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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門衛工作崗位職責內容
開門上鎖規定
1.早上6:507:30教職工上班期間開門。
2.中午10:30~11:20,14:00~14:50上、下班期間開小門。
3.下午放學17:10-17:40教職工下班期間開小門。
4.夜間教職工及家屬因事外出回來應開門(原則上9:00之前)。
機動車輛進出規定
1.上級機關來校視察、檢查工作,車輛可以進出。
2.本校直系親屬的車輛可以人內,但不得在校園內長時間停留。
3.其他車輛一律停在大門外。
4.學生放假期間車輛可以進人。
人員進出規定
1.凡外來人員必須嚴格登記手續,禁止閑雜人員進入校園,杜絕收破爛人員進人校內。
2.凡來找學生應做好出入登記。
3.從校門外出人員,凡有可疑跡象必須詢問。
4.接待外來人員,要做到堅持原則,要態度和
第2篇 門衛崗位職責內容九年義務教育
1.認真學習法律和治安保衛常識,服從學校治保組織的領導,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積極維護校內秩序,做好保衛工作。
2.按學校規定啟閉校門,校內物資出校門必須檢
第3篇 門衛崗位職責內容社會福利院
1.負責院大門的安全保衛工作,堅守崗位,做好外來人員、外出院民的登記工作,每月交辦公室審查。
2.對出人院人員及物資,認真執行驗證和檢查,非本院車輛及無關人員不準人內。
3.負責簽收報紙、書信等交送辦公室。
4.做好院內的安全防范工作,每日晚上10點在院四周巡查一次,防火防盜,有可疑情況及時匯報值班人員。
5.按照時間準時開關門,特殊情況除外。
6.搞好值班室及環境衛生。
第4篇 門衛保安員崗位職責內容
1.負責全館的治安保衛工作,依法秉公辦事。
2.負責館內外來車輛停放位置的指導、館內車輛的疏導,保證交通暢通;維護工作秩序的正常進行。
3.負責對館內的治安事件的處理,為群眾辦理喪事提供良好的治安環境。
4.與公安、消防部門密切配合,做好全館的安全保衛工作。
5.加強門衛管理和夜間檢
第5篇 門衛保安崗位職責工作內容
門衛保安職位要求
一、精神振作,儀表端莊,忠于職守,堅持原則,文明禮貌。
二、嚴格驗證盤查,認真準確完整的填寫值班記錄。
三、積極主動,疏導、指揮人員及車輛出入,維護和保持校門正常秩序。
四、提高警惕,防范和阻止可能出現的不法侵害行為。
五、沉著冷靜,妥善處理緊急情況和突發事件。
六、堅守崗位,不做與執勤無關的事情。
七、講究衛生,保持執勤區域的環境整潔。
門衛保安崗位職責/工作內容
一、門衛保安應嚴格遵守公司工作程序及儀容儀表的規定。
二、門衛保安必須嚴格執行車輛出入規定,發現可疑情況及時報告,并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因交接班不清而造成事故時,追究交接班雙方責任。
三、值班員應文明執勤、禮貌待人,不允許與車主爭吵,更不允許與車主辱罵斗毆。遇車主刁難或羞辱時,應保持冷靜,克制自己的情緒,確實無法處理的事情,應迅速報告隊長、組長處理。如車主不聽勸阻,無理取鬧,甚至態度蠻橫,動手打人,應通知領導,將肇事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四、對未領卡而沖入的車輛,記下其車牌號碼,并用對講機第一時間通知其它崗位的保安人員,以免誤會。
五、凡裝有易燃、易爆、劇毒物品或裝有污染性物品的車輛、大貨車、大拖車(經管理處同意的除外)等,嚴禁駛入住宅區內。
六、門衛保安人員應監督、控制出入的施工人員、房產中介、拾荒者和推銷人員入內。
七、對駛出的面包車,箱式貨車等,一律停車并打開車箱進行檢查,如發現可疑物品應立即上報當班隊長或物業領導進行處理。
八、門衛保安應按規定對外來車輛和訪客進行盤查、登記。對帶入、帶出的建筑物進行檢查、并對來訪人員通行證的發放進行控制,減少不必要的人員進入小區。
九、門衛保安應與內部和外部的巡邏保安、停車場車庫的保安、及錄像監控室的保安緊密協作與交流,最大限度地保障生命和財產安全。
十、門衛保安應打掃工作區域、填寫交接班登記表、記錄當班的重要事件、交接物品如鑰匙、雙向對講機、傳呼機等。
十一、門衛保安在和接班的保安完成交接班前不得離崗,并在交接班時立正、互相敬禮。
十二、如因保安人員在工作中玩忽職守、疏忽大意等,所造成的損失,當班保安人員應該做出賠償,情節嚴重者公司追究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