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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7(十二篇)

      發布時間:2024-02-13 21:46:06 查看人數:41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7

      第1篇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7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十七)

      1、主題內容及適用范圍

      1.1為了確保出勤的準確統計,維持總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于總公司各職能部門及下屬企業網點。

      2、考勤方式及對象

      2.1總公司及下屬企業網點均使用打卡機進行出退考勤。

      2.2總公司副總級以下員工為考勤對象。總公司副總經理級(含)以上員工每天打卡二次(上下班各一次),總公司副總經理級以下員工每天打卡四次(上午上班、上午下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各一次)。

      2.3市場業務人員在總公司上班應照常打卡,出差的人員憑《因公出差申報單》記錄考勤。

      3、工作時間

      總公司實行五天工作制。上班時間為: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總公司的某些特殊崗位及下屬企業網點可依據工作特點、工作崗位性質調整上班時間和休息時間,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批并備案。

      4、打卡管理

      4.1代人或授人打卡者,一經發現即予以記大過處分,再次發現即予以開除。

      4.2人力資源部負責考勤制度的執行與考勤的管理工作,考勤結果直接與工資掛勾。

      4.3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記錄,違者扣薪50元/次。

      4.4員工在打卡時,應自覺遵守秩序,打卡完畢將卡依位插入本部門區域,不得亂放。

      4.5因卡鐘出現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力資源部登記上下班時間。

      4.6因公出差若預計會影響正常打卡者,須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經規定的審批人審批后,由本部門內勤人員于每周五下午交至人力資源部,作為考勤的依據。如因特急事而無法預先填單者,可事先電話知會人力資源部,待出差返回后及時補卡。補卡時間為每周五下午。

      4.7每月25日,各部門內勤人員到人力資源部領取考勤卡,按員工工號填寫下月考勤卡,于每月末前一天晚上依位插入本部門區域。每月于1號將上月考勤卡送交人力資源部,并附考勤原始報表。

      4.8在市內辦理公務不能按時打卡或已按時上、下班但忘記打卡者,須在次日填寫《出勤解釋單》,總公司經理級以下員工由本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審核,人力資源部批準;總公司經理級(含)以上員工由主管副總初核,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批準。下屬企業網點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人力資源部審核,下屬企業網點經理批準。并交人力資源部備案,否則作缺勤處理。

      4.9因公外出當天不能返回的為出差。出差人員須提前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一式兩份,總公司經理級以下員工由本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審核,人力資源部批準;總公司經理級(含)以上員工由主管副總初核,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批準;總公司副總級(含)以上員工及下屬企業網點經理由人力資源部初核,總經理審核批準。下屬企業網點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人力資源部審核,下屬企業網點經理批準。并交人力資源部備案,否則作缺勤處理。

      5、請假流程

      5.1員工請假必須填寫《請假申請單》,并在批準后交人力資源部備案,未在人力資源部備案的請假無效,強行請假作曠工處理。

      5.2總公司經理級以下員工請假三天(含)以下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復核,人力資源部批準;總公司經理級以上員工請假三天以上由主管副總初核,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批準。并交人力資源中心備案。

      5.3總公司副總級(含)以上員工及下屬企業網點經理請假報人力資源中部審核,總經理復核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

      5.4下屬企業網點員工請假由部門經理初核,人力資源部審核,下屬企業網點經理批準。并交行政人事部備案。

      5.5員工請產假必須提前三十天向人力資源部申請,并附醫院或當地政府相關證明。

      5.6.凡請假員工,假期未滿上班或超假必須到人力資源部辦理銷假或續假手續。未辦理銷假手續者假期內上班不計工資,超假但未辦理續假手續者以曠工論。

      6、缺勤處理

      6.1遲到、早退者,5分鐘以內每次扣薪5元,15分鐘以內的每次扣薪15元,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薪30元。每個季度考勤有遲到、早退記錄,將不能獲得年度的獎勵資格。

      6.2當月忘記打卡超過一次(含)以上,沒有合理理由的;遲到或早退30分鐘(含)以上的;沒有事先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擅離工作崗位的,以曠工論。

      6.3無故不上班或故意不打卡者作曠工處理,當日曠工0.5-2小時以內的計半天曠工,2-4小時以內的計全天曠工。曠工扣當天工資總數并進行相關的行政處罰,曠工一天扣薪100元,曠工二天扣薪200元,依此類推。連續曠工三天或全年累計曠工達四天者作自動離職處理,將予以解除勞動合同,不計發當月工資,不做任何經濟補償。

      7、加班管理

      7.1公司提倡高效運作,員工的本職工作應于正常上班時間內完成,不得故意拖延。

      7.2實際加班時間應與考勤紀錄相符,加班工資計算以考勤紀錄為準。如有加班考勤紀錄而實際并未加班的,視情節輕重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扣薪50―100元的處罰。

      7.3員工加班需提前半天提出申請,詳細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部門經理審核,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后交人力資源部備案,未經批準而擅自加班的,公司不予計算加班費。如加班時間與所填報時間不符的,部門經理需在次日上午補填《加班申請單》,經相關負責人審批后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7.4如確因工作需要,符合以下條件并經過相關領導審批的,可計為加班:

      7.4.1在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內,公司因為生產、業務等原因要求員工加班的。

      7.4.2必須利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進行物資盤點、對帳或不影響日常工作而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召開會議的。

      7.4.3由于發生嚴重自然災害或其他災害,為避免公司財物遭受損失而進行搶救的。

      7.4.4突發性、不屬于正常工作范圍內的工作而必須通過延時工作或利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完成工作的。

      7.5下列情況不屬于加班:

      7.5.1總公司及下屬企業網點經理級(含)以上員工(除司機)在星期日、法定節假日以外的延時工作時間。

      7.5.2凡屬正常工作范圍之內,但因個人工作效率必須在正常工作時間之外繼續上班的。

      7.5.3因工作需要出席社交場合的。

      7.5.4因公出差期間。

      7.5.5市場銷售人員的業務時間。

      7.6加班工資計算

      7.6.1總公司及下屬企業網點經理級以下員工在正常上班時間外(非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150%的基本工資。

      7.6.2總公司及下屬企業網點員工在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200%的基本工資。

      7.6.3總公司及下屬企業網點員工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300%的基本工資。

      7.6.4加班時間不足30分鐘者不予計算加班費.

      8、其他

      8.1本制度解釋權歸總公司人力資源部。

      8.2本制度應與相關的人事管理制度配套實施。

      第2篇 有限公司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1.為加強公司勞動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2.日常考勤規定

      2.1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6時。(如果周末加班,那么就是上午九時30分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30分。)

      2.2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勤。

      遲到:超過規定上班時間未到崗位為遲到。

      早退:未到規定下班時間離開工作崗位為早退。

      2.3員工日常考勤實行打卡制。

      2.3.1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所有出勤員工每天(包括加班)須保證至少兩個考勤記錄;

      2.3.2員工上下班需打卡,違反此規定者,給予雙方各書面警告一次并處以100元罰款;

      2.3.3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打卡,應最晚于下一工作日內填寫《未按時打卡說明書》,注明因公外出時間及原因,由授權領導簽字,報公司考勤員留存;

      2.3.4公司考勤員:人事專干、文員;

      2.3.5遲到早退的處罰:

      考慮公司辦公地點比較偏遠,目前公交車不太方便,員工在上班途中因不可抗拒原因(如電梯故障、交通堵塞等)而延遲到崗十五分鐘以內,不處罰,但必須對考勤員說明遲到原因,但每月累計5次以上(含)9:00以后到崗的,給予口頭指導一次;每月累計10次以上(含)9:00以后到崗的,給予書面警告一次;單次遲到超過15分鐘不足1小時或早退一次按以下標準扣罰。

      總經理級:200元/次

      部門經理級:150元/次

      部門主管級:100元/次

      部門專員級:50元/次

      部門文員級:40元/次

      員工級:30元/次

      2.4所有人員上班須先到公司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部門主管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論處。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部門主管說明外出理由,得到批準后,方可外出,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上班時間未辦請假手續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扣除當天工資的70%,并給予警告一次。

      2.5缺勤:下列情形按曠工處理:

      2.5.1不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而擅自不上班者。

      2.5.2請假期限已滿,未續假或續假未獲批準而逾期不歸者。

      2.5.3不服從調動和工作分配,未按時到工作崗位報到者。

      2.5.4超過1小時未到(或離開)崗位,且無充分理由辦理補假手續者。

      2.5.5請假原因不屬實者。

      2.5.6曠工的處罰:按照月薪資標準÷28÷8×曠工時數×300%扣罰。年累計曠工達五天及其以上或連續曠工五天以上,解除勞動合同。

      3.員工請假的規定

      員工因各種原因需要離開工作崗位時,應辦理請假手續,員工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達一小時以上者,按曠工處理。

      3.1員工因事、病、婚、喪、生育以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離開工作崗位者,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并經公司領導批準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3.2因突發事件或急病來不及事先請假的,可用電話、書信或帶口信等方式及時向部門主管報告,部門主管應向公司領導報告,并應于返回工作崗位的當天補辦請假手續。

      3.3請假報批程序:

      3.3.1請假二天以內(含二天),填制請假單,說明請假事由報部門主管簽字批準;

      3.3.2請假二天以上者,須經公司領導簽字批準。

      4.假期計算及待遇:

      4.1事假

      4.1.1事假須提前一天辦妥請假手續,部門主管憑本人在請假單上說明的詳細事由準假,如請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妨礙公司業務者,公司有權不準假或縮短、暫緩準假。

      4.1.2公司員工事假天數原則上年累計不得超過15天,月累計不得超過3天。

      4.1.3公司員工因特殊原因需超出上述假期時限的,須經總經理簽字批準,否則按曠工論處。

      4.1.4員工請事假期間按事假時間扣除薪資。

      4.2病假

      4.2.1員工因病必須治療及休養時,憑市級以上醫院診斷書辦理請假手續,一天以內的病休可以免附診斷證明;

      4.2.2員工連續病休超過三天,但不超過三個月時,按本人日工資的70%計發病假工資,福利照發,獎金按實際休假天數扣除。

      4.2.4病休連續三個月以上為長期病休,長期病休須憑醫院住院證明或醫師病假建議請假,并須經總經理簽字批準。

      4.2.5長期病休人員按政府規定的最低生活標準,發給基本生活費。

      4.3年假

      4.3.1公司員工自入職之日起,工作滿一年后具備享受年假的資格,年假期間薪資照發。年假遇節假及公休順延。

      4.3.2年假標準:員工自入職之日起工作滿一年享受5天年假,1-10年可享受5天年假,10(含)-20年可享受10天年假,20(含)年以上可享受15天年假。

      4.3.3每年元月一日為核定基準日,核定下年度年假天數。在當年度3月31日前(含)入職的員工下一年度可有4天年假;4月1日至9月30日入職的員工下一年度可有2天年假,10月1日后、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可以休假三天。

      4.7.2員工旁系親屬喪亡經公司領導同意,可以休假一天。

      4.7.3員工喪假在規定時間內,不扣除薪資。

      4.7.4喪假需憑相關死亡證明。

      5.加班的規定:

      5.1加班申請——由公司安排加班的,需由擬加班部門經理(主管)提前填寫《加班申請表》,交人力資源部經理簽字確認后,方可安排加班,加班申請表須交考勤員匯總;

      5.2加班時數——原則上每月每人加班不允許超過16小時。

      5.3申請調休——對于加班的員工,可以視情況安排員工調休。(調休限三個月內有效,倒休申請單上需注明沖抵加班日期)

      5.4加班工資:

      凡員工加班不能安排調休的,可以按以下標準核發加班工資:

      5.4.1員工正常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兩小時以內不計加班,延長工作時間兩小時以上的,加班工資=實際加班時數*小時工資*150%;員工小時工資=基本工資/20.92/8。

      5.4.2周六、日和節假日的加班工資按以下標準計發:

      周六、日加班工資=基本工資/20.92*200%

      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基本工資/20.92*300%

      5.4.3加班工資月核發天數:全月累計不得超過2天,并需以“加班申請單”和考勤卡為依據,沒有打考勤卡,一律不得計為加班。

      6.附則:本規定由人資部制訂并負責解釋,報總經理核準后施行,修改或終止時亦同。

      第3篇 s物業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以下以某物業公司為例,為大家提供一則物業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希望大家從這則考勤管理制度樣本中,更好地進行員工管理。

      考勤制度是考察員工出勤、工時利用、勞動紀律以及支付勞動報酬的重要依據,為了加強考勤管理,充分利用工作時間,提高工作效率,公司特制訂本規定:

      一、凡公司范圍內所有員工均執行本規定;

      二、各作業所領班(主管)為專職考勤記錄員,如發現弄虛作假,一經查出,視情節輕重,給予經濟處罰直至開除;領班(主管)應在此月初上交上月考勤記錄及各種有關假條,材料申請單等到管理部門辦公室;

      三、各作業所員工每天工作時間,原則上為8小時(吃飯時間除外),由于各作業所的具體情況不一樣,各作業所甲方(客戶)的實際作息時間確定上、下班時間;

      四、無論實行何種工作制,各作業所應當保證員工每月休息兩天,如趕上甲方放法定假日,員工有薪休假;

      五、員工應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六、員工請假,非特殊情況,一律事前辦理請假手續,經領班(主管)批準后方可休假,休假一律扣除當日工資,請假與排休不替換;

      七、員工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曠工:

      1、未按規定程序請假或未經批準擅自不到崗位上班的;

      2、遲到早退累計1小時以上 ,又無正當理由辦理補假手續的;

      3、員工請假逾期不歸,又未辦理續假手續的;

      4、工作時間擅離職守或從事與工作無關活動的;

      5、申請辭職未獲管理部經理批準,擅離職守的;

      6、偽造、涂改各種請假證明的;

      八、事假:員工請事假由作業所主(領班)批準,管理人員請事假須經理批準同意,事假期間不發工資;事假一律以請假條為準,未批準而不到崗的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發三天基本工資;

      九、病假:

      1、員工請假一律憑醫院開具的證明,由本人即時向領班(主管)申請請假,確因情況緊急來不及申請請假的,時候須1日內補辦有關手續,不具備上述條件按曠工處理;

      2、急診病人可由家人代請假,時候由本人憑醫院的急診證明,補辦請假手續,不具備上述條件按曠工處理;

      十、當月病假、事假合計超過十天者,作自動退職或公司勸退;

      十一、公司行政管理人員:領班可批員工一天假期、主管可批員工三天假期、三天以上必須由經理批準同意。

      第4篇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范本

      一個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需要制定哪些內容如果您正在愁不知如何制定考勤制定,可以閱讀企業管理網為大家提供的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樣文,僅供參考。

      1.主題內容及適用范圍

      1.1為了確保出勤的準確統計,維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各職能部門及下屬公司。

      2.考勤方式及對象

      2.1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均使用卡鐘進行打卡考勤。

      2.2集團總部副總級以下員工、下屬公司副總經理級以下員工為考勤對象。集團及下屬公司經理級(含)以上員工每天打卡二次(上下班各一次),集團及下屬公司經理級以下員工每天打卡四次(上午上班、上午下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各一次)。

      2.3市場業務人員在公司上班應照常打卡,出差的人員憑《因公出差申報單》記錄考勤。

      3.工作時間集團總部實行六天工作制。上班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集團的某些特殊崗位及下屬公司可依據營業特點、工作崗位性質調整上班時間和休息時間,報集團人力資源中心審批并備案。

      4.打卡管理

      4.1代人或授人打卡者,一經發現即予以記大過處分,再次發現即予以開除。

      4.2人事部門負責考勤制度的執行與考勤的管理工作,考勤結果直接與工資掛勾。

      4.3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記錄,違者扣薪50元/次。

      4.4員工在打卡時,應自覺遵守秩序,打卡完畢將卡依位插入本部門區域,不得亂放。

      4.5因卡鐘出現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事部門登記上下班時間。

      4.6因公出差若預計會影響正常打卡者,須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經規定的審批人審批后,由本部門文員于每周六下午交至人力資源中心,作為考勤的依據。如因特急事而無法預先填單者,可事先電話知會人事部門,待出差返回后及時補卡。補卡時間為每周六下午。

      4.7每月25日,各部門文員到人力資源中心領取考勤卡,按員工工號填寫下月考勤卡,于每月末前一天晚上依位插入本部門區域。每月于1號將上月考勤卡送交人力資源中心,并附考勤原始報表。

      4.8在市內辦理公務不能按時打卡或已按時上、下班但忘記打卡者,須在次日填寫《出勤解釋單》,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由主管副總/總監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下屬公司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否則作缺勤處理。

      4.9因公外出當天不能往返的為出差。出差人員須提前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一式兩份,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由主管副總/總監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集團總部副總級(含)以上員工及下屬公司總經理由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初核,集團總經理審核,集團董事長批準。下屬公司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否則作缺勤處理。

      4.10需到國外出差的,出差人員須提前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一式兩份,并附申請報告(說明內容、目的、地點、時間、費用預算等),由集團總經理審核,集團董事長批準。

      5.請假流程

      5.1員工請假必須填寫《請假申請單》,并在批準后交人事部門備案,未在人事部門備案的請假無效,強行請假作曠工處理。

      5.2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請假三天(含)以下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請假三天以上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并交人力資源中心備案。

      5.3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請假三天(含)以下由主管副總/總監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請假三天以上由主管副總/總監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并交人力資源中心備案。

      5.4集團總部副總級(含)以上員工及下屬公司總經理請假報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復核,集團董事長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

      5.5下屬公司員工請假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交行政人事部備案。

      5.6員工請產假必須提前三十天向人事部門申請,并附醫院或當地政府相關證明。

      5.7凡請假員工,假期未滿上班或超假必須到人事部門辦理銷假或續假手續。未辦理銷假手續者假期內上班不計工資,超假但未辦理續假手續者以曠工論。

      6.缺勤處理

      6.1遲到、早退者,5分鐘以內每次扣薪5元,15分鐘以內的每次扣薪15元,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薪30元。每個季度考勤有遲到、早退記錄,將不能獲得年度的晉職、晉級資格。

      6.2當月忘記打卡超過一次(含)以上,沒有合理理由的;遲到或早退30分鐘(含)以上的;沒有事先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擅離工作崗位的,以曠工論。

      6.3無故不上班或故意不打卡者作曠工處理,當日曠工0.5-2小時以內的計半天曠工,2-4小時以內的計全天曠工。曠工扣當天工資總數并進行相關的行政處罰,曠工一天扣薪100元,曠工二天扣薪200元,依此類推。連續曠工三天或全年累計曠工達四天者作自動離職處理,將予以解除勞動合同,不計發當月工資,不做任何經濟補償。

      7.加班管理

      7.1公司提倡高效運作,員工的本職工作應于正常上班時間內完成,不得故意拖延。

      7.2實際加班時間應與考勤紀錄相符,加班工資計算以考勤紀錄為準。如有加班考勤紀錄而實際并未加班的,視情節輕重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扣薪50—100元的處罰。

      7.3員工加班需提前半天提出申請,詳細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部門經理審核,主管(副)總經理/總監批準后交人事部門備案,未經批準而擅自加班的,公司不予計算加班費。如加班時間與所填報時間不符的,部門經理需在次日上午補填《加班申請單》,經相關負責人審批后交人事部門備案。

      7.4如確因工作需要,符合以下條件并經過相關領導審批的,可計為加班:

      7.4.1在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內,公司因為生產、業務等原因要求員工加班的。

      7.4.2必須利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進行物資盤點、對帳或不影響日常工作而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召開會議的。

      7.4.3由于發生嚴重自然災害或其他災害,為避免公司財物遭受損失而進行搶救的。

      7.4.4突發性、不屬于正常工作范圍內的工作而必須通過延時工作或利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完成工作的。

      7.5下列情況不屬于加班:

      7.5.1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經理級(含)以上員工(除司機)在星期日、法定節假日以外的延時工作時間。

      7.5.2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正常上班時間以外的延時工作時間。

      7.5.3凡屬正常工作范圍之內,但因個人工作效率必須在正常工作時間之外繼續上班的。

      7.5.4因工作需要出席社交場合的。

      7.5.5因公差旅期間。

      7.5.6加班時的就餐時間。

      7.5.7市場銷售人員的業務時間。

      7.6加班工資計算

      7.6.1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經理級以下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及司機)在正常上班時間外(非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150%的基本工資。

      7.6.2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200%的基本工資。

      7.6.3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300%的基本工資。

      7.6.4加班時間不足30分鐘者不予計算加班費.

      8.其他

      8.1本制度解釋權歸集團人力資源中心。

      8.2本制度應與相關的人事管理制度配套實施。

      8.3本制度自簽發之日起執行,以往如有與此制度相抵觸者,以此為準。

      員工給假的考勤管理樣本

      第5篇 房地產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房地產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十)

      一、總則

      1、 公司執行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8小時的工作制度。

      2、 考勤時間為:每天上午7:30分或(冬季8:00前)、下午13:00前、17:30(冬季17:00)后。特殊崗位工作可根據工作性質調整工作時間,經部門、主管及總經理批準后,報公司辦公室備案。工作時間內所有員工不應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3.每位員工都應自覺遵守早午晚三次的考勤制度,由辦公室行政專員負責監督審核,并于每月5號將考勤紀錄打印出,形成出勤表交于財務部。

      3、 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嚴禁在工作時間內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各部門組織員工活動,須經總經理批準。

      4、 員工應遵守統一規定,按時上、下班,不得隨意遲到、早退或曠工。員工享受國家和公司規定的假期時,應嚴格履行請假手續。

      5、 員工須嚴格遵守考勤制度,不可弄虛作假,修改記錄。一經發現,對當事人給予罰款50元,通報批評的處理。

      6、 鑒于存在惡劣天氣及突發事件的存在,公司每月允許員工3次5分鐘內的遲到,但對于無故遲到(早退)10分鐘以內,按罰款20元/次處理,1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按事假半天處理;1小時以上,按事假一天處理。

      7、 每位員工每月允許有4個小時的帶薪事假,2天的無薪病、事假,如員工連續曠工3日無情況說明的,公司將終止與其的勞動合同,扣發當月工資。

      8、 一般不得請事假,特殊情況下,可填寫請假單請部門負責人審批,審批后的請假單交辦公室行政專員備案。事假超過2天的,需應經企管總監審批。事假獲準后,員工應在離開工作崗位之前安排好工作。

      9、 請病假須于上班前或不遲于上班后30分鐘內通知所在部門的負責人,并于病假后上班的第一天填寫假單,補辦正式的請假手續。

      10、 事假、病假期間,員工的工資與獎金按當月實際出勤率計算。在1個月之內,事、病假超過5天者,將不能參與當月獎金的分配。一年之內,事假累積20天以上或病假累計40天以上者,不能參與當年年終獎金的分配。(具體懲罰參照休假制度規定)

      11、 凡考勤記錄不正規、不完全者,皆屬于個人責任,一律視為缺勤曠工,處以罰款50元/次,通報批評的處分。累積3次以上者罰款200元,并給予警告處分一次。

      12、 因工作需要,員工外出辦公時,須事前報請部門負責人,稟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時間,經領導同意后,到企業管理部填寫外出登記單,方可外出,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外出不能回崗者,需部門負責人簽字證明,企業管理部記錄備案。

      13、 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罰款50元/次,并給予警告處分一次。累計3次者,扣發當月工資,并給予開除處分。

      14、 員工加班必須由部門負責人提前向企業管理部提出申請,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按加班處理。無加班申請單及加班記錄則視為無效。

      15、 對于疏于管理部門員工,以致員工多次(3次以上)出現遲到、早退,缺勤空崗、漏報、謊報等不良行為的部門負責人,公司將追究其連帶責任,給予扣發當月50%工資,警告處分一次,部門通報批評的處罰。考勤處罰

      二、 公司辦公室是員工考勤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職工考勤的檢查、監督及考核等。各部門負責本部門職工的考勤管理。

      二、 本考勤規定適用于本公司所有員工和從事臨時性工作的員工(含試用期期人員)。

      第6篇 某集團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集團公司對于員工的考勤跟中小企業有哪些不同呢在字義上理解,集團公司的員工考勤會更加正規,以下則整理了集團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的范本,僅供參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集團管理,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集團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全體員工。

      第二章日常考勤管理

      第三條集團考勤管理工作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各部門的考勤工作由其主持工作的領導負責,辦公室負責考勤機管理。

      第四條部門須指定責任心強的員工擔任本部門考勤員,負責記錄考勤信息,定期上報人力資源部。

      第五條考勤時間規定如下: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日除外)。

      工作時間: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8:11—8:30為遲到;下午16:30前離崗為早退;

      第六條遲到時間超過半小時,早退十一分鐘至二十分鐘,均列為曠工半日;遲到超過一小時,早退超過二十一分鐘,均列為曠工一日。

      第七條當月第一次遲到可不計,第二次遲到列為事假半日,第三次遲到列為事假一日,以后每多一次遲到均列為曠工半日;因遲到、早退形成的事假、曠工超過半日,均扣除相應的薪資。

      第八條考勤記錄符號如表1.1所示。

      表1.1考勤記錄符號表

      名稱出勤事假病假曠工婚假喪假產假公休

      符號√○△×+—*⊕

      

      第九條員工請假,均需填寫請假條,經相關領導簽字同意后,由本部門考勤員交至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十條上午8:10前使用指紋考勤機,或因集團班車原因遲到視為正常時間上班。

      第十一條因特殊原因未使用指紋考勤機考勤者,應書面說明原因,由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并報人力資源部核準,否則視為曠工。

      第十二條連續出差2日以上的,需經集團領導審批并報辦公室備案。

      第十三條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視為曠工。

      ·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而不到崗上班者;

      ·取不正當手段涂改、騙取和偽造請假證明者;

      ·不服從工作安排、崗位調動,經教育仍不改正者。

      第十四條曠工期間扣除全部薪資。曠工1日(含)以上者不得參加集團年度各類獎勵性評比活動。

      第三章加班管理

      第十五條集團提倡正常工作時間以內完成固定工作任務,超時完成固定工作而加班的,不再另計加班費;確因工作量太大、時間要求緊的工作任務,經集團領導批準后部門方可安排加班。

      第十六條加班情況由各部門考勤人員負責統計。員工加班到達及離開公司時須進行指紋考勤;加班的員工無考勤記錄或與考勤記錄不一致的不視為加班。規律性加班的部門如口岸處理中心、業務部、財務部、運輸部按集團規定的人數安排加班。特殊情況增加的加班人員應按本規定第十五條執行。

      第十七條集團給予加班員工一定的補助,補助范圍和金額根據崗位、工作難度、工作量和工作時間確定。

      第十八條部門主管及其以上人員,不計加班工資,只安排補休。

      第十九條以下幾種情況不算加班。

      ·因業務不熟練而延長工作時間;

      ·正常工作時間以外閱讀技術材料或參加培訓;

      ·正常工作時間以內參加培訓導致8小時以外工作的;

      ·員工出差期間不應申報加班。

      第四章值班管理

      第二十條值班時間為法定節假日(不含雙休日)。

      第二十一條值班人員安排實行由中層領導帶班,中層以下工作人員輪流值班。

      第二十二條集團各部門負責人需在節假日前7天將本部門《節日期間值班安排表》報至辦公室和人力資源部,由辦公室會同人力資源部調查核實各部門值班安排,并上報集團領導審批,領導審批通過后交由人力資源部備案,并通知各部門節日期間值班安排。

      第二十三條未經集團領導批準的值班計劃,不計入工資計算范圍。

      第二十四條值班期間不得請假,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值班的,需報辦公室主任另行安排值班人員。

      第二十五條值班人員按正常上班時間值班,到達公司及離開公司時都需考勤,未考勤的不計入工資計算范圍。值班期間不得遲到早退,不得帶非集團人員在公司內活動,無故不出勤的,按曠工對待。

      第二十六條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不得離崗,發生緊急情況及時跟帶班領導匯報,同時認真做好應急處理,帶班領導手機必須24小時開機,確保聯絡暢通。

      第二十七條值班人員下班前要跟帶班領導匯報值班情況并做好值班情況登記,分清值班責任,責任不清時雙方共同承擔。

      第二十八條值班人員下班時需保證人走窗關、燈滅、門閉,存放好帳簿、票證、財物等。

      第五章事病假

      第二十九條員工因私事需工作日辦理者,應事先請假,如特殊原因不能事先請假,可用電話、口信等方式請假。

      第三十條員工事假需報相關領導審批:

      ⑴普通員工請假2日以內,由其部門(分支機構)主持工作領導審批,2日至5日以內由集團分管領導審批;普通員工請假5日以上、離開大連市的請假的均由集團總經理審批,但限10日(含)以內。

      ⑵中層管理員工(集團總監以下、部門主管(含)以上員工)請假3日以內,由集團分管領導審批,3日至5日以內由集團分管領導報集團總經理審批;中層管理員工請假5日以上、離開大連市的請假均由集團總經理審批,但限10日(含)以內。

      第三十一條凡在集團工作滿一年以上者,每月不超過1日事假可不扣薪資,須在考勤表上記錄,其他事假期間不發薪資。

      第三十二條因病治療或休養者,需憑區級以上醫院開具的病休證明和診斷病歷申請病假。

      第三十三條員工2日以內病假須其部門領導審批;3日至5日(含)以內病假須集團分管領導審批;5日以上病假和部門主管(含)以上人員的病假,須集團總經理審批;連續30日和一個年度內累積達50日(含)以上病假,須集團決定另行處理。

      第三十四條員工請假超過10日需報人力資源部申請,經集團總經理審批,請假期間停發薪資。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返崗者,需提供相關材料證明,由集團總經理討論后決定,但事假時間以5個月為限,病假時間以1年為限,否則自動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五條以上員工準假后,均需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六章婚產假

      第三十六條員工婚假須持法定結婚證書,享受3日法定婚假。

      第三十七條符合晚婚年齡的(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初次結婚)增加晚婚假7日,即享受10日婚假(含法定節假日和雙休日),雙方達到雙方享受,一方達到一方享受。休假期間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第三十八條女員工生育享受90日法定產假。

      第三十九條符合晚育年齡(已婚婦女滿23周歲后懷孕生育第一個子女)并領取《獨生子女光榮證》的,增加產假60日,即享受150日產假(含法定節假日和雙休日)。

      第四十條男方護理假為15日。

      第四十一條職工施行計劃生育手術,享受下列待遇:

      ·放置宮內節育器的,休假3日,7日內不安排重體力勞動,產假期間放置的,產假順延;

      ·放置皮下埋植避孕劑的,休假5日,產假期間放置的,產假順延;

      ·取出宮內節育器的,休假2日,取出皮下埋植避孕劑的,休假5日;

      ·施行輸卵管結扎術的,休假21日,產假期間結扎的,產假順延;

      ·施行輸精管結扎術的,休假10日;

      ·施行人工流產術的,休假14日;施行中期妊娠引產術的,休假30日;

      ·經批準施行輸卵管復通術的,休假21日,施行輸精管復通術的,休假15日。

      第7篇 公司員工考勤管理制度十

      公司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0)

      一、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并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有員工。

      三、管理規定

      1、工作制度

      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經公司同意,可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2、打卡制度

      2.1公司實行上、下班指紋考勤機錄入打卡制度。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不必打卡。

      2.2打卡次數:一日兩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2.3打卡時間: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2.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應填寫《外勤登記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時間。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請,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因停電、卡鐘(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員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時到部門考勤員處填寫《未打卡補簽申請表》,由直接主管簽字證明當日的出勤狀況,報部門經理、人力資源部批準后,月底由部門考勤員據此上報考勤。上述情況考勤由各部門或分公司和項目文員協助人力資源部進行管理。

      3、手工考勤制度

      3.1手工考勤制申請:由于工作性質,員工無法正常打卡(如外圍人員、出差),可由各部門提出人員名單,經主管副總批準后,報人力資源部審批備案。

      3.2.參與手工考勤的員工,需由其主管部門的部門考勤員(文員)或部門指定人員進行考勤管理,并于每月26日前向人力資源部遞交考勤報表。

      3.3.參與手工考勤的員工如有請假情況發生,應遵守相關請、休假制度,如實填報相關表單。

      3.4外派員工在外派工作期間的考勤,需在外派公司打卡記錄;如遇中途出差,持出差證明,出差期間的考勤在出差地所在公司打卡記錄;

      4、加班管理

      4.1定義

      加班是指員工在節假日或公司規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況。

      加點是指員工在正常班次內已保質保量完成額定工作之后,為完成領導安排的額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長工作時間的情況。

      本規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點兩種情況。員工在完成計劃工作目標過程中,因個人原因而產生的加班加點不作為加班,因增加非計劃內工作且必須在限定時間內完成時,可申請加班,加班的最終審批權為公司總經理,否則為無效加班。

      4.2加班申報及補償規定

      4.3.公司提倡員工提高工作效率,不允許因低效及能力原因完不成本崗位工作。

      a.現場管理人員和勞務人員的加班應嚴格控制,各部門應按月工時標準,合理安排工作班次。部門經理要嚴格審批員工排班表,保證員工有效工時達到要求。凡是達到月工時標準的,應扣減員工本人的存休或工資;對超出月工時標準的,應說明理由,報主管副總和人力資源部審批。

      b.因員工月薪工資中的補貼已包括延時工作補貼,所以延時工作在4小時(不含)以下的,不再另計加班工資。因工作需要,一般員工延時工作4小時至8小時可申報加班半天,超過8小時可申報加班1天。對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員,一般情況下延時工作不計加班,因特殊情況經總經理以上領導批準的延時工作,可按以上標準計加班。

      4.4員工加班應提前申請,事先填寫《加班申請表》,因無法確定加班工時的,應在本次加班完成后3個工作日內補填《加班申請表》。《加班申請表》經部門經理同意,主管副總經理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有效。《加班申請表》必須事前當月內上報有效,如遇特殊情況,也必須在一周內上報至總經理批準。如未履行上述程序,視為乙方自愿加班。

      4.5員工加班,也應按規定打卡,沒有打卡記錄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認;有打卡記錄但無公司總經理批準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認加班。

      4.6原則上,參加公司組織的各種培訓、集體活動不計加班。

      4.7加班工資的補償:員工在排班休息日的加班,可以以倒休形式安排補休。原則上,員工加班以倒休形式補休的,公司將根據工作需要統一安排在春節前后補休。加班可按1:1的比例沖抵病、事假。

      5、加班的申請、審批、確認流程

      5.1《加班申請表》在各部門文員處領取,加班統計周期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5.2員工加班也要按規定打卡,沒有打卡記錄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認。各部門的考勤員(文員)負責《加班申請表》的保管及加班申報。員工加班應提前申請,事先填寫《加班申請表》加班前到部門考勤員(文員)處領取《加班申請表》,《加班申請表》經項目管理中心或部門經理同意,主管副總審核,總經理簽字批準后有效。填寫并履行完審批手續后交由部門考勤員(文員)保管。

      5.3部門考勤員(文員)負責檢查、復核確認考勤記錄的真實有效性并在每月27日匯總交人力資源部,逾期未交的加班記錄公司不予承認。

      5.4如項目管理中心或部門未設文員,以上職能由項目管理中心或部門經理指定的人員履行。

      6、倒休

      6.1員工倒休需提前申請,并以不影響項目管理中心或部門工作為前提下當月完成,跨月作廢且以往年度的不再做繼續累計。倒休需填寫《倒休申請表》,由部門考勤員確認當月的加班實際天數簽字后,交主管/經理、主管副總簽批。

      6.2當月倒休最小單位按0.5天計算。

      6.3無加班批準記錄而批準員工倒休的,公司按曠工處罰批準人,曠工天數為批準員工倒休天數。

      6.4員工自行倒休的按曠工處理,情節嚴重、造成損失的,按嚴重違紀處理,立即解除勞動合同并沒有任何補償。

      7、各類假期規定

      7.1病假

      7.1.2員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級以上醫院或社區醫療服務機構(市醫保定點)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連續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須提供個人醫保定點或三級醫院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

      7.1.3員工休病假必須提前申請。如因情況緊急或突發而無法提前請假,應在休假當天上午8:00前通過電話向項目管理中心或部門經理請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7.1.3員工休病假期間的工資,當月病假累計3日內的,扣發日工資的50%,超過3日以上,在7日以內的,扣發日工資的70%。超過7(含)日以上的,從第7天開始,執行醫療期工資,醫療期工資=所以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的80%;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后,能從事原工作的,可繼續履行勞動合同,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可由勞動鑒定委員會參照工傷和職業病標準進行勞動鑒定,被鑒定為一級至十級,公司按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給予一個月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6個月,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7.2事假

      7.2.1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須請事假,完成審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來上班也未續假者,3天(含)以內按曠工處理,3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

      7.2.3休事假需按公司規定提前填寫《請假申請單》,員工休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三天申請。

      7.2.4休事假每天扣除日工資的100%

      7.3有薪節假日

      7.3.1每周六、周日為法定公休日。

      7.3.2法定假日按國家規定執行。

      7.3.3臨時調休:臨時調休指因節假日關系,為方便員工休息或公司辦公方便,由公司統一臨時調換休息時間與工作時間。

      7.3.4臨時休假:臨時休假指因特別情況,由公司統一臨時通知休息或提前結束工作時間。

      7.4婚假

      7.4.1符合法定結婚年齡并領取結婚證的員工(不含試用期員工及勞務工)可享受3天婚假,公司對于晚婚(指:男25周歲,女23周歲,初婚)可享受晚婚假15天;

      7.4.2婚假需在領取結婚證后6個月內使用,并須一次休完,期間含休息日、法定休假日,過期不予保留;

      7.4.3婚假需提前兩周提出書面申請,出具結婚證,部門經理、主管副總、總經理批準后交人力資源部備案并一次性連續休完;

      7.4.4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假。

      7.4.5婚假為有薪假別,休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7.5喪假

      7.5.1凡與公司簽定了正式合同的員工,其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喪亡,可休喪假3天。

      7.5.2員工請喪假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應在親屬喪亡一個月內使用,申請喪假最遲應于休假當天提出申請。

      7.5.3喪假為有薪假別,休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7.6產假與哺乳假

      7.6.1凡與公司簽訂了正式合同的已婚女員工可享受,其余按病假處理。

      7.6.2女員工正常生育的產假為90天;其中包括產前休假15天;妊娠不滿12周(含)流產的產假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內的流產的產假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內流產的產假為42天;懷孕28周以上終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產假90天。

      7.6.3女職工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晚育的增加獎勵假30天。生育同時符合上述二項或三項增加產假條件的,增加的產假累加計算。

      7.6.4男員工可享受晚育獎勵假。

      7.6.5產假期間的工資按基本工資發放,產假期滿,需增加假期的按事假辦法執行。

      7.6.6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員工(從休產假日起計算),每天給予1小時哺乳時間(含路途時間)。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天哺乳時間增加1小時。

      7.6.7男員工憑醫院證明可在配偶生產時享有連續2天陪產假。

      7.6.8產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產前檢查、哺乳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7.6.9產假、陪產假均須將休假起止日期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7.7計劃生育假

      7.7.1計劃生育假,人工流產或節育手術的員工,根據相關計生規定,提供證明文件,給予3至15天假期。

      放置宮內節育器3天,節育手術5天(男)、15天(女)

      7.7.2已接受節育手術的員工,接受計劃生育部門的節育檢查,經計劃生育部門證明,可休假1天。

      7.7.3計劃生育假,應填寫《請假申請單》,附醫院有關手術證明,由人力資源部審核,按規定批準。休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

      7.8工傷假

      員工因工(公)造成病、傷、殘等,必須填寫《工傷報告表》。經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批準后,休假按工傷假處理;工傷假期間待遇參照國家及地方有關政策執行。

      7.9公司年假

      公司為保障員工的休息權,特在法定年假的基礎上,增設公司年假。年假為公司給予員工的福利。

      7.9.1員工累計工作(從入職公司之日起計算)已滿1年不滿5年者為每滿1年年休假1天(滿2年為2天……),5年及5年以上年休假為5天

      7.9.2年休假當年內有效,對員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不以其他方式補償。

      7.9.3凡年休假者須提前提出書面申請,說明休假時間和工作交接情況,經部門經理、人力資源部審核后報主管副總經理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主管副總經理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

      7.9.4病事假累計超過一個月或工傷假超過半年的員工,當年不再享受年休假;曠工1天或受各類警告以上處分的員工,取消當年的休假;受各類察看處分的員工,察看期間不享受年休假;對個別表現不好或完不成工作任務的員工,各部門領導有權取消其年休假待遇,并報人力資源部

      8、請假制度

      8.1員工請假,均應提前提交《請假申請單》。

      8.2員工休假必須提前申請。如因緊急情況或突發急病而無法提前請假時,應在休假當天上午8:00通過電話向部門經理請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8.3請假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有關手續,電話請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續的視為無效,將按曠工或自動離職處理。

      8.4請假的核決權限

      天數

      人員1天(含)以下3天以內4天(含)以上

      一般員工(固定工)部門主管/經理主管副總經理總經理

      部門主管(含)以上主管副總經理總經理

      勞務工部門主管/經理主管副總經理

      注:如因主管/經理外出,無法在規定期限內審批簽字,可在得到主管本人電話許可后,交由部門考勤員(文員)代為處理,事后補齊書面審批簽字。

      8.5對病假、產假、計劃生育假、婚假、喪假等需提供相應有效證明的假別,請假時不能提供有效證明的,可先請事假,但必須在事后2天內補齊有效證明后再作相應處理。

      8.6《請假申請單》需副總經理以上領導審批的,由本部門考勤員(文員)呈遞辦理《請假申請單》經審批后,由部門考勤員(文員)保存并通知本人。當月27日前連同考勤表一起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8.7員工請假、外出期滿應在3日內銷假。因未及時銷假而造成員工本人的考勤記錄異常,人力資源部有權不作任何修改。

      8.8各類假期(除帶薪休假、國家法定節假日調休外)在休假期間所跨的公休日均作相應假別的休假處理。

      9、缺勤規定

      9.1在規定上下班時間內,上班延后/下班提前打卡者,視為遲到/早退。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扣款50元,10分鐘以上扣款100元,30分鐘以上按0.5天事假計.

      9.2曠工扣款規定:

      9.3未完成請假手續或休假期滿未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對責任人予以曠工處理。

      9.4每曠工一天按個人日工資額三倍扣款。

      9.5凡曠工連續兩天或全年累計三天者,一概予以違紀辭退,將被解除勞動合同并沒有任何經濟補償。

      9.6其他

      各級主管對所屬員工的考勤,應嚴格執行各項規定,若有不照規定或其他隱瞞事項,一經查明,應連帶處分。

      10、附則

      本制度的解釋、修改、廢止權歸人力資源部。

      本制度自董事長或總經理簽發之日起生效。

      11 相關表樣

      11.1《請假申請表》

      11.2《加班申請表》

      11.3《外勤登記表》

      11.4《倒休申請表》

      11.5《未打卡補簽申請表》

      第8篇 工程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實施細則

      廣西巨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實施細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強化全體員工的

      紀律觀念,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考勤制度是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

      工作效率,搞好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全體員工要提高認識,自覺地、認真地執行考勤制度。

      第三條

      公司的考勤管理由行政人事部負責實施。

      第四條

      各部門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團隊負責人,下同)、主管對本部門人員的考勤工作負有監督的義務。

      第五條

      公司考勤實行打卡制度,員工應親自打卡,不得幫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幫助打卡。

      第六條

      考勤記錄作為年度個人工作考評的參考依據。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七條

      工作時間

      一、公司實行每周六天工作制,工作日為星期一至星期六,星期天為休息日;

      二;星期天為輪休日,員工實行輪流值班制度,星期天值班員工,星期六補休。

      三;工作日上班時間為

      夏季: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第八條

      考勤辦法

      一、員工實行上午上班和下午下班打卡制度,夜間加班、非

      工作日加班和節假日加班均需打卡。

      二、特殊情況下未能打卡或忘記打卡的,次日應向行政部說明情況并由行政主管在考勤系統補簽,忘記打卡的在3天內申請補簽方有效,超過3天未申請補簽而無正當理由的作為曠工處理。

      三、上班時間后15分鐘內到達視為遲到,下班時間10分鐘以前離開視為早退,遲到30分鐘以上的按曠工半天處理。

      四、如遇到惡劣天氣、城市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未能及時到班的,應電話通知部門負責人或行政主管人員,可不按遲到處理,但每月不超過四次,超過四次以上的按事假處理。

      五、以月為計算單位,每次遲到早退一次罰款20元。

      六、每月無故遲到早退累計四次以上的給予口頭警告,超過五次以上的給予書面警告,遲到早退情節特別嚴重屢教不改者,將給予通報批評、記過、扣除職能工資、直至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第九條

      加班

      一、為了鼓勵員工進行良好的時間管理,公司原則上不提倡加班。

      二、加班分為因工作進度和工期的需要由公司或項目負責人安排的加班、增加工作或因工作需提前完成的臨時加班和員工自由加班等三種。

      三、加班時間規定:員工一天內在公司的停留時間超過12小時,即可視為加班。例如,某員工早上9:00到公司上班,如果晚上加班超過21:00,那么這個時間就將被認為是該員工當天加班的起始時間,加班時間以不低于1個半小時為準。

      四、工作日夜間加班或周日加班的,在正常上下班打卡后,還需進行加班打卡,以此記錄加班的時間。加班前或加班后給行政部留加班條交代事由,提出推遲次日上班的時間或者安排調休。

      五、加班給予餐補,標準為20元/人/次,如加班時間至深夜公交停運后而需乘坐出租車的費用采用實報實銷。

      六、非公司安排或處于計劃內的加班視為自行加班,不享受加班餐補和交通費報銷。

      七、國家法定假日以外的加班,由項目負責人采用一對一調休方式作為補休。如果不能補休的,工作日及雙休日加班的按1倍薪水支付加班費用,在國家法定的節假日(元旦、春節、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國慶)加班費可享受基本日工資兩倍的待遇。

      第十條

      公務外出和公務出差

      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員工如需外出辦公的應填寫《公出登記表》,報項目負責人批準后,送行政人事部存檔,或者在留言板上留言交代外出事宜。

      二、員工接受公司安排公務出差的,應填寫《出差申請表》送行政部備案。

      三、臨時外出公務或公務出差未能事先填寫申請表的,返回公司后應補回申請表送行政部備案。

      第十一條

      請假和銷假

      員工請假必須填寫《請假申請表》送相關負責人審批,經審批的《請假申請表》送行政部備案;

      一、事假

      1、員工因處理個人事務且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可以請事假;

      2、請事假原則上應提前一天書面申請,請事假一天以內的由部門負責人(項目負責人,下同)審批,請假一天以上(含一天)的由公司負責人審批;

      3、遇不可預測的緊急情況,必須由本人口頭或電話請示公司負責人如實說明原因,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4、員工請事假因特殊情況未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電話通知公司相關負責人并申請延長假期,同時通知行政部備案;

      5、假期結束返回公司后應立即往行政部銷假,未及時銷假的以考勤記錄為準;

      6、請事假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7、請事假扣除事假期間的工資,扣除工資的標準=工資總額/30天/7小時。

      二、病假

      1、員工本人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可以請病假;

      2、病假一天以內的由部門負責人審批,超過一天的報公司負責人審批;

      3、員工請病假兩天以上的須憑醫院出具的病假證明,病假當天如本人不能當面向公司負責人請假的,可委托親友在上午十時前電話通知公司相關負責人。

      4、急診者事后應提交有關醫院簽發的病假單,在工作時間內外出就診,作病假處理。

      5、員工請病假后未能提供醫院病假證明單的以事假處理,年休假可沖抵病假。

      6、員工病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按員工手冊相關條款執行。

      三、婚假

      1、員工在領取結婚證書1年內可申請婚假,婚假需一次性休完逾期不補;

      2、婚假為有薪假期共3天,員工請婚假需在《請假申請表》后附上《結婚證》復印件,報公司負責人審批;

      四、產假

      1、實行計劃生育的女員工應在預產期的六個月前向公司相關負責人報告,以便公司做出工作安排;

      2、女員工休產假應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報公司負責人審批;

      3、男員工的妻子生產的可申請帶薪護理假;

      4、產假為有薪假期,具體休假辦法按員工手冊相關條款執行,計劃生育外的不享受有薪假期。

      五、喪假

      1、員工供養的直系親屬或旁系親屬(包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子女和兄妹等)去世,可申請帶薪喪假;

      2、喪假的執行辦法根據員工手冊相關條款執行,如因路程較遠員工可提出書面申請增加假期報公司負責人審批;

      第十二條

      曠工

      一、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為曠工

      1、未按規定執行上下班打卡的;

      2、未經請假不上班的;

      3、請假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

      4、離職申請未獲批準私自離開工作崗位或未履行工作交接的;

      5、違法公司制度被視為曠工的其他行為的;

      二、曠工一天以上的扣發曠工當日3倍的工資,同時給予書面警告一次,連續曠工3天以上的視為自動離職;

      三、自動離職的按員工手冊相關條款執行。

      第十三條

      獎懲辦法

      一、獎勵

      1、設立全勤獎,全勤獎每月獎勵100元;

      2、全勤獎的標準為:一個月內無遲到、早退、請假、休假

      二、處罰

      1、處罰種類包括口頭警告、書面警告、記小過和記大過處分;

      2、兩次口頭警告等于一次書面警告,兩次書面警告等于一次小過,兩次小過等于一次大過;

      3、處罰標準如下:

      口頭警告

      罰款0元

      書面警告

      罰款20元

      記小過

      罰款100元

      記大過

      罰款300元

      4、上述罰款將在個人的工資中扣除,罰款所得用于公司的活動資金。

      第三章附則

      第十四條

      本制度與公司《員工手冊》有抵觸的以本制度為準;

      第十五條

      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人事行政部;

      第十六條

      本制度自20**年4月10日起執行。

      廣西巨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四月五日

      制度閱讀簽名表

      廣西巨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20**年4月5日頒布并于

      20**年4月10日執行的《考勤管理制度實施細則》,本人已認真閱讀并完全理解制度的所有內容,現簽名確認且承諾遵守執行。

      序號

      姓名

      簽名確認/日期

      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223制度閱讀簽名表(續頁一)

      ***有限公司20**年月日頒布并于

      20**年*月*日執行的《考勤管理制度實施細則》,本人已認真閱讀并完全理解制度的所有內容,現簽名確認且承諾遵守執行。

      序號

      姓名

      簽名確認/日期

      41424344考勤管理制度實施細則

      ***有限公司

      二○**年*月*日實施

      第9篇 物業管理公司考勤制度-7

      物業管理公司考勤制度(七)

      一、以部門(班組)為單位對員工出勤進行考勤,考勤情況統計經部門主管簽字,于次月初報項目區域辦公室,作為發放工資的依據。

      二、被借用的人員由借用部門負責考勤。

      三、因故臨時外出,必須事先向上級主管請假;外出工作,需與同事打招呼,說明事由,不得無故擅離崗位,否則視為曠工。

      四、在規定辦公工作時間無故遲到早退超過二小時作半天曠工處理。

      五、員工接到調動通知,未按時到位,作曠工處理。

      六、病、事假均需辦妥書面請假手續,否則視為曠工。

      七、累計曠工二天則作除名處理。

      第10篇 物業管理公司考勤制度-13

      物業管理公司考勤制度(十三)

      一、考勤打卡

      1、員工工作日必須打卡,打卡時間為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共四次。

      2、嚴禁代(托)人打卡。

      3、員工因公外出或安排其他臨時性工作,而未能打卡的,應于次日填寫《未打卡說明單》說明情況,經部門經理簽批后送辦公室辦理;若部門經理因公外出而未能打卡的,由分管領導或總經理批準后,交辦公室備案。

      二、遲到和早退

      1、超過上班時間5分鐘以上到崗者,即為遲到。

      2、未到下班時間下班者,即為早退。

      三、曠工

      1、因公未能打卡,又未填寫《未打卡說明單》予以說明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2、未經公司領導批準而擅自不到崗者,即為曠工。

      3、未按正常程序請假而休假者,即為曠工。

      4、超過國家規定的有關假期或所請病、事假的期限,未能按時上班又未及時通知公司領導者,即為曠工。

      四、病假

      1、員工請病假,除了填寫《請假條》,由部門經理簽批后送辦公室備查外,還要持有區級以上醫院的病假條(含病歷),沒有病假條的一律按事假計,得到批準后方可休假。

      2、每次請病假3天以內(不包括第3天)者,必須通過部門經理簽批。3天以上(包括第3天)者,必須由部門經理審核,經總經理批準后,送辦公室備案。

      3、如遇突發疾病或所請病假天數已到,不能按時達到公司者,必須在當日上班時間10分鐘內電話通知部門經理或相關負責人。

      五、事假

      1、請事假必須提前一天遞交《請假條》,得到批準后方可休假。

      2、每次請假3天以內(不包括第3天),必須由部門經理批準,3天以上(包括第3天),必須由部門經理審核,經總經理批準后,送辦公室備案。

      3、如因突發事件不能按時到達公司者,必須在當日上班10分鐘內電話通知部門經理或相關負責人。

      4、上班時間原則上不準辦私事,如情況緊急,必須向部門經理請假。

      起草人:審核人:審批人:

      日期:日期:日期:

      第11篇 公司員工考勤管理制度-范本

      1.目的:

      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的管理,維護企業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

      2.考勤范圍:

      2.1公司在冊員工。

      2.2特殊原因員工不考勤須總經理批準。

      3.考勤方法:

      3.1公司實行考勤機刷卡與部門考勤相結合的考勤辦法;

      3.2考勤工作由辦公室專人負責,門衛與各部門配合做好考勤過程中的監督和管理工作,同時由門衛承擔員工出入門、請假等情況的記錄、上報等工作。

      4.考勤打卡時間:

      4.1 冬季:白班 上午7:5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晚班 17:30至23:30;夏季:白班 上午7:5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 晚班 18:00至24:00

      5.有關規定:

      5.1考勤規定

      5.1.1由辦公室為每位員工編制考勤卡卡號,每天上下班應依次排隊進行刷卡,每個人只能刷本人的考勤卡才有效,如出現托人刷卡或替人刷卡時,均給予雙方各50元的處罰。一次不打卡者罰款10元。

      5.1.2因公外出辦事無法返回或忘打卡者,次日必須填寫出門單說明原因,部門主管確認后由員工本人遞交門衛。次日不填寫出門單視同沒打卡處理。

      5.1.3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不早退。遲到、早退10分鐘內扣5元,1小時內扣10元,以此類推;遲到、早退又不打卡雙重罰款。上午下班早退、下午上班遲到、中途離崗,視同遲到、早退處理。

      5.1.4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個月內累計曠工6天,給予除名處理;

      5.1.5曠工半天以上者,取消當月獎金;

      5.1.6曠工的扣罰標準

      曠 工 天 數 0.5天 1天 1.5天 2天 2.5天 3天

      扣月工資(含計件) 10% 25% 40% 60% 80% 100%

      5.1.7持卡的員工必須保管好自己的考勤卡,如發現損壞或丟失,應馬上向辦公室人員申請補領考勤卡,并支付工本費10元。若丟失后不及時補領,空缺的考勤記錄視同無打卡處理;

      5.1.8辦公室應對考勤工作進行全方位的監督與檢查、落實,及時協調與處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對嚴重違反制度及時處理。

      5.1.9上班時間不許串崗閑聊、就餐吃零食,廠區內除經理室與銷售部接待室可吸煙外,其他地方一律嚴禁吸煙,違者一次罰款10元,(休息時間食堂可吸煙)。

      5.2請假、外出手續

      5.2.1員工因公外出、或請病、事假、事先向部門(車間)辦理書面請假手續。特殊情況口頭請假事后補辦。5.2.2請假時間二天,由所在車間或部門經理簽字審批。超過二天的,車間員工須由生產部經理審批,連續或續請假超過二周需報辦公室審批,其他行政管理人員請假超過二天報副總經理審批。技術人員和中層干部請假超過3天的須由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審批。

      5.2.3請假同意后《請假單》一聯交值班門衛后方可離開公司,請假一天扣減一天工資。臨時請假(如請假半小時、1小時等)每月進行累計扣工資。未辦請假手續擅自離崗的作曠工處理。

      5.2.4上班時間內,若員工需外出辦事,必須憑經部門主管簽具的《出門單》方可出門,中層以上干部需經副總經理批準。若未辦理手續出門,按離崗處理。當班門衛必須如實記錄員工進出、請假、各項記錄,報辦公室核實若發現弄虛作假或失職現象,予以50–200元的罰款處理;

      5.2.5因工作需要經常出入的人員(如銷售外勤、司機、采購人員等),可持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特批的出門證出入,不必另行簽具《出門單》。

      5.3探親假、春假、婚假、喪假、產假、工資、路費、報銷制度

      5.3.1在本企業連續工作滿1年、配偶居住外地的中層以上干部和專業技術人員(中級職稱),每年可享受15天探親假(包括星期天),可分2次休假,路費報銷1次來回(溫州至配偶地)。探親假期工資照發,獎金按《績效工資管理制度》執行,不影響效益工資。

      5.3.2外地員工(不包括溫州三區及各縣)春節期間可享受10天春假,假期工資照扣,獎金按獎金制度執行。凡在本企業連續工作滿半年(當年6月30 日前進廠上班)的外地員工(包括溫州市三區以外的各縣員工)春節期間探親,可報銷路費1趟。中干、專業技術、本科以上學歷可報路費來回。

      5.3.3探親路費報銷要憑合法的票據,路程溫州至某市某縣。縣、市內交通費自負。報銷標準以火車硬座、普通客車、輪船三等艙為限,不包括市內交通費,超支部份自負;副總、總工可報機票。

      5.3.4探親報銷手續:經辦公室審核、登記,報總經理審批。

      5.4婚假:

      法定婚齡(男年滿22周歲,女滿20周歲)員工,憑合法結婚證,婚假3天,晚婚假期6天。

      婚假期間工資照發,獎金按《績效工資管理制度》執行,不影響效益工資。

      5.5喪假:

      員工的配偶、父母、子女逝世,可申請喪假三天。

      喪假期間工資照發,獎金按《績效工資管理制度》執行,不影響效益工資。

      5.6產假:

      女員工符合計劃生育條例,產假為90天。

      工資、績效工資和效益工資按天數扣發。

      5.7銷售外勤和其他人員出差、逢節假日補休制度。

      5.7.1銷售外勤人員出差期間逢節假日回廠后原則上不作補休,但如學汽車駕駛、結婚、病假可以補休,補休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先打補休單,經部門負責人批準,累計補休超過12天的,由部門負責人報公司總經理批準;超出天數按事假處理;

      5.7.2補休期間工資照發,但超出時間一律照扣工資,擅自超假作曠工論處;

      5.7.3具體考勤辦法由部門考核,門衛監督,公司辦公室執行。

      5.8其他售后服務和技術人員因公出差,逢節假日計算加班費(年薪制除外)委外培訓不按上述規定。

      5.9本制度2006年2月9日修訂,2006年2月13日開始執行。

      第12篇 某某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考勤管理制度,是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現向你提供某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僅供參考。

      一、 作息時間:工作時間是員工依照公司的規定,在工作場所執行所指派任務的時間

      1、 周一至周五正常工作時間為: 8:30 -12:00, 13:00 - 17:30。

      2、 周六、周日休息。

      3、 各部門因工作要求,需要調整部分人員常規作息時間,應書面提交報告,經總經理核準,報綜合部人力資源部備案及執行。

      二、 月考勤:1、 每月26日綜合部統計上月26日至本月25 日的考勤。

      2、 人力資源統計上個月的考勤情況,并于三日內將請假單、考勤簿、員工外出登記表、加班單交綜合部及財務部核準。

      三、 考勤管理:為了準確計算員工工資,減少人工考勤誤差,將嚴格進行考勤制度。

      1、 任何種類的請假均由各部門經理向人力資源遞交《請休假申請單》方可,員工休假完畢返回工作崗位后,應先到人

      力資源處進行銷假。員工無特殊情況,不得推遲銷假時間,否則將按照員工實際銷假日進行考勤。

      2、 任何個人對考勤有疑異,均可與綜合部進行核實與交涉,在未經綜合部同意時,不得擅自更改統計結果。

      四、 出差:

      1、 因公外出至市區以外且在外住宿,視為出差,參照'員工出差和差旅費報銷標準及實施辦法', 出差者的部門經理應詳細填寫《員工出差登記表》并報人力資源。

      2、 員工外出返回公司需先到人力資源處報到,在《員工出差登記表》中填寫實際返回時間。

      3、 員工外出費用報銷時,需攜帶《員工出差登記表》至財務部,當報銷憑證上的時間與登記表時間吻合時,財務部方能給予報銷。

      4、 出差標準詳見'報銷管理辦法'。

      五、 加班

      1、 職工在制度工作時間以外從事工作稱為加班。但因輪班及倒換休息日而在公司規定的休息時間內工作的不記為加班。

      2、 根據《勞動法》規定,并保障職工身體健康,應嚴格控制加班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兩小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工作時間的,每天不應超過3小時,且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3、 加班須提前由部門經理認可,且按其任務多少規定職工加班時間并經職工本人同意。無論工作任務的完成是否超過本時間,加班費用均按此時間計算。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7(十二篇)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十七)1、主題內容及適用范圍1.1為了確保出勤的準確統計,維持總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1.2本制度適用于總公司各職能部門及下屬企業網點。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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