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學校維修管理制度
為了規范學校管理,節約開支,提高效益,確保學校各種設備設施能正常安全運行,現就學校維修方面事宜特做如下規定:
一、所有設備設施維修歸口到總務處管理。
二、自然損壞的設備設施需要維修時,各處室主任必須提前3個小時進行書面通知。200元以下者報總務處主任審批,200元以上者報校長審批。
三、各處室對人為損壞的設備、設施必須進行認真核查,及時報總務處相關人員按損壞程度核定賠償金,所分管處室負責人要對當事人進行批評教育,并負責追討當事人對所損壞設備設施的賠償金。所有賠償金都必須交到財務室開票,總務處見財務室開出的票據和處室主任的書面報告后進行維修,否則不予辦理。
四、對于相當重要或對人身安全構成威協的設備設施的維修,處室主任應當機立斷地進行處理,可不報告,先處理,且必須在最短時間內處理好。但金額較大的維修要與校長或總務主任通氣,事后應在一天之內報告總務處登記。
五、各處室分管場所、設備設施分工如下:
1、總務處負責學校公共場所的設備設施管理。
2、教務處負責圖書室、教師辦公室及體育等設施設備管理。
3、德育負責教室的所有設備設施管理。
4、安全辦負責設備設施的保管,發生盜竊后應及時報告。
5、電教處負責電子備課室、機房的所有設備設施管理。
各處室主任要對所分管的設備設施和學生活動實習場所經常進行巡查,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及時維修,并做好維修記錄。
第2篇 學校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和檢修維修制度
一、管理人員經常維護保養設備,認真執行設備的'十字'作業法,即“清潔、潤滑、緊固、調整、防腐”,保證設備正常運行,同時必須及時詳細填寫維護保養記錄。
二、學校安全設施、設備由專人保管。專用教室的設施、設備由專職教師保管使用,其他人員未經專職教師同意不得隨意使用, 設備發生影響安全的故障時,應采取相應的檢修措施,并通知上級,嚴禁安全設施設備出現現問題。
三、安全設施設備檢修計劃,首先應由管理人員根據設備運行時間和情況提出,由主管領導和管理人員共同制定并明確檢修保養的項目、方法、時間和責任者。
四、保修人員必須認真執行檢修計劃,并根據設備的停運時間采取有效的保養措施。
五、檢修時間根據設備運行記錄確定,不得隨意縮短或延長時間,以保證設備正常運行。
六、學校設施、設備一旦發生故障,應及時報告學校總務部門并請專職人員檢查維修。個人不得隨意拆裝維修,否則后果自負。設備檢修在正常情況下每半年檢修一次,一般在五月至九月進行檢修。
第3篇 師范大學校區供電系統維修管理制度
師大校區供電系統維修管理制度
1、修理電器設備的員工須持有相關上崗證。
2、應熟悉校區各種電力供應的設備所在,如:大樓的電力總閘、每層的電路分線、保險絲、消防電泵制、電表及各水泵制等,并且明了其緊急開關的操作程序,同時必須購置備用保險絲、消防總閘、電表及各水泵制等,以備急修時使用。
3、如部分樓層電力中斷,應由物業管理公司派人檢查修理大樓供電系統。
4、公共使用的電力設備,如電梯、總閘走廊及電梯的電燈、水泵及消防系統的電線等應經常檢查,如有損壞或過熱現象,應立即派人修理。
5、接到供電公司通知停電時,應立即張貼通告,清楚地列明日期、時間及受影響的設備;停電完畢后,張貼恢復供電通告,并檢查各系統是否恢復正常。
6、大樓內的總閘房、機房及各層的電表均應保持整潔,不得放置各種雜物。
7、大樓供電系統由專業人員定期檢查保養,以保證安全正常地供電。
第4篇 中學學校常規維修管理制度
(中)學校常規維修管理制度
為全面做好常規維修工作,提高常規維修效率,特修訂學校常規維修管理制度
一、指導思想
通過制度的實施,應該達到如下目標:
報修方便,維修及時;科學管理,責任到位;長效服務,師生滿意。
二、維修申報
1、發現房屋、門窗、桌椅、水電設施、各類器材等出現損壞、故障或不安全因素,由管理責任人填寫維修報告單,向總務處報修;教學樓停電、水管爆裂等緊急情況可直接電話報修。
2、維修報告人需認真填寫維修報告單,寫明地點、方位及需要維修的具體情況。
3、維修申報人應妥善保管好損壞部分的物品(包括零件),以利提高維修質量,加快維修速度,節約開支。
4、總務處安排專人每星期對校舍設施、設備進行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立即采取相應措施;對大范圍的維修應在放寒暑假前作出全面計劃,編造好預算,報校長室審批后,利用假期進行維修。
5、凡屬人為因素造成財產損壞需要維修的,先與總務處聯系定價,到會計室交清維修款后由總務處派人維修。急需維修的總務處可先進行維修,損壞責任人需在一周內將維修款交會計室,逾期沒有上交的,總務處將對其進行通報。
三、維修承諾
1、總務處接到維修單后,核實維修情況,根據輕重緩急安排維修計劃,落實具體維修措施。
2、總務處應及時組織人員對損壞的設施設備進行維修,以保證教學、生活的正常運轉。一般維修在兩個工作日內完成,緊急維修隨叫隨到。
3、對于學校無力承擔的維修任務,總務處應及時報告分管校長審批,外請專業人員進行維修。具體業務(維修費用、完成時間、監督驗收等)由分管校長或由校長室指定專人負責。
4、對有些維修任務,因各種原因無法馬上解決的應向申報人說明原因。
四、維修驗收
1、維修人員在完成維修任務后,請申請人簽字,并注明完成的時間和質量。
2、維修工作沒有到位或不能達到要求的,應重新維修;如有客觀困難的,應向申請人進行解釋,取得諒解。
3、總務處應按周整理好維修單并作出必要記錄,供分管校長檢查、分析學校財產使用情況和維修情況。
五、維修申報責任人
1、各部門、各辦公室的財產、設施的報修由各部門、辦公室負責人負責。
2、教室及相應走廊財產、設施的報修由班主任負責。
3、走廊、樓梯、公共場所、公共活動區域財產設施的報修由值日、值周老師負責。
4、計算機室、報告廳財產報修由計算機老師和專管人員負責。
5、學生公寓設施的報修由物業生活指導老師負責。
6、學校教職工發現校產損壞,尤其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問題都有義務及時向總務處反映。
第5篇 師范大學校區給水系統管理與維修制度
師大校區給水系統管理與維修制度
建筑物給水方式有多種:一般平房和多層樓均由城市供水網供水;高層建筑則需進行二次供水,因為城市管網的水壓無法滿足高層供水需要,采用加壓水泵和高位水箱向高層供水。
一、管理范圍的界定
以進校區內供水泵總計費表為界。界限以外(含計費水表)的供水管線及設備,由供
水部門負責維護、管理;界限以內(含水表井)的供水管線及設備由物業管理公司負責維護、管理。
二、給水系統的管理,應做到
1、防止二次供水的污染,對水池、水箱定期消毒;
2、對供水管道、節門、水表、水泵、水箱進行經常性維護和定期檢查,確保供水安全;
3、發生跑水、斷水故障,應及時搶修;
4、消防水泵要定期試泵,至少每年進行一次;保持供水系統正常工作,水泵正常上水,管道節門水龍帶配套完整,檢查報告應送交學校主管部門備案。
三、給水管道的養護
1、給水管道的檢查:維修養護人員應熟悉給水系統,經常檢查給水管道及閥門(包括地上、地下、屋頂等)的使用情況,注意地下有無漏水、滲水、積水等異常情況,如發現有漏水現象,應及時進行維修;
2、保溫防凍工作:在每年冬季之前,維修人員應注意做好水表箱、閥門井、消防栓、栓井及室內外的管道、閥門、消防栓等的防凍保溫工作,應根據氣溫情況,分別采用不同的保溫材料,以防凍壞;
3、對凍裂事故的處理:對已發生冰凍的上水管道,采用澆溫水逐步升溫或包保溫材料的方法,讓其自然化凍。對已凍裂的水管,可根據具體情況,采取電焊或換管的方法處理,馬口鐵鑄成的水嘴和閥門若被凍裂,則應予以更新;
4、給水管道的維修:漏水是給水管道及配件常見的主要毛病,明裝管道沿管線檢查,即可發現滲漏部分,對于埋地管道,首先進行觀察,對地面長期潮濕、積水和冒水的管段進行聽漏,同時參考原設計圖紙和現有閘門箱位,準確地確定滲漏位置,進行開挖修理。滲漏管道的維修,常有以下兩種方法:
①哈夫夾堵漏法。用鉛楔或木楔打入洞眼內,然后墊以2―3毫米厚的橡皮布,最后用盡寸合適的哈夫夾夾固;
②換管法。對于銹蝕嚴重的管段需進行更換,地下水管的更換有時需鋸斷管子的一頭或兩頭,再截取長度合適的新水管,用活接頭予以重新連接。
第6篇 星河小學校舍維修管理制度
第二小學校舍維修管理制度
一、定期檢查,消除隱患。學校校舍要定期檢查,經常巡視,運用不同的檢查方法,對校舍及其設備進行監測,并做好檢查記錄,以便及時發現和消除隱患,保證房屋安全使用。
二、做好日常養護工作。要做好校舍的養護工作,做到隨壞隨修。要根據季節的不同,提前做好更換窗紗、防寒保暖、換季維修工作。
三、做好修繕計劃,定期進行維修。要全面考慮,統籌安排。要做好施工期監督管理。盡量利用寒暑假時間,避免影響教學。
四、結合基建,進行危房改造。對于使用年限較長,危及安全的校舍要進行大修。
第7篇 zz學校園區物業維修安全運行管理制度
學校園區物業維修安全運行管理制度
1.根據勞動門有關規定,組織對電工等特殊工種人員進行技術培訓并考核,做到持有操作證的才能上崗。
2.根據勞動安全規程,制定各種維修操作規程和安全檢查制度。
3.加強勞動安全教育,在進行有危險的作業時值班負責人應親自到場。
4.對變配電,供熱鍋爐,電梯必須進行年度檢查。
5.對配電柜,鍋爐的壓力表,保險閥等必須定期報送有關單位進行校驗。
6.重要機房如配電室,電梯機房應設警示牌,嚴禁非工作人員入內。
7.水箱,機房,配電柜均應上鎖,鑰匙由專人保管。
8.應對員工進行急救和消防知識的教育和考核。
9.建立事故處理制度。
10.對外來施工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并簽定安全協議書。應在施工中進行檢查監督,避免事故發生。
11.避雷裝置必須在雨季前進行測試檢查,對銹蝕部分要敲鏟上漆。
第8篇 學校園區維修工具管理制度
1.根據工種的不同,維修人員常用的工具可由個人保管使用。
2.機房值班工具應放在固定的工具柜內,并排列整齊,工具箱作為交接班內容之一。
3.各種電動工具原則上由專人保管。
4.電焊機等配套工具由使用者負責保管。
5.凡屬人為的損壞工具,均應酌情予以經濟賠償。
第9篇 學校安全設施設備管理檢修維修制度
一、管理人員經常維護保養設備,認真執行設備的'十字'作業法,即“清潔、潤滑、緊固、調整、防腐”,保證設備正常運行,同時必須及時詳細填寫維護保養記錄。
二、學校安全設施、設備由專人保管。專用教室的設施、設備由專職教師保管使用,其他人員未經專職教師同意不得隨意使用, 設備發生影響安全的故障時,應采取相應的檢修措施,并通知上級,嚴禁安全設施設備出現現問題。
三、安全設施設備檢修計劃,首先應由管理人員根據設備運行時間和情況提出,由主管領導和管理人員共同制定并明確檢修保養的項目、方法、時間和責任者。
四、保修人員必須認真執行檢修計劃,并根據設備的停運時間采取有效的保養措施。
五、檢修時間根據設備運行記錄確定,不得隨意縮短或延長時間,以保證設備正常運行。
六、學校設施、設備一旦發生故障,應及時報告學校總務部門并請專職人員檢查維修。個人不得隨意拆裝維修,否則后果自負。設備檢修在正常情況下每半年檢修一次,一般在五月至九月進行檢修。
第10篇 學院學校基建維修管理制度
學院(校)基建維修管理制度
根據國家建設部頒布的《城市房屋修繕管理規定》和我院《后勤服務管理規范》,為使教學科研和生活用房及附屬建筑設施保持完好地使用狀態,創造優美文明的育人環境,確保基建維修優質安全管理規范,特制定基建維修管理制度如下:
一、后勤基建處基建科和物管科必須每月對全院建筑的防水滲漏、房瓦倒垅、天棚檐溝、內外墻壁、天花地面、道路場地、下水道化糞池等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組織維修。
二、基建維修工程按修繕的程度和投資多少分為小修、維修、大修三類。小修(3000元以內)一般由使用部門報修或物業管理人員巡查發現后,由物管科上報后勤基建處領導審批后組織實施。維修(3000-20000元)是指按照有關規定和維修計劃進行的常規性、周期性維修(含養護),由基建科立項,報學院領導核準后由基建科組織實施,按維修審批單或施工協議驗收審核進行結算。大修(20000元以上)是指損壞嚴重或存在安全隱患及根據學校使用要求的調整而必須進行的改造項目。大修工程由后勤基建處申請立項,也可由學校直接下達維修任務,由國資辦按規定程序招標后組織施工。后勤基建處和審計處必須對大修工程進行全過程施工監管,并組織進行工程驗收。
三、小修一般在三個工作日內完成;維修按協議約定或學校規定期限內完成;大修按計劃或合同約定期限完成。維修必須分類建立施工臺帳,大修必須在房產建筑檔案資料中作真實記載。
四、所有基建維修必須嚴把質量關,小修與維修由后勤處物管科、基建科安排專人對施工全過程進行質量監督,后勤基建處組織進行抽查。大修工程的質量控制參照基建工程項目管理規范執行,所有基建維修施工單位(人)必須對質保期限作明確承諾并繳納保證金。
五、基建維修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逐項落實安全責任人,并在施工協議中明確安全責任,確保施工安全。
六、基建維修的管理責任部門必須加強對招標、預算、合同、施工、驗收等環節的管理,落實廉政工作責任,防止基建腐敗現象和滋長不正之風。
七、基建維修必須嚴格對施工單位(人)進行資質審查,資質不明、不符的單位(人)不得承擔相應的基建維修工程。
八、基建維修要堅持按國家定額標準和規定程序進行決算、審核。3000元以內工程十五天內完成審核,3000元-20000元工程一個月內完成審核,20000元以上二個月內完成審核。
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行。
第11篇 學校遠程教育設備管理維修制度4
中小學校遠程教育設備管理和維修制度(4)
遠程教育工程是黨中央國務院貫徹落實“****”重要思想,是實施科教興國戰略,是投資大,技術性專業性強,是深化教育改革,促進優質教育資源共享的偉大工程,為了使遠程教育在我校得到充分利用,特制定設備管理和維修制度。
1、嚴格遠程教育設備的管理,末經學校領導同意,一切設備不能外借。
2、遠程教育設備專管專用,任何人不能用遠教設備做其它的工作和事。
3、管理人員要愛護遠教設備,保持機器和播放室的干凈整潔。
4、每周上網更新、升級殺毒軟件,定期殺毒保持機器無毒工作。
5、定期維護遠教設備,包括除銹等。
6、遠教設備機器如出現故障,及時處理,如不能解決要及時上報電教中心。
第12篇 學校園區物業維修安全運行管理制度
1.根據勞動門有關規定,組織對電工等特殊工種人員進行技術培訓并考核,做到持有操作證的才能上崗。
2.根據勞動安全規程,制定各種維修操作規程和安全檢查制度。
3.加強勞動安全教育,在進行有危險的作業時值班負責人應親自到場。
4.對變配電,供熱鍋爐,電梯必須進行年度檢查。
5.對配電柜,鍋爐的壓力表,保險閥等必須定期報送有關單位進行校驗。
6.重要機房如配電室,電梯機房應設警示牌,嚴禁非工作人員入內。
7.水箱,機房,配電柜均應上鎖,鑰匙由專人保管。
8.應對員工進行急救和消防知識的教育和考核。
9.建立事故處理制度。
10.對外來施工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并簽定安全協議書。應在施工中進行檢查監督,避免事故發生。
11.避雷裝置必須在雨季前進行測試檢查,對銹蝕部分要敲鏟上漆。
第13篇 某學校園區物業維修安全運行管理制度
1.根據勞動門有關規定,組織對電工等特殊工種人員進行技術培訓并考核,做到持有操作證的才能上崗。
2.根據勞動安全規程,制定各種維修操作規程和安全檢查制度。
3.加強勞動安全教育,在進行有危險的作業時值班負責人應親自到場。
4.對變配電,供熱鍋爐,電梯必須進行年度檢查。
5.對配電柜,鍋爐的壓力表,保險閥等必須定期報送有關單位進行校驗。
6.重要機房如配電室,電梯機房應設警示牌,嚴禁非工作人員入內。
7.水箱,機房,配電柜均應上鎖,鑰匙由專人保管。
8.應對員工進行急救和消防知識的教育和考核。
9.建立事故處理制度。
10.對外來施工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并簽定安全協議書。應在施工中進行檢查監督,避免事故發生。
11.避雷裝置必須在雨季前進行測試檢查,對銹蝕部分要敲鏟上漆。
第14篇 某學校園區維修工具管理制度
1.根據工種的不同,維修人員常用的工具可由個人保管使用。
2.機房值班工具應放在固定的工具柜內,并排列整齊,工具箱作為交接班內容之一。
3.各種電動工具原則上由專人保管。
4.電焊機等配套工具由使用者負責保管。
5.凡屬人為的損壞工具,均應酌情予以經濟賠償。
第15篇 學校基建維修管理制度
一、學校新建改建項目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辦理。所有基建維修項目必須遵循滿足使用功能、節約建設經費、兼顧美觀,確保經費的原則和先預算審核,后組織施工的程序。
二、根據學校年度維修預算或教育、教學、師生生活等的緊急需要,總務處及時擬定基建維修項目、計劃,做好工程預算,預算應詳細、清楚,明確工料及施工方式,報校長審批。5000元以上項目須經校長同意簽字,并組織招投標。總價超過10000元,由校領導集體研究決定是否立項。總價超過50000元,按規定報教育局計財科和鎮政府審批。
三、1000元以上的項目由總務處負責詢價比價,詢價一般不得少于三家并填寫好詢價記錄,推出信譽好、質量優、價位低的單位,報分管校長審核、校長審批。5000元以上項目由校領導集體研究確定施工單位。
四、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項目采用簡易招標法。全體校領導、總務主任、各部門負責人等組成招標小組。總務處負責擬定招標書并報校招標小組,召集招標單位(有效競標單位不得少于三家),發放招標書,收齊投標書(投標書必須封存好),提交招標小組開標、評標和定標。參與招標的單位可以由校內教職工推薦,但必須具備相關的施工資質。中標單位應與學校簽訂施工合同。
五、總務處應加強施工項目質量、進度等的監督管理,并做好督工記錄,發現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情況應立即通知施工單位。施工單位如因故變動施工方案(包括更換材料、改變設計方案等)應與校方協商,并有書面同意意見,否則視作違約,應追究其相應的違約責任。
六、總務處應會同學校其他部門加強對施工工地的安全管理,督促施工人員文明施工、安全施工、遵紀守法。
七、基建維修項目完工后,施工單位應向校方提交完工決算單。總務處安排2人以上對完工項目進行復核驗收,復核必須公平公正,認真負責,做好詳細記錄,復核員及總務主任在完工單上簽字后交校領導審批。
八、學校一般安排在暑期對校舍、設備進行集中維修。總務處在6月份以前安排好維修計劃及預算,報校領導審批;平時至少每月對校舍、構筑物、水電、通信系統等進行一次檢查,做好臺帳記錄,發現隱患及時報校領導,并采取果斷措施,確保安全;對偶然發生損壞的設施、設備,影響正常使用或有礙觀瞻的,及時維修。
九、施工項目完成后,總務處負責做好固定資產帳簿增減處理工作。
十、學校高檔儀器設備的維修參照本制度執行。
2008.2
第16篇 學校學院維修材料工具管理制度
學校(院)維修材料、工具管理制度
一、 本著節約的原則,維修人員使用維修材料前要做出詳細的使用計劃,上報主任審閱簽字后方可領用。
二、 維修材料由倉庫統一保管,專職采購,統一購進,不允許維修人員自主采購材料。
三、 各部門領用維修材料應在出庫單上注明名稱、數量、用途等事項,以備復查所用。所拆換下來的材料必須及時收回。
四、 倉庫保管專職負責倉庫材料的入庫存放,出庫領用及安全防盜工作,其他人員不得參與倉庫保管業務。
五、 每月的月底,倉庫保管員要認真盤點核對一遍物資儲備情況,并對領用情況做出科學分析,上報主任并制定下月計劃。
六、維修工具所屬權歸水電暖維修管理中心,中心與使用人簽定工具配備使用協議。
七、維修人員有妥善管理工具的義務,在使用工具過程中,如因使用不當造成工具損壞,應交付維修費,如果工具丟失,應按原價賠償。
八、工具勞損,需正常維修更換的,應采取以舊換新的方式,維修人員不得在不提供舊工具的同時,領取新工具。
九、如因工作調動,維修人員離開原工作崗位,應把所配發工具全部交回水電暖管理辦公室。
十、公用維修工具應隨用隨借,辦理借用手續,用完后及時交還。
第17篇 zz學校園區維修工具管理制度
學校園區維修工具管理制度
1.根據工種的不同,維修人員常用的工具可由個人保管使用。
2.機房值班工具應放在固定的工具柜內,并排列整齊,工具箱作為交接班內容之一。
3.各種電動工具原則上由專人保管。
4.電焊機等配套工具由使用者負責保管。
5.凡屬人為的損壞工具,均應酌情予以經濟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