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范本(一)
(一)車輛的管理
1、公司內交通車輛歸口管理由人力資源及行政部,公司內一切機動車輛須經汽車車隊驗證、編號、登記后方可使用。
2、對公司內機動車輛使用部門每月檢查一次,公司每年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檢驗、車輛檢驗,有交通管理部門發牌照的由交警部門檢驗,無牌照的由公司運輸、安全和設備部門組織檢驗,并經常進行抽檢,抽檢不合格的車輛禁止行駛。無交警部門牌照的機動車輛禁止駛出公司。
3、車輛安全裝置必須齊全有效。機動車輛的操縱機構、制動機構、喇叭、燈光、雨刷和后視鏡等必須齊備、靈敏、可靠和有效。經常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
(二)車輛的行駛
1、一切車輛靠右行駛,互相禮讓,不爭道、不搶行,通過交叉路口、彎道、公司大門口應做到一看二慢三通過。
2、讓車與會車:貨車讓客車,大車讓小車,拖拉機讓汽車,非機動車讓機動車,空車讓裝載車。
3、公司區內機動車的行駛速度:大小客車、大小貨車摩托車和拖拉機為10km/h,各種車輛出公司大門、倒車及出入廠區、廠房時不超過5km/h,車間內行駛速度為3km/h,有其它規定的,按規定行駛。
4、公司內機動車行駛嚴禁超車,倒車時,駕駛員 先查明情況,確認安全后,方可倒車。必要時應有人在車后進行指揮。
(三)車輛的停放
1、公司生產區內一切車輛按指定位置或靠路邊右側依次停放。定點作業時,要在不妨礙通道的情況下進行。
2、距交叉路口、彎道、公司大門15m內不準停車,消防栓前2m內不準停車,馬路的中央不準停車。
(四)機動車裝載
1、嚴禁人貨混載,隨車人員應坐在安全位置,駕駛室不得超載坐人,嚴禁爬車和跳車。
2、車輛裝載重量不得超過核定載重量。貨物長度前后不得超過車身2m,小型車不得超過1m,超出部分不能觸地。左右寬度各不得超過車廂10,高度從地面算起大型車不超過4m,小型車不超過2.5米。
3、裝卸時,車輛與堆放貨物之間的距離,一般不得小于1m,駕駛室內不得有人,貨物不準經過駕駛室的上方。
4、多輛車同時進行裝卸時,前后車的間距應不小于2m,橫向兩車欄板的間距不小于5m,車身后欄板與建筑物的間距應不小于0.5m。
5、各種拖拉機、翻斗車、平板拖車、除駕駛室內允許定員坐人外,不準乘坐其它人員。
(五)非機動車
1、自行車要按指定地點停放,不準停放在車間、庫房、值班室、辦公室及有礙生產、影響交通的地方。
2、非機動車輛裝載貨物時,手推車從地面起高度不超過1.6m,寬度不超過左右車輪10。
(六)駕駛人員管理
1、駕駛員必須持有經公安交警部門考核合格后發給的駕駛執照。
2、駕駛員要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和本管理制度,按交通標志行駛,并聽從交通管理人員指揮,服從公司人力資源及行政部的管理、監督和檢查。
3、對持有駕駛證或操作證的人員,應按照規定時間參加安全學習,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并定期進行審核。
4、駕駛員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駕駛證或安全操作證。證件不得轉借、涂改、偽造。
5、不準駕駛機件失靈,違章裝載的車輛不準超速行駛。
6、駕駛中嚴禁吸煙、飲食和閑談或做其它有礙安全行車的活動,不得將車交給無證人員駕駛。
7、執行“三勤”、“三檢”制度。
8、嚴禁酒后駕駛。對迫使駕駛員違章行車者,駕駛員有權拒絕。
(七)獎勵和事故處理的規定
1、對安全生產和預防交通事故發生、保養車輛等方面做出顯著成績者,公司給予表揚和獎勵。
2、廠區內交通事故的處理,本著“四不放過”和“以責論處”的原則,發生事故后除按公司考核辦法、考核外,還要對責任者視事故性質、情節輕重、損失程度,給予批準教育、行政處分或處以罰款。
3、對公司內交通違章,無故造成車輛損壞者,人力資源及行政部可根據違章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書面檢討或罰款處理。
4、車輛在公司外發生事故由交通管理部門處理,凡受交通管理部門給予不同形式的處罰者,公司不再重復處理。但重大事故公司可按公司規定給予責任者行政處分或賠償經濟損失。
5、對公司內發生的重大交通事故,報市勞動部門和公安交警部門會同處理。
6、發生交通事故時,駕駛員應立即停車搶救受傷者,保護好現場,并及時向單位領導報告。公司外事故報市交通管理機關,公司內事故報公司人力資源及行政部,聽侯處理,肇事潛逃者加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范本(二)
為科學合理規范管理公司車輛,做到高效、節約、安全行車,保障公司用車需要,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車輛管理
1、公司車隊負責公司車輛的統一購置、落戶辦證、保險、年檢年審、維修保養、油料補給、交通事故處理以及考核、培訓、安全教育等工作。
2、公司所有車輛實行集中管理,統一調度。公司車輛除機動車輛外,原則上將車分配到各班子成員、部室優先使用。車輛未用時,車隊經請示后可臨時調配。如領導出差,車輛歸車隊統一調配。
3、嚴格執行車輛專人專車的管理方式,非本車專職駕駛員嚴禁駕駛車輛,駕駛員負責本車駕駛、跟蹤維修保養、清潔、證件保管等,嚴禁轉借或私自調換駕駛車輛,否則,一切后果由當事人自己承擔并予以重罰。特殊原因如代班等,需經車隊同意。
4、節假日或休息日車輛必須停放公司指定地點,嚴禁非工作用車,嚴禁搭載非公司人員,否則一切后果當事人自負,特殊原因需公司車隊同意。任何用車部門及人員,必須尊重駕駛員權利,不能指使駕駛員做出違章駕駛行為。
5、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各級交通法規和制度,對交通違法、違章行為引發的一切后果和所有罰款由駕車人自己負責處理。
6、特殊情況下外單位和公司職工借用車輛必須填寫《借用公車審批單》,經公司批準同意后,實行付酬派車。車輛使用費按1元/公里支付。
7、車隊長負責對每臺車進行單車成本核算,并每月進行公布,單車成本核算是對駕駛員進行考核的重要指標,直接參與駕駛員工資的發放和年安全獎評比。
(1)每輛車的行駛里程及燃料消耗。
(2)根據車輛車型、車況等因素,確定每輛車百公里燃料消耗等。
(3)每輛車的輪胎消耗量。
8、公司車輛實行定點加油。燃料油采用一車一卡制,車卡相符,并準確填寫公里數。有特殊情況需要在外加油時,事先必須經車隊長同意并報分管領導批準。
二、車輛維修
1、公司所有車輛實行定點維修。車輛維修必須憑派修單到指定的廠家維修。有特殊情況需要在外維修時,事先必須經車隊長同意并報分管領導批準。
2、車輛維護分為日常維護、一級維護、二級維護。
(1)日常維護是由駕駛員每日出車前、行車中和收車后負責執行的車輛維護作業。其作業中心內容是清潔、補給和安全檢測。
(2)一級維護是由指定的維修廠家負責執行的車輛維護作業。其作業中心內容是除日常維護作業外,以清潔、潤滑、堅固為主,并檢查有關制動、操縱等安全部件。該級維護為每5000公里進行一次。
(3)二級維護是由指定的維修廠家負責執行的車輛維護作業。其作業中心內容是除一級維護作業外,以檢查、調整轉向節、轉向搖臂、制動蹄片、懸架等經過一定時間的使用容易磨損或變形的安全部件為主,并拆檢輪胎,進行輪胎換位。該級維護為每15000公里進行一次。
3、車輛大修按行駛里程15萬公里以上或實際情況確定。
4、車輛維修1000元或更換配件500元以下的由車隊長負責審核同意,車輛維修1000元以上至5000元以下或更換配件3000元以下的由分管領導審批,車輛維修5000元以上(含5000元)(www.)或更換配件3000元以上的(含3000元)的由公司經理審批。維修程序為:
(1)駕駛員報修后由車隊長負責檢驗,確認后再由車隊填寫派修單。為了更好地對車輛進行管理,堵塞漏洞,節省開支,杜絕因維修保養造成的安全隱患,防止駕駛員在修車過程中采取報而不修,多報少修的現象發生,凡維修部件超過200元的必須回收,交車隊驗收。
(2)車輛統一在指定的維修點維修,未經車隊同意,駕駛員不得到定點以外的廠家維修、如有違反由駕駛員承擔一切費用。修理期間駕駛員應在修理廠監督修理工作,防止修理廠家作弊和維修不到位。車隊長要對帳目進行核實簽字,經財務審核后才能付款。
(3)維修質保期限為:一級維護車輛行駛1500公里或竣工出廠之日起三天內;二級維護車輛行駛3000公里或竣工出廠之日起十天內;大修車輛行駛10000公里或竣工出廠之日起三個月內(時間、里程先達到者為準)。
三、報帳程序
1、公司所有車輛的費用開支,均以每臺車為單位,單獨辦理報賬手續。2、報賬經辦人必須是指派的該車駕駛員,特殊情況由非本車駕駛員發生的費用也應轉交本車駕駛員統一報銷。
3、車輛費用報銷程序:駕駛員填寫單據→車隊長簽認→財務部審核→領導批示→財務部報銷。
四、駕駛員管理
1、駕駛員考勤一律由綜合辦統一管理,無特殊原因月漏打考勤3次及以上者,罰款50元/天。考勤作假的,罰款100元并取消當月績效工資。
2、嚴禁長時間待車開空調,一經發現,罰款100元/次。
3、嚴禁上班(待崗)期間玩牌賭博和離開公司辦私事,違者罰款100元并取消當月績效工資。
4、嚴禁以各種借口逃避出車,當班駕駛員要求做到隨喊隨到,如要出車時無法按時到場視作事假并處以100元/次的罰款。
5、駕駛員必須做到上車系安全帶,并有義務要求其他乘客也系安全帶。做到不開英雄車,不開賭氣車,不得強行超車,轉彎不占道超車、不超車,通過集鎮或遇雪、雨、霧天應保持車距,減速慢行。違者處以50元/次的罰款。
6、嚴禁違章駕車,酒后開車,無證開車,穿拖鞋開車,帶病開車,疲勞開車,車輛亂停放。違者責任自負并處以罰款50元/次。
7、嚴禁在開車時使用通訊工具、抽煙、吃檳榔。違者處以50元/次的罰款。
8、因駕駛員責任造成車輛被盜者,取消全年安全獎并予以辭退。
9、嚴禁出私車或私自將車借與他人駕駛。違者處以100元/次的罰款。
10、駕駛員需每天填寫行車日志,行車日志將作為對駕駛員考核的重要依據。未填寫行車日志的,罰款50元/次。
11、駕駛員要按時參加公司組織召開的安全學習例會。無特殊原因的,不得請假,學習遲到的處以50元/次的罰款,缺課的處以100元/次的罰款。
五、安全事故處理
車隊負責做好駕駛員的安全考核工作,將安全生產、事故情況及獎罰意見報公司領導批準,其中道路事故與機損事故所造成的損失由交警、保險公司或修理廠做出鑒定,并由交警劃分責任。
1、不論事故大小,事發后當事人必須及時報告車隊負責人,以便車隊與保險部門聯系,減少事故損失,縮小事故影響。同時報警,盡快采取有效措施保護現場,積極配合交警處理事故。嚴禁事故發生后逃離現場,隱瞞實情。
2、事故發生涉及人員傷亡,當事人和隨行人員必須組織搶救,發揚人道主義精神,急救傷者移動現場必須設立標記。
3、事故發生后,當事人必須做出書面匯報,說明事故發生的原因以及自己應該承擔的責任,總結經驗 教訓,避免類似事故的發生。
4、因公出車造成的責任事故處罰: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2000元以內,取消當月績效工資及全年安全獎;直接經濟損失在2000-5000元者,取消當月績效工資、全年安全獎及半年年終獎金;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元以上或造成人員受傷者,取消當月績效獎金、全年安全獎及年終獎金。
5、責任事故當事人承擔的責任分為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和一定責任,在劃分責任后,當事人分別按事故經濟損失的5%,4%,3%,2%的比例計算賠償金額。
6、因私出車造成的事故由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并予以辭退。
六、安全行車的獎勵措施
全年無任何大小事故,愛崗敬業,服務熱情周到,遵章守制,車容整潔的按200元/月的標準發放安全行車獎。
七、本制度自20**年10月1日起執行,解釋權歸屬公司綜合辦。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范本(三)
一、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公司各部門的所有車輛。
二、車輛使用管理
1、職責
1.1行政經理負責辦公室車輛派遣及使用,并對各部門用車進行審批、協調、安排,保證辦公室車輛的有效使用。
1.2運營車輛由車輛管理人員負責車輛調度及管理,旨在最大限度的配置車輛使用,最有效的管理車輛。
2、公務車輛使用管理
2.1公務車輛使用管理
公務用車除財務外原則上是各部門經理,因公使用公車的須填寫《公務車輛使用申請表》,必須由總經理批準,行政部備案。
2.2公務車輛使用安排
2.2.2行政部對審批通過的用車申請,填制《車輛派遣表》,將每次外出的時間、地點、公里數記入并有申請外出人簽字認可。
2.2.3公務車輛駕駛人員在收到《車輛派遣表》時,應提前檢查車輛狀況及油量情況,按照派遣表上的時間按時出車,并填寫好派遣表的相關數據。
2.2.4公務車輛申請人員在辦理公司事宜時,應嚴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規定的時間返回公司,如果在派遣表規定的時間內無法及時返回公司,應提前向行政部說明原因,獲得批準后方可延時返回公司。
2.2.5公務車輛駕駛人員辦完事后應及時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況不能按時返回公司的,應提前向行政部說明原因,獲得批準。
2.2.6公務車輛駕駛人員返回公司后應將填好的派遣表及時上交行政部審核,審核無誤后存檔。
公司公務車駕駛人不得擅自將車開回家。辦完公事必須將車輛停放在規定的地點。不得因私使用車輛。
2.3運營車輛使用管理
2.3.1公司配送部、備件庫、售后部均配有營運貨車,且車輛數量較多,應設專人管理,旨在保證車輛安全運營的同時,最大化的配置車輛運營。
2.3.2各部門車輛出車、送貨應由車輛管理人員統一調度,公司任何人員不得私自調度車輛,更不能因私使用公司車輛。
2.3.3車輛管理人員應根據公司總體的運營要求,對車輛的出車及保養進行合理安排,駕駛員應服從車輛管理人員的安排,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告知管理人員。
2.3.4公司車輛駕駛人員須有駕駛證件,并且要熟知交通相關法規和上海市路況、路名。
2.3.5公司車輛不得對外出租和出借。
2.3.6公司所有車輛鑰匙應有車輛管理人員統一保存、管理,出車時連同《車輛出車安排表》一起交給需要出車的駕駛人員,駕駛人員應在《車輛出車安排表》上簽字,表示鑰匙已收到。
2.3.7公司所有駕駛人員每天下班前須將公司車輛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后,將車輛鑰匙交由管理人員保管。如遇特殊情況車輛當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須經部門經理批準。
2.3.8車輛管理人員根據公司運營需要,及時安排車輛出車,對需要出車的車輛應填制《車輛出車安排表》。
2.3.9駕駛人員在接到《車輛出車安排表》時,在規定的時間應到達指定的地點,完成配送任務后應及時返回,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及時返回公司的,應及時向管理人員說明情況,獲得批準后方可。
2.3.10車輛管理人員應對出車車輛進行登記,填制《車輛送貨登記表》,當車輛返回時,應及時填寫返回公里數,并由駕駛員確認簽字。對出車異常的車輛應詢問其原因,情況嚴重的應上報公司。
2.3.11駕駛人員在車輛送貨過程中的停車,要遵守交通法規,在允許停車的區域停放車輛,防止因此罰款。
2.3.12部門間車輛調用應經部門經理批準,并報車輛管理人員備案。
三、車輛用油管理
1、職責
1.1行政部經理負責對公務車輛的用油進行監督、控制,財務部輔助配合監控管理。
1.2運營部門由車輛管理人員負責對車輛用油進行監督、控制,財務部輔助配合監控管理。
1.3各部門應加強車輛用油管理,節約用油開支,使車輛均能在經濟耗油的情況下有效的運營。
2、車輛油卡管理
2.1公司所有車車輛統一油卡加油,實行一車一卡制度。
2.2公司所有車輛禁止現金加油,駕駛人員應隨時攜帶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現金加油,如遇特殊情況需現金加油,須經部門經理、財務經理批準,并報車輛管理人員備案。
2.3車輛加油卡辦理后,管理人員應按車牌號與油卡號碼進行備案登記,每月進行核對。油卡一經備案,不允許變更,如遇到特殊情況,比如油卡壞了,不能正常加油時,應報車輛管理人員,及時修理或使用備用油卡加油。
2.4禁止車輛間互換油卡,禁止使用其它車輛的油卡加油,如遇特殊情況,應經車輛管理人員同意。
2.5車輛管理人員應根據車輛需要辦理備用油卡,在車輛所配油卡金額不足時備用,車輛在使用備用油卡時應做好備用卡使用記錄,便于月底數據統計。
2.6駕駛員在使用油卡加油時,應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小票要保持連續性,月底按順序粘貼在《車輛用油統計表》上。
2.7駕駛員在油卡充值前,應統一根據車輛管理人員的口令,在某一統一的時間點記錄本月車輛用油的實際數據,其中:
a.月初余額為油卡在上次充值前的余額。
b.本月充值為油卡上次充值的金額。
c.月末余額為油卡最后一次加油后的金額。
d.本月用油=月初余額+本月充值-月末余額+備用卡加油金額+現金加油
f.起始公里數為上次記錄數據時的車輛公里數。
l.中止公里數為本次記錄數據時的車輛公里數。
j.中止公里時油箱所剩油量為本次記錄數據時油箱的油量金額化。
2.8一車一卡,一車一表,管理人員在申請充值時應將每輛車的《車輛用油統計表》上報財務審核。
2.9車輛在使用備用卡加油時,應收集好小票,并在小票背面注明加油車輛車牌號,交給車輛管理人員,車輛管理人員對每張備用卡須填《備用卡加油統計表》,連同《車輛用油統計表》一齊上報財務審核。
2.10特別注意事項:《車輛用油統計表》中的現金加油與備用卡加油應詳細記錄日期與備用卡號。
3、充值申請流程
3.1車輛管理人員應實時了解車輛油卡的用油情況,在油卡金額接近500元時,及時申請油卡充值。
3.2車輛管理人員在申請充值時,須做好《車輛用油統計表》工作,并保證將《車輛用油統計表》及時上報財務,財務在對油卡充值審核時要對上次充值的用油情況進行審核。
3.3車輛油卡充值申請審核通過后,財務部將以支票或本票轉交車輛管理人員,車輛管理人員應提供正確的公司名稱,并指定專人領取,及時充值。
3.4車輛油卡充值要求開具增值稅票,車輛管理人員應在收到支票或本票后一周內將充值增值稅票帶回公司財務部。
3.5車輛管理人員給油卡充值后,應將各車輛充值明細連同增值稅票一齊帶回公司財務部。
四、車輛維修、保養管理
1、職責
1.1對維修服務公司需有行政和部門經理及車輛管理人員共同考評和選擇,使用哪家維修廠原則上使用4s店的維修。車輛管理人員對維修項目進行審核。
1.2車輛管理人員負責對維修質量進行驗證,并保存相關的評定、維修質量、維修記錄等資料。
1.3駕駛人員負責定期檢查車輛狀況,并處理簡單的車輛故障。
1.4駕駛員負責及時發現、檢查故障;并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確認保養維修合格;保留更換部件交公司驗審;對維修質量進行及時反饋。
2、工作流程
2.1日常檢查、保養、維護
2.1.1駕駛員須做好車輛出、收車檢查,保持車輛內、外清潔。
2.1.2行駛中注意車輛是否有異常聲響。
2.1.3經常檢查各潤滑點,發現缺油或油變質應立即補充或更換。
2.1.4駕駛員每月底進行檢查保養。
2.1.5每月由駕駛人員對電瓶外表進行清潔,經常檢查電瓶使用情況,保持電瓶周圍干燥清潔和有效工作能力。
2.1.6每月由駕駛人員檢查車輛消防設施。
2.1.7車輛管理人員對車輛進行不定期抽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避免車輛造成機械事故及影響運輸任務。
2.1.8車輛日常補胎及小零件更換必須在正規的4s店進行,取得正規發票,不允許抵票報銷。
2.2定期保養
2.2.1駕駛人員要嚴格按照車輛保養相關規定定時對車輛進行保養。車輛公里與保養項目標準見《保養標準表》。
2.2.2保養維修必須在指定的維修廠進行,駕駛員不得自行選擇修理廠。
2.2.3駕駛員根據車輛運行里程數填寫運行記錄,經車輛管理人員核實后,由部門經理安排車輛保養時間。
2.2.4駕駛員須辦理完審批手續后方可對車輛進行保養、修理,不允許先斬后奏。
2.2.5定期保養操作流程:
駕駛員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部門經理檢查---審批(需要財務經理及部經理審批須審批)--憑審批后的《車輛維修申請單》(項目、金額)通過報帳中心借款---對審批后的項目進維修---維修過程中如需增加維修項目,由部門經理確認維修---對維修車輛進行檢查---索取發票及維修清單----會計人員對維修項目進行審核------通過報帳中心沖銷借款。
2.3.1在行駛過程中發現故障,駕駛員應及時檢查,查明原因并判斷故障嚴重程度和對行駛安全的影響程度,主動設法排除故障。
2.3.2如駕駛員無法排除故障,須估算費用并征得部門經理同意就近尋找修理廠處理,對故障嚴重程度及發生故障的原因應及時匯報,請示處理方案。
2.3.3發生修理后必須將更換的部件交回公司驗審。車輛管理人員對車輛突發修理原因進行鑒定、審核。
2.3.4突發修理的操作流程:口頭向領導進行維修申請---獲批準后進行維修(不能到指定處修理時,選擇就近的修理廠)---補填《車輛維修申請單》---對維修質量進行反饋和記錄-----車輛管理人員鑒定、審核----部門經理簽字----走報帳中心報銷。
2.4保養、維修后的車輛須經車輛管理人員及駕駛員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運輸。
3、特別事項
3.1公司應指定有資質的專門車輛保養、修理點,便于修理、維修,可指定兩至三個點。
3.2公司為避免修理點配件價格過高,應根據修理點單獨指定汽車配件供應點。
3.3公司應根據修理點提供的保養及維修清單去指定的配件供應點購買所需配件,杜絕在同一個點既買配件又做維修。
3.4車輛保養、維理不允許駕駛員用現金交易,駕駛員應在指定維修點修理后,由公司隔月統一支付。
3.5新車在5000公里時都有一次免費保養,各新車駕駛員注意利用。
五、車輛罰款及理賠管理
1、車輛罰款管理
1.1客運車載貨罰款
1.1.1此類罰款為公司計劃內罰款,駕駛員應在送貨過程中有意識的避免此類罰款的發生。當發生時,駕駛員態度應良好,爭取少罰款或不罰款。
1.1.2駕駛員應妥善保管開具的罰款單,經部門經理審核后,可用其它發票沖抵報銷。
1.2車輛停車罰款
1.2.1駕駛員應熟知交通停車相關規定,將車輛停放在允許停車的地方。
1.2.2該類罰款公司不允許發生,如有發生,應詳細了解罰款原因,屬于駕駛員出于個人利益而發生的亂停車罰款,公司不予報銷。該類罰款在報銷時應特別注意審核。
2、車輛事故理賠管理
2.1車輛事故理賠是基于車輛保險的意外保證,駕駛人員應在提高自身駕駛技能的同時,認真遵守交通法規,鑒于公司車輛之多,理賠業務之多,特制定此辦法。
2.2車輛在發生交通事故時應及時聯系保險公司,由保險公司進行事故鑒定,出具鑒定報告。
2.3駕駛員應及時到保險公司指定的修理點將車輛盡早修好,不要耽誤正常工作,修理費先由駕駛員墊支或憑保險公司的事故受理單向公司借款支付。
2.4保險公司在受理交通事故后,會將一聯寫有理賠號碼的受理單交于駕駛員,爾后保險公司系統會將該起事故的理賠號碼發送至駕駛人員所留的手機上,駕駛人員應妥善保管。
2.5駕駛人員應將正確無誤的公司名稱及銀行帳號告知保險公司,在保險公司受理事故后應跟蹤保險公司及時將理賠款匯之公司帳號。
2.6當公司已確定收到該筆理賠金額時,駕駛人員應憑載有理賠號的受理單或理賠號來財務部領款或辦理沖賬手續。
2.7財務部應根據所報理賠號與銀行到賬憑證載明的號碼與車牌號對應,確定相符后方可支付或沖賬,否則不予辦理。
第2篇 建筑公司車輛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車輛管理制度
1 負責車輛管理以及對駕駛員的教育、管理工作。駕駛員要努力學習車輛駕駛技術、保養維修常識和交通規則,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2 公司公務車的證照及其驗證等事務統一由辦公室負責管理,辦公室有權定期檢查車輛管理情況,由車隊長負責組織駕駛員學習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強化安全意識。
3 駕駛員因公用車時,須事先向辦公室主任申請調派,主任可依事情重要性合理安排派車,不按規定申請者,不得派車。
4 每車設車輛使用記錄表格,并在使用前核對車輛里程表與記錄表上前一次用車的記載是否相符,努力降低單車運行成本。
5 每車設置車輛養護記錄表,由車隊隊長于每次加油及修理或保養時記錄,以了解車輛受控狀況,每月初連同行駛記錄一并轉辦公室審查并存檔。
6 車輛保養
6.1車輛維修、清洗、打蠟等應先填寫車輛請修報告,注明行駛的里程,核準后方得送修。
6.2車輛應有指定廠商保養,特約維護廠維修,否則維護費一律不準報銷。自行修復者,可報銷買材料零件費用。
6.3車輛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或其他損耗急需修理更換配件時可視實際情況需要與領導溝通后進行修理,但修理費不得超過500元。
6.4由于駕駛員使用不當或疏于保養致使車輛損壞或機身故障所需修護費用應依情節輕重由公司與指定車輛駕駛人或車輛負責人分擔。
6.5使用人應愛護車輛,保證機件,外觀良好,使用后應將車輛清洗干凈。
7 違規與事故處理
7.1酒后駕駛、無照駕駛及違反交通規則被罰者責任及罰金自負。
7.2未經許可將車擅自借予他人使用者重罰。,如非公派出車各種事故維修費用由駕駛員自負,并追究責任。如非公派出車遇到交通肇事一切自負,如被拘留按曠工處理。
7.3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到交通肇事,應立即通知l22事故科和保險公司理賠科,勘察現場,分清事故責任并立即通知辦公室,并與相關人員聯合,協調處理,如屬輕微事故,可進行初步處理后再向辦公室報告。
7.4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額后再視實際情況由駕駛人與公司分擔。
8費用報銷。
8.1公務車用油,由公司車輛行駛里程,用油量等以現金或油票等方式在指定加油站為車輛加油。
8.2公務車維修費用以相關憑證實報實銷。
9 駕駛員管理制度
9.1公司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遵守公司員工管理手冊,安全駕車。同時遵守本公司其它相關的規章制度。
9.2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9.3司機應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自己所開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
(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
9.4出車前要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如高速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加油。
9.5司機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能自行檢修的,應立即報告車隊長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修,違者費用不予報銷。
9.6出車在外時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司機離開車輛時,要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鑰匙及行駛證件交給管理人員。不準私自用車。
9.7司機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一定保證證件齊全。
9.8晚間司機要注意休息,不準疲勞駕駛,不準酒后駕車。違者罰款50元/次。
9.9司機酒后駕車或私自用車造成的一切違章或交通事故后果均由司機本人承擔。
9.10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追尾、爭道、賽車等)。行車途中如發生交通事故,適用快速處理方式解決;如必須現場處理,應立即報警待處,不得逃離現場。如因違反交通規則、違章駕駛而發生事故的,司機應承擔全部后果和責任。
9.11車內不準吸煙,要保證車內干凈整潔。
9.12提倡敬業精神,自覺加強職業道德修養,端正駕駛作風。憑用車申請出車,與用車部門搞好協作,要準時出車。未經領導批準不得公車私用。
第3篇 z運輸公司公營車輛駕駛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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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促進企業公車公營持續、穩步發展,充分調動駕駛員的工作積極性,加強對駕駛員的管理,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駕駛員,是指在我司從事公營車輛駕駛工作的人員。其定員經公司人事部門核準,各單位具體負責駕駛員的業務管理工作。
第二章駕駛員招聘
第三條年齡在45周歲以下,思想道德品質好,身體狀況符合就業要求。
第四條有三年以上相應工作經歷,在公司有一年以上駕駛經歷,持有相應執業證件。
第五條無重大特大責任事故記錄及信譽質量不良記錄,無拖欠公款,承包款行為。
第六條交納信譽質量保證金3萬元。依公司有關規章制度,可扣罰違反規定者的信譽質量保證金,并應及時補足。
第七條經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后,發放內部準駕證。
第八條聘用駕駛員實行試用期半個月,試用期滿,無不良記錄者,簽訂聘用合同。繼續工作的,一年續簽一次;續簽的不再實行試用期。
第三章行車安全管理違規處罰規定
第九條駕駛員必須遵守下列規定,如有違反,除自行承擔依法處罰外,公司另行扣罰信譽質量保證金100元/次:
1、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合法、文明駕駛。
2、駕駛車輛時,須攜帶駕駛證、行駛證、從業資格證、內部準駕證。不準轉借、涂改或偽造上述證件,不準將車輛交給其他人駕駛。
3、嚴禁穿拖鞋、酒后駕車、吃東西、閑談,行駛中嚴禁撥打接聽移動電話和觀看電視。
4、嚴禁駕駛帶病車輛,嚴禁超載、超速行駛,嚴禁在高速公路上上下旅客,嚴禁疲勞駕車。
5、車未停穩不準開車門上下旅客,門未關好不得運行。
6、駕駛車輛時必須嚴格遵章守紀,做到各行其道,禮貌行車,不得長期占用超車道,信守職業道德。
7、車輛進庫加油時,駕駛員應向旅客宣傳不準吸煙和帶明火進庫,車輛加油時必須熄火,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8、發生行車事故時,駕駛員須立即停車,設好標志,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并及時向車隊及交警部門報告,聽候處理,不得開車逃逸或偽造現場。
9、肇事駕駛員必須認真吸取教訓,寫出深刻檢討,服從公司的安排和處理。
10、駕駛員必須參加車隊的一切安全活動,如:出車會、安全活動及會議等,不得無故缺席。
第四章駕駛員工作規范與要求
第十條駕駛員工作規范及要求:
一、車輛發車前
1、應檢查自己的儀容儀表、是否符合規范要求(著裝整潔,不留胡須,佩戴證章),檢查各項運行證件。
2、檢查車輛狀況是否良好、有效,符合應班條件。
3、按規定提前30分鐘到調度室應班,聽取道路運行條件介紹。
4、按時進入發車位,上車前5分鐘開啟空調,迎候旅客上車。
二、旅客上車時
1、協助旅客、行包員裝好行包,協查“三品”。
2、協助站務員維持旅客上車秩序及驗票,扶老攜幼。
3、協助乘務員清點旅客人數,行包件數。
三、發車時
1、關好行李倉和車門,檢查車內小件行李是否放好。
2、觀察旅客是否坐好,發動車輛,觀察車輛周邊環境,聽候發車命令和車場管理人員的指揮,鳴號起步。
四、車輛運行中:
1、嚴格執行安全行車規定,按規定速度和營運路線行駛,不得超速、超載,疲勞駕車,不得酒后開車,不開斗氣車、“英雄車。
2、不得與人閑談,不得吸煙,喝飲料、吃零食,不準與乘客爭吵。
3、嚴禁私帶旅客、貨物,嚴禁自己親屬、朋友無票乘車,違者,視同違約,按規定扣繳信譽質量保證金直至辭退。
4、如遇車輛發生故障、路阻或出險時,應協助乘務員做好耐心、細致的解釋工作,積極組織搶險和救護傷員,并及時與車站聯系接駁,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現場調查和處理。
5、如遇旅客急病,應協助乘務員或采取急救措施送病人就近就醫。如遇犯罪分子正在或欲犯罪,應會同乘務員發動旅客,巧妙周旋,就近報警,不得莽撞蠻干。
五、車輛到站后:
1、協助旅客領取行李并與乘務員核對品名票號,辦好托運物品交接手續,檢查車內有無遺失物品。
2、完成行車任務后,應將車輛進行回場后的清洗例檢工作,完畢后將車停放在指定位置,保證第二天該車輛的完好運行。
3、向運調部門匯報車輛運行情況,交回路單、班線牌,做好其他交接工作,填寫班車運行日志,參加班后會,接受次日工作任務。
4、如當天已完成行車任務,盡快對車輛各系統、部件進行檢查,如發現有影響行車安全的故障,盡快排除,盡早通知調度室另行安排車輛頂班,嚴禁病車行駛。
第五章駕駛員的工作與紀律
第十一條必須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接受社會監督,熟悉道路客運規章制度和班線里程、車況路況,班次時序、停靠站點,以及駕駛員職業道德要求和標準。
第十二條服從車站現場調度,認真做好出車前的各項準備工作,確保正點安全運行,不得脫班誤點。
第十三條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謀私,不得敲詐勒索旅客,不得私帶旅客和貨物。
第十四條主動為旅客排擾解難,不得講粗話、臟話和旅客爭執。
第十五條嚴格執行市公司稽查管理若干規定,無條件接受公司稽查管理。
第十六條注重個人儀表,愛護車輛,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敢于與車匪路霸等不良現象作斗爭。
第六章駕駛員考核與獎懲
第十七條駕駛員的工資薪酬由底薪、計件工資及獎勵的工資組成。
1、底薪標準:社會最低工資標準。
2、計件工資:按出車班次計算,具體標準各單位制定后報公司批準執行。
3、駕駛員實行強制輪休制度。
4、工作中違反安全、運輸有關管理規定,按市公司有關規定處罰。
5、受到報紙、電臺、電視臺表揚的,每次獎50元。
第十八條人為原因,造成機損事故的,扣罰信譽保證金2000元,情節嚴重的,其保證金作違約金予以全額扣繳:
第十九條發生行車事故的,除按公司有關規定處罰外,其經濟損失在保險公司理賠后剩余部分的50由駕駛員承擔。
第二十條月度內安全違規處罰達到3次,年度內發生同責以上、一般事故一起、輕微事故兩起以上的給予解聘。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由公司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客運公營駕駛員選聘條件
一、客運公營駕駛員將面向社會公開擇優選聘。所選聘的駕駛員必須年滿25周歲以上,51周歲以下,身高1.65米以上,持b1照以上,有營運駕駛從業資格證書,有內部準駕證,在我司從事駕駛工作三年以上,無重大責任交通事故的合法駕駛員。
二、雙眼裸視達1.2以上,身體健康,無重大病史和傳染疾病。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和職業道德,無違法犯罪前科,無拖欠公款、承包款行為,經審查合格者。
四、所聘駕駛員按組織人事部規定的人數,經安全處會同交警部門進行樁考、路車考試合格,報組織人事部門批準,簽訂聘用合同經培訓后方可上崗,所有聘用駕駛員的編仍放在原單位。
五、聘用駕駛員須交信譽質量保證金3萬元(不計息)。
六、所選聘的駕駛員必須同意并嚴格執行市公司《客運公營駕駛員管理辦法》及其有關規定。
第4篇 建筑二公司機動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分公司機動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1、機動車輛駕駛員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和操作規程。車輛出行時,必須攜帶駕駛證、行駛證及相關行車手續。
2、機動車輛按時完成日常保養,定期維修、季度檢驗和機動車總檢。
3、機動車輛嚴格執行“一日三檢”制度,駕駛員要認真填寫“一日三檢“記錄,確保車輛安全設施的可靠性。
4、節假日期間,機動車輛實行統一的值班車證制度,制定交通安全措施,按照值班制度對值班車輛進行官控,非值班車輛一律執行“三交一封”制度。
5、機動車駛出單程200km以上的,須經公司領導批準,公司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及辦理長途車輛安全講話單后方可出行。
6、機動車輛在進行大型物件吊裝、拉運作業前,要對車質進行檢查,對駕駛員進行安全交底講話,不許車輛進行“三超”作業。
7、機動車輛停放應設有專項場區,不得隨意亂停亂放,做到整齊統一。
8、責任單位負責每月對機動車輛的撤職、車況檢查一次,對不符合安全性能要求的車輛,按照修保計劃進行維修,保證車輛性能良好。
第5篇 汽車租賃公司車隊及車輛管理制度
汽車租賃公司車隊及車輛管理制度
一、車輛養護
(一)每日例行養護制度:
1、檢查外觀從左前門起,看看全車漆面有否新的劃傷;玻璃狀態、后視鏡、前后車燈的狀況等。
2、目視四個輪胎的胎壓情況。如果某一輪胎胎壓低,應及時補充并查明原因。
3、目視車下的地面上是否有油、水跡。一旦發現有,應查明原因修復后再行駛。
4、進入駕駛室,啟動馬達著車后,需要觀察儀表盤上指示燈的工作情況,有無警告燈閃爍或常亮。
5、檢查雨刷片工作是否正常。
6、檢查轉向信號燈工作是否正常。
7、在啟動過程中和著車后,發動機是否有異常聲音。
8、檢查空調是否制冷、有無異常聲音。
9、檢查車內、外衛生,是否干凈,有無異味。
10、行進檢查,行車前,應先踩幾下剎車踏板,感覺剎車踏板高度是否正常。
11、檢驗員做好詳細的檢查記錄,向值班領導匯報汽車技術狀況,根據情況提出報修項目。
12、及時排除異常情況。
(二)每周例行養護制度
1、檢查機油油面的高度。檢查的條件:發動機水溫需要達到80°C以上,使發動機不運轉,車輛處于水平位置,等待3至5分鐘后,拔出油尺,用干凈的針織布或棉絲將其擦拭干凈后,再將油尺插到底,然后拔出油尺檢查其油面的位置。
2、檢查其它各種液面的高度,發現問題,應及時解決。
3、檢查備胎的氣壓情況,標準氣壓值見油箱蓋處。一般情況下,轎車的輪胎氣壓一般為2.3-2.5巴,備胎2.5-2.9巴。具體數值需參照主機廠的要求。
4、檢查全車外部的燈光情況,特別是后部剎車燈,如有燈泡不亮,應及時更換。
5、以上養護必須在每周檢查一次。做到有病早知道,早預防,避免病重麻煩多。
6、檢驗員做好詳細的檢查記錄,向值班領導匯報汽車技術狀況,根據情況提出報修項目。
7、及時排除異常情況。
(三)每月例行養護制度
經過一個月的行駛,在每周的檢查基礎上,需要增加以下幾個方面的檢查。
1、皮帶的檢查。有無裂紋、松緊,如出現裂紋應及時更換。
2、發動機的密封性。主要檢查發動機表面有無滲漏現象。
3、目視水箱與冷凝器間是否有臟物堵塞。特別在夏季,如果其間隙中有贓物,將會影響到空調的制冷效果,需要用壓縮空氣進行清理。
4、檢查雨刷條的清潔程度和噴嘴的方向位置。在操作清理前風擋時,發現雨刷片刮不干凈時,需盡快更換雨刷片。
5、檢查所有輪胎的氣壓,包括備胎。
6、檢查輪胎的花紋深度及磨損情況。輪胎花紋的磨損極限深度為1.6毫米,輪胎胎面應磨損均勻,如出現偏磨或者磨損異常,需要到維修站進行檢查和調整,磨損嚴重,需更換輪胎。
7、檢查電瓶裝頭表面是否有腐蝕物,如有白色或綠色污染物,用熱水沖冼即可,避免用硬物或者拆下裝頭進行清潔。
8、檢驗員做好詳細的檢查記錄,向值班領導匯報汽車技術狀況,根據情況提出報修項目。
9、及時排除、修正異常情況。
(四)強制養護制度
1、保養空氣濾清器
每行駛3000公里要進行空氣濾清器的保養,拆開空氣濾清罩的蓋子,取出濾芯查看,如臟得不厲害,用一小棍子輕輕敲敲濾芯撣去污垢即可,如臟得很厲害,就要換新的濾芯了。
2、更換機油每行駛5000公里要更換機油。
3、四輪定位當車輛行駛時出現轉向發沉、發抖、跑偏、不正、不歸位、漂浮、顛顫、搖擺或輪胎單邊磨損、波狀磨損、塊狀磨損、偏磨等不正常的現象時,就必須進行四輪定位。
5、剎車皮更換
車輛行駛2—3年,要更換新的剎車皮。
6、更換燃油泵
車輛行駛2—3年,要清洗或更換燃油泵。
7、正時皮帶更換
車輛行駛7—10萬公里,要更換正時皮帶。
8、其他
車輛行駛4年后,車內的各種橡膠管老化、硬化,漏機油、漏水的問題就會出現。要及時更換這些橡膠管。5年左右車的水箱被化學物腐蝕,如果水箱漏水,要及時更換。
二、待租車輛標準
1、一格待租車輛必須保持有一格以上的油量。
2、二準
時間準:準時、準確的把車送到客戶手上。
3、三齊
證件齊:待租車所有證件要齊全有效(行駛證、購置證、養路費證、營運證等)備件齊:待租車所有備件要齊全、完好(備胎、輪胎套筒、千斤頂
防盜鎖、滅火器、警示牌等)
照明燈光齊:前大燈、遠近燈光、轉向燈、剎車燈、防霧燈、應急燈、車內燈。
4、四無
無故障:待租車機械性能、操作系統沒有故障存在。
無殘缺:待租車外表、車內、車門沒有損壞、脫落等現象。
無劃痕:待租車外觀沒有明顯劃印痕跡。
無異味:待租車廂內沒有其它難聞的氣味。
5、五清
車身清潔:待租車外觀清潔明亮(前后擋風玻璃、左右倒車鏡、左右車門、輪胎、輪轂干凈)
車廂內部清潔:待租車座椅、靠背、腳墊、扶手、安全帶、行李箱清潔干凈。
發動機清潔:待租車發動機外表必須清潔干凈。
儀表盤清潔明亮:待租車儀表盤必須清潔、明亮沒有灰塵。
隨車工具及備胎清潔:待租車的隨車工具、備胎清潔、干凈、沒有油污。
三、車輛出勤管理
(一)租賃車輛發車管理
1、保證所有營運車輛符合待租標準、處于待租狀態。
2、接到發車信息后,立即跟接待部確認發車時間、地點、車型、價格、押金、客人姓名、聯系方式,及其他要求。
3、從接待部領取所發車輛的鑰匙、證件、租車合同、驗車單等手續。
4、主動與客人取得聯系,進一步確認發車時間、地點、車型、價格、押金等。
5、提前10分鐘到達指定地點,做好驗車、發車準備。
6、見到客人后,主動向客人問好,并檢查客人的身份證、駕駛證、來程機票或其他有效證件。通過GPS監控中心核對客人的身份證和駕駛證,請客人提供其家里的固定電話號碼,以進一步確認客人身份。
7、與客人一起驗車。
A、詳細查驗車輛的外觀,從車體油漆、部件、裝飾、燈罩到底盤和輪胎,傷痕的長度、面積、部件的數量等,都要在驗車單上做詳細記錄。
B、查驗車內飾、部件的完好情況,并記錄。
C、發動汽車,查驗儀表盤的各項顯示,記錄公里數、存油量、機油表、水溫表等各項數據。查驗燈光、空調、雨刮器、音響、剎車、電動門窗和天窗是否正常。
D、給客人講解并示范該車的各項操作:空調、燈光、天窗、音響等。
E、打開發動機蓋,給客人講解并示范如何檢查和添加水、機油。
F、簽定租車合同,收取押金。
H、給客人安全駕駛的提示和建議。
I、幫助客人解決其他問題。
8、發車完畢后,第一時間將租車合同手續、押金交回接待部。
9、把發車情況和客人的其他要求告訴接待部值班人員。
(二)租賃車輛收車管理
1、接到收車信息后,及時與將要還車的客人取得聯系,確定還車時間、地點、租金計算辦法等內容。
2、在租賃結算單上填好已知的收費項目和應收款金額,準備好租車合同、應退款項、違章保證金收據;安排車隊人員負責收車,要當面向收車人交待清楚收車時間、地點、客人聯系方式、租金結算等事宜。
3、收發車人員見到客人后,首先向客人問好,感謝客人選擇任我行公司的車輛。
4、認真檢查車輛外觀、內飾、發動機、油量、里程等,并詢問客人該車在運行中存在哪些問題或故障隱患,并做好車輛狀況的詳細記錄。
5、根據油量、公里數,計算超油費、超公里費;并填入應收款項目。
6、如果有車損,要及時報告車隊隊長,根據車損情況,確定客人賠償金額;嚴重車損或有爭議的要及時到修理廠定損或報保險公司。車損情況及處理辦法都要記錄在驗車單上。
7、收車人必須在結算單上填寫應收款項、應退款項、退還押金,并在收款人欄簽名。
8、收車結束及時將合同單、車輛交回公司接待部;接待人員審查合同手續、結算單、證件、鑰匙,在收發車單上登記時間、車況,并簽名。完結后將車輛鑰匙、證件交專管員保管。
A、有故障的車輛,收車人員應詳細登記并向車管責任人報告故障情況,由車隊另行辦理送修手續。
B、車內外不清潔的車,在交回租車合同手續后,由收車當事人負責送洗。
(三)帶駕租車
1、配司機的租車業務,要開據“營業派車單”,詳細注明用車時間、租金、服務費、用途、結算辦法等。
2、所有出車業務都要填寫發、收車登記表。
3、帶駕租車業務結束后,根據營業派車單和實際還車時間,結算租金,并做好詳細的登記;填寫當日報表、派車單駕駛員聯作為憑證,隨日報表一起交財務部門。
4、檢查證件、車況、鑰匙,并在收發車登記表上驗收登記。
(四)公務用車
各部門因業務需要的公務用車,需本部門向公司領導申請,說明用車事由、時間;并由接待部開具派車單,公司領導簽字同意后,接待部方可發放車鑰匙和證件。
(五)跟蹤管理
1、密切關注并掌握每一臺已出勤車輛的情況。
2、出場超過三天的車輛要主動與駕車人聯系,詢問車輛性能和狀況。
3、每天通過GPS查詢車輛的位置。
4、做好跟蹤服務和溫馨提示。
5、幫助解決駕駛中遇到的各種問題。
六)道路救援
1、車隊每天24小時都要有值班或待命的司機。
2、在接到道路救援信息后,馬上與客人確認需要救援車輛的車號、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基本情況。
3、將事故信息反饋給車隊主管領導,車隊主管領導根據事故發生的情況,制定道路拯救方案,并向公司領導匯報。
4、車隊無法處理的情況,就通知修理廠到現場救援。
5、到達現場后,首先安撫客人,根據事故的現場情況確定報警、報保險公司。
6、盡量給客人提供替換車輛,費用的結算嚴格按照租車合同執行。
7、每次道路救援后都要做好書面記錄。
四、車輛維修管理
(一)車輛維修遵守“先申請,后修理”的原則
1、車輛管理人員要對自己管理的車輛做好詳細的檢查,如有故障,做到以下四點:
第一、到底出現了什么故障?
第二、引起這個故障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第三、有那幾種解決辦法?
第四、你認為用那種方法合適?
2、填寫故障登記表,并報車隊領導核查,并確定解決方案。
3、如果需要送修理廠的,要填寫“維修申請單”,送修理廠檢查。
4、由兩個以上的修理廠提供維修方案和報價單,報送車隊領導審核;維修總費用在200元以下的,由車隊領導批準并簽字確定;維修總費用在200元以上的,車隊領導必須書面報公司領導審核。
5、緊急情況,車隊領導不在場的,需有兩名以上的車管人員簽字,并將維修方案和報價單直接報公司領導審核。
6、每輛車送修前,必須查閱該車歷史的修車記錄,查對本次故障是否和原來的修理項目相同或相關,是否還在保修期內;如果和原來的修理項目相同、相關,或還在保修期內,就由原修理廠負責免費修理或更換配件。
7、記錄送修時間,并通知接待部該車預計修復日期。
(二)車輛修復后的出廠檢查
1、車輛維修完畢后要認真檢查,保證徹底修復完成;
2、由車管員和車隊領導對該車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記錄詳細的出廠日期、公里數、維修項目、配件單、結算單、保修日期或保修里程。
3、車輛通過驗收回到公司后,車管員將〈維修申請單〉、〈結算單〉交公司領導審核。審核通過后,結算單一式兩份,原件交財務部門審核,附件和〈維修申請單〉一并存入該車的維修檔案。
(三)保險理賠。
1、需要做保險理賠或可以做保險理賠的車輛,一定要進行保險理賠。
2、為保證修車質量,進行保險理賠的車輛,要嚴格按照本制度第四條“車輛維修管理”的規定進行。
五、證件、檔案及年審管理
1、保證所有車輛的證件、手續齊全、有效。
2、為每輛車單獨建立車輛檔案,包括:車輛照片、發動機拓號、車架拓號、行駛證復印件、購置證、保險單、營運證等所有相關手續。
3、為每輛車單獨建立車輛維修、保養記錄的詳細檔案。包括:每天的車輛檢查養護記錄、車輛維修申請單、維修結算單、單車修理項目和費用的統計表。
4、所有車輛都要有備用鑰匙,并妥善保管。
六、駕駛員管理
駕駛員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完善駕駛員行車管理,提升其工作效率及工作品質,確保車輛使用及時、合理及安全化,提高車輛使用效率、降低維修成,延長汽車使用壽命。
第二條:本公司所有營運車輛。
第三條:駕駛員工作規定:
一、公司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并應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
二、駕駛員應愛惜公司車輛,負責對自己所分管的車輛進行日常例行檢查、養護和強制養護,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三、駕駛員每天抽適當時間檢查自己所管理的車輛,并做好詳細的檢查記錄。并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
四、出車前必須要提前30分鐘到達車場,同時要例行檢查車輛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收班期間駕駛員必須要清潔好車輛內外衛生才能完工。
五、駕駛員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車隊值班領導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超過200元的維修項目車隊要報公司領導書面批準,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六、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禁止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路段停車。駕駛員離開車輛時要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
七、駕駛員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
八、駕駛員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后駕車,接聽電話文明用語.(如您好!我是##,請問有事嗎?請稍等。)等等禮貌性用語。
九、駕駛員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緊跟、爭道、賽車等)。如果駕駛員在駕駛過程中出現違章處罰或交通事故責任的華,一切法律責任或賠償責任均由駕駛員自行全部承擔。
十、駕駛員因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自理。違章造成的后果由駕駛員負責。
十一、因駕駛員原因造成旅客、旅行社等相關客戶投訴的,如經調查之后是歸究于駕駛員責任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及責任均由駕駛員承擔。
十二、車內不準吸煙。公司員工在車內吸煙時,應有禮貌的制止;公司外的客人在車內吸煙時,可婉轉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員,但不能直接制止。
十三、駕駛員對乘車人要熱情禮貌,說話應文明。車內客人談話時,除非客人主動搭話,不準隨便插嘴。
十四、接送員工上下班的司機,要準時出車,不得誤點。
十五、上班時間內駕駛員有要事確需離開時,要告之部門負責人去向和所需時間,經批準后方可離開;出車回來應立即到部門負責人處報到。
十六、駕駛員對車隊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執行。對工作安排有意見的,事后可向部門負責人反映。
十七、駕駛員出車執行任務,遇特殊情況不能及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部門負責人,并說明原因。
十八、不論什么時間,駕駛員身上必須攜帶移動通訊工具(手機等),必須每天24小時開通。對公司呼應隨時接聽。
十九、用車完畢后,應將車輛停放在公司指定地點保管,不準私自用車或開回家。
二十、駕駛員未經領導批準,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輛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
二十一、行車時,因發生交通事故等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的,車損在800元以下由駕駛員個人承擔,在800元以上(后面自行補充)
二十二、加油費、停車費、過橋、過路費,當日填報審核,由車隊每周統一報報銷。
二十三、駕駛員因個人原因申請辭職的應提前一個月提交申請給領導,經領導批準后才能離開,未經批準擅自離開一律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個月則視為自動離職。
二十四、對于工作勤奮、遵守制度、表現突出的,可視具體情況給予嘉獎;對工作怠慢沒有責任心、違反制度、發生事故者,視具體情況給予警告、除名處理。
二十五、生活補助(待補充)
第6篇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
每一個公司,為節約公司的用車成本,有效的管理好各種車輛,使之車輛在工作中發揮更大的效益,都會制定統一的公司車輛管理制度。以下整理了詳細的公司車輛管理制度范本,僅供參考。
為使公司車輛管理統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種車輛,最大限度的節約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車輛使用,最真實的反映車輛的實際情況,盡可能的發揮最大經濟效益以及對公司所有車輛的保養和維修進行控制,以確保車輛安全、良好的運行狀況以及保養和維修的及時、經濟、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公司各部門的所有車輛。、
二、車輛使用管理
1、職責
1.1行政經理負責辦公室車輛派遣及使用,并對各部門用車進行審批、協調、安排,保證辦公室車輛的有效使用。
1.2運營車輛由車輛管理人員負責車輛調度及管理,旨在最大限度的配置車輛使用,最有效的管理車輛。
2、公務車輛使用管理
2.1公務車輛使用管理
公務用車除財務外原則上是各部門經理,因公使用公車的須填寫《公務車輛使用申請表》,必須由總經理批準,行政部備案。
2.2公務車輛使用安排
2.2.2行政部對審批通過的用車申請,填制《車輛派遣表》,將每次外出的時間、地點、公里數記入并有申請外出人簽字認可。
2.2.3公務車輛駕駛人員在收到《車輛派遣表》時,應提前檢查車輛狀況及油量情況,按照派遣表上的時間按時出車,并填寫好派遣表的相關數據。
2.2.4公務車輛申請人員在辦理公司事宜時,應嚴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規定的時間返回公司,如果在派遣表規定的時間內無法及時返回公司,應提前向行政部說明原因,獲得批準后方可延時返回公司。
2.2.5公務車輛駕駛人員辦完事后應及時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況不能按時返回公司的,應提前向行政部說明原因,獲得批準。
2.2.6公務車輛駕駛人員返回公司后應將填好的派遣表及時上交行政部審核,審核無誤后存檔。
公司公務車駕駛人不得擅自將車開回家。辦完公事必須將車輛停放在規定的地點。不得因私使用車輛。
2.3運營車輛使用管理
2.3.1公司配送部、備件庫、售后部均配有營運貨車,且車輛數量較多,應設專人管理,旨在保證車輛安全運營的同時,最大化的配置車輛運營。
2.3.2各部門車輛出車、送貨應由車輛管理人員統一調度,公司任何人員不得私自調度車輛,更不能因私使用公司車輛。
2.3.3車輛管理人員應根據公司總體的運營要求,對車輛的出車及保養進行合理安排,駕駛員應服從車輛管理人員的安排,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告知管理人員。
2.3.4公司車輛駕駛人員須有駕駛證件,并且要熟知交通相關法規和上海市路況、路名。
2.3.5公司車輛不得對外出租和出借。
2.3.6公司所有車輛鑰匙應有車輛管理人員統一保存、管理,出車時連同《車輛出車安排表》一起交給需要出車的駕駛人員,駕駛人員應在《車輛出車安排表》上簽字,表示鑰匙已收到。
2.3.7公司所有駕駛人員每天下班前須將公司車輛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后,將車輛鑰匙交由管理人員保管。如遇特殊情況車輛當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須經部門經理批準。
2.3.8車輛管理人員根據公司運營需要,及時安排車輛出車,對需要出車的車輛應填制《車輛出車安排表》。
2.3.9駕駛人員在接到《車輛出車安排表》時,在規定的時間應到達指定的地點,完成配送任務后應及時返回,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及時返回公司的,應及時向管理人員說明情況,獲得批準后方可。
2.3.10車輛管理人員應對出車車輛進行登記,填制《車輛送貨登記表》,當車輛返回時,應及時填寫返回公里數,并由駕駛員確認簽字。對出車異常的車輛應詢問其原因,情況嚴重的應上報公司。
2.3.11駕駛人員在車輛送貨過程中的停車,要遵守交通法規,在允許停車的區域停放車輛,防止因此罰款。
2.3.12部門間車輛調用應經部門經理批準,并報車輛管理人員備案。
三、車輛用油管理
1、職責
1.1行政部經理負責對公務車輛的用油進行監督、控制,財務部輔助配合監控管理。
1.2運營部門由車輛管理人員負責對車輛用油進行監督、控制,財務部輔助配合監控管理。
1.3各部門應加強車輛用油管理,節約用油開支,使車輛均能在經濟耗油的情況下有效的運營。
2、車輛油卡管理
2.1公司所有車車輛統一油卡加油,實行一車一卡制度。
2.2公司所有車輛禁止現金加油,駕駛人員應隨時攜帶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現金加油,如遇特殊情況需現金加油,須經部門經理、財務經理批準,并報車輛管理人員備案。
2.3車輛加油卡辦理后,管理人員應按車牌號與油卡號碼進行備案登記,每月進行核對。油卡一經備案,不允許變更,如遇到特殊情況,比如油卡壞了,不能正常加油時,應報車輛管理人員,及時修理或使用備用油卡加油。
2.4禁止車輛間互換油卡,禁止使用其它車輛的油卡加油,如遇特殊情況,應經車輛管理人員同意。
2.5車輛管理人員應根據車輛需要辦理備用油卡,在車輛所配油卡金額不足時備用,車輛在使用備用油卡時應做好備用卡使用記錄,便于月底數據統計。
2.6駕駛員在使用油卡加油時,應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小票要保持連續性,月底按順序粘貼在《車輛用油統計表》上。
2.7駕駛員在油卡充值前,應統一根據車輛管理人員的口令,在某一統一的時間點記錄本月車輛用油的實際數據,其中:
a.月初余額為油卡在上次充值前的余額。
b.本月充值為油卡上次充值的金額。
c.月末余額為油卡最后一次加油后的金額。
d.本月用油=月初余額+本月充值-月末余額+備用卡加油金額+現金加油
f.起始公里數為上次記錄數據時的車輛公里數。
l.中止公里數為本次記錄數據時的車輛公里數。
j.中止公里時油箱所剩油量為本次記錄數據時油箱的油量金額化。
2.8一車一卡,一車一表,管理人員在申請充值時應將每輛車的《車輛用油統計表》上報財務審核。
2.9車輛在使用備用卡加油時,應收集好小票,并在小票背面注明加油車輛車牌號,交給車輛管理人員,車輛管理人員對每張備用卡須填《備用卡加油統計表》,連同《車輛用油統計表》一齊上報財務審核。
2.10特別注意事項:《車輛用油統計表》中的現金加油與備用卡加油應詳細記錄日期與備用卡號。
3、充值申請流程
3.1車輛管理人員應實時了解車輛油卡的用油情況,在油卡金額接近500元時,及時申請油卡充值。
3.2車輛管理人員在申請充值時,須做好《車輛用油統計表》工作,并保證將《車輛用油統計表》及時上報財務,財務在對油卡充值審核時要對上次充值的用油情況進行審核。
3.3車輛油卡充值申請審核通過后,財務部將以支票或本票轉交車輛管理人員,車輛管理人員應提供正確的公司名稱,并指定專人領取,及時充值。
3.4車輛油卡充值要求開具增值稅票,車輛管理人員應在收到支票或本票后一周內將充值增值稅票帶回公司財務部。
3.5車輛管理人員給油卡充值后,應將各車輛充值明細連同增值稅票一齊帶回公司財務部。
四、車輛維修、保養管理
1、職責
1.1對維修服務公司需有行政和部門經理及車輛管理人員共同考評和選擇,使用哪家維修廠原則上使用4s店的維修。車輛管理人員對維修項目進行審核。
1.2車輛管理人員負責對維修質量進行驗證,并保存相關的評定、維修質量、維修記錄等資料。
1.3駕駛人員負責定期檢查車輛狀況,并處理簡單的車輛故障。
1.4駕駛員負責及時發現、檢查故障;并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確認保養維修合格;保留更換部件交公司驗審;對維修質量進行及時反饋。
2、工作流程
2.1日常檢查、保養、維護
2.1.1駕駛員須做好車輛出、收車檢查,保持車輛內、外清潔。
2.1.2行駛中注意車輛是否有異常聲響。
2.1.3經常檢查各潤滑點,發現缺油或油變質應立即補充或更換。
2.1.4駕駛員每月底進行檢查保養。
2.1.5每月由駕駛人員對電瓶外表進行清潔,經常檢查電瓶使用情況,保持電瓶周圍干燥清潔和有效工作能力。
2.1.6每月由駕駛人員檢查車輛消防設施。
2.1.7車輛管理人員對車輛進行不定期抽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避免車輛造成機械事故及影響運輸任務。
2.1.8車輛日常補胎及小零件更換必須在正規的4s店進行,取得正規發票,不允許抵票報銷。
2.2定期保養
2.2.1駕駛人員要嚴格按照車輛保養相關規定定時對車輛進行保養。車輛公里與保養項目標準見《保養標準表》。
2.2.2保養維修必須在指定的維修廠進行,駕駛員不得自行選擇修理廠。
2.2.3駕駛員根據車輛運行里程數填寫運行記錄,經車輛管理人員核實后,由部門經理安排車輛保養時間。
2.2.4駕駛員須辦理完審批手續后方可對車輛進行保養、修理,不允許先斬后奏。
2.2.5定期保養操作流程:
駕駛員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部門經理檢查---審批(需要財務經理及部經理審批須審批)--憑審批后的《車輛維修申請單》(項目、金額)通過報帳中心借款---對審批后的項目進維修---維修過程中如需增加維修項目,由部門經理確認維修---對維修車輛進行檢查---索取發票及維修清單----會計人員對維修項目進行審核------通過報帳中心沖銷借款。
2.3.1在行駛過程中發現故障,駕駛員應及時檢查,查明原因并判斷故障嚴重程度和對行駛安全的影響程度,主動設法排除故障。
2.3.2如駕駛員無法排除故障,須估算費用并征得部門經理同意就近尋找修理廠處理,對故障嚴重程度及發生故障的原因應及時匯報,請示處理方案。
2.3.3發生修理后必須將更換的部件交回公司驗審。車輛管理人員對車輛突發修理原因進行鑒定、審核。
2.3.4突發修理的操作流程:口頭向領導進行維修申請---獲批準后進行維修(不能到指定處修理時,選擇就近的修理廠)---補填《車輛維修申請單》---對維修質量進行反饋和記錄-----車輛管理人員鑒定、審核----部門經理簽字----走報帳中心報銷。
2.4保養、維修后的車輛須經車輛管理人員及駕駛員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運輸。
3、特別事項
3.1公司應指定有資質的專門車輛保養、修理點,便于修理、維修,可指定兩至三個點。
3.2公司為避免修理點配件價格過高,應根據修理點單獨指定汽車配件供應點。
3.3公司應根據修理點提供的保養及維修清單去指定的配件供應點購買所需配件,杜絕在同一個點既買配件又做維修。
3.4車輛保養、維理不允許駕駛員用現金交易,駕駛員應在指定維修點修理后,由公司隔月統一支付。
3.5新車在5000公里時都有一次免費保養,各新車駕駛員注意利用。
五、車輛罰款及理賠管理
1、車輛罰款管理
1.1客運車載貨罰款
1.1.1此類罰款為公司計劃內罰款,駕駛員應在送貨過程中有意識的避免此類罰款的發生。當發生時,駕駛員態度應良好,爭取少罰款或不罰款。
1.1.2駕駛員應妥善保管開具的罰款單,經部門經理審核后,可用其它發票沖抵報銷。
1.2車輛停車罰款
1.2.1駕駛員應熟知交通停車相關規定,將車輛停放在允許停車的地方。
1.2.2該類罰款公司不允許發生,如有發生,應詳細了解罰款原因,屬于駕駛員出于個人利益而發生的亂停車罰款,公司不予報銷。該類罰款在報銷時應特別注意審核。
2、車輛事故理賠管理
2.1車輛事故理賠是基于車輛保險的意外保證,駕駛人員應在提高自身駕駛技能的同時,認真遵守交通法規,鑒于公司車輛之多,理賠業務之多,特制定此辦法。
2.2車輛在發生交通事故時應及時聯系保險公司,由保險公司進行事故鑒定,出具鑒定報告。
2.3駕駛員應及時到保險公司指定的修理點將車輛盡早修好,不要耽誤正常工作,修理費先由駕駛員墊支或憑保險公司的事故受理單向公司借款支付。
2.4保險公司在受理交通事故后,會將一聯寫有理賠號碼的受理單交于駕駛員,爾后保險公司系統會將該起事故的理賠號碼發送至駕駛人員所留的手機上,駕駛人員應妥善保管。
2.5駕駛人員應將正確無誤的公司名稱及銀行帳號告知保險公司,在保險公司受理事故后應跟蹤保險公司及時將理賠款匯之公司帳號。
2.6當公司已確定收到該筆理賠金額時,駕駛人員應憑載有理賠號的受理單或理賠號來財務部領款或辦理沖賬手續。
2.7財務部應根據所報理賠號與銀行到賬憑證載明的號碼與車牌號對應,確定相符后方可支付或沖賬,否則不予辦理。
附表一:《公務車輛使用申請表》
附表二:《公司車輛派遣登記表》
附表三:《車輛出車安排表》
附表四:《車輛送貨登記表》
附表五:《車輛用油統計表》
附表六:《備用卡加油統計表》
附表七:《車輛維修申請單》
附表八:《保養標準表》
第7篇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格式怎么寫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
1、 目的及適用范圍
1.1 為規范公司車輛管理,保障工作用車需要,提高工作效率,同時有效控制車輛費用,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車輛和自帶車的管理。
2、 術語及定義
2.1 根據車輛資產歸屬不同:分為公司車輛和自帶車。凡資產歸屬公司名下或以公司名義長期借用的外來車輛為公司車輛。自帶車指凡由員工個人購買且用于上下班交通、工作外出交通使用的車輛。
2.2 根據使用者不同:分為公司單位配車、個人配車及公用車。其中單位配車指公司部門及個別特殊部門根據具體情況向公司申請配備的工作用車;個人配車指根據公司管理需要 別員工配備的工作用車;公用車指員工因工作需要向公司申請的工作用車。
2.3 根據使用性質不同:分為公務車、交通車、值班車、觀光車等。公務車指公司全部用于公務使用的車輛;交通車指用于接送員工上下班使用的車輛;值班車指值班使用的交通車;觀光車指用于項目現場接載客人的車輛。
3、 車輛管理責任及職責
3.1 綜合管理辦公室是公司車輛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公司車輛調度、安全行車、駕駛技能培訓、車容車況檢查、加油管理、新車購買及手續辦理、車輛費用審核及繳納等各項有關車輛管理的工作。
3.2 公司車輛只能由公司駕駛員和經公司考核并批準同意自行駕駛公司車輛的員工駕駛,其他人員一律不得駕駛公司車輛。
4、 交通補貼公司給予主管及以上職務無車的員工200元/月的交通補貼,公司批準的特殊工作崗位的員工根據工作性質給予不超過200元/月的補貼,享受公司交通補貼的人員外出辦事時,原則上公司不再為其派車。
5、 工作程序
5.1 自帶車管理
5.1.1 主管及以上職級人員享受公司自帶車費用補貼,需填《自帶車補貼申請表》報綜合管理辦公室備案,并附本人駕駛證、行駛證復印件;行駛證與駕駛證戶名不一時,需另附行駛證戶名身份證復印件及書面說明。
5.1.2 公司給予主管及以上職級自帶車員工(包括公司批準的特殊工作崗位自帶車員工)車輛補貼,自帶車員工根據職務級別,按如下標準享受車輛補貼:自帶車員工費用補貼報銷標準序號 級別 補貼標準(元/月)董事長 2400副董事長(或享受同級別待遇人員) 1800總經理 1600副總經理(或享受同級別待遇人員) 1200總經理助理、總監(或享受同級別待遇人員) 1000部門經理(或享受同級別待遇人員) 600部門副經理(或享受同級別待遇人員) 400部門主管(或享受同級別待遇人員) 200
5.1.3 享受公司自帶車費用補貼的人員外出辦事時,原則上公司不再為其派車。
5.1.4 自帶車人員每月1日提供上月報銷票據,票據金額大于報銷標準按標準限額報銷;如提供的報銷票據金額低于其報銷標準,則據實報銷(事后不進行補報銷),由綜合管理辦公室按公司流程統一報銷。
5.1.5 自帶車人員一個月內正常到崗但未開車的時間超過六天者,則取消當月費用補貼資格;正常到崗但未開車需到綜合管理辦公室備案,若未備案被抽查到在一個月內兩次正常到崗但未開車者,則取消當月費用補貼資格。
5.1.6 凡因個人原因請假(如病、事、婚、喪、產等假),一個月內未正常到崗時間超過十天者,則取消當月自帶車費用補貼資格。
5.1.7 因公出差或帶薪休假的自帶車人員,報綜合管理管理辦公室備案后,仍享有該月自帶車費用補貼資格。
5.1.8 自帶車人員外出辦事,必須使用自帶車。如因特殊情況需使用公車,應填報《用車申請單》,經直接領導同意后,報綜合管理辦公室備案。如違規使用公司車輛,一經發現,將取消當月自帶車費用補貼資格。
5.1.9 綜合管理辦公室車輛管理員負責自帶車的管理及抽查工作,各部門負責人有責任對本部門車輛使用情況進行嚴格監督。
5.1.1 0公司鼓勵自帶車員工與公司簽定了《私車公用協議》,同意私車公用的員工享受400元/月的定額補貼,享受公司私車公用補貼車輛首先解決本部門用車,所在部門員工外出辦事時,原則上公司不再為其部門派車。
5.2 自駕車管理
5.2.1 員工因工作需要申請自駕車的,必須取得國家交通管理部門頒發的駕駛證達三個月以上,且未發生過重大交通事故。
5.2.2 申請自駕資格的人員,須經綜合管理辦公室考核合格后方能自行駕駛公司車輛。
5.2.3 自行駕駛公司車輛的員工必須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5.2.3 .1自覺遵守國家交通法規以及成都市金瑞泰置業有限公司《車輛管理制度》。
5.2.3 .2 申請工作用車須填寫《用車申請單》,報批同意后方可領取車輛鑰匙、證照。
5.2.3 .3 工作用車須在當天下班前將車輛停回公司或公司指定的停車處,車輛鑰匙、證照交還綜合管理辦公室。如因工作需要開車回家過夜,須在填報的《用車申請單》中予以標注并說明原因,經所在部門負責人批準、綜合管理辦公室負責人審核同意后,方可開車回家。
5.2.3 .4 下班后使用公司車輛,必須保證車輛停放安全,確保車輛停放于有人值守的車場。
5.2.3 .5 不得擅自將車輛交給他人駕駛。
5.2.3 .6 須愛護公司車輛,有義務清洗車輛。
5.2.3 .7 駕駛過程中應隨時檢查儀表,注意駕駛安全,如出現車輛故障,應立即通知車輛管理員解決。
5.2.3 .8 本人駕駛證自行辦理年審、換證手續,證照被扣、失效應及時停止駕駛公司車輛。
5.2.3 .9 工作時間內使用公司車輛產生的停車費、洗車費用由公司支付,應如實提交有效發票。
5.2.3 .10 公司車輛在指定地點加油,請注意車輛所用油號,核實加油量。
5.2.3 .11因公用車時,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安排自行駕車外出,非特殊原因而拒絕自駕,公司將取消其自駕資格。
5.3 部門配車管理
5.3.1 為保障各項工作交通需要,個別特殊部門根據具體情況,可向公司申請配備工作用車,經董事長批準后由綜合管理辦公室負責調配。
5.3.2 部門配車由使用部門負責車輛調度和日常管理。
5.3.3 配車部門必須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5.3 .
3.1 配車部門須嚴格遵守國家交通法規以及車輛管理制度。
5.3 .
3.2 部門配車由使用部門負責使用管理,具體負責工作用車安排、安全停放監督及車輛費用審核等日常管理工作。
5.3.3 .3 部門配車只能由經綜合管理辦公室考核合格的人員負責駕駛。
5.3.3 .4需愛護配備車輛,按公司制度規定及時進行維保,車輛產生的正常油費、修理費等按照公司車輛管理辦法規定及時按實報銷。
5.3.3 .5下班后,應將車輛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車場內,或報公司董事長批準的其他停放點,不得擅自停放它處。
5.3.3 .6遇特殊情況須開車回家,應填寫《用車申請單》,并標注清楚且說明原因,經所在部門負責人批準后方能開車回家,開車回家的駕駛員須將車輛停放在有人看守的停車場內.并于次日將《用車申請單》交綜合管理辦公室備案。
5.3.3 .7除值班車外,節假日期間嚴禁使用部門配車,周末一律停放在指定停車場。
5.3.4 部門配車發生費用按公司公用車費用報銷辦法執行。
5.3.5 有部門配車的部門原則上公司不再為其部門派車。
5.4 個人配車管理
5.4.1 根據工作需要公司總經理及以上人員可配備工作用車,公司其他人員一律不享受公司配車。個別特殊崗位員工,若因工作需要需配備工作用車,須提出申請,經公司董事長同意,方可配車。
5.4.2 個人配車可在工作時間以外使用公司車輛;工作時間以內根據公司需要由綜合管理辦公室統籌安排,配車人享有優先使用權。公司總經理以上人員的個人配車,原則上不作其它工作安排。
5.4.3 個人配車費用報銷按以下規定執行:
5.4 .
3.1 費用報銷范圍:報銷費用包括停車費、洗車費、燃油費、日常修理費(含易損件的更換)、過路費。其它費用由公司支付,不納入月報銷標準,如:保險費、養路費、五路一橋費、年審費及年審維修費、期限大修費,正常使用中的發動機大修作業等。
5.4 .
3.2 車輛在運行過程中產生的常規維修,包括易損件的更換作為日常修理費,按配車人員費用報銷標準限額報銷。
5.4 .
3.3 費用報銷金額:按費用產生情況限額報銷,超出限額標準部分由個人自付,報銷金額執行自帶車員工費用補貼報銷標準。
5.4.4 使用個人配車的員工必須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5.4 .
4.1 享受配車待遇員工須認同并自覺遵守本制度有關規定。
5.4 .
4.2 公司所提供的配備汽車,購車費用由公司支付,該車所有權屬于公司。
5.4 .
4.3 配車人員不得擅自將所配車輛交給未取得公司內部駕駛資格的員工駕駛,違者罰款200元/次。
5.4.4 .4 配車人員需愛護配備車輛,有異樣情況及時聯系車輛管理員;若人為(故意)損壞,應全額賠償,并處以200―5000元罰款;若發生車禍事故、意外損毀或遺失,公司將視情節進行處罰,并根據交通管理部門的處理意見及保險賠付情況承擔損失。
5.4.4 .5 配車人員在公司相應崗位工作期間方可享受該汽車使用權,若因撤職、降職或受到嚴重行政處分時,公司可收回該車使用權。配車員工應對使用中車輛油漆損傷、各類損壞部件進行修復后交回車輛,并結清相關手續費用。
5.6 交通車管理
5.6 .1 對交通車駕駛員的規定:
5.6 .
1.1 嚴格執行公司專職駕駛員管理規定;
5.6 .
1.2 須由持a照的專職駕駛員駕駛;
5.6 .
1.3 除早、晚駕駛交通車外,其余時間仍回部門工作;
5.6 .
1.4 無特殊情況發生時,每天必須按照規定路線行駛,不得擅自變更;
5.6 .
1.5 除規定上下車站點外,不得隨意停車上下人員;
5.6 .
1.6 每天收車后必須檢查及清潔車輛,保持車輛環境衛生,并停放在指定地點;
5.6 .
1.7 定期清潔車輛座套和枕套;
5.6 .
1.8 督促乘車人員自覺遵守交通車管理要求。
5.6 .2 對交通車乘坐人員的規定:
5.6 .
2.1 應愛護車輛,保持清潔衛生;
5.6 .
2.2 不得在車上飲食;
5.6 .
2.3 不得要求駕駛員隨意停車上下;
5.6 .
2.4 不得在車上吸煙;
5.6 .
2.5 講文明禮貌,不得故意擁擠或搶占座位。
5.6 .3 交通車由綜合管理辦公室統一調度管理。
5.7 車輛調度管理
5.7 .1 公司公用車由綜合管理辦公室統一調度;各類配車的日常使用由使用者進行調度,必要時須服從綜合管理辦公室的統一調度;所有用車原則需在前一天下午17:00以前填寫《用車申請單》,緊急情況下未取得用車單時,需電話請示相關領導同意后方能派車,事后需補辦手續。
5.7 .2 公司各部門若需使用公司公務車、交通車,須由用車人填寫《用車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后,由綜合管理辦公室進行調度安排,并根據需要安排駕駛員,駕駛員憑《用車申請單》出車。駕駛員出車須填寫《車輛行駛記錄表》,隨車存放,一車一份,不得丟失并不定期存檔,同時在綜合管理部填寫《用車登記表》。
5.7 .3 公司車輛必須確保工作需要,下班后一律停在公司指定停車場(配備車輛除外),鑰匙交回綜合管理辦公室。確因工作需要臨時開車回家過夜,須在《用車申請單》中予以標注并說明原因,經所在部門負責人批準、綜合管理辦公室負責人審核同意后,方可開車回家。
5.7 .4嚴禁私自借出公司車輛(包括公司內部員工之間的借用和向公司以外人員借出),各部門因對外協調等原因,需要外借公司車輛的,必須事先申請,按照下列規定辦理:外借1天以內的,須經綜合管理辦公室負責人批準;外借3天(含3天)以內的,須經總經理批準;外借3天以上報公司董事長批準。
5.8 車輛維修、保養管理
5.8 .1 公司車輛由綜合管理辦公室車輛管理員保養及維護。所有車輛必須按時保養、及時維修,車輛臨近正常保養期限時應由提出書面申請,逾期未提出申請或因為保養不及時造成車輛損壞的,追究車輛管理員責任。個人配車由配車人提出書面保養或維修申請,逾期未提出申請造成保養或維修不及時致使車輛損壞的,追究配車人責任。
5.8 .2 公司車輛維修或保養前,必須履行車輛報修(保)程序,嚴禁“先修(保)后報”的情況出現。
5.8 .3 公司車輛統一實行定點維修、保養(在三保期內的新購車輛特約維修站除外);由于交通車、觀光電瓶車的專業性要求,交通車由綜合管理辦公室車輛管理員聯系定點維修、保養單位;觀光電瓶車由營銷策劃中心負責維修、保養等管理。
5.8 .4 車輛報修(保)的具體程序為:
5.8 .
4.1 根據車輛情況填寫《車輛報修申請單》,明確報修(保)項目;
5.8 .
4.2 由車輛管理員審核車輛維修保養項目,維修保養的配件費用;
5.8 .
4.3 經綜合管理辦公室負責人審核并簽署意見;
5.8 .
4.4 公司公務車、交通車、公司配車的維保,經核實維修保養項目后,單件配件價格超過1000元(含1000元)的配件進行價格比價,審計部審核后報總經理同意后立即進行修理。
5.8 .5 車輛在外突發故障,必須電話向車輛管理員報告,經綜合管理辦公室負責人同意后,方可就近維修,并在回公司后及時補填《車輛報修申請單》。
5.8 .6 對事故車輛,在申報維修前須報綜合管理辦公室車輛管理員核實送修前的保險等事宜,報至綜合管理辦公室負責人同意后方可送修。
5.8 .7 車輛出行前,駕車人必須檢查車輛儀表及指數是否正常,發現異常情況,須及時排除或報修。
5.8 .8 車輛管理員每周六負責對分管車輛進行例行檢查,確保車輛水、電、油及其他性能在規定指標內,并對松動的零、配件進行緊固,確保車輛行駛安全,嚴禁帶“病”行駛。
5.8 .9 能自行解決的車輛故障由車輛管理員修理,不能解決的必須經報修程序后,到定點修理廠進行維修。
5.8 .10保養和修理后,車輛的修理決算清單由駕駛員確認修理內容,并在《車輛請修報告單》中填寫修后反饋情況。
5.8 .11 公司車輛大修條件:發動機嚴重燒機油,在一月內添加機油4升以上;在車輛運行中突發異響,發動機損壞;在車輛燒機油時水溫持續偏高,經檢修調試無效時;大小瓦發響嚴重,發動機敲缸,機油油道出現堵塞。
5.8 .12 公司車輛裝飾、美容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正規的汽配裝飾店、洗車場等場所進行。單項裝飾、美容項目超過500元(含500元)或一次性總價超過 元(含 元)的須按車輛維修程序申報,并須審計部簽批意見后方可實施,單項裝飾、美容項目在500元以下或一次性總價在 元以下的按費用報銷程序辦理。車輛裝飾、美容項目包含以下內容:新購車輛車窗貼膜,配置地板膠、座套、腳墊等;新購高檔車上釉;高檔車配置除味劑等;車輛拋光、打蠟;車輛內膛清洗。
5.8 .13 車輛在公司指定點清洗,費用由綜合管理辦公室統一結算一次。
5.1 0 車輛燃油管理
5.1 0.1 公司車輛(不含個人配車)須到公司定點加油站加油,費用由綜合管理辦公室到加油站統一結算,除因公出差或其他特殊情況外,到其他加油站加油所產生的費用一律不得報銷。
5.1 0.2異地加油,必須由駕駛員在報銷憑據上注明理由,乘車人簽認。
5.1 0.3綜合管理辦公室統一加油證管理,車輛加油時需出示配備的加油證,嚴禁將車輛加油證外借他人。
5.1 1 車輛年度檢審、養路費繳納及保險費的管理
5.1
1.1 公司車輛進行年度檢審前,必須做好維修檢查。檢查中若發現問題,應按車輛維修保養規定進行維修,以達到年審標準。車輛年審手續備齊后,應在期限前進行年審。
5.1
1.2 公司車輛的保險及養路費由綜合管理辦公室定期統一購買。
5.1 2 車輛事故處理規定
5.1
2.1 公司車輛若發生交通事故,駕駛員(含公司自駕車人員)應先救治傷員,并分別向交警部門、保險公司報案,并立即報告公司車輛管理員和綜合管理辦公室負責人。
5.1
2.2 經交警部門判定,我方駕駛員(含公司自駕車人員)無事故責任的(即對方駕駛員全責),應主動協助事故處理工作。
5.1
2.3 凡因發生交通事故獲得現金賠償,當事人須交公司財務部,不得擅自處理。
5.1
2.4 因不可抗拒原因造成車輛損毀或非我方責任事故,駕駛員(含公司自駕車人員)不承擔責任(責任認定辦法:由車輛管理員會同定點修理廠專業技術人員共同認定,并出具技術報告)。
5.1
2.5 若發生小擦掛,駕駛員(含公司自駕車人員)可自行協商解決,事后24小時內當事人應向車輛管理員及綜合管理辦公室負責人說明情況。
5.1
2.6 因車輛停放不當導致車輛損壞、丟失的,保險公司賠付后綜合管理辦公室應根據事件性質及責任對駕駛員(含公司自駕車人員)提出處理意見,經報批后作相應處理。
5.1 3車輛費用報銷規定
5.1
3.1 可報銷范圍
5.1
3.1.1 公司車輛的保險費、養路費、年審手續費等規費由公司支付;
5.1
3.1.2 車輛屬正常使用,在指定修理廠發生的修理費、保養費;
5.1
3.1.3 車輛因公發生的停車費、過路費(報銷時須予以說明)、燃油費;
5.1
3.1.4 車輛夜間定點包月的停車費用;
5.1
3.1.5 車輛裝飾、美容費;
5.1
3.1.6 凡因公到成都市行政區轄外出差產生的過路費、途中加油費、停車費,經公司領導批準后憑發票全額報銷,過路費和油費票據需由經辦人和乘車人簽署名字、日期及主要外出事由,一次性產生費用超過100元(含100元)則需另付報銷說明;
5.1
3.2 不予報銷范圍
5.1
3.2.1 經綜合管理辦公室車輛管理員牽頭組織鑒定后,屬非正常使用造成車輛損壞所發生的修理費不予報銷,并要求當事人對損壞部分限期修復;
5.1
3.2.2 個人借車私用所發生的停車費、過路費、燃油費等費用不予報銷;
5.1
3.2.3 出差時自駕車到機場或火車站的人員,其機場過路費及出差期間的夜間停車費等不予報銷(經董事長許可除外)。
5.1
3.3 車輛費用報銷原始票據填報規定:
5.1
3.3.1 發票客戶名稱應正確填寫公司名稱,以個人名稱或私車牌號填寫的發票不在小車費用報銷范圍(包括自帶車)。
5.1
3.3.2 發票填寫的項目必須和發票的類型一致( 如:汽油費應使用“成品油銷售發票”;修理費應使用“機動車維修專用發票”等;停車費應使用帶有條形章的“停車場定額發票”、或“其他服務業發票”等;汽車裝飾費、洗車費應使用“有獎定額發票”或其他發票等)。
5.1
3.3 .3 需報銷的發票背面應由經手人簽字說明所發生事由的真實性(小票除外,如停車費等定額發票)。同一人發生的停車費、洗車費的定額票據報銷時,可只在每一類的第一張票據后注明該項票據張數、合計金額及經辦人姓名。
5.1
3.4 車輛費用審核報銷流程:綜合管理辦公室按規定審查車輛費用報銷標準、報銷范圍等,根據費用金額及授權情況報相關領導簽字批準。財務審核后,支付報銷的車輛費用。
5.1
3.5 費用補貼首次報銷起始時間以任命通知批準日期或轉正日期為準(試用期員工不享受),每月15日(含15日)以前批準的從當月開始報銷,15日以后批準的則從次月開始報銷。
5.1
3.6 職務變動后須對費用報銷標準進行調整,以任免通知下發日期為準,每月15日(含15日)以前發布的,當月按所調職務補貼標準報銷,15日以后發布的則從次月按所調職務補貼標準報銷。同時兼任兩個或兩個以上職務的人員,其費用報銷標準就高不就低;離職員工不享受離職當月相應補貼。
5.1 4 車輛交接
5.1
4.1 因工作需要交接車輛時,必須填寫《車輛交接表》,交接齊全里程、隨車文件、證牌、滅火器、備胎、隨車工具及其它物品,注明車輛當期技術狀況和外觀。
5.1
4.2 交接車輛有異常情況應及時通報部門負責人和車輛管理員。如沒有檢查和上報的,責任由使用者承擔,并承擔車輛損壞維護費。
5.1 5罰則
5.1
5.1 違反交通車管理規定的罰則如下:違規駕駛員,經核實后綜合管理辦公室發函在當月接受處理并消除違規記錄,否則綜合管理辦公室根據罰款金額和每扣1分駕駛證分數按100元/分,在當月工資中預扣,次月違規駕駛員仍未解決,就由綜合管理辦公司消除違規記錄,相應費用由違規駕駛員承擔。
5.1
5.2 違反其他相關管理規定的處罰如下:
5.1
5.2.1 未經批準私自將車借出,將對當事人處以100-200元罰款,同時對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5.1
5.2.4 違反車輛養路費繳納及保險費管理規定的,若因人為因素造成車輛年審逾期或保險費、養路費逾期的,由責任人負全責并支付交管部門的罰款費用,綜合管理辦公室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當事人相應罰款。
5.1
5.3 因駕駛員(含公司自駕車人員)操作不當造成車輛受損的(交通事故除外),由當事駕駛員負責修理,費用全部自理,公司將視車輛損失情況給予處罰(責任認定辦法:由車輛管理人員會同定點修理廠專業技術人員共同認定,并出具技術報告),情節特別嚴重者,予以辭退。
5.1
5.5 若車輛發生小擦掛,駕駛員(含公司自駕車人員)自行協商解決后未及時向綜合管理辦公室書面說明情況,則處以100-500元的罰款。
5.1
5.6 我司員工在事故中責任認定為全責或50%以上責任,由該員工全部承擔賠償金差額;屬對方全責,由公司全部承擔賠償金差額;
5.1
5.7 我司員工在事故中責任認定為50%(含50%)以下時,員工與公司分別承擔20%與80%的賠償金差額。車輛遇不可抗拒之事故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保護現場,并立即與車輛管理員(車輛管理員需要在第一時間了解事故全過程和責任,便于做出對該起事故的判斷和聯系保險公司)和本部門負責人取得聯系,根據實際情況采取相應的措施;其次與附近交警部門聯系,等候交通部門處置。根據交通部門處理意見,由綜合管理辦公室聯系保險公司進行賠款處理。
5.1
5.8 事故及處理情況應書面上報綜合管理辦公室備案。
6、 記錄
6.1 《自帶車補貼申請表》
6.2 《私車公用協議》
6.3 《用車申請單》
6.4 《車輛行駛記錄表》
6.5 《用車登記表》。
6.6 《車輛報修申請單》
6.7 《
第8篇 公司車輛管理工作責任制度
公司車輛管理工作工作責任制度
一、使用范圍:
1、 優先提供給財務部、采購部公事用車。
2、 優先提供給監察部、信息部公事用車。
3、 優先提供給生產部公事用車。
4、 在以上部門無需使用、并經該部門經理同意的情況下,由人力資源部調動車輛合理安排以下用車:1) 國貿部接待客戶。2) 人力資源部送工傷員工到醫院及外出辦公事。3) 信息部到百年維修電腦、門市管理部接送門市員工。4) 物流部外出辦公事。
5、 不提供給營銷系統各部門日常使用,如營銷系統舉行大型活動需要借用車輛時,由營銷副總與監察部總監協商。
二、 使用規則
1、 凡是使用車輛人員必須詳細登記公里數、到達地、駕駛員姓名、日期、時間,使用人員在使用前必須檢查前一個人員是否有登記清楚,若沒有登記清楚沒有追究,造成的公里數及違章處罰屬于該使用人員承擔。
2、 所有車輛由人力資源部統一調配,凡是使用車輛人員使用完后必須歸還人力資源部,未經人力資源部批準嚴禁私自將車轉交給下一個使用人員,若造成車輛損壞等故障由上一使用人員承擔。
3、 上班時間嚴禁私事用車;下班時間私事用車的由人力資源部確認以上部門無公事用車后才可以安排,費用自負。
4、 請各使用車輛人員自覺愛護車輛,遵守車輛相關操作(例如起步必須使用一檔),注意水溫表(不要偏高)、油量(不要怕麻煩,要及時加油),做一個負責任的駕駛員。
5、 現要求駕駛員開去加油時必須在登記表上寫明什么時候加油,加了多少費用,以備監察部審核油費。
三、 每月月初將上月各車輛使用明細統計出來,并將私用明細公布確認。
第9篇 g公司車輛使用管理制度
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制度,僅供參考!
1、目的
為規范公司車輛管理,合理調度和有效使用車輛,節約交通費用開支,特制定本辦法。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由公司管理的所有車輛。
3、主要職責
3.1 pmc部全面負責公司車輛調度、協調和管理工作。
3.2 車輛使用部門按照車輛使用和管理辦法規定填寫派車單。
3.3 pmc部司機負責車輛平安到達目的地與返回,所管轄車輛的日常保養和清潔工作。
4、車輛的使用管理
4.1 車輛使用范圍
4.1.1 公司員工外出公差,包括:洽談業務、開會/學習、維修設備、采購物品等。
4.1.2 接送公司賓客和來公司辦事人員。
4.1.3 其他緊急和特殊用車,例如:員工受傷急需治療、外單位借調用車等。
4.2 車輛使用程序
4.2.1 公司車輛一律為公務使用。但在不影響公務的情況下,經總經理批準,亦可酌情滿足管理人員因私用車的要求。
4.2.2 車輛使用實行派車制度。凡有需要使用公車的部門(人),須提前填寫《派車單》(半天或以上的長途用車須提前一天申請),經所屬部門經理/主管批準后交由pmc部車輛管理員(池江)統一派車。
4.2.3 若出現多個部門同時申請使用公車時,則以“先急后緩、先貨后人”的原則派車,各部門和司機應顧全大局,服從pmc部的派車調度。
4.2.4對近似方向和時間的派車要求應盡量拼車外出;長途出差(距離容桂地區周邊100公里以外的城鎮)人員應盡量乘坐大巴車,以減少公司派車的次數和成本。
4.2.5 司機按照《派車單》上報批的行車路線和目的地行車;用車完畢后,須認真填寫《車輛行駛記錄表》。
5、車輛管理
5.1.1 公司車輛實行分工責任制,對自己所管轄車輛全面負責,司機只有權負責自己所管轄車輛的費用報銷。
5.1.2 公司車輛分工負責如下:
車輛名稱 | 車牌號 | 負責司機 |
小車 | 07271 | 林生 |
面包車 | 04873 | 李生 |
貨車 | 02038 | 張生 |
5.1.4 除公司允許的特殊員工以外,禁止非專職司機駕駛公司車輛。遇特殊情況必須更換或替代司機的,應先征得pmc部車輛管理員的批準,若司機擅自將車輛交于他人使用,無論造成事故與否,皆給予當事人處以100元罰款;造成事故者,由司機自負其責。
5.1.5 公司車輛按車輛分工實行專人保養責任制,司機必須定期(每日下班前)檢查各自的車輛狀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和檢修,否則,追究司機的責任。
5.1.6 公司車輛必須按規定停放在指定地點(一般不允許在外過夜),若因司機保管不善造成車輛被盜或損壞,司機須承擔部分賠償責任。
5.1.7 司機每次出車后,須如實填寫用車的里程和耗油量,按公司報銷流程執行,司機需實事求是報銷費用,杜絕弄虛作假,一旦查出將追究經濟責任并開除處理。
5.1.8保安員須實時登記公司車輛的進出廠時間。
6、車輛保養、維護
6.1.1公司車輛的保養、年檢、廠內維修等工作,原則上由司機負責,具體車輛之責任司機由車輛管理員指定安排。
6.1.2 司機應自覺做到勤檢查、勤保養,保持車輛內外整潔(車輛每周至少要清洗一次);行政部會隨時進行檢查,發現有礙車容的現象,經指出后仍不作改善的,對責任司機給予10元/次罰款。
6.1.3 當車輛出現故障時,責任司機應及時跟進維修;車輛維修之前,司機應將車輛損壞情況詳實報告車輛管理員;維修費用在500元以上時,應先征得副總同意方可進行維修,并將更換下之零配件帶至公司核備。
7、司機管理
7.1.1司機應嚴格遵守交通法規,謹慎駕駛,以保證行車安全;司機在行車前要檢查隨車證件(行駛證、駕駛證、保險證和養路費證)是否齊全,以及檢查車輛性能(車輛剎車、燈光、油、水、電瓶、輪胎氣壓等)是否良好,發現故障及時匯報和排除,避免病車上路。
7.1.2 司機在運送貨物時,應仔細核對貨物與單據是否相符,嚴格按照送貨、接貨時的交接手續辦事,保證貨物的安全運送。
7.1.3 司機在接送人員時,應熱情主動,盡量滿足用車人員的公務用車要求;嚴禁中途甩人。
7.1.4司機因公務駕車違反交通規則被罰款時,屬個人過失的,其罰款由當值司機自行承擔20%;屬車輛本身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其罰款由公司承擔。司機如被扣證不能駕車時,在扣證期間應接受上司安排的其他工作。
8、事故處理
8.1.1 司機在公務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時,要立即報警、報險,并保護現場,同時將事故情況向公司領導匯報。由車輛管理員負責派人前往現場了解事故經過,處理善后工作,并辦理保險理賠手續。
8.1.2 司機因公務出車發生交通事故所產生的費用,經財務部審核后,按以下規定處理:
① 司機負次要責任的,保險公司理賠后,剩余部分的費用,由公司承擔95%,個人承擔5%;
② 司機負一半責任的,保險公司理賠后,其它部分的費用,由公司承擔90%,個人承擔10%
③ 司機負主要責任的,保險公司理賠后,其它部分的費用,由公司承擔80%,個人承擔20%。
8.1.3 凡未經公司許可擅自使用公車而發生交通事故的,其事故責任概與公司無關,保險公司理賠后,其它部分的費用(包括須賠償給他人和給公司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司機全額承擔。
8.1.4 因工作發生車輛丟失、受損的,公司將視情況對當事人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
8.1.5 公車私用發生車輛丟失、受損的,由當事人負責經濟賠償,并給予行政處分或解除勞動合同,同時追究車輛管理員的領導責任。
9、本管理辦法由公司總經辦負責解釋。
10、本辦法自xx年x月x日起生效執行。
xx電器有限公司
總 經 辦
審 批: .
日 期:
第10篇 公司的車輛管理制度
在不同的公司中,對于車輛管理方面的管理制度都有所不同,但都是為了使車輛更有效的發揮作用,管理好,使用好,以下是詳細的公司的車輛管理制度范本,僅供參考。
第一條目的為切實加強本公司車輛的保管及有效使用,進一步規范公司車輛的管理,整合資源,優化配置,使車輛管理統一合理化,更有效地使用各種車輛,為公司的良好運行提供強有力的后盾保障,做好公司的服務工作,確保車輛安全、有效、有序運行。為加強駕駛員管理,規范其行為,樹立高度的責任心和敬業精神。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范圍內所有機動車輛的管理、控制、以及公司所有涉及車輛的相關管理活動。
第三條車輛的管理:
1、公司所屬各種車輛統一由辦公室管理和調度,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指派駕駛員出車。駕駛人員私自出車造成交通、車輛機械等事故,應由其承擔全部責任,并無條件離崗。
2、公司所屬車輛均由辦公室負責對其的安全檢查和保養保修,并分別按車號設冊登記管理。
3、各種車輛的附帶資料,除行車執照,保險卡由各使用人攜帶外,其余均由辦公司負責保管,不得遺失,如車輛移轉時應辦理車輛轉籍手續,并將車輛的各種資料隨車轉移。
4、公司各部門所用車輛應每月至少將耗油量及行駛旅程記錄簽報'辦公室'查核一次,以防浪費,如超過耗油標準時(指不正常),應送情調整修理。
5、未經公司同意,駕駛員不得將車輛交與他人駕駛。違犯者,如發現一次即扣除當天薪金,發現三次者自動離崗,造成事故者要由其負全部責任。
6、車輛需要購置附件及物品,均由辦公室負責購買,確需駕駛員購置的應報公司待批復后,再行購置,否則公司不予報銷。
7、各類車輛駕駛員應加強業務學習,努力提高思想覺悟和業務技術水平,堅持安全第一,文明駕駛,優質服務,增強工作責任感。
8、車輛行駛當中,如遇突發故障需要維修時,應及時向公司報告,并就近安排維修(換下的舊零件須帶回交公司驗證)。
9、公司所屬車輛的年審和各項交通規費的繳納均由辦公室統一辦理。駕駛員要主動配合辦公室辦理車輛年審和各項交通規費的繳納工作。車輛年審以行駛證期限為準,不得延誤,如因延遲年審發生的滯納金由駕駛員個人承擔。
10、公司一般員工辦事,辦公室原則上不予安排車輛。特殊情況,辦事人員應事先填寫《用車申請表》報經部門負責人,公司領導簽批后,辦公室方可派車。
11、堅持預防為主和技術與經濟相結合的原則,對車輛實行擇優送配,正確使用,定期檢查,修制維護的全過程綜合管理。
第四條車輛的使用
1、車輛的使用按先上級,后下級;先急事,后一般;先
涉足特殊用車,后其它事務的原則安排。
2、各部門公務用車,由部門負責人向辦公室申請,說明車輛使用事由,地點、時間,辦公室根據需要統籌安排。
3、外單位借車,必須經公司領導人批準后,辦公室方可安排,并做好用車(派車)記錄。
4、車輛駕駛實行專人專車,專車專管。駕駛員負責在出車前搞好車輛安全檢查及車輛的衛生。
5、車輛收班后或節假日必須停放在公司制定的場所,并采取必要的防盜措施。
6、車輛實行定點維修,需維修的項目由駕駛員列出清單后,由辦公室報總經理批示后方可執行。
7、辦公室建立車輛的用油合帳,每月核算一次,嚴格按行車里程與公里耗油標準核算油料,并做好每月核對無誤。
8、駕駛員應做到合理用車,節約用油,將油耗控制在指標以內,特殊情況須報公司領導批準。
第五條車輛的保養
1、日常保養、檢查、維護,駕駛員須做好車輛出、收車檢查,保持車輛的內外清潔。行駛中注意車輛是否有異常響動,經常檢查各潤滑點,發現缺油或油變質立即補充或更換。
2、駕駛員應每周進行一次保養,每月對電瓶外表進行清潔,經常檢查電瓶使用情況,保持電瓶周圍干燥請結和有效工作能力。
3、對車輛表面附著物要及時清洗,清理發動機罩,車門邊緣和所有蓋板上的所有接逢處時應用海綿仔細擦洗,并沖洗干。
4、車輛車窗應及時清除橡膠痕跡,油類等,風窗刮水片應定期清洗并根據使用情況及時調換。
5、定期保養合金輪殼,長期保持合金輪殼的漂亮外觀,光亮整潔。定期檢查汽車底盤,及時修補及重涂保護層,以保護車輛免受腐蝕及損傷,定期更換機油,定期清洗空氣濾清器濾芯。
6、保持車內無浮塵,無異味,腳印和雜物、頭墊、椅墊及腳墊平整清潔,車內應保持空氣清新,行李廂整潔,工具擺放有序。
7、車輛每行駛到規定公里數時,應根據車輛使用說明書的要求到公司制定修理廠進行維護保養。
第六條車輛的費用管理
1、車輛的油費實行'總量控制'包于使用的辦法。辦公室根據用車業務量的多少,提出具體的用油方案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2、公司非專人用的車輛,因公所發生的一切過路,過橋,停車,補胎等費用,公司據實報銷,因私出車所發生的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3、車輛的修理保養費用由辦公室統一匯總,經財務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費用由公司統一支付,因私修理費用自理。
4、當月行車產生的費用,須在次月五日前整清(節假日推延)如過期,公司一律不予報銷。
5、公司所屬車輛的年審,年檢,及養修費用由公司匯總后統一支付。
6、車輛行駛當中,所有的違章費用,公司一律不予報銷。
7、公司實行'統一管理、定點加油、分車核算、定時公布'制度,駕駛員持油卡加油。辦公室直管車輛油卡充值由財務人員購買,主卡由辦公室管理。
8、除長途行車和特殊情況外,不得自行購買油料。外出途中購買油料須經隨車領導簽字,辦公室審核后方可辦理報銷。
9、駕駛員應建立行車記錄,如實記錄行車日期,時間、去處、事由、乘車人、里程、加油等情況,作為審核差旅費和有關費用報銷的依據。
10、車輛實行定點維修。一般情況下駕駛員須擬出維修清單經批準后方可維修,由辦公室會同財務部門負責結算維修費用。
第七條車輛違規與事故處理
1、在無照駕駛,未經許可將車借于他人使用而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的,由駕駛人負擔損失,并予以罰款200元每次或免職處分。
2、違章停車、高速駕車或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
人員自行承擔。
3、各種車輛如在行車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時,應先急救傷患人員,并迅速與公司聯系,接受公司指示,及時向交通部門和保險公司報案,積極配合處理好現場。如小事故,可自行處理后向公司報告。
4、在執行公務中,因以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其損失在扣除保險金外,再視實際情況處理。
5、在執行公務中,發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除保險金額后,其差額視責任具體處理。
6、對模糊不清或把握不大的問題,謹慎回答交通警察的詢問。
第八條獎懲辦法
1、對模范執行車輛規章制度,工作成績顯著地駕駛員給予獎勵。設立車輛安全獎。對安全行車無事故者,按每月50元標準給予獎勵,年終對照本規定由總經理和財務部進行綜合評比確認后,實施獎勵。
2、對違反紀律及有關規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理。
2.1凡發生事故者,駕駛員需寫出書面檢查,扣發當月獎金。事故情節嚴重者,給予通報,調離崗位直待開除公司。2.2擅自出車發生事故,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并給予開除處理。2.3駕駛員將車輛私自交他人駕駛發生事故,由該車駕駛員承擔一切責任,并給予開除處理。2.4工作時間外,車輛未按指定地點停放,發現一次,扣發50元,造成損壞,由駕駛員承擔,并追究其責任。2.5未帶齊證件,違反交通法規,受到交警部門處罰,費用由責任人自理。丟失車輛證件,牌照及駕駛證得,駕駛員承擔全部證、照補辦費用。2.6酒后駕車發生事故,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并給予開除處理。2.7駕駛員私自將油料外流,一經發現,賠償三倍油料價值款,給予開除處理。2.8駕駛員無故不出車,由此產生的交通費用由駕駛員全額負擔。
第十條附表
附表一公司派車單
附表二車輛回場單
附表三車輛報銷單
附表四車輛行駛記錄表
附表五車輛使用記錄表
附表六燃油效率及耗油量結算表
附表七車管流程圖
附表八行駛事故處理報告
第11篇 檢驗檢疫公司車輛使用管理制度
檢驗檢疫集團公司車輛使用管理制度
為了規范集團車輛的使用,特制定本制度。適用于所有用車部門,由運輸部監督執行。
第一條 車輛由運輸部統一管理、調度。
第二條 各部門公務行政用車,提前一天由用車申請人填寫《用車計劃通知單》,由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后,提交運輸部。
第三條 車輛使用遵循“先上級、后下級,先急事、后一般事,先作業和接待任務、后其他事”的原則。
第四條 城區辦事原則上多人同車辦理,嚴禁公車私用。
第五條 臨時用車,用車部門經理,報集團主管運輸部上級領導批準簽字后,將用車申請單交運輸部安排車輛。
第六條 用車單位應積極配合運輸部順利出車。
第七條 外單位或個人用車,由使用人呈報總經理,批準后由運輸部安排車輛。
第12篇 某建筑分公司車輛保養管理制度
建筑分公司車輛保養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設備管理,保證所有設備的正常運行,提高設備的出勤率,結合項目部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1、起動前的準備:
(1)檢查車輛各部分是否正常,各附件連接是否可靠,并排除不正常的現象(剎車、轉向等)。
(2)檢查車輛冷卻液,添加機油,到規定的油面位置,加足所需的燃料油,各潤滑點是否已注油。
(3)檢查起動系統、電路、接線是否正常,蓄電池充電是否充足。
(4)檢查車輛照明系統是否正常(轉向燈、大燈等)。
(5)檢查各部分是否有漏油現象,應及時排除故障。
2、起動后的檢查:
(1)檢查各種儀表針是否在正常范圍內(機油壓力等)。
(2)各操作板、踏板是否靈活,行程是否符合規定。
(3)發動機,排煙顏色是否正常。
(4)檢查機器各部有無異常響動和異常振動。
(5)起動時不得使起動機持續工作30秒以上,否則就會燒壞起動機。
(6)起動后,發動機不要立即加負荷開車或行走運行,根據天氣情況怠速3-10分鐘。溫度達到60度以上,以保證良好的潤滑。再允許起步行走。
(7)起動時如連續三次不能起動,應停止啟動,找出原因。
(8)注意冬季起動時不能使冷發動機以高速運轉,防止拉缸等事故的發生。
(9)新設備不允許一開始就全負荷工作,基本控制在負荷的80%左右。
(10)操作手填寫運轉記錄本,按實際運行公里數或小時填寫。
(11)每個操作手,要根據設備的具體情況,每天定時進行空氣濾子的清洗工作。
(12)行駛車輛及施工機械過路口和村莊時要注意安全,一慢、二看、三通過,注意安全行駛,保證無安全機械事故。
(13)設備進入冬季后,注意防凍,車輛設備必須加注合格的防凍液。未加防凍液的車輛設備,必須每天放水,水未放凈,人員不得離開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