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樂平社區衛生管理制度
平樂社區衛生管理制度
為創造整潔、優美、有序的社區環境,促進城市環境衛生工作上新水平,根據泉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居住社區環境衛生管理暫行規定》,結合本居住社區的實際,制度衛生管理制度。
一、社區環境衛生管理做到全日保潔制、樓幢衛生責任制、門前三包、門內達標制、垃圾袋裝制和周末衛生日制。
1、社區全日保潔制:保潔人員認真做好所管地段的“二清掃一巡保”工作。即:每日必須清掃兩次,在兩次清掃的間隙時間內對所負責的地段進行巡回保潔,使保潔責任區達到“三凈五無”。“三凈”即:路面凈、路沿溝凈,下水口凈。“五無”即:無煙頭紙屑及果皮殼、無污泥積水、無暴露垃圾、無磚塊沙石、無廢棄堆積物。
2、背街小巷衛生責任制:發揮“一長兩員”(即:樓長、衛生管理員、督導員)的作用,主動管理好樓幢,實行樓幢衛生規范化管理,樓幢樓道走廊、院落等公共地場所要達到“七無”即:無亂堆放雜物,無亂倒垃圾、無亂掛曬衣物、無糞便、污水外溢、無違章搭蓋、無四害出沒、無儲藏間擅自改變功能。
3、門前三包、門內達標制:企事業單位、商店、居民戶每日對其責任區進行兩次打掃并隨時保潔,管理好門前車輛并排列整齊,對責任區內的綠化帶進行保潔和管理。
4、垃圾袋裝化制;居民區內執行垃圾袋裝化收集,采取定點收集和上門收集相結合的辦法,保潔人員每日應對垃圾桶和垃圾屋進行兩次收集和保潔。
5、周末衛生日制度,組織社區內單位、商店、居民戶對公共場所、各自責任區、樓道和門前進行周未大掃除活動。
二、社區衛生管理的檢查和監督:
1、社區的日常衛生檢查,對環衛工作每日進行“三檢查”,一查清潔工上崗情況,二查清掃保潔質量,三查清運袋裝垃圾,每周一考核,每月一評比。
2、充分發揮衛生督導員的作用,每周對轄區單位、商店、樓幢、道路和綠地進行“六查訪”即:一查衛生責任區管理、二查周末衛生的實行,三查樓幢衛生管理,四查門前三包,門內達標落實情況,五查綠地的保潔和養護管理,六查垃圾袋裝化的實行情況。
3、對現場管理效果進行督查、并填好登記表,將檢查情況登記造冊。對社區環境衛生每月一小評,每季度一大評,每年一總評,做到檢查評比有結果、獎罰分明、落實責任制。
4、結合每年的重大節日和重要活動進行衛生整治,配合市、區有關部門做好各項檢查、評比工作,并做好資料積累和保管。
平樂社區居委會
第2篇 社區衛生中心藥房管理制度
南調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藥房管理制度
(一)調劑人員要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和高尚的醫藥道德、對工作認真負責,把好藥品質量關,確保病人用藥安全有效。
(二)調劑人員必須以認真負責的態度,根據正式處方或領藥單調配發藥,非本院處方不予調配。住院藥房負責住院病人的藥品調配;門診西藥房負責門診處方調配發藥,為醫護和病人提供藥物咨詢服務,檢查并協助有關科室做好搶救藥品的保管和使用工作。
(三)收方后必須對處方內容,包括病員姓名、年齡、性別、藥品名稱、劑量、劑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詳加審查后方能調配。遇有缺藥、藥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配伍禁忌等問題時,與開方醫師聯系更正。
(四)配方時按調配操作規程準確取藥,不得估量取藥,急診處方及搶救用藥保證隨到隨配。
(五)嚴格遵守核對制度。調劑室有二人以上工作時,處方配好后經另一人核對發出,處方調配人及核對人均須在處方上簽名;若只有一人配方時再調配后自行核對,并再次簽名方可發藥。
(六)對病人發藥時,要將病人姓名、用藥方法及注意事項詳寫在藥袋上或瓶簽上,并耐心地向病人交待清楚。
(七)對已發出的藥品原則上不予退回,如特殊情況,確需退藥時,經醫生開寫退藥處方,由該科主任簽字后,方可退回。
(八)調劑室的分裝人員必須詳細復核,在藥袋上寫清藥名、含量及數量。
(九)調劑室的藥品及調配用具要定位放置,用后放回原處。
(十)調劑室的貯藥瓶的瓶簽按規定用中文書寫清楚,注明規格、常用量和極量。往儲藥瓶補充藥品時,必須細心核對,不同片型、顏色不可混放,藥瓶儲藥不得超過九成滿。
(十一)對麻醉藥品、毒性藥品、精神藥品及貴重藥品,當日核對,班班交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定期檢查藥品質量,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防止發出過期失效、霉變藥品。凡是有效期在一年以內的藥品要在警示牌上登記。
(十二)若遇缺藥或藥品規格、劑型改變,要及時通知各科室醫生,處方時予以注意。
(十三)調劑室工作人員要衣帽整齊,注意個人衛生和室內衛生,工作時間應保持肅靜,不得大聲喧嘩,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工作時間有事離崗要請假,不得擅自脫崗。
(十四)非本科室人員不得進入藥房。
第3篇 x社區衛生管理制度
社區衛生管理制度
一、衛生工作負責人每月組織委員、衛生員學習愛國衛生法律、法規,傳達上級要求,總結部署工作。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宣傳普及健康教育,利用多種形式宣傳自我保護和衛生防病知識,使居民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
二、衛生工作主要負責人包全面,委員包片,組長包樓門,衛生工作做到經常化,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三、每月定期檢查街巷和樓門的衛生,檢查保潔的工作質量,每季度將所在樓門檢查一次,進行評比。
四、堅持開展“城市清潔日”和“周末衛生日”制度,及時清除小廣告、垃圾、渣土,撿拾綠地廢棄物。
五、開展“除四害”活動,消滅蚊蠅、蟑螂和老鼠,5月―10月每周對重點部位打藥滅蠅,按上級要求開展滅鼠、滅蟑工作。
六、6月和12月組織兩次評選“衛生之家”、“衛生樓門”活動。
七、年末根據上級要求開展衛生評選活動。
第4篇 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醫療安全管理制度
南調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醫療安全管理制度
1、醫務人員必須工作嚴謹,認真負責,精力集中,堅守工作崗位。
2、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及診療規范,嚴格交接班制度。
3、為增強醫療安全意識,醫務人員須按時參加全員醫療安全培訓。嚴格貫徹執行醫療衛生管理法律、法規,作到依法執業,行為規范。
4、醫務人員堅持'三基三嚴'及繼教培訓工作,將考核成績記入個人技術檔案,作為晉級職稱評定及工作能力考核依據。
5、新進醫務人員要進行嚴格的崗前質量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
6、各科室根據每月進行的醫療質量考核、評價、總結,作出自查缺陷報告,提出整改措施,嚴防醫療缺陷發生。
7、各科室須建立醫療缺陷登記本,針對發生的醫療缺陷,科主任應及時向醫務部報告,認真作好調查核實工作。
8、發生缺陷后,要積極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和減輕對患者身體健康的損害,防止損害后果擴大。
9、對已發生的醫療缺陷,應組織醫療安全委員會成員及科室相關人員進行討論,分析原因,總結經驗教訓,提出預防措施及處理意見。
10、發生醫療缺陷的科室或個人不按規定上報,有意隱瞞,一經發現將按規定嚴肅處理。
11、醫院開展醫療缺陷管理,定期統計、分析醫療缺陷,改進工作,提高醫療質量。
第5篇 南調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輸血質量管理委員會工作制度
南調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輸血質量管理委員會工作制度
1、主管輸血的副院長任委員會主任委員,醫務科長、輸血科負責人任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2、委員會成員由醫院部分臨床及醫技科室負責人組成;
3、按照衛生部行政部門要求,宣傳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輸血法》、衛生部《臨床輸血技術規范》,推動、促進、完善醫院臨床輸血發展和管理;
4、制定專業技術人員培訓計劃,采取多種形式,每年1-2次對全院醫護人員進行院內輸血知識醫學繼續教育,不斷提高醫院醫護人員輸血和管理水平;
5、監督指導臨床科學、安全、合理用血;
6、對醫院輸血管理與技術問題,隨時進行監督和管理;
7、開展全院范圍內臨床輸血科研工作協作與交流;
8、積極推廣臨床輸血新技術、新材料、新業務;
9、組織鑒定因輸血而導致的醫療糾紛(溶血反應、輸血相關傳染病等);
10、每季度進行一次醫院臨床輸血管理委員會會議;
11、會議由主任委員主持,主任委員不能出席時,由主任委員委托副主任委員主持;
12、閉會期間,輸血科和醫務科負責執行輸血質量管理委員會的各項決議。
第6篇 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放射防護管理制度
南調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放射防護管理制度
1、從事放射性工作人員及放射工作管理人員要加強《職業病防治法》和國家放射衛生防護條令學習,要依法進行工作。
2、新畢業、新調入放射科、放化療科、核醫學科工作人員就業前必須進行健康查體、防護知識培訓和操作規章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崗。
3、從事放射工作人員每半年在本院進行一次體檢,每兩年到市職防院進行體檢,體檢結果記入健康檔案。
4、定期、不定期對放射工作人員組織健康療養,定期對放射工作人員進行防護知識強化教育培訓。
5、放射工作人員必須佩帶個人劑量計上崗,每兩月更換測試一次,結果記入個人劑量計檔案。沒有劑量計監測結果不能參加職業性放射病評定。無故損壞丟失者由個人負責賠嘗,不配戴個人劑量計,不準上崗。
6、新建、擴建、改建放射場所總務部必須履行預防性監督程序。更換新機器、購置放射源,醫工科必須向保健部申報,辦理使用許可證。
7、定期進行放射場所、射線裝置及影像的質量監督監測工作。若不達標,需治理后方可從業。
8、保健部負責建立從業人員放射衛生檔案、體檢和更換劑量計等工作,進行放射防護知識的強化教育管理工作,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9、醫院放射領導小組定期召開會議,研究解決放射科、核醫學科、放療科的放化射防護問題,定期進行檢查并將考核結果與科室獎金兌現。
第7篇 社區衛生中心計劃免疫工作管理制度
南調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計劃免疫工作管理制度
1、凡參加預防接種的工作人員須持有《預防接種上崗培訓合格證》,具有高度的責任心、嚴格的科學態度,掌握免疫程序、疫苗性質、接種方法、途徑和禁忌癥以及預防接種副反應的觀察、處理方法;卡介苗接種者必須取得'卡介苗接種人員證'。
2、本地出生一個月的兒童和寄居本地三個月以上流動兒童中的適齡兒童均應建立兒童預防接種證,并規范登記兒童預防接種登記簿。
3、門診開診前,應對接種室進行消毒。門診接種必須分室(分桌)接種,標志明顯。
4、接種前應詳細詢問兒童健康狀況,必要時作健康檢查,凡有禁忌癥者一律不得接種。接種對象、部位、方法、劑量、次數、間隔時間應嚴格按有關說明或疾控中心規定執行。被接種的兒童應在接種現場觀察30分鐘方可離開。
5、接種時要嚴格執行無菌操作,實行一人一針一管,使用后的針管要毀型消毒。喂服脊灰糖丸疫苗必須做到一人一勺(一杯)。
6、接種現場應備有冷藏包,發現過期、變色、發霉、有搖不散的凝塊或異物、無標簽或標簽不清,安瓿有裂紋的疫苗一律不得使用。安瓿開啟后應在規定的時限內使用完,未使用完的應銷毀。
7、做好疫苗的領發、登記、保管、報損的登記工作。疫苗的運輸和保存應嚴格按照冷鏈要求執行。
8、建立計劃免疫門診日志,對每名接種的兒童逐一登記門診日志,并填寫完整。
9、認真、及時填報計免門診報表,做到內容完整、數字準確。
10、計劃外疫苗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從轄市(區)疾控中心購買,按物價部門規定的價格收費,做到價格公示上墻,兒童家長本著知情同意、自愿的原則選擇接種。
第8篇 社區衛生中心精神藥品管理制度
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精神藥品管理制度
一、為了加強精神藥品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精神藥品管理辦法》的規定,制定本院管理辦法。
二、精神藥品的管理:實行專柜保管。一類精神藥品需逐日登記消耗,定期檢查。精神藥品定期盤點,處方保存二年備查。
三、精神藥品的使用
(一)、第一類精神藥品(鹽酸布桂嗪注射劑、片;強痛定針、片;鹽酸哌甲酯注射劑/利他林;鹽酸氯胺酮注射劑)的處方不超過3日常用量。
(二)、第二類精神藥品(地西泮針、片/安定針、片;氯硝安定針、片;艾司唑侖片/舒樂安定片、阿普唑侖片、硝西泮片、硝基安定片、苯巴比妥針、片/魯米鈉針、片;咪噠唑侖針/力月西)的處方每次不超過7日常用量。
(三)、西地那非(萬艾可)
1、可開具萬艾可處方的醫師為:心血管內科、內分泌科、神經內科、精神科、老年科、泌尿外科和男性科的具有主治醫師及其以上專業職務任職資格并經執業注冊的醫師。
2、萬艾可每張處方使用量為100mg×5片。
第9篇 社區衛生中心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管理制度
南調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管理制度
1.設專(兼)職人員管理慢性病工作,建立社區慢性病防治網絡,制定工作計劃。
2.對社區高危人群和重點慢性病定期篩查,掌握慢性病的患病情況,建立信息檔案庫。
3.對人群重點慢性病分類監測、登記、建檔、定期抽樣調查,了解慢性病發生發展趨勢。
4.針對不同人群開展健康咨詢及危險因素干預活動,舉辦慢性病防治知識講座,發放宣傳材料。
5.對本社區已確診的五種慢性病(高血壓、糖尿病、腦卒中、冠心病、腫瘤)患者進行控制管理。為慢性病患者建立健康檔案,實行規范管理,跟蹤隨訪,詳細記錄。
6.建立相對穩定的醫患關系和責任,以保證對慢性病患者的連續性服務。
第10篇 社區衛生中心健康檔案管理制度
南調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健康檔案管理制度
1.健康檔案包括家庭健康檔案、個人健康檔案。家庭健康檔案每戶一份,個人健康檔案每人一份,以家庭為單位成冊。
2.應為轄區內重點人群(老年、婦女、兒童)、弱勢人群(孤寡、殘疾、低保)、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病人建立健康檔案。
3.對患有高血壓、糖尿病、冠心病、腦卒中、腫瘤的病人,應在健康檔案袋上用紅、綠、橙、藍、黑色標識區分。
4.健康檔案由全科醫師負責填寫,項目齊全、字跡清晰、表述準確、不得隨意涂改。診療記錄按soap(主觀治療、客觀檢查、評價、計劃)要求書寫。
5.健康檔案每年至少隨訪記錄四次,進行動態管理。
6.健康檔案應及時收集、及時記錄、統一編號、歸檔保管。個人健康檔案分散存放的,應在家庭健康檔案中標明其存放地。
7.健康檔案管理應責任到人、制度到位、硬件落實、管理達標,逐步納入計算機系統管理。
第11篇 社區衛生中心醫源性感染管理制度
南調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醫源性感染管理制度
1.建立醫源性感染管理工作部門或設專兼職管理人員,落實崗位責任。
2.建立會議制度,定期研究和解決有關醫源性感染方面的問題。
3.制訂醫源性感染的工作規范,對重點部門、重點環節、重點流程、危險因素采取干預措施。
4.加強對抗菌藥物臨床使用和耐藥菌的監測管理。
5.對發生醫源性感染的病例,組織流行病學分析及討論,提出控制措施,防范醫源性感染的爆發、流行,并及時上報。
6.加強全員的醫源性感染相關法律法規、工作規范和標準、專業技術知識的培訓,提高控制醫源性感染的能力。
7.根據預防醫源性感染和衛生學要求,對機構的建筑設計、科室布局進行功能劃分,避免醫源性交叉感染。
第12篇 社區衛生中心醫療廢物管理制度
南調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醫療廢物管理制度
1.建立醫療廢物管理責任制,設專兼職人員負責管理。
2.醫療廢物的暫存場所要合理選址,有明顯的警示標識和防鼠、防蚊蠅、防盜等安全措施,定期消毒,保持環境整潔。
3.產生醫療廢物的科室,要有專人負責登記、分類收集、暫存、密閉運送。
4.醫務人員出診治療后,應將醫療廢物帶回,不得留在出診地點與生活垃圾混放。
5.醫療廢物按類別分置于專用的包裝物或密閉的容器內,進行交接登記。登記內容包括來源、種類、重量或數量、交接時間、處置方法、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字等,登記資料至少保存三年。
6.收集醫療廢物的容器或收集袋要有統一標識,銳利廢物和高度污染的醫療廢物按規定分別放入密閉、防刺、防滲容器或收集袋內。
7.使用專用運送工具,將分類分裝的醫療廢物按規定時間、路線,運送到指定的暫存場所,不得滲漏、遺撒、污染環境。醫療廢物暫存時間不超過2天。
8.醫療廢物管理人員應進行相關法律和專業技術、安全防護以及緊急處理等知識的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