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監理工程師工作安全崗位職責
1、監督施工單位落實安全生產組織保證體系;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
2、審查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安全技術措施,并督促施工單位實施;
3、監督施工前段時間嚴格按強制性標準的規定組織施工;
4、定期組織施工現場安全檢查,每月向上級報告安全生產情況(月報)。
5、制定安全監理文件,審查施工專業承包單位和勞務分包單位的安全資質
6、審查施工單位特種作業人員的和管理人員的資格證書;
7、監督施工單位建立健全施工現場的安全保證體系;
8、審查施工單位的施工方案等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應急預案;
9、監督施工單位做好安全技術交底;
10、監督施工單位按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施工組織設計、專項安全方案組織施工,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11、對施工現場的高危險作業、文明施工進行巡查,對易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工序部位進行跟蹤監督,發現違規施工和安全隱患的,應要求整改,并檢查整改結果,簽署意見,情況嚴重的由總監下達停工令,并報建設單位,必要時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12、督促施工單位進行安全自檢,并參加安全檢查;
13、復驗施工單位的施工機械、安全設施的驗收手續,并簽署意見,未經安全復驗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2篇 環保水保監理工程師工作崗位職責
在總監理工程師領導下開展工作。
(1)參與編制環保《監理規劃》,負責編制《環保監理實施細則》。
(2)現場核對設計單位對工程的環保、水保設計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合理,發現問題及時提出和督促設計單位補充、完善和修改環保、水保設計方案和措施。
(3)審查施工單位申報的《環保施工方案》。
(4)檢查施工單位建立健全環保、水保體系,認真履行環保、水保工程措施施工質量的監督管理。
(5)定期檢查施工單位在環保方面實施的具體工作。監督施工單位做好環保、水保工作。生產、生活垃圾要進行必要的處理,嚴禁隨意堆放、隨意焚燒;砂、石等散裝材料、生產垃圾運輸時,要有遮蓋,防止污染環境。
(6)檢查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環保問題,下發整改通知單,督促整改。
(7)研究分析施工與現場環保可能發生的問題,提出預想,并督促施工單位編制相應的解決方案。
(8)參加工地例會,并針對環保工作的問題提出整改要求,確保本標段環境和水土得到保護或保持。
第3篇 其他專業監理工程師工作安全崗位職責
1、編制或協同專職安全監理工程師編制安全監理實施細則;
2、審查或協同專職安全監理工程師審查施工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中
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
3、審查或協同專職安全監理工程師審查安全防護措施費用使用計劃;
4、監督施工單位按照經審批的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及時制止違規施工作業;
5、對專業范圍內的安全監理工作負責,對安全事故隱患按規定的程序處理,及時向專職安全監理人員通報,必要時向總監理工程師報告;
6、參與檢查施工單位對進場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和逐級安全技術交底情況;
7、組織、指導、檢查和監督本專業監理員的安全監理工作,當人員需要調整時,向總監理工程師提出建議;
8、負責本專業安全監理資料的收集、匯總及整理。
第4篇 鋪軌監理工程師工作崗位職責
(1)負責編制鋪軌《監理實施細則》,明確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專業監控要點,細化監控措施,嚴格按審批施工方案監理。
(2)核對鋪軌設計圖紙,填寫“圖紙會審記錄表”。
(3)對監理員的工作進行組織、指導、檢查和監督。
(4)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涉及鋪軌的施工計劃、方案、申請、變更等,并向總監提出報告。
(5)督促施工單位按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組織施工,并檢查其運行情況。
(6)對施工中出現的安全質量問題,及時召開專題會議,提出整改要求。
(7)負責鋪軌分項、分部工程驗收。
(8)檢查進場材料、設備、構配件的原始憑證、檢測報告等質量證明文件及其質量情況,對進場材料、設備、構配件進行見證試驗或平行檢驗,合格時予以簽認。
(9)負責鋪軌工程檢查、計量、驗收,嚴格施工許可、工序管理和驗標要求,發現質量安全問題,必須采取相應措施予以處理,并及時報告總監。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工程不予計量。
(10)落實內業資料管理制度,及時收集、整理、匯總相應監理資料。規范監理日記,參與編寫監理周報、月報。
(11)檢查、指導監理員業務工作。定期向監理組長匯報監理工作情況。
第5篇 交通工程專業監理工程師工作安全崗位職責
1、在總監理工程師的領導下,負責對本合同段內的交通工程質量、進度、安全等實施全面管理。
2、全面熟悉合同文件、技術規范和設計圖紙,對施工過程中的交通工程的質量、進度、安全進行指導、協調和控制。
3、參與審查承包人上報的交通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并檢查其執行情況。
4、監督檢查施工單位的交通工程安全管理體系及其運轉情況,確保安全管理體系運轉正常。
5、檢查承包人交通工程的施工質量與質量控制情況,及時處理施工中出現的質量安全問題。
6、參加本監理合同段內交通工程的安全檢查、評比工作。
7、完成總監理工程師臨時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6篇 橋梁監理工程師工作安全崗位職責
1、協助上級監理工程師完成有關橋涵結構方面的監理安全工作,配合安全監理工程師編制有關橋涵的安全監理計劃,執行安全監理計劃、監理細則。
2、針對結構物施工,審查施工單位報送、監理處審核的施工組織設計的安全措施,提出意見,進行批復;熟悉工作范圍內施工現場情況,掌握現場的危險源,及時跟蹤、檢查。
3、結構監理工程師監督承包人的施工工藝、材料,做好隱蔽工程的抽查;對材料、構件及設備以及施工工序進行檢查、檢驗;對不能保證工程結構安全的材料、構件和設備,及時要求施工單位停止使用;對不符合安全技術規范和標準工序、違反強制性標準,形成危及作業人員人身、財產安全事故隱患的情況,應及時下達整改指令書,并督促施工單位整改到位。
4、在結構物施工現場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時,應書面責令施工單位提出相應整改措施;發現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應及時口頭要求施工單位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時整改,同時上報駐地監理工程師。
5、本專業范圍內發生安全事故后,參與事故調查。
6、完成上級監理工程師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7篇 測量監理工程師工作安全崗位職責
1、在監理工程師的領導下,認真履行本崗位職責內的安全監理工作。負責本項目工程的交樁工作,對原始基準點、基準線、基準高程、控制樁的坐標進行現場查勘、資料復核,并對施工單位進行現場交接。
2、督促施工單位對測量控制點進行妥善保護,并建立定期復測制度,檢查其落實。
3、對施工單位所使用的測量儀器精度進行檢查,督促其及時校驗,對精度不合要求的儀器,有權制止使用,并限期添置新儀器,經檢定后投入使用。
4、配合工程驗收,負責已完工程的測量驗收。
5、整理、匯編完整的工程測量資料,及時、真實地向安全監理工程師或上級管理者提供實時動態施工測量信息,為安全監理控制提供可靠依據。
6、完成總監理工程師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8篇 監理工程師工作崗位職責
1、在總監理工程師指導下主持監理部日常安全監理工作。
2、協助建設單位對投標單位進行安全資質審查確認。
3、審查承包單位提出的安全方面的施工組織設計及專項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實施。
4、編制項目安全監理細則。
5、組織每周一次的項目安全檢查,整理記錄,對安全隱患進行監督整改、驗收。
6、參加和協調專業監理工程師對安全工序進行旁站巡視,平行檢查監理,作好記錄。
7、監督承包單位按規定搭設安全設施,超重機械和施工電梯等,正確操作使用。
8、檢查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狀況和簽署安全評價。
9、參加安全事故分析處理,督促安全技術防范措施實施和驗收。
10、檢查承包單位三寶、四口、臨邊防護、用電安全等,按約定進行處罰和獎勵。
11、監督承包單位和監理單位及時整理現場安全管理資料。
12、定期向項目監理機構匯報有關本工程的安全情況;負責組織項目監理機構的安全知識學習;監督和確認安全措施費的使用。
13、檢查確認安全防護服裝用品、設施等,符合國家質量標準。
14、提出項目監理機構落實監理安全責任的工作建議與要求,尤其要提出重大危險源監控建議;
第9篇 總監理工程師安全監理工作崗位職責
1、全面負責項目監理機構的安全監理工作;
2、確立項目監理機構安全監理崗位設置,明確各崗位監理人員的安全監理職責;
3、檢查項目監理機構安全監理工作制度落實情況;
4、主持編制安全監理方案,審批安全監理實施細則;
5、主持編寫安全監理工作月報,安全監理專題報告和安全監理工作總結;
6、主持審查施工單位的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
7、主持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專項施工方案和應急救援預案;
8、組織審核施工單位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使用情況;
9、組織核查大型起重機械和自升式架設設施的驗收手續;
10、組織核準施工單位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工地考核評分;
11、簽發工程暫停令,并同時報告建設單位;
12、負責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施工現場安全事故;
13、可將部分安全監理工作向總監理工程師代表授權,但本條中的第1~5款,及7款、11款不得委托。
第10篇 造價監理工程師工作崗位職責
1、認真學習和貫徹執行國家、行業和各級政府頒發的現行法律、法規、技術規范及標準。遵守本公司的規章制度,恪守“守法、誠信、公正、科學”的執業準則和監理工程師的職業道德,在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的領導下,按照監理合同的約定和總監理工程師授權,對工程項目實施監理。
2、認真執行監理工程崗位職責的規定。施工招標階段,根據業主的意愿和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的安排,參與編制招標文件,編制有關造價的要約條款。
3、參與審查投標書,參與評標和決標,就各投標單位報價的合理性提出評價見解,供決標時參考。
4、協助業主與承包商談判簽訂施工承包合同,審查合同條款合法性和嚴密性。
5、參加審查承包商選擇的分包商。主要審查分包商的資質及分包合同的合法性,必要時提請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對分包商行使否決權。
6、掌握業主與承包商簽訂的施工合同的內容,督促檢查合同的履行。
7、參與審查施工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重點審查施工進度安排的均衡性、作業的效率,各種建設因素的相互配合。
8、根據施工合同價,合理地確定工程項目投資控制目標。
9、根據投資目標值和施工進度計劃,對投資進行分解,編制資金使用的時間計劃,并繪制投資控制曲線。
10、按合同規定,審定向施工單位支付預付備料款的憑證,提供總監簽署。造價監理工程師負責編制預付備料款扣回計劃。
11、工程進度款按月進行結算,要求施工單位按合同約定時間,向監理站提交本月已完工程月報。專業監理工程師根據合同文件、施工圖、質量標準對已完工程量進行計量審核,造價監理工程師根據計量結果進行計價,扣除按比例的滯留金,業主供應的材料、設備款和到達起扣點后的應扣預付備料款,核定本月應付金額。這一金額達到合同約定支付數額,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署付款憑證。如未達到合同約定支付數額,則留待下一月累計支付。
12、定期地將實際經濟支出與分解的目標值進行對比,如有差異則分析原因,針對原因采取對應措施,并修改投資控制曲線。
13、參與索賠處理。由索賠方提出索賠申請,并出具相應資料和有關證據,經專業監理工程師計量審核,造價監理工程師計價,提出處理意見報總監理工程師。
14、建立和動態管理按專業、施工單位和時間段劃分的建筑、安裝工程、設備的造價臺帳,及時向總監理工程師提供工程投資使用情況報告。
15、及時進行收集有關工程造價管理方面的信息、資料和文件。
第11篇 副總監理工程師工作崗位職責
(1)在總監領導下,按總監的授權,行使總監部分崗位職責和權利。
(2)負責工程質量監理工作,檢查施工單位質量保證體系,組織參與巡視、檢查、驗收,運用監理手段,主動協調溝通,確保質量達標。
(3)負責安全監理工作,檢查施工單位安全管理體系,對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審核和專項安全監理實施細則編制提出意見,對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把關,組織參與安全監理專項檢查,對重大危險源,做好評價分析,嚴格按照安全風險等級管理要求,每月編制安全風險等級管理計劃和包保責任展開表。
(4)抓好進場大型機械、特種設備動態審核及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的檢查。對進場的大型機械、特種作業人員的相關資料做到每月統計一次,及時修改臺賬。
(5)落實'一站一題庫,一月一考試'培訓方式,組織制定監理站員工年度、月度培訓計劃,檢查指導監理組抓好培訓計劃落實,不斷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監理技能。
(6)制定監理人員考核制度和辦法,組織月度監理人員考核并提出考核意見。
(7)落實監理內業管理制度,確保資料可追溯。組織做好監理月報、周報、專報編制,規范日志、日記填寫。
(8)及時督促監理組長、試驗室主任、專監等對發現問題的整改和閉環銷號管理。
第12篇 專業監理工程師工作安全崗位職責
(1)認真貫徹黨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鐵路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鐵路建設工程監理規范》及鐵道部、路局和地方政府對安全生產的規定,嚴格落實公司安全生產的部署和要求,在總監理工程師領導下,全面履行本崗位安全崗位職責。
(2)負責編制本專業監理實施細則中有關安全內容,明確安全監控點,細化監控措施,全面實施安全監理細則。
(3)負責本專業安全監理工作的具體實施,指導、檢查、監督監理員的安全監理崗位職責履行。
(4)負責對施工單位涉及本專業安全技術措施、專項方案的審查,并向總監理工程師提出報告。
(5)審查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組織機構,查驗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證書、各級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書。
(6)檢查施工單位制定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檢查制度和事故報告制度的執行情況。
(7)核查施工單位安全培訓記錄和安全技術交底情況;核查施工大型機械拆除、安裝和驗收手續,簽署相應表格,檢查定期檢測情況;核查中小型機械設備的進場驗收手續,簽署相應表格。
(8)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巡視檢查,做好監理日記,發現安全問題和隱患及時下達監理指令并向總監理工程師匯報,留存相關資料,確保可追溯。
(9)進入施工工地要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10)接受公司、分公司、項目監理站安全培訓,掌握安全監理業務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