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企業安全管理制度
企業安全管理制度
企業安全管理制度
一、 為貫徹落實國家有關職業安全衛生法律、法規、規定和標準,保護國家
財產,保證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促進企業發展,特制定本規定。
二、 企業必須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為各項工作創造安
全衛生的勞動條件,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用品,實現安全及文明生產。
三、 企業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全面加強安全管理、安全技術和安全教育
工作。
四、 企業除貫徹、執行本規定外,還必同時嚴格執行國家有關部門和地方政
府制定的職業安全衛生法律、法規、規定和標準。
五、 企業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
企業安全工作實行各級行政首長負責制,做到“誰主管誰負責”。
六、 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勞動者必須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生產職責,做到恪
守職守、各負其責。
七、 廠長(經理)對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
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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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企業安全管理制度
xxxxxxxxx有限公司 關于安全管理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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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發令
xxxxxx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以下簡稱《安全管理制度》)已于2023年5月22日制定完畢,自簽發日起頒布實施。《安全管理制度》是指導我公司做好企業管理的規定性文件,各部門要組織員工認真學習,并認真貫徹執行本制度。
簽發人:
年月日
第一條總則
為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障我公司員工及公共財產安全,營造安全的工作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各部門對安全保衛工作的管理。
第三條職責
(一)安保處要認真分析研究公司安保工作的新形勢、新問題,配合總務辦及時修訂完善公司門衛管理制度和保安工作職責, 使門衛管理工作制度化、規范化;
(二)安保處要加強對門衛進行業務培訓,建立門衛值班日志及相關管理臺帳。 實行嚴格的公司準入制度,嚴格堵截盤問,嚴格審查登記,嚴把企業入門關。
第四條 工作程序
(一)由安保處加強門衛值班管理,實行24小時無間隔輪班的工作制度;
(二)嚴格對外來人員認真盤查登記,發現可疑人員要及時向帶班領導報告,發現問題要迅速果斷妥善處置;
(三)每天下班時要對辦公大樓進行全面清理檢查。對重點、可疑人員,需安排專人密切關注;
(四)每天上班時間內,要指定無具體工作任務的人員負責辦公大樓的巡查。
第三篇:企業安全管理制度
文章標題:企業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加強公司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維護職工的切身利益,確保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促進石化通訊事業的發展,根據國家安全法和總廠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第2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
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3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第4條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全面加強安全管理、安全技術和安全教育工作,防止事故的發生。
第5條凡本公司職工除必須熟悉并嚴格遵守本制度外,wenmi.net還必須同時嚴格執行國家有關部門和地方人民政府以及總廠制定的職業安全衛生的法律、法規、規定和標準。
第二章組織管理體系
第6條公司設立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其組成成員:
主任:***
副主任:***
委員:********************
*******************
***
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
第7條公司下屬各站(中心)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訂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安委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公司通訊生產安全。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單位的領導擔任,并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機房、維護班組要選配一名不脫產的安全員。
第8條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公司經理是本公司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生產副經理是本公司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生產運行部部長是本公司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人,對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
第9條生產運行部是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職能部門,應對公司實現安全、文明生產負責,同時向上級領導負責。
其主要職責如下:
1、組織貫徹執行國家和總廠有關企業安全監督方面的政策、法規、標準及公司指示、規定。
2、負責公司安全管理,組織開展安全檢查,對各類安全隱患提出整意見,落實整改措施,并向上級報告。
3、負責起草安全生產、消防安全、能源管理等有關管理制度、規程、實施細則等的擬訂、修改、檢查、監督及實施執行。
4、負責做好安全生產基礎管理工作,重視安全生產記錄、臺帳、報表的管理工作,及時編制上報年、季、月度安全生產管理臺帳等有關報表。
5、負責協調解決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持續改進意見。
第三章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第10條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安全法和石化總廠的各項安全管理規定,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實行各級行政領導負責制,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做到“誰主管,誰負責”。
3、經理任期目標要有安全生產內容,把安全管理納入公司工作計劃。每年應從固定資產更新和技術改造資金中提取一定的安全技術改造資金,用于安全技術措施項目。
4、積極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親自主持死亡、重傷、火災及重大事故的原因分析,制定防止再次發生類似事故的措施。
5、負責對本公司發生的重傷、死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6、定期召開公司安全生產專題會議,及時研究和解決安全、防火、勞動保護問題及有關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審核引進技術(設備)和開發新產品中的重要安全技術問題。
7、經常組織教育干部和技術人員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督促檢查各種安全教育情況。對查出的問題組織分工解決。
8、對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個人進行表揚和獎勵,對重大事故責任者給予處分。
第11條生產副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1.在經理的領導下,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2.貫徹落實總廠各項安全管理,組織制定、修訂和審定本公司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術規程,并認真檢查執行情況。
3.協助經理組織安全技術研究工作,負責解決疑難或重大安全技術問題,推廣和采用先進的安全技術和安全防
護裝置。
4.負責組織制定審批公司安全教育計劃,參與并組織全公司的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工作。
5.審批公司生產運行、檢修、工程施工安全技術方案,審查引進技術(設備)和開發新產品中的安全技術問題。
6、負責組織上報和未遂事故的調查處理,并及時上報主管部門。
7、定期召開生產安全會議,分析
公司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8、根據總廠安排、組織公司各種安全活動。總結經驗及時上報,表彰先進單位和個人。
第12條生產運行部部長安全生產職責
1、協助公司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2、匯總和審查公司安全生產措施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3、制定、修訂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6、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時實現。
7、根據總廠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發放標準,并監督執行。
8、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并監督執行。
9、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上傳下達,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第13條站長、中心主任安全生產職責
1、站長、主任是站、中心安全生產第一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和職工人身安全及健康負全面責任。
2、貫徹執行總廠及公司有關安全規定和指示,并嚴格組織檢查落實。
3、擬訂、修訂本單位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組織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方案,經批準后組織實施。對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職工進行批評教育,直至停止工作。
4、定期召開安全員會議,聽取安全生產工作的匯報及意見。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
5、計劃.布置、檢查、匯報、總結工作同時進行,把安全生產工作列為重要內容之一。
6、根據總廠有關規定,組織對本單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和安全技術教育,定期進行考核,保證職工持證上崗。
7、組織站或中心級的安全檢查,確保設備、安全防護設施處于完好狀態。發現隱患及時組織整改,單位無力整改的要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時向公司書面報告。
8、負責檢查動火的措施落實,審批三級動火,并組織動火時安全措施的落實。
9、負責組織調查、分析本單位所發生的各類事故,保護好事故現場及時上報公司主管領導,事后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并及時上報。
第14條生產副站長、中心生產副主任安全生產職責
1、生產副站長、中心生產副主任是站、中心安全生產主要負責人。堅持抓生產,必須首先抓安全的原則。
2、協助站長或中心主任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3、組織本單位生產的同時,必須考慮和安排安全、勞動保護等問題,確保生產、施工、運行與維護過程中的安全。
4、在討論技術問題或做技術決定時,同時要提出安全技術措施。
5、在進行各種技術改造、技術革新研究試驗時,必須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
6、對本單位發生的事故要及時報告和處置,并負責保護事故現場。事故處理要堅持“四不放過”原則。
7、定期召開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分析會,制定防范措施,杜絕安全隱患。
8、對新工人、變動崗位或復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操作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定期參加班組每周二的安全學習,及時采納職工提出的正確意見。
9、經常檢查、布置本單位安全員工作,支持他們工作,充分發揮他們的作用。
第15條站、中心安全員安全生產職責
1、站、中心安全員在站長、中心主任的領導下,負責本站或中心的安全生產工作。
2.協助站、中心主任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參與擬訂、修訂本單位安全技術規程和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3、做好本單位職工安全思想、安全生產知識教育和考核工作,負責新職工的二級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并檢查班組三級安全教育和考核情況。
4、檢查動火措施落實情況,負責三級動火的審批及檢查落實安全措施,確保安全動火。
5、深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事故隱患,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不聽勸阻者,有權停止其工作,并報主管領導處理。
6、參加本單位各類事故調查處理,做好統計、分析和上報工作。
7、對班組安全員進行業務指導,監督并檢查各班組每周二的安全學習情況。
8、負責安全設施、防護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
9、對班組安全員進行業務指導,監督并檢查班組每周二的安全學習情況。
10、資料員和保管員在站、中心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圍內,對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第16條站、中心技術員安全生產職責
1、負責做好本職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做到安全生產和工程技術統一。確保各項技術工作的安全可靠性。
2,根據上級規定負責擬定本崗位的安全技術規程。在起草設備檢修、網絡改造、工程施工等方案前,必須擬定相應的操作規程和安全措施,組織職工熟悉掌握,并檢查執行情況。
3,參加本單位職工安全生產知識教育和講課,提高職工安全生產意識。
4、參加本單位有關事故調查、分析,并提出改進措施。
5,經常深入各崗位、班組檢查,發現事故隱患及時提出措施予以消除。
第17條班組長安全生產職責
1、對班組安全生產和職工人身安全和健康負責。
2、貫徹執行各級制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嚴格執行操作規程,發現有違章行為的應及時制止。
3、發現事故苗頭和事故隱患及時處理和上報。并采取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
4、發生事故,立即組織搶救,并負責保護現場、及時報告,參加對傷亡事故、設備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和上報工作。
5、組織本班職工堅持每周二的安全生產學習例會,做到班前講安全,班中檢查安全,班后總結安全。
6、對新工人、變動崗位或復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操作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有權拒絕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的職工獨立上崗。
7,搞好安全和消防設施、設備的檢查和維護工作,保持靈活好用。檢查職工合理使用各種消防器材。
8、組織職工參加安全生產競賽和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第18條班組安全員(兼職)安全生產職責
1、協助班組長做好本班組的安全工作,接受站、中心安全員的業務指導。
2、嚴格行行各級制定的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對違章操規程的行為有權制止,并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
3、負責對新參加工作職工的崗位安全教育工作。
4、負責組織本班組開展各種安全教育活動,并做好記錄,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建議和意見。
5、負責監督檢查班組人員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和各種防護器材、消防器材。
6、發生事故時要及時了解情況,保護好現場,并立即向上級領導報告。
,負責經常檢查、督促本機樓(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運行設備、工具儀表等安全檢查、維護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樓(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第19條職工的安全生產職責
1、參加安全活動、學習安全技術知識,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勞動紀律及安全生產規定。
2、加強設備維護,保持工作場所整潔,搞好安全生產、文明生產,保證設備平穩運行。
3、精心操作,認真作好各項記錄,交接班時必須交接安全情況。交班為接班創造良好的安全條件。
4、按時巡回檢查,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苗頭,把事故苗頭消滅在萌芽中。如果發生事故,要及時報告并果斷正確處理,保護好現場,作好詳細記錄。
5、上崗必須按規定著裝,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各種勞動保護用品和消防器材。
6、及時向企業有關負責人反映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第三章安全教育制度
第20條公司負責組織一級安全教育。其內容為:
1、國家有關安全法令,法規和規定及總廠的有關安全規定。
2、公司的概況,工作的性質,特點及有關安全生產制度、規定,注意事項和要求。
3、安全生產的基本知識和消防常識等。
4、本廠的典型事故及教訓,同類型單位有代表性的典型事故。
第21條站、中心負責二級安全教育。其內容為:
1、本單位概況,生產或工作特點。
2、本單位的安全制度及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3、本單位及事故教訓及注意事項和要求。
4、安全設施、工具、消防器材性能及使用方法。
第22條班(組)負責組織三級安全教育。其內容為:
1、本崗位流程及工作特點和注意事項。
2、本崗位(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
3、本崗位(本工種)設備、工具、儀器儀表的性能,防護用品的使用和保管方法。
5、本崗位(本工種)事故教訓及預防措施。
第23條對新職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單位、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須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24條對電氣、車輛駕駛、桿線作業、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五章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第25條安全檢查是做好安全工作重要手段之一。要堅持領導與群眾相結合,普遍檢查與專業檢查相結合,檢查與整改相結合的原則。
第26條定期開展有明確的目的、要求和具體計劃地進行各種不同的安全檢查,由各級領導負責,有關人員參加,以做好安全檢查工作。
第27條安全檢查內容包括:查思想、查領導、查制度、查紀律、查隱患.
第28條總廠組織每季度安全大檢查,公司負責組織每月檢查,站、中心負責組織每周檢查,班組負責每日檢查。
第29條安全檢查可分為日常,定期,專業、不定期四種檢查形式。
第30條日常檢查內容:
1、班組和崗位人員必須嚴格履行交接班檢查和班中巡回檢查。檢查當班的設備運行情況和存在的問題。
2、非生產崗位的班長和崗位人員,根據工種、崗位的特點,在工作前和工作中進行檢查。
3、主管安全領導和各級安全人員,在各自分管的職責范圍內,經常深入生產運行崗位和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解決。
第31條定期安全檢查內容:
1、季節性安全檢查:
(1)春季安全大檢查:以通訊電纜桿路及防風、防火為重點。
(2)夏季安全大檢查:以防暑降溫、防汛、防塵等為重點。
(3)秋季安全大檢查:以防火、防凍保溫,安全防護設施為重點。
(4)冬季安全大檢查:以防煤氣中毒,防凍、防凝為重點。
2、節日前安全檢查:
以崗位責任制、出勤安排,勞動紀律及檢修備品備件和消防、保衛為重點。
第32條專業性安全檢查內容:
1、檢查防火、動火管理以及消防設施。
2、檢查安全設施、人身安全,勞動防護用具、通風空調、塵毒噪聲危害。
3、檢查電氣防爆、防觸電、防靜電、防雷接地。
4、檢查設備、儀表、車輛、安全聯鎖、安全警報儀器、安全
部件等。
5、檢查環境衛生,環境保護,文明生產等。
第33條不定期檢查內容:臨時性專業檢查以及運行設備出現問題必須組織的安全檢查。
第34條各級不同的安全檢查都必須認真填寫記錄,除上報外,抄報總廠安全處一份。
第35條各級組織的檢查,對查出的隱患,分為三級管理,即公司、各站(中心)、班組。要逐項落實整改措施,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拖延。
第36條對查出的隱患,要做到“三定”、“三不交”。“三定”:定措施、定負責人、定完成日期;“三不交”:班組能整改的不交到站或中心、站或中心能整改的不交到公司、公司能整改的不交到總廠。
第37條凡是重大隱患在未徹底解決之前,各單位主管領導都要提出保證安全生產的權宜措施,并監督站或中心執行。
第38條凡是檢查出的隱患,務必做到條條有著落,件件有交待。
第39條凡是查出的隱患,因沒有及時整改而造成的事故要追究單位領導和有關人員責任。
第五章**線路施工中的安全管理
第40條**線路的設計、施工和維護,應符合**部安全技術規定。凡從事**線路施工和維護等工作人員均要嚴格執行《**線路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41條**線路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組織施工。對架空線路、天線、地下及平底電纜、地下管道等**施工工程及施工環境都必須相應采取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工具和儀表要合格、靈敏、安全、可靠。高空作業工具和防護用品,必須由專業生產廠家和管理部門提供,并經常檢查,定期鑒定。
第42條**線路維護要嚴防觸電、高空墜落和倒桿事故。線路維護前一定要先檢查線桿根基牢固狀況,對電路驗電確認安全后,方準操作。操作中要嚴密注意電力線對**線和操作安全的影響,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不準聘用或留用退休職工擔任線路架設工作。
第六章消防安全生產制度
1、各單位主管安全的領導是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2、建立義務消防隊,定期組織消防預案演練。
3、按規定配置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并定期組織檢查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有效。
4、消防器材必須放在明顯、取用方便的地方,位置固定,不得隨便挪動。
5、崗位人員必須熟練掌握各種消防器材的使用和維護方法及注意事項。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7、組織消防安全檢查,對火險隱患提出治理方案和整改計劃。
8、認真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活動定期對職工進行消防培訓。
8、禁止在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因工作需要確需動火作業的,必須嚴格執行火票管理制度。
第七章職工安全衛生保護制度
第40條公司必須建立符合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職工加班加點應在不損害職工健康和職工自愿的原則下進行。
第44條公司應根據生產的特點和實際需要,發給職工必需的防護用品,并督促其按規定正確使用。
第45條公司應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做好女職工月經期、懷孕期、產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特殊保護工作。
第46條公司應做好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工作,禁止招用未滿16周歲的童工和在校學生,禁止安排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工從事有毒、有害、過重的體力勞動或危險作業。
第47條公司應通過衛生部門防疫站對生產職工進行上崗前體檢和定期體檢,采取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七章獎勵與處罰制(來源好范 文網www.haoword.com)度
第48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第49條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落實總經理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2、安全生產機構健全,人員措施落實,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3、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第50條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的,給予特別獎勵。
第51條發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
第52條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單位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責任者的責任;對觸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53條對事故責任者視情節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刑律者依法論處。
第54條對單位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最高不超過3%;對職工個人的處罰,最高不超過一年的生產性獎金總額(不含應賠償款項),可并處行政處分。
第55條由于各種意外(含人為的)因素造成人員傷亡或廠房設備損毀或正常生產、生活受到破壞的情況均為本企業事故,可劃分為工傷事故、設備(建筑)損毀事故、交通事故三種(車輛、駕駛員、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參照本規定另行制訂,并組織實施)。
第56條工傷事故,是指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從事本崗位工作或執行領導臨時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務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2、在緊急情況下(如搶險救災救人等),從事對企業或社會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負傷或死亡。
3、在工作崗位上或經領導批準在其他場所工作時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4、職業性疾病(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公布的職業病名單的規定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乘坐本單位的機動車輛去開會、聽報告、參加行政指派的各種勞動和乘坐本單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車輛上下班,所乘坐的車發生非本人所應負責的意外事故,造成職工負傷或死亡。
6、職工雖不在生產或工作崗位上,但由于企業設備、設施或勞動的條件不良而引起的負傷或死亡。
第57條職工因發生事故所受的傷害分為:
1、輕傷:指負傷后需要歇工一個工作日以上,低于國標105日,但未達到重傷程度的失能傷害
2、重傷:指符合勞動部《關于重傷事故范圍的的意見》中所列情形之一的傷害;損失工作日總和超過國標105日的失能傷害。
3、死亡。
第58條發生事故的單位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程序進行事故處理:
1、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詳細記錄或拍照和繪制事故現場圖。
2、立即向單位主管部門(領導)報告,事故單位即向公司安委辦報告。
3、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辦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指示有關單位進行調查,輕傷或一般事故在15天內,重傷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內向有關部門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調查處理應接受工會組織的監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事故有責任的人作出適當的處理。
6、對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教育職工。
第59條無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
1、機動車輛駕駛員發生事故后,駕駛員和有關人員必須協助交管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分析、參加事故處理。事故單位應及時向安委辦報告,一般在24小時內報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應即時報告。事后,需補寫“事故經過”的書面報告。肇事者應在二天內寫出書面報告交給單位領導;肇事單位應在七天內將肇事者報告隨本單位報告一并送交安委辦。
2、駕駛員因公駕車肇事,應根據公安部門裁定的經濟損失數額之10%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罰,處罰款項原則上由肇事個人到財務部繳納。處罰的最高款額以不超過上年度公司人均生產性獎金總額(基數1.0計)為限。
3、凡未經交管部門裁決而私下協商解決賠償的事故,如公司的經濟損失超過保險公司規定免賠額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負。擅自挪用車輛辦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規定加倍處罰;可視情給予扣發一年以內的獎金或并處行政處分。
4、凡因私事經主管領導同意借用公車而肇事的,參照第2款處理
5、發生事故隱瞞不報(超時限二天屬瞞報),每次加扣當事人三個月以內的獎金。
6、開“帶病車”,或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或未經行政部批準駕駛公司車輛的人駕駛,每次扣兩個月的獎金。
第60條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關方面對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責任者的處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勞資部門有權提出結論性意見,交由單位及主管部門處理。
第61條在調查處理事故中,對玩忽職守,濫用職權、詢私舞弊者,應追究其行政責任;觸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責任。
第62條各級單位領導或有關干部、職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1、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條例、規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3.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的。
3、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4、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5、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設備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
6、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7、擅動有“危險禁動”標志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
8、不服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的。
9、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的。
第八章安全生產考核制度
第63條公司出現特大職工傷亡事故,承擔管理責任扣1000元。
第64條公司出現重大職工傷亡事故、特大火災事故,承擔管理責任扣500元。
第65條公司出現一般職工傷亡事故、重大火災事故,承擔管理責任扣300元。
第66條公司出現職工傷亡小事故、一般火災事故,承擔管理責任扣100元。
第67條公司出現特大交通事故(主要責任),承擔管理責任扣500元。
第68條公司出現特大交通事故(次要責任),發生重大交通事故(主要責任),承擔管理責任扣300元。
第69條公司出現重大交通事故(次要責任),發生一般交通事故(主要責任),承擔管理責任扣100元:
第70條違反總廠安全管理規定,視情節扣200—1000元。
第71條施工作業現場未按要求執行hse“兩書一表的,扣100元。
第72條違反總廠環境環保管理制度和職業衛生管理制度,扣100元。
第73條加強電力等設備的運行管理,對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沒能及時制止而造成設備損壞的扣500元,有人員傷亡或由此引起的火災的按本細則之第62—65條執行。
第74條禁止使用不合格保險裝置、電器設備和電線,不準超過安全負荷,嚴禁使用電爐子、電熱鍋、大功率燈泡。一旦發現或得到舉報務須進行制止、糾正。否則,扣500元,由此造成設備損壞、引起火災及人員傷亡,按本細則之第72條執行。
第75條發現隱患不報或不及時按排解決,扣500元,造成設備損壞的按本細則之第72條執行。
第76條施工用火、檢修動火必須按規定辦理動火工作票,并且在使用噴燈及其它火源時,火焰距高壓設備1.5米,動火防火措施齊全,有專人看火。一旦發現或得到舉報務須進行制止、糾正。否則扣500元,由違章而造成的設備損壞、引起火災及人員傷亡的按本細則之第72條執行。
第77條施工用電,要有嚴格審批的臨時用電票、電器設備有可靠的接地、接零手續、電動工具必須加裝合格的漏電保護。一旦發現或得到舉報務須進行制止、糾正。否則扣責任單位500元,由此違章而造成的設備損壞、引起火災及人員傷亡按本細則之第72條執行。
第78條高空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帶工具袋、嚴禁高空拋物。一旦發現或得到舉報務須進行制止、糾正。否則扣500元,而由此違章造成的人員傷亡按本細則之第七十二條執行。
第79條嚴禁酒后駕駛、超速行駛、把車交他人駕駛、違章駕車。一旦發現或得到舉報務須進行制止、糾正。否則扣500元,由此而造成傷亡事故的按本細則之第66---68條執行。
第九章附則
第80條各單位可根據本規定制訂具體實施措施。
第81條本制度由生產運行部負責解釋。
第82條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第83條公司所屬各站、中心的有關各項安全生產制度、規定,不得與本制度相抵觸。
第84條凡本公司職工必須熟悉并嚴格遵守本制度。
第85條本制度條文如與上級頒發的有關規定相抵觸時,則按上級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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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企業安全管理制度
企業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科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科全體職工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在做好“三控制一管理”安全工作的同時,認真開展安全監理工作。
2、定期召開安全會議,組織開展安全勞動競賽。
3、教育職工做好自我勞動保護工作,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4、經常檢查督促消防設備和用電安全,教育職工樹立防范意識。
5、加強安全管理、切實做好防水、防盜、防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
6、單位車輛與外來車輛必須遵守安全科的各項管理制度,駕駛員應熟悉車輛的各種性能,嚴禁帶故障運行,嚴格遵守各項交通法規。
7、試驗人員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范操作,對有毒、易燃、腐蝕性的藥劑應專人保管,必須掌握防火、防毒、防爆及自救常識。
二、安全目標監督制度
1、安全領導小組要制訂好各部門的各項操作規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組織各部門人員學習。
2、從安全科長到專業工程師、安全員逐級管理,專職安全員每日必須巡回檢查,發現隱患和違章,及時匯報和制止。
3、每月召開一次專業工程師以上管理人員會議,檢查不安全隱患,并下達預防措施。
4、每月召開一次全體職工會議,進行安全教育,杜絕違章操作。
5、專職安全員必須在發現不安全隱患后,立即向組長匯報,并開始整改,整改結束后,把整改情況向安全科長匯報并記錄備案,以便檢查。
6、監督各部門以及各項目部的安全生產措施的落實和各種獎罰制度的實施。
三、監理安全責任
1、監理單位對規程建設實施安全監理,承擔相應的安全監理責任。
2、按照規程監理規范的要求,對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保障措施及應急預案進行審查,采取旁站,巡視和平行檢查等形式,對施工單位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和落實安全責任制、施工安全措施等金像監理。
3、對于發現問題,應要求施工單位立即進行整改,對于問題嚴重者,應書面要求施工單位暫停施工并向建設單位報告。
四、工程安全技術監理制度
1、嚴格執行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技術方案,由專業安全監理工程師監督實施。
2、工程開工后,充分發揮安全監理職責,由安全監理工程師直接監督安全工作的效能。
3、
第五篇:企業安全管理制度
企業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活動日制度
1、非煤礦山企業必須認真學習、宣傳、貫徹、執行和落實金屬與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開展各種形式的安全活動。
2、企業各班(組)長每班要組織召開班前會,簡單講解本班、各崗位的安全規程、作業規程、操作規程和當班的安全生產、隱患整改措施及有關安全注意事項。
3、企業各生產區(隊)車間負責人每周一定要組織本轄區內全體職工學習“三大規程”和企業內部“三項制度”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行業技術標準及上級有關部門下發的安全生產文件,總結前段規章制度和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及反“三違”情況等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布置下階段安全生產工作任務。
4、每周一作為企業“安全生產活動日”,必須要長期堅持,雷打不動,安全生產活動日要有文字記錄,長期保存。
安全例會制度
1、安全辦公會是全礦安全管理的一個重要內容,每月至少召開一次。
2、安全辦公會必須由礦長主持,安全副礦長、技術負責人、安委會成員、各科室負責人、班(組)長、及有關人員參加。
3、安全辦公會必須要有專用記錄本,并要專人做好記錄。
4、安全辦公會所決定的問題,必須設專人負責定期解決和處理。
5、安全辦公會的內容:
(1)學習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規定和指示。
(2)聽取有關部門關于執行三大規程,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管理;工作的匯報,研究分析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的措施辦法,并落實到有關部門和人頭。
(3)對本單位發生的重大事故和未遂事故進行分析、討論,處理事故責任者和嚴重違章人員。
(4)檢查辦公會原確定的事項落實情況。
交接班制度
1、礦一切工作崗位,必須嚴格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并填寫好交接班記錄,雙方在記錄本上簽字。
2、班(組)長要提前二十分鐘到崗接班,各工種崗位提前十五分鐘到崗接班。
3、任何班(組)長和各工種崗位,嚴禁在半路途中或采用其它任何方式交接班。
4、交接班內容:包括各種機電設備運行狀況、工作區域內安全狀態和所使用工具以及特殊工種崗位的特殊交接班要求:選廠設備運轉狀況、選礦主要技術指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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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 企業安全文化建設管理制度
1、目的:為進一步規范員工行為,提高員工整體素質和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安全生產的長效機制結合我公司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2、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3、引用標準及相關文件
3.1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3.2 《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
3.3 《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
4、職責:
4.1 安委會負責本制度的編制、修訂考核與日常管理。
4.2 各部門負責本制度的實施。
5、術語:
5.1 公司安全理念:以人為本,平安和諧。
5.2 公司安全文化理念:珍愛生命,享受健康生活。
5.3 公司安全管理理念:安全思想到位,領導作風到位,制度措施到位,責任落實到位、考核到位,現場管理和技術管理到位,安全監督檢查到位。
5.4 對管理者要求:一切事故都是可預防的,超前思維,超前管理,關口前移,重心下移。
5.5 對員工要求:遵章守紀,按章操作,三不傷害。
6、管理內容及要求:
6.1 企業安全文化建設的指導思想:
6.1.1 堅持以人為本,平安和諧的原則,從構建安全理念文化、制度文化、行為文化、安全環境文化出發,建立健全制度,強化員工教育和培訓,規范員工行為。
6.1.2 加強安全生產環境整治和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提高管理水平,形成“珍愛生命,關注安全”的安全文化氛圍,為公司的平安、和諧、發展提供強大的精神支柱和安全保障。
6.2 企業安全文化建設的總體目標責:
6.2.1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以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安全宣傳教育為載體,樹立安全生產管理公司形象,初步構建公司的安全文化結構和模式。
6.2.2 通過安全文化建設,提高全員特別是管理者安全意識,樹立正確的安全意識、態度與價值觀念,正確處理安全與發展、安全與效益、安全與改變公司形象的關系。
6.2.3 加強安全管理制度建設與實施,樹立全員法制觀念,自覺遵章守紀,嚴格執行規程、措施,按章操作,強化安全監督、檢查和管理,減少直至杜絕“三違”和受傷事故的發生。
6.2.4 開展職工教育與培訓,使員工培訓、安全宣傳與教育規范化、制度化。規范員工操作行為,提高全員安全意識和安全素質,扭轉員工文化素質低,勞動技能不高的局面。
6.2.5 通過安全文化的實施,加大安全投入,加強安全技術管理,改善安全生產環境,全面推進安全文化建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推動安全過程管理與考核,逐漸實現生產本質安全。
6.3 企業安全文化建設主要內容:
6.3.1 組織管理:
6.3.1.1 制定安全文化建設規劃;
6.3.1.2 建立安全文化建設機構;
6.3.1.3 宣傳公司安全理念。
6.3.2 企業安全文化制度建設:
6.3.2.1 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辦法并加強考核;
6.3.2.2 制定安全生產等例會制度;
6.3.2.3 制定完善“三違”處罰規定及舉報制度;
6.3.2.4 制定基層隊伍建設計劃及實施辦法;
6.3.2.5 制定安全宣傳活動計劃及實施辦法;
6.3.2.6 制定安全宣傳活動,年、季、月安全工作、安全思想教育計劃,總結及考核措施。
6.3.3 安全宣傳教育與員工培訓:
6.3.3.1 制定年、季、月宣傳教育計劃與員工安全培訓制度;
6.3.3.2 組織安全討論、演講、典型案例分析及重大安全活動的宣傳;
6.3.3.3 舉辦車間安全宣傳、建設安全文化長廊等,營造安全氛圍;
6.3.3.4 開展基層安全板報、專欄、“三違”爆光臺、全家福、光榮榜等安全宣傳;
6.3.3.5 強化特殊要害工種年審、培訓及持證上崗、新工人轉崗及全員安全培訓。
6.3.4 企業安全生產及技術管理:
6.3.4.1 文明生產:堅持把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作為安全基礎工作來抓,通過推行工序質量管理,工程質量驗收。使工程質量動態達標,為員工制造無隱患的工作環境。
6.3.4.2 安全技術管理:
6.3.4.2.1 開展安全技術攻關活動,解決制約公司發展技術難題;
6.3.4.2.2 大力推廣和應用安全方面新知識,新技術,新工藝;
6.3.4.2.3 加強作業規程、安全技術規程的編審、貫徹及執行;
6.3.4.2.4 加強技術管理,及時解決安全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為安全工作提供可靠技術保障。
6.4 班組崗位達標管理:
6.4.1 管理目標:公司開展崗位達標工作,主要以基層操作崗位達標為核心,不斷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使職工做到“三不傷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規范現場安全管理,實現崗位操作標準化,保障企業達標。
6.4.2 班組崗位達標標準要求:
6.4.2.1 崗位職責描述;
6.4.2.2 崗位人員基本要求:年齡、學歷、上崗資格證書、職業禁忌癥等;
6.4.2.3 崗位知識和技能要求:熟悉或掌握本崗位的危險有害因素(危險源)及其預防控制措施、安全操作規程、崗位關鍵點和主要工藝參數的控制、自救互救及應急處置措施等;
6.4.2.4 行為安全要求: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作業,執行作業審批、交接班等規章制度,禁止各種不安全行為及與作業無關行為,對關鍵操作進行安全確認,不具備安全作業條件時拒絕作業等;
6.4.2.5 裝備護品要求:生產設備及其安全設施、工具的配置、使用、檢查和維護,個體防護用品的配備和使用,應急設備器材的配備、使用和維護等;
6.4.2.6 作業現場安全要求:作業現場清潔有序,作業環境中粉塵、有毒物質、噪聲等濃度(強度)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要求,工具物品定置擺放,安全通道暢通,各類標識和安全標志醒目等;
6.4.2.7 崗位管理要求:明確工作任務,強化崗位培訓,開展隱患排查,加強安全檢查,分析事故風險,銘記防范措施并嚴格落實到位;
6.4.2.8 其他要求:結合本企業、專業及崗位的特點,提出的其他崗位安全生產要求。
6.4.3 強化班組崗位達標建設:
6.4.3.1 切實加強生產班組安全管理和崗位操作技能的提升,必須將達標建設常規化。
6.4.3.2 商場要求將班組安全管理作為崗位達標的重要內容,從規范班前會、開展經常性的安全教育等班組安全活動入手,將各項安全管理措施落實到班組。
6.4.3.3 班組將安全防范技能落實到每一個班組成員,強基固本,真正把生產經營建立在安全基礎之上。
6.4.4 營造氛圍:
企業采取開展班組建設活動、危險預知訓練、崗位大練兵、崗位技術比武、全員持證上崗、師傅傳幫帶等切合實際、形式多樣的活動,營造“全員參與崗位達標,人人實現崗位安全”的活動氛圍,不斷提升職工的安全素質,推動崗位達標工作。
6.4.5 達標要求:切實做到“崗位有職責、作業有程序、操作有標準、過程有記錄、績效有考核、改進有保障”。
6.5 企業安全生產文化建設獎懲:
參見公司獎懲條例。
7、附件:
7.1 制度:
無
7.2 相關記錄:
無
第3篇 企業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為了加強廠內交通管理、防止交通運輸事故發生
2、范圍:機動車和叉車駕駛員
3、責任者:保衛科、安全部、購銷運輸部門
4、程序:
4.1機動車輛駕駛員和職工必須嚴格遵守國家交通法。
4.2各級領導和廠內職工,本廠或外單位入廠車輛都必須認真貫徹執行、自覺遵守廠內交通安全規定。
4.3駕駛員應精力集中,嚴禁違章作業,行車進入禁火區內嚴禁吸煙。
4.4無阻火器車輛不準駛入禁火區。
4.5廠內行車速度不大于10公里/小時,危險場所不大于5公里/小時。車輛應在中心道上行駛,嚴禁與生產系統設備管道接觸。
4.6嚴禁在道口、車間、交叉路口上停留車輛。
4.7車輛通過道口、拐彎,應顯示信號,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減速鳴笛,注意觀察。
4.8行人靠道路右側行走,嚴禁與汽車及其它車輛搶道。
4.9自行車、摩托車不得進入廠區,一切進出車輛應接受門衛檢查。
4.10道路上不準放物件,隨時保持暢通。
4.11廠區的一切交通標志和安全設施,任何人不得損壞或搬動。
4.12車輛裝載運輸:
4.12.1汽車不得超載、超高、超長、超寬,若特殊情況,必須事先與主管部門聯系,采取安全措施,方可行駛。
4.12.2廠內推車行走時應注意前方行人,防止傷亡事故發生。
4.13機動車輛的七大禁令:
嚴禁無證開車和無令開車(調度令)。
嚴禁酒后開車。
嚴禁超速開車。
嚴禁空擋溜車。
嚴禁設備帶病運行。
嚴禁人貨混載行車。
嚴禁超標(超高、超長、超重)裝載行車。
4.14凡發生交通事故應保留現場,對負傷人員及時搶救,并立即報告主管部門前往調查處理。
4.15廠內交通安全,由保衛部門負責全面管理、檢查。
4.16對本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廠安全部門必須實施監督。
第4篇 某建筑企業安全施工措施作業票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安全施工措施與作業票管理制度
1、安全施工措施
1.1一切施工活動必須有安全施工措施,并在施工前進行交底,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布置施工。
1.2一般項目的安全施工措施須經項目技術負責人審查批準,由班組技術人員交底后執行。
1.3重要臨時設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業、季節性施工和多工種交叉作業等施工項目的安全施工措施,經施工技術、安監等部門審查,公司總工程師批準,由項目部技術人員或班組技術人員交底后執行。
1.4重大的起重、運輸作業,特殊高處作業及帶電作業等危險性的作業項目的安全措施及方案,須經施工技術、機械管理部門和安監部門審查,公司總工程師批準,由項目部技術人員或班組技術人員交底后執行。
1.5工程技術人員在編寫安全施工措施時,必須明確指出該施工的危險源、主要危險源,以及有可能帶來的危害和污染,從技術上采取措施消除危險和減少環境污染,主要是指:
1.5.1針對工程的結構特點可能給施工人員帶來的危害,從技術上采取措施,消除危險。
1.5.2針對施工所選用的機械、工器具可能給施工人員帶來的不安全因素,從技術上加以控制。
1.5.3針對所采用的有損人體健康或有爆炸、易燃的特殊材料的使用特點,從工業衛生和技術措施上加以防護;
1.5.4針對施工場地及周圍環境有可能給施工人員或他人以及材料、設備運輸帶來的危險,從技術措施上加以控制,消除危險。
1.5.5經技術負責人或總工程師審批簽字后的安全施工措施,必須嚴格貫徹執行。未經措施審批人同意,任何人無權更改。
1.5.6對無措施或未經交底即施工和不認真執行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為,一經檢查發現,應對負責人進行嚴肅查處。對造成嚴重后果的,應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1.5.7對相同施工項目的重復施工,技術員應重新報批安全施工措施,重新進行安全交底。
2、安全施工作業票
2.1電網工程一切施工活動必須有安全施工作業票,并在施工前對參加施工的所有施工人員進行交底、簽字認可。無措施和未交底,嚴禁施工。
2.2施工隊長安排工作任務時,應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指派熟識施工工藝流程及了解現場情況的人員擔任該工作任務的施工負責人和安全監護人,并確定作業組施工人員。
2.3施工隊長負責填寫各作業組作業票,并選擇及補充完善作業票上的注意事項。
2.4作業票一般由施工隊長負責簽發,特殊情況施工隊長可以指定本隊的副隊長、技術員或其他管理人員審查及簽發。
2.5施工隊技術員和安全員在作業票簽發前審查各作業組的作業票,并對作業票中的注意事項進行補充完善,并簽名予以確認。
2.6作業組施工負責人接到施工任務和作業票后,根據工作任務和現場實際情況,補充完善作業票中的注意事項,并對補充事項的正確性負責。
2.7作業組施工負責人在開工前必須對施工人員宣讀作業票,進行'三交'和'三查',施工人員了解掌握作業票內容后,在作業票中的'現場交底人員簽到欄'中親筆簽名認可(注:'三交':指交任務、交安全、交技術、'三查':指查衣著、查'三寶/安全帶、安全帽、安全網'、查精神狀態)。
2.8施工負責人在同一工作時間內只能負責一項工作;一天工作先后涉及多個工作任務時,可以由同一施工負責人負責,但應按工作開展順序使用對應工序的作業票。
2.9作業票所列主要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和施工人員不變時,最多可連續使用五天,經'三交'及'三查'的施工人員簽名一次即可;作業票到期,或主要施工內容與作業票的工序不符,或工作地點發生變動時,作業票隨之終結。
2.10使用作業票出現下列情形按違章論處:施工現場無作業票;審查、簽發不符合規定,有關人員簽名不齊;安全注意事項欄未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選擇并打'√';現場情況變化后無補充安全措施;施工負責人未在開工前宣讀作業票;未對施工人員進行'三交'及'三查'和施工人員未親筆在作業票上簽字等行為。
2.11作業票使用過程應妥善保管,注意保持作業票的完整性。
2.12進行特殊項目施工時,可使用空白票(留空的作業票),由施工隊長按作業票填寫要求自行填寫安全注意事項,并嚴格按以上規定執行。
第5篇 企業公司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企業(公司)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1、危險化學品的分類
常用的危險化學品按照其主要危險特性分為8類: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腐蝕品,放射性物品。
2、危險化學品的購買、入庫和貯存
由專人根據危險化學品的使用量作購買計劃,報技術科主管審核,總經理(廠長)批準后可購買。
入庫時應對危險化學品進行檢查,保證包裝完整、數量準確、標識清晰、符合要求,藥品性質不清時嚴禁入庫。驗收合格后由保管簽字接收并將藥品存放于庫房內,上帳登記。
貯存時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資料》中'儲運注意事項'中的要求將危險化學品與禁忌物分開存放,嚴格控制與'避免接觸的條件'進行接觸。
危險化學品應設專柜分類隔離貯存,并做好標識。
毒害品:應放于陰涼干燥、通風良好處,遠離火種、熱源,保持容器密封。
強酸類:應放于陰涼干燥、通風良好處,堿類、金屬粉末、鹵素等分開存放。
強堿類:應放于陰涼干燥、通風良好處,注意防潮和雨淋,應與易燃或可燃物及酸類分開存放,使用時應戴好防護用品。
易燃易爆品:應放于陰涼干燥、通風良好處,遠離火種、熱源,避免陽光直射,應與氧化劑、強酸、強堿等分開存放。
應盡量控制和減少危險化學品的庫存量。
危險化學品貯存時,應于禁忌物分開存放,并采取防揮發、防泄漏、防潮、防火、防爆炸及通風等預防措施;庫房或實驗室中應備有滅火器等消防安全器材。
有毒、特別是劇毒的化學品應鎖在專門的毒品柜中,要由專人負責保管,雙人雙鎖管理,使用時填寫使用記錄。
對于作廢的藥品,同樣保證標識的清晰,由保管負責聯系廠家回收,不能回收的藥品,收集好隔離存放,做好標識,定期按有關規定妥善處理。
對于無標簽或標簽掉的藥品和試劑需要經過鑒定,貼上標簽后方可使用,無法鑒定的藥品和試劑按危險廢棄物處理,嚴禁使用不明內容物的藥品或試劑。
3、檢查、領用
庫房保管負責每月檢查所有化學品的存放、標識、使用等情況,填寫檢查記錄。在貯存期內,發現其品質變化、包裝破損、標識不清、滲漏等情況,應及時整改。
藥品的領取由保管具體負責,領用人領取藥品后填寫領用記錄并簽字。
4、各類危險化學藥品的使用:
在化驗室中,暫時不用的危險化學品應存放于固定存放點;
保證與禁忌物分開存放并保證與'避免接觸的條件'不接觸;
并做好防揮發、防泄露、防火等安全措施;
有毒的化學品,要由專人負責保管,對藥品的使用及領取作詳細記錄;
使用腐蝕性化學品時要注意個人的防護;
禁止口嘗、直接鼻嗅、手直接接觸的方法鑒別化學藥品或危險物質。
用移液管、吸管吸取有毒或腐蝕性液體時,嚴禁用嘴直接吸。
藥品在器皿中加熱時,必須放置平穩,瓶口或管口禁止對著人;在移動沸騰的液體時,應放置在隔熱石棉網上,輕拿輕放。
不能把濃酸、濃堿等氧化劑和有機物質放在一起,否則會引起爆炸和燃燒。
使用易燃易爆化學品時,應在通風櫥內進行,遠離熱源、火源,在使用過程中需要加熱揮發,須采用水浴加熱,嚴禁用明火,并在通風櫥內進行(電源開關、電源插頭等須在通風櫥外)。
對于無標簽的藥品需要經過鑒定,貼上標簽后方可使用,無法鑒定的藥品和試劑按危險物處理,嚴禁使用不明內容物的藥品。
使用藥品時,藥品瓶應輕拿輕放,避免碰撞以致打碎藥瓶。
第6篇 idc企業安全節能管理制度匯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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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節能管理制度
目的
為加強員工責任意識,避免能源浪費及各種安全隱患,特制定本規定;
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內容
第一條正常下班后沒有特殊原因(工作需要加班、開會、培訓等)不允許逗留公司上網聊天、打游戲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第二條下班前須切斷個人辦公區域所有電源,公用設備(公用計算機、打印機及飲水機等)如確認不再使用,須提前關閉電源;
第三條會議室使用完畢,請自覺將座椅歸位并請及時將照明、空調關閉;
第四條最后離開辦公室的員工有責任通知保安進行安全檢查鎖門,并有義務檢查所有門窗及電燈、設備是否安全關閉;行政將根據每天的刷卡記錄督促落實;
第五條根據公司領導要求,辦公區域所有空調由行政統一管理:夏季只有室外溫度超過30攝氏度、冬季室外溫度低于零攝氏度時方可使用空調,且溫度須設定在指
定范圍之內;
第六條嚴格杜絕辦公區域空調開啟的同時門窗打開的現象,每位員工均有義務對此現象予以監督并及時制止;
第七條公司將責成保安對用電使用及安全情況進行不定時的巡查,一經發現上述違規行為,公司將對當事人及其部門進行通報并處以每次100-500元的罰款(從
當月工資或獎金中扣除);
第八條本規定從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7篇 化工企業安全管理制度
化工企業安全管理制度(一)
一、總則
1、1本制度適用于設備檢維修作業的安全管理。規定了作業過程中安全管理的基本內容和要求。
1、2生產部是設備檢維修作業的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施工作業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具體內容和要求
2、1認真做好裝停工檢修的準備工作,成立臨時檢修領導小組,組織機構中必須設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對檢修全過程的安全工作進行安排、檢查、驗收。車間檢修現場必須有兼職安全員負責現場作業安全。
2、2停工檢修應做到五定。即定檢修方案、定檢修人員、定安全措施、定檢修質量、定檢修制度(規定)。
2、3裝停工后,按停工方案和工藝要求切斷進、出裝的物料,易燃易爆氣體的排空,要緩慢進行,放空管線末端必須采取防火措施。
2、4對盛裝可燃性物料的設備,容器及管道應按規定進行徹底的清洗及蒸氣吹掃氮氣換,使其內部不含有余氣,并用儀器測試指標合格后方可作業。
2、5在吹掃過程中,裝附近禁止動火。
2、6嚴格禁止裝停車后就使用壓縮空氣直接吹掃帶油品管線和容器,以防止爆炸起火。
2、7在停工檢修中,罐、塔、管線、容器等設備如有易燃易爆物質時,其出入口或設備系統連接處所加的盲板處應掛“有物料注意防火”警告牌。
2、8檢修中的用火規定
2、8、1施工現場嚴禁吸煙。
2、8、2施工動火必須嚴格執行(工業動火管理規定)。
2、8、3禁止使用汽油或易揮發的溶劑洗刷零件及工服。
2、9裝檢修作業人員必須戴安全帽,高空作業必須系安全帶。
2、10嚴禁交叉作業,特殊情況必須交叉作業時,應采取保護措施,否則不許作業。
2、11高空作業使用電焊時,下方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電焊機電源要獨立設電閘,焊機二次線路及外殼必須接地良好,焊條的夾鉗必須絕緣良好。在潮濕地點電焊作業時,必須采取絕緣措施。
2、12使用氣焊時,氣焊作業施焊點與乙炔瓶和氧氣瓶的安全距離不小于五米,氧氣瓶和乙炔瓶的安全距離不小于五米,搬運氣瓶時要輕拿輕放,氣瓶上的防護膠圈、防護罩要保證完好,搬運氧氣瓶的手套上不得沾有油污
2、13裝檢修期間的臨時用電,均應按有關臨時電源使用標準,認真架設,達到使用要求,手持電動工具要配備漏電保護器,并定期進行檢查保證完好。工作前要檢查電源、線路是否絕緣良好,如有漏電現象一定要請專職電工進行修理。不得私自維修。在進行電氣修理時,要設專人監護。
2、14裝上拆卸的設備及螺絲等部件,要妥善保管,特別是塔、架上嚴禁堆放零部件,以防落地傷人。
2、15保證裝檢修現場消防設備、器材齊全、完好,嚴禁將拆卸的物品堆至路邊,保持消防通道暢通。
2、16檢修過程中如有改動,要繪出圖紙,并做好記錄和備案工作。以免裝運行時發生事故。
2、17在清洗油罐(容器)時如要進入,必須先用儀器測試有毒氣體的含量不超過國家標準后方可進入,并加裝送、排風安全設施。
2、18在裝、管線清洗排污時,要規范管理,裝檢修中的帶油污的廢棄物要放進指定的垃圾箱,然后進行統一處理。
2、19加強廠區內行駛的機動車輛,特別是外部施工隊伍四輪車的安全管理,要加強檢查,確認車輛性能良好,嚴禁超速行駛,進入生產區必須掛滅火裝。
2、20任何施工人員不準隨意挪用消防設施及器材,
2、21對外來施工維修隊伍必須嚴格執行安全規定。
2、22檢修期間要嚴格遵守上述安全管理規定,如發現違章操作,除處罰當事人還要處罰車間領導。對外部違章施工人員也要進行經濟處罰。
三、附則
3、1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相關規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3、2本制度由生產部負責解釋。
3、3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化工企業安全管理制度(二)
化工企業正逐步影響著人們的正常生活環境,已成為人們心中的安全隱患。從而,企業的安全問題越來越被各地方政府機構所關注。
首先,環保作為企業最重要的一項安全措施,是很多企業應該考慮的頭等問題。政府對于化工區的選址,需確保附近居民生活環境的安全。據環保局調查,很多化工企業存在選址不當,沒按有關法律、法規建設等問題。特別是很多企業沿江河而建,一旦發生事故,將對居民飲用水構成嚴重威脅;有些企業甚至把沒有經過處理的廢水直接倒入河道,不但污染了河道,還使大量魚類生物死亡,影響了生態環境。除此之外,而存在一些治標不治本的方法,他們造高煙囪應付有關部門的政策法規,敷衍了事。不經過廢氣處理而直接排入大氣的有害氣體,不僅影響人們正常的生活環境,特別引起人們的呼吸道疾病,還會破壞大氣臭氧層。城市化進程中,工業污染,尤其是化工工業污染所帶來的危害往往是難以估計的。一旦處理不當,就會帶來災難性后果。
其次,在化工領域由于缺乏相應的法律、法規依據而難以執行。有些地方采用地方法規對化工行業進行治理整頓。根據法規要淘汰一批生產規模小、技術落后、安全性低、經濟效益差的傳統小化工企業。特別是一些事故防范措施和應急方案不完整、操作性和工作性差,在防范事故的同時,缺乏保護環境的措施,企業安全性責任沒有明確到具體個人或部門,制度和操作規范不完善的企業。并且,大部分職工素質低,沒有安全意識。政府應當將符合產業規劃導向和行業標準的企業聯合控制,將其遷入專辟的化工園區。除此之外,根據產品的危險程度、工藝深度、污染程度等指標制定科學的準入制。現代化化工企業必須采用比較先進的、安全性高的自動化生產線。按照生產工藝要求,采用現代化生產用控制電腦和相關的控制系統。對于信息化項目實施的各種產業,比如最常見的油、氣等化工產品的生產性質決定了對產品的批次質量的要求嚴格,不能出現半點差錯。而且,油氣等化工產品易燃、易爆,儲存和運輸時要特別注意安全防范,務必要做好防火、防雷措施。
現代企業制度的產生與發展經歷了一個漫長的過程。傳統的近代企業主要是靠管理者個人能力、經驗等進行的經驗型管理。隨著企業形式的發展,企業規模的擴大,企業的內部管理也日益復雜,傳統的管理方式難以適應,現代化的科學管理就相繼步入了經濟舞臺。
除此之外,還需要有完備的法制和政府作用的合理發揮。現代企業制度和法制建設有著內在的聯系。特別的化工企業,現代企業制度的正常運轉要求具備相應的法制環境。而政府的作用主要體現在法律的制定,規范企業的地位,以及企業的內外部關系。
影響化工企業安全生產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安全生產制度不健全,或者有制度不執行,違章作業;安全設備和設施不齊全,應準備不配備,儀器的防護、保險及信號燈裝置缺乏或不良;安全責任不明確,安全措施不落實,安全需要資金不投入;安全教育不開展,員工安全意識差;有毒、有害物品存放超定額或保管不當,無急救或保險措施,廠房常年失修,廠區污染嚴重。還有,員工為很好地學習操作方法、技巧和規程,未按規定操作等。
當然,國家和政府給化工企業制定的一系列安全制度,它的功能就是保障目標的實現,在保證安全的基礎上,達到最優的經濟效益。化工企業制度的形成,就是企業的創新過程。美國經濟學家約瑟夫:熊彼特于1912年《經濟發展理論》的出版,標志著“創新理論”的形成。隨著技術變革和技術推廣位研究對象理論的形成,“創新”得到了發展。在改進生產工藝,企業創新之際,主要做到以下三點:
①企業運行機制的創新。運行機制也即決策機制,該機制的中心環節就是決策主體的確立,它是企業能否良性運作的關鍵條件。
②企業激勵機制的創新。它是激勵者根據自己的目標刺激唄激勵者采取某種經濟行為和不采取某種行為的機制。其中心問題是激勵者如何采取有效的措施和手段達到激勵的目標。
③企業約束機制的創新。其機制是企業在追求目標實現過程中受到各種內部條件和外部環境的牽制的機制。內部的企業制度和外部的法律、法規政策使化工企業保持合理的經濟行為,并對自己的經濟行為承擔全部責任的機制。這樣能從反面激勵企業主體高效而且合理執行自己的職能協調和發展各方面利益。
最后本人總結到一點:不管是化工企業還是別的企業在追求企業經濟效益的同時,要做到與政府決策、法律和企業制度同步,絕不違規執行。政府要全力支持符合可持續發展的企業。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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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高立法。企業生產運作診斷與治理[m].北京:中國時代經濟出版社,2002.
第8篇 機動車維修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我市機動車維修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強化機動車維修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職責,確保生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和《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及有關法律 、行政法規 >和規章,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 本規范適用于廣州市轄區內取得經營資質的各類別的機動車維修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第三條 機動車維修企業主要負責人應當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 >、行政法規和政策,按照本規范,制定本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目標、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業務操作規范和監督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及做好相關實施記錄。
第四條 交通主管部門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機動車維修企業的安全生產指導,督促機動車維修企業履行好安全生產管理的主體管理責任。
市級交通主管部門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負責指導全市機動車維修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制定相關的政策規定;各區、縣級市交通主管部門負責對行政區內機動車維修企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檢查指導。
廣州市汽車摩托車維修行業協會應充分發揮行業自律作用,定期組織對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自查自糾,積極配合政府管理部門落實安全生產各項要求。
第二章 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五條 機動車維修企業的安全生產總體目標是加強企業安全生產源頭管理,有效預防和減少因企業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爆炸、觸電、機械傷害以及其他的安全生產事故。
第六條 機動車維修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是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的領導責任,是企業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其他分管領導對分管的業務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機動車維修企業的第一責任人應當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須與各安全生產崗位負責人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實行安全生產層級責任制。
第七條 機動車維修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應當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第八條 機動車維修企業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應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制定完善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及應急預案,保證安全生產配套資金的落實,規范各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確保員工持證上崗并加強對職工的安全生產教育。
第九條 機動車維修企業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應當配合政府相關管理部門組織安全生產宣傳、檢查、事故處理、責任追究等工作,對有關部門提出的安全生產改進措施和整改意見,應當嚴格落實。
第十條 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或險情時,機動車維修企業主要負責人應當立即組織救援,并及時上報相關部門。
第三章 安全生產基礎保障
第十一條 機動車維修企業配備與生產規模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并保持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相對穩定,落實企業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相關人員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十二條 機動車維修企業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具備與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熟識各工作崗位的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第十三條 機動車維修企業應當制定各工位的安全操作規程并在相應工位進行公示,提醒和規范各崗位工作人員的生產操作。
第十四條 機動車維修企業應當制定企業員工的安全生產培訓計劃,定期組織培訓,確保相關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和安全生產管理能力。
機動車維修企業應當每季度召開不少于2次的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查找、分析和消除安全生產隱患和薄弱環節。
第十五條 機動車維修企業應當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管理登記臺帳和檔案管理制度,記錄每次安全生產會議及檢查情況,妥善保管備查。
第十六條 機動車維修企業應當保障安全生產經費投入,設立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用于安全生產支出,主要包括:消防器材的配置和維護更新、安全生產檢查和整改、安全教育培訓、應急救援演練、事故搶險救災和善后處理等。
第十七條 機動車維修企業應當制定有關火災、食物中毒、工傷事故等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危險品車輛維修企業必須根據承修危運車輛所涉及的危化品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應急預案應包括應急指揮架構、通信聯絡、報告程序、應急設備的儲備和處理措施等內容。
機動車維修企業應當定期開展安全生產應急演練,并做好記錄。危險品車輛維修企業每年演練不少于2次。
第四章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十八條 機動車維修企業應當建立生產經營場地的安全生產例行檢查制度,檢查主要包括以下方面:消防安全、生產設備安全和生產操作安全。
機動車維修企業應當參照《廣州市汽車摩托車維修企業安全生產指引》(穗維管[2007]43號)要求定期檢查并做好記錄。發現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消除。
第十九條 機動車維修企業應當建立企業內部安全生產監督制度。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監管企業安全生產情況,向法定代表人或分管領導負責,及時報告安全生產隱患,并提出預防措施和整改意見。
機動車維修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分管領導應當積極采取措施進行整改。
第二十條 機動車維修企業應當建立安全生產考核制度,對工作人員和生產場地進行考核。企業應當對考核不合格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生產再教育,對生產場地存在的安全生產隱患予以整改。
第二十一條 機動車維修企業按有關法律法規 >,結合企業自身情況完善各項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的有關制度和措施。
第五章 責任追究
第二十二條 違反本規范,未建立相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或者安全生產管理記錄不齊全的,限期15天整改;拒絕整改的,由經營所在地維管部門進行通報。
集團式經營企業或連鎖經營企業,子公司或分支機構違反本規范的,追究其上級主管總公司 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規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有效期屆滿,根據實施情況依法評估修訂。
第9篇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全文
一、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生產必須安全,安全促進生產。
二、各級領導在所屬職責范圍內,是安全第一責任人。
三、定期進行安全大檢查,要求做到群管、群防、群查、群治的安全工作方針,確保無安全事故。
四、新工人進廠必須堅持進行安全知識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崗。
五、酒庫、酒成品倉庫、包裝材料倉庫,嚴禁使用明火燒焊,要有嚴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明顯的禁火標志,室內要保持良好的通風,降低空氣中的酒精濃度。
六、發現機、電設備運轉聲音異常或有異味,必須立即 電源、掛牌、停機檢查、維修,不得帶病運轉操作,設備運轉部位都必須要安裝防護罩。
七、車間內不準帶小孩、洗衣服。
八、車間、倉庫內嚴禁吸煙、烤火、燒飯,非倉庫人員不得擅自入內。
九、公司生產區域及倉庫各處要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妥善保管。
十、公司的所有電器保險絲要適當,不準任意調大或調小,更不能用銅絲代替,不準用濕手濕布去擦電器設備。
十一、特殊工種必須持有特殊工種上崗證方可上崗。
十二、事故發生后“三不放過”
1、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2、事故者及廣大職工不受教育不放過;3、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
質量事故處理報告制度產品質量是企業的生命,好的產品是生產出來的,在生產過程中發現產品質量問題必須立即停產整頓,找出發生質量問題的原因,提出解決辦法,將不合格產品消滅在萌芽狀態。
一、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為質量事故:
1、產品理化指標不合格;2、產品外觀不合格(酒量有沉淀、酒質混濁、酒中有異物);3、外包裝不合格,或者裝錯包裝、貼錯標簽;
4、未執行工藝操作規程,出現的不合格產品。
二、當發生產品質量事故時,應立即停止生產,維護好現場(已發出產品應立即退回,全部返工,重新生產)。
三、立即由分管質量的經理,組織質檢、車間等有關部門到現場調查處理。
四、做好質量事故分析處理,找出產品質量事故的原因,提出改進措施,并納入工藝文件中去,以防再次出現質量故障。
安全和產管理制度
1、廠部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廠長任組長,對全公司安全生產負責。
2、安全生產教育要定期對全公司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基本知識、基本教育,人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酒為易燃品,公司內和倉庫要嚴禁煙火,酒庫附近嚴禁堆放易燃品。
4、安全用電,電器設備要加防護罩,線路和開關要經常檢查,杜絕各類事故發生。
5、安全生產目標,全部無火災,無重大事故,無傷亡事故安全生產工作標準
1、消防管理:消防器材設施配置充足,完好齊全、擺放合理、定期保養;
消防通道通暢,員工掌握器材使用方法。
2、用電管理:線路完好歸位;
電器設施完好齊整、定期保養、負荷內使用;
電工持證上崗。
3、用氣管理:管道完好歸位;
氣瓶配備防震膠圈、立式放置、定期更新;
氣庫設施齊全、值班記錄完整。
4、物料管理:歸類歸位擺放、標識清晰;
危險品與易潮品有保護措施;
現場無呆滯物料。
5、裝卸管理:不損傷產品或物料,不野蠻工作;
機動叉車司機持證上崗、限制時速;
裝卸設備專人保管。
6、危險工序操作管理:關鍵設備定期保養;
沖壓人員佩帶耳塞、手套;
焊接人員佩帶面具、眼鏡手套;
噴粉人員佩帶防毒口罩、手套、絕緣鞋;
打砂及清洗人員佩帶安全帽、眼鏡、手套、防塵口罩等;
焊接沖壓人員定期培訓、持證上崗。
7、環境衛生管理:生產現場、辦公場所、走道樓梯干凈整潔,無衛生死角、無不明物品;
玻璃門窗、休息桌椅、陳列設施定期擦拭、無灰塵覆蓋;
墻角無蜘蛛網、地面無積水;
廁所無異味。
8、防護管理:各類門、窗、護欄無損壞;
天花、墻壁、地面、管道無裂縫、損壞或滲漏;
各類勞動防護定期更新。
9、文明生產管理:私人物品歸位擺放;
員工著裝、舉止遵守車間操作行為規范,不偷盜不禍害;
無不明身份外來人員;
節約用水用電;
新員工入職進行安全知識培訓與考核;
老員工則單數月進行培訓,雙月數進行測試。
車間消防安全生產“十不準”
一、不準在車間內吸煙,擅自進行明火作業。
二、不準占用疏散通道。
三、不準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四、不準在生產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大門上鎖或 。
五、不準隨便動用消防器材。
六、非機修人員不準擅自拆裝機器設備。
七、不準無證上崗操作危險機臺。
八、故障設備未修好前,不準使用。
九、上班時間不準怠工、滋事、打架或擅離職守。
十、不準赤膀赤腳進車間,不準帶小孩進車間。
倉庫防火制度
一、倉庫內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并設明顯標志牌。
二、倉庫內部照明用燈,應使用60w以下白熾燈或大于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燈具,禁止亂拉亂設臨時電源線。
三、應根據貨物的不同性質分類存放。
四、嚴禁使用電熱器。
五、各種滅火器材,消防設施不得擅自動用。
六、倉庫保管員下班前要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在確認無問題后 電源,鎖門離開。
七、知道所在部門滅火器材的位置并會使用各種滅火器,能熟練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八、未經許可,無關人員不準進入倉庫。
電、氣焊防火制度倉庫防火制度
一、倉庫內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并設明顯標志牌。
二、倉庫內部照明用燈,應使用60w以下白熾燈或大于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燈具,禁止亂拉亂設臨時電源線。
三、應根據貨物的不同性質分類存放。
四、嚴禁使用電熱器。
五、各種滅火器材,消防設施不得擅自動用。
六、倉庫保管員下班前要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在確認無問題后 電源,鎖門離開。
七、知道所在部門滅火器材的位置并會使用各種滅火器,能熟練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八、未經許可,無關人員不準進入倉庫。
第10篇 工貿企業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強化我公司安全生產,使安全設施能夠及時有效地投入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有新建、改建、擴建工程。
三、職責
安全設施“三同時”具體工作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落實。
四、管理內容
1、凡新建、改建、擴建、技改、革新項目,在編制方案、設計、施工、驗收時都必須有保證安全生產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的設施,這些設施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2、凡引進先進的工藝裝置和技術,必須同時引進先進的安全、職業衛生、環保、消防設施和技術或在國內配套相應水平的設施和技術。
3、公司應對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總體開工方案、開工前安全條件確認和竣工驗收六個階段,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規范管理:
(1)在進行可行性研究論證時,必須進行安全條件論證;
(2)設計單位在進行初步設計時,應同時編制《安全設施設計專篇》并報主管部門審核通過;
(3)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審查批準的設計方案進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安全設施的設計,并確保施工質量;
(4)按照國家建設項目竣工驗收規范進行驗收,不符合安全規程和國家或行業標準的不得驗收和投產使用;
(5)建設項目正式投入運行后,安全設施必須與生產設施同時投入使用;
(6)安全設備設施的變更應經設計單位書面同意,履行變更程序,作好變更記錄,并對變更全過程進行風險管理。
(7)安全預評價報告、安全專篇、安全驗收評價報告應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五、管理要求
1、新建、改建、擴建、技改、革新等項目的設計,必須執行以下規定:
(1)設計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衛生、環護、消防等設計規范和標準。
(2)設計采用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新產品時,必須有鑒定報告。
(3)新產品轉入批量生產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采用成熟的工藝方法。
2)工藝條件的選取應符合安全要求。
3)具備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可靠的控制手段、報警裝置及發生事故的緊急處理裝置等)。
4)設備選型和建構筑物,應符合防火、防爆、工業衛生等標準和規定的要求。
5)設計文件要有安全可靠性評價。
2、審查初步設計或方案時,應有安全、職業衛生、環保、消防部門參加評審工作,凡未經上述部門簽署同意的,財務部門有權拒絕付款。
3、凡引進先進的工藝裝置和技術,必須同時引進先進的安全、工業衛生、環保、消防設施和技術,或在國內配套相應水平的設施和技術。
4、施工過程中,應有人負責安全、衛生、環保、消防設施的施工監督檢查,及時糾正施工中的缺陷。
5、公司相關各部門參加竣工驗收工作。凡安全、衛生、環保、消防設施沒有與主體工程同時建成試車,或經考核達不到原設計要求的,項目均不能驗收。
第11篇 化工企業安全生產變更管理制度
為了規范本公司安全生產的變更管理,消除或減少由于變更而引起的潛在事故隱患,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生產過程中工藝技術、設備設施及管理等永久性或暫時性的變化。
1、管理職責
1.1、變更申請人負責提出書面變更申請經部門負責人確認;
1.2、分管經理負責歸口部門的變更審核;
1.3、總經理負責變更的審批;
1.4、 分管副經理負責對變更情況進行驗收。
2、變更分類
2.1、工藝技術變更
2.1.1、生產主要原料變更
2.1.2、 工藝流程和主要生產條件的重大變更
2.1.3、工藝設備的改進和變更
2.1.4、 操作規程的重大變更
2.1.5、 工藝參數的變更
2.1.6、公用工程的水、電、氣等的變更
2.2、設備設施變更
2.2.1、 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
2.2.2、 安全設施的變更
2.2.3、更換與原設備不同的設備和配件
2.2.4、 設備的材料變更
2.2.5、臨時的電氣設備變更
2.2.6、監控、測量儀表的變更
2.2.7、設備運行程序軟件的變更
2.3、管理變更
2.3.1、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的變更
2.3.2、 公司人員的變更
2.3.3、組織機構的重大變更
2.3.4、管理職責的變更
2.3.5、 安全標準化管理的變更等
3、工作程序
3.1、變更申請人提出書面變更申請,說明變更的具體情況及相關依據,并對變更存在的風險情況進行分析,變更申請部門負責人簽字認可。
3.2、變更申請部門負責人將變更報告送交分管副經理審核。
3.3、分管副經理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
3.4、變更審批后,變更申請部門組織人員進行變更的實施。
3.5、變更實施前,實施部門要對變更的實際過程進行風險分析,制定相應的措施后,實施變更。
3.6、分管副經理負責對變更的的實施結果進行檢查驗收。
第12篇 企業及項目部安全管理制度大全
建筑工地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一、公司對項目部每月不少于一次安全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問題出具安全整改單,項目部必須認真落實切實有效的糾正預防措施及時落實專人進行整改,并將回復單上報公司進行復查。公司復查驗證后紀錄。
二、項目部必須每日、每周組織全面的安全大檢查、每月組織一次專項檢查,季節性和節假日前后應組織全面檢查,全面及時地消除施工過程中的事故隱患問題,并做好記錄。
三、對吊籃、腳手架由安全員、機修負責人,架子工負責人進行有效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四、對電器設備,用電機械每星期由機械負責人或電工和安全員檢查,對不符合要求的設備,必須及時更換。
五、消防器材每一個月檢查一次,對失效的內藥及時更換。
六、對查出的安全隱患和問題,實行“三定”措施,即定人、定時間、定措施和定復查人,使安全問題解決,隱患消除。
建筑工地安全生產檢驗制度
一、工程項目部必須對本工地的安全設施、設備及防護用品進行必須的檢驗和驗收。
二、工程項目部對自行采購的安全用品,應按照法規和合同規定的進貨檢驗要求,項目部采取必要的檢驗手段。杜絕不符要求的安全用品進場。
三、經進貨驗收后,發現不合格的安全用品及設施時,如當場不能作退貨處理的,應對這些不合格的安全用品的規格、數量、名稱作好記錄。
四、在施工過程中對所使用的機械設備、安全防護設施進行檢查驗收后的記錄、掛牌。未通過驗收的設施、設備不能投入使用。
五、規定塔式起重機和施工升降機,企業內部安裝調試、驗收后,再由當地行業指定的檢測部門檢測,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六、對施工過程中各類安全防護設施,在搭設完畢后都必須經過檢查和驗收,同時做好安全記錄。
七、腳手架基礎必須進行驗收,上部腳手架進行三~四步一驗收,搭設完進行總體驗收。
建筑工地治安管理制度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頒布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條例,搞好社會治安治理工作。加強外來人員管理工作,加強對門衛室的規范管理。
二、在職工中要經常開展法制宣傳教育,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杜絕發生惡性治安案件和斗毆、賭博、盜竊案等事件和發生。
三、認真執行市府、市公安局、勞動局規定嚴禁在滬私自招收盲流和三無人員在本工地施工或留宿。
四、建立職工花名冊流動信息,加強對外來施工人員的管理。
五、工地要及時與當地公安機關和派出所聯系,按受當地治安部門指導,搞活經濟共建協作工作。
建筑工地消防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各級防火責任制,使職責明確到人,并按規定成立防火領導小組和義務消防隊,建立防火檔案,認真做好防火安全資料工作。
二、防火領導小組和義務消防隊有專人負責,訂出教育計劃和管理辦法。
三、重點部位(倉庫、油漆間、木工間),必須訂立有關規定設立警告牌,并配置相應的消防器材。
四、建立三級動火審批制度,按規定劃分級別,明確審批手續,并有監護措施。
五、一般建筑各樓層,非重點倉庫及宿舍、食堂等處,設有常規的消防器材,并有專人檢查標識。
六、焊割作業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
七、危險品押運人員,倉庫保管人員和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通過培訓和復審,做到持有效證件上崗作業。
建筑工地衛生防疫管理制度
一、生活用水必須充足,并符合國家生活用水標準。
二、食堂工作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和食品衛生知識的培訓,并取得健康證和衛生培訓合格證才可上崗作業。
三、制作食品所有工具和容器必須個人生活用品嚴格分開。
四、食堂設置必須遠離倒糞站、垃圾站、公共廁所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場所等,距地10米以上。
五、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期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的人,不能從事食堂工作和食品有關服務的工作。
六、定期組織進行流行病宣傳,定期組織職工進行防止流行病預防知識講座。
七、發現中毒和傳染疾病案情應按照衛生防疫和中毒事故應急預案進行處理。
建筑工地食堂管理制度
一、嚴格遵守上海市衛生監督管理部門規定,二證齊全(食品衛生許可證、工作人員體檢合格證)。
二、工作人員著裝“三白”干凈整潔,服務態度熱情周到。
三、嚴把質量關:食品來料必須有食堂負責人驗收,售出飯菜保質保量。餐具衛生,冰箱無異味,生熟分開,盤裝熟食配置紗罩,食物盛器有生熟標識。
四、每目菜看品種,按時留樣,做好留樣菜記錄。
五、帳務核算,每月一次公布于眾。
建筑工地宿舍住宿制度
為了給每位施工人員提供一個文明、衛生、安靜、舒適的住宿環境,現將在工地住宿人員作如下規定:
治安:1、實行室長負責制,室內嚴禁賭博、吸毒、斗毆、酗酒、男女混居。
2、必須愛護生活區內及宿舍內的公用設施及公共財物。
3、外來人員應登記,辦理留宿手續,經項目經理同意方可借宿,未經許可不準隨意入室留宿。
防火:1、室內嚴禁私拉亂笨電線、電氣設備及使用電加熱器具。
2、嚴禁臥床吸煙和亂丟煙蒂。
3、宿舍內嚴禁燒飯、燒菜。
4、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室內。
衛生:1、嚴禁亂倒或從樓上直接倒垃圾、臟水和隨地大小便。
2、在規定區域內曬衣、被不得隨意亂掛,注意個人衛生。
3、必須建立宿舍值日制度,搞好室內衛生及門前的三包工作。
4、宿舍內的物品堆放必須規范,做到整齊、有序。
以上規定望住宿人員認真執行,違者視情節嚴重,將作出處理、清退,直至移交上級有關部門處理。
建筑工地廁所浴室管理制度
一、廁所浴室打掃有專人負責,每天定時打掃。
二、廁所設自動沖水箱,做到無異味。
三、化糞池有蓋,糞便及時處運,做到清潔無臭味。
四、浴室排水暢通,設專人管理、清掃、無異味。
五、愛護浴室設施,淋浴完畢及時關閉水源,節約用水。
建筑工地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項目部管理人員和施工人員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各班組必須抓好安全思想教育,嚴格實行“三級”安全教育制度,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增長安全意識。
二、建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經常對職工及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知識教育,把安全知識教育,安全生產工作作為頭等大事來抓,當發現施工與安全矛盾時,應以安全為重。
三、建立安全管理保證體系,對一些違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人員,有權進行處罰,若造成事故應負=切責任。
四、特殊機械設備的操作工必須持證上崗作業,嚴禁無證操作和酒后作業。
五、職工宿舍嚴禁使用電爐和亂拉亂接電器線路,確保用火用
電安全。
六、嚴禁執行安全規章制度,對一些違章作業現象必須進行經濟處罰,不得手軟。
七、認真做好安全資料工作,應統一編制成冊,統一歸口安全員實施管理。
八、做好文明施工的工作,積極創建文明施工工地,落實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工作。
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項目部應將文明施工納入施工組織設計,并制定相應的有關制度。
二、工地應與施工人員明確文明施工的要求,嚴禁野蠻施工,對施工區域及危險區域必須設立醒目的警示標志。
三、工地要積極采取降低施工噪音和施工中產生的泥漿排放及有關材料運輸過程中的防護措施。
四、工地四周墻設置應符合有關規定要求,并應做到整潔、美觀,不得使用竹笆、彩條布等材料做圍欄。
五、施工現場應做到材堆整齊,場地平整、道路、排水暢通,未經有關部門許可不得在圍欄外堆放材料等物。
六、嚴格執行門前三包責任制,工地內污水不得外流,嚴禁建筑垃圾混堆。
七、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環境衛生管理制度,保持工地環境整潔,嚴格控制四害孳生。
八、工地食堂應嚴格執行上海市職工食堂管理制度,食堂應保持整潔衛生,炊事員應持有健康證明與崗位培訓合格證才可上崗操作。
建筑工地門衛管理制度
一、上班人員著裝整潔,準時上班,與下班人員辦理交接手續。
二、做好調換閱報欄、及報刊、信件、刊物收發工作和“四簿”記錄,做到及時準確,保管好“三簿”及出門憑證。
三、夜間、假日值班期間,經常進行值班巡邏,其他通道使用時,設門崗看守。
四、外來人員進場:驗看證件,辦理登記手續。外來車輛進場:查看送料單,登記車輛牌號。人員車輛外出攜帶物品、及材料:經查驗憑項目經理簽名的出門證放行,如遏手續不齊或有疑問者,門衛人員有權拒絕通行,并報告項目部。
建筑工地施工用電管理制度
一、現場電工必須取得建委或勞動局頒發的持證人員擔任,無證人員不得上崗和操作。
二、施工現場電工每天上班前檢查一遍線路和電器設備的使用情況,發現隱患和問題及時處理。
三、定期和不定期經常對電器內的熔絲、漏電保護器、移動及手持電動工具絕緣電阻測驗,并將檢查和維修的情況作好記錄。
四、施工現場每星期由施工員、安全員、技術員、專業電工等參與的對工地用電設備、用電狀況進行全面檢查,并將檢查和整改階情況入檔備查。
五、對現場的臨時用電、電氣設備等查出的隱患問題定人、定時、定措施進行整改,對整改實施等情況進行復查。
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制度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工地職工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預防能力,減少傷亡事故發生,有必要制定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制度,教育培訓須留書面紀錄和簽字。
一、對新進工地的工人由公司、項目部、班組進行各級規章制度和遵守紀律教育并對項目情況和便民設施簡要介紹。
二、對特殊工種在持證上崗情況下,項目部對其針對施工現場特點進行再次教育。
三、對工程特殊關鍵工序作業人員,項目部要對其進行針對性教育。
四、如工人變換工種,項目部則要對其進行變換工種教育,未經教育不得上崗操作。
五、遇節假日,項目部要進行節假日教育。
六、每個季節(包括雨季、臺風、大雪等季節),項目部要對職工進行分階段季節性教育,確保整個施工過程順利進行。
七、項目部要加強安全方面宣傳教育,如:(1)訂閱安全方面報刊。(2)設置安全生產宣傳畫廊,定期出版。(3)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和競賽活動。
八、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形式可分為階段和定期進行安全知識講座、報告會、進行圖片展、墻報等形式。
九、各班組安全生產培訓由班組長支持,由班組安全員及指定技術熟練老工人進行本工種安全操作、班組安全制度、紀錄教育、機具設備等教育培訓。
群防群治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為更好地搞好安全生產工作,確保工程的順利進行,盡可能減少傷亡事故發生,單靠有限的管理人員和安全監督員是不夠的需要大家共同努力,共同預防,共同治理,才能搞好安全生產工作,為此,有必要地建立群防群治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每位職工在接受上級有關部門和項目部安全監督管理員控制后的同時,自己必須參與與安全生產防患工作,多出安全防患建議,獻計獻策,要關心現場的作業環境隱患整改。
二、每位職工在生產過程中要多參與治理安全生產工作,發生隱患問題,立即報告項目部有關安全監督員,積極配合他人做好安全隱患整改工作。
三、項目工程施工過程中人人有責任,時時刻刻整個環節安全生產狀況,不能只顧自己的工作,忽視周圍環境,設施和設備等安全狀況,免被他人及設備傷害。
四、項目部各班組每日上班前要進行安全交底,安全檢查。每周進行事故隱患分析和講評安全狀況。
五、對安全生產獻計獻策的人員要進行獎勵,對不遵守安全生產記錄違章作業者進行教育,處罰,形成一個群防群治的良好環節。
職工傷亡事故保險制度
在當今高速運轉的施工過程中,由于科技的大力發展,施工現場使用了大量的機械和電氣設備。設備和電氣的防護裝置難免失效,再加上高層房子大量建造,給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控制帶來了許多隱患,對職工的生命安全形成了無形威脅,因此,在施工現場加強管理監督的同時,也要為每位職工建立傷亡事故的保險制度,完善機構,建立制度如下:
一、項目部必須為每位職工(工人)到有關單位進行辦理傷亡事故保險手續(現階段暫由項目報送公司工人信息,公司處理交納保險)。
二、每位職工在享受傷亡事故保險后同時,必須遵守紀律,珍惜生命,有保護自己安全的職責。
三、當職工發生傷亡事故后,有權利享受保險所給的承諾,項目部要為其服務,免除職工的后顧之憂,指定職工傷亡事故保險制度,對推動工程順利進行,完善社會制度,保障職工安全、生命財產具有重要的意義。
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制度
一、為了及時了解和研究職工的傷亡事故,切實落實防范措施,當工地上一旦發生傷亡事故時需及時迅速上報。
二、根據事故嚴重性,可分為輕傷事故、重傷事故、死亡事故和重大傷亡事故等四類。
三、當工地發生輕傷事故后,由負責者或事故現場有關負責人員將事故發生時間、地點、經過等原因,立即報告項目負責人,由項目負責人組織搶救,保護事故現場,即刻上報企業主管部門領導。
四、當工地發生重傷事故后,由事故現場有關人員,項目負責人組織搶救,保護事故現場,即刻上報企業主管部門,再有企業主管部門領導迅速上報當地區級勞動局和安監站。
五、當發生死亡或重大傷亡事故后,由事故現場有關人員直接上報企業有關部門領導,再由部門領導在4小時內上報當地區、縣級安監站、勞動局等單位。
七、工地每月1~5號將上月的企業職工傷亡事故月報上報企業有關部門。
扣件鋼管落地外腳手架基礎驗收制度
一、施工負責人在腳手架搭設前,應組織搭設人員進行有針對性內容的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技術交底后,還須實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簽字認可手續。
二、腳手架基礎施工必須按施工方案進行施工,方案應經審核批準。
三、腳手架基礎施工完成后,應由施工負責人組織安全員、技術員和搭設班組負責人共同進行驗收。
四、驗收必須有量化內容,無量化要求的用簡單文字表達,不準用√和×,可按jgj59-2022表填寫。
五、當腳手架高度在24米以下時,地基夯實找平后,立桿底部墊5公分厚木板,木板長度2米的可垂直于墻面放置,木板長度大于3米的可平行墻面放置。
六、當腳手架高度超過24米時,地基必須分層進行夯實后,采用枕木或槽鋼仰鋪,作為立桿基礎的墊板。
七、腳手架基礎排水措施必須完好,不準有積水現象。
扣件鋼管腳手架驗收檢查制度
一、落地腳手架驗收,按jgji30—2022行業規范和要求為驗收標準,并嚴格按方案施工。
二、各種不同類型的腳手架,都必須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進行搭設。
三、搭設腳手架的材質必須符合有關規定。
四、搭設腳手架的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作業。
五、搭設腳手架必須分層分部進行驗收,驗收人員由項目部主要負責人召集施工員、搭設負責人、技術人員、專職安全員等人組成。
六、腳手架驗收合格后,要掛“驗收合格牌”,方可使用。“驗收合格牌”上必須標明:統一編號、驗收日期、搭設責任人、維修人、跟蹤管理人員等。
七、吊、掛、挑、爬等各種不同類型的特殊腳手架,第一次驗收時,必須請公司技術部門、安全部門進行參加。以后各次驗收由項目部自行組織驗收。
八、各種不同類型的腳手架都必須做到無鋼竹混搭、無斷頭,保證橫平豎直、底腳著實、連接牢固、拉撐齊全、設施可靠、斜道順通、密目網全密封。
九、鋼腳手架必須有良好的接地裝置。
十、腳手架基礎必須進行驗收,上部腳手架進行二步一驗收,裝飾階段再進行一次驗收。
重點部位腳手架驗收制度
一、電梯井道、采光井道的腳手架應有搭設方案,方案須經審核批準。
二、5米高度以上的室內滿堂腳手架應有搭設方案,方案須經審核批準。
三、各類掛腳手架、懸挑腳手架、懸挑鋼梁腳手架均應有搭設方案,方案須經審核批準。
四、電梯井道、采光井道的腳手架高于5米以上的滿堂腳手架、各類掛腳手架、懸挑腳手架、懸挑鋼梁腳手架應有工程項目施工負責組織技術人員、專職安全員、搭設責任人共同進行驗收。
六、驗收必須有量化內容,無量化要求的用簡單文字表達,不準用√和×來表達。
七、整體爬降腳手架加工搭設完畢后,由搭設單位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后,向市建委檢測機構申請檢測,檢測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八、整體爬降腳手架每升降一次,要按標準重新檢查,并由搭設單位技術人員負責人簽字,認定合格后才能使用。
裝飾階段腳手架重新驗收制度
一、土建結構施工完成后轉入裝飾階段安裝施工時,必須對腳手架重新進行驗收或交接驗收并有紀錄。
二、裝飾階段腳手架驗收由施工負責人組織技術人員、專職安全員、腳手架搭設人員共同進行驗收。腳手架重新驗收必須有量化內容。
三、腳手架外轉的密目網圍擋封閉必須嚴密,不準留有空隙,破損嚴重的密目網必須更換。
四、腳手架內立桿與建筑物之間每隔10米用平網或其他措施進行封閉。
五、裝飾階段腳手架驗收合格投入使用后,必須進行每周一次的檢查,由施工負責人召集安全員、搭設人員、技術人員進行檢查,做好記錄。
腳手架和腳手架主要構件拆除制度
一、施工現場各類腳手架的拆除,必須由項目部施工負責人提出申請,填寫《腳手架拆除申請表》,經項目部項目經理或項目生產副經理同意后,方可拆除。
二、腳手架拆除由施工負責人組織拆除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技術交底應認真辦妥簽字認可手續。
三、腳手架拆除人員必須正確使用安全帶。
四、腳手架拆除必須設立警戒區域,并有專人進行監護。
五、在施工過程中,需要拆除腳手架的受力桿件或在腳手架中開門洞、拆穿滬腳手架拉結時,應由施工班組負責人提出申請,填寫《腳手架拆除申請表》,并由施工班組上級負責人進行檢查,確定拆除的范圍和數量,報項目部施工負責人。
六、項目部施工負責人組織技術人員、專職安全員共同對拆除部位的加固措施進行檢查,驗收合格后,再安排架子工進行拆除。
七、架子工拆除重要構件時,必須按申請表批準范圍進行,不準隨意增大拆除范圍。
安全防護設施交接驗收制度
一、施工現場各類安全防護設施或設備,交由分包單位在施工中使用前,必須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二、分包工程的施工單位委托項目部搭設的安全防護設施及由項目部提供的設備時,必須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三、腳手架由多個施工單位共同使用時,項目部為腳手架的管理單位。腳手架在裝飾階段,項目部應組織相關施工企業或班組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四、安裝各類管道時,由安裝分包單位提供申請,填寫《預留洞口安全防護設施交接單》,項目部施工負責人和安裝施工負責人共同對預留洞口進行檢查,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五、分包單位及班組拆除防護設施,進行幕墻安裝要做到人離崗安全設施不漏網。
重要危險點的作業審批制度
一、施工現場凡進行2米以上高處懸立作業,均應進行審批。
二、項目施工員以書面形式,說明懸空作業部位、懸空作業內容、懸空作業人員、懸空作業時間、懸空作業安全防護措施、懸空作業安全監護人員等情況,送交項目施工總負責人審核。
三、高處懸空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佩戴安全保護帶,保險鉤應緊扣在堅固物體上。
四、高處懸空作業過程中,由施工員派樓層監護人員進行現場監護。
五、腳手架搭拆人員必須持有有效的“架子工特殊作業操作證”。整體爬降腳手架搭拆人員還需持有市建委核發的“整體爬架崗位證”,方準上崗。
六、塔吊和施工電梯裝拆人員必須持有有效的“塔吊安裝特殊作業操作證”和“施工電梯安裝特種作業操作證”,還需持有市建委核發的“塔吊或人貨電梯安裝和維修的崗位證”,方準上崗操作。
七、井架搭拆人員必須持有“井架裝拆特種作業操作證”,方準上崗作業。
八、施工現場大型鋼屋架、大型桁架、各式鋼梁等鋼結構物件的安裝作業,均由鋼結構物件安裝單位按規定進行危險點作業審批工作,并把審核批準記錄送交工程項目安全員備案。
防止高空墜落、物體打擊的十項安全基本要求
一、作業人員必須著裝整齊,嚴禁穿硬塑料底等易滑鞋、高跟鞋,工具應隨手放入工具袋。
二、高處作業人員嚴禁相互打鬧,以免失足發生墜落危險。
三、在進行攀登作業時,攀登用具結構必須牢固可靠,使用必須正確。
四、各類手持機具使用前應檢查,確保安全牢靠,可用繩子兩端固定在手、可靠處與機具上。洞口臨邊作業應防止物件墜落。
五、施工人員應從規定的通道上下,不得攀爬腳手架、跨越陽臺,在非規定通道進行攀登、行走。
六、進行懸空作業時,應有牢靠的立足點,并正確系掛安全帶;現場應視具體情況配置防護攔網、欄桿或其他安全設施。
七、高處作業時,所有物料應該堆放平穩,不可放置在近臨邊或洞口1.2米附近,并不可妨礙通行。
八、高處拆除作業時,對拆卸下的物料、建筑垃圾都要加以清理和及時運走,不得在走道上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保持作業走道暢通。
九、高處作業時,不準往下或向上亂拋材料和工具等物件。各施工作業場所內,凡有墜落可能的任何物料,都應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拆卸作業要設立禁區、有人監護的條件下進行。
項目部安全教育制度
一、項目經理每年的安全教育由公司統一按排,不少于40小時。項目副經理、項目工程師每年的安全教育由公司統一按排,不少于40小時。專職安全員每年的安全教育由公司統一按排,不少于40小時。項目部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按排在節假日前后與安全活動同時進行。
二、國定節假日前后一天,項目部必須組織進行安全教育,時間不少于2小時。教育后并由項目經理或技術負責人帶隊進行安全檢查,確認無誤方可上班。
三、新進職工道項目部報到,必須先進行安全教育交底和“三級”安全教育,方可按排工作。
四、進入現場的施工隊伍,必須進行進場安全教育。
五、變換工種時必須進行安全技術教育。
六、分部分項施工前必須紀錄安全技術交底。
七、發生事故必須進行“三不放過”教育。
八、定期進行季節性的安全教育。
施工工人意外傷害保險制度
根據現階段建筑業工人保險的施行狀態,本公司對項目和維修工人要求全面意外傷害保險,具體險種為: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法定十級傷殘)、附加意外傷害住院津貼、附加意外傷害醫療保險。
具體保險名單項目部在執行過程中應開具聯系單,要求施工隊在工人進場后當天最晚不超過二天將工人資料交由項目部,并由項目部每周將名單等資料報送公司,在施工高峰期進場人員集中的情況下應每天或隔天報送公司。項目部應要求施工隊將名單和資料上交時有施工隊負責人簽名,并將此復印件一并報送公司存檔。工人退場的名單辦理要求同上。
具體保險的費用支付應由工程施工合同約定。
班組安全活動制度
本項目部所有施工班組必須執行“三上崗一講評”制度,上海市項目執行班組安全文明檢查記錄表。
上崗交底:
一、交當天的作業環境(如鄰近高壓線、地下管線、附近建筑物及周邊和交叉班組情況)。
二、交天氣條件(如風、雨、雪、霜、霧、嚴寒、酷暑等)。
三、交當天的主要內容和各環節的操作安全,特殊工種的配合情況。
上崗檢查:
一、檢查上崗人員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情況。
二、檢查作業現場的環境是否安全。
三、檢查機械與電氣設備、保險裝置是否完好。
四、危險部位的防護措施是否落實。
上崗記錄
一、班組人員分工情況。
二、記違章作業情況和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險情事故、事故苗子等。
三、記采取的安全措施及向有關部門、人員反映情況的內容。
一講評
生產班組必須組織班組工人每周一次,結合實際情況,開展安全生產講評活動。
定期安全檢查制度
一、項目部每周進行安全檢查一次,可定于每周六進行。遇國定節假日,提前一天進行,每月組織一次專項安全檢查。
二、安全檢查必須由項目經理或項目技術負責人帶隊,有施工員、安全員、機電工和相應的生產班組派員參加檢查。
三、查出的一般性隱患和存在的問題必須當天整改完畢。
四、當天無法整改的隱患、苗子要訂出整改計劃,落實專人進行整改。
五、安全員復查后,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消項。未能及時整改的隱患、苗子要查明原因,立即向項目經理匯報。對整改不力或拒絕整改的,要根據具體情況、認識態度,向項目經理提出處理意見。
大型機械驗收和檢查制度
一、人貨梯、塔吊等大型機械必須按審定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布置施工。
二、大型機械的安裝調試必須由市建委、市勞動局認可批準的施工企業承擔。并向所在地的勞動局、安監站報監。
三、大型機械的安裝和拆卸人員、駕駛員、指揮人員必須持有有效的“特殊作業人員操作證”和市建委的上崗證,方可上崗作業。
四、大型機械經安裝、調試單位自查合格后,請市建委核定的建設機械檢測部門驗收,取得其頒發的合格證后,方可正式使用。
五、機長必須每天做好例保工作。
六、項目機管員或安全員每周對機械檢查一次或檢查機長的例保和維修運行記錄,發現情況及時匯報,并開出整改單,限期整改,復查整改情況。
七、專項檢查,項目經理部每月一次、公司每季一次的機械檢查。
一、按規定使用安全“三寶”。
二、機械設備防護裝置一定要齊全有效。
三、塔吊等起重設備必須有限位保險裝置,不準“帶病”運行,不準超負荷作業,不準在運轉中維修保養。
四、架設電線線路必須符合當地電業局的規定,電氣設備必須全部接零接地。
五、電動機械和手持電動工具,要設置漏電跳閘裝置。
六、腳手架材料及腳手架的搭設必須符合規程要求。
七、各種纜風繩及其設置必須符合規程要求。
八、在建工程的樓梯口、電梯口、預留洞口、通道口,必須有防護設施。
九、嚴禁赤腳或穿高跟鞋、拖鞋、布鞋進入施工現場,高處作業不準穿硬底和帶釘易滑的鞋靴
十、施工現場的懸崖等危險地區應有警戒標志,夜間要設紅燈示警。
十一、違反上述規定和有關安全制度,并可能造成傷亡事故的,工人可以拒絕生產,如果強迫工人冒險作業而發生事故,由直接指揮者負行政或法律責任。
氣割、電焊“十不燒”規定一、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特殊作業人員安全操作證的人員,不準進行焊、割作業。
二、凡屬一、二級動火范圍的焊、割作業,未經辦理動火審批手續,不準進行焊、割作業。
三、焊工不了解焊、割現場周圍情況,不得進行焊、割作業。
四、焊工不了解焊件內部是否安全時,不得進行焊、割作業。
五、各種裝過可燃氣體,易燃液體和有毒物質的容器,未經徹底清洗,排除危險性之前,不準焊、割。
六、用可燃材料作保溫層、冷卻層、隔音、隔熱設備的部位,或火星能飛濺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實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七、有壓力或密閉的管道、容器,不準焊、割。
八、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九、附近有與明火作業相抵觸的工種在作業時,不準焊、割。
十、與外單位相連的部位,在沒有弄清有無險情,或明知存在危險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人貨電梯“十不開”規定
一、吊籠超額定貨載不開(試驗除外)。
二、安全裝置失效不開。
三、貨物體積大,影響吊籠門開關不開。
四、貨物不穩妥不開。
五、貨物長度過大,有外伸現象不開。
六、檢修人員載吊籠頂部或載地坑內不開(但在檢修人員指令下可點動上下)。
七、吊籠門和圍欄門連鎖失靈,吊籠門關閉不好不開。
八、吊籠運行速度超額定,或快或慢不開。
九、乘員把頭、手或腳伸出吊籠外不開。
十、施工電梯吊籠運行有異樣聲響或感覺不好不開。
洞口、臨邊防護設施拆除制度
為了加強洞口、臨邊防護設施的管理,確保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生產,特規定如下:
一、項目部在施工過程中,凡是碰到需要拆除的洞口、臨邊等安全防護設施,都必須由班組長提出申請,并填寫申請表,由項目部施工管理部門核實上報項目生產副經理。
二、對拆除洞口、臨邊或拆除危險性較大的必須要做加固安全措施。
三、拆除時要按照申請表填寫的范圍及數量,不得隨意增加。
四、洞口、臨邊設施的拆除必須由項目部副經理審批,同意后可拆除。
工地(辦公區)門前保潔規定
為了加強職業道德,為推進傷害精神文明建設良好發展,深入扎實地做好工地門前環境整潔,特規定如下:
一、每日三次清掃工地或辦公區門外所屬辦公區域。
二、工地或辦公區須按公司規定統一標識。
三、工地內排出的污水、廢水須按地區要求排放。
四、工地內有沉淀池及沖洗設施的對輪盤有污泥的車輛須沖洗干凈方可駛出工地。
五、防止灰塵污染居民及行人,須用綠網全封閉沿馬路靠近居民一側區域。
六、夜間施工須經區環保部門批準。
七、對居民投訴問題應及時給予解決。
食堂管理“四、五”制度
一、生食品到食品實行“四不”制度。采購員:不買腐爛變質的生食品;保管驗收員:不收腐爛變質的食品;烹調服務員:不燒腐爛變質的食品。窗口服務員:不出售腐爛變質的食品,出售時不用手拿食品。
二、食品存放實行隔離制度,生與熟隔離;熟食品與半熟食品隔離;食品與藥物隔離。
三、用具與餐具“四過關”制度,一洗、二刷、三沖、四消毒(蒸氣或開水)
四、室內外環境衛生采取“四定”制度,定人、定物、定時間、定質量、劃分工包干負責制。
五、個人衛生制度、“四勤”和“三白”制度,勤剪指甲、勤洗澡理發、勤洗衣服、勤換工作服和口罩帽子;上班穿帶白的工作衣、口罩帽子,不準帶戒子。
油漆工防火守則三禁:
一、禁止火種進入工作場地。
二、禁止使用明火加溫或在密閉狀態下溶解漆料。
三、禁止亂倒剩余漆料溶劑。
三要:
一、要隨領隨用油漆溶劑,剩料要及時加蓋,注意儲存安全。
二、要經常清除工作場地的油漆沉積物,并注意工作場地的通風。
三、要掌握防火滅火知識,熟練使用滅火器材。
倉庫管理人員防火守則五不:
一、不準攜帶火種入庫。
二、不準在庫房內使用電熨斗、電烙鐵、電爐等電熱器具和液化器、煤氣。
三、不準在庫房內設置辦公室和工廠間。
四、不準在庫房內架設臨時電線和使用60瓦以上的白熾燈,使用有鎮流器的燈具,應將鎮流器安裝在庫房外。
五、不準在庫房內存放倉庫人員使用的油棉紗、油手套等物品。
四要:
一、要將各類物資分類、限額存放。
二、要將堆放的物資留出頂、燈、墻、柱、堆等防火間距。
三、要認真檢查物資堆放安全情況,離開倉庫時切斷電源,并關閉門窗。
四、要掌握儲存物資性質和防火滅火知識,發現火災后能熟練使用滅火器材,及時撲滅。
“危險品倉庫”防火規定
一、不準帶有油污手套動用氧氣瓶
二、氣瓶必須掛有明顯的“空”、“滿”標志
三、氣瓶搬運時不得敲擊、碰撞、拋卸、滾滑
四、乙炔瓶、氧氣瓶倉庫必須有隔熱措施
五、倉庫周圍嚴禁動用明火
六、配備足夠消防器材及掛有醒目禁煙禁火牌
班組長防火職責
一、班組長是班組的防火負責人,須模范遵守防火安全的規章制度,組建班組防火小組,并有班組防火員。
二、安排生產任務時,要認真進行防火安全交底,填寫上崗記錄,模范地執行防火安全規章制度,不違章操作,違章指揮,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三、負責本班組使用地機電設備及消防設施地管理,班前認真檢查,班后切斷電源,關閉門窗,防止發生事故。
四、電焊氣割,油漆,安裝等需動火作業地特殊工種,應把防火安全作為重要內容在班底前交底,并嚴格按防火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作業。
五、組織班組人員學習防火安全地規章制度,提高班組安全生產和防火意識,增強自防自救能力,并經常進行檢查,督促班組的防火安全工作。
六、發生火災事故,應立即組織撲救和報警,保護現場及時上報項目部和公司。
班組職工防火職責
一、自覺遵守用電及防火安全的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并制止他人違章作業,負責本崗位的防火工作,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二、積極參加安全、防火活動,學習防火安全生產知識,主動提出適用的防火安全管理,措施,積極消除火險事故隱患。
三、電焊工,油漆工,安裝工、普工及裝飾工,必須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和防火安全制度進行作業。
四、不亂丟煙蒂,離崗下班應及時切斷電源。
五、發生火災事故應及時撲救報警,保護現場并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項目經理防火安全工作職責
工程項目是企業面向社會的窗口,防火安全工作關系到職工人身及集體財產的安全,關系到工程項目的經濟效益和社會信譽。項目經理是工程項目的直接責任人,其防火安全工作的職責是:
一、工程項目經理部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項目經理是工程項目防火安全工作的直接責任人,對防火安全負全面責任,受消防監督機關監督和上級主管部門的管理、督促和檢查。
二、項目經理必須執行消防法規,規定和上級制訂的防火安全制度,在履行總包對防火安全負全面責任的前提下,明確工程項目各分包單位,各施工主管部門和施工管理人員以及各施工生產崗位的防火安全職責。
三、施工組織設計,落實防火安全技術措施。工程項目實行三級動火審批制度,嚴格動用明火的安全技術交底和審批手續。堅持動用明火必須做到兩證一器一監護(即動火人必須持有特殊工種操作證,動火許可證,必須備好滅火器,必須有動火監護人)的原則。
四、按照規定進行現場布置和搭建臨時設施,在工程基礎、結構、裝飾的不同施工階段,配置相適應的消防器材和專職監護、巡邏檢查人員。
五、工程項目必須有固定的場所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有專人負責管理。并與職工生活設施保持規定的安全距離。
六、項目經理要定期相向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同時必須建立項目義務消防隊,并定期進行消防業務知識訓練,提高工程項目自防自救能力。
七、進行工程項目施工防火管理,建立防火檔案,加強防火檢查,隱患整改等。
八、各分包單位和施工隊,有關管理人員和班組長參加定期整改,提出不同施工階段,不同工種的防火要求。
九、各班組的班前安全活動必須有做好防火工作的內容,發現火警事故應立即組織撲救,同時并向消防監督機關報警,并迅速如實上報,做好火災事故的調查。執行“三不放過原則”落實火險隱患的整改措施。
第一責任人防火安全工作職責
各企事業單位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度,單位的法人代表和各級正職領導人為防火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系統,本單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認真執行消防法規、規定,落實上級關于消防工作的部署要求。親自批閱、傳達上級有關消防工作的文件,并組織實施,協調解決落實中出現的問題,真正樹立第一責任人是職工人身和集體財產的當然保護人的形象。
二、制訂防火工作規劃及各級防火安全責任制,做到縱向到底,橫向到邊,責任到人。
三、建立健全各項防火安全制度,經常開展對職工的防火安全教育。防火安全工作要做到“五同”,(即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四、定期組織召開防火安全委員會全體會議。聽取主管部門關于防火工作情況匯報、督促,檢查主管部門的工作。討論分析本系統、本單位施工、生產、經營中出現的新情況,及時解決防火安全上存在的問題。
五、定期組織和參加防火檢查,主持對火災事故的調查,并按“三不放過”原則進行處理,落實火險隱患的整改措施。
六、按照規定配備防火干部和配置消防器材。完善防火組織機構和消防設施。并督促主管部門做好管理、維修、保養工作。
七、定期組織專職防火干部,專職或義務消防員的消防業務知識培訓,定期組織義務消防員進行初起火災滅火方案的演習和滅火技能的訓練,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和防火管理水平。
油漆倉庫(間)防火制度
一、油漆倉庫應實行專人專管,專管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各項消防制度。
二、嚴禁在油漆倉庫內吸煙,并有醒目的禁止吸煙牌。
三、嚴格使用無防爆設備的燈泡照明,應安裝防爆燈,電線線路排列應符合防爆要求。
四、油漆材料應分類堆放,嚴禁將有相抵觸的物品混放,堆物之間應保持一定的距離。
五、嚴禁在油漆倉庫內或10米以內動用明火。
六、倉庫內的消防器材應放置在醒目的部位,消防器材前不得堆放物品。
七、油漆倉庫應有良好的通風性能,門窗的關閉性能應保持良好狀態。
重點部位防火及用火、用電、用氣管理制度
一、不準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焊、割作業場,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二、各種警告牌、操作規程牌、禁火標志懸掛醒目齊全。
三、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或乙決發生器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10米,與易燃易爆品的距離不得少于30米。
四、乙決發生器與氧氣瓶的存放之間不得少于2米,使用時二者的距離不得少于5米。氧氣瓶、乙決發生器等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應完整而有效,否則嚴禁使用。
五、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每50平方米不少于一組適用型號滅火器,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
六、明火作業前必須執行審批制度,履行交底簽字手續。嚴格執行獎罰制度,對堅守消防規章,未出大小火災事故,能消除火災隱患或勇敢撲滅火災事故的個人給于表彰和獎勵,對違反規定,造成火災事故的人員視情節給予處罰,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一、在防火要害部位設置的消防器材,由該部門的消防職能負責人維修及保管。
二、對故意損壞消防器材的人,按照懲罰辦法進行處理。
三、器材保管人員,應懂得消防知識,正確使用器材,工作認真負責。
四、定期檢查消防器材,發現超期、缺損、失效的及時向消防負責人和義務消防人員匯報,及時更新。
五、消防器材不得挪作它用,周圍不準堆物,保持道路暢通。
門衛、保安人員防火守則二嚴:
一、嚴格執行值班制度,對違反防火規定的行為要及時勸阻和制止。
二、嚴禁任何人擅自將易燃、易爆危險品帶入單位內部。
三要:
一、要加強夜間巡邏,認真檢查火源、火種和電源等重點部位的防火安全情況,并做好值班記錄。
二、要掌握單位重點部位生產儲存物資的性質和滅火器材的分布情況,會使用滅火器材撲滅初起火災。
三、要熟悉火災、救護、公安報警和上級主管部門電話號碼,發生火災,會即使報警。
電工防火守則一必須:
一、必須持政府部門核發的《電工安全操作證》上崗操作。
四要:
一、要按照有關規范安裝檢修電氣線路和電器設備。
二、要經常檢查電氣設備運行情況,對超負荷和擅自加大熔斷器容量等隱患,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整改意見。
三、要積極主動向用電人員宣傳安全用電常識,制止違章用電行為。
四、要掌握消除一般電氣故障的辦法,并能使用滅火器撲滅電氣火災。
焊、割工防火守則十不準:
一、沒有適用有效的特殊操作證,實習人員沒有正式焊割工在場的指導的,不準從事焊、割作業。
二、凡屬一、二、三級動火審批范圍的焊割作業,未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和落實防火、防爆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三、不了解焊割現場和周圍的安全情況,不準焊、割。
四、不了解焊割內部是否安全時,不準焊、割。
五、盛裝過可燃、易燃氣體、液體的各種容器、管道、倉間、罐柜等,未經清洗和測爆,沒有安全保障時,不準焊、割。
六、在用可燃材料作保溫、冷卻、隔音、隔熱、裝飾的部位,未采取切實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不準焊、割。
七、有壓力或密封的容器、管道,不準焊、割。
八、焊割部位附近堆有易燃、易爆物資,在未作清理或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九、因火星飛站濺、導體傳熱和感應能引起焊割部位物體、建筑物起火或爆炸的,未采取安全措施,不準焊、割。
十、有與明火作業相抵觸的情況,不準焊、割。
應急處理制度
為了維護項目部安全、治安、安定,保障項目部安全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根據公司發展情況,特制定應急處理制度。
一、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處結合”的方針,各項目部必須做到組織落實責任明確,措施到位,反應迅速。
二、各項目部要建立健全信息網絡,加強協調,齊抓共管,密切掌握內部安全生產危險作業區。高處作業用電設施等動向發現不安全、不安定因素迅速上報、及時制止。
三、當項目部出現民工鬧事時,項目部領導小組負責疏導并上報公司,做好勸阻工作。引導他們走依法解決的道路,對個別無理取鬧的人員提出口頭警告、教育他們必須懸崖勒馬,并可與公安機關取得聯系。
四、當施工現場發生機械傷人高處墜落時,項目部領導小組應迅速趕赴現場,并立即向公司匯報。負責現場保護和維護現場秩序,做好人員傷亡搶救工作。
及時配合公司有關部門開展事故調查取證工作,并做好善后工作,防止發生其他意外事故。
五、當施工現場發生火災時,項目防火領導小組立即向當地消防部門報警。同時組織項目義務消防隊配合消防部門參加滅火、救人、疏散物資等搶救工作,及時配合消防部門開展事故調查工作,清理現場等善后工作。
六、臺汛季節對活動房要求進行重點全面檢查。發現隱患立即整改,隱患嚴重的應作出人員立即疏散的應急措施。
七、一旦事故發生,公司項目部領導應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首先搶救傷員和排除險情,制止事故蔓延擴大,穩定施工人員情緒要做到有組織、有指揮。
臨時房驗收制度
一、活動房搭設驗收應根據《臨時性建(構)筑物應用技術規程(試行)》(dgj-114-2005)規范要求進行分期驗收。
二、活動房搭設分包單位必須是專業分包,有專業資質證書。
三、活動房搭設必須具有設計方案,設計單位,并有設計單位總工程師簽名認可。
四、活動房安裝要具備安裝標準,節點詳圖和材料說明(包括產品質保書)等資料,保證活動房結構牢固。
五、現場活動房安裝須按設計方案進行,不得隨意更改。
六、對現場安裝的活動房須按設計方案進行驗收,并由項目經理、工程師、技術負責人、安全員、安裝單位技術負責人等;進行驗收合格后,經雙方簽字認可后,方能使用。
七、臺訊季節必須對活動房重點、全面檢查,發現隱患立即整改,隱患嚴重的應采取疏散應急措施,確保人員安全。
活動房管理制度
1、活動房管理必須嚴格按照國家及地方的相關法規、政策進行管理。
2、活動房的搭設及拆除必須由具有專業資質的單位施工。
3、活動房搭設完畢后必須經過驗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4、活動房搭設完畢后對活動房的屋面應有防臺風加固措施。
5、在活動房使用過程中,必須派安全監控責任人對活動房進行經常和定期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問題要及時報告項目負責人,并及時進行整改解決問題。
6、任何人都不得在使用過程中作出損壞活動房的行為。
7、各項目部必須有活動房應急預案,并進行活動房倒塌事故演練。
施工現場危險作業管理制度
為了規范施工現場危險作業程序,有效控制因危險作業管理不善而引發的安全事故,特制定施工現場危險作業管理制度。
一、開工前的安全策劃中應結合工程特點準確的確立項目工程的危險作業范圍,制訂危險作業范圍控制措施,并編入安全保證計劃內。施工中指派專人對重點部位進行監控,監控記錄要反映出監控的全過程。對不安全設施和人的不安全行為要有控制措施和糾正驗證結果。
二、凡大型機械裝拆、高空作業(無防護時)、懸空作業、交叉作業(無隔離措施時)、動火作業、大型構件吊裝作業、吊籃作業必須列入危險作業范圍。
三、危險作業前,作業班組必須先申請并經過相應作業的審批人員批準,領取危險作業許可證。施工員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后方可作業。作業班組必須嚴格按照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四、危險作業部位的監控人員應經過項目部專項培訓方可上崗,作業期間不得擅自離崗。
五、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作業。
六、危險工種作業人員必須正確佩帶、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危險作業監控員安全職責
一、檢查危險作業人員的上崗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動用明火的動火證,危險作業許可證。檢查作業人員是否正確使用個人勞防用品是否符合上崗及作業要求。
二、檢查監控范圍內的洞口臨邊,安全防護設施是否齊全,登高設施是否牢固。施工機械有無損壞,動火監護是否落實,有無違章現象。
三、監控員在工作時間內應自己所監控區域或積極進行巡視檢查,不得無故離開工作崗位。
四、在作業人員未開始工作前,監控員必須對場所先進行巡檢,發現問題及時通知有關部門或督促整改。
五、作業人員工作完畢離開后,監控員要做復查,檢查有無遺留火種,洞口臨邊防護設施有無復原。腳手架搭設是否收頭,電源是否切斷等,確信無安全隱患后方能離開。
六、發現違章違紀必須進行制止,糾正,對屢教不改的可實行經濟處罰。對不服指令的違章人員有權責令停工。并可向項目經理提出清楚出本項目部的建設。
七、對施工隱患應會同有關部門人員進行整改,一時無法整改的隱患要采取應急措施,確保安全。
八、當天的監控情況應做好詳細記錄,重大問題要及時報告項目經理。
機械設備維修保養規定
一、目的:規定機械設備維修保養的項目。
二、適用范圍:適用本公司建筑安裝工程在用的機械設備。
三、修理資格:
1、參加機械設備保養和修理必須由經過培訓持證上崗操作的人員進行。
2、保養和維修的設備,由原則上由機管員組織進行,也可由第三方修理。
四、保養和修理內容:
常用機械設備按保養和檢修內容分為日常保養(一級保養)、二級保養及特別保養。
1、日常保養:由操作人員依據保養規程進行的日常保養,亦稱例行保養;
2、二級保養:定期保養,由機管人員依據保養規程進行保養,一般每月一次;
3、特別保養:由設備專業生產廠家的技術人員到我單位進行維修保養稱為特別保養,由公司設備負責人聯絡維修及保養事宜,并要求維修單位提供維修資質證明等相應的資料,維修及保養內容需記錄在案。
五、項目部如需大修,需制定計劃,經公司領導審批后,安排實施。每次定期維修保養后,必須經公司和項目部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六、本機械設備維修保養規定僅作公司綱領性文件,各項目部應參照《建筑機械技術保養規程》執行,也可根據機械設備的具體情況另作規定。大型機械設備維修保養參照各自機械說明書實施。
安全防護設施管理制度
一、工程項目部必須對本工地的安全設施、設備及防護用品派專人進行嚴格的管理。
二、工程項目部對自行采購的安全用品,應按照安全保證計劃中的規定要求進行驗收合格后才能使用,杜絕不符要求的安全用品進場。
三、工程項目部必須派專人對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進行不定期的巡查,發現有損壞的必須馬上上報并進行更換,杜絕現場存在長期損壞的安全防護設施。
四、工程施工現場禁止惡意的破壞安全防護設施的行為,若發現施工過程中存在惡意損壞安全防護設施的行為必須進行嚴格的處理。
五、工程項目部必須對各班組進行一次關于安全防護設施的全面的教育,提高各班組保護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的意識。
六、對施工過程中各類安全防護設施,在搭設完畢后都必須經過檢查和驗收,同時做好安全記錄。
七、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必須由專人進行驗收,經驗收合格后必須掛牌。
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管理制度
1、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是指按照國家現行建辦【2005】89號文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和有關規定,購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和作業環境所需要的費用。
建設單位對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發生費用一并計入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
2、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費用是由《建筑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建標[2003]206號)中措施費所含的文明施工費,臨時設施費,安全施工費組成。
其中安全施工費由臨邊、洞口、交叉、高處作業安全防護費,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措施費及其他費用組成。
3、各項目部應當確保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專款專用,在財務管理中單獨列出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費用清單備查。
4、各項目部應留有建設單位經有關招投標監管部門備案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的備案證明以及按約定時間節點、數量,用途支付費用的劃撥憑證。
5、各項目部要單列并留存《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表》清單,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的使用情況記錄及清單內容的現場執行情況記錄(含計劃及具體實施記錄情況)。
6、各項目部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資料(包括采購發票:可以為復印件)要另行成冊管理。
7、公司財務部對每個項目的安全措施費發票應成冊管理,便于部門復印使用。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檢查制度
一、根據市安委辦《關于督促落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責任文件和分級督辦機制的通知》(滬安委辦[2008]15號及滬建安質監[2008]第42號和滬建安質監[2010]第86號文件的要求,項目部每月15日前進行一次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統計并網上申報,并上報項目上級單位和公司,每季度的20日前進行情況統計上報上級單位和公司,公司每季度20日前上報市總站。對受監安監站、公司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問題出具安全整改單,項目部必須認真落實切實有效的糾正預防措施及時落實專人進行整改,并將回復單上項目部監理進行復查,公司整改單則回復公司,并做好記錄,建立排查治理工作及文件臺帳。
二、項目部必須進行每日、每周、每月安全檢查和季節性及節假日前后的安全檢查并有紀錄,檢查隱患要全面,重點對以下六個方面進行檢查:
1、包括制度、人員配置、持證上崗、方案、教育交底、進行檢查,并做好記錄。
2、機械設備;對塔吊、施工電梯、施工員、安全員、機修負責人,負責人進行有效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3、用電;對現場施工用電、中小型機械、電器設備,用電機械施工員、安全員、電工、負責人檢查,對不符合要求的設備,必須及時更換。
4、安全設施;懸挑腳手架、臨邊圍護、洞口防護、通道口防護
措施等;由架子工、施工員、安全員、負責人進行有效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5、個人防護用品;對正確使用安全帽、安全帶、防護手套等;施工員、安全員、材料員、負責人進行有效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6、其他:各方面安全進行大檢查,對查出的安全隱患和重大隱患,排查治理重大隱患問題,進行實行“三定”措施,即定人、定時間、定措施和定復查人,落實治理目標任務,落實治理資金等;使安全問題解決,隱患消除。
化學危險品、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1.危險品庫房、鍋爐房、配電房、配氣房、車庫、食堂等要害部位,非工作人員未經批準嚴禁入內。
2.各種安全防護裝置、照明、信號、監測儀表、警戒標記、防雷、報警裝置等設備要定期檢查,不得隨意拆除和非法占用。
3.易燃易爆、劇毒、放射、腐蝕和性質相抵觸的各類物品,必須分類妥善存放,嚴格管理,保持通風良好,并設置明顯標志。倉庫及易燃易爆粉塵和氣體場所使用防爆燈具。
4.木刨花、廢棄物等易燃物品應及時清出,放在指定地點。
5.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必須專人保管,保管員要詳細核對產品名稱、規格、牌號、質量、數量、查清危險性質。遇有包裝不良、質量異變、標號不符合等情況,應及時進行安全處理。
6.忌水、忌沫、忌曬的化學危險品,不準在露天、低溫、高溫處存放。容器包裝要密閉,完整無損。
7.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庫房周圍嚴禁吸煙和明火作業。庫房內物品應保持一定的間距。
8.凡用玻璃容器盛裝的化學危險品,必須采用木箱搬運。嚴防撞擊、振動、摩擦、重壓和傾斜。
9.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檢查,查出隱患,要及時整改和上報。如發現不安全的緊急情況,應先停止工作,再報有關部門研究處理。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一、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位置,不準隨意移動和挪作他用。
二、要加強檢查和保養,每月檢查一次,每年保養一次,發現消防器材損壞,缺少應及時上報,并及時恢復良好。
三、要派專人負責消防器材的管理和檢查。
四、對已損壞的消防器材要及時更換。
減少擾民、降低環境污染和噪音制度
一、各項目部要要求各員工自覺形成減少擾民、降低環境污染和噪音的意識。
二、各項目部要在各班組進場前對其進行一次關于減少擾民、降低環境污染和噪音的全面教育,提高各工人在減少擾民、降低環境污染和噪音方面的意識。
三、各項目部要派專人不定期對施工現場關于可能產生擾民及環境污染和噪音的工種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警告和教育,必要時可進行罰款。
四、各項目部要嚴格按照減少擾民、降低環境污染和噪音的相關規定進行施工,把不利影響降到最低。
五、項目經理必須經常與相關街道、居委會及工地附近居民進行溝通。
控制揚塵制度
一、各項目部要建立起控制揚塵的領導小組,并明確責任,落實管理。
二、各項目部在各班組進場前要對其進行一次關于控制揚塵方面的全面教育,提高其在控制揚塵方面的意識。
三、各項目部要根據項目情況配備足夠的控制揚塵的必要用品。
四、各項目部要派專人不定期的對現場可能產生揚塵的工種及區域進行檢查和監督,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
五、各項目部要嚴格按照控制揚塵的相關規定進行施工,把揚塵產生的危害降到最低。
控制揚塵措施
1、各項目部建立以項目經理為第一責任人的環境保護責任制,建立和健全有建設方、監理方、施工隊三方各分包、勞務隊伍全體參與的控制揚塵領導小組和管理網絡。
2、由建設單位或按合同約定落實控制揚塵的經費,各項目部保證揚塵控制經費專款專用(由專人管理專款)。
3、項目控制揚塵方案由項目部有關職能科室審閱簽字,項目部蓋章確認后,由本公司總工程師及職能科室負責人審批和簽字,并蓋章確認后,報監理審批備案。
4、各項目部建立揚塵控制責任制及制度,并做好分階段作業揚塵控制臺賬。
5、各項目部揚塵控制措施和承諾的內容在工地四周醒目處進行公示。
6、各項目部指定專人負責施工現場揚塵控制的管理工作,并建立揚塵控制檔案,工作總結、實施方案、會議記錄、宣傳資料等。
7、各項目部要對參加本工程施工作業的所有人員進行保護環境、控制揚塵知識及重要性等有關方面的教育和宣傳。
8、各項目部對控制揚塵工作的職責進行分解落實,即:項目經理→現場施工負責人→現場揚塵負責人→各施工作業片片長→各專業分包隊伍、勞務分包隊伍、作業班組負責人→工人,使本工地的揚塵控制制度做到層層落實,控制到位。
9、根據有關規定,各項目部施工現場四周的圍墻設置高不低于3米,用紅磚砌筑,用水泥砂漿粉刷后,再用白涂料進行涂刷,并在圍墻上用紅字書寫環境保護等宣傳標語(如為總包項目需臨建設置)。
10、各項目部施工現場臨時圍擋設施不低于2米,用彩鋼板制作牢固。
11、各項目部施工現場臨街及臨居民小區作業面用綠色密目安全網進行全封閉處理。
12、施工現場的主要道路鋪設厚度不小于20cm的鋼筋混凝土路面,場地內的地面進行硬化處理,因施工原因沒有硬化的地方用瓜子片或綠網覆蓋,使泥土不裸露。
13、施工現場內堆放的水泥等易產生塵埃的物料進行封閉式管理,不允許露體堆放,灰土、砂石進行可靠圍擋,并用綠色密目網隨時進行覆蓋。
14、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24小時內不能清運出場的,設置臨時堆場,堆場周圍進行圍擋、遮蓋、保溫等防塵措施。
15、散裝物料、建筑垃圾在6m3以上采取密閉清運,施工場地清掃出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采用袋裝或密閉清運。
16、在工地內如有閑置三個月以上的空地,對裸露地面進行臨時綠化或用綠網覆蓋。
17、運輸車輛駛離工地前,必須將車輛的槽幫和車輪用高壓水槍設備沖洗干凈,并采取圍擋、遮蓋等防塵措施。嚴禁使用壓縮空氣清理車輛和地面上的泥土。
18、施工現場的施工污水、泥漿必須經三級沉淀池沉淀后排放,并由專人負責定期清理。
19、對樓層、腳手架、高層平臺、設備及其它物料等清理建筑垃圾或廢料時,采用灑水并有吸塵措施,禁止使用翻竹底笆、板鏟拍打、空壓機吹塵等會產生揚塵的方法清理,嚴禁在樓層清理垃圾時直接傾倒地面等進行高空拋撒。
20、各項目部一律使用商品混凝土、商品砂漿及干粉砂漿,對小于30m3的少量用混凝土、砂漿等可以自拌,但必須做好切實可行的防塵措施。
21、工程完工30日內,平整工地場地和周圍場地,清除積土、堆物并對裸露地面進行臨時綠化或用綠網覆蓋。
22、從工程開工至工程完工前,涉及揚塵的施工作業等必須按本方案要求做好防范揚塵控制揚塵措施。
23、對違反本方案控制揚塵措施的作業隊伍、班組及個人按照公司及項目部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對造成惡劣影響的責任人除按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公司規定進行處罰外,逐出本工程施工現場,并不得重新錄用。
外來人員進出登記制度
一、加強外來人員管理,對外來人員必須問清原因,必要時需查驗證件手續,并詳細登記,無正當理由一律不準進入。
二、要嚴格檢查外來人員所攜帶的物品,發現可疑要立即報告,并拒絕其進入工地。
三、嚴格各類人員出入手續,對外出人員攜帶貨物一律實行查問檢驗手續,把情況弄清楚后方可出門。
值班巡邏制度
一、門衛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準遲到、早退,不準擅離職守。
二、門衛巡邏人員在當班期間,要盡職盡責,不做與值班無關的事,不得在值班室閑談或搞娛樂活動。
三、加強門衛管理,嚴格各類人員出入手續,對外出人員攜帶貨物一律實行查問檢驗手續,把情況弄清楚后方可出門。
四、加強外來人員管理,對外來人員必須問清原因,必要時需查驗證件手續,并詳細登記,無正當理由一律不準進入。
五、門衛、巡邏人員必須提高警惕,熟記外來人員的年齡、身高、面貌特征及進出時間,對發現可疑情況要及時報告。
六、巡邏值班人員對自己的警衛目標、巡邏區域必須明確,保證在自己的管轄區內不失火,不失盜。
七、嚴格交接班手續,詳細記錄值班情況,搞好室內衛生,確保良好的值班環境。
便民利民措施
1、工程開工、獲準夜間施工的,項目經理和建設單位負責人要主動走訪相關街道、居委會和工地鄰近居民,取得街道、居委會的支持和居民諒解,同時按照文明施工管理告示制度要求,必須提前三天向社會張貼誠信告示。
2、建筑工地施工項目距離民宅在10米以內的,項目經理應當主動走訪緊鄰民宅,踏勘情況,了解實情,制定慰民方案,主動為居民排憂解難。
3、工程圍檔必須做到封閉、整齊,圍網必須保持日常封閉和完好,定期灑水沖洗或浸洗圍網,保持綠色圍網整潔。道路管線圍檔必須連續封閉、整齊劃一,圍檔設施質量和形象標識,必須符合現行規定并確保日常無損、整潔。
4、工地采用強光照明,其燈具的安裝角度不得大于30度,+00線以上照明燈具的安裝高度不得高于作業面臨邊圍檔(含腳手架)高度5米;照明燈具必須配有防雨罩或防眩光罩,照射面必須直對施工作業點,禁止強光射入民宅。
5、緊鄰街坊(人、車通行道)的新建、改擴建工程和建筑物外立面裝璜工程,施工立面緊鄰的街坊(人、車通行道)上空必須搭設緊挨施工腳手架的、堅固的、無透視性的防墜物保護棚;屬于高層建筑施工的,保護棚搭設不得少于兩層。保護棚的外支撐立桿不得占用主要通道,確保行人和車輛通行安全。
6、建設工地出入口和圍檔外周邊禁止堆放建材、設備、渣土垃圾和其他雜物;應當明確責任人員必須做好噴濕清掃保潔工作,必須保持檔外通道日常整潔和暢通。
7、施工廢水需要進入市政管網必須設置三級沉淀排放設施。對工地內所有排水管網和進入市政排水管網的接口井,必須經常疏通和挖掘淤泥,防止淤泥沉積,保證排水管網暢通,積極消除積水隱患。
8、工地出入口必須配置沖洗用水和設備,其門內側鋪設盡門長度、寬度不少于3米的麻袋或地毯并加濕,駛出工地的車輛帶泥輪胎必須進行沖洗,防止污水和泥土污染工地外周邊環境。
9、拆除施工腳手架必須使用機械吊運或采用人傳人拆卸方式,做到機械吊運輕吊輕放或人力傳運順傳輕放,禁止摔拋重放。
10、獲準夜間施工的建設工程,施工時禁止實施捶打、敲擊和鋸割等易發強刺激高噪聲的施工內容和工藝,禁止實施焊接等易發強眩光的施工內容和工藝,必須消除高噪聲或強眩光擾民。
11、工地內建筑垃圾必須集中堆放在具有防揚塵功能、相對封閉的庫房、堆場之內,并做到遮蓋清運。
12、渣土清運,必須配置水源和噴淋設備;除下雨時和雨后3天外,必須實施裝載渣土隨時噴淋,降低裝載引發的揚塵污染。出運時應當覆蓋網罩,防止途中揚塵污染城市環境。
13、在建筑工地內裝運建筑渣土,現場指揮要嚴格控制渣土裝載高度,禁止超出擋板沿口,從工地源頭上防止因超高載運引起跑冒滴漏污染城市環境。
14、建設工地出入口應當明確保安人員兼任車輛進出指揮,禁止車輛出入鳴號,保證車輛出入通行時交通安全和行人安全。
15、在城市道路管線施工中,挖掘瀝青、混凝土等硬質路面時,應當使用降噪防塵移動作業室覆罩在作業面或作業點上進行開挖,以阻擋噪聲和粉塵外揚。
16、在城市道路開挖埋置管線溝槽(坑),且不能當日修復路面時,在用作通行的路口或道路上覆蓋鋼板,應當將鋼板嵌入路面,做到鋼板上平面與路面保持平整一致,以降低鋼板彈跳產生的噪聲和粉塵污染,確保車輛、行人通行安全。
17、建設工程自開工之日起,應當設置日常值班制度,嚴格值班紀律,作好值班記錄,確保值班人員無缺崗現象。對市民投訴和轉處投訴案件要及時處理,有效實施整改措施,積極消除矛盾;屬于書面轉處投訴案件的處理結果,由項目部上報公司。公司在一周內書面答復轉處部門和單位。
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
目的: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消除事故苗頭。
范圍:施工現場職責:項目部、安全員、班組長、建筑工人
程序:1、項目部職責
1.1必須組織公司安質部和技術部及其相關人員按規定對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定期進行檢測、評估、控制、及網上申報工作。
1.2公司對項目部的重大危險源的管理負有檢查、督查的職責。
2、安全員
2.1安全員直接對重大危險源實施管理并對管理結果負責。
2.2具有管理措施依照《操作規程》、《安全技術規程》、《設備安全操作規程》、《消防安全制度》、《化學危險物品管理制度》、《防火防爆管理》、《動火管理》執行實施。
2.3建立健全物質安全技術并配置應急器材。
2.4根據項目部《事故應急預案》對重大危險源緊急事故進行搶險救災實施及日常演練。
2.5每一施工階段不得少于一次舉行安全、消防應急演習活動。
3、項目部每月不得少于一次進行專項安全綜合檢查。
4、項目部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隱患排查每周一次,按三定整改,安全員每天做好日常巡回檢查記錄要及時。
4.1安全員必須按規定進行巡回檢查,同時班組安全教育學習每月不得少于二次,并建立學習記錄臺帳。
5、凡進入重大危險源區域作業人員,必須經過上崗培訓交底才能進入工作崗位,區域內所有設施的更改需要項目部按程序審核同意方可實施,外來人員要有項目部同意并專人陪同方可入內。
6、維修及動火作業必須有書面報告,經現場查看、驗收合格,方可下達動火許可證,在區域內嚴禁無證動火。實行誰施工作業誰負責,安全達不到要求不作業。
7、安全員對區域內的消防器材及應急物資的完好率負責,采取定期檢查和抽查相結合,保障設施正常運轉使用。
8、運輸物資需采用有危險品運輸資質的單位承運,進入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區域的運輸車輛必須戴上阻火器方可入內。
9、根據具體要求和國家有關規定,在重大危險區域內安裝有4路可燃性氣體報警器,對重要崗位進行實時監測。
10、對于日常工作中發現的事故隱患,通過整改避免事故發生的,項目部可酌情給予獎勵100—500元,對于在安全檢查中發現問題的,將責令限期完成整改并進行公示,對事故苗頭知情不報者將給予處罰。
項目醫藥品保管制度
項目部所備用的藥品箱里存放的藥品一般是常見藥物(如人丹、退熱止瀉、紅汞、紫藥水、傷筋膏、繃帶、止血帶等)。因此,制定以下制度:
1、項目部的藥品統一由經培訓的人員或安全員進行負責,其負責人要有較強的責任性。
2、各類常見藥品進貨必須是國家指定的藥品商店或醫院部門,不得擅自采購非途徑的藥品。
3、藥品進場存放前必須核對其出廠單位、生產批號、用途、說明書等。
4、所進藥物必須按照存放要求存放。
5、遇到職工需用藥品是,必須問明病情或受傷部位。查看藥品的說明書中的用途進行治療。
6、每次發放的藥品量不得超出二天的規定用量。并要登記造冊備案。
7、病情不明不得隨便發放藥品,應及時送醫院治療。
防暑降溫管理措施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生產防暑降溫管理措施,各項目部項目經理為防暑降溫領導小組第一責任人,全面落實以下幾項工作;
1.調整作息時間:原則上為上午6.00-11.00,下午為15.00-18.00;
2.上午施工作業在室外,避開陽光施工,中間施工作業在室內,兩頭做室外作業。
3.做好食堂進貨做檢驗工作,熟菜做好留樣和記錄,搞好飲食、飲水衛生工作,職工多喝鹽開水等。
4.落實食堂工作人員,對施工現場作業場所分區多點設置飲水處,開水、茶水做好供應工作。
5.項目部應準備有防暑降溫藥品,也可對每個班組或職工發放,如人丹、霍香正汽水,十滴水等;
防暑降溫管理制度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職工對防暑降溫工作安全意識和預防能力,減少中暑傷亡事故發生,有必要制定防暑降溫管理制度。
一、項目部建立防暑降溫領導小組,必須根據實際情況,對施工現場用電、臨邊洞口,安全隱患進行排查,宿舍用電、食堂衛生,飲食衛生,飲水衛生,衛生防疫工作,每周組織一次全面的防暑降溫大檢查,全面及時地消除施工過程中的安全隱患問題,并落實整改,做好記錄。
二、項目部負責人對職工進行防暑降溫安全意識,現場各項規章制度和安全生產六大紀律教育學習。
三、項目部必須制定高溫時間作業時間規定并落實到施工隊(按國家規定或總包要求)。
四、生活用水必須充足,并符合國家生活用水標準。食堂,食品衛生,符合要求。
五、項目部認真做好防暑降溫食品衛生圖片上墻、黑板報等、宣傳工作。
六、工地應與施工人員明確文明施工的要求,嚴禁野蠻施工,對施工區域及危險區域必須設立醒目的警示標志。
七、每天在上班時,項目管理人員應對有無中暑或人員身體不適情況進行檢查,并要求施工隊在上崗前詢問工人有無不適,發現有人中暑立即進行搶救。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和論證制度
為貫徹執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建質【2009】87號),針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 制訂本安全管理制度。
1、公司所屬的項目部對存在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在施工前須報公司并在安全周報中體現,公司建立項目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
2、對梳理出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編制專項施工方案,針對工程特點、周邊環境和施工工藝等,制定安全管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符合文件規定要求的上報專家論證方案。
3、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學習和交流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方案編制、審查、評審等知識,不斷總結經驗和教訓。
4、公司對每月定期和不定期進行巡查、監控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并應有相應的檢查記錄和整改情況。
5、項目負責人和監理工程師對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方案進行現場安全檢查,發現施工隊未按專項方案實施的,應當責令整改;施工單位拒不整改的,項目部應當及時向公司報告。
6、每月召開安全會議,及時提出目前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管理情況和下月應注意的問題。
7、施工人員發現現場發生安全生產事故,要求立即上報施工單位先搶救受傷人員并保護好現場,同時匯報公司安全部和辦公室。
8、公司定期對所屬項目進行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管理情況,檢查結果將與項目年度考核掛鉤。
施工危險源識別、監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施工危險源識別控制,根據國務院安委辦關于集中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檢查的通知(安委明電[2009]1號),項目部每月進行一次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統計,并在每月15日前上報公司和上級單位,每季度進行統計情況,報受監安監站和公司上級單位,每季度3、6、9、12月的15日前,匯總形成統計表后上級單位,對每周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問題出具安全隱患排查單,項目部必須認真落實有效的糾正實施,預防措施及時落實專人進行整改,并將回復單上報項目部監理進行復查,并做好記錄,建立排查治理工作臺帳。
二、開工前的施工組織設計中應結合工程該特點準確的確立項目工程的危險作業范圍和危險的分部分項工程,制訂危險作業范圍控制措施,并編入安全保證措施內,并納入安全措施費落實范圍提交公司安全委員會。施工中指派專人對重點部位進行監控,監控記錄要反映出監控的全過程。對不安全設施和人的安全行為要有控制措施和糾正驗證結果。
二、凡大型機械裝拆、高空作業(無防護時)、懸空作業、交叉作業(無隔離措施時)、動火作業、大型構件吊裝、吊籃作業必須列入危險作業范圍。
三、危險作業前,作業班組必須先申請并經過相應作業的審批人員批準,領取危險作業許可證。施工員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后方可作業。作業班組必須嚴格按照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四、危險作業部位的監控人員應經過項目部專項培訓交底方可上崗,作業期間不得擅自離崗。
五、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作業。
六、危險工種作業人員必須正確佩帶、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七、項目負責人必須根據實際情況,組織每周組織一次全面的安全隱患排查、
對以下六個方面按三定整改要求進行:
1、包括制度、人員配置、持證上崗、方案、教育交底、進行檢查,并做好記錄。
2、機械設備;對塔吊、施工電梯、施工員、安全員、機修負責人,負責人進行有效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3、用電;對現場施工用電、中小型機械、電器設備,用電機械施工員、安全員、電工、負責人檢查,對不符合要求的設備,必須及時更換。
4、安全設施;懸挑腳手架、臨邊圍護、洞口防護、通道口防護
措施等;由架子工、施工員、安全員、負責人進行有效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5、個人防護用品;對正確使用安全帽、安全帶、防護手套等;施工員、安全員、材料員、負責人進行有效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6、其他:各方面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安全隱患、一般安全隱患和重大安全隱患,進行排查治理重大安全隱患必須經費投入,落實“三定”措施,即定人、定時間、定措施和定復查人,落實治理目標任務,使安全問題解決,消除隱患。
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材料淘汰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本市區域內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材料實行的淘汰。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等各方主體,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材料。
第一條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材料的淘汰范圍:
1、《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國家對嚴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材料實行淘汰制度。
2、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發文公布的;
3、省、市有關部門發文公布的;
4、施工單位自認為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材料等。
第二條禁止出租檢測不合格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禁止購買使用劣質產品或經檢測不合格的機械設備、設施和材料。
第三條各地監督部門要加強監管,一經發現施工現場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材料,必須立即制止,依法嚴肅查處。
第四條嚴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材料是指不符合生產安全要求,極有可能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發生,致使人民生命和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工藝、設備和材料。工藝、設備和材料在建設活動中屬于物的因素,相對于人的因素來說,這種因素對安全生產的影響是一種“硬約束”,即只要使用了嚴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和材料,即使安全管理措施再嚴格,人的作用發揮的再充分,也仍然難以避免安全生產事故的產生。因此,工藝、設備和材料和建設施工安全相關。為了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本條明確規定,國家對嚴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和材料實行淘汰制度。這一方面有利于保障安全生產;另一方面也體現了優勝劣汰的市場經濟規律,有利于提高生產經營單位的工藝水平,促進設備更新。
第五條對于已經公布的嚴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和材料,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都應當嚴格遵守和執行,不得繼續使用此類工藝和設備,也不得轉讓他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