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必須配備經安監部門培訓合格的專業電工,電工作業做到持證上崗。
2、禁止使用無廠家、無生產許可證、無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及國家明令淘汰的電氣設備。
3、必須對供電設備、用電設備的金屬外殼進行接地保護,接地裝置的電阻值必須符合規定要求。
4、必須給專業電工配備合格的絕緣鞋、絕緣手套、安全帽、安全帶等安全防護用品。
5、向當地供電部門申請辦理自備柴油(汽油)發電機,自備電源要裝“雙頭四極”閘刀;嚴禁以流動方式給其他電網供電用戶提供臨時備用電源。
6、必須在電源或分路部位安裝漏電保護器,電線應套非燃管保護,熔絲不得用鐵絲、銅絲代替。
7、嚴禁在電熱器具的安全距離內擺設易燃、易爆物品。
8、嚴禁濕手接觸帶電開關、拔插電源插頭及更換電氣元件和燈泡等。
第2篇 區實驗中學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實驗中學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校內輸變電設施必須嚴格按章管理,線路的安裝、改造、維修必須由專門人員按規程作業。
二、電工人員安裝、改造、維修電器設備,必須嚴格按照規程操作,避免因操作失誤、技術不熟練造成火災事故的發生。
三、嚴禁任何單位、個人在校內輸電線路上私自亂拉、亂接電線。
四、教學、科研、生產用電設備要確定專人負責、按章管理,一般應堅持人走拉閘斷電。
五、宿舍管理部門要嚴格學生宿舍用電管理,杜絕私拉、亂拉電源線,嚴禁使用違章電器,宿舍管理要堅持用電、用火檢查和巡查制度,嚴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第3篇 焦化廠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臨時線路時解決特殊情況下,各部門繼續電源的臨時措施。各單位應當嚴格控制臨時線路的架設并加強管理。
1、 凡是需要使用線路的部門,必須提前向設備科電氣歸口主管申請,經公司設備部批準后方可架設臨時線路。
2、 凡使用臨時線路,必須由專職電工負責按批準日期安裝和拆除,非電工人員一律不準私自安裝、架設、使用。
3、 露天使用臨時線路的部門,必須設專人負責巡回檢查管理。
4、 凡不合格的用電設備、機械、器具均不得使用臨時線路。
5、 任何部門必須在申報批準日期內使用臨時線路,逾期必須重新申報,不得以任何借口長期使用臨時線路。
6、 凡違反上述規定的臨時線路,生產科有權通知電工停止供電;因自身安裝使用或挪用臨時線路而發生事故的部門,其后果由當事者負責,生產科根據事故等級給予相應處罰。
第4篇 用電安全檢測管理制度
1.認真執行操作規范制度,停電檢修制度。
2.操作規范內容:
2.1應拉合的開關和刀閘。
2.2檢查開關和刀閘位置。
2.3檢查接地線是否拆除;檢查負荷分配。
2.4裝拆接地線。
2.5安裝或拆除控制回路或電路互感回路的保險器,切換保護回路和檢驗是否確無電壓等。
3.清潔維護電機及其附屬設備時,必須切斷電機電源。工作完畢后再恢復正常。
4.在高壓電房內進行檢查工作時,至少有兩人在一起,搖測或檢測電容和電纜前后充分放電。
5.發現事故時,應及時查明原因并馬上報告上級。
9.下班后和節假日,要切斷電源、水源、關好門窗、保管好貴重物品,清理化驗用品和場地。做好化驗室的通風和防護,以防儀器設備銹蝕和霉變。
10.對違反有關規定忽視安全而造成的重大事故和被盜案件發生時,要保護現場,并立即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第5篇 加油站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崗位用電設備由崗位責任人負責管理.
2.設備上安裝的開關 、保護裝置、控制裝置必須齊全有效。
3.任何電器設備在未經測試前,一律視為有電。不得盲目觸及,非有關人員不得隨意移動電氣設備上的警示牌。
4.站內所有電氣設備如:開關、配電箱、備用發電機等都應保持清潔和干燥,設備周圍不準堆放雜物,清潔時不準用水沖洗,以免塤壞絕緣層或造成短路。
5.在進行開、關操作時,一定要把開關蓋安裝好,以發展電弧融熔化金屬飛濺傷人。
6.電氣設備發生故障時,首先應斷開電源開關,然后請電工進行檢修,嚴禁非電工人員修理。
7.電器設備必須定期檢修并做好安全檢查,要掛牌表示。
8.照明用電由值班人員管理,要節約用電。
9.加油機底部向上0.5米、水平方向4米、油罐口水平方向3米以內為危險區。危險區內的電器設備的選型、安裝、使用必須符合有關電氣安全規定。
10.嚴禁任何一級電壓的架空線路跨越加油站上空。
11.室外照明燈具,必須是封閉式。罩棚燈具防護等級不低于ip44級。
12.加油站內不得隨意拉接臨時電線。
第6篇 中石化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中石化集團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臨時用電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觸電、火災爆炸及各類電氣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石化集團公司、股份公司所屬各單位,同時也適用于進入以上單位作業的外來施工單位和人員。
第三條 本制度管理范圍為各單位正式運行電源上所接的一切臨時用電;海上平臺獨立發電設備的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可參照本制度執行。
第四條 臨時用電審批程序
(一) 在運行時的生產裝置、罐區和具有火災爆炸危險場所內一般不允許接臨時電源。確屬生產必須時,在辦理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的同時,按規定辦理用火作業許可證。
(二) 本企業內部單位的臨時用電,由用電單位持用火作業許可證、電工作業操作證到供電管理部門辦理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
(三) 本企業以外單位及本企業下屬多種經營企業需臨時用電時,由用電單位持用火作業許可證、電工作業操作證、施工許可證等到供電管理部門辦理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須經用電或施工主管單位負責人簽字。
第五條 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有效期限應與用火作業許可證一致。
第六條 臨時用電管理
(一) 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一式三聯,第一聯由供電審批部門存檔,第二聯交供電執行單位保存,第三聯由臨時用電執行人保存。
(二) 臨時用電結束后,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第一聯由供電執行單位簽字后,由用電執行人交供電主管部門注銷。
(三) 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保存期為1年。
第七條 有自備電源的施工隊其自備電源不得接入電網電源。
第八條 用電結束后,臨時施工用的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立即拆除,由用電執行人所在生產區域的技術人員、供電執行部門共同檢查驗收簽字。
第九條 臨時用電必須嚴格確定用電時限,超過時限要重新辦理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的延期手續,同時辦理相關的繼續用火作業許可證手續。
第十條 安裝臨時用電線路的作業人員,必須具有電工操作證方可施工。嚴禁擅自接用電源,對擅自接用的按嚴重違章和竊電處理。電氣故障應由電工排除。
第十一條 臨時用電設備和線路必須按供電電壓等級正確選用,所用的電氣元件必須符合國家規范標準要求,臨時用電電源施工、安裝必須嚴格執行電氣施工、安裝規范。
(一) 在防爆場所使用的臨時電源,電氣元件和線路要達到相應的防爆等級要求,并采取相應的防爆安全措施。
(二) 臨時用電的單相和混用線路應采用五線制。
(三) 臨時用電線路架空時,不能采用裸線,架空高度在裝置內不得低于2.5米,穿越道路不得低于5米;橫穿道路時要有可靠的保護措施,嚴禁在樹上或腳手架上架設臨時用電線路。
(四) 采用暗管埋設及地下電纜線路必須設有“走向標志”及安全標志。電纜埋深不得小于0.7米,穿越公路在有可能受到機械傷害的地段應采取保護套管、蓋板等措施。
(五) 對現場臨時用電配電盤、配電箱要有編號和防雨措施,配電盤箱門必須能牢靠關閉。
(六) 行燈電壓不得超過36伏;在特別潮濕的場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屬設備內作業裝設的臨時照明行燈電壓不得超過12伏。
(七) 臨時用電設施必須安裝符合規范要求的漏電保護器,移動工具、手持式電動工具應一機一閘一保護。
第十二條 臨時供電執行部門送電前要對臨時用電線路、電氣元件進行檢查確認,滿足送電要求后,方可送電。
第十三條 對臨時用電設施要有專人維護管理,每天必須進行巡回檢查,建立檢查記錄和隱患問題處理通知單,確保臨時供電設施完好。
第十四條 臨時用電單位必須嚴格遵守臨時用電的規定,不得變更臨時用電地點和工作內容,禁止任意增加用電負荷,一旦發現違章用電,供電執行單位有權予以停止供電。
第十五條 臨時用電結束后,臨時用電單位應及時通知供電執行單位停電,由原臨時用電單位拆除臨時用電線路,其他單位不得私自拆除。私自拆除而造成的后果由拆除單位負責。
第十六條 臨時用電單位不得私自向其它單位轉供電。
第十七條 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是臨時用電作業的依據,不得涂改、不得代簽,要妥善保管,保存期為一年。
第十八條 本制度從印發之日起執行。原《臨時用電安全管理規定》同時廢止。各企業根據本制度,制定本單位實施細則。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標準、規范、法規執行。
第十九條 本制度由中國石化集團公司安全環保局負責解釋。
第7篇 lng加氣站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管理范圍
加氣站內的所有電氣設備如:
高壓配電裝置;
變壓器;
低壓配電柜;
防爆電機及非防爆電機
防爆電器、燈具;
電纜;
2.防爆電器管理
① 在爆炸危險區(如攔蓄區、卸車區、加氣區)使用的電氣設備防爆等級應符合gb50058《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
② 防爆電氣設備均由專職電工管理,非電工人員不得操作維修,加氣站的防爆區域內不應隨意裝接臨時用電線路及設備,需用電時,必須由專職的電工負責接線,臨時用電設備線路的防爆等級應符合gb50058《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的要求。
③ 防爆電氣設備的密封應每月檢查一次,如發現密封不良,應立即修補或更換,防爆電氣設備在搶修時誤損傷防爆結合面,復裝時隔腔內塵土、異物應清除干凈,密封良好。
④ 設備整體附帶的防爆電氣設備維修更換應由設備廠家負責。
3.停電搶修規定
① 停電搶修制度應由電工通知操作工,先行停車并確保停車時系統在安全狀態。
② 搶修時應做好電源側的接地及隔離工作,搶修完畢時,應恢復電源側狀態,送電時通知操作工。
③ 爆炸危險區域內搶修時,應防止工具碰撞打火。
4.絕緣測試規定
每半年對電動機,電纜絕緣電阻測試一次,并做好記錄,發現絕緣性能下降時應檢查原因并修復。
第8篇 收費站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收費站安全用電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下班后,辦公室、各宿舍無人時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在辦公場所、職工宿舍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5、定期檢查電源裝置是否安全可靠。
6、對新裝、改裝的電氣設備及線路要嚴格驗收。
7、發生線路故障,應及時報維修人員維修,不得隨意拆卸、修理。
二、收費站用電設施管理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第9篇 攪拌站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變壓器的安裝、接線、避雷系統、接地系統應符合規范。
2、配電房必須派專人值班。配電室經常保持清潔,無雜物,門向外開,并配鎖。配電柜的的放置、接線應符合規范。
3、動力照明線路嚴格執行規范要求,做到安全、經濟、方便施工,線路由值班電工負責并實行交接班簽認制。
4、動力、照明線路必須分開懸掛在一定高度,以防發生觸電事故。
5、合理配置用電系統的短路、過載、漏電保護器。用電設備應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不得用一個開關直接控制二臺及以上的用電設備。
6、電力設施、線路由專人負責維修養護,非專業人員嚴禁擅自亂動。
7、不得在外電架空線路正下方施工,搭設作業棚、建生活設施或堆放構件、器具、材料及其他雜物。
8、電動機械的機體必須可靠接地,手持式電動工具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使用時應有人監護。
9、一般場所照明電壓宜為220v,隧道內工作面的照明電壓不應大于36v。其他工作行燈電壓不得大于12v。
10、電器設備周圍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和腐蝕性介質,不得使用火源。
11、自備電源與外電線路電源應設置連鎖機構,嚴禁并聯運行。
12、所有施工用電嚴格按《鐵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執行。
第10篇 商城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為確保商城的用電安全,使經營戶的財產免受損失,特制訂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凡進駐商城經營戶及進場裝璜單位,因裝璜需要在商城范圍內需接臨時電源,由所屬部門人員帶領到商城物業管理部登記,辦理臨時電源使用證。
二、臨時電源線必須絕緣良好,禁止使用護套線、花線及單股銅芯線等,臨時電源線必須使用橡套電纜。由物業管理部審核后,方可使用,電纜載流量必須超過所用電負荷。
三、臨時用電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以確保人身安全。
四、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及維修時,由所在部門人員到物業管理部辦理臨時電源使用證,同時由所屬部門負責人落實安全負責人,在用電許可證上簽字。
第11篇 機房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機房人員應學習常規的用電安全操作和知識,了解機房內部的供電、用電設施的操作規程。
2、 機房人員應經常實習、掌握機房用電應急處理步驟、措施和要領。
3、 機房應安排有專業資質的人員定期檢查供電、用電設備、設施。
4、 不得亂拉亂接電線,應選用安全、有保證的供電、用電器材。
5、 在真正接通設備電源之前必須先檢查線路、接頭是否安全連接以及設備是否已經就緒、人員是否已經具備安全保護。
6、 嚴禁隨意對設備斷電、更改設備供電線路,嚴禁隨意串接、并接、搭接各種供電線路。
7、 如發現用電安全隱患,應即時采取措施解決,不能解決的必須及時向相關負責人員提出解決。
8、 機房人員對個人用電安全負責。外來人員需要用電的,必須得到機房管理人員允許,并使用安全和對機房設備影響最少的供電方式。
9、 機房工作人員需要離開當前用電工作環境,應檢查并保證工作環境的用電安全。
10、 最后離開機房的工作人員,應檢查所有用電設備,應關閉長時間帶電運作可能會產生嚴重后果的用電設備。
11、 禁止在無人看管下在機房中使用高溫、熾熱、產生火花的用電設備。
12、 在使用功率超過特定瓦數的用電設備前,必須得到上級主管批準,并在保證線路保險的基礎上使用。
13、 在危險性高的位置應張貼相應的安全操作方法、警示以及指引,實際操作時應嚴格執行。
14、 在外部供電系統停電時,機房工作人員應全力配合完成停電應急工作。
15、 應注意節約用電。
第12篇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并向保衛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督并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
作業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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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 中學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切實做好學校用電安全管理工作,防止事故發生,使電力更好地為師生學習和生活服務,特制訂本制度。
1、學校用電安全管理制度由分管校長、總務主任全面負責,并責任到人。
2、總務主任要經常檢查教學用電、生活用電是否正常,是否完好。
3、學校電工全面負責電源線路、照明、電器設備、電教設備電源的正常使用及日常的維修工作。
4、電工要作到持證上崗,嚴格認真操作,并經常巡視學校電源線路、照明、插座、生活用電、電教設備、安全使用,發現問題要報告總務主任,并要及時維修。
5、辦公室線路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裝和亂接。
6、發現電器有故障時,應及時關閉電源,不得隨意拆卸。
7、做到節約用電,下班必須做到人走燈滅、電腦等電器關閉。
8、經常教育學生要安全用電,不得任意損壞電源設施、設備。
9、學校用電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總務主任、電工要分別承擔責任,每班設一名小電教員負責管理班級用電和走廊用電燈具的開關。各處室主任、級部長負責辦公室的用電。
10、冬季教室(10月―4月)早8:00以前可以開燈,夏季教室(5月―10月)陰天下雨可以開燈。
11、以上要求要嚴格執行,如有違反班級扣班級量化考核分1―2分。辦公室如有違反扣相應負責人量化分0.5-1分。
12、各活動室、實驗室由任課教師負責用電開關,如有違反扣相應教師和具體負責人量化分0.5-1分。
第14篇 制衣廠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公司內所有生產、倉儲等區域嚴禁煙火,不得任意吸煙動火。
2.動火必須按照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嚴格執行用火用電審批制度。
3.臨時動火應向公司安委會書面申請辦理動火票,方可動火,并要有防范措施和專人管理、監督,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時間一般不超過24小時。
4.固定動火必須經公司安委會審查同意,報經公司分管領導批準,辦理動火手續,并明確動火防火人職責,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并配備相應滅火器材。
5.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品或作有效的安全隔離,未做到不得動火作業。
6.動火作業完畢,必須對現場認真清理,消除余火,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現場。
7.廠區、庫區、露天堆場周圍100米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露天堆場周圍的雜草等易燃、可燃物應經常進行清除。
8.倉庫、車間內不準使用火爐取暖,在廠區內使用時,應經公司安委會批準,同時必須做到“三定”,定位使用、定人負責、定安全措施。
9.車間、過道內嚴禁存放各種油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
10.對準許使用電爐的生產部門,在生產(工作)時,要有專人照看,不用時應及時切斷電源,電爐只能用于生產(工作)上,不準用于私人熱食品、燒開水。
11.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在公司和臨時過渡房內擅自架設拉用臨時電路,特殊情況必須拉用臨時電路的,必須由使用單位提出書面報告,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后,由公司設備部專業電工拉線接電。
12.一切固定的生產設施,應嚴格按照規范進行電氣線路的設計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
13.凡有自動化生產線上需特殊處理的臨時線路,應知會公司設備部,一般應在隔天的白班恢復好固定線路,特殊情況可在維修日處理好,要求使用期超過一星期的,必須上報公司設備部審批,不報者按違章論處。
14.安裝電路必須持有電工操作證者方能安裝,無證者不準安裝電路。
15.禁止使用電熱棒。
16.配電線路、電氣設備應保持清潔,配電箱(板)不得積塵,立式配電柜周圍一米內不準堆放物品,應保持干燥并掛牌專人管理。
17.電氣設備的導線、接點、開關不得有斷線、老化、裸露、破損,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電氣設備嚴禁超荷運行,嚴禁在悶頂內敷設配電線路。
18.配、發、變電房(室)內嚴禁存放各種油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嚴禁明火作業和使用電爐,房(室)內通風要保持良好。
第15篇 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臨時線路是解決特殊情況下,各部門急需電源的臨時措施。各單位應當嚴格控制臨時線路的架設并加強管理。
1、凡是需要使用臨時線路的部門,必須提前向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申請,經批準后方可架設臨時線路。
2、凡使用臨時線路,必須由專職電工負責按批準日期安裝和拆除,非電工人員一律不準私自安裝、架設、使用。
3、露天使用臨時線路的部門,必須設專人負責巡回檢查管理。
4、凡不合格的用電設備、機械、器具均不得使用臨時線路。
5、任何部門必須在申報批準日期內使用臨時線路,逾期必須重新申報,不得以任何借口長期使用臨時線路。
6、凡違反上述規定的臨時線路,安全生產主管部門有權通知電工停止供電;因自身安裝使用或挪用臨時線路而發生事故的部門,其后果由當事者負責,安全委員會根據事故等級給予行政處罰。
第16篇 校園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加強和規范校園重點防火單位(部位)場所的用火、用電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消防法規,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一、本規定所稱的重點防火單位(部位)是指校園區域內的下列場所:教學樓、圖書館、計算機室、實驗室、學生公寓、幼兒園等場所。
二、各學院(年級)、單位應將用火、用電管理納入日常防火檢查、巡查的重要內容。做到“三落實”,即落實安全地點、落實專人負責、落實安全措施。
三、對用火用電人員應經常進行消防知識學習和培訓,特別是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的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嚴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懂得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救初期火災。
四、不準用易燃液體引火,不準在火源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廢棄的放射性有毒固體、液體、氣體處理排放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規定,不得點燃或隨意排放。
五、易燃易爆場所的電器設備和線路型號的選型必須符合國家的規定要求。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因生產、生活特殊情況需要使用明火作業的,應當按照校動火工作的規定,要先辦理審批手續。
動火作業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并采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檢查現場的消防安全措施。當動火間斷或終結時,應檢查現場有無殘留火種。
六、對各種用火、用電、用氣設備要定期檢查、維修,不準帶故障運行或使用,不得私自設置臨時用電線路和設備。
七、學生宿舍樓用電線路和設備必須由專業電工負責安裝,必須符合國家有關電氣設施安裝標準。嚴禁使用電爐、電熱棒等電熱設備,嚴禁使用液化氣灶等工具。
八、電氣防火檢查主要有以下內容:
1、電氣線路的敷設、導線直徑及連接絕緣程序是否符合電氣技術規范,是否有亂拉臨時線路的現象;
2、熔斷器是否符合電氣設備安全要求,有無用銅、鋁絲代替;
3、是否存有違章安裝使用電焊機、電熱器具、照明器等現象;
4、電氣設備的接地、短路等保護裝置是否合格,是否存在超負荷運行的現象;
5、檢查避雷器銹蝕程度、有無裂紋,引線是否完全,觸點是否松動;
6、檢查設備靜電連接是否齊全、可靠。
九、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有關部門應按照《火災隱患整改制度》的要求落實整改措施。
十、每半年應對建筑物、設備的防雷、防靜電情況進行一次檢查、測試,并做好檢查記錄。
十一、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依據公安部第61號令《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消訪安全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第17篇 供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是供用電的管理服務單位,負責學院的供電設備設施、線路、計量器具等的調配、管理、維護和使用。
二、為保障供電線路及設備的正常運行和安全用電,各用電部門、單位和個人未經批準,嚴禁使用正常用電以外的大用電量設備或電器(電爐、電熱器、電開水器等),以防損傷電線路和設備、引發火災。
三、用電部門的用電負荷變更、增容,須提出申請,由后勤處進行技術審核論證、報后勤主管院長批準后實施。
四、臨時用電及施工用電,須報后勤處批準并裝表計量。
五、凡是在供電線路上用電者,其供用電均由學院后勤處統一管理、計量、考核,并按規定標準收費。如發現線路或計量器故障,及時向后勤處報修處理,學院根據實際情況收取材料費。
六、電工值班人員,在做好正常維護整修工作的同時,應認真堅持巡檢制度,按照規章和安全要求,嚴格檢查供電范圍內的設備、線路及用電情況,及時清除不安全因素,制止違章用電。
七、在學院供電范圍內,凡是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的,根據有關規定和實際程度進行處罰:
1、人為損壞供電線路或設備造成嚴重后果的,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2、未經批準私拉亂接線路的,責任人必須恢復原狀,補交電費,并處以5o-1oo元的罰款。
3、私自使用禁用電器的,除了沒收違章電器外,給予50-1oo元罰款,責任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第18篇 用電安全檢查記錄表管理制度
為了建立完善良好的用電安全檢查制度。用電安全檢查記錄表根據購物中心所有用電安全內容進行合理分配,各責任人必須認真嚴格對所負責區域用電安全內容進行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工作。
用電安全檢查記錄表分四大部分:
1 主配電檢查:當前樓層以配電間為基礎所有進出主要線路安全、控制空開、計量電表以及消防用電安全等,
2 公共設備設施:包括當前樓層所有照明設備、空調、電梯、以及衛生間設備。
3 商戶用電安全檢查:當前樓層所有商戶內部用電安全、
4 超市、電器、餐飲、中央空調、外場外墻、等區域用電安全檢查。
檢查方式:
每日巡查:每日巡查內容包括主配電間內容、公共設備設施內容及當前樓層商戶用電巡查。
每周檢查:每周對當前樓層所有商戶進行用電安全檢查。
每月檢查:每月必須對所負責區域內所有用電內容進行深入檢查,包括拆開商戶用電空開箱進行檢查,所有用電線路連接端進行緊固工作。商戶用電功率記錄對比。
各樓層責任人自覺認真執行以上檢查類容,對于檢查不認真,不定期緊固,未檢查直接寫記錄人員,嚴格按照公司制度進行處罰。
第19篇 用電安全運行管理制度
為了保障電力設施安全良好正確運行,確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與健康,滿足生產需求和公司形象,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并整改,降低電力設施不完好引發的各種安全事故和浪費,根據相關國家標準、行業規范并結合我公司的生產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義盛選煤有限公司生產車間、辦公室。
二. 行政部職責
1 負責公司用電設施管理工作,負責保證公司用電設施正常運行
2 負責安全用電管理組織機構的建立建全,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和權限。
3. 負責安全用電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執行。
4. 負責對全公司用電設施的使用進行檢查。
5. 負責組織用電設施的外委維修工作。
三. 安檢科職責
1. 負責監督檢查《安全用電管理制度》的執行。
2. 負責組織《安全用電管理制度》的培訓。
3. 負責對用電設施的安全狀態進行評價。
4. 負責對違反《安全用電管理制度》的行為和結果進行裁定。。
5. 負責對違反《安全用電管理制度》的班組和個人提出考核建議
四. 生產部職責
1. 負責本公司用電設施日常安全使用的管理工作。
2. 負責本公司用電設施的日常維護工作。
3. 負責本公司用電設施自檢自查和整改工作。
4. 負責本公司部分用電設施的維修工作。
五. 電工作業人員技術條件
1. 從事電氣工作的職工必須遵守《電氣安全管理規程》、電工安全操作規程及國家有關的電氣管理規定。
2. 必須參加國家認可部門進行的電工安全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后,才能從事電工作業。
3. 禁止非電工人員從事任何電工作業。
4. 凡帶電作業人員應經專門培訓,并經考試合格,領導批準方可參加帶電作業。
5. 供電工作人員應加強自我保護意識,自覺遵守供電安全維修規程,發現違反安全用電并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設備安全及重大隱患時應立即制止。
6. 電氣工作人員應掌握觸電解救及急救措施。
六. 電器設備安裝規則
1. 安裝電器設備必須使用三相五線制來取代三相四線制,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分開使用。
2. 必須采用兩級及以上漏電開關。
3. 保護接零或保護接地時,其線路上嚴禁裝設開關、熔斷器,及任何斷開零線或地線的保護電器,并做重復接地。所有的用電設施外殼和人身所能接觸及到的、與用電設施相連接的金屬結構上都必須采取保護接零或保護接地。
4. 嚴禁在同一個供電系統中采用一部分保護接零,而另一部分接地保護。
七. 在停電線路上工作防觸電的技術措施
在停電線路上工作防止觸電的基本安全技術措施:a停電、b 驗電、c掛接地線,即“三措”。沒有經過安全技術措施的線路,無論是否有電均應視為帶電線路。
1. 停電
1. 停電操作時,應先停負荷,再拉斷路器,最后拉開隔離開關。 嚴
禁帶負荷拉隔離開關。
2. 驗電
1. 檢修的電氣設備停電后,在裝接地線之前必須先驗電,驗明線路確已無電壓方可接地線。驗電時應戴絕緣手套并有專人監護,驗電時應使用相應電壓等級、合格專用的驗電器,驗電器使用前應先確認其功能良好;
2. 聯絡開關、刀閘、自動空氣開關檢修時,應在兩側驗電,在同一停電工作范圍無鄰近平行交叉的帶電線路時,經驗電并掛好第一組地線后,其它地線掛接時可不再驗電;
3. 驗電時發現有電或其它疑問應查明原因。
3. 掛接地線
1. 線路驗明無電后,在工作負責人的監護下由熟練工人掛第一組地線,拆除最后一組地線也應在工作負責人監護下由熟練工人進行;
2. 掛拆地線時,工作人員應使用合格的絕緣桿或專用絕緣繩,地線不許碰觸人體,在電纜及電容器上掛地線時應先放電;
八. 安全防護用品的作用與管理
1. 設備運行檢修人員用的安全防護用品有:工作手套、絕緣鞋、長袖工作服、電工所使用的工具等。
2. 安全防護用品設專人保管并負責監督檢查,保證其隨時處于備用狀態,防護用品應存放在清潔、干燥、陰涼的專用柜中。
3. 設備運行人員及檢修人員要進行專業安全防護教育及安全防護用品使用訓練。
4. 臨時用電安全
臨時用電必須使用部門申請,符合安全用電要求,安檢科
批準方可實施。
九. 安全用電管理具體內容
1. 電纜線路
電纜線路主要由電力電纜、終端接頭、中間接頭及支撐件組成。電力電纜的終端頭和中間接頭,應保證密封良好,防止受潮。電纜終端頭、中間接頭的外殼與電纜金屬護套及鎧裝層均應良好接地。
2. 配電柜
1. 配電柜內各電氣元件、儀表、開關和線路應排列整齊,安裝牢固,操作方便,柜內無積塵、積水和雜物。
2. 保護線連接可靠。
3. 觸電危險性大的環境應安裝封閉式箱柜。
4. 配電箱應堅固、完整、嚴密,箱門上噴涂紅色“有電”字樣或紅色危險標志。使用中的配電箱內禁止放置雜物。
5. 落地式配電箱的設置地點應平整、防止碰撞、物體打擊、水淹及土埋。配電箱附近不得堆放雜物。
6. 配電箱、配電盤應經常進行巡視和檢查;開關、熔斷器的接點處是否過熱變色;配線是否破損;各部連接點是否牢固;各種儀表指示是否正常等,發現缺陷及時處理。此外,還應經常進行清掃除塵工作。
7. 用電設備至配電箱之間的距離,一般不應大于5米,固定式配電箱至流動閘箱之間的距離最大不應超過40米。
十. 手持電動工具和移動式設備
1. 手持電動工具包括手電鉆、手砂輪、沖擊電鉆等工具。這類設備的安全使用條件是
ⅰ類0類設備必須采取保護接地或保護接零措施。
ⅱ類、ⅲ類設備沒有保護接地或保護接零的要求。
2. 移動式電氣設備的保護零線(或地線)不應單獨敷設,而應當與電源線采取同樣的防護措施,即采用帶有保護芯線的橡皮套軟線作為電源線。
3. 移動式電氣設備的電源插座和插銷應有專用的接零(地)插孔和插頭。
4. 絕緣電阻合格,帶電部分與可觸及導體之間的絕緣電阻ⅰ類設備不低于2mω,ⅱ類設備不低于7mω。
5. 各種電動工具使用前均應進行嚴格檢查,其電源線不應有破損、老化等現象,其自身附帶的開關必須安裝牢固,動作靈敏可靠。禁止使用金屬絲綁扎開關或有帶電體明露。插頭、插座應符合相應的國家標準。
6. 凡移動式設備及手持電動工具,必須裝設漏電保護裝置
十一. 電焊設備
1. 電焊時應當戴帆布手套、穿膠底鞋。在金屬容器中工作時,還應戴上頭盔、護肘等防護用品。
2. 固定使用弧焊機的電源線與普通配電線路要求相同,移動使用弧焊機的電源線應按臨時線處理。
3. 弧焊機的電源線上應裝設有隔離電器、主開關和短路保護電器。
4. 電焊機外露導電部分應采取保護接零(或接地)措施。
5. 弧焊機一次絕緣電阻不應低于1mω,二次絕緣電阻不應低于0.5 mω。
6. 移動焊機時必須停電。
7. 露天使用的電焊機應有防潮措施,機下應用干燥物體墊起,機上有防雨罩。位于溝槽附近的焊機應防止土埋。
8. 電焊機的外殼應完好,側接線柱防護罩安裝要牢固。
9. 電焊機一次電源線宜采用橡套纜線,其長度一般不應大于3米。當采用一般絕緣導線時應穿塑料軟管或膠皮管保護。
十二. 照明
1. 生產現場照明燈線路的敷設,除護套纜線外,應該分開設置或穿管敷設。
2. 辦公室、宿舍的燈,每盞應設開關控制。燈具對地面垂直距離不應低于2.5m。
3. 燈頭與易燃物的凈距一般不小于300mm,聚光燈、碘鎢燈等高熱燈具與易燃物應保持安全距離。
4. 局部照明燈、行燈及標燈,供電電壓不應超過36伏,在特別潮濕的場所及金屬容器、金屬管道內工作的照明燈電壓,不應超過24伏。行燈電源線應使用橡套纜線,不得使用塑料軟線。
十三. 接地、接零及防雷保護
1. 所有電器設備的金屬外殼以及和電器設備連接的金屬構架必須采取妥善的接地或接零保護。
2. 當外接電源時,應首先了解外接電力系統中電氣設備采用何種保護,方可確定采用接地或接零保護,不可盲目行事。
3. 工作零線兼作接零保護時,零線應不小于相線的1/2。零線不得裝設開關和熔斷器。
4. 用電設備的接地線或接零線應采用多股銅線,禁止使用多股鋁線。
5. 接地線或接零線中不得有接頭,與設備及端子連接必須牢固可靠、接觸良好,壓接點一般應設在明顯處,導線不應承受拉力。
6. 采用接零保護的的單相220伏電氣設備,應設有單獨的保護零線,不得利用設備自身工作零線兼作接零保護。
十四. 停電和送電
1. 線路故障和設備檢修,需經有關領導,安檢科和生產部的許可方可停電。
2. 停送電應由專職人員負責,嚴禁非工作人員任意停送電。停電作業時,要穿長袖衣服,用防護用品,站在專用的絕緣物上操作。操作時要由技術熟練和對本系統設備熟悉的人監護。停電先停負荷側,送電先送電源側,嚴禁帶負荷停送電。
3. 高壓變配電因檢修或工作需要而停電時,要將線路上的隔離開關和跌落保險拉開,并在停電設備可能發生感應電壓的部件接地線。電容器放電后接地,對施工設備的進出線各相進行驗電,確認設備無電。
4. 工作人員必須在停電設備的范圍內作業,并與帶電部件保持規定的安全距離,并在隔離開關和跌落保險處懸掛禁牌,設專人監護,著裝安全,保護用品齊全方可開始作業。
5. 作業現場工作人員除正常檢修工作人員外,還要有專人巡回檢查和監護。各部位監護、檢查人員在未得到命令前不許隨便離崗。
6. 作業完畢在恢復供電前,要對工作范圍進行全面認真檢查,接地線,短路線,及各種安全保護設施要全部拆除,供電線路、變配電設備上無任何遺留材料、工具、雜物等,通知所有作業人員撤離工作地點,由作業組長檢查無誤后辦理送電手續,有關領導下達送電命令后方可恢復供電。
7. 變電站線路跳閘時,有重合裝置的,若重合不成功,不得強送;無重合裝置的,不得試送,必須經線路運行管理單位確認確無斷線,方可按正常程序送電。
8. 變電站出現線路接地信號后,應立即判明接地線路,按調度命令停電并通知運行管理單位巡線處理。
十五. 電氣作業中注意事項
1. 禁止非持證電工裝接電氣設備。
2. 嚴禁任何人玩弄電氣設備和開關。
3. 破損的電氣設備應及時維修或調換,禁止使用絕緣損壞的電氣設備。
4. 禁止利用電熱和燈泡取暖。
5. 設備檢修切斷電源時,嚴禁任何人啟動掛有警告牌的電氣設備。
6. 禁止用水、煤油沖洗擦拭電氣設備,禁止用壓縮空氣吹電氣設備。
青海義盛選煤有限公司
2022年3月
第20篇 賓館飯店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 非電氣工作人員嚴禁擅自安裝、拆除和修理電氣設備和線路。
2. 電氣工作人員需經過專門的技術培訓,持有上崗證方能獨立操作。
3. 安裝、維修各類電器設備、線路,需由專業人員操作嚴格遵守“電氣安全操作規程”,以保證安全。
4. 電氣設備須裝有空氣開關和相應的保險裝置,并有安全接地裝置。
5. 電氣線路需絕緣良好,選材符合規范(按規定需穿管的應穿管),并定期檢查。
6. 外來施工單位用電,需經工程部審核批準后,按擬定的容量,在指定的配電箱取電,派專人監護再進行施工。
7. 在施工中進行挖溝、打洞等工作前,應先與工程部聯系,并落實專人負責。
8. 各類庫房應嚴格用電規程,按規定按裝電器設備及開關。
9.工作完畢或下班時,必須將電氣設備關閉,切斷電源后,方可離開。
10.定期對燃氣和電氣設備進行檢查(包括防雷、防靜電)。
11.其他各類用電,需經工程部審批后方可進行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