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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zz小區物業工程維修部主管崗位職責
小區物業工程維修部主管崗位職責
協調驗收小區所有設施及跟進有關遺漏工程;
對小區內的整改工程,須予查核并回復住戶;
執行管理服務中心的政策及指派工作;
督導及安排各級技術員執行日常及定期性維修保養;
制訂維修保養計劃及預算,加強控制;
協助策劃及推動大型維修保養計劃;
提供培訓及灌輸知識予屬下;
定期巡查小區內的設施,并提交報告;
召開及出席有關會議,檢計工作,并于三天內提交會議記錄;
檢查員工的紀律、考勤、考績、輪班、加班情況;
協助篩選各類承包商,制訂報價投標、合約細則及工程細則,提交服務中心選擇;
定期評估承包商的水平,并匯報設施保養情況;
草擬各類維修保養工作指引,建議及審核整體保養工程合約,例如公共天線、電器、保安、消防、渠務、粉飾翻新等;
監察工具物料的正常使用;
審批申請書、文件、單據及報價單等;
安排處理住戶有關投訴、清楚交代。
第2篇 物業工程維修部主管工作崗位職責
協調驗收小區所有設施及跟進有關遺漏工程;
對小區內的整改工程,須予查核并回復住戶;
執行管理服務中心的政策及指派工作;
督導及安排各級技術員執行日常及定期性維修保養;
制訂維修保養計劃及預算,加強控制;
協助策劃及推動大型維修保養計劃;
提供培訓及灌輸知識予屬下;
定期巡查小區內的設施,并提交報告;
召開及出席有關會議,檢計工作,并于三天內提交會議記錄;
檢查員工的紀律、考勤、考績、輪班、加班情況;
協助篩選各類承包商,制訂報價投標、合約細則及工程細則,提交服務中心選擇;
定期評估承包商的水平,并匯報設施保養情況;
草擬各類維修保養工作指引,建議及審核整體保養工程合約,例如公共天線、電器、保安、消防、渠務、粉飾翻新等;
監察工具物料的正常使用;
審批申請書、文件、單據及報價單等;
安排處理住戶有關投訴、清楚交代。
第3篇 物業工程維修部主管崗位職責
協調驗收小區所有設施及跟進有關遺漏工程;
對小區內的整改工程,須予查核并回復住戶;
執行管理服務中心的政策及指派工作;
督導及安排各級技術員執行日常及定期性維修保養;
制訂維修保養計劃及預算,加強控制;
協助策劃及推動大型維修保養計劃;
提供培訓及灌輸知識予屬下;
定期巡查小區內的設施,并提交報告;
召開及出席有關會議,檢計工作,并于三天內提交會議記錄;
檢查員工的紀律、考勤、考績、輪班、加班情況;
協助篩選各類承包商,制訂報價投標、合約細則及工程細則,提交服務中心選擇;
定期評估承包商的水平,并匯報設施保養情況;
草擬各類維修保養工作指引,建議及審核整體保養工程合約,例如公共天線、電器、保安、消防、渠務、粉飾翻新等;
監察工具物料的正常使用;
審批申請書、文件、單據及報價單等;
安排處理住戶有關投訴、清楚交代。
第4篇 物業項目工程維修部主管崗位職責12
物業項目工程維修部主管崗位職責(十二)
1、在經理助理的直接領導下,負責機電安裝維修工程的全面管理工作。
2、負責轄區內設施、設備的運行、保養、維修、安全檢查工作的安排與落實。
3、履行管理處簽訂的設備管理合同,完成下達的各項管理指標和經濟指標。
4、貫徹執行公司制定的《機電設備管理制度》,確保機電安裝維修工程管理的設施、設備處于安全、良好的運行狀態。
5、執行政府部門的有關行業法規,加強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建立各級安全制度,防止發生安全事故。
6、對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和保養的正常運行每月必訓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夜間查崗。
7、負責員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和專業技能培訓,不斷提高員工的綜合能力和素質。
8、負責組織對公司接管的機電設施、設備進行驗收及其配套設施完善工作。
9、負責組織技術文件和設備檔案的接管、建立和管理工作。
10、負責業戶對機電工作的投訴處理,負責本部門不合格服務的處理,糾正和預防措施的實施、跟蹤、檢查。
11、定期向經理匯報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臨時任務。
第5篇 物業工程維修部主管崗位職責范文5
物業工程維修部主管崗位職責范文(五)
1、接受管理處主任的領導,確保物業區域內設施設備的正常使用和完好。
2、按策劃、實施、檢查、處理(pdca)循環方式,對小區的工程管理(含中修、小修)進行有效策劃,組織實施并監視、控制和進行持續改造。
3、負責對本部門屬下員工進行職業意識和職業技能的培訓,指導員工開展工作,教育員工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4、遵照管理系統辦法,協同完成需要部門相互關聯、相互作用的相關工作。
5、牽頭組織新樓盤的前期介入的工程相關工作及相關驗收的工作。
6、組織相關部門實施二次裝修工程及資料的審批和裝修過程中的監管及裝修完畢的完工檢查。
7、負責對小區的工程管理工作進行隨機抽查和定期檢查。
8、負責小區的設施設備的安全,經濟合理地運行,并定期測試,將測試結果上報有關領導。
9、負責維修、維護的成本控制,并圍繞物業開展特約服務。
10、在設施設備方面出現緊急情況時,負責安排和指揮下屬員工處理、解決、并同時報告有關領導。
11、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