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設備、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安全設備、器材的檢查、維修等方面管理工作,保證在用設備、器材符合相關標準,保持完好狀態,全面實現企業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一、煤礦使用和購置的安全儀器儀表、設備、器材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標準,有煤礦安全標志、產品合格證、使用說明書和產品生產廠家資質證書等,不得使用和購置非礦用設備、器材和不合格、淘汰產品。
二、企業在擬定購置安全設備、器材計劃時,規格型號、技術參數、性能、質量等由礦技術負責人把審查關,經項目部經理審批后執行。
三、設備的安裝、調試、試運行,由設備使用單位會同設備管理部門按設備使用維護保養說明書中的有關規定進行。
四、企業根據不同的在用設備、分別制訂維修保養計劃,設備操作人員和電鉗工按相關規定負責實施,并做好維修保養和設備運行記錄,建立在用設備臺帳管理制度。企業在用設備臺帳內容:
1、設備規格型號、性能參數、生產廠家、出廠日期和購置、投入使用時間;
2、使用運行中維修、保養情況;
3、設備相關資質證書、合格證、說明書等。
五、安全儀器儀表的校試、維修等,送有專業資質單位進行校驗,使用人員嚴格按有關規定正確使用和管好儀器儀表。
六、嚴格執行在用設備使用有關規定和技術操作規范,不得違章操作和設備帶病運行。井下使用的電氣設備做到無“雞爪子”、“羊尾巴”、“無明接頭”,杜絕電氣失爆現象,接地保護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等有關規定。
七、對超期服役、安全性能差、存在較大隱患和質量問題的設備器材實行報廢處理。報廢器材有特殊規定的按規定交其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第2篇 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及維護保養管理制度
1、目的
規范公司內生產設備設施日常使用及維護保養、維修工作,確保在用設備設施的安全有效運行,需要對設備設施方面的安全設施、職業病防護設施及消防設施進行管理,保障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適應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生產設備設施及其附帶的安全設施、職業病防護設施、消防設施的使用、維護保養過程管理。
3、引用文件、術語定義
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目錄(試行)(安監總?;?007〕225號)
安全生產控制的目的就是要控制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環境不良和管理失效四大要素。
安全設施的正常運行是為保證生產設備設施正常工作的必要條件,同時也是保證安全生產的基本條件。在做好設備設施管理的同時也做好安全設備設施的運行、檢修、維護、保養。
安全設施包括通用安全防護設施、職業病防護設施和消防安全防護設施。
安全設施分為預防事故設施、控制事故設施、減少與消除事故影響設施三類。
3.1預防事故設施
(1)檢測、報警裝置:壓力、溫度、液位、流量等報警裝置,可燃氣體、有毒有害氣體、氧氣等檢測報警裝置,用于安全檢查結合安全數據分析等檢測設備、儀器。
(2)設備安全防護設施:防護罩、防護屏、負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制動、限速、防雷、防潮、防曬、防凍、防腐、防滲漏等設施,傳動設備安全閉鎖設施,電氣過載保護設施,靜電接地設施。
(3)防爆設施:各種電氣、儀表的防爆設施。
(4)作業現場防護設施:作業現場防輻射、防靜電、防噪音、通風(除塵、排毒)、防護欄(網)、防滑、防灼燙等設施。
(5)安全警示標志:包括各種指示、警示作業安全和逃生避難及風向等警示標志。
3.2控制事故設施
(1)泄壓和止逆設施:用于泄壓的閥門、爆破片、放空管等。
(2)緊急處理設施:緊急備用電源,緊急切斷、分流、排放等設施。
3.3減少與消除事故影響設施
(1)防止火災蔓延設施:阻火器、安全水封、回火防止器等。
(2)滅火設施:水噴淋、惰性氣體、蒸汽、泡沫釋放等滅火設施。
(3)應急處置設施:洗眼器、噴淋器、逃生器、逃生索、應急照明等設施。
(4)應急救援設施:堵漏、工程搶險裝備和現場受傷人員醫療搶救裝備。
(5)勞動防護用品和裝備:包括頭部、面部、視覺、呼吸、聽覺器官、四肢、軀干防火、防毒、放燙傷、防腐蝕、防噪聲、防輻射、防高處墜落、防砸擊、防刺傷等免受作業場所物理、化學因素傷害的勞動防護用品和裝備。
4、職責
4.1 生產部:負責生產設備設施(包括安全設施、職業病防護設施、消防設施)的檢查、維護保養、維修等日常管理工作,參與設備供應商的選擇,負責設備技術檔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4.2各部門負責設備設施的安全使用,負責日常保養定期維護等工作。
4.3生產人員:嚴格按照設備安全操作規程操作設備,對設備進行日常的運行檢查維護;
4.5安全員(兼職):負責生產設備設施(包括安全設施、職業病防護設施、消防設施)運行過程中安全檢查,督促檢查各作業人員遵章守紀工作,發現安全隱患督促責任部門整改。負責聯絡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對安全設施進行安全檢測。
4.6采購部:負責生產設備(包括安全設施、職業病防護設施、消防設施)供應商以及維修零部件的選擇、采購工作。
4.7總經理:負責設備設施(包括安全設施、職業病防護設施、消防設施)維修維護的審批。
5、管理程序
5.1設備設施的狀態管理
設備設施是企業固定資產的主要組成部分,是公司經營營業的基礎。
設備修理必須堅持先維修、后生產的原則,以預防為主、維護保養和計劃檢修并重的方針,實行專群結合、群管群修的方法,有計劃地組織好設備檢修的工作,保證設備經常處于良好狀態,延長設備的使用壽命,為公司的發展提供必需的物質基礎。
各業務部門開展工作時,必須考慮設備設施的運行狀態,提供必要的檢修計劃,在檢查經營活動的同時,同時檢查檢修計劃和安全防護??偨Y評比業務計劃和檢修計劃。在經營與設備設施維修發生矛盾時,應當根據“先維修,后經營”的原則合理安排。
生產部對驗收合格后登錄設備設施(包括安全設施、職業病防護設施、消防設施)臺賬,匯總收集設備出廠隨帶的技術資料一同存入設備檔案,對該生產設備設施(包括安全設施、職業病防護設施、消防設施)建立設備管理檔案。
5.2設備設施的使用
5.2.1設備在投入使用前,生產部編制該設備操作規程和安全注意事項、設備維護保養技術規程,并對設備操作人員進行培訓,培訓內容包括設備原理、設備構造、安全設施附件、操作方法、設備操作規程及安全注意事項、維護保養常識、應急處置措施等,考核合格后方可允許上機操作。安全員(兼職)應識別并評價該設備設施的安全風險。
5.2.2工作前,設備操作人員必須對設備進行檢查,在確認設備完好,安全附件、儀表齊全正常,操作系統靈敏可靠后方可開機,并在設備日常點檢表中記錄相關情況,下班后記錄設備運行臺時。
5.2.3在工作過程中,設備操作人員要經常巡回檢查設備運轉狀況,包括聲音、震動、溫升是否正常,附件是否完好,發現異常和故障應及時排查原因并及時處理,必要時停機檢查或向班組長報修,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5.3設備的維護保養和維修
5.3.1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遵循“專人負責,共同管理”的原則,設備責任人必須嚴格按照設備維護保養過程做到以下幾點:
a.自覺愛護設備,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違章操作;
b.設備運行中避免進入異物;
c.管道閥門做到不滲不漏;
d.做好設備經常性的潤滑、緊固、防腐等工作;
e.設備的易損零部件要及時更換,保持設備運行狀態良好;
f.保持設備清潔,環境衛生好。
g.及時填寫設備運行記錄,每班人員點檢人員填寫《設備日常保養記錄單》。
5.3.2設備維修工負責設備的計劃維修和緊急搶修,設備維修以計劃維修為主,緊急搶修為輔。
設備管理根據設備運轉情況和企業生產情況,制定設備的年度維護保養計劃,安全員(兼職)會簽審核,總經理批準后,各部門以及設備管理按計劃進行維護保養,填寫《維護保養及驗收單》。
維護保養的設備設施包括:生產設備;建筑設施;特種設備;職業病防護設施;安全設施;自動消防報警系統;企業各單位設備外殼接地保護;漏電保護器漏電手動測試;特種設備的定期檢測等。
5.3.3設備維護保養分為一級、二級。一級保養需要按照設備服役情況基本原則每半年進行一次,二級保養按照設備服役情況基本原則每年進行一次,一級二級保養程度詳見維護保養驗收單。
5.3.4維修保養前,維修人員應明確維修內容確定檢維修方案,確定作業危險分析和控制措施,明確安全設施的檢修保養要求,技術要求和施工方法,明確分工責任,并采取開具作業票、停車、拉閘、掛檢修牌、安全監護等相應必要安全防范措施。
5.3.5維修保養時,應對檢維修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施工現場安全交底維修人員要按照所修設備的技術要求和規范的操作方法進行維修,確保維修質量,嚴禁野蠻操作。
5.3.6維修保養結束后,應及時恢復安全裝置和安全設施。維修人員首先要認真檢查維修工作有無遺漏,然后,管理好工具,清理維修現場,會同設備負責人、設備操作者進行試車驗收,并做好維修記錄,填寫《設備維修驗收單》。
5.4設備標識
企業內重點設備作明確標識,標識內容包括設備名稱、規格型號、設備狀態(在用、停用、報廢等)。
5.5生產設備設施、安全設施的技術檔案管理
每臺設備均應建立技術檔案,設備管理負責生產設備設施(含設備自身附帶的安全設施)的技術檔案的建檔、歸檔及檔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安全員(兼職)負責對相對獨立的安全設施建立技術檔案,編制全面的安全設施臺賬,臺賬中應注明安全設施對應的生產設備設施,便于設備管理的綜合管理。
5.6安全設施管理和保養要求
依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設備管理在編制設備年度維護保養計劃中同時注明安全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計劃、檢測計劃。
屬于企業內的維護保養由維修工負責,安全員(兼職)進行技術支持,保養完成后共同驗收。
屬于強制檢驗的設施和項目由設備管理員負責聯系外部有檢測資質的單位進行,保存好相關書面資料。
6、形成的文件和記錄
6.1設備設施(安全設施、職業病防護設施、消防設施)管理臺賬
6.2設備設施履歷表 無編號
6.3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無編號
6.4年度維護保養計劃表 編號:aqjl-06-01
6.5維護保養及驗收單 編號:aqjl-06-02
6.6設備日常保養記錄單 編號:aqjl-06-03
6.7設備維修保養記錄清單 編號:aqjl-06-04
第3篇 設備設施保養及檢修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規范生產設施、設備安全管理,減少安全事故發生,保護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
2?? 適用范圍
公司所有生產設備設施,安全設備設施。、
3?? 職責
3.1 操作人員
1)培訓后上崗,嚴格按安全操作規程進行設備的操作運行。
2)設備執行“定人定機”的專機負責制,認真填寫運行記錄。
3)認真做好設備潤滑、維護保養工作。
4)保持設備整潔,及時消除設備的跑、冒、滴、漏等現象。
3.2 維修人員
1)定時定點檢查維護,并主動向操作工了解設備運行情況。
2)發現故障及時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詳細記錄并及時上報,結合設備檢修計劃予以消除。
3)認真做好設備維護保養工作。
3.3 車間領導、設備管理人員
1)對設備維護保養制度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總結操作和維修工的維護保養經驗,改進設備管理工作。
3.4 生技部為公司設備設施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生產設施申購審核、臺帳、特種設備、檢維修審核、拆除與報廢管理;參與新改擴工程驗收;檢查、監督生產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
3.5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消防設施、器材管理;辦公室負責保安監視設備設施管理。
4?? 主要內容
4.1 設備的管理和使用
為了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和延長設備的使用壽命,提高工人的操作技能,防止設備的非正常損壞,提高生產效率,必須實行定人定機和培訓上崗的規定。
a、嚴格實行定人定機原則,由車間提出設備操作人員名單,經生技部同意執行。
b、設備操作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專人專機負責,并嚴格執行各工種安全操作規程。
c、設備操作人員必須進行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后,才可上崗工作。
d、設備的使用同時也要遵守《設備管理制度》。
e、特種設備要按照國家規定進行定期檢測。操作人員要有有效的操作資格證。
4.2 設備的三級維護保養
1)三級維護保養的內容:
a.日常維護保養:班前班后由操作工認真檢查設備,擦拭各個部位和加注潤滑油,使設備經常保持整齊、清潔、潤滑、安全,及時消除各種泄漏現象,班中設備發生故障,應及時排除,并認真做好運行記錄。
b.二級維護保養:以操作工為主,維修工輔導。按計劃對設備進行局部拆卸和檢查,清洗零件,疏通管路,更換磨損的零件,調整設備各部位的配合間隙,緊固設備各個部件。
c.三級維護保養:列入設備的檢修計劃。以維修工為主,操作工配合對設備進行部分解體檢查和修理,更換或修磨零件,清洗、換油、檢查修理電氣部分,使設備技術狀況達到設備完好的要求。
第4篇 設備和設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設備和設施是指具有危險因素容易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工作環境破壞和容易造成從業人員或其他人員傷亡,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的設備設施,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家具行業的標準,結合本公司容易發生或出現安全生產事故的危險因素場所和設備設施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防止和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
一、較大危險場所的安全生產規定的范圍
1、有發生爆炸危險的場所
2、有發生火災危險的場所
3、有發生觸電危險的場所
4、有因專用機動車傷害危險的場所
5、有限空間作業的危險場所
6、有腐蝕、中毒的場所
7、有機械傷害的場所
8、有其他容易致人傷害的場所
二、安全生產規定的制度
1、明確責任及分工
由安全領導小組根據較大危險場所特別制定的范圍,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出較大危險因素場所有哪些具體什么位置造成的傷害程度。
2、規范作業場所及設備,設施的操作規程
根據危險作業場所情況,制定較大規范的操作規程,確保該場所不發生安全危險事故。
3、明確安全防范措施,制定確實可行的科學的防范措施,以保證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第5篇 燃氣、電氣設備和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裝和維修電器設備線路,必須由電工按《電力設備技術規范》進行操作,安裝接電時需向用電管理部門申請,經審核批準后由電工負責施工。
二、因工作需要必須架設臨時用電線路的,應由使用部門用電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查批準后方可安裝,安裝的臨時電氣線路必須符合電器安裝規范的有關規定,保證安全用電,用后及時拆除。
三、臨時電器線路使用期間,由使用部門監督,電工負責維護,操作人員停止使用時必須及時切斷電源,臨時電器線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過一周,確需延期使用的必須辦理延期審批手續,否則由電工按期拆除。
四、非電工人員嚴禁拆裝、挪移臨時電氣線路,否則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門負責人與肇事者承擔全部責任。
五、電器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并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維護,及時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由專業人員負責維修,工作結束后必須切斷電源,做到人走電斷。
六、每季度對電氣線路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維修,并做好記錄。
七、明火作業管理
1.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
2.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辦理《明火作業許可證》,許可中應注明動火級別、申請部門和動火部位、動火人及監護人、明火作業理由、現場實施安全措施狀況、動火時間和地點等內容。不得擅自變更明火作業的時間地點。
3.明火作業現場應落實現場監護人,將施工區和使用區進行防火分隔,清除動火區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專人監護,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
4.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的特殊工種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5.每天作業完畢,應清理作業現場,熄滅余火和飛濺的火星,并及時切斷電源。保衛部門對清理完畢的現場進行檢查。
6.未經批準私自動用明火的,保衛部門應責令其停止動火作業。
八、宿舍內嚴禁使用電褥子、電爐、電暖器等電熱設備,嚴禁使用蠟燭、酒精爐、液化氣罐等。
九、教學樓、實驗室、圖書館、禮堂、宿舍樓、食堂等重要場所,嚴禁吸煙。
十、教學樓、實驗樓、圖書館等有外漏插座的用電部位,用后及時斷電,嚴禁帶電空載運行。
十一、照明燈具要嚴格管理做到人走燈滅,嚴禁長明燈。
第6篇 自動扶梯設備維修安全管理制度
1、委托電梯保養承包商對電梯進行保養維修。
2、物管部負責與承包商聯系,督促并協助其維修保養。特殊情況時其他部門可以直接與承包商聯系,并及時通知物管部。
3、將維修保養情況記錄于電梯設備維修記錄表、電梯設備保養記錄表,零部件更換及大修同時記錄于電梯設備臺賬。
4、每季度末對電梯電源開關柜進行一次檢查并做維護保養。
5、強電管理員對電梯設備的維修、保養進行檢查監督。
6、當電梯年檢期到期前,督促承包商做電梯年檢年審。
7、因材料不足暫不能維修的,應向用戶解釋清楚,預約下次維修時間,并將有關情況記錄在維修單上。
8、因用戶自購設備故障無法維修的,應詳細向用戶說明原因,由用戶聯系其設備的供應商維修,同時將情況記錄在維修單上交用戶簽名。
9、根據故障情況采取相應的維修措施,注意做好現場周圍物品的防護和遮蓋。
10、故障修復后,用戶驗收合格,維修人員在維修單上填寫維修結果,請用戶簽名確認。維修人員清理現場后才可離開。
11、維修人員在完成的維修單上簽名,交物管部經理復核簽名,于當日交給物管部文員。維修單一聯留用戶,另兩聯分留物業部和物管部。物管部文員將維修單錄入電腦,并填寫維修檔案登記表,定期歸人維修檔案。
12、每周由各專業管理員抽取10%已完成的維修單進行回訪,發現用戶不滿意的應追查,確實屬人為因素的應追究維修工的責任。
第7篇 車輛、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一)車輛設備安全管理分公司、部門、安全人員及駕駛員四級管理。
(二)主要內容是監督落實車輛強制維護檢測、視情修理,設施設備齊全有效,保持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三)車輛設備的安全檢查分為;日常檢查、周檢查、月檢查、二級維護和大修竣工出廠檢查、換季維護竣工檢查以及長途出車檢查。
(四)駕駛員每天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對車輛進行日程,車管人員每周按照《汽車日常維護作業項目規定》的要求,統一對車輛進行的一次檢查,公司每月按照《汽車一級維護作業項目和技術要求》等規定,統一對車輛設備進行的一次檢查。
(五)督促車輛按時到當地經確認的綜合性能監測站進行綜合性能檢測,確保車輛達一級以上。
(六)檢查車輛標志牌燈是否有效,及時更換損毀的標志牌燈,定期檢查消防設施,確保處在正常的工作狀態。
(七)建立車輛安全管理獎罰體系,對車輛設備的維護、檢測、技術管理取得成效的給予獎勵;對車輛設備管理混亂、車況降低安全性能的管理部門和人員給予處罰。
第8篇 安全檢測計量儀器設備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確保公司安全檢測和計量儀器設備正常順利運行,使計量監測管理工作科學化、規范化、程序化和標準化。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各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防靜電檢測和各種壓力表、溫度計、液位計等指示指標的監測工作。
三、引用文件
無
四、術語定義
無
五、職 責
5.1、安全環保部負責本制度的制訂。
5.2、計量管理部負責本細則的監督、檢查、落實,安全環保部負責監督該制度的執行情況,并對執行不到位者給予考核。
六、要求
6.1、計量管理部內部分工規定
計量管理部下設設備管理、技術管理、安全管理、衛生管理、紀律管理、儀表維修、檢定、司衡室。
6.2、設備綜合管理規定
6.2.1、巡檢或檢修現場儀表時,個人工具必須整套配帶齊全,檢查中不配帶個人工具的扣20分,每少帶一件個人工具的扣2分。
6.2.2、根據維修實用性,鐘表啟子1套、個人成套工具配帶為手鉗1把、尖嘴鉗1把、平口螺絲刀1把、梅花螺絲刀1把、電工刀1把、活頭扳手1把(8′或12′)、電工包1個、電工腰帶1條。
6.2.3、個人工具到期應及時領取,通過部門出具證明,采取以舊換新的方式到設備部開領料單。
6.2.4、個人工具因沒到期而丟失或損壞的,通過部門出具證明到設備管理部開取領料單,月底通過個人獎金扣除和工具等值的費用。
6.2.5、班組公用工具由班組長管理,應妥善保管和使用,對丟失和故意損壞公用工具的,班組長應及時查出責任人,內部組織賠償處理,否則由班組長承擔和工具等值考核費用。
6.2.6、檢查時發現缺少的班組公用工具,限期15日內自行解決,沒有落實的班組,將考核該班組長,把班組公用工具補齊。
6.2.7、部門公用工具內部人員借用,出具借條并注明日期,不允許借出外用,使用完及時歸還,逾期不還者,考核5分。借出的工具丟失或故意損壞的要按原價賠償。
6.2.8、部門公用工具不得隨便外借,特殊情況時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出具借條,并注明歸還日期后方可借出。
6.2.9、各類測量設備和自控設備故障引起停車事故,當班人應盡快修復,故障處理結束后,由班組長組織相關責任人寫出事故經過、處理措施。以書面形式向部門負責人匯報,生產部組織開事故分析會,并做好記錄,報調度室、生產管理部、設備各一份、部門留存一份。
6.2.10、事故分析報告應在24小時內上報,違反上述規定的,依據生產部門有關規定處理外,部門給予該班組長10分/次的處理。
6.2.11、考核情況待生產部門下發事故處理通報暫定,視事故情況采取層層分解的方式進行考核。(情節嚴重的,加倍考核)
6.2.12、每月20日前交材料計劃,申請材料計劃應有計劃性,不允許盲目的追求數量,規格型號要準確、數據要詳細。不能造成庫存積壓,對違反上述規定的,依據設備管理部處罰規定考核相應班組長。
6.2.13、每月22日之前組織一次材料計劃會,由部門負責人和相應的分管領導參加,無故不到者考核5分。
6.2.14、每月25日10點前交設備總結,逾期不交者考核班組長5分。總結內容應盡量具體,不應含糊不清。
6.2.15、班組內部備用急需備件,不應出現空白,如因備用備件出現空白而延誤現場故障處理的,考核班組長10分/次。
6.2.16、儀表的接線要規范,接線端子要緊固、接線不能松動,布線要整齊、美觀。檢查中發現上述現象的,敷衍了事造成的接線不緊,布線零亂的每處考核班組5分。
6.2.17、生產現場所有在用測量設備都必須密封處理,保證儀表不被腐蝕。檢查中發現無密封或密封不嚴的每次扣班組5分;造成儀表損壞時,視情節每次考核班組至少50分/次。
6.2.18、儀表的可動部分都必須緊固,防止因振動損壞儀表檢查中發現可動部分未緊固的每次考核班組10分/次。
6.2.19、現場儀表要保證完整無缺的運行,特殊情況以書面形式匯報計量管理部。檢查中發現缺少零件而沒有向部門以書面形式匯報的考核班組10分/次。
6.2.20、控制室內、現場儀表柜、盤后線纜、管線布置應合理,保持整潔美觀。檢查中發現現場線纜零亂、不整齊;新安裝儀表設備布局不合理的,每次考核班組10分。
6.2.21、生產系統中備用、閑置、封存的自控設備,要做到帳物相符,并且定期維護,保證備用的自控設備隨時可投入使用,檢查中沒按上屬規定處理的或開車時不能及時開車,考核相應班組20-50分/次。(情節嚴重的按公司處罰規定執行)
6.2.22、有故障的自控設備要及時處理,要做到“小事不過班,大事不過天”,不準推諉扯皮,敷衍了事,對部門下達的指令無條件服從,不符合要求的考核50分/次。
6.2.23、各類儀表閥、儀表管道、現場儀表部分,不應有跑冒滴漏現象,巡檢過程中發現上屬情況應及時處理,因特殊情況不能處理的,要掛停車待修標識牌,在生產記錄上詳細記錄,并以書面形式向部門匯報,不按上述規定執行,考核相應班組10分/次。
6.2.24、現場停用儀表的信號線、電源線,要采取適當的絕緣處理措施,并通知相關班組斷開信號和電源線。沒有通知的考核10分/次,通知后沒有及時處理的考核10分/次。
6.2.25、需要周期校驗的儀表,檢定班及時校驗并做好記錄,對于因聯鎖或其他原因而無法按期校驗的儀表,可調整利用大修期間進行校驗,沒按上述規定的考核班組10分/次。
6.2.26、對現場儀表設備的維護、檢修時一定要嚴格按照儀表的使用說明、儀表維護、儀表檢修規程進行操作,嚴禁違章操作。不按上述規定造成儀表損壞或其它事故的,性質輕者處罰50分/次并且通報批評(連帶班組長和分管領導),性質惡劣的按原價賠償損失或上交公司處理。
6.2.27、巡檢要嚴格執行巡檢制度,對發現的問題做好巡檢記錄,沒做巡檢記錄或違反巡檢制度的,按巡檢制度進行考核。
6.2.28、現場儀表柜、端子柜、供電箱內要保持清潔無物。檢查中發現上述地方臟、亂、差的每次考核班組10分。
6.2.29、在現場檢修時,需要短接查線的或和dcs通道有關的線路時,應通知相關班組并取得同意,做好防范措施后,方可進行此項操作。沒按上述規定造成通道損壞或其它事故的,考核相關班組至少20分/次。
6.2.30、維護、檢修現場儀表時應有始有終,離開現場時要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刂剖也季€要整齊,fta板子蓋要蓋好,因上述原因造成車間投訴或檢查中發現的考核相關班組10分。
6.2.31、接到檢修通知后5分鐘趕到現場,夜間值班10分種內趕到現場,趕到現場后問明原因盡快解決問題,不允許推諉扯皮,因處理問題不當,造成車間投訴的,考核相關責任人20分/次,(連帶班組長5分/次),情節嚴重的加倍,生產如有考核同時落實到個人。
6.2.32、需要拆回檢定的儀表,應把儀表表面衛生清理干凈,再送檢定室檢定,否則檢定室有權拒絕檢定,對檢定的儀表首先進行內部灰塵清理,再進行絕緣等級試驗后方可檢定。對違反上述規定的扣相關班組10分。
6.2.33、班組送檢儀表時,應做好送檢記錄,記錄檢定前的運行狀況,經檢定不合格又無修復價值的儀表,經部門負責人組織相關人員認定后方可進行報廢,并做好報廢記錄,沒按上述規定的扣班組10分。
6.2.34、對送檢前儀表運行較好,檢定后儀表出現故障或不能正常使用的,扣相關班組10分。
6.2.35、對于違反設備管理規定或沒有完成設備管理規定內容要求的,依據設備管理規定考核細則進行考核。(以上管理規定如和設備管理部下發的《設備管理規定》相抵觸的,依設備管理部的為準)
6.2.36、對于提前一天接到檢修通知的班組,應以書面形式做好檢修計劃交到計量管理部,內容要詳細具體,并做好檢修前的準備工作,如果出現不符合以上規定的,考核班組長20分/次。
6.2.37、各班組建立一個隱患記錄臺帳,班組成員發現設備隱患后做好詳細記錄,班組長組織班組人員進行討論處理方案,并把處理方案記錄到隱患題目的下面,班組成員要進行學習并簽字。班組長對巡檢中沒有發現隱患的可以直接進行考核,對于現場有隱患而沒有進行記錄的考核班組長20分/次。
6.2.38、對于巡檢中發現重要設備隱患的,并及時的向有關部門報告,且挽回了設備損壞的經濟損失,計量管理部將給予50元以上的獎勵.
6.2.39、積極學習業務知識,依據現場設備運行情況,提出合理可行的小改小革的,視效果給予10-100元的獎勵.
七、記錄
無
第9篇 煤礦機電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機電設備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設備安全管理,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防止設備事故的發生,提高生產技術裝備水平和經濟效益,保證安全生產和設備正常運行,依據國家有設備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制訂本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一、設備的規劃、選購
1.設備的規劃與選購的類型要符合安全生產的需要。
2.選購的設備應有完整的技術資料和產品合格證、使用說明書。
3.特種設備的選購,設備必須是持有(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建議檢疫局)生產許可證和安全認可證的廠家產品。
4.進口設備應當備有設備維修技術資料和必要的維修配件。
5.對新設備認真驗收、調試,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二、建立設備管理檔案
1.對新購設備及調入設備及時建立檔案。
2.建立相應的設備安全操作、使用、維護規程和崗位責任。
3.收集整理所有相關資料,保證設備技術檔案的完整和準確。
4.特種設備執行注冊登記制度,取得驗收檢驗報告和安全檢驗合格證后方可使用。
三、設備的安全使用和維修
1.設備必須嚴格按照使用說明和安裝技術規程的要求進行安裝、調試后使用。
2.使用操作人員必須經過相應的
安全技術培訓。
3.特種設備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
4.嚴格執行以崗位責任制、安全操作規程、常規檢查、維修保養等安全使用和運營的管理制度。
5.針對設備的使用性質制定交接班制度。分班輪換使用或集體使用的設備,由當班負責人全面負責,專人使用的設備由使用者全面負責設備的使用安全。
6.大型精密設備要嚴格實行定人、定機的管理辦法。
7.對特種設備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持證上崗。
8.設備的使用人員,負責設備的日常檢查和保養,并做好日常的檢查保養記錄。
9.制定設備安全技術性能定期檢驗制度,根據設備的安全性能和技術參數,對設備定期檢驗,確保設備運行過程的安全。
四、設備安全事故及設備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
1.設備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設備損壞和設備事故,根據設備損壞程度,設備
事故分為:
⑴ 一般設備安全事故:零部件損壞,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元以下。
⑵ 重大設備安全事故:設備受損嚴重,直接經濟損失在5001元至50000元。
⑶ 特大設備安全事故:導致設備報廢或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0元以上。
2.設備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
⑴ 一般設備安全事故發生后,操作使用人員應立即向所在單位負責人報告,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責任。
⑵ 重大、特大設備事故發生后,操作人員應立即采取保護現場的措施并報告公司負責人及有關職能部門,公司立即組織有關人員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責任。
⑶ 對各類設備安全事故,堅持“
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調查及時報告,嚴肅處理。
⑷ 對玩忽職守,違章指揮,違反設備安全管理規定造成設備安全事故的領導,管理人員和直接責任者,根據情節輕重、責任大小,分別給予處分或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交由執法機關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五、設備報廢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對國家或行業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機生產安全的設備或不能滿足安全生產要求的設備實行淘汰制度。
2.積極推薦先進的新設備、新材料。
第10篇 礦用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項目部礦用設備、器材管理,保障礦用設備、器材的正常供應和運行,充分發揮設備、器材的效能和投資效益,提高裝備水平,保證安全生產,結合項目部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項目部和下屬施工隊以及班組。
第三條 設備、器材管理堅持以下原則:
(一)依靠科技進步、促進生產發展和預防為主;
(二)科學選型與合理使用相結合;
(三)日常維護與計劃檢修相結合;
(四)修理、改造與更新相結合;
(五)專業管理與全員管理相結合;
(六)技術先進與經濟合理相結合。
第四條 設備、器材管理的主要任務:強化設備、器材綜合管理,做到全面規劃、合理選購、及時安裝、正確使用、精心維護、科學檢修、適時改造和更新,不斷完善和提高企業的技術裝備水平,充分發揮設備、器材的效能和投資效益。
第五條 設備、器材管理要積極采用先進的管理方法和科學技術新成果,推行以設備、器材狀態監測為基礎的維修方法和計算機輔助管理,不斷提高設備、器材管理和維修技術現代化水平。
第六條 設備、器材管理的基本職責:管好、用好、維護好設備、器材,及時更新改造,使設備、器材經常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保證安全生產發展需要。
第七條 項目部應成立設備評審委員會,分別對下屬施工隊組之間設備的調撥、報廢和閑置設備處理進行評估。
第八條 礦井設備、器材應當合理備用,盡量減少閑置。
第九條 各單位應建立設備預警機制,對超期服役、達到報廢要求的設備應實行強制淘汰。
第11篇 節假日特種設備檢修安全管理制度
總 則
由于特種設備平時使用率高,系統檢修的時間少,為了使特種設備能夠處于安全良好的狀態,特定此制度。
1 每年定于節假日對起重機械、廠內機動車輛、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進行檢修與清理。
2 資產運營部按特種設備年檢情況,在節前下發特種設備檢查表。
3 有特種設備的單位,要組織好檢修人員,并確定安全負責人。
4 檢修人員要按檢查表的要求,對設備逐項檢修,暫時無法解決的問題要注明解決的最后期限及具體負責人。
5 設備檢修完畢后,要認真填好安全檢查表,經主管領導簽字,按規定日期交回資產運營部備案。
6 資產運營部根據各單位檢查出的問題,完成的時間,到各單位進行復檢驗收。
第12篇 燒結廠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1、設備、設施設計與制造的安全保障
(1)生產經營設備、設施應有配套的安全設備或安全警示裝置凡可產生危險、有害因素較大的場所、部位,都應設置相應的安全防護裝置,例如,設備的可動零部件是否設置有相應的安全防護裝置,凡人員易觸及的可動零部件,應盡可能封閉或隔離。對于操作人員在設備運行時可能觸及的可動零部件,必須配置必要的安全防護裝置。對于運行過程中可能超過極限位置的生產設備或零部件,應配置可靠的限位裝置。
(2)安全設備設計、制造應符合安全標準要求安全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檢測、維修、改造和報廢應當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
2、安全設備、設施使用、維護、檢測的安全保障定期對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并定期檢測,保證正常運轉。維護、保養、檢測應當作好記錄,并由有關人員簽字。
(1)設備安裝的安全要求
設備安裝好后,應逐項檢查設備的安全狀態及性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檢查的安全項目包括靜態和動態兩方面,靜態檢查項目在設備不運行的條件下進行,如設備表面安全性、安全防護距離等;如控制系統安全性能、可動部件安全防護性能、安全防護裝置的工作性能與可靠性、設備運行中塵毒、易燃等的產生情況等。
(2)設備使用、維護保養的安全要求
設備使用應建立設備使用保養責任制,制定安全操作規程,實行操作證制度,以確保設備的安全正常運行。
(3)設備安全檢測的要求
安全檢測是了解設備運行狀況,預測設備運行變化趨勢的有效手段,其根本目的是避免安全設備故障或事故發生,保證生產經營安全。
(4)設備的報廢與淘汰
建立對設備的報廢、淘汰制度,禁止使用 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與設備。
(5)建立設備安全檔案
設備的檔案管理是設備管理的基礎性工作,它為企業設備安全管理提供信息、資料、和數據,通過對檔案信息資料的整理、分析,可了解設備運行狀態,為設備安全檢查、檢測、故障診斷、隱患整改等提供科學的依據。
第13篇 設備進入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進入設備作業的安全管理,防止發生缺氧、中毒窒息和火災爆炸事故,保證職工生命和國家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凡在生產區域內進入或探入爐、塔、釜、罐、槽車以及管道、煙道、隧道、下水道、溝、坑、井、池、涵洞等封閉、半封閉設施及場所作業統稱進入設備作業。
第三條 凡進入設備作業,必須辦理《進入設備作業票》。進入設備作業票由車間安全技術人員統一管理,車間領導或安監部門負責審批。未辦理作業票,嚴禁作業。
第四條 進入設備作業必須設專人監護,注明作業時間,不得在無監護人或作業時間以外作業。
第五條 進入設備作業票辦理程序。
1.進設備作業負責人向設備所屬單位的車間提出申請。
2.車間技術人員根據作業現場實際確定安全措施、安排對設備內的氧氣、可燃氣體、有毒有害氣體的濃度進行分析;安排作業監護人,并與監護人一道對安全措施逐條檢查、落實后向作業人員交底。在以上各種氣體分析合格后,將分析報告單附在《進入設備作業票》存根上,同時簽字。
3.車間領導在對上述各點全面復查無誤后,批準作業。
4.進入設備作業票第一聯由監護人持有,第二聯由作業負責人持有,第三聯由車間安全技術人員留存備查。
5.進入危險性較大的設備內的作業時,應將安全措施報廠領導審批,廠安全監督部門派人到現場監督檢查。
第六條 監護人的職責。
1.監護人應熟悉作業區域的環境、工藝情況及作業人員,有判斷和處理異常情況的能力,懂急救知識。
2.作業單位和設備所在單位不是同一單位時,雙方應各出一名監護人。
3.監護人對安全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發現落實不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時,有權提出暫不進行作業。
4.監護人應和作業人員擬定聯絡信號。在出入口處保持與作業人員的聯系,發現異常,應及時制止作業,并立即采取救護措施。
5.監護人要攜帶《進入設備作業票》,并負責保管。
第七條 進設備作業人員的職責。
1.持批準的《進入設備作業票》方可作業。
2.無《進入設備作業票》不作業。
3.進設備作業任務、地點(位號)、時間與票不符不作業。
4.監護人不在場不作業。
5.勞動保護著裝和器具不符合規定不作業。
6.對違反本制度強令作業或安全措施沒落實,有權拒絕作業。
第八條 作業票應一天一開,當日有效。全面停車大修期間,作業票有效期不超過3天,間斷作業要重新分析。
第九條 在進入設備作業期間,嚴禁同時進行各類與該設備相關的試車、試壓或試驗工作及活動。
第十條 對工藝上裝催化劑行裝有特殊要求的進設備作業時,要采取特殊預防措施,并經廠領導批準。
第十一條 進設備作業的綜合安全技術措施。
1.車間領導指定專人對監護人和作業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內容應包括所從事作業的安全知識、作業中可能遇到意外時的處理、救護方法等。
2.對所進設備要切實做好工藝處理,所有與設備相連的管線、閥門必須加盲板斷開,并對該設備進行吹掃、蒸煮、置換合格。不得以關閉閥門代替盲板,盲板應掛牌標示。
3.帶有攪拌器等轉動部件的設備,必須在停機后切斷電源,在開關上掛“有人檢修、禁止合閘”標示牌。并設專人監護。
4.取樣分析要有代表性、全面性。設備容積較大時要對上、中、下各部位取樣分析,應保證設備內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氣體液度和含氧合格(當可燃氣體爆炸極限大于4%時,指標為小于0.5%,爆炸極限小于4%時,指標為小于0.2%;氧含量19.5%~23.5%為合格);有毒有害物質不超過國家規定的“車間空氣中有毒物質的最高容許濃度”的指標。設備內溫度宜在常溫左右,作業期間應每隔四小時取樣復查一次(分析結果報出后,樣品至少保留4小時),如有1項不合格,應立即停止作業。
5.進設備作業,必須遵守動火、臨時用電、起重吊裝、高處作業等有關安全規定,進設備作業票不能代替上述作業各票,所涉及的其它作業要按有關規定辦票。
6.對盛裝過能產生自聚物的設備,作業前必須按有關規定蒸煮并做聚合物加熱試驗。
7.設備的出入口內外不得有障礙物,應保證其暢通無阻,便于人員出入和搶救疏散。
8.進設備作業一般不得使用卷揚機、吊車等運送作業人員,特殊情況需經廠安全監督部門批準。
9.進設備作業所用照明應使用安全電壓和安全行燈,在金屬設備內及特別潮濕場所作業,其安全行燈電壓應為12v以下且絕緣良好。
10.進設備作業的人員、工具、材料要登記,作業前后應清點,防止遺留在設備內。
11.設備外的現場要配備一定數量符合規定的應急救護器具和滅火器材。
12.作業人員進設備前,應首先擬定緊急狀況時的外出路線、方法。設備內人員每次作業時間不宜過長,應安排輪換作業或休息。
13.為保證設備內空氣流通和人員呼吸需要,可采用自然通風,必要時可再采取強制通風方法(不允許通氧氣)。
14.在特殊情況下,作業人員可戴長管面具、空氣呼吸器等,但佩戴長管面具時,一定要仔細檢查其氣密性,同時應防止長管被擠壓,吸氣口應置于空氣新鮮的上風口,并有人監護。
15.出現有人中毒、窒息的緊急情況,搶救人員必須佩戴空氣式防護面具進入設備,并至少應有一人在外部做聯絡工作。
16.以上措施在作業期間發生變化,應立即停止作業,待處理并達到作業的安全條件后,方可再進入設備作業。
第十二條 進入設備作業票是進設備作業的依據,不得涂改、代簽,要妥善保管,保存其為1年。
第十三條 其他非生產區域的進入設備作業,可參照本制度。
第十四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可參照國家有關標準、制度、法規執行。
第十五條 本制度從1997年4月1日起執行。
附:進入設備作業票
進入設備作業票編號:
設備名稱
作業單位
作業人姓名
作業地點
作業時間
自年月日時分
至年月日時分
作業內容
安全措施:
1.所有與設備有聯系的閥門、管線加盲板斷開,進行工藝吹掃蒸煮。
確認人:
2.盛裝過可燃有害液體、氣體的設備,分析其可燃氣體,當其爆炸下限>4%時濃度應<0.5%,爆炸下限4%時濃度應<0.2%;含氧19.5%~23.5%為合格,有毒有害物質不超過國家規定的“車間空氣中有毒有害物質的最高允許濃度”指標。
3.設備打開通氣孔自然通風雨小時以上,必要時采用強制通風或佩戴呼吸器;但設備內動焊缺氧時,嚴禁用通氧氣方法補氧。
確認人:
4.使用不產生火花的工具。確認人:
5.帶攪拌機的設備要切斷電源,在開關上掛“有人檢修,禁止合閘”標志牌;上鎖或設專人監護。
6.所有照明使用安全電壓,電線絕緣良好。特別潮濕場所和金屬設備內作業,行燈電壓應12v以下。使用手持電動工具應有漏電保護。確認人:
7.進入設備內作業,外面需有專人監護;并規定互相聯絡方法和信號:
確認人:
8.設備出入口內外無障礙物,保證暢通無阻。確認人:
9.盛裝能產生自聚物的設備要求按規定蒸煮和做聚合物試驗。
確認人:
10.嚴禁使用吊車、卷揚機運送作業人員。確認人:
11.作業人員必須穿符合安全規定的勞動保護著裝和防護器具。
確認人:
12.設備外配備一定數量的應急救護用具。確認人:
13.設備外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材。確認人:
14.作業前后登記清點人員、工具、材料等,防止遺留在設備內。
確認人:
15.對進設備作業人員及監護人進行安全應急處理、救護方法等方面教育,并明確每個人的職責。確認人:
16.涉及到其它作業按有關規定辦票。確認人:
其它補充措施:
確認人:
氣體分析數據
確認人意見
監護人意見
安全技術人員意見
車間領導審批意見
注:1.此作業票按進設備作業規定手續辦理。
2.與本次作業有關的具體措施后劃“√”。
3.作業票一式三聯,第一聯由監護人持有,第二聯由作業負責人持有,第三聯由車間安全技術人員留存備查。
監護人的職責:
1.監護人應熟悉作業區域內的環境,工藝情況及作業人員,有判斷和處理異常情況的能力,懂急救知識。
2.作業單位和設備所在單位不是同一單位時,雙方應各出一名監護人。
3.監護人對安全措施落實情況要進行檢查,發現落實不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時,有權提出暫不進行作業。
4.監護人應和作業人員擬定聯絡信號,在出入口處保持與作業人員的聯系,發現異常應及時制止作業,工立即采取救護措施。
5.監護要攜帶《進入設備作業票》,并負責保管。
進設備作業人員的職責:
1.持批準的《進入設備作業票》方可作業。
2.無《進入設備作業票》不作業。
3.進設備作為的任務、地點(位號)、時間與票不符不作業。
4.監護人不在現場不作業。
5.勞動保護著裝和器具不符合規定不作業。
6.如果有人違反進設備作業管理制度強令作業或安全措施沒有落實,有權拒絕作業。
第14篇 生產設備設施驗收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加強對我公司設備、設施驗收過程的管理,確保設備驗收工作合理、高效的開展,特制訂本制度。
2范圍
凡我公司所有生產設備和設施均適用本制度。
3驗收的內容及標準:
3.1設備外觀、包裝情況、設備名稱、型號規格、數量等是否符合要求。
3.2裝箱清單是否與實物相符,以及其他資料是否齊全,有無缺損。
4設備驗收:
4.1設備到達物資庫或現場后,設備部應及時通知車間相關人員聯合設備采購人員參加設備的開箱驗收。
4.2車間人員接到通知后,應及時到指定地點進行驗收。首先檢查設備包裝情況,確認設備包裝完整無損的情況下即可開箱驗收。開箱后依據裝箱單明細逐件核對設備的合格證、產品說明書等技術資料,如發現資料短缺,應由設備采購部負責追回。
4.3若在驗收過程中發現設備破損、生銹、變形等外觀質量不合格時,驗收人員應暫停驗收,并責成設備采購部門督促設備供貨公司家返修或更換。返修或更換后再行驗收。
4.4開箱設備驗收合格后,設備采購人員填寫設備入庫驗收單,由參與驗收人員簽字確認。
4.5對于設備完成安裝進入調試階段后,車間人員對調試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報與設備部,由設備部聯系設備采購部門督促設備供貨公司家及時進行返修,直至符合質量要求為止。對無法現場返修的供貨公司家應予以更換。
4.6若設備在質保期中出現問題,由設備部聯系采購部門督促公司家直至解決。
4.7對進公司設備中的安全裝置在驗收中必須注明完好與否,并要所有人員進行確認。
4.8對有關安全、設備、設施的驗收要求有安監部門人員參加并建檔。
第15篇 機械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為加強企業內部機械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確保機械設備設施的安全運行及相關操作人員的人身安全,制定本制度。
1、建立機械設備設施臺賬和檔案
(1)、建立設備、設施臺賬
(2)、設備部建立機械設備設施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3)、機械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4)、機械設備的定期檢測和定期自行檢查記錄;
(5)、機械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6)、機械設備及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7)、機械設備的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2、機械設備作業人員管理
(1)、企業對機械設備作業人員進行設備結構、性能教育和培訓,使作業人員掌握維護、保養等知識。
(2)、操作人員對自己的使用的設備班前進行點檢、潤滑。
(3)、重要設備由車間設備管理人員進行班前點檢和潤滑并做好記錄。
(4)、作業人員在作業中嚴格遵守相關機械設備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
(5)、作業人員在作業中發現機械設備存在異常狀況,應立即停止相關作業、并上報設備部或安全管理人員進行檢修。
3、機械設備設施管理
(1)、售后部定期對設備設施進行檢查、維護
(2)、售后部和車間安全員每天對操作人員點檢情況進行檢查。
(3)、進行機械設備檢修時,對相關機械設備進行斷電,確認其運轉徹底停止,方可進行檢修作業,并懸掛“禁止合閘”等安全警示標志,設專人進行監護。
(4)、機械設備設施檢修結束后,檢修人員全部撤離相關機械設備,方可取牌合閘,進行試運轉。
(5)、機械設備傳動部位設置可靠的安全防護裝置,危險部位應設置擋(蓋)板、護欄及安全警示標志,不得隨意拆除機械設備的安全防護裝置。
(6)、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危險因素較大的機械設備作業場所,如需進入,經售后部或安全管理人員批準,確保安全后方可進入。
(7)、對危險性較大的機械設備或專用的機械設備,專人操作,不具備作業條件的人員嚴禁動用。
4、設備設施購置
(1)企業購置新設備設施由設備部組織相關人員對其先進性、安全性等方面進行論證評審后報總經理批準。
(2)新設備設施試運行后,由售后部組織相關人員驗收合格方可投產使用。
第16篇 糧倉機械設備管理安全使用制度
一、 糧倉機械、器材是指用于糧油倉儲作業的機械、設備、工具和包裝等。主要包括:
1、 糧油裝卸、輸送機械;
2、 庫內搬運糧油專用車輛;
3、 糧食干燥成套設備;
4、 糧食清理設備;
5、 糧食稱重設備;
6、 糧食保管、防治專用器械;
7、 糧食包裝器材;
8、 糧油裝具的維修、整理機具;
9、 糧油倉儲作業中使用的其它機械、設備。
二、 根據實際情況,配備相應的專職或兼職的機械管理、技術人員,負責機械設備的維修保養工作。
三、 糧倉機械設備、器材的購置、報廢、外借權限:
1、 購置的糧倉機械設備,應按照有關部門規定的購置權限,編造計劃報上級有關部門審批,購置的機械原則上應是定型產品,并及時進行驗收入庫。
2、 糧倉機械主要用于倉庫儲運作業,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外借、出售和轉讓。
3、 對于無法修復使用的機械設備,應按有關規定及時報廢,報廢殘值要及時辦理入賬手續。
四、 糧倉機械設備、器材要按“糧油機械產品編號規則”的統一名稱逐臺編號、分別建賬、立卡,內容包括產品名稱、產地、出場時間、機型、價格、投產時間、使用情況、動力分配、管理、操作人員姓名等都需要記載。
五、 操作人員一定要經過培訓,特殊崗位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操作人員要熟悉機械工作原理、性能,有一定的操作經驗。
六、 機械作業、高空作業、電氣作業必須嚴格遵守有關操作規程,杜絕違規、違章操作,杜絕機械設備帶“病”作業。凡因違章操作造成人為事故的,根據事故大小,對操作人員和有關責任人將分別給與經濟處罰和政紀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七、 各個環節應根據不同機械設備的結構、性能、工藝流程等,分別制定具體的安全操作業務流程、規范,操作流程、規范中應包括操作前的各項準備工作,操作前應重點檢查的部位,機械設備運轉過程中要注意的問題和部位,作業結束后應做好善后工作等有關事項。
第17篇 儀器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儀器、設備的管理使用,必須專人負責。要經常進行檢查、保養、維修,發現問題應及時報告和整改。
2、儀器、設備的使用,必須遵守有關規定,不得違章操作,不帶電修理,不準超負荷使用。并確保機房環境條件(溫度、濕度)達標,符合儀器、設備的要求,落實清潔防塵各種措施。
3、儀器、設備應安裝安全指示器,工作結束后,應及時切斷電源,做到人離電斷。
4、儀器、設備在運行過程中,如發現漏電,短路等情況,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進行修理。
5、維修人員遇有儀器、設備故障申報,應立即進行搶修,待確認故障排除后,方可交付使用,并對搶修情況作書面記錄。
6、維修人員應全面負責本科儀器、設備的管理,定期檢查儀器、設備接地的可靠性,以防電擊。
7、凡新安裝或經大修后的各種儀器、設備,應按確定的技術參數(標準)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使用中的儀器設備,應定時作性能的狀態檢測。
第18篇 礦山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為加強設備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證礦山正常生產,防止人身安全和財產遭受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1.實行設備歸口管理:
管理:由礦長對設備進行統一管理,由設備操作者對設備進行日常管理。
使用:由礦長指定設備的操作人員,操作者對使用過程中的安全與生產效率負責。
維修:設備發生故障或存在隱患,由維修人員進行維修,較大設備維修前應報告礦長。維修時設備操作者要在現場協助和監護。
礦山所有員工應在職責范圍內,積極做好設備的管理和維護保養工作,努力把設備事故消除在萌芽狀態。
2.所有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的要求,確保安全可靠性。安全性能良好、安全裝置齊全,設備性能符合設備使用說明書的要求。
3.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工藝規程,正確使用設備,防止不按使用范圍、操作規程和超負荷使用設備現象發生。
4.做好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認真執行設備的維修和計劃,做好定期檢修和定期檢驗工作。
5.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設備改造和更新,對安全性能不好的設備重點進行更新改造。
6.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設備、設施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示,提示操作者等人員注意存在的危險。
7.維修時安全措施:維修時,由維修人員采取在控制柜等處懸掛警示牌、安排專人監護、對起重工具、焊接工具等認真檢查等措施后,方可進行維修。設備維修完成后認真檢查,確認無誤后開機,確保維修作業安全
8.認真做好設備運行和維護保養記錄
第19篇 進入設備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進入設備作業的安全管理,防止發生缺氧、中毒窒息和火災爆炸事故,保證職工生命和國家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凡在生產區域內進入或探入爐、塔、釜、罐、槽車以及管道、煙道、隧道、下水道、溝、坑、井、池、涵洞等封閉、半封閉設施及場所作業統稱進入設備作業。
第三條 凡進入設備作業,必須辦理《進入設備作業票》。進入設備作業票由車間安全技術人員統一管理,車間領導或安監部門負責審批。未辦理作業票,嚴禁作業。
第四條 進入設備作業必須設專人監護,注明作業時間,不得在無監護人或作業時間以外作業。
第五條 進入設備作業票辦理程序。
1.進設備作業負責人向設備所屬單位的車間提出申請。
2.車間技術人員根據作業現場實際確定安全措施、安排對設備內的氧氣、可燃氣體、有毒有害氣體的濃度進行分析;安排作業監護人,并與監護人一道對安全措施逐條檢查、落實后向作業人員交底。在以上各種氣體分析合格后,將分析報告單附在《進入設備作業票》存根上,同時簽字。
3.車間領導在對上述各點全面復查無誤后,批準作業。
4.進入設備作業票第一聯由監護人持有,第二聯由作業負責人持有,第三聯由車間安全技術人員留存備查。
5.進入危險性較大的設備內的作業時,應將安全措施報廠領導審批,廠安全監督部門派人到現場監督檢查。
第六條 監護人的職責。
1.監護人應熟悉作業區域的環境、工藝情況及作業人員,有判斷和處理異常情況的能力,懂急救知識。
2.作業單位和設備所在單位不是同一單位時,雙方應各出一名監護人。
3.監護人對安全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發現落實不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時,有權提出暫不進行作業。
4.監護人應和作業人員擬定聯絡信號。在出入口處保持與作業人員的聯系,發現異常,應及時制止作業,并立即采取救護措施。
5.監護人要攜帶《進入設備作業票》,并負責保管。
第七條 進設備作業人員的職責。
1.持批準的《進入設備作業票》方可作業。
2.無《進入設備作業票》不作業。
3.進設備作業任務、地點(位號)、時間與票不符不作業。
4.監護人不在場不作業。
5.勞動保護著裝和器具不符合規定不作業。
6.對違反本制度強令作業或安全措施沒落實,有權拒絕作業。
第八條 作業票應一天一開,當日有效。全面停車大修期間,作業票有效期不超過3天,間斷作業要重新分析。
第九條 在進入設備作業期間,嚴禁同時進行各類與該設備相關的試車、試壓或試驗工作及活動。
第十條 對工藝上裝催化劑行裝有特殊要求的進設備作業時,要采取特殊預防措施,并經廠領導批準。
第十一條 進設備作業的綜合安全技術措施。
1.車間領導指定專人對監護人和作業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內容應包括所從事作業的安全知識、作業中可能遇到意外時的處理、救護方法等。
2.對所進設備要切實做好工藝處理,所有與設備相連的管線、閥門必須加盲板斷開,并對該設備進行吹掃、蒸煮、置換合格。不得以關閉閥門代替盲板,盲板應掛牌標示。
3.帶有攪拌器等轉動部件的設備,必須在停機后切斷電源,在開關上掛“有人檢修、禁止合閘”標示牌。并設專人監護。
4.取樣分析要有代表性、全面性。設備容積較大時要對上、中、下各部位取樣分析,應保證設備內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氣體液度和含氧合格(當可燃氣體爆炸極限大于4%時,指標為小于0.5%,爆炸極限小于4%時,指標為小于0.2%;氧含量19.5%~23.5%為合格);有毒有害物質不超過國家規定的“車間空氣中有毒物質的最高容許濃度”的指標。設備內溫度宜在常溫左右,作業期間應每隔四小時取樣復查一次(分析結果報出后,樣品至少保留4小時),如有1項不合格,應立即停止作業。
5.進設備作業,必須遵守動火、臨時用電、起重吊裝、高處作業等有關安全規定,進設備作業票不能代替上述作業各票,所涉及的其它作業要按有關規定辦票。
6.對盛裝過能產生自聚物的設備,作業前必須按有關規定蒸煮并做聚合物加熱試驗。
7.設備的出入口內外不得有障礙物,應保證其暢通無阻,便于人員出入和搶救疏散。
8.進設備作業一般不得使用卷揚機、吊車等運送作業人員,特殊情況需經廠安全監督部門批準。
9.進設備作業所用照明應使用安全電壓和安全行燈,在金屬設備內及特別潮濕場所作業,其安全行燈電壓應為12v以下且絕緣良好。
10.進設備作業的人員、工具、材料要登記,作業前后應清點,防止遺留在設備內。
11.設備外的現場要配備一定數量符合規定的應急救護器具和滅火器材。
12.作業人員進設備前,應首先擬定緊急狀況時的外出路線、方法。設備內人員每次作業時間不宜過長,應安排輪換作業或休息。
13.為保證設備內空氣流通和人員呼吸需要,可采用自然通風,必要時可再采取強制通風方法(不允許通氧氣)。
14.在特殊情況下,作業人員可戴長管面具、空氣呼吸器等,但佩戴長管面具時,一定要仔細檢查其氣密性,同時應防止長管被擠壓,吸氣口應置于空氣新鮮的上風口,并有人監護。
15.出現有人中毒、窒息的緊急情況,搶救人員必須佩戴空氣式防護面具進入設備,并至少應有一人在外部做聯絡工作。
16.以上措施在作業期間發生變化,應立即停止作業,待處理并達到作業的安全條件后,方可再進入設備作業。
第十二條 進入設備作業票是進設備作業的依據,不得涂改、代簽,要妥善保管,保存其為1年。
第十三條 其他非生產區域的進入設備作業,可參照本制度。
第十四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可參照國家有關標準、制度、法規執行。
第十五條 本制度從1997年4月1日起執行。
附:進入設備作業票
進入設備作業票編號:
設備名稱 | 作業單位 | |||||
作業人姓名 | 作業地點 | |||||
作業時間 | 自年月日時分 至年月日時分 | 作業內容 | ||||
安全措施: 1.所有與設備有聯系的閥門、管線加盲板斷開,進行工藝吹掃蒸煮。 確認人: 2.盛裝過可燃有害液體、氣體的設備,分析其可燃氣體,當其爆炸下限>;4%時濃度應<0.5%,爆炸下限4%時濃度應<0.2%;含氧19.5%~23.5%為合格,有毒有害物質不超過國家規定的“車間空氣中有毒有害物質的最高允許濃度”指標。 3.設備打開通氣孔自然通風雨小時以上,必要時采用強制通風或佩戴呼吸器;但設備內動焊缺氧時,嚴禁用通氧氣方法補氧。 確認人: 4.使用不產生火花的工具。確認人: 5.帶攪拌機的設備要切斷電源,在開關上掛“有人檢修,禁止合閘”標志牌;上鎖或設專人監護。 6.所有照明使用安全電壓,電線絕緣良好。特別潮濕場所和金屬設備內作業,行燈電壓應12v以下。使用手持電動工具應有漏電保護。確認人: 7.進入設備內作業,外面需有專人監護;并規定互相聯絡方法和信號: 確認人: 8.設備出入口內外無障礙物,保證暢通無阻。確認人: 9.盛裝能產生自聚物的設備要求按規定蒸煮和做聚合物試驗。 確認人: 10.嚴禁使用吊車、卷揚機運送作業人員。確認人: 11.作業人員必須穿符合安全規定的勞動保護著裝和防護器具。 確認人: 12.設備外配備一定數量的應急救護用具。確認人: 13.設備外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材。確認人: 14.作業前后登記清點人員、工具、材料等,防止遺留在設備內。 確認人: 15.對進設備作業人員及監護人進行安全應急處理、救護方法等方面教育,并明確每個人的職責。確認人: 16.涉及到其它作業按有關規定辦票。確認人: 其它補充措施: 確認人: | ||||||
氣體分析數據 | ||||||
確認人意見 | ||||||
監護人意見 | ||||||
安全技術人員意見 | ||||||
車間領導審批意見 |
注:1.此作業票按進設備作業規定手續辦理。
2.與本次作業有關的具體措施后劃“√”。
3.作業票一式三聯,第一聯由監護人持有,第二聯由作業負責人持有,第三聯由車間安全技術人員留存備查。
監護人的職責:
1.監護人應熟悉作業區域內的環境,工藝情況及作業人員,有判斷和處理異常情況的能力,懂急救知識。
2.作業單位和設備所在單位不是同一單位時,雙方應各出一名監護人。
3.監護人對安全措施落實情況要進行檢查,發現落實不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時,有權提出暫不進行作業。
4.監護人應和作業人員擬定聯絡信號,在出入口處保持與作業人員的聯系,發現異常應及時制止作業,工立即采取救護措施。
5.監護要攜帶《進入設備作業票》,并負責保管。
進設備作業人員的職責:
1.持批準的《進入設備作業票》方可作業。
2.無《進入設備作業票》不作業。
3.進設備作為的任務、地點(位號)、時間與票不符不作業。
4.監護人不在現場不作業。
5.勞動保護著裝和器具不符合規定不作業。
6.如果有人違反進設備作業管理制度強令作業或安全措施沒有落實,有權拒絕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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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篇 具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設備和設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我企業具有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設備、設施有:配電室、鍋爐房、噴烤漆房、特種設備。
(一)凡是具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都必須設置警示牌,現場不能存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
(二)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暢通,設置應急疏散指示標志、安全警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安全疏散門向外開啟,并配有相適應的滅火器材。
(三)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電氣安裝必須符合要求,動用明火時,按規定執行。
(四)加強安全檢查和巡查,必要時設置專人看管。
(五)特種設備定期年檢、操作者持證上崗等。
(六)操作危險設備要定人、定機,并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七)加強設備、設施的日常檢查,維護保養,并做好記錄。設備、設施不能帶病運行和使用。
(八)危險設備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安裝,拆卸或改裝。
(九)用電的設備、設施必須有良好的接地保護。
(十)室外的設備、設施超過15米高時安裝避雷裝置,并定期檢測。
(十一)室外的設備、設施在遇惡劣天氣時,停止使用。(按說明書或相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