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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護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十二篇)

      發布時間:2024-03-12 17:48:27 查看人數:29

      支護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1篇 支護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一般規定

      第1條 單體支護工應熟悉采煤工作面頂底特征、作業規程規定的頂板控制方式、支護形式和支護參數,掌握支柱與頂梁的特征和使用方法,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

      二、安全規定

      第2條 進行支護前,必須在已有的完好支護下,用長把工具敲幫問頂,摘除懸矸危巖和松動的煤幫。

      第3條 隨時觀察工作面動態,發現異常現象(如:巨大的震頂聲、大量支柱卸荷或鉆底嚴重、頂板來壓顯現強烈或出現臺階下沉現象等),必須立即發出警報,撤離所有人員,待頂板穩定后,由班(組)長按規定處理。

      第4條 按作業規程的規定進行鋪、聯網。聯網時不得出現空聯。

      第5條 頂梁前的余網量不得小于0.3米。

      第6條 支護時,嚴禁使用失效和損壞的支柱、頂梁和柱鞋。

      第7條 頂梁與頂板應緊密接觸。若頂板不平或局部冒頂時,必須有用木料背實。

      第8條 不準將支柱架設在浮煤(矸上,堅硬底板要柱窩、風麻面;底板松軟時,支柱必須穿鞋。

      第9條 支柱必須支設牢固、迎山有力;嚴禁在支柱上打重楔,嚴禁給支柱帶雙柱帽。

      第10條 必須根據支護高度的變化,選用相應高度的支柱。選用1.0米以上的摩擦式金屬支柱和單體液壓支柱時,支設最大高度應小于支柱設計最大高度0.1米,最小高度應大于支柱設計最小高度0.2米,選用其他支柱時,嚴禁超高支設。

      第11條 工作面內不得使用不同類型和不同性能的支柱。特殊情況下需使用時,必須經礦上研究確定并制定安全措施。

      第12條 不準站在輸送機上或跨著輸送機或站在溜槽上進行支護。

      第13條 調整頂梁、架設支柱時,其下方5米內不得有人。

      第14條 臨時支柱的位置應不妨礙架設基本支柱;基本支架設好前,不準回撤臨時支柱。

      第15條 平行作業的距離必須符合規定。支柱與回柱間的間隔距離不得小于15米;支柱與推移輸送機的距離不得大于15米;其他的符合作業規程規定。當支護工序與其他工序發生脫節時,支護工有權要求暫停或減緩其他工序,優先進行支護。

      第16條 在采煤工作面架設摩擦式金屬支柱時,必須有使用液壓升柱器,保證支柱初撐力不小于50千牛;架設單體液壓支柱時,要掌握好注液用力與時間,保證支柱的初撐力其柱徑為100毫米量不小于90千牛、柱徑為80毫米的不小于60千牛。

      三、操作準備

      第17條 備齊注液槍、卸荷手把、液壓升柱器、支柱定位卡具、锨、鎬、錘、斧子、鋸等工具,并檢查工具是否完好、牢固可靠。

      第18條 檢查液壓管路是否完好。

      第19條 檢查工作地點的頂板、煤幫和支護是否符合 質量要求,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四、正常操作

      (一)、單體液壓支柱與摩擦式金屬支柱支護操作

      第20條 架設帶帽點柱程序:

      單體液壓支柱:量好排、柱距-清理柱位--豎立支柱--用注液槍清洗注液閥煤粉--將注液槍卡套卡緊注液閥--給支柱帶帽-供液長柱。

      摩擦式金屬支柱:量好排、柱距--清理柱位--豎立支柱--持液壓升柱器--給柱帶帽--升柱。

      第21條 架設掛梁支柱程序:

      單體液壓支柱:掛梁(使用頂網的先掛網)--插調角楔--背頂--打緊調角楔--清理和定柱位--豎立支柱--掛液壓升柱器--升柱--打緊水平楔。

      第22條 操作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掛網時將網展開拉直,按作業規程規定要求進行連接。

      2、掛梁支柱時,每組不少于2人,1人站在支架完整處兩手抓住鉸接頂梁將其插入已安設好的頂梁兩耳中,另1人站在人行道,插上頂梁圓銷并用錘將圓銷條到位。

      3、插調角楔時,先將頂梁托起,然后從下向上將角楔插入,使梁與頂板間留有一定的間隙(0.1~0.15米或按作業規程規定)。

      4、豎立支柱前,要按作業規程定確定柱位,清掃柱位浮煤,刨柱窩、麻面、放置柱鞋,對號回出臨時密集支柱。

      5、支柱時,人員要站在支柱地點上方操作。

      架設單體液壓支柱時:1人扶柱,將手把體和注液閥調整到規定位置;1人用注液槍清洗注液閥嘴,然后將注液槍卡套卡緊注液閥,開動手把均勻供液升柱,使柱爪牙卡住梁牙或柱帽,并供液使支柱達到規定初撐力為止。

      架設摩擦式金屬支柱時:1人帛出活柱并扶好,另1人掛好升柱器,關閉升柱器放油閥,搖動手柄進行緊柱,使柱爪卡住梁牙或柱帽,長緊并達到規定初撐力,打緊支柱水平楔后卸下升柱器。

      6、升柱后要及時拴好防倒繩。

      7、單體液壓支柱架設工作結束后,必須對架設的支柱進行二次注液。

      第23條 應按作業規程規定及時支護,應掏梁窩掛梁、支設臨時支柱和貼幫柱。

      第24條 頂板破碎、煤壁片幫嚴重時,應掏梁窩掛梁,提前支護頂板;提前支護方式按作業規程規定操作。

      (二)、木支護操作

      第25條 架設帶帽點柱程序:

      量好排、柱距--清理柱位--將木柱細插入柱窩、粗端朝上舉起--放上柱帽--將柱和柱帽朝向工作面傾斜上方斜立與頂板接觸--用錘由輕到重敲打結實。

      第26條 順山棚子和走向棚子的架設作業規程規定的操作方法進行。

      第27條 急斜工作面布采用木支護的,必須按作業規程規定放置好底梁;不使用底梁的工作面,必須用木料在人行道兩側支柱的根部搭設臺階。架設支柱前,必須在支柱位置的上方設置擋

      五、特殊操作

      第28條 架設木垛操作程序:

      確定垛位--清理垛位--順走向碼放底層-順傾向碼放第二層--順走向、傾向交替碼放到與頂板緊密接觸為止--打好加緊楔。三角形木垛按作業規程規定操作。

      第29條 架設木垛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1、架設木垛應選用相同規格的木料,其長度應不小于1.2米,木料之間必須采用平面接觸,不準使用圓木,三棱木,腐爛、破損和變形的木料。

      2、木垛一般應架設成長方形、方形或實心的,靠工作面一側及其側面的二面必須打齊。四角都不得必須打緊加緊楔,加緊楔不得打在頂層。

      3、木垛層面應和工作面傾斜面相一致,迎山角應與基本支架的迎山角相一致;上、下方向各層的接觸點必須有保持在一條直線上。

      4、木垛應碼放在基本支柱的上方,架設時超前于放頂的距離不得小于15米。

      5、在斷層或裂縫處碼木垛時,必須有將木垛分別于斷層或裂縫的兩邊,不準在其正下碼一個木垛。

      6、傾斜、急斜工作面的木垛下方必須有架設好護柱,架設前應在垛位的上方設置擋卡。

      第30條 密集支柱和叢柱的規格、數量、排柱距必須符合作業規程規定。兩段密集支柱之間留有寬度不小于0.5米的安全出口,出口間的距離符合作業規程規定。

      第31條 抬棚的架設必須有符合作業規程規定,并保證與基本支架接實,架設時超前于放頂的距離不得小于作業規程規定。

      第32條戧柱的位置、數量和架設方式符合作業規程的要求。

      六、收尾工作

      第33條 將剩余的頂梁,背頂材料,失效和損壞的柱、梁等各種工具分別運送到指定地點。

      第34條 按規定進行交班。

      第2篇 錨網噴索支護工職業危害操作規程

      第一節 適用范圍

      第一條 本章適用于公司井下煤巷、巖巷、半煤巖巷道施工的操作。

      第二節 上崗條件

      第二條 錨(網)噴(索)支護工必須熟悉掌握噴霧控制系統和作業規程,經公司培訓中心培訓時,必須培訓職業危害防治相關知識,上崗前培訓時間不少于4學時,在崗期間培訓時間每年不少于2學時,考試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操作。

      第三節 安全規定

      第三條 距錨噴作業地點下風流方向100m內,必須設置2道以上風流凈化水幕。

      第四條 噴漿時,除塵風機、風流凈化水幕同步使用,形成綜合防塵措施。

      第五條 打眼時必須采用濕式作業,干式鉆孔時,必須采取捕塵、降塵措施。

      第六條 作業地點產生粉塵或噪聲時,必須佩戴防塵口罩或耳塞。

      第七條 風流凈化水幕不準缺失,噴霧設施保持完好,噴霧管路不準有跑、冒、滴、漏等現象,噴霧效果必須符合要求。

      第八條 噴霧管路要吊掛整齊,不能有埋、壓、擠和扭折現象,避免影響噴霧效果及壓力。

      第九條 噴漿前,必須將巷道兩幫墻基浮矸(煤)清理干凈,用水清洗巷幫。

      第四節 操作順序

      第十條 噴漿前,要認真檢查噴霧裝置及防塵簾是否完好,噴霧管路是否有跑、冒、滴、漏等現象,噴霧效果是否符合要求。發現問題及時匯報處理。

      第十一條 噴漿前對巷幫進行濕化,佩戴防塵口罩和耳塞。

      第十二條 打開風流凈化水幕。

      第十三條 噴漿作業時,嚴格按照給風—開機噴射—給水—注料順序操作。

      第十四條 噴射作業結束時,嚴格按照停料并待料用完—停噴射機—關水—關風順序操作。

      第十五條 噴射作業結束后,摘下防塵口罩和耳塞,關閉風流凈化水幕。

      第十六條 換班時,和接班人員說清當班遺留問題。

      第3篇 噴漿支護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噴漿支護工必須掌握作業規程中規定的巷道斷面、支護形式和支護技術參數和質量標準等,熟練使用作業工具,并能進行檢查和保養。

      二、噴漿機轉動時,嚴禁手或工具進入噴漿機內。

      三、噴射混凝土注意事項

      1、一次噴射混凝土厚度達不到設計要求時,應分次噴射,但復噴時間間隔不得超過2小時,否則應用高壓水沖洗受噴面。

      2、遇有超挖或裂縫低凹處,應先補噴平整,然后再正常噴射。

      3、嚴禁將噴頭對準人員。

      4、噴射過程中,如發生堵塞、停風或停電等故障,應立即關閉水門,將噴頭向下放置,以防水流如輸料關內;處理堵塞時,采取敲擊法疏通料管,噴槍口前方及其附近嚴禁有人。

      5、在噴射過程中,噴漿機壓力表突然上升或下降,擺動異常時,應立即停機檢查。

      6、噴漿時嚴格執行除塵及降塵措施,噴射人員要佩帶防塵口罩、乳膠手套和眼鏡。

      7、噴射工作結束后,噴層在7天內每班灑水一次,7天后,煤天灑水一次,持續養護28天。

      8、噴射混凝土的骨料應在地面拌允。

      9、金屬網連接扣距、聯網鐵絲規格符合作業規程規定。

      10、定期進行混凝土強度檢測,對不合格的地段必須進行補強支護。

      四、操作準備

      1、 檢查施工所需的風、水、電、噴漿機是否完好,有無漏風、漏水、漏電現象。

      2、 檢查臨時支護,清理浮煤矸,平整工作場地。

      3、 按中腰線檢查巷道毛斷面的規格、質量,清基、挖底根,處理好不合格的部位。

      4、 輸料管要平直,不得有急彎,接頭必須嚴緊,不得漏風。嚴禁將非抗靜電的塑料管做輸料管使用。

      五、操作順序

      1、備齊施工機具、材料

      2、安全質量檢查,處理危巖懸矸

      3、補噴

      4、打錨桿眼、壓網、聯網

      5、復噴

      6、檢查、整改支護質量,清理施工現場。

      7、噴射混凝土

      (1)開風,調整水量、風量,保證風壓不得低于0.4兆帕。

      (2)噴射手操作噴頭,自上哦下沖洗巖面。

      (3)送電,開噴漿機、攪拌機,上料噴漿。

      (4)根據上料情況再次調整風量、水量,保證噴面無干斑、無流淌。

      (5)噴射手分段自下而上先墻后拱的順序進行噴射。

      (6)噴射時噴頭應盡可能垂直受噴面,夾角不的小于70°。

      (7)噴頭距受噴面保持0.6~1.0m。

      (8)噴射時,噴頭運行軌跡應呈螺旋形,按直徑200~300mm,一圈壓半圈的方法均勻緩慢移動。

      (9)噴漿結束時,按先停料后停水、再停電、最后關風的順序操作。

      六、 收尾工作

      1、噴射工作結束后,卸開噴頭,清理水環和噴射機內外部的灰漿或材料,盤好風水管。

      2、清理、收集回彈物,并將當班拌料用凈或用做澆筑水溝的骨料。

      3、噴射混凝土2小時后開始灑水養護,28天后取芯檢測強度。

      4、每班噴完漿后, 將控制開關手把打到零位,并閉鎖,拆開噴漿機清理內外衛生,作好交接班準備。

      第4篇 端頭支護工操作規程

      1.工作面端頭支護采用11#工字鋼梁四對八梁,交替邁步使用。打好切頂支柱,切頂支柱用單體液壓支柱和絞接頂梁配合支護,并打好斜撐支柱。

      2.長鋼梁必須保持一梁三柱,排距、柱距、長鋼梁間距符合作業規程規定,支柱迎山有力。

      3.每對長鋼梁兩梁間的交錯長度,必須符合作業規程規定。

      4.長鋼梁必須垂直煤壁,架設平整,緊貼頂板。

      5.必須先移端頭支護,后移機頭機尾。

      6.上下缺口放炮后,當頂板破碎、斷層、壓力大時,必須先支設臨時支柱,處理好安全后才能出煤,移端頭支護。

      7.當長鋼梁出現變形、損壞時,必須及時更換合格的長鋼梁。

      第5篇 單體支護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上崗條件

      第1條單體支護工應熟悉采煤工作面頂底板特征、作業規程規定的頂板控制方式、支護形式和支護參數,掌握支柱與頂梁的特性和使用方法,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

      二、安全規定

      第2條進行支護前,必須在已有的完好支護保護下,用長把工具敲幫問頂,摘除懸矸危巖和松動的煤幫。 第3條隨時觀察工作面動態,發現異常現象(如:巨大的震頂聲、大量支柱卸荷或鉆底嚴重、頂板來壓顯現強烈或出現臺階下沉現象等),必須立即發出警報,撤離所有人員,待頂板穩定后,由班(組)長按規定處理。

      第4條按作業規程的規定進行鋪、聯網。聯網時不得出現空聯。

      第5條頂梁前的余網不得小于0.3米。

      第6條支護時,嚴禁使用失效和損壞的支柱、頂梁和柱鞋。

      第7條頂梁與頂板應緊密接觸。若頂板不平或局部冒頂時,必須用木料背實。

      第8條不準將支柱架設在浮煤(矸)上,堅硬底板要刨柱窩、見麻面;底板松軟時,支柱必須穿鞋。

      第9條支柱必須支設牢固、迎山有力;嚴禁在支柱上打重楔,嚴禁給支柱帶雙柱帽。

      第10條必須根據支護高度的變化,選用相應高度的支柱。選用單體液壓支柱時,支設最大高度應小于支柱設計最大高度0.1米,最小高度應大于支柱設計最小高度0.2米,選用其它支柱時,嚴禁超高支設。

      第11條工作面內不得使用不同類型和不同性能的支柱。特殊情況下需使用時,必須經礦上研究確定并制定安全措施。

      第12條不準站在輸送機上或跨著輸送機進行支護。

      第13條調整頂梁、架設支柱時,其下方5米內不得有人。

      第14條臨時支柱的位置應不妨礙架設基本支柱,基本支柱架設好前,不準回撤臨時支柱。

      第15條平行作業的距離必須符合規定。支柱與回柱間的間隔距離不得小于15米;其他的符合作業規程規定。當支護工序與其他工序發生脫節時,支護工有權要求暫停或減緩其他工序,優先進行支護。

      第16條在采煤工作面架設單體液壓支柱時,要掌握好注液用力與時間,保證支柱的初撐力其柱徑為100毫米的不小于90千牛,、柱徑為80毫米的不小于60千牛。

      三、操作準備

      第17條備齊注液槍、卸荷手把民、液壓升柱器、支柱定位卡具、锨、鎬、錘、斧子、鋸等工具,并檢查工具是否完好、牢固可靠。

      第18條檢查液壓管路是否完好。

      第19條檢查工作地點的頂板、煤幫和支護是否符合質量要求,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四、正常操作

      (一)單體液壓支柱支護操作

      第20條架設帶帽點柱程序:單體液壓支柱:量好排、柱距→清理柱位→豎立支柱→用注液槍清洗注液閥煤粉→將注液槍卡套卡緊注液閥→給支柱帶帽→供液升柱。

      第21條架設掛梁支柱程序:單體液壓支柱:掛梁(使用頂網的先掛網)→插調角楔→背頂→打緊調角楔→清理和定柱位→豎立支柱→清洗注液閥煤粉→供液升柱。

      第22條操作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掛網時將網展開拉直,按作業規程規定要求進行連接。

      2、掛梁支柱時,每組不少于2人,1人站在支架完整處兩手抓住鉸接頂梁將其插入已安設好的頂梁兩耳中,另1人站在人行道,插上頂梁圓銷并甩錘將圓銷打到位。

      3、插調角楔時,先將頂梁托起,然后從下向上將調角楔插入,使梁與的間留有一定的間隙(0.1-0.15米或按作業規程規定)

      4、豎立支柱前,要按作業規程規定確定柱樣清掃柱位浮煤,刨柱窩、麻面、放置柱鞋,對號回出臨時密集支柱。

      5、支柱時,人員要站在支柱地點上方操作。架設單體液壓支柱時:1人扶柱,將手把體和注液閥調整到規定位置;1人用注液槍清洗注液閥嘴,然后將注液槍卡套緊注液閥,開動手把均勻供液升柱,使柱爪卡住梁牙或柱,并供液使支柱達到規定初撐力為止。

      6、升柱后要及時拴好防倒繩。

      7、單體液壓支柱架設工作結束后,必須對新架設的支柱進行二次注液。

      第23條應按作業規程規定及時鋪網、掛梁、支設臨時支柱和貼幫柱。

      第24條頂板破碎、煤壁片幫嚴重時,應掏梁窩掛梁,提前支護頂板;提前支護方式按作業規程規定操作。

      (二)木支護操作

      第25條架設帶帽木點柱程序:量好排、柱距→清理柱位→將木柱細端插入結實。

      第26條順山棚子和走向棚子的架設按作業規程規定的操作方法進行。

      第27條急斜工作面采用木支護的,必須按作業規程規定放置好底梁;不使用底梁的工作面必須用木料在人街道兩側支柱的根部搭設臺階。架設支柱前,必須在支柱位置的上方設置擋卡。

      五、特殊操作

      第28條架設木垛操作程序:確定垛位→清理垛位→順走向碼放底層→順傾向碼放第二層→順走向、傾向交替碼放到與頂板緊密接觸為止→打好加緊楔。三角形木垛按作業規程規定操作。

      第29條架設木垛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1、架設木垛應選用同規格的木料,其長度應不1.2小于米,木料之間必須采用平面接觸,不準使用圓木,三棱木,腐爛、破損和變形的木料。

      第6篇 錨索支護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適用范圍

      第1條 本規程適用于全省各類煤礦在掘進工作面從事錨索支護作業的人員。

      二、上崗條件

      第2條 錨索支護工必須經過專用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第3條 錨索支護工必須掌握作業規程中規定的巷道斷面、支護形式和支護參數和質量標準等;熟練使用支護工具,并能進行檢查和保養。

      三、安全規定

      第4條 錨索支護工要熱悉錨索支護原理,錨索結構及主要技術參數;熟悉作業地點環境,能夠熱練使用支護工具,熟悉錨桿機性能、結構和工作原理,并能排除一般故障,并做好使用前后的檢查和保養。

      第5條 冒索支護材料要符合施工措施的規定。

      第6條 采用樹脂冒固時,最小錨固長度要≥1.5米。

      第7條 單根錨索設計錨固力應大于150kw(具體按作業規程執行)。

      第8條 檢查施工地點支護狀況,嚴防片幫、冒頂傷人。在有架空線巷道作業時,要先停電。

      第9條 打錨索眼時,要注意鉆進情況,有異常時,必須迅速閃開,防止斷忓傷人,鉆機5米以內不得有閑雜人員。

      第10條 錨索張拉預緊力控制在80~100千牛,錨索安裝48小時后,如發現預緊力下降,必須及時補拉。張拉時如發現錨固不合格,必須補打合格的錨索。

      第11條 服務年限10年以上錨索要注漿防銹。采用425號普通硅酸鹽水泥,注純水泥漿,水灰比為0.45~0.5。注漿壓力0.5~1兆帕。如鉆孔漏漿,需反復注漿,每次注漿間隔約6小時,也可隔天注漿。

      第12條 巷道支護高度超過3米,或在傾角較大的上下山進行支護施工,必須有腳手架或搭設工作平臺。

      第13條 鋼鉸線旋向應與攪拌工具旋轉方向相反。

      四、操作準備

      第14條 施工前,要備齊鋼鉸線、錨固劑、托盤、錨具等支護材料和錨桿打眼機、套釬、錨索專用驅動頭、張拉油崗、高壓油泵。液壓剪、注漿泵等專用機具以及常用工具。

      第15條 準備好施工所需風、水、液、電。

      第16條 錨桿鉆機打眼前進行以下檢查:

      (1)檢查所有操作控制開關,所有開關都應處在關閉位置。

      (2)檢查油霧工作狀態,確保油霧器充滿了好的潤滑油。

      (3)清潔風水軟管,檢查其長度及與錨桿機連接情況。

      (4)檢查錨桿是否漏水,及時更換水密封。

      (5)檢查錨桿機是否完好。

      (6)安裝鉆桿前檢查鉆頭是否鋒利,檢查鉆桿中孔是否暢通,嚴禁使用彎曲的鉆桿打眼。

      第17條 張拉錨索前,檢查張拉油缸、油泵各油路接頭是否松動。

      五、操作順序

      第18條 錨索支護工必須按以下順序進行操作:

      1、備齊機具及有關材料。

      2、檢查并處理工作地點的隱患。

      3、檢查施工所需風、水、電、液。

      4、打錨索鉆孔及注漿孔。

      5、組裝錨索。

      6、安裝、錨固錨索。

      7、張拉錨索。

      8、注水泥漿。

      9、清理現場。

      六、正常操作

      第19條 打錨索眼

      1、敲幫問頂,檢查施工地點圍巖和支護情況。

      2、根據錨孔設計位置要求,確定眼位并作出標志。

      3、檢查和準備號錨桿鉆機、鉆具、電纜及風水管路。

      4、必須采取濕式打眼。

      5、豎起鉆機把初始鉆桿接頭內,觀察圍巖,定好眼位,使錨桿機和鉆桿處于正確位置。鉆機開眼時,要扶穩先升氣腿,是鉆頭頂住巖面,確保開眼位置正確。

      6、開鉆。操作者站立在操作臂長度以外,分腿站立保持平衡。先開水,后開風。開始鉆眼時,用低轉速,隨著鉆孔深度的增大,調整道合適轉速,直道初始錨孔進到位。

      (1)在軟巖條件下,錨桿機用高轉速鉆進,要調整支腿推力,防止糊眼。

      (2)在硬巖條件下,錨桿機用低轉速鉆進,要緩慢增加支腿推力。

      7、退鉆機,接鉆桿,完成最終鉆孔。

      8、錨索眼必須與巷道面垂直,眼深誤差為±50毫米,偏差為±150毫米。

      9、錨索打眼完后,先關水,再停風油液。

      10、按要求打注漿孔(服務年限10年以下的巷道,不要求打注漿孔)。

      第20條 組裝錨索。

      第21條 安裝、錨固錨索:

      1、檢查錨索眼及注漿孔質量,不合格的及時處理。

      2、把錨索末端套上專用驅動頭、擰上導向管并卡牢。

      3、將樹脂藥卷用鋼絞線送入 錨索孔底,使用兩塊以上樹脂藥卷時,按超快、快、中速順序自上而下排列。

      4、用錨桿打眼機進行攪拌,將專用驅動頭尾部六方插入錨桿機上,一人扶住機頭,一人操作錨桿機;邊推進邊攪拌,前半程用慢速后半程用快速,旋轉約40秒,具體按檢產品說明書執行。

      5、停止攪拌,但繼續保持錨桿機的推力約1分鐘后,縮下錨桿機。

      第22條 樹脂錨凝固1小時后進行張拉和頂緊上托盤工作。

      1、卸下專用驅動頭和導向管,裝上托盤、錨具,并將其托至緊貼頂板的位置,把張拉油缸套在錨索上,使張拉油缸和錨索同軸,掛好安全鏈,人員撤開,張拉油缸前不得有人。

      2、開泵進行張拉并注意觀察壓力表讀數,分級張拉,分級方式為0→30千牛→60千牛→90千牛→130千牛。達到設計預緊力或油缸行程結束時,迅速換向回程。

      3、卸下張拉油缸,如果外露長度符合標準要求長度,原則上現場不允許使用液壓剪。如果超過規定長度,或特殊要求需剪去部分外露部分,必須執行相關報告審批制度。

      第23條 錨索注漿防銹。從注漿孔用排氣注漿法,把錨孔剩余段一次灌注滿。

      七、收尾工作

      第24條支護完畢后,進行一次復查,確認支護合格后,收拾現場、剩余材料、機具等撤出工作面至固定存放點、安全裝置,等待下一循環工作。

      第7篇 兩巷支護工操作規程

      一、一般規定

      第1條:支護工必須熟悉本工作面煤層、頂板特征,頂板管理方式和所用支柱的性能,結構原理及維護方法,嚴格按作業規程規定進行操作。

      第2條:進入工作地點后,必須首先敲幫問頂。發現隱患要及時處理。

      第3條:在運輸巷支棚時,必須停止帶式輸送機的運轉,嚴禁站在運轉的帶式輸送機上作業。

      第4條:兩巷支棚時,應符合作業規程規定標準,并達到以下要求。

      1、所有支柱必須拉線支設,柱距、排距要符合作業規程要求。

      2、支柱迎山有力,支柱迎山角和扎角,必須符合作業規程的規定。

      3、用道木背實頂板,鋼梁必須平整,嚴禁出現山水棚。

      4、巷道高度超過單體支柱支護高度時,要用道木在梁上擺成“#”字形木垛進行背頂,鋼梁與鋼梁之間嚴禁出現臺階。

      5、支柱所穿鐵鞋要與底板全面接觸,不準打在浮煤、浮矸上。底板不平時,必須清平底板,支柱必須穿鐵鞋,其規格和材料按作業規程的規定執行。

      6、單體支柱要支設牢固,達到初撐力要求(柱徑為100mm時,初撐力不小于11.5mpa;柱徑為80mm時,初撐力不小于12mpa)

      第5條:單體支柱支設的最大高度應小于支柱設計最大高度的0.1米,最小高度應大于支柱設計最小高度的0.2米,當巷道高度發生變化時,應及時更換相應高度的支柱。

      第6條:支護工要和轉載機司機、皮帶司機、上順電工協調操作,并注意以下事項:

      1、上順支護工在進行支護過程中,電工需要拖移電纜時,必須通知支護工停止支護,并撤至安全地點。

      2、下順進行支護時,必須停止皮帶機運轉,并停電、閉鎖。需要開動帶式輸送機時,皮帶司機必須與支護工聯系清楚,支護工撤至安全地點,允許開皮帶機后,方可給皮帶機送電,按規定程序開機。

      3、架棚時,其下方不得站立人員,防止掉梁或道木脫落傷人。

      二、準備、檢查及處理

      第1條:準備:

      備齊π鋼、支柱、鐵鞋、背板、道木、鐵鍬、尖鎬、卸載手把、液壓槍、槍管、支護用防倒繩、2寸鐵管(不少于6米長)。鐵鍬、尖鎬應銳利,卸載手把好用,

      第2條:檢查與處理:

      1、檢查工作地點頂板、兩幫和支護是否符合質量要求,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檢查單體支柱時,發現三用閥失效、漏液、彎曲、活柱表面銹蝕、頂蓋缺少兩個以上小爪或手柄損壞時,必須及時更換。

      3、檢查π鋼時,發現π鋼中部焊縫開裂、彎曲、變形、兩端連續缺牙不能卡住支柱時,應立即更換。

      4、檢查鐵鞋帶連接是否牢固,否則應更換鞋帶。

      5、檢查注液槍時,發現漏液、損壞、變形。無密封圈或出液不正常時,應配合有關人員進行修補或更換。

      6、檢查巷道內支護是否有自卸柱、失腳柱、斷裂π鋼、不合格棚子,對達不到標準要求的棚子立即整改。

      7、檢查巷道內所支單體支柱的初撐力情況,對達不到初撐力要求的單體支柱進行補液或換柱。

      三、支棚操作及其注意事項

      第1條:支棚前,接好液壓槍,清除工作地點雜物,保證退路暢通。

      第2條:在支棚地點兩幫各豎一個2.5m高的鐵梯,在合適的高度,鐵梯上橫放一塊寬30cm厚為5cm以上的,長2.5m木板,搭設工作平臺,工作平臺必須牢固可靠。

      第3條:在巷道兩腮部合適高度各吊掛一根2寸鐵管,2寸鐵管在支護以里吊掛在頂板π鋼上,在支護外端吊掛在巷道錨梁上,無錨梁地點可提前支設一棵單體支柱,把2寸鐵管綁在單體支柱上。2寸鐵管必須吊掛牢固可靠,作為橫放π鋼的支撐架。

      第4條:2寸鐵管綁好后,按照作業規程規定的排距上π鋼,擺在2寸鐵管上,π鋼兩端頭至巷道幫的間距必須一樣,嚴禁一長一短。

      第5條:根據巷道高度及單體支柱支撐高度要求,在π鋼上用道木剎頂,木垛必須整齊,道木放不上時,用背板背實頂板。

      第6條:每4架棚為一施工段,嚴禁每個施工段超過4架棚。

      第7條:清除巷道兩幫底板浮煤、浮矸,及噴漿料、按規定排距鋪好鐵鞋,鐵鞋平放在底板上。

      第8條:同一根π鋼下兩幫各豎一棵單體支柱,一人手扶單體支柱手把,將支柱立在鐵鞋柱窩內,另一人拿好液壓槍站在支柱下方,轉動支柱使三用閥注液側朝老空區方向,然后沖洗注液閥內的煤粉,將注液槍卡套卡緊注液閥,開動手把供液升柱。兩幫柱同時供液,使柱爪卡住梁牙并供液達到規定初撐力為止,退下注液槍并掛在支柱手把上再進行下一架棚的支柱工作。

      第9條:進行支棚時,每組支棚人員至少在5人以上,打柱背頂時,必須有專人進行監護,監護人員負責觀察頂板及兩幫是否有噴體滑落,發現問題及時通知工作人員停止工作,進行處理。

      第10條:打柱時,給槍供液人員必須服從監護人員的指揮,嚴禁一快一慢,必須同時升柱,使柱爪同時接觸π鋼,使π鋼兩端同時受力。π鋼吃勁時,扶柱人員可躲至安全地點,由供液人員把柱升緊。

      第11條:單體支柱支好后,應及時拴好防倒繩,方可進行下架棚的支柱工作。

      第12條:單體柱支設時,必須按照作業規程規定的扎角支設,保證支柱迎山有力。

      第13條:工作平臺上只準允許兩人在平臺上作業,嚴禁超過 2人以上人員在平臺上作業,必要時可安排專人手扶梯梯子,防止平臺晃動,人員站立不穩造成不必要的傷害。

      第14條:下方人員向上方人員傳遞π鋼、道木時,嚴禁上方工作人員未接實就松手,造成意外傷害。

      第15條:支設單體支柱時,必須兩幫同時支柱,嚴禁單柱支護,使π鋼懸臂。

      第16條:支設單體支柱時,必須兩人配合作業,一人扶柱,一人供液,嚴禁單人作業。

      第17條:注液槍在注液前,必須將單體支柱三用閥及注液槍口內臟物沖出,嚴禁將臟物注入單體內腔。

      第18條:支棚時,若頂板凹凸不平或頂板向同一面傾斜時,必須用道木或背板把頂板背平,保證π鋼受力均勻,不出現山水棚。

      四、收尾工作

      第1條:將剩余的支柱、π鋼、鐵鞋、或背頂材料等,碼放在巷道一側,將失效和損壞的柱、梁,運到指定地點,碼放整齊。

      第2條:清掃巷道內雜物,噴體裝車外運,經班長驗收合格后方可收工。

      第8篇 錨噴支護工安全操作規程

      一、適用范圍

      本規程適用于全省各類煤礦在掘進工作面從事錨噴支護作業的人員.

      二、上崗條件

      錨噴支護工,噴漿司機必須經過專門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噴漿支護工必須掌握作業規程中規定的巷道斷面,支護形式和支護技術參數和質量標準等,熟練使用作業工具,并能進行檢查和保養.

      噴漿機司機要掌握噴漿機和攪料機的構造,性能原理.并懂得一般性的故障處理及維修,保養方面的常識,熟練的掌握噴漿技術.

      三、安全規定

      執行錨桿支護工第5.6.7.9.10.11.12.14.15條規定.

      不得使用凝結,失效的水泥及速凝劑,以及含泥量超過規定的砂子和石子。

      支護過程中必須對支護地點的電纜,風水管線,風筒及機電設備進行保護。

      噴射混凝土前,必須對錨桿,金屬網質量進行檢查,確保達到過程要求.

      巷道過斷層,破碎帶及過老空等特殊地段時沒,必須加強臨時支護,并派專人負責觀察頂板.

      噴漿機運轉時,嚴禁手或工具進入噴漿機內.

      噴射混凝土注意事項.

      一次噴射混凝土厚度達不到設計要求時,應分次噴射,但復噴間隔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否則應用高壓水沖洗受噴面.

      遇有超挖或裂縫低凹處,應先噴補平整,然后再正常噴射.

      嚴禁將噴頭對準人員.

      噴射過程中,如發生堵塞,停風或停電等故障時,應立即關閉水門,.將噴頭向下放置,以防流入輸料管內,處理堵塞時,采用敲擊法疏通料管,噴槍口前方及其附近嚴禁有人,

      在噴射過程中,噴漿機壓力表突然上升或下降,擺動異常時,應立即停機檢查.

      噴漿時嚴格執行除塵及降塵措施,噴射人員要佩帶防塵口罩,乳膠手套和眼鏡.

      噴射工作結束后,噴層在7天以內,每班灑水一次,7天以后,每天灑水一次,持續養護28天.

      噴射混凝土的骨料應在地面攪勻.

      金屬網聯網扣距,聯網鐵絲規格符合作業規程規定.

      定期進行混凝土強度檢測,對不合格的地段必須進行補強支護.

      四、操作準備

      錨噴支護前必須做好以下準備工作:

      備棄錨桿,網,鋼帶等支護材料和施工機具.

      檢查施工所需風,水,電.

      執行掘進鉆眼工第22.23.24.25.26.27.條的規定.

      檢查錨桿,錨固劑,水泥等支護、材料是否合格.

      檢查臨時支護,清理浮煤矸平整施工現場.

      按中腰線才、檢查巷道荒斷面的規格,質量,處理好不合格的部位.

      根據中腰線確定錨桿眼的眼位,做出標記.

      噴漿前的準備工作

      檢查風水管,電纜是否完好,有無漏風,漏水,漏電現象.

      檢查噴漿機是否完好,并送電空載試運轉,緊固好摩擦板,防止漏風.

      檢查錨桿安裝和金屬網鋪設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輸料管路要平直,不得有急彎,接頭必須嚴緊,不得漏風.嚴禁將非抗電的塑料管做輸料管使用.

      噴漿前,按中,腰線檢查巷道斷面尺寸,清基,挖地槽,并安設噴厚標志.

      有明顯涌水點時,打孔埋設導管導水.

      五、操作順序

      第17條錨(網)噴支護操作順序:

      備齊施工機具,材料.

      安全質量檢查,處理危巖懸矸.

      初噴.

      打錨桿眼.

      安裝錨桿,壓網,聯網.

      復噴.

      檢查,整改支護質量,清理施工現場.

      六、正常操作

      第18條爆破后處理工作面危巖懸矸立即進行初噴等臨時支護.過斷層破碎帶時,應使用金屬前探梁作臨時支護.

      打錨桿眼執行錨桿支護工第21條的規定.

      安裝錨桿分別執行錨桿支護工第22.23.24.2526條的規定.

      噴射混凝土.

      1.配,拌料

      利用篩子,斗檢查粗,細骨料配比是否符合要求.

      檢查骨料含水率是否合格.

      按設計配比把水泥和骨料送入攪拌機,上料要均勻.

      .檢查拌好的潮料含水率,要求能用手握成團,松開手似散非散,吹無煙.

      必須按作業規程規定的摻入量在噴射機上料口均勻加入速凝劑.

      2.噴射.

      (1)開風,調整水量,風量,保持風壓不得低0.4兆帕.

      (2)噴射手操作噴頭,自上而下沖洗巖面.

      (3)送電,開噴漿機,拌料機,上料噴漿.

      (4)根據上料情況再次調整風,水量,保證噴面無干斑,無流淌.

      (5)噴射手分段按自下而上先墻后拱的順序進行噴射.

      (6)噴射時噴頭盡可能垂直受噴面,夾角不得小于70度.

      (7)噴頭距噴面保持0.6~1米.

      (8)噴射時,噴頭運行軌跡應呈螺旋形,按直徑200~300毫米,一圓壓半半圓的方法均勻緩慢移動.

      (9)應配兩人,一人持噴頭噴射,一人輔助照明并負責聯絡,觀察頂幫安全和噴射質量.

      3.停機.

      噴漿結束時,按先停料,后停水,在停電,最后關風的順序操作.

      七、收尾工作

      第22條噴射工作結束后,卸開噴頭,清理水環個噴射機內外部的灰漿或材料,盤好風水管.

      第23條清理,收集回彈物,并將當班拌料用凈或應做澆筑水溝的骨料.

      噴射混凝土2小時后開始灑水養護,28天后取芯檢查強度.

      每班噴完漿后,將控制開關手把置于零位,并閉鎖,拆開噴漿機清理內外衛生,做好交接班準備工作。

      第9篇 架棚支護工安全操作規程

      一、適用范圍

      第1條本規程適用于全省各類煤礦在掘進工作面從事架棚支護作業的人員。

      二、上崗條件

      第2條架棚支護工必須經專業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第3條架棚支護工必須認真學習作業規程,掌握規定的支護方式、支護技術參數、質量標準要求等情況。

      三、安全規定

      第4條施工中不得使用下列支護材料及支架:

      不符合作業規程規定的支護材料。

      腐朽、劈裂、折斷、過度彎曲的坑木。

      露筋、折斷、缺損的混凝土棚。

      嚴重銹蝕或變形的金屬支架。

      第5條施工時,必須按照作業規程規定采用前探梁支護或其他臨時支護形式,嚴禁空頂作業,其支護材料、結構形式、質量應符合作業規程規定。

      第6條支護過程中,必須對工作地點的電纜、風筒、風管、水管及機電設備妥善加以保護,不得損壞。

      第7條嚴禁棚腿架設在浮煤矸上。

      第8條放炮崩倒、崩壞的支架應及時修復或更換。修復支架前,應先找掉危石、活矸,做好臨時支護;扶棚或更換支架;應從外向里逐架依次進行。

      第9條在傾斜巷道內架棚,必須有一定的迎山角,迎山角值應符合作業規程的規定。支架必須迎山有力,嚴禁支架退山。

      第10條架棚巷道支架之間必須安設牢固的拉桿或撐木。工作面10米內應敷設防倒器或采取其他防放炮崩倒支架的措施。

      第11條對工程質量必須堅持班檢和抽檢制度,隱蔽工程要填寫“隱蔽工程紀錄”單。

      第12條在壓力大的巷道架設對棚時,對棚應一次施工,不準采用補棚的方法,以免對棚高低不平,受力不均。

      第13條巷道支護高度超過2米,或在傾角大于30°的上山進行支護施工,應有腳手架或搭設工作平臺。

      第14條架棚后應對以下項目進行檢查,不合格時應進行處理。

      梁和柱腿接口處是否嚴密吻合;

      混凝土支架是否按要求放置木墊板;

      梁、腿接口處及棚腿兩端至中線的距離;

      腰線至棚梁及軌面的距離;

      支架有無歪扭邁步,前傾后仰現象。

      支架幫、是否按規定背緊、背牢。

      第15條背幫背頂材料要緊貼圍巖,不得松動或空幫空頂。頂部和兩幫的背板應與巷道中線或腰線平行,其數量和位置應符合作業規程規定。梁腿接口處的兩肩必須加楔打緊,背板兩頭必須超過梁(柱)中心。

      第16條底板是軟巖(煤)時,要采取防止柱腿鉆底的措施。在柱腿下加墊塊時,其規格、材質必須符合作業規程要求。

      第17條采用人工上梁時,必須手托棚梁,穩抬穩放,不要將手伸入柱梁借口處;采用機械上梁時,棚梁在機具上應放置平穩,操作人員不得站在吊升梁的下方作業。

      第18條架設梯形金屬棚時應遵守下列規定:

      嚴禁混用不同規格、型號的金屬支架,棚腿無鋼板底座的不得使用。

      嚴格按中、腰線施工,要做到高矮一致、兩幫整齊。

      柱腿要靠緊梁上的擋塊,不準打砸梁上焊接的扁鋼或礦工鋼擋塊。

      梁腿接口處不吻合時,應調整梁腿傾斜度和方向,嚴禁在縫口處打入木楔。

      按作業規程規定背幫背頂,并用木楔剎緊,前后棚之間,必須上緊拉鉤和打上撐木。

      固定好前探梁及防倒器。

      第19條在井下加工梯形木棚時,應遵守下列規定:

      用量具準確度量棚梁和柱腿的尺寸。

      柱腿用料時,要將料的粗端在上,超長的坑木只準截去細端。

      按作業規程中規定的接口方式和規格量、畫好勒口線,柱口和梁口的深度不得大于料徑的1/4。

      用彎料時,必須保證料的弓背朝巷道頂幫。

      鋸砍棚料時的注意事項:

      鋸砍棚料時,應將木料放平穩,不許發生滾動。

      砍料時,要注意附近人員和行人的安全,斧頭和斧把不能碰在障礙物上。

      砍料人員不得將腳伸到砍料處近旁。

      及時清除粘連在斧頭上的木屑,注意木料上的木節、釘子,避免砍滑傷人。

      鋸、砍木料的地點,應避開風、水管路和電纜。

      第20條架設混凝土棚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混凝土支架時,要墊經防腐處理木板或可塑性木材。

      找正支架時,不準用大錘直接敲打支架;必須敲打時,應墊上木塊等可塑性材料,保護支架不被損壞。

      混凝土支架巷道一般應采用預制水泥板背頂背幫,梁柱不準直接與頂、幫接觸。

      在煤層和軟巖巷道中,混凝土支架緊跟工作面時,必須采取防炮崩的加固措施,確保不崩倒、崩壞混凝土支架。

      第21條架設拱形棚應遵守下列規定:

      拱梁兩端與柱腿搭接吻合后,可先在兩側各上一只卡纜,然后背緊幫、頂,再用中、腰線檢查支架支護質量,合格后即可將卡纜上齊。卡纜擰緊扭距不得小于150牛.米。

      u型鋼搭接處嚴禁使用但卡纜。其搭接長度、卡纜中心距均要符合作業規程規定,誤差不得超過10%。

      第22條架設無腿拱形支架時,應先根據設計要求打好生根梁孔,再安設生根樁,并澆注混凝土穩固,7天后才可上梁。

      四、操作準備

      第23條施工前,要備齊支護材料和施工工具以及用于臨時支護的前探梁和處理冒頂的應急材料。

      第24條檢查支架質量,嚴禁混用不同規格,不同型號的金屬支架,不得使用中間焊接的棚頭,棚頭與棚腿之間必須有防錯位裝置。

      第25條支護前和支護過程中,要經常敲幫問頂,用長柄工具及時處理危巖、活石。

      第26條支護前,應按中腰線檢查巷道毛斷面的規格質量,處理好不合格部位。

      第27條上、下山架棚時,必須先停止車輛運行。架棚地點下方不得有人行走或逗留,上山架棚地點下方設好擋矸卡子。

      第28條施工前,要掩護好風、水、電等管、線設施;施工設備要安放到規定地點。

      五、操作順序

      第29條架棚支護應按下列順序操作:

      1、備齊工具和支護材料。

      2、排除隱患。

      3、移前探梁、架棚梁、接頂。

      4、將中腰線延長至架棚位置。

      5、挖腿窩。

      6、立棚腿。

      7、背頂背幫。

      8、使好撐木、拉桿、聯棚器等穩固裝置。

      9、檢查架棚質量,清理現場。

      六、正常操作

      第30條梯形棚架設:

      1、安全檢查,排除不安全隱患:

      (1)放炮前加固工作面10米之內的支架。

      (2)放炮后由外向里逐棚檢查、整修。

      2、做好臨時支護:

      (1)使用鉸接前探梁時,鉸接頂梁要與棚距相匹配。放炮后在工作面最前一架棚頭上安好吊梁器,使用好鉸接頂梁插上水平銷,并上好需要架設的棚頭,調整好中腰線和扭距,并背實頂板,棚梁前方空頂區用方木背實。鉸接頂梁不少于十架,交替前移使用,并做到每梁必鉸。

      (2)使用吊梁式前探梁時,放炮后將前探梁前移至工作面固定牢固,上好需要架設的棚頭,調整好中腰線,并背實頂板,棚梁前方空頂區用方木背實。

      3、挖腿窩:先量取棚距,按中線和下寬定腿窩位置,按腰線確定其深度。控制好頂幫后,再把腿窩挖至設計深度。挖腿窩時,須有專人監護。

      4、立棚腿:豎上棚腿,調整好扎角,并穩固好棚腿。

      5、合棚梁:前探梁上的棚頭與棚腿合口,先合一頭后,再合另一頭。禁止人員在下方逗留或通過。

      6、合口后將支架找正,壓肩初步固定。

      7、檢查支架的架設質量,符合質量標準后,再背頂背幫,楔緊打牢,并按設計位置使好撐木、拉桿、聯棚器等穩固裝置。

      第31條可縮支架的架設。

      執行梯形棚架設的1-4款規定。

      立棚腿:可縮支架的棚腿,可直接載入腿窩,未安裝好的,在現場設計搭接長度進行搭接,安上卡纜,擰緊螺母,立入腿窩,扶正,臨時固定。

      上棚梁:

      臨時支護時在前探梁上安放拱形梁。

      接頭搭接后,將支架找正,安上撐桿或拉桿。

      全面檢查支架架設質量,適當調整搭接長度,符合質量標準要求,用專用扳手逐個擰緊螺母并達到設計規定的扭距值。

      背頂背幫,楔緊打牢。拱形可縮支架由兩側對稱穿背至拱頂,并達到設計要求,梯形可縮支架有讓壓間隙的,應按設計留出間隙。

      第32條在頂板完整、壓力不大的題梯形棚支護巷道架設抬棚時,應按下列順序施工;

      在老棚梁下先打好臨時點柱,點柱的位置不得有礙抬棚的架設。

      摘掉原支架的柱腿,根據中、腰線找好抬棚柱窩的位置,并挖至設計深度。

      按架設梯形棚的要求立棚腿、上抬棚梁。

      將原支架依次換成插梁,最靠邊的兩根插梁應插在抬棚梁、腿接口處。更換插梁不準從中間向兩翼進行。

      背好頂、幫,打進木楔。

      上好抬棚卡子。

      采取可靠措施,使抬棚腿生根。

      第33條在頂板不完整、壓力大的梯形棚支護巷道架設抬棚。

      將原支架逐棚換成插梁,在插梁下打好托棚。所有插梁都應保持在同一水平上。

      架設主抬棚,抬柱已替好的插梁。

      撤除托棚。

      逐架拆除原支架并調整插梁,背實頂幫。

      架設輔助抬棚。

      上好抬棚卡子。

      采取可靠措施,使抬棚腿生根。

      第10篇 支護工安全操作規程

      1、支護工到工作地點,先檢查危險程度,確定支護方法后,備好工具材料,方可進行工作。

      2、運輸木材,應用專門車輛,并用繩捆牢,防止脫落傷人。

      3、支護棚子的棚腿應立在堅硬底板上,頂部必須卡緊;底板松時,棚腿必須穿木鞋,其長度不小于50公分,寬度等于棚腿直徑,厚度不小于20公分。

      4、松軟掘進迎頭最前面一架棚子離掌子面不得超過2米,離掌子面最近的兩架棚子,必須加設撐棒和拉條。

      5、架設棚子的棚頂上邊和棚腿兩邊的空隙應用木頭或石渣填實。

      6、在頂板惡劣的情況下架設木梁時,應先加固臨時支柱,然后架設棚子。

      7、斜井上山支設棚子時必須設好牢固的工作臺或系好安全帶。

      8、天井支護時,下邊嚴禁同時操作,必須時刻采取切實的安全措施。

      9、豎井掘進絕對禁止垂直作業,井口上部必須蓋好。

      10、更換棚子時,應采取安全措施,防止頂幫突然塌落。

      11、支護完畢后,舊料和下腳料要隨時回收,并把木板上的釘子妥善處理,以免刺傷。

      第11篇 掘進砌碹支護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掘進砌碹支護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掘進砌碹支護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上崗條件 第1條 砌碹支護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第2條 砌碹支護工必須掌握作業規程中規定的支護形式、支護技術參數和質量標準等。 二、安全規定 第3條 刷幫、挑頂前,應先檢查支架和頂幫安全情況,發現隱患及時處理。獨頭巷道進行刷幫挑頂時,在施工段以里不得有人工作。 第4條 拆除臨時支架,應由外向里依次進行。每次拆除的長度和數量不得超過作業規程的規定。拆除支架時,無關人員應撤至安全地點。 第5條 臨時棚腿撤除后,應立即進行挖底槽和砌墻工作。分段碹墻砌完后,按作業規程規定的距離拆除順巷抬棚和原有支架棚梁,按碹拱尺寸檢查,并處理好拱部荒斷面,如有掉頂危險,須在墻頂壁后牢固地架設墻上小棚。小棚拆除后,以穿棒護頂,穿棒的一端插入碹茬,另一端在未撤的臨近小棚梁上。 第6條 基礎槽應挖到實底。如基礎下是煤層或軟巖層時,基礎必須加深、加寬;底鼓嚴重時,應加砌底拱。基礎加大或底拱施工,要符合作業規程規定。 第7條 砌碹用砂漿配合比必須符合作業規程的要求。砌筑時,砂漿要均勻飽滿,無干瞎縫,嚴禁干壘。 第8條 用料石砌碹時,嚴禁使用半石,嚴禁料石橫放。 第9條 架設碹胎的工作,應由碹頭向里依次進行,第一架碹胎應穩在老碹下,兩碹胎間距不應大于1米,相鄰碹胎之間必須用拉桿連接。嚴禁將碹胎直接穩定在工作平臺上。 第10條 采用澆筑混凝土碹時,要先清理模板上的矸石雜物,檢查鋼筋排列數量、直徑、規格和位置等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第11條 回收碹胎的時間,應符合作業規程的規定。回收碹胎必須使用長柄工具,嚴禁用動力機械回收。 三、操作順序 第12條 砌墻架工字鋼梁支護操作順序: 檢查處理工作地點的安全隱患→臨時支護→挖底槽砌基礎→砌墻→上鋼梁,背頂→檢查質量,清理現場。 第13條 砌拱開碹操作順序: 執行上條1~4款一搭工作臺一支碹胎、砌碹或混凝土澆灌→封頂與合攏門→拆碹胎與模板→檢查質量,清理現場。 四、正常操作 第14條 挖地槽砌基礎。 1.按中、腰線和設計尺寸確定地槽位置和深度,并作出標記。按設計要求挖好地槽。 2.砌基礎前,根據中腰線檢查地槽位置和深度,并定上基礎邊線和上平線。 3.按設計要求砌筑好基礎。 第15條 砌料石墻。 1.敲幫問頂,清除浮矸,清洗基礎面。 2.砌墻時,必須將料石擺正放平,不平時,應用碎石墊平、墊穩。在傾斜巷道,料石大面縫口應和巷道的坡度一致。 3.新碹與舊碹的接茬處,必須清除煤矸等雜物,并用水沖洗干凈。 第16條 澆筑混凝土墻。 1.敲幫問頂,清除浮矸,清洗基礎面。支模板。 2.澆筑混凝土墻,隨澆筑隨搗固,并隨時對模板進行加固。 第17條 支碹胎。 1.支碹胎前先檢查巷道頂板安全情況,腳手架或操作臺的穩固情況、碹胎規格、質量情況。 2.用水沖洗碹胎與模板。 3.按碹胎間距支設腿子木,并支穩支牢。 4.支碹胎并固定。 第18條 砌拱。 1.砌碹拱時,必須從兩側起拱線向中心對封,使碹胎受力均勻,嚴禁非對稱砌封。 2.隨砌拱隨鋪好碹板。要隨砌隨充填。 第19條 封項及合攏門。 1.料石碹封頂時,碹拱砌到最后三層料石時,將碹板全部放好,然后由里向外依次安放拱頂料石,直到封頂結束。 2.料石碹合攏門時,一般只留正中一層碹石,先將封項鐵板插入碹板上,然后依次托上料石,用咬子石塞緊,罐滿灰漿。 第20條 拆碹胎和模板。 1.拆除碹胎、模板應由外向里依次進行,并禁止有人在拆碹胎附近逗留。 2.回胎人員站在安全一側,并預先清理好退路。 3.回胎后,將貼在碹壁上的懸板、模板全部拆掉。 4.拆下來的碹胎、碹板、模板、撐木等,應及時清理,拔掉鐵釘,并碼放整齊。上下山回胎前,應設擋板,回胎時人站在上方。

      第12篇 支護工操作安全規程

      1、必須由熟悉坑道支護或有實際操作經驗的工人來擔任這工作。

      2、支架材料必須符合要求,嚴禁使用裂開或腐朽的木材湊合應付。

      3、木材大小,應根據地壓大小,巖石穩固程度和斷面大小來決定,但最小的,不得小于15公分,木材應無彎曲、歪斜、折斷或腐朽的毛病。

      4、支護時,操作人員必須站在安全地帶,細致檢查頂板及兩幫,將已松動浮石處理后再進行支護,嚴禁站在浮石下方作業。支護時應一次駕好,不得中途停止,以免發生危險。

      5、支護時,棚腿柱窩深度應100~200mm,木材大頭在上,小頭朝下,若采用完全棚子時,底梁應埋入底板內。

      6、棚腿的傾角一般為75-80o,支架間距離一般為0.5-1.2m。若巖石松軟時,可適當加密。

      7、架設支架時,高度、寬度要保持一致梁和腿必須保持在同一平面上(即中心線和腰線應符合設計要求)。

      8、構件的接樺要精確平穩,以防壓裂。并用木楔將梁柱和頂幫之間楔緊,外加背板墊實。

      9、在冒頂支架時,務必在加密支架的同時,將坍塌空段用樹枝、雜草填塞墊緊。

      10、靠近工作面的支架,應用扒釘、撐木進行加固,以防放炮震垮或崩壞。

      11、需經常檢查支承壓情況,遇有變形或壓裂要有時修理或更換。

      12、在斷面開挖及鋼架支護的安全操作根據設計的施工安全要求進行。

      支護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十二篇)

      一、一般規定第1條 單體支護工應熟悉采煤工作面頂底特征、作業規程規定的頂板控制方式、支護形式和支護參數,掌握支柱與頂梁的特征和使用方法,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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