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作業人員的職業衛生培訓制度
1、煤礦年度內組織本單位人員深入、系統地學習《職業病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加大對管理范圍內的煤礦企業職業危害防治知識的培訓力度。
2.積極參加市、縣煤炭行業管理部門組織的職業衛生知識培訓,定期開展崗前和在崗期間的職業危害防治知識培訓,強化對職工的職業危害防治知識的教育,教育職工自覺遵守職業危害防治規章制度,正確使用職業危害防治設備和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3.年度內舉辦全礦人員參加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學習講座3次,舉辦礦級領導班子專題研討會4次,就深入貫徹落實職業危害防治工作進行專題研究。
4、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作業人員掌握生產工藝流程,掌握職業危害預防知識。
5、建立職工職業衛生培訓檔案;
6、對職工職業危害知識進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安排上崗。
第2篇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輪流跟班帶班制度
為充分發揮領導干部現場管理過程中的關鍵作用,進一步轉變干部作風,深入現場落實安全措施,強化現場管理,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有效制止違章違紀現象,確保礦井安全生產,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煤礦領導帶班下井及安全監督檢查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3號令)、《山東省煤炭工業局關于加強全省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魯煤安管〔2010〕162號)、《關于印發<山東煤礦領導帶班下井監察辦法>;的通知》(魯煤安監[2010]180號文)、《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國發〔2010〕23號文件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魯政發〔2010〕77號)和《關于學習貫徹國務院23號文的通知》(魯煤安監南局發[2010]81號)以及滕煤字[2010]114號文件《關于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意見的實施意見》等各級監督、管理部門的有關文件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跟班帶班下井干部的范圍
1、公司班子成員:董事長、總工程師、副總經理;
2、副總工程師;
3、公司生產技術科、安全科、調度室、稽核辦公室、企管科等安全生產管理科室正副職干部、主管技術員。
4、公司一、二線工區(科室)正副職干部、主管技術員。
二、帶班下井個數的規定
公司副總以上管理干部嚴格按照要求輪流跟班帶班下井,下井次數不得低于以下規定:
1、主要負責人(董事長):每月下井次數不少于10次,其中跟班帶班次數不少于5次;
2、總工程師:每月下井次數不少于10次,其中跟班帶班次數不少于8次;
3、安全、生產副經理、機電副總經理:每月下井次數不少于15次,其中跟班帶班次數不少于10次;
4、分管政工、經營、后勤副總經理:每月下井次數不少于10次,其中跟班帶班次數不少于8次;
5、副總工程師(通防、防治水、機電、采掘):每月下井次數不少于16次,其中跟班帶班次數不少于10次;
公司班子成員、副總工程師跟班帶班下井,必須與所帶班次員工同上同下,嚴禁晚下、早上井。
三、輪流跟班帶班下井的規定
1、公司班子成員、副總工程師輪流跟班帶班工作程序由調度室根據公司研究意見,排定月度的輪流跟班帶班表,同時排定公司安全科、生產技術科、調度室、稽核辦、企管科等二線管理科室管理干部隨同公司領導下井跟班帶班表和地面管理干部值班表。對排定的輪流跟班帶班表報經董事長審批同意后下發執行。
2、公司采掘一線單位、機電科、運搬工區、通巷工區等單位按照公司要求每月28日前制定本單位干部跟班帶班值班表,29日上報公司安全信息站和調度室存檔備查,并嚴格執行。
3、調度室要將每月度全礦井月度輪流帶班跟班排定情況在公司安全信息站、井口等重點場所予以公示;領導干部下井時,其姓名、班次必須在井口led顯示屏和管理干部跟班帶班下井情況公示平牌版上進行公示;領導干部每月帶班下井工作計劃的完成情況,調度室在井口公示欄公示,廣泛接受職工群眾監督。
4、公司本制度規定下井的跟班帶班干部,因特殊情況(如出發、學習、參加會議等)的確不能按照排定的下井班次進行下井的,個人可以和其他班次的跟班帶班干部協商調整,但必須進行請示、備案,即:
(1)公司領導班子成員調整下井班次的,需將調整的具體情況請示董事長批準;
(2)二線監管科室干部調整下井班次的,須分別報相互調整班次帶班的公司領導批準;
(3)其他單位干部調整下井班次的,須報其分管領導批準;
(4)所有調整班次的干部都必須到調度室和信息站作書面備案。調度室必須將其備案存檔,同時及時通知信息站做好調整工作。調整跟班班次的干部分別承擔所調整班次的所有職責。
四、下井帶班作業的任務和職責權限
1、跟班、帶班下井的安全生產管理干部是當班現場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
2、負責監督檢查一二線各單位當班跟班干部、安檢員、瓦斯檢查員、班組長及工作面特殊條件下工區盯班管理人員按時上崗和特殊工種持證上崗情況,以及上述人員履行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情況。
3、負責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節的檢查巡視,全面掌握當班井下的安全生產狀況和檢查督促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特別是“一通三防”、瓦斯監測監控、防治水、頂板管理、機電運輸等重點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負責生產作業現場重要工程、重點工序(采煤工作面回撤、采掘進工作面過斷層、破碎帶)的盯靠監管。
4、負責當班重大安全隱患的檢查及落實整改,并將整改情況及時向下一班交接清楚。
5、負責及時發現和組織消除事故隱患和險情,組織當班嚴格按礦井核定生產能力組織生產,及時制止違章違紀行為,嚴禁違章指揮,發現和處理“三違”現象。
6、負責對帶班過程中出現的現場安全隱患及時進行反饋,并落實人、物等予以解決。
7、負責檢查和處理與安全生產有關的其它問題。
8、下井帶班的管理干部必須與所帶班次員工同上同下(三八工作制每班次帶班時間不得低于8小時);本班次沒有領導帶班下井的,所有井下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下井作業;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因此降低其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9、遇到險情時,立即下達停產撤人命令,組織涉險區域人員及時、有序撤離到安全地點;并及時向調度室和值班領導匯報,積極協助做好搶險救災工作。
五、考核辦法及要求
1、公司調度室和信息站為公司管理干部下井執行情況的考核機構,具體負責本規定執行情況的監督、考核、統計、匯總,每日進行通報。
2、干部下井考核實行“四對口”、“一記錄”考核機制。“四對口”:一是上、下井時必須到信息站進行簽字確認;二是由充燈室按照規定進行礦燈考勤;三是人員井下考勤系統;四是跟班干部每到一個工作地點必須在《公司帶班干部到崗確認簽字程序單》上進行簽字確認,然后由當班區域安全員再進行簽字確認。“四對口”程序缺一項均視為當班未下井。“一記錄”即交接班記錄,所有跟班帶班干部上井后必須在信息站填寫分層級(公司領導、中層干部等)跟班帶班交接班記錄,必須寫明需要下一班次干部重點監控和治理的安全隱患或安全風險,下井干部下井前必須在信息站和上班次值班領導進行交接。
3、公司值班干部、職能科室、一二線工區副職以上管理干部及安全科安全員,在施工現場發現的安全隱患,對當班能解決的問題責令當班責任人現場整改落實,對當班不能解決的問題,安排當班責任人限期落實,并將檢查情況記入管理干部下井記錄手冊,寫明隱患存在的單位、地點、限期整改日期、有被檢單位跟班人員簽字等,升井后交到安全信息站。
4、在下井過程中發現的直接危及安全生產的嚴重隱患,發現隱患的人員必須緊盯施工單位現場采取措施處理,整改完畢,通過驗收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當班處理不完,要及時匯報礦調度室和信息站,由公司值班領導安排專人幫助整改單位落實。
5、公司值班干部、二線監管職能科室及一二線工區副職以上管理干部,下井前必須到信息站在“管理干部下井登記表” 上進行簽字,并領取管理干部下井手冊,上井時要認真填寫 “管理干部下井信息卡”交公司信息站存檔,信息站信息員根據信息卡的內容及時向有關單位下達整改指令。
六、責任追究
1、管理人員深入生產現場時,必須帶著問題入井,帶著問題升井,切實安排、落實、處理現場存在的各類隱患,并對隱患整改進行跟蹤落實。未嚴格按照本制度和排定的帶班表以及相關的規定進行下井帶班的(含未與員工同上同下的),第一次處罰100元,并連帶處罰單位負責人50元;第二次給予處罰300元,同時給予誡免處分,連帶處罰單位負責人100元。
2、入井帶班干部應嚴格按照本制度第四款規定到信息站填寫相應的記錄和簽到,并做好上下班次的交接工作。否則,一經發現,第一次處罰100元,并連帶處罰單位負責人50元;第二次給予處罰300元,同時給予誡免處分,連帶處罰單位負責人100元。
3、入井帶班期間,凡應查出而未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造成生產安全事故的,一律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現場查出隱患未及時安排處理或未嚴格按照規定進行交接的,一律追究帶班人員的責任。如因上述原因,造成后果的,由公司組織會同有關單位按照責任程度進行調查,并形成處理意見進行處理。
4、對帶班干部反饋的安全信息管理不力,處理不及時,追究信息站工作人員和安全科管理人員的責任,給予信息站工作人員每次100元的罰款,并連帶安全科負責人給予50元的處罰;各單位接到信息站指令處理的安全隱患,施工單位如在規定時間內未按要求整改的,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處罰。
5、管理干部下井情況的核查,由安全科、稽核辦共同執行,發現有弄虛作假,充燈室人員違規考勤、調度員違規記錄、信息站工作人員違規統計、安全員違規簽章,致使干部謊報下井次數的,違規干部取消本月份值班、帶班等各項補貼,并經公司研究后給予行政處分,其他違規人員給予200元罰款,并一律調離本崗位。
七、補貼
為充分體現公司“責、權、利”的原則,值班帶班干部補貼按原標準執行。
八、本制度即日起執行。
第3篇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教育培訓制度
第一、安全教育和培訓的內容
針對教育和培訓層次和工作性質分別進行,管理人員的重點是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點是遵章守紀、自我保護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1、組織轄區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員、特種作業人員(簡稱“三類人員”)相應的安全教育培訓,保證“三類人員”持證上崗。
a)、企業主要負責人。進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的強制教育培訓,樹立安全生產觀念、提高安全生產意識,主動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經培訓考核合格發放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資格證》。
b)、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員。進行相應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的安全管理知識、管理方法培訓,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經培訓考核合格發放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管理員《安全資格證》。
c)、特種作業人員。除進行一般安全教育外,還要執行gb5306-85《關于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定》的有關要求,按國家、省、市各級和企業規定進行本工種專業培訓、資格考核,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后上崗作業。
2、督促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各企業擬定從業人員教育培訓計劃,聘請有培訓資質的培訓機構定期組織教育培訓,建立教育培訓檔案。
a)、新工人(包括合同工、臨時工、學徒工、實習生)必須進行公司、廠級和班組的三級安全教育。教育內容包括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及安全技術知識、設備性能、操作規程、安全制度、嚴禁事項及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
b)、特殊工種人員除進行一般安全教育外,還要經過本工種的專業安全技術教育。
c)、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施工和調換工作崗位時,對操作人員進行新技術、新崗位的安全教育。
第二、安全教育和培訓的學時
1、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32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2學時。
2、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8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6學時。
3、企業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崗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
4、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企業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72學時,每年能接受再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第三、安全教育和培訓的形式
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必須經過考核合格后,做到持證上崗。安全管理人員是企業安全的主要指導人員,必須進過專業考核后持證上崗。從業人員是安全教育的重點對象,在安全教育過程中必須讓其認清工作的危險性和安全性,必須經教育培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作業。
1、安監局按照相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負責組織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員、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復審考核安全培訓。結合國家、省、市各級安全政策組織專項安全教育培訓。
2、督促、指導各行業主管部門加強所屬監管領域及企業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督促、指導、檢查企業加強三級安全教育工作,做好臺帳檔案規范管理。
三級教育的要求:
a)、三級教育由企業的安全、教育、勞動、技術等部門配合進行;
b)、受教育者必須經過考試合格后才準予進入生產崗位;
c)、每一名職工必須建立職工勞動保護教育卡,記錄三級教育、變換工種教育等教育考核情況,并由教育者與受教育者雙方簽字后入冊。
3、企業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按照《安全生產法》規定,企業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培訓教育,采取有效手段督促、指導企業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提高企業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經安全培訓考核持證上崗。
4、特定情況下的適時安全教育
a)、節假日前后;
b)、節假日加班或突擊趕任務;
c)、工作對象改變;
d)、工種交換;
e)、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新設備施工;
f)、發現事故隱患或發生事故后;
g)、新進入現場等。
第四、教育培訓效果檢查
對安全教育與培訓效果進行以下方面檢查:
1、檢查企業的安全教育制度。檢查企業是否制定了職工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是否制定了年度教育培訓計劃,按照計劃組織落實,并建立了檔案。
2、檢查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年度培訓。檢查企業主要負責人按照各級行政主管部門的相關文件是否參加了安全強制培訓,是否安排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年度培訓,持證上崗。包括企業內部的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培訓學習。
3、檢查三級教育制度及工作落實情況,特別是新入廠工人和轉崗工人教育培訓。剛進企業的新工人是否接受入廠安全方面的基本教育培訓,調換工種的工人,必須按規定進行崗位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方準上崗。主要檢查企業對新入廠工人和轉崗工人的考核記錄。
4、檢查安全教育內容。通過查看安全臺帳記錄,檢查三級教育制度、企業職工隱患辨識、崗位操作規程、安全勞動紀律、教育培訓考核的落實情況。
5、不落實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按照《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規定,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殊工種工作人員一律嚴格考核,按國家有關規定持職業資格證書上崗;職工必須全部經過培訓合格后上崗。凡存在不經培訓上崗、無證上崗的企業,依法停產整頓。
第4篇 煤礦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學歷和執業資格準入制度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全省煤礦從業人員素質工程,盡快提升木瓜煤礦從業人員整體素質,根據晉煤勞發【2011】1166號、晉煤培發【2011】1224號、山西焦煤發【2011】748號及xxx勞發【2011】704號文xxx公司推進煤礦從業人員“人本安全、培訓教育、素質提升”工程實施方案要求,經礦“干部上講臺、培訓到現場”領導組和安委會成員會議討論,特制定本礦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學歷和執業資格準入制度:
一、煤礦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業學歷及專業職業資格準入
(1)煤礦企業“六長”和副總工程師
準入標準:煤礦企業“六長”(包括煤礦礦長、生產礦長、安全礦長、機電礦長、總工程師、通風區隊長,下同)和副總工程師必須具備煤炭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包括煤炭專業證書班所取得的學歷,下同),必須具備煤炭主體專業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包括注冊安全工程師,下同),其中,總工程師必須具備煤炭主體專業高級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達標時間:到2013年底全礦“六長”和副總工程師專業學歷和專業技術職稱全部達到準入標準。
奮斗目標:(1)專業學歷:到“十二五”末,本礦“六長”和副總工程師具備煤炭相關專業本科以上學歷達標6人,研究生學歷達標1人。(2)專業技術職稱:2013年底,礦六長”和副總工程師具備高級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達到15%以上;到“十二五“末,礦六長”和副總工程師具備高級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達到25%以上。
(2)煤礦企業其他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準入標準:煤礦企業其他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除礦“六長”和副總工程師外其他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必須具備煤炭相關專業中專以上學歷,必須具備煤炭主體專業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包括注冊助理安全工程師)。
達標時間:(1)專業學歷:到“十二五”,礦其他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業學歷達到準入標準。(2)專業技術職稱:到2023年底,礦其它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業技術職稱達到準入標準。
奮斗目標:(1)專業學歷:到2023年年底,礦其它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備煤炭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達到50%以上,本科以上學歷達到20%;到“十二五”末,礦其他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備煤炭相關專業本科以上學歷達到30%以上,大專以上學歷達到60%以上。(2)執業資格:2023年底,礦其它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備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達到30%以上;到“十二五”末,礦其它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備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達到40%以上。
二、保證措施
1、研究生學歷(學位):按照呂梁山公司和集團公司統一組織的學歷提升班,有計劃、有目標、持續性地、分專業、分層次做好相關人員的選送工作,按時按標準達到準入條件。
2、本、專科、中專(高中、技校)學歷:按照呂梁山公司和集團公司統一組織的學歷提升班,分專業、分層次、分批次,對照各類人員標準,按照兩級公司計劃指標,嚴格培養方向,嚴格培訓人數,統籌推進本礦職工的學歷提升工作,按照既定目標按時達到準入標準。
3、專業技術職稱:按照兩級公司的安排部署,利用現有培訓教育陣地,依托地方有資質的相關部門,不定期開展計算機專業知識和英語培訓;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依托集團公司技術中心大力開展各類科研課題攻關及技術創新工作,為專業技術人員論文發表、榮譽獲得搭建平臺創造條件,依托集團公司組織人事部位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聘創造良好地外部環境。
4、已達準入標準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嚴格按照集團公司相關崗位津貼標準給予兌現。
5、對現有安全生產管理崗位的人員分批次,分專業進行學歷和執業資格選送培訓,對不參加培訓人員和經培訓未取得資格證的人員建議勞資、組織人事部門按照相關程序進行解聘下崗。
6、下一步勞資、組織人事部門嚴格按照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學歷和執業資格準入條件聘任競爭上崗。
三、相關規定要求
1、礦“六長”和副總工程師學歷和執業資格提升工作由礦政工科按照各自學歷和執業資格準入標準,拿出計劃方案,由培訓科與集團公司職教中心聯系,按照集團公司統一安排進行培訓。
2、凡列入學歷和執業資格提升的人員,必須按照礦統一安排進行培訓學習,如果不參加培訓學習或培訓后仍拿不到有效證件,按照集團公司要求進行再培訓。
3、礦其他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除礦“六長”和副總工程師外)由政工科按照各自學歷和執業資格準入標準,拿出計劃方案,因本人無故不參加培訓或培訓后仍拿不到有效證件者,責令限期按計劃規定達到標準,再培訓費用自理。
4、政工科在選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時,將學歷和執業資格準入標準作為重要依據和基本條件,今后提拔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不符合準入標準的,追究政工科科長責任。
培訓科
2023年2月
第5篇 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人員配備管理制度
1目的
為更好地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保障員工的健康和安全,規范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以便推動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正常開展,根據國家、地方有關安全生產、職業健康和消防等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部安全管理機構的設置和安全管理人員的配置。
3編寫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江西省安全生產條例》
4安全管理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
4.1公司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
4.1.1安委會作為公司安全生產方面的最高領導機構,全面統籌、協調公司的安全管理。
4.1.2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以公司總經理為主任,公司總經理是公司安全生 產的第一責任人,公司廠辦負責分管責任。
各單位負責人為安委會成員,是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安委會的組成如下:
主 任:總經理
副主任:廠辦
成 員:設備科科長、質檢科科長、財務科科長、倉管管理員、果奶車間車間主任、利樂車間車間主任、超凈車間車間主任、
黨員代表、工會代表、職工代表、女工代表。
4.1.3安委會職責
4.1.3.1審查公司安全工作計劃和實施。
4.1.3.2審查公司重大安全生產技術項目。
4.1.3.3安全生產投入情況。
4.1.3.4研究和審定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重大事項。
4.1.3.5督促落實消除事故隱患的措施。
4.1.3.6決定安全生產方面的其他重大事項。
4.1.3.7其他方面
4.2公司廠辦 4.2.1廠辦是安委會的常設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4.2.2廠辦應配備不少于兩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4.2.3廠辦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4.2.3.1監督、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參與公司安全生產決策
4.2.3.2參與制定并督促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執行。
4.2.3.3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制止和查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
4.2.3.4發現事故隱患,督促有關業務部門和人員及時整改,并報告公司負責人。
4.2.3.5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推廣安全生產先進技術和經驗。
4.2.3.6參與公司生產工藝、技術、設備的安全性能檢測及事故預防措施的制定。
4.2.3.7參與公司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安全設施的審查,督促勞動防護用品的
發放、使用。
4.2.3.8參與組織公司應急預案的制定及演練。 4.2.3.9協助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對事故進行統計、分析。 4.2.3.10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工作。 4.2.4人員要求 4.2.4.1高中以上學歷,具備5年以上基層管理工作經歷。 4.2.4.2必須經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 4.2.4.3工作認真作風正派,忠于職守,適應行業安全管理的需要。 4.2.4.4熟悉國家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及飲料行業安全規章制度,具備飲料生產、電氣、機械、設備、交通、防火等方面的知識。
5管理要求
5.1安全生產委員會
5.1.1確定公司安全生產工作重點,組織各項安全制度的貫徹、落實。
5.1.2組織開展重要的安全檢查和活動。
5.1.3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安全專題會,分析和掌握安全生產動態,確定解決方案。
5.1.4搞好安全生產工作總結。
5.1.5建立、健全安全機構,支持安全工作,指導公司的安全生產。
5.1.6負責對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事故結案后,研究決定對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5.1.7公司其他重要安全工作
5.2廠辦
5.2.1在公司安委會領導下開展工作。
5.2.2制定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參與編制公司安全技術措施與計劃方案,經批準后組織
實施。
5.2.3經常深入現場了解掌握安全生產情況,查找安全隱患;制訂隱患排查、治理方案。
5.2.4配合公司培訓主管部門開展安全學習、培訓。 5.2.5監督現場的作業安全,在責任范圍內簽發危險作業許可。
5.2.6定期進行安全生產考核。
5.2.7做好事故處理工作,組織專題事故分析法,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理和教育。
5.2.8開展應急管理工作。
5.2.9監督特種設備的運行管理工作,并督促設備科組織特種設備的定期檢測和年檢工作。
5.2.10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組織和復審工作,確保持證上崗。 5.2.11開展職責范圍內和主管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6記錄
《安全生產委員會任命文件》
《安委會安全專題會議紀要》
《杭州哇哈哈集團吉安生產基地安全管理網絡圖》
第6篇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作業人員職業衛生培訓制度
1、煤礦年度內組織本單位人員深入、系統地學習《職業病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加大對管理范圍內的煤礦企業職業危害防治知識的培訓力度。
2.積極參加市、縣煤炭行業管理部門組織的職業衛生知識培訓,定期開展崗前和在崗期間的職業危害防治知識培訓,強化對職工的職業危害防治知識的教育,教育職工自覺遵守職業危害防治規章制度,正確使用職業危害防治設備和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3.年度內舉辦全礦人員參加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學習講座3次,舉辦礦級領導班子專題研討會4次,就深入貫徹落實職業危害防治工作進行專題研究。
4、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作業人員掌握生產工藝流程,掌握職業危害預防知識。
5、建立職工職業衛生培訓檔案;
6、對職工職業危害知識進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安排上崗。
第7篇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礦山安全員是整個礦山工作中最關鍵的崗位之一,直接關系到礦山的正常生產、生存發展,崗位十分重要。為確保 礦山生產正常進行,特制定礦山安全員崗位責任制,望遵照 執行。
一、制定整個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明確各生產崗 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二、督促崗位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情況,并用書面形式 提出整改意見;并交企業備案。
三、按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作好日常性的宣傳教育工作。
四、根據安全生產的需要,結合本礦山的實際情況“安 全生產”的思想。
五、安全員必須在生產現場隨時巡視,不得滯留在辦公 室。在巡視過程中督促檢查生產過程中的不安全隱患, 并及時處置,防患于未來。
六、凡發生人身事故、設備事故、安全員必須立即向主 管負責人報告,并提供真實情況,及時通知有關部門盡快妥 善處理,安全員必須及時寫出事故調查報告,分析事故原因, 合同有關部門認定事故責任人。如屬安全員失職造成的事 故,安全員須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七、重點妥善組織開山班嚴格按規定時間放炮,并與其一道共同負責檢查督促放炮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并在放炮現場設置警示牌、警戒線,拉響警報,確保放炮前安全事故的發生。
八、在不耽誤本職工作的前提下,服從主管領導的臨時性工作安排,兼任砂石選題監督的工作,控制挖掘機對砂石采集的含泥量,保證砂石質量。
九、安全員兼職空壓機房的開機管理維護。
第8篇 安全生產管理組織管理體系人員資格管理制度
1建筑施工企業應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核心,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建筑施工企業應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安全生產資金保障、安全生產技術管理、施工設施、設備及臨時建(構)筑物的安全管理、分包(供)安全生產管理、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事故應急救援、生產安全事故管理、安全檢查和改進、安全考核和獎懲等制度。
3建筑施工企業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應明確規定以下內容:
(1) 工作內容;
(2 )責任人(部門)的職責與權限;
(3)基本工作程序及標準。
4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在企業生產經營狀況、管理體制、有關法律法規發生變化時,應適時更新、修訂完善
安全生產管理組織和責任體系
5建筑施工企業必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組織體系,明確各管理層、職能部門、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6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組織體系應包括各管理層的主要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及各相關職能部門,專職安全管理及相關崗位人員。
7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責任體系應符合下列要求:
1.1建筑施工企業應設立由企業主要負責人及各部門負責人組成的安全生產決策機構,負責領導企業安全管理工作,組織制定企業安全生產中長期管理目標,審議、決策重大安全事項。
1.2各管理層主要負責人中應明確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管理層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1.3各管理層主要負責人應明確并組織落實本管理層各職能部門和崗位的安全生產職責,實現本管理層的安全管理目標。
1.4 各管理層的職能部門及崗位負責落實職能范圍內與安全生產相關的職責,實現相關安全管理目標。
1.5各管理層專職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承擔的安全職責應包括以下內容:
1)宣傳和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
2)編制并適時更新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監督實施;
3)組織或參與企業生產安全相關活動;
4)協調配備工程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5)制訂企業安全生產考核計劃,查處安全生產問題,建立管理檔案;
8建筑施工企業各管理層、職能部門、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應形成責任書,并經責任部門或責任人確認。責任書的內容應包括安全生產職責、目標、考核獎懲規定等。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1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應貫穿于生產經營的全過程,教育培訓包括計劃編制、組織實施和人員資格審定等工作內容。
2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計劃應依據類型、對象、內容、時間安排、形式等需求進行編制。
3安全教育和培訓的類型應包括崗前教育、日常教育、年度繼續教育,以及各類證書的初審、復審培訓。
4建筑施工企業新上崗操作工人必須進行崗前教育培訓,教育培訓應包括以下內容
1.1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1.2 安全操作規程;
1.3 針對性的安全防范措施;
1.4 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產生的后果;
1.5 預防、減少安全風險以及緊急情況下應急救援的基本措施。
5建筑施工企業應結合季節施工要求及安全生產形勢對從業人員進行日常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6建筑施工企業每年應按規定對所有相關人員進行安全生產繼續教育,教育培訓應包括以下內容:
2.1 新頒布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技術標準、規范、安全生產規范性文件
2.2 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和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7 企業的下列人員上崗前還應滿定下列要求:
3.1 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經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依法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3.2企業的技術和相關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崗位相適應的安全管理知識和能力,依法取得必要的崗位資格證書;
3.3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安全技術理論和操作技能考核合格,依法取得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
8建筑施工企業應及時統計、匯總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和資格認定等相關記錄,定期對從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進行審核、檢查。
1、建立健全“安全組織機構”是安全生產有序推進的根本保證。安全組織機構在企業安全生產的管理中是一項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工作,組織機構的設置要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規定,也就是說企業第一責任人同時也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安全工作重大問題的組織研究和決策。機構第二內容就是主要安全的負責人負責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機構的第三個內容是企業安全職能部門,施工企業的性質決定必須設立安全職能部門,負責日常安全生產工作管理監督和落實。安全組織機構的設置應體現高效精干,既有較強的責任心又有一定的吃苦精神;既有較豐富的理論知識、法律意識又有豐富的現場實際經驗;既有一定的組織分析能力又有良好的道德修養。也就是說安全機構不能是框架,不能是迫于形式要求的一個設置機構。組織機構要對國家法律、法規知識了解掌握;并貫穿到基層中去;負責修訂和不斷完善企業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負責組織學習、培訓企業在職人員安全管理知識和實際操作技能;負責監督、檢查、指導企業的安全生產執行情況;負責查處企業安全生產中違章、違規行為;負責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及相應處理。在組織機構建立完善的同時,層層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責任制要渾入到單位、部門和崗位。
2、建立健全“安全規章制度”是安全生產有效運行的有力支撐。安全規章制度是安全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在企業的經營活動中實現制度化管理是一項重要課題,安全制度的制定依據要符合安全法律和行業規定,制度的內容齊全、針對性強,企業的安全生產制度應該體現更具有實效性和可操作性反映企業性質面向生產一線貼近職工生活,讓職工體會并理解透徹。一部合理、完善、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制度,有利于企業領導的正確決策,有利于規范企業和企業職工行為,有利于指導企業生產一線安全生產的實施,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加強企業的安全管理最終實現杜絕或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為企業的生產經營和生存與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礎。
應當認識到,當前施工建筑企業所面臨的安全生產形勢異常嚴峻,安全生產工作要想抓出實效、抓出成果,尚需做長期、艱苦的工作。因此,各級人員必須牢固樹立“安全責任重于泰山”的觀念,增強搞好安全生產的責任感和緊迫感,以“****”、“科學發展觀”為重要指導思想,不斷建立健全安生產組織機構及規章制度,為保證安全生產夯實基礎。
3、建立健全“獎勵激勵機制”是調動員工主觀能動性的有力工具。安全生產獎罰機制和企業制定的其他獎罰制度一樣,目的在于獎勤罰懶、獎優罰劣。企業的安全工作是一項重要的工作,是關系到企業生存的大事。安全工作做不好,企業遭受損失、職工生命受到威脅,所以對那些管理混亂、無視安全生產、違規指揮、違規操作、有禁不止、有令不行的單位和個人按制度和規定給予處理。后果嚴重的按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程序予以嚴懲。同時對那些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方針、政策、法規規定;在改善勞動條件及防止工傷事故和職工危害做出顯著成績;消除事故隱患、避免重大事故發生;發生事故積極搶救并采取措施能防止事故擴大;以及提出重要建議,有科研成果成績顯著的先進單位及個人應“塑典推優”,在給予物質獎勵的同時還應加大宣傳報道工作,積極積極營造良好的安全生產氛圍,倡導安全生產先進文化。從正反兩個方面著手,獎懲兩個角度切入,充分運用、發揮出經濟杠桿的作用,將參建干部員工的經濟利益與安全職責掛鉤,充分調動其安全生產積極性,做到安全生產人人有責、人人負責、人人盡責,逐步實現“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理念的轉變,使安全生產工作逐步走向正規化、制度化管理。
第9篇 安全生產管理組織體系、人員資格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的配備應當滿足要求,并應根據企業經營規模、設備管理和生產需要予以增加。
一、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在企業主要負責人的領導下開展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企業主要負責人資格要求。
1、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中級工程師或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資格,并持有安全資格a證。
3、從事8年以上施工安全技術管理工作經歷,具有充分的管理和組織能力。
二、質安部經理負責對公司下屬項目的日常安全生產管理,資格要求:
1、具有中專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工程師或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資格,并持有相關上崗證書。 3、從事5年以上施工安全技術管理工作經歷,具有一定的管理和組織能力。
三、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協助安全部經理對公司下屬項目的日常安全生產管理,資格要求:
1、具有中專或相等中專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初級專業技術資格或以上技術職稱資格,并持有相關的上崗證書。
3、從事3年以上建筑工程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施工現場經驗和協調能力。
四、項目經理及項目負責人負責對項目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全面負責,資格要求:
1、具有大專或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工程師或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資格,并持有安全資格b證。 3、從事5年以上施工安全技術管理工作經歷,具有一定的管理和組織能力。
五、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人員任職要求: 1、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一定的施工現場管理工作經驗和協調能力,并持有安全資格c證。
3、從事2年以上施工安全技術管理工作經歷,具有一定的管理和組織能力。
六、所有安全管理人員都必須持有安全資格c證及以上的資格證書,并接受相應的培訓、復訓。
七、年滿60歲,不得繼續擔任安全管理人員。
第10篇 煤礦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學歷執業資格準入制度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全省煤礦從業人員素質工程,盡快提升木瓜煤礦從業人員整體素質,根據晉煤勞發【2022】1166號、晉煤培發【2022】1224號、山西焦煤發【2022】748號及***勞發【2022】704號文***公司推進煤礦從業人員“人本安全、培訓教育、素質提升”工程實施方案要求,經礦“干部上講臺、培訓到現場”領導組和安委會成員會議討論,特制定本礦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學歷和執業資格準入制度:
一、煤礦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業學歷及專業職業資格準入
(1)煤礦企業“六長”和副總工程師
準入標準:煤礦企業“六長”(包括煤礦礦長、生產礦長、安全礦長、機電礦長、總工程師、通風區隊長,下同)和副總工程師必須具備煤炭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包括煤炭專業證書班所取得的學歷,下同),必須具備煤炭主體專業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包括注冊安全工程師,下同),其中,總工程師必須具備煤炭主體專業高級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達標時間:到2023年底全礦“六長”和副總工程師專業學歷和專業技術職稱全部達到準入標準。
奮斗目標:(1)專業學歷:到“十二五”末,本礦“六長”和副總工程師具備煤炭相關專業本科以上學歷達標6人,研究生學歷達標1人。(2)專業技術職稱:2023年底,礦六長”和副總工程師具備高級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達到15%以上;到“十二五“末,礦六長”和副總工程師具備高級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達到25%以上。
(2)煤礦企業其他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準入標準:煤礦企業其他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除礦“六長”和副總工程師外其他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必須具備煤炭相關專業中專以上學歷,必須具備煤炭主體專業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包括注冊助理安全工程師)。
達標時間:(1)專業學歷:到“十二五”,礦其他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業學歷達到準入標準。(2)專業技術職稱:到2023年底,礦其它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業技術職稱達到準入標準。
奮斗目標:(1)專業學歷:到2023年年底,礦其它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備煤炭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達到50%以上,本科以上學歷達到20%;到“十二五”末,礦其他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備煤炭相關專業本科以上學歷達到30%以上,大專以上學歷達到60%以上。(2)執業資格:2023年底,礦其它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備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達到30%以上;到“十二五”末,礦其它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備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達到40%以上。
二、保證措施
1、研究生學歷(學位):按照呂梁山公司和集團公司統一組織的學歷提升班,有計劃、有目標、持續性地、分專業、分層次做好相關人員的選送工作,按時按標準達到準入條件。
2、本、專科、中專(高中、技校)學歷:按照呂梁山公司和集團公司統一組織的學歷提升班,分專業、分層次、分批次,對照各類人員標準,按照兩級公司計劃指標,嚴格培養方向,嚴格培訓人數,統籌推進本礦職工的學歷提升工作,按照既定目標按時達到準入標準。
3、專業技術職稱:按照兩級公司的安排部署,利用現有培訓教育陣地,依托地方有資質的相關部門,不定期開展計算機專業知識和英語培訓;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依托集團公司技術中心大力開展各類科研課題攻關及技術創新工作,為專業技術人員論文發表、榮譽獲得搭建平臺創造條件,依托集團公司組織人事部位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聘創造良好地外部環境。
4、已達準入標準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嚴格按照集團公司相關崗位津貼標準給予兌現。
5、對現有安全生產管理崗位的人員分批次,分專業進行學歷和執業資格選送培訓,對不參加培訓人員和經培訓未取得資格證的人員建議勞資、組織人事部門按照相關程序進行解聘下崗。
6、下一步勞資、組織人事部門嚴格按照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學歷和執業資格準入條件聘任競爭上崗。
三、相關規定要求
1、礦“六長”和副總工程師學歷和執業資格提升工作由礦政工科按照各自學歷和執業資格準入標準,拿出計劃方案,由培訓科與集團公司職教中心聯系,按照集團公司統一安排進行培訓。
2、凡列入學歷和執業資格提升的人員,必須按照礦統一安排進行培訓學習,如果不參加培訓學習或培訓后仍拿不到有效證件,按照集團公司要求進行再培訓。
3、礦其他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除礦“六長”和副總工程師外)由政工科按照各自學歷和執業資格準入標準,拿出計劃方案,因本人無故不參加培訓或培訓后仍拿不到有效證件者,責令限期按計劃規定達到標準,再培訓費用自理。
4、政工科在選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時,將學歷和執業資格準入標準作為重要依據和基本條件,今后提拔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不符合準入標準的,追究政工科科長責任。
培訓科
2023年2月
第11篇 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專職人員制度
第一條 在本項目主要負責人的領導下開展本項目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第二條 **高速公路路面三分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具有以下職責
(一) 宣傳和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
(二) 編制并適時更新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監督實施;
(三) 組織或參與項目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及演練;
(四) 組織開展安全教育培訓與交流;
(五) 協調配備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六) 制定項目部安全生產檢查計劃并組織實施;
(七) 參與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論證會;
(八) 組織開展安全生產評優先表彰工作;
(九)? 參加本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第三條 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施工現場檢查過程中具有以下職責:
(一) 查閱安全生產有關資料、核實有關情況;
(二) 檢查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落實情況;
(三) 監督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責情況;
(四) 監督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的配備及使用情況;
(五) 對發現的安全生產違章違規行為安全隱患,有權當場予以糾正或作出處理決定;
(六) 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設施、設備、器材,有權當場作出查封的處理決定;
(七) 明確的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12篇 安全生產管理組織管理體系、人員資格管理制度
1建筑施工企業應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核心,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建筑施工企業應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安全生產資金保障、安全生產技術管理、施工設施、設備及臨時建(構)筑物的安全管理、分包(供)安全生產管理、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事故應急救援、生產安全事故管理、安全檢查和改進、安全考核和獎懲等制度。
3建筑施工企業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應明確規定以下內容:
(1) 工作內容;
(2 )責任人(部門)的職責與權限;
(3)基本工作程序及標準。
4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在企業生產經營狀況、管理體制、有關法律法規發生變化時,應適時更新、修訂完善
安全生產管理組織和責任體系
5建筑施工企業必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組織體系,明確各管理層、職能部門、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6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組織體系應包括各管理層的主要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及各相關職能部門,專職安全管理及相關崗位人員。
7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責任體系應符合下列要求:
1.1建筑施工企業應設立由企業主要負責人及各部門負責人組成的安全生產決策機構,負責領導企業安全管理工作,組織制定企業安全生產中長期管理目標,審議、決策重大安全事項。
1.2各管理層主要負責人中應明確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管理層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1.3各管理層主要負責人應明確并組織落實本管理層各職能部門和崗位的安全生產職責,實現本管理層的安全管理目標。
1.4 各管理層的職能部門及崗位負責落實職能范圍內與安全生產相關的職責,實現相關安全管理目標。
1.5各管理層專職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承擔的安全職責應包括以下內容:
1)宣傳和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
2)編制并適時更新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監督實施;
3)組織或參與企業生產安全相關活動;
4)協調配備工程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5)制訂企業安全生產考核計劃,查處安全生產問題,建立管理檔案;
8建筑施工企業各管理層、職能部門、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應形成責任書,并經責任部門或責任人確認。責任書的內容應包括安全生產職責、目標、考核獎懲規定等。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1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應貫穿于生產經營的全過程,教育培訓包括計劃編制、組織實施和人員資格審定等工作內容。
2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計劃應依據類型、對象、內容、時間安排、形式等需求進行編制。
3安全教育和培訓的類型應包括崗前教育、日常教育、年度繼續教育,以及各類證書的初審、復審培訓。
4建筑施工企業新上崗操作工人必須進行崗前教育培訓,教育培訓應包括以下內容
1.1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1.2 安全操作規程;
1.3 針對性的安全防范措施;
1.4 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產生的后果;
1.5 預防、減少安全風險以及緊急情況下應急救援的基本措施。
5建筑施工企業應結合季節施工要求及安全生產形勢對從業人員進行日常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6建筑施工企業每年應按規定對所有相關人員進行安全生產繼續教育,教育培訓應包括以下內容:
2.1 新頒布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技術標準、規范、安全生產規范性文件
2.2 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和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7 企業的下列人員上崗前還應滿定下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