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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總工程師崗位工作職責 第2篇總工程師崗位職責工作內容 第3篇副總工程師崗位工作職責 第4篇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工作崗位職責 第5篇建筑公司總工程師工作崗位職責 第6篇物業公司總工程師工作崗位職責 第7篇總工程師工作崗位職責 第8篇總工程師安全工作崗位職責 第9篇煤礦總工程師崗位工作職責 第10篇工區總工程師安全生產工作崗位職責 第11篇項目總工程師崗位工作職責 第12篇房地產總工程師崗位工作職責 第13篇項目部總工程師安全工作崗位職責 第14篇公司總工程師工作崗位職責
第1篇 總工程師崗位工作職責
1、 對機運工作負主要技術責任。
2、 組織制定和審定有關設計、規程、措施,制定并檢查落實情況。
3、 推進技術創新,全面負責組織和布置礦井機運設計及機運系統優化工作。
4、 抓好機電技術培訓,定期召開技術例會,抓好技術人員管理和考核。
5、 負責組織礦井機電專業重大隱患排查工作,制定措施及時解決,參與機電事故分析工作。
6、 定期向礦長匯報技術工作,完成礦長交辦的其它工作業務。
第2篇 總工程師崗位職責工作內容
總工程師職位要求
在產品項目制運作的組織機構中是一種行政職務,在職能部門制運作的組織機構中是一種專業技術職務,但不是技術職稱。在技術上,總工程師必須具備工程系列的專業技術職稱,在行政上,他(她)是整個單位或項目的工程技術負責人。往往由技術水平過硬的資深技術人員擔任,但也有例外的情況。
總工程師崗位職責/工作內容
1、由總經理提名,董事會任命。配合總經理工作。
2、負責制定公司各職能業務版塊工作范圍、崗位職責、業務成果審查確認工作。
3、負責公司各職能業務版塊的技術指導、業務培訓、職能管理工作。
4、負責工程相關圖表、設計文件的內、外審核簽發工作;
5、處理施工過程中的重大設計、施工質量問題、參加工程質量驗收工作。
6、審查確認與工程相關的各種合同文本條款的合法性,可操性。
7、審查確認與工程相關的合同支付、合同結算的合法性、準確性。土建公司總工程師職責:
第3篇 副總工程師崗位工作職責
公司副總工程師崗位安全職責
1、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在技術上對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2、加強安全技術管理,積極采用安全先進技術和安全防護裝備,組織研究落實重大事故隱患整改方案。
3、在組織新廠、新裝置以及技術改造項目的設計、施工和投產時,做到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
4、審查企業安全技術規程、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項目,保證技術上切實可行。
5、負責組織制定生產崗位塵毒等有害物質的治理方案、規劃,使之達到國家衛生標準。
6、參加上報總公司事故的調查,組織技術力量對事故進行技術原因分析、鑒定,提出技術上的改進措施。
7、定期到所承包單位檢查指導安全工作,對存在安全隱患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并監督實施整改。
第4篇 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工作崗位職責
1、堅決貫徹執行總經理指示,管理好酒店工程部;
2、對工程部所有人員和設備的全權管轄和調配,挑選和配備下屬各崗位管理人員;
3、培養、鞏固骨干隊伍,加強培訓,提高員工技術水平,切實保障動力設備安全運行和裝修設備的完好;
4、制定計劃,盡最大的努力,以最低的動力費用開支保持酒店高標準水平;
5、制定下屬各崗位規范及操作規程,督促檢查下屬嚴格執行崗位職責,操作規程及設備檢修保養制度;
6、深入現場,掌握人員和設備情況。了解下屬崗位紀律,工作情況,審核設備運行報表,運行技術狀況,監測技術數據,發現問題及時組織維修;
7、審定下屬班組工作計劃,統籌工作安排與人力調配,檢查計劃執行情況;
8、組織制定設備更新,改造工程計劃,重大維修保養計劃,備件購進計劃并實施;
9、加強與各部門聯系,不斷改正原設計缺陷,支持下屬技術改造,使設備日臻完善;
10、加強對下屬職業道德教育,酒店意識教育,培養員工企業責任感,編制培訓計劃,定期對下屬人員進行培訓,把工程部建設成為一支高素質、高技術、高效率、高服務質量的隊伍;
10、加強對酒店工程部管理研究,并整理成文字資料上交管理公司;
11、負責派人驗收柴油汽油入庫工作,確保汽油、柴油入庫質量和數量;
第5篇 建筑公司總工程師工作崗位職責
職務名稱:建筑公司總工程師
總工程師直接上級:建筑公司總經理
總工程師關聯上級:集團公司總裁
總工程師關聯下級:技術部、項目部所有技術人員
總工程師崗位性質:負責建筑公司建筑施工工程的項目投標、安全施工、技術質量監管工作。
總工程師崗位職責:
1)負責建筑公司所有施工工程質量和技術工作的總體控制:
◆ 監督、檢查施工技術操作規程的執行;
◆ 監督、檢查設備維護使用規程的執行;
◆ 監督、檢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執行;
◆ 監督、檢查其它有關的生產管理制度的執行。
2)積極開展合理化建議工作,大力提倡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應用。
3)負責對重大工程項目《施工組織設計》的審批。
4)負責小型設備施工安拆方案技術內容的修改和方案審批。
5)負責對工程組織基礎、主體分部和單位工程的質量驗收。
6)領導投標工作,負責各個項目投標方案的編報、對工程技術文件的審核工作。
7)負責審批針對產品中嚴重不合格項的糾正措施,并評審實施效果。
8)參加各工程項目重要部位和施工工程竣工驗收會議。
9)負責對顧客投訴進行處理并及時反饋各相關方。
10)負責組織對重大質量事故的鑒定和處理; 不定期對施工現場進行檢查,隨時監控工程質量,發現問題及時召集項目部、生產技術處等相關部門負責人進行處理。
11)負責對“四新技術”的推廣與應用。
12)完成上級領導安排的臨時性、重要性工作
第6篇 物業公司總工程師工作崗位職責
(1)在總經理領導下,協助總經理負責大廈的工程技術工作,對總經理負責;
(2)領導大廈工程技術人員,充分利用現代科技手段,管好用好大廈的各種設備設施,不斷提高其使用效率;
(3)領導和組織大廈設備更新、技術改造規劃的論證、設計、招標、施工、驗收等工作;
(4)加強能源管理,減少能源消耗,努力降低運行費用支出;
(5)加強安全管理,保證大廈設備設施的安全運行,人身安全和資產完整;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7篇 總工程師工作崗位職責
作為一名總工程師,其崗位職責包括哪些以下是一則制度職責大全總工程師崗位職責,僅供各位工程師參考。
1、對施工中的一切技術問題負安全責任。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一系列方針、政策、法令、規種制度和上級批指示、決議,并檢查執行情況。
3、組織、審批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時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把安全措施滲透到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的各個環節中去,使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成為科學的全面指導施工的依據并檢查執行情況。
4、管理施工員(制度職責大全施工員),負責領導安全技術方面的宣傳、教育、培訓工作,參加安全檢查,對查出的隱患要從技術措施方面提出改進方法。
5、參加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并針對事故原因,技術等方面提出防范措施和意見。
第8篇 總工程師安全工作崗位職責
1 在公司經理的領導下,對公司的安全技術工作負責。
2 組織制定、修訂和審定本企業安全技術規程。
3 組織安全技術研究工作,負責解決疑難或重大安全技術問題,推廣和應用先進的安全技術和安全防護裝置。
4 對于新建、擴建、改建的工程項目,設計要符合國家安全、消防、環保和工業衛生要求(規范)。
5 在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時,同時研究和采取安全衛生防護措施;設計、制造新的生產設備,要有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安全衛生防護措施;新、改、擴建工程項目,認真執行“三同時”規定。
6 審批重大工藝處理、檢修、施工安全技術方案,審查引進技術(設備)和開發新產品中的安全技術問題。
7 參加重大事故的技術分析工作。
8 負責組織編寫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操作規程、工藝操作規程等文件,并對上述文件的的正確性負責。
9 負責設備、工藝等變更管理,包括操作規程、安全技術規程的修改完善以及組織人員的培訓教育等。
第9篇 煤礦總工程師崗位工作職責
煤礦總工程師崗位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以及上級 有關安全技術決定,規定.
2,早晨八點前參加安全碰頭會,對特殊環節,變化環節和重大 安全隱患排除作業提出技術要求.
3,對全礦安全技術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組織制定和審查全礦 年度計劃和長遠發展規劃.
4,編制科技進步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加強科技隊伍 建設,負責組織工程技術人員技術培訓工作.
5,組織編制和審查礦井地質勘探計劃和設計,地質報告以及礦 井建設,技術改造等重大技術方案和設計.組織研究解決合理開發資 源,采掘銜接,合理集中生產,煤炭深加工等重大技術問題.
6,組織制定和審批礦井安全技術措施,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 并檢查記錄瓦斯, 水害, 火災等重大安全隱患治理技術措施落實進度.
7,組織技術開發,學習,引進國外先進技術;組織科技交流和 技術攻關;開展技術更新和合理化建議活動;推廣新技術,新工藝, 新裝備,新材料.
8,組織定期召開技術工作會議,組織業務副總工程師解決各方 面的重大技術問題,提出礦井技術管理,技術開發及科研成果申報等 方面的方案和實施細則,并安排有關部門實施.
9,負責全礦'一通三防'和雨季'三防'技術工作,組織編制 '一通三防'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現場指揮'一通三防'重大安全 隱患的排除工作. 10,審簽新增作業項目和補充在用作業項目設計,規程,安全 技術措施,審簽通風瓦斯日報表. 。
第10篇 工區總工程師安全生產工作崗位職責
1在工區負責人的領導下,指導安全生產工作,對本工程生產經營中的安全生產負技術責任。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行業、地方關于安全生產的現行相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標準。
3組織編制和審定施工技術組織方案,必須貫徹安全技術、衛生規程和標準,結合本工程特點,主持安全技術總交底。
4參加或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審查施工方案時,要制定、審查安全技術措施,保證其可行性與針對性,并隨時檢查、監督、落實。
5主持制定技術措施計劃和季節性施工方案時,要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執行;及時解決執行中出現的問題。
6主持安全防護設施和設備的驗收;發現設備、設施的不正常情況應及時采取措施;嚴格控制不符標準的防護設備、設施投入使用。
7推行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新結構時,必須事先訂出安全措施,經批準后方可實施,同時要組織上崗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教育。認真執行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與安全操作工藝、要求,預防施工中因化學物品引起的火災、中毒或其新工藝實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8組織本工區的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策劃,并組織編寫相關的安全控制方案及措施。
9參加因工傷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見。
10督促相關部門按時上報安全技術資料,并對其準確性負責。
第11篇 項目總工程師崗位工作職責
項目總工程師崗位職責
1、代理項目經理部發布技術信息,處理來自駐地監理工程師方面的技術信息。
2、負責建立項目標準體系,協調技術工作相關部門職責劃分的接口工作,檢查各相關部門職責落實情況,定期向經理報告項目質安體系運行情況。
3、主持編制項目施工進度設計,并貫徹施行。
4、領導質檢(質管)、測量、試驗、計量工作,審定質檢、測量、試驗方面的檢測成果和試驗報告。
5、負責技術交底。
6、審定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實施方案。
7、審定測量部復測定線成果和特殊重要工程部位的施工放樣實施方案。
8、認真執行“預防為止”的方針,組織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與處理。
9、組織工程質量、安全檢查工作。
10、組織技術質量、安全總結和交流。
第12篇 房地產總工程師崗位工作職責
房地產總工程師崗位職責
1、負責項目經理部的施工技術管理和科技管理工作。負責組織本項目經理部的全體技術人員按工程設計圖紙、施工技術規范、規程、規則、工藝標準及施工組織設計(質量計劃)進行施工。直接領導工程部和工地試驗室的工作。
2、組織工程技術人員學習技術標準、規范、規程和工藝標準、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并督促其實施。
3、組織技術人員熟悉設計圖紙,現場調查,辦理管內交接樁和復測并組織審查設計文件,提出審查、改善設計建議。組織編制管內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質量計劃和指定的重點工程施工組織設計,進行工藝設計和工藝設施設計,組織實施。
4、組織項目的技術交底工作。
5、依照公司下達的年度、季度施工計劃和月作業計劃要求,指導編制本項目的月作業計劃。
6、審查和批準工程部以及項目隊編報的施工技術方案,臨時工程設計和臨時工程項目、數量和經費計劃。解決施工生產中的技術問題。
7、組織施工過程控制技術工作的具體實施。主要是:交底、測量、檢查(隱蔽和分部、分項工程)保證每個環節處于受控狀態,并做出完善的記錄。
8、主管工程試驗工作,組織工地試驗室完成工程用料、用水及土工、混凝土、砂漿等試驗與檢驗工作。組織計量管理和全面質量管理工作,督促開展工程創優活動。
9、組織處理一般工程質量事故和參與人身傷亡事故的調查。
10、參與工程竣工檢查,組織編制工程竣工文件工作,參加工程驗交工作。
11、組織開展科技推先活動,具體落實科研項目實施,總結和推廣行之有效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組織編寫工程技術總結和工法開發工作。
12、組織科技文件材料的收集、積累和整理工作。
第13篇 項目部總工程師安全工作崗位職責
1 負責整個項目的安全生產工作,要堅持安全生產“五同時”,認真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
2 做到一事一交底,事事派專人負責,不違章指揮,認真履行分部分項安全交底制度,隨時隨地檢查糾正概念和處理違章作業,根據不同情節給予批評教育或實行經濟處罰。
3 組織每周星期一安全活動日,總結上周安全工作,提出下周安全要求或傳達上級有關部門安全文件、會議精神,做好記錄。
4 每周組織有關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一次安全自檢。對檢查出的隱患問題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整改落實,并做好記錄。
5 負責組織落實所管轄施工隊伍的安全教育,培訓和持證上崗的管理工作,并做好記錄。
6 發生人身傷亡和未遂事故時,立即停止施工,保護現場和向上級報告,接受檢查和配合查清事故原因和責任。提出整改措施,經上級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后方準恢復施工,不得擅自拆除現場保護,強行復工。
7 按建設部檢查標準,組織項目部人員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定項目安全管理目標,對安全責任目標進行分解,落實到人,并定期考核。
8 負責組織對現場使用的腳手架和機電設備等的安全防護設施檢查驗收,不符合不能使用,并經常檢查其安全運行狀況,隨時解決存在的問題。
第14篇 公司總工程師工作崗位職責
以下是一則公司總工程師崗位職責,各位制度職責大全工程師如果不明白自身的崗位職責,可就本文予以適當參考。
1. 組織執行國家、自治區、建工集團有關科學技術、技術專利、技術標準、技術改造、發明創造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制度;對技術質量、工程質量負責;貫徹和執行公司的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
2. 根據科學技術發展和公司發展需要,組織制訂公司的科技發展計劃,并組織實施。
3. 主持鑒定科技成果,審批職工的合理化建議。
4. 領導、組織編制重大或特殊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并對其負責。
5. 組織領導大型或特殊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的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重大技術問題。
6. 審批各類工程技術人員的培訓計劃和教材。
7.領導和組織公司員工踴躍參與每年度的各級別專業技術職稱的申報工作,保證公司擁有足夠的各級專業技術人才滿足施工和資質的要求。
相關職位崗位職責:電工崗位職責 會計崗位職責 文員崗位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