費用簽批,對于上述行為,控股子公司財務人員有權制止并拒絕付款,制
止無效的可以直接向公司領導報告。
第五章 檢查與考核
第二十四條 公司的內部審計管理制度適用于控股子公司。內部審計內容主
要包括:經濟效益審計、工程項目審計、年度財務收支合規性審計、重大經濟合同審計、內部控制審計及單位負責人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等。
第二十五條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向控股子公司派駐審計人員,對其財務及經營活動進行檢查。年末,公司派出審計工作組對子公司年度經營進行情況進行審計作為年度目標責任兌現依據。
第二十六條 控股子公司在接到審計通知后,應當做好接受審計的準備,并在審計過程中應當給予主動配合。
第二十七條 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批準的審計意見書和審計決定送達控股子公司后,控股子公司必須認真執行。
第二十八條 公司向子公司派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定期向公司述職,匯報子公司經營狀況,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對其工作進行考核。
第六章 信息管理
第二十九條 子公司應當履行以下信息提供的基本義務:
1、及時提供所有對公司形象可能產生重大影響的信息;
2、確保所提供信息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
3、子公司董事、經理及有關涉及內幕信息的人員不得擅自泄露重要內幕信息;
4、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重要信息,必須在第一時間報送公司董事會;
5、子公司所提供信息必須以書面形式,由子公司領導簽字、加蓋公章。第三十條 子公司應當在股東會、董事會結束后一個工作日內,將有關會議
決議情況提交公司董事會。
第三十一條 子公司應當在季度、半年度、年度結束之日起 10 個工作日內,向公司董事會提交季度、半年度、年度財務報表及經營情況總結。
第三十二條 控股子公司在建工程和實施中的對外投資項目,應當按季度、半年度、年度定期向公司董事會報告實施進度。項目投運后,應當按季度、半年度、年度統計達產達效情況,在會計期間結束后按公司要求及時向公司董事會提交情況報告。
第三十三條 子公司對以下重大事項應當及時報告公司董事會:
1、收購出售資產行為;
2、對外投資行為;
3、重大訴訟、仲裁事項;
4、重要合同(借貸、委托經營、受托經營、委托理財、贈予、承包、租賃等)的訂立、變更和終止;
5、大額銀行退票;
6、重大經營性或非經營性虧損;
7、遭受重大損失;
8、重大行政處罰;
9、《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四條 公司的公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適用于子公司。
第三十五條 子公司應當明確一個部門及具體人員負責信息提供事務,并把
部門名稱、經辦人員及通訊方式向公司董事會秘書處備案。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六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參股子公司可根據實際參照執行。
第三十七條 本制度如有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八條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
第三十九條 本制度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后生效。
***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年十月十八日
第2篇 物業公司財務籌資管理制度
物業公司財務制度之籌資管理
第一條資金來源包括負債和所有者權益。
第二條 公司可運用負債方式滿足資金需要,負債包括流動負債和長期負債。流動負債是指期限不超過一年的負債,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商業信用(包括應付帳款、應付票據、預收帳款等)等;長期負債是指期限超過一年的負債,主要包括長期借款和債券等。
第三條 優先充分運用商業信用手段增加流動資金,在向銀行和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借入借款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與借款方簽訂借款合同后辦理借款。
第四條 借款相關費用的處理:
1、流動負債性質的借款費用或雖然是長期借款性質但不是用于購建固定資產的借款費用,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2、債券發行費是指與債券發行直接有關的費用,包括債券承銷費、印刷費、律師費、發行手續費以及其他直接費用。不是用于購建固定資產的債券發行費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3、購建固定資產發生的債券發行費和借款費用,在尚未交付使用前計入在建工程的成本;在固定資產交付使用后計入財務費用,具體可根據額度和使用期限確定可采用一次性計入財務費用或分期攤銷。
4、籌建期間發生的借款費用計入長期待攤費用。
5、清算期間發生的借款費用計入清算損益。
第五條 所有者權益是保證公司穩定經營的重要資金來源,主要包括股本、資本公積、留存收益等。公司可以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通過吸收社會法人、外國資本和職員投資等方式不斷增加資本總額,以增強公司實力。
第六條 股票發行費是與股票發行直接有關的費用,包括股票承銷費、注冊登記費、律師費、公關及廣告費、印刷費及其他直接費用。股票按面值發行,發行費計入當期費用;股票按溢價發行,發行費先從本次股票發行的溢價中扣除,其余溢價部分計入資本公積,發行費用大于本次股票溢價而未能抵扣的部分,列入財務費用。
第七條 公司發行債券和增發新股由董事會制定相關方案,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才能實施。
第3篇 醫院收入管理制度藥業公司
醫院收入管理制度
第十三條 醫院收入是指醫院為開展業務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
第十四條 醫院收入包括:
(一)財政補助收入,即醫院從主管部門或者主辦單位取得的財政性事業經費(包括定額和定項補助)。
(二)上級補助收入,即醫院從主管部門或主辦單位取得的非財政性補助收入。
(三)醫療收入,即醫院在開展醫療業務活動中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掛號收入、床位收入、診察收入、檢察收入、治療收入、手術收入、化驗收入、護理收入和其他收入。
(四)藥品收入,即醫院在開展醫療業務活動中取得的中、西藥品收入。
(五)其他收入,即上述規定范圍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培訓收入、救護車收入、廢品變價收入、不受用途限制的捐贈和對外投資收益、利息收入等。
第十五條 醫院要嚴格執行國家物價政策,建立健全各項收費管理制度。
醫院門診、住院收費必須使用財政部門統一監制的收費票據,并切實加強收費票據的管理。
醫藥費用原則上當日發生當日入賬,并及時結算。門診、住院的現金收入不得坐支。
第十六條 醫院藥品收入實行“核定收入、超收上繳”的管理辦法,財政和主管部門核定醫院藥品收入的總額(包括藥品成本、加成收入、折扣等各項收入),超出核定部分的收入按規定上交衛生主管部門。
第4篇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條款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是公司企業,針對財務管理、財務工作制定的公司制度。那么具體條款有哪些呢下面提供了一份關于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條款,供參考。
第一條 為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起,分期攤入成本。分攤期不短于5年,以經營租入的固定資產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賃期內分期攤銷。
第三十三條 公司的營業收入包括手續費收入、其他營業收入等。營業收入要嚴格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確認,并認真核實、正確反映,以保證公司損益的真實性。
第三十四條 營業收入要按照規定列入相關的收入專案,不得截留到帳外或作其他處理。
第三十五條 公司在業務經營活動中發生的與業務有關的支出,按規定計入成本費用。成本費用是管理公司經濟效益的重要內容。控制好成本費用,對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十六條 成本費用開支范圍包括:利息支出、營業費用、其他營業支出等。
(一) 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負債形式籌集的資金成本支出。
(內完成,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應于次年90日內制作,必要時聘請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
第四十三條 年末還應報送財務情況說明書。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內容包括:
(一) 業務、經營情況,利潤實現情況,資金增減及周轉情況,財務收支情況等。
(二) 財務會計方法變動情況及原因,對本期或下期財務狀況變動有重大影響的事項;資產負債表制表日至報出期之間發生的對公司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為正確理解財務報表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四條 財務分析是公司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財務管理中心應對公司經營狀況和經營成果進行總結、評價和考核,通過財務分析促進增收節支,充分發揮資金效能,通過對財務活動不同方案和經濟效益的比較,為領導或有關部門的決策提供依據。
第四十五條 總結和評價本公司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的財務報告指標包括:①經營狀況指標:流動比率、負債比率、所有者權益比率;②經營成果指標:利潤率、資本利潤率、成本費用利潤率。
第四十六條 會計電算化硬體設備是指專用于會計電算化的微機及其配套設備,包括伺服器、工作站、網線、印表機、ups電源等。會計電算化硬件設備由財務管理中心統一管理和使用,非會計電算化工作人員一般情況下不得使用,特殊情況確需使用時,應經財務管理中心經理批準,在不影響會計電算化正常工作情況下進行。
第四十七條 財務軟件是用于完成會計核算、處理會計業務的軟件。操作人員在實際工作中發現軟件的設計功能未能正常實現時,應立即與軟件發展商聯系,進行修改、調試,完成調試后,應及時檢查、核對,以確保相應帳務資料和功能模組的正確性。
第四十八條 每月10日前對上個月的會計資料進行備份。操作人員運用財務軟件必須是通過系統功能表選項進入系統操作,應根據工作需要設置操作許可權和密碼。操作人員對使用的硬件設備的安全負責。下班時,應關閉設備的電源。設備的開啟和關閉應嚴格按規范程式進行。
第四十九條 公司會計電算化未通過財政部門評審之前,采用微機和手工帳并行的辦法。每月末,會計核算人員必須將手工帳與微機帳進行核對。保持手工帳與微機帳一致。
第五十條 企業銀行電子支付系統的管理,嚴格按照企業銀行電子支付程式和許可權規定執行。電子支付密碼器、智慧ic卡、帳戶密碼和操作人員密碼是使用企業銀行系統的關鍵要素,應妥善保管,主管卡和操作員卡應按照分管并用的原則,由財務管理中心負責人和操作員分別設制密碼,不得一人統管使用。第十一章附則
第五十一條 本辦法由公司財務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第五十二條 本辦法自董事會通過之日起開始施行。
第5篇 公司文書管理工作制度5
公司文書管理工作制度5
第一章目的
第一條為使公司的文書處理建立科學、合理、規范的程序,使文書處理準確、及時,提高文書處理的工作效率和文書的質量,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章組織管理
第二條公司各部門與外界來往文書的收發由行政管理部門統一辦理。各分公司(工廠)的文書收發由其所屬部門辦理,行政部門負責文書的收受及發送。
第三條管理部門應指定人員負責來往文書的核稿及收發、拆封、登記、分發、稽催、校對、監印、檔案管理等事宜。
第三章文書的種類
第四條公司的通用文書有以下幾種。
(1)請示:向上級部門請求、請示、批準的事項。
(2)報告:向上級部門匯報工作、反映情況、提出建議、答復下級的請示事項。
(3)決定:對公司重要事項或重大活動作出安排。
(4)決議:經過會議討論或議定,要求貫徹執行的事項。
(5)批復:上級答復下級的請示事項。
(6)通告:在公司范圍內公布應當遵守或周知的事項。
(7)通知:傳達、批轉上級、同級、不相屬部門的公文;傳達要求下級部門協助或需要周知或共同執行的事項;發布規章、任免、聘用事項。
(8)通報:表彰先進,批評錯誤,傳達重要情況。
(9)信函:對同級或不相屬單位間相互介紹、商洽、詢問、催辦、答復某些問題,請有關部門批準。
(10)會議紀要:記載和表達會議重要精神及議定事項,要求與會單位共同遵守執行。
第五條公司的專用文書有備忘錄、意向書、協議書、合同書、契約、各種報告、廣告書、說明書、請柬、賀詞、新聞稿、啟事等。
第六條文書的類別。
(1)絕密:指極為重要并且不得向無關人員泄漏內容的文書。
(2)秘密:指次重要并且所涉及內容不能向無關人員透露的文書。
(3)機密:指不宜向公司以外人員透露內容的文書。
(4)普通:指非機密文書。如果附有調查問卷之類的重要東西,則另當別論。
(5)傳閱:指在本公司內部傳閱或傳達的文書。
第四章文書制作要領
第七條文書內容(以公文為例)包括以下幾方面。
(1)發文號:由公司的代字、發文年度、發文順序號組成,位于文頭與界欄線上。
(2)收文機關:向上級的請示、報告,一般只寫一個主送單位;需同時報送另一個上級部門的,用“抄報”;對同級或下級則用“抄送”。
(3)標題:對公文主要內容的概括和反映,是公文的眉目。
(4)正文:公文的主體部分。
(5)發文機關:制發文的單位,位于正文的右下側,應寫全稱或通用簡稱。
(6)公文日期:包括年、月、日,寫在公文末尾,一般以印制日期為準,重要公文以簽發日期為準。
(7)公文印章:加印在發文日期中間。
(8)密級:保密文件注明密級。
(9)附件:附件位于正文之后、印章之前,注明附件的序號、標題。
第八條用紙格式。
(1)國內公文用紙用16k型(26cm×18.4cm),涉外公文用a4型(29.7cm×21.0cm)。
(2)圖文區:國內用16k型(23.3cm×14.9cm),國際標準用a4型(27cm×17.5cm)。
第九條印裝格式。
(1)公文均采用橫書橫排。
(2)單面印刷可在上端裝訂,雙面印刷在左面裝訂。
(3)裝訂可用線裝、釘裝、膠粘辦法。
第十條版面格式:首頁采用文頭。
第十一條公文行文原則。
(1)上行文原則。
①逐級行文,即下一級行文給直接上級。
②多級同時行文,即下級向上級和更高上級同時行文。
③越級行文,遇特殊、緊急情況,或對直接上級的檢舉、控告。
(2)下行文原則。
①逐級行文。
②多級同時行文。
③直貫到底行文。
(3)平行文原則:相互沒有隸屬關系的部門之間可以行文。
第十二條文書的署名。
(1)公司內文書,如果是一般往來文書,只需主管署名;如果是單純的上報文書或者不涉及各部門且內容不重要的文書,只需部門署名;如果是重要文書,按責任范圍由總裁、副總裁、常務董事署名,或者署有關部門的主管姓名與職務。
(2)對外文書,如合同書、責任狀、政府許可申請書、回執、公告等重要文書,一律署總裁職務與姓名。如果是總裁委托事項可由指名責任者署名。上列規定以外的文書,也可署分公司或分支機構主管的職務與姓名。
第十三條文書的蓋章。
(1)在正本上必須加蓋文書署名者的印章,副本可以加蓋署名者或所在部門印章。
(2)如果文書署名者不在,可加蓋職務或代理者印章,并加蓋具體執行者印章代替。但在這種情況下,文書存檔前必須加蓋署名者印章。
(3)以部門或公司名義起草的文書,須在旁側加蓋有關責任者印章。
第十四條文書制作注意事項。
(1)文書必須簡明扼要,一事一議,語言措辭力求準確規范。
(2)起草文書的理由包括起因以及中間交涉過程,并加以證明,附上相關資料與文件。
(3)必須明確起草文書的責任者,并署上請示審批提案者姓名。
(4)對請示提案文書進行修改時,修改者必須認真審閱原件,修改者須署名。
(5)可行可不行的堅決不行文,減少行文數量,提高行文權威性和質量。
(6)減少聯合行文,避免聯合簽審過程中時間延誤和扯皮。
(7)行文分清主次,提高行文針對性,減輕行文對象單位負擔。
(8)不輕易越級行文。
第五章文書制作流程
第十五條對外行文操作流程。
(1)擬稿。
①由具體承辦人員起草,并由部門負責人審核。
②對外發文一般以公司名義發文。各分公司、子公司有必要發文時,在公司后加下屬企業全稱。
③發文稿必須符合公文種類、格式使用規范。
(2)核稿。
①擬稿完畢后,填寫發文擬稿單,一并送各級領導審核。
②審核有問題時與有關當事人溝通,統一意見后進行修改。
(3)簽發。有關領導審核簽發,明確簽署意見、姓名、日期。
(4)編號。由行政部統一編排發文字號。
(5)繕印、校對。
①急件應先行處理。
②保密件應由專人打印。
③打印后的校樣、廢紙等應妥善處理。
④應專人校對,以原稿為準,重要文件需多人校對。
⑤打印、校對責任人簽名。
(6)在無誤、規范的文件上統一蓋印章。
(7)填寫登記簿。
(8)封發。
①發文工作由行政部門負責。
②查驗無誤后信件封口,填寫準確,注明急件、密級。
第十六條對內行文處理程序。
(1)對內行文一般按對外行文處理程序參照執行。
(2)特殊情況下,各級部門、下屬企業對公司行文可不必經繕印程序。
(3)對內行文,由各部門、下屬企業負責人、公司領導簽發。
第六章文書的發送
一些需要郵寄或專人遞交的文書,按下列要點進行發送,必要時還需給文秘室回復或回執,調查報告不受本條規定限制。
第十七條文書封面必須明確寫清接收單位名稱、單位地址以及收件人姓名,并且注明快遞、郵寄、面呈或轉交等字樣。
第十八條公司內部文書原則上不封緘。
第十九條各部門的郵寄文書,必須于發送前,在“發信登記本”與“郵資明細賬”上填寫相關內容。
第七章文書的處理
第二十條普通文書的處理原則。
(1)部門經理以上級別的主管負責對文書進行審閱、回答、批辦以及其他必要處理,或者由其指定下屬對文書進行具體處理。
(2)如果遇到重要或異常事項,必須及時與上級主管取得聯系,按上級指示辦理。
(3)各種有關聯的事項,必須與各部門商議后方能予以處置。
第二十一條機密文書原則上由責任者或當事者自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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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條某文書被閱覽后,閱覽者必須簽字,表示已經閱覽完畢。如有必要,可在文書的空白處填寫閱覽后的意見,并轉給或交還文書的主管。
第二十三條有必要在各部門傳閱的文書,必須附“傳閱登記簿”,按“傳閱登記簿”規定欄目填寫,并最終交還文書主管。
第九章收文操作流程
第二十四條簽收。一切外來信件、電報、傳真,統一由行政部門簽收,填寫登記在收件登記簿上。寫明公司或行政部門收啟的文書,統一由行政部拆封處理。
第二十五條寫明各部門或個人收啟的分送各部門或個人,如系公文,應主動送行政部登記處理。
第二十六條分發。
(1)行政部根據公文性質、要求,確定具體化在辦和閱批對象,填寫公文閱辦單。
(2)分發去向。
①重要來文,由行政部長提出初步意見(擬辦),再由公司領導批示(批辦)。
②一般文件,直轉有關職能部門處理(承辦)。具體承辦務求實效,分清主辦、協辦、復文與不復文。
③參閱性文件,直接組織傳閱。
④范圍不明的文件,送領導審閱。
第二十七條催辦。
分對內催辦與對外催辦,包括發函、派專人打電話等方式,要使用工作催辦單,對來文做到事事有交代、件件有著落,防止漏辦、延誤。
第二十八條結辦。
文件傳閱完畢,已答復發文單位,有處理意見的文件,均視為結辦。
第十章文書的整理與保存
第二十九條全部完結的文書,在結辦后三天內,交行政主管歸存,按“完整、有序”的原則對文件整理、檢查,按類別、年代立卷,分別按所屬部門、文件機密程度、整理編號和保存年限進行整理與編輯,并在“文書保存簿”上做好登記,歸檔保存。
第三十條公司個人不得保存公司公文,凡參加會議帶回的文件,應及時交行政部登記保管,調離公司的員工應將文件和記錄本清理移交。
第三十一條分公司或分支機構的文書分為兩類:一類是特別重要的文書,直接交主管保存,另一類是一般的文書,留存各部門保管。
第十一章文書的保存年限
第三十二條永久保存文書包括章程、股東大會及董事會議事記錄、重要的制度性規定;重要的合同書、協議書、登記注冊文書;股票關系文書、重要的訴訟關系文書;重要的政府許可證件;有關公司歷史的文書;決算書和其他重要的文書。
第三十三條保存10年文書包括請求審批提案文書;人事任命文書;獎金工資與津貼有關文書;財務會計賬簿、傳票與會計分析報表以及永久保存以外的重要文書。
第三十四條保存5年文書指不需要保存10年的次重要文書。
第三十五條保存1年文書,指無關緊要或者臨時性文書。如果是調查報告則由所在部門主管負責確定保存年限。
第十二章注意事項
第三十六條重要的機密文書,一律存放在保險柜或帶鎖的文件柜中。
第三十七條保存期滿及沒必要繼續保存的文書,經主管決定,填寫銷毀的理由和日期之后銷毀。機要文書一律以焚燒的方式銷毀。任何個人不準擅自銷毀文件,或以廢紙出售。不需立卷的文件材料需逐件登記,報公司領導批準后銷毀。
第三十八條銷毀秘密級以上文件要進行登記,有專人監督,保證不丟失、不遺漏。
第三十九條必須做好重要文書的借閱登記工作,并注明歸還日期。一切借閱都必須出具借閱證。
第十三章附則
第四十條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屬企業的公文管理。
第6篇 xx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一個公司為加強財務管理,發揮財務在公司運營管理中的作用,提高公司的經濟效益,都會制定相關的財務管理制度。以下整理了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模板,僅供參考。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公司財務部由總會計師、會計、出納和審計工作人員組成。
在沒有專職總會計師之前,總會計師職責由會計兼任承擔。
第四條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第五條總會計師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四)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復賬、報賬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按期報賬。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賬、報賬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賬務處理。
(七)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審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審計管理制度。
(二)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三)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四)審閱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五)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范公司的經濟行為。
(六)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七)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財務工作管理
第九條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條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一條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會計、出納員記賬,都必須在記賬憑證上簽字。
第十二條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三條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賬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并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會計簽名或蓋章。
第十四條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
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財務工作人員發現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七條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并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八條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主管副總經理監交。
支票管理
第十九條支票由出納員或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經總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二十條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賬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注銷。
第二十一條財務人員月底清賬時憑支票領用單轉應收款,發工資時從領用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賬手續后再作補發工資處理。
第二十二條對于報銷時短缺的金額,財務人員要及時催辦,到月底按第二十一條規定處理。
凡一周內收入款項累計超過10000元或現金收入超過5000元時,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總經理。凡與公司業務無關款項,不分金額大小由承辦人文字性報告總經理。
第二十三條凡1000元以上的款項進入銀行賬戶兩日內,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總經理。
第二十四條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經理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現金管理
第二十五條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
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二十六條除本規定第二十五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
第二十七條公司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須采取轉賬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二十八條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2000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九條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總經理批準。
第三十條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領用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總經理批準后提取。
第三十一條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審核;交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三十二條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五條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三十三條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后,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賬憑證。
第三十四條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總經理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主管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放工資,填制記賬憑證,進行賬務處理。
第三十五條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主任簽字,會計審核時間、天數無誤并報主管副總經理復核后,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三十六條無論何種匯款,財務人員都須審核《匯款通知單》,分別由經手人、部主任、總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有關憑證。
第三十七條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賬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賬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賬款相符。
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十八條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九條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賬、主管),由總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四十條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
第四十一條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準。
處罰辦法
第四十二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并扣發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三)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四)利用賬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五)未經批準坐支或未按批準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六)保留賬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七)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第四十三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賬表、文件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附則
第四十四條本規定由總經理辦公會負責解釋。
第四十五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第7篇 中國化工集團公司企業安全衛生管理制度1
第一章 總 則
第1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理》等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定和標準,為保證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保護國家財產安全,促進集團公司的發展,特制訂本制度.
第2條 凡集團公司所屬各公司,研究院,所,生產,銷售企業(以下統稱企業)均應嚴格遵守本制度.
第3條 各專業公司和企業必須建立安全生產委員會和設置安全生產專職管理機構,在企業內部形成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網絡,并安排足夠的專業技術人員參與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第4條 企業應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努力創造安全衛生的勞動條件,為職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實現安全,文明生產.
第5條 企業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落實安全責任,加強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企業應當通過質量,環保,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的認證,逐步將安全管理體系化,并建立安全生產的長效機制;按照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投入要求,盡可能采用有效的安全技術和科技成果,積極預防事故的發生.
第6條 企業除貫徹,執行本制度外,還必須同時嚴格執行國家有關部門及所在地方政府有關職業安全衛生的法律,法規,規定和標準.
第二章 安全生產職責
第一節 基本原則
第7條 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實行各級領導人員負責制.
第8條 企業的各級領導人員和職能部門,應在各自的工作范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認真履行職責.
第9條 各級領導人員缺額或外出期間,由代理者履行其安全生產職責.
第10條 安全生產人人有責,企業的每個職工必須認真履行各自崗位的安全職責,做到恪盡職守,各負其責.
第二節 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第11條 經理( 院長,廠長)的安全生產職責
(一)經理(院長,廠長)是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定和標準.
(二)要重視職工的勞動條件和企業的安全,工業衛生狀況,重視改善職工勞動條件和女工的勞動保護工作.
(三)批準,發布本企業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術規程,崗位操作法,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長遠規劃,保證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投入.
(四)建立并落實本企業的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
(五)經常深入現場了解安全生產情況,研究,審定重大災害事故的預防措施和處理預案,并組織演練.推廣先進的安全技術和管理方法.主持召開安委會會議,研究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六)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組織和機構,形成本單位的安全管理網絡,根據實際情況,配備,充實安全專業人員.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穩定安全專業隊伍.
(七)堅持安全生產工作兩定期制度,即組織領導班子定期分析安全形勢,定期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檢查.
(八)接受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培訓和考核,組織開展員工的安全生產業務培訓與考核工作.
(九)堅持'五同時'原則,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時,同時安排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十)堅持按'四不放過'原則處理事故,并按規定的時限及時,如實上報.
(十一)企業內實行的各種承包,委托經營,設立的控股公司,以及與外單位簽訂的各項承包,委托經營等合同中,都必須有安全技術指標,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生產職責等內容的條款,并認真進行檢查.
(十二)副經理(副院長,副廠長)在職責分工的范圍內對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黨委書記安全生產職責
(一)對公司(院,廠)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進行監督,起到保證作用.
(二)協助行政搞好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制度等的宣傳教育,提高干部職工的安全意識.
(三)發揮各級黨組織在安全生產中的監督保證作用,帶領職工遵章守紀,做到安全生產.
(四)協助行政檢查并考核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
(五)帶領工會,共青團組織共同支持生產經營系統做好安全生產工作,開展群眾性的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組織監察部門參加重大安全事故調查,參與對安全事故的責任人的處理.
第13條 工會主席安全生產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工作的法律,法規,規定和標準,充分發揮群眾在安全生產中的監督作用.
(二)督促并協助行政開展安全衛生宣傳教育和培訓,對安全衛生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關心勞動條件的改善,保護女工健康,定期研究勞動保護工作.對違反法律,法規,侵犯職工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要求糾正.及時制止行政指揮中的違章行為,支持職工的合理要求.
(四)組織好工會系統安全生產活動,監督公共文化娛樂場所的消防管理工作.把企業安全生產的狀況列入職代會議事日程.
(五)開展勞動競賽活動,及時總結和推廣安全衛生方面的先進典型,獎勵先進.
(六)參加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
第14條 總工程師和技術部門負責人(
第8篇 公司倉庫管理制度10
公司倉庫管理制度(十)
一、總則
1、目的
為使本公司成品的繳庫、保管、交運、銷貨退回及滯存品處理等事務流程有所遵循,特制訂本準則。
2、范圍
有關成品倉儲管理作業,包括庫位規劃、收發貨作業及倉儲管理事務,依本準則的規定辦理。
二、庫位規劃
3、庫位規劃與配置
3.1物料管理科應依成品繳出庫情況、包裝、方式等規劃所需庫位及其面積,以使庫位空間有效利用。
3.2庫位配置原則應依下列規定:
3.2.1配合倉庫內設備(例如油壓車、手推車、消防設施、通風設備、電源等)及所使用的儲運工具規劃運輸通道。
3.2.2依銷售別、產品別分區存放,同類產品中計劃產品與訂制產品應分區存放,以利管理。
3.2.3收發頻繁的成品應配置于進出便捷的庫位。
3.2.4將各項成品依品名、規格、批號規定庫位,標明于“庫位配置圖”上,并隨時顯示庫存動態。
4、成品堆放
物料管理科應會同質量管理科質量管理人員,依成品包裝形態及質量要求設定成品堆放方式及堆積層數,以避免成品受擠壓而影響質量。
5、庫位標示
5.1庫位編號依下列原則辦理,并于適當位置作明顯標示:
5.1.1層次別,依a、b、c順序由下而上逐層編訂,沒有時填“○”。
5.1.2庫位流水編號。
5.1.3通道別,依a、b、c順序編訂。
5.2計劃產品應于每一庫位設置標示牌,標示其品名、規格及單位包裝量,
5.3物料管理科庫位配置情況繪制“庫位標示圖”懸掛于倉庫明顯處。
6、庫位管理
6.1物料管理科收發料經辦人員應掌握各庫位,各產品規格的進出存動態,并依先進先出原則指定收貨及發貨單位。
6.2計劃產品每種規格原則上應配置兩個以上小庫位,以備輪流交替使用,以達到先進先出的要求。
三、收貨管理
7、成品繳庫方式
7.1繳庫部門開立“進倉明細表”一式二聯,連同繳庫品送至物料管理科,經收貨人員簽收并存放于指定庫位后,第一聯送回繳庫部門存查,第二聯由收貨人員持回憑以核對“成品繳庫單”。
7.2繳庫部門依當日的“進倉明細表”匯總開立“成品繳庫”,送物料管理科核對簽認后第一聯送會計部門,第二聯送物料管理科據以轉記“成品庫存日(月)表”,第三聯送回繳庫部門。
8、收貨注意事項
物料管理科就繳庫內容與成品繳庫單的內容確實核對,如發現的繳庫原因代號、品名、規格、產品與繳號的數量、包裝或商標不符時,應即時通知繳庫部門更正。
四、發貨管理
9、交運期限控制
9.1凡遇下列情況之一者,物料管理應于一日前辦妥“成品交運單”,并于一日內交運
9.1.1計劃產品接獲客戶的“訂貨通知單”時的交貨日期。
9.1.2內銷、合作外銷訂制品,依客戶需要日期。
9.2直接外銷訂制品繳庫后,配合結關日期交運。
10、發貨注意事項
10.1物料管理科接到“訂貨通知單”時,經辦人員應依產品規格訂貨通知單編號順序列檔,內容不明確應即時反映業務部門確認。
10.2因客戶業務需要,收貨人非訂購客戶或收貨地點非其營業所在地者,依下列規定辦理:
10.2.1經銷商的訂貨、交貨地點非其營業所在地者,其“訂貨通知單”應經業務部主管核簽方可辦理交運。
10.2.2收貨人非訂購客戶者應有訂購客戶出具的收貨指定通知始可辦理交運。
10.2.3物料管理科接獲“訂制(貨)通知單”得以發貨,但有指定交運日期者,依其指定日期交運。
10.2.4訂制品(計劃品)在客戶需要日期前繳庫或“訂貨通知單”注明“不得提前交運”者,物料管理科若因庫位問題提交交運時,應先聯絡業務人員轉知客戶同意,且收到業務部門的出貨通知后始得提前交運,若系緊急出貨時,應由業務部主管通知物料管理科主管先予交運再補辦出貨通知手續。
10.2.5未經辦理繳庫手續的成品不得交運,若需緊急交運時須于交運同時辦理繳庫手續。
10.2.6訂制品交運前,物料管理科如接到業務部門的暫緩出貨通知時,應立即暫緩交運,等收到業務部門的出貨通知后再辦理交運。緊急時可由業務部門主管先以電話通知物料管理科主管,但事后仍應立即補辦手續。
10.2.7“成品交運單”填立后,須于“訂貨通知單”上填注日期、“成品交運單”編號及數量等以了解交運情況,若已交畢結案則依流水號順序整理歸檔。
11、承運車輸調派與控制
11.1物料管理科應指定人員負責承運車輛與發貨人員的調派。
11.2物料管理科應于每日下午四時以前備妥第二天應交運的“成品交運單”,并通知承運公司調派車輛。
11.3如承運車輛可能于營業時間外抵達客戶交貨地址者,成品交運前,物料管理科應將預定抵達時間通知業務部門轉告客戶準備收貨。
12、內銷及直接外銷的成品交運
12.1成品交運時,物料管理科應依“訂制(貨)通知單”開立“成品交運單”,由業務部門開立發票,客戶聯發票核對無誤后寄交客戶,存根聯與開剩的發票于下月2日前匯送會計部門。
12.2“訂貨通知單”上注明有預收款者,于開立“成品交運單”時,應于“預收款”欄內注明預收款金額及發票號碼,分批交運者,其收款以最后一批交運時為原則,但“訂貨(制)通知單”內有特殊規定者,遵從其規定。
12.3承運車輛入廠裝載成品后,發貨人及承運人應于“成品交運單”上簽章,第一、二聯經送業務部核對后第一聯業務部存,第二聯會計核對入賬,第三、四聯交由承運商于出貨前核點無誤后始得放行。經客戶簽收后第
三聯送交運客戶,第四、五聯交由承運商送回物料管理科,然后把第四聯送回業務部依實際需要寄交運客戶,第五聯由承運商持回,據以申請運費,第六聯物料管理科自存。
13、客戶自運
13.1客戶要求自運時,物料管理科應先聯絡業務部門確認。
13.2成品裝載后,承運人于“成品交運單”上簽認,依第十二條規定辦理。
14、直接外銷的成品交運
14.1物料管理科應于結關前將成品運抵指定的碼頭或貨柜場以減少額外費用(如特驗費、監視費等)。
14.2成品交運時,物料管理科應依“外銷訂貨通知單”開立“成品交運單”一式六聯,第四、五聯,交由承運商送碼頭或貨柜場報關簽收后,第四聯存于物料管理科,第五聯經報關行簽收后由承運人持回據此申請費用。
14.3外銷發票正聯業務部門收存,存根聯與開剩的發票則于下個月二日前匯總送會計部門。
14.4成品需于廠內裝柜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14.4.1物料管理科應于接到業務部門領柜通知后,即聯絡貨柜入廠裝運。
14.4.2裝柜時應依客戶要求的裝柜方式作業,裝畢后貨柜應以封條加封。
15、成品交運單的更正
“成品交運單”因交運內容更改或填單錯誤需要更正時,依下列規定辦理:
15.1“內銷交運單”的更正:
15.1.1尚未交運:開單人員應于原單錯誤處更正,并加蓋更正章,如果難以更正,則將原單各聯加蓋“本單作廢”字樣,重開“成品交運單”辦理交運。作廢的“成品交運單”第一聯留倉運科,其余各聯依序裝訂成冊送會計核對存檔,另開錯誤的發票則加蓋“作廢”章,存于原發票本。
15.1.2已交運:開單人員應立即開立“交運更正單(內銷)”第一、二、三聯送業務部核對后,第一聯業務部存,第二聯送會計,第三聯依實際需要轉送交運客戶,第四聯寄送客戶,第五、六聯存于倉運科。
15.1.3如發票已送客戶,因錯誤而需要重開者,應將新開發票連同“交運更正單”第四聯送業務部門轉交客戶,并需督促客戶取回原開發票。
15.2“外銷成品交運單”的更正:
15.2.1尚未交運:比照本條第(一)款的第一項的規定辦理。
15.2.2已交運:經辦人員應立即至交運的碼頭或貨柜場辦理“裝箱單”等報
關文件的更正,并立即開立“交運更正單”,其流程與發票的更正比照第(一)款的規定辦理。
15.2.3“交運更正單”不得作為出廠憑證。
16、“成品交運單”簽收回聯的審核及追責
16.1審核:
物料管理科收到“成品交運單”簽收回聯有下列情況者,應即附有關單據送業務部門轉客戶補簽:
16.1.1未蓋“收貨章”者。
16.1.2“收貨章”模糊不清難以辯認,或非公司名稱全銜者。
16.1.3其他用途章(如公文守用章)充當“收貨章”者。
16.2追責:
物料管理科于每月10日前就上月份交運的簽收回聯尚未收回者應立即追責,并依合同規定罰扣運費,同時應于月底前收集齊全,依序裝訂成冊送會計科核對存查。
17、運費審核
17.1物料管理科每月接獲承運公司送回的“成品交運單”簽收回聯、“運費明細表”及發票存根,應于5日內審核完畢,送回會計科整理付款。
17.2物料管理科審核運費時,應檢視開單出廠及客戶簽收等日期,是否有逾期送達或違反合同規定,均依合同規定罰扣運費。
17.3若“成品交運單”簽收回聯有第十六條的簽收異常者,除依規定辦理外,其運費亦應暫緩支付。
18、成品領用與發票逾月反應
18.1物料管理科收到領用部門開立的“成品領用單”經審核無誤后,依其請領數量發貨。
18.2業務部每月初時把上月已出貨未開立發票的客戶,訂貨(制)單、品名規格、數量、交運地點及原因與對策填于“發票逾月未開立匯總表”,一式兩份,一份業務部存,一份送會科據以核對。
五、退貨品管理
19、運輸的聯絡
物料管理科接到業務部門送達的“成品退貨單”應先審查有無注明依據及處理說明,若沒有應將“成品退貨單”退回業務部門補充,若有則依
“成品退貨單”上的客戶名稱及承運地點聯絡承運商運回。
20、退貨品的驗收
20.1退貨品運回工廠后,倉運科應與有關人員確認退回的成品異常原因是否正確,,若確屬事實,應將實退數量填注于“成品退貨單”上,并經點收人員、質量管理人員簽章后,第一聯存于會計部門,第二聯送收貨部門,第三聯由承運人攜回依此申請費用,第四聯送業務部向客戶取回原發票或銷貨證明書。
20.2物料管理科收到尚無“成品退貨單”的退貨品時,應立即聯絡業務部門主管確認無誤后先暫予保管,等收到“成品退貨單”后再依前付款規定辦理。
21、退貨品的處理
退貨品的處理方式系需重處理者,物料管理科應督促處理部門領回處理。
22、退貨的更正
22.1若退回成品與“退貨單”記載的退貨品不符時,物料管理科應暫予保管(不入庫),同時于一式三聯的“成品退貨單”填注實收情況后,第三聯由運輸公司攜回依此申請運費,第二聯送回業務部門處理,第一聯暫存倉運科依此督促。
22.2業務部門查驗退貨品確屬無誤時,應依實退情況更正“退貨單”,送物料管理科辦理銷案。
22.3倘退貨品系屬誤退時,業務部門應于原開“退貨單”第四聯注明'退貨品不符”后,送回物料管理科據以辦理退回客戶,將其交運作業按第十二條的規定辦理,并在“成品交運單”注明“退換貨不入賬”,本項退回的運費應由客戶負擔。
六、滯成品管理
23、滯成品分類、提報
23.1滯成品部分由物料管理科依類別及分配的庫位編號編列存放,并就每一堆置單位(如一墊板)固定庫位存放便于管理。
23.2滯成品的發生原因及代號:
a.正常品繳庫后滿六個月未銷售或未售完者。
b.正常品繳庫后雖未滿六個月,但有變質的顧慮者。
c.與正常品同規格或其他因素未能出庫者(異常品)。
d.每批生產所發生的次級品。
e.訂單取消時。
f.超制、短碼尾數時。
g.試制品
h.銷退重整列為次級者。
i.其他。
23.3物料管理科應于翌月6日前匯總填制“滯成品處理月報表”,呈主管核簽,第一聯送總經理處理,第二聯自存。
24、滯成品發貨
物料管理科于接到業務部門指定滯成品的“訂貨通知單”后依第四部分發貨管理規定辦理。
七、儲存管理
25、賬務
物料管理科收到“成品明細表”后,應立即以有關單據核對,如發現異常應立即辦理更正。
26、盤點
26.1庫存成品應作定期或不定期盤點,盤點時由會計科將盤點
項目依規格
填具“成品盤點表”會同物料管理科盤點,并按實際盤點數量填入數量欄內.
26.2實施電腦化后,“成品盤點表”由電腦出表。
26.3會計科將“成品盤點表”的盤點數量與賬面數量核對,若有差異即填具“盤點異常報告單”,并計算其盤點盈虧及金額,送物料管理科查明原因,再送業務部主管研判,擬具改善措施呈總經理核決。
26.4盤盈虧數量經核決后,由物料管理科開立“調整單”,第二聯送會計部門,第一聯倉運科自存。
27、消防設備
倉庫內一律嚴禁煙火,物料管理科應于倉庫明顯處懸掛“嚴禁煙火”標志,并依工業安全衛生管理的規定設置消防設備,由總務科指定專人負責管理,每日至少檢查一次,如有故障或失效,應立即申請補充,并配合廠區消防訓練,以提高應對能力。
28、庫房管理應注意事項
28.1倉庫內應經常維持清潔,并隨時注意通風情況。
28.2易燃品、易爆品或違禁品不得攜入倉庫,物料管理科應隨時注意。
28.3倉庫內不得吸煙,若因工程需要燒焊時,應先報備,并派專人負責才可進行。
28.4物料管理科對所經營的成品庫存及倉運設備應負安全使用之責,如果破損應立即反映主管并立即委托修護。
28.5未經物料管理科主管核準,有關人員不得進入倉庫,搬運完畢后,亦不得在倉庫逗留。
第9篇 公司儀表車間儀器儀表及自動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儀器儀表及自動控制設備(以下簡稱“儀表設備”)管理工作,提高儀表設備管理水平,保障儀表設備安全經濟運行,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xx公司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儀表設備管理的主要目標是對儀表設備從規劃、設計、制造、選型、購置、安裝、使用、維護、修理、改造、更新直至報廢的全過程進行科學的管理,使儀表設備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
第三條 本制度所稱儀表設備是指在我公司生產、經營過程中所使用的各類檢測儀表、自動控制監視儀表、執行器、過程控制計算機系統、分析儀器儀表、可燃(有毒)氣體檢測報警器及其輔助單元等。
第四條 本制度適用于儀表車間。
第二章 管理機構與職責范圍
第五條? 儀表設備由儀表車間負責歸口管理。儀表車間應設相應崗位和專職技術人員。儀表車間在主管經理領導下,負責公司儀表設備的管理。
第六條 儀表車間儀表設備管理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儀表設備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貫徹執行公司儀表設備管理制度、規程和規定。
(二)組織制定和修訂公司儀表設備管理制度、規程、標準和規定。
(三)檢查執行儀表管理制度、規程、標準和規定的情況。
(四)參與新建裝置、更新或技措等重點項目中儀表設備的規劃、設計選型等前期管理工作。
(五)負責審批儀表車間上報的儀表設備零購、更新計劃,匯總到設備采購,負責審批儀表車間??? 上報的儀表設備報廢、儀表檢修計劃。
(六)負責審查或制定公司儀表設備及其系統的技改技措項目計劃。
(七)負責公司儀表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管理工作。
(八)負責審核公司重要儀表設備的檢修項目及方案,參與重要儀表項目驗收工作。
(九)負責組織儀表設備新產品、新技術的交流及管理經驗交流。
(十)參加公司儀表設備的重大事故調查與分析。及時上報儀表設備事故分析報告,及時上報儀表設備事故分析報告。
(十一)組織建立健全公司儀表設備臺帳及檔案。
第三章 儀表設備的前期管理
第七條 儀表設備的前期管理是全過程管理中規劃、設計、選型、購置、安裝、竣工、投運階段的全部管理工作,是綜合管理的重要內容,為使壽命周期費用最經濟,綜合效率最高,必須重視前期管理工作。
第八條 儀表設備規劃主要依據企業的生產經營發展方向、安全生產和產品質量保證體系的需要、儀表設備發展動態等因素。儀表車間負責制定本企業儀表設備規劃。
第九條 儀表車間應參與新建、改擴建等項目中儀表設備的設計審查,對設計選型的可靠性、維修性、適用性、經濟性、先進性、安全性提出要求,堅持安全可靠、技術先進、經濟合理的原則。
第十條 儀表設備購置要堅持質量第一、性能價格比高和壽命周期費用最經濟的原則,嚴格進廠質量驗收,進口設備應有必備的維修配件。
第十一條 在新建、改擴建工程中負責儀表設備施工的單位必須具有相應的施工資質,具有按設計要求進行施工的能力,具有健全的工程質量保證體系。儀表設備施工必須按設計要求及《石油化工儀表工程施工技術規范》(sh 3521-1999)進行。
第十二條 儀表設備主管部門應參與或負責儀表設備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調試、竣工資料移交等方面的工作。施工單位在移交時,竣工驗收必須按設計要求及《自動化儀表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 50093-2002)、《石油化工儀表工程施工技術規范》(sh 3521-1999)進行,按照規定程序進行交接。要做到竣工資料齊全,工程竣工驗收資料應包括:
(一)工程竣工圖包括(裝置整套儀表自控設計圖紙及竣工圖);
(二)設計修改文件和材料代用文件
(三)隱患工程資料和記錄;
(六)接地電阻測試記錄;,
(四)儀表安裝及質量檢查記錄;
(五)電纜絕緣測試記錄;
(七)儀表風和導壓管等掃線、試壓、試漏記錄
(八)儀表設備和材料的產品質量合格證明;
(九)儀表校驗和試驗記錄;
(十)回路試驗和系統試驗記錄;
(十一)儀表設備交接清單;
(十二)報警、聯鎖系統調試記錄;
(十三)智能儀表、dcs、sis、plc組態記錄工作單;
(十四)未完工程項目明細表等。
第十三條 儀表設備投用前,運行維護單位應根據設備的特點編制相關規程,開展技術培訓、事故預案演練等工作。
第四章 儀表設備分類
第十四條 儀表設備按以下類別進行分類:
(一)過程控制系統;
(二)檢測儀表;
(三)控制儀表;
(四)聯鎖回路儀表;
(五)在線分析儀表;
(六)可燃氣體、有毒氣體檢測報警儀;
(七)特殊儀表;
(八)其它儀表。
第五章 常規儀表管理
第十五條 常規儀表是指一般情況下通用的檢測儀器儀表、控制監視儀表、執行器、輔助單元及其附件、化驗分析儀器儀表等。
第十六條 常規儀表選型應考慮以下原則
(一)在滿足生產需要的前提下,儀表選型應綜合考慮其安全可靠性、技術先進性、經濟性。
(二)選用的儀表應是經過國家技術監督部門認可的、取得制造許可證的合格產品。優先選用經gb/t 19000或iso 9000標準認證的產品或符合國際標準的產品。在工程設計中不得采用未經工業鑒定的試制儀表。
(三)儀表選型應考慮企業的現狀和發展規劃,主流機種力求統一。
(四)儀表選型應有利于全廠或區域性的集中控制和集中管理,有利于系統集成、信息集成、功能集成,提高企業生產管理水平。
(五)對于新建或改造裝置的常規儀表配置、選型應遵循《石油化工自動化儀表選型設計規范》(sh 3005-1999)之規定,各企業儀表設備主管部門應參與或組織對設計資料進行審查。
第十七條 防爆型儀表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危險場所使用的儀表必須符合防爆類型及等級要求。防爆型儀表的明顯部位應有清晰的防爆標志。危險場所儀表的安裝,配線必須符合防爆類型及等級的技術要求。
防爆型儀表檢修時不準更改零部件的結構,材質。
在危險場所對原有的防爆型儀表進行更新、改造時,必須審定儀表的防爆性能,不得隨意降低防爆等級。
在危險場所新增儀表測控回路及其他回路,其防爆等級不得低于區域內其它儀表防爆等級。
第十八條 放射性儀表現場要有明顯的警示標記,安置使用應符合國家規范。
第二十條 常規儀表的使用、日常維護、故障處理和檢修要求。
(一)檢維部應建立和健全常規儀表運行、維護、校驗、檢修等各種規程和管理制度。
(二)儀表設備的操作及維護保養人員應經過培訓,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
(三)特殊儀表的維護人員應接受專門培訓,才能進行儀表的維護調校工作;放射性儀表應指定專職維護人員,并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和監測儀器。
(四)嚴格執行儀表設備的定期檢查、強制保養制度,搞好計劃檢修工作。備用儀表應隨時處于完好狀態。
(五)儀表運行時如發現異常或故障,維護人員應及時進行處理,并對故障現象、原因、處理方法及結果做好記錄。
(六)各種標準儀器應按有關計量法規要求進行周檢,嚴禁使用超期未檢或檢定不合格的標準儀器。
(七)當對參加聯鎖的常規儀表進行維護檢修時,應嚴格按照本制度第七章的要求進行。
(八)常規儀表的檢修一般隨裝置停工檢修進行,在檢修前應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檢修計劃,準備必要的備品備件、檢修材料、工具和標準儀器,并制定切實可行的檢修網絡圖。需要外委的檢修項目應辦理外委審批手續。
(九)儀表檢修按《石油化工設備維護檢修規程》(shs 07001~07008-2004)要求進行;在每個檢修周期內,應對每臺儀表進行檢查校驗。
(十)儀表單機校驗后應進行回路聯校,參加聯鎖的儀表還應進行聯鎖回路確認。
第二十一條 壓力表
壓力表的校驗和維護應符合國家計量部門的有關規定。壓力表安裝前應進行校驗,在刻度盤上應劃出指示最高或最低壓力的紅線,壓力表校驗后應加鉛封。壓力表應根據工作壓力選用。壓力表表盤刻度極限值不應小于工作壓力的1.5倍。
第六章? 控制系統管理
第二十二條
控制系統主要包括集散控制系統(dcs)、安全儀表系統(sis)、可編程控制器(plc)、工業控制計算機系統(ipc)以及在先進過程控制(apc)和優化過程控制(opc)系統中使用的上位計算機等。
第二十三條 儀表車間參與公司控制系統的設計、安裝、調試、驗收等階段的全過程管理。
第二十四條 新建或改造裝置控制系統的規劃和選型或在原有控制系統進行開發升級改造,儀表設備主管部門應對設計資料進行審查。控制系統的配置、選型,既要保證滿足裝置生產控制的要求,又要具有較高的技術先進性。
第二十五條 對已投入使用的控制系統,如果生產工藝要求改變控制方案,或增加儀表回路,應由工藝提出,生產技術科負責審核,由儀表車間負責安排儀表人員實施,并做好相關記錄。
第二十六條? 對控制系統機房的管理,達到以下要求:
(一)機房必須定專人管理。
(二)機房環境必須滿足控制系統設計規定的要求。
(三)機房內嚴禁帶入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不得在機房內堆放雜物,機柜上禁放任何物品。
(四)機房內應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
(五)機房電纜通道要有防鼠設施,以防鼠害。
第二十七條 控制系統的備件管理,達到以下要求:
(一)備品配件要有專門的帳卡,要隨時掌握備件配件的儲備情況,保持一定數量的備品配件儲備,以保證控制系統的穩定運行。
(二)保管儲存控制系統備品配件的環境,必須符合要求的保管條件。
(三)在裝置停工檢修期間,要對備件進行通電試驗,確保其處于備用狀態。
第二十八條 為防止病毒感染,嚴禁在控制系統上使用無關的軟件,也不得進行與控制系統軟件組態無關的作業。做備份用的移動硬盤、光盤等不準另作他用,也不準在其他計算機上使用。控制系統與信息管理系統間應采取隔離措施,以防范外來計算機病毒侵害控制系統。
第二十九條 控制系統的日常維護、故障處理和檢修管理。
(一)每日應定時檢查主機、外圍設備硬件的完好和運行狀況。保證環境條件滿足控制系統正常運行要求;供電及接地系統符合標準;按規定周期做好設備的清潔工作。
(二)系統軟件和應用軟件必須有雙備份,并妥善保管;控制系統的密碼或鍵鎖開關的鑰匙要由專人保管,并嚴格執行規定范圍內的操作內容;系統軟件和主要應用軟件修改應經儀表車間、公司主管總工程師批準后,方可進行;軟件備份要注明軟件名稱、修改日期、修改人,并將有關修改設計資料存檔。
(三)系統運行時如發現異常或故障,維護人員應及時進行處理,并對故障現象、原因、處理方法及結果做好記錄。
(四)控制系統的檢測原則上隨裝置停工大修同步進行。大修時要對系統進行全面、徹底的清潔工作;要進行系統的調試、診斷、維護和系統聯校工作,并對聯鎖系統進行確認;大修期間還要對系統外圍設備進行檢查和測試。控制系統的檢修應按《石油化工設備維護檢修規程》(shs 07008-2004)要求進行。
(五)加強控制系統故障管理,制定控制系統故障應急預案,不斷提高處理突發故障的能力。
(六)在對系統進行維修操作前,必須做好技術準備工作,杜絕盲目操作。
(七)在檢修前必須檢查并記錄其屬性設置、跳線或開關的位置;拔下的卡件必須立即放到防靜
電塑料袋中,不得隨意擺放。
第10篇 公司特種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根據國家安全法令、規程和條例,為維護公司財產和員工在生產中的安全與健康,實現優質、安全、文明生產,促進企業生產發展需要,特制訂本制度。
一.?安全管理機構:
1特種車輛部門主管為安全生產的負責人。
2特種車輛部門副主管為安全生產的具體組織者和指揮者,同事兼任特種車輛安全負責人。
二.?特種車安全生產守則:
1駕駛員必須執行國家《廠礦企業勞動安全條例》,做到安全生產,堅持預防為主,消除隱患,杜絕事故。
2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每個駕駛員都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堅守本職崗位,作到文明生產。
3對新操作駕駛員、實習駕駛員、臨時頂崗駕駛員以及變換工種的駕駛員,都要進行安全教育,經車隊隊長考試合格后方能上崗操作。
4任何人不得無證駕駛一切特種車輛。駕駛員在廠外行車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廠內行車時速5公里,輕聲鳴喇叭。
每個駕駛員在生產過程中或在生產工作區域內發現有危及安全生產、財產安全和員工身體健康的現象,應及時向本單位的領導和所在班組的班組長報告。必要時可直接向生產部報告。發現火警時應立即采取緊急措施,并報告消防隊。(火警電話:119)
三.?特種車駕駛員個人安全防護規則:
1凡在生產場所操作的駕駛員,必須穿戴好規定的勞保防護用品。
2在生產場所操作特種車輛作業時必須穿工服,不準赤膊、赤腳、穿背心、短褲、拖鞋等。
3進入有物體打擊的場所,駕駛員均須戴安全帽。
4工作時應嚴肅認真,思想集中,精心操作。嚴禁打鬧、追跑、爭斗、睡覺,不允許串崗、離崗。
5禁止攜帶小孩進入特種車輛操作室和生產工作場地。
6生產、工作前應有充分的睡眠和休息。飲酒后不準進入生產操作工作崗位。精神不正常者不準進入生產操作工作崗位。
7發生人身事故后,應立即搶救,并立即向部門主管和生產部報告。一般事故在二十四小時內報告生產部;重大事故和多人事故應立即向主管經理報告。
四、叉車安全管理:
1. 必須經過相關部門考試合格,取得政府機構頒發的特殊工種操作證,方可駕駛叉車,并嚴格遵守以下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2. 必須認真學習并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熟悉車輛性能和操作區域道路情況。掌握維護叉車保養基本知識和技能,認真按規定做好車輛的維護保養工作。
3. 嚴禁帶人行駛,嚴禁酒后駕駛;行駛途中不準飲食和閑談;不準行駛途中接打電話。
4. 車輛使用前,應嚴格檢查,嚴禁帶故障出車,不可強行通過有危險或潛在危險的路段。
5.操作規程:
1). 叉車作業前后,應檢查外觀,加注燃料、潤滑油和冷卻水。
2). 檢查起動、運轉及制動安全性能。
3). 檢查燈光、喇叭信號是否齊全有效。
4). 叉車運轉過程中應檢查壓力、溫度是否正常。
5).叉車運行后還應檢查外泄漏情況并及時更換密封件。
6). 起步前,觀察四周,確認無防礙行車安全的障礙后,先鳴笛、后起步。
7). 液壓(氣壓)式制動的車輛,制動液壓(氣壓)表必須達到安全方可起步。
8). 叉車在載物起步時,駕駛員應先確認所載貨物平穩可靠。
9). 起步必須緩慢平穩起步。
10). 行駛時,貨叉底端距地高度應保持300~400mm,門架須后傾。
11). 行駛時不得將貨叉升得太高。進出作業現場或行駛途中,要注意上空有無障阻物刮碰。載物行駛時,貨叉不準升得太高,影響叉車的穩定性。
12). 卸貨后應先降落貨叉至正常的行駛位置后再行駛。
13). 轉彎時,如附近有行人或車輛,應先發出行駛信號。禁止高速急轉彎,高速急轉彎會導致車輛失去橫向穩定而傾翻。
14). 行駛叉車在下坡時嚴禁熄火滑行,非特殊情況禁止載物行駛中急剎車。
15). 叉車在運行時要遵守廠內交通規則,必須與前面的車輛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16). 叉車運行時,載荷必須處于不防礙行駛的最低位置,門架要適當后傾。除堆垛或裝車時,不得升高載荷。
17). 載物高度不得遮擋駕駛員視線。特殊情況物品影響前行視線時,倒車時要低速行駛
18). 禁止在坡道上轉彎,也不應橫跨坡道行駛。
19).叉車廠區安全行駛速度5公里/小時,進入生產車間區域必須低速安全行駛。
20).叉車的起重升降或行駛時,禁止人員站在貨叉上把持物品和起平衡作用。
21). 發現問題及時檢修和上報,絕不帶病作業和隱瞞不報。
22). 叉載物品時,應按需調整兩貨叉間距,使兩叉負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應貼靠擋物架。
23). 禁止單叉作業或用叉頂物、拉物。特殊情況拉物必須設立安全警示牌提醒周圍行人。
24). 在進行物品的裝卸過程中,必須用制動器制動叉車。
25). 車速應緩慢平穩,注意車輪不要碾壓物品墊木,以免碾壓物繃起傷人。
26). 用貨叉叉貨時,貨叉應盡可能深地叉入載荷下面,還要注意貨叉尖不能碰到其它貨物或物件。應采用最小的門架后傾來穩定載荷,以免載荷后向后滑動。放下載荷時可使門架少量前傾,以便于安放載荷和抽出貨叉。
27). 禁止高速叉取貨物和用叉頭向堅硬物體碰撞。
28).叉車叉物作業時,禁止人員站在貨叉周圍,以免貨物倒塌傷人。
29). 禁止超載,禁止用貨叉舉升人員從事高處作業,以免發生高空墜落事故。
30).不準用制動慣性溜、放、圓形或易滾動物品。
第11篇 金屬公司技術文件管理制度
金屬制品公司技術文件管理制度
一.總則:
為規范本公司技術文件的管理,確保文件編制的正確性特制訂本制度。
二.技術文件的編制、審核、批準:
1.技術文件由工程部負責編制,工程部應對技術文件的正確性、合理性負責。
2.工程部部長負責技術文件的審核。
3.總經理負責技術文件的批準。
4.技術文件包括:
a.圖紙;
b.工藝操作規程;
c.設備操作規程;
d.產品內控標準;
e.產品檢驗規范;
f.采購技術要求等。
三.技術文件的更改:
1.技術文件更改的前提:
a.顧客要求更改;
b.由于開發試制的疏忽而必須更改;
c.技術要求過高,生產設備無法達到而必須進行更改等。
2.各部門如確需對技術文件進行更改,須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技術文件更改申請單,報工程部審核,廠務經理批準;
3.技術文件更改申請單應包括以下內容:
a.更改原因;
b.更改前參數;
c.更改后參數。
4.技術文件更改申請單的審批:
a.廠務經理負責對技術文件更改進行審批;
b.必要時廠務經理可組織有關人員對技術文件的更改進行評審或會簽;
c.廠務經理下達技術文件更改指令(書面文件);
5.生產部根據指令實施更改。
a.更改不得降低規定的產品質量水平和顧客適用性要求;
b.更改不得違反有關標準和法律、法規;
c.工程部負責更改,其他人員未經受權無權更改,工程部做好技術文件更改記錄;
d.更改時所有部門及所有文件應同步更改。
四.技術文件的管理:
1.技術文件發放:
技術文件由工程部發放到相關責任部門,并在[文件發放記錄表]上登記,由領用人簽名。
2.文件使用和保管:
a.工程部根據工作需要合理發放給使用者;
b.使用者要妥善保管好文件,使用者未經技術部許可,不得擅自復印、外借技術文件。有遺失及損壞情況應及時報工程部辦理補發手續;
c.工程部應建立[技術文件一覽表]及[外來文件一覽表];
d.技術文件由工程部歸口保管,工程部對上述文件應進行分類并妥善保管;
e.借閱技術文件須由技術部或廠務經理批準,并在[文件及資料借閱登記表]上做好記錄,由借閱人簽名;
f.對無使用及保存價值的文件,由工程部負責審批后及時收回銷毀,并填寫[文件及資料回收登記表];
g.對有保存參考價值的作廢文件,應在該文件上進行標識,并用專柜保存,以防誤用。
批準審核編制
日期日期日期
第12篇 集團建設公司機務管理制度
建設集團公司機務管理制度
為了更好地貫徹,落實上級有關機務管理制度,確保工程質量,加快工程進度,服務于養護工作,提高經濟效益,改善勞動條件,必須實行有計劃、有措施的目標管理方法。使各項工作能得到落實,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工作要求,結合我段實際情況,制定本機務管理制度,由機務股實施。希各站、中隊參照執行。
一、機具設備的管理
1、根據省局的固定資產管理辦法規定。機具設備一律建立一機一檔。
2、對新增機具設備進行嚴格驗收和檢查,保證新增機具設備的技術狀況處于良好。做到資料齊全。
3、做好各級列保和大修工作,保證機具設備的技術狀況處于良好,完好率和利用率達到要求。
4、嚴格做好機具設備的更新和報廢工作,根據規定提取拆舊費和大修理費。
5、機具外借,應辦理好租用手續,領導簽字,后由機務股按有關規定收取臺班費。
嚴格遵照規定,操機人員必須做好上崗前的培訓工作,做到按規范操作,不得無證上崗或駕駛。
二、機具設備的調配和安全工作
1、全段機具由機務股進行統一調配。(已簽定合同的遵照合同)段設立調度員,負責調度工作。
2、駕駛員應服從調度員的指揮,未經調度私自出車者,一切后果自負。按有關規定追究其責任。
3、全段機駕人員每月18~20日把行車路單以及施工機械使用情況報送股室統計員,做到及時、準確。
4、每位機駕人員每月二十五日要到段部參加安全日活動,互相交流經驗,分析問題,吸取教訓。采取措施,并積極參加每年的行車百日賽,每年進行一次評比,表彰先進。
5、真正的做到'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發生事故及時上報,事后要組織駕駛員和有關人員進行分析、討論事故的原因,存在的問題,總結經驗教訓,制定防范措施,做到'三不'放過。
三、機務統計和材料的管理
1、機務統計應認真做好單車核算工作,及時反映情況。及時收集各班組報表,匯總上報市處機務科。并把各種數據填入各種圖表上。
2、材料員要根據制度每月和財務進行核對,做到帳目清楚,帳帳相符;每月和倉管員進行核對,做到帳物相符,按時報送材料收、發、存的數量明細表。
3、物資入庫,倉管員應做好清點,核對工作,嚴守質量關,不收不合格或質次的物資。
4、倉庫物資應做到堆放整齊。分類存放,做到'四定號''三勤'工作。
5、領發物資應嚴格辦理出、入庫的手續,嚴禁無單發料。
6、每年倉庫在十月份做好一起清倉查庫工作,及時提供倉庫積壓或短缺的情況,說明原因以及情況,上報段部處理。
7、采購員應根據機務股編報的計劃(已經領導批準)進行采購,并嚴格遵守采購員的崗位責任制。不得盲目采購。
四、機務管理機構置設備要經過各級經濟技術論證,要慎重造型,凡是單位出資或以單位名義的購置大中型及主要機械設備,必須由段部各級主管領導審批簽署意見后上報市處機務安全科和縣局,做到合理選型,擇優造購。
五、在處置資產(包括調撥、轉讓、報損、報廢)時,均應向市處、縣局報告,并履行審批手續,未經批準不得處置。
六、段部在報送公路機械設備報表時,應做到內容完整,數字明確,財務與機務帳帳相符。
七、在機械設備的使用管理過程中,必須貫徹人機固定原則,嚴格實行定人、定機、定操作規程的'三定'制度,同時及時做好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保證設備完好率。
八、本單位在保證完成本單位正常施工養護工作的前提下,將設備等非經營性資產以出租、聯營、投資等方式轉為經營性資產時,應堅持有償轉讓,使用原則,以達到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目的。但對轉為聯營,投資等轉讓形式進行經營使用的,必須上報上級機關審批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