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確保本企業各級人員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安全生產層層負責,確保安全生產,實現安全目標,促進公司持續和諧健康發展,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溝通、培訓、評審、修訂及考核等環節,適用于威寧西南水泥有限公司所有部門/人員。
(三)規范性引用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四)職責
1.職責
1.1總經理組織制定、審批安全生產責任制。
1.2生產技術處負責安全生產責任制的編制、修訂,并上報主管領導審核。
1.3各部門、工段負責對本單位下屬班組及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制定、溝通、培訓、實施及考核。
1.4生產技術處、行政人事處負責各部門和工段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執行情況的績效考核。
1.5安委會負責責任制編制完成后評審,由總經理批準發放。
(五)管理要求
1.制定
1.1公司生產技術處負責組織各分廠、處室編制安全責任制,并予以指導、 審核。
1.2必須按照“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原則,按照公司的機構、人員設置,所有部門、人員都要制訂安全生產責任制,不留死角。
1.3各部門在制定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內容時,必須要結合崗位工作的實際情況及兼顧可操作性。
2.溝通
2.1在制定過程中與各部門、處室加強溝通,根據實際情況和員工反映及時修改安全責任制。
2.2制定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經總經理審批后,以公司正式文件下發到各部門。
3.培訓
3.1 安全生產責任編制完成后,應組織相應各級人員進行培訓學習。
3.2機構或人員發生變動時, 各分廠、處室負責人應及時組織變動人員進行安全職責和權限的培訓。
3.4 所有培訓記錄應存檔備案。
4.評審
4.1生產技術處每年組織一次對安全責任制適宜性的評審工作。
4.2評審應根據法律法規、組織結構、安全健康管理的特點以及是否適應環境變化的情況。
4.3評審應形成報告,并對安全生產責任制作出客觀、公正的評定。
4.4評審報告應上報領導審批。
5.修訂
5.1當評審報告的結論為不適宜時,要對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及時修訂。
5.2當發生以下情況時,要及時對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修訂:
5.2.1當外部環境或安全標準化體系發生重大變化時。
5.2.2通過績效評定報告要求進行修改時。
5.2.3發生嚴重的安全事故時。
5.2.4當發生相關方重大投訴時。
5.2.5目標、指標未完成時。
5.2.6產品變更、工藝變化、引進新技術或新設備時。
5.2.7公司的經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時。
5.3修訂參照相關文件管理規定執行,生產技術處保留相關材料備查。
5.4 修訂后的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經總經理批準后以文件形式重新發布,并將舊制度收回。
6.考核
6.1 安委會不定期檢查、了解各部門、崗位人員對安全生產責任的掌握、落實情況,包括責任制是否缺失,責任制內容與崗位工作實際是否相符。
6.2對各分廠、處室負責人的考核依照《目標管理責任書》進行安全考核,一般年底進行,考核過程參照安全生產績效考核制度。
(六)記錄
6.1《目標管理責任書》
第2篇 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溝通、培訓、評審及考核管理制度
1? 目的
本制度確定了本公司適用于其生產活動和其它應遵守的安全責任要求,規定了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溝通、培訓、評審與考核等方面,確保本公司各級領導、各個部門、各類人員,在他們各自職責范圍內,對安全生產層層負責,確保安全生產目標的實現。
2? 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本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溝通、培訓、評審與考核。
3? 職責
安全環保部及其相關人員負責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溝通、培訓、評審與考核的相關事項。
4? 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
4.1? 安全生產責任制由安全環保部負責起草后交安全第一責任人審閱。
4.2? 公司安全第一責任人審閱后提出修改意見。
4.3? 安全環保部修改后下發相關至各部門。
5? 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溝通
5.1? 安全環保部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應及時下發相關至各個部門、各類人員并征求意見。
5.2? 安全環保部將征求的意見匯總后反饋給公司安全第一責任人。
5.3? 安全第一責任人組織領導干部、各個部門、各類人員代表召開安全生產責任制修訂會。
5.4? 安全環保部根據修訂會結果對安全生產責任制定稿。
6? 培訓
6.1? 安全環保部負責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解釋。
5.2? 安全環保部應定期組織各個部門對其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學習。
5.3? 每次培訓學習應有學習記錄。
6? 評審
6.1安全生產責任制評審小組由安全管理部門、技術部門、生產部門等部門組成。
6.2安全生產責任制評審小組對已制定的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評審。
6.3經評審通過安全生產責任制,從上至下層層互相簽字實施。
7? 考核
7.1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安全環保部根據簽訂的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
7.2安全生產責任制的績效測量的結果報安全第一責任人認可。
8? 周期
8.1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溝通、培訓、評審與考核每年應進行一次。
第3篇 工會主席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制度
(一)領導工會系統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勞動保護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履行職業安全衛生職責,對燒結廠職業安全衛生在工會工作管理方面負責。
(二)組織貫徹和實施有關基層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工作條例。
(三)組織貫徹和監督實施女工的特殊保護工作。
(四)監督檢查燒結廠所屬部門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的情況,并督促主管業務部門撤消或糾正違反勞動法規的決定和措施。
(五)參加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措施工程項目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參加公司新、改、擴建工程項目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對未經上級部門審查或竣工驗收的項目,有權阻止施工或投產。
(六)參加傷亡事故、重大設備事故、火災事故和車輛肇事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協助有關部門共同研究制定預防事故的措施。
(七)組織制定工會組織的重大活動應急處置預案,并監督實施。
第4篇 機動科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制度
(一)負責編制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
(二)組織制訂、修訂、審查有關動力生產和使用動力的安全管理制度與安全操作規程,并對執行情況經常進行督促檢查。
(三)協助人力資源部組織對壓力容器、電氣、焊接等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培訓、復訓和考核,確保其持證上崗。并對所管理和操作各種動力設備的員工進行遵章守紀的安全教育。
(四)負責機械、電氣、起重、壓力容器等設備的安全管理,定期做好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的維護保養工作和定期安全檢驗工作。保證安全附件齊全、靈敏、有效。
(五)經常檢查設備的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落實整改,確保設備始終保持安全運行狀態。
(六)按計劃完成有關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措施項目;組織施工時執行燒結廠《相關方安全管理辦法》。
(七)按“四不放過”原則,負責一般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參加由于設備問題造成的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組織查處重大設備事故和與人身安全有關的一般設備事故,擬定預防措施,督促有關部門認真實施。
(八)負責對職業安全衛生防護裝置、設施的安全管理(包括建檔、制定維護保養計劃、定期檢查等),定期進行維護、保養,確保其正常運轉。
(九)負責全廠手持電動工具、電風扇、電焊機的安全檢修,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性檢測,并認真做好記錄。
(十)負責對全廠避雷裝置及電網接地系統的年檢,以確保燒結廠建筑設施、危險場所的安全及電力系統的安全運行。
第5篇 某燒結廠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溝通培訓評審修訂考核管理制度
1 目的
本制度確定了燒結廠適用于其生產活動和其它應遵守的安全責任要求,規定了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溝通、培訓、評審修訂與考核等方面,確保本公司各級領導干部、各個部門、各類人員,在其各自職責范圍內,對安全生產層層負責,確保安全生產目標的實現。
2 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溝通、培訓、評審修訂與考核。
3 職責
燒結廠安委會負責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溝通、培訓、評審與績效測量的相關事項。
4 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
4.1 安全生產責任制由安全監督科負責起草后交安委會第一責任人審閱。
4.2 安委會第一責任人審閱后提出修改意見。
4.3 安全監督科修改后下發相關至各級領導干部、各個部門、各類人員。
5 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溝通
5.1 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應及時下發相關至各級領導干部、各個部門、各類人員并征求意見。
5.2 安全監督科將征求的意見匯總后反饋給公司安全第一責任人。
5.3 安委會第一責任人組織領導干部、各個部門、各類人員代表召開安全生產責任制修訂會。
5.4 安全監督科根據修訂會結果對安全生產責任制定稿。
6 培訓
6.1 安全監督科負責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解釋。
5.2 安全監督科門應定期組織領導干部、各個部門、各類人員對其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學習。
5.3 每次培訓學習應有學習記錄。
6 評審
6.1安全生產責任制評審小組由分管安全的副廠長及安全監督科、技術部門、生產部門等部門組成。
6.2安全生產責任制評審小組對已制定的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評審。
6.3經評審通過安全生產責任制,從上至下層層互相簽字實施。
7 修訂
7.1根據評審情況,對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否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是否具有可操作性進行修訂,每年一次。
8 周期
8.1每年底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執行情況進行考核;
8.2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由安全管理部門根據簽訂的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
8.3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結果報燒結廠安委會第一責任人認可,年終獎懲兌現。
第6篇 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人員資質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是公司對各個部門、各類人員至每個職工所規定的在他們各自職責范圍內,對安全生產工作應負責任的制度。
公司已根據各個部門、各類人員的不同職責范圍,制定了安全生產責任制,現已成為完整的制度體系。為使責任制的落實,做到時時處處的安全生產工作都有人切實負責,實現安全生產。特制定本辦法:
(1)本辦法依據“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原則及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制定。
(2)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各個部門、各類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的考核。
(3)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4)各部門、各類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必須落實到位,并實行一級對一級負責,實行逐級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各部門、各類人員自簽訂之日起,安全生產責任開始生效。
(5)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實行分級考核的辦法。即:公司經理負責對公司各部門、各類人員、工程項目經理考核;工程項目經理負責對項目部各個部門、各類人員、作業班組長考核;作業班組長負責對本班組工人進行考核。
(6)安全生產責任考核采用日常考核與安全檢查同時進行,公司每季、分公司每月、工程項目每周、班組每天進行。考核結果實行逐級審查,逐級上報。
(7)每次考核結果作為公司評優、晉升、獎金評定、降級、處分等重要參考依據。考核共分三個等級、即: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對于部門考核,部門內每次考核全部人員稱職,該部門為稱職;部門內每次考核有30%人基本稱職,70%人稱職該部門為基本稱職;部門內每次考核有50%不稱職,該部門為不稱職。每次考核均應填寫考核統計表。
(8)獎罰
a.年度內每次考核都稱職的部門、個人都可以入圍先進單位、先進個人評比,職務晉升,獎金等級的評定。
b.第一次考核基本稱職的部門和個人,公司除對此進行批評教育外,并要求限期達到稱職。到期考核仍然不稱職的部門和個人進行罰款(部門領導罰款500元,部門內不稱職的每人罰款300元),并提出警告處分。
c.第三次考核仍然不稱職的部門領導,個人視情節輕重給予撤職、調換崗位、降級使用、扣發全年獎金或加倍罰款。
(9)由于責任過失造成傷亡事故或重大經濟損失者,除追究其個人責任和經濟處罰外,直到追究刑事責任。
第7篇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礦山安全員是整個礦山工作中最關鍵的崗位之一,直接關系到礦山的正常生產、生存發展,崗位十分重要。為確保 礦山生產正常進行,特制定礦山安全員崗位責任制,望遵照 執行。
一、制定整個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明確各生產崗 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二、督促崗位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情況,并用書面形式 提出整改意見;并交企業備案。
三、按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作好日常性的宣傳教育工作。
四、根據安全生產的需要,結合本礦山的實際情況“安 全生產”的思想。
五、安全員必須在生產現場隨時巡視,不得滯留在辦公 室。在巡視過程中督促檢查生產過程中的不安全隱患, 并及時處置,防患于未來。
六、凡發生人身事故、設備事故、安全員必須立即向主 管負責人報告,并提供真實情況,及時通知有關部門盡快妥 善處理,安全員必須及時寫出事故調查報告,分析事故原因, 合同有關部門認定事故責任人。如屬安全員失職造成的事 故,安全員須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七、重點妥善組織開山班嚴格按規定時間放炮,并與其一道共同負責檢查督促放炮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并在放炮現場設置警示牌、警戒線,拉響警報,確保放炮前安全事故的發生。
八、在不耽誤本職工作的前提下,服從主管領導的臨時性工作安排,兼任砂石選題監督的工作,控制挖掘機對砂石采集的含泥量,保證砂石質量。
九、安全員兼職空壓機房的開機管理維護。
第8篇 生產科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制度
(一)嚴格執行“五同時”,堅持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時,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安全工作。在編制生產作業計劃時,同時提出職業安全衛生要求,各級生產調度會上有職業安全衛生內容。
(二)組織好均衡生產,嚴格控制加班加點,搞好勞逸結合,確保生產安全。
(三)組織外場試驗時,制定外場試驗安全措施,并認真落實,確保外場試驗整個過程的安全。
(四)貫徹執行和廣泛宣傳上級公安部門、交通運輸部門有關車輛管理、交通安全管理的條例、法規。認真做好人員、物資運輸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五)對本部門在用機動車輛、電瓶車定期進行維護保養,發現問題及時維修。
(六)經常對本燒結廠車輛駕駛、特種作業人員及其他機械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七)開展多種形式的職業安全衛生、安全行車、安全運輸的競賽活動,表彰先進,總結推廣先進經驗。經常督促駕駛人員學習交通規則及公司的有關規章制度。
(八)建立、健全駕駛人員、運輸車輛職業安全衛生的有關檔案資料和交通事故的檔案。
第9篇 安監科、綜合辦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制度
(一)組織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其《實施細則》和相關法規,領導消防工作,組織制訂消防管理制度,并督促做好宣傳、教育、培訓、落實工作。
(二)督促有關部門做好易燃易爆物品、劇毒物品和易制毒品管理制度的落實及安全保衛保密工作。
(三)組織燒結廠消防、食物中毒、燒結廠重大活動和自然災害和其他突發事件等專項應急預案的編制工作,并負責組織培訓和演練工作。
(四)按“四不放過”原則組織對火災事故、食物中毒事故的調查處理。參加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
(五)參加公司安全大檢查,組織消防設施專業檢查,按時檢查所轄部門安全職責履行情況,對查出的問題及時落實整改。
第10篇 部門技術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制度
(一)負責修改完善部門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發現工藝不合理可能引起安全生產事故或職業危害時,應及時通知工藝管理部門修改。
(二)在審查或執行工藝文件時,發現使用的有毒材輔料可以用無毒或低毒材輔料替代時,應及時通知有關技術人員修改工藝文件。
(三)負責監督檢查操作人員嚴格執行工藝規程,發現有違反工藝紀律的行為應及時制止糾正。
(四)負責收集一線工人對改善工藝、改善操作、改善現場、改善設備、改善安全方面的合理化建議,及時匯總上報部門領導或有關部門。
第11篇 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制度
安委會由燒結廠廠長任主任,燒結廠副廠長及廠長助理、工會主席任副主任,成員由各車間及職能科室的主管領導和有關人員組成。其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部門關于職業安全衛生的方針、政策、法規。
(二)審定燒結廠職業安全衛生規章制度。
(三)審定燒結廠年度職業安全衛生方針、目標、安全技術措施項目及長遠規劃。
(四)審定燒結廠職業安全衛生的獎懲事宜。
(五)組織安全大檢查。
(六)審批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方案。
(七)審批重傷以上傷亡事故、重大火災爆炸事故的調查報告、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
第12篇 主管生產、安全的廠領導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制度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職業安全衛生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協助總經理抓好安全管理,直接領導公司安全管理機構的工作。對公司職業安全衛生負直接領導責任。
(二)組織分管的各部門建立相應的職業安全衛生規章制度,并經常督促檢查執行情況。
(三)認真執行“五同時”。實行安全和生產兩個指標同時下達,兩項工作同時抓。領導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措施計劃,在生產調度會上,討論解決生產問題的同時要討論解決職業安全衛生問題。
(四)組織并參加各種安全大檢查和專業性安全檢查(每季不少于一次),并按時檢查危險點,及時協調解決檢查中發現的問題。
(五)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組織對各類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主持重傷以上事故的調查、分析,并制定防范措施,對造成重大傷亡或火災、爆炸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六)負責將職業安全衛生重大問題及時提交安委會或公司領導辦公會討論解決。組織制定、審批、協調和落實職業安全衛生措施計劃,組織推行職業安全衛生科學管理,逐步改善生產作業條件。
(七)檢查督促安全管理部門的工作,總結推廣職業安全衛生經驗,對在職業安全衛生工作中有突出貢獻者給予表揚和獎勵,對失職者和事故責任者給予懲處。
第13篇 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制度
安委會由燒結廠廠長任主任,燒結廠副廠長及廠長助理、工會主席任副主任,成員由各車間及職能科室的主管領導和有關人員組成。其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部門關于職業安全衛生的方針、政策、法規。
(二)審定燒結廠職業安全衛生規章制度。
(三)審定燒結廠年度職業安全衛生方針、目標、安全技術措施項目及長遠規劃。
(四)審定燒結廠職業安全衛生的獎懲事宜。
(五)組織安全大檢查。
(六)審批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方案。
(七)審批重傷以上傷亡事故、重大火災爆炸事故的調查報告、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
第14篇 職業健康及環境管理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明確責任和管理目標,防止和減少事故的發生,保障員工和財產安全,依據國家有關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以及總公司、集團公司下發的各種文件、規定,結合單位的生產經營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單位實行環境及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責任制度,堅持責任明確,落實到人,分工負責。堅持分級管理,各負其責,自上而下逐級監督管理的原則。各自認真履行職責,有效地落實各項措施,切實做好生產過程中環境及職業健康的安全工作。
第三條 單位所屬各部門主負責人(含個別項目臨時指定負責人)是本部門的環境及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部門的安全管理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
第四條 單位全體員工必須在各自崗位上對環境及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生產負責,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
第五條 單位全體員工除應履行本規定所列的環境及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職責外,還應遵守國家、總公司,集團公司相應的法律、法規及各種規章制度。
第六條 本責任制由單位安全生產經理部監督執行。
第二章 組織網絡
第七條 建立以項目經理為第一責任人的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生產委員會和各部門負責人為組長的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并明確專(兼)職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員。
第八條 層層把關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目標管理責任制。明確安全管理控制目標、安全生產責任和獎懲辦法,并嚴格考核,獎懲兌現。
第三章 崗位安全職責
第九條 項目經理職責
1. 項目經理是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2.貫徹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把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列入生產經營日程。
3.正確處理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與生產經營的關系。
4.制訂并批準項目部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規章制度、標準和有關安全管理的重大決定及獎懲辦法等。
5.保證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的各項投入和有效實施。
第十條 生產經理職責
1.協助項目經理開展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對單位安全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2.貫徹國家、地方政府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組織制定、實施分院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計劃。
3.定期組織項目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生產會議,聽取各部門負責人及專(兼)職安全監督員的工作匯報,并組織安全生產檢查,督促整改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使其處于受控狀態。
4.組織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生產競賽活動。
5.負責對職工進行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生產教育,督促各級職能部門及全體職工做好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生產工作。
6.完善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生產獎懲辦法,建立建全安全管理檔案。
7.主持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事故的現場調查和處理,擬定并落實整改措施。
第十一條 技術負責人職責
1.協助主管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生產的生產經理開展安全技術管理工作。
2.組織技術人員完善改進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生產組織設計和相關措施。
3.督促檢查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操作規程的落實執行情況。
第四章 各部門安全職責
第十二條 項目部辦公室安全職責
1.協助企業領導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單位有關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生產指示,及時轉發上級和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文件、資料,做好本單位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會議記錄,做好宣傳及報道工作。
2.搞好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和健全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生產責任制和規章制度。
3.組織員工學習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生產技術操作規程和各項規章制度,堅決貫徹“生產必須安全,安全為了生產,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
4.積極開展各種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競賽活動,并及時安排做好總結記錄。
第十三條 各部門安全職責
1.各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要認真執行各項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生產工作,加強安全規章制度落實和安全管理工作。
2.傳達國家和單位有關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生產法規、指示和文件。
3.組織本部門員工學習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生產技術操作規程和各項規章制度,堅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對違章作業進行堅決阻止。
4.組織本部門人員參加各種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競賽活動,并針對本單位對重大危險源及重要環境因素制訂的各種安全制度和措施提出合理化建議。
5.接受上級及相關部門督促檢查,并負責整改。發生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責任事故時,應立即組織搶救并迅速上報,保護現場,并參加事故調查工作和落實整改措施。
第十四條 專(兼)職安全員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各項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對分管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生產的項目領導負責,模范遵守安全生產操作制度,阻止違反安全規定行為發生。
2.負責對各種設備的環境因素,危險因素進行識別,評價,記錄和控制。
3.積極參與項目部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生產措施的制定,對項目部的安全隱患進行統計分類總結。并提出合理化建議。
4.對新員工進行安全生產宣傳和安全技術培訓。并協助辦公室組織開展安全月活動。
5.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防火、防盜,防毒及職業病防治工作及有關設備安全防護裝置的檢查工作。
6.協助領導組織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大檢查,監督,檢查安全隱患的整改落實工作。經常深入現場,及時檢查并發現安全事故隱患,及時上報領導,發現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有權制止,并報告領導處理。
7.按照單位的會議精神,及時督促相關部門及個人整改。
第十五條 職工安全職責
1.自覺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對安全設施不完善和危險區域,無安全措施應停止操作,并及時向領導匯報和提出整改意見。
2.熟悉勞動保護用品和安全設施使用,愛護公物。
3.經常學習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生產技術操作規程和規章制度,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安全技術措施,努力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4.當發生安全事故時,應及時全力搶救傷員,并盡量在第一時盡最大可能控制事態的嚴重化,并立即報告領導,保護觀場,如實向調查組反映事故經過和原因。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責任制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15篇 生產調度員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制度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職業安全衛生的方針、政策、規定,遵守執行公司規章制度。在布置生產工作時同時提出安全要求和措施,在檢查生產任務完成情況時同時檢查安全要求和措施落實情況,發現違章、違紀行為及時制止,發現事故隱患及時落實解決。
(二)參加產品試驗時,組織制定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以防產品試驗過程中的事故發生。
(三)在組織產品加工、裝配、運輸時,明確現場作業安全要求,提醒相關人員在加工、裝配、運輸過程中應注意的職業安全衛生事項。
(四)因整改隱患需要加工的設備設施零、部件,應與產品零、部件同樣調度,按時間節點要求組織生產加工。
第16篇 項目部機械管理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一、 負責機械設備進場的檢驗工作,凡不符合規定要求的設備不允許進入施工現場,更不允許使用,大型機械設備如塔吊等在使用前要填寫驗收單。
二、 負責進場機械設備的管理工作,凡進場的機械設備,要有固定地點存放,有防雨措施,并建立和管理機電設備安全檔案。
三、 負責機械設備日常的維護和保養工作,凡新進機械設備或自造機具設備,在使用前負責解決存在的問題,并逐步予以完善。
四、 對所有的機械設備要進行定期檢查,以確保安全高效地運行。
五、 負責監督各種機械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實施情況。
六、 負責目標:機械設備完好率100%,對已達不到安全要求的機械設備報廢率100%,確保公司機械設備管理制度落實到位,設備進場檢驗、試車、使用、維修、保養及時有效。并保存記錄文件。
重慶市力冠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3日
第17篇 綜合辦公室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制度
(一)在安排、總結燒結廠工作時,將職業安全衛生工作納入燒結廠計劃和總結內容,并協助廠長做好職業安全衛生計劃落實工作。
(二)及時調整安委會成員,協助廠長做好職業安全衛生責任制的落實工作,并經常檢查有關部門的職業安全衛生責任制的履行情況。
(三)協助安監科組織各種職業安全衛生活動,并做好記錄。
(四)根據季節情況,合理安排作息時間。
(一)在財務管理上,正確處理安全和生產的關系,保證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經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部門質量驗收的勞動防護用品費用以及營養保健、清涼飲料等費用,并監督有關部門專款專用。
(二)按照燒結廠的規定,保證職業安全衛生教育經費、安全獎勵經費的提取和使用。
(三)在年、季、月的財務收支計劃中,安排安全技術措施專用基金的費用,對職業安全衛生上發生的零星措施費用保證及時支付與結算。
第18篇 某某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制度
某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制度
一、目的
構建公司安全生產組織保障體系,加強安全生產責任制的管理,保障安全生產責任制在安全生產管理中重要作用的充分發揮。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溝通、培訓、評審、修訂及考核等要求,適用于公司及所屬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
三、術語和定義
3.1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生產責任制是企業的一項基本管理制度,主要指企業的各崗位人員對安全生產所負責的工作和應承擔的責任的一種制度(以下簡稱“責任制”)。
3.2到位標準
在本制度中,指在安全生產過程中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行為和活動的具體要求。
3.3引用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四、職責
4.1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制訂、簽發本企業各級責任制,對本企業領導班子成員、分管部門領導進行責任制的溝通與評估。
4.2企業其他負責人負責對分管部門領導進行責任制的溝通與評估。
4.3行政人事部負責人負責責任制制訂的具體實施工作,以及各崗位員工的履職評估。
4.4安全環保辦公室負責企業及各部門領導責任制的編制工作及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工作。
4.5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員工崗位責任制的編制、溝通與評估。
4.6各班(站)長負責本班組員工崗位責任制的溝通與評估。
五、管理要求
5.1責任制的制訂與發布
5.1.1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應根據企業安全生產需要,作出責任制制訂的決定。
5.1.2行政人事部負責人接受責任制制訂任務后,應在2個工作日內組織編制完成責任制制訂計劃。
5.1.3安全環保辦公室負責人應組織開展以下具體工作:
5.1.3.1在5個工作日內組織編制完成責任制制訂方案。
5.1.3.2在20個工作日內組織完成企業領導、各部門(工段)領導責任制初稿的制訂工作。
5.1.3.3收集匯總安委會成員討論決議,于5個工作日內組織完成企業領導、各部門(工段)領導責任制的修改工作。
5.1.4各部門(工段)負責人應根據責任制制訂方案,組織開展以下工作:
5.1.4.1在20個工作日內組織完成本部門員工崗位責任制的制訂、內部審查及員工意見征求工作。
5.1.4.2依據內部審查結果及員工建議,于5個工作日內組織完成本部門員工崗位責任制的修改工作,并上報安全環保辦公室。
5.1.5各崗位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應包括:
5.1.5.1安全生產職責;
5.1.5.2到位標準;
5.1.5.3權限與義務。
5.1.6各崗位人員的安全生產到位標準應包括:
5.1.6.1貫徹、落實政策法規的行動;
5.1.6.2組織,參加的安全生產活動;
5.1.6.3執行安全生產的巡視,檢查;
5.1.6.4參與風險評估研究;
5.1.6.5參與體系的內審;
5.1.6.6對評估發現問題的處置;
5.1.6.7對糾正行為的實施進行回顧;
5.1.6.8參加應急演練與救援;
5.1.6.9參與安全事故調查;
5.1.6.10對安全生產風險管理體系進行回顧;
5.1.6.11日常事務包括與相關方溝通安全生產問題。
5.1.7安全環保辦公室負責人應組織收集匯總各部門(工段)崗位人員的責任制后,應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組織評審及修改,并傳送公司行政人事部。
5.1.8行政人事部負責人應在10個工作日內組織完成責任制的復審及修改工作,并提交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5.1.9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應在20個工作日內組織企業安委會成員對責任制進行審定、簽發。
5.1.10審定后的責任制,應交由行政人事部負責人,行政人事部負責人,應組織在5個工作日內以文件形式進行發布。
5.2責任制的溝通
5.2.1責任制溝通應遵循逐級溝通的原則。
5.2.2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應在5個工作日內,對分管副職、分管部門的負責人進行責任制的溝通。特別關注新提拔的中層干部,確保其理解并接受。
5.2.3企業分管副職應在5個工作日內對分管部門(工段)的負責人進行責任制的溝通。特別關注新提拔的中層干部,確保其理解并接受。
5.2.4各部門(工段)負責人應在5個工作日內對本部門分管副職、專責、班(站)長進行責任制的溝通。特別關注新提拔的中層副職、專責、班長,確保其理解并接受。
5.2.5班長應在5個工作日內對本班組人員進行責任制溝通。特別關注新上崗、轉崗的員工,確保每個員工理解、接受并履行其責任制。
5.2.6各崗位人員均應熟悉并理解自己的安全生產職責,有疑問時逐級向上反饋,上級應做好溝通和解釋。各級人員責任制的溝通應做好記錄。
5.3責任制的培訓
5.3.1安全生產責任制培訓應納入部門級安全教育。
5.3.2安全生產責任制培訓至少每年進行一次,由部門自行組織。
5.3.3安全環保辦負責對各部室責任制培訓情況進行監督、考核。
5.4責任制的執行與評估
5.4.1各崗位人員應嚴格按崗位責任制履行崗位職責。
5.4.2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每年應對企業分管副職、分管部門負責人的責任制履職情況進行評估,并將履職評估情況通知行政人事部。
5.4.3企業分管副職每年應對分管部門(工段)負責人的責任制履職情況進行評估,并將履職評估情況通知行政人事部。
5.4.4部門(工段)負責人每年應對分管副職、部門專責、班長的責任制履職情況進行評估。匯總本部門各崗位履職情況報送行政人事部。
5.4.5班長每年應對班組員工的責任制履職情況進行評估,并將評估情況報送部門負責人。
5.4.6各級崗
位責任制的評估結果,應向當事人進行反饋。
5.5責任制的修訂
5.5.1行政人事部負責人每年應結合崗位需求及履職評估情況,對企業各崗位的責任制進行回顧,對發現的問題或不足,按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流程進行糾正或更新。
5.5.2當部門或崗位職責發生變化時,行政人事部負責人應在1個月內,向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提出責任制修訂建議,并按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流程組織修訂和更新。
5.6責任制的考核
5.6.1安全環保辦公室結合崗位履職評估情況對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考核,考核參照公司年度《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考核管理制度》執行。
5.6.2各級崗位責任制的溝通應做好記錄,記錄至少保存3年。
六、相關記錄
6.1《安全生產檢查考核表》
6.2《安全績效考核表》
6.3《培訓記錄》
第19篇 副廠長廠長助理工會主席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制度
(新《安全生產法》送審稿要求:)
(一)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組織制定并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三)確定符合條件的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技術負責人;
(四)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五)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六)組織開展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應急演練工作;
(七)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
(八)組織實施本單位的職業危害防治工作,保障從業人員的職業健康;
(九)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落實應急準備工作;
(十)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組織事故搶救。
第20篇 技能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制度
(一)積極參加安全技術培訓,努力學習有關職業安全衛生知識和技術,不斷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自我保護能力。
(二)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工藝規程、勞動紀律和職業安全衛生規章制度,不違章、違規,不冒險蠻干,確保自身和他人安全。
(三)發現他人違章作業和冒險蠻干應及時勸阻、糾正,勸阻、糾正無效時應及時報告;有權拒絕不符合或違反安全規定指揮及安排。
(四)按規定正確使用個人勞動保護用品。
(五)搞好整潔文明生產,發現生產區域事故隱患,及時向上反映,并積極參加整改。愛護職業安全衛生設備、設施和用具,不得擅自拆除安全防護裝置和設施。
(六)在執行交接班制度時,同時交接職業安全衛生方面的事宜。
(七)多人作業要服從統一安排,聽從指揮,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為他人著想。
(八)對在生產(工作)過程中因違章而導致事故的后果負責。
(九)積極參加競賽、檢查、評比、講座、革新及事故分析等各種安全活動。服從班組長和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的指導,積極關心職業安全衛生工作,主動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建議。
(十)發生事故和危險時,應立即報警,采取有效的應急措施,防止事態擴大,并設法及時搶救受傷人員。同時盡快向領導報告,做好事故現場的保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