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集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集
a文明安全樓院公約
為了加強機關樓院管理,積極開展創建文明安全小區競賽活動,特制定本公約。一、轄區內干部、職工應自覺遵守社會公德,認真學習《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遵紀守法,鄰里和睦相處,互敬互讓,遵老愛幼,做文明市民,發揚見義勇為的好風氣,自覺與違法犯罪分子及不文明行為作斗爭。
二、自覺做好“四防”工作(防火、防盜、防破壞、防事故)。凡外來暫住人員,超過三天應及時向樓長報告,并及時到市局保衛部門辦理暫住有關手續,嚴防流竄分子流入。發觀可疑情況應及時報告,積極投入綜合治理活動中,共創安全、文明、祥和的社會生活環境。
三、愛護公共財物,遵守衛生管理制度,不隨地吐痰,不亂丟紙屑、果皮、煙頭及向窗外丟雜物、潑水。服從樓長衛生安排,做好每月一大掃,每周一小掃,并做好消滅“四害”工作。禁止在公共場所搭建臨時設施、亂堆物及飼養家禽,做到生活區域無“七亂”現象,確保防火通道暢通。
四、遵守作息時間,夜間十點半后禁止大聲喧嘩(放音響),沖洗陽臺、澆花等應在晚九點半前進行,避免影響他人休息。
五、遵守內部管理制度,加強用火用電安全管理,不得擅自亂接、亂改電路(包括閉路電視線路),確需改動者必須事先征得局辦公室同意后統一安排進行。
六、做好計劃生育工作,做到晚婚、晚育,不違反國家計生政策。
七、積極配合機關有關部門及樓長對樓院的管理。樓長應認真負責,發現不良傾向有權制止,并對有關人員進行批評教育,對違反本公約不聽勸阻者,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
八、對違反上述《公約》不聽勸阻者,每次罰款伍拾元,由局財務當月工資中扣清。
九、本公約自簽訂之日起執行。
第號樓樓長:(簽名)
戶主:(簽名)
年月日
b辦公樓安全管理暫行規定
為加強市公路局辦公樓管理,確保機關正常辦公秩序和內部治安安全,特制訂本規定。
一、管理范圍:市局辦公樓十二樓、十三樓、十四樓、十五樓。
二、管理事項:
(一)遵守作息時間,按時開啟關閉安全通道門(加班人員應自行聯系開門及關好門)。
(二)愛護公共財物,妥善保管個人管理的財物(損壞公物照價·賠償(具體見“物管規定”),對損壞公物的行為予以勸阻并報告有關部門。
(三)節約用電,節約用水。
(四)、保持辦公場所文明、衛生、整潔。
(五)加強內部治安管理,建立安全保衛值班制度(食堂和招待所管理另行文)。
三、管理分工:
(一)實行科室輪流值班制(每周一輪換,雙休日由安保人員晝夜值勤)。主要職責:
1、值班科室負責人是本樓層日常安全保衛工作第一責任人,其科室成員負有共同責任。 2、值班科室負責人應指定專人妥善保管鑰匙,確定專門人員進行值班,并做好工作交接紀錄。不得脫崗或擅自離崗,確有急事時,應事先報告,并委托其它同志代行職責。
3、當班人員主要工作:
(1)認真負責正常上班作息時間的巡查并鎖好本層樓辦公室前后安全通道門、辦公室前、后門,關閉好門窗、照明燈及電熱開水器,各層洗手間外兩層通道門日常原則上關閉,鑰匙落實專人保管。
(2)對確需加班等原因滯后離開辦公室的同志,應明確鎖門責任并做好交接工作。
(3)積極配合市局值班巡查人員,加強日常安全巡查,發現異常情況或可疑人員,應及時盤查或采取措施,及時向局領導報告或向值班督查(治安巡查)人員反映,并做好記錄。發生突發性事件,立即拉響12樓電鈴,并根據案情需要向110臺或119臺報警。
(4)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事宜。
(二)水電管理及值班人員、安保工作職責另行制訂。
四、督查制度:
為確保辦公樓管理規定的落實,提高工作效率,市局除成立由局領導及有關部門參加的管理小組外,日常督查主要由值班巡查小組、治安巡查小組負責,并將督查情況作為年終市局機關先進科室評比的一項內容。
1、值班巡查小組(輪流交接):
張xx陳xx劉xx。
2、治安巡查小組,由陳xx同志負責組織(汪xx、蘇xx、丘xx、羅xx、林xx)。
當班人員應認真負責,經常性檢查科室值班交接制度是否落實,并將情況記錄在案,及時向局領導報告或向有關人員反潰每月組織1——2次由局有關部門人員參加的情況通報會,年終將綜合檢查情況提交市局領導,作為評比依據。
五、本規定自二oo五年三月一日起執行。
c行政用車管理制度
一、用車原則:
1、機關行政用車主要保證局領導、局機關科室以上負責人、基層單位領導公務用車的需要,以及機關正常生活和應急用車,由辦公室統一管理和調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申請派車:
(1)集體到某地開會、參觀或聽報告;(2)因公務三人以上同行者:(3)因工作需要,目的地遠離城區,乘客車將誤時誤事者;(4)提現金或攜帶機密文件途中影響安全者,提貨重量在15公斤以上者;(5)職工或直系親屬因急并重病或夜間急診需送醫院治療者;(6)遇突發事件需趕赴現
場者。
2、基層單位需組織到外地參觀學習,必須征得市局領導同意后方可外出。
3、凡私事用車,在不影響公務用車的前提下,必須經領導審批后由辦公室給予安排。并按每公里不低于1.0元收費(可根據不同車型酌情作價并按雙向計費)。城區4公里范圍內,按每趟10元收費,每趟超過兩小時的,按半天計價,全天使用按180元收費。在編職工婚嫁用車可不收費,若職工直系親屬婚、喪等需用車,按城區內100元/天收費,郊外或鄉下原則上不派車。 二、車輛管理:
1、實行“派車申請單”制度,凡因公需要使用車輛,均需填寫“派車申請單”。本縣(市、區)內直接由辦公室調派,凡跨縣必須經分管領導審批,跨市必須經本單位主管領導審批,辦公室統一調派。如遇特殊、緊急情況用車,經局領導或辦公室負責人同意后可先用車后補辦手續。
2、駕駛員實行專人專車保管制,不得擅自將車交給非專職駕駛人員駕駛,更不得交給無證人員駕駛。未經辦公室調派,擅自動用車輛,以私事用車計費的130%收費,若發生事故,肇事者應負一切責任,賠償費及維修費概由駕駛員和用車人員負擔。
3、駕駛員要服從辦公室統一管理,統一調度,沒有接到調派任務一律不準出車,因車輛維修或其它特殊情況需動用車,必須經辦公室批準。未出車時,車輛應在指定場所集中停放。
4、加強車輛保養,堅持保修制度,做到勤洗車、勤保養,隨時保持車輛整潔和完好狀態,確保行車安全。
5、駕駛員應遵守各項安全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有事離崗必須經辦公室批準或辦理請假手續。
6、隨車工具由駕駛員妥善保管,不得丟失,調動或更換車輛時,應辦好移交手續,丟失須照價賠償。
7、車輛維修一律填報“維修申請單”,申報需維修項目,由辦公室會同機材科(股)鑒定后,到指定修車場維修。報銷時一律憑附“維修申請單”,凡超出“維修申請單”所列項目又未經辦公室認定的維修費一概不予報銷,維修費超百元無特殊情況應在維修好三天內辦理報銷手續,逾期不予辦理。
8、駕駛員應按派車單指定路線行駛和用車時限返回,改變線路或超時限必須事先征得辦公室同意,若隨意改變指定線路(特別是與工作無關的)發生事故,應由用車人或駕駛員承擔一切損失。
9、凡外單位(包括局屬單位)借車,必須經局領導或辦公室負責人批準。
d文明安全片區居民公約
一、積極支持熱心參與文明安全片區的創建活動。
二、服從管理,遵紀守法,自覺執行國家的法令、法規和生活區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三、講文明禮貌、尊老愛幼、以誠待人、家庭恩愛、鄰居和睦,開展爭創“十星級文明家庭”和“文明樓院”活動。
四、講社會公德,維護公共衛生,愛護公共設施及美化、綠化的花草樹木,為凈化美化環境而努力。
五、發揮群防群治組織的作用,人人有責保安全,愛護消防和防盜設施,自覺做好防火防盜等“四防”工作。有責任對外來陌生人員或形跡可疑人員加強盤問。留宿的親屬應主動向門衛或保衛部門辦理登記。
六、敢于對違法亂紀、影響他人安全、生活、工作和休息的歪風邪氣、壞人壞事作斗爭。
七、不染指賭博、賣淫、嫖娼、
第2篇 學校管理學校安全工作制度
學校安全工作制度
安全工作制度
為維護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保護師生的人身安全,促進學生全面健康成長。特制定我校安全工作制度如下:
一 、成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小組成員由校長主任,教師代表,法制副校長組成。小組長期研究安全工作制定詳細,具體,可操作的工作教案,采取得力措施保證學校的安全。
二、實行責任目標分解,層層落實責任的機制,校長是學校的第一責任人員,全責學生按班由各班主任負責的機制,課間及放學后由本天值班校長負責的方法。
三、各班主任教師及各科任教師隨時隨地的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運動安全,勞動安全,活動安全,飲食衛生安全,教學實驗安全,建筑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安全,治安安全,治安安全等教育。
四、如發生師生傷害事故,必須及時上報學校第一時間上報校長,并及時由教師護送醫院治療救治,決不允許對事故隱瞞不報或因報案不及時而延誤搶救時機,防止造成更大的損失。
五、學校安全隨時了解,定期檢查,全面掌握學校實行,每周五安全匯報制度,期末有總結。
第3篇 物業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安全獎勵
物業公司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安全獎勵
1、公司為管理處/專業公司安全責任人每月發放200元安全獎金。
2、公司每季度進行一次安全檢查評比,獲得第一名的管理處將獲得流動紅旗,獎金500元。
3、發生安全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故意延遲不報的,一經查出扣發安全責任人月安全獎。并按事故程度對安全責任人及事故責任人按下列條款進行處罰,取消單位及個人的先進評比資格。
a發生一般事故,扣發事故責任人1至6個月的獎金,工資降低一級,扣發安全責任人、1至6個月的安全獎金。
b發生重大事故:事故責任人予以辭退,扣發安全責任人本年度的安全獎金,工資降低一級。
c發生特大事故:事故責任人予以辭退,觸犯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安全責任人停職接受處理。
第4篇 總承包項目安全施工工作票管理制度
1 范圍
本文件規定了總承包項目安全施工工作票管理的術語和定義、職責和內容與要求。
本文件適用于廣東省電力設計研究院寶鋼湛江總承包項目安全生產管理。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0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安監總辦〔2010〕139號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規范化建設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指導意見》
aq/t 9006-2010 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第21號令 中央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電監安全〔2022〕39號 電力工程建設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規范及達標評級標準
中能建發安質環〔2022〕37號 關于印發《中國能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電力工程建設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評級暫行辦法》通知
3 術語與定義
本規定采用gb/t 19000-2008/ iso9000:2005《質量管理體系 基礎和術語》、gb/t24001-2004/ iso14001:2004《環境管理體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8001-2001《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 規范》標準的定義。
4 職責
4.1 hse部
對施工現場的安全施工作業票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5 內容及要求
5.1 施工工作票制度
施工現場各施工承包商必須嚴格執行工作票制度,遵守總承包項目部工作票管理規定,對下列作業過程必須辦理工作票(記錄格式見附錄a.1),并經施工項目部審批。
5.1.1 控制措施
5.1.1.1 安全施工作業票簽發人、工作現場負責人須經安全培訓、考試合格,施工單位文件的形式公布。具體執行《總承包項目安全教育培訓管理辦法》
5.1.1.2 在已編制并經審批的安全施工措施的基礎上,《電力工程建設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規范及達標評級標準》(電監安全〔2022〕39號)附錄f“安全施工作業票”規定的作業項目(具體內容見附錄b)及符合下列情況之一,在施工前必須辦理安全施工作業票:
a)各類起重機械達到額定負荷的90%及以上;
b)二臺及以上起重機抬吊作業。
c)起重機械在輸電線路下方或其附近作業。
d)施工電梯、大型起重機械(指起吊能力在30t及以上的)的組裝、拆除作業。起重機械的試吊作業。
e)起吊或吊運物體積龐大、施工環境復雜、危險性較大的吊運作業。
f)超載、超寬、超高、超長對象和重大精密、價格昂貴設備(如主變、發電機定子、凝汽器、汽包、除氧器水箱)的裝卸及運輸。
g)危險品必須起吊時。
h)變壓器吊罩、吊芯,發電機穿轉子。
i)特殊高處腳手架及大型腳手架的搭拆。
j)金屬升降塔及施工電梯的裝拆,大型起重機械拆裝、負荷試驗。
k)在易燃、易爆區域作業(如氧氣站、乙炔站、油庫、油區、煤粉倉、制氫站等)。
l)土石方爆破作業,導地線爆壓作業。
m)高壓帶電作業和臨近高壓帶電作業。
n)金屬容器內及封閉管道內進行電、火焊、防腐、接觸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的作業。
o)鍋爐及其它壓力容器的水壓試驗、酸洗,電氣蓄電池室配酸作業,制氫、制氧設備投運作業。
p)爐膛內腳手架搭設、拆除作業。
q)在發電、受電運行區作業。
r)煙囪工程平臺試壓、扒桿試吊、外平臺安裝、操作平臺及井架拆除作業。
s)射線作業、有限空間作業
t)超過一定規模的深基坑作業
u)廠用電受電。
v)電氣設備耐壓試驗。
w)使用吊籠吊人上高空作業
*)其它國家認定的危險性作業。
5.1.1.3 安全施工作業票與安全施工措施不能互相代替。
5.1.1.4 安全施工作業票填報時,使用統一格式。
5.1.1.5 安全施工作業票填報除執行已編制的安全施工措施外,應根據施工前的現場狀況、天氣變化等作必要的補充完善,要填寫所使用的機具和防護用具的數量及完好狀況、人員分工及其職責、施工起止時間、施工負責人、監護人,如夜間施工要標明燈具名稱、數量及布置點等內容。
5.1.1.6 需要辦理安全施工作業票的項目,在施工前,由施工作業單位技術人員填寫安全施工作業票,經施工項目部施工技術管理部門、安監部門審核,其中有關起重機械拆裝及負荷試驗的安全施工作業票應經施工機械管理部門審查,安全施工作業票由施工項目部項目副經理簽發。重要工程項目的安全施工作業票由專業工程師審核,按同樣程序經過審查和審批。
5.1.1.7 分包工程項目中的特殊作業、危險作業以及必須辦理安全施工作業票的項目,相關單項工程技術人員應監督協作單位編制安全施工措施,填寫安全施工作業票。施工時,施工單位安全施工作業票編制及審批人員應親臨現場監督指導,相關專業部門派員現場監督。
5.1.1.8 安全施工作業票的項目必須經安全交底才能施工,并由交底人負責填寫《安全施工交底記錄》。重要項目的安全施工作業票不論其是否涉及多個專業部門、多個作業班組均由專業工程師親自進行交底。必要時,交底會可請安全施工作業票審查、審批人參加。
5.1.1.9 經審批后的安全施工作業票,如填報項目發生變化,必須重新履行填報手續。
5.1.1.10 安全施工作業票的填報審批手續,一般在施工前三天辦理,最遲應在施工前一天辦理完畢。
5.1.1.11 《電業安全工作規程》規定辦理的熱力機械作業票,第一、第二種工作票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要求辦理。
5.1.1.12 凡辦理安全施工作業票的項目,施工時均須指派監護人員進行監護。
5.1.1.13 安全監護的條件及職責
a)安全監護人員由施工負責人指派堅持原則、工作負責、有專業安全知識和實際工作經驗的人員擔任,安全監護人應佩有明顯標志;
b)安全監護人、施工負責人應和施工區域其它施工單位及有關部門聯系,協助搞好安全監護工作;
c)監護人首先督促做好施工前的交底工作;
d)監護人協助施工負責人檢查安全用具、安全設施、人員到崗和防護用具使用情況;
e)堅守工作崗位,密切注意現場施工人員的活動狀態,有權制止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并有權提出警告和批評,發現事故隱患及時通知施工負責人采取消除措施;如情況危及到施工人員安全和施工安全時有權先令其停止施工,并向上級報告,對違章人員有權提出處罰意見;
f)安全監護人暫離現場時,必須臨時委派有安全監護資格的人代理其工作,并向施工人員宣布后方可離開。
5.1.2 管理措施
5.1.2.1 從事上述危險作業項目的承包單位,必須在施工前填寫安全施工作業票。經內部有相應資質審批人員批準后方可實施,審批人員在批準前必須對照查看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安全措施不到位不能批準作業,并在作業過程中進行監督檢查。
5.1.3 安全施工作業票,均由施工作業單位技術人員填寫,施工項目部審核,總包項目施工部領導批準,經施工負責人認可簽字后方可執行。
5.1.3.1 施工項目部跨區域作業項目,安全作業票的審批,由第二方區域負責人簽字、總承包商施工部負責審批、hse部備案。
5.1.3.2 施工過程中要嚴格執行安全施工作業票中所列的預防及控制措施,如有變更必須經審批部門重新審批。
5.1.3.3 安全施工作業票中應有明確指出危險、危害因素及其預防和控制措施,并在作業前對所有參加此項作業人員進行交底簽字。
5.1.3.4 安全施工作業票中應有明確起始和終止日期,如果超出終止日期時需重新辦理簽批手續。
5.1.3.5 施工項目部應建立安全施工作業票管理制度和臺賬,責任明確,監督管理到位 。
5.1.3.6 跨區域安全施工作業票一式四份,審批后,施工項目部、總包施工部、hse管理部各保留一份。
5.1.3.7 在已送電,但未交電廠代管的區域進行作業時,安全施工作業票經審查批準后,由本單位電氣專業人員監護并做好隔離措施。
5.1.3.8 在已移交電廠代管的區域進行特殊危險作業時,根據施工狀況到電廠辦理工作票,并做好隔離措施。
5.1.3.9 對已投運的氫氣設備、管道等易燃、易爆區域進行檢修時,必須到電廠辦理動火作業票。
5.2 安全施工作業票具體管理細則
安全施工作業票是安全管理的一項重要措施,為更好地達到安全施工目的,做到防患于未然,根據工程實際情況,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施工作業票的要求,特制訂本細則。
5.2.1 施工班組根據現場本階段的工作內容、工作環境、參加人員技術狀況和精神狀態等情況,有針對性的提出安全施工要求。
5.2.2 安全施工作業票為一式叁份,存根聯留存由施工負責人攜帶,執行聯由施工項目部安監部留存,簽發聯由總包hse部留存。作業票到期工作內容不變(一般為五天)或工作結束后,應由施工負責人交回執行聯更換新票。
5.2.3 工作票應按格式認真填寫,不得有空項,填寫時字跡工整,措施得當。
5.2.4 安全施工作業票應由工程技術人員填寫,施工項目部審核,總包項目施工部領導批準,經施工負責人認可簽字后方可執行。
5.2.5 施工前填發人(工程技術人員)應向施工負責人交代清楚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指出的安全事項必須已在作業票中列出)。
5.2.6 每天施工內容必須由施工負責人向參加工作的全體人員逐條逐項宣讀安全施工作業票。工作人員必須認真理解并嚴格執行。
5.2.7 更換施工內容必須重新填寫安全施工作業票。如果工作內容不變,每票最長使用時間也不得超過五天,針對新問題,應及時補充和修改。
5.2.8 施工項目部要以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包括作業票)為依據,以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為準則,經常性對工地班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并監督各項安全措施的落實。
5.2.9 如發現沒有作業票或未帶到現場,以及未宣讀均視為無票作業,按項目部有關規定處理。對屢教不改的施工隊,按規定嚴肅處理。
5.2.10 安全施工作業票使用完工后,由施工技術員上交項目安監部門統一保管,并按規定時間按時上交,作為年終安全檢查、事故分析、年終考核的重要依據。
5.2.11 安全施工作業票還應體現施工作業危險點及預控措施。“人員分工”欄中必須明確現場安全監護人,未經簽字后的作業票一律視為無效。
5.3 監督檢查
施工項目部安全員應每天對現場安全施工作業票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糾正 并按要求處理。
總承包項目部應每天對現場安全施工作業票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監督檢查執行《總承包項目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管理辦法》,并填寫《安全檢查記錄》。
第5篇 某醫院計算機網絡安全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醫院計算機網絡安全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1、非計算機室工作人員禁止進入中心機房,外來參觀及工作需要者需經醫院及信息處處長同意方可進入,并做好登記。
2、做好防病毒防黑客安全管理工作,網絡管理人員定期對網絡進行安全檢查。防病毒人員對整個網絡病毒情況進行適時監控,發現計算機病毒必須立即殺毒,并查明原因報告醫院,作出相應處理,對內容*的病毒要立即報告保衛部門,不得向任何人傳播。
3、所有字典、數據不得擅自向他人透露,嚴禁擅自刪除或修改數據庫中的數據,如需查詢或修改數據,必須經科負責人同意方可,并做好記錄。
4、醫院局域網上運行的計算機只限操作醫院信息管理系統,禁止本院局域網以外的計算機連入該網,如違反規定擅自將非網絡用機連入醫院局域網,一經查實,處以2000元以下的罰款;如因此造成醫院局域網感染病毒,影響醫院正常工作,甚至導致系統癱瘓,予以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移送司法部門處理。
5、機房禁止吸煙、明火,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6篇 某學校電工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電工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1、電工人員必須持電氣作業許可證上崗。不準酒后上班,更不可班中飲酒。
2、上崗前必須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檢修電氣設備時,須參照其它有關技術規程,如不了解該設備規范注意事項,不允許私自操作
3、高空作業時,必須系好安全帶。正確使用電工工具,所有絕緣工具,應妥善保管,嚴禁它用,并應定期檢查、校驗。
4、當有高于人體安全電壓存在時嚴禁帶電作業進行維修,在未確定電線是否帶電的情況下,嚴禁用老虎鉗或其他工具同時切斷兩根及以上電線。危險工作嚴禁單獨作業。嚴禁帶電移動高于人體安全電壓的設備。嚴禁手持高于人體安全電壓的照明設備。
5、電氣設備檢修前,必須由檢修項目負責人召開檢修前安全會議。
6、手持電動工具必須使用漏電保護器,且使用前需按保護器試驗按鈕來檢查是否正常可用。
7潮濕環境或金屬箱體內照明必須用行燈變壓器,且不準高于人體安全電壓36v。
8、必須熟練掌握觸電急救方法,有人觸電應立即切斷電源按觸電急救方案實施搶救。
9、在巡視檢查時如發現有故障或隱患,應立即通知物業科,然后采取全部停電或部分停電及其它臨時性安全措施進行處理,避免事故擴大。
10、嚴禁帶電拉合隔離開關,拉合隔離開關前先驗電,且應迅速果斷到位。操作后應檢查三相接觸是否良好(或三相是否斷開)。嚴禁拆開電器設備的外殼進行帶電操作。
11、正確使用消防器材,電器著火應立即將有關電源切斷,然后視裝置、設備及著火性質使用干粉、1211、二氧化碳等滅火器或干沙滅火,嚴禁使用泡沫滅火器。
12、嚴禁向配電柜、電纜溝放無關雜物。
13、電氣設備燒毀時,需查明原因再更換,防止再次發生事故。變頻器等裝置保險嚴禁帶電插拔且要停電5分鐘以上進行操作。
14、接用電設備電源時,先看好用電設備的額定電壓選好合適空開,確認空開處于關斷,檢查旁邊是否有觸電危險再進行操作。
15、在檢修工作時,必須先停電驗電,留人看守或掛警告牌,在有可能觸及的帶電部分加裝臨時遮攔或防護罩,然后驗電、放電、封地。驗電時必須保證驗電設備的良好。
第7篇 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專管員工作管理制度
星明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專管員工作管理制度
1、在食堂管理員領導下進行工作。協助食堂管理員負責學校倉儲食物保管,做到離開庫房及時關門上鎖。
2、對采購回來的食品嚴格把關、做好食品的入庫驗收、登記工作。每日對入庫食品進行登記造冊,做到勤進快銷,并建好三級管理臺賬(采購、供貨商、領料人簽名)。臺帳中應有食品采購日期、數量、單價、生產廠家、保質期、出廠日期、供貨人、以及供應商的衛生許可證、身份證號、采購合同及檢疫證等。
3、規范食品添加劑管理,認真執行衛生部門精神,建好臺賬,嚴格把關,做好“五專”管理要求。
4、認真學習食品保管與食品衛生知識,能夠辨識腐敗變質、失效、過期等偽劣食品,懂得學生營養配餐知識。
5、入庫食品做到分類、分架、隔墻、離地、標示存放;上報計劃要少報勤報,做到食品先進、先出;定期檢查、及時處理變質或過期食品。
6、食品貯存場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物品。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設備,必須貼有標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應分柜存放。
7、講究個人衛生,不用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熟食入庫及時加蓋。
8、搞好室內外清潔衛生,做到濕式清掃,每日保潔,保持室內食品堆放整齊。
9、嚴格監督工作人員及非工作人員在庫房及各操作間、餐廳內抽煙。(禁止非工作人員進入庫房)。
10、加強食堂防盜防毒管理,出入庫房及下班時要及時上鎖,不能將鑰匙隨便交他人保管,保障師生安全、健康。
第8篇 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委員會工作制度
一、在院長領導下,進行日常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工作,并為醫院在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方面的決策提供信息服務。
二、組織制定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制度,編制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計劃,督促檢查計劃的執行與落實。
三、廣泛開展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方面的宣傳教育,組織群眾性的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活動。
四、負責組織和實施醫療質量與安全方面的檢查、評價、考核,對其存在的問題進行反饋,提出改進措施。
五、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委員會每季度開會一次,通報季度質量與安全管理信息,研究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工作。
六、組織疑難病例、重大或罕見疾病(手術)、糾紛病案的討論。
七、組織醫療差錯和醫療糾紛、醫療事故的鑒定工作。
八、對新技術、新項目的開展進行嚴格審核并按規定上報。
九、參加各種醫療文書、技術操作、診療水平、“三基”考核、制度管理等方面的具體檢查,并進行評價。
十、每年年終召開總結會議,總結當年工作,制定次年工作計劃。
十一、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委員會的決議、決定提交院長辦公會討論決定后生效。
第9篇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一、營業網點的庫房、資料室、微機房、營業間、監控室等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應配齊消防器材,并置于明顯、易取的位置(微機房、監控室配備二氧化碳滅火器)。
二、營業網點應配備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員,落實消防安全責任人,強化消防安全責任制。
三、經常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識,提高員工防火意識。
四、總部保衛部門和支行和信用社等分支機構負責人,要根據《消防管理辦法》及本地消防部門的規定和本單位消防的要求,確立重點防火部位,落實防火責任制。
五、重點防火部位符合下列:位置、布局、材料等符合要求;專人負責管理;配置相應的消防設施、器材;建立明顯的防火標志。
六、辦公樓設置消防通道和人員緊急疏散出口,消防通道和緊急疏散出口要有明顯標志,并保持暢通。
七、電器電源配置必須符合國家有關電氣規定標準和防火要求。接裝電源、電器,必須經管理部門同意,由持證電工作業。嚴禁擅自接裝電源 、電器,嚴禁超負荷用電。
八、嚴禁在重點防火部位和辦公營業用房內存放易燃、易爆 物品和化學危險物品,嚴禁在營業間、庫房、檔案室等禁煙區吸煙。
九、因改建、裝修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動用明火的,必須采取有效防火措施,并經保衛部門同意后,方可進行施作業。
十、使用部門應加強消防設施和器材的管理。經常檢查設備的運行情況,使消防設施和器材始終處于良好狀態。
第10篇 口腔科質量安全管理工作制度范例
1、在院質控科的領導下,成立科室質量與安全管理小組,科主任為質量安全管理第一負責人。
2、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小組負責組織實施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各項規章制度,制定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和持續改進方案并組織實施;指導、監督、考核、評價醫療質量與安全工作,定期進行醫療質量與安全指標的檢查分析。及時反饋、落實整改。
3、科主任代表科室和院簽訂醫療質量與安全生產責任書,并與科室人員簽訂實行層層負責,各負其責,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4、加強全科人員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教育,提高全科人員質量安全意識,強化風險管理,提高風險意識,做到警鐘長鳴。質量安全培訓納入科室人員培訓年度計劃,定期進行,確保培訓效果。
5、嚴格執行醫療質量和安全管理與持續改進的核心制度,完善并實施各項規章制度、技術操作常規及各類人員崗位職責,建立健全醫療技術風險防范、醫療安全事件、醫療事故防范預案和處理程序,按規定報告處理醫療事故、糾紛等不良事件。
6、依法加強醫療技術管理,嚴格醫療技術和人員。對新開展醫療技術進行安全、質量效等管理與評價,確保安全性和有效性。
7、加強對麻醉藥品的管理,監督使用情況。
第11篇 生產工作場所安全管理制度
1、生產(工作)場所應保持整齊清潔。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不得妨礙操作和通行,廢料要及時清除。
2、生產(工作)場所的通道應隨時保持平坦、暢通,兩旁應劃出通道線(寬度不得小于1米)。
3、生產(工作)場所的光線必須充足(采光部分不要遮蔽),夜間及陰暗處,要有足夠的照明。
4、升降口、走道、平臺、梯子、棧橋等應有防護欄桿;坑、溝要保持清潔并有蓋板或圍欄。欄桿要堅固、可靠、牢實,高度不能低于1.05米。
5、高溫作業場所應采取必要的防暑降溫措施,經常有水或其他液體的地面注意排水和防止液體滲透。
6、生產(工作)場所,應供給足夠的清潔開水,并設置洗手設備。禁止在有粉塵或者放散有毒氣體的工作場所用膳和飲水。
第12篇 醫療質量安全管理委員會工作制度
一、在院長領導下,進行日常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工作,并為醫院在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方面的決策提供信息服務。
二、組織制定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制度,編制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計劃,督促檢查計劃的執行與落實。
三、廣泛開展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方面的宣傳教育,組織群眾性的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活動。
四、負責組織和實施醫療質量與安全方面的檢查、評價、考核,對其存在的問題進行反饋,提出改進措施。
五、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委員會每季度開會一次,通報季度質量與安全管理信息,研究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工作。
六、組織疑難病例、重大或罕見疾病(手術)、糾紛病案的討論。
七、組織醫療差錯和醫療糾紛、醫療事故的鑒定工作。
八、對新技術、新項目的開展進行嚴格審核并按規定上報。
九、參加各種醫療文書、技術操作、診療水平、“三基”考核、制度管理等方面的具體檢查,并進行評價。
十、每年年終召開總結會議,總結當年工作,制定次年工作計劃。
十一、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委員會的決議、決定提交院長辦公會討論決定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