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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安全責任目標分解規程(十二篇)

      發布時間:2024-06-24 09:36:01 查看人數:42

      施工安全責任目標分解規程

      第1篇 施工安全責任目標分解規程

      安全責任目標分解

      一、項目總目標: 負責人:

      1、建立責任制,杜絕傷亡事故,將負傷頻率控制在1.5‰以下。

      2、嚴格文明施工,并保證工程優質、安全交付使用。

      保證措施:強化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嚴格執行工人三級教育及持證上崗操作制度,并嚴格按審批的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操作施工,嚴格每周、每日安排專人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并建立安全活動制度,嚴格現場機械、臨電、腳手架等的檢查驗收及審核檢驗制度,以保證安全生產。

      二、班組目標: 負責人:

      每周對各班組實施檢查。

      1、電工組: 負責人:

      目標:嚴格按照tn-s系統操作,并通過檢查驗收。

      措施:嚴格按規范要求操作施工,建立安全備案證制度,對外電線路按要求進行防護,配電箱下引下線排列整齊,并套管敷設,線路埋地套鋼管保護,手持照明燈及危險場所使用安全電壓,開關箱正確安裝,設防雨篷,按規定保護接零,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開關箱制,并每箱上鎖,保證箱內清潔整齊無雜物,每日對工地巡回檢查。

      2、架子組: 負責人:

      目標:嚴格按規范要求搭設腳手架,并保證架體的使用安全及驗收合格,及滿足工程的使用需要。

      措施:按搭設方案將基礎平整夯實,立桿基礎墊通板(厚5cm)和鋼底座,每高4米、水平7米不少于一處剪刀撐,以梅花布置。腳手板滿鋪,消除探頭板,工作面設18cm擋腳板,并設置兩道欄桿,張掛立網,按規定設置剪刀撐,并對腳手架分段驗收,腳手板材質必須用強度及剛度符合要求的松木或白松木材,跳板兩頭綁扎鐵絲,腳手架寬度、立桿間距,大橫桿間距均要符合規程及規范要求,腳手架承重荷載不得 超過270kg/m2。架子工每日檢查架體,以保證及時發現隱患問題并及時處理。

      3、井架、塔吊組: 負責人:

      目標:嚴格落實日常檢查、維護、保養制度,并做好記錄,保證井架、塔吊在本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正常使用。

      措施:

      (1)井架吊盤在每次停放時,必須有靈敏可靠的制動裝置,并安裝超高限位器和防斷繩裝置,架體同建筑物拉結牢固,吊盤設立安全門,嚴禁有人違章操作及乘坐吊盤上下,卸料平臺,設兩道防護欄,平臺跳板搭設嚴密,并每層設平臺防護門,井架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井架設置混凝土基礎,并設地腳螺栓,卷揚機應前樁后撬固定,并搭設操作棚,卷筒上要設防鋼絲繩滑脫裝置,滑輪與卷揚機間距大于15米。進料口設置防護棚并要嚴密,設立聯絡信號,正確安裝避雷裝置。

      (2)塔吊必須安裝限位器和保險裝置且要靈敏可靠。設立塔吊信號工,塔吊與建筑物及其他塔吊必須有安全距離,并符合規定,鋼絲繩嚴格控制報廢標準,做到及時更換,以保證安全生產。

      4、機械組: 負責人:

      目標:嚴格管理使用好各種機具,保證其安全生產及操作安全,及時檢查維修,保證其正常運轉。

      措施:

      (1)攪拌機:安裝要平整、堅實穩定、離合器和制動器及鋼絲繩必須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做好保護接零,保險掛鉤要完好,且按規定正確使用。

      (2)電焊機:必須有良好的保護接零,并且要有防雨措施,配線整齊,一、二次線長不超標,焊把絕緣良好,不隨地拖拉。

      (3)鋼筋機械:各傳動部位必須有防護罩,并且要有良好的保護接零。

      (4)電鋸:傳動部位必須有防護罩,并設立防護擋板及安全裝置,設立保護接零,安裝漏電保護器。

      (5)平刨:傳動部位必須有防護手及安全裝置,設立保護接零,安裝漏電保護器。

      (6)手持電動工具:嚴格按規定使用,并設保護接零,安裝漏電保護器。

      (7)潛水泵:安裝漏電保護器,并且保證其靈敏可靠,設置保護接零。

      5、瓦工組: 負責人:

      目標:嚴格質量管理,將本工程砌體和裝修安全優質交付使用。

      措施:對操作工人進行班前交底及安全活動,講解規范要求,并使其自覺遵章守紀,持證上崗達到質量標準及要求,組織現場檢查,發現存在質量及安全隱患,并及時糾正排除,以提高素質及保證安全生產。

      6、模板組: 負責人:

      目標:嚴格操作規程,保證搭設的模板符合設計要求,并且操作簡單保證滿足工程需要及安全生產要求。

      措施:嚴格教育及交底制度,學習圖紙及規范要求,保證模板的截面尺寸、標高、軸線及模板的強度,并檢查的安全操作狀況,做到保證消除隱患及保證安全生產

      ,搭設完畢的模板必須復測并經過驗收制度。

      7、鋼筋組:負責人:

      目標:嚴格按規范要求施工,不費料、不偷工減料,不延誤工期,保證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及安全生產。

      措施:嚴格教育及交底制度,學習圖紙尺寸及設計意圖及要求,組織操作人員學習規范,并且經過培訓學習及時檢查工作面的安全生產狀況,做到消除隱患后再操作,保證鋼筋工程的施工安全。

      項目部安全責任目標分解

      項目負責人:

      1、項目經理是本項目工程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必須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法律、法規、不違章指揮,制定和實施安全技術措施,經常進行安全生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制止違章作業。

      2、嚴格文明施工,保證工程優質、安全的交付使用。保證措施:強化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嚴格工人三級安全教育及持證上崗操作制度,并嚴格按審批的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操作施工。嚴格每周、每日安排專人對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并建立安全活動制度,嚴格現場機械、機具、臨時用電、腳手架等檢查驗收及審核檢驗制度,保證安全生產。

      3、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和安全紀律教育,發生傷亡事故要及時上報,并認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實現改進措施。

      瓦工班組安全責任目標分解

      負責人:

      目標:嚴格質量和安全管理,將本工程砌體和裝修安全、優質地交付使用。

      措施:上崗前對工人進行班前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講解規范要求,并使其自覺遵章守紀,持證上崗達到要求,經常組織檢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及時上報、糾正排除,保證安全生產。

      木工班組安全責任目標分解

      負責人:

      目標:

      嚴格操作規程,保證搭設的模板符合設計要求,并且操作簡單,保證滿足工程施工的需要及安全生產要求。

      措施:

      對操作人員進行班前安全教育和 安全技術交底,學習圖紙及規范要求,保證模板的尺寸、標高、軸線等施工要素,及時對施工現場進行巡回檢查,消除隱患,保證安全生產。

      鋼筋班組安全責任目標分解

      負責人:

      目標:

      嚴格按規范要求施工,不費料、不偷工減料,不延誤工期,保證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及安全生產。

      措施:

      嚴格教育及交底制度,學習圖紙尺寸及設計意圖及要求,組織操作人員學習規范,并且經過培訓學習及時檢查工作面的安全生產狀況,做到消除隱患后再操作,保證鋼筋工程的施工安全。

      架子工班組人員安全責任目標分解

      負責人:

      目標:

      滿足施工期間在允許荷載和氣候條件下,不產生變形,傾斜及搖晃等安全要求。

      措施:

      嚴格按規范要求操作,建立持證上崗制度,安全技術交底制度,按照腳手架搭設方案將基礎平整夯實,立桿基礎墊通板(厚5cm)和鋼底座,每高4米、水平7米不少于一處剪刀撐,以梅花布置。腳手板滿鋪,消除探頭板,工作面設18cm擋腳板,并設置兩道欄桿,張掛立網,按規定設置剪刀撐,并對腳手架分段驗收,腳手板材質必須用強度及剛度符合要求的松木或白松木材,跳板兩頭綁扎鐵絲,腳手架寬度、立桿間距,大橫桿間距均要符合規程及規范要求,腳手架承重荷載不得 超過270kg/m2。施工期間嚴禁拆卸拉結點,經常巡回檢查,在雨季施工或假期施工后要仔細檢查,以保證及時發現隱患問題并及時處理。

      電工班組人員安全責任分解

      負責人:

      目標:

      嚴格按照tn-s系統操作,并通過檢查驗收。

      保證措施:

      嚴格按規范要求操作施工,建立安全備案證制度,對外電線路按要求進行防護,配電箱下引下線排列整齊,并套管敷設,線路埋地套鋼管保護,手持照明燈及危險場所使用安全電壓,開關箱正確安裝,設防雨篷,按規定保護接零,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開關箱制,并每箱上鎖,保證箱內清潔整齊無雜物,每日對工地巡回檢查。

      井架塔吊工安全責任目標分解

      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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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sp; 目標:

      嚴格落實日常檢查、維護、保養制度,并做好記錄,保證井架、塔吊在本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正常使用。

      措施:

      井架吊盤在每次停放時,必須有靈敏可靠的制動裝置,并安裝超高限位器和防斷繩裝置,架體同建筑物拉結牢固,吊盤設立安全門,嚴禁有人違章操作及乘坐吊盤上下,卸料平臺,設兩道防護欄,平臺跳板搭設嚴密,并每層設平臺防護門,::井架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井架設置混凝土基礎,并設地腳螺栓,卷揚機應前樁后撬固定,并搭設操作棚,卷筒上要設防鋼絲繩滑脫裝置,滑輪與卷揚機間距大于15米。進料口設置防護棚并要嚴密,設立聯絡信號,正確安裝避雷裝置。

      塔吊必須安裝限位器和保險裝置且要靈敏可靠。設立塔吊信號工,塔吊與建筑物及其他塔吊必須有安全距離,并符合規定,鋼絲繩嚴格控制報廢標準,做到及時更換,以保證安全生產。

      機械組安全責任目標分解

      負責人:

      目標:

      嚴格管理使用好各種機具,保證其安全生產及操作安全,及時檢查維修,保證其正常運轉。

      措施:

      1、攪拌機:安裝要平整、堅實穩定、離合器和制動器及鋼絲繩必須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做好保護接零,保險掛鉤要完好,且按規定正確使用。

      2、電焊機:必須有良好的保護接零,并且要有防雨措施,配線整齊,一、二次線長不超標,焊把絕緣良好,不隨地拖拉。

      3、鋼筋機械:各傳動部位必須有防護罩,并且要有良好的保護接零。

      4、電鋸:傳動部位必須有防護罩,并設立防護擋板及安全裝置,設立保護接零,安裝漏電保護器。

      5、平刨:傳動部位必須有防護手及安全裝置,設立保護接零,安裝漏電保護器。

      6、手持電動工具:嚴格按規定使用,并設保護接零,安裝漏電保護器。

      第2篇 混凝土回填土施工安全操作規程

      1.用料斗吊運混凝土要密切與信號工配合好,料斗內放料不得過滿,在料斗接近下料位置時,下降速度要慢,要穩住料斗,防止料斗碰擠人。

      2.操作人員振搗混凝土時,需戴絕緣手套,防止漏電、觸電事故。

      3.在高空尤其是在外墻邊緣操作時,應預先檢查架子是否穩固,腳手架是否鋪嚴,在無探頭板,防護欄桿是否安全可靠,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后再進行操作。作業時應系好安全帶。

      4.用手推車運輸混凝土時,要隨時注意防止撞人、擠人,在平地運輸時前后小車距離不小于2米,坡道運輸時不小于10米。

      5.在槽(坑)內澆筑混凝土時,由于施工中機械等振動因素不得隨意取掉土壁的支撐,防止塌方砸人并設專人對邊坡進行監護。

      6.在溝槽內回填土,先要檢查槽(坑)邊是否有裂縫。發現有不安全因素要及時處理。在基槽下的操作人員要戴好安全帽,用小車向下卸料時,小車不得撒把,在邊槽處應加橫木方擋掩,防止小車滑落砸人。

      7.使用蛙式打夯機時,要有專人負責移動電線,操作人員要戴絕緣手套,電閘箱應隨時移到適當位置,在下班后打夯機要用防雨材料蓋好,要拉閘斷電。

      8.打灰土時,石灰要堆放在遠離樹木、草垛和電線桿等易燃物品的地方,防止石灰發熱造成自然火災。

      9.在悶灰時戴好必要的防護用品,站在灰堆上操作時,腳下需墊木板,插放水管化灰時,臉部不要正對水眼,防止灰塊突然爆發,灰沫飛濺傷人。

      10.布料桿在使用和存放時要用繩索從多個方面的拉接固定,使用中出料軟管不得與鋼管對接混用,布料桿吊運時要鎖牢并保持平衡。

      第3篇 弱電施工安全管理規程

      建筑弱電施工中往往注重的是工程的質量,施工安全這個很重要的問題就經常被忽略。

      弱電施工過程中施工方乙方要承擔安全責任,要簽訂弱電施工安全協議,可參照如下條款:

      1、必須健全安全組織機構,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針對弱電施工項目制定健康安全環境例卷,配備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執行甲方有關的規章制度。

      2、按規定組織好安全檢查,發現弱電施工程中安全隱患、重大險情,應采取有效措施積極處理并報告甲方。

      3、弱電施工中發生安全事故時,應積極搶險,服從統一指揮,避免事故進一步擴大,并按甲方要求報告事故。

      4、應維護相關的安全生產設施、設備和器材。

      5、應對弱電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具備相應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

      特種作業人員應具有相應的資格證書。

      6、不得購買、使用不符合國家、行業標準和甲方規定的弱電施工材料、設備、裝置、防護用品、器材、安全檢測儀器等。

      7、乙方有義務對甲方所提出的任何安全問題進行確認,并在客觀證據充分的情況下實施必要的糾正和改進。

      8、乙方有義務向甲方宣傳本公司的企業宗旨,并對弱電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做出必要的承諾。

      9、乙方必須對弱電施工設備做安全防護,以防止生產設備的破壞。

      10、乙方必須配好安全防護用品,如安全帽、口罩、工作服、安全繩等,如因安全防護不到位,所產生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11、乙方必須對自己的員工進行安全、文明學習,防止其進行違章作業。

      12、對于高于2米以上進行弱電施工時,必須系好安全帶,以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如因此而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權負責。

      13、在弱電施工中發生的所有安全事故,有乙方負責。

      北京深萬科技有限公司(010-884

      4 8778)是一個專業的弱電工程公司,公司擁有自己的弱電施工隊,承接各類弱電工程,在保證施工隊安全的情況下完美的完成弱電施工,公司除了遵循上述條款之外,還自己制定了如下安全規范:

      1、認真學習國家關于弱電安全施工的方針、政策和法令、法規,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

      項目經理部在弱電施工過程中必須認真落實有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規定。

      2、項目部項目經理、工長、施工員要以身作則,正確處理好安全工作與其它工作的關系,嚴格執行安全施工制度,確保各項生產、施工安全措施的落實。

      堅決杜絕違章施工。

      3、在審核施工方案及技術交底時,必須同時提交安全保證技術措施。

      弱電施工隊伍必須配備一名專職安全員,隨時檢查施工現場內的安全情況。

      發現不安全因素要及時排除或上報,并做好文字記錄。

      4、工程項目部必須加強對弱電施工人員的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和培訓,堅決制止違章作業。

      凡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施工管理規定,戴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和赤腳進入施工現場。

      從事危險工種的施工人員,要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高空作業須系好安全帶。

      5、弱電施工現場內必備的各種安全設施、設備、標志、色標等,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動。

      因施工需要必須拆動時,要向本工地的現場安全員請示同意后方可拆動。

      6、公司工程部不定期到現場進行安全、勞動保護、衛生等檢查,將檢查情況記錄備案,做為各項目部年度考核的一項重要指標。

      7、嚴肅對待弱電施工現場已發生或未遂事故,查明原因,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杜絕安全事故出現;

      8、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必須馬上搶救,保護現場,如實填寫事故報告單、上報;

      9、實行安全獎罰制,對安全先進個人給予適當獎勵,對不遵守安全守則屢教不改者,給予批評、警告、經濟處罰,直至開除。

      通過這些安全規范的限定,公司的弱電施工隊保證保質保量的完成相關弱電施工!

      第4篇 頂推梁施工安全作業規程

      1總 則

      1.1為了在頂推梁施工中做好安全與技術管理工作,防止事故發生,保證施工人員的安全,特制定本規程。

      1.2本規程適用于連續梁橋的頂推施工,對采用其他方式的橋梁工程也應遵守本規程的有關規定。

      1.3當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及非標準設備等時,應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1.4進行頂推梁施工時,除執行本規程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安全技術標準的規定。

      2一般規定

      2.1頂推作業前,施工單位必須根據工程結構和施工特點以及施工環境、氣候等條件編制頂推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或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報上級安全和技術主管部門審批后實施。

      2.2工程項目部負責人應對頂推作業的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2.3頂推作業施工負責人必須對管轄范圍內的安全技術全面負責,組織編制頂推施工的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及處理施工中的安全技術問題。

      2.4安全與技術管理部門,應認真貫徹實行安全責任制,密切配合做好安全工作。

      2.5頂推作業施工中必須配備具有安全技術知識、熟悉本規程的專職安全檢查員。 專職安全檢查員負責頂推作業施工現場的安全檢查工作,對違章作業有權制止。發現重大安全隱患時,有權指令先行停工,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2.6 對參加頂推施工的人員,必須進行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使其了解本工程頂推施工特點、熟悉本規范的有關條文和本崗位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通過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工作。主要施工人員應相對固定。

      2.7頂推施工中應經常與當地氣象臺、站取得聯系,遇到雷雨、六級和六級以上大風時,必須停止施工。停工前應做好安全措施,人員撤離前,應對設備、工具、零散材料、可移動的鋪板等進行整理、固定并作好防護,全部人員撤離后立即切斷通向操作平臺的供電電源。

      3作業環境及作業前檢查

      3.1頂推法架梁施工前應對臨時墩、導梁、制梁臺座進行施工設計,其強度、剛度、穩定性應滿足施工安全要求。使用前應經驗收,確認合格并形成文件。使用中應隨時檢查,發現隱患必須及時排除,確認安全后方可繼續使用。

      3.2不得在電力架空線路下方設置預制臺座,預制臺座一側有電力架空線路時,其水平距離應符合下表要求:

      外電架空線路電壓(kv)

      1以下

      1-10

      35-110

      154-220

      330-500

      距離(m)

      4

      6

      8

      10

      15

      3.3梁段頂推應符合下列標準:

      3.3.1油泵與千斤頂應配套標定。

      3.3.2頂推千斤頂的額定頂力和拉桿的容許拉力均不得小于設計最大頂力的兩倍。

      3.3.3頂推過程中應按設計要求進行導向、糾偏等監控工作,確認偏差符合設計要求。

      3.3.4頂推過程中應及時在滑座后插入補充滑塊,插入的滑塊應排列緊湊,其最大間隙不得超過20cm。

      3.3.5頂推千斤頂的油泵應配備同步控制系統。兩側頂推時,左右應同步;多點頂推時各千斤頂縱橫向應同步。

      3.4頂推法施工的機具設備使用前應經檢查、試運行,確認合格。

      3.5模板、鋼筋、預應力、混凝土施工應符合相應安全技術交底的具體要求。

      3.6頂推過程中應隨時檢測橋墩墩頂變位,其縱、橫向位移均不得超過設計規定。

      3.7預制梁段混凝土澆注前應將導梁安裝就位,導梁與導梁段連接的埋件應安裝牢固,經檢查驗收,確認符合設計要求并形成文件后,方可澆注混凝土。

      3.8頂推過程中出現拉桿變形、拉錨松動、主梁預應力錨具松動、導梁變形等異常情況,必須停止頂推,妥善處理,確認符合要求后方可繼續頂推。

      3.9落梁前拆除滑動裝置時,各支點均應均勻頂起,同一墩臺上的千斤頂應同步進行,同墩兩側梁底頂起高差不得大于1mm;相鄰墩臺上梁底頂起高差不得大于5mm 。

      4作業安全

      4.1頂推作業時,滑道面及臨時支點下滑板應保持清潔,四氟板面應朝下,并注意臨時支點擺放位置,避免與滑道邊接觸而加大摩阻力。

      4.2采用水平及豎向千斤頂調整梁體位置時,豎向千斤頂支撐應穩固,且下放墊四氟板,板面朝下。

      4.3作業前各摩擦面、連接板、填板應清洗干凈,表面不得有油污及渣滓,螺栓孔飛邊應磨平,但不得損傷板面,并保持干燥。

      4.4作業前應清潔安裝平臺滑道面并涂四氟粉,清除箱梁頂推障礙物。班前安全技術交底時應明確指揮信號和方式。

      4.5每節段開始頂推時,應先推進5 cm,立即停止,回油,再推進5 cm,再停止,回油,如此反復二三次,以松動各滑動面及檢查各部分設施的運動情況,之后再開始正式頂推。

      4.6頂推過程中梁體的前移必須是在四氟板墊塞上滑移,四氟滑板兩面應保持清潔(不能用汽柴油清理) ,清理干凈后將白色面涂上用于減少摩擦的潤滑硅脂。施工中需要配足人員,端正插入墊塞,保持黑色的一面貼緊箱梁腹板,白色一面朝向不銹鋼滑板,不可放反。若頂推過程中四氟板未及時跟進,應立即停止頂推,頂起箱梁腹板,放進四氟板后再繼續頂推。

      4.7臨時墩喂填滑板時注意方向及正反,四氟面朝下。順橋向不得有間隙,損壞者不得使用。循環倒用時注意存放位置。每一次頂推后后應把滑板清理干凈,并整齊妥善存放。

      4.8頂推過程中,應對梁體進行標高(撓度)、中線偏移間斷性觀測,以及臨時墩位移觀測,并向頂推作業負責人隨時報告。

      4.9頂推作業時,各千斤頂應相互保持聯系,同步逐級加力。如果發現導梁桿件變形或螺絲松動,導梁與箱梁聯結處變形或混凝土開裂情況時,應立即停止頂推,進行處理。

      4.10梁體頂推過程中會產生撓度,當導梁上臨時墩時其最低底面可能會低于滑道面,此時需暫停頂推,使用千斤頂頂起導梁,使其導梁底面高于滑道面,并在導梁第一級臺階底面與滑道之間抄墊鋼墊塊,墊塊下鋪設滑板且四氟面朝下。抄墊好后落頂,再開始頂推,當導梁真正底面上滑道后,再起落頂拆除墊塊并正式頂推。

      4.11在頂推時遇到頂推力過大而箱梁不滑動時,應暫停作業,及時分析原因,找到阻力的來源,解決后再進行作業。

      4.12在頂推拉拖的過程中,有可能發生鋼絞線打絞,所以在頂推作業時必須有專人觀察,發生上述現象及時處理。

      4.13 作業中涉及到的施工用電、起重作業、高空作業、鋼筋模板作業、水上作業、臨邊防護等,均應嚴格遵守國家地方的有關安全規定。

      第5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抹灰工

      1.腳手架使用前應檢查腳手板是否有空隙、探頭板、護身欄、擋腳板,確認合格,方可使用。吊籃架子升降由架子工負責,非架子工不得擅自拆改或升降。

      2.作業過程中遇有腳手架與建筑物之間拉接,未經領導同意,嚴禁拆除。必要時由架子工負責采取加固措施后,方可拆除。

      3.腳手架上的工具、材料要分散放穩,不得超過允許荷載。

      4.采用井字架、龍門架、外用電梯垂直運送材料時,預先檢查卸料平臺通道的兩側邊安全防護是否齊全、牢固,吊盤(籠)內小推車必須加擋車掩,不得向井內探頭張望。

      5.外裝飾為多工種立體交叉作業,必須設置可靠的安全防護隔離層。貼面使用的預制件、大理石、瓷磚等,應堆放整齊、平穩,邊用邊運。安裝時要穩拿穩放,待灌漿凝固穩定后,方可拆除臨時支撐。廢料、邊角料嚴禁隨意拋擲。

      6.腳手板不得搭設在門窗、暖氣片、洗臉池等非承重的物器上,陽臺通廓部位抹灰,外側必須掛設安全網。嚴禁踩踏腳手架的護身欄桿和陽臺欄板進行操作。

      7.室內抹灰采用高凳上鋪腳手板時,寬度不得少于兩塊(50cm)腳手板,間距不得大于2m,移動高凳時上面不得站人,作業人員最多不得超過2人。高度超過2m時,應由架子工搭設腳手架。

      8.室內推小車要穩,拐彎時不得猛拐。

      9.在高大門、窗旁作業時,必須將門窗扇關好,并插上插銷。

      10.夜間或陰暗處作業,應用36v以下安全電壓照明。

      11.瓷磚墻面作業時,瓷磚碎片不得向窗外拋扔。剔鑿瓷磚應戴防護鏡。

      12.使用電鉆、砂輪等手持電動機具,必須裝有漏電保護器,作業前應試機檢查,作業時應戴絕緣手套。

      13.遇有六級以上強風、大雨、大霧,應停止室外高處作業。

      第6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防水工

      1.一 般 規 定

      1.1材料存放于專人負責的庫房,嚴禁煙火并掛有醒目的警告標志和防火措施。

      1..2施工現場和配料場地應通風良好,操作人員應穿軟底鞋、工作服、扎緊袖口,并應配戴手套及鞋蓋。涂刷處理劑和膠粘劑時,必須戴防毒口罩和防護眼鏡。外露皮膚應涂擦防護膏。操作時嚴禁用手直接揉擦皮膚。

      1.3患有皮膚病、眼病、刺激過敏者,不得參加防水作業。施工過程中發生惡心、頭暈、過敏等,應停止作業。

      1.4用熱瑪蹄脂粘鋪卷材時,澆油和鋪氈人員,應保持一定距離,澆油時,檐口下方不得有人行走或停留。

      1.5使用液化氣噴槍及汽油噴燈,點火時,火嘴不準對人。汽油噴燈加油不得過滿,打氣不能過足。

      1.6裝卸溶劑(如苯、汽油等)的容器,必須配軟墊,不準猛推猛撞。使用容器后,其容器蓋必須及時蓋嚴。

      1.7高處作業屋面周圍邊沿和預留孔洞,必須按“洞口、臨邊”防護規定進行安全防護。

      1.8防水卷材采用熱熔粘結,使用明火(如噴燈)操作時,應申請辦理用火證,并設專人看火。配有滅火器材,周圍30m以內不準有易燃物。

      1.9雨 、雪、霜天應待屋面干燥后施工。六級以上大風應停止室外作業。

      1.10下班清洗工具。未用完的溶劑,必須裝入容器,并將蓋蓋嚴。

      2.熬 油

      2.1熬油爐灶必須距建筑物10m以上,上方不得有電線,地下5m內不得有電纜,爐灶應設在建筑物的下風方向。

      2.2爐灶附近嚴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并應配備鍋蓋或鐵板、滅火器、砂袋等消防器材。

      2.3加入鍋內的瀝青不得超過鍋容量的3/4。

      2.4熬油的作業人員應嚴守崗位,注意瀝青溫度變化,隨著瀝青溫度變化,應慢火升溫。瀝青熬制到由白煙轉黃煙到紅煙時,應立即?;稹V?,應用鍋蓋或鐵板覆蓋。地面著火,應用滅火器、干砂等撲滅,嚴禁澆水。

      2.5配制、貯存、涂刷冷底子油的地點嚴禁煙火,并不得在30m以內進行電焊、氣焊等明火作業。

      3.熱 瀝 青 運 送

      3.1裝運油的桶壺,應用鐵皮咬口制成,嚴禁用錫焊桶壺,并應設桶壺蓋。

      3.2運輸設備及工具,必須牢固可靠,豎直提升,平臺的周邊應有防護欄桿,提升時應拉牽引繩,防止油桶搖晃,吊運時油桶下方10m半徑范圍內嚴禁站人。

      3.3不允許兩人抬送瀝青,桶內裝油不得超過桶高的2/3。

      3.4在坡度較大的屋面運油,應穿防滑鞋,設置防滑梯,清掃屋面上的砂粒等。油桶下設桶墊,必須放置平穩。

      第7篇 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理規程

      1 總則

      1.0.1 為了進一步落實工程監理單位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理責任,促進項目監理機構安 全監理工作規范化,提高安全監理工作水平和效果,制定本規程.

      1.0.2 本規程適用于在上海市行政區域內的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理工作.

      1.0.3 安全監理工作除應執行本規程外,還應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國家,行業 和上海市現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規定.

      2 術語

      2.0.1 安全監理

      工程監理單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及委托監理合同,在所監理的工程中落實安全生產監理責任所開展的活動.

      2.0.2 安全監理人員

      經安全監理業務知識教育培訓合格,持證上崗,負責項目監理機構日常安全監理工作 實施的專業工程師或監理員.

      2.0.3 專業工程師

      經過監理業務培訓,經總監理工程師授權,負責某一專業或某一方面的監理工作,具 有相應監理文件簽發權的工程師.

      2.0.4 安全監理方案

      項目監理機構編制的用于開展安全監理工作的指導性文件.

      2.0.5 安全監理實施細則

      結合施工現場的場所,設施,作業等安全活動,由項目監理機構編制的安全監理工作 操作性文件.

      2.0.6 危險性較大工程

      具有一定規模的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土方開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裝工程,腳 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和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工程.

      2.0.7 專項施工方案

      針對危險性較大工程,由施工單位編制并按照規定程序審批,包括安全技術措施,監 - 控措施和安全驗算結果的施工文件.

      2.0.8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經有關主管部門安全生產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施工單位在施 工現場專職從事安全生產管理的人員.

      2.0.9 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

      按照國家和上海市現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和有關規定,用于 購置和更新施工防護用具及設施,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和作業環境所需要的專項費用.

      3 基本規定

      3.0.1 工程監理單位應按本規程規定開展安全監理工作,建設單位對安全監理工作有特殊 要求的,應在委托監理合同中約定.

      3.0.2 施工單位應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負責, 安全監理不得代替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 3.0.3 施工單位應及時主動向項目監理機構報送所編制的安全生產管理文件和資料,接受 項目監理機構的檢查和整改指令.

      3.0.4 建設單位應及時向項目監理機構提供所需要的與工程施工安全有關的文件和資料; 及時解決項目監理機構需要建設單位協調和處理的事宜.

      3.0.5 有關部門在加強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監督檢查的同時,必須督促和指導工程 監理單位落實安全生產監理現任,檢查安全監理人員的義務執行和權利保障情況,起到督 促施工單位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的作用.

      3.0.6 工程監理單位和有關部門可采用本規程附錄 b 安全監理工作檢查評分表對項目監理 機構的安全監理工作進行檢查考核.

      4 安全監理責任及工作保障體系

      4.1 工程監理單位安全監理責任

      4.1.1 工程監理單位應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專項施工方案,其應符合工 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要求.

      4.1.2 工程監理單位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要求施工單位整改; 情況嚴重的,應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 - 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監理單位應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4.1.3 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人員應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 并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4.1.4 工程監理單位法定代表人應對本企業監理的工程項目落實安全生產監理責任全面負 責.

      4.1.5 工程監理單位技術負責人應負責審批項目監理機構的安全監理方案,指導總監理工 程師審查施工工藝復雜,技術難度大的專項施工方案.

      4.1.6 工程監理單位應建立以下安全監理工作制度,并督促檢查項目監理機構落實情況:

      1,審查核驗制度;

      2,檢查驗收制度;

      3,督促整改制度;

      4,工地例會制度;

      5,報告制度;

      6,教育培訓制度;

      7,資料管理與歸檔制度;

      8,其他為落實安全監理責任,做好安全監理工作必需的制度.

      4.2 項目監理機構及人員安全監理工作職責

      4.2.1 項目監理機構應負責工程項目現場安全監理工作的實施.

      4.2.2 項目監理機構應配置專職安全監理人員.配備必要的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及安全技 術文件,工作防護設備,設施和常用檢測工具.

      4.2.3 總監理工程師應履行以下主要安全監理工作職責;

      1,全面負責項目監理機構的安全監理工作;

      2,確立項目監理機構安全監理崗位設置,明確各崗位監理人員的安全監理職責;

      3,檢查項目監理機構安全監理工作制度落實情況;

      4,主持編制安全監理方案,審批安全監理實施細則;

      5,主持編寫安全監理工作月報,安全監理專題報告和安全監理工作總結;

      6,主持審查施工單位的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

      7,主持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專項施工方案和應急救援措施;

      8,組織審核施工單位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使用情況;

      9,組織核查大型起重機械和自升式架設設施的驗收手續; -

      10,組織核準施工單位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工地考核評分;

      11,簽發工程暫停令,并同時報告建設單位;

      12,負責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施工現場安全事故;

      13, 可將部分安全監理工作向總監理工程師代表授權,但本條中的第 1~5 款,及 7 款, 11 款不得委托.

      4.2.4 安全監理人員應履行以下主要安全監理工作職責:

      1,在總監理工程師領導下,負責項目監理機構日常安全監理工作的實施;

      2,參與編制安全監理方案和安全監理實施細則;

      3,負責審查施工單位的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兩類人員證書,特種作業人員操 作證,檢查施工單位工程項目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管理機構的建立情況,參與審查施 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專項施工方案和應急救援預案;

      4,負責審查施工單位上報的危險性較大工程清單和需經項目監理機構核查的大型起重 機械和自升式架設設施清單,核查大型起重機械和自升式架設設施的驗收手續;

      5,核準施工單位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工地考核評分;

      6,協助審核施工單位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使用情況;

      7,負責抽查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自查情況,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安全生產專項檢查;

      8,巡視檢查施工現場安全狀況,參與專項施工方案實施情況的定期巡視檢查,發現安 全事故隱患及時報告總監理工程師并參與處理;

      9,填寫監理日記中的安全監理工作記錄,參與編寫安全監理工作月報;

      10,管理安全監理資料,臺帳;

      11,協助總監理工程師處理施工現場安全事故中涉及監理的工作.

      4.2.5 專業工程師應履行以下主要安全監理工作職責:

      1,在總監理工程師領導下,參與項目監理機構的安全監理工作;

      2,負責編制安全監理實施細則,參與編制安全監理方案;

      3,負責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專項施工方案和應急救援預案;

      4,負責就安全監理實施細則向相關監理人員交底,負責專項施工方案實施情況的定期 巡視檢查,發現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報告總監理工程師并參與處理;

      5,提供與本職責有關的安全監理資料.

      4.2.6 監理員應履行以下主要安全監理工作職責:

      1,根據項目監理機構崗位職責安排,在分管業務范圍內,檢查施工現場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專業工程師或安全監理人員;

      2,做好檢查記錄.

      5 安全監理主要工作內容

      5.1 安全監理準備階段的主要工作

      5.1.1 項目監理機構應編制安全監理方案.

      5.1.2 對中型及以上項目,項目監理機構應編制安全監理實施細則.對各項危險性較大工 程,項目監理機構應單獨編制相對應的安全監理實施細則.

      5.1.3 項目監理機構應調查了解和熟悉施工現場及周邊環境情況.

      5.1.4 項目監理機構宜將《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中建設單位的安全責任和有關事 宜告知建設單位.

      5.2 安全監理實施階段的主要工作

      5.2.1 應對施工單位的資質證書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審查其合法有效性;應對項目經理,專 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與到位數量審 查其應符合相關規定;應對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進行審查其合法有效性.

      5.2.2 應檢查施工總包單位在工程項目上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機構的建立情 況,并應督促施工總包單位檢查各施工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建立情況.

      5.2.3 應對施工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審查,其 應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要求.

      5.2.4 應對施工單位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使用計劃和應急救援預案進行審核.

      5.2.5 應對需經項目監理機構核驗的大型起重機械和自升式架設設施清單進行審查,并應 核查施工單位對大型起重機械,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和安全設施的驗 收手續.

      5.2.6 應對施工單位上報的危險性較大工程清單進行審查,并定期巡視檢查施工單位對危 險性較大工程的監管和作業情況. 5.2.7 應檢查施工現場各種安全標志和安全防護措施, 其應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要求; 并應對照安全防護措施費用計劃檢查其使用情況.

      5.2.8 應審查并核準施工單位現場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工地的考核評分.

      5.2.9 應監督施工單位按照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采 - 用監理手段及時制止違規施工作業.

      5.2.10 應督促施工單位進行安全自查工作,并應對施工單位自查情況進行抽查,應參加建 設單位組織的安全生產專項檢查.

      5.3 安全監理總結階段的主要工作

      5.3.1 工程項目竣工后,項目監理機構應編寫安全監理工作總結.

      5.3.2 工程監理單位應將安全監理工作中的有關文件資料按規定立卷歸檔.

      6 安全監理策劃

      6.1.1 監理規劃中的安全監理方案,應根據現行法律,法規,規章,委托監理合同,設計 文件,工程項目特點以及施工現場實際情況編制.安全監理方案應明確安全監理的范圍, 內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員配備計劃和職責等,具有針對性和指導性.

      6.1.2 安全監理方案的編制應符合以下要求:

      1,安全監理方案是監理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應與監理規劃同步編制完成,必要時可 以單獨編制安全監理方案.分階段施工或施工方案發生較大變化時,安全監理方案應及時 調整;

      2,安全監理方案由總監理工程師主持編制,安全監理人員和專業工程師參與,并經工 程監理單位技術負責人批準.

      6.1.3 安全監理方案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安全監理工作依據; 2,安全監理工作目標; 3,安全監理范圍和內容; 4,安全監理工作程序; 5,安全監理崗位設置和職責分工; 6,安全監理工作制度和措施; 7,初步認定的危險性較大工程一覽表和安全監理實施細則編寫計劃; 8,初步認定的需辦理驗收手續的大型起重機械和自升式架設設施一覽表; 9,其他與新工藝,新技術有關的安全監理措施.

      6.2 安全監理實施細則編制

      6.2.1 項目監理機構應在相應工程施工前編制安全監理實施細則,做到詳細,具體,且有 可操作性.

      6.2.2 安全監理實施細則的編制應符合以下要求:

      1,安全監理實施細則由專業工程師編制,并經總監理工程師批準;

      2,安全監理實施細則的編制依據: 1)現行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設計文件; 2)已批準的安全監理方案; 3)已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專項施工方案和專家組評審意見.

      6.2.3 安全監理實施細則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相應工程概況; 2,相關的強制性標準要求; 3,安全監理控制要點,檢查方法,頻率和措施; 4,監理人員工作安排及分工; 5,檢查記錄表. 6.2.4 安全監理實施細則的編制人應對相關監理人員進行交底,并根據工程項目實際情況 及時進行修訂,補充和完善.

      7 安全監理實施

      7.1 安全監理基本工作方法和手段

      7.1.1 審查核驗 1,項目監理機構應督促施工單位報送相關安全生產管理文件和資料,并填寫相關報審 核驗表. 2,項目監理機構應對施工單位報送的相關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文件和資料及時審查核 驗.提出監理意見,對不符合要求的應要求施工單位完善后再次報審.

      7.1.2 巡視檢查 1,項目監理機構對施工現場的巡視檢查應包括下列內容: 1)施工單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到崗工作情況; 2)施工現場與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專項施工方案和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使用計劃的相符情況; 3)施工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以及按照項目監理機構的指令整改實施的情況; - 4)項目監理機構簽發的工程暫停令實施情況. 2 危險性較大工程作業情況應加強巡視檢查,根據作業進展情況,安排巡視次數,但 每日不得少于一次,并填寫危險性較大工程巡視檢查記錄(d-c2 表) ; 3,對施工總包單位組織的安全生產檢查每月抽查一次,節假日,季節性,災害性天氣 期間以及有關主管部門有規定要求時應增加抽查次數, 并填寫安全監理巡視檢查記錄 (d-c1 表) ; 4,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安全生產專項檢查,并應保留相應記錄.

      7.1.3 告知 1,項目監理機構宜以監理工作聯系單(d-b1 表)形式告知建設單位在安全生產方面的 義務,責任以及相關事宜; 2,項目監理機構宜以監理工作聯系單(d-b1 表)形式告知施工總包單位在安全監理工 作要求,對施工總包單位安全生產管理的提示和建議以及相關事宜. 7.1.4 通知 1,項目監理機構在巡視檢查中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或違反現行法律,法規,規章和工 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未按照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的, 應及時簽發監理工程師通知單(d-b2 表) ,指令限期整改; 2,監理工程師通知單應發送施工總包單位并報送建設單位; 3,施工單位針對項目監理機構指令整改后應填寫監理工程師通知回復單(d-a11 表) , 項目監理機構應復查整改結果.

      7.1.5 停工 1,項目監理機構發現施工現場安全事故隱患情況嚴重的以及施工現場發生重大險情或 安全事故的應簽發工程暫停令(d-b3 表) ,并按實際情況指令局部停工或全面停工; 2,工程暫停令應發送施工總包單位并報送建設單位; 3,施工單位針對項目監理機構指令整改后應填寫工程復工報審表(d-a12 表) ,項目監 理機構應復查整改結果.

      7.1.6 會議 1,總監理工程師應在第一次工地會議上介紹安全監理方案的主要內容,安全監理人員 應參加第一次工地會議; 2,項目監理機構應定期組織召開工地例會,工地例會應包括以下安全監理工作內容: 1)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和施工現場安全現狀; - 2)安全問題的分析,改進措施的研究; 3)下一步安全監理工作打算. 3,項目監理機構宜通過各種會議及時傳達有關主管部門的文件和規定,研究貫徹落實 的方法; 4,必要時可召開安全生產專題會議; 5,各類會議應形成會議紀要,并經到會各方代表會簽.

      7.1.7 報告 1,施工現場發生安全事故,項目監理機構應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情況緊急時可 直接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2,對施工單位不執行項目監理機構指令,對施工現場存在的安全事故隱患拒不整改或 不停工整改的,項目監理機構應及時報告有關主管部門,以電話形式報告的應有通話記錄, 并及時補充書面報告; 3,項目監理機構應將月度安全監理工作情況以安全監理工作月報形式向本單位,建設 單位和安全監督部門報告; 4,針對某項具體的安全生產問題,項目監理機構可以專題報告形式向本單位,建設單 位和安全監督部門報告.

      7.1.8 監理日記 1,項目監理機構應在監理日記中記錄安全監理工作情況; 2,監理日記中的安全監理工作記錄應包括以下內容: 1)當日施工現場安全現狀; 2)當日安全監理的主要工作; 3)當日有關安全生產方面存在的問題及處理情況.

      7.1.9 安全監理工作月報 1,項目監理機構應按月編制安全監理工作月報(d-b4 表) ; 2,安全監理工作月報應包括以下內容: 1)當月危險性較大工程作業和施工現場安全現狀及分析(必要時附影像資料) ; 2)當月安全監理的主要工作,措施和效果; 3)當月簽發的安全監理文件和指令; 4)下月安全監理工作計劃.

      7.2 檢查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管理體系

      7.2.1 對施工單位填報的施工總包單位資格報審表(d-a1 表)或施工分包單位資格報審表 (d-a2 表) ,項目監理機構應從以下兩個方面審查施工單位的資質證書和安全生產許可證: 1,施工單位資質證書中的承包類別和承包工程范圍應同承包的工程內容,工程規模, 工程數量和合同額相適應; 2,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在有關主管部門動態管理中應合法有效. 7.2.2 項目監理機構應從以下三個方面檢查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督促施工單位工程項目部填寫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備案登記表(d-a10 表) ,并將以 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報送監理機構備案: 1)安全生產責任制; 2)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3)操作規程; 4)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5)機械設備(包括租賃設備)管理制度; 6)安全施工技術交底制度; 7)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8)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處理制度. 2,督促施工總包單位檢查施工分包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實情況; 3,項目監理機構在必要時可抽查施工單位相關制度的落實情況,并填寫安全監理巡視 檢查記錄(d-c1 表) .

      7.2.3 對施工單位填報的施工總包單位資格報審表(d-a1 表)或施工分包單位資格報審表 (d-a2 表) ,項目監理機構應從以下兩個方面審查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 人員資格: 1,施工單位項目經理應具有注冊的崗位證書,資格等級應與承包工程的規模相適應, 應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施工總包單位項目經理姓名應與投標文件一致,如變更應 經建設單位同意并辦理書面變更手續; 2,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人數配備應符合有關規定.

      7.2.4 施工現場有危險性較大工程作業的,應督促施工單位進行安保體系認證并填寫安保 體系認證備案登記表(d-a10 表)報送項目監理機構備案.

      7.2.5 對施工單位填報的施工單位特種作業人員報審表(d-a3 表) ,項目監理機構應從以 下三個方面審查特種作業人員的上崗資格: - 1,應對電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機械工,塔吊司機及指揮,垂直運輸機械操作工等 特種作業人員的特種作業操作證進行審查; 2,特種作業操作證應在有效期內; 3,作業過程中,項目監理機構認為有必要時,可抽查現場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和人證相符情況,并填寫安全監理巡視檢查記錄(d-c1 表) .

      7.2.6 應督促施工總包單位提交與建設單位,施工分包單位簽訂的施工安全生產協議書并 填寫安全生產協議書備案登記表(d-a10 表)報送項目監理機構備案.

      7.3 審查專項施工方案

      7.3.1 應督促施工單位在工程開工前按附錄 c 確認危險性較大工程清單并填報危險性較大 工程確認報審表(d-a5 表)報送項目監理機構.

      7.3.2 對施工單位填報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報審表(d-a4 表) ,項目監理機構應按照 以下方法審查專項施工方案: 1, 程序性審查: 專項施工方案必須由施工總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分包單位編制的, 應經施工總包單位審批; 應組織專家組進行論證的必須有專家組最終確認的論證審查報告, 專家組的成員組成和人數應符合本市的有關規定;對項目監理機構審查后不符合要求的, 施工單位應按原程序重新辦理報審手續; 2,符合性審查:專項施工方案必須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要求,并包括安全技術措 施,監控措施,安全驗算結果等內容; 3,針對性審查:專項施工方案應針對工程特點以及所處環境等實際情況,編制內容應 詳細具體,明確操作要求.

      7.4 核查大型起重機械和自升式架設設施的驗收手續

      7.4.1 應督促施工單位在工程開工前確認大型起重機械和自升式架設設施清單并填報大型 起重機械和自升式架設設施確認報審表(d-a6 表)報送項目監理機構.

      7.4.2 項目監理機構應重點核查以下大型起重機械和自升式架設設施的驗收手續: 1,塔式起重機; 2,施工升降機; 3,附著升降式腳手架; 4,吊籃; 5,自升式模板架體. 7

      .4.3 裝拆,加節,升降前,項目監理機構應按照大型起重機械,自升式架設設施檢查記 錄(d-c3 表)中的檢查內容進行檢查,會同施工單位對設備基礎和對建筑物的機械附著部 位共同檢查驗收.

      7.4.4 裝拆,加節,升降過程中,項目監理機構應對施工單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人員 現場管理,警戒線設置,專人監護和作業人員安全防護進行巡視檢查.

      7.4.5 應督促施工單位填報大型起重機械和自升式架設設施核查表(d-a7 表) ,項目監理 機構應核查以下驗收資料: 1,產品合格證; 2,設備監管卡和上海市建設機械編號牌; 3,檢驗檢測機構簽發的《上海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機械安裝驗收合格證》和建筑機械 安裝質量檢測報告; 4,建筑機械安裝檢測報告中不合格項的整改合格資料; 5,施工現場該施工機械,安全設施的警示牌及機械性能牌.

      7.5 審核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

      7.5.1 項目監理機構應審核施工單位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使用計劃報審表(d-a8 表) . 7.5.2 項目監理機構應重點檢查施工單位以下兩個方面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使 用情況,并填寫安全監理巡視檢查記錄(d-c1 表) : 1,施工現場易發生傷亡事故處或危險場所應設置明顯的,符合標準要求的安全警示標 志牌; 2,施工現場的材料堆放,防火,急救器材,臨時用電,臨邊洞口,高處交叉作業防護 應與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使用計劃相一致,應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要求.

      7.5.3 項目監理機構應督促施工單位建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使用帳冊,保留支 付費用原始憑證.

      7.5.4 根據對施工單位填報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支付申請表(d-a9 表) ,經檢 查已落實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的,由項目監理機構簽認已發生的費用.

      7.5.5 項目監理機構認為有必要時,可檢查施工總包單位向施工分包單位支付安全防護, 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情況,并填寫安全監理巡視檢查記錄(d-c1 表) .

      7.6 核準施工現場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工地考核評分

      7.6.1 督促施工總包單位每周進行自檢,每月網上填報月度自查評分.督促施工總包單位 網上對施工分包單位進行月度評價, 督促施工總包單位上網填報危險性較大工程上報記錄.

      7.6.2 項目監理機構應動態考核施工現場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工地實施情況,每月的考核 情況應填寫施工現場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工地考核評分檢查記錄(d-c4 表) ,并以此為依 據,對施工總包單位的每次自查評分和施工總包單位對施工分包單位的月度評價進行審查 并核準,由安全監理人員匯總后網上填報月度核準結果.

      7.6.3 項目監理機構應對施工總包單位網上填報的危險性較大工程上報記錄進行初審,并 在網上填報監理初審記錄.

      7.6.4 工程竣工后,項目監理機構應核準施工總包單位對施工分包單位的考核評定.

      8 8.1 安全監理資料管理安全監理資料臺帳

      8.1.1 項目監理機構應建立安全監理資料臺帳.

      8.1.2 法規,標準,文件類可分為: 1,法律,法規;2,部門規章和文件;3,標準,規范;4,企業文件.

      8.1.3 監理資料類(一)可包括: 1,委托監理合同; 2,安全監理方案; 3,安全監理實施細則(不包括危險性較大工程) ; 4,總監理工程師任命書; 5,安全監理人員證書; 6,有關主管部門檢查記錄; 7,工程建設參與各方往來文件.

      8.1.4 監理資料類(二)可包括: 1,告知; 2,指令及回復; 3,會議紀要; 4,書面報告; 5,安全監理巡視檢查記錄; 6,監理日記; - 7,安全監理工作月報. 8.1.5 報審,核驗,備案資料類可包括: 1,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施工單位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兩類人員報審表及附件; 3,施工總包單位與建設單位,與施工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協議書; 4,施工單位特種作業人員報審表及附件; 5,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報審表及附件; 6,危險性較大工程報審清單; 7,大型起重機械和自升式架設設施報審清單; 8,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使用計劃和簽證; 9,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工地考核評分核準記錄; 10,安全事故處理記錄,資料. 8.1.6 危險性較大工程資料類(按每一項危險性較大工程單獨編制分冊)可包括: 1,安全監理實施細則(危險性較大工程) ; 2,專項施工方案報審表及附件; 3,施工單位報審的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管理資料; 4,危險性較大工程巡視檢查記錄; 5,危險性較大工程告知,指令及回復,復查記錄.

      8.2 安全監理資料的管理

      8.2.1 總監理工程師應指定專人負責安全監理資料管理.

      8.2.2 安全監理資料及時收集,整理,分類有序,真實完整,妥善保管.

      8.2.3 項目監理機構應配合有關主管部門檢查和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如實提供安全監理資 料. 8.3 安全監理資料的歸檔管理

      8.3.1 工程竣工后,工程監理單位應要求項目監理機構將監理過程中的有關資料進行立卷 歸檔.

      8.3.2 安全監理資料檔案的驗收,移交和管理應按委托監理合同或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8篇 混凝土施工安全操作規程辦法

      混凝土施工安全操作規程

      1、用井架運輸時,小車把不得伸出籠外,車輪前后要擋牢,穩起穩落。

      2、車子向料斗倒料,應有擋車措施,不得用力過猛和撒把。

      3、澆灌混凝土時,應設操作臺,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撐上操作。

      4、使用振動棒應穿膠鞋戴絕緣手套,濕手不得接觸開關,電源線不得有破皮漏電。

      5、澆灌時使用的溜槽及串筒節間必須連接牢固。操作部位應有護身欄桿,不準直接站在溜槽板上操作。

      第9篇 起重施工安全技術規程

      凡從事起重作業者,必須遵循本規程:

      一、凡從事起重作業的人員必須熟知和掌握起重工的一般知識和作業對象的操作技術及安全操作規定。

      二、凡從事起重作業的人員必須以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后持有安全操作證,中級以上的人員方可獨立操作。

      三、根據不同的作業項目,按規定正確戴勞動防護用品,高處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水上施工必須穿好救生衣。

      四、作業前應檢查作業場的環境,安全設施等,確認符合安全規定要求后,方可進行作業。

      五、工作前應掌握和檢查使用的機具、工具、設備的性能,確認完好方可投入使用。

      六、檢查施工作業場所的電氣設備是否符合安全規定;電氣設備的絕緣性能是否良好;夜間作業是否足夠的照明及安全工作燈具。

      七、高處作業中盡量避開雙層、多層作業,確屬無法避開時,應對下層采取隔離防護,確認完善可靠后,方可進行作業。

      八、使用起重機械設備時應嚴格遵守機械的有關安全操作規定。不得要求司機違章起吊。

      九、對鋼結構拼裝時遇到的螺栓孔錯位,嚴禁用指探模眼孔,以防擠傷。

      十、起吊物件前應確認物件的重量和重心嚴禁超載起吊重物。

      十一、栓掛吊具時應按物件重心確定拴掛位置,嚴禁超負荷使用吊具、索具。

      十二、吊具拴掛應牢靠,吊鉤應封鉤,捆扎處有棱角或利口時,應墊麻袋,膠皮或木料,吊起細長、長大物件時要栓溜繩。

      十三、起吊細長桿件時充分考慮桿件的剛度,正確選擇栓捆位置,以確保桿件質量不受影響。

      十四、起吊作業中,起重臂下和物件下方嚴禁站人或行走穿過。

      十五、起吊物上方嚴禁站人,嚴禁有浮置物。

      十六、起重作業中指揮信號應由專人負責,其他作業人員需吊機配合行動時必須通知信號指揮員,信號員應信號明確,與吊機司機緊密配合,完成起重機。

      十七、起吊重物時,應保持垂直起吊,嚴禁斜拉歪吊,或用吊鉤斜拉物件,嚴禁吊拔埋在地下重量不明的物件。

      十八、當兩臺以下吊機起同一物件時,事前應制定詳細的技術措施、技術交底,必須在施工負責的統一指揮下進行;起重量分配明確,名單機不得超過重的80%,起吊時各機應密切配合,動作協調。

      十九、在高壓架空線附近作業吊機的臂桿,細絲繩、吊具、索具等應按規定保持安全距離,如遇雨天,還要適當加大距離。

      二十、吊機應按規定例行保養,起重時用的吊具、索具應經常檢查,,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準投入使用,達到報廢標準的必須報廢。

      二十一、六級以上大風和大雨、大霧天氣禁止從事起重作業。

      第10篇 管道安裝施工安全操作規程

      管道安裝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1.用車輛運輸管材、管件,要綁扎牢固,人力搬運、起落要一致,通過溝、井,要搭好馬道,不得負重跨越。用滾杠運輸,要防止壓腳,并不準用手直接調整滾杠。管子滾動前方,不得有人。

      2.用鋸床、鋸弓、切管器、砂輪切管機切割管子,要墊平卡牢,用力不得過猛,臨近切斷時,用手或支架托住。砂輪切管機砂輪片應完好,操作時,應站側面。

      3.套絲工件要支平夾牢,工作臺要平穩,兩人以上操作,動作應協調,防止柄把打人。

      4.管子串動和對口,動作要協調,手不得放在管口處。

      5.翻動工件時,防止滑動及傾倒傷人。

      6.手提式砂輪機應有防護罩,操作時,站在砂輪片徑向側面,并戴絕緣手套或站在絕緣板上。

      7.溝內施工,遇有土方松動、裂縫、滲水等,應及時加設固壁支撐。禁止用固壁支撐代替上、下扶梯和吊裝支架。

      8.人工往溝槽內下管,所用鎖具、地樁必須牢固,溝槽內不得有人。

      9.管道吊裝時,倒鏈應完好可靠,吊件下方禁止站人,管子就位卡牢后,方可松倒鏈。

      第11篇 路基施工安全操作規程

      一、路塹施工安全技術

      1、路塹施工應保證排水通暢

      開挖區要保持排水系統通暢,并與原排水系統相適應,排出的水不得危及路基、建筑物和農田;對邊坡開挖過程中出現的地下水,要在采取了排水措施后方可繼續施工;對于巖溶地區的巖溶水應進行治理,不得任意抽水或者堵塞出水口;塹頂為土質或含有軟弱夾層的巖石時,天溝應及時鋪砌或者采取其它防滲措施;天溝、側溝等引、截水設施嚴禁設在未處理的虛碴、棄土上,要平順、暢通。

      2、要注意邊坡的穩定問題

      施工前后要對坡面、坡頂附近進行檢查,有裂縫和坍方跡象或有危石、危土時要立即處理;開挖坡面要盡可能接近設計坡度,坡面要清理干凈;不能處理而又對安全構成威脅時,要暫停施工并向上級報告。

      3、應自上而下進行,嚴禁掏底開挖,防止造成坍塌。

      4、如果出現巖層走向、傾角不利于邊坡穩定及施工安全時應及時采取措施:順層開挖不挖斷巖層;采取減弱振動的措施;在設有擋土墻的地段要短開挖或者馬口開挖并設置臨時支護。

      5、人工開挖時間距不得小于2-3m;嚴禁在危石下方作業、休息、存放工具;多人共同撬一石要有人指揮、動作要協調;在高于3m的坡面上作業要系安全繩,安全樁要牢固,禁止多人同系一條安全繩或多根安全繩拴在同一根安全樁上;要注意防滑。

      6、作業要與裝運工作錯開,嚴禁上下重疊作業。

      7、禁止安排有癲癇、高血壓、嚴重貧血人員從事撬石和高邊坡作業。

      8、在行車線上施工要遵守有關的安全規定。

      9、棄土應遵守的規定

      要按計劃、整齊地堆在一側或兩側以及距離較遠的荒山、空地。

      棄土堆的位置和高度要考慮路塹和自身的穩定,并考慮地形以及其它設施的影響。棄土置于山坡上側應連續堆放,置于山坡下側應間斷堆放。不得棄在河道內,不得擠壓橋孔或涵管。

      在地面橫坡陡于1:5的路堤邊坡上和浸水的路堤邊坡上不得棄土;當路塹土質松軟或者巖層傾向線路的地段不得在塹頂棄土;嚴禁在巖溶漏斗處和暗河口棄土;嚴禁貼近橋墩臺棄土。

      二、路基施工安全技術

      1、路基應自下而上分層填筑,運卸與填筑壓實作業面錯開,防止互相干擾。

      2、砌筑邊坡的進度要與路基的填筑進度相協調,砌筑高度要與填土中心高度大致保持,以防止石頭滾落。

      3、使用機械運土時,途中的臨時便道與正式公路交界處要設置安全標志,必要時設指揮人員;運輸道路的線路和橋涵要滿足荷載的要求,必要時設限載標志并進行加固。

      4、使用機械填筑時,填土邊緣要設標志桿;要指定會車地點;必要時設指揮人員;注意穿越架空電線路等的安全問題。

      5、施工便道間的交叉口以及與鐵路的交叉口要設標志,與鐵路交叉的臨時施工道口的設置和管理要按有關規定辦理。

      6、在水中填筑路基要采取相應的措施,在泥沼、低洼地帶施工要先做好排水和防洪工作,并注意觀測。

      三、路基附屬結構物施工安全技術

      (一)路基排水

      路基要排除地面水和地下水,尤其對于松軟的特種土和易軟化的巖石路基,更應該做好排水工程,以確保路基邊坡和基底的穩定。

      路基排水設施應布局合理,與橋涵、隧道、車站的排水設施相連接,并有足夠的過水能力。

      路基排水設施應考慮農田水利的綜合利用。

      (二)路基防護

      路基防護應安排在適宜的時間施工,并及時完成。

      路基變破防護設施應在穩定的基腳和坡體上施工,在設有擋土墻或排除地下水設施地段,應先做好擋土墻或排水設施再做防護設施。

      防護的坡體表面應先進行檢查處理,并使防護設施與土石坡面密貼,排水暢通。

      (三)路基加固

      路基加固通常采用擋土墻、抗滑(錨固)樁等方法。

      擋土墻在施工時應隨開挖隨下基隨砌筑,并做好墻后的排水設施,及時回填或填筑路堤。

      擋土墻開挖時要根據具體情況及時做好臨時支撐,基坑周圍以內設臨時排水溝,若有地下水要排水疏干措施。

      在巖體破碎或土質松軟、有水地段修建擋土墻宜在旱季進行,并適當分段集中施工,不宜長段開挖、長時間暴露。

      擋土墻伸入路堤或嵌入地層部分應與墻體結合在一起砌筑。路塹擋土墻頂面應抹平與邊坡相接,間隙應填實并封嚴。

      擋土墻與橋臺、隧道洞門連接時,應協調施工,必要時加臨時支撐,保證相接填方或地基的穩定及施工的安全。

      四、土石方施工機械的安全使用

      (一)一般要求

      機械啟動前要把離合器分離或把變速桿防在空擋位置,確認周圍無人或者障礙物時方可作業。

      機械行駛中人員不得上下或傳遞物件,禁止在陡坡上轉彎、倒車和停車,下坡不準空擋滑行。

      停車以及在坡道上熄火時,必須把車剎住,刀片、鏟斗落地。

      鋼絲繩禁止打結使用,并經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更換或者降級使用。

      (二)挖掘機

      操作中進鏟不應過深,提斗不應過猛,一次進土高度不宜超過4m。

      向汽車上卸土應待車子聽穩后進行,禁止鏟斗從駕駛室上方通過。

      鏟斗回轉半徑內遇有推土機時,應停止作業。

      行駛時,臂桿應與履帶平行,要制動住回轉機構,鏟斗離地1m左右。上下坡時坡度不宜超過20°。

      裝運裝載機時,嚴禁在跳板上轉向和無故停車。上車后應剎住各制動器,放好臂桿和鏟斗。

      (三)裝載機

      在新填的土堤上作業時,鏟斗離坡邊不得小于1m。

      行駛時駕駛室外不得載人。

      拖式鏟運機上下坡的坡度不得超過25°,橫坡不得超過6°。

      多臺鏟運機同時作業時,前后距離不得小于10m,橫向距離不得小于20m。

      (四)壓路機

      在新填筑的路基上進行碾壓時,應從中間向兩側碾壓,碾壓的路面應基本平坦,如有障礙物要事先清除。

      兩臺以上同時作業時,間距不得小于3m,坡道上縱列行駛間距不得小雨20m。

      嚴禁壓路機拖拉其它機械或物體。

      (五)自卸汽車

      發動時應檢查、試運行液壓機構。

      配合挖掘機裝料時,自卸汽車就位后,拉緊手剎車,如挖斗必須經過駕駛室時駕駛室內不得有人。

      卸料時應選好地形,并檢試上方和周圍有無電線、障礙物以及行人。卸料后車斗應及時復原,不得邊走邊落。

      向洼坑地方卸料時,必須與坑邊保持適當的距離,防止邊坡坍塌。

      檢修傾斜裝置時,應撐牢車廂。

      車廂內嚴禁站人。

      第12篇 施工現場不安全因素規程

      一、人的不安全行為

      1、操作失誤、忽視安全、忽視警告;

      2、造成安全裝置失效;

      3、使用不安全設備;

      4、手代替工具操作;

      5、物體存放不當;

      6、冒險進入危險場所;

      7、攀坐不安全位置;

      8、在起吊物下作業、停留;

      9、在機器運轉時進行檢查、維修、保養等工作;

      10、有分散注意力行為;

      11、沒有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用具;

      12、不安全裝束;

      13、對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處理錯誤。

      二、物的不安全狀態:

      1、物(包括機器、設備、工具、物質等)本身存在的缺陷;

      2、防護保險方面的缺陷;

      3、物的放置方法的缺陷;

      4、作業環境場所的缺陷;

      5、外部的和自然界的不安全狀態;

      6、作業方法導致的物的不安全狀態;

      7、保護器具信號、標志和個體防護用品的缺陷。

      三、管理上的不安全因素:

      1、技術上的缺陷;

      2、教育上的缺陷;

      3、生理上的缺陷;

      4、心理上的缺陷;

      5、管理工作上的缺陷;

      6、教育和社會、歷史上的原因造成的缺陷。

      四、挖孔樁施工常見事故:

      1、孔口石塊或雜物掉入孔口砸傷正在孔中的施工人員;

      2、孔口操作人員被地下有毒有害氣體中毒昏迷甚至死亡,孔壁支護不當而坍塌砸傷甚至活埋操作人員;

      3、孔內電纜、電線受潮導致工人觸電傷亡;

      4、深孔中突然涌水淹沒操作人員。

      五、挖孔樁施工孔口圍護措施:

      1、孔口四周必須澆筑砼護圈,并在護圈上設置圍欄圍護,應高出地面0.8m。

      2、孔內作業時,孔口上面必須有人監護。

      3、挖出的土方應及時運離孔口,不得堆放在孔口四周1m范圍內,砼圍圈上不得放置工具和站人。

      4、孔內作業人員必須頭戴安全帽、身系安全帶。

      5、利用吊桶運土時,必須采取相應的制動防范措施,以防落物傷人。

      6、施工中應隨時檢查垂直運輸設備的完好情況和孔壁情況。

      施工安全責任目標分解規程(十二篇)

      安全責任目標分解一、項目總目標: 負責人:1、建立責任制,杜絕傷亡事故,將負傷頻率控制在1.5‰以下。2、嚴格文明施工,并保證工程優質、安全交付使用。保證措施:強化施工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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