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技術研發工程師崗位職責
職責描述:
1.參與安全項目研發,實施科研項目;
2.編制科研項目立項論證,完善科研項目實施方案,按程序申報科技項目;
3.參與項目實施外取資源的管理,參與審查外協單位過程成果和最終提交的成果;
4.負責項目技術科研過程成果、最終成果技術審核及項目總體目標指標符合性審查;
5.負責技術成果轉化應用策劃,組織編制項目推廣方案;建立溝通渠道,落實成果轉化率;
6.參與科研項目應用轉化效果自評估,協助科技管理進行科研項目后評估;
7.跟蹤國家、行業技術發展動態、國內外安全領域新技術、新方法,不定期形成分析報告;
8.參與編制科技發展規劃和實施計劃;
任職要求:
1.碩士及以上學位
2.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
3.具有注冊安全工程師或安全評價等資質證書
4.五年以上本領域工作經驗
5.具有較高的專業技術水平,熟練掌握專業理論知識和業務技術;能夠發現科研、生產技術現場、管理流程中的問題,解決創新性生產技術和管理難題;能夠承擔企業級專業技術革新、科技成果轉化及管理創新活動。
6.善于學習,具有分析、解決應用問題的能力;有團隊合作精神,溝通能力強,善于理解和表達各種概念;
7.具有迎接挑戰的信心和對工作的激情;具有良好的團結協作精神。
8.具有科學態度,務實作風;具有創新意識;具備較強的奉獻精神和良好的職業道德;保密意識強。
9.遵守公司規章制度,貫徹公司的各項決策。
第2篇 探放水技術員安全生產與與地測防治水崗位職責
1、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探放水技術員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后果的,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違章指揮工人或者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的;
2)對工人屢次違章作業熟視無睹,不加制止的;
3)對重大事故預兆或者已發現的事故隱患不及時采取措施的。
4)拒不執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及其煤礦安全監察人員的安全監察指令的。
2、煤礦發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探放水技術員開除的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按照規定及時、如實報告煤礦事故的;
2)偽造、故意破壞為煤礦事故現場的;
3)阻礙、干涉煤礦事故調查工作,拒絕接受調查取證,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
3、對探放水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內容負直接責任。
4、對現場給定鉆孔方位、角度、鉆孔深度,指導孔口管安設等技術工作負技術指導負直接責任。
5、對探放水現場記錄牌板的填寫內容負直接責任。
第3篇 安全技術開發工程師崗位職責任職要求
安全技術開發工程師崗位職責
崗位職責:
1、負責智能網聯汽車系統安全架構開發
2、負責智能網聯汽車系統威脅建模、風險分析
3、負責智能網聯汽車信息安全需求開發與落地驗證方案開發
4、負責供應商安全技術方案評審
5、負責主機廠及供應商安全項目技術咨詢及培訓
6、前瞻技術預研及驗證
7、其他支持工作
任職資格:
1、本科以上學歷,汽車電子類從業經驗3年以上;
2、主機廠或供應商ecu開發、基礎技術開發、網絡開發、診斷開發、功能或系統開發背景;
3、熟悉canoe、preevision等工具,有基于工具的架構或網絡開發經驗優先;
4、熟悉autosar、qnx或應用軟件架構,有相關系統開發經驗優先;
5、了解功能安全概念或有對應開發經驗優先;
6、工作積極主動、認真細致,具有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具備一定的抗壓能力
7、良好的溝通能力,基本的英語讀、寫能力
第4篇 信息安全技術崗位職責、要求
信息安全技術職位要求
1. 3-5年左右信息安全技術工作經驗,本科及以上學歷,英語四級以上;
2. 精通網絡和系統基礎知識、tcp/ip原理;
3. 精通python、shell等至少一種腳本;
4. 熟悉c/c++、python、java等至少一門編程語言;
5. 熟悉splunk、elk相關開發語言;
6. 熟悉主流安全設備和安全系統的日志分析;
7. 熟練掌握owasp top10測試方法;
8. 熟悉常見病毒、木馬的特征以及攻擊方式;
9. 熟悉nginx、tomact、iis等中間件配置,及防火墻、waf主流產品安全配置;
10. 精通windows、linux操作系統和主流數據庫mysql、sqlserver安全加固;
11. 具有cissp、cisp、cisp-pte、cwasp、rhce、rhct等信息安全從業人員資格證書者優先;
12. 有原創漏洞證書、或參加過ctf比賽、或在各類src平臺提交漏洞者優先。
信息安全技術崗位職責
1. 負責日志分析(siem)系統建設開發和安全分析;
2. 負責信息安全系統(siem、漏掃等系統)建設和日常審計;
3. 負責組織定期漏洞掃描、滲透測試、基線核查;
4. 負責組織新上線系統漏洞掃描、滲透測試、基線核查;
5. 負責組織實施信息安全技術項目;
6. 負責根據需求參與安全技術需求和方案評審,規劃設計安全技術方案;
7. 負責信息系統重大漏洞和威脅預警通告,協助相關部門評估。
第5篇 安全環保技術員崗位職責
主要職責:礦山的安全巡視檢查
要求:
1.3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為人誠懇,能吃苦耐勞。
2.具備基本電腦辦公和文字功底。
第6篇 安全網絡技術工程師崗位職責
1. 負責網絡安全項目的現場勘測、方案設計,制定實施計劃;
2. 負責項目工程實施,協調項目施工、督導、軟件部署、項目驗收;
3. 負責項目運維工作,編制日常運維報告,負責公司產品故障處理;
4. 協助銷售完成客戶技術交流、培訓、招投標等工作,維護本地客戶關系;
任職要求
1. 本科及以上學歷,通信類、計算機類等相關專業;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2. 精通linux/unix類操作系統及常用指令和服務;
3. 熟悉ip網絡協議,熟悉交換機、路由器等網絡設備,具備豐富的故障排查經驗;
4. 執行力強,積極主動,具備良好的問題分析和處理能力;
5. 溝通能力強,有較強的表達能力、文檔的編寫能力;
6. 有dpi、網絡安全行業工作經驗者優先考慮。
7. 能夠適應短期出差工作要求;
第7篇 安全技術專家崗位職責任職要求
職責描述:
1、負責公司waf、ids、數據庫審計、堡壘機等安全產品的運維和優化;
2、針對攻擊點制定攻擊監控策略,針對監控到的攻擊入侵行為快速響應;
3、負責安全日志平臺的運維,制定各類型安全日志關聯分析場景策略,并推進落地、驗證和快速響應;
4、定期出具安全設備運維報告和日志分析報告;
5、針對成功入侵的攻擊進行入侵過程還原分析,編制攻擊分析報告和改進方案;
6、跟進新漏洞的研究,制定檢測和防御規則;
7、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任職要求:
1、熟悉常見安全設備工作原理,具備waf、ids、抗ddos等運維、優化經驗,具備開源安全產品開發和搭建能力;
2、熟悉常見web和app攻擊和防御方法,了解入侵過程,了解webshell后門原理,具備對黑客行為的入侵檢測能力;
3、掌握windows/linux操作系統、網絡路由與交換、數據庫的操作與加固技術;
4、具備python/shell腳本開發能力優先;
5、善于溝通,有很好文檔寫作能力;
6、有從事互聯網金融行業經驗(加分項)。職責描述:
1、負責公司waf、ids、數據庫審計、堡壘機等安全產品的運維和優化;
2、針對攻擊點制定攻擊監控策略,針對監控到的攻擊入侵行為快速響應;
3、負責安全日志平臺的運維,制定各類型安全日志關聯分析場景策略,并推進落地、驗證和快速響應;
4、定期出具安全設備運維報告和日志分析報告;
5、針對成功入侵的攻擊進行入侵過程還原分析,編制攻擊分析報告和改進方案;
6、跟進新漏洞的研究,制定檢測和防御規則;
7、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任職要求:
1、熟悉常見安全設備工作原理,具備waf、ids、抗ddos等運維、優化經驗,具備開源安全產品開發和搭建能力;
2、熟悉常見web和app攻擊和防御方法,了解入侵過程,了解webshell后門原理,具備對黑客行為的入侵檢測能力;
3、掌握windows/linux操作系統、網絡路由與交換、數據庫的操作與加固技術;
4、具備python/shell腳本開發能力優先;
5、善于溝通,有很好文檔寫作能力;
6、有從事互聯網金融行業經驗(加分項)。
安全技術專家崗位
第8篇 技術員安全崗位職責
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執行國家及公司的有關安全方面的規章制度,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并堅持做到“五同時”。
二、負責項目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措施的制定及報批。
三、施工前詳細勘查施工現場,制定安全生產和各種防護措施,向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負責落實和檢查工作。
四、負責指定各種工種、分部分項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技術交底要有針對性沒,施工前負責生產全過程的監理檢查工作。
五、協助項目負責人做好事施工現場的安全檢查工作,組織施工過程中的安全問題和技術措施制定與實施,對上級部門及安全員提出的安全問題迅速采取措施落實改正,有權拒絕一些不科學、不安全、不衛生的生產措施。
六、當安全與生產 產生矛盾時,一定要服從安全的需要,隨時糾正施工中的不安全行為和違章行為,嚴禁違章指揮。
七、發生重大事故,保護好事發現場,及時上報組織并協助上級分析調查處理事故。
第9篇 網絡安全技術總監崗位職責
1.負責云數據平臺網絡安全防護體系設計
2.負責整個部門安全技術發展規劃,牽頭完成重大項目申報和關鍵技術研究
第10篇 生產技術部安全員工作崗位職責
一、在部門主任的領導下,認真執行公司的安全生產指令,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二、對現場安全文明生產、設備隱患及時向有關領導提出整改意見,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人員進行考核。
三、設備檢查后、投入前,督促有關人員檢查安全防范措施必須安全可靠。
四、組織參與公司安全檢查,開展對員工安全麻痹思想教育,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五、設備發生故障時組織事故調查、分析,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及時查明事故原因。
六、制訂全年安全目標責任制,對檢修質量、加工件及材料參與檢驗。
七、對當月發生的安全情況進行考核、總結上報。
八、做好安全臺帳及部門主任、有關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第11篇 安全環保科技術員崗位職責
1、認真學習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業務知識,努力宣傳黨的安全生產方針,負責本公司的安全監督檢查工作。在公司領導和科長的領導下,從事安全環保管理工作,貫徹國家和上級安全環保生產的指示和規定,并檢查督促執行。在業務上接受上級安全環保監督部門的指導,對操作員工進行業務指導。
2、負責組織實施執行公司安全環保目標責任制和公司安全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3、負責或參與制定、修訂公司有關安全環保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檢查執行情況。
4、負責編制公司安全環保技術措施計劃和隱患整改方案,及時上報和檢查落實。
5、參與權限范圍內新、擴、改建項目安全評估文件、安全竣工驗收文件、環境影響評估文件及環保竣工驗收文件。
6、負責公司污染源的調查、建檔工作,清水口的cod檢查。
7、負責對新進員工的三級安全教育、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宣傳教育。員工安全培訓率達到100%;培訓合格率100%。負責組織職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學習。
8、協助科長做好員工的安全環保思想、安全環保技術教育工作,負責新入公司人員的安全環保教育,指導并督促檢查班組(崗位)的安全環保教育。
9、保存安全環保方面的文件及檔案。
10、完成領導布置的其他任務。
第12篇 掘進主管技術員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掘進工區主管技術員是掘進工區安全生產技術管理的第一責任者,負責掘進工作面的技術管理工作。掘進工區主管技術員必須熟練掌握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相關專業知識,并依法經過培訓,取得安全資格證。掘進工區主管技術員在工作中應盡職盡責,切實搞好本單位的技術管理工作。
(一)、崗位職責
第1條 積極配合工區區長開展技術管理工作,認真組織工區的生產,保證遵守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范。
第2條 保證每項工程開工前規程、措施齊全,堅持一工程、一規程、一措施。
第3條 編制的掘進工作面作業規程、安全措施要內容齊全、符合現場實際、具有可操作性,并負責報批、傳達、貫徹、監督執行。
第4條 定期復查掘進工作面作業規程,根據現場情況及上級有關規定及時修改補充完善。
第5條 負責掘進工區的崗前培訓,從業人員考試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崗操作。
第6條 要深入現場,對生產工藝和職工規范操作進行技術指導。
第7條 加強對掘進工作面探放水的技術指導和現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第8條 地質條件發生變化(遇斷層、陷落柱、破碎帶、老巷等)時,掘進工區主管技術員應及時編制具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報批后進行傳達、貫徹。
第9條 定期對掘進工區生產系統的安全隱患進行排查、治理,對排查出來的安全隱患,要落實整改措施。
第10條 按時參加有關安全生產會議,并提出具體建議。
第11條 組織好本工區的安全質量標準化活動。
第12條 分析研究掘進工作面施工條件變化的規律性,認真抓好工作面的正規循環作業,作好工作面搬家和接續準備工作。
第13條 組織好調查研究,及時總結本工區安全生產、技術管理方面的方法和經驗,學習新知識,推廣新技術和新經驗。
第14條 負責搜集本工區各種技術經濟指標的資料,及時分析完成情況,采取各種有效的技術措施,完成各項技術經濟指標。
第15條 必須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象。
(二)、責任追究
第16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掘進工區主管技術員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章指揮工人或者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的;
(二)對工人屢次違章作業熟視無睹,不加制止的;
(三)對重大事故預兆或者已發現的的事故隱患不及時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執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及其煤礦安全監察人員的安全監察指令的。
第17條 煤礦發生事故,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依法給予掘進工區主管技術員降級直至開除的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按照規定及時、如實報告煤礦事故的;
(二)偽造、故意破壞煤礦事故現場的;
(三)阻礙、干涉煤礦事故調查工作,拒絕接受調查取證、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
第18條 未及時組織進行掘進工區重大事故隱患排查的,給予記過直至撤職的處分。
對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隱患未制定有效的治理措施的,給予記大過直至撤職的處分。
對排查出的難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隱患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給予撤職直至的開除的處分。
第19條 掘進工區主管技術員對掘進工區的技術管理負直接責任。
第20條 在掘進工區組織施工的過程中因為技術原因違反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范,掘進工區主管技術員應負直接責任。
第21條 在編制的掘進工區有關規程、措施中出現明顯技術失誤的,掘進工區主管技術員負直接責任。
第22條 決策失誤導致他人受傷害或損失的,掘進工區主管技術員負直接責任。
第23條 發現或得知作業地點風量、溫度以及有害氣體不符合標準以及規定要求,但未及時采取相差措施的,掘進工區主管技術人員負直接責任。
第24條 不能夠經常深入現場,對生產工藝和職工正規操作不能夠及時進行技術指導的,掘進工區主管技術員負直接責任。
第25條 對掘進工作面探放水技術指導不力、現場檢查不及時,或發現問題未及時處理的,掘進工區主管技術員負直接責任。
第26條 對于上述負直接責任的,應根據情節嚴重程度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行政處分、經濟處罰、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