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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十二篇)

      發布時間:2024-03-02 09:18:01 查看人數:32

      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第1篇 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規范公司的人事管理,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的聘用、試用、報到、保證、職務、任免、調遷、解職、服務、交接、給假、出差、值班、考核、獎懲、待遇、福利、退休、撫恤等事項除國家有關規定外,皆按本規定辦理。

      第三條本公司自總經理以下工作人員均稱為本公司職員。

      第四條本公司職員,均應遵守本規則各項規定。

      二、聘用

      第一條本公司所需員工,一律公開條件,向社會招聘。

      第二條本公司聘用職員以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格適合于職務或工作者為原則,但特殊需要時不在此限。

      第三條 新員工的聘用,根據業務需要,由主管人事部門統籌計劃,呈報核準。

      第四條本公司各級員工必須具備以下資格,才能聘用:

      (一)副總經理以上職位,必須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熟悉業務,具有5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年齡在35歲以上;

      (二)部門經理,必須具備大專以上學歷,熟悉業務,具有2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年齡在25歲以上;

      (三)一般職員,高中以上學歷,其條件符合職務要求。

      第五條本公司特勤人員(司機、保安、打字員),必須具備下列資格,經考試合格,才能聘用:

      (一)司機:有汽車駕駛執照,并具有兩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

      (二)保安:身高1.72cm以上,有安全保安知識和實際工作經驗;

      (三)打字員:擅長中英文打字,有實際工作經驗。

      三、試用及報到

      第一條新聘用人員的試用期為三個月,期滿合格者方予錄用為正式員工。

      第二條員工在試用期內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適合工作者,可隨時停止使用。

      第三條員工錄用前應辦理報到手續,并按規定時間上班。

      (一)填寫個人履歷表;

      (二)交登記照片五張;

      (三)交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四)交(驗)學歷證。

      四、保證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均應覓妥保證人,保證其在本公司服務期間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新進員工于協妥保證手續后才能報到。前項保證手續及保證人之責任均按保證書保證規約執行。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保證人(以下簡稱保證人)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一)團體保:資本充實經合法登記有案的工廠或商號;

      (二)個人保:有正當職業,在社會上有相當信譽及地位之人士。但被保人之配偶或直系親屬或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現職人員均不得為保證人。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經管現款、票據、材料、成品等人員,其保證人應為相當之團體保。

      第四條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情之一者,保證人應負一切賠償責任,并負責代被保人辦理離職手續:

      (一)違反本公司一切規章或有營私、舞弊、盜竊及其他不法行為致本公司蒙受損害者;

      (二)貪污公款挪用公物者;

      (三)棄職潛逃者。

      第五條保證人之職業或住址如有變更時,應由保證人或被保人以書面形式通知本公司辦理更正。

      第六條本公司員工如因職務變更而原保證人認為不能承擔保證責任時,被保人應隨時另覓妥保證人。

      第七條保證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事故喪失其保證資格時,應立即以書面通知本公司,由被保人另覓新保證人辦妥換保手續,發還原繳保證書后方得解除保證責任。

      第八條本公司員工之保證人如發現不妥時可隨時告知被保人在規定限期內換保,在換職期間如有必要可暫停其職務,待換保手續辦妥后才準許復職。

      第九條本公司員工離職,經辦妥移交手續后6個月內如未發現任何弊端時才通知保證人,解除保證人之保證責任。

      五、職務行免

      第一條各級主管職務的委派分為實授、代理二種。

      第二條職務的任免除依章程由董事會核定外,各單位主管如認為有必要時可填具調派意見表呈總經理核定任免。

      第三條職務任免經核定后由人事部填發人事任(免)令。

      第四條職務委派經核定后按新職務加薪,其數額另行決定。

      六、遷調

      第一條本公司基于業務上的需要,可隨時調動任一員工的職務或服務地點,被調的員工如借故推諉,均以抗命論處。

      第二條各單位主管依其管轄內所屬員工之個性、學識和能力,力求人盡其才,以達到人與事相互配合,可填具異動單呈核派調。

      第三條奉調員工接到調遷通知后,單位主管人員應于10日內,其他人員應于7日內辦妥移交手續就任新職。前項奉調員工由于所管事件物特別繁雜,無法如期內妥移交手續時,可酌予延長,最長以5日為限。

      第四條奉調員工可比照出差旅費支給辦法報支旅費。其隨往的直系眷屬得憑乘車證明實支交通費,但以五口為限。搬運家具之運費,可依檢附單據及單位主管證明報支。

      第五條奉調員工離開原職時應辦妥移交手續,才能赴新職單位報到,不能按時辦理完移交者在準延期內辦理移交手續,否則以移交不清論處。

      第六條調遷員工在新任者未到職前,其所遺職務可由直屬主管暫代理。

      七、解職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之解職分為“當然解職”、“退休”、“辭職”、“停職”、“資遣”及免職或解雇六種。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死亡為“當然解職”,得依本章第十六之規定給撫恤金。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退休給予退休金,其辦法另定。

      第四條本公司員工自請辭職者,應于請辭日三十天前以書面形式申請核準,在未核準前不得離職,擅自離職者以曠工論處。

      第五條本公司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命令停職:

      (一)保證人更換期間,所屬一級單位主管為必要停職者;

      (二)因病延長之假期超過6個月者;

      (三)觸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羈押或提起公訴者。

      第六條命令停職。遇下列情況,酌情予以處理:

      (一)因換保停職者,自停職日起15天內未辦妥換保手續者,予以免職或解雇;

      (二)因病被命令停職者,自停職日起6個月內未能痊愈申請復職者即被資遣或命令退休;

      (三)因案被命令停職者,經判決為有期徒刑以上的被免職或解雇,但經偵查撤訴或判決無罪確定后,可予復職。

      第七條本公司員工于停職期間,停發一切薪金,其服務年限以中斷計。

      第八條本公司因實際業務需要或資遣有關員工,其辦法另定。

      第九條本公司員工離職,除“當然解職”及“命令解職”未能辦理交接手續者外,均應辦理交接手續,經各部門接交人簽準后才能離職。

      八、服務

      第一條本公司各級員工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及公告。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應接受上級主管之指揮與監督,不得違抗,如有意見應于事前述明核辦。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應尊重公司信譽,凡個人意見涉及本公司方面者,非經許可,不得對外發表,除辦理本公司指定任務外,不得擅用本公司名義。

      第四條本公司員工不得經營或出資與本公司類似及職務上有關之事業或兼任公司以外之職務,但經董事長核準者不在此限。

      第五條本公司員工應盡忠職守,并保守業務上之一切機密。

      第六條本公司員工執行職務時,應力求切實,不得畏難規避,互相推諉或無故拖延。

      第七條本公司員工處理業務,應有成本觀念,對一切公物應加愛護,公物非經許可,不得私自攜出。

      第八條本公司員工對外接洽事項,應態度謙和,不得有驕傲滿足以損害本公司名譽之行為。

      第九條本公司員工應彼此通力合作,同舟共濟,不得妄生意見、吵鬧、斗毆、播弄是非或其他擾亂秩序,妨礙風紀之事情。

      第十條本公司員工出勤管理應依員工出勤管理辦法之規定辦理,員工出勤管理辦法另訂之。

      第十一條本公司員因業務需要加班者,應依加班管理辦法規定辦理,加班管理辦法另訂之。

      九、交接手續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交接分為:

      (一)主管人員交接;

      (二)管理人員交接

      第二條稱主管人員者為主管各級單位之人員;稱經管人員者為直接經管財物或事務之人員。

      第三條主管人員應就下列事項分別造冊辦理移交:

      (一)單位人員名冊;

      (二)未辦及未了事項;

      (三)主管之財務及事務。

      第四條經管人員應就下列事項分別造冊辦理移交:

      (一)所經管之財物事務;

      (二)未辦及未了事項。

      第五條一級單位主管主人員交卸時應由公司負責人派員監交,二級單位以下人員交卸時可由該單位主管人員監交。

      第六條本公司員工之交接,如發生爭執應由監交人述明經過,會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擬出處理意見呈報上級主管核定。

      第七條所有人員移交應于交卸之日將上述第三條規定之事項移交完畢。

      第八條經管人員移交應于交卸日將上述第四條規定之事項移交完畢。

      第九條所有人員移交時應由后任會同監交人依移表冊逐項點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3日內接收完畢,檢齊移交清冊與前任及監交人會簽呈報。

      第十條各級人員移交應親自辦理,其如有特別原因,經核準得指定負責人代為辦理交卸時,所有一切責任仍由原移交人負責。

      第十一條各級人員過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得責令于十天內交卸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致公司受損失者應負賠償責任。

      十、請假休假管理規定

      第一條本公司以下列日期為例假日(若有變更時得預先公布),但因業務需要可指定照常上班需以加班計算:

      (一)節假日:

      1. 元旦;

      2. 春節;

      3. 婦女節(限女性);

      4. 勞動節;

      5. 國慶節。

      (二)其他經公司決定之休假日;

      第二條員工請假分下列七種:

      (一)事假:因事必須本身處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積計以14天為限;

      (二)病假:因病治療或休養者應具特約醫院或公立醫院證明申請病假,每年積計以30天為限;住院者,以1年為限,兩者合計不得超過1年;

      (三)婚假(均包括節假日):

      1. 員工結婚可請婚假3天;

      2. 子女結婚可請假2天。

      (四)產假(均包括節假日)

      1. 員工生育可請假90天,晚婚產假加15天,辦獨生子女手續再加35天;

      2. 配偶分娩可休假10天。

      (五)喪假(包括節假日):

      1. 祖父母、父母配偶及子女喪亡可請喪假3天;

      2. 兄弟姊妹及岳父母之喪亡可請假2天;

      3. 其他直系親屬喪亡可請假1天。

      (六)公假:因兵役檢查或軍政各機關之調訓,期間不滿1個月者或應國家考試或擔任各級人民代表出席會議期間在此3天以內者,可請公假。

      (七)特別假:依其服務年資,可分別給予特別假。

      第三條前條各款假期內之薪金照常支給。

      第四條第二條各條款假期之核準權限如下:

      (一)主管級以下人員,假期3天內由主管核準,3天以上由經理(主任)核準;

      (二)主管級人員,假期3天內由經理核準,3天以上由總監或副總經理核準;

      (三)經理級人員由總監以上主管核準。

      第五條本公司員工因執行職務所生之危險致傷病不能工作者,以公假論,期間以年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時應合并計算,假期中薪資照給。過期仍未痊愈者可依退休規定命令退休。

      第六條請假逾期,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事假逾期按日計扣薪金,1年內事假積計超過30天者免職或解雇;

      (二)病假逾期可以用未清事假之假期抵銷,事假不敷抵銷時按日計扣薪金;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長期療養,經總經理特別核準者不在此限。

      第七條特準病假以半年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時應合并計算。特準病假期間薪資減半發給,逾期者得予命令退休或資遣。

      第八條本公司員工請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時可由同事或家屬代為外,須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未辦妥請假手續,不得先離職,否則以曠工論處。

      第九條本公司員工請假期屆滿行續假或雖行續假尚未核準而不到職者,除確因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曠工論。

      第十條本公司員工曠工在7日以內按日計扣薪金。

      第十一條請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礙工作時,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令延期請假。

      第十二條請假者必須將經辦事務交待其他員工代理,并在請假單內注明。

      第十三條計算全年可請假日數,均自每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中途停職者,比例遞減。特準病假延至次年銷假者,其次年事、病假期比照中途到職人員計算。

      第十四條本公司員工依本規則所請各假如發現有虛偽事情者,除以曠工論處外,并依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第十五條在本公司服務1年以上滿3年者每年給予特別休假7天;服務3年以上未滿5年每年給予特別休假10天;服務5年以上未滿10年者給予特別休假14天;服務滿10年者給予特別休假15天,滿10年以上每增滿1年加給1天,但至多以30天為限。

      第十六條特別休假按以下手續辦理:

      (一)每年初(元月)由各單位在不妨礙工作范圍內,自行排特別休假日期。特別休假日期表一式兩份,一份留存原單位,一分逐級轉呈各部(室)經理(主任)核閱后送人事單位備查;

      (二)特別假休假時,應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填員工請假記錄卡),并覓妥職務代理人,辦妥職務交待后才能休假;

      (三)基于業務上的需要不能休假時,可比照休假天數的薪金數額改為獎金,若干休假期間,因業務需要奉令銷假照常工作而不補休假者,亦比照其未休假天數的薪資額改發獎金。

      第十七條員工在休假之前1年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給予特別假:

      (一)事、病假積計逾21天者;

      (二)曠工達3天以上者。

      十一、值班管理制度

      第一條本公司于節假日及每天工作時間外所辦一切事務,除由主管人員在各自職守內負責外,應另派員工值班處理下列事項:

      (一)臨時發生事件及各項必要措施;

      (二)指揮監督保安人員及值勤工作;

      (三)預防災害、盜竊及其他危機事項;

      (四)隨時注意清潔衛生、安全措施與公務保密;

      (五)公司交辦的各項事宜。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值班,其時間規定如下:

      (一)自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下午五時半起至次日上午上班時間止。

      (二)節假日、日班,上午八時起至下午五時半止(可隨辦公時間的變更而變更);夜班,下午五時半起至次日上午八時止。

      第三條員工值班安排表由各部門編排,于上月底公布并通知值班人員按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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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值班。并在值日牌寫明值班員工的姓名,懸掛于明顯的地方。

      第四條值班員工應按照規定時間在指定場所連續執行任務,不得中途停歇或隨意外出,并須在本公司或工廠內所指定的地方食宿。

      第五條值班員工遇有事情發生可先進行處理,事后分別報告。如遇其職權不能處理的,應立即呈報并請示主管領導辦理。

      第六條值班員工收到電文應分別依下列方式處理:

      (一)屬于職權范圍內的可即時處理;

      (二)非職權所及,視其性質立即聯系有關部門負責人處理;

      (三)密件或發時信件應立即原封保管,于上班時呈送有關領導。

      第七條值班員工應將值班時所處理的事項填個值班報告表,于交班時送主管領導轉呈核查,報告表另定。

      第八條值班員工如遇緊急事件處理得當,使公司減少損失者,公司視其情節給予嘉獎。

      第九條值班員工在值班時間內,擅離職守應給予記大過處分,因情節嚴重造成損失者,從重論處。

      第十條值班員工因病和其他原因不能值班的,應先行請假或請其他員工代理并呈準。出差時亦同,代理者應負一切責任。

      第十一條本公司員工值班可領取值班津貼,其標準另定。

      十二、考核

      第一條公司員工考核分為試用考核、平時考核及年中、年終考核等四種。

      (一)試用考核依本公司人事規則規定任聘人員均應試用3個月。試用3個月后應參加試用人員考核,由試用單位主管負責考核。如試用單位認為有必要延長試用時間或改其派他單位試用抑或解雇,應附試用考核表,注明具體事實情節,呈報經理或主任核準。延長試用,不得超過3個月。考核人員應督導被考核人員提具試用期間心得報告。

      (二)平時考核:

      1. 各級主管對于所屬員工應就其工作效率、操行、態度、學識隨時進行考核,其有特殊功過者,應隨時報請獎懲;

      2. 主管人事人員,對于員工假勤獎懲應統計詳載于請假記錄簿內,并提供考核之參考。

      (三)年中考核:

      于每年6月底舉行,但經決議認為無必要時可予取消年中考核。

      (四)年終考核:

      1. 員工于每年12月底舉行總考核一次;

      2. 考核時,擔任初考各單位主管應參考平時考核記錄簿及人事記錄之假勤記錄,填具考核表報送復審。

      第二條考核年度為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三條有下列情況不得參加考核:

      (一)試用人員;

      (二)復職未滿3個月或留職停薪者;

      第四條前條不得參加考核人員之姓名,免列于考核人員名冊內,但應另附不參加考核人員名冊報備。

      第五條本公司員工年中、年終考核分工作效率、操行、態度、學識、勤惰等項目,并可各分細目,以各細目分數評定(每項每分考核表另完成)。

      第六條考核成績分優、甲、乙、丙等四等級。

      第七條年中、年終考核分初考、復考及核準,程序另定。

      第八條辦理考核人員應嚴守秘案,不得營私舞弊或遺漏。

      第九條年中、年終考核時,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其考核成績不得列為優等。

      (一)所請各假(不包括公假)合計數超過人事規則中請假辦法規定日數者;

      (二)曠工日數達2天以上者;

      (三)本年度受記過以上處分未經抵銷者。

      第十條年終獎金的加發與減發。

      (一)本公司員工于考核年度內如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可加發的終獎金:

      1. 嘉獎一次加發年終獎金10%;

      2. 記功一次加發年終獎金30%;

      3. 記大功一次加發年終資金60%;

      4. 以上各項嘉獎記功次數依次類推,加發年終獎金。

      (二)本公司員工于考核年度內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減發年終獎金:

      1. 所請各假(不包括公假)合計數超過規定滿一星期者,減發20%,滿三星期者,減發40%,滿三星期者減發60%;

      2. 記過一次減發20%;

      3. 記大過一次減發60%;

      4. 以上各項請假期限及記達次數依次類推,減發年終獎金。

      第十一條任職未滿1年者,其年終獎金按其服務月數比例發給。

      十三、獎懲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之獎勱分為“獎金”、“記大功”、“記功”、“嘉獎”。

      (一)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酌予“獎金”或“記大功”:

      1. 對主辦業務有重大革新,提出具體方案,經實行確有成效者;

      2. 辦理重要業務成績特優或有特殊功績者;

      3. 適時消滅意外事件,或重大變故,使公司免遭嚴重損害者;

      4. 在惡劣環境下,冒生命危險盡力職守者;

      5. 對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權益事件,能事先揭發、制止者;

      6. 研究改善生產設備,有特殊功效者。

      (二)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予“記功”:

      1. 對于主辦業務有重在拓展或改革具有實效者;

      2. 執行臨時緊急任務能依限期完成者;

      3. 協助第(一)項1至3款人員達成任務確有貢獻者;

      4. 利用廢料有較大成果者。

      (三)員工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予“嘉獎”:

      1. 品行優良技術超群、工作認真、克盡職守者;

      2. 領導有方,使業務工作拓展有相當成效者;

      3. 預防機械發生故障或搶修工程使生產不致中斷者;

      4. 品行端正、遵計規章、服務指導、堪為全體員工楷模者;

      5. 節省物料,有顯著成績者。

      (四)其他對本公司或公眾有利益之行為,具有事實證明者,亦得以獎勵。

      第二條員工之獎勵,以嘉獎3次等于記功1次,記功3次等于記大功1次。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之懲處分為“免職或解雇”、“降級”、“記大過”、“記過”、“警告”,分別予以懲處。

      (一)員工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以“解雇或免職”處分:

      1. 假借職權,營私舞弊者;

      2. 盜竊公司財務,挪用公款、故意毀損公物者;

      3. 攜帶違禁品進入工作場所者;

      4. 在工作場所聚賭或斗毆者;

      5. 不服從主管之指揮調遣,且有威脅行為者;

      6. 利用工作時間,擅自在外兼職者;

      7. 逾期仍移交不清者;

      8. 匯漏公司機密、捏造謠言或釀成意外災害,致公司受重在損失者;

      9. 品行不端、嚴重損及公司信譽者;

      10. 仿效上級主管人員簽字,盜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義者;

      11. 連續曠工3天或全年曠工達7日以上者;

      12. 記大過達兩次者。

      (二)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降級”、“記大過”處分:

      1. 直屬主管對所屬人員明知舞弊有據,而予以隱瞞庇護或不為舉報者;

      2. 故意浪費公司財物或辦事疏忽使公司受損者;

      3. 違抗命令,或有威脅侮辱主管之行為,情節較輕者;

      4. 泄漏機密或虛報事實者;

      5. 品行不端有損公司信譽者;

      6. 在物料倉庫或危險場所違背禁令,或吸煙引火者;

      7. 在工作場所男女嬉戲,有妨害風化行為者;

      8. 全年曠工達4日以上者。

      (三)員工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以“記過”處分:

      1. 疏忽過失致公物損壞者;

      2. 未經準許,擅自帶外人入廠參觀者;

      3. 工作不力、屢誡不改者;

      4. 在工作場所酗酒滋事,影響秩序者;

      5. 在工作場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 冒替簽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頂替者)。

      (四)員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應予以(警告)處分:

      1. 遇非常事變,故意規避者;

      2. 在工作場所內喧嘩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3. 辦事不力,于工作時間內偷閑怠眠者;

      4. 浪費物料者;

      5. 辦公時間私自外出者;

      6. 科長級以上人員月份內遲到、早退次數累計7次(含7次)以上者。

      (五)其他違反本公司各項規章,應分別予以懲處。

      第四條員工之懲處,警告3次等于記過1次,記過3次等于記大過1次,累計記大過兩次,應予免職或解雇。

      十四、待遇

      十五、福利

      十六、退休與撫恤

      上一頁[1][2]

      第2篇 房產公司人力資源編制管理制度

      房產公司人力資源編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確保**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發展需要,有效掌握和控制人力資源配置狀況,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人力資源規劃編制的管理遵循“因事設崗、以崗定人、適當從緊、兼顧儲備”的原則。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屬項目公司。

      第四條人力資源部為公司人力資源規劃編制的歸口管理部門。

      第二章申報與審批

      第五條公司實行人力資源規劃編制定期申報和審批制度。

      第六條各單位(或部門)須在組建成立后,及時設置本單位的組織管理架構,并進行崗位設置和人員編制設定。

      第七條新組建單位的組織管理架構設置、崗位設置及人員編制設置方案,應報送公司人力資源部,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填寫《項目公司組織管理架構及人員編制審批表》,經分管領導審核后,報公司總經理審批。經批準實施的方案應報送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八條各單位(部門)須根據年度經營管理計劃、人員流動及崗位職能變更等情況,制訂年度人員編制、用人計劃,并填報年度《人力資源編制與規劃審批表》

      第九條各單位(部門)填報的年度《人力資源編制與規劃審批表》須經本單位(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于每年1月15日前報送公司人力資源部。

      第十條公司人力資源部須對各單位(部門)的《人力資源編制與規劃審批表》進行統一匯總、核定和統籌調控,并與各單位(部門)充分溝通后,提出意見,經公司分管領導審核后,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第十一條各單位(部門)在審定的編制范圍內招聘、錄用人員,按照公司《人才招聘錄用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公司人力資源部應監督各單位(部門)嚴格執行經批準的人力資源編制。各單位(部門)因特殊情況確需突破編制的,填寫《人員編制調整審批表》,并按照本制度規定的人力資源編制審批程序報批。

      第十三條公司人力資源部應通過不定期調查走訪和定期報表的形式,及時了解各單位(部門)人力資源編制規劃執行情況,具體按《人力資源信息統計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章 附則

      第十四條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與修訂。

      第十五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人力資源編制與規劃審批表

      (*年度)

      第3篇 小型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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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直以來,人們對大型公司的管理都非常稱道,對小型公司的管理都認為比較簡單。這話說得有一定的道理,畢竟小型公司的人比較少,相對來說,管理的范圍和直徑比較小一些,能比較有效地執行和監管。但是,如果據此認為小型公司的管理就比較容易,那就不對了,相對于大型公司的高素質的員工、健全的管理制度、按部就班的工作流程來說,小型公司的員工素質不太高、制度不多而且難以執行、職責也分不清等等來說,小型公司的管理難度實際上要比大型公司難很多。比如說,大型公司的老板可以出差休假幾個月,公司照常運轉,而小型公司的老板出差休假十天半個月,公司就會亂做一團。小型公司的管理,要做好以下幾個方面:

      1.公司必須制定好基本的管理制度

      基本的管理制度包括人事制度、薪酬制度、工作流程、部門管理規定等等。這些制度之所以稱為基本管理制度,是因為這是保證公司正常運營的基本保障,是必須的。比如說:招聘一個什么樣的人擔任什么樣的崗位,需要制定怎樣的薪酬制度,上下班時間、工作內容,還有,不同的部門要根據實際情況做一個部門管理規定等等。這些制度對于很多小型公司來說,有的形成了文字,有的是老板口頭通知員工,并在員工心中形成了習慣。但是,如果公司要作大作強,從一開始就應該形成公司的文字制度,并隨著公司的發展而不斷變化和完善。為以后公司發展成大公司了,進行制度管理的'法治'階段打下基礎。

      2.公司要極力推行人性化管理

      '大公司靠制度管人,小公司靠老板管人'。所以,小型公司的人性化管理就非常重要,'人性化'主要表現為老板的人格魅力、領導魅力、處事能力、管控能力等等。我見過很多小型公司,員工和老板稱兄道弟,關系非常融洽,就是我們經常說的'人治'。'人性化'與'人治'是不一樣的,'人治'沒有規章制度或說制度存在于員工的'心中','人性化'是有制度的,但是不僅僅依賴制度,還有老板的為人處事的作風起很重要的作用。可以說,很多小型公司在開始時都是'人治',慢慢到'人性化'和制度管理階段,最后發展到制度化管理的'法治'階段。

      3.想方設法留住優秀的'人財'促使公司快速發展

      人們常說企業最重要的資產是人,這話乍聽起來好像沒錯,實則不然。有一個資深人力資源總監說,企業的人分為4大類,第一類是'人裁',就是能力很差、態度很差的人,走到那個企業都會很快被裁掉的人;第二類是'人材',這種人能力很差,但是態度很好,所以企業還是留著可以用的;第三類是'人才&

      quot;,這種人能力很強,但是態度很差,很難領導和管理,對于企業來說,這種人用得好就有很大的價值,用得不好就有很大的破壞性。第四類是'人財',這種人能力很強,態度很好,這是任何一個公司都想要的人,這種人才能為公司帶來滾滾財源。那么我們如何才能留住優秀的'人財',除了制度和人性化管理之外,公司的快速發展讓'人財'看到希望和前景,才是留人的關鍵,另外,留住了優秀的'人財',公司也才能快速發展。二者相輔相成,相得益彰。

      來看看我也來看看。好久都沒有過來了,有點挺是想的釣老人家味口!經典!俺們就是小公司,有制度,但沒有執行!要看完成版恩,回復,看看加糖60

      第4篇 裝飾公司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二

      裝飾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二)

      1、人力資源部門負責對各部門、各分公司獎懲情況進行檢查落實。

      2、認真執行公司關于人力資源的決定。

      3、公司各職能部門經理及分公司經理由總經理提名,董事會決定任免,其余人員由人力資源部決定聘任。

      4、公司所有人員均應經過1-3個月試用期,試用期滿,需經過相關考核,考核合格,經相應負責人批準后方可錄用。

      5、公司采用公開招聘和推薦并用的聘用方式,凡來面試的人員必須經過人力資源部初試,經理面試后方可采用。

      6、公司所有人員必須服從公司的統一調配,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絕公司的調度、安排。

      7、公司對所有員工實行業績考核,按照本人工作表現和公司業績考核情況發放當月工資。

      8、公司建立員工檔案,本人的工作業績、考核情況、培訓情況、獎罰、解聘的依據。

      9、人力資源部負責公司培訓計劃的編制與實施,并對員工的素質情況進行檢查、核實,對各部門、各分公司培訓計劃的實施進行檢查。

      第5篇 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 規范公司的人事管理,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 本公司員工的聘用、試用、報到、保證、職務、任免、調遷、解職、服務、交接、給假、出差、值班、考核、獎懲、待遇、福利、退休、撫恤等事項除國家有關規定外,皆按本規定辦理。

      第三條 本公司自總經理以下工作人員均稱為本公司職員。

      第四條 本公司職員,均應遵守本規則各項規定。

      二、聘用

      第一條 本公司所需員工,一律公開條件,向社會招聘。

      第二條 本公司聘用職員以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格適合于職務或工作者為原則,但特殊需要時不在此限。

      第三條 新員工的聘用,根據業務需要,由主管人事部門統籌計劃,呈報核準。

      第四條 本公司各級員工必須具備以下資格,才能聘用:

      (一)副總經理以上職位,必須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熟悉業務,具有5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年齡在35歲以上;

      (二)部門經理,必須具備大專以上學歷,熟悉業務,具有2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年齡在25歲以上;

      (三)一般職員,高中以上學歷,其條件符合職務要求。

      第五條 本公司特勤人員(司機、保安、打字員),必須具備下列資格,經考試合格,才能聘用:

      (一)司機:有汽車駕駛執照,并具有兩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

      (二)保安:身高1.72cm以上,有安全保安知識和實際工作經驗;

      (三)打字員:擅長中英文打字,有實際工作經驗。

      三、試用及報到

      第一條 新聘用人員的試用期為三個月,期滿合格者方予錄用為正式員工。

      第二條 員工在試用期內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適合工作者,可隨時停止使用。

      第三條 員工錄用前應辦理報到手續,并按規定時間上班。

      (一)填寫個人履歷表;

      (二)交登記照片五張;

      (三)交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四)交(驗)學歷證。

      四、保證

      第一條 本公司員工均應覓妥保證人,保證其在本公司服務期間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新進員工于協妥保證手續后才能報到。前項保證手續及保證人之責任均按保證書保證規約執行。

      第二條 本公司員工保證人(以下簡稱保證人)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一)團體保:資本充實經合法登記有案的工廠或商號;

      (二)個人保:有正當職業,在社會上有相當信譽及地位之人士。但被保人之配偶或直系親屬或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現職人員均不得為保證人。

      第三條 本公司員工經管現款、票據、材料、成品等人員,其保證人應為相當之團體保。

      第四條 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情之一者,保證人應負一切賠償責任,并負責代被保人辦理離職手續:

      (一)違反本公司一切規章或有營私、舞弊、盜竊及其他不法行為致本公司蒙受損害者;

      (二)貪污公款挪用公物者;

      (三)棄職潛逃者。

      第五條 保證人之職業或住址如有變更時,應由保證人或被保人以書面形式通知本公司辦理更正。

      第六條 本公司員工如因職務變更而原保證人認為不能承擔保證責任時,被保人應隨時另覓妥保證人。

      第七條 保證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事故喪失其保證資格時,應立即以書面通知本公司,由被保人另覓新保證人辦妥換保手續,發還原繳保證書后方得解除保證責任。

      第八條 本公司員工之保證人如發現不妥時可隨時告知被保人在規定限期內換保,在換職期間如有必要可暫停其職務,待換保手續辦妥后才準許復職。

      第九條 本公司員工離職,經辦妥移交手續后6個月內如未發現任何弊端時才通知保證人,解除保證人之保證責任。

      五、職務行免

      第一條 各級主管職務的委派分為實授、代理二種。

      第二條 職務的任免除依章程由董事會核定外,各單位主管如認為有必要時可填具調派意見表呈總經理核定任免。

      第三條 職務任免經核定后由人事部填發人事任(免)令。

      第四條 職務委派經核定后按新職務加薪,其數額另行決定。

      六、遷調

      第一條 本公司基于業務上的需要,可隨時調動任一員工的職務或服務地點,被調的員工如借故推諉,均以抗命論處。

      第二條 各單位主管依其管轄內所屬員工之個性、學識和能力,力求人盡其才,以達到人與事相互配合,可填具異動單呈核派調。

      第三條 奉調員工接到調遷通知后,單位主管人員應于10日內,其他人員應于7日內辦妥移交手續就任新職。前項奉調員工由于所管事件物特別繁雜,無法如期內妥移交手續時,可酌予延長,最長以5日為限。

      第四條 奉調員工可比照出差旅費支給辦法報支旅費。其隨往的直系眷屬得憑乘車證明實支交通費,但以五口為限。搬運

      家具之運費,可依檢附單據及單位主管證明報支。

      第五條 奉調員工離開原職時應辦妥移交手續,才能赴新職單位報到,不能按時辦理完移交者在準延期內辦理移交手續,否則以移交不清論處。

      第六條 調遷員工在新任者未到職前,其所遺職務可由直屬主管暫代理。

      七、解職

      第一條 本公司員工之解職分為“當然解職”、“退休”、“辭職”、“停職”、“資遣”及免職或解雇六種。

      第二條 本公司員工死亡為“當然解職”,得依本章第十六之規定給撫恤金。

      第三條 本公司員工退休給予退休金,其辦法另定。

      第四條 本公司員工自請辭職者,應于請辭日三十天前以書面形式申請核準,在未核準前不得離職,擅自離職者以曠工論處。

      第五條 本公司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命令停職:

      (一)保證人更換期間,所屬一級單位主管為必要停職者;

      (二)因病延長之假期超過6個月者;

      (三)觸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羈押或提起公訴者。

      第六條 命令停職。遇下列情況,酌情予以處理:

      (一)因換保停職者,自停職日起15天內未辦妥換保手續者,予以免職或解雇;

      (二)因病被命令停職者,自停職日起6個月內未能痊愈申請復職者即被資遣或命令退休;

      (三)因案被命令停職者,經判決為有期徒刑以上的被免職或解雇,但經偵查撤訴或判決無罪確定后,可予復職。

      第七條 本公司員工于停職期間,停發一切薪金,其服務年限以中斷計。

      第八條 本公司因實際業務需要或資遣有關員工,其辦法另定。

      第九條 本公司員工離職,除“當然解職”及“命令解職”未能辦理交接手續者外,均應辦理交接手續,經各部門接交人簽準后才能離職。

      八、服務

      第一條 本公司各級員工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及公告。

      第二條 本公司員工應接受上級主管之指揮與監督,不得違抗,如有意見應于事前述明核辦。

      第三條 本公司員工應尊重公司信譽,凡個人意見涉及本公司方面者,非經許可,不得對外發表,除辦理本公司指定任務外,不得擅用本公司名義。

      第四條 本公司員工不得經營或出資與本公司類似及職務上有關之事業或兼任公司以外之職務,但經董事長核準者不在此限。

      第五條 本公司員工應盡忠職守,并保守業務上之一切機密。

      第六條 本公司員工執行職務時,應力求切實,不得畏難規避,互相推諉或無故拖延。

      第七條 本公司員工處理業務,應有成本觀念,對一切公物應加愛護,公物非經許可,不得私自攜出。

      第八條 本公司員工對外接洽事項,應態度謙和,不得有驕傲滿足以損害本公司名譽之行為。

      第九條 本公司員工應彼此通力合作,同舟共濟,不得妄生意見、吵鬧、斗毆、播弄是非或其他擾亂秩序,妨礙風紀之事情。

      第十條 本公司員工出勤管理應依員工出勤管理辦法之規定辦理,員工出勤管理辦法另訂之。

      第十一條 本公司員因業務需要加班者,應依加班管理辦法規定辦理,加班管理辦法另訂之。

      九、交接手續

      第一條 本公司員工交接分為:

      (一)主管人員交接;

      (二)管理人員交接

      第二條 稱主管人員者為主管各級單位之人員;稱經管人員者為直接經管財物或事務之人員。

      第三條 主管人員應就下列事項分別造冊辦理移交:

      (一)單位人員名冊;

      (二)未辦及未了事項;

      (三)主管之財務及事務。

      第四條 經管人員應就下列事項分別造冊辦理移交:

      (一)所經管之財物事務;

      (二)未辦及未了事項。

      第五條 一級單位主管主人員交卸時應由公司負責人派員監交,二級單位以下人員交卸時可由該單位主管人員監交。

      第六條 本公司員工之交接,如發生爭執應由監交人述明經過,會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擬出處理意見呈報上級主管核定。

      第七條 所有人員移交應于交卸之日將上述第三條規定之事項移交完畢。

      第八條 經管人員移交應于交卸日將上述第四條規定之事項移交完畢。

      第九條 所有人員移交時應由后任會同監交人依移表冊逐項點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3日內接收完畢,檢齊移交清冊與前任及監交人會簽呈報。

      第十條 各級人員移交應親自辦理,其如有特別原因,經核準得指定負責人代為辦理交卸時,所有一切責任仍由原移交人負責。

      第十一條 各級人員過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得責令于十天內交卸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致公司受損失者應負賠償責任。

      十、請假休假管理規定

      第一條 本公司以下列日期為例假日(若有變更時得預先公布),但因業務需要可指定照常上班需以加班計算:

      (一)節假日:

      1. 元旦;

      2. 春節;

      3. 婦女節(限女性);

      4. 勞動節;

      5. 國慶節。

      (二)其他經公司決定之休假日;

      第二條 員工請假分下列七種:

      (一)事假:因事必須本身處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積計以14天為限;

      (二)病假:因病治療或

      休養者應具特約醫院或公立醫院證明申請病假,每年積計以30天為限;住院者,以1年為限,兩者合計不得超過1年;

      (三)婚假(均包括節假日):

      1. 員工結婚可請婚假3天;

      2. 子女結婚可請假2天。

      (四)產假(均包括節假日)

      1. 員工生育可請假90天,晚婚產假加15天,辦獨生子女手續再加35天;

      2. 配偶分娩可休假10天。

      (五)喪假(包括節假日):

      1. 祖父母、父母配偶及子女喪亡可請喪假3天;

      2. 兄弟姊妹及岳父母之喪亡可請假2天;

      3. 其他直系親屬喪亡可請假1天。

      (六)公假:因兵役檢查或軍政各機關之調訓,期間不滿1個月者或應國家考試或擔任各級人民代表出席會議期間在此3天以內者,可請公假。

      (七)特別假:依其服務年資,可分別給予特別假。

      第三條 前條各款假期內之薪金照常支給。

      第四條 第二條各條款假期之核準權限如下:

      (一)主管級以下人員,假期3天內由主管核準,3天以上由經理(主任)核準;

      (二)主管級人員,假期3天內由經理核準,3天以上由總監或副總經理核準;

      (三)經理級人員由總監以上主管核準。

      第五條 本公司員工因執行職務所生之危險致傷病不能工作者,以公假論,期間以年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時應合并計算,假期中薪資照給。過期仍未痊愈者可依退休規定命令退休。

      第六條 請假逾期,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事假逾期按日計扣薪金,1年內事假積計超過30天者免職或解雇;

      (二)病假逾期可以用未清事假之假期抵銷,事假不敷抵銷時按日計扣薪金;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長期療養,經總經理特別核準者不在此限。

      第七條 特準病假以半年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時應合并計算。特準病假期間薪資減半發給,逾期者得予命令退休或資遣。

      第八條 本公司員工請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時可由同事或家屬代為外,須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未辦妥請假手續,不得先離職,否則以曠工論處。

      第九條 本公司員工請假期屆滿行續假或雖行續假尚未核準而不到職者,除確因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曠工論。

      第十條 本公司員工曠工在7日以內按日計扣薪金。

      第十一條 請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礙工作時,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令延期請假。

      第十二條 請假者必須將經辦事務交待其他員工代理,并在請假單內注明。

      第十三條 計算全年可請假日數,均自每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中途停職者,比例遞減。特準病假延至次年銷假者,其次年事、病假期比照中途到職人員計算。

      第十四條 本公司員工依本規則所請各假如發現有虛偽事情者,除以曠工論處外,并依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第十五條 在本公司服務1年以上滿3年者每年給予特別休假7天;服務3年以上未滿5年每年給予特別休假10天;服務5年以上未滿10年者給予特別休假14天;服務滿10年者給予特別休假15天,滿10年以上每增滿1年加給1天,但至多以30天為限。

      第十六條 特別休假按以下手續辦理:

      (一)每年初(元月)由各單位在不妨礙工作范圍內,自行排特別休假日期。特別休假日期表一式兩份,一份留存原單位,一分逐級轉呈各部(室)經理(主任)核閱后送人事單位備查;

      (二)特別假休假時,應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填員工請假記錄卡),并覓妥職務代理人,辦妥職務交待后才能休假;

      (三)基于業務上的需要不能休假時,可比照休假天數的薪金數額改為獎金,若干休假期間,因業務需要奉令銷假照常工作而不補休假者,亦比照其未休假天數的薪資額改發獎金。

      第十七條 員工在休假之前1年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給予特別假:

      (一)事、病假積計逾21天者;

      (二)曠工達3天以上者。

      十一、值班管理制度

      第一條 本公司于節假日及每天工作時間外所辦一切事務,除由主管人員在各自職守內負責外,應另派員工值班處理下列事項:

      (一)臨時發生事件及各項必要措施;

      (二)指揮監督保安人員及值勤工作;

      (三)預防災害、盜竊及其他危機事項;

      (四)隨時注意清潔衛生、安全措施與公務保密;

      (五)公司交辦的各項事宜。

      第二條 本公司員工值班,其時間規定如下:

      (一)自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下午五時半起至次日上午上班時間止。

      (二)節假日、日班,上午八時起至下午五時半止(可隨辦公時間的變更而變更);夜班,下午五時半起至次日上午八時止。

      第三條 員工值班安排表由各部門編排,于上月底公布并通知值班人員按時值班。并在值日牌寫明值班員工的姓名,懸掛于明顯的地方。

      第四條 值班員工應按照規定時間在指定場所連續執行任務,不得中途停歇或隨意外出,并須在本公司或工廠內所指定的地方食宿。

      第五條 值班員工遇有事情發生可先進

      行處理,事后分別報告。如遇其職權不能處理的,應立即呈報并請示主管領導辦理。

      第六條 值班員工收到電文應分別依下列方式處理:

      (一)屬于職權范圍內的可即時處理;

      (二)非職權所及,視其性質立即聯系有關部門負責人處理;

      (三)密件或發時信件應立即原封保管,于上班時呈送有關領導。

      第七條 值班員工應將值班時所處理的事項填個值班報告表,于交班時送主管領導轉呈核查,報告表另定。

      第八條 值班員工如遇緊急事件處理得當,使公司減少損失者,公司視其情節給予嘉獎。

      第九條 值班員工在值班時間內,擅離職守應給予記大過處分,因情節嚴重造成損失者,從重論處。

      第十條 值班員工因病和其他原因不能值班的,應先行請假或請其他員工代理并呈準。出差時亦同,代理者應負一切責任。

      第十一條 本公司員工值班可領取值班津貼,其標準另定。

      十二、考核

      第一條 公司員工考核分為試用考核、平時考核及年中、年終考核等四種。

      (一)試用考核依本公司人事規則規定任聘人員均應試用3個月。試用3個月后應參加試用人員考核,由試用單位主管負責考核。如試用單位認為有必要延長試用時間或改其派他單位試用抑或解雇,應附試用考核表,注明具體事實情節,呈報經理或主任核準。延長試用,不得超過3個月。考核人員應督導被考核人員提具試用期間心得報告。

      (二)平時考核:

      1. 各級主管對于所屬員工應就其工作效率、操行、態度、學識隨時進行考核,其有特殊功過者,應隨時報請獎懲;

      2. 主管人事人員,對于員工假勤獎懲應統計詳載于請假記錄簿內,并提供考核之參考。

      (三)年中考核:

      于每年6月底舉行,但經決議認為無必要時可予取消年中考核。

      (四)年終考核:

      1. 員工于每年12月底舉行總考核一次;

      2. 考核時,擔任初考各單位主管應參考平時考核記錄簿及人事記錄之假勤記錄,填具考核表報送復審。

      第二條 考核年度為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三條 有下列情況不得參加考核:

      (一)試用人員;

      (二)復職未滿3個月或留職停薪者;

      第四條 前條不得參加考核人員之姓名,免列于考核人員名冊內,但應另附不參加考核人員名冊報備。

      第6篇 公司人力資源規劃管理制度樣本

      公司人力資源規劃管理制度樣本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適用范圍。

      本規劃方法適用于**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第二條目的。

      人力資源規劃是公司發展戰略的組成部分,是公司各項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依據。其目的是根據公司戰略發展目標要求,科學地預測、分析公司在變化環境中的人力資源的供給和需求情況,制訂必要的政策和措施,以確保公司在需要的時間和需要的崗位上獲得各種需要的人才。

      第三條范圍。

      公司高層領導、人力資源部和其他各部門主要負責人。

      第四條原則。

      (1)可行性。人力資源規劃的制訂要注意實施條件的限制,應該在外部環境與內部條件結合研究和尋求動態平衡的基礎上來制訂。影響人力資源規劃的因素來自兩個方面,即外來因素與內在因素。外來因素包括法律變更、政策改變、經濟轉型、新科技發明等,內在因素包括組織變革、改變經營策略、工序改善、員工職業生涯改變等。

      (2)一致性。人力資源規劃具有外部一致性和內部一致性。外部一致性是指人力資源規劃應當同公司的戰略計劃、經營計劃、年度計劃相配合;內部一致性是指人力資源規劃應當同所有其他人力資源管理活動,如招聘、培訓、工作分析、薪酬等計劃相一致。

      第二章人力資源規劃的內容

      第五條人力資源規劃的層次。

      人力資源規劃包括兩個層次,即總體規劃及各項業務計劃。人力資源的總體計劃是有關計劃期內人力資源開發利用的總目標、總政策、實施步驟及總的預算安排;各項業務計劃包括配備計劃、退休解聘計劃、補充計劃、使用計劃、培訓開發計劃、職業計劃、績效與薪酬福利計劃、勞動關系計劃。

      配備計劃是指中長期內,不同職務、部門或工作類型的人員的分布狀況;退休解聘計劃是指因各種原因離職的人員情況及所在崗位情況;補充計劃是指需要補充人員的崗位、數量和對人員的要求;使用計劃是指人員晉升政策和時間,輪換工作的崗位情況、人員情況、輪換時間;培訓開發計劃是指有關培訓對象、目的、內容、時間、地點、培訓師資等;職業計劃是指骨干人員的使用和培養方案;績效與薪酬福利計劃是指有關個人及部門的績效標準、?量方法,也反映薪酬結構、工資總額、工資關系、福利項目以及績效與薪酬的對應關系;勞動關系計劃是指減少和預防勞動爭議,改進勞動關系的目標和措施。

      第六條人力資源規劃的期限。

      人力資源規劃期限是短期(1年)、中期(2~5年)還是長期(5~10年),一般來說要與公司總體規模相一致。它主要取決于公司所處環境的確定性、穩定性以及對人力素質的要求。通常,經營環境不確定、不穩定,或人力素質要求低,從而隨時可以從勞動力市場上補充時,可以以短期規劃為主;相反,若經營環境相對確定和穩定,而對人力素質要求較高,補充比較困難時,就應當制訂中長期規劃。人力資源規劃期限與經營環境的關系參見下表。

      人力資源規劃期限與經營環境的關系

      短期規劃――不確定/不穩定

      長期規劃――確定/穩定

      出現許多新的競爭者

      很強的競爭地位

      社會、經濟、技術條件飛速變化

      漸進的社會、政治、技術變化

      不穩定的產品/服務需求

      穩定的需求

      組織規模較小

      很有效的管理信息系統

      惡化的管理實踐

      強有力的管理實踐

      第三章人力資源規劃的編制

      第七條人力資源規劃的制訂步驟。

      公司要有一套科學的人力資源規劃,就必須遵循編制人力資源規劃的程序與方法。人力資源規劃的制訂有下列七個步驟:

      第一步,收集分析有關信息資料。

      第二步,預測人力資源需求。

      第三步,預測人力資源供給。

      第四步,確定人員凈需求。

      第五步,確定人力資源規劃的目標。

      第六步,人力資源方案的制訂。

      第七步,對人力資源計劃的審核與評估。

      第八條收集分析有關信息資料。

      收集、分析有關信息資料是人力資源規劃的基礎,對人力資源規劃工作影響很大。與人力資源規劃有關的信息資料包括企業的經營戰略和目標、組織結構的檢查與分析、職務說明書、核查現有人力資源(現有人力資源的數量、質量、結構及分布狀況等)。

      分析人力資源環境:

      (1)公司人力資源部正式制訂人力資源規劃前,必須向各職能部門索要公司整體戰略規劃數據、企業組織結構數據、財務規劃數據、市場營銷規劃數據、生產規劃數據、新項目規劃數據、各部門年度規劃數據信息,整理企業人力資源政策數據、公司文化特征數據、公司行為模型特征數據、薪酬福利水平數據、培訓開發水平數據、績效考核數據、公司人力資源人事信息數據、公司人力資源部職能開發數據。人力資源規劃專職人員負責從以上數據中提煉出所有與人力資源規劃有關的數據信息,并且整理編報,為有效的人力資源規劃提供基本數據。

      (2)公司人力資源部在獲取以上數據的基礎上,組織內部討論,將人力資源規劃系統劃分為環境層次、數量層次、部門層次。每一個層次設定一個標準,再由這些不同的標準衍生出不同的人力資源規劃活動計劃。公司人力資源部應制訂《××年度人力資源規劃工作進度計劃》,報請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人、公司總裁審批后,告知全體員工。

      (3)公司人力資源部應根據公司經營戰略計劃和目標要求以及《××年度人力資源規劃工作進度計劃》,下發“人力資源職能水平調查表”、“各部門人力資源需求申報表”,在限定工作日內由各部門職員填寫后收回。

      (4)公司人力資源部在人力資源規劃環境分析階段需要完成“人力資源流動成本分析表”、“人力資源職位結構分類工具”、“人力資源年齡結構分析工具”(職位―年齡維度)、“人力資源年齡結構分析工具”(部門―年齡維度)、“人力資源專業能力分析工具”(部門―專業維度)、“人力資源專業能力分析工具”(職位―專業維度)、“人力資源數量分析工具”(職位―數量維度)、“人力資源數量分析工具”(部門―數量維度)、“教育程度與人力資源成本分析工具”的填寫工作,并且將以上表格工具獲取的數據制作整理為excel數據或其他電子數據庫形式。

      (5)公司人力資源部在收集完所有數據之后,安排專職人員對以上數據進行統計分析,制作《××年度人力資源規劃環境描述統計報告》,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核小組完成環境分析的審核工作。

      公司人力資源環境分析審核小組成員構成:各部門負責人、人力資源部環境分析專員、人力資源部負責人。

      (6)公司人力資源應將審核無誤的《××年度人力資源規劃環境描述統計報告》報請公司總裁審核、批準后方可使用。

      (7)在人力資源環境分析進行期間,各職能部門應該根據部門的業務需要和實際情況,在人力資源規劃活動中及時、全面地向公司人力資源部提供和人力資源有關的信息數據。公司人力資源環境分析工作人員應該認真吸收接納各職能部門傳遞的環境信息。

      第九條預測人力資源需求。

      主要是根據公司發展戰略規劃和本公司的內外條件選擇預測技術,然后對人力需求的結構和數量進行預測。人力資源需求預測分為現實人力資源需求預測、未來人力資源需求預測和未來流失人力資源需求預測三部分,其具體步驟如下:

      (1)根據職務分析的結果,來確定職務編制和人員配置。

      (2)進行人力資源盤點,統計出人員的缺編、超編以及是否符合任職資格要求。

      (3)將上述統計結論與部門管理者進行討論,修正統計結論。

      (4)根據企業發展規劃,確定各部門的工作量。

      (5)根據工作量的增長情況,確定各部門還需增加的職務及人數,并進行匯總統計。

      (6)對預測期內退休的人員進行統計。

      (7)根據歷史數據,對未來可能發生的離職情況進行預測。

      (8)將統計和預測結果進行匯總,得出未來流失后人力資源需求。

      (9)將現實人力資源需求、未來人力資源需求和未來流失人力資源需求匯總,即得到企業整體人力資源需求預測。

      第十條預測人力資源供給。

      供給預測包括兩方面:一是內部人員擁有量預測,即根據現有人力資源及其未來變動情況,預測出規劃期內各時間點上的人員擁有量;另一方面是外部供給量預測,即確定在規劃期內各時間點上可以從企業外部獲得的各類人員的數量。一般情況下,內部人員擁有量是比較透明的,預測的準確度較高;而外部人力資源的供給則有較高的不確定性。公司在進行人力資源供給預測時,應把重點放在內部人員擁有量的預測上,外

      部供給量的預測則應側重于關鍵人員,如各類高級人員、技術骨干人員等,其具體步驟如下:

      (1)進行人力資源盤點,了解公司員工現狀。

      (2)分析公司的職務調整政策和員工調整歷史數據,統計出員工調整的比例。

      (3)向各部門經理了解可能出現的人事調整情況。

      (4)將(2)、(3)項的情況匯總,得出企業內部人力資源供給預測。

      (5)分析影響外部人力資源供給的地域性因素,包括公司所在地的人力資源整體現狀、有效人力資源的供給現狀、對人才的吸引程度、公司能夠提供的各種福利對人才的吸引程度。

      (6)分析影響外部人力資源供給的全國性因素,包括全國相關專業的大學生畢業人數及分配情況、國家關于就業的法規和政策、企業所從事行業全國范圍的人才供需狀況;全國范圍內從業人員的薪酬水平和差異。

      (7)根據(5)、(6)的分析,得出公司外部人力資源供給預測。

      (8)將企業內部人力資源供給預測和企業外部人力資源供給預測匯總,得出企業人力資源供給預測。

      第十一條確定人員凈需求。

      人員需求和供給預測完成后,就可以將公司的人力資源需求的預測數與在同期內公司內部可供給的人力資源數進行對比分析,得出各類人員的凈需求數。這個凈需求數如果是正的,則表明公司需要招聘新的員工或對現有的員工進行有針對性的培訓;這個需求數如果是負的,則表明公司這方面的人員是過剩的,應精簡或對人員進行調配。這個“凈需求”既包括人員數量,又包括人員結構、人員要求,既要確定“需要多少人”,又要確定“需要什么人”。

      第十二條人力資源供需平?決策。

      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人審核批準《××年度人力資源規劃需求趨勢預測報告》以及《××年度人力資源規劃供給趨勢預測報告》之后,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組建公司人力資源規劃供需平?決策工作組。

      (1)公司人力資源規劃供需平?決策工作組成員構成:公司高級管理層、公司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人與相關工作人員。

      (2)公司人力資源規劃供需平?決策工作組會議安排:

      實施a:人力資源規劃環境分析和人力資源規劃供需預測報告會議。

      實施b:人力資源規劃供需決策會議。

      (3)制訂人力資源規劃書:

      ①公司人力資源部在公司人力資源規劃供需平?決策工作組工作日程之后,制訂專員完成會議決策信息整理工作,并且制訂《××年度人力資源規劃書制訂時間安排計劃》。

      ②公司人力資源部召開制訂人力資源規劃的專項工作會議,會議內容如下:

      議程1:傳達公司人力資源規劃供需平?決策工作組會議決策。

      議程2:描述公司人力資源總規劃。

      議程3:商討人力資源總規劃,形成《人力資源總規劃》(草案)。

      議程4:商討人力資源配備計劃,形成《人力資源配備計劃》(草案)。

      議程5:商討人力資源補充計劃,形成《人力資源補充計劃》(草案)。

      議程6:商討人力資源使用計劃,形成《人力資源使用計劃》(草案)。

      議程7:商討人力資源退休解聘計劃,形成《人力資源退休解聘計劃》(草案)。

      議程8:商討人力資源培訓計劃,形成《人力資源培訓計劃》(草案)。

      議程9:商討人力資源接班人計劃,形成《人力資源接班人計劃》(草案)。

      議程10:商討人力資源績效管理計劃,形成《人力資源績效管理計劃》(草案)。

      議程11:商討人力資源薪酬福利計劃,形成《人力資源薪酬福利計劃》(草案)。

      議程12:商討人力資源勞動關系計劃,形成《人力資源勞動關系計劃》(草案)。

      議程13:評審公司人力資源部職能水平,決策公司人力資源部戰略方向。

      議程14:商討公司人力資源部職能水平改進計劃,形成《人力資源部職能水平改進計劃》(草案)。

      議程15:分配人力資源規劃各個具體項目的實施單位或工作人員。

      ③公司人力資源部指派專人匯總全部人力資源規劃具體項目計劃,編制《××年度人力資源規劃書》,報經公司人力資源部全體職員核對,報經公司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審議評定,交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人審核通過,報請公司總裁批準。

      ④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實施《××年度人力資源規劃書》內部職員溝通活動,保障全體職員知曉人力資源規劃的內容,以保障人力資源規劃實施的順利進行。

      ⑤公司人力資源部應該將《××年度人力資源規劃書》作為重要機密文件存檔,并將《××年度人力資源規劃書》的管理納入公司有關商業機密和經營管理重要文件的管理制度。

      第十三條確定人力資源規劃的目標。

      人力資源計劃的目標是公司所處的環境、公司戰略、組織結構與員工工作行為的變化而不斷改變的,可以依據公司的戰略規劃、年度計劃,在摸清公司的人力資源需求與供給的情況下來制訂公司的人力資源規劃目標,具體是指有關計劃期內人力資源開發利用的總目標、總政策、實施步驟及總的預算安排。

      第十四條人力資源方案的制訂。

      人力資源方案包括制訂配備計劃、退休解聘計劃、補充計劃、使用計劃、培訓開發計劃、職業計劃、績效與薪酬福利計劃、勞動關系計劃。各項計劃中既要有指導性、原則性的政策,又要有可操作性的具體措施。

      第十五條對人力資源計劃的審核與評估。

      人力資源管理人員可以通過審核和評估,調整有關人力資源方面的項目及其預算。公司應成立人力資源管理委員會。人力資源管理委員會由公司總經理、人力資源部經理、財務部經理以及若干專家和員工代表組成,主要負責定期檢查各項人力資源政策的執行情況,并對政策的修訂提出修改意見。

      第十六條審核評估的方法。

      可以采用目標對照審核法,即以原定的目標為標準進行逐項的審核評估;也可廣泛地收集并分析研究有關的數據,如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行政事務人員、營銷人員之間的比例關系,在某一時期內各種人員的變動情況,員工的跳槽、曠工、遲到、員工的報酬和福利、工傷與抱怨等方面的情況等等。通過定期與非定期的人力資源計劃審核工作,能及時地引起公司高層領導的高度重視,使有關的政策和措施得以及時改進并落實,有利于調動員工的積極性,提高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效益。

      第十七條人力資源規劃配備表格。

      人力資源規劃配備表格包括“人力資源職能水平調查表”、“人力資源職位結構分類工具”、“人力資源流動成本分析表”、“人力資源年齡結構分析工具”(部門―年齡維度)、“人力資源年齡結構分析工具”(職位―年齡維度)、“人力資源專業能力分析工具”(部門―專業維度)、“人力資源專業能力分析工具”(職位―專業維度)、“人力資源數量分析工具”(職位―數量維度)、“人力資源數量分析工具”(部門―數量維度)、“教育程度與人力資源成本分析工具”、“管理人員接續計劃數據表單”。

      第十八條人力資源規劃支持文件。

      人力資源規劃支持文件包括《人力資源規劃操作流程圖示》、《標準人力資源規劃――總體規劃操作辦法》、《人力資源規劃系統基礎建設》、《人力資源規劃操作基礎數據清單》、《編寫人力資源計劃的步驟》。

      第四章附則

      第十九條本方案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7篇 地產公司人力資源調配崗位輪換管理制度

      地產公司人力資源調配及崗位輪換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適應公司發展及員工個人發展的需要,合理調配公司內部人力資源,并向員工提供更多的學習和鍛煉機會,促進骨干員工的成長,培育中高級管理人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綜合管理部為員工調配及崗位輪換的歸口管理部門。

      第二章員工調配

      第三條公司基于業務發展需要,可在公司范圍內適時調整員工的崗位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員工根據自身發展定位,可主動申請調職、調崗。

      第五條公司部門之間的員工調配,由綜合管理部根據用人部門的人員需求或員工的申請,會同有關部門進行考察,填寫《員工調動審批表》,報公司領導審批。

      第六條 公司安排調動的員工,由綜合管理部向相關部門及個人簽發《員工調配通知書》并備案。

      第七條調動人員在接到《員工調配通知書》后,部門經理及以上人員原則上應在10個工作日內,一般員工原則上應在7個工作日內辦妥移交手續,到新任職部門報到。

      第八條調動人員的薪酬福利按新職級套靠薪酬福利標準。

      第三章員工崗位輪換資格及時間

      第九條輪崗資格。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人員,原則上可以安排進行輪崗:

      1.經過資格認證已獲得經理資格或預備資格的人員;

      2.通過選拔擬擔任部門副經理及以上職務的人員:

      3.公司認為有必要進行輪崗鍛煉的其他人員。

      第十條輪崗時間根據具體人員和崗位的實際情況由綜合管理部與相關人員協商確定,原則上為3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輪崗可以一次,也可以多次。

      第四章輪崗管理及程序

      第十一條綜合管理部應于每年的第一季度組織擬定公司輪崗計劃和方案,明確本年度輪崗鍛煉的人員名單、崗位及輪崗時間安排等,并上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

      第十二條綜合管理部在制定輪崗方案時,應根據初步確定的輪崗人員名單事先了解員工的輪崗意愿意,并與員工所在部門進行初步協商。員工輪崗計劃和方案由公司人事分管領導審核,由總經理審定。

      第十三條根據批準的輪崗計劃和方案,綜合管理部負責安排相關人員適時進行輪崗,具體由綜合管理部組織填報《崗位輪換調動審批表》,經逐級審批后實施。

      第十四條在輪崗期間,輪崗人員的薪酬福利標準原則上不作調整(明確需要調整職務和薪酬的除外)。輪崗人員在輪崗期間參加所在部門的考核,若考核周期內同時經歷了2個及以上部門的崗位工作,則由其任職過的部門分段考核,并由綜合管理部提交公司考核班子或公司領導審定其最終考核成績。

      第十五條在輪崗期間,輪崗所在部門負責人應直接指導輪崗人員的工作,并盡可能讓輪崗人員直接承擔具有典型意義的具體工作任務,同時,在組織管理上應盡可能讓輪崗人員有會接觸、參與或了解本部門的所有工作,擴大其知識面。

      第十六條在輪崗期間,輪崗人員應服從所在部門負責人的工作安排,認真完成所承擔的具體工作任務,應盡可能了解和掌握所在部門的工作職責和業務流程,并隨時保持與所在部門負責人的溝通、交流。

      第十七條在輪崗期間,沒有特殊原因,輪崗人員不得中途中止輪崗。

      第十八條輪崗結束后,輪崗人員需撰寫輪崗總結,匯報工作和學習情況以及輪崗鍛煉的心得和收獲等,輪崗所在的部門負責人須填寫《輪崗鑒定表》,對輪崗人員在輪崗期間的工作業績與表現進行評價和鑒定,并報其原部門負責人審閱后,由綜合管理部存檔,其中,部門經理及以上任職人員輪崗結束后,其鑒定材料還須報送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十九條輪崗結束后,輪崗人員原則上返回原部門工作,或由公司調配至新崗位工作。

      第五章附則

      第十二條本制度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與修訂。

      第8篇 某物業管理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獎懲制度

      物業管理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獎懲制度

      獎勵和懲罰是規范員工行為的有效杠桿,是激勵員工的基本手段。為鼓勵員工充分發揮積極性和創造性,維護公司正常的工作次序,促進公司品牌形象和經濟效益的進一步提高,特制定以下獎罰制度:

      一、獎勵

      符合下例情況之一公司將酌情給予獎勵:

      1、對改革公司管理,提高服務質量有重大貢獻者。

      2、為業主提供優質服務,工作積極熱心,受到業主表揚,創造優異成績者。

      3、發現事故苗頭,及時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發生者。

      4、為保護國家、公司財產,以及業主生命財產者。

      5、積極提合理化建議,經實施有顯著成效者。

      6、厲行節約,降低費用有顯著成效者。

      7、拾金不昧數額較大者。

      二、處罰

      (一)警告:

      警告分為口頭警告和書面警告。口頭警告適用于輕度違反公司有關規定;書面警告適用于較嚴重違反公司有關規定,分為《過失通知單》、《警告通知書》兩種。《警告通知書》為最后警告,凡收到《警告通知書后》,再有違反公司有關規定者,將視情況給予除名處理,不再另行通知本人并不給予任何形式的經濟補償。

      (二)降級、降職、撤職

      對犯有嚴重錯誤的員工給予降低工薪等級的處分,對犯有嚴重錯誤的員工給予降職、撤職處分。降薪、降職、撤職處分以人力資源部發文為準。

      對半年、年終考核不合格者,經總經理辦公會討論視情況給予降級、降職、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予以辭退處理。

      (三)輕微過失

      凡屬下列過失之一者,將受到批評、口頭警告及罰款等處分:

      1、儀容不整者。

      2、上班不穿工作服或制服,未配戴工作牌者。

      3、遲到、早退者。

      4、當值時間短暫脫崗、睡崗、吃東西、閑逛、半私事者。

      5、隨地吐談、亂丟煙頭、紙屑或其它垃圾等者。

      6、工作散漫、粗心大意者。

      7、擅自留宿公司以外人員于員工宿舍者。

      8、違反公司其他規定情節輕微者。

      (四)嚴重過失:

      凡有下列過失之一者,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書面警告、降級、降職、撤職或除名等處理。

      1、擅離工作崗位兩次以上,一個月遲到或早退3次以上者。

      2、無故礦工者。

      3、向業主索取小費、物品或其他報酬者。

      4、因不禮貌引起與人爭辯者。

      5、吵鬧、粗言穢語,違反公共場所秩序,擾亂公司安全者。

      6、酗酒、賭博、打架者。

      7、涂改并使用假單據、假證明者。

      8、拾遺不報者。

      9、不服從上級領導命令者。

      10、搬弄是非、誹謗他人、影響團結、影響公司聲譽者。

      11、違反操作規程,造成較大經濟損失者。

      (五)解除勞動合同

      凡有下列過失之一者,將根據《北京市勞動合同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并且不以任何形式給予補償。

      1、貪污、盜竊、索賄、受賄者。

      2、侮辱、漫罵、恐嚇、威脅他人、與客人打架者。

      3、偷竊公司或他人財務情節嚴重者。

      4、蓄意破壞、損壞公物或業主之物品者。

      5、道德敗壞,亂搞男女關系者。

      6、組織及扇動罷工、斗毆、聚眾鬧事者。

      7、傳播淫穢書刊或音像制品者。

      8、吸毒、使用麻醉劑者。

      9、未經批準私自外出兼職或利用病休另謀職業者。

      10、利用職權營私舞弊、假公濟私情節較嚴重者。

      11、違反操作規程,造成嚴重后果者。

      12、經常違反公司規定、屢教不改者。

      13、一個月內累計曠工3次(含3次)以上者。

      14、由于工作失職使公司財產受到嚴重損失者。

      15、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有關規定者。

      16、犯有其他嚴重錯誤者。

      三、獎罰權限

      1、公司領導班子成員薪金標準由上級公司制度,其他管理層員工的加薪、提職、降薪、降職、撤職及除名(辭退)由所在單位提議或由人力資源部、公司總經理辦公會提名,按有關管理權限審批后,人力資源部負責實施。

      2、作業層員工的加薪、提職、降薪、降職、撤職由所在單位提名,人力資源部負責審核報總經理審批實施。

      3、其他獎罰由所在單位根據財務制度提議,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批備案。

      4、以上獎罰結合員工考核和薪金調整制度嚴格執行。

      五、自動離職:

      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公司可視其為自動離職。公司可在不通知員工本人的情況下不保留其勞動關系,并不進行任何形式的補償。

      1、員工請(休)假期滿,不按時報到銷假,超過假期5天以上。

      2、員工在未與公司終止勞動關系,并且未得到公司批準的情況下,擅自在外兼職或與其他單位形成事實勞動關系。

      3、在未通知公司的情況下,無故缺勤3天以上。

      4、員工一年內累積事假達到三十天以上者。

      六、以上條款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9篇 建筑設計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設計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第一節 員工招聘管理制度

      1、員工來源面向全國,重點在深圳

      2、招聘方式:

      方式一: 各部門負責人向行政部提交職位空缺信息表→行政部向媒體發布招聘信息→行政部跟進、初選并反饋給相關部門→部門初選→行政部約定面試時間→行政部、部門共同面試→部門定人選并通知行政部→行政部通知個人上班試用,并辦理試用手續;

      方式二: 各部門自行選定的員工通知行政部→行政部通知個人上班試用,并辦理試用手續;

      方式三: 個人自薦或公司員工推薦→行政部核實部門崗位空缺→行政部、部門共同面試→部門負責人定人選并通知行政部→行政部通知個人上班試用,并辦理試用手續;

      3、招聘信息發布渠道:

      人才招聘網、公司網頁、報紙及電視廣告、人才市場招聘信息欄、其它

      4、應聘人員通過電腦網絡、信函、傳真和現場投送等方式傳遞的應聘資料,由行政部負責收集整理,進行分類和初步甄選,交用人部門復選。

      5、面試小組由行政部和用人部門共同組成,不得少于2人。

      第二節 員工試用、轉正、調動、離職

      一、試用:

      1、 面試合格后,由行政部統一安排員工入職時間及入職手續的辦理:員工上班第一天應填寫《聘用人員人事檔案表》,提交個人簡歷、學歷證明、資質證明、獎勵證明、近三個月體檢表等。對于資料提供不全者,行政部應負責跟進,督促其盡快辦理,對于有意拖延或拒絕辦理的,行政部應通知部門負責人并上報總經理,超過一個月未辦理手續的,行政部可以建議辭退;

      2、員工試用期為1-3個月,對于工作能力表現突出且無不良考勤記錄的員工,可以提前結束試用期,但不少于一個月,由各部門負責人審批并報總經理審定后,交由行政部備案;對于不能勝任試用崗位,又無其它崗位可以調換的,或嚴重違反公司行政管理制度的,或人際關系較差且嚴重影響團隊合作的員工,予以辭退;

      二、轉正:

      試用期滿,由員工提出書面的轉正申請,經部門負責人、行政部審批并由總經理審定后,由行政部辦理轉正及辦理《員工勞動合同》簽定手續;

      三、戶籍調動:

      《員工勞動合同》簽定后,員工可申請戶籍調動,填寫《戶籍調動申請表》,經部門負責人批準、行政部同意、總經理審定后由行政部根據員工個人需要為其辦理接收,或上集體戶口,或人事檔案的調動等手續;凡要求戶籍調動的員工需在申請之日起與公司簽定三年的勞動合同,合同期未滿而離職(包括請辭、自動離職、開除)的員工需付清公司為其調入公司所支付的所有費用3000元(大寫:叁仟元)。三年合同期滿后,勞動合同的簽訂及離職手續與其他員工等同辦理。

      四、離職:員工離職分為辭退、請辭、自動離職、開除四種

      1、辭退: 下列情形予以辭退

      ①拒辦入職手續者;

      ②試用期內無法通過考核者;

      ③提供虛假證明者;

      ④員工無法適應崗位發展要求,又無其它崗位可選擇者;

      ⑤公司因經營情況不佳而裁員時;

      ⑥依據本制度其它條款予以辭退者;

      部門負責人批準,由行政部提前30天書面向被辭退者提出;被辭退人可以選擇在這30天內繼續按考勤制度要求上班,然后再辦理離職交接手續,也可以選擇立即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合同期內的員工被辭退時,公司補償被辭退人自離職日開始一個月工資;

      辭退程序:

      行政部負責人將蓋有公章和總經理簽名的'離職申請、審批、交接表'交于被辭退人→辦理崗位交接→辦公交接(辦公用品、固定資產、圖書歸還、鑰匙、證照印章、文件檔案、技術資料等)→到行政部核定工資(當月按實際工作天數計,另補發一個月工資)、獎金、保證金、公司代付的費用→到財務部辦理借款、報銷款、保證金的核定手續→到行政部辦理人事檔案注銷→到財務部領款→行政部辦理人事檔案調動手續(或有);

      拒不依以上程序辦理的,財務部不與清算,且按曠工處理;

      2、請辭:

      合同期內的員工若欲終止合同,可以請辭,主辦、專業負責人以下級別須提前30天提出;主管、項目負責人以上級別須提前60天提出;部門經理、主任工程師以上級別須提前90天提出;流程如下:

      填寫'離職申請、審批、交接表'→辦理崗位交接→辦公交接(辦公用品、固定資產、圖書歸還、鑰匙、證照印章、文件檔案、支票等)→到行政部核定工資(按實際工作天數)、獎金、保證金、公司代付的費用→到財務部辦理借款的、報銷款的核定手續→部門負責人、行政部、總經理審批→到行政部辦理人事檔案注銷→到財務部領款→行政部辦理人事檔案調動手續(或有);

      拒不依以上程序辦理的,財務部不與清算,且按曠工處理;

      3、自動離職:

      指員工未辦理任何請辭手續而拒不上班的。對于自動離職人員,公司有權不發當月工資及所有未發獎金、不退保證金、不辦理人事調動手續,并視公司損失情況決定是否采取民事或及刑事的法律措施,并且行政部發文通告、歸檔;

      4、開除:

      由于主觀故意或過失造成或即將造成公司經濟的、法律的、名譽的損失的員工,公司予以開除,公司不發當月工資及所有未發獎金、不退保證金、同時,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賠償或及刑事責任:

      行政部發文通告→責令被開除人按請辭程序辦理辦公交接手續(工資、獎金、保證金凍結)→拒不辦理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第三節 員工薪酬體系

      第四節 員工績效考核、晉降級、獎懲制度

      一、績效考核:

      1、技術人員及技術管理人員

      ⑴ 每季度進行一次績效考核,根據每個項目完成情況,由項目負責人、室主任、部門負責人,在項目責任表后附加每個成員的項目考評,作為季度績效考核的依據;

      ⑵ 由室主任,部門負責人對各設計人員進行綜合考評;

      ⑶ 由部門負責人及技術委員會對室主作,主任工程師級別以上人員進行綜合考評。

      ⑷ 年終績效考核根據每年元月初,由室主任以上技術管理人員提交年度工作計劃的完成情況,作為年度績效考核的綜合考評依據;

      2、行政、財務、營銷人員

      ⑴ 部門主管以上管理人員在每季度第一個月提交季度工作計劃和每年元月提交年度工作計劃,作為季度綜合考評和年度綜合考評依據;

      ⑵ 季度獎發放前填寫各級人員季度考評,作為綜合考評依據;

      ⑶ 行政、財務、營銷負責人負責填寫主管以下人員考評,其本人及以上職別人員考評由董事會負責;

      3、項目考評與季度考評為簡評,員工如出現較大過失可設定季度獎折減系數和行政處理意見;

      4、綜合考評是員工年終獎、行政獎懲的重要依據,考評結果應確定年終獎折減系數和行政獎勵意見;

      二、晉、降級

      1、項目負責人及以下技術崗位晉、降級由部門負責人批準,行政部辦理,總經理審定;

      2、主任工程師以上技術崗位晉、降級由部門負責人推薦、技術委員會批準,行政部辦理,總經理審定;

      3、員工職稱評定由行政部依據國家相關規定組織辦理;

      4、其他行政與技術的管理崗位晉、降按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三、獎勵、處罰

      1、獎勵方式分為以下兩類:

      ⑴ 行政獎勵:通報表揚、提前轉正、晉級(行政或技術)、優秀員工獎等;

      ⑵ 經濟獎勵:發放獎金、物質獎勵、公費活動等(數量由部門或技術委員會批準);

      2、處罰方式分為以下兩類:

      ⑴ 行政處罰:口頭警告、書面警告、降級、辭退或開除等;

      ⑵ 經濟處罰:罰款、賠償損失等(數量由部門或技術委員會批準);

      3、晉、降級程序

      ⑴ 提擬:部門負責人或技術委員會提出獎懲意向,負責填寫《員工獎懲申請表》表述獎懲理由及獎懲辦法;

      ⑵ 核準:由行政部核準;

      ⑶ 審定:由總經理審批;

      ⑷ 歸檔:所有獎懲情況必須歸入個人的人事檔案;

      ⑸ 執行:所有獎懲一經批準,必須在當天內執行,并在當月兌現,由行政部執行;

      罰款收入用途:公司財務部為行政部單設員工福利改善基金,罰款所得撥入行政部員工福利匯總基金;

      第五節 員工人事合同

      一、合同簽定:

      1、勞動合同訂立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

      2、試用員工需填寫'聘用人員人事檔案表';

      3、試用期滿后,公司將與其簽定勞動合同;員工簽定的勞動合同以深圳市勞動局編制的'深圳經濟特區勞動合同書'為藍本,根據崗位、職位的不同,合同中的第十一條'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或對原訂條款需要變更重新約定的事項'應補充如下:

      ⑴ 室主任(主任工程師)以上級:① 合同一年一簽;

      ② 離職須提前3個月通知對方,且應按交接要求辦理;

      部門主管以上級:① 合同一年一簽;

      ② 離職須提前2個月通知對方,且應按交接要求辦理;

      部門主辦以下級:① 合同一年一簽;

      ② 離職須提前1個月通知對方,且應按交接要求辦理;

      、調干人員、入公司集體戶口的員工:① 合同三年一簽;

      ② 請辭需付清公司為其調入公司而支付的所有費用;

      ⑵ 嚴格按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執行;

      ⑶ 特殊崗位人員:

      行政、財務、營銷部負責人、會計、出納、檔案員、設備主辦:

      ① 深戶擔保; ② 保證金:3000元;

      4、公司與員工雙方確認合同內容,并簽字蓋章后,合同即發生法律效力。《勞動合同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5、公司與員工任何一方對合同內容有異議或補充的,應根據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進行協商,協商一致后訂立合同。

      6、因雙方約定條件發生變化,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履行合同。

      7、勞動合同因員工離開公司而解除。

      8、勞動合同期限屆滿,雙方協商同意延續勞動關系的,可續訂勞動合同。續訂合同期限為一年,續訂后的勞動合同,自原勞動合同期滿次日起生效。

      9、人事關系在公司的員工,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須于十個工作日內將人事關系轉出。其中解除勞動合同后調出人事關系所發生的費用,由調出人承擔。

      10、臨時合同:

      包括臨時清潔工:需有擔保人;

      獨立建筑師合作協議:按協議條款執行;

      營銷部工作室:按協議條款執行。

      二、糾紛處理:

      合同過程中的任何勞動糾紛,員工可通過申訴程序向行政部門申訴,公司不能解決時可向當地勞動管理部門申請仲裁。

      三、人事檔案管理:

      1、所有人事檔案由行政部指定檔案員負責保管;

      2、行政部應在員工入職當天建立員工人事檔案;

      3、人事檔案要求內容完整,真實全面反映員工個人情況和在公司的工作經歷,人事檔案資料必須使用藍(黑)鋼筆工整書寫;

      4、人事檔案統一存放,按部門分類歸檔,做到第三人可查;

      5、人事檔案由初始資料和后續資料兩部分組成:

      ⑴ 初始資料包括:聘用人員人事檔案表、個人簡歷、面試記錄、入職登記表、體驗表、擔保證明、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職稱證書及身份證的復印件等;

      ⑵ 后續資料包括:勞動合同書、員工轉正申請批準表、員工崗位調表、獎懲記錄、晉降級證明、職稱評定資料、戶籍調動資料、員工離職申請表、離職交接清單等;

      6、人事檔案的調檔:只有部門負責人以上級人員方可調檔,調檔時間不超過24小時,由檔案員登記并負責及時歸檔;

      第10篇 建筑公司人力資源部管理制度怎么寫

      建筑工程公司人力資源部管理制度為完善公司管理體制,滿足公司對人力資源的需求,規范員工招聘、錄用、離職的程序,做好員工的知識更新,提高員工崗位技能和工作績效,規劃公司人力資源開發,特制定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1. 人力資源崗位職責

      1.1協助總經理做好公司員工定編定崗和配備工作。

      建立員工名冊。

      1.2負責招聘、錄用員工。

      1.3負責勞動合同的簽訂、鑒證、管理工作。

      1.4負責員工入職、離職手續辦理。

      1.5負責人事檔案建立及管理工作。

      1.6協助各部門做好績效考核工作,建立員工考核獎懲檔案。

      1.7負責員工社會保險的辦理;

      辦理勞動保障年檢手冊。

      1.8負責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崗位證件辦理,組織人員參加崗位繼續教育學習,辦理崗位證件年檢。

      1.9負責申報管理人員技術職稱晉升工作。

      1.10 負責辦理勞動工資手冊。

      1.1

      1 負責處理勞資關系投訴。

      1.1 2 負責對勞務公司各類作業人員證件、勞動合同進行監查。

      1.1 3. 配合其它部門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2. 員工獎懲條例2.1遇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由部門負責人提名,公司會議研究,公司總經理批準給予獎勵:

      2.1.1 對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有合理化建議,被采納實施成效顯著的。

      2.1.2 節約費用或對廢料再生利用成效顯著的。

      2.1.3 檢舉違規行為和侵害公司利益行為的。

      2.1.4 遇有事故或災變,勇于負責,并處置得當,免于損失或減少損失的。

      2.1.5 榮獲國家、建設部、省市各部門重大獎項和模范榮譽稱號的。

      2.1.6 研究發明對公司生產經營和發展有重大貢獻的。

      2. 2有下列情況之一經查證屬實或有具體事證者給予警告或負激勵:

      2.2.1 工作時間談天、嬉戲、閱讀無關職務工作的雜志,提出警告。

      2.2.2 浪費公物,情節輕微者警告。

      2.2.3 遲到早退者罰款l0元/次;

      月累計遲到早退超過三次以上時罰款100元。

      2.2.4 檢查或監督人員未認真執行職務者罰款50元/次。

      2.2.5 因過失導致工作失誤情節輕微者罰款50元/次。

      2.2.6 代人簽到者罰款50元/次。

      2.2.7 值班時間擅離職守者罰款l00元/次。

      2.2.8 無故不參加公司組織的培訓學習者罰款l00元/次。

      2.2.9 無故曠工者罰款l00元/天并扣當日工資。

      2.2.1 0工作時間賭博、酗酒鬧事,影響工作秩序者罰款l00元/次。

      2.2.1 1工作時間躺臥睡覺者罰款l00元/次。

      2.2.1 2上網聊天打游戲者罰款100元/次;

      月累計3次500元。

      2.2.1 3在禁煙場所吸煙、丟煙頭或引火者罰款200元/次。

      2.2.1 4侵占公有財物和舞弊,利用職務收受賄賂者500元/次。

      2.2.1 5故意泄露公司商業、技術機密,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罰款2022元/次,嚴重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2.2.1 6仿效上級領導簽字或盜用公司印章者罰款500元/次;

      嚴重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2.2.1 7有章不循,玩忽職守,違章作業,造成重大質量、安全事故者罰款2022元/次;

      嚴重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2.2.1 8利用公司名譽在外謀取私利,給公司造成損失的2022元/次;

      嚴重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3. 招聘、錄用、離職管理制度3.1招聘3.

      1.1 招聘標準年滿18周歲身體健康公民。

      具備招聘崗位的工作能力。

      持有招聘崗位的有效證件(身份證、學歷證書、崗位證書和職稱證書)。

      3.1.2 職責分工人力資源匯同各部門負責人根據各部門工作需要,共同制定人員招聘計劃。

      人力資源必須認真組織填寫招聘信息。

      人力資源負責一般員工初試。

      總經理負責招聘廣告的審批;

      負責公司管理人員、中高層專業技術人員的復試和錄用審批。

      3.1.3 招聘計劃:招聘計劃包括崗位種類、崗位數量、崗位要求、招聘途徑、招聘形式、上崗日期、招聘費用等。

      3.1.4 招聘操作程序:流程:發布招聘信息一接待應聘者一應聘者填寫《應聘表》一整理應聘材料一應聘材料初選一初試一復試一錄用一人事資料存檔3.2錄用錄用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崗位證件、職稱證件自上崗之日起存放公司。

      在綜合部登記后,方可到部門或項目部報到。

      同時人力資源為錄用人員建立人事檔案。

      錄用人員試用期滿后,人力資源將其人事檔案存入檔案室,并為其辦理崗位證件更名手續。

      對于已在崗員工,證件不全或證件一直未能拿到公司,離職時又未經公司領導批準,其在崗期間工資待遇應按照臨時工工資600元/月計算,未發的工資將不予計發。

      3. 3試用及轉正

      3.3.1 新員工試用期為1個月,對于成績突出者,用人部門可提出提前轉正的申請,由人力資源報總經理審批。

      3.3.2 申請轉正的員工,用人部門做出工作評價、考核。

      人力資源根據用人部門意見將結果報總經理審批。

      3. 4人員調動員工跨部門崗位變動或跨項目部調動需經總經理批準,原用人部門在兩日內報綜合部人力資源登記。

      3. 5離職流程:員工交離職報告一部門負責人簽字一總經理審批一填寫《員工離職交接單》一所在部門審核一人力資源審核一總經理審批一工作移交一財產移交一財務清算。

      員工離職時,員工必須將在崗時工作資料整理完畢、齊全,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合格后,辦理資料交接手續,再呈交離職報告,所在部門負責人簽字,由人力資源報總經理審批,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4. 培訓制度

      4.1員工占用工作時間外出參加與本崗位有關的學習、培訓需人力資源確認,部門負責人同意。

      4.2省市建委要求人員參加崗位繼續教育培訓由人力資源提出申請,相關部門負責人審核,報總經理審批。

      4.3各部門自行組織的內部崗位技能培訓,由各部門自行安排。

      4.4公司冬閑期員工崗位技能培訓,人力資源配合總工程師組織落實培訓工作。

      4.5由公司統一組織員工參加省市建委崗位技能及繼續教育培訓,凡考試不合格者,自費參加補考,直至取得相應證件。

      4.6人力資源及各部門針對培訓進行考試及培訓信息反饋,并建立培訓檔案。

      5.勞動合同簽訂、續訂、解除、終止規定

      5.1勞動合同簽訂程序

      5.1.1 流程:人力資源填寫簽訂合同審批表一總經理審批一填寫合同書一員工簽名一公司蓋章一雙方各一份。

      5.1.2 公司員工轉正后由人力資源填寫簽訂合同審批表,人力資源應在一周內辦理審批手續。

      5.1.3 人力資源根據合同審批表,填寫合同書。

      合同期限至少三年。

      5.1.4 員工自收到合同書3曰內簽名,并交回人力資源。

      5.2勞動合同續訂、變更程序。

      5.2.1 流程:人力資源填寫合同續訂、變更審批表一總經理審批一填寫續訂、變更合同一員工簽名一公司蓋章一雙方各一份。

      5.2.2 員工合同到期前兩周內由人力資源填寫續訂審批表經總經理審批。

      5.2.3 續訂、變更合同的余下程序操作要求與簽訂合同的程序相同。

      5.3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程序同離職程序。

      6. 績效考核辦法

      6.1適用范圍:公司管理人員。

      6.2考核內容:

      6.2.1 考核人:各部門內部考核;

      項目經理對項目部成員進行考核;

      總經理對總工程師、各部部長、項目經理進行考核;

      總經理核準。

      6.2.2 考核年度:每年年中、年末考核各一次。

      6.2.3 考核時問:每年6月30日、l2月31日。

      6.2.4 考核面談:由考核人組織被考核人面談,確定考核的分數,并通過交流,使員工發揚成績,認識不足,糾正錯誤,以積極的態度對待過去,滿懷信心的對待未來,努力工作。

      6.2.5 面談內容:在這段時間工作中遇到過何種麻煩、困難。

      表明一下自已希望掌握的工作業務知識、能力,并且希望上級給予何種指導,希望參加何種訓練。

      在繼續從事現有的工作方面,有何希望和建議。

      現有的職務,有何能力沒有得到充分發揮。

      為發揮和發展自己的能力,正在做些什么努力,具體說明。

      6.2.6 考核資料到由人力資源整理歸檔,檔案室保存,無總經理批示不得外借,考核結果于次月公布。

      6.3考核原則:辦理考核人員要實事求是,不得營私舞弊或遺漏,否則罰款200元/次。

      6.4考核情況:

      6.4.1 全年兩次考核排名末位,不予考慮加薪、晉升。

      6.4.2 全年兩次考核排名首位,將予以考慮加薪或晉升。

      6.4.3 若有獎金,將以考核成績作標準按比例下發。

      6.5考核用表:

      6.5.1 《高級管理人員考核表》--總工程師、項目經理、工長、技術負責人及各部部長考核使用。

      6.5.2 《專業人員考核表》--項目部及分公司工程技術人員、公司辦公室管理人員。

      6.6評定結果如下:

      6.6.1 有實力,適合于晉升。

      6.6.2 符合職務要求,可以重點培養。

      6.6.3 符合職務要求,可以勝任本職工作。

      6.6.4 經過續繼學習,努力提高自身素質,可以任本職工作。

      6.6.5 無法勝任本職工作。

      第11篇 人力資源顧問公司員工手冊:錄用管理制度

      人力資源顧問公司員工手冊:錄用管理制度

      一、錄用通知

      通過面試決定錄用的求職人員,由人力資源部以書信或電話等方式,正式通知其報到日期、報到時所帶資料。

      二、員工報到

      1、員工報到前二天:由人力資源部協調各部門,按下表所列各項提前做好新員工入職準備工作。

      新員工入職前準備工作表

      各相關部門:

      茲有 部門崗位新員工 將于 年 月日正式入職,請各位同事做好如下工作安排。

      員工個人信息:姓名: 手機號碼:

      座機號碼: 企業郵箱:

      一、人力資源

      1.通知該員工入職時間是□ 否□

      2.通知入職員工提交相關資料是□ 否□

      經辦人:

      二、行政

      1.安排工位:桌、椅、文件柜(含鑰匙)、電腦 是□ 否□

      2.辦公用品:記事本、便箋、簽字筆等 是□ 否□

      3.準備門卡及本辦公室鑰匙是□ 否□

      4.更新通訊錄、準備一份最新版員工通訊錄給新員工 是□ 否□

      5.印制名片是□ 否□

      經辦人:

      三、網管

      1.安裝電腦常用軟件,移出原電腦中全部文件 是□ 否□

      2.連接共享打印機等是□ 否□

      3.開通企業郵箱并設置為outlook是□ 否□

      3.通訊錄放置在電腦桌面上 是□ 否□

      4.安裝電話、分配電話號碼、號碼標記在電話上是□ 否□(號碼: )

      經辦人:

      四、本部門

      1.安排新人指導人是□ 否□(指導人: )

      2.安排相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是□ 否□(培訓人: )

      經辦人:

      2、員工報到當天:

      (1)新員工來到公司報到時,前臺立即通知人力資源部人事主管,人事主管負責審核新員工相關證件原件的真實性后,留存相應數量的復印件:

      a、身份證復印件三份、戶口薄復印件一份(如果本人非戶主,請同時提交戶主頁),分別復印在a4紙上。

      b、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資格證書等復印件各一份,分別復印在a4紙上。

      c、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4張。

      d、社保轉移證明和醫保手冊。

      e、與原單位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原件。

      f、我公司發給其的書面錄用通知書。

      g、近期體檢證明一份:體檢證明身體不健康或有傳染性疾病等不適合在公司工作的因素者,取消錄用。

      (2)人力資源部負責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保密協議等公司規定的相關必要文件。

      (3)人力資源部帶領新員工熟悉整個公司辦公環境,講解打印機、復印機、傳真機、掃描儀、投影機的位置、使用方法,講解門鎖、飲水機、空調等電器的開關及使用方法、講解安全知識等。

      (4)人力資源部帶領新員工到前臺,講解上、下班、外出時的考勤方法,領取已準備齊全的辦公用品,并在《新員工辦公用品清單》上簽字。

      (5)帶領新員工到已準備好的辦公位置。

      (6)由培訓主管負責:新員工入職培訓,講解員工手冊及其它管理制度。

      (7)新員工所在部門負責:

      a、試用期內對新員工實施引導制管理,各部門為新員工配備一名'新員工引導人',原則上'新員工引導人'為新員工的直接上級,'引導人'負責新員工在試用期間所有問題的解答和協調工作,對其進行工作指導、定期考核等工作,'引導人'對新員工的評價將作為該員工轉正時的重要參考因素。

      b、引導人帶領新員工繼續熟悉部門內部及公司整體情況,介紹新員工給各部門,由直屬主管或工作交接人為新員工講解并安排工作內容。

      3、新員工報到后一周內必須提交:

      a、《員工登記表》(word版/e*cel版)電子版各一份,未按時提交者,試用期作同等時間的延長,且每晚交一天處以100元的扣款。

      b、未按時提交公司所需入職資料者,試用期作同等時間的延長,公司將暫緩辦理入職手續,如乙方未能在二周內提供其被錄用的相關資料,至使甲方無法辦理錄用手續及社會保險繳納手續的,屬于嚴重違反公司制度,公司有權解除勞動關系,并不予任何補償。

      三、員工信息

      1、公司提倡員工應正直誠實,公司保留審查員工所提供個人信息的權利,如有虛假,屬于嚴重違反公司制度的行為,公司將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2、當個人信息有以下更改或補充

      時,必須立即通知人力資源部,以確保與員工有關的各項權益:姓名;家庭地址和電話號碼;身份證號;出現事故或緊急情況時的聯系人;培訓結業或進修畢業。

      四、試用期規定

      1、試用期:1--6個月。

      2、背景調查:

      對管理崗位、財務崗位、人力資源等崗位,在其試用期內,人力資源部要對其進行背景核查。對其個人情況進行查詢核實(主要有:在原單位的職位、工資、離開原公司的原因,求職動機、專業水平、工作技能、團隊合作、性格、管理能力、敬業精神等),并提交《員工背景調查表》。

      3、試用期管理:

      a、試用期間,員工請病假、事假,試用期按請假天數作同等時間的順延。

      b、試用期內任何一方提出解除試用期協議,應提前三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雙方配合做好工作交接,公司要保守離職員工個人信息不外泄,員工需保守公司商業秘密。

      c、試用期內,對業務素質、工作績效、適應能力表現出色的員工,部門有權提出縮短試用期限的建議,員工本人也可以提出提前轉正的申請。

      d、試用期內,對明顯不適合本崗位或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用人部門可以提前向人力資源部提交《人員退回人力資源部說明》,由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的整體需要,進行調崗或辭退處理,報總裁批準后,辦理相關手續。

      e、試用期員工原則上不派出參加培訓。

      5、試用期間,新員工發生以下情況時,公司可以隨時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a、不服從工作分配者。

      b、應聘時提交公司的個人信息與事實不符者。

      c、實際能力達不到應聘崗位任職要求。

      d、應聘前的個人經歷影響公司工作,或給公司帶來損失者。

      e、試用期間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者。

      五、轉正

      1、員工于試用期結束前,主動提交《轉正申請》給直接上級,由直接上級及主管領導會同人力資源部對其進行考核。考核內容有:是否誠實守信、是否有積極的工作態度、是否遵守公司規章制度、是否具備勝任本崗位工作需要的工作技能、是否適合在本公司長期發展等。

      2、用人部門相關負責人、人力資源部將對新員工的綜合考核意見填入《轉正審批表》呈總裁審批。

      3、合格者予以轉正;未合格者,由力資源部通知員工本人延長試用期或解除勞動合同。

      第12篇 建筑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1.目的基于適當的教育培訓、技能和經歷,從事影響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工作的人員應是能夠勝任的。

      2. 適用范圍適用于公司從事與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符合性的工作人員的控制。

      3.相關文件

      3.1 《記錄控制管理程序》

      4. 定義

      5. 職責

      5.1 責任領導本制度的責任領導是總工程師,其職責為:負責本制度實施的監督指導,負責公司年度培訓計劃的審批。

      5.2 責任部門本制度的責任部門是辦公室,其職責為:負責本制度實施的監督檢查,負責編制公司年度培訓計劃,負責監督公司各部門培訓工作,建立職稱、學歷、技能、崗位證書登記的控制工作實施。

      5.3 相關部門本制度的相關部門為各職能部門,其職責為:確定本系統的培訓需求,制定培訓計劃,負責培訓工作的實施。建立本部門的崗位證書的登記。

      5.4 執行層本制度的執行層是各項目部,其職責;根據本單位的培訓需求制定培訓計劃,參加公司組織的有關培訓,負責本單位培訓計劃的實施。負責項目部崗位證書、工人技能情況的登記控制工作。

      6. 工作程序

      6.1 各職能部門和項目部應確定本部門的人員與質量、環境、安全必要的能力,如能力不足時,應提供培訓或參加學習,以滿足工作的要求。

      6.1.2 每年初,各職能部門、項目部,收集、確定本系統、本單位的培訓需求,和特定的專業學習要求,上報辦公室

      6.1.3 辦公室根據各職能部門的培訓計劃及收集的培訓需求,編制年度培訓計劃,經批準后,按《文件控制管理程序》發放。

      6.1.4 因工作需要制定的臨時培訓計劃由生產副經理批準,報辦公室備案,相應部門組織實施培訓,辦公室監督檢查

      6.2 培訓對象和內容

      6.2.1 對各級領導干部進行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綜合管理體系及企業文化、方針、目標培訓;法律、法規的培訓。

      6.2.2 對各類專業人員進行專業知識、新技術、新工藝、環境因素及危險源的培訓。

      6.2.3 對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人員的培訓,應包括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基本知識,控制程序的運用,質量、環境檢驗的方法,統計技術及有技術規范、標準的要求。

      6.2.4 對操作工人的培訓①公司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方針、目標的教育;②本崗位的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控制方法和應知應會的基本技能;③新進場、上崗、轉崗工人進行質量、環境意識,安全生產教育;④對特殊工種人員進行專業技術和特殊操作技能的崗位培訓。

      6.2.5 經過培訓應提高員工的質量、環境、安全意識,以及從本職工作提高水平來保證自己工作目標的實現,從而確保公司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目標的完成。

      6.2.2 應對照員工的工作情況來評價培訓的結果是否有效。

      6.2 資格認可

      6.2.1 對從事與產品質量、工作環境、職業健康等有直接影響的管理、執行和驗證的人員必須進行嚴格的培訓,經考試綜合評定后,進行資格認可,持證上崗。如:項目經理、施工員、質檢員、安全員、材料員、試驗員、取樣、送樣員等。

      6.2.2 特殊工種參加勞動部門專業崗位培訓后,經考試合格,取得本工種操作證再按要求進行資格復審。如:電工、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場內機動車駕駛員等。

      6.2.3 對本公司員工進行參加教育的記錄、學歷、職稱、操作人員的技能、經驗分別進行登記控制,并保存有關記錄。

      6.4 檔案管理

      6.4.1 各部門對于本部門負責實施培訓班工作,負責收集有關培訓記錄,整理教學檔案,內容包括:①培訓計劃表;②教學大綱;③考試試卷和考試成績登記表;④資格認可證書及教育、技能和經歷的登記。

      6.4.2 所有教學檔案的控制執行《記錄控制管理程序》。

      6.5 辦公室對本制度的實施情況每季度進行一次檢查。

      6.6 對于項目部在施工現場的培訓,可采取多種多樣的方法,以取得良好培訓效果為宜。不必拘泥培訓形式,但應做好記錄。

      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十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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